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的秋
南国的秋比之北国,多的只是生趣。
小小的过道,轻轻迈着脚步,仍是担忧惊动了这南国之秋的清寂,惹得万物埋怨。然而,可恶的微风仍是不知趣地拂过,吹动那两侧的深树的枝叶“沙沙”作响。转而却是一股清凉的泉水般潺潺的声音,击穿行人的心坎,敲击心灵的脉络,随之共鸣。风的无心的过,却成全了秋的寂动的美。
天空是浅蓝的,空阔而广泛。装扮天空的是几朵轻浮的云和一行行的雁阵。这大雁何尝是为逃避北国的秋寒,却是为装扮南国的秋而来。雁的稍动,在地下的人们看来,却又像是一幅色彩单薄的水墨画上浓墨的黑点,虽是微小,却也不可或缺。而轻碎的悲鸣声更是南国之秋交响曲的一缕旁音,少之难全秋声之妙。
荷塘里的水更是因于风的掀动而微波泛泛。鱼儿则是趁着这会儿的空儿,“嗖”的一声钻进了水底,再也不敢探出水面。水光涟涟里的荷花并非因于秋的突兀的到而微露焦黄,仍是挺秀翠绿地立于水中,荷花少了,但有两三朵的荷花仍是无畏的坚持抵御时光的催逼,为的也只是看一眼这南国之秋的清美。
这就是我魂牵梦萦的南国的秋了。哪里只是二十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所可以以偏概全的了。郁达夫愿舍却自己生命的三分之二来留住故都的秋,我却愿用自己的整部生命来留住这南国生趣的秋,只要把这秋留在人间,临死之际,渺渺地看上一眼就足够了。
福建省永春第一中学高一:康文镇
我爱大自然
大自然,一切的起源。大自然中充满了神奇,充满了奥秘,从未有人真正的了解过她。她似一名蒙着面纱的女子,给人一种神秘感,让人对她面纱下隐藏着的美丽的容颜充面了好奇。在我眼里,她是美好的,我爱这样的她。
春夏秋冬是她四种不同的情绪。春,她活泼开朗,充满生机;夏,她热情奔放,充满活力;秋,她稳重成熟,高贵美丽;冬,她冰清玉洁,宁静典雅。无论是处于哪种情绪,她都是那样的吸引人。
我爱处于春天的她。换上绿衣的她生机盎然,生气勃勃。林中,新笋探出了头。公园里,百花绽放,争奇斗艳,美不胜收。池塘中,鱼儿在畅游。池塘边,脱去了冬天的束缚的孩子们在尽情的打闹嬉戏,活力四射。
我爱处于夏天的她。这时的她抛开了最后的矜持,热情洋溢。夏天的雨,如水幕一般,倾泻而下。池塘中,荷花亭亭玉立,给人以可远观而不可亵玩之感。夏天的石榴花也是一大特色,火红如火,似欲燃一般。骄阳似火,夏天的泳池是人们偷得浮生一会儿凉的好地方,自是热闹非凡。
我爱处于秋天的她。穿金灿灿的衣服的她,高贵美丽。她宛如一个公正的法官,给辛劳的农民带去大丰收,让懒汉后悔莫及。在微冷的秋风的吹拂下,火红的枫叶翩翩起舞,直至落至地面才不得不放弃它那短暂的舞蹈生涯。
我爱处于冬天的她。一身白衣,恍如坠入人间的仙子,美丽典雅。“呼呼”,天地间一片雪白,让人们可以在这干净纯洁的世界里洗涤灵魂中的污浊。冬天,人们最喜欢玩的莫过于堆雪人和打雪仗。这时的他们可以不畏惧寒冷,在这个洁白的世界里尽情玩耍。
我爱大自然,爱她的春,爱她的夏,爱她的秋,爱她的冬。我爱大自然,爱她的一切,爱她的活泼开朗,爱她的热情奔放,爱她的高贵稳重,爱她的纯洁典雅……
高三:吴娇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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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的秋昨晚,竟然刮起了风!早上起来,窗户一开,清凉的风,带着秋独有的味道,拂过脸颊。秋天到了!我最喜欢这个季节。它不像夏天的燥热,没有冬天的寒冷,它总是清清爽爽的,给人的感觉特别舒心。深呼吸长吐气,扫尽胸壑里翻腾的浊郁。