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春_3000字
在穆棱河畔。
与俄罗斯联邦隔水相望的边陲小镇虎林,苦于寒冬的人们等来的所谓春天,往往是一场倒春寒。
新年的第一片雪徐徐落下的同时,小春的眉心里拱出了一颗浑圆的朱砂痣。姑婶们不厌其烦地把小春的脑袋扳来拗去,啧啧称赞道真是祥瑞之兆。
一片薄薄的雪,飘飘忽忽地从云端飞入人间,最终落在小春头上。凉丝丝的,融化在她的发迹上。小春坐在门槛上,托颐望着漫天飞雪,不时抬起手摸一摸额上的痣——鼓鼓的,仿佛一座小山包。头上冒出这么个怪东西,够让人郁闷一阵子了。亲戚却都爱叫她年画娃娃,好像她真是个扎丫头髻的小娃娃。可奶奶说过完这个年就十二岁了,是大姑娘了。
屋檐下还挂着那两只积满灰尘的红灯笼,几乎分辨不出原本的颜色。上面各束了条一掌宽的白麻布条,因为小春的妈去年刚没了。灯笼缀着的流苏经历了连年风日的洗礼,消瘦了一圈,在时松时紧的风雪中摇摇欲坠。
打眼看上去,小春家的门脸好像一个久睡不醒精神萎靡的烟鬼。门前铺了满地的鞭炮碎屑,好像他抖落的烟灰。身穿过年红棉袄的小春坐在门槛上,好像烟鬼嘴衔的烟锅里,一簇色泽鲜丽的火星儿。
快要立春了,可虎林的天气丝毫没有转暖的迹象。小春气撅撅地铰着指甲,被铰断的指甲盖噼噼砰砰四处飞迸。——春寒料峭,染指甲的凤仙也不开。
对小春来说,今年的冬天实在是太漫长了——妈妈的丧事打初八一直办到廿日,其间诸多规矩和忌讳,忙得人脚打后脑勺……外出打工的爸爸终于回来了,而且以后再也不走了,因为他在工地上摔断了腿……家里来了个讨厌鬼,还不知道要待到什么时候……
正摁着那颗痣想着心事,身后突然被人猛劲儿推了一把。小春登时从高高的门槛上栽了下来,脸戳进雪堆里来了个狗啃屎。门洞里传来幸灾乐祸的嬉笑声,只见一个穿得圆滚滚的小姑娘一溜烟跑回屋里了。世界太大也太安静,只有小春坐在雪地里,扯着嗓子嚷嚷道:“雒灵秀——看我不打死你!”
灵秀是妈妈走的那天来的。好像是比小春家还落魄的一个穷亲戚,跟奶奶讲好了寄养在她家的。小春想破脑袋也不明白,家里都这么困难了,奶奶居然还收着这个小孩。收着就算了,不拿她当个使唤丫头,倒宠得赛过自家的亲孙女,这叫什么事!
迎着一股凛冽的穿堂风,小春气鼓鼓地走进屋里——奶奶正在熬着碴子,灶膛里的火烧得还没有小春头顶上的火大——径直掀开门帘,灵秀那小崽子就在炕上。小春随手抄起炕沿上一杆笤帚疙疸,挥舞着作势要打,把灵秀从炕头追打到炕梢。那小崽子踢着双红绒绒的小虎头鞋,嗞哇乱叫着撒欢儿地跑,倒玩得挺开心的呢。
奶奶闻声赶来,在一派鸡飞狗跳之间,稳稳地接住了跃进她怀里的灵秀,只是沉了张脸嘟囔道:“瞎闹腾什么!”连一句稀泥都不和,还是沉着脸抱着那小崽子去了。
小春坐在冷冰冰的炕沿上兀自生闷气。不过纵使憋了一肚子火气,也没法生进灶膛里,让炕头热乎起来,碴子黏糊起来,更没法让虎林暖和起来。
院里那株迎春花半拉身子埋在雪里,简直有点萎蔫的迹象。
隔壁屋里突然传来几声剧烈的咳嗽。小春僵直了身子不敢动,仿佛有人盯着她看似的。直到那叫人提心吊胆的咳嗽声渐止,屋里重新归于岑寂。
爸爸离开工地,给一辆四面漏风的小货车送回虎林的当天,就不知染上了什么病。连咳了一个多月,眼见着越咳人越瘦。当初他怕花钱,不肯住一天医院,现在是想去医院也没力气再坐一次那辆四面漏风的小货车了。这个漫长的冬天,爸爸就躺在床上咳啊咳,直把门前的红灯笼,小春眉心的朱砂痣,灵秀的虎头鞋都咳成了招魂幡一般的颜色。
看不见的招魂幡,确实插在房顶上。张牙舞爪地,向风离去的各个方向拚命奔逃。
整整一个冬天,小春都在盼望着春天能够早早到来,爸爸能够快快好起来。可此时此刻,听着爸爸的咳嗽声,好象有什么东西在她脑内引发了一场扭转型的爆炸。如同爆炸后残余的盘桓不去的烟云,一种莫名的惶恐终日萦绕在心头难以消散——这个前途未卜的春天,最好永远不要来!
想到这里,小春慌忙闭上眼双手合十,将自己之前想过的催促春天的话统统抹去,转而向她听说过的各路神仙祈求道——保佑啊,保佑今年的春天永远不要来!
稀松平常的四季更迭,若是掺合进人世间许多的纷繁复杂,也足够成为一个孩子苦恼的缘由了。后来的某一天,小春就正为她的祈祷不奏效而苦恼——雪停了,今天竟是个大好的艳阳天。虎林久冻的土地,也从罅隙中生出朦胧的春意。小春一整天都忙活着洗衣服晒被,现在站在太阳地上注目充盈了整个世界的日光,直感觉头晕目眩,那颗痣底下的睛明穴也隐隐发胀。
只有灵秀由衷地兴致高涨,披着一床被面在满院子纵横交错的晾衣绳之间飞跑。眼看着她撞掉了一张褥子,还继续冲向下一张时,小春扬起藤拍子高喊:“雒灵秀——给我过来干活!”于是灵秀不情不愿地做了收衣服的架子——开始是不情不愿,但怀里揽了几件衣服后,这小崽子就瞎逞开能了。脸都被埋了起来,还在说我能拿动都交给我吧!最终,小春看着圆滚滚的灵秀又抱了圆滚滚的一摞衣服,一步三晃,仿佛一只长了脚的球,忍不住在心下偷乐了一通。
兴许这就是童年最后的韶光吧。立春的日子一天天地逼近了,小春常常暗自忖度。
再后来的某一天,小春烧了水给爸爸送药。提起水壶时烫着了指肚,水壶从手里倾下来,一道开水正浇在了脚面上,当时疼得火燎燎钻心。小春深吸一口凉气,定定地站住没动。水壶仍抓在手里,门帘还好好地卷着,外头天光大亮,凉风不断灌进屋里。不知站了多久,脚上的痛感渐缓,刚一放松了牙关,眼角就不知不觉滚下两滴同样烫人的泪来。
被时光老人的大手推着搡着,跌跌撞撞地长大——总是以这种逆来顺受的方式迎来一个个春天的我们,也许都会在某一段时间内感到力不从心吧。
虎林,满语“沙鸥云集之所”。——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小春从前觉得虎林应该很孤独,这年冬天才懂了,一定是虎林的人很孤独,才会给他们祖祖辈辈居住的地方起这么一个孤独的名字吧。
立春的前一天,虎林刮了场沙尘,一时之间满城飞沙走石。只有小春家院里那株迎春花挺直了腰板,开得格外精神。猗郁的嫩黄色小花朵婉约清丽,看起来更适合生长在江南水乡的潺潺溪流旁,而不是落魄萧条的小春家——小春家看来已经许久无人打扫,院落中都积了一层沙土。有时一柱寂寞的小旋风推开门闯进来,结果倒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只好悻悻离去。屋檐下那两只积满灰尘的红灯笼不见了,倒多了一副白纸黑字的楹联。
小春家变成这样是在爸爸走后不久,大概是立春前几天的时候。
只见屋里出来一个穿红棉袄擎着扫帚的小姑娘,正是小春。她踩着矮塌塌的田塍走到院子当中来,鄙夷地瞅了一眼那株迎春花,那花也不好意思似的背过脸去。小春绕着迎春花瞧了一圈,心念着这玩意儿,竟是一夜之间开了的!——哼,这种又小气又不禁得冻的花儿也配开在虎林?
小春不屑地走开,沿着田塍扫除院里的浮土。田里种着几棵水红萝卜,油绿的叶儿都给虫蛀了。墙角下栽的一排凤仙确乎是不见了,昨天小春拿了把柴刀将它们干干脆脆地齐根儿了断,权当了今年冬天的最后一趟柴火。说起来,牺牲于这个冬天的,除了小春的爸妈,还有那些迟迟不开的凤仙花。——一溜儿土扫成一堆,小春没怎么想就扫进了迎春花的土坑里,拿脚踩实。
她在土坑上又跺又蹦,震得迎春花叶纷纷飘零,抗议她的粗暴行径。而小春信手揪下一截花枝,看着它嘲笑道:“你还真的以为春天来了?告诉你,明天就要有一场大雪,你就嘚瑟吧,赶明个冻死你是活该!”
花无法反驳,只是在她手里静静躺着。小春丢下扫帚一屁股坐在填平的土坑上,捏着那支花自言自语道:“虎林曾有过春天么?——从没有过!春天根本就是不存在的,在虎林!”
热腾腾的白雾,飞升到遥远的天边。虚妄的希望,在第一个冬天的风雪中无声夭折。
“你啊,你真蠢!”小春说着,揭了块塑料布蒙在迎春花头上。
立春那天下的雪果真是大。第一片雪花徐徐落下的同时,小春的眉心痒得不行,取来镜子一瞧,那颗所谓的朱砂痣,颜色淡了许多,顶端撅着一个白点,一碰还挺疼。奶奶惋惜地说:“唉,好好的一枚胭脂记,铜钱眼儿大呢,怎的成了痤疮了……”姑婶们不厌其烦地把小春的脑袋扳来拗去,七嘴八舌道真是奇了怪了。
小春坐在门槛上,正摸着新长出的青春痘想着心事,身后突然被人猛劲儿推了一把。她立马翻身跨坐在门槛上,一手扣住了门框,一手揪住了灵秀的小辫。穿得圆滚滚的灵秀在她爪下徒劳挣扎。小春嗤嗤笑着在她脑后搡了一把,那小崽子便一溜烟跑回屋去了。
爸爸走后,奶奶告诉小春,灵秀不是什么亲戚家寄养的孩子,是她的亲妹妹。小春择着菜,眨眨眼,算是默许。毕竟成天把她的名字喊来喊去,也上口了,这样最好。
迎着一股裹挟着雪粒的风,小春慢悠悠地踱步进屋里——奶奶正在熬着碴子,灶膛里的火气息奄奄,将熄未熄。小春蹲在灶台前把几节枯枝拧巴拧巴丢进去,火苗儿看上去舞动得快活了些——掀开门帘,灵秀那小崽子就在炕上,还扒在窗沿上看雪呢。小春顺手抄起炕沿上一杆笤帚疙疸,喊道:“雒灵秀——给我从窗上下来!”灵秀扭头看见她,跳下来从炕头跑到炕梢,还嗞哇乱叫着,趁机要挠小春的痒痒。
奶奶闻声赶来,还带着从地里掘的两个水红萝卜。立春这天要吃萝卜来咬春的。
小春揣了萝卜,仍步出屋子回到门槛上坐着。迎春花上蒙着的塑料布掩不住花的香气,一阵阵清芬滑落在凉风里,使人分外爽气。
小春把萝卜送到嘴边,松松爽爽地啃了一大口,咔嘣一声脆脆的响,破碎的萝卜汁水飞溅,飞溅——飞到空中,与沙尘,与雪粒,与花香,与千百年来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希望混为一体,在虎林的空气中纤毫毕现。一期一会的春天使命,又一次达成。
希望本是人心对于美好的杜撰,如同虎林并不存在的春天一般。
小春的梦做到这里时,恍惚中有些迷蒙。仿佛看到了希望,就在虎林终年封冻的地底,什袭而藏。会和我们一样,一直一直存在于这个地方。
在穆棱河畔。
高一:沈思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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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_3000字
我拨开额尼蓬乱的发丝,翻拣出一根白发。刚用拇指和中指的指甲盖掐住发根拔出来,额尼就捂住脑袋大叫起来。我迅速抽出那根头发,发梢终于摆脱乱发堆从我手中垂下时,足有我一条手臂那么长。
额尼啊啊叫唤着抢去了她的头发,搁在手里揉弄了一阵又腻烦了,随手撇在斜人柱一角。我赶忙过去找,边说额尼啊,白头发丢不得,那里边有你的魂灵呢。说着把头发叠好装入楠木小盒,塞进额尼手里。额尼瞧着装头发的小盒,咧嘴一笑,嘴角淌出了一滩涎水。
八年前鄂伦春自治旗的一场山火带走了我家的新房,我阿玛,和我额尼的魂灵。阿玛死后额尼就发了疯病,老跟村里人动粗。他们为了防止额尼伤人,叫我——她唯一的孩子——带她到大兴安岭的林场上住。于是我照着老鄂伦春人的样子,在山泉边支了一顶斜人柱。斜人柱搭好的那天额尼拍着手笑逐颜开。我想斜人柱可能唤醒了额尼身体里部分沉睡的魂灵,毕竟她就是在斜人柱里出生的最后一代鄂伦春人。
山上的时间天生就比山下过得慢。当我头扣毛毡帽身穿棉大衣走在雪野中时,山下的孩子已经沐浴着阳光在家门口跳皮筋了,当我提着桦皮桶踩着未融尽的残雪,汲取开春第一桶泉水时,山下的孩子已经在林场采野花捉蝴蝶了。大兴安岭就像个迟暮之年的老人,新陈代谢缓慢,干事情也是慢慢腾腾的。把山上的时间扯糖丝似的扯得很长很长,也把山上的日子扯得糖浆般澄澈透亮。它会像额尼一样白头,到时候我就会扫去山顶上的积雪,再拔去额尼头上的白发,假装大兴安岭的春天来得很快,假装额尼的青春还在。
我解散额尼的发髻,用粗齿梳子把头发理顺,重新编成一根大辫子。额尼把辫子揽在胸前,绕在手指上缠呀缠呀,再送进嘴里啃咬一番,然后眨巴眨巴眼,歪着头研究我,就像一只智慧超凡的知更鸟。
直到今天,我还记得清清楚楚,那个改变我一生命运的夜晚。火光在山梁背后腾起,火焰从山上翻滚而下。烈焰冲天而上,映得半边夜空一片赤红,亮如白昼。常听老人们说,从前的鄂伦春人是极度崇拜火的,那晚我才明白。直到现在,我也觉得火灾是这世上最美的景观。阿玛把我举过头顶扔出窗外,我摔进了一块烂泥地里,抬头便看见我家在一瞬之间被火焰吞食,化作一个五光十色的火球,正在熊熊燃烧。那一幕景象定格缩小进我的瞳孔,无以言说,简直美极了。不管是包裹住屋檐的吞吐的火舌,还是半空中飞扬的火苗,颤抖的热浪,红的,橙的,黄的火焰,都美得不可方物。不论是全村人嘈杂的叫喊,还是额尼凄厉的哭号,都没法干扰我去欣赏这场令人叹为观止的大火。
给额尼梳过头,我靠在斜人柱外晒太阳,回想起八年前那场大火带给我的挥之不去的震撼。在这世上,火焰的美丽是与山林息息相关的。唉,我是多么渴盼着再看一次森林大火啊。在过去的鄂伦春自治旗,火与山泉一样,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冲天山火在一夜之间毁灭一座森林,而草木灰是滋养黑土的上佳肥料,森林亦会以不可思议的速度重现生机。然后再来一场大火,森林又再度复活,周而复始,生生不息。无论诞生还是毁灭,都有鄂伦春族唯一的神明做主。只有魂灵不洁的人类,才会怕火,抵御火,把火当作不可抗拒的天灾去畏惧。
我为自己的睿智不自觉地笑了。其实啊,这些人千方百计地防着火灾,打着保护林木的旗号,终究还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这些年来山上的林场越建越多了。
晒了会儿太阳我就动身去山下——所谓山下其实也是大兴安岭,只不过相对于我们的斜人柱来说——我偶尔去一趟山下,拿山上的东西换点山下的东西。但通常我想换点东西都很不容易。我身着奇装异服在村子里招摇过市,大多数人都躲着我。有时候真怀疑他们是不是鄂伦春人,年纪大的忌讳我,年纪小的就害怕我。
也难怪,他们大概都听说过我。小时候我就是全村最强壮的孩子,任哪个男孩都没有我力气大。冬天给额尼洗衣服时,浸饱了水变得沉甸甸的棉裤,我能一只手像拎小鸡子一样提起来,再把两条粗裤腿缠成麻花状,用力一拧所有的水就悉数滑出来了。我始终相信,是因为我从小对魂灵的敬仰,才被赐予这副超人的膂力。
这一回村里人依旧躲我躲得严严实实,我最后寻到猎民家里换了点东西。说来现在的鄂伦春自治旗,除了村民和猎民,最常见的就是林业局的人和浩浩荡荡的伐木工队伍了。如今他们就像大兴安岭土生土长的红松一样,随处可见。
人可真奇怪,本应水火不容的两类人,竟也能由实打实的利益维系,在一座山上和平共存。
我在猎民家里蹭了一肚子温开水——猎民是从不喝酒的,他们怕酒醉误事。之后跟猎民唠扯起来,猎民说好久没见你下山了,村里人都说你也发癫了呢。我捧着水碗嗤嗤地笑,同他打趣说,你觉得两个癫子怎么在山上活下去?
