俯首做伯乐,屈己当蔷薇
无伯乐无千里马,无子期无俞伯牙。不是所有人都是天才,也不是所有天才都可以成功。必须有人去发现天才,举荐天才,欣赏天才。
既然常人无那资本去像天才一样心高气傲,何不俯首去做那伯乐呢?何不做一株蔷薇去衬托那牡丹的美丽呢?
俯首做伯乐,去发现天才。天才的本质有时掩藏的很深。我们应该感谢那些发现舟舟和邰丽华的人,谁能想到一个智障有指挥的天赋,谁能想到一个聋哑人有舞蹈的天赋?没有那些“伯乐”就没有震撼人心的激情乐章,没有那些“伯乐”就没有感动中国的《千手观音》。这些残障人士能做到坚持不懈固然很伟大,但那些发现他们天赋的人更伟大。
俯首做伯乐,去举荐天才。鲍叔牙荐管仲荐出了齐桓的春秋霸业,千古盛名。徐庶荐诸葛,荐出了孔明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鲍叔牙不缺乏智力的才能,但只能使齐国国泰民安,他知道管仲有助君王称霸的才能,甘愿委身荐管仲,让管仲成就齐桓的一世霸业。徐庶不缺乏聪明的头脑,但只能让玄德在乱世中保命,他知道孔明有经天纬地之才,甘愿走马荐诸葛,自己却在曹操身边默默地终此一生。为了推荐一个天才,有时我们不只是委屈了身份,甚至要牺牲更多。但那些牺牲是值得的,因为得到了天才的帮助,得到了国家的富强。
俯首做伯乐,去欣赏天才。如果没有董仲舒的欣赏,儒家的那些圣贤们就不会有今天驾凌在其它诸子百家之上的地位。如果当时汉武帝身边是一个信奉老庄的太学博士那就不会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也不有人觉得一个鲁地的教书先生会如此的伟大。如果崇拜是欣赏的低层次,那忍让则是欣赏的高层次。蔺相如车避廉颇,廉颇负荆请罪是两人互相欣赏的表现。如果蔺相如当时直冲大道,而廉颇一直在府第里负气,就不会有“将相和”的美谈,也不会有赵国的一时安定。可见两位天才相互地欣赏和忍让对一个国家是多么的重要。两朵牡丹同时开放不是为了争艳,而是将一个“双子花”美景呈现在了人们面前。
我不是那艳丽的玫瑰,我只是她脚下黝黑的沙土;我不是那富贵的牡丹,我只是她身边矮小的蔷薇。但没了我这份屈己,你怎会发现她们的美丽?
花,永不消逝
夏之夜,明月下,幽兰独倚,粉红的兰花,深深的荷盖,缟白的衣裳,凉风一起,襟上兰香,绕到梦魂深处。然而,一阵清风独起,凉风过后,是否携走了花儿的那般悠悠情思呢?
花儿的芬芳将要退去,可怎能忘记,那曾有过的容颜怒放?
昭君出塞,远嫁漠北,侍奉两代君王。想必,那幽幽的一江春水已经携走了她千年的情思吧!大漠孤烟,长河落日,昭君不过是浩渺烟史里的一粒微尘,但昭君却将自己化作尘世中的一束花,化去了父子相争,化去了渔阳颦歌,尽管经历着青冢向晚的孤独,却用女子的温柔婉约里透露的刚强让容颜怒放。
花儿的颜色将要淡去,怎能忘记,那曾有过的繁花似锦?
那个曾经黑暗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还能否记起志士们寻求光明的勇气?手持着向往光明的一束花,是谭嗣同用鲜血靓色的;为国名利益而手持的一束花,是戊戌六君子用勇气靓色的;为撇去民族愚昧而手持的一束花,是鲁迅在呐喊中靓色的;为唤醒国民而手持的一束花,是陈天华在《猛回头》中慷慨而写下的“短兵相接深巷中,杀人如麻不闻声”靓色的,只是们手持一束花,用花得夺目色彩使一切的腐败愚昧致盲,志士们手捧着追寻光明的花,迎来了最终中共的新生。
花的姿色将要消失,怎能忘记,那曾有过的婀娜多姿?
埃德加?;基内去世了,但从他的坟墓里冒出了至高无上的哲学,他生命的花束在坟墓四周长着,只为能够给人么以劝告。米什莱谢去世了,但他生命的花束一直凸现着色泽,在他的身后耸立出了一步勾画的历史。乔治?;桑长逝了,但她生命的花依然开着,只为我们留下妇女展露女性天才的权利。一阵凉风过后,花儿的芬芳将退去,花儿的颜色也将要淡去,花儿的姿色也将消失,可是沉默的果实却在花败后悬在枝上,而花的价值却因着这般而体现了,靠着这般而永不消散了。
手持一束花,一束为他人而持的花,让生命的灿烂之光又不熄灭。
俺们班的奇人趣事
临近分班,为纪念这短暂但难得的时光。我,总结了我班的奇人趣事,以文述之。
老启
老启身高一米七有余,长相一般,但那两片又大又厚如两根香肠般的嘴唇,颇有“大嘴妹”姚晨的风采。
老启的外号颇多,但叫得最响亮的还是他那“神奇”的称号。老启的神奇事很多。在这举例经典事例。
老启的口算能力是相当了得。话说在某节数学课上,老启正闭着眼睛,驰骋在想象的田野上,却被数学老师叫醒了。老启不满地揉揉眼睛,应了句:“做什么?”“老启同学,你上来写这一题。”数学老师很有风度的再说了一遍。正当我们向老启投以含有99%的幸灾乐祸和1%同情的目光时。只见老启面不改色,走上讲台,举起粉笔,一脸淡然的写题目。看到这一幕,我辈不由在心中大喝一声“好”。面对如此险境,老启居然还能如此镇定,全然不似我辈以往之慌张,我辈之楷模啊。
不过,虽然老启勇气可嘉,但写出来的字实在是惨不忍睹啊。那一个个数字就像醉汉一般歪七倒八的躺在黑板上。光是乱也就罢了,老启的字还特别大,寥寥数字便以占据了黑板的“半壁江山”啊(阿拉伯数字被他糟蹋成这样也的确不容易啊)。老启一边想一边口算,手上却毫不停留,“唰唰唰唰”,不一会,老启大功告成,拍了拍手,做出一个投篮的姿势,向离他半米的粉笔盒一投,“啪”一声,姿势不错,可惜没中。众同学很配合的发出一阵“切”。老启脸部毕竟是经过修炼的,甩了甩头发,旁若无人地向自己的座位,仿佛那阵阵嘘声根本不存在。
老师干咳一声,把同学的注意力吸引过来,“让我们看看老启同学做得对不对”。经过老师一步步推算,老启居然。。。。。。居然做对了。老师推了推快掉下来的眼镜,说了句:“老启同学的口算能力真不错啊。”我甚至还听到我后面的一个女同学在嘀咕说:“真神奇啊,老启怎么能做对了呢?”
