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
张思诚是桃叶村土生土长的村民,因从事特色农产品经营而大赚一笔。为享受更高品质的生活,为接近销售终端,思诚决心搬到城市生活。
离开村庄的前夜,乡邻们各自准备了一道拿手好菜,拼成一桌,为思诚践行。大锅菜向上翻腾的热气被微风吹散在空中,也吹进了思诚的心,汇成了一股股暖流。思诚暗下决心,永远不会忘记这里的人们,永远不会忘记这片淳朴的土地。饭后,乡邻又送上各自的礼物:王大妈的手编筐,李大娘的纳鞋底,刘大爷的竹鸟笼……思诚高兴地接受了礼物,满脸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这笑里满是甜蜜,乡邻的热情让他感到幸福;这笑里也略带苦涩,饱含了离别的依依与不舍。“思诚,要是在城里闷得慌,就回村住几天,大家伙随时欢迎你回来!”乡邻这短短的几句叮咛,像阳光,像雨露,无声无息地铺满了思诚的心里面。
搬到城里,思诚特地选了几样土特产送给邻居。敲开第一家,开门的是一位身穿牛仔装、头顶爆炸式的帅小伙儿。衣服上大大小小的洞着实吓了思诚一跳。刚说明来意,小伙便说“不用了,我吃不惯”。“砰”地关上了门。这一声不似晴天霹雳,却遮往了思诚心里满满的阳光。再敲开一扇门,出来一位慈眉善目的大妈,她充满警惕地小心张开一道门缝。思诚说明来由后,大妈满怀感激地接过礼物,匆匆关闭了房门。思诚觉得自己像个身处牢笼的囚徒,只能透过一扇小窗与另一个世界接触。第二天思诚倒垃圾,蓦然发现了自己送出的礼物,那礼物甚至连自己亲自裹上的包装都没有拆。
乌飞兔走,转眼又过几年,思诚渐渐熟悉了城市的生活。不快乐,每天都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劳碌奔波;不悲伤,每天都对着镜子自顾舔舐伤口,早已习惯了麻木不仁。他学会了礼貌地问候旁人,虽然习惯了那面具后一双双警惕的眼晴;他学会了恢谐的调侃,虽然洞见了那笑颜背后的一堵堵心墙。社区里你来我往,防盗门开了又关,可几个邻居的心却从未向思诚打开。思诚从未进入邻人的世界,邻人也未曾尝试进入他的心间。思诚的收入很高,事业风生水起,生活水平令人艳羡,可周遭一道又一道的心墙将他牢牢拒之门外。他有欢乐,却无人共享;有痛苦,却无与分担。思诚觉得自己像无根的浮萍、飘飞的落絮,寻不到一个落脚的地方。他想念桃花村乡邻淳朴无邪的笑脸,想念乡邻间没心没肺甚至粗鄙的戏谑,想念老家夏夜的蝉呜、柴门的犬吠和雨后混杂泥土味道的田野气息……
近年来,电子商务快速崛起,思诚也借助电商平台实现了由实体销售向虚拟交易的转型。他再次由贴近终端转向原产地质量控制。带着对乡土的浓浓眷恋,带着对乡愁的拳拳期盼,思诚携妻将雏回到了桃叶村。他贪婪地吮吸故土的田野气息,深情地凝望这充满真实的厚土,内心漾起一片睛天。
入夜,月高高,星寥寥,微风轻拂杨柳。乡邻们聚坐在思诚家门前,一个个端出拿手的小菜,欢迎思诚回家。大锅莱向上翻腾的热气,氤氲着不朽的乡情,伴着麦香蛙鸣永远刻在了思诚的记忆深处。也许故乡,才是流浪者心灵的最终归属。
回归原本的纯心;再见曾经的故乡———读《故乡》有感
对于《故乡》这个题目:
当我看到故乡这个题目时,耳畔突然回响的是母亲的叮咛、发小的呼唤还有那无言的牵动内心最深处的力量……其实当你看到这个题目时也是这么想的吧。那么既然想到了就写些什么吧。
——对于我来说“故乡”并非只是一瓦砖,一面墙或是一同楼一条街。鲁迅先生的“故乡”也并非如此。也它只是“一片”充满回忆和温暖的地方。请允许我在此诉说我的“故乡”……
那栋楼,寄托着我13年的悲伤快乐还有梦……我也在这里交到了像闰土样的好朋友。这里的像闰土并不是说像他那种受压迫受剥削的农民的形象。像的是他和鲁迅小时候的那种纯真的友情。
这13年可能是我这一辈子最最珍贵的时光。分离的时候我收到了一封信,那信也或许是最打动我的吧……
记得心中有这么一段话,是我对我的“故乡”的记忆现在也分享给你们……
“在我初一那年。你骨折了。那一个夏天我和莹推着轮椅带着你到处跑。你还记得吗。
晚上我们玩捉迷藏。三个人藏在一起。我们俩都很害怕。你说不怕。身为男人的你会保护我们。你还记得吗。
2008年奥运会开幕式那天。我们四个人在你家的床上。闹到了晚上12点。你还记得吗。
那天你弹着吉他说你要用《天使的翅膀》作为参赛曲目。我感动的说不出话。你还记得吗。
我们曾都害怕的地下室你还记得吗。
曾经有个秘密基地你还记得吗。
我们在寒冷的夜里蜷缩在床上。大声唱天下。你还记得吗。
午夜十二点我们在大家都入睡之后去看哈七首映。你还记得吗。
在那个小沙发上。我们用歌曲接龙来消遣时间。我总是想不起来要怎么接下去。你总是帮我解围。你还记得吗。
那天你们俩帮我梳头发。把我变成了哪吒。你还记得吗。
有一年你生日。有一个人送了你一个画着海绵宝宝的柚子。你还记得吗。
我们互相在脸上摸蛋糕。我的头一下子撞在了门框上。你还记得吗。
我买衣服换好后。你们俩就用手机照下来。不停不停的评价哪个好看。那个不好,你还记得吗。服务员都很无奈了。
有一次。下雨。我和爸爸吵架。他把我电脑摔了。我从家里跑出来。你们打着伞拥抱只穿了一件背心的我。你还记得吗。
