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流行与永恒
论流行与永恒
浅浅的笑容镌刻进深深的石壁,那婀娜的倩影,即使穿越千年也不消褪 .
站在莫高窟前,抬头瞻仰着这一幅幅的永恒,她们的线条里有晋的风骨,有隋的笑意,有唐的张扬,有宋的精细;宛若大漠千年不息的驼铃,在每个时代都摇曳着它那悦耳的声响。这就是永恒的力量!仿佛是九天之上的星辰,亿万年来静静守卫着这片土地;仿佛帕提侬神庙的石柱,历经千年的雨水洗礼,风刻沙磨,依然矗立;恰如飞天,那轻柔的舞姿,巧目盼兮的笑容,早己溶进华夏民族的血脉,任它漠漠广寒,指间梭罗,再无法消弭。
这就是永恒!是神女峰上的望夫石,穿梭古今,经历风雨,历久弥新。而流行与永恒相比,仅仅是石上掉落的沙砾,风一吹过,什么都不会剩下。只有经过岁月的洗礼,雷与火的磨砺的事物,才能被称作永恒。永恒持久,因为它经得住考验;流行易变,它仿佛是大漠中的沙尘暴,强势而迅猛,然而下一秒,又不知会吹向何方。流行是水,永恒是山,流行一刻不停地行走在消逝中,而永恒就是永恒,纵然天崩地裂,海枯石烂,沧海桑田,它亘古不变。
我们这个时代,是个流行弥漫的时代。太多的流动元素充斥着我们的生活。不可否认,有了流行,我们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有了流行,我们的青春焕发光彩。流行装点了我们的周围,同时也装扮了我们自己。然而,这个世界在越来越丰富多彩的同时,也变得越来越浮夸,越来越轻率。人人都说流行好,是的,流行引领着时代的潮流,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但是,有多少流行是真正值得人去追求的呢?有相当的一部份事物的流行,是建立在很多人的盲目追棒,近乎歇斯底里的呐喊助威之上,然而这些事物的真正的价值却值得推敲。在人类的狂热之下,很多颓废的,阴暗的东西也被冠以流行之名流传于世,又有很多真正值得去关注,去继承的宝贵财富却在不经意间失去,再也找不回来。流行是时代的旋律但不是主题,唯有那些经过深刻思考的精神文化才是历史不停进行的动力。太多的浮夸的流行元素:让我们的心无法沉静,无法透过这层层的迷雾去探索精神更深层次的东西---那才是真正的永恒。当铅华洗尽,流行逝去,有什么比永恒更值得人们去珍视的呢?
秦始皇追求永生。在不断派出方士去寻求传说中的蓬莱、方丈、瀛洲的同时,不惜以极大的人力物力,在骊山下修建他的三界万世宫,妄想他的王朝能够万世传承。然而秦始皇薨于东巡的途中,不可一世的秦王朝也不久而亡。躯体的死亡,王朝的覆灭,如风云实变,刹那而己,惟有精神,特别是那些在人类历史中闪烁着光辉的精华,才能一代一代地传递下去,免于寂灭的命运。正如布鲁诺那般,为了支持日心说,被教延活活烧死在刑柱上,然而他的身躯虽然化作了焦炭,但是他的精神,他的坚持却在火光中得到了升华,成为了永恒。自古至今,我们不断地感概于春华易逝,红颜易老,殊不知外物的美丽只是短暂的瞬间,正如流行那般,来得快,去得也快。我们真正永恒的美丽,在于内心,在于我们不懈的精神追求。
永恒的力量在于久远古老的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文化一般,纵使历史沧桑巨变,这些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依然一代代地传承了下来。传承文化。又何尝不是追求永恒的一种体现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这种文化的继承和发扬中,我们也成就了属于自己的永恒。苏东坡在赤鼻矶下顿悟出的“物与我皆无尽也” 无疑是这份永恒最好的注脚。
有的流行的元素没有经过时间的考验,难免流于浮躁。然而不可否认,流行是永恒的一部份。流行有时候也会成为经典,剥开那层层华丽的外层,流行也就成为了永恒。就像后现代的设计,怪异,突兀,但是我们必须得承认,那是经典,也是永恒。
永恒脱胎于流行,没有哪一种永恒是与生俱来的。永恒也并非一成不变。它在岁月的荡涤中,不断抛弃陈旧腐朽的东西,又从流行中吸取有用的养分铸就新的永恒。这是一种文化的交流和更新。正如杨丽萍的《藏谜》,古老的藏族文明与现代音乐元素发生猛烈的碰撞,使得藏族的音乐又唤发出篷勃的青春。这就是流行之于永恒的莫大影响。
永恒是一条奔流不息的长河,波澜壮阔,而流行仅仅是这条源远流长的河流不时激起的朵朵浪花和圈圈的涟菏。
永恒是一方浩瀚星空,深邃,幽暗而又不失璀璨,而流行仅仅是这片苍穹中昙花一现的流星。永恒是一曲亘古不变悠远乐章,而流行仅是这首曲子中时而激昂的音符。
永恒是时代亘古不变的基凋。当奥林匹亚宙斯巨像长满斑驳的青苔;当古巴比伦的空中花园成为真正的空中楼阁;惟有人类的精神文明,从九天之上的天河流下,流过耶路撤冷的疮痍,流过斯大林格勒的枪淋弹雨,成为一个个永恒,永远被人铭记。
当时代的洪流不可阻挡地席卷一切,淘尽六朝一梦的繁华,淘尽一切的浮夸,留下一个个基石般坚固的永恒。它们的周围,巨浪滔天,沧海横流……
论父爱
如果拿母爱和父爱相提并论,我相信很多人都会沉醉在直白细腻的母爱中,淡忘了如山的父爱。
曾经我有个邻居小伙伴,她才不过五六岁便失去了疼她爱她的父亲。可是小小年纪的她哪里懂得父亲已经离她而去,当我们问她爸爸在哪儿时,她总是兴奋而又骄傲的回答:“妈妈说我爸爸去很远的地方工作了,他回来一定会买很多好吃的东西给我!”当听到她说这句话时,我总感觉心里酸酸的。很远……唉!她仅仅享受了几年的父爱啊!