窗外的天空,这样的澄清,仿佛所有的心愿,在刹那间,都能实现。几只大雁也趁着这难得的平静南飞。但前面的路谁能意料呢?搏,冒着风险,人生就是如此。我想通了,你们和我虽选择了不同的路,但是冒着同样的风险,你们可能面对着未知的远方,面对着迷茫,也可能为了表面上的安全而不知不觉中丢失了生命的精彩。但我祝福你们,我在这里等着你们的归期。院子里的果树,到秋来,也落莫了。叶儿,谢了,刚才还是一张美丽的脸,在秋风中,在萧瑟间,转瞬间,飘然而下。一时一刻的炫耀终不过是过眼烟云,转瞬即逝。于是在该回归的时候,它们作出了明智的抉择。这不是宿命,这只不过是像飞蛾一样找到了火光,找到了存在的意义。宽敞的庭院里只听见孩子们快乐的笑声。他们的心思没有大人的细腻,并未觉察到秋天的悄然而至。他们只是觉得这不冷不热的天气很舒服。他们嬉戏着,打闹着,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对秋天的喜爱。太阳升起来了。缕缕柔和的阳光从窗口斜射进来。淡淡的泥土的香气,还有阳光纯净的气息,汇合成一种这里才有的神秘的味道,它是南方秋天的味道。我伸开双臂,让阳光照透我的全身,慢慢的,觉得身体被这清新溶化成一滴雨,一朵云,一阵风,只留下我的灵魂,长久地依恋着这里,萦绕着这里。只有在如此迷人的季节里,人们才会发现自身的“我”己不复存在,因为它太渺小了。我愿溶为这秋的一份子,让生命的张力浸透我的全身。这一刻,整个心灵都被升华,在秋天的阳光下通澈透明。没有尘世的喧哗,有的只是最纯朴的自然。秋天,并不意味着生命的枯竭,它孕育着新生的一代。在这里,在秋天,生命以它特有的方式延续。75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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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的秋昨晚,竟然刮起了风!早上起来,窗户一开,清凉的风,带着秋独有的味道,拂过脸颊。秋天到了!我最喜欢这个季节。它不像夏天的燥热,没有冬天的寒冷,它总是清清爽爽的,给人的感觉特别舒心。深呼吸长吐气,扫尽胸壑里翻腾的浊郁。窗外的天空,这样的澄清,仿佛所有的心愿,在刹那间,都能实现。几只大雁也趁着这难得的平静南飞。但前面的路谁能意料呢?搏,冒着风险,人生就是如此。我想通了,你们和我虽选择了不同的路,但是冒着同样的风险,你们可能面对着未知的远方,面对着迷茫,也可能为了表面上的安全而不知不觉中丢失了生命的精彩。但我祝福你们,我在这里等着你们的归期。院子里的果树,到秋来,也落莫了。叶儿,谢了,刚才还是一张美丽的脸,在秋风中,在萧瑟间,转瞬间,飘然而下。一时一刻的炫耀终不过是过眼烟云,转瞬即逝。于是在该回归的时候,它们作出了明智的抉择。这不是宿命,这只不过是像飞蛾一样找到了火光,找到了存在的意义。宽敞的庭院里只听见孩子们快乐的笑声。他们的心思没有大人的细腻,并未觉察到秋天的悄然而至。他们只是觉得这不冷不热的天气很舒服。他们嬉戏着,打闹着,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对秋天的喜爱。太阳升起来了。缕缕柔和的阳光从窗口斜射进来。淡淡的泥土的香气,还有阳光纯净的气息,汇合成一种这里才有的神秘的味道,它是南方秋天的味道。我伸开双臂,让阳光照透我的全身,慢慢的,觉得身体被这清新溶化成一滴雨,一朵云,一阵风,只留下我的灵魂,长久地依恋着这里,萦绕着这里。只有在如此迷人的季节里,人们才会发现自身的“我”己不复存在,因为它太渺小了。我愿溶为这秋的一份子,让生命的张力浸透我的全身。这一刻,整个心灵都被升华,在秋天的阳光下通澈透明。没有尘世的喧哗,有的只是最纯朴的自然。