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读后感250字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250字
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我对福尔摩斯惊人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推理能力感到震撼不已,他能通过很多蛛丝马迹来推理出一个人的信息,他能通过地板上脚印留下的灰尘看出人们穿着什么样的鞋子,通过墙角的烟灰知道凶手抽的是哪里出产的雪茄,还能只闻一下死者的嘴唇就知道死者是怎么死的……
读下面这段话就能看出福尔摩斯非凡的观察力。华生说:“那个人不知道要干什么?”福尔摩斯看了把眉头一挑:“哦,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啊。”这时有人走上来,毕恭毕敬地把一封信交给福尔摩斯,这人就是华生提到的那个人!“福尔摩斯先生,这是您的信。”那人说。“这位先生,你过去是做什么的?”华生问。“军曹,在海军陆战队工作过。”那人不太愿意理华生,走下楼去了,留下目瞪口呆的华生。华生问福尔摩斯:“你怎么能看出那人过去的职业?”“首先,他的手背上有一只蓝色大猫的纹身,那是海员的标志,举止和身材又像军人,还有,尽管他是来送信的,但是他说话声音响亮,甚至有些高傲,说明他当过长官,整个过程就那么简单。”“漂亮!”华生不禁赞叹道。
我是一个小“福迷”,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善于观察,遇事冷静,在学习上要像他一样有专研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250字
我最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的书,令我深有体会。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去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头脑冷静,观察敏锐,推断力极强,还精于刀剑拳术的人,还用自己的这些能力破了不少案件。
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睿智,能遇事不慌,还能从身边的人和事物中观察,获取线索,从而破案。我们现在整天都被电子产品给吸引住了,对身边的事漠不关心。我们要学福尔摩斯,仔细地关心身边的事,发现更多有趣的事,而不是像个傻子似的呆在家里玩电脑。多观察,不仅能丰富生活,还能为写作文积累素材,帮助学习,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多观察的这种好的品质,为生活增添多一点美好的色彩。
这本书教会了我要多观察、关心身边的事。
《福尔摩斯》读后感250字
福尔摩斯不仅仅聪明,而且遇到危险,毫无畏惧,在最后一集中:福尔摩斯脸色苍白的站在华生面前,请华生陪他去欧洲旅行,而且要捕获欧洲最危险又最有能耐的罪犯,与此同时,福尔摩斯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胁!而福尔摩斯并没畏惧!
福尔摩斯有这种能力,我们也有!让大家开启智慧的宝藏,发挥那知识的强大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250字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封神榜》中的哪吒、姜子牙;《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孔明;《水浒传》中的武松、宋江——我最喜欢一本开拓人生的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我特别崇拜他,他遇到事件发生时,总会镇静下来,仔细思考,认真观察,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这是他智慧的钥匙,能开启智慧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250字
放寒假之前,我跟张子轩互换了各自的书,他借给我三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书上的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住在贝克街,起初华生不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私家侦探,直到有一天一个人请福尔摩斯破案,华生才恍然大悟他朋友的职业。
福尔摩斯破案一般是使用推理法,比如他看一个手表,通过手表上面的痕迹,他就能够判断出手表的主人不喜欢呆在家里。事后,我才知道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个侦探,还是一个犯罪侧写师。
这个福尔摩斯可真厉害呀!我实在是太羡慕福尔摩斯了,羡慕他的推理能力!
《我爱唠叨的妈妈》读后感
《我爱唠叨的妈妈》读后感250字
《我爱唠叨的妈妈》是一本我非常喜欢的童话书。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小学二年级学生安美娜是个最讨厌唠叨的人。一天,她当上了“反唠叨国”的女王,专门审判、发落那些爱唠叨的大人。后来安美娜参加了反唠叨大赛,要抵抗住爸爸唠叨大魔王、姥姥唠叨大魔王、老师唠叨大魔王、妈妈唠叨大魔王,最后取得了胜利。
我很欣赏安美娜在反唠叨大赛中的表现,她利用撒娇的方法击退了爸爸唠叨大魔王,利用装睡的方法击退了姥姥唠叨大魔王,利用互相道歉的方法打败了最厉害的老师唠叨大魔王和妈妈唠叨大魔王。她得到了反唠叨国的王冠和披风,送给他的反唠叨国的宝物却只是一张弓。
读完了这个故事以后,我明白了和安美娜一样的道理:大人们唠叨我们都是为了我们好,如果我们被困意入侵,我们还会烦躁不安,发脾气,偷懒,装病,说谎。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我爱唠叨的妈妈》读后感250字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安美娜,非常讨厌妈妈因为她很唠叨。有一次她被石头绊倒了,可是睁开眼睛却发现自己当上了反唠叨国的女王。在审判的过程中安美娜发现这群人中竟然还有自己的妈妈、姥姥还有老师。
不过安美娜还是照样审判。审判完了后,小士兵把他们都带到了受刑室里。在受刑室里有几位决定不唠叨的人安美娜都让他们吃水果大餐。而没有决定不唠叨的人也要吃水果,不过他们吃的是唠叨树上的唠叨果。大家吃了唠叨果后都嘴里面辣的都要辣的喷火,还放着臭批。接下来安美娜要他们跳进多话湖,也有一些人放弃。
但还是有一些人不愿意放弃。其中就有妈妈、姥姥还有老师。大家的跳下湖就妈妈还没,我连忙让妈妈看我。妈妈给我说句话后也跳下湖里,我也跟着跳下了湖里。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家长唠叨是为了孩子。
《我爱唠叨的妈妈》读后感250字
有一位叫安美娜的小朋友,天天受妈妈的唠叨,她很烦恼。有一天,她梦到自己成了一个反唠叨国的女王,它惩罚这些爱唠叨的家长。从梦中醒来后她疑惑地问妈妈,你们为什么爱唠叨我,是不是喜欢唠叨?妈妈告诉她,每个妈妈都不想唠叨自己的孩子,都是孩子没有做好,是你们把妈妈变得爱唠叨了。她终于明白了,大人也是不爱唠叨的。
我读完这个故事,觉得我和故事中的安美娜有许多相似之处,我是一个做事做不到位的小男孩,把妈妈变成爱唠叨的妈妈,但是回想起那些唠叨,又想一想唠叨意味着什么呢?这不都是妈妈对我的关爱吗。从现在开始,我决心做一个让妈妈省心的孩子,不再让妈妈唠叨我
《我爱唠叨的妈妈》读后感250字
这本书的后半段是讲,安美娜参加了一个反唠叨大赛。前面几位选手都没有拿到反唠叨国的王冠和宝物。安美娜对奶奶、妈妈和老师采取了不同的反唠叨对策,最后,终于赢得了冠军,拿到了反唠叨国的王冠和宝物。
安美娜,我很欣赏你知错就改的品格,我要向你学习。
《我爱唠叨的妈妈》读后感250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安美娜的小姑娘和她的妈妈。安美娜一开始总是不喜欢妈妈唠叨。有一次,她做了一个梦,梦见她当了反唠叨国的女王,正在惩罚那些爱唠叨的大人们,由此可见,安美娜是多么讨厌妈妈唠叨。后来,安美娜不想再让妈妈唠叨了,于是制定了一个《反唠叨方案》,改正了那些总让妈妈唠叨的缺点,从此,妈妈再也不唠叨她了。
《我爱唠叨的妈妈》读后感250字
我爱唠叨的妈妈有两个作者来写和一个绘者有朴惠淑、姜析昊、林英兰,朴惠淑写过《不再鸣叫的鸟》、《笑的稀里哗啦的便便》等作品,姜析昊写过送行。
我爱唠叨的妈妈这本书我非常喜欢看,我爱唠叨的妈妈这本书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我也觉的唠叨我们是不对的,但是我反复又看了几遍,原来呀!唠叨我们是为我们好呀!