像我这种一斤香蕉六块五,五块能买多少斤香蕉都算不出的人不由对启哥佩服得五体投地,大呼一声:“启哥大才,小弟佩服啊。”老启笑而受之。
凤姐
看到凤姐这个名号,大家千万不要想到那个网络红人“凤姐”啊。凤姐的真名其实非常“搞默”(老启创造,意为搞笑加幽默),与金庸大侠的着作《陆小凤传奇》中的主角“陆小凤”同名同姓。
凤姐平时不显山不露水,只有在自习课同学们太吵时,才一展喉咙,大喝一声:“不要吵了。”其声势吞山河,大如洪钟,在教室里回荡久绝,吓得我差点犯了心脏病啊。
凤姐一向喜欢行侠仗义,一举一动颇有大侠之风。而成就凤姐赫赫威名的成名战则是“凤姐怒闯男宿舍”。
话说在某一天,宿舍楼前。我手持莫面包(面包是她的外号),调戏莫面包,扬言让她以食物交换。莫面包不肯,二者僵持不下。
正当此时,远方传来一声中气十足的女高音,“你又欺负女同学,面包,要我帮你吗?”莫面包当然巴不得了,头像小鸡啄米似的。声音由远至近,初始很远,转瞬即进。我大吃一惊,这难道是传说的“凌波微步”。但我也不是小角色,当机立断,施展出“草上飞”向远处逃去。凤姐穷追不舍,边追边用“少林狮子吼”吓我,“快把衣服还给我。”“追上我再说吧。”我头也不回的应了一句。这时,我已经离目的地——避难所——男宿舍近了。
我三两下跳过台阶,躲开一棵树,再从一对不怕死,敢在校园里牵手的情侣中夺路而逃,连一句“对不起”也顾不得说就继续逃跑。在百忙之中,我回头看看后面。该死,凤姐依旧紧跟在后,而且还越来越近。
一路上鸡飞狗跳,我敏锐的第六感始终感到一股杀气锁定着我。不过,再狡猾的猎手也斗不过我这个好狐狸。胜利最终是属于我的,就像刘翔冲向终点,我冲进了宿舍。如释重负的我把校服衣随手丢到同学的床上,心想,凤姐再强悍也是女的,肯定不敢进男宿舍的。
我正盘算着明天怎样报仇,却不想追兵已至门外,一脸怒火的凤姐破门而入。没人要(一位同学的外号,因名字的读音相同,因此得名)正宽衣就寝,一见凤姐,先是楞了一下,好像还搞不清楚状况,紧接着怪叫一声,钻进被窝,只敢露出其头。凤姐不以为然,好像逛街一样的东张西望,四处打量,把我等男子视若无物。凤姐突然眼前一亮,一把抓住那件校服,扭头就走,出门时居然还回头瞄了一眼,似有不舍之意。太可恶了,她居然就这样大摇大摆的拿走了衣服,更可恶的是,我被她的勇气吓呆了,没有阻止她。
隔壁班的同学看着我们班男宿舍居然进来个女的,那个激动啊。要知道这里除了有女班主任来之外,从没有女的来过。楼上的女生的衣服掉下来,女生也只敢偷偷摸摸的捡,要是一不小心被男的撞见,就马上逃走,从来没有这么大胆的。那位同学怀着诗人般的情怀,朗诵出巴金在《海上日出》中的一句话:“这难道不是伟大的奇观吗?”
正在此时,舍长从厕所中出来了。他紧握着我的手,一个劲的摇,老泪纵横的说:“感谢啊!感谢冲哥啊。多亏你没把凤姐带进厕所啊。不然我的清白就毁了。”原来舍长在上厕所,他在里头听见凤姐的声音,伸头看见凤姐进来(厕所很烂,没有门),吓了一跳。
次日,我想调侃一下凤姐,故意问她:“凤姐,男宿舍风景咋样?我们全体男生可是很想念你啊。”凤姐微微一笑:“好啊!我也对男宿舍念念不忘呢。”说完还抛了个媚眼给我。
让我不由仰天长叹:“树无皮则死,人无脸无敌啊!”
象州城关高一:周照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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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马·伯乐从前,有一匹奄奄一息的千里马,在翻越太行山时由于感激伯乐对它的赏识和体贴,竟能一跃而起,嘶声直抵云霄!这就是千里马遇伯乐的故事。由此我从故事中有一所感——世间“千里马”再多,也需要“伯乐”去发现,并且对待它们要“策之以其道,食之要能尽其材,鸣之要能通其意。”这样“千里马”的日行千里之能才能表现出来。唐代韩愈通过《马说》强调了一个观点:千里马需要伯乐去发现。恰巧在当时,作者就是一匹没被发现的“千里马”。他在初登仕途时,就很不得志,曾三次上书宰相求擢用,然而,宰相没有“伯乐”慧眼识英才的能力,更没有伯乐一样的胸怀,终于足三及门而阍人(守门人)辞焉。在《马说》中,作者借“千里马”不遇“伯乐”而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来比喻自己怀才不遇明主的遭遇,实在再恰当不过了。联想当时,正如作者所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像李白、杜甫等一批怀着“天生我才必有用”的“千里马”最终却落得“浪迹天涯”,也不得不感叹道:“天生我才亦无用”!虽然早在隋朝就推行了科举考试,广纳人才为国效劳,可是在腐败的统治之下,又有多少“千里马”能被“伯乐”相中呢?像作者一样的“千里马”也只被埋没在庸愚的“食马者”手上,而真正像“伯乐”一样能慧眼识英才的明主又有几人呢?他们不但不能识别良驹,还妄自感叹:“天下无马矣!”这是何等的荒唐!呜呼!其真无马邪?其真不知马也!联系现实,不难看出:在知识爆炸的今天,的确有无数的“千里马”得到“伯乐”的赏识,使自己的能力得到了发挥,例如现行的各行各业的机构改革、结构调整,它就彻底打破了传统的“铁饭碗”,形成了能者居之的大好形势。给了“千里马”以施展的空间,还有许许多多的“伯乐”——大公司、企业和国家科研机关等也在求贤若渴地招募“千里马”。例如,最近西安某单位就辞去了那些有资格而没有能力的工人,而不惜重金去聘请那些虽无资历却很有能力的人员。同样,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有像韩愈一样的有日行千里之能的千里马不遇“伯乐”的现象。但是在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中,更多存在的是博学多才的“千里马”得不到“伯乐”的赏识;而那些不学无术的富家公子及高门权贵子弟却能凭着金钱权势在官场上谋得个“一官半职”!