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中小溪读后感400字
【篇一:林中小溪读后感】
李婧涵
今天阅读了《林中小溪》这篇课文,是我感触颇多作者笔下的小溪冲破一切困难,坚持到底流入大海的事例激励着我……
步入了初三,生活顿时不像之前的那么"惬意"。每天的紧张忙碌,不允许你有一丝的懈怠,并且有很多困难扑面而来,对于我来说最大的敌人便是跑操。
习惯了假期的懒散,每天早上艰巨的跑操任务不禁使我眉头紧促。起初,自己还能勉强应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的脚步越来越沉重,每当自己动了放弃的念头,耳边总会传来老师的声音,“拳头握紧,咬牙坚持”,老师的话如"及时雨"一般给我即使注入动力。再看看自己周围的人和自己一样累,他们都没有放弃,那我凭什么不能坚持呢。自己跑操的时候或许就是普里什文笔下的那一条小溪,小溪夜以继日地朝大洋这个一个目标坚持不懈的奔去,而我更不能放弃。正是这一信念,使汗流浃背的我成功的坚持到了最后。一阵微风袭来,旁边的高树也在用自己的方式为我坚持鼓掌,抬头望去,蓝天似乎变得更蓝,太阳也毫不吝啬用它的光芒为我庆祝胜利。
胜利之前的挫折是在所难免的,我们不能因为挫折而放弃了前进的脚步,只有克服困难,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成为最好的自己。
【篇二:林中小溪读后感】
王昕远
今天语文课上,老师带领我们学习了苏联作家普里什文所写的《林中小溪》,学习过后,小溪的英勇坚强、勇敢无畏在我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令我感触良多……
刚刚步入九年级的大门,身边的一切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完全不同于七、八年级的安逸生活,无论是生活,还是学习的节奏都快了很多。然而,我很快便适应了这样的生活,并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之中。文中的小溪终将汇入大海,而我心中也有一个值得自己为之奋斗的目标,它指引着我冲向江河湖海,实现自己的梦想。
成功的路上是布满荆棘的,中招体育考试已经向我们发出了挑战。因此,每天的体育锻炼量也加大了强度,突如其来的压力令人有些猝不及防,即使我是自小受过体育训练的人,每天的训练加上文化课程也使我身心俱疲。然而一想到一切努力的成果带给我的将是强壮、健康的身体,我就好像立刻被注入了活力一般,一切劳累带来的不适全部都在转眼间烟消云散。不过,令我倍感头疼的是“坐位体前屈”,作为体育考试的一大重点得分项目,却是我的致命弱点,每一次锻炼时那种撕裂般的痛苦,都让人难以忍受。可是,即使困难再大,只要反复练习上千次,上万次,就没有过不去的坎,没有水滴不穿石的道理?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
在这热火朝天、积极进取的新学期,我定会勇往直前,用实际行动攻破每一个阻碍,相信苦难过后,等着我的将会是无比宽阔的大海!
【篇三:林中小溪读后感】
王嘉怡
今天学了普里什文的《林中小溪》,我深深的被小溪身上勇往直前的精神所打动。
升入初三,一切都充满了新鲜感,当然也充满了挑战。9月1日早上第一次跑操,内心十分激动,导致刚开始起跑我加速过快,后面提不起劲儿。勉强跑完目标任务六圈后,我的双腿如灌了铅一样沉重,艰难的挪回到教室,眩晕感瞬间席卷了全身,使我瘫坐在了凳子上,加上胃部不适,不久我就吐了……
第二天,怀着着几分恐惧的心理,我再次站到了跑道上,只听老师说,今天的目标是10圈,我的腿一下子都软了。带着几分无奈与倔强,我抬头望着天空,天空蓝的有些刺眼,几朵白云悠闲地飘着,与我此刻的状态形成极大的反差。近处树上的几只鸽子,也在烦人地咕咕的叫着,它好像在凑热闹嘲笑我。我该怎么办?突然,体育老师一声令下:“跑步,走!”我硬着头皮机械的向前移动,。一圈,两圈,三圈,……等到第七圈时,地心引力仿佛不同寻常的大,吸得我每抬一步都显得无比艰难,空气中,也似乎有无数只手,拉扯着我的腿和脚。我的脚步,越来越沉重了……。抬头,正有一束阳光透过树叶直射在我前方。它灿烂辉煌,像极了光芒万丈的领奖台,我牙一咬,拳一握,心一横,迈开脚步,向前冲去,我一定战胜昨天早上的“眩晕问题”,战胜自己。可就在这个时候,听到了“起步,走!”的号令,原来体育老师发现今天早上,所有学生都跑出了精气神儿,并没有让我们跑到十圈,而是跑到了八圈就停止了,站在终点上,我内心十分欢喜,万分雀跃。
想想普里什文笔下的小溪不也如此吗?它在奔流大海的途中,遇到了重重的困难和障碍,但都能面对困难,坦然克服,奋然前行。今后,或许我还会遇到更多更多的困难与挑战,但我愿做一条笑迎困难,勇往直前的小溪,不断历练自己,迈向成功!
【篇四:林中小溪读后感】
张欣怡
今天我读了普利什文的文章《林中小溪》,使我有很大的感触。
步入初三生活,学习越来越紧张,总一种无形的压迫感,促使着我们。似乎每当我不专心时,就会有一种声音在我的耳边回响,你已经初三了,再不努力,你就会是失败者。于是每次我快要放弃时,我就想:为什么别人能做到,我就做不到?所以我能做到的,只有坚持到最后。
我的注意力总不是很专注,有时就会被不重要的事情分散,从而耽误上课的学习效率。我觉得这是我最大的一项缺陷。所以我要像文中的小溪那样,以它为榜样,为目标。不受“美景”的诱惑,把自我沉下来。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要坚持自己第一天踏入九年级的那种状态。先坚持,再坚持,最后超越,不被他人所左右。奔流向属于自己的海洋。而小溪流向大海就是一条不忘初心,充满持续搏斗的道路,而这也就是时间,就是生活。所以我必须不忘初心,做到一句俗语所说的那样:努力到无能为力,拼搏到感动自己。
今天,我以不忘初心的小溪为目标。明天,我一定会让小溪以我为骄傲!