笑过之后,猎民随手擦着枪,神神秘秘地说,你还不知道吧,上个月自治旗又来了好多人,好大的阵仗,这会儿在林场呢。我撇撇嘴道,八成是些加工木料的厂子。猎民摇摇头,不无担心地说,恐怕是那次的事招来的。——我只怕他们勘探山泉,闹出的动静太大,会触犯山上的魂灵呢。
听到“那次的事”几个字,我脑子里立马充斥着不好的回忆——那是去年快入冬的时节,有一伙猎奇的自治旗电视台记者,不知从哪里听说了我和额尼独居大兴安岭的事,带着咔嚓响的照相机和老毛子的炮筒一般的摄像机来到山上,非要采访我们,把额尼吓得不轻。他们说要办一期叫做什么“最后的鄂伦春人”的专栏。我哭笑不得,告诉他们山下村子里家家户户都是鄂伦春人。但他们执拗地拍摄了我们的斜人柱、篝火、日用品还有惊慌失措的额尼,而后兴冲冲下山去了。
对了,还有泉。他们还拍了斜人柱边的那眼山泉。
我木然地坐着。猎民擦着枪说,看来山泉要开发了,大兴安岭要是能建起加工厂,可比林场赚多了,到时候咱们都有油水可捞了。
我不置可否,话题绕了几圈又绕回额尼身上,我提出得回去看看额尼。猎民伸伸腿站起来,同我一起走出屋门,说天都快黑了,你可小心,山上有爱放火的猞猁……
门帘掀开,我惊奇地发现额尼不知什么时候蹲在了门口。没有笑,只是直愣愣地盯着我默不作声。我过去拉了她一把,竟也拉她不起。她执拗地蹲着不动弹,像是被死死钉在地上了。猎民拄着抢开玩笑似的说,她哪里像个癫子啊,啧啧,看她那双眼睛,真是鬼灵精着呢。
额尼从前的确是个双目剪水的美人。听阿玛说她年轻时也常去那眼山泉打水。我不禁想象,她用小指勾着桦皮桶,轻移莲步来到泉边的景象。——墨绿色的松针铺陈在她的脚下,桦树叶沙沙作响,抚过她绣花的衣袂,清流激起细碎的水花打湿她的裙摆,她侧着脑袋温柔地注目汩汩清泉,顾盼流连如同与泉水相生的一株羊齿花。
额尼喜欢山泉的感情是很自私的,她不会愿意别人跟她分享山泉。而想要开发山泉的人却不喜欢山泉,他们喜欢山下许许多多的东西——听说自治旗里遍地是琳琅满目的好东西。说到底,那些勘探山泉的人也跟伐木的人一样,用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换取喜欢的东西,然而这一回的筹码不再是绵延大兴安岭的树木,而是象征着额尼青春年华的山泉。
我和额尼走在薄暮的山间,经过了一处新近被遗弃的宿营地,看来就是猎民所说的勘探队了。我们绕过被风吹散的炭火堆。木材烧尽后通常会残余着一股馨香,这会儿我却只闻到了满鼻子烟熏火燎的焦糊味儿,简直像是为生这堆火烧了一片林子似的。我掩鼻匆匆而过,额尼则拧起眉毛,不断小声嘟嘟囔囔。
后来我给额尼梳头的时候,她的白发越来越多,已经拔不过来了。银亮的发丝一簇簇裹藏在厚发里,好像黑夜中一只只噙满泪水的不甘的眼睛。
大兴安岭的深山老林中,不仅有噙满泪水的不甘的眼睛,还有不见踪影的额尼。
额尼的失踪是不日之后的事。夜里我被刺骨的寒风吹醒,看见斜人柱的门帘卷着,冷风长驱直入。额尼不见了,一同消失的还有那个装着她白发的楠木小盒。
我没有像自己心里想的那样,哭着找她三天三夜。她失踪当晚,我抖抖索索地爬出被卧,把门帘放下,随后又睡过去了。梦里我看见了八年前那晚的山火。——我的额尼在那场大火中死了,她的魂灵在火中灰飞烟灭了,这么多年来陪伴我的只是一个空壳罢了……醒来后我坐在山岗上,浑身浸入朝霞取暖,这么安慰着自己。
或许这么多年我也只是把额尼当作一个累赘吧。
没有了额尼,我照常做着平日的事,到泉边打水,到山下换点东西。走在村子里,村民仍旧各忙各事,目中无我。来不及知觉,山上的时间竟也追着赶着,过去了这么久。
我意识到时光的流逝是因为那个猎民。当我坐在他屋里灌温开水时,他不再乐呵呵地边擦枪边跟我唠嗑了,那杆枪像额尼一样没了踪迹。猎民靠在火炉上自斟自饮。我问他,怎么喝开酒了?他苦张脸说,你还不知道吧,林场禁猎了。鄂伦春自治旗要修一条通进大兴安岭的铁道,矿泉水加工厂的厂址都定好了,咱俩都得下山觅新差使……
我呆愣半晌,问了个冒傻气的问题——山下能看到火吗?猎民说当然啦,山下有沼气池,轻轻一拧灶台上就冒出蓝幽幽的火苗儿,贼方便。
可我感到很失望。灶台上的火苗儿怎么比得上大兴安岭的山火?猎民好言好语劝了我一整,我总算有点明白了——小时候那样壮观的山火,恐怕这辈子只能看见一次吧。心宽下来,我索性跟猎民推杯换盏喝起酒来,直喝到半宿,酒劲上头,才醉醺醺地告别猎民上山了。
正值秋冬之交,空气干燥得能将暴露在外的皮肤吹裂。山坡上铺了好几层破破烂烂的枯叶,发出一股正在腐化的温暖气息。今晚喝太多了,爬坡很吃力。我呼哧呼哧刚爬到一半,就看见远处有几簇莹莹抖动的光芒,凌厉地刺透黑夜。如此高亮度的手电筒,只有勘探队的人配发。
那光照得贼远,晃上晃下的,好几次扫过我的脸,让我感觉暴露在光下无处遁逃。原本沉重的脚步愈发迟缓,好在厚厚的落叶吸掉了我挣扎行进的全部声音。我在林子里兜兜转转,寻找一个可以容身的犄角旮旯。醉眼朦胧地摸索的当儿,我猛然听见头顶上传来几声哭爹喊娘的惨叫。——手电光疯狂抖动,倏而掠过群山的阴影,倏而划破缀满星座的夜空,仿佛一头野兽咽气前的一阵剧烈颤抖。突如其来的惨叫声惊得我脚下一飘,跌坐在地。如同被投入冷水中一激灵,酒顿时醒了一半。
声音来自泉那边。
我拔腿唰唰跑上山,还没到泉边就迎面撞上了一支狼狈的勘探队。他们一个个灰头土脸,连滚带爬地飞奔下山,手电筒在腰间上下翻飞,脸上写满“见鬼了”三个字。一眨眼不到的功夫,就飞也似消失在路尽头,留下我独自发怵——他们到底遭遇了什么?