这是为何?这难道就是所谓的“社会进步”吗?——由原始社会进步到现在的社会主义社会以至将来的共产主义!难道社会就是这样进步的吗?不!这只是因为社会中存在着少量的心灵被腐蚀了的“食马者”,他们面对金钱的诱惑,会对国家利益、前途视若无睹,以谋求物质上的优越;面对“权力的压迫”,他们也会“不得已”而干出违法乱纪的事情来。同时,现代社会中仍然有“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的浅薄愚妄的“食马者”。他们总是怀着“又想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的思想到处去“访贤”。如此的“食马者”安能觅到“千里马”?即使找到了所谓的“千里马”,那一定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酒囊饭袋。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就需要更多的“千里马”为她的繁荣富强付出更多的努力,这中间就需要更多“伯乐”去慧眼识英才,所以,我真心的希望在未来的时间里能有更多的“千里马”能在“伯乐”的发掘下,真能“日行千里”也!10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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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乐俗话说:“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故虽有名马,祗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这句话是说:世间有了伯乐,然后有了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知道和会相马的伯乐不常有。因此,即使是名贵的马,也只能在奴役的手下受到屈辱,和普通的马一起死在槽枥之中,不以千里马而称之。在古代文学韩愈的《马说》中:饲马者不识千里马,把千里马和普通放在一起,以至于千里马虽有千里之能,但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现,又怎能要求它能行千里呢?那个饲马者饲养马,用鞭子鞭打马,不按照驱使千里马的方法去鞭打它,喂养它又不足以让它发挥才能,马儿鸣叫又不能通晓它的意思,饲马者还手拿着鞭子站在千里马前说到:“天下没有千里马。”天下真的没有千里马吗?其实是他不知道什么是千里马。伯乐是指识才,能发现才的人。饲马者是指不识才的人,而千里马是指有才干而怀才不遇的人。在当今社会,国家需要“千里马”而更需要“伯乐”。需要“千里马”那样的人才,需要“伯乐”那样善于发现人才的人。不过,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才华与技能,都有自己的特长。不管在哪儿,在什么时候我们都应积极的展现自己,抓住每一个机会去表现自己,勇敢的展示自己的才华。在当今社会中就是需要这种大胆,勇敢,有才华,有干劲的人。那只等待别人发现的“千里马儿”,学会自己去争取,去创造吧,去实现自己人生有意义的价值,发挥自己的才能为国家做贡献,富强自己的国家吧。如果你是一位领导者,那么你应该去学做“伯乐”那样的人。如果你是一位即将就业的有才干的青年,那么你就应该学做一匹日行千里的“骏马”。充分的展示自己,发挥自己的潜能。国家需要人才,更需要人尽其才啊!600字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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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乐何在问世间美物有几何,其多不可一一言说。在垣墙的夹缝中?在尺寸的夷地间?美需自己摸索,请做好自己的伯乐。审美是在数匹马中一眼选出千里马的洞察力,审美是在唐伯虎点秋香时的洞察力。审美如风,吹走眼前阴霾,审美如雨,落定心田尘埃。拥有强大的审美能力,就意味着你有了一双慧眼,足以去揣测世间万物。正如罗丹有言:生活中并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审美能让你在日新月异的变化中初心不改,审美能让你不断提高个人修养,审美也能让你真切的明白什么是见贤思齐。正因为有了审美,我们明白了白璧微瑕的难能可贵,明白了十全十美的可望不可即·····审美能力的培养,靠的不仅是你的天赋异禀,更是你对外物的悉心观察。是沈复儿时的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渺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的日复一日,才有了他作青云白鹤观的闲情雅致;是在非洲草原狮群的敏锐洞察,才使得配偶间的强强联合。倘若缺乏审美能力,恐怕他们只会落得蚊虫叮咬之嫌和狮群间的自相残杀了吧。拥有了审美能力,并不意味着拥有了趋炎附势,肆意吹捧的权利。邹忌的妻妾对他的肆意评价由小及大,无疑是害国又害家。使得国君险在臣子的褒扬中蒙受昏君的恶名。审美靠的是内心的纯真,切不可借审美之名谋取个人私利。(辩)生活中也并不乏这样的行为,为一己之利借审美之名而肆意褒扬。为了得到薪水的提升,就在上司面前鼓吹,这些无疑都是自欺欺人的。生活中的我们应该乘审美之风,扬素养之名,做好自己的伯乐官,把握正确的审美方向,才可在人生长路中合理摆渡。审美是一种高尚的素养所在,审美如同老酒,愈久弥香;如同古松,愈久愈巍峨挺拔。