我的父亲平时是个挺严肃的人。当我和母亲在一起时,总是大大咧咧的样子;在父亲面前,我就不敢妄为了,生怕又惹怒了老虎(我是不是太夸张了?)记得我第一次游泳的时候,望着一大片清澈的河水,我怎么也不敢下去,尽管穿了救生衣。父亲游了一会儿,见我迟迟不下水,便问:“你怎么不下来?”“我怕。”我颤颤巍巍地说。父亲鼓励我:“快下来吧,你穿了救生衣,没事的。”我试着放下一只脚,可又马上起来了。父亲有点不耐烦了,对我说:“磨蹭什么,是你要来的,再不下来就回家!”以前我总是很爱哭,别人说一点点我的泪珠子就会掉下来,所以当时我的眼圈红了,还是依偎在母亲旁边。这下父亲真的发火了,他大声地训斥我:“这点就哭,你就会哭!我给你在这哭完了就回家去,以后哪里都不带你去了!不来的时候老是吵着要来,来了又不敢玩!你这种人怎么这么……”我的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个劲地往下掉,父亲见状走了过来,边走边说:“我拉你下来,我看你会不会被淹……”我没来得及逃跑,父亲就把我拽了下来,可怜!就这样的游泳,我十几天就学会了,并且很熟练。咳,不过父亲还是经常买好吃的给我,一箱饮料被我“搞完”了,另一箱又接踵而至,嘿嘿。平时我哪里受伤了,父亲也会拿药来帮我擦拭伤口,嘴里还蹦出一句:“怎么搞的,那么不小心!”
我曾经自豪地以为,我父亲还没有白头发,瞧,一看过去,乌黑乌黑的,顺滑顺滑的。可是在一次吃饭的时候,我慢不经心地望了爸爸的头发一眼,可就这么一望,让我发现了所有背后的秘密——在明亮的灯光下,父亲的黑发中掺杂着一丝丝白发,在灯光下显得那么耀眼,它们好像在向我炫耀,白发是我父亲已经年老的标志。一丝酸楚涌上了我的心头,那一刻我真的好想哭,想说什么都说不出来。
母爱是成长中的一盏灯,但火焰也有被风吹弱的时候,这是父爱就是那个接力的平凡又伟大的火柴,把我们前方的路照得更加亮。父亲啊!小时候,我以你为荣;等我长大了,要让你以我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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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与永恒流行是美丽的浪花,一波紧随一波,转瞬即逝;永恒似绵亘的青山,万古不变。流行宛如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年,青葱而稚嫩;永恒则如同一位饱经风霜的老者,沉稳而丰盈。大多时候,流行与永恒似乎是那样难以调和,流行冲击着永恒,永恒批判着流行。余光中先生《所谓永恒》中写道:“有一座不夜城,野花绽蕊迸放的千灯,边界赫然就在望,从不可逼视的中央广场,迎面而射来的那路,原来正是一道光!”永恒似乎就在眼前却又模糊而渺茫,可是又无法触及;而流行,却似乎以排山倒海之势在不断扩张。人们眼中的流行,是Channel的黑白诱惑,Parda的浪漫蕾丝,CK的花呢夹克,是那短短的刘海所掀起的一股奥黛丽•赫本的狂热,是那纯洁又透着性感成熟的白色吊带。永恒,它是经典,是人内心的不可替代的一座神圣宫殿,它耀眼的光辉引人前进,却又在人们触手可及时隐身而退,更增添了神秘色彩,更加令人神往和企盼,可是时代却刻意回避人们那灼热的目光,只是赋予那些天生的智者成就永恒的权力……人们追逐累了,倦了,流行来了,它大众化的优点带给疲惫的人们一泓清泉,因为是幼苗,所以流行有蓬勃的生机和巨大的生长空间,它更容易虏获人心,尤其是受到新生代的青睐,人们的生活方式因流行而改变,生活品味因流行而改变,人们再也无需似饥若渴的努力,因为流行就在你身边,俯拾皆是。为了求得发展,永恒的宫殿收敛了神秘的光辉,开始融入流行的势力范围。流行成为经典,经典铸就永恒。2008年,永恒就以流行的形式,装扮了多姿多彩的中国奥运经典。那是流行与永恒的完美结合,承载着人类激情与梦想的奇迹——在北京,谱写了属于人类的流行史诗。以全新的理念把握时代的脉搏,“鸟巢”大跨度钢结构应用技术,水立方闪耀科幻的膜结构、电视转播中的中英双语显示技术,流行在奥运中深刻起来,永恒在奥运中深化起来。“鸟巢”作为北京青春呐喊的最强者,是北京这座古老城市成为全球都市流行与永恒相映的投影和显现。它也在颠覆传统中向大众传递着一种流行的气息,并使之成为永恒,正如北大教授张颐武所说“从拓扑学上赋予北京旧有的城市空间一个很大的弯度,成为北京流行的风向标,在精神上带来了一个焕然一新的北京。”]在多元的推动下,永恒褪去了它禁锢的色彩,它不再遥不可及;流行成为新亮点,不断装饰着经典,使之成为大众的永恒、社会的永恒。无疑,北京奥运成为古色古香的中国大地上最鲜亮的流行色彩,也正因为激烈而又和谐的融合,2008年的中国奥运会也以鲜活的力量注入永恒的奥运历史。流行与永恒绝非水火,若使流行更加经典,经典便能成为永恒的流行。10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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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流行与永恒爱似一阵春风,踏飞三月柳絮,送入久违的春帏,化作美丽的错误。爱似一杯佳酿,散发悠悠清香,飘入古朴的屋宇,化作亘古的意韵。流行和永恒,是爱的两种表达方式,那跟风似的爱,如同潮起潮息,风平了,水也就静了!流行式的爱普遍存在于广大轻少年当中!因为心的萌动,春的荡漾,空的寂寞,妒的狂嚣,从而导致这场错误,而生命又是何其脆弱,恋人似走马灯的换了一个又一个!总以为手牵着手,花前月下共相守;肩并着肩,西阁望月人倚楼,便是时尚先锋,流行的主导,时代的弄潮儿,殊不知,这也只是镜中月,水中花,当体会到了路,但流行式的爱便会崩溃。有的人躲避,有的人悔恨,更有的甚至走上了绝路,但流行式的爱在某种程度上衬托了永恒,正是因为有了流行式的痛,才有了对永恒的探索。爱传承千载,融于天地之间,是什么让它延续至今?是一颗颗至真的心!爱是心灵相通的产物,爱是生死不离的允诺,爱是白头偕老的系带,因为爱的真,才爱得深,爱得永久!陆游的“春如旧,人空瘦”是对唐婉的爱情结晶,而唐婉爱的“晓风干,泪痕残”则是对陆游的无尽思恋,即使他们不能相守,但这份永恒的爱也胜却人间无数,永恒是双方相恋共创的的经典,而非溢于沿表的舞动。十年生死两茫茫,相顾泪千行,是苏轼对亡妻的哀思,人以消逝,事以成往,往事难忘,苏轼将自己的柔情化作了春水,涌动不息,即使他有着“也无风雨也无晴”的豁达,却也难逃爱的束缚,终究是泪千行,人们在体会到这份真爱时,那么爱字便化作永恒,插上历史的翅膀,飞向远方,但流行式的爱只是分手时哭得死去活来,随着时间的流逝,便又依旧笑春风,看花开花落,草长莺飞……有时流行和永恒只是一念之差,便产生了相距甚远的距离,爱就一个字,却演绎了流行何永恒这两出相反的戏!人生如戏,也许人只有在永恒的爱中才能久存,那就共同呼唤爱,让世间充满真爱吧!