这时,一股看不见的阴风吹到脸上。我一扭头,树林间忽地投下两点幽蓝的光,让我想到猎民所说的灶台上冒出的小火苗儿。我迎着忽闪的光点走到泉边,才看清那里蹲伏着一只什么大动物,拖地白毛滑进泉水里,正在泉边吸溜吸溜的喝水,一身白毛在暗夜中也银闪闪的。我立即反应过来这一定是大兴安岭的什么神兽。脚下由是克制不住地向泉边挪动,慢慢接近那只饮水的大动物,心好像在胸膛里打秋千。
近在咫尺之际,它突然转过头看着我。浓密的毛发下竟露出一张人面来。
额尼!我大叫一声,登时腿软如泥,跪倒在地。空气好像凝滞了一般,话音在寂静的山林中回荡了片刻,只剩下它粗重的呼吸声——我实在不愿承认面前这个怪物是额尼。此时它趴在地上向我爬来,两只长指甲的枯木般的手伸得老长。那银白色的头发足有我一条手臂那么长,长发遮住了原本的面貌。
“她”把一抬头,眼睛里霍地射出两道森森寒光。我看见“她”的眼珠是冰蓝色的,瞳孔细成一条线,如同绷到极限的弓弦,头侧还支棱着一对尖尖的猞猁耳朵。
兴安岭上有爱放火的猞猁,猎民好像说过。
“她”的喉咙里突然爆出野兽一般的低吼,瞳孔猛一收缩,四脚一蹬跳将起来,轻盈地落在怀抱泉水的山石上。“她”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啸叫着撒开四足越过了山脊。在“她”跃起的同一瞬间,山脊背后腾起一团火焰,滔天巨响,强光耀目。下一秒,泉就成了一片火海。
我跪在泉边张大嘴看着火焰,和我小时候在烂泥地里做的事一样。下山的路已经被火切断了,火焰迅速逼近。我一晃看见一棵年轻的楠木,于是强撑着站起来,用手肘勒住它,两臂一紧使出全身气力往上提,土层松动了许多。再压在它身上一撅,楠木就被我折断了。我抱起这棵充满汁水的树扔进火里,可火焰不断吞噬着衰草和枯叶,前进的速度根本不受影响。
就像身处一个密闭的烤炉,周身都炙热无比。我扒下大衣,拼命喘气,浓烟乘机钻进鼻孔,意识变得模糊了。
由远及近的笃笃马蹄声却异常清晰地响起,睁开眼时我已经坐上猎民的马背,一颠一颠地飞驰在滚滚热浪上。猎民的马沿着燃烧的林线狂奔。而我知道,它只是在火圈中乱窜的一只无头苍蝇。整座山都被大火包围了,逃不出去了。
逃不出去了。无论现在还是过去,鄂伦春人还是汉人,我们还是泉,都没法逃出去了。
高一:沈思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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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_3000字那一年,又小雪。在冬日繁华的街头,我紧挨着萧乾,两个人在一片苍白的城市里肆无忌惮得互相倾诉着分别几年后的一切。孤独的风筝——只求自由4年前,萧乾以优越的高考成绩考入了梦想的大学,而我则因为一场大病留在了这里,对我来说,失去的不只是踏入大学的机会,还有我的萧乾。高中时期的萧乾,是全校有名的吉他王子,他的生活离不开吉他,再加上有双令所有女生着迷的“冷艳”的眼睛,让他很快在学校走红,高年级的学姐们经常会跑到萧乾所在的班级门外偷窥,而萧乾是个孤傲的人,几乎不对任何女生感兴趣,倒是对男生分外亲热,尤其是看到顾小白,可能是因为两人有太多共同爱好,在学校也几乎是形影不离,他对自由的渴望就像他自己说的,如果有一天,我失去了自由,我将不会再停留。风筝朝我飞来——我私藏了夏日闷热的午后,我和室友被一阵杂乱的音乐吵醒,朝楼下望去,顾小白拉着萧乾朝这边招手,随后,他叫萧乾把他要说的话写在风筝上。。。。在我们的阵阵好奇中,风筝缓缓上升,在烈日下,我永远永远忘不了那个为朋友可以犯二的萧乾,那不是传说中的萧乾。我死盯着萧乾,直到被身边的阵阵尖叫打断,原来那风筝飞到了我的头上,看着上边写着穆婷婷,我爱你。我就没把持住,笑了。这是我见过最二的表白。待我笑完,才发现,风筝还在我头上,于是所有人都开始笑我,而穆婷婷却把顾小白狠狠地瞪了一眼,然后用刻薄的语言拒绝了,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刚才还嬉皮笑脸的萧乾立马脸色大变,他用力拉了一把风筝,什么话也没说,带着风筝走了,留下了阳光中他迷人的背影。风筝啊风筝——你想飞多远我和萧乾的第二次见面同样是因为穆婷婷,顾小白对穆婷婷的痴迷其实我可以理解,谁叫人家是万人瞩目的校花,可以说是受尽追捧。在穆婷婷和顾小白之间,萧乾好像是个送信的使者,他总会三番五次的来我们宿舍找穆婷婷,因此还和穆婷婷有很多绯闻,但穆婷婷好像还挺享受这些绯闻。。。。渐渐的顾小白还萧乾疏远了,那个二货居然相信有都没有的绯闻,,哦买噶!但不久后,穆婷婷给萧乾表白了,但萧乾拒绝了,理由居然是他要考重点,所以与学习无关的都不想接触。天呐,你到底想走多远,女神都可以这么错过。以一个错误的角度——我拉紧了风筝被拒绝的穆婷婷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死缠着萧乾,无赖下,萧乾告诉穆婷婷,他只喜欢学霸,这个理由,呵呵,够狠。谁不知道穆婷婷全级倒数,,哎,悲剧啊。又仔细一想,,完了,学霸,学霸不就是我!惨剧啊!好啊萧乾,你够狠。这个消息很快传到了所有人耳朵里,既丢面子又伤感情,就这样,我帮助萧乾躲过了高中三年女生的进攻。而我和他,还是那么陌生。断了线的风筝——可否飞回原点?高三毕业那天,萧乾来找我了,只说了三个字,“谢谢你”但那是我这一辈子和萧乾说过的第一句话,也可能是最后一句,我的病告诉我高考我是参加不了了,但我相信萧乾一定会成功,这种成功需要我付出的是长长的思念,三年的暗恋和我逝去的青春,但只要他成功。他还是走了,什么也没留下。萧乾四年的大学终于读完了,他把工作找到了我所在的城市,在那里我又遇见了他,但我还是没有告诉他我喜欢他,我知道,这已经是一种幸福,我又何必要求太多。高一:何旭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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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_3000字我拨开额尼蓬乱的发丝,翻拣出一根白发。刚用拇指和中指的指甲盖掐住发根拔出来,额尼就捂住脑袋大叫起来。我迅速抽出那根头发,发梢终于摆脱乱发堆从我手中垂下时,足有我一条手臂那么长。额尼啊啊叫唤着抢去了她的头发,搁在手里揉弄了一阵又腻烦了,随手撇在斜人柱一角。我赶忙过去找,边说额尼啊,白头发丢不得,那里边有你的魂灵呢。说着把头发叠好装入楠木小盒,塞进额尼手里。额尼瞧着装头发的小盒,咧嘴一笑,嘴角淌出了一滩涎水。八年前鄂伦春自治旗的一场山火带走了我家的新房,我阿玛,和我额尼的魂灵。阿玛死后额尼就发了疯病,老跟村里人动粗。他们为了防止额尼伤人,叫我——她唯一的孩子——带她到大兴安岭的林场上住。于是我照着老鄂伦春人的样子,在山泉边支了一顶斜人柱。斜人柱搭好的那天额尼拍着手笑逐颜开。我想斜人柱可能唤醒了额尼身体里部分沉睡的魂灵,毕竟她就是在斜人柱里出生的最后一代鄂伦春人。山上的时间天生就比山下过得慢。当我头扣毛毡帽身穿棉大衣走在雪野中时,山下的孩子已经沐浴着阳光在家门口跳皮筋了,当我提着桦皮桶踩着未融尽的残雪,汲取开春第一桶泉水时,山下的孩子已经在林场采野花捉蝴蝶了。大兴安岭就像个迟暮之年的老人,新陈代谢缓慢,干事情也是慢慢腾腾的。把山上的时间扯糖丝似的扯得很长很长,也把山上的日子扯得糖浆般澄澈透亮。它会像额尼一样白头,到时候我就会扫去山顶上的积雪,再拔去额尼头上的白发,假装大兴安岭的春天来得很快,假装额尼的青春还在。我解散额尼的发髻,用粗齿梳子把头发理顺,重新编成一根大辫子。额尼把辫子揽在胸前,绕在手指上缠呀缠呀,再送进嘴里啃咬一番,然后眨巴眨巴眼,歪着头研究我,就像一只智慧超凡的知更鸟。直到今天,我还记得清清楚楚,那个改变我一生命运的夜晚。火光在山梁背后腾起,火焰从山上翻滚而下。烈焰冲天而上,映得半边夜空一片赤红,亮如白昼。常听老人们说,从前的鄂伦春人是极度崇拜火的,那晚我才明白。直到现在,我也觉得火灾是这世上最美的景观。阿玛把我举过头顶扔出窗外,我摔进了一块烂泥地里,抬头便看见我家在一瞬之间被火焰吞食,化作一个五光十色的火球,正在熊熊燃烧。那一幕景象定格缩小进我的瞳孔,无以言说,简直美极了。不管是包裹住屋檐的吞吐的火舌,还是半空中飞扬的火苗,颤抖的热浪,红的,橙的,黄的火焰,都美得不可方物。不论是全村人嘈杂的叫喊,还是额尼凄厉的哭号,都没法干扰我去欣赏这场令人叹为观止的大火。给额尼梳过头,我靠在斜人柱外晒太阳,回想起八年前那场大火带给我的挥之不去的震撼。在这世上,火焰的美丽是与山林息息相关的。唉,我是多么渴盼着再看一次森林大火啊。在过去的鄂伦春自治旗,火与山泉一样,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冲天山火在一夜之间毁灭一座森林,而草木灰是滋养黑土的上佳肥料,森林亦会以不可思议的速度重现生机。然后再来一场大火,森林又再度复活,周而复始,生生不息。无论诞生还是毁灭,都有鄂伦春族唯一的神明做主。只有魂灵不洁的人类,才会怕火,抵御火,把火当作不可抗拒的天灾去畏惧。我为自己的睿智不自觉地笑了。其实啊,这些人千方百计地防着火灾,打着保护林木的旗号,终究还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这些年来山上的林场越建越多了。晒了会儿太阳我就动身去山下——所谓山下其实也是大兴安岭,只不过相对于我们的斜人柱来说——我偶尔去一趟山下,拿山上的东西换点山下的东西。但通常我想换点东西都很不容易。我身着奇装异服在村子里招摇过市,大多数人都躲着我。有时候真怀疑他们是不是鄂伦春人,年纪大的忌讳我,年纪小的就害怕我。也难怪,他们大概都听说过我。小时候我就是全村最强壮的孩子,任哪个男孩都没有我力气大。冬天给额尼洗衣服时,浸饱了水变得沉甸甸的棉裤,我能一只手像拎小鸡子一样提起来,再把两条粗裤腿缠成麻花状,用力一拧所有的水就悉数滑出来了。我始终相信,是因为我从小对魂灵的敬仰,才被赐予这副超人的膂力。这一回村里人依旧躲我躲得严严实实,我最后寻到猎民家里换了点东西。说来现在的鄂伦春自治旗,除了村民和猎民,最常见的就是林业局的人和浩浩荡荡的伐木工队伍了。如今他们就像大兴安岭土生土长的红松一样,随处可见。人可真奇怪,本应水火不容的两类人,竟也能由实打实的利益维系,在一座山上和平共存。我在猎民家里蹭了一肚子温开水——猎民是从不喝酒的,他们怕酒醉误事。之后跟猎民唠扯起来,猎民说好久没见你下山了,村里人都说你也发癫了呢。我捧着水碗嗤嗤地笑,同他打趣说,你觉得两个癫子怎么在山上活下去?笑过之后,猎民随手擦着枪,神神秘秘地说,你还不知道吧,上个月自治旗又来了好多人,好大的阵仗,这会儿在林场呢。我撇撇嘴道,八成是些加工木料的厂子。猎民摇摇头,不无担心地说,恐怕是那次的事招来的。——我只怕他们勘探山泉,闹出的动静太大,会触犯山上的魂灵呢。听到“那次的事”几个字,我脑子里立马充斥着不好的回忆——那是去年快入冬的时节,有一伙猎奇的自治旗电视台记者,不知从哪里听说了我和额尼独居大兴安岭的事,带着咔嚓响的照相机和老毛子的炮筒一般的摄像机来到山上,非要采访我们,把额尼吓得不轻。他们说要办一期叫做什么“最后的鄂伦春人”的专栏。我哭笑不得,告诉他们山下村子里家家户户都是鄂伦春人。但他们执拗地拍摄了我们的斜人柱、篝火、日用品还有惊慌失措的额尼,而后兴冲冲下山去了。对了,还有泉。他们还拍了斜人柱边的那眼山泉。我木然地坐着。猎民擦着枪说,看来山泉要开发了,大兴安岭要是能建起加工厂,可比林场赚多了,到时候咱们都有油水可捞了。我不置可否,话题绕了几圈又绕回额尼身上,我提出得回去看看额尼。猎民伸伸腿站起来,同我一起走出屋门,说天都快黑了,你可小心,山上有爱放火的猞猁……门帘掀开,我惊奇地发现额尼不知什么时候蹲在了门口。没有笑,只是直愣愣地盯着我默不作声。我过去拉了她一把,竟也拉她不起。她执拗地蹲着不动弹,像是被死死钉在地上了。猎民拄着抢开玩笑似的说,她哪里像个癫子啊,啧啧,看她那双眼睛,真是鬼灵精着呢。额尼从前的确是个双目剪水的美人。听阿玛说她年轻时也常去那眼山泉打水。我不禁想象,她用小指勾着桦皮桶,轻移莲步来到泉边的景象。——墨绿色的松针铺陈在她的脚下,桦树叶沙沙作响,抚过她绣花的衣袂,清流激起细碎的水花打湿她的裙摆,她侧着脑袋温柔地注目汩汩清泉,顾盼流连如同与泉水相生的一株羊齿花。额尼喜欢山泉的感情是很自私的,她不会愿意别人跟她分享山泉。而想要开发山泉的人却不喜欢山泉,他们喜欢山下许许多多的东西——听说自治旗里遍地是琳琅满目的好东西。说到底,那些勘探山泉的人也跟伐木的人一样,用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换取喜欢的东西,然而这一回的筹码不再是绵延大兴安岭的树木,而是象征着额尼青春年华的山泉。我和额尼走在薄暮的山间,经过了一处新近被遗弃的宿营地,看来就是猎民所说的勘探队了。我们绕过被风吹散的炭火堆。木材烧尽后通常会残余着一股馨香,这会儿我却只闻到了满鼻子烟熏火燎的焦糊味儿,简直像是为生这堆火烧了一片林子似的。我掩鼻匆匆而过,额尼则拧起眉毛,不断小声嘟嘟囔囔。后来我给额尼梳头的时候,她的白发越来越多,已经拔不过来了。银亮的发丝一簇簇裹藏在厚发里,好像黑夜中一只只噙满泪水的不甘的眼睛。大兴安岭的深山老林中,不仅有噙满泪水的不甘的眼睛,还有不见踪影的额尼。额尼的失踪是不日之后的事。夜里我被刺骨的寒风吹醒,看见斜人柱的门帘卷着,冷风长驱直入。额尼不见了,一同消失的还有那个装着她白发的楠木小盒。我没有像自己心里想的那样,哭着找她三天三夜。她失踪当晚,我抖抖索索地爬出被卧,把门帘放下,随后又睡过去了。梦里我看见了八年前那晚的山火。——我的额尼在那场大火中死了,她的魂灵在火中灰飞烟灭了,这么多年来陪伴我的只是一个空壳罢了……醒来后我坐在山岗上,浑身浸入朝霞取暖,这么安慰着自己。或许这么多年我也只是把额尼当作一个累赘吧。没有了额尼,我照常做着平日的事,到泉边打水,到山下换点东西。走在村子里,村民仍旧各忙各事,目中无我。来不及知觉,山上的时间竟也追着赶着,过去了这么久。我意识到时光的流逝是因为那个猎民。当我坐在他屋里灌温开水时,他不再乐呵呵地边擦枪边跟我唠嗑了,那杆枪像额尼一样没了踪迹。猎民靠在火炉上自斟自饮。