我爱唠叨的妈妈我最爱看的就是反唠叨大赛了,反唠叨大赛主要讲的就是:安美娜和她的爸爸、妈妈、老师、姥姥比赛,要是安美娜赢了,就能当反唠叨国的女王,来统治爱唠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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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在五月份,我读了福尔摩斯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篇文章是《吸血鬼》,是说:在一个家庭里,一位妈妈给中了箭毒的婴儿吸出毒血,但是吸完毒血后被人误以为是吸血鬼,从此她的丈夫,亲人远离了她。但是在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仔细观察下,帮助了这位妈妈重返回清白,她的大儿子也得到了父爱,从此,这个家庭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的感受是:母爱是伟大的,我们要什么,母亲就给什么。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啊!我们应该回报父母对我们的关爱!在四川大地震时,一位母亲和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被压在了废墟底下,当婴儿吸完了母亲的最后一滴奶水,便开始“哇哇”大哭起来。这是,这位母亲拿着一根缝衣针,在手指上扎了一个小洞,孩子便吸起她的血。当救援人员发现这位母亲时,这位母亲才微笑着闭上了眼睛。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母爱是伟大的!3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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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有一句名言“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是托尔斯泰写的。我小时候不太爱读书,后来上学时我才慢慢的要看书了。我现在的书柜都有很多书有、《怪物大师》、《查理九世》、《福尔摩斯》……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因为里面是讲破案的事,你看完了第一页,你知道了案子的内容,你会想知道接下来是怎么样的。你就会迫不及待的翻开第二页来看。这本书讲了三个故事:一个是《血字的研究》,一个是《四签字》,还有一个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在《血字的研究》里我认识了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医生。福尔摩斯一见到华生就知道他来自阿富汗,是一名军医,这使我很惊讶。原来,福尔摩斯看华生像名医生,却有几分军人的气质,显然是军医。从华生的脸色黧黑,胳膊的受伤情况看出他在阿富汗呆过。我看了《血字的研究》后更加佩服福尔摩斯了,在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作案现场的泥地里发现了一串相同的脚印,他看到这些脚印就知道此人20岁左右,脸色发红,右手指甲偏长,是个车夫,抽印度雪茄。福尔摩斯利用这些信息找到了作案的凶手。从《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字》里,我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位善于观察的侦探,他常常能抓住别人不注意的小细节,发现破案的关键线索,这使他能一次又一次的神奇破案。这只是《福尔摩斯》的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后来的几章跟加精彩,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去读读看,读后你一定会被《福尔摩斯》迷上的。5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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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我最近迷上了《福尔摩斯》,妈妈给我买了一整套,我每天都看,里面的侦探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读了《福尔摩斯》以后,我从中体会到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聪明。比如在《夺命的结晶》这册中,福尔摩斯居然一次性解决了三个案子。“他”以一根法式长棍面发现了这个案子的特点,救出了苏格兰场的警探,工人被扣工钱,福尔摩斯靠一堆零碎的数字为工人讨回公道。还有一宗看似普通的食物中毒事件,竟成了致命的投毒案,背后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心酸,可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破了三宗奇案。此外,《福尔摩斯》还让我学到了许多成语。比如:孔武有力、大动肝火、苟且偷生、咎由自取等许许多多有趣的成语。这套书还有很多科学知识和实验,让我的脑子变得更灵活。比如,玉米变爆米花、制作“无壳蛋”,等等,都是很有趣的小实验,我还按照书里介绍的方法制作了一个“无壳蛋”呢!书里还有很多小玩意,我按照书里的方法,剪出一个长达120厘米的“百变魔尺”,太好玩了!我爱《福尔摩斯》!4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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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尽管人是高度群居动物,需要家人带来的亲情、朋友陪伴的友情,但仍有独自一人的机会。独处时,挂着耳机乘着音符在悠扬的旋律里打转;抱着柔软的蚕丝被,香甜的进入梦乡,而我最喜欢在独处时穿梭在一望无际的书海中,享受着一篇篇精彩故事。独处时翻开一本布满文字但却非繁琐无趣的小说,这本《福尔摩斯》总是给我一段段惊悚万分、既离奇又难以捉摸的事件,我跟随着福尔摩斯烟斗中发出的阵阵白 烟,彷彿听见马车摩擦地面及马蹄声;与他一同进入鬼影幢幢的森林中,伴着手中拿着蜡烛的亮光,搜索着任何足以破案的蛛丝马迹。我常因小说中情节高潮迭起, 而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最神奇的是:福尔摩斯动辄能在最令人摸不着头绪之际,来一个出神入化、神乎其技的专业办案,总能让我变色而作、连连拍手叫好。漫游在书中,是我在独处时最喜欢的活动,尤其阅读足以消磨所有无聊的时间,陪着福尔摩斯处理多变的案件,让我在独处时能不孤单寂寞。逍遥于小说中是我独处时的享受。