【篇五:林中小溪读后感】
麻轩宇
今天,我读了普里什文的林中小溪,文中小溪面对困难,迎难而上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
现在,我已经是一名初三的学生了,初三的体育强度增大了很多,早上有了跑操,一跑就是十圈,十圈,对于我这个身材很胖的人来说是很困难的,刚开始时,我的身体还受得了,还能够跟得上队伍但跑一两圈之后,我的身体就渐渐出现了不适,双腿变得沉重了起来,呼吸变得困难了,渐渐快要脱离了队伍,突然,就在此时,我的心中突然出现了一股莫名的力量,我想起了老师对我的期盼和父母对我的叮嘱,我那沉重的双腿仿佛被注入一股神奇的力量,这时,一股微风吹来,我觉得,这股风是推动我前进的动力,使我再度有了信心,就像林中的小溪一样,及使面前是威尔布鲁士山峰,也会将它劈开,想到这,我的速度有快了起来,跟上了队伍,和队伍对齐,不会再因为自己而去影响大家,打乱大家的队伍,我突然觉得原来困难并不是那么难击败,也不是不可战胜的,只要你不放弃,在心中给自己打气,对自己说:“我能行,我一定行”坚定的认为我可以,那么,你就一定会打败困难,击倒困难。
文中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每一条小溪都相信自己一定会到达自由的水域,即使遇上厄尔布鲁士山,也会将它劈开,早晚会到达……”
亲情令我感动
我的太奶奶已经与我分别三年了,我还依稀记得她艰难的步伐与颤抖的手。
那年夏末,我在暑假的最后几日回到乡下,看望我年事已高的太奶奶。透过车窗,我望见了那紧挨着田地的小房子。那一抹蓝色的屋瓦早已印在我心间,那屋中的饼干更勾起我的回忆。
刚下车,未来得及和外公外婆打招呼,我便小心翼翼地走向了风中孤独的屋子。太奶奶已有九十多岁,躺在床上正半睡半醒,我也分不清她是否醒着,只是蹲在床边轻声呼唤:“太奶奶,我来了。”我的声音并不大,如同自言自语,只是生怕惊着了她。她那安然无神的眼中似乎闪过一丝光亮,挣扎着想要下床。我连忙扶起太奶奶,叫来了妈妈帮忙,经过一番周折,总算是下了床,她摇摇晃晃的径直走向了里间。我知道,这又是为我准备了什么。只见她慢慢地抬起了手,拉开了有些松动的柜子,拿出一盒饼干,忍不住颤抖的递给了我——时光仿佛又回到从前,一样的人,一样的事。只是额头的皱纹出卖了一切……这或许是她“珍藏已久”的,我接下盒子,轻轻一吹,一层灰飘起。我的鼻子有些酸楚,心里有说不出的味道。忆起我五六岁时,总问太奶奶讨饼干吃,未想我过去的贪吃,早已被她看作是喜好,并铭记至今。
太奶奶说话早已含糊不清,此刻的我却一下就听懂了:
“吃……吃……”我撕开包装,当着他的面咬了一大口。我的眼眶似乎有些不适,引的鼻子更酸了,而心中的五味杂陈又有谁能体会——饼干已经软化,味道却依稀留存。饼干早已不再是那铁盒中的零食,而是太奶奶对我的挂念,对我的爱。我对太奶奶的爱远不及她所付出的。我走上前,轻轻搂住了她,直到泪水浸没我的眼睛。离开那蓝色的屋檐,我的内心早已澎湃,脑中回想起我与她的点点滴滴……
这一别,竟成永别……
直至一个雨天,我才得知这个讯息。我于是开始悔恨,痛恨自己为什么不多陪陪他,只能在遗憾中落魄。
回看蓝色的屋瓦,陈设依旧,物是,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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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爱读后感400字【篇一:母爱读后感400字】薛乃谦《母爱》是一篇使人感动的好文章,让我知道动物与人类一样有丰富的情感。有一个极度缺水的地方,每个人每天只能分到3斤水。一头老牛倔强地拦下了送水的汽车,主人赶来用鞭子抽打,可它却一动也不动。最后,战士把3斤水给了老牛,可它却把得之不易的水全部给了小牛。这篇文章让我体会到无处不在的母爱,它比天高、比海深。我们离不开母爱,就像河里的鱼儿离不开水一样。母爱比世上的万物都美丽,我们的成长永远离不开它。忽然想起这件让我难以忘怀的事。三年级的暑假,妈妈陪我去公园。我跳绳正兴奋的时候,一不留神踩到脚底下的一个石块上,脚下一滑,身体顿时失去了平衡。我的双膝一下子跪到方砖的凸起边沿上。瞬时,我感到无数的钢针在我的膝盖里乱刺。用手摸一摸,粘稠一片;低头一看,满是鲜血。我“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妈妈赶忙跑过来,抱起我。直奔医院。“谦谦,咱们马上就到医院了,咱们马上就不疼了。”妈妈大口喘着气,“再坚持,坚持一下……”医生给我缝针的时候,她一直在门口看着我。我看着她,衣服上满是血渍,高跟鞋不知什么时候已被磨破了皮儿。我的心中装满了暖洋洋的母爱,似乎忘记了双膝的疼痛。接下来的日子里,老妈一直无微不至地照顾我。看得出她消瘦了许多。《母爱》一文,再次让我深切感受到人世间母爱的伟大,让我情不自禁地落下泪来。【篇二:母爱读后感400字】仓麟涵《母爱》这篇文章讲述了在一个极度缺水的沙漠地区,一头瘦骨嶙峋的老牛,以死抗争得到了水,自己不喝,却留给小牛。让我看到了母爱的伟大。在我们的生活中,父母就像这头老牛一样,有时不顾自己的安危,也要竭尽全力来守护我们。爸爸出差后,老妈因为老毛病胃痛的折磨,只能独自一人在医院里输液。我一个人在家,起初还能规规矩矩地写作业、看书;时间一长,越来越随心所欲,最后竟一蹦一跳地撒起欢儿来。我一跃而起,跳到沙发上,沾沾自喜;打算跳上更高沙发的扶手,落脚的瞬间,脚下一滑,悲剧发生了。一个趔趄,我趴到了地上,更可怕的是:脑袋瞬时麻木,额上顿感水流涌下……原来下落时,我的头撞在茶几的边缘处,鲜血正从这道创口往下淌。好在,我还够冷静。我急忙找来毛巾,一手捂住额头,一手给妈妈打去呼救电话。二十分钟的样子,一阵急促的开门声后,妈妈一把将我抱起,直奔医院。路上,虽然她不停地埋怨我,但是我看到她眼里却噙满了心疼的泪水。医院的大夫说伤口太深,如果在这里缝合会留下很大的疤痕,建议转往儿童医院。儿童医院的大夫说伤口太大,无痕胶无法使用,建议去八大处医院……当一切处置得当,已是午夜十二点了。这时妈妈单手捂着自己的胃,疼得已直不起了腰。后来我才知道,接到我打的电话,老妈没有等护士,而是自己扯掉胶带,拔出针头,一边摁住针孔,一边往家里赶来……读着《母爱》这篇文章,想起当时的情景,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从不需要报答的父母亲情,是这世间值得我们永远去珍惜的。