审美如同星火,虽不能用他取暖,但可以用其微光照亮前行之路。审美饥不可食,寒不可衣,但却足以给你力量。审美之情需谨记,伯乐之行莫丢弃。敢问伯乐在何方,自在眼中微光。点评:说理充分透彻,立意鲜明。适当地运用对比、比较等手法,通过事物相互间的悬殊与差异,有力地佐证文章的中心。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800字 高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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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描写蔷薇的作文500字外婆乡下的老房子很简陋、破旧。墙也是用一块块石头砌成的,岁月在上面刻下了风雨苍老的痕迹。在那不起眼的墙角边有一簇蔷薇。它在那墙面上生长起来,把滞留着一冬暮色挤得消失在柔和的春风中。春天,露珠滋润的蔷薇有一阵阵淡淡的馨香味。当青翠欲滴的绿从墙头倾泻下来时,一朵朵粉红色的蔷薇便开始挨挨挤挤、争先恐后地爬出来,向世界袒露自己的真诚。它们如阳光般灿烂的笑容,背后付出了多少汗水和心血啊!这是世上最美的意境!我小心翼翼地掐下一点儿嫩嫩的藤儿,咬一小口,是那么香、那么脆。顿时,一股顽强的生命劲儿涌进心田。夏天,暴风雨来了。大雨像一片巨大的瀑布,从西北边遮天盖地地卷了过来。雷在低低的云层中轰响着,震得人们的耳朵嗡嗡作响。闪电,时而用耀眼的蓝光,照亮黑沉沉的大地。蔷薇在暴风雨中狂乱地摇摆,拼命地支撑着自己纤细的身体。最后以顽强的毅力继续存活下来,造就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同是一种植物的月季却截然不同。在公园里,它可以经过春雨细细滋润而不是风侵雨蚀。阳光爱抚地照耀着它,春风柔和地吹拂着它,雨露则不断地哺育着它。它朴素大方。花瓣层层叠叠、微微下卷。花枝招展、沁人心脾,引来了无数勤劳的蜜蜂的婀娜多姿的花蝴蝶!大自然是那么不公平,但只要心中充满希望,凭借超乎想像的毅力和韧劲去努力,生命就会创造奇迹。从此,柔和的春风把一颗拥有顽强生命的蔷薇深深地播种在了我的心里。描写蔷薇的作文500字花园锦簇的花坛里,蔷薇可是有“地位”的哟!你瞧,一朵朵红中带白的蔷薇花在一根根儿碧绿的枝上“安家落户”。在一层层娇嫩、纯洁的花瓣里,有很多淡黄的花蕊,显出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再看那娇容的花朵,长得是那么地丰满,散发出成熟的气息。像一个个活泼可爱的小精灵在枝叶上翩翩起舞。我完全坠入梦境,陶醉在这花儿之中!蔷薇们集中在一起,一边唱歌一边跳舞。它们仿佛是一股股清泉,从花坛里流出来,飘飘洒洒,令人向往。哇;一阵阵清馨的芳香向我扑鼻而来!香味弥漫着整个校园,太好啦!啊!又是一阵甘甜的香味,伴随着凉爽的风,向我扑过来。淹没了我,包围了我,浸透了我的心!呵,那红精灵的魔力还真不小!一阵风吹来,它们被吹得东摇西晃,似乎在说:“你看,我美吗?我希望它们继续把这个好消息传递下去,传递给每一个植物、动物和人。蔷薇花,永远都是那么纯洁、天真,给我们带来了无穷的欢乐!描写蔷薇的作文500字我家的阳台上养了各种各样的绿色植物。有五颜六色的株草花,有淡红色的玫瑰花,有气味香甜的桂花,有洁白的茉莉花,还有清雅的水仙花……。其中,我最喜欢艳丽的蔷薇花。它是妈妈送给我的圣诞节礼物。在我的精心照料下,有的花儿已经绽开了美丽的笑脸。它的颜色是紫红的,从远处看即像婷婷玉立的少女,又像玲珑的小玫瑰。它的花瓣是椭圆形的,像一把把软软的小扇子,里面还藏着细细的花蕊,轻风徐徐地吹过,花瓣和花蕊也在轻轻地摇动着。我用鼻子嗅了嗅,闻见了芬芳迷人的味道。每朵蔷薇都有一个花萼,当蔷薇花含苞欲放的时候,花萼就把花苞包得紧紧的,像小女孩扎的“朝天鬏”;当它欣然怒放时,花萼就慢慢地张开了,像一双温暖的小手,呵护着娇嫩的花朵。蔷薇花那小巧玲珑的叶子像小水滴,边上还有一些小小的刺儿,像锯齿一样,叶脉清晰可见,叶子却多得数不清。蔷薇花的茎虽然非常纤细,但却稳稳地托住了“大大”的花苞。它的茎上还有几个锐利的刺儿,即像一把把锋利的宝剑,又像一个个英勇无畏的“护卫兵”。当我用小喷壶向小蔷薇的花苞、茎和叶子上喷水时,水珠均匀地洒落在我心爱的小蔷薇上,仿佛点缀着无数颗晶莹的露珠。啊!这就是我艳丽而可爱的小蔷薇和它的家—美丽的花园阳台。描写蔷薇的作文500字蔷薇花很象玫瑰花,但是蔷薇花比玫瑰花小。最大的蔷薇有十多层,中等的蔷薇花有八层,最小的蔷薇有五层。粉红色的花蕊有带黑色的小点儿,像蜗牛的小眼睛,紫红色的花蕊,有带黄色的小点儿。触摸起来非常舒服,闻起来非常舒畅。一朵朵鲜花在一片片绿叶的衬托下,像一个个面带微笑的小精灵,活泼可爱,惹人喜欢,就连蜜蜂也为它唱歌,春雨给它洗澡,风婆婆为它吹风。蔷薇开了大家开心极了,很可惜的是很多人爱去摘花,这件事令人很失望。我想:我要是一朵蔷薇花,一朵永远开在枝头绽放美丽装点春天的蔷薇花,那该多好呀!有那么多好伙伴。描写蔷薇的作文500字在许多花中,我喜欢秀丽的牡丹、幽香的薰衣草、色香俱全的玫瑰,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小巧的蔷薇花。蔷薇是蔷薇科。落叶灌木。蔷薇属(rosa)的一种植物,形体直立、攀援或蔓生,植物茎通常有皮刺,叶互生,奇数羽状复叶。这种植物的花。有单瓣、复瓣之别,色有红、粉红、白、黄等多种,很美丽,初夏开放。蔷薇喜阳光,亦耐半阴,较耐寒。蔷薇的花语很多:红蔷薇——热恋;粉蔷薇——爱的誓言;黑蔷薇——绝望的爱;蓝蔷薇——不可能、梦幻美丽;。白蔷薇——纯洁的爱情;黄蔷薇——永恒的微笑;深红蔷薇——只想和你在一起;粉红蔷薇——我要与你过一辈子;圣诞蔷薇——追忆的爱情;野蔷薇——浪漫的爱情;血蔷薇——破碎。