3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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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这本书写了"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还利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福尔摩斯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他遇到困难时从不紧张,冷静面对,而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也许,就是他的种种与众不同吸引了众多读者。200字 二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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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福尔摩斯我的偶像是一位鼎鼎有名的大侦探他虽然只存在于小说中但很多人都相信他的存在,他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 他是一位身材高大嘴里常叼着一根烟斗手拿拐杖有着鹰鼻子的人。 他具有天才般的推理能力让所有罪犯的行为都无法逃过他的眼睛,他的行为往往让人琢磨不透喜欢研究化学,他经常坐在一把扶手椅上双手合并放在下巴处思。 我希望我有一天也能够成为他那样的一位鼎鼎有名的大侦探,为此我在不断的努力朝着目标前进。 这就是我的偶像夏洛克福尔摩斯。200字 二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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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成为大侦探福尔摩斯大家都看过动画片《福尔摩斯》吧,那里面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总是带着一顶黑色的礼帽,叼着烟卷,手里还拿着一根手杖。只要哪里有解决不了的难题,哪里就会有福尔摩斯的身影,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脱他那双犀利的眼睛。所有其他人无法侦破的疑案,在他那里很快就会迎刃而解。我特别佩服他,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成为福尔摩斯那样的大侦探,让犯罪分子无处可逃,插翅难飞。我还做过这样一个有趣的梦:我变成了大侦探福尔摩斯,接到了一个案子。某工厂仓库里价值几万的商品被盗。我来到了现场经过仔细勘察,发现了一些汽车轮胎的痕迹。经过分析,是某种型号的汽车,而轮胎残存的一些黑色物质,让我锁定了车的来路。很快,找到了犯罪分子,破了案。这个工厂老板非常感谢我。我是多么想成为像福尔摩斯那样聪明、勇敢的大侦探呀!可是怎样才能成为大侦探呢?爸爸告诉我说:要认真学习,还要善于观察、认真思考。是呀,在故事中,福尔摩斯每次面对一个新的案子,总是能够细心观察,找到别人没有发现的细节,有时是一根头发,一个纽扣,一个指纹,可这些都成为至关重要的线索。福尔摩斯还善于推理,认真思考,总能从各种复杂的情况中发现可疑点。我真佩服他呀!我多么想实现我的愿望,但我知道光有空想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从小掌握科学本领,养成爱动脑筋的好习惯,这样才有可能成为像福尔摩斯那样的大侦探呀!500字 二年级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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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有感当我的目光被这本书吸引的时候,里面引人注目的奇异故事就时刻萦绕在我的脑际。这本书里面蕴含着的深刻的哲理无时不刻都在启发着我们,提醒着我们,让我们时刻牢记真理。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一百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目中最厉害的侦探,成了令罪犯闻风丧胆的克星,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成千上万的读者和敬佩他智慧的许多人。人们对他依然是赞不绝口,赞美他智勇双全。福尔摩斯是一个有着非凡的智慧和才干的人才。之所以这部巨作没有在时间的长河中被湮没,被销蚀,是因为这位神探惊人的智慧和那些奇异的故事。它启发我们: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要认真思考。任何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在智慧超群的人面前,一切都变得简单明了了。虽然我们还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少年儿童以及小学生,不用每天接触那些离奇的案件和那些令人心惊胆战的血腥场面,但是我们依然要学习福尔摩斯的这种刻苦钻研的精神。在我们的生活中,他会很大程度的使我们变得更加优秀,更加具有智慧。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们对付犯罪分子的手段也似乎更加完善了。然而,福尔摩斯的那些自身具有的那些优秀的品质是永远值得人们尊敬和学习的,这就是福尔摩斯的形象永不褪色的原因。福尔摩斯是历史上的一个伟大的人物,他为社会伸张了正义,为人们平反了冤屈,是我们心目中的大英雄。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自己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做件个好事,何乐而不为呢?(本文介绍了我对这本书的认识和理解,联系到现在的日常生活中,写出了我对福尔摩斯的精神和品质的赞叹。)800字 二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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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曹文轩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千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也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是啊,这个世界的书太多了,好书却是少之又少。我在书海中寻觅,突然眼睛一亮,发现了这本《福尔摩斯侦探集》。