秋天,并不意味着生命的枯竭,它孕育着新生的一代。在这里,在秋天,生命以它特有的方式延续。7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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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的秋作文南国的秋比之北国,多的只是生趣。小小的过道,轻轻迈着脚步,仍是担忧惊动了这南国之秋的清寂,惹得万物埋怨。然而,可恶的微风仍是不知趣地拂过,吹动那两侧的深树的枝叶“沙沙”作响。转而却是一股清凉的泉水般潺潺的声音,击穿行人的心坎,敲击心灵的脉络,随之共鸣。风的无心的过,却成全了秋的寂动的美。天空是浅蓝的,空阔而广泛。装扮天空的是几朵轻浮的云和一行行的雁阵。这大雁何尝是为逃避北国的秋寒,却是为装扮南国的秋而来。雁的稍动,在地下的人们看来,却又像是一幅色彩单薄的水墨画上浓墨的黑点,虽是微小,却也不可或缺。而轻碎的悲鸣声更是南国之秋交响曲的一缕旁音,少之难全秋声之妙。荷塘里的水更是因于风的掀动而微波泛泛。鱼儿则是趁着这会儿的空儿,“嗖”的一声钻进了水底,再也不敢探出水面。水光涟涟里的荷花并非因于秋的突兀的到而微露焦黄,仍是挺秀翠绿地立于水中,荷花少了,但有两三朵的荷花仍是无畏的坚持抵御时光的催逼,为的也只是看一眼这南国之秋的清美。这就是我魂牵梦萦的南国的秋了。哪里只是二十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所可以以偏概全的了。郁达夫愿舍却自己生命的三分之二来留住故都的秋,我却愿用自己的整部生命来留住这南国生趣的秋,只要把这秋留在人间,临死之际,渺渺地看上一眼就足够了。福建省永春第一中学高一:康文镇550字 高一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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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竹笋今年三月下旬,家新叔又从老家曲溪托人给我带来南竹笋,粗粗壮壮两大根,怕有二十多斤。剁个腊猪蹄,熬了汤,把笋子下了吃,脆生生,兼着腊肉的醇香和新笋的清香,怎一个“爽”字了得?家新叔,当然是与我父亲称兄道弟的父辈。他为人善良,和蔼可亲。最喜欢的是一口酒。他勤劳,居处自然条件也好,清一色的油砂地,土质疏松肥沃,什么都产,什么都丰产,而且极易做作,衔管烟的工夫,两三分地就耙松了,播种了。就连大集体时,他们那里的生活也不差。因此,他喜欢的那口酒总是有保障的。他喝酒是海量。你到他家喝酒,不喝好是不会让你放下杯子的,他在你家喝酒,你给他斟酒时,他每次都说:“慢点,莫把酒弄洒了,酒是粮食煮的,不能抛洒。”但从不会说“喝不得哒”之类的话来。当然这都是在亲戚好友或邻近的家里,在另外的地方,他自然也会客套。我家和他家是邻近,都住在曲溪边上,但一个在南,一个在北。中间隔着曲溪,用我们土家人的话说,是“对门处户”。两家站在稻场边不用大声就能说话。曲溪沿溪两岸的乡邻都是很友好很和睦的,谁家起楼造房,总要去帮个忙,谁家老人“百年”了,大家听到“掉气铳”响,都会放下手头的活计去帮孝家料理老人的后事。哪怕是忙上火焰山的当种当忙季节。家新叔的几个孩子和我差不多大小,儿时我们都是在曲溪溪里摸鱼的伙伴。暑假里,下溪摸鱼是我们的主要功课。摸鱼时,需要合作,如碰到了大石头下面的“鱼洞”,成群的鱼在手边碰来撞去,心里痒痒的,但一个人就是没有办法把鱼抓出来,因为鱼洞是穿的,有的甚至“四通八达”,弄得不好,鱼儿就逃走了。这时,我们就合作,许多双小手一起来堵住鱼儿逃跑的路,然后把鱼儿一个一个抓出来。