我问他,怎么喝开酒了?他苦张脸说,你还不知道吧,林场禁猎了。鄂伦春自治旗要修一条通进大兴安岭的铁道,矿泉水加工厂的厂址都定好了,咱俩都得下山觅新差使……我呆愣半晌,问了个冒傻气的问题——山下能看到火吗?猎民说当然啦,山下有沼气池,轻轻一拧灶台上就冒出蓝幽幽的火苗儿,贼方便。可我感到很失望。灶台上的火苗儿怎么比得上大兴安岭的山火?猎民好言好语劝了我一整,我总算有点明白了——小时候那样壮观的山火,恐怕这辈子只能看见一次吧。心宽下来,我索性跟猎民推杯换盏喝起酒来,直喝到半宿,酒劲上头,才醉醺醺地告别猎民上山了。正值秋冬之交,空气干燥得能将暴露在外的皮肤吹裂。山坡上铺了好几层破破烂烂的枯叶,发出一股正在腐化的温暖气息。今晚喝太多了,爬坡很吃力。我呼哧呼哧刚爬到一半,就看见远处有几簇莹莹抖动的光芒,凌厉地刺透黑夜。如此高亮度的手电筒,只有勘探队的人配发。那光照得贼远,晃上晃下的,好几次扫过我的脸,让我感觉暴露在光下无处遁逃。原本沉重的脚步愈发迟缓,好在厚厚的落叶吸掉了我挣扎行进的全部声音。我在林子里兜兜转转,寻找一个可以容身的犄角旮旯。醉眼朦胧地摸索的当儿,我猛然听见头顶上传来几声哭爹喊娘的惨叫。——手电光疯狂抖动,倏而掠过群山的阴影,倏而划破缀满星座的夜空,仿佛一头野兽咽气前的一阵剧烈颤抖。突如其来的惨叫声惊得我脚下一飘,跌坐在地。如同被投入冷水中一激灵,酒顿时醒了一半。声音来自泉那边。我拔腿唰唰跑上山,还没到泉边就迎面撞上了一支狼狈的勘探队。他们一个个灰头土脸,连滚带爬地飞奔下山,手电筒在腰间上下翻飞,脸上写满“见鬼了”三个字。一眨眼不到的功夫,就飞也似消失在路尽头,留下我独自发怵——他们到底遭遇了什么?这时,一股看不见的阴风吹到脸上。我一扭头,树林间忽地投下两点幽蓝的光,让我想到猎民所说的灶台上冒出的小火苗儿。我迎着忽闪的光点走到泉边,才看清那里蹲伏着一只什么大动物,拖地白毛滑进泉水里,正在泉边吸溜吸溜的喝水,一身白毛在暗夜中也银闪闪的。我立即反应过来这一定是大兴安岭的什么神兽。脚下由是克制不住地向泉边挪动,慢慢接近那只饮水的大动物,心好像在胸膛里打秋千。近在咫尺之际,它突然转过头看着我。浓密的毛发下竟露出一张人面来。额尼!我大叫一声,登时腿软如泥,跪倒在地。空气好像凝滞了一般,话音在寂静的山林中回荡了片刻,只剩下它粗重的呼吸声——我实在不愿承认面前这个怪物是额尼。此时它趴在地上向我爬来,两只长指甲的枯木般的手伸得老长。那银白色的头发足有我一条手臂那么长,长发遮住了原本的面貌。“她”把一抬头,眼睛里霍地射出两道森森寒光。我看见“她”的眼珠是冰蓝色的,瞳孔细成一条线,如同绷到极限的弓弦,头侧还支棱着一对尖尖的猞猁耳朵。兴安岭上有爱放火的猞猁,猎民好像说过。“她”的喉咙里突然爆出野兽一般的低吼,瞳孔猛一收缩,四脚一蹬跳将起来,轻盈地落在怀抱泉水的山石上。“她”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啸叫着撒开四足越过了山脊。在“她”跃起的同一瞬间,山脊背后腾起一团火焰,滔天巨响,强光耀目。下一秒,泉就成了一片火海。我跪在泉边张大嘴看着火焰,和我小时候在烂泥地里做的事一样。下山的路已经被火切断了,火焰迅速逼近。我一晃看见一棵年轻的楠木,于是强撑着站起来,用手肘勒住它,两臂一紧使出全身气力往上提,土层松动了许多。再压在它身上一撅,楠木就被我折断了。我抱起这棵充满汁水的树扔进火里,可火焰不断吞噬着衰草和枯叶,前进的速度根本不受影响。就像身处一个密闭的烤炉,周身都炙热无比。我扒下大衣,拼命喘气,浓烟乘机钻进鼻孔,意识变得模糊了。由远及近的笃笃马蹄声却异常清晰地响起,睁开眼时我已经坐上猎民的马背,一颠一颠地飞驰在滚滚热浪上。猎民的马沿着燃烧的林线狂奔。而我知道,它只是在火圈中乱窜的一只无头苍蝇。整座山都被大火包围了,逃不出去了。逃不出去了。无论现在还是过去,鄂伦春人还是汉人,我们还是泉,都没法逃出去了。高一:沈思岚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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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_3000字TO:。请允许我给你写信。也请原谅我没有勇气,像她们那样大胆的把你的名字写在给你的信的开头。。今天是放假的第2天,想你的感觉突然变的莫名的强烈。我想见你,想见你,好想!好想!不知道你是否去打球了。是否和家人去玩…好想知道,但我没有途径知道。只能在这敲出我对你苦涩的思念。。你知道么?喜欢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有时候它可能花上漫长的陪伴,才换来艰酸的喜欢。有时候,只需要一瞬间。在那一瞬间就会不经意的喜欢上了一个人,这完全没有道理可言。我是后者。我就只用的那一瞬间,便喜欢上了你。或许只是某一个回眸看见了你的微笑,刚刚好,我便因此喜欢上了你。此后,便舍此无他。。你知道么?喜欢你后,我变的敏感,变的对你的存在很敏感。我会在你的教室楼层刻意的留意。我会在我的所有户外课上刻意留意你的身影。我会在你餐厅的楼层刻意的留意你的位子,刻意的留意你是否有在好好的吃饭。我会刻意在下课小卖部时最拥挤的时候,往那挤,不为别的,就只为在那拥挤时看看是否有运气看见你一眼。但我所以的刻意都换不来你对我的一点了解。因为,你可能或肯定连我这个人或名字都不知道。我希望是又希望不是。就像我希望和你相遇,又害怕和你相遇那样。我想,有时候真正的在意就是刻意的躲避把!。我知道你每天会骑单车来学校,会在40到早自修的开始。此后我便退了宿,每天在30就到学校对面吃早餐,不为别的,只为能和你一起进校门,能在你骑车和我擦肩时狠狠的看上你几眼,此后便开心上一整晚,待到第2天又故伎重演。有时候,你等到了早自修的铃响了才慢悠悠的骑着车从拐角处骑过来。我见了便飞快的结账,抢在你前面进校园,在登记簿上端端正正的写上我的大名,并有时故意把名字写的超过格子,写在你那格的上半边。嘴角微微一笑,“啪”的把笔丢的桌上,正在我为自己的小聪明而高兴时,有害怕你知道我的名字。“真是的你们这些学生,天天迟到,有书读还不认真读…”身后传来保安的抱怨声。再后来就是你骑这车从我身边擦过,我狠狠的看上几眼。我在每天等待你一起进校门的时候,并不是次次顺利,就记的那一次∶我早早的在早餐点等你,你却迟迟不来,等早自修的铃声响了我还没有看见你的身影从拐角处出现,我一直等直到早自修下课的铃声响了,你还是没有出现。我不甘心的走进校园,在名单上留下我一人的名字,那天只有我一人,只有我一人的名字,就好像世界就只剩我一人一样。以至于我被老师骂了整整一节大课间都没有感觉。我也整整的落寞了一整天。后来我才知道你那天生病了,一天都没有来上课。但也不是天天都是这样的,就有一次让我整整开心到现在∶那天,我看见你从拐角处的身影,便匆匆的结账。像平时那样早早的在等级薄上写上我的名字。但我不知道有幸运从我头上经过,近的就像从我头顶掠过。“嘿!”我一回头看见你对着我笑,那好看的笑就映在我的眼眸里。我敢说你的笑的全天下最好看的。自少我是这么觉得。略长的刘海,正好搭在睫毛上,鼻梁高高,笑起来的一瞬间迷倒众生。看见你就够让我的心怦怦直跳了,你还对我笑,还对我讲话,我感觉自己就好像要死了一样,气都喘不上来。“可以帮我签一下名么?”我觉得我整个脸在发烫,说话都变的支支吾吾“嗯。。阿。。好。。好的。。”“谢谢。我叫杨捷,杨就是木字旁的那个杨,捷就是敏捷的捷。高2《7》班。”你又笑起来了,真好看。我愣了一下,“阿。。嗯。。好。。”便俯身帮你写名字,其实刚刚我并没有在听,我只顾的看你,你真好看,真的是世界上最好看的人,起码到目前为你是我见最好看的人。“7班。对吗?”“嗯。没错!”其实我早就把你的名字和班级背的滚熟滚熟的,哪怕是在梦里也可以倒背如流。我只是想看看你是否还在我身,所以才这么问的。还好你还在。“好拉!”“哦!谢谢你阿!”你从车上下来,把车放着推。“嘿,你几班的,叫什么。我可以知道么?”“阿。。嗯。。”我以为你会骑着车像往常那样从我眼前飞过。便无交谈。“嗯。。嗯。。我是高2《10》”“你也高2的啊!怎么没见过。你叫什么?”“苏。。苏。。苏允。。”“哦!我知道你,原来是你啊!你就是苏允!”你知道我?你真的知道我?真的么?“你就是和我一起承包每周迟到总名单的苏允啊!好巧好巧啊。一直不知道是谁怎么牛,可以和我一样,一直以为是男生没想到还是个女生啊!”你笑起来真好看,真的,我有一点想哭,好开心,这是和你第一次你讲话,第一次这么近看你的笑,真的好开心。“哦!对了,今天先聊到这了,回头见了再聊哦!”你翻身上车的动作是那么好看“继续保持哦!”你回头对我留下这句话和你好看的笑。我想真好。真想和你一直这样。一直。一直。。你知道么?你的声音也很好听。淡淡有一股阳光的气息。不过,我此后再也没有和你这样讲话。因为,我有点害怕,但又好期待。。抱歉。一下没留神就写了这么多。希望,你看了不会苦恼。。很抱歉和你说了怎么多不该说的话。真的很抱歉。请允许我给你写这么一封很长的信。虽然我知道,我不会寄给你看。但我喜欢你后便养成了这个习惯,这是个坏习惯。我隔三差五的便不由自主的写信给你。喜欢你是个坏习惯。但我喜欢。但它们想改也改不掉。它们是坏习惯。但我喜欢。我喜欢。。又没忍住。真抱歉。没忍住写这么多。就想没忍住喜欢你一样...我知道,我很笨,笨到连把你的名字写在开头都不会。只能把,在句号前的空白当成你的名字。。晚安。祝∶。天天开心球技日升事事顺心ⅩⅩ年ⅩⅩ月Ⅹ日『10』高一:苏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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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爱_3000字父爱如山,这四个字一直在我双耳山谷间回荡。可十六年来,我未曾明白其深意。我有时在想——父爱,如同一本书,开启父爱之门的钥匙就藏在字里行间,但无论我读多少遍,都未能找到;又像一片海,明白父爱之谛的宝藏就落在海底,但无论我游多久,都未能觅得。父爱,给人一种踏实安全的感觉,却又有些飘忽不定,像一支快断线的风筝,或许这一秒还在手中,下一秒却远去了。在这黑夜里,我静静思索,去寻找父亲的身影,试图找些答案。回忆童年,“父亲”似乎只是一种称呼,并不知道这两个字的分量。人都说美好的童年少不了父亲的爱。可我不曾这样认为,打开记忆的相册,留下的只有父亲严厉的呵斥,狠狠的教育,对父爱没有丝毫的奢求。如今想想,突然间感觉——这就是父爱,只是这份爱太沉重,太压抑。“黄金条下出好人”折射出的爱应该与其类似吧。搭上历史的列车,向青春驶来。一路旅行,我慢慢长大,父亲却在悄悄老去。望着父亲那布满银丝的双鬓,爬满皱纹的额头,被生活压弯的脊梁,一股如刀绞的痛总会涌上心头。在记忆影像中,记录下的只是自己躲在黑暗的角落,偷偷为父亲心痛。其实想想,父亲内心比我痛千倍万倍,宁愿独自承受煎熬,也不让我们担忧。这也许就是父爱,一种无声却伟大的爱。父爱,不是用一句话就可以定义的概念,而是一门渊博的知识,需要用一生去学习、去领悟的知识。父爱,不是用简单几笔勾画出的,而是用心去谱写的人生乐章。父爱如山,只是对父爱的其中一种诠释。父亲,有时像大山一样为我们躲避风雨,遮挡炎日;有时像大山一样为我们默默的守候。父爱,不像母爱那般细腻,不像友爱那样坦率。父爱或许藏在父亲的一言一语之间,或许透露在父亲的一举一动当中。努力去发现深沉的父爱,用心去感受特殊的父爱。高一:杨丽雯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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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_3000字噪声蝉鸣,车辆人群,掩不住集市的喧嚣,行路上各色各样的人谱写着属于他们的篇章,我置身于这寻常的世界里,仔细观察着不同的人或事。在人群中,忽的看见一位拄着拐杖左碰碰右碰碰的老人用另一只手攀在他身边的另一位正在大口吃着包子的老人,那位拄着拐杖的老人似乎是一位盲人,我的脚步不由自主的走到了他们的后面,脑子里也浮现了各种各样的猜想:“他们是至亲吗,是挚友吗,是一起经历过生死的患难兄弟吗?”我仔细打量了一下他们的穿着,似乎他们的生活状况不是特别的好吧。我就一路这么跟着,当我把所有的目光集中他们身上的时候,却没发现迎面一辆大轿车已经挡住了他们的去路,我真想一把上去拉住他们哪,可不知为何步子却怎么也迈不出,正在我焦急之时,那位引路的老人忽的一个急转弯,让他们幸免于难,我的心也一下子由紧张变得轻松,但也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愧难过,大街上总是那么沸腾,沸腾到只有商家与买家讨价还价的吆喝声、争吵声,我越发感到羞愧与难过,可那又怎样,没人能改变他们,我也一样,相反,在这喧闹的世界里,有一对老人或许他们是兄弟或许他们是至交,但无论如何,他们能在这无人问津的世界里过着属于他们自己的生活,他们相互信任,相互包容,相互理解这才使得他们可以不用去理会世俗的纠纷与无奈。他们就这样走着,我也就这样走着,我多想上去和他们攀谈几句,可又不忍心打破他们之间的和谐。就在这时,又一穿着普通的老妇人向他们走过来,我以为她也是他们的一员可事实却让我有些出乎意料,从他们的言语中得知,他们三个人只是一个村的,并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连朋友也算不上,我有些吃惊,也有些欣慰。吃惊的是他们的默契,欣慰的也是他们的默契,我忽然觉得引路人十分的伟大,即使在他看来这或许只是一次不值一提的微不足道的帮助。但我却被他们的默契震撼了。我也觉得盲人很伟大,他能如此的相信一个人,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一个从未谋面的人。我被他的信任震撼了。不知走了多远,我停住了脚步,望着他们高大的背影一点一点消失在我的眼眸里。