故事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他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故事大概是这样的:那是发生在一个夜晚的凶案。 一位富翁在一间无人居住的房间中被暗杀。但经检查,除了发现屋内的几处血迹外,未见死者身上有任何伤痕,现场也没有抢劫迹象。而且,凶手在屋里最暗的角落里,用自己的血写了一个潦草的“血”字:拉契(RACHE)。歇洛克。福尔摩斯走到死者跟前仔细地检查起来,他敏捷地这里摸摸,那里看看。突然,他似乎发现什么似地嗅了嗅死者的嘴唇,还蹲下来检查了他漆皮靴子的靴底,从中抓住了几条重要的破案线索:首先,通过凶手留下的脚印大致确定凶手是个六尺多高的中年男子,且穿着一双方头靴;其次,通过马车留下的痕迹推断这匹马的马蹄只有右前蹄的铁片是新的……通过这些明显的提示,歇洛克。福尔摩斯判断出凶手是个外乡人,因为富商抢了他的妻子致使他的妻子郁郁寡欢而死,他就想替妻子报仇。他拿了一颗毒药和一颗糖,把它们放在一个盒子里,然后自己偷偷拿了糖,留给醉了的富翁那颗毒药。如他所愿,富翁被毒死了。所以他才在案发现场用血写下“拉契”,这个德语中“报复”的单词。故事的最后,他还讲了个小故事,一次,他和朋友带着帐篷去,半夜,福尔摩斯看着星星,问朋友说:“你看见星星有何感想?”“实在是太美了!”朋友说。“笨蛋,帐篷被偷了!”这就是普通人和神探的差别。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书中福尔摩斯的一句话,可以代表福尔摩斯的人生追求和高尚品格,“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着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但我们更重要的还是要学习他那种细致,一丝不苟的精神。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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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经典语录01、在没有得到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是不能进行推理的,那样的话,只能是误入歧途。02、世上的事都是前人做过的,没什么新鲜的。03、把奇怪和神秘混为一谈是错误的,最最平常的犯罪往往却是最神秘莫测的,因为它没有奇特之处作为推理判断的依据。04、不被人注意的事物,非但不是什么阻碍,反而是一种线索。解决此类问题时,主要运用推理方法,一层层往回推。05、不要让一个人的外表影响你的判断力,这是最重要的。感情会影响理智的。06、我们必须深入生活,只有如此才能获得新奇的效果和非同寻常的配合,而这本身比任何想象都有刺激性。07、通常来说,愈稀奇的事,真相大白后,内情愈平常。而那些非常普通的案件才令人迷惑。08、生活是很枯燥的。我的一生就是力求不要在平庸中虚度光阴。这些小小的案件让我遂了心愿。09、不寻常的现象总能给人提供一些线索,而没有什么特征的案子却是难以侦破的。10、对于一个真正的推理家而言,如果有人指给他一个事实的其中一个方面,他不仅能推断出这个事实的各个方面,而且能够推断出由此将会产生的一切后果。正如居维叶经过仔细思考就能根据一块骨头准确地描绘出一头完整的动物一样。一个观察家,既已透彻了解一系列事件中的一个环节,就应能准确地说出前前后后的所有其他的环节。我们还没到只要掌握理性就能获得结论的地步。问题只有通过研究才能获得解决,想仅仅依靠直觉解决问题,最后一定会失败的。不过,要使这种才能发挥到极致,推理家就必须善于利用他已经掌握的所有事实。这就意味着推理家要掌握渊博的知识。11、设想多么重要啊!对已发生的事进行设想,并按设想去办,也许就能找到结果。12、在侦探工作中,最重要的莫过于能从繁琐的事实中分清主次。否则,你的精神不但不能集中,反而会被搅得分散。13、曾有一两次,我深悟到,我抓到罪犯而造成的坏处比犯罪本身还要严重。我现在已经懂得了慎重,法律和良心相比,我更愿意欺骗法律。14、首先要把一切不可能的结论都排除,那其余的,不管多么离奇,难以置信,也必然是无可辩驳的事实。或许剩下的是几种解释,如果这样,那就要一一地加以证实,直到最后只剩下一种具有充分根据证明的解释。15、对于一个伟大人物来说,任何事物都不是微不足道的。16、人类是渺小的,工作才是一切。17、因世间的一切就像根链条;我们只需瞧见其中一环,就可知全体的性质。18、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蒂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经典语录www。lz13。cn)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19、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20、既然在道义上是正当的,那么我要考虑的只有个人风险的问题。如果一个女士迫切需要帮助,一个绅士不应过多考虑个人安危。21、华生,我从来没有恋爱过。不过,如果我恋爱过,如果我爱的女子遭此惨遇,我也许会象我们这位目无法纪的猎狮人—样干的。谁知道呢。22、只要假以时日,没有什么不可以战胜的。23、华生老兄,这真是多变的时代里固定不变的时刻。会刮东风的。这种风在英国还从来没有刮过。这股风会很冷,很厉害,华生。这阵风刮来,我们好多人可能就会凋谢。但这依然是上帝的风。风暴过去后,更加纯洁、更加美好、更加强大的国土将屹立在阳光之下。24、笨蛋虽笨,但还有更笨的人为他们鼓掌。25、头脑是我的一切,身体只是一个附件。26、你知道魔术家一旦把自己的戏法说穿,他就得不到别人的赞赏了;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给你讲得太多的话,那么,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过是一个十分平常的人物罢了。27、你是在看,而我是在观察,这有很明显的差别。28、如果你对一千个案子的细节了解得如数家珍,而不能破解第一千零一个案子的话,那就怪了。29、你说我们是围绕太阳走,可即使是围着月亮走,这对我和我的工作也不会有什么影响。30、谦虚和骄傲都是与事实相背而行的。31、我决定站在犯人这一边,不站在死者那一边。32、所谓事件,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很容易解决。看起来平凡无特征的犯罪才真棘手。33、人不要在说明事实的理论上打圈圈,应该配合理论的说明,慢慢解开事实真相。34、不论多么天衣无缝的犯罪,只要是人做的,就没有解不开的道理。35、是的,我生来就是一个自由散漫的人,但同时又是一个极其好动的人,我常常想起歌德的那句话——“上帝只给你造了一个人形,只不过是体面其表,流氓其质。”36、看起来美丽和平的田园,也可能潜藏着令人恐惧的邪恶秘密,何况是伦敦市内那些藏污纳垢的陋巷呢?37、如果一切可能性都无效时,可能真相就保留在看起来不起眼的事物之中。38、探案过程中,我是最后的、最高的上诉法庭。39、这是一个要抽足三斗烟才能解决的问题。40、生活之谜是任何大脑也发明不出来的。41、许多被绞死的人死的冤枉。42、你有保持缄默的了不起的天赋,华生,有你做伙伴真是太难得了。