你爸爸打了你。你赌气。不开门。我和莹在你房门外喊了你很久。你还记得吗。
你说过。你要当我的伴娘的。你忘了吗。
你说过。要看着我结婚。然后让给我的孩子叫你干妈的。你忘了吗。
你说过。天底下的男人只有你最可靠。你忘了吗。”
是的,这是一个比我大5岁的发小写的。两年过去了,我并没有忘,我还记得,记得有人帮我写数学作业。记得有人陪我吃五毛钱一袋的香菇丝。辣到嘴抽筋了。还要比赛谁能一口吃完。记得有人在我偷偷逃课的时候收留我。并且说服老妈不说我。记得你们。记得这封信的名字叫做《明天会更好》,记得我的“故乡”。
我还记得我们在故乡的土地里埋下做一张纸条,那字在我心中还清晰可见:总有些时光要过去,时光就像一条河。轻浮的东西总是在上面漂着,而那些沉重的东西总是最先沉到河底,那些时光真是美好,在心中一留就是……一辈子。
青春。。从此不老……
我还在等,等着你们。大学毕业后。我还会回到这里。你们也是。到那时。我们都回归了我们的故乡。
等待。重逢。
关于闰土和鲁迅的友情
或许对于小时候的闰土和鲁迅,我可以不假思索地说出:“友情啊。”但是再看20年后的他们,年龄变了、身份变了就连心都变了。少年时,他们哥弟相称,一起谈论乡间趣事,朝气蓬勃。中年后,闰土竟叫上了老爷,变得客气迟钝。相信鲁迅的心是悲凉的,我甚至听到了当那一声“老爷!……”响起时他的心生生撕裂的声音。闻到了心头血在胸腔中不断地环绕的铁腥味。那是怎样的痛苦啊…鲁迅说“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墙壁了。”我并不认为,我认为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条河,一片海。而那条河那片海是一种扭曲了的人性。是变态的封建礼法的影响。
我曾看到这样一段话“封建礼法关系都是建立在人与人不平等的关系之上的。帝王与臣民,大官与小官,官僚与百姓,老师与学生。父亲与儿子,兄长与弟弟,男性与女性,都被视为上下等级的关系。他们之间没有平等的地位,也没有平等的话语权力,上尊下卑、“上”对“下”是指挥,是命令,是教诲,“下”对“上”是服从,是驯顺,是听话。”我很是认同。闰土是善良的,是怀念友情的,但他陈旧的思想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的牵引着他,让他们原本背贴背心靠心的那种情崩塌了。而他的精神也开始崩溃,慢慢变成牵线的娃娃。可怜,可悲……
我在想当我大学毕业以后回到我的故乡,是否也会这样,感受到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这,是个未知数。我也只是期盼期盼,在这个喧嚣浮躁的时代里,沉浮,将心过滤,过滤到最纯最真。那么再次见面,就不会是单单地客套和拉拢奉承。朋友,无关于其他简简单单只是朋友而已。
期盼。坚持。
最后的故乡
少年时心里所想的故乡是美好的。飘渺,却又让人那么的着迷。但人注定要成长,成年时,故乡是现实的,他不再是凭空的,因为它联系着社会和国家,影响的是一代又一代的人。而现实的故乡却让人心痛。我宁愿永远活在那美好故乡的记忆力,哪怕它已经不存在了。或许有一天,我的故乡也变得萧瑟凄凉,但我还是努力让我的心平静下来,变成一片叶,嫩绿的叶。所以我们不仅仅需要一个容纳身体的故乡还需要一个精神上的故乡。我把我的精神故乡分成若干份将他们交给他们,等着我的人…我相信他们。。
承诺。相信。
初二:轩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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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今天,那个可恶的家伙又回到自己以前的座位了。要知道,那段时间他坐在老师给他安排的贵宾专座的时候,我可是过了一段非常舒适安逸的日子。可是,这种日子只是过了一段时间,他竟然又回归了。哎!可怜我的苦难的日子又要开始了!哎!老师为什么叫他回归呀!难道老师觉得他的表现好了嘛。可我并不觉得呀!要知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嘛!他怎么会改邪归正呢!没办法,既然老师叫他回归,我也没办法了!150字 四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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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时光有如飞奔的白马,随着时代的变迁,信息科技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时间也随之变得碎片化。“低头族”一词,几乎概括了现在人们的生活方式,例如买衣服,网上科技多发达啊,何必顶着酷暑,在各个商场里奔波;买吃的,也就网上买买,方便得很……在这充斥着网络、社交、工作的信息时代,怎还会有人去在闲暇时间看书?