回头发现商场的店主还是一如既往的和买家还价,买家也因货不真实毫不留情的与店主争吵,从他们口中飞出的唾沫腥子溅到了他们自己脸上……高一:邓园莲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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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3000字故事写到这里我还是不想给他起个名字。K就挺好的,我这样对他说。然而他一边浏览着页面一边笑我,写这般幼稚的文字。我却没有心情和他斗嘴,窝在床上喝奶茶。“别滴在叶儿床上。”K淡淡的说,“不然她会来骂你。”“说得好像你看得到她一样。”“我本来就看得到。”叶儿的房间没有窗户,是个封闭的空间,因为K说,有了窗户怕叶儿的那些物件受了潮气。“可是这样没有光啊,她会不高兴的。”许久没有答复,我索性眯起眼睛,只听得耳畔传来“喀拉啦”的打字声音。“为什么我的名字叫做K。”他看到我写他砍手的文章,有点不服。“没有为什么。”因为初见你时,那般扑克脸的模样,让我想起纸牌上,方形的冰冷的脸。拿着剑的冷漠的K。他用剑保护自己,也刺伤自己,不准任何人靠近。我住在他家里,一个星期,就在叶儿这个房间里。很久没有这么安逸过了,此刻我的生活,干净得像迎着曦光的白瓷。但是我又怕它碎掉。兴许我已经习惯了K的保护,毕竟我是个兄控,有这样一个长得不丑并且自称哥哥的人,他对我很好,所以我就接受了。每天放学就九点多钟,以前都是自己一个人回家,走没有路灯的那些夜路,总会想起儿时听过的恐怖传说,在暗夜里,像落地玉珠,发出叮铃的脆响,惑人心魄。但是自从清明节过后,便不再怕,因为我总觉得,我爷爷是那么厉害的一个人,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总归是打不过他的。我小的时候喜欢在饭席间与旁人闲聊,饭沫子乱飞,他“亢”地一个爆栗敲来,从此这类事情再没发生过,吃饭时间,我静得连吧唧嘴的声音都不敢有。这还没过头七,我爷爷是一直跟着我,看着我的。所以想到这里,又没有那么怕。可是K执意来接我。而且……是步行。我淡定的说,如果不开车和我一起走路,接我有什么意义。“虽然你长得这么安全,但是我还是不放心,万一有哪个眼瞎的呢。”我:……大我十六岁的K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腹黑,星座是天蝎。不知怎的他找到了我的繁花落尽,然后杀我个措手不及。“哦,想不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啊。”这种鬼畜的语气……“哦~白莲花是什么鬼啊,你啊?”好吧我有点不能忍了。“恩?”恩什么恩。“阿欢,我可以抱抱你吗。”我:……啥?“我总觉得,你独自承受的有点多。而且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眼底特别悲伤,怎么笑都掩不住。”我听到这句话,本是应当感动到不行的,但是这还有下文。“毕竟你是一个未成年人啊,脑子里想的东西太多了会变成智障的啊。”我:……=-=我早前便怀疑,K和我家里人是认识的,只把我一人蒙在鼓里。而我,因为这个新搬来的邻居,多了很多新鲜感,并且有种莫名的喜悦。我会把一些对月见都说不出去的秘密告诉他,然而自己却发现不了。等到察觉的时候,已经揭了底,我还能怎么样呢。好在,他总归是个有分寸的人,不会把这些事情到处乱说。但是只有我们两个独处的时候,总是会……尴尬一些。一般来说我都不怎么喜欢说话,尤其是他知道了徐源白是谁以后。某一日我坐在叶儿床上,搬个小桌子放着,就那么随意的做作业。然后K在我边上打小说码字。约莫过了一个小时,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他淡淡的嗓音传来,很魔音的,让我突然安宁。“我说,为什么这么安静啊。今天是心情不好?”因为我不想理你啊,你知道得太多了你个猪。“不然我们出去遛狗吧。”“可是你根本没有养狗啊。”“没事我们可以去借。”我:……“阿欢你喜欢什么样的狗。”“柴犬。”“那么贱的狗啊我不喜欢,我们去借哈士奇吧。”我:……“我不我就要柴犬。”“恩,好,柴犬最可爱了我们就借柴犬。”你是个变态吗…然后他就出去了。屋子里一下子静下来,我瞥了一眼他的电脑,右下角滴滴滴的声音,他还欠着十万稿子,编辑都已经骂开了。他却还有空陪我出门浪。十分钟后,他真的牵着一只表情很贱的柴犬回来。我:……“你偷来的?”有一天晚上我梦魇了,看到爷爷浑身是血坐在一个坟墓前,有几只野猫在撕咬他的身体,他只是笑,诡异的笑着,毫不反抗。我看到那样血肉淋漓的场景,就再也不能醒转。我想扑过去。可是我不能。他那样一个厉害的人,怎会沦落到被野猫欺负的境地。我哭丧着脸,却完全没有泪水,只有一轮一轮的痛苦割破心间。朦朦胧胧间我听到K的声音。“阿欢,醒醒。”醒来我就看到K放大的脸,甚至看到他的睫毛,清晰得像是什么高清数码相机拍出来的画面,慢慢聚焦,再聚焦,再聚焦,但是莫名地没有被吓一跳。还有什么能比刚刚梦中那一幕更可怕?我只是双眼无神的愣了很久,才忽然发现自己满脸泪痕。他担忧的看着我,露出少有的严肃神情。“阿欢,明天和我去给爷爷烧纸吧。”“恩。”我们到殡仪馆去。说起来,那天气温二十六度,正是最舒服的天气,我还穿着件长袖。然而一入殡仪馆,顿时凉气嗖嗖,竟像是冬天。不禁便想起来某些可怕的传言,我不敢再往前一步。听我妈说,殡仪馆里暂时存放尸体的大冰柜,就像层层叠叠的抽屉,推出来之后,全是形形色色苍白的脸,是永远也活不过来的封存的阴惨。“阿欢。”他突然唤我,我倒是被吓了一跳。“需要手吗?”低头一看,他把左手递了过来,示意我拉着他。可是我这样一个女汉子,怎么可能这么窝囊,于是我淡定的拒绝了。我跪在一个蒲团前,也不知道爷爷在哪里。那个工作人员很冷淡的告诉我们,烧纸钱只能在这个地方烧,也不能更入内一步。我说,可是这样我怎么能知道我给谁烧呢。他撇我一眼,带着唯物无神主义的傲慢和轻蔑,说,信则有,不信则无,来烧纸钱就别乱叫了。我刚想再说几句,K却抓住我的小臂,力道很大。我知道他什么意思,没有再继续。我就默默的烧了那些纸钱和元宝,都是K和我一起折的,一个个都坑坑洼洼非常的丑,我极为怀疑这样的东西到底怎么在天地银行流通。其实我也是不大信的,只是有点怕。况且,纸钱也只是表达一种哀思罢了。可是烧纸有什么用呢,他是被野猫撕咬的,我要怎么才能救他?K淡定的说:“烧肉吧那。”我:……“阿欢。”“什么事。”“你还记得有机物被高温加热生成的产物及其化学方程式吗。”我:“滚!”(ノ`Д)ノ看得出来其实K有当学霸的资质,但是他就是不学啊,哪能有什么办法。他当年要是能把这打人的心思放在学习上,也不至于像今天这样碌碌无为。他现在要是能把这损人的心思放在小说上,绝对是一个成名作者。不过我还能说什么呢。K长得很帅。K说他不喜欢徐源白,因为徐源白会把我抢走。因为我重色轻友。K是我的哥哥。他大了我十六岁。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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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书_3000字尊敬的XX:我错了,不该在上课时候说话,我对我这种行为感到羞耻,因此,我做以下深刻的检讨,希望能得到老师和校领导的原谅。不过,人总是会犯错误的,当然我知道也不能以此作为借口,我们还是要尽量的避免这样的错误发生,希望老师可以相信我的悔过之心。“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我的不良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绝对是失误,老师说的话很正确,就是想要犯错误也不应该再您的面前犯错误,我感到真的是很惭愧,怎么可以这么的。相信老师看到我的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的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我这样如此的重视这次的事件,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可以向老师保证今后一定不会在早自习及其他任何课上说闲话的。今天我真的是很深刻的认识到了我的错误,知道老师说的话就要听从,老师说的话也绝对会实现她的诺言,老师所要管的一定是为了我们学生好,所以我们不用挑战老师的纪律,我们还是学生,没有能力对老师说出来的话产生不听从的想法,我们学生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好好的听从老师的话,好好的学习好,让老师可以放心,让老师可以信任。犯了这样的错误,对于家长对我的期望也是一种很大的打击,家长辛苦的赚钱,让我们孩子可以生活的好一点,让我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当中,可是,我却违背了家长的心意,我犯了这样的错误,简直是对于家长心血的否定,我对此也感到很惭愧,家长的劳累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每天为了生存而忙碌,为了家庭而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们所不能够了解的,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做他们的乖孩子,听从家长的话,家长是我们最亲的人,也是我们在现在这个社会上最可以信任的人,所以我们就要尽量的避免家长生气,不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烦恼。而我们作为他们最亲的人也不能够惹他们生气,这个都是相互的,当我们伤害到他们的心时,也是对于自己心的伤害,因为我们是最亲的人。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这次的事件我真的感到抱歉,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可以认可我认错的态度,我真的已经深刻的反省到我的错误了,希望老师再给我知错就改的机会。也希望同学也要引以为戒,不要犯和我一样愚蠢的错误了,这次的教训真的很大很大。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并且影响了其他的同学,其结果损害了多方利益,在学校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行为,即使是并没有影响课堂纪律,仍然是不对的,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做学生的原则。我只是顾着自己的一时高兴,和一时的想法,完全不理会老师的感受。这也是不对的,人是社会的人,大家不应该只是想着自己,我这么做,害的那个是那些和我一起讲话的同学,我这样做,看似和他很好,实际上是在害他。而且,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也是对老师的不尊重。所以,老师把让我写检讨,也是为了让我深刻的认识到这点。其次,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行为也是一种对老师的工作不尊敬的表现。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自古就讲究尊师重道,这是一种传统的美德,过去我一直忽视了它。抛开着一层面,不单单是老师,无论对任何人,我们都应该尊重他,尊重他的劳动,他的劳动成果。我这样做,直接造成了不尊重老师,不尊重他人,不尊重他人劳动的恶劣影响。作为一名当代中学生,一名正在接受教育的人来说,这种表现显然不符合社会对我们的要求。再次,我这种行为还在学校同学间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形象。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纪律良好,而我这种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学校的学风建设。同时,也对学校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第八中学”在人们心目中一直是一个学术严谨的学校,我们应该去维护这个形象而不是去破坏它!虽然我在考试的时候写答案给别的同学,这是作弊行为,我和那个同学关系很好,他找我讲话,当时我的也想讲话和认为老师不会发现的侥幸心理之下酿成了现在的后果。虽然与人为善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是当代中学生理应具备的品质。但是现在我才深刻的意识到这不是与人为善。我在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还传染其他同学一起,这并不是真的和别人好,而是在害自己和同学们,晚自习是让学生复习一天的学习的课,不论是什么原因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都是很不对的,违背了做学生的原则。当然,我不能说我是为了和别的同学讨论什么问题才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这是不能成为我作弊的理由。鲁迅先生说过:不友善的帮助就是恶意的伤害。我只有认真反思,寻找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做为一名学生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本应该在上课的时候决不讲闲话,而我却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了,辜负了老师平时对我的教育之恩,老师含辛茹苦的把知识教会我们,是想让我们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而我却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欺骗把知识无私的教给我们的老师,我现在已经彻底认识到我的行为不仅没有起到帮助同学的目的,反而是害了他,也对老师是一种欺骗行为。