43、一个医生误入歧途,他就是一流的罪犯,因为他既有胆识,又有知识。44、自从莫里亚蒂教授新近死了以后,伦敦变成了一座极度乏味的城市。45、只要你懂得怎样使用报纸,华生,报纸便是非常宝贵的工具。46、华生,这不属于你的职业范围,不是生理上的问题,而是心理上的。47、生活平淡,报纸枯燥。大胆和浪漫似乎已经在这个充满罪恶的世界上绝迹了。48、对于装病,我认为我有能力写个专论。49、不论案件如何复杂,人们总能寻求出一个解释。50、一个为艺术而艺术的人,常常从最不重要和最平凡的形象中获得最大的乐趣。五年级:12442366651200字以上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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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的魅力初识福尔摩斯的时候,我还只是个小学生。那时我根本不知道何谓推理小说,脑子里一直以为电视上的大盖帽们就是人们所说的侦探了。就在我上五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我母亲从一个朋友手里借来一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就是那个八十年代流行的五本装的群众版本。我看到封面上一个吞云吐雾的人物侧影,便随手翻开第一篇《血字的研究》。那时年幼的我并不知道,这一翻,使我跌入推理之海,十年一日,迄今仍泥足深陷,不得自拔。最早读完的就是《血字的研究》,脑子里印象最深的并不是同好们津津乐道的逻辑推理,倒是柯南道尔笔下美国西部的粗犷风情令我心向往之。之后读的是《四签名》,四个难解的符号,一道神秘的契约,柯南道尔说故事的技巧在这里得到了更进一步的体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让我懂得什么是阴森恐怖,论诡异,此篇当居福尔摩斯全集中首位。《恐怖谷》是四个中长篇里我最喜爱的一部,在故事的后半部分“死酷党人”中,阴谋,爱情,背叛,凶杀连成一体,相互纠缠,共同堕落,埋伏在恐怖谷下的一股暗流在爱德华的娓娓道来中喷发而出,少年心气在小说里找到了最好的表达。直到现在我还记得爱德华自白时我的惊诧和欣慰之情。五十六个短篇小说使福尔摩斯成为侦探史上第一名探。在我看来,《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五个桔核》、《斑点带子案》、《“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马斯格雷夫礼典》、《跳舞的人》、《六座拿破仑半身像》和《三个大学生》堪称其中翘楚之作。《红发会》是柯南道尔本人最满意的一部短篇,它的构思新奇,渗入了作家独到的幽默感,文风潇洒从容,的确是不朽的名篇。《波希米亚丑闻》让我们知道福尔摩斯并非百战百胜,不要小看这个小插曲,这是福尔摩斯在读者眼中显得真实可信的一个重要因素。《五个桔核》提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谜题,谜团本身之诡异掩盖了结局的不足。《斑点带子案》作为短篇密室推理,不仅有一个合格的解答,情节之曲折,悬念之丰富更是令人叫绝。《“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在短小的篇幅中融合了历史故事和推理情节,颇有《血字的研究》之遗风。《跳舞的人》模仿爱伦坡的《金甲虫》,同属密码推理,叙事技巧和阅读趣味却超过前人。《马斯格雷夫礼典》是极受年轻读者欢迎的寻宝题材,其中注入了作家极强的情感因素,女性形象的塑造令人过目难忘。《六座拿破仑半身像》中的福尔摩斯终于露出凡人的一面,对着衷心敬佩他的雷斯垂德和华生,他以鞠躬答谢他们的掌声,这一幕场景让我久久难忘。《三个大学生》贵在纯净,没有多余情节的修饰,三选一,笔触老到,虽是小题材仍能牢牢吸引住读者的目光。这些多姿多彩的故事让我知道什么是阅读趣味,让我知道侦探小说的旨趣和奥秘,知道并非所有书籍都像课本那般面目可憎,令人望而生厌。人渐渐长大,数年间断断续续又重读了几遍全集,惊讶地发现一向喜新厌旧的自己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这本书。它也许不如克里斯蒂小说的波云奇诡,不如奎因小说的丝丝入扣,不如钱德勒小说的浪漫内敛,但似乎却有其超乎芸芸众生之上的一份独到的魅力。这股魅力,看起来似乎迷惑难解:一本描写虚构人物的类型小说,何以能吸引住全世界几代读者的目光;何以能让全世界各地的福尔摩斯研究协会风起潮涌;何以能让英国这个严肃古板的国度发行纪念邮票悼念小说人物的逝世;何以能让人常看常新,并一厢情愿地相信小说只是一本记载真实人物言行的传记。我始终相信,这种魅力并非体现在推理小说的传统趣味上,诸如案情的曲折,推理的严密,谜题的难解等等,而是别有奥妙。简单的说,福尔摩斯探案最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其类型化的形式及作家为突破类型所做的努力。类型化,是读者熟悉并喜欢人物的一个重要诀窍。翻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们会发现所有作品都有一个相似的开头:阴暗的伦敦天空,贝克街221号B座中温暖的壁火,侦探正对着一个事物大发议论,而旁边坐着那永远沉浸于惊诧和敬佩之情中的华生。这时,一个不速之客闯入房间,开始述说他遇到的麻烦……柯南道尔就在这样一个看似普通的叙事模式之上建构了六十部长短不一的小说。依靠一个熟悉的情境,不仅能使读者以最快速度投入到作品中去,更能为读者营造出一种“安全感”,这种“安全感”依赖于作家和读者之间的默契,是让我们迅速接受并融入作品的关键。柯南道尔的成功首先就是建立在这个游戏规则的上面。当然,柯南道尔并不是一个一味遵守游戏规则的作家,《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优秀,更在于柯南道尔为打破类型化的限制所作出的种种尝试上,正是这些尝试使福尔摩斯拥有了一种“意在言外”的韵味。事实上,当我回忆起少时阅读福尔摩斯的经验时,我的脑中首先出现的不是什么精彩的案情,而是一幕幕鲜活的场景:一个古怪的侦探,一个对侦探忠心不二的脑子不太灵光的退役医生,以及他们之间的拌嘴,对世界的不同看法,还有他们之间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深厚情谊。这股感人的友谊贯穿于探案始终,使普通读者一方面感到福尔摩斯的高山仰止,另一方面却又真切地感受到这个人物的现实性。柯南道尔极少用笔墨直接描写出这股友谊,而是让它体现在一个个看似不经意的小细节中,用笔含蓄,感情不露,正是大师所为。看过的《新探案》的朋友,应该都忘不了其中一段感人至深的描写,这也是柯南道尔唯一的一次让他的主人公摘下好强的面具:说时迟那时快,他抽出一支手枪就放了两枪。我觉得大腿上一热,就象烧红的烙铁贴在。肉上一样。接着只听咔嚓一响,福尔摩斯用手枪砸中他的脑袋,我见他脸上淌着血趴在地上,福尔摩斯搜去他身上的武器。然后我朋友的结实的胳臂伸过来搂住我,扶我坐到椅上。“没伤着吧,华生?我的上帝,你没伤着吧?”当我知道在这表面冷冰的脸后面是有着多么深的忠实和友爱时,我觉得受一次伤,甚至。受多次伤也是值得的。他那明亮坚强的眼睛有点湿润了,那坚定的嘴唇有点颤抖。这是仅有的一次机会,使我看见他不仅有伟大的头脑,而且有伟大的心灵。