让瞬间成为经典,让永恒取代流行!65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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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与经典“流行”一词,代表了我们这个时代被大众人结束的新鲜事物。其中包括流行音乐、时尚服饰、流行的电影和电视剧等等。这些流行元素,已以其独特的风格和大众化的特性深深地吸引了观众。“流行”这个词自古以来就有,而且流行与大众之中的事物也是五千年前就产生了。但是,能保留下来的东西又有多少。诗仙和诗圣就是唐朝极负盛名的诗人,他们所写的唐诗在当时也很流行。但是,和他们在同一朝代的人,有的人写的诗也很流行。但为什么唯独李杜的诗就流传下来了,而一部分人的诗却销声匿迹了呢?原因很简单,他们的诗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而某些人的诗却经不起时间之河的冲刷,渐渐腐化了。现代的流行经典亦是如此。就拿《老鼠爱大米》和《真的爱你》这两首歌为例吧!两首歌一录制出来,立刻唱遍了大街小巷,而这两首歌流行起来的原因却完全不一样。《老鼠爱大米》这首歌以最贴切的方式表达出男主人公对女主人公的爱,杨臣刚的激情也毫不逊色。而且经过实践,我们发现,它在一段时间内确实引起过强烈的反响。但写这首歌的人却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首先他不应该把老鼠爱大米的这种天性来比喻爱情。哦,我爱你就要吃掉你呀?所以这比喻看似贴切,其实深入一想,就会觉得不对劲了。还有,他不应该把老鼠这种“过街人人喊打”的动物写到歌词里去。所以这首歌不会流行的太久,而它最后的贡献,也不过是把这首歌由通俗引向粗俗而已。而《真的爱你》就不同了,它同样是唱出了人们的心声。但它的词不是粗俗的比喻,而是优美的诗句。所以它从80年代录制以来,一直传唱到现在。说实话,创作与80年代的歌能够一直唱到现在,已经算得上经典了。所以,一段时间内流行的任何事物,如要变成经典,都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去糟取精。经典肯定曾是流行,但是流行不一定会变成经典。这也就是流行与经典的关系.65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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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与永恒拔河生命与永恒拔河,谁也不知道,绳子的那一头,究竟拽着什么。只寄希望于全力拉扯的一瞬,永恒或许会探过头来。 一、流浪的诗魂那一只骄傲的靴子,至今还落在高力士羞愤的手里,我们的“滴仙”却早已不见踪影。美仑美奂的皇家庭院,潜得住一代帝王包举海内、并吞八荒的雄心,却容不下那一个不羁的灵魂。“安能催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诗魂的履印遍布五湖四海,携回的却是一代代人津津乐道的诗篇。“酒人豪肠,三分啸成剑气,余下的七分化作诗篇,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那一个灵魂,选择了流浪,选择了远离宫廷的纷争和世俗的熏扰,一路流浪一路捡拾山的雄浑,捡拾江河的奔腾,捡拾风的耳语,集成册,谱上那一份特有的奔腾,留给后人一遍遍地重温又一遍遍地心潮澎湃。 二、雁落塞北塞北的风雪,一季又一季,吹白了征夫的发,吹湿了怨妇的眼。直到有一天,长安来的路上,远远地出现一群人,簇拥着一位南来的少女。少女携着一枝橄榄绿,走人匈奴人的营帐。从 此,征夫欢呼雀跃,怨妇破涕为笑。无数个家庭,结束了不眠之夜。少女以其温柔和美丽,点染了那一方空灵。远在千里之外的长安,汉元帝至今仍失落。汉朝唯一的一缕馨香,怎就落到了 一群蛮子手里?只有雁群明白才少女用她一生的荣华换取了汉王朝半世的太平。只有雁群明白,那一缕缕青丝是如何熬成白发,幽幽胡笳中,蕴涵着多少乡思,最终又怎样化成那一片青冢,三春犹晖。 三、半生的重量荒凉的北海,羊群咩咩地叫着,不远处坐着一位手持汉节的人,从黑头到白头,用半生的心血续写着丹青。南方,皇帝一代又一代,然而,谁也不记得,遥远的北海上,立着一座汉朝不 老的丰碑。汉节上的漆一层层褪去,老人的眼里却始终燃着一丝火光。匈奴的可汗惧怕:“怎么还有这样固执的人?”他更无法理解,这把生的重量承载起的竟是中华民族永世的骄傲!在生命的天平上,有人选择个人的荣辱得失,但更有人选择个性的无碍释放、国家的繁荣太平、民族的坚贞气节。而往往是这些人,托起生命的天平,紧握永恒的绳索,在生命与永恒的拔河中,探索永恒的答案。8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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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议论文:论流行与永恒_1200字青春的光环上总带有流行的色彩,忘了那是什么样的颜色。在这个安静的季节里,诉说着青春的永恒。 逝去的生命恍如水流浸润过的纸,即使晾干,依然会留下一痕一痕如涟漪般荡开的凹陷与突起,任谁如何努力地平抚都无法使之平整如初。如同我们的青春一样,伴着追逐梦想的信念驰骋与流行的列车上,传承着永恒。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年代,无论是红色的,还是黑色的。我一直在迷宫的十字路口处寻找着我的年代,一辆又一辆打着不同标志的班车驶过,只是见不到属于我的那一辆。 沉默着。开始思考关于十七岁的一切。理想,追求,还是别的什么?看者身旁的他们和她们,越发不懂得十七岁的我们真正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论流行与永恒 经常听到身边的人在肆无忌惮地谈论着今年流行的颜色,流行的发型等等,看着一些时尚的字眼从他们的嘴里蹦出,感慨着他们知识面的广博,殊不知他们对正儿八经的教科书却一无所知。 “流行”在我们中间开始蔓延,逐渐覆盖了生活的各个方面。 近来,“非主流”一词以热火般的气势席卷了我们90后这一代人。“非主流”所表现的是一种不真实感,它那模糊、朦胧的感觉吸引了很多人的忠爱。“非主流”图片,“非主流”音乐……凡是用“非主流”命名的一切事物都被我们用来“装饰”自己。它的孤独悲伤,颓废都恰如其分地诠释了我们的心情。当我们看着“非主流”图的时候,你的思想会静止,仿佛空气都会因此凝固,时间会在这一刻停止,那种感觉美好得让人近乎“上瘾”。