最后大家一起来分享劳动成果。有时,我们把鱼提回家改善生活。但我们几乎天天下溪,每天都要弄鱼吃,大人就舍不得家里那几块必须按计划食用的腊肉了。于是,我们就把鱼去掉内脏,塞上小石子,卖给经常向老师告我们状,说我们踩坏了他种的小菜的茶站工作员。然后用这半卖半骗得来的钱,买玩具,买糖果纸炮,买自己想要的一切。我们最后一次下溪摸鱼,是我们都已经长大成人的时候。二十六年前的农历五月十七,我和妻子相识了,那天她第一次到我家去,招待方面父母虽然做了充分的准备,但我觉得总少了曲溪溪里的山白甲鱼是个缺憾,因为我爱人是清江边的,经常吃鱼,我要让她知道,我这里也有鱼,而且比你清江里的鱼还要多,还要好吃。我站在稻场一声喊,家新叔的两个儿子就和我同时下溪了,我说:“今天,是你们嫂子过门,要帮我摸两斤鱼。”二话不说,我们三人开始下水,个把小时,就用柳条穿了两大串,最后我邀他们去我家,他们说:“等你把嫂子娶回来我们再去喝酒!”至此,我们这群儿时的摸鱼伙伴为摸鱼这事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但我们的友谊还在继续。我在老家曲溪教书时,工作之余,不是我到他们家喝酒,就是把他们请到我家里。在一个星期天,家新叔的大儿子打到了好多只斑鸠,炖了一大火锅,喊我过去喝酒。我们摆开架势,要大喝一场,喝酒的中间,附近的酒友闻讯赶来尝鲜,人越聚越多,一个十斤的酒壶很快就空了,大家正在为正喝到兴头时没酒了犯愁时,只见家新叔慢条斯理地站起来,走进里屋,提出一个五十斤的大酒壶,吩咐他大儿子给大家满上。那天晚上,大家都喝醉了。小偷乘虚而入,把他稻场边上一根三尺多粗的杜仲树皮全刮了。当时,杜仲皮行情看涨,别人出了高价,家新叔也没舍得买,他说先放在这里,为老来喝酒存点酒钱。没想到让小偷占了个便宜。到现在,一讲起此事,都还哈哈大笑。后来,我被调到现在的学校工作,过了清江。虽然也还喝酒,量也还不算小,但平时基本滴酒不沾了,只是在昔日的酒友中吹吹“无瘾无量”的牛皮罢了。但我没有忘记我的喜欢喝酒的家新叔,每年的礼尚往来中,橱柜里时常有几瓶好酒,遇有熟人回曲溪,我就托人给家新叔带几瓶去。家新叔也渐渐老了,退耕还林时,他把自家的责任田里栽了许多南竹,如今已经成林了,每年春上,都可以掰许多竹笋。他也惦记着,笋子出来时,总要给带给我一些,让我尝尝鲜。我想:以后,我还会给家新带酒回曲溪,不是因为他没有酒喝,他现在生活很富裕,儿女都孝顺,有喝不完的酒;家新叔也还会给我带来鲜嫩嫩的春笋,不是因为我吃不到春笋,其实我到市场卖到笋子也很方便。因为我们需要享受的东西不在物质方面,而是地道和淳厚的乡情和亲情。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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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莲南塘秋循着一支古典,走进莲的境界,涉一塘秋水的清雅,细听莲的诉说……一种流水的声音潺潺流过时空,佛于莲台之上,用光滑的目光,注视着我,柔顺如一根水草。而莲的纤弱的丽影,构成天地间惟一的彩色,在我无人靠近时,以芳香馥我,恍若袅袅民谣。如风铃,轻唱我粉红色的梦。之后,我面对荷塘。一把古琴瀑布般潺潺泄下,千丈情愁,万缕相思。琴之水从莲花上流过,从西州流过,从江北流过,涟漪满南塘,渗透我的内心,在我生命中某个宿命的角落,凸落出鲜明的红衫。是谁满含热泪而歌?为何不见那熟识水性的女子?唯见忧郁的少年,在千年荷塘边目睹一朵红荷寂寞舒展。而那时,江南的水乡是一首纤细的诗。望着一朵莲花,我和它相对无言。幻想成为一叶青藤,爬上千古岁月。无限的归期,在深情的独白里,季节在追逐中嬉戏。