我这么多年的微末而忠心的服务,有这一点感受也就知足了。“没事儿。福尔摩斯。擦了一点皮。”他用小刀割开我的裤子。“你说得很对,”他放心地喊了一声,“是表皮受伤。”他把铁石般的脸转向俘虏,那犯人正茫然地坐起来。“算你走运。要是你伤害了华生,你不用打算活着离开这间屋子。你还有什么说的?”――――《三个同姓人》。这是全集中我印象最深的情节之一。时至今日,我依然记得初次看到这一段文字时体会到的浓浓的暖意。柯南道尔表达出了一些其他类型小说家表达不出也不想表达的东西,而这正是福尔摩斯能够风靡几代而历久不衰的奥秘所在。这几年我重读福尔摩斯,读的就是这样一种情境,一种气氛,一种感觉,而非评论界所看重的逻辑推理和犯罪心理学云云。这时候的福尔摩斯已和我对童年时代的怀旧心理纠缠在一起,重读的过程也是不断体会似水年华的流逝,不断追寻童年时代的梦想,不断认识昔日生活的纯真可贵的过程。十几年前那个躲在被窝里偷读侦探小说的小男孩已经远去,那些叱咤风云的幻想也早已没了踪影,所剩下的只有伦敦的满天大雾,221号B座中温暖的炉火,吵吵闹闹的贝克街小分队,以及孤独的侦探和他那忠心耿耿的朋友。五年级:永恒12138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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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世界著名侦探,惊人的智者------《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我们把他视为对我们消灭邪恶和纠正错误的渴望的一种完美表达。他是个超凡之人,给我们这个乏味的世界带来新奇的刺激,给我们偏颇的心灵带来冷静和理智的思考。他是我们失败者的成功榜样,是我们自我禁锢中的勇敢脱生者。”——“福尔摩斯学”研究专家威廉·巴西古德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世界著名侦探,是一位惊人的智者。他勇敢机警,具有高超的侦探、分析、推理、判断才能。比如,瞟一眼,他就可以猜出某人的大致经历;关于烟灰,他能够辨识一百四十多种;对各种不同职业人的手形他极为熟悉;就是凭裤管上的几片泥点,也可以判断罪犯作案的行迹……福尔摩斯侦探故事对人的启发之大,就连爱因斯坦在写《物理学的进化》一书时,也忍不住用了它来做全书的开头。他从福尔摩斯的侦破过程,说到科学家寻找自然奥秘的一般方法。人们一定很想知道:福尔摩斯为什么能够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独具慧眼,出奇制胜呢?他究竟掌握了一些什么知识呢?柯南道尔在《血字的研究》一文中给我们开出了一张怪有意思的简表: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1、文学知识——无。2、哲学知识——无。3、天文学知识——无。4、政治学知识——浅薄。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茛蓿剂和鸦片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他的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7、化学知识——精深。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不系统。9、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世纪中发生的一切恐怖事都深知底细。10、提琴拉得很好。11、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从这张简表你可以发现,福尔摩斯的知识是有着它自己的特定结构的。实际上这就是柯南道尔所主张的侦探人才的知识结构。当然,由于受当时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今天看来,它还远非最佳结构,但是,他给我们的重要启发是:第一,要实现某种功能,必须有相应的某种结构才行。结构不同,功能也会不同。第二,单有一门知识是不够的,必须有多门知识。知识面要广,是围绕某种目标的广。第三,在多门知识中,哪些知识应该充分掌握,哪些知识应该达到精深的程度,哪些知识只要略知则可等等,以实现功能的需要为准。第四,这些知识不像仓库中堆积起来的混合物,而是按一定结构组织起来的化合物。第五,与实现这些功能无关的知识甚至可以不要。第六,这些知识并不全是为了工作,有一部分也用于丰富自己的生活,例如拉提琴。1,福尔摩斯的存在性推论福尔摩斯的原型,据道尔自己在《真实的福尔摩斯》(TheTruthAboutSherlockHolmes)中叙述,是根据他的医学院导师Dr.Bell(也就是中国通常翻译的贝尔教授)而来。但是,就是贝尔本人似乎不喜欢这样的说法。我个人也觉得这是道尔在那位真实原型的要求下误导读者。我觉得歇洛克很可能真实存在于伦敦。当然,这位侦探先生不叫福尔摩斯也不住在贝克街221B,但他大概是道尔爵士的朋友,而且也和歇洛克做类似的“咨询侦探”工作。也就是说,我认为福尔摩斯是来自于真人原型的。他的个性大概不会象福尔摩斯那么鲜明,他的演绎法大概也不会每次都管用,但这个伦敦的天才侦探是存在的。歇洛克最重要的几个案件-四签名,巴斯克威尔的猎犬,血字的研究和冒险史中大部分的案件可能都是这位真实侦探的办案记录。而归来记和新探案中的案件大概有一半以上是柯南道尔虚构的。特别是到了新探案后期的案件,可能都是道尔编造的。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这位真实的侦探去世了,或者他真的象歇洛克后来一样隐退了。而当时柯南道尔和报社签了合同进行连载,不可能中途停笔,所以不得不编造。而冒险史和归来记中少数看上去很糟糕的故事,大概也是因为当时没有好的案件可以写而编造的。关于这个理论的直接证据的确没有。但是,近年来有许多美国研究者(比如SaulCohen的“NotesforanEssayonHolmesandHolmes”)把美国一位也姓福尔摩斯的法官OliverWendellHolmes,Jr和大师联系在一起。说他和大师可能是堂兄弟之类之类。温森特?斯塔瑞特(VincentStarrett)在他的著名福尔摩斯研究《福尔摩斯的私生活》(ThePrivateLifeofSherlockHolmes)中也提到他曾经在伦敦图书馆里找到作者为亨利?华生(HenryWatson)的医学著作。这与其说是华生那位酗酒的哥哥的作品,不如说华生在纪录福尔摩斯案件的时候使用了约翰(John)这个假名。另外,垂福尔?豪尔(TrevorHall)在他的福尔摩斯的大学与学院“SherlockHolmes'sUniversityandCollege”中居然在相应年份的剑桥三一学院学生名单中查到R?马斯各雷夫(R.Musgrave),这很可能就是福尔摩斯大学同学,马斯格雷夫礼典的委托人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ReginaldMusgrave)。这些似是而非的间接证据,都有不少漏洞。福尔摩斯,华生,马斯格雷夫等等作品中使用的名字,都是很常见的姓氏,同名同姓的可能也不是没有。华生在很多情况下为了照顾到委托人的隐私,又不得不更名改姓。就是在他据实而书的时候,我们也不能完全依赖他那往往含混不清的记性。