自从接受了老师对我的批评教育,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老师教育我说明老师是非常的关心我,爱护我,所以我今后要听老师的话,充分领会理解老师对我们的要求,并保证不会在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如果在上课的时候别的同学找我讲话,我不再参与,而是在主动的去告诉他这样是不对的,这样就可以帮助老师分忧了,帮助老师给班里营造良好的学习的气氛。望老师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老师是希望我们成为社会的栋梁,所以我在今后学校的学习生活中更加的努力,不仅把老师教我们的知识学好,更要学好如何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一个正直的人,使老师心慰的好学生,老师如同父母对我们的爱都是无私的,所以我也要把老师对我们的无私精神去发扬,通过这件事情我深刻的感受到老师对我们那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我所犯的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实际上就是在班上和系里面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不择手段的行为,即使老师允许,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学生的道德和专心治学的精神、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这样一种极其错误的行为就是典型的锦标主义。尤其是发生在我这样的二十一世纪的一代少年身上。弘扬第八中学的拼搏精神,走顽强拼搏进取之路既是我的责任,也是我坚定不移的前进方向。然而,我的行为却背道而驰。一个优秀上进的学生当然要努力争取好的成绩,但不能不顾一切、不择手段地去达到目的,这是一个关系到如何成人,如何成才的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一个人的成长和进步,不仅仅是学业上的提高,更重要的是思想、作风方面上的培养和锤炼。我忽视了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为此而犯了方向性的错误。我所犯错误的影响是很坏的。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在上课时就直接造成不尊重同学、不尊重老师、不尊重父母的恶劣影响。过去,第八中学不仅是成绩好、思想好,在精神风貌、队纪礼仪、学术建设等方面也享有较好的声誉,而由于我的错误,大大损害了某某中学的形象;本来,老师是对我很器重的,然而,我的错误深深地伤害了他们的心;我所犯的错误,无疑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带了一个坏头;其他的同学在她们成长的过程中,由于我所犯错误,给她们带来了不应有的负面影响和不应承受的思想压力。总之,们为自己所犯的错误而带来的这一切而深感痛心和后悔。我所犯的错误教训是深刻的。上级老师,同学都委以重任并寄予厚望,我自己也一直感到责任重大不敢苟且,认真学习,全力投入。但事实证明,仅仅是热情投入、刻苦努力、钻研学业是不够的,还要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大局意识和纪律观念,否则就会在学习上迷失方向,使国家和学校受损失。我知道,造成如此大的损失,我必须要承担尽管是承担不起的责任,尤其是作在重点高校接受教育的人,在此错误中应负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处理。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老师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加倍努力干好。同时也真诚地希望老师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并却对我的问题酌情处理。早在我踏进校们,老师就已三申五令,一再强调,全校同学不得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影响课堂秩序和听课效果。可是今天上午我还是在一堂老师给我们精心准备的无比生动的课上讲了话,没有好好吸收一次老师呕心沥血给我们制作的知识大餐。晚修是很重要的,我应当珍惜这个机会,可是我错过了,这莫过于人生的一大损失。同时,老师,您的关心也令我深深地感动,我知道几个人上课讲话对您来说是没有损失的,可是您还是及时发现并教导我,令我下次不再犯。您是多么慈祥,多么伟大啊!我感激的泪水可以添满整个塔里木盆地;我因过分激动而跳跃的心可与唐山大地震相媲美;我浪子回头的决心可赛过女娲补天时的毅力。我坚决保证以后的早自习除极特别的原因我一定会在课堂上认真听讲不讲闲话。如果说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来,都浇不灭您对我愤怒的火焰,那么,整个太平洋的水能全倒出来吗?不能,所以我相信你一定能原谅我这次无意间所犯的错误,之所以说是无意间是因为早自习的时候只是无意间说了几句话,虽然这也许只是一个不假的理由,真实就是真实,事实就是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了,希望老师能原谅。对不起,老师!这次我犯的是一个严重的原则性的问题。错误已像光天化曰下的凶器说出了一切事实。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认为在本人的思想中已深藏了致命的错误:思想觉悟不高,本人对他人的尊重不够,以后我将对老师有更多的尊重。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平时生活作风懒散,如果不是因为过于懒散也不至于如此。我辜负了您的一番心血,事无巨细。见微知着,由小及大,我作为一名初2学生还像小孩子一样在上课讲话,给全班作了坏榜样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对于这件事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我做了深刻的反思:1。在同学们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有可能影响班级纪律性,让其他同学也讲话,都没有好好听课,这实际上也是对别的同学的父母的不负责。2。影响个人综合水平的提高,使自身在本能提高的条件下为能提高。如今错已铸成,我深感懊悔,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3。思想觉悟不高,对错误的认识不足,试想如果当时我就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错误就不可能发生。之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我还为能达到一个现代中学生应具有的认识问题水平,为能对老师的辛勤劳作作出回报,我越来越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的严重性,为此,我一定会在以后的几年里更严格地要求自己,在认真完成作业,在上课的时候绝对不讲闲话地同时,使自己的言行都与一个现代中学生相符合。作为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一份子,我觉得有必要对我们的行为作出检讨,所以按照老师的要求激纳保质保量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老师我保证,我以后再也不会犯类似的错误了,以上是我1000字的检讨,希望我的诚恳检讨,得到老师和校领导的原谅。我会用实际行动证明我的诚恳。此致敬礼检讨人:x年x月x日北京延庆县崇文小学高三:sd228508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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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_3000字医生拿着报告,指了指。示意我看,诊断为某种压迫神经疾病,中间扭曲的全然看不清只见最后为短暂失聪。失聪?短暂?笑了笑,医生拍了拍我肩膀,递给我朋友一个单子,住院,几千大洋。朋友也没多看,我觉得看也看不懂罢。朋友领我到病房,俏皮的笑了笑,竖起大拇指,还嘴唇微颤两下,应该是说。你真牛B,别忘了还我钱,早些好之类的话。我从未想过无声的世界会怎样的孤寂,住的病室有三张床,一个洗手间。幸好还有一扇窗,我可以无聊时开了窗感受风的抚摸,风的味道,却听不到任何风声带来的一切。住院第二天,又是一些化验,体检,诸如此类,没什么新意,该做的,都做了。主治医生写在纸上一行字,住院静养一个月。后面的,就完全不懂了。可能是我这个病的名字,医生见我一脸茫然,他又接过本子加了一行,不是什么大病,休息调理一下就好,不要想那么多,不要有压力。我对他笑笑,点头意为我懂了。医生也回了一个笑脸,带着护士到另一张病床。医生的嘴唇对着那女孩飞快的蠕动着,女孩频频点头。最后也是一翻老话,叫她静养吧!我没听到,但是我看得见,人们说当你某个部位残疾时,其他部位就特别灵光,估计就是形容这个吧。医生走了,三床是个空缺的位置,朋友向我挥手,他也走了,房间里剩下我与女孩,还有守护在女孩身边的亲人,我开始想,那女孩是什么病才住进的医院?这个病房里应该是耳鼻喉科吧?看她和医生交流应该不是和我一样的,想着想着我读着一本书,好久没翻页,女孩的亲人削了个苹果过来,我连忙说:阿姨,谢谢,我耳朵现在听不到声音。阿姨笑了笑,递给我苹果,她见我旁边有日记本和笔,在上面写了一行,什么书那么好看?一页看了那么久,我女儿也喜欢看书,匆忙的赶过来没有带,能借你的看一下吗?我犹豫了一下,这几本书我都有些字迹在里面,被她看到会多尴尬。实在是纠结,不过看着手里连核都削出的苹果和面前这个女人这么漂亮的字,盛情难却。我在日记本上写下。书有点乱,不嫌的话就拿去吧,我把带来的6本拿出了5本。阿姨写上。谢谢。早日康复。我点了点头,随口说句。也希望她幸福。幸福?幸福?我说的什么?我连忙改口,错了,是早日康复。阿姨笑了笑,拿着书过去了。听不到声音,就不愿过多的与别人交谈了,每天都会有水果送到,来自朋友,来自临床女生的母亲。第一周。安详。怎会不安详呢?全世界唯有书本与白昼,黑夜的更替,一切如行云,只是少了风的故事,看见也觉索然无趣。她一直没来与我交谈,有时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人。安静的可怕。她捧着我的书仔细的看着,那么认真一页不漏,恐怕我那潦草的字迹早已尽收她眼底吧。我唯有手里一本读物。一直在日记本上写下些散文与诗篇。每当我看书,写字,到医院的后园散步,都会戴上耳机,我听不见,不过,别人也不会想来和我这个“听不见”的人交谈。第二周,她穿着病服,缓慢的移步,或许她以为我睡了吧,我回头,四目相视,她作惊恐状,我连忙说句对不起。她的眉头舒展开,这是我第一次从正面看到她的容貌。白皙的皮肤,娇弱的身子,看不清是多长的头发,散乱着,只觉得如果她俯身过来,头发一定会落到我的胸前。我拿起身旁的本子,她会写下点什么吧,她却回绝了,吃力的对我说,谢谢,你的书。我看懂了,她回到床位,愣神过后,我连忙翻开她刚归还的书。每篇我写过的,她都在下面写下她的想法,有些半句的诗也有了下句。还有可爱的在我杂乱的字里写上这个字写错了。我在那里入迷的看着,也不知是否笑出了声。她在那边指着另一本。在最深的红尘里相遇。“IlikeIt。”我也懂。那本书陪我度过的时光啊!仓央嘉措,你是否在弥留青海湖时也想着再以一个有情郎。一个吟游诗人再次回到拉萨,回到你的爱人身旁。我皱了皱眉头,提醒自己医生嘱咐的话。第三周。她还是轻轻走到我身边还回我三本书,我对她说,你看的好快,她腼腆的笑。拿起我身旁的笔记写下。要不要去散步?我也写上。当然。就这样,两个人,蓝白格子病服。暖暖的阳光两个人走在医院后园的绿荫下。我戴上耳机,她也没问,也不反对,我们两个就这样漫无目的的走着,她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到前面长椅上休息会儿。我点头说好。我和她说要不要我给她占卜一下情感,事业什么的。她一付吃惊的模样。看着我。我从口袋里拿出今天让朋友带来的塔罗。她微笑着点头。我洗洗牌与她说随便拿出一张。她很慎重的从牌里抽出一张。我接过牌,翻过来。命运之轮。她问这牌什么意思。我回到。生与死,情与怨,时间与光阴,昨天与明天,相识与陌生,一切皆是轮回。我理解的,是她是一个特别的女孩,除此外我完全看不出这牌的任何解释。然而我没这么说。她在笔记本上问。那我们是否处于这个轮回之中。我隔行写下。我本也是身处其中,可有天我忽然解道这戏剧的人生而被轮回之景所驱逐,瞧。我这不就失聪了吗?她隔行。经历是必要,相逢却惘然。回去吧。没给我留任何机会反驳。回到病房,她捧着最后一本读物,还回的三本也都是优雅的字迹,我的耳朵还是没好,已经过去了20多天,还是听不到任何声音,我怀疑我是否还可以听到音乐,如果可以,我想听到她的笑声,她笑起来是那么甜美,声音也一样很动听吧。