不可能。为了不让“碎片化时代降临”,也为了能让我们更直观地感受到真正的生活,学校组织了夏令营活动,我们去往了青浦进行为期四天的整训。在这四天三晚的时间内,时间不再“碎片化”,远离手机,远离喧嚣的生活甚是清静,在这如此美妙的时光里,怎会不想哼上一支小曲,来一次“月光下”的读呢?开上一盏灯,泡上一壶茶,轻轻翻开带有浓浓墨香味的印刷书本,精彩绝伦的剧情,很快就把我带入了这非真即实的书中世界,书中的悲欢离合我都能深切地感受到。入迷时,竟忘记了时间,看到三更半夜还不觉困。这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我也曾拥有过……然而,假期的过去,接踵而至的便是琐碎繁重的学习,时间又将被碎片化,那经久重组的信念又迅速崩塌,一节又一节的课打破了属于我的宁静,现在的我只想回到那原,只有我一人的世界。我好想回到过去,哪怕我会灰飞烟灭,魂飞魄散,哪怕这个世界没有了手机,科技也不在发达,我现在唯一的心愿就是让时光倒流,宁愿这一切都不再发生,只愿人们能尝到阅读中真正的快乐……愿一切,都能如我所愿……可现实很残酷,不是所有的坚持都会看到成功,不是所有的努力都会有结果。你们为何不在空闲时间所看看书,从书中,可以汲取知识,从书中,可以……看书给你带来的快乐,是我无法想像的。所以,让我们放下手机,回归最原始的快乐。650字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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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只见夕日欲颓,不觉尘鳞竟跃。桌角边泪水研磨。墨色愈加黑亮。 暗夜,“色彩”何来? 黑幕一片。朔月一轮,幽灯一盏。却也只是昏黄。独倚窗,望百里江堤,“山舞银蛇”,可觉星辰璀璨颜色?无奈,只得杯“酒“解千愁! 沙场罢,余尘散尽。文场中,却仍在搏命撕杀。千军万马过独桥,吾乃败军之将。何以言勇?马革裹尸,色褪尽,不得染。化浮尘,暗淡无光。 落夜随秋风,星星点点。落叶助秋风,时紧时松。一叶飘零,落吾卷上。拾起,细观之。黄叶枯黄。叹光华已逝,了无生气!夏日浓绿,怎可回归? 无言,独望。无所想。 忽晨曦初露,光!透彻万物。白里河水,波光粼粼,山峦显现,鸟唱猿鸣。吾起身,探窗而望,又见落叶,密密实实,悬浮于河水之上,随波而动,如千帆涌过。叶之金黄,何其灿烂! 许是生命之歌在延续吧!夕日的生气归来,比绿的生命更高尚了。 日,不也回来了吗,昨夜的晦暗,今晨的回归。这是日的轮回。生命的重塑! 吾心已静,吾色重着,生之色采,起笔,动墨,绘之。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前后连贯,形成完整的形象。500字 四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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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回归于江南小镇的古意,便是回归至最舒缓的生活。从六朝古都流出的金粉,至此已被碧水青波涤荡成了淤积的泥沙。秦淮两畔的喧哗,便也褪至了小河旁边的青砖黛瓦。唯有撑一橹摇船,走过千年不变的梦幻,行止起伏处惬意小憩,叹一声,回归江南。溅着泥水的青石街道是谁婷婷走过;映着青苔的粉墙不知是哪家渗出的桂子飘香;黄褐色的摇椅摆在路旁吱吱呀呀说着谁家的故事;清冷的月光亮出小河不知映出了谁家的灯光……多少次于梦中走过这些场面,熟悉的好像是身边发生的事情,唯美的又让人怀疑是否这是在人间。唯有一片江南的古意,盛放这一幕幕梦一般的旖旎画面。所以多少人梦想着回归江南,于荷叶飘香的深处洗尽自己一身的铅华,在这一刻回归至最朴实的生活。再也不记得那些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只点一盏油灯寻着岸边的三生石,或是伴坐着一起直到蜡烛点滴到晓,双眸交换千世的尘缘。累了吧,来休息一下。梦中是江南朦胧的低语,于是,放下了机心,无意惊麋鹿,只点一缕沉香,宁愿捋着青烟任其只作绕指的柔情,在眼角悉堆成迷离的惬意。耳畔是采莲女子的玩笑嬉戏,或许还有撑舟的越女轻唱着心悦君兮君不知,桨划出细密的波纹,慢悠悠地荡在此片舒缓的心……回归江南,因为这片千年处变不惊的土地上,繁华逐事散,唯有水东流。不能怪扬州定不住杜牧的心,只因那土地多是烟花三月的绚烂,惝若那波心荡,冷月无声并着二十四桥是在江南,只怕失意的杜郎也不会叹着十年一觉扬州梦,倒是要像张继一般只惦着夜半钟声到客船。所以不能怪江南摄不走乐天的魂,心怀大志的青年才俊,看江南只是山花红似火,却永远望不见雨巷深处,有着寂寞的丁香花开。雕梁画栋,结草穿堂,却非笏满床,也无歌舞场。这片宁静的土地,总是默默地不作声,静静地等待着回归。