莲纤弱的手拂去我的忧伤,回眸的美丽浸润我的眼里的冷漠。我们已成为生命的整体。背影消逝的时候,目光再次起航。最远的路途是心的旅程,在花开的声音里,处处有一种随缘。在孤独的日子里,萧萧落木犹如逝水。那么,别伤心,有一种力量,正从秋的指尖悄悄袭来,有一种关怀,正从秋的眼中轻轻放出。握紧小手,在天空如一只小鸟,就要飞走时,小心翼翼地走,让生命一步步接近秋,接近生命中恒久的爱恋。细细的风声,亦或纤纤的蝴蝶飞过的翅翼声,美丽地绽放在一池秋水上,在南塘里,在我的生命里,一支古老的歌响起: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5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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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游三国城今天我们去秋游,下了车就来到一座古城,那就是有名的“三国城。”来到大门口,我看见两个穿着铠甲的勇士在门口静静地守候着三国城,门前还有一个牌子,上面写着金碧辉煌的三个大字“三国城”。三国城的小广场真是人山人海啊,有不同学校的学生团,有夕阳红的老年团,还有自由行的游客,稍不留神我就会被裹挟到别的团队里去。穿过城门,我们仿佛穿越到了三国时代。第一站,我们去了桃园,那里是三英结义的地方。人们议论纷纷,有的说桃花是假的,有的说是真的,还有的在发呆……然后我偷偷摸了一下,是仿品耶。第二站,我们去了三英战吕布的赛马场。那是一个沉降式的表演场地大约有我们学校二、三个操场那么大,场地上铺满了金色的沙子。场外一排排的座位上早坐满了游客。那些没位置坐的游人,都站在旁边看着。导游姐姐帮我们找了一个过道让我们席地而坐,我开始拿出干粮狂吃。表演开始了,场上人嘶马喊,尘土飞扬,那尘土险些飞进了我的眼睛里。我包里面的零食越来越少,等我吃饱的时候,三英已经逮住了吕布。然后我们去了吴王宫,又去了吴王宫码头、宋太公院,还去看了一场“武松暴打西门庆”的表演。三国城还有很多好看好玩的地方,如果我下次去,一定还要去别处瞧一瞧看一看。5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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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田在南田7岁时,他的妈妈死了。他妈妈是因为在路过一处施工地时,解下了厚厚的围巾,露出了纤细的脖子。不巧,施工楼上掉下来一块玻璃,扎穿了他妈妈的喉咙。可现在18岁的南田不这样认为,一定是有人蓄意报复,不可能这么碰巧的。南田想来想去,他只想到了一个人:王三他妈妈。王三他妈妈十分嫉妒南田他妈妈的美貌,每时每刻都想着害她。南田起了杀心。南田把这个计划将给了他最好的朋友新桥听,新桥听了,说:“南田,你真的要杀那个女人吗?”“不,老子从来不杀女人。”“那你怎么办?”“我要去杀她的儿子王三,让她断子绝孙!”第二天,南田潜伏在王三晨跑的必经之路上。过了一会,王三果然来了。南田冲上去,还没戳王三,就被王三身边的随从给抓住了。殊不知,王三原来是葫芦帮的老大。王三轻蔑的对南田说:“你这小兔崽子,敢暗算大爷我,小的们,给我打死他!”那些随从们一拥而上,把南田打的个半死不活,走之前,王三还用南田的小刀在南田脸上划了两刀。几年后,南田组织了一个叫噬血盟的帮派。他命心腹去文具店偷来15把西瓜小刀,正好分给15个心腹,其余人各拿一跟木棒。南田约王三到港湾交战。王三到了港湾,不知南田带来这么多人手。最后,王三被南田一刀戳死了。噬血盟所有的人都判了死刑。