像毒品一样在我们这一代人中间开始“泛滥成灾”。 “非主流”一词源于台湾,它已成为年轻人的一种时尚,在街头随处可见。然而我们在追逐时尚的同时,是否还会在乎那些亘古的历史,永恒的情怀呢? “流行”与“永恒”,似乎注定是我们讨论的话题。 青春的我们却没有经历青春的生活,每天都重复着同样的生活:上学,放学,回家,吃饭,上网,听歌,睡觉。背着个灰白色的挎包,屁颠屁颠地来来回回走那条走了十几年的老路。有人说,这就是我们的青春。如果我的青春只能是这样的话,我宁愿钻进被窝里,永远不要出来。 记得那年看到了新概念作文大赛上的一篇文章《被窝是青春的坟墓》。那年的我完全不能理解作者近乎畸形的文字,只是感觉特别有意思,他居然能那么抽象地把两个没有任何关系的东西牵扯到一起。看完之后我像笑,而且是近乎夸张的大笑,因为我突然发现自己每天从上床睡觉到起床,像是反反复复的死亡与重生,想起来很有意思。 与那时的我相比,现在的我越发懂得那些古怪的文字背后所蕴含的意义。那是一种青春的忧郁,它是人在这个时期所独具有的,并在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身上永恒延续。 青春的我们在追求时尚新潮的同时也印证了十七岁所具有的永恒的气息,这种气息永远不会磨灭。当它流经青春的你时,你便开始追逐流行的步伐,当你不再青春,它又会从你身上侵入另一个青春者的身上,如此延续着。 当青春的我们徘徊在流行的长廊之时,同时也在诉说着青春的永恒。1200字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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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髦与流行“时髦”这一词在我们中学生的生活中使用频率比较高。有的同学穿了一件款式、颜色比较新颖的服装,同学们啧啧称言:“真时髦!”有的同学头发梳理得较为奇特,同学们议论纷纷:“真时髦!”甚至有的同学唱一支新走俏的流行歌曲,捧一本新出版的韩寒、琼瑶、郭敬明的小说,席慕容的诗歌集,也都被称为“时髦”……以上这些同学大概都把“时髦”看作是“流行”了,其实不然。近来查词典,看到清朝文字学家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说:时,春夏秋冬之说。因此,时,即四时。而《尔雅》中解曰:髦,俊也。因此,时髦,当是合体应时之美。由此观之,时髦的东西必流行。就拿歌曲来说吧,《血染的风采》表达了祖国的英雄儿女为共和国而捐躯的壮烈之美,从而唱遍大江南北;《小草之歌》表达了亿万人民为祖国默默奉献的朴素之美,因而流行于长城内外;《渴望》的主题歌讴歌了生活中的真善美,因而它进入千千万万平凡而又普通的人们心间,又从千千万万人的口中飞向大街小巷,飞向你、我、他中间……这是因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人们对美的东西由仰慕而仿效,而流传,这样流行下去的东西必有其旺盛的生命力而传之长远。一曲《满江红》仍能激起现代青年的壮志雄心,20世纪50年代著名歌唱家郭兰英的一首《一条大河波浪宽》不是至今唱而不衰吗?“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俊其泉源”。而一种服饰、发式、歌曲、书籍要流传下去,不尽量使其美得应时,美得合体,恐怕不行。但是,能不能说流行的东西就一定时髦,一定没呢?不能。有些流行的东西本来并不美,因而也就昨起今消,生命短暂。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青年中先后兴起喇叭裤、牛仔裤、锥形裤、蛤蟆裤、霹雳裤、太空舞等热潮,尼采的超人哲学,弗洛伊德的学说,各种武侠小说也在青年中流行过一阵子。这里无疑又美的东西,但有的消磨人的意志,有的损害人的身体,有的已因“世易时移”而不合现实生活之“拍”,不应现实生活之“时”,喧闹一阵子之后都销声匿迹了。而在青年中出现的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热潮,服饰中学生裙的再流行等,不正说明了只有社会实践才能检验何为美,什么才能长传以递的道理吗?800字 高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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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暂与永恒长江江面上,熊熊烈火燃烧。我们的战士在火海中舍身忘死拼搏。火灭了,可我们的战士却永远倒下。是的,他们的生命短暂如怒放的繁花,只是那一瞬间,但这为祖国奉献一切乃至生命的精神却如鲜花馨香永留人间。人只有这样的生,这样的死,才是最光荣的。其中有个战士叫周建荣,他入伍前是个富裕的个体户。可他深深懂得,金钱的富足是短暂的,他要追求永恒,追求人生的价值,这才是最高上的人生观;光有物质上财富,人会很空虚,即使他们真是“寿比南山”,可他们留给世界的又是什么呢?只有废品、垃圾,他们不会为人们所记住,他们只有碌碌无为,甚至为人们憎恨、咒骂,这样的人生在真正短暂。问问他们理想在何处,恐怕他们只会在你面前摆摆他们的钞票,然后笑曰:“追求金钱!金钱的价值无可比似!价值?他们的价值或是如一流星在天际划过,抑或似“臭名昭著”。再问问他们为社会贡献如何?他们亦会笑曰:“贡献?我只追求索取。”何为短暂?这就是短暂!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或奉献德轰轰烈烈,或奉献得默默无闻,但同样在奉献。愿做小草,愿做大树,但他们在奋斗中升华,从而达到永远,即使生命短暂,即使似小草一株,也会精神永恒,长留青史。当你为人民、为祖国、为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时,你使得到了永恒。夏明翰烈士、刘胡兰姐姐、雷锋叔叔,还有我们的“1.2”,无数无数。他们不用为自己立碑记传,也名留青史,永垂不朽;还有那默默无闻的人们,历史长河永存你们的印记。永恒!何谓永恒?这就是真正的永恒!朋友们,寻找自己的价值,让自己的生活充实起来。为祖国为人民奉献一切,让自己有益与社会发展,你们必会从短暂走向永恒!6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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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暂与永恒流沙滑落,红叶凋零。清风即逝,流水不复。