【篇三:母爱读后感400字】张旭《母爱》说的是在一个极度缺水的沙漠地区,一头瘦骨嶙峋的老牛突然挣脱缰绳,强行闯入公路,拦路要水。尽管主人狠狠地抽打,它仍旧立在那里;即使鲜血直流、皮开肉绽,倔强的它也不肯退让一步。最后战士被感动了,老牛得到了三斤水。它自己不喝,而是唤来小牛,慈爱地看着小牛喝完水。读完这个故事,我的眼眶湿润了。是什么力量让老牛被抽打到皮开肉绽却不肯让开?我想那是母爱。是什么力量让老牛慈爱地看着小牛喝光所有的水,而自己却滴水未沾?还是母爱。这个感人的故事不禁让我回想起妈妈对我无微不至的关爱。那天夜里,我的头昏昏的,浑身乏力。妈妈给我测了体温,马上背起我直奔医院。她的背暖暖的、湿湿的,放下我的一刻已是气喘吁吁。我看着她急匆匆地挂号、取结果、拿药,甚至顾不得擦拭从额上渗出豆大的汗珠。半夜醒来,迷迷糊糊感觉她就在身边,她的眉头几乎挤成了“川”字,我知道她是在为我紧张。睡梦中的我不停地踢被子,她就这样一次又一次地帮我掖好。我终于退烧了。她整宿都没有睡好,脸色很憔悴,但仍用疲惫而又欣慰的眼神望着我;我也这样微笑地看着她。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母爱,就是这样的无私,这样的伟大。妈妈,女儿答应您,等女儿长大后,让我来当您的避风港,让我来为您梳起那根根白发。我还要陪着您游遍天涯,只因为亲恩永难报答。1200字以上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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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中激战“哇,你们赚到了这么多金币啊!”雷迪一看就大叫道,“怎么弄的啊?”“嘘,小点声,难道你想被别人打劫吗?”海克不满地说,“是去竞技赢来的。”银闪凑上前:“收获不小嘛,我也是一样。”说着打开袋子,里面有10个金币。“你干什么去了?就这一会儿工夫能赚到10个金币?”帕恩感到难以理解。“你们刚才没在一起吗?”枫雪问道。银闪耸耸肩:“当然,就算我跟着他们一起去竞技场,也轮不到我上场,所以我送货去了。因为我动作快,常常是一分钟不到就完成了任务,弄得那些老板们老是围着我问我到底有没有把货送到。不过还不错,这一会儿工夫赚到了十个金币。”(这里说明一下人族的钱币进率:100铜币等于1银币,100银币等于1金币)“你的收获也不小啊。”帕恩高兴地拍了一下银闪的肩膀。“好了,我们快进去吧,辛苦一天了也该休息休息了。”龙轩头一个踏进旅馆大门,其余六个人紧随其后……他们一共开了三个房间,枫雪和馨绮一间,海克和银闪一间,龙轩、雷迪和帕恩一间(这间是三人房),银翔就在旅馆一楼的马房里。顺便带一句,开房的钱加上食物的钱,一共是2个金币。晚上,房间里。“哎~吃饱喝足了,真舒服啊!”银闪倒在床上,“下午跑了那么多腿,该好好睡一觉了!”说完就闭上了眼。海克坐在椅子上伸了个懒腰,在脑海中描绘着麒麟的样子,心里还想着:“龙轩说我的圣雷屏障还不太成熟,看来我得加紧练习了。”其他四个人也渐渐入睡了,只有龙轩轻轻抚摸着校长给他的剑,想:“校长说它的封印解开后会威力无穷,我倒要看看这把剑有多大能耐。”想到这里,把剑塞进行李箱,也睡着了。第二天早晨,七个人从洛德城启程,一路向南。没过多久就进入了一片茂密的森林。谁料在这个能让人与大自然零距离接触的地方,竟然让七个人迷路了。“靠!”雷迪看着地面上的标记发着牢骚:“转了半天,还是回到了原来的地方,怎么搞的啊!”“要不我去探探路吧,我会注意留下标记的,说不定能找到出路。”银闪毛遂自荐后,立刻不见了人影。反正也出不去了,就等银闪吧。六个人无聊地看着地上的标记。突然,“唰”的一声,银闪又冲了回来,把骑在银翔背上的雷迪撞了下去,还好地上厚厚的草温柔地接待了他。“靠!”雷迪满腔怒火地看着银闪,“你小子皮痒了是不是?想让我给你挠挠吗?嘿嘿~”(阴险的笑)“现在没时间说这些了,”银闪擦了一下额上的汗水,“有一队独角兽骑士正在朝着我们这个方向呈包围状聚拢而来!”“有多少人?”雷迪的满腔怒火顿时被惊愕取代。银闪急急地说:“我也不清楚,但我粗略估计了一下,起码有200人以上!”“起码有200人!”大家吓了一跳。“他们的目标肯定是我们。”龙轩的话吓了大家第二跳。“为什么这么说?”馨绮半惊半疑地问。“骑士的行进,一般都是突进状的,而他们却显然不同。我还想,他们大概是那个亚桑男爵派来的。”龙轩说。“噢,我明白了。”海克恍然大悟,“一定是那个该死的杰森告的状!岂有此理,打不过别人就应该加紧练习,争取胜利,他竟然用这种卑鄙的手段!可恶啊!如果我见到他,一定把他碎尸万段了煲汤喝!”“喂喂,他那么卑鄙,煲出来的汤一定不好喝,还不如把他烤了吃呢。”帕恩碰碰海克。“你们在说什么呀?”其他四个没去竞技场的人听得一头雾水。海克便把竞技场里的事告诉他们。“是这样啊,依我看,应该让他尝尝被我们追杀的滋味。”雷迪咬牙切齿道。龙轩摆摆手:“算了,现在没功夫讨论应该怎么偿还他对我们的大恩大德了。男爵毕竟有点权力,他派来的军队应该不会很差。不过,森林对骑士不有利,有利的是精灵族的战士和步兵,比如帕恩。”他拍拍帕恩的肩膀,“雷迪,反正银翔会飞了,你就让它埋伏在树上使用魔法攻击敌人(灵马是可以使用魔法的,天马就更不用说了),你就当步兵,发挥你长枪的威力,反正你说过当步兵没问题的,对吧?”雷迪点点头。“海克、枫雪和馨绮也在树上埋伏。我去吸引敌人的注意力。另外,现在立刻布置绊马索!”……“你就是龙轩?”为首的一个穿黑衣的独角兽骑士用长枪指着龙轩。“正是。”龙轩微笑着,“我先说明一下,在和我谈话前请先选择一个选项:冰之人语请按1键,精灵族语请按2键,兽人族语请按3键,矮人族语请按4键,神族语请按5键,魔族语请按6键,烈焰大陆通用语请按7键,灵之森通用语请按8键,雪原通用语请按9键……”“小子,你有完没完!”黑衣骑士骂了一声。“当然有完了,我正想说人族语请按0键呢。”龙轩笑道。“这样啊,那我就按0键吧。”黑衣骑士刚说完话,马上感到不对劲,怒吼道:“小子,你想耍我吗?!你给我记住,我叫佩特,受亚桑男爵的指示,来到这里收拾你!你好大的胆子,竟敢把我们的杰森公子打成重伤,就算你是柯迪侯爵的儿子,现在也无力回天了!”“哦,是吗?”龙轩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狂妄至极!”佩特恼羞成怒,“给我上!”龙轩一个跟头落在绊马索的后面。那些独角兽骑士冲上来,结果很简单——人仰独角兽翻。他们一共准备了十多条绊马索,这下有骑士们好受的了……“水系雷系,相生相息。