我最喜欢的是黄蔷薇,它的特征是矮小灌木;高约2.5米;枝粗壮;常呈弓形;小枝圆柱形抚毛;皮刺扁平,常混生细密针刺。小叶5——13,连叶柄长4——8厘米;连叶柄长4——8厘米;小叶卵形、椭圆形或倒卵形,长8——20毫米;宽5——12毫米,先端圆钝或急尖;边缘有锐锯齿;耐面无宅、上面中脉下陷,下面中脉突起;托叶狭长,大部贴生于叶柄,离生部分极短,呈耳状,无毛,边缘有稀疏腺毛。花单生于叶腋无苞片;花梗长1—2厘米,无毛;花直径4——5.5厘米;萼筒、萼片外面无毛,萼片披针形,先端渐尖,全缘,有明显的中脉,内面有、稀疏柔毛;花瓣黄色,宽倒卵形,先端微凹,基部宽楔形;雄蕊多数,着生在坛状萼筒口的周围;花柱离生,被白色长柔毛,稍伸出萼筒口外面,比雄蕊短。果实扁球形,直径12——15毫米,紫红色至黑褐色,无毛,有光泽,萼片宿存反折。花期5—6月,果期7——8月。蔷薇花很漂亮。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前后连贯,形成完整的形象。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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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黑蔷薇花开在弯月夜幕之下,淡黄的月投射下来却是银白的光,覆盖在它纤柔冶艳的花瓣花蕊上,给人以邪恶的美感。它优雅,它美艳,它幽寂,它拥有令人折服的魅力。它是蔷薇花。蔷薇科(Rosaceae)蔷薇属(Rosa)植物。约100种,多年生灌木或藤本。近世界性分布,多原产于亚洲。很多栽培种花芳香而美丽,常为白色、黄色、橙色、粉红色或红色;野生蔷薇花单生或成小簇;花瓣通常5枚,栽培种常重瓣。各种蔷薇花语有:红蔷薇代表热恋;粉蔷薇代表爱的誓言;白蔷薇代表纯洁的爱情;黄蔷薇代表永恒的微笑;深红蔷薇代表只想和你在一起;粉红蔷薇代表我要与你过一辈子;圣诞蔷薇代表追忆的爱情;野蔷薇代表浪漫的爱情;黑蔷薇代表绝望的爱与等待。【一个关于蔷薇的童话故事】王子的花园里,每一朵花儿都是用心养成的,每一朵花儿都属于不同的人。小蔷薇就出生在这儿。从她还是小花苞的时候起,照看她的就是他。在他无微不至的关怀下,她小心翼翼地从绿色的房间里探出头,欣喜地打量着这个世界,打量着他。他脉脉地笑着望着她。在凝视他的刹那,从他的眼神里,她明白了,她的一生都是属于他的。小蔷薇一天天长大,每天,她都以最美丽的样子出现在他的面前。而他总是笑着,为她浇水,为她打扮,为她遮风挡雨。花园里的花儿都在盛放,为了自己的主人,为了那颗爱护她们的心。一天夜里,小蔷薇惊奇的发现,在她身旁多了一朵美丽的玫瑰花苞。还没有出世的玫瑰花就如此出众,如此地多姿——她是属于王子的花,独一无二的玫瑰。王子的深情呵开了小玫瑰的花苞。她一瓣一瓣地把自己的美绽放出来,倦怠的花蕊揉着丝一般的花瓣;她微微的笑着,那么从容,那么高雅;她的香味弥散在风中,她的花瓣轻漾着幸福。小蔷薇在见到她的一刹那就被折服了——好美的花啊!小蔷薇也是甜甜的望着她的新邻居。两朵花儿很快就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王子再一次来到花园的时候,一下子就为晨光中的玫瑰的美打动了。但是他知道,每一朵花儿都是属于不同的人,他不属于她,他只拥有小蔷薇。蔷薇还是灿烂地等待着他,他也一如既往地关心着她,爱护着她。只是偶尔他会久久凝望小蔷薇身边的玫瑰,他会轻轻为她掠去身边的杂草,他会为她的叹息而忧郁,他会为她的容光而微笑。正因为如此,他没有发现,他的蔷薇在一天天的虚弱。蔷薇是多愁善感的花儿,她爱着他,她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敏感的她很快发现了他对玫瑰的感情。无言,她很快虚弱下去。可是,除了每天在他到来之前,更加精心的打扮自己,不让他发现自己的虚弱以外,善良的蔷薇还能做些什么呢?渐渐地,蔷薇无法安眠了。夜里,虚弱的她总是默默地看着天真、纯洁地玫瑰,独自在夜风里哭泣。玫瑰没有错,她为王子而绽放,蔷薇也没有错,她为他而盛开;王子也没有错,他还是一心一意的照顾着她,只是偶尔望望玫瑰的身姿。可是,也许他不明白蔷薇有多敏感,多脆弱。只有他全部的爱才能撑起她的一生。精心的打扮已经掩饰不了她生命的枯竭。那天,她含情脉脉地目送他离去后,回过身,望着正盛开的玫瑰,幽幽的说:“玫瑰,我要走了。他对我很好,总是那么无微不至;他以为他爱的是我,拥有的是我,但是他的意识里爱着的是你,只有我看得出来,……没有他全部的爱,我是活不过今天的。我只希望,没有我的日子里,他可以幸福。玫瑰,好好绽放你的美丽,为了王子,也为了我,好吗?”玫瑰哭了:“他是你的,你是他的,这还不够吗?他爱的是你啊……”玫瑰没有说完,因为她看见蔷薇花倒了下去,脸上还带着浅浅的笑容和淡淡的忧郁。次日,王子来到花园的时候,看到的只是倒下的蔷薇和含着泪水的玫瑰。缓缓地,他对她说:“我的蔷薇,你怎么这么傻,我是你的,你是我的,你应该明白、应该知道的啊……”蔷薇花的花语是——爱的思念,永生的思念。……我不喜欢蔷薇,也不讨厌蔷薇。很多的文章书籍上都说蔷薇是带着邪佞气息的,蔷薇是属于那些被神抛弃了的吸血贵族们的。他们说,蔷薇长有妖娆冶艳的花瓣,柔美轻暖的花蕊,尖锐的刺出卖了它们,它们将永远带着满身的妖娆与邪恶堕落于极深之处,甚至还搬出了《圣经》、《失乐园》、《伊甸园》中的几段,来写说蔷薇邪恶的种种。而我也跟着我的笔友前辈们一起去仿写,长时间过后也耳濡目染了其他些乱七八糟的知识。在我的心目中,蔷薇也并非是那种骄傲的花中女王,她更像是,一位身体柔软的舞蹈家。在风中翩翩舞蹈,舒展美丽的枝节,旋转,飞舞。她亭亭玉立于众多繁华的花朵中,耀眼却不高傲。蔷薇花美丽,蔷薇花柔媚,蔷薇花纤细,这也正是,令人折服的原因吧。