林逋是看懂了的,罗带同心结未成,江头潮已平。所以多想回归江南,让夜的轻纱笼了我的脸,于雨夜放下自己满身的包袱,循着点点轻脆的脚步声,回归这一片舒适轻缓的江南。750字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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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今天,心里很开心。因为在前2次的恋爱中。虽然我被伤得偏体凌伤,在2次的真心付出中,因为受伤的心恢复不过来,感觉都有点不像我自己了。但是,现在好了。很开心,虽然是一个人,但是我的心终于回到以前了。回到原来的自己了。虽然最终我没有找到自己的幸福,但是,在这2次的恋爱中,我并不是毫无收获。我知道了人心的狠毒,我知道了如果太依赖一个人自己就会变得脆弱。当你太爱一个人的时候她就不会在爱你了。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现在才明白。我不得不承认,陪我最长的人也是伤我最深的人。因为我很爱她,比她更爱我。所以,才会这样。现在,我好了。我不在去责怪谁埋怨谁。我学会了宽容,也使得我的心更加的坚强。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我想总会有一天会出现一个真正值得我去付出一生的女孩子,她也会用一生来珍惜我。我相信这个。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我以前是什么样子。现在想起来很好笑,做了太多傻事,说了太多不现实的事。忘记原本的自己。爱情,没有绝对的永远,当其中一个人放弃或者松懈的时候,留下的就只有被现实埋藏掉的遗物。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现在我终于明白,因为我太相信永远这个词,从而想努力的去抓住她。但是,我却忘记了我的另一半是否也想要永远。真正的我梦想就是我的动力。所以,我一直没有停下脚步过。但是,因为被爱情带来的幸福与伤害,让我变了。爱情成了我的动力,没有爱情就好像失去了全部。但是,那并不是真正的幸福..........因为爱情蒙蔽了我的心灵,在这场爱情的游戏里面我彻底的被打败。我差点忘记了我的梦想,我一生追逐的东西。现在我想起来了,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男人如果没有事业,那是不会有甜美的爱情的。因为爱情要在经济的基础上才会出现幸福,无论这个男人多有成就或者事业多大。只要不要忘记那个奋斗的心,就会有幸福。以前的我太看重爱情,可能这也是导致我现在这个结果的原因。虽然,时间晚了点。可是我还是很高兴。因为我不在坠落,坠落的精灵总有一天也会再次长出他得翅膀再一次的飞向那曾今梦想的天堂。我很谢谢她们,也真心祝愿她们幸福。因为她们让我醒悟,让我找回了真正的自我。在迷失的这几年里面,现在想起来真的浪费了好多时间。因为一时的迷失,导致了现在的结果。因为我家境不是很好。所以,我从小就梦想着快点上班,快点去走向我的梦想。虽然奔驰宝马我现在还买不起。但是,只要我还有梦想,还有以前那颗永不放弃的心和坚定不移的信念,那我就会有机会。我昨天写了一篇日志起点。今天因为几个真心朋友的帮助下,我找回了自我。回归了自我。现在,我相信我下一次的起点将不会再给我留下悲伤和遗憾。因为,我已经不同了。不会在被爱情冲昏头脑忘记自己本该追逐的梦想。现在想起来有一句歌词真有道理,有梦想就有未来。我的未来就在不远处等着我。我不会再放弃,而上帝看见我们这么辛苦的追逐着自己的梦想送给我们的礼物就是幸福甜美的爱情。以前我有时候会去嘲笑那些怨天尤人的人,为什么这么傻。自己的命运由自己定,并不是天注定。幸福只会去找那些奋斗的人,不会去找那些听天由命的人。现在,想起来,以前的自己何尝不是这样。只是自己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深陷其中。所以,我要谢谢她们给我带来的伤害,在撕心裂肺的伤痛中我明白了,我回归了。有梦想才有未来,有未来才有幸福。有事业才有爱情,有爱情才会幸福。有伤痛才有醒悟,有醒悟才会明白。赫赫我的梦想。我又回来了,这下我绝对不会再次放开你的手。因为你就是我生命中的一切。希望在爱情里面还在迷失的人们能早日醒来,不要把真的自己丢掉,这样只会带来更大的伤害与不幸.......................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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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小时候住的地方是算不得城市的。