若然合璧,威力无穷。水系§雷电系·天雷落!”树上的海克开始施魔法,好几个骑士被打下独角兽背。“朱雀振翅!”“劈风神斧!”雷迪和帕恩从一棵树后冲出来,一同使出绝技。雷迪长枪一挺,一只朱雀的幻影冲出;帕恩硕大的斧头砍向倒霉的骑士们,骑士们伤亡惨重。(非不愿耳,是不能也,当时场面之血腥惨不忍睹,所以吾不详细描写了,望各位见谅。^_^)“水系雷系,相生相息。若然合璧,威力无穷。水系§雷电系※融合·雷之刃!”银闪从另一棵树后冲出来。随着一道银光,好几个骑士立刻见了玉帝。“火系※融合·雄鹰冲刺!”(馨绮的绝技,利用弓箭及自身的力量,制造出箭的极大威力,而且这一箭还配合上了银翔的魔法)馨绮一箭下来,又有几个骑士倒在地上。枫雪正要施展驱魔术(四级元素系魔法,能让目标陷入束缚之中,然后给予目标重击),“喂,等等!”佩特有点慌了,“咱们先别打了好不好?要不我和你们的其中一个单挑决胜负,行吗?”“嗯,值得考虑。”龙轩作思考状,接着伸手挡住了雷迪和帕恩,“好吧,既然这样,就让我来和他单挑吧。”两人立刻收手。“不过我们得先谈谈。”佩特道,“我赢了,你小子就别废话,赶紧跟我走。”“如果你输了呢?别说半句话行不行?”海克说道。“我输?我怎么会输!”佩特的脸沉了下来。“既然你不会输,为什么还怕说出来呢?”银闪调侃道。“我怕?笑话!我佩特除了主人和老婆什么都不怕!”佩特想了想说,“这样吧,如果我输了,条件随你们开,不过不能太苛刻。”“这个好办。”龙轩说,“你追杀了我们,还使我们的体力和脑细胞严重受损,多少也得赔偿点精神损失费吧?这样,如果我赢了,你就和你的手下们把自己的钱袋留下。”“嗯……”佩特沉默了一会儿,“好吧。当然了,为了公平起见,我是不会骑我的独角兽的。”佩特说着下来了,扔掉长枪,拔出一把剑,“我就和你切磋剑法吧!你要知道,我不仅枪法好,剑法也是一流的!”“这样更好。”龙轩拔剑迎击,“动手吧!”“嗖”,佩特高高跃起,大吼道:“噬魂剑!”剑笼罩着灰色的云雾,径自向龙轩刺来。龙轩后退几步,连使几下剑气斩,挡住了佩特的攻击。“继续!噬魂连斩!”佩特的剑横扫过来,砍倒了一片树木,直劈过来。“来吧!”龙轩不躲不闪,用剑招架。当当当当当,两把剑在半空中擦出耀眼的火花,龙轩再次化解了佩特的攻击。“现在轮到我了!”龙轩吼道,“龙吟破斩!”也高高跃起,从半空中直冲下来。佩特用剑一挡,“铮”的一声,虽然挡开了这致命一击,龙轩还是把他的头盔劈成了两半。“看来我得使出绝招了。地煞——”佩特吼道,“——怒斩!”手中的剑幻化成漫天的剑影,周围的东西被绞得粉碎,直向龙轩冲来。“沉着冷静的大地精灵啊,请你赐予我力量,在天地间制造出一道大坝,让洪水不再泛滥。大地系·地动山摇!”(五级魔法,对付水系魔法攻击尤其有效)龙轩开始施魔法,他面前顿时升起一道巨大的土墙。“当”,佩特的攻击被迫停止。龙轩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他跃上墙顶,再一跃而下。“龙炎斩!”手中的剑被火焰包围,径自刺向佩特,佩特连忙招架。“轰”,烟雾顿时笼罩了他们,但龙轩的攻击并没有停止。只听一声“怒焰暴烈斩!”一道金光冲天而下……烟雾散尽,佩特连忙看看自己。“嗯?我竟然毫发未伤?”再一抬头,龙轩正站在三米开外的地方微笑着,说出了一句令人难以理解的话:“你跺跺脚,试试看。”“哼,跺就跺,谁怕谁啊!”佩特轻蔑地说。谁知他一脚下去,“叮”的一声微响,他身上的盔甲开始出现裂缝,随后一块一块地掉落在地上。到最后,大家发现,佩特身上只剩一条裤子了,而且这条裤子也被劈成了一条一条的,就像原始人穿的草裙。原来龙轩把佩特的装束劈成了碎片,不过由于他的手法太快了,盔甲的碎片还没来得及掉下来。“什……什么?”佩特的脸窘得发红,“你竟然……”“当然了,我这已经是手下留情了。”龙轩笑道,“如果我不是心软给你留下了一条裤子,你现在早已是光屁股了!”“胜负已定!”佩特仰天长叹道,“所有人留下自己的钱袋,迅速撤退!”没过多久,骑士们都不见了。“好了,现在我去捡钱袋,谁还要跟我一起去?”帕恩站了出来:“走吧,龙轩。依我看,今天晚上我们只有在森林里过夜了。”“那也是没办法的事。”雷迪撇撇嘴,“你们快去快回啊。”剩下的五个人,望着这两个修长的身影,渐渐消失在森林深处,在他们身后,留下了作为路标的标记……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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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中盛宴我的嘴里嚼着东西,也在细细地品味着里面的味道,但我总感觉,有什么不同的,一种甜丝丝的,沁人心脾的味道混了进去,这个味道来自在林中郊游的那个早上。这是一个阳光明媚,但风又很大的上午,我们整个班在山上野炊,看看每个人的脸上,似乎都洋溢着自信的笑容,可能是都认为自己会做出很好吃的菜吧。我们垒好了灶,架上锅,准备好配料,下面由我来给大家露一手了!我挽起袖子,右手拿着锅铲,左右握着锅柄,信心满满的开始做起西红柿炒鸡蛋来。刚开始一切都很顺利,我倒好油,搅拌均匀鸡蛋,准备好西红柿块,但是过了一会儿,忽然起了一阵风,而且还是向我这边刮的。而且,这风还夹杂着一些尘土,我赶紧想护住手里的锅不受影响,侧身挡住风,不过眼睛不幸的被迷到了,一下子睁不开,眼泪都快出来了。不知道是我力气不足了,还是位置握的不好,左手有点端不住锅柄,我就放了下来去揉揉我的眼睛。“哎,这鬼天气!”我不满的嘟囔着。我想再去端锅柄的时候,突然感到一种滚烫刺痛的感觉,我猛然收回手来,心里一惊,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油然而生。好疼啊!“啊”我大叫一声,把两手捂了起来。我勉强睁开眼睛一看:那左手红通通的,简直局部像一个酱猪蹄。我一定是刚才不小心没有摸到锅柄,碰到了滚烫的锅边上。正当我捂着手痛苦的时候,李亦涵正巧拿着一捆木柴回来。她看到我这么难受的表情,捂者手站在锅边,似乎猜出来我的心思,说:“不小心烫了手吧,来,我给你看看!”说完,便放下木柴,接过我受伤的手,帮我揉了揉,又说:“照这样看来,你一定是被炒锅或者下面架火的石头给被烫着了吧,不过没事,别担心,你需要立刻去用凉水冲两分钟就好了,否则容易留疤,你下面的菜就继续交给我来帮你弄吧。”我笑着说了声谢谢,便径直跑到小溪边上去冲手了。两三分钟后,我的手已经完全恢复了,也不觉得疼了,我便起身回到了锅灶边。这时候,李亦涵盛了满满一盘西红柿炒鸡蛋端过来,笑着放到我面前,说:“来,尝尝吧,是我们一起合作的杰作!”