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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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伯乐天暗了,但很广阔,周边没有人,只有我静静地坐着,拿着我的手机,一边看着那公园,一边回想往事,因为在这里,我遇到了改变我一生的人。。。。。。对于我来说,这个故事足够的长以至于来让我慢慢回味。我想先从老师说起,哪一个老师不喜欢严守纪律的学生,哪一个老师不喜欢成绩优异的学生,在他们眼里,每一个重高生,尖子生都是一匹千里马。或许他们不会明白,也有很多学生,他们的成绩不那么优异,他们不那么守规矩,但他们同样羡慕能成为老师眼中的优生,他们努力过,但也被忽略过,他们开始变得自卑,实际上,他们只希望老师能关注他们一眼,得到帮助。结果,他们都成为了老师们的眼中钉,开始被遗忘。我曾经被遗忘过,因为我曾经就是那样一个小混蛋,骄傲,自大,厌学,捣蛋。但是成为老师所说得那些没有自尊的差生,我们的内心也会痛。但是在老师的批评下,家长的指责下,同学的嘲笑下,原本假装混蛋的我们,真的成为了“混蛋”我的父母很着急,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落后与别人,于是整天的为我找家教,他们通过打电话与老师沟通,大概找了有12为家教吧,但都被我气走了,我装傻,装愣,装没听见,什么都跟老师对着干,所以老师都不愿意教我。有一次,我的第12位家教在跟我将数学题,我没听,他开始嗓门高起来,我心想:我又没聋,喊什么喊,就歪了歪头,瞥了他一眼,他很生气,因为他也忍了我很久了,他终于忍不住说起来:“你又想怎么样,作业不写,上课不听,你知道你父母为你有多辛苦吗,你真是扶不起的阿斗,扶不上墙的烂泥!”说到这,我的火气也上来了,对着他大喊:“你凭什么骂我,我学习好不好跟你有关吗,我的父母辛苦不用你说,但轮不着你来骂我。”父亲听到了,走进来,一看架势立马站在了家教这边,骂起我来:“给你找了家教,你不好好学,还跟老师顶嘴,是不是找揍。”我气得冲出了家门,听见母亲在后面喊,但我什么都没顾,一直冲,一直冲,在下楼时还摔了一跤,我没等他们来,马上站起来接着跑,我觉得我太受委屈了,跑着跑着我发现有东西从我头顶上留下来,一抹全是血,我心想是刚下楼的时候磕的,我很害怕,但我不知所措,我发现公园对面一辆公交车刚好停下来,我穿过公园,飞奔过去。我刚登上车,大家的注意力都转向我,我冲的很快,上车时还刹不住车的往前冲,还一头血,乘客都吓坏了,司机也没有开车,后来一位中年男子走过来,他的喉咙很具磁性,声音听起来也很有威信,我放下了刚刚的猛劲,露出了孩童惯有的表现。他问:“你怎么了,要不要去医院?”,“我摔了一跤。”我说,他接着又说:“马上去医院吧,你父母不在我先带你去,一会儿把手机号码告诉我。”他带着我下车,我听见司机喊了一声:“杨老师啊,交给你罗,我路线与医院不同道,谢谢啊!”听起来他们很熟儿,而且是个老师,他应该每天乘这辆车给别人去上课吧!我顾不得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因为我没有力气了,我的血一直在流。我跟着他走,他看我不行,把我背了起来,最终他把我安全的送到了医院,我缝了六针,医药费是他垫付的,他打给了我的父母,我父母赶来了,他们在门口聊了一会儿,我就听到了一点,先开始好像是我爸说:“这孩子不像话了,不像话了。”我妈说:“怎么办好呀。”最后我就听到杨老师说:淘气儿没关系,好好调教。“回家后,父母也没说什么,第二天,当我还在想怎么面对家教时,我看见的却是昨天救我的人,这一幕似乎太戏剧化了,但它依然是事实。我明白了,我的父母把我“转交”给了他。我不知道说什么,他走进我的房间,对我说了一句:“休息吧!”我就顺着他,躺下来休息了。他走到我的书桌边,坐下来,好像在写什么。我问他:“我们干嘛?”“休息啊,不想休息啊,那玩会儿也行!”他不假思索地说。我接着说:“你不是给我补课吗?”他笑了笑:呵,你这么明白啊,那之前怎么没那么明白啊”我知道他在损我,我马上拿起书包,拿出书,对他说:“给我上课吧!”他站起来对我说“我今天来不是给你上课的,反正你也不想听,这是你写的?(在我的课桌上写着:我这一生最遗憾的事,是我只有一次生命献给我的祖国,因为我想成为像内森黑尔那想的战士)我说:“恩。”“一个战士最重要的是什么?是忠诚,对祖国的忠诚,你连对你的父母忠诚都做不到,你还想保卫祖国,你觉得你委屈,你问问你自己,你真的努力了吗,你是笨蛋吗,你还觉得你是对的,是生活没给你机会,是老师家长不够关心你,你为自己活,不用为了别人的关注而努力,如果你想明白了,我可以教你,想不明白,你……”他没说完,但我明白我必须明白。从此以后,我开始全力以赴,每一天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我不管别人怎么看,我做了最拼搏的我自己,当然,离不开这位导师的精心栽培,我的成绩可以和优生排列了。又一次他和我聊天,他说:“你真的很聪明,你比别人灵活,我小时候跟你一样,淘气得很,但是,你比我有抱负,不管从你的笔记,作文还是你本身都可以看出你很出色,因为你的内心很大气。”我想这是我接受的最大的表扬和鼓励了。他现在依然是我的老师,他还在不停的栽培我,是他把我这匹野马给驯服,最后带到了正道上,我感谢他,他就是我的伯乐,明年我要中考了,我会用我积累的力量全部展现出来,证明我自己,不辜负家长老师的栽培,我要忠诚父母,忠诚祖国母亲。谢谢你,我要做最出色的的“战士”不论在考场,市场,还是战场我都要做到最出色!我最敬爱的伯乐。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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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哀思绵绵细雨被风儿吹着,微微地斜了身子,在空中翩翩起舞,然后缓缓地落入尘土。