泛舟赤壁的苏东坡感慨于天地之一瞬,多愁善感的林姑娘惋惜于即散的宴席……我们真的无法否认人生之匆促。但是,不屈的人类依然点起了火把,试图在群星间寻找永恒。 我们无法忘记驻足在秋风黄花里的忧郁美神李清照。面对沦落的山河,破碎的家园,她踟蹰,她彷徨。然后顷刻间,“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跃然纸上,将她的深明大义与忧国忧民之情彰显得淋漓尽致,也永远给后人留下了品酌婉约词风的悠远空间。 我们无法忘记腰挎酒壶,身背长剑,行走于蜀中的豪放诗仙李白。也许在“奉旨进京”的那一瞬,他看到了一个“蓬蒿人”无比灿烂的前程;也许在“赐金放还”的那一刻,他注定要与诗与酒结下不解之缘,注定要在山川水月中徜徉一生。面对荣华富贵,金钱美女,李白走的有些忧郁,有些怅然。也许是一种宿命,也许是一种必然,他走了,“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自此,大唐王朝少了一个点缀太平的御用文人,中国文坛却多一一颗永恒的星辰。 我们无法忘记“高余冠之岌岌兮,长余佩之陆离”的心比天高的三闾大夫。面对自己“信而见疑,忠而被谤”的窘境,屈原心灰意冷,并终至抱石沉江,给后人留下了无限的遗憾。他的生命是短暂的,他的死亡是瞬间的,可他以死报国的豪迈之心却是永恒的。“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披发行吟的诗人形象在国人的心中依然如斯。 人的来去生死本就是瞬间与永恒的交织。死亡在某些人的眼里始终流淌着痛苦和绝望,他们拒绝衰老,他们渴望重生,他们对自己的信仰满怀期待,却又害怕在风雨雷电中获得涅磐。面对生命,他们求生的欲望竟是如此的强烈,所以一旦生命变得脆弱不堪的时候,他们似乎是无所适从。如果说尼采留下的是哀歌,海明威留下的是一首悲歌,那么海子与顾城留下的便是一曲不尽的挽歌了。 当书本翻过新的一页的时,我们看到了另一种关于生命的注解。瞿秋白静坐于地,面对满目青山,脸上写着从容与安详;嵇康弹奏着《广陵散》,悲怆的乐音似乎还在那片黑暗的天空中回荡;“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陶潜的声音依旧伴着清泉在南山间缓缓流淌。 瞬间的美是华丽的,是珍贵的,是一种极致的美。无论是拖着长长的尾巴划过天际的流星,还是喷薄着炫目光彩跃出海面的红日,无论是裹着花衣羞涩夜放的昙花,还是瞬间闪烁于天际的绚丽爆竹,都释放出了他们的激情与生命。也许上天总是有意或无意地将某些美好的东西毁灭给我们看,而当这种美以生命和尊严作为代价时,就显得弥足珍贵,格外能打动人心——因为它不仅创造了瞬间的震撼,它也创造了永恒的记忆。100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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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曲不流行流行是什么?是会被历史遗忘的,是不会让世人铭记的。流行这词太过张狂,为何?是因为流行是短暂而短命的。为何要叫流行曲?而不叫短命曲呢?流行似长久,实短暂。短命似太过夸张,却不为过。就说说衣服吧!旧上海时期,多少女人穿着旗袍?现在的大多数人都穿着现在的流行:超短裙,补丁裤······,多少女子仍爱忠于旗袍?多少女子能品味旗袍的光彩呢?这不正是逝去的流行吗?旗袍这种如此高贵的衣裳都逝去光彩,更何况是流行曲呢?拿我自身来说吧!我听过很多的歌曲,可是,我总是一天换一曲,因为我厌倦了,太没创新了。回归主题:流行曲没有多少能永存。当然,高尚的人创造的高尚曲是历史逝不去的。香洲区实验小学六年级:袁丹丹25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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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暂与永恒在古老绵中国文化和悠久的历史长河中,永远闪烁着歌颂爱情的篇章,不论是美丽古老的神话,还是历史传记。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梁山伯与祝英台,诠释了爱情的永恒与坚贞,虽然他们只是短暂的相遇,遭到家庭的反对,最终未能共结连理。美丽神话传说中的牛郎和织女,他们虽然每年七夕才相会一次,只有这么短暂的相聚,但是他们心中永恒不变的信念支持着他们,这难道不是更好的诠释了他们之间的爱情,直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永不改变?诗经中对永恒的爱情歌颂与赞美永不止息,汉乐府也不逊色。“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草,蒲草纫如丝,磐石无转移。”《孔雀东南飞》中,焦仲卿和妻刘氏之间的约定,在封建礼制和封建家长制的逼迫下,两个有情人最终被迫分离,但他们并没有妥协。最终,他们用他们自己短暂的生命去与封建礼制对抗,诠释了他们对爱情的坚贞和永恒。虽然这是个悲剧,但却能引发我们为之深思。一代才子陆游,也不免隐入了爱情的深渊中,虽是悲剧,但也为后人留下了一段佳话,与唐婉在园中再次相遇,两人纵使相遇应不识,有话却无言相对,只留下了“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最后各自离开,但回家后,唐婉因忧郁而死,陆游为之伤心欲绝。造成如此悲剧,虽说与封建制有着密切的联系,但他们不应屈服,坚信彼此之间的爱情是永恒的。而当今,却有着亵渎爱情的人,他们用权力、金钱来交换爱情。为此,我们不能不为之深思。爱情是永恒美丽的,即使只拥有短暂的爱情,它将永远活在彼此心中。“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瞬间定格永恒风从水中走过,留下粼粼波纹;骆驼从沙漠上走过,留下深深的脚印;岁月从树林中走过,留下圈圈年轮;哨鸽从天空飞过,留下了声声欢韵;流星从天幕划过,留下了一道永恒。“永恒”这个词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那多愁善感的可人儿——林黛玉。她的人生是短暂的、破碎的,唯有她那刻骨铭心的爱情,伴随着她飘向远方。为了和宝玉的爱情,她不顾封建礼教的这块磐石压制,她明知这个残酷的世界不许两颗灼热的心相撞,却飞蛾扑火般拥抱爱情。的确,她没有得到她想要的,却用了这一生的泪偿还了前世的恩情。“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去,花落人亡两不知!”她走了,只一身素衣,从哪儿来到哪儿去,不着半点痕迹。