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名著之红楼梦1200字

四大名著之红楼梦

12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原文再现

十八岁出门远行(节选)

(本文选自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作者余华。由于篇幅较长,只给出局部。)

柏油马路起伏不止,马路像是贴在海浪上。我走在这条山区公路上,我像一条船。这年我十八岁,我下巴上那几根黄色的胡须迎风飘飘,那是第一批来这里定居的胡须,所以我格外珍重它们。我在这条路上走了整整一天,已经看了很多山和很多云。所有的山所有的云,都让我联想起了素席的人。我就朝着它们呼唤他们的绰号。所以尽管走了一天,可我一点也不累。我就这样从早晨里穿过,现在走进了下午的尾声,而且还看到了黄昏的头发。但是我还没走进一家旅店。

……

天色完全黑了,四周什么都没有,只有遍体鳞伤的汽车和遍体鳞伤的我。我无限悲伤地看着汽车,汽车也无限悲伤地看着我。我伸出手去抚摸了它。它浑身冰凉。那时候开始起风了,风很大,山上树叶摇动时的声音像是海涛的声音,这声音使我恐惧,使我也像汽车一样浑身冰凉。

我打开车门钻了进去,座椅没被他们撬去,这让我心里稍稍有了安慰。我就在驾驶室里躺了下来。我闻到了一股漏出来的汽油味,那气味像是我身内流出的血液的气味。外面的风越来越大,但我躺在座椅上感到暖和一点了。我感到这汽车虽然遍体鳞伤,可它的心窝还是健全的,还是暖和的。我知道自己的心窝也是暖和的。我一直在寻找旅店,没想到旅店你竟在这里。

在伤痛中成长

从书中录下这一段文字的时候,我在思考着,阅读这些文字的意义与价值。对于我们这一代的青年人,尤其是出生在城里、生长在父母关爱的庇护下的孩子来说,这是太遥远的距离。从一个少年的角度看,小说中的那些描写,刻画的是一个滴血的世界。

开始,这个年轻人试图讨好地给司机点烟——十八岁,一个在我看来尚还幼稚淳朴的青年人,是不是因为在外的寂寞与无助,才学会了如此圆滑的、在成人的社交中的手段?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种手段非但不为成人所接纳,更被暴力地拒绝——最后,这个涉世未深的孩子,选择了用同样的暴力回击对方。这多少带着一点伤痛的故事,却还没有真正结束!面对一个孩子尚还不那么自然的“凶狠”的表演,作为大人的司机竟“笑嘻嘻”地看他,一副献媚的表情——难道,这就是那时整个社会教给年轻人的“处世经验”?到了后来,劫匪们抢走了司机运的苹果,“我”出于年轻的骨子里的血气,为司机打抱不平,但司机没有用心去感激这个善意之举,反而加入的抢劫的行列,把年轻人的随身财物洗劫一空。在那个物质贫乏的时代里,人性的贪婪与冷漠,难道就是整个历史坐标上的主旋律么?一个年轻的梦想,怀揣着对青春的无限憧憬,踏上他追寻的道路时……一时间,原来的欣喜被劫掠,从前的渴望被扼杀,旧时的热情被创伤,在人生的轨迹上,只轧过的淡淡的悲戚与苍凉。

多少隐喻弥漫在文字之中——它们的存在,只是对残酷现实的一种哀诉罢了。他感到自己“像汽车一样浑身冰凉”,但他却未曾绝望过。也许,这比“青春无悔”的誓言,来得更有说服力些——在那个冰凉的夜,他感到自己体内的热血仍然在流淌,他的心,也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温暖与归宿。

无论如何,这是一个港湾——虽然心灵曾经滴血,但生命依旧延续,路还在走……人,毕竟是在历练中成长的,伤与痛,只是个成年的仪式罢了。

我家的弟弟

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吾家三代单传,辛辛苦苦等到了吾弟的出生。一声号哭那可是惊天地动鬼神,吓得两岁的我还以为是做了什么不仁不义的事儿而遭到天谴了呢,事实证明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从此以后早从我娘肚子里出来两年的我就摊上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累赘了。天谴没把我劈死,他就会把我累赘死的。