雨是天空在流泪,难道天空也丢失了宝贵旳东西吗?丢失的东西就再也不可能找回吗?我想,家乡的蔷薇此刻正被天空的泪水浇灌吧。坐上返乡的车,就觉不适,车里的汽油味令人作呕,我自小晕车,便打开了车窗。一阵刺骨的寒气蹿进来,让我不由得打了个寒战。春天了,怎会这般冷。不一会儿,车驶入了乡间大路,放眼望去,道路两旁杂草从生,树木萌出了嫩绿的芽儿,一片刺眼的绿。远处的山在雨中若隐若现,山上还是绿,模糊的群山连绵不绝,飘渺而不可捉摸。雨势并不减退,纷纷扬扬,今天是清明节了吧。正如诗中那样:清明时节雨纷纷。我不喜欢清明节,我讨厌它的出现,家乡的蔷薇花也憎恨清明节。到了,我走下车,踏上泥泞的小路。那肮脏的泥土有些黏脚,我只能轻缓地走着。沿途又看见那如诗如画的景物,让人陶醉。可我不这么认为,在那峰峦起伏的群山中,我迫切地想知道,她在哪座山中笑着等我。虽然来了不止一次,可我依然记不住,不是记忆太差,而是不愿记住,也不愿面对。来到她住过的庭院,映入眼帘的首先是那墙角的花儿。那花儿是一簇野蔷薇,此刻在凛冽的寒风中瑟瑟发抖,叶子都落光了,花只剩下枯萎旳一朵,孤零零地垂着头,那花瓣好似随时都会掉下来。近一年来没人照管它,竟成了这副模样,鼻尖有些酸,我沉入了记忆的海洋。那年,她惊喜地发现墙角生出了一簇野蔷薇。自此,她便悉心呵护那簇蔷薇。自此,蔷薇在她的照料下,愈来愈美丽。我曾无数次看过那簇野蔷薇。娇艳的花瓣一层裹着一层,把花蕊牢牢包在花中。不得不说,它很像玫瑰。那是一簇粉红色的蔷薇,它的色彩是我所喜爱的,我几次想摘一朵蔷薇,却都被她制止了。往时今日,待遇落差如此之多,只因,花依旧,人却不复存在。蔷薇,你一定很想念她吧,我亦复如是。你凋谢了的花瓣是去找她吗?你脸上的雨珠或许是思念她的泪吧。我爬上崎岖不平的山路,心不在焉地看着周围旳景色。到了!快到了!一座坟赫然出现在我眼前。一股寒气迎面扑来,像掉入了冰窖。这里埋葬了蔷薇的美好时光,埋葬了一位深爱着孙女的老人。对着坟墓,我显得很平静,但不知何时,冰冷的泪珠从脸庞滑落,滴到嘴角,咸咸旳,涩涩的。悲伤如潮水般涌来,铺天盖地。大人们放起了鞭炮,泪眼婆娑中,只听见刺耳的响声。缓缓跪下,对着那坟。我希望你能回来,我想念你,蔷薇也想念你。不要留恋天国,你要相信,只有人间才能让你真正地快乐。我相信,你只是去了很远的地方旅行,一定会回来的,对吧?我讨厌清明节,在这时,我总要面对你那毫无感情、冰冷的坟,总要听见大人们谈论着你离开世界时的话语,总要看见那逐日衰老的蔷薇。所以,我真的不喜欢清明节。我希望有一天,当我再次回到你的庭院,就一眼看见那开得正艳的蔷薇。这天晚上,我辗转反侧,听着渐小的雨声,心情难以平静。蔷薇花瓣快落了,因为今天猛烈的雨将它打得摇摇欲坠。忽然,我想到,它一定是思念你,便化作尘埃来找你了,奶奶。花的一生如此短暂,花开、花落仅经历几年的光阴。奶奶,我是天空,为失去的流泪,总要等到失去,才懂得珍惜。这正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想到这里,终于释怀,我闭上眼睛沉沉入睡。睫毛动了动,一滴温热晶莹的液体从眼角流出,湿了枕边。屋外,蔷薇的最后一片花瓣摇曳着,缓缓飘落,终,化作尘埃。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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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蔷薇晶莹的雪花浩浩荡荡地飘落,在莫天周围幻化成耀眼碎裂的光球,轻轻旋转着。“冥迹。”我望着亮白色的天空,那里,飘舞着绝美圣洁的灵魂的碎片。“转生后你的父亲虽然把一切都忘记了,但前世死去时澜荻冰蓝色的身影给他留下了太深的阴影,使他至今都厌恶这种颜色。”“哦。”我转身走向撼雪宫。我听到雪花在脚下片片崩碎的声音。晶莹的白水晶地面,华美的阳光舞出惊世的舞蹈。我似乎看到蓝底,漆黑的袍子迎风飘扬,散入清冷的空气。雪花飘散成的灵力在空中凝集起来,萤火虫般,闪动着乳白色的光彩,然后慢慢擦过耳际。透明晶莹的宝座威严地矗立在五族最神圣的地方。我站在它面前,袍子翻飞如同狂风中凋零的蔷薇花瓣,狂乱,无奈。然后我听到泪水碎裂在地面的声音,清脆而绝望。我望着撼雪宫的宫顶,徐徐飘落着冰蓝色蔷薇花瓣,纷纷扬扬,落满我的身体。然后我回过头。莫天银白色的长发散入空中。“我们错杀了玄宙?”莫天微微点头。“那澜荻死得毫无疑义?”“不,半壁崖一战后,黑水潭下巨大的响声也没有了,另一个世界似乎突然消失世界平静得没有波澜。”“那好,我说过我回来后,要你把一切都说给我听,所以现在,莫天,把故事讲完好吗?”“什么?”“把故事讲完。”我微微一笑,看到莫天慌乱的眼神。“莫天,撼雪宫让我想起了太多往事,所以我很难过。我知道你还有事情瞒着我,因为你说话的时候,总是尽量回避关于我的描述。”然后我看到莫天无奈的眼神。透明的瞳仁中闪过一丝破碎的光芒。“你真的要听?”“讲吧,把你知道的一切都说出来。”“那好,冥迹,我告诉你一切。”“好。”莫天的脸上是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古怪的表情,雪白的披风飞扬起来,发出破空的响声。“你还记得你小时候的情景吗?和?漠在一起时便会感到坚硬如巨石般的隔膜,而身为蔷薇族神唯一的儿子却始终得不到?漠父亲般的宠爱,冥迹,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因为我不是?漠真正的儿子。”然后我微笑,莫天眼神里的震惊让我感到好笑。“真正属于蔷薇族神家族的人,身上会有一块漂亮的胎记。啾薇的胎记在额头,而?漠的在右臂,是一朵紫色的蔷薇花。而我身上却什么也没有。”然后我看到莫天的眼神中闪过一丝光芒,接着一丝笑意在他洒满阳光的嘴角荡漾开来。他盯着我的眼睛,然后他说那你还知道什么,说下去,我向听。