一排排低矮的瓦砾青黑色房屋,不是古董的茅庐,却让人不由想“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雨时,雨丝绵长。雨天一过,屋檐会有水滴悠然而落,是古筝中的泛音,清脆而悠然。雨洗过的天,空广而辽远。有小小的水洼。流动的云印在水洼中“天光云影共徘徊”。尚是泥泞的小路,未被漆上沥青,走路时拉起衣摆,踩在零星分布的青石板上,青石板被一代又一代的人踩过,渐渐呈现几近透明的光泽,印出苍穹。那是姥姥的家,是我常去的地方。屋子是只有一层的平房,还算宽阔的屋顶,在我看来竟有天台的感觉。是我夏夜最向往的地方。繁星密布的天空,幽蓝闪烁的微光,是童年最宁静的梦。从地面支一架梯子到屋顶,风吹日晒,锈迹斑斑。沿着这梯子有芬芳的泥土被送到屋顶,化成了两片土地。一处开的放肆妖娆,一处绿的春意盎然。吃饭时,会爬到楼上摘些菜来;喝粥时,亦会摘些可食用的花瓣洗净入粥。后山的坡上有高大的槐树与清幽的桂花树。是自然生长的。时节一到,便氤氲成满树白云抑或馥郁清香。姥姥是旧节气里的人,会爬上山摘槐花蒸来吃,又或折些桂花做银耳百合冰糖桂花粥,做好后是不宜立即喝的,要放一放,最好在冰箱里冻一冻。阴历八月的天,刚开始转凉,还有些余热。喝这样的粥,是能祛暑的。这便是我童年最常见到的事,打记事起便如此了的。听妈妈说,我未出生时,姥爷在煤矿工作,薪水并不低。那时单位会根据你的个人需要分房,只需拿出很少的钱就能拥有个安乐的小窝。姥姥姥爷商量后,就在铁路后面买了单位分的房,是两室一厅的小房子,在那个时候,这已是极诱人的住所了。可是后来呢?后来……后来大抵是受不住火车的轰鸣与邻里的冷淡,就搬回了原来的平房。是我出生时便一直习惯着的地方。很久以后的午后,我曾问姥姥,当初为什么要放弃那样的地方而回到狭小的平房呢?正在纳鞋底的姥姥微微迷起眼,淡淡的日光轻柔的落在她的脸上“因为鞋底落在泥土地上才踏实”是啊,踏实。那是生养的地方,是家。小学五年级时,因为那排平房临近市中心被勒令拆除。每户补给2000元,算是地皮钱。现在看来少得可怜。但那时房价还未被炒成现在这个样子,并不觉得有什么。办完手续,他们便拿出毕生的积蓄,再加上子女的接济很快的便找到合适的房子买了下来,过起了符合这个城市生活的日子,倒也安稳。一如户口本上写的--非农业户口。是城市人呵!住的并不很久,曾经身体硬朗健硕的姥姥、姥爷,就他们都是闲不住的人,一松散下来心头便没了着落,总想走走瞧瞧。却因住的不是平房,大路是沥青的坚硬,天地间灰蒙一片,不复澄明,怎么出得了门?怎么能出门?闲来便自己找些事做,纳纳鞋底,做做小褥子。小花夹袄是不大用得上了,子孙都长大,不爱穿了。眼睛也在日复一日的劳累中渐渐昏花。楼房是没有屋檐的。雨天的时候,雨滴叭叭的打在窗子上,急促而热切。这还是那座城吗?那座雨声清脆而绵长的城吗?有细小的冰粒砸在防盗网上,像落在心底的一声叹息,连叹息都急促。如同骆驼离不开沙漠,马儿只眷恋泥土。若真如此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过下去,安逸而单薄的日子会渐渐磨损他们对生之热爱。纵使良辰美景,赏心乐事,怕也只会视而不见。又能说什么贻养天年?听到耳中只觉凄凉。大半生的岁月都过去了,从未觉得生之不幸。反倒是这短短数载的日子,便让他们觉得蹉跎不堪。他们本是随遇而安的人,早年的日子艰苦而粗陋,未使他们感慨岁月无常,人生不幸,日子越来越安逸的时候却使他们的心神不定,如同鱼儿离开了水,远离泥土的他们内心凄哀,痛苦不堪。后来呢?后来呢?小区的一角永远绿意兴隆,家家户户谁想吃新鲜的蔬菜,便去掐几根,不会很多。下雨了,谁家离那儿近,也会特别注意下,免得被雨水灌得太历害。姥姥、姥爷像起早贪黑的农民,天微亮便去菜地整理,晚上才会安稳。临到换种撒子时就更辛苦了,每天忙着翻地,施肥,肥料又不能太多,撒子时的技巧更多,我只当体验生活地帮过他们一次,下午二点阳光还有些毒,更重要的是气候闷热,回到家只觉得疲惫异常,再不想动,沉沉睡了过去,至今,我也未曾知道他们是如何向居委员申请到那块地的。但我知道,如今的他们像老农一样辛苦种地,幸福却如流水一般溢在生活周遭,其它都已不再重要,他们的身体渐渐恢复硬朗健硕,生活渐起波澜,不再是一潭死水趋于迟缓绝望。他们选择与自己契合的生活方式,以城市人的方式象农民一样生活。泥土不过是寄托,却是生养他们的意象。人生之泥土而归于泥水,像轮回,循环往复,殊途同归。生活如流水,幸福是石子。透过清流,是斑斓的色彩,能激起涟漪,即使最后终将平静,流水潺涓,石子斑斓。沥青与泥土又有什么区别?谁是谁?谁又记得什么?还重要吗?他们不过是在城市的泥土中生活。庄周梦蝶,蝶梦庄周,本一人而已。1200字以上 五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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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归在殖民主义者罪恶的侵略战争中,中国一步一步卷入资本主义的漩涡。那屈辱的历史一页页地在时间的熔炉中熊熊燃烧。