南田临死前,仰天长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嘭!”六年级:何沁童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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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秋,秋秋天的田野路两旁的玉米尖已经泛黄了。每一颗玉米粒都饱满晶莹,朝着太阳的方向。农民们头也不抬的摘着,脸上被割伤的印迹和汗水也抑制不住嘴角上扬的弧度。孩子们坐在田埂上剥玉米秸,咔蹦咬上一口,不管是甜的苦的还是没味的,都一定是最美好的,秋天的味道。小虫从小路上一蹦一蹦地跳过,不时鸣叫几声以示欢愉。风撩起玉米秆的味道,哗啦哗啦的乱窜。秋天,就是这样一个令田野开心的季节吧。秋天的风风是秋天的使者。它满捧着家乡的味道和运河上的水花急匆匆地赶来城市。它总冒冒失失--不是把金黄的秋的信件弄撒一地,就是把田野里家乡的味道丢在某个角落。人们总是对此丝毫不介意--他们会拉拉衣领,裹紧大衣去亲自找回家乡田野的味道。风也总是会不好意思地挠挠脑袋,帮人们将信件堆到一起。耳边,哗哗哗的树叶摇动声中夹杂着几声鸟鸣。秋天的鸟群秋天到了,候鸟们也要准备离开这里,去长江以南挨过漫长的冬天。秋天来了,也象征它们要走了。除了麻雀。这些可爱的小家伙仍旧不愿离去,它们轻快地叫一声,便忽地跳到了枝头张望。有时也会偶尔有几只喜鹊,翘着尾羽急促地叫几声。它们的存在,令秋安了心--等冬天来临,人们就不会无聊了吧。大雁或者是其它的什么候鸟,也会排着队从天空划过去,给人一种惊喜般的心情。这就是我家乡的秋天--有风,有鸟,有田野。我希望,在今后的日子里,这些秋天的景象,不要只是驻留在我们的心间吧。500字 五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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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国我可以不要全世界,但我不能离开我的国!——题记外面世界的喧哗,自始至终都与我无关,不是世界孤立了我,而是我抛弃了世界!纸醉金迷的生活不属于我,反而我讨厌那种群流合污的热闹。身心疲惫的我,只想安静的呆在我的国里,安之若素的生活,与世无争,远离那些肮脏的、虚假的事物。也许,我的国——才是可以让我真正安全停靠的彼岸。我的国很小,小到让你找不到它到底所在何处,因为我把它屏蔽了起来。我的国戒备森严,不允许任何人踏进我的领土,因为那是我的国!在我的国里,种着漫山遍野的薰衣草,它代表着热烈、坚定,勇敢。明媚的阳光下,浪漫的花海,任由我徜徉。风中传来阵阵花香,那迷人的花香在空气中酝酿,令人陶醉。我的国里只有我一个人,自己就是至高无上的国王,没有命令,不需要服从。我可以随心所欲的在王国里,自由自在的穿梭,不会被任何人所束缚。我的国不仅仅是一座堡垒,它可以保护着我,不让我受到任何伤害。我就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用担心大风大雨,可以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把自己封闭在我的国里,沉浸在一个人的小小世界!孤身一人的我,守着仅存的一点回忆,温暖我剩下的日子,等待着时光老去。即使全世界可以不要我,我的国也会因我而一直存在!500字 初一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