我点点头,笑着接过来,拿起叉子,趁着热气腾腾的香气,叉起一块嫩嫩的鸡蛋,放进嘴里细细品尝起来,真的很好吃啊。我一边嚼着,一边笑着,渐渐的,除了香喷喷饭菜里面的好滋味,我嚼出了里面更多的味道,那甜丝丝,沁人心脾的味道,那是一种饱含着快乐合作和互相帮助的友情的味道。很多时候,友情并非一定体现在大事上,而是体现在很多日常生活的微小细节里面。友情就像那叮咚跳跃的泉水,在我和朋友们的心间流淌。我的嘴里嚼着东西,也在细细地品味着里面的味道,但我总感觉,有什么不同的,一种甜丝丝的,沁人心脾的味道混了进去,这个味道来自在林中郊游的那个早上。这是一个阳光明媚,但风又很大的上午,我们整个班在山上野炊,看看每个人的脸上,似乎都洋溢着自信的笑容,可能是都认为自己会做出很好吃的菜吧。我们垒好了灶,架上锅,准备好配料,下面由我来给大家露一手了!我挽起袖子,右手拿着锅铲,左右握着锅柄,信心满满的开始做起西红柿炒鸡蛋来。刚开始一切都很顺利,我倒好油,搅拌均匀鸡蛋,准备好西红柿块,但是过了一会儿,忽然起了一阵风,而且还是向我这边刮的。而且,这风还夹杂着一些尘土,我赶紧想护住手里的锅不受影响,侧身挡住风,不过眼睛不幸的被迷到了,一下子睁不开,眼泪都快出来了。不知道是我力气不足了,还是位置握的不好,左手有点端不住锅柄,我就放了下来去揉揉我的眼睛。“哎,这鬼天气!”我不满的嘟囔着。我想再去端锅柄的时候,突然感到一种滚烫刺痛的感觉,我猛然收回手来,心里一惊,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油然而生。好疼啊!“啊”我大叫一声,把两手捂了起来。我勉强睁开眼睛一看:那左手红通通的,简直局部像一个酱猪蹄。我一定是刚才不小心没有摸到锅柄,碰到了滚烫的锅边上。正当我捂着手痛苦的时候,李亦涵正巧拿着一捆木柴回来。她看到我这么难受的表情,捂者手站在锅边,似乎猜出来我的心思,说:“不小心烫了手吧,来,我给你看看!”说完,便放下木柴,接过我受伤的手,帮我揉了揉,又说:“照这样看来,你一定是被炒锅或者下面架火的石头给被烫着了吧,不过没事,别担心,你需要立刻去用凉水冲两分钟就好了,否则容易留疤,你下面的菜就继续交给我来帮你弄吧。”我笑着说了声谢谢,便径直跑到小溪边上去冲手了。两三分钟后,我的手已经完全恢复了,也不觉得疼了,我便起身回到了锅灶边。这时候,李亦涵盛了满满一盘西红柿炒鸡蛋端过来,笑着放到我面前,说:“来,尝尝吧,是我们一起合作的杰作!”我点点头,笑着接过来,拿起叉子,趁着热气腾腾的香气,叉起一块嫩嫩的鸡蛋,放进嘴里细细品尝起来,真的很好吃啊。我一边嚼着,一边笑着,渐渐的,除了香喷喷饭菜里面的好滋味,我嚼出了里面更多的味道,那甜丝丝,沁人心脾的味道,那是一种饱含着快乐合作和互相帮助的友情的味道。很多时候,友情并非一定体现在大事上,而是体现在很多日常生活的微小细节里面。友情就像那叮咚跳跃的泉水,在我和朋友们的心间流淌。六年级:孙烁瑜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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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中小屋从前在一片偏僻的森林边上有个小木屋,里面住着一个贫穷的樵夫和他的女人以及三个女儿。一天早上,樵夫去砍柴前对女人说:“今天叫大女儿到森林中给我送午饭,不然我的活就干不完。为了使她不迷路,我会带一袋小米,沿路洒在地上。”当太阳正照在森林的上空时,大女儿上路了,她端了一碗汤。但森林里有的是麻雀、云雀、燕雀、画眉和黄雀,它们早就把小米啄得一干二净了,大女儿找不到父亲所留的路径,可还是信步走去,走啊走,一直走到太阳下山。黑夜中树枝哗哗作响,猫头鹰毛骨悚然地乱叫,大女儿害怕极了。这时她看到了不远处树丛中有盏灯火在闪动,“那儿一定有人家,他们定会留我过夜的,”大女儿心里想着,便脚步不停地朝灯光走去,不一会儿功夫,她就来到了房子前,见整个窗户被映得通明透亮。她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了一声粗鲁的吼声:“进来!”大女儿迈进了黑暗的过道,敲了敲屋里的房门。“进来吧!”那声音嚷道。大女儿打开了门,看见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正坐在桌旁,双手托着腮,白花花的胡子几乎拖到了地。火炉旁还躺着三只动物,一只母鸡、一只公鸡和一头花奶牛。女孩告诉了老人自己的经历,并请求在此过夜。老人说:“漂亮的小母鸡,威武的小公鸡,肥壮的花奶牛,你们意下如何呢?”“达克斯。”动物们齐声叫道,那意思准是:“我们大伙都乐意。”因为老人也说:“你今晚可以在这儿睡觉吃饭。现在到炉边给大伙弄点吃的吧!”女孩到厨房里,发现一切齐全,便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可没有想到那些小动物。她盛了满满的一盆饭端到桌上,在老人的身旁坐下,自顾自地吃了起来。肚子填饱后,女孩问道:“我现在困倦了,哪里可以弄张床让我躺下来美美地睡一觉?”只听动物们答道:“你已和他吃了饭,你已和他喝过汤,可你从未想到过咱,你自个去找张睡觉的床。”老人说:“上楼去吧,那儿的房间内有两张床。把铺盖给抖抖,铺上白床单,一会我就来睡。”于是女孩上了楼,她抖了抖床,铺上一张干净的床单,就躺在那床上睡着了,连老人都没等。过了一会儿,白发老人上来了,他举着蜡烛仔细打量了这个女孩,摇了摇头,看到她已睡熟,老人打开了一道活门,将女孩沉入了地窖中。那天樵夫很晚才回家,一进门就指责女人让他在林子里饿了一天。“这可不怪我,”女人说,“大女儿早就提着饭出门了,她准是迷路了,明天肯定会回来的。”第二天樵夫天不亮就起床进森林去伐木,他只好让二女儿给他送饭。“这次我要带一袋扁豆,豆比米粒要大些,我女儿会看得更清楚,不会迷路。”很快午饭的时间到了,于是二女儿带着父亲的饭上路了,可小扁豆一粒也看不见,森林中的鸟儿像前天一样把扁豆吃得精光,现在路上一粒都不剩了。二女儿在大森林中转来转去,到晚上她也来到了老人的屋前。老人同样让她进了屋,她向老人要吃的和一张床。白胡子老人又问那些小动物:“漂亮的小母鸡,威武的小公鸡,肥壮的花奶牛,你们意下如何呢?”动物们又一次齐声叫“达克斯”。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均和前一天一样,二女儿做了顿丰盛的晚餐,同老人一起吃喝,不过也没有理那些小动物。