从此我身边就多了个跟班的,我上哪儿,他就跟着上哪儿,像小尾巴一样的。可咱还是有良知的,咱怎么也狠不下心来赶他走别地儿凉快去。不是心疼他,是心疼咱自个儿——想当年我一时气愤把他锁在家里,自己一个人悠哉悠哉的跑出去溜达,等到半夜歌声都响起的时候才记得回家。没进门就听到嘤嘤的如同苍蝇乱叫的声音从家里传出来,神哪,吾弟哭的那个叫梨花带雨呀,我估计林妹妹上来都自愧不如投水而亡了。

事情当然没完,老娘给了咱一顿肉夹馍加上皮蛋炒面,把咱吃的呀,从此见了食堂里的那两样饭菜就想吐。好友问曰:“怎么了?”

“没事,我想我弟了。”多好的一姐姐呀,简直都可以当模范来警示一帮子没心没肺的独生子女了。老娘那次把我打的不狠,也就装装样子给吾弟看看,她一边抽着我身后的椅子一边说:“我看你,还敢不敢把你第一个人扔家里。”我都想笑,当年咱都八岁了,比我那六岁弟弟的智商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只是看到他破涕为笑的样子,我就发誓,咱还是乖乖做个好姐姐吧,就凭咱弟那容貌,将来娶个有钱人不是问题,咱也就鸡犬升天了是不?八岁呀,这经济头脑。

有一次,吾弟和我一起去吃饭,那家伙好像突然想起什么的问道:“老姐呀,你怎么见了肉夹馍就想吐呀。”为什么呀?还不是心疼那椅子,替咱遭了场罪之后就报废了,姐姐我时刻缅怀先烈呀!

现在吾弟都脱离了小学的桎梏,直奔初一。可那家伙性格一点都没变,一天到晚就知道跟我争,争电视、争沙发(吾弟总把那套沙发拼起来摆成床的样子,咱不就是坐享其成了几次吗,那家伙就不乐意了)、争电脑,家具里他唯一不争的就是洗衣机了,一天到晚就撂我句话‘老姐,你帮我把校服洗了,别忘了呀,老娘最近出差,我校服就靠你了,别给我弄得跟水都没见过一样,再这么干,我就在学校里宣扬这是你的劳动成果’,吾弟拍拍PP走人了,我那个郁闷呀,咱给你洗衣服劳心费力也就算了,你还废话这么多,再说了衣服洗的再干净,不还是要脏吗?干吗让我那么辛苦呀!

身边的同学是个有八九个是独生子女,可咱家不一样,少数民族是可以有优待的,有时候我还真不想要那个优待——这样咱就可以横行天下了嘛。可偏偏有人羡慕咱,毕竟咱弟那容貌,怎么说都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呀(他皮肤白的让我这个姐姐嫉妒,唉,郁闷!)。

吾之最损友以‘威逼利诱、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从我手里夺走了吾弟的照片,看的那花痴口水大流,我一张拍醒她的春秋大梦——别祸害小孩。

“没事,虎毒不食子呢。”晕,她小学语文咋学的,这和‘虎毒不食子’有关系吗?这死家伙把吾弟的照片整的面目全非发到校园网,我悲哀呀,死活让吾弟开到这照片。他一把拎起我,神哪,小我两岁怎么力气比我还大?

“这是怎么回事?你弟我有这么丑吗,这是什么妖精?”

“我说弟呀,这真跟我没太大关系?”我坐在椅子上气儿还没喘匀,吾弟可好,网络游戏正High的呢——原来他是为了把我从电脑跟前拎起来呀!唉,我真可怜。

虽然有吾弟什么都不好独占,可是咱小日子过得还充实着呢!一天到晚都可以欺负弟弟,一天到晚都有这么一貌美如花的弟弟纵容着,一天到晚都可以开开心心而不是一个人孤零零的寂寞着,这感觉真好!

吾家有弟,真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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