但是,中国人民争取回归的斗争始终没有停息,他们同野蛮的强盗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处在水深火热中的香港同胞们一天也没有忘记自己是炎黄子孙,殖民者的扩张行径和狂妄野心激起了他们的愤怒。“三元里人民抗英”就是铁的明证。但是,他们始终敌不过野蛮的强盗。只有在血与泪中企盼着回到祖国母亲怀抱的那一刻。然而,对于这个不平等条约,中国人民是从来不承认的,香港是中国的领土,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事实!我们伟大的祖国,一刻也没有放弃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努力!母亲期盼的目光穿过了一个世纪,送走了多少春风秋雨,终于盼来了重聚的春天。历史不会忘记那一刻,中国人民永远记住那一刻:1997年7月1日零时,激动人心的高潮来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徐徐升起……历经百年沧桑的香港终于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此时此刻,那回归的游子,幸福和激动的泪眼汇成对中华民族百年屈辱的追忆,聚成对强大祖国的诚挚祝福!1997年7月1日这一天,将作为值得人们永远纪念的日子载入史册。香港回归祖国,标志着香港同胞从此成为祖国这块土地上的真正主人,香港的发展从此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是的,香港回归祖国,说明了中国国际地位的显著提高及综合国力的增强。一位伟人曾经说过,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才是硬道理,今天,我们正是沿着这位伟人设计的宏伟蓝图,向着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前进。今天,我国改革开放的春风早已吹遍神州大地,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看,太平洋上出现了一条条白练,那是中国新一代核潜艇浮出了水面。听,雅典的体育场上空正在回响《义勇军进行曲》,那是中国体育健儿在摘金夺银。瞧,太空上的点点繁星,那是中国火箭发射上去的人造卫星。中华民族真正地走向了繁荣富强!香港回归祖国,还源于高瞻远瞩的伟人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的创造性构想。我们正是按照“一国两制”伟大构想指明的方向,通过外交谈判成功地解决了香港问题,终于实现了香港回归祖国。为了使香港在回归后继续保持繁荣稳定,经全国人大六届二次会议的批准,我国宣布在香港回归后,香港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法律基本不变,生活方式不变,香港的自由港地位和国际贸易、金融中心的地位不变,香港可以继续同其他国家和地区保持和发展经济关系。“一国两制”方针在香港问题的成功实践,不仅洗刷了中华民族历史上的耻辱,而且对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关系重大、影响深远,还具有世界性的意义。它是中国共产党在统一战线史上,精彩绝伦的浓笔重彩,丹青垂史。香港也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中国才能回到祖国的怀抱,才能洗雪百年国耻。这标志着中国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标志着中国人民为世界和平、发展与进步事业作出了新的贡献。也是世界上用和平方式成功解决了国与国之间的历史遗留问题的光辉典范。十年风雨不平常,香港回归十年来,内外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经历了亚洲金融危机、全球经济增长放缓、SARS及政治纷争等多种风险的冲击,但是香港都能沉着应对,成功地一次次化险为夷,并不断强化金融系统抗御风险的能力,使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更形巩固。香港像一艘启锚的巨轮,穿过急流险滩,破浪前进。目前,香港已超越东京及伦敦,成为全球第三大融资中心。香港民众富有聪明才智和艰苦创业精神,这是香港长盛不衰的力量之源。香港的前途和国家的前途紧密联系在一起。香港不仅会从国家的快速发展和繁荣富强中获得莫大利益,还会从国家生气勃勃的进取精神当中,获取自强不息的发奋思路。香港回归已十年,作为祖国母亲怀抱中一颗美丽的明珠,她日益绽放出瑰丽的光芒。牢记历史,以史为鉴。我们正在努力使我们的祖国更加繁荣富强,使她傲然屹立于世界强国之林。我们深深地祝福:香港明天更美好!祖国明天更美好!