等她吃完喝好,就要老人给她个睡觉的地方,小动物们齐声答道:“你已和他吃了饭,你已和他喝过汤,可你从未想到过咱,你自个去找张睡觉的床。”白胡子老人进来时,小女孩早就睡熟了,老人看了看她,摇了摇头,也把她放入地窖中。第三天早上,樵夫对女人说:“今天就让小女儿给我送饭吧,她向来乖巧玲俐,不像她姐姐在林子里面黄蜂般地乱转,她会沿着正道走的。”可女人舍不得小女儿,只听她说:“难道连我最爱的孩子也要失去吗?”“放心吧!”樵夫答道,“我们的女儿不会迷路的,她是那样的聪明玲俐,加之我会沿路洒上些豌豆。豌豆比扁豆大得多,准能给她指路。”可小女儿提着篮子出来时,发现鸽子已啄走了所有的豌豆,她也不知道该向那边拐。她难过极了,心里总惦记着父亲还饿着,还想到如果自己不能回家,母亲是多么伤心啊!最后天黑时,她瞧见了一盏灯,于是她也来到了那座屋子前。她很有礼貌地请求老人让她留宿过夜。白胡子老人又一次问他的小动物:“漂亮的小母鸡,威武的小公鸡,肥壮的花奶牛,你们意下如何呢?”“达克斯。”动物们齐声答道。于是小女孩就走到了动物们躺着的火炉旁,她轻轻地抚摸着公鸡和母鸡,用自己的双手为它们梳理光洁的羽毛,又拍了拍奶牛的双角间。然后她又按老人的意思做了顿香喷喷的饭,端在桌上摆好,心想:“我可不能只顾自己吃,却让这些可爱的小家伙饿肚子,外面可吃的多着呢!我还是先给它们弄点吃的吧!”于是她走了出来,找了些大麦亲自拌好先给公鸡和母鸡吃,然后又给母牛抱了一捆新鲜的草料。“我希望你们会喜欢这些吃的,可爱的小家伙,”女孩说道,“如果口渴了,就来喝口清甜的水吧。”说完她又提来一桶水。公鸡和母鸡跳到桶边,把头伸进水里,然后昂起头,像鸟儿喝水一样;花奶牛也喝了一大口。动物们吃饱后,女孩在老人的身边坐下,用老人吃剩的东西填饱了肚子。过了一会儿,公鸡和母鸡便将头埋在翅膀下,母牛的眼睛也开始不停眨巴着打瞌睡了。于是女孩就问:“我们不该去睡觉吗?”“漂亮的小母鸡,威武的小公鸡,肥壮的花奶牛,你们意下如何呢?”小动物们回答道:“达克斯。你已和我们吃了饭,你已和我们喝过汤,你总好心记得咱,愿你今晚睡得平安。”于是女孩上了楼,抖了抖二张羽毛床,铺好了新床单,这时白胡子老人进来了,在一张床上躺下来,他的胡子一直拖到了床的另一头。女孩也躺下了,她先做了祷告,这才进入了梦乡。她睡得沉沉的,到了半夜却被房子里的一阵吵声给弄醒了。房内各处都在砰砰着响,门已被冲开,碰在了墙壁上;屋梁仿佛脱了接头,吱呀响着,就像楼梯塌下来似的。最后是一声巨响,好像是整个屋顶塌陷了。然而很快一切就都平静如初,女孩也未伤一根毫发,她静静地躺在那里,很快又进入了梦乡。清晨灿烂的阳光普照着大地,她醒了,啊,展现在她眼前的是怎样一副情景呀!她正躺在一间大厅里,周围的一切无不闪耀着皇宫的辉煌。墙壁上挂着一张绿色的丝绸,上面一朵朵金色的花儿开得正艳;床是象牙做的,上面铺着红色天鹅绒;紧挨床边摆着把椅子,上面放着双缀满珍珠的拖鞋。女孩以为自己在梦中,这时三个衣着考究的仆人走了过来,问她有何吩咐。“你们只管去吧,我要马上起床为老人做早餐,我还要去喂那可爱的母鸡、公鸡和奶牛。”女孩答道。她还以为老人已经起床了,就朝他的床望去,可老人没躺在那里,见到的却是位陌生人。她端详着他,发现他是那样英俊潇洒。他醒了,说:“我是一位王子,中了一位巫师的魔法,变成了一个满头银发的老人,成天住在森林里,谁也不准跟我在一起,除了我那三个仆人,不过他们也变成了公鸡、母鸡和奶牛,直到有位心地善良的姑娘来到我们中间,这样魔法就可消除。这位姑娘不仅要待人仁慈,对动物也要怜惜,只有你才做到了这一切。是你在午夜时分使我们获得了自由,森林中的那座小木屋也变成了我原来的王宫。”说完,他们就起床了。王子立即命令三个仆人去把女孩的父母接来,参加他们的婚礼。“可是我那两个姐姐现在何处呢?”女孩问道。“我把她们关在地窖中,明天她们就会被带到森林中,做一个烧炭翁的使女,直到她们变得更仁慈,不再让动物们饿肚子为止。”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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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400字大全篇1:《童年》读后感500字我看完了高尔基写的《童年》三部曲中的《在人间》这一章后,非常深切的感到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不幸。那是在高尔基十一岁的时候,他的母亲不幸去世,而外祖父也在家道中落。他无法再继续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便走入社会,独立谋生。他先后在鞋店、圣像坊当过学徒,也在绘图师家、轮船上做过杂工,饱尝了人世间的痛苦。当高尔基在轮船上当洗碗工时,终于结识了正直的厨斯穆雷,并在他的帮助下开始读书。此后,在善良的裁缝妻子,美丽的“玛尔戈皇后”的帮助下,在书籍的帮助下,小高尔基在书籍的海洋里越游越畅。正是这些书籍,开拓了他的眼界,激发了他对正义和真理追求的决心。于是,在五年以后,高尔基怀着进大学的希望去了喀山。高尔基小时候,连学习的机会都没有。有一次,他好不容易得到了一次学习画图的机会,结果老主妇用可怕的暴力制止了他。于是,在高尔基的生活中,每天就只有干活,因为只有干活,才能吃饱饭。哪像我们现在,有时候坐在宽敞明亮的的教室里还要抱怨,抱怨老师拖堂、作业留多了等等,拿我们的生活和高尔基小时候相比,我们又有什么话好说呢?我们现在衣食无忧,娱乐产品一大堆,还时不时的抱怨,抱怨这个菜不好吃、那个菜不好吃,拿我们的生活和高尔基小时候相比,我们又有什么话好说呢?所以,好好珍惜现在美好的童年时光吧!