“撼雪宫中出现的那名花童才是?漠真正的儿子,澜荻的亲生弟弟。蔷薇族人只有把自己的部分精魂融入到蔷薇花中时,才会有自己的后代。知识,?莫不那么幸运,他的儿子虽然拥有他的精魂,却是个灵力平平的普通人。”“不错,那然后呢?”“?漠便在蔷薇族中找到了年幼的我,把我的灵力封印到他儿子的身体中。作为补偿,他以花童的身份把自己的儿子带到撼雪宫,而把至高无上尊贵的地位让给了我。而啾薇,我的‘妹妹’,之所以和澜荻有着相同的容貌,是因为她实际上是?漠为澜荻幻化出的另一个身体。当澜荻杀死?漠的儿子后,我所有的灵力在我体内苏醒,而当澜荻因耗尽全部灵力攻击玄宙而死去时,啾薇的灵力也突然变得强大。只是玄宙的咒语也融入到啾薇的体内,而这种咒语的力量是你无法抗衡的,所以你只能看这啾薇死去。”莫天望着我,透明的瞳仁中,钻石般的光芒渐渐变得模糊。“不错,不愧是玄宙看中的天神。不过,既然你知道一切,为什么还把生命的灵力拿给我续命呢?”“因为我想知道,”我盯住天神慢慢涣散的目光。模糊的微笑在他嘴角荡漾开来,柔美如同撼雪宫破碎的阳光。然后我也微笑。“黑暗最高的统治者还能把戏演到什么时候。”然后我看到莫天的身体剧烈地抖动起来,周围的空气卷出层层气浪。“很好,”他说,“连这些你都知道。”“那你是不是要杀我灭口?”“我?杀你?为什么?”然后我转过身,不再理会飘浮在空气中的身体。当我走到撼雪宫门口的时候,我听到身后传来莫天无奈的叹息声。“你很聪明,”他说,“但很遗憾,不服从我的聪明人是不能留的。冥迹,我本来想通过漫长的接触把你改变为我最得力的手下,看来这是不可能的了。你的血液将会浸透这里的土地,成为你曾是这里最伟大的统治者的见证。”然后我的袍子飞扬起来,刺骨的寒冷侵透肌肤。我看到自己的血液涌出来,慢慢浸透脚下银白色的土地。然后我的视线慢慢暗淡,朦胧中,无数黑色的空气凝集起来,落满我的身体,然后我便感到温暖。宫门似乎闪现出一个黑色的身影,长发飘扬开,色如金墨……“冥迹。”当我清醒时,我听到熟悉的声音。无数黑色的雪花在空中蹁跹,飘飘荡荡,落满我的身体。然后我突然就泪流满面。澜地半跪在我身边,为我梳理被风吹乱的长发。很长时间后,澜荻向我微笑,嘴角上翘,貌美倾城。然后她对我说话,她说,你怎么知道莫天就是黑暗的最高统治者?因为他告诉我们黑水潭可以通往另一个空间,而这除了玄宙和我之外没有第三个人知道。包括你,仅次于天神的末日神。凭这些就能断定摩天是黑暗一方的最高首领?不,这只说明他属于黑暗一族,他之所以会暴露身份是因为他伪装得太好了,连玄宙都没有察觉。而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谁能骗过玄宙的眼睛呢?然后澜荻低下头,长长的睫毛轻微地颤抖。“看来哥哥说的没错,你的确太聪明了。”“哥哥?”我疑惑地看着蓝底,然后我突然发现我们正坐在半壁崖巨大的石上。灰色的风吹过,偶尔有几片花瓣型黑色的雪花飘落。“对,莫天,他是我哥哥。我就是末日族传说中的庇护者,那个在遥远得圣战中被玄宙杀死的末日神。我的哥哥在我死后一直在我们的世界中寻找我的转世,因为他知道,属于黑暗的人是无法在光明的土地上转生的。但当他花尽力气也找不到我的转世时他还是改变了主意,化身为一个孩子来到光明的土地上,寻找我灵魂的碎片。知识,他的灵力太弱了,根本无法预知到我的位置。他知道,只有吸收到玄宙的灵力时,他才有可能拥有这样强大的灵力,而这种可能几乎为零。”“于是他就留在这里等待机会?”“是的。”澜荻的声音低下去,空气忽然安静得如同波澜不惊的黑水潭。“冥迹。”然后澜荻轻轻依偎在我身上,黑眸闪动,竟流下泪来。我慌忙地伸出手,擦拭着滚烫的泪水。“我要回去了,回到属于我们的黑暗世界。”“什么?”“我要回去了。”澜荻抬起头来,努力地向我微笑。“哥哥答应了我,只要我回去,他就不会再来光明的世界,而你们也就可以拥有以前那样安宁的生活。”“不,”我轻轻抱住澜荻,忽然间就泪眼模糊。“我不要安宁的生活,我只要你,因为你是我生命的全部意义。澜荻,我只要你……”然后我泣不成声。澜荻白皙的皮肤,在灰暗的光线中慢慢放出圣洁的光芒。然后我便感到寒冷。澜荻忽然从我身边消失。刺骨的风中只剩下我一个人孤单地坐在黑色的巨石上,望着黑水潭上寂寞的涟漪。几片绿叶忽地在黑水中展开来然后一片一片铺满整个潭面。澜荻忽然出现在黑水潭上灰色的空气中,含泪的微笑荡漾开,如日暮金色的阳光般灿烂。漆黑的眸子忽闪着,竟闪动出钻石般的光芒。“你看那些睡莲。”我顺着她纤细白皙得如同阳光的手指望去。层层的叶子间悄悄绽放了几朵柔美的睡莲,洁白的叶子上挂满晶莹的水珠,正徐徐散出迷幻的光彩。“冥迹,这是我的化身。我不会回黑暗世界,我要用我的身体彻底封印黑水潭。我要留在这里,因为,这里有我生命的全部意义。”我抬起头,墨般漆黑的袍子迎风飘舞。然后我便看到澜荻的延伸,没有泪,平静得甚至看不出一点涟漪。“澜……”然后我的声音冻结在嘴边。漫天神圣的光芒崩碎开来,半壁崖的一切瞬间变得苍白。澜荻的发疯狂地飞舞着,然后她转回身,露出一个凄美的微笑。碎裂的光幕在空中凝集起来,化作漫天飞舞的蔷薇花瓣。“冥迹……”然后澜荻的影子便模糊了。天地间,只剩下漫天飞舞的蔷薇花瓣,一瓣一瓣瞬间都变成冰蓝色。我转回头,然后我又感到寒冷,来自心底的孤独的冷。再然后,我看到自己的泪北风送到空中,苍白的阳光照射下来,荡漾出五彩的光芒。黑水潭的水涨了。无数巨大的浪涛拍打着崖壁,而浪静以后,荷花依旧挺立。许多年以后,半壁崖已经变成了黑水潭中的一小块礁石,而礁石的周围是田田的荷叶,洁白的荷花。我站在礁石上,抬头仰望朦胧的天空。空中有无数冰蓝色的花瓣飘落,盖住荷花,清风吹起,花瓣又落入水中……无论是一千年,一万年,还是一千万年。澜荻,我都会在这里等待你的转世。我要看你在洁白的荷花中缓缓站起身来,笑容荡漾如同雪隐池最美的涟漪。因为。澜荻。这里,有我们生命的全部意义。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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