自从那天,明媚的光亮照进房间,她就在每个下午,陪我到绿茵草地旁的长椅。带来写作的本子,现在满满的都是我们的谈话。从开始聊的书籍,到梦想再到一些杂碎的小事,一篇又一篇,不知不觉就快用光所有的日记本了,我让朋友帮买了三只新的笔芯,三本新的日记。第四周。早上醒来。日出犹如每天的样子,我走进窗发呆的想象。这样也很好,这样也不错。至少有她陪着我,不过能多远呢?叹息。我听到了,自己的叹息,我推开窗,鸟鸣,风吹树叶声,回忆总是突如其来,这是好事,还是与她的分别。至少,让她读完最后一本。至少,再陪她些许天,或许等几天她也好了,是不是可以和她一起出院。不自觉的,我躺回床上,过了一会,医生过来在纸上潦草的写下几个字。好些没?我摇摇头。听见他对护士说。怪了,不应该啊,回头找出他报告给我。原来听见了。也不一定是好事。医生也没多说,走向她的床位,对她说。“你妈妈近些天都没来,她昨天在电话里嘱咐我让你早些出院。”女孩瞪大眼睛,对着医生说。我不要。为什么我听不到她的声音。?我看到她的嘴唇在动。然而,我听不到她,医生对她说。好好休息,想出院随时和我说。为什么?我听不到她?她明明说了那三个字啊?下午,她依旧笑着走向我,示意我和她去转转。我戴上耳机,没有播放曲目。和她坐在那老长椅上,我确定我的耳朵可以听到声音,连衣袖摩擦的细小声,我都听的到。她问我,如果你的听力一直没恢复怎么办。我回。那就一直在医院等它恢复。她对着我喊。笨蛋。然而。我什么都没听到。我与她说。最后一本书看得怎样。她皱眉,还没看完。她该早都看完了吧。只是某种原因不想现在归还。第二天。趁她还睡着。我跑到医生的办公室。我问。医生,临床女孩是什么病,医生刚要提笔写给我。我阻止他说,我听得见。“你的听力恢复了?”今天早上刚好。先告诉我她是什么病。医生叹口气,“她去年住进的医院,诊断为间歇失言。但不知怎得,过去了半年,她一直没好,期间也做过很多复查,没有好转的迹象,也没失去说话的能力,可能是忘记说,或者是不想说吧。”我楞了一下。医生,我今天我来过,还有我听力已经好了的事情不要告诉任何人。医生也没多问,我回到房间。她已经醒了,问我去了那里。我说去下面转了转。她无奈的耸耸肩,拿出一本书,可能是她母亲给她带的,我的朋友也许久没来看望,大家都很忙吧,为了生活。她说这本书送给我。我接过来。书名为。我与她说,为何要来世,这辈子有何不可?她有点迷惘。一脸疑惑的看着我,而后,她又像得知了什么秘密一样拍我肩膀说。没有对与错,对于昨天只有怀念,对于明天,只有明天!我很决绝的笑了笑,我们已经很亲密,在这里,形影不离,要不是都穿病服。很容易被人误认为是一对儿很恩爱的情侣吧,我也并不在意,在意别人的喉,在意别人的眼,在意别人的讽刺。她读懂我的字,我了解她的思想,我们互相支持着,每一天,每一秒。有时无意的触碰都会使两人脸庞泛出一道红晕,而现在,不管走在哪个角落,我们都牵着彼此的手。我们都没说过爱或是怎样,我不栗色一个胸膛,她也舍得一个臂膀。这是如果还需那些所谓的只言片语是否只会徒增无趣。第六周。顶着家人,公司,朋友的压力。我在医院住到第42天。清晨,又是一天,第一眼,我转身,她不在,整整齐齐的床褥,上面摆着一本她未归还的书。打开第一页里面一张我几年前在三亚拍的LOMO照片映入眼帘。背面书写着她的字。谢谢这次重逢,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可以听到花儿的恐惧,却无法呼喊你,再与你看一次已倦的风景,来世。相恋。我觉得自己很傻,我都未曾问过她的名字,照片里,沙滩旁,绿树下,女孩戴着兰花草帽,一袭白裙,眸子向着海的尽头。那是她,我怎会忘记她,跑到医生办公室,医生什么都有不愿说起。是女孩的嘱托,默默的消逝我的世界。出院,上班,回归一个人的日子。上司咒骂,我说听力还没完全恢复,全然当作听不见。直到入冬后。她的消失已停止记忆,像从未远离。北方的冬天是寒冷,今年更是觉得没什么出门的兴致。朋友约我去看电影,我完全觉得了无趣味,朋友依旧嘟嚷着说这部片子很好看,叫来世相恋。四个字,深深的触到我心底,整整呆住的5分钟,朋友早已挂断电话。午夜,一个人,电影院门口,售票员问我几张,思考一下,两张。我一个人,为何要买两张票?苦笑。买了两瓶可乐,就着呆劲儿进放映厅。人真多啊,什么日子?各个成双成对。眼看就没几个座位,解锁手机,2月14,情人节。心底爆粗口。WTF!就坐。等电影开播,既然来了,就看完吧,开播五分钟。场内已没有多余座位。午夜,居然会有这么多人,我呆呆的望着漆黑的银幕,开始前2分钟。先生,你这里有人吗?没有。坐吧。我连眼也懒得抬。光线薄弱的只能在黑暗里看到有些无聊的的手影。我是保安,这个女孩想看这个电影,没座位了,领她走一圈了,她也一直不说话,可算找到你这里有个空位置,你如果没伴就把票转给她吧,我依然不屑的态度,不用,坐吧,电影要开始了。旁边没有说句谢谢,手里两瓶百事可乐,心想自己也喝不掉,做好人做到底吧。我转身把可乐递过去,当我透过黑夜又一次看见她的面容,我什么话都说不出了,四目相视,她也看到我,她起身又想逃离,我抓住她的手,晃晃头。“一起最美好的一个月,我不想用一辈子去忘记。”摸耳朵,手交叉,放胸前,捧出心去。(这几个动作,是手语我爱你的意思。)她哭了。“我也爱你。”高三:望着在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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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_3000字有一个女孩名叫茜,在她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她的爸爸就已经去世了,她和妈妈、姥姥、还有继父生活在一起,可是姥姥和继父都不喜欢她。于是,在她上高中时妈妈给她送进了一所私立学校。私立学校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在这一群富家子弟中,茜显得是那样的另类,她每个月的生活费只有123.5,这些钱只够她一个月吃饭的花销,所以,她每天都等同学吃过饭后,躲在一个角落里吃馒头和咸菜。但女孩从小就要强的性格让她在学习方面很突出,她每一次考试都是全年级的第一名,许多有钱人的家长都希望她能给自己的孩子补课,但是,她看不惯有钱人家孩子的样儿,所以,都被她拒绝了。没多久,班级里一个名叫巩的男孩对茜说:“你帮我补补课吧?”茜不屑的笑笑,说:“我为什么给你补课?”巩理直气壮的说:“因为我成绩差!”这句话使茜多看了他一眼,就是这么一眼让茜觉得巩与众不同,因为巩和别的有钱人家的孩子不同,他身上总是穿着一件破旧的大衣,而且也没有贵族人的傲气,于是便答应了给他补课。每天茜都给巩补习功课,同时也增加了茜的收入。渐渐地,他们熟悉了,得知巩的生日是12月31日一年中的最后一天,而茜的生日是1月1日一年中的第一天,巩开玩笑的说:“我比你大了整整一年啊!”茜冷淡地回了一句:“仅一天而已!”这一天放学,学校门口停了一辆宝马,许多有钱人家的孩子都没有见过,那是巩的家人来接他了,茜看着巩走向了车的方向,心想:“为什么他们可以那么有钱?为什么他们就可以开宝马?”就在这时,巩回头对茜淡淡地一笑便上了车。茜回过神来想:“我为什么要羡慕他?他又没有我学习好!”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尽管茜每天都给巩补课功课,可巩的成绩一直也没有明显的进步,离高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他们都顾着自己的总复习,也不再补习了。茜一心就想考上清华,因为她不想被别人看不起。考试成绩出来了,茜如愿地考上了清华大学,并且是高出全校第二名整整50分的优异成绩考入了清华大学。由于学校还没有开学,茜想回家看一看妈妈,她们母女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面了。可她刚进家门,继父见了她就又打又骂的,妈妈把她护在身后,无奈之下茜离开了家,当她走到楼下抬头看着自己家的阳台时,她多么希望在临走前再见妈妈一眼,可等来的却是姥姥把她所有的行李丢了下来,她伤心的离开了家,又回到了北京。茜回到北京后,准备四处找房子,正在这时她看见一个老奶奶在收拾一个库房,她走上前去问:“老奶奶,您这房子租吗?”老奶奶笑眯眯地说:“小姑娘,你想租房子吗?”茜点了点头,“那就100块钱吧!”老奶奶回答她。茜正收拾房子的时候,见到了很久不见的巩,茜不想让别人看见自己落魄的样子,生气地问:“你怎么在这儿?”巩还是和以前一样穿得随随便便的,表情怪异地说:“我来看我姑奶奶!”茜像被看穿了一样,一直沉默不说话。巩问:“听说你考上了清华,恭喜你啊!”茜也不是那种不识价的人,就说:“谢谢!那你呢?”巩不高兴地说:“我爸爸让我出国!”茜冷冷地看着他,狠狠地说:“哼!你们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这样!”巩又接着对茜说:“你愿不愿意帮我一个忙?”茜疑惑地问:“什么事?”巩说:“愿不愿意到我妈妈的公司做打字员?”茜立刻就生气地说:“你是在同情我吗?”巩急忙解释:“不是的,我妈妈的公司最近效益不好,许多员工都走了,现在正好缺人,你就当是帮帮我,好不好?”茜答应了,每天都去巩妈妈那上班,一个月发600元的工资,这对她来说已经很满足了。巩就要出国了,在巩走之前茜请了他吃顿饭。巩出国了,茜依旧每天一边上课一边工作,现在每个月的工资已经可以达到2000元了,并且巩的妈妈怕她跑来跑去的不方便,给她配了一个笔记本电脑,在别人看来都以为她很有钱,当然了,茜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过。在茜的寝室有一个北京的女孩,个性比较刁蛮,但是从来不欺负茜。茜还是同以前一样的要强,受不得别人的学习比自己强,可这一次她遇到了对手。有一个叫林的男孩,每次的成绩都要比她高,茜很不服气总想超过他。在一次复习课上,茜心里想:下一次考试我一定要超过他!就在这时,老师问了一个问题并叫茜来回答,可由于茜精神没集中连问题都不知道是什么,所以,摇了摇头。老师又问:“有没有人会这道题?”……林主动地站了起来回答了这道题并受到了表扬。茜恨恨地想:你以为我不会吗?用你来告诉我?下课了,茜把林截住说:“下次考试我一定会超过你!”当时在场的同学都感到很惊讶。考试成绩出来,茜果然取得了第一名,茜在成绩单上寻找着林的名字,却发现林的每科成绩都是零分,她很生气:不愿意和我比就直接说嘛!宿舍的女孩告诉茜,林在校园的湖边等她,她愤愤地跑过去说:“你什么意思?这算什么?”林没有说话,只是把手中的卷子递给了茜,茜疑惑地问:“你怎么会有卷子?”林说:“我姑姑是教务处的……”还没等他说完茜就打断了:“你们有钱人都是这样!怪不得每次成绩都那么高!”林不慌不忙地解释:“可我从来就没有动用过这种关系,卷子我已经答完,你可以合一下分数!”茜拿卷子算了一下总分还是比她高,她很是不解……林突然抱住了她,对她说:“我喜欢你!”一个女孩被男孩抱在怀里,她所有的骄傲都没有了,于是他们开始交往了。没多久他们就发生了关系,每一次出去茜都要给林钱,因为两个人出去男人付钱总是有面子,时间久了,她每次都会给林零花钱,这在他们之间也成了很普通的事情。茜的生日就要到了,茜幻想着林会送她什么礼物,心想:给他的零花钱已经足够给我买一个项链或钻戒的了。她想想就觉得很开心!茜生日那天,林一天都没有联系她,她以为是林故意的,为的是给她一个惊喜。这时电话响了,茜拿起电话说:“你死哪儿去了?”只听见对方惊讶地说了一声:“啊?”她问:“你是谁啊?”“我是巩!”她生气地说:“怎么是你呀?”巩淡定地说:“祝你生日快乐!”“谢谢!没有什么事先挂了!”巩说:“那好吧!再见!”巩并没有等到茜的回答,而是对方那边传来嘟嘟嘟嘟的声音……电话又响了,是林打来的,接过电话后,茜急急忙忙的跑到楼下,可是,林看起来很不开心的样子。茜心想,可能是他想给我一个惊喜吧!林问茜:“晚上可不可以不回去?陪陪我!”茜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到了酒店,茜才知道原来悲伤、痛苦的表情是不可以伪装的。林对茜讲了一段她最不想听到的故事:林原本有一个女朋友叫蕊,在一所电影学院,他希望他的女朋友和其他的女孩不一样,希望她不被世俗所感染,但当他去找蕊的时候,她却和一个有钱人走在了一起,说着贬低自己的话,可林并不甘心。上午,林用积攒下来的零用钱给蕊买了一个钻戒,结果却被蕊丢了回来。茜手中拿着那枚钻戒,看着上面刻着一个“蕊”字,这一刻,茜好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要那么努力的读书?为什么要认识字?如果她不认识字,她会认为那个字是她的名字,可是,茜忍住了泪水,安慰着林说:“没事,没事的!”没多久,茜不在巩的妈妈的公司工作了,由于她所学的市场营销管理正是巩的爸爸公司所缺少的,所以,她又到巩的爸爸公司上班。眼见就要毕业了,大家就要各奔东西,茜和林也就分手了。茜随着巩的爸爸来到了深圳发展,几年的努力茜已有了很出色的表现。经过各种关系,现在茜已经是英国总公司在中国分公司的经理。茜为自己买了房子、买了车,她只是为了证明别人有的东西自己也会有,但只是时间的问题。巩在国外回来了,请家里人在一起吃饭也包括茜。茜看见巩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种拉里拉遢的,没有什么上进。吃过饭后,茜问:“你去哪儿?”巩回答:“白天鹅!”茜又讽刺的说:“你们有钱人总是住那种星级酒店。”巩并没有回答茜的问题,而是问她:“可不可以陪我上去?”“为什么?”巩哀求着说:“就算是求求你了,陪我上去,好不好?”茜想了想答应陪他上去,刚进屋门,巩说:“把眼睛闭上!”倒数5个数!当茜睁开眼睛的时候,在屋的角落里跳出了许多的小丑为她弹琴、唱歌。这时,巩推出一个五层的大蛋糕走到茜的面前:“生日快乐!”茜好感动,因为她已经好多年没有过生日了。巩手中拿着钻戒单膝跪在地上认真地对茜说:“嫁给我,好吗?”茜说:“给我个理由!”“我爱你!”巩回答。茜点头答应了,但她自己也不知道这样是对是错,因为她还是没有办法忘记林,但是,巩的父母对她也很不错。