篇2:《童年》读后感400字每个人的童年都有自己值得回忆的,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也会是我最宝贵的收藏,就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童年》是高尔基用自传体写的小说三部曲之中的一部,它向我们展示了阿寥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还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高尔基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的小业主,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贫困潦倒,11岁的他被外公赶出家门,开始了到社会上谋生……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16岁时,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的最低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丰富生活经验,而且当时受封建沙皇主义统治的社会十分黑暗,人们都信奉圣母与上帝,但高尔基不为所动,因为他有自己的想法,《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不仅是高尔基早年生活的写照,同时也是俄国劳动人民经过艰苦复杂的磨练后走向新生活道路的艺术典型。我们和高尔基比起,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所以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篇3:《高尔基的童年》读后感作文450字高尔基是一位鼎鼎有名的文学家,但大家知不知道,他的童年非常悲惨,过不上我们现在这样幸福的生活。高尔基小时候,他爸爸就去世了,他和妈妈便跟着外婆来到了他外公家。他外公性情暴躁,动不动就发脾气。高尔基感觉到一股陌生感,连他的妈妈都离他越来越远。到处都有人在与对方吵架,像战场一样。高尔基的妈妈去外地打工了,外婆是他唯一可以依靠的人。不久,高尔基的妈妈实在忍受不了生活的烦恼,在一个中午死了。从此,他成了父母双亡的孩子。读完了故事,你一定会为高尔基的童年所叹息吧!他的童年非常令人难过,根本过不上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有父母的细心照顾,有老师的认真培养,是过着像天堂般的生活,不要等失去了才后悔莫及。有一次,我在饭店看见了两位阿姨各带着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男孩的妈妈给他夹了一筷子菜,并还要夹,他大声喊着不要,把菜又夹了回去,弄的那位阿姨满脸通红。过了一会儿,男孩的妈妈出去了,旁边的小女孩问他爱不爱他妈妈,男孩气愤地说:“哼!还爱!我恨她!”我想:真不应该这样,他永远理解不了他妈妈的苦心啊!高尔基同他相比,真有天壤之别。苦难其实是一笔财富,为他以后的人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篇4:高尔基《童年》读后感500字和家人买东西的时候,你是否挑三拣四?我们不贫不富,和高尔基比,大家幸福多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病故了生活更加艰难了,他和他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散腿裤子。这样一身五颜六色的不协调的装扮引来同学们的嘲笑。有的同学还给他起外号。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穿的都是自己的新衣服,有的还是高档的衣服。想到这里,我不禁有些惭愧,因为尽管有那么好的条件,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次数多了就不愿在穿。高尔基为了可以上学,只得拣破烂换钱。每逢不上学的日子,他就一大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运气好才能有半个卢布的收入,如果运气不好呢,高尔基上学的事就没什么着落。我们现在上学什么的也不用操心,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美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有什么理由不加倍努力学习呢?捡破烂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是学校里那些有钱人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嘲笑他,说他身上有“臭”味。我觉得并不是高尔基的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人的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臭”。高尔基把别人的嘲笑变成催促自己努力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努力,刻苦学习,终于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喜爱和尊重。我合书沈思,不禁思绪千万。篇5:童年读后感400字几乎所有的孩子的童年都充满了快乐,喜悦。可是高尔基的童年却如同噩梦,像一道道深深的裂痕,有着醒目的疼痛。高尔基幼年丧父,而后母亲也改嫁了,他自小就与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外婆很慈祥,时常给他讲有趣的故事。而外公很严厉,经常打人,高尔基跟随外公、外婆经历了许多事情,认识了许多人。在这里,他结束了童年,外出谋生了。在众多事件中,有些事情让我记忆犹新。比如他父亲的死,还有那次大火等。众多沉重的事情诉说着作者童年的艰苦。那次大火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用天真无邪的眼神,记录了一次大火,描写了在房子着火后全家人的混乱。其实,我家也着过一次火,但火势很小,只是锅烧着了,可就是那一次,我急得恨不能把所有东西都往上面砸,闹得天翻地覆。而高尔基家里却是一场大火,那简直就是一片火海,要是那么大的火出现在我们家里,那还不是得把整个房子都给烧没了?而且,那时,我根本不知如何!珍惜我们现在的生活吧,那些整日抱怨生活的人,应该好好珍惜眼前的幸福。相比高尔基的童年,我们真是太幸福了。因此,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生活,让每一天都过得更加美好!