所以,我们若是像原旨主义者一样相信道尔原著的每一句话,很快就会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这也为福尔摩斯研究增加了很多困难和乐趣。分辨哪些是华生的笔误(或者故意隐瞒),哪些是可以引导我们探知真相的证据,恰恰是福学最具挑战的部分。有趣的是,很多福尔摩斯研究者,包括著名的希德尼?罗伯特爵士(SirSidneyRobert),和全注释版福尔摩斯的作者威廉姆?B?巴瑞格德(WilliamB.Baring-Gould),温森特?斯塔瑞特(VincentStarrett)和我最喜欢的垂佛尔?豪尔(TrevorHall),在作品开篇,能够理智地意识到自己在研究一个公认的虚构人物。但是,到了作品末尾,都不由自主地把大师当成一个存在的历史人物。这大概是所有福学研究者心中共同的希望吧。2,福尔摩斯的存在性推论2我的朋友并不认为福尔摩斯真实存在,但是他认为案件是存在的。身为医生的柯南道尔可能经常以法医的身份协助警方办案,对后者的很多手法都不甚苟同,而在他提出自己的看法时,恐怕时常遭到警官的嘲笑和忽略。所以他把当时警方放弃的疑案攒了一些,用自己提出的所谓演绎法进行分析给出自己的结论。为此,他虚构了一个“咨询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助手华生,并把这些换过地名人名的案件寄给报社发表。这种说法就可以解释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不时流露的对警察的嘲笑。在《血字的研究》收到好评之后,他开始连载。在积攒的案件用完之后,他不得不编造案件。之所以如此推测是因为福尔摩斯故事里的情节有时候太过巧合,缺乏生活中的随机性。所以很有可能是柯南道尔借用当时的案件,自己加入情节改造而成。3,关于福尔摩斯的历史。福尔摩斯作为一个人格来研究其实是蛮有趣的。(我建议各位去研读W.H.Baring-Gould的《SherlockHolmesofBakerStreet》这是任何一个Sherlockian都会反复阅读的经典。其次,我推荐TrevorHall的《SherlockHolmes:TenLiteraryStudies》。)整个故事中,歇洛克简直如机器一样精确冷酷,一点点似有若无的温情使他的个性变的更复杂。这也是我认为他有原型的主要原因。很多福尔摩斯专家认为他对女性的排斥很可能来自于他幼年和母亲的不愉快(SirSidney,Mr.Hall)。当然这种把心理问题都归罪于年幼时与父母之间的问题,是弗洛伊德的典型论调,我并不是很喜欢……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麦可罗夫特也在与人交流和异性关系上存在很严重的问题,所以这种心理问题可能的确和他们两个所共有的历史有关-也就是幼年时期的家庭问题。一个很极端又富于戏剧化的解释认为歇洛克的母亲因为有外遇而被歇洛克的父亲杀死(Hall),而后者因为种种原因而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裁。所以歇洛克终生讨厌女性,对警察毫无好感,坚持自己的“正义”标准。他所进行的“咨询侦探”几次在警察之前找到凶手,自己扮演法官的角色对后者进行“正义”的审判。当然……这是有点太过戏剧化了,所以我不是很喜欢这个说法。4,福尔摩斯的心理问题。福尔摩斯最主要的心理问题是忧郁症,种种迹象都表明他绝对是抑郁狂躁型忧郁症(BipolarDisorder)患者。这一型的忧郁症患者时而充满精力,可以连续工作几天几夜,极其兴奋,脾气暴躁,感官异常灵敏,;随之尔来的是连续几个星期的低潮期,患者表现乏力,没精神,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可以懒在床上一天不动,厌食……这难道不就是福尔摩斯吗?只要一有案件就可以兴奋的工作,没有案件的时候就懒在家里跟华生发牢骚“伦敦没有具有天赋的罪犯了!”在沮丧到极点的时候甚至需要可卡因来维持生命……对于福尔摩斯来说,注射可卡因是必要的,否则他大概会因为过度沮丧而自杀。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抑郁狂躁型忧郁症患者脑部运作方式和精神分裂类似,以分散无连续性的思维为主要症状之一,换言之,他们都不具备逻辑思维的能力。然而,考虑到海明威也是抑郁狂躁型忧郁症患者,同时也是美国大文豪……对这个问题,我需要做更深入的研究。而且我相信福尔摩斯大概有偏执倾向(Obsessive-CompulsiveDisorder),偏执的对象当然就是他心目中的所谓“高于一切的绝对正义”。然而,我并不认为福尔摩斯患有与他的忧郁症同等程度的OCD。毕竟他并没有怀疑周围所有人都是“非正义”的,也并没有用自己的条条框框去限制其他人。所以,他还的OCD还远没有达到人格障碍的程度,大概只是有些许偏执而已。然而无论是忧郁症或者偏执都无法解释他对女性的冷淡。这可能的确是来自于他过去发生的事情……大概不太可能是初恋,因为麦可罗夫特也对女性冷淡。再顺带说说麦可罗夫特,他是典型的自闭症(Schizoidpersonalitydisorder)。就他们两个的心理问题来说,对于“母亲外遇-父亲谋杀母亲-父亲逍遥法外”的推论也并非那么虚无缥缈。5,福尔摩斯和开膛手杰克。很多人谈论过这个问题……有很多关于这个话题的电影和游戏。一般认为福尔摩斯生于1854年,那么他到1888年,也就是开膛手杰克活动的一年,不过34岁,也就是四签名之前的事情,当时华生应该还和他住在一起。如此重要的案件为什么福尔摩斯探案集里没有写到,甚至连提都没提一句?如果按照我的解释,福尔摩斯真的存在,那么很可能是福尔摩斯成功的侦破了这个案件,否则开膛手杰克不可能在杀掉5个女人之后就收手。但因为其中涉及敏感人物所以不便透露详情,甚至可能连柯南道尔都不知道具体情况。按照我朋友的解释,福尔摩斯不存在,但案件是存在的。那么就是柯南道尔也拿这个案子没辙,所以就干脆不提。事实上,柯南道尔在开膛手杰克案发之后,的确提出了自己对凶手身份的推断。只不过他和当时警方的推断是一样的,认为是最后一个牺牲品:玛丽?凯丽的丈夫,为了恐吓惩罚自己的老婆而犯案。这个推论不但和当时的目击证词不符,也不符合开膛手杰克的犯案轨迹。6,大脑与心。英国一位在舞台上扮演过福尔摩斯的人说:“歇洛克最恐怖的地方在于他只有大脑没有心,他是完全空的。”我无法同意这种说法,福尔摩斯对案件的精确推断来自于他的大脑,但是对正义与否的判断却来自内心。7,华生。福尔摩斯到底是否需要华生?很多人认为是作者柯南道尔,而不是福尔摩斯,真正需要华生。我比较同意这个看法,柯南道尔需要一个叙事者,而福尔摩斯,他大概和他哥哥一样,如果有可能,尽量自闭。但是我的另外一个朋友却不同意,他认为福尔摩斯需要一个叙述的对象,因为叙述是整理思路的最好办法。以下出自《爬行人》的一段话正说明了这种关系:“在他晚年我们的关系是特别的。他是一个受习惯支配的人,他有一些狭隘而根深蒂固的习惯,而我已经成了他的习惯之一。做为一种习惯,我好比他的提琴,板烟丝,陈年老烟斗,旧案索引,以及其他一些不那么体面的习惯。每当他遇到吃力的案子,需要一个在勇气方面他多少可以依靠的同伴时,我的用处就显出来了。但除此以外我还有别的用途。对于他的脑子,我好比是一块磨刀石。我可以刺激他的思维。他愿意在我面前大声整理他的思想。他的话也很难说就是对我讲的,大抵对墙壁讲也是同样可行的,但不管怎么说,一旦养成了对我讲话的习惯,我的表情以及我发出的感叹词之类对他的思考还是有些帮助的。如果说,我头脑的那种一贯的迟钝有时会使他不耐烦,这种烦躁反倒使他的灵感更欢快地迸发出来。在我们的友谊中,这就是我的微不足道的用处。”