然而,宝哥哥与林妹妹的爱情故事在今天谈来却也是这般的哀婉缠绵。刀子就像那一闪即逝的流星,那道耀眼的光芒,永远定格在人们的心中。在爱情的永恒中,你是否也看到了友情正小心翼翼地发着光。在这片光芒中,俞伯牙正弹奏着,一旁是笑容满面的仲子期。知已难寻,俞伯牙在拥有了钟子期这个知已以后,那种喜悦的心情不言而喻。“士为知已者死,女为悦已者容。”他们共同探讨着乐曲旋律,在高山流水的乐声中互诉心声。俞伯牙没有因为仲子期只是一个打柴的樵夫,毅然同他约定来年期。当俞伯牙再次来到时,见到的却是一座立在夕阳下的孤冢。此刻的他已是绝望之极,在朋友的坟前折断了琴,并发誓再也不弹琴,因为子期已逝,再也无人共赏。在他们短暂的相处中,我们永远的记住了这个摔琴谢知已的俞伯牙和他的知已——仲子期。他们就像一闪即逝的流星,那道亮光,早已深入人心。还有一种情感叫做义,这种感情是对国、对家、对人民的一种爱,是英勇的极至。16秒的决择,是保全自己,还是几千村民的平安。这一刻,他——李剑英,想到了国家的利益,想到了人民的平安,生命的天平在这关键时刻倾向了正义。他勇敢地站了出来,一种威严和凛然包围着他,更让人感动于心,他烟笼大地,声震蓝天,星陨大地,魂归长天。作为一位令人尊敬的驾机员,人民养育了他22个年头,他在这生命最后16秒拥抱了人民。他崇高的大义凛然却传为佳话。他就像一闪即逝的流星看到的是短暂,留下的是永恒。那些纯洁的爱情,真挚的友情,崇高的大义打动了多少人的心,如银色的礼花开满了我们头顶的天空。有感于短暂与永恒有人说,时间是永恒的,时间又是短暂的。天与地是永恒的,而世间万物又是短暂的。诗人说:永恒是滔滔大海,短暂是似音符一样跳动的水滴;永恒是伟大的母爱,短暂是母亲为儿女操劳后的疲倦。面对短暂与永恒,我也思考,我也感悟。结果是短暂的,过程方是永恒的。对于每一个在追逐人生目标的人来说,道路上的艰辛是永恒的,所尝的酸甜苦辣是刻骨铭心的。而无论成功还是失败,结果都是瞬间的。要不怎么人们常说:上一步终点就是下一步的起点呢?这一切也许都缘自事业上无止境,学无止境吧。爱是永恒的,恨是短暂的。世间充满着爱恨情仇,我们往往被爱包围着,被恨左右着。然而,爱才是永恒的,永不磨灭的,父母的爱就像山一样高,像流水一样川流不息;兄妹的情就像钢铸的铁索,牢不可割;情侣的爱就像歌中唱道的“一万年不变”:朋友之间的情是愈酿愈香的酒。恨则是短暂的,就像你走过沙漠时留下的脚印,很快就会被风沙掩没。像著名的哲人说的“把别人对你的好刻在石头上,把别人对你的误会描在海滩上吧!”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朋友。是啊,让爱永驻心间,让恨付诸东流。爱是永恒的呀!快乐是永恒的,痛苦是短暂的。我们的生活不是单纯的快乐,也不是仅有痛苦。快乐和痛苦是相生的。然而,让快乐成为永恒,让痛苦变成短暂,世间的一切才会是美好的。有时苦难会接踵而至。我们不会左右环境,但是可以支配自己的心情呀!高考失利,不妨想想,如果重新拼搏一年,明年会考上更理想的学校。与情人分手,不妨想想,天涯何处无芳草,也许这真的不是属于我的爱,何必苦苦悲伤呢?生活是面镜子,对着它微笑,它也会以微笑回报。与亲人的相聚,与朋友的相会,时间虽短,但快乐与欣喜却可以成为你我心中的永恒。精神的充实是永恒的,物质的满足是短暂的。上帝在创造人类的时候,给了两样东西人类,那就是物质和精神。然而谁也不是一无所有。可是无论你的物质条件多么的富有,没有了精神的寄托,你也一样会感到空虚无聊,因为精神充实才是永恒的。要不古时候怎么有那么多文人墨客放弃高官厚禄而追求自己的生活方式?虽然生活艰苦,可他们仍觉得快乐自在,那是因为精神的充实给了他们永恒的“粮食”。世间存在着短暂与永恒,但我知道,我选择了什么,我就懂得去追求什么。1200字以上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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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暂与永恒当高贵与罪恶交织,化为深海中纯粹的泡沫,而当这些泡沫,幻化成这世界上最美丽的身体时,一切终已结束的,又以另一种姿态,重新开了篇。但始终如一的是那眼眸中无法拭去的忧伤,依然经受着永恒的劫难。当迷与美好并存,黑色的装束与嘴角的弧度琢磨不定。或许,蒙娜丽莎已经止步在昨天,但她的微笑与那微笑背后所存在的谜,还将以各种匪测的姿态,展现在为她所惊叹的世人眼前。她是从历史的海洋中幻化的一株珊瑚,呈现出生命静止却又鲜活的美。当哀伤与旷达并立,是小我与大我境界的超脱。我们,是生命的载体,是宇宙中的一个细胞。我们望江月,望见的是宇宙的永恒;而江月视我们,仅是生命的一个过客,却又是人类与自然的共存。“江月何年初照人?”追溯无根源;“不知江月待何人?”展望无穷尽。只有举酒相吟一句“春江花朝秋月夜”,看尽人生凄凉,落得眼底迷茫。“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你不在我身边,却在我心里。”这是一个来自神秘国度的告白,是一种唯美却又令人心酸的深情。让我的哀伤,由时间浸泡、酝酿,再由你来品尝,你会尝出它的滋味,是海在哭,却没有眼泪。当我们一路孤独走来,不懂什么叫爱,我们只是天地间的一个独行者,一个试图通过拼搏改造自己命运的人。但一旦我们遇见了那个人,仅仅一个眼神,就已深深触动我们内心隐藏的柔情,短暂的际遇背后,是难舍难分的缠绵。若你没有影子,我将分一半于你;如果你没有心,我会割舍一半,让你看清我的真情。从此,你在我身边,亦在我心里,永远是多远,我不在意,只要与你相守,因你是我的全部。爱情,往往令人神迷,却从不质疑她的美好。当爱经过时间的考验,已褪色,黯淡,昨日的相守已成今日的陌路,仍相伴的,是记忆。最伤的,竟不是执手相看眼泪。而是隔烟隔柳,见你红酥手,酌一杯酒,这酒却不是为我而倾,你手心的温度,亦不再为我而热。若人生真只如初见,就好了……江水滚滚东流,独一轮孤月永悬天上。我着一袭青衣,酌一壶美酒,只身驻于江畔。这月光柔波荡漾,含情脉脉,她曾轻叩过多少人的心扉?她曾被多少炽热的目光凝视?她的风韵,又曾被多少人暗暗珍藏?她就这样温柔地见证了人类的世代繁衍与历史变迁。她的姿容未老,人已过千年。今夜星稀、月冷,我衣衫上沾湿的,是露珠,还是眼泪?从上古黄帝大战蚩尤的烟尘中走来,从六国争霸,豪杰并起的历史中经过,从始黄满脸高傲、威严地登上皇座的一刻,到现在长安的牡丹争奇斗艳、宫中的乐声不绝于耳,人类已历尽了沧桑,走向繁盛了罢!或许,这只是片刻的安定,但终将是的。生命,终将衰败、枯萎,但历史是源源不断,无穷无尽的。这是短暂与永恒的并存,而非冲突。千里之外、千百年间,于草房、与红楼、于挫伤、于兴起,都是共一轮明月,共念一种美好。虽宇宙中各空间相互平行,但生命,如线团、如蛛网,是交织在一起的。站在生命的共点上,我极力远望,历史将弯延至何方?我不清楚。但在此看来,该是永远,永恒的罢!在这里,我想继续延伸至现今的科学上。