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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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回归从学校晚自习回家的路上,浇不灭的繁华已经悄然而至。路过一家家精致的商店,透过那些玲珑剔透的橱窗,一动不动地挺立着一个个大白胡子,穿着红衣服戴着红帽子的老头,玻璃窗上贴着的雪花,以及那些霓虹闪烁挂满礼物的圣诞树,都仿佛在告诉我圣诞节就要来了。是啊,圣诞节就要来了。可是,一种莫名的情绪在我心底翻云覆雨,如同杂草般肆意丛生。每天习惯了一个人在家与学校之间来回辗转,习惯了每天把头深深扎进那些漫天纷飞的试卷,习惯了父母日夜加班工作徒留我一人的形单影只。所以,即使是一年一度圣诞节的来临,也没能勾起我对节日的丝毫期盼与欢乐。一个小男孩牵着他爸爸妈妈的手从一家商店里走出来。他们一家人的脸上溢满了幸福,在一闪一闪的灯光的映衬下,笑得格外灿烂。只听见那个小男孩甜甜地道:“妈妈,你答应我圣诞节要带我去吃肯德基还要送我一个礼物的,你没骗我吧?”她的妈妈亲昵地摸了摸小男孩的头,道:“当然没骗你啊,爸爸妈妈说到做到的,要让我家宝贝过一个最快乐的圣诞节。”然后他们一家温馨的背影便慢慢走进无边的人海里。而我的心却看着他们硬生生地扯出千丝万缕的疼。我感到所有的一切在我的眼里都是灰色的,而我只不过是这个美丽世界的孤儿罢了。所谓的圣诞节,在我看来,没有七彩的霓虹灯,没有慈祥的圣诞老人,没有美丽的圣诞树,只有被世界抛弃的我,只有一个被遗忘的我。回到家,依旧是这样黯淡的光景,陈旧而杂乱的摆设,仄歪了的桌椅,尘封的厨房也因父母的不在而让我无心理会。只有那壁橱上的老钟能够理会我所有的心境,继续无力地呻吟。一切的委屈与抱怨只能和着一个干瘪的苹果生生地往肚里咽,以此来埋藏我的饥饿。蓦地,我想起了那个瑟缩在墙角,冻死在街头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她一次次地擦亮火柴,然后一次次地在幻想与现实的交替中,感受着幸福和痛苦。最终带着美好的幻想离开了这个让她饥寒交迫的世界。小女孩的悲惨命运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而她仿佛就是另外一个我,孤独,无助,却是那么地渴望幸福。她擦亮一根火柴,幻想自己坐在一个暖烘烘的大火炉前。我也渴望温暖,能够和爸爸妈妈在寒冷的冬夜相互依偎在一起;她擦亮一根火柴,幻想一只喷香的烤鹅向她走来。我也渴望食物,希望吃到妈妈亲手做的饭菜,即使是粗茶淡饭,也胜却所有的山珍海味;她擦亮一根火柴,幻想自己坐在美丽的圣诞树下。我也渴望快乐,渴望像别的孩子那样在美丽的圣诞树下享受节日的快乐;她擦亮一根火柴,在幻觉中看到了温和慈祥的奶奶。我也渴望父母的爱,渴望他们向我伸开爱的臂膀;她擦亮了一大把火柴,要把奶奶留住。而我的两滴泪却已经无声留下……我只想要和爸爸妈妈在一起过一个愉快的圣诞节,我不奢望什么礼物,我只希望爸爸妈妈能够陪在我身边。即使不在身边,一个电话,一句问候也好呀!可是没有,什么都没有。因为电话像我,早已孤零零地被人遗忘在角落了。“叮铃铃”,电话在整个世界安静了三秒后蓦地响起,我习惯性的拿起电话,保持缄默。只听见那边道:“囡囡,把门开开,妈妈已经到楼下了,过几天就是圣诞了,妈妈提前回来陪你过圣诞节,我还特地买了许多你爱吃的菜,妈妈知道你学习辛苦,特地犒赏你的呦!”刹那间,眼里的液体再一次溢满眼眶,淌湿了一大片脸,我把头别向窗外,看见外面火树银花,夜空中繁星点点,仿佛在对我笑。这一刻,我心心念念的圣诞节终于实现。我抹去泪水,打开大门,在一片回归无声的寂静中,母亲把我拥入怀中,眼泪再次倾泻而下。然而,它不在苦涩,是感动,是幸福。我记得,圣诞节的时候总是有白胡子的圣诞老人站在窗户外面或者爬上高高的烟囱,给孩子们送礼物;我记得,圣诞节的时候总是有卖火柴的小女孩划亮了手中的微光,照耀了所有平凡的微茫与幸福;我记得,圣诞节的时候,总是有耀眼的灯火和热腾的晚宴。这些都是世界在一刻显得幸福的原因。但是在我心里,圣诞节的时候应该有父母的陪伴与爱的港湾。我想,风雪的寒冷,黑夜的漫长,都无法阻止幸福的回归。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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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回归_3000字(一)殇。洁白的殇。第一个冬日的雪在夜间悄然落下,风卷而飘散。她在这个夜晚出行。一人独唱,有些悲凉。六个瓣的雪,不禁让她想起了星阵的光芒。雪,晶莹剔透的,还似乎泛起些许银光。无暇,轻盈。她带着泪走向远方。原因?她也是解释不清的。如流星划过夜空,如奔流的江水,是时间,一去不复返的时间。上一个春末夏初的衔接季节早已变得像场梦似的飘渺,他回忆不起来,也不想回忆。狂风将雪送进洞穴,寒意却荡然无存。