没多久,巩和茜结婚了。结婚以后的茜还是同以前一样整天的忙于工作,而巩却是在家养养鱼、养养花、上上网,这让茜很看不惯,有一次茜不平地说:“为什么我整天的在外面奔波,而你却整天在家闲着没事!”巩笑嘻嘻的说:“要不我们都在家吧!反正,我爸妈挣的钱够咱俩花一辈子的了!”话音刚落,茜就生气地吼道:“为什么要花你爸妈的钱?难道我们没有能力挣吗?”巩见老婆生气了,急忙连笑带求饶的哄茜。每一次都是这样。一天,茜的QQ上有一个陌生男人加她,她隐约地感觉到那个男人是林,但她还是加了。结果真的是林,他们聊了很久,茜得知林在西北的一家公司当经理,她就觉得自己的老公太没出息了。回到家以后,茜看见鱼缸里有一只鱼腹朝上了,她就捞出来扔了。巩回来以后发现少了一条鱼,就问老婆:“我的‘二姨太’呢?”茜冷淡地说:“我看见它腹朝上就扔了。”“不是,它每天都这样休息一会儿的!”茜听了以后气急了:“你整天就知道在家呆着,就不和别人一样?”巩听了以后,没有一丝表情的问:“你说的‘别人’是他吗?”茜伸手给了巩一个大嘴巴,巩没有说一句话,把门轻轻地带上离开了家。已经两天了,巩都没有回家,茜也知道自己确实有些过分了,但又不好意思主动打电话,她忽然想到了巩的那本日记,巩一直都不让她看,这一次她可以看看了。打开日记,第一页:年X月X日,我们班有一个女孩她和别人不一样,每次同学吃过饭后,她都躲在角落里吃馒头、咸菜,我很想去帮帮她,可是,她好象很讨厌有钱人家的小孩,我得想一个好办法!”“今天我让爸爸给我弄了一件破旧的大衣,我想这样就容易接近她,她也不会讨厌我了。她已经决定给我补课了,为了能和她在一起的时间久一点,我故意每次都考不好,虽然每次她都说我笨,但我还是很开心。可就是无法向爸妈交代。”…“我的生日到了,爸爸开车来接我,我有点不高兴,因为我怕她会因此疏远我。明天是她的生日,我多希望叫她一起上车,但我知道她一定不肯,所以,我只能送给她一个无奈的微笑。上了车以后,我脱下了破旧的大衣,换了一件新衣服,爸爸还说我是不是有毛病,总爱穿这件破旧的大衣。”“我觉得我已经喜欢上她了!”……“爸爸妈妈知道我喜欢她了,但爸爸说只要我考上清华就同意我们在一起,所以,我开始努力的学习,但是,她有那么要强,我不能超过她的分数,所以,我把每一科都少答了几道题,就这样,我比她少了整整50分,考了全校的第二名。可爸爸让我出国,如果我不同意,他会把我帮助她的真相全部告诉她,所以,我答应了!”“出国前我见到了她,我邀请她到我妈妈的公司做打字员,我怕她知道我是故意帮她,所以就和妈妈商量了一下说公司效益不好。在我走之前,她说要请我吃饭,我说我吃牛肉面,她不同意,我就说我最喜欢吃牛肉面了,因为我知道即使我们两个人都吃才要3块钱,那样的话这个月她还有597块钱的零花钱。吃过饭后,她回学校了,没走多远我就吐了,因为我从来就没有吃过这么难吃的饭。”……“太巧了!她宿舍有一个女孩是我的初中同学,我告诉过我同学不许欺负她,不然,我就不客气了!”……“在同学的口中得知她有了男朋友,我很想问问她最近好不好?但是,我却找不到打电话的理由!”……“今天她的生日,我终于有了一个打电话的理由,但是,听她的声音觉得很急,好象在等人,所以匆匆的就把电话挂了。同学告诉我,她今晚没有回宿舍,我好害怕,我真不敢想象会发生什么事情!我心好乱!”……“在国外,我努力地奋斗,但是,我却不能告诉她我的成就,我怕她会因此不理我。我经过了一番打拼终于使自己的公司在中国有了分公司,而总经理就是她,我自然就放心了!我就要回国了,我却不能告诉她这些年我的努力。但是,不管她现在还有没有男朋友,我都要向她求婚。”……“我向她求婚了,她答应了我!”……“结婚的那天晚上,我故意把自己的手指割破,把床单染红了,尽管我和她的心里都明白她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是,在我的心里,她永远都是那个我要珍惜的人。”……“结婚以后,她依旧整天忙于工作,而我不能一天见不到她,所以每天只用电脑和总公司的副经理联系,尽管在她眼里我没有出息,但只要不伤害到她比什么都好。”……“我感觉她又和他联系了,我好怕我会失去她,因为我现在真的不能没有她,我想就这样和她过一辈子。”……“老婆,我真不想失去你,因为我真的不能没有你!”……茜已泪流满面,身边这个男人为了帮助她是多么地用心良苦,付出了那么多!她再也不顾忌面子,给巩打了电话,说:“老公,我知道我错了,回来吧!”“给我个理由!”巩问。“我爱你!”高三:我是12332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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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_3000字“你该醒了吧”孟婆轻叹道“如此这般执着,是为何?”为何?他为国为家负了她几世,请难了,总要有个终结(一)落花纷飞,谁的绝色风华停驻眼眸情深不寿,谁的痴迷守护化为尘埃千疮百孔,谁的一片深情黯然逝去梦醒时分,唯留陌上新桑无依徘徊一曲听罢,飞花漫天,莫道衣襟随风,只念拈花一笑,一纸情长,情落笔尖,缱绻。他抬手将毛笔搁置砚边,捻起一纸书信,招手一只信鸽,半晌,披甲离去,空留一室墨香。她一身素衣,眉目间望穿秋水,信手颔眉,愿君安好,盼君归来。窗外雨声潺潺,窗内孤灯一盏,落寞思念,伤了雨疼了花,静跪佛前,悄拾取,佛陀泪。坐看烟雨江南,怎堪惆成愁。从袖中摸出淋湿的信,沿着褶皱的折痕将一纸展开。待看清纸上的字,她怔住,素手微抖,无暇顾及滑落的书信,随即起身,压抑着轻咳,一步踉跄,摔在案边,两行清泪,一滴嫣红。”呵呵,子衍,你终是负了我罢……“无知年幼时,他说,等我……她等过了青涩懵懂,他,未归。家父叛国时,他说,等我……她等过了晦涩芳华,他,未归。如今,天下康定时,他依旧说,等我,可她已无力可等,无心可等。常年的颠沛流离,几经辗转,她本就虚弱的身子更是落下病根,她想等,这病冽之躯又能撑多久……窗外淅沥的雨丝何时夹杂了莹白,成了雪。她摊手推开沉重的木门,”咳咳。。"她紧了紧衣襟,向院子走去。雪落千里,素衣隐之。这场大雪,终会将红尘埋没,此生将尽,何须等。纷纷扬扬……雪过,再寻,天地间早已没了她的身影,唯有一支被青丝缠绕着的红棠钗掩在雪下,隐隐约约,看不真切。自古红颜多薄命,情痴皆成病,雪冷旧地,泪洒清风。他归来,已是暮春,破旧的木门打开,红棠依旧,青石桌椅依旧,只是,那倚窗独坐的女子,去了何方。凝眸,寒烟蓑草,残阳如血,滴墨成殇,佳人逝去,一地阑珊。彭女俏兮音如鹂,闲行幽步赏闲庭。十年数载同窗度,错把伊人芳心负。这一世,他为国,为家,负了她------------------------------------------------“负一世情,欠一世债”孟婆将手中的汤递过去“情痴痴情,人痴情,任情痴。。"他接过,一饮而尽。------------------------------------------------(二)斜日处,空烟无掩花千树,谁人怜顾,尽付山雾。巍巍叠翠望来路,堪堪韶华都相负,红颜未老,奈何天妒。时隔五年,城楼的破败沧桑被青瓦的气息掩埋,百姓们的安居乐业彰显这番世外桃源,对于那场浩劫,没有污迹,都被抹去,却处处有着她的存在。那是,她年幼,纯真。她说,”以后,我们也开个酒楼,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还有钱花。。"她掰着小指可爱的模样,扯扯他的衣角“好不好嘛”他拂拂衣角,仿若她的指温犹在。楼上六间雅居,大厅八张桌椅,风格依旧,只是原本的琴台处多了一位年轻儒生摇头晃脑,尽显夫子风采。“当年,这夜城,战火硝烟连年不尽,如今的祥和就要从一个传奇人物说起……"当初,这里的确战火不休,百姓身处水深火热,难得安宁。她的到来,挽救一城百姓,成就一方传奇。她的蜕变,清晰明显……衣带划出优美的弧线,止剑,落下,回眸”待天下大同,我与你并肩,可好?“笑靥如花,衣袂飘飞,漫天血色,竟也不差唯美。他愣怔片刻,默然不语,只是,他的眼中,从此便多了一个妙影。他任她在夜城独留,转赴沙场,只为她一句携手半老的约定。这一去,便是数年,她日夜不眠,翘首等待。然,当他归来,夜城外一片废墟,腥气缭绕,他的戾气,伴随着他的心慌带来无尽毁灭。他亲眼看见她惨死刀下,却来不及阻止。为了她,他不惜以卑劣手段在一夜之间,让夜城血流成河。他记得,他说他喜爱琴箫重奏。她倾尽一年,终得其意。可惜,伊人不再。他记得,他说他不喜喧闹,愿独善其身。她为他独挡一面,纤手沾染鲜血无数,从白衣到罗刹,从多情到麻木,从淡然到冷漠。可惜,她做的这一切,他从不知晓。他记得,她说,为何世人都惧怕于你。他笑而不语,世人?从不曾是他的分内之事,何必在意。他记得,她说,武学我已精炼于心,为什么仍不可以陪在你身边。他只字未语,因为在乎,他不舍,不愿,他是一个禁区,人人得以避而远之,在乎她,所以不愿连累她。他记得,她说,若有一天,江湖与你为敌,我定屠灭江湖,哪怕血浸大地,血染三尺。艳丽的殷红顺着剑刃滴落在地上,他的疑惑,她变成这般模样,他却没有丝毫反感。那一刀,轻易的抹去了她与他的联系,呼吸中止的一刻,她满含笑意,未语,他却懂得。她是说,我做到了这一点,却无法再陪你走下去。知否,时光荏苒带不去的惆知否,君子如玉吟不尽的曲知否,天涯海角散不去的誓知否,佳人苦待盼不尽的期何以心惆,何以吟曲何以散誓,何以盼期终是痴梦一场,待到北花开遍,谁又待我如痴。这一世,他不为国,不为家,不负她,却是她弃她----------------------------------------------------------------”你还要继续么“”我说过,要许她一世“他跨上轮回”无论多少次“---------------------------------------------------------------(三)烟水云长,落衣逝成伤待雪落红梅,嗅尽暗香何苦愁碎了柔肠不复君王的孤芳自赏半生福禄安康望明月,冷月寒窗谁人可知,十年终成痴玉盏跌破,浊酒倾榼既然那人已逝你不知我在这世上又有什么可相思苦作情痴尤记那年那人眉心的一点朱砂痣娆魅让我孤独了一世”陛下……!陛下“太监奸细的嗓音回荡在冷冷的长月殿,惊恐,不安侍卫宫女终是被招了来,还有皇后余氏。皇后蹙着眉进了内殿,却只见,那雕花的案上,正伏着一个男子,眉眼清冷,身下却压着一张纸。“朕无心朝政,执念心系之人已深,今天下安康,浮生亦宁……我终是受不住了,便让我,寻她去罢……”皇后的手中紧紧的攥着那张墨迹未干的纸,愈念下去便愈是失神,终于看着那之上熟悉的字迹,有些癫狂的笑了。“受不住了……寻她去罢……呵呵,好一个痴情帝王!”皇后冷笑一声便狠狠的将那纸撕碎,看着案上那尚且有余温的尸体,目光不定。“寻她……陛下,你好狠的心呐,既然如此……”她忽的狞笑一声,“来人!传我懿旨,端妃生前品行不淑,于三日后择骨鞭尸,永世不得葬入陵寝!”她疯魔般抚上那男子的脸庞,靠近其耳畔轻声道,“寻她……陛下,您就死了这条心吧!元新历127年冬,帝崩,皇后余氏大怒,令鞭尸端妃慕氏。元新历128年春,帝葬,众妃殉葬,皇后余氏独掌大权,自封太后。华元历1年夏,新帝登基,封号华元,改国号华元。华元历4年秋,太子诞,名安康。华元历17年冬,太后余氏暴毙于寿康宫,举国哀悼。华元历18年春,太后余氏大葬,合葬先帝。华元历23年秋,慕氏一族起兵逼宫,华元帝殁。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千古帝王,当真会如此情痴?!你年少意气风发,你说坐拥江山如画;你曾为我拱手天涯,你说江山不及美人俏;剑鸣嘶哑泪如雨下,沙场曾落倾城牵挂;我十里红妆迎你寒月悲笳,许江南烟雨血染天涯;我唤君声声喑哑,你刀光剑影何处为家龙袍金钗半生繁华,风起旌旗浅酣天涯。这一世,他以国为先,在最后的生命里,没有她的故事,他曾与她相伴,却令她死不安宁,想必,也终是他负了她。---------------------------------------------------三世了,他轻叹一声走上奈何桥。孟婆上前拦住他,”你负了她三世。“”又如何“他毫不犹豫。三世,情最伤人,最易辜负。今生不能共白发,奈何桥头等来生。---------------------------------------------------(四)“听说,当今圣上前些日子亲封的临王要剃度出家”“真的?”“我家那口子在宫里当差,准没错儿……"远处,套缰绳的白衣女子动作一滞……他,要出家?不会的,他说要等我的,不会食言的。女子扯过缰绳,策马飞奔而去。佛堂中,灰衣男子眉目肃穆,静跪蒲团,发丝披散肩头。身前,一名小和尚托着放有剃刀的盘子,面露出出家人不应有的为难,“王爷,师傅说您有尘缘未了,不适合剃度,还是……"男子声线不高,却异常坚决,“该了的都已了,望大师成全!”一旁身披袈裟的老者沉默半晌,双手合十“阿弥陀佛,也罢,一切随缘吧”待青丝落地,老者倏然出声:“王爷,放下了么?”放下了么?发一落地,早就没了回头路,谈何放不放下。“佛本禅心,禅心向善,王爷尘缘岂是说断就断,老衲法号无尘,便随了老衲,赐名无生罢”“弟……"他正欲开口,便被一个声音打断。“子衍……。"她方才赶到,原本的庆幸在看到那一地乌发时,瞬间化为乌有”你……。。""施主,贫僧法号无生“无生?是要和她做个了断么。”你,为何要食言““阿弥陀佛”他双手合十“施主,红尘中七情六欲牵绊繁杂,莫要被扰了心神”起身便离去。“本无承诺,何来食言”……偌大的佛堂寂静万分,她心中的苦涩难以言表,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孟婆汤,断不了他的前尘,一次次的饮下,只是让伤痛更清晰。寻了她一生又一生,负了她一世又一世……他,累了。这一生,他不为国,不为家,不为她。梦无寄,思亦难,今生相望两相怜。红尘佛坛遥万丈,独伴孤灯一川烟。(五)孟婆看遍了红尘,终是不解“你这,又是何苦”“为何?只因我们本应无缘”无缘何必两相缠。“那你还去么”“去,如何;不去,又如何”孟婆不得其意,抬头欲问,早已空无一人,独留余音回荡在桥边。一袭青衫一席酒,怎换得半日酬一处繁华一触伤,怎消得半世愁一池秋水一尺纱,怎留得半生仇一抹残香一漠然,怎尤得半点踌一世浮夸一世空,怎堪得半晌惆这几世,他或为国,或为家,不曾为她。高三:君凉卿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