人身,仅是一具躯壳,意志,由灵魂掌控。我们生活的,仅是宇宙中相互平行的一个空间。当肉体死去,丧钟敲响,我们在这个空间中的时间已耗尽,像我们刚结束了一段旅程,但终点的背后又将是一个起点。灵魂,脱离了躯体的束缚,漂浮在空气中,上升、上升,它的头顶,是浩瀚的宇宙。它将化身为宇宙中构成的一部分,还是通过某个隧道,进入另一个空间?我也不清楚。但爱因斯坦相对论中所阐述的,也正是人类生命与宇宙的交织性和延续性。人类的生命无休无止,我想也包括个人,只不过中途换了形式、换了站点、亦换了躯壳,但那双眼,是亘古不变的,所以从双眼中所折射出的,往往令人敬畏。它经历着时间的纷尘,却纤尘不染,它亦是最纯净,不含一丝杂质的。灵魂,重0。2g,却似应了那句“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人类的畏惧,是对自然规律的无法理解与接受。有些体重,但减无妨,但若触及了那最核心的0。2g,就像无意间用一把钥匙解开了身体这层枷锁,瞬时,目光逐渐呆滞,因为你平时对镜子看着你的眼睛,就是看着你的灵魂!个人的生命,局限与一段,是短暂的,但若从本质上讲,它与宇宙并存,就像人类、历史在一个空间中的繁衍、变迁,是永恒的。我们应敬畏生命,因它有我们无法想象的伟大!我们也应歌颂爱情,因它实有生命也无法超越的坚强!就如泰戈尔所写:当死神莅临并对我耳语“你生之时到了尽头”,让我这样回答他:“我已生存在爱中而并非在时间里。”当大海也流尽了它最后一滴眼泪,我想,我已知道短暂与永恒的真谛!湖北黄石西塞山区黄石三中高二:孙丽娜1200字以上 高二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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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感冒与感冒的流行――我的感冒观感冒一到,来如风,去如丝,光顾时如疾风骤雨,飘去时如藕断丝连,虽不是大病,却也让人难受得要命,且不说可能要打针吃药甚至住院,单开始时的鼻塞头痛、浑身发酸、四肢无力、喉咙嘶哑就已经够人受的了。所以,感冒最好还是别摊上,虽然说经常感冒的人不易生大病,因为会有一些抗体什么的存在,但这也不科学,健康的身体还是不感冒的好,没有大病并不能说明一个人是健康的。流行感冒是人们防不胜防的东西,刚刚听说有人感冒了,一会儿自己就感冒了,而且马上又传染给了自己的亲朋好友和家人,只几天,一个地区就可能爆发严重的流行感冒,让医院也应接不暇。孩子的感冒更是让人担心,比方说小学生的感冒就很可能是一场可怕的“战斗”,由于班级授课的缘故,学生都相对集中,如果有什么病也很容易互相传染,像感冒更是首当其冲的,学生一旦染上感冒后,上课就没什么心思了,学习也没劲了,做作业都没力气了,在家也忙坏了家长。最近,我们地区的一阵感冒风一直刮遍了整个校园,听说医院里挂针的都是孩子,而且都是通宵达旦地挂的,有的孩子是在半夜送到医院开始挂,一直挂到五六点钟,请假的学生也多得不得了,有两三个班有三分之一的学生请假没来上学,像我们班也不时地有一两个同学请假的,不过,绝大多数生病的还是吃点药或在晚上放学后去挂了针的,小小的感冒也是很恼人的。我对感冒可是“情有独衷”的,因为我是感冒的“专家”,我常常要提前吃感冒药才能防止感冒,比方说一发觉喉咙有点干痛或发涩了就意味着感冒的发作已为期不远了,如若不能在第一时间吃药以作防患的话,可能在未来的10个小时内感冒就会让我感受到鼻塞头痛的感觉,还伴随着喉咙的沙哑和肿痛,所以一般我如有感觉我定当提早进入服药期,我很清楚现在一粒可能以后十粒二十粒都顶不了的。尽管如此,但我还是不能如愿以偿地远离感冒,而且还是三天两头地被它缠绕,一染上就至少是一个星期,有时还连带着其它的反应和病症的,那种感觉真不好受的。幸运的是我现在半年来的坚持起到了效果,每天半小时的跑步让我受益匪浅,感冒少了,几乎让我有点得意忘形了,因为即使有时有点感冒的症状了,也能在短时间内就好了。就在这最近一次大流行的感冒中,我也在芸芸众生中始终能不感冒,办公室成员中有人挂了一个星期的针,也有人保持了一个星期浓重的鼻音,而我庆幸自己能坚守如一,与感冒擦肩而过,看着感冒的肆虐。有否感冒与身体是否健康是密切相关的,积极的锻炼是远离感冒的保证,另外,有效地防护也是必不可少的,有些学生因贪玩而出汗而感冒也不少见,也有一些学生因天气变化而不懂得及时添减衣物也会引起感冒,还有一些学生在与同学接触时不能有效地避免传染,导致病菌通过空气传播。想来最重要的还是人的体质,看着有些人穿了单薄的衣衫,冻得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但他们照样不会感冒和生病,照样活得很健康,我想这与这些人经常给自己那些忽冷忽热的锻炼有关。我们不是经常可以看到有些人因为缺乏锻炼而导致疾病多发吗?比如经常呆在空调间里的人,原以为可以四季如春地惬意生活,却不料很容易得病,常见的是空调病,有些是由此引起的感冒、伤风等,都是因为缺少运动、缺乏锻炼的缘故,反倒是该出汗时出汗、该发抖时发抖来得让人健康、充满活力。这是什么好营养都不充不了的。感冒不紧要,但它往往会引发很多的其它症,从健康出发,从实际出发,从为自己节省时间、精力出发,素质要搞上去,让感冒远离你,不是健康的一个标准吗?所以,真正地健康,它是综合性的,是需要调整的。(时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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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苦与甜“苦”与“甜”是一组反义词,其表达的意思自然也是截然不同的。在人生的道路上,总有些许的“苦”掺着些许的“甜”,也有些许的“甜”混杂着些许的“苦”。那么,何谓“苦”?又何谓“甜”呢?在人生的道路上“苦”与“甜”又有何关系呢?“苦”原是味蕾的一种感受,但如今也可诠释为人所要表达心中的抑郁、悲凉的一个抽象词。生活当中人们总会遇到挫折或者困难,内心积累足够多的伤痛后,人们有时便会抱怨道:“我的命好苦啊!”、“我怎么这么苦啊!”之类的话语来表达自己心中的不愉快,宣泄出此刻自己的情绪。“苦”其实是一种略带消极的表现。倘若人生是大海,“苦”便是大海的盐分,生活的精力便是水分,时间便是降雨,磨难便是太阳。一开始的大海,降雨很少,水分并不是很多,盐分充斥着整个大海,让人觉得味道总是咸咸的,加上太阳的烘晒,水分不断蒸发,留下的又是盐分,咸咸的味道愈加重,让人仿佛感觉不到水的本体,觉得大海就是如此的咸。然而,随着降雨量的不断增加,雨水使水分得以增加,盐分依旧,却让咸味渐渐变淡了些,水淡淡的味道渐渐感觉得到了,虽然太阳仍旧还在出现,水分的蒸发还在不断地继续。但是,雨水最终能够使盐分与水分有所平衡,大海的味道依旧会咸咸的,但也仍会淡淡的!