篇6:高尔基的童年读后感350字周末,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它讲的是高尔基怎么在苦难的生活中坚强长大的故事。高尔基不像我现在的生活那么幸福,他的童年苦难远比欢笑多。他三岁时,父亲死于霍乱,母亲带着他到外公家生活。在这个家庭里,吵架斗殴是家常便饭,父子、兄弟之间为了争夺财产而勾心斗角。外公喜怒无常,脾气暴躁,好几次把小高尔基打得昏死过去。再想想我的生活,是多么幸福,每当我生病时,父母都会无微不至的照顾我;每当我难过时,父母都会想办法哄我开心;每当我需要什么东西时,父母会尽量满足我……而我有时却不会替父母着想,让他们时刻为我操心。记得有一天早上,我上学起床晚了,却埋怨妈妈没有及时叫醒我,向妈妈发了好一通脾气,现在想想真是后悔。而高尔基在那个阴暗的家庭里,只有慈祥的外婆是小高尔基唯一的温暖,使他最终能够成为一个坚强善良的人。所以,我要下定决心向高尔基学习,改掉娇气、任性的毛病,让自己成为一个孝敬父母、为他人着想、对社会有用的人!篇7:童年读后感400字《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之一,全书以阿廖沙为第一人称进行描写。这本书也是高尔基的一部自传,《童年》讲述了一个儿时活生生的高尔基。阿廖沙是文中的主要人物,小说所写的是19世纪沙俄统治时期作者童年尽力的苦难,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3岁到11岁时期的童年生活。第一章开头就先写了以儿童的眼光,对三个人物的外貌,动作,神态进行了描写,勾勒出一幅悲伤的情景。随后写了充满童趣的对话,让人感受到外祖母的和气与亲切,并用特别的外貌描写突出了母亲此时的与众不同。“一声雷响”表现了父亲笑声的爽朗。作品通过阿廖沙的回忆,描绘了一幅浓浓的父子亲情图。通过对外祖母的语言,侧面表现了社会的冷漠无情。几句对话,童趣十足,表现了阿廖沙的天真与懵懂。对母亲面部的描写,寥寥无几,却刻画了母亲丧父丧子的悲伤。细致的外貌描写,一个令人喜爱的外祖母的形象跃然纸上。在作者的童年生活,外婆用对这个世界无私的爱引导了阿廖沙。可以说是这一张最经典的部分,甚至对我们理解整个小说有所帮助,实在是很感人。篇8:童年读后感400字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后,感触非常深。阿廖沙那么小,却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十一岁时,便被外公赶出家门,自己谋生去了。其间,他被一些人欺负,嘲笑,歧视等等。比如,他在船上工作完后看书时被监工发现了,监工就会不分青红皂白的将高尔基毒打一顿;在他没有住处时就只能睡在马路上,这时就会有一些人欺负他,嘲笑他。凛冽的寒风使他直打哆嗦,酷热的烈日使他汗流颊背。这对于一个同龄人来说,想必没有一个人可以做得到。然而,幼小的阿廖沙却以他顽强的毅力和坚定的信念做到了。他是一个"大写的人"。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所以,我非常的敬佩他。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的坎坷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只要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篇9:童年读后感550字《童年》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小名阿廖沙。他自幼丧父,随着父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这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噩梦的开始。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而现在的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愁吃不愁穿。而小阿廖沙却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挨打、受欺辱。悲惨的一幕又一幕,让我不由得想到:假如我们生活俄国沙皇时期又会怎么样?会认为那根本不是人生活的地方吗?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生命匆匆而过,它再短我也盛开过生命如此的美好,有些苦一定要经历过。篇10:读童年有感450字《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第一部,描绘了作者儿时悲惨,残酷的遭遇。文中主要讲了高尔基三岁时,他父亲便与世长辞了,他被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性格暴躁,为人自私贪婪。他的两个舅舅也是粗野不堪,自私无比。高尔基每天都看到他们争夺财产,打架斗殴的行为,这把他压的得喘不过气来。但仍然有一些正直,善良的人们给他正确的指引和支持,使他看到了光明,他们培养了高尔基对生活的积极态度和反抗精神。读了《童年》,我深深感受到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幸福。白天,可以在明亮的教室里上课,这里,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欢快地玩耍嬉戏,我们就象一棵棵幼苗,在春风雨露中茁壮成长。晚上,有一桌子的"山珍海味"等着我们享用,这里,有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有爷爷奶奶亲切无比的宠爱,我们就象快乐的天使,无忧无虑地享受美好生活。而高尔基呢他的童年有的是鞭子和拳脚,他的家人带给他的只是仇恨和贪婪,但他那颗光明的心却没有变,没有变得肮脏,反而更加纯洁,更加正直。他是那么坚强勇敢,那么努力进取,那么敢于面对一切困难。同学们,我们的童年是充满欢乐,充满幸福的,让我们珍惜这美好的一切,积极乐观地对待学习和生活。1200字以上 六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