或者说,福尔摩斯需要一个朋友。如果就故事本身来说,福尔摩斯的确对华生很有好感,曾经多次坚持华生留下来进行委托人面谈,并且把华生从度假中拖出来跟他一起侦破案件。如果抛开柯南道尔不谈,福尔摩斯的确是把华生当成朋友的,这种友谊让歇洛克的无边冷酷中稍微透出了一点人性,同时也让他更迷人了。8,JeremyBrett.他是我认为的最伟大的福尔摩斯扮演者。北京最近出了一套12碟的福尔摩斯连续剧DVD。我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曾经在电视里看过,对他的迷恋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后来我又看过很多福尔摩斯电影,没有一个人超过Jeremy,无论是从外貌的相似或者是演技。Jeremy后来被认为因为扮演福尔摩斯太过投入而陷入忧郁症,这种说法太过极端,他的忧郁症是因为妻子去世的缘故。不过Jeremy对福尔摩斯的诠释的确投入了他自己的理解。因为故事中柯南道尔对福尔摩斯的过去基本上没有提及,所以为了让福尔摩斯变的更丰满,他不得不自己想像福尔摩斯的童年大概生活在什么样的地方,有什么样的保姆和家庭教师等等……这样福尔摩斯就由一个简单的形象变成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这也是为什么他扮演的福尔摩斯如此维妙维肖的原因。(有一种说法是莫利亚蒂教授曾经是歇洛克和麦可罗夫特的家庭教师……)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毕业于爱丁堡医科大学,行医10余年,收入仅能维持生活。后专写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几经退稿才发表,以《四签名》闻名于世。1891年弃医从文,遂成侦探小说家。代表作有《波斯米亚丑闻》《红发会》、《五个桔核》等。1894年决定停止写侦探小说,在《最后一案》中让福尔摩斯在激流中死去。不料广大读者对此愤慨,提出抗议。柯南道尔只得在《空屋》中让福尔摩斯死里逃生,又写出《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归来记》、《恐怖谷》等侦探小说。塑造的福尔摩斯已成为世界上家喻户晓的任务。福尔摩斯的办公地点也成了旅游点。作品合乎逻辑的推理引人入胜,结构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鲜明,涉及当时英国社会现实。对于其艺术成就,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曾说:“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柯南道尔被成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成为世界最畅销书作家之一。这就是家喻户晓的大侦探--福尔摩斯!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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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有感这是我到大学后看的第一部小说,虽说起初并不是很用心,但始终是看了的。福尔摩斯,一直是一个颇赋传奇色彩的人物,高中时就听到小良说过很多次,到大学就有了非看不可的决心。作为一名私家侦探,他始终有一种超乎常人的敏锐的观察力,说他在侦破案件时像只狼,像只鹰,都是不足为过的。整个案件中,他总是将演绎法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所坚持的也并不是不会出错。在这里,我不想过多的否定他,毕竟他的成功是显而易见的。比起那些成功,他的失败简直就是微不足道。这部说以共分为三本,中间有很多小故事,认真看的话,你会被吸引进去,又好奇,又恐惧。我最钦佩的是他的观察能力,“观察的切入点,视角,内容,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神情,气色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这些,他可以推断出一个人的职业,性格,甚至家庭与经历。看来神秘莫测,其实都是可以追根究底的。,可以根据一个人的步幅推测其身高,字形得知其籍贯。事实上,这并非只有他一个人可以做到,只要我们在生活中多留意,学会思考,这些我们也一样可以做到,就像我们每天从宿舍到教学楼的路上,要经过几个弯拐,要下几级台阶,我相信即使住上四年,我们也未必说得出来,这就是我们的失败。关于福尔摩斯,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他的案件怎样的离奇古怪,而是他这个人本身,他面对案件的热情与极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相提并论,有案情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狂热,让人不得不觉得诧异,倘若他这样的人,不是一名侦探,而是一名罪犯,那么所有的一切将都会控制在他的手中,他有可能将世界颠覆。这可一点都不夸张。他这人对很多领域都有研究,烟草,茶叶,酒,甚至是毒品,他是吸毒的,每当他无案可破,无事可做时,他就会用吸毒来刺激大脑,而当他接手一个案件时,他又会忘我的投入,不吃,不喝,不眠,这样的人是少有的。如果我们认真剖析他的心理,他也是病态的。说实话,我并不觉得这书有多大的可读性,那些离奇的案件虽是吸引人的,但案件过多,即使没有重复,人看着也乏了,厌了。这些案件中有一部分是关于复仇的,比如说“血字的记载”,所以整体上我对它的评价并不高。整书围绕着福尔摩斯展开,而叙述的口吻却是福尔摩斯唯一的朋友华生,他是一名退役的军医,曾和福尔摩斯合租,在一次案件中遇到了后来的妻子,之后和妻子开了一间诊所,平淡的生活着,哦,或许,称不上什么平淡,因为福尔摩斯仍旧会找他一起办案。在看了书以后,我又接着看了一些电影,如: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演绎法。这打破了我以往的观点,曾经我认为无论是什么形式都不如看书来得真切与有韵味,这次,我不得不承认,电影比这书好看。或许,我不该这么贬低一本名著,但这确实是我心里的真实想法,我永远不会违背自己的心。这本书还让我有了一种很深的感触,那就是一个人不能失去目标,生活的幸福就是有事可做,思想时刻在跳动,而不仅仅是那颗心,还有就是,在你对一件事哪怕有了百分之九十九的肯定时,你也绝不能妄下结论,这对自己,他人都只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这也使我开始反思自己的大学生活,从一开始的新鲜感,到现在的无力感,貌似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曾经的梦想被冷落,人也开始变得麻木,身边的人大多如此,可我是否本该如此,我自己是有数的。与此同时,我也开始注意身边的一切,渐渐发现,那些细微的东西十分有趣,比如一个人面部表情的变换,衣着的搭配,说话的语调……1200字以上 六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