“甜”与“苦”一样是味蕾的一种感受,但当今所表达的情感却与“苦”相对立。“甜”可以理解为人们认为愉悦、欢快的或者幸福、美好的抽象词。生活中总有些令人高兴的事或景色。例如:有人看见别人很开心的样子时便会说:“你今天吃了蜜啦!怎么会笑得这么甜啊!”’,也比如别人生活很幸福时,有人也会说道“这尽在蜜罐里的人,准是甜滋滋的哦!”。“甜”一般情况下都表达着积极的一面。但“甜”有时也可调侃别人是“蜜罐里的人”。假如我们人是只熊,树就是时间,蜜蜂就是阻碍与疼痛,蜂蜜就是“甜”。刚开始的熊没什么经验,爬的树又少,常常被蜜蜂叮落树下,很少吃到蜂蜜。然而,少吃蜜的熊有些也会慢慢地总结经验,树爬多了,经验够了,渐渐地也能变成多吃蜜的熊。当看见其它的熊在“狠”吃蜜时,饿肚子的熊自然很羡慕、嫉妒也很委屈、无奈。自然啦!熊要想多吃蜜不仅仅要爬树多,还必须会总结经验。有时,一样多的蜜,有的熊一口吃完,便觉得这蜂蜜没味道:可也有的熊会细细地品尝,将刚才被蜜蜂叮的疼痛掩埋在蜂蜜的甜美中,尽情享受着蜂蜜所带来的乐趣。其实蜂蜜的甜美程度取决与熊对待的态度!我们生活中的“苦”与“甜”其实就是如此!“苦”与“甜”的关系其实很紧密!“苦”好比是汗与水,“甜”好比是树的果子,我们的情绪好比是天气。人生的道路两旁栽满了树的苗子,走的路越多,拥有的树苗越多,只有多浇水,流了汗,才能使树不断成长,最终才能看见有树的果子。所以说,只有“苦尽甘来”才是其产生、循环真正的规律。虽然刚开始时,幼苗需要很多的水,然而,之后的苗子长大后,只要细心照料,便能养活果树,不再需要太多的水,自然汗也会少流了。但是,果子的味道也有酸的和甜的,要想吃到甜果子就要取决于天气,朗朗晴空的天气使它们吸收热量,绵绵细雨的天气使它们汲取水分,天气对于它们来说很重要,这能最终决定果子是甜还是酸。但是,天气不能永远只是晴空朗朗或者绵绵细雨。只有正常的变化的天气才能使树结出健康的真正甜的果子!没有浇注水、流过汗,哪有会茁壮成长的树苗?没有淋过雨、晒过日,哪有硕大甘甜的果子?没有吃过“苦”、尝过“甜”,哪有完美无憾的人生!1200字以上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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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与玩(以下内容纯熟我个人观点,语言可能有些大胆,有些难以理解、狂妄,但请各位谅解)我们大家都喜欢玩,但是大人们都认为学习才是最重要的,但我却认为他们其实是错了。“学习”是一辈子的事即是说“学习”是一辈子都可以学习;而“玩”呢?“玩”则不同,只要你过了“玩”这个年龄,你就想玩也玩不了了。即是说等你到了20几岁,甚至更老时,那时就不能够玩了。或许你会说是到那时候就不想玩了,而我却不这么认为。因为这并不是说你不想玩,而是说你已经被生活中的忙碌冲淡了“玩”这个念头,忘记了怎么“玩”。可能你认为工作后去休息一下,去旅游这就是玩,但是我却认为这和小时候的“玩”并不一样。为什么我会这么说呢?因为我觉得到那个时候你会发现“玩”并不像是想象中的那样好玩,即使你在旅游中笑得很开心,笑得很灿烂,但你会不会觉得这和你小时候的开心不一样呢?正是如此,我想大多数人可能都有这种想法。你会不会觉得大人们怎么都不了解我们呢?为什么一定要“学”呢?为什么不让我们好好玩玩呢?为什么我们即使告诉他们我们的想法他们都不了解呢?为什么……想必你在心中肯定有这样的疑问吧,这么多个为什么就让我来一一为您解答。第一个问题:这个问题老师也有在课堂上跟我们讲过,她是这么讲的:你会不会觉得大人们怎么都那么不了解我们呀!这游戏是多么好玩啊!是吧!×××!(这里的×××是一个人的名字,不方便讲出)当时我们全班就这样“一笑而过”了。我却认为老师的想法错了,我们做任何事它都有一个度,只要我们没过了这个“度”就没事,所以我觉得玩玩游戏并不是那么严重的事,只要有个“度”就好。为什么大人不了解我们呢?我觉得是因为他们那个年代总是以工作为首,不知道“玩”的乐趣。如果不是这个原因的话,我想是这种:是因为他们太担心了,太杞人忧天了,认为玩多了学习就不好了,成绩就降了。其实他们又错了。第二个问题:为什么一定要“学”呢?“活到老学到老”这句话是没错,古时候的那些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讲的并无错,但是我觉得现在这个时代和那个时代并不一样。学习古文的意思、诗词的意思、作者想要表达的感情,这有什么意义呢?难道这些在社会上用得到吗?我的老师说过:读书、读书,最后还是要靠这个找一个谋生之路。难道说学习这些就能够找到谋生之路吗?难道说学习这些在社会上它就用得到吗?大家常说“知识就是力量”而这样的例子又有几个,这些用知识做武器的人,我并不否定他们的观念和行为,我并不是认为他们就是错的,而是我认为现在的社会和那时候不一样,不一定知识在每个环境下都能够派得上用场的。所以大人们又错了。第三个问题:为什么不让我们好好地玩玩呢?我想这个问题应是大人们太过担心了,太杞人忧天了,我说的只是大部分人而已,请大家不要误会。为什么我这么说呢?因为我就是处于这样的家庭。正好,我就以我自己来说说这个问题吧。我的父亲担心我初中跟不上,老是叫我去补习,而我认为我们这些学生如果放假不好好玩地话,那么就是一年到头都在学习了,难道各位学者们没有这个想法吗?为什么不让我们玩呢?难道我在放假时好好地玩一下,上学时努力读这样不可以吗?而父亲却说:我想让你多学一点,初中作业那么多,至少你现在多学一点,到初中就不会那么累了。我:请不要马上就否定一切,不要总往坏处想,干嘛不往好的地方想,为什么总是这样,为什么不看看结果,总是这样杞人忧天。父:我怕到时候就晚了。我:晚了?你总是怕这怕那还怎么向前看?父:你不要再说了,我的决定没错,我知道的,初中的老师有好几个他们都认为反正你们以后肯定又要出国了,就草草地教一下就过去了,我那一届也是这样……大人们都是这样,草草地说一下就过去了。总爱把他们那个时代和我们这个时代比。但我们也不能够完全地否认没有这种老师,是吧?我想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还是他们太过与担心。在此,他们错了。第四个问题:为什么我们即使告诉他们我们的想法他们都不了解呢?这个问题的原因我认为和第三个问题是基本一至的,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我觉得还是他们的思想过于“死板”。再次声明:以上内容纯熟个人观点,其中有一些可能不符合您的想法,但我只是把我的想法说出来而已,并无实际依据,请各位不要误会。请各位支持我的观点,谢谢大家!!!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演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