此刻是冬日的中旬,冰封了雷德福山,上方被雪所覆盖,没有透明,只有洁白;没有坚硬,只有柔软。山坡山脚,平原丘陵,浑然一体的一片白。凛冽的寒风再次光临山间,与岩石一同奏鸣着,发出巨大的声响,如若打击乐一般。由于是在山里,回音很大,所以这声音也丝毫没有减弱的意思,飘进了金河田平原上的小丘陵内的洞穴内,也传入逆流的耳朵。他的听觉天生就很好,微风吹过,草微微跟着晃动的声音也能像听在山间的回声一般,就更不用说这寒风声了。逆流本来是在石洞中睡觉的,就这一声巨响,吓了一跳,嗖的就从地上弹了起来。竖起耳朵,仔细的听了听,确定是风声后,才又静静的趴下。“怎么了?”逆流的心中有着另一个苍老的声音回响着,疑惑的响着。他没有去继而思考,因为这早已习以为常。平原没下过雨,只铺着一层柔软的积雪。草的杂乱,清清楚楚。片刻后,他明白了自己神经过敏的原因:一枚印记,是足迹。他年轻却拥有着这般苍老的步伐。这是,不应该的吧?他在洞里徘徊者,既兴奋又迷惑:大冬天的怎么会有一只狼和自己一样孤身一人呢?这样年轻,这样完美。是什么呢,让他有了这似乎已经是饱经风霜的老者的步伐?罕见至极,至极限。“我要去找他,了解他的故事。”他自己这样想着“天亮,就出发。”(二)风将地上的积雪粘合在一起,形成冰的幼体,并且将它吹的晶亮,久而久之,凝结而形成了冰,晶莹而纯暇,像水晶似的。远远望去,是一片晶莹。雷德福金河田山在阳光的照应下像三棱镜似得反射出了一道耀眼的彩虹,雪过天晴了。哎好久不练习风景有点不会写了帮忙指导一下……穴前就是金河田。金河田,是大面积的草场,如果这片黄帝中有人的话,将会是一片发达的畜牧业吧?。河水因为土质而变成金色,草也是半绿半金的。他们共同将阳光折射入石洞中,逆流的身上。零碎的光斑自由的跳跃着,很快就跳到了逆流的眼睑上。眼睑很薄,承受不了这样强烈的光点,逆流才用三十六计的最后一计,翻了个身来躲避。可这些光斑好象有意似的,专门跑到他的眼睑上来捣乱。被阳光折腾了半天的逆流也睡不着了,干脆就翻身起来了。茫茫的雪如晶体映入眼帘,瞳孔也因此变得透明澄澈了,清晰的勾勒出这和田上的雪线。似乎,他忘记了什么?逆流晃了晃脑袋,甩掉困倦与懒散。微微测了侧头,他想到了什么,将自己的鼻翼轻轻的放在地上,嗅了嗅,猛地一抬头,眼中满是新燃起的希望之火。他站了起来,抖了抖身上的毛,紧接着就窜了出去。像一阵绿色的狂飙,直到金和之边。他眨了眨眼,瞳孔因惊奇而变小:什么情况?!(ps:逆流才半岁,且从来没认真看过自己的毛色)他惊奇的看着自己的毛从,有些自豪又有些鄙夷,他是独一无二的也是一种异类。“以这种毛色出行,会被当作异类的吧”逆流无奈的想着“要是自己的毛色是银色该多好看啊”他叹了口气,转过身,正要往回走时,却发现……自己仿佛踏进了一片云雾。他左冲右撞,想突破,却发现这好像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彭——”一声物体落地的声音响起后,烟雾就离散了。逆流摔倒在地,啃了一嘴泥土,一个标准的“狗肯泥”。含着一嘴泥土的滋味并不好受,于是他立刻从地上跳了起来,噗噗噗的赶快吐掉了嘴里的泥土,还赶快喝了几口清水。就在他抬起头注视水面时,惊奇的发现——自己的毛色!已经变成了漂亮的银灰色!满心抑制不住的欢喜,这种感觉充满了他的每一个细胞。他抬起充满欢喜的、琥珀绿似得瞳仁,向着远处望了一眼,就便奔向了森林深处。幽静的山谷中,回荡着一声悠远的狼嚎声……(三)风卷起地上的雪花,像一条晶莹的丝带,飘荡在空中。瓯海族狼群奔波在风中。狼是冰雪精英,风雪的吹拂使他们的皮毛闪闪发亮。战魂站立在一颗约为1米树桩上,向远方俯视着,想要寻找一只离开群体帮助的动物来满足他们饥饿的胃。映入视线的,是一片晶莹。狼们有些不耐烦了,一齐冲着战魂嗥叫起来。气温如此之冷,又没有食物,名副其实的饥寒之饥寒之魄。由于气温的骤降,尤其是下了几场风雪之后,食物越来越少,就连腐肉都极其少见,所以他们已整整四天滴米未进。若只是成年狼也就罢了,狼的耐饿能力很强。不过在这之中还有着二三十只幼狼,他们正在长身体的时候,耐饿能力自然大大减弱,还有几只幼狼饿的快虚脱了。“再这样下去可不行,整个群组会崩溃的。”战魂无奈的叹了口气,转头看了看自己面临溃散的群组,悲哀的想到。凛冽的寒风吹来,又填了几分忧伤。好似从黑暗中看到一丝光亮:金河的岸上立着一只岩羊!“呜——”战魂嗥叫了一声,声音短促而又威严,示意着准备战斗。众狼立刻精神为一震,眼中燃起兴奋的火苗。十几匹公狼耐不住了,爪掌烦躁的在雪地上划来划去,随时准备听从一声命令般的嗥叫出发去。战魂当然看出来了,但出于狼的天性,还左右看了看。呼啸的北风与潺潺的流水声以外,无一丝动静。他这才放心的嗥叫起来。疯狂的狼群一拥而上,一起包围住了那只岩羊。在岩羊极度恐惧的眼神中饱餐了一顿后,便慢条斯理的,像个绅士似得踏着碎步回到他们的栖息地去了。狂暴的北风还在肆虐的挂着,是在说明什么?(四)悠悠琴声在雷德福金河田山回荡着,声音清脆而婉转,飘入云雾缭绕的碧空;云丝连成一长串,像五线谱似的,任凭飘飞的音符无休止的飘荡。太阳从云丝中探出,凛冽的寒风也就不觉得冷了,反而暖融融的。逆流在金河田上奔跑着,冰雪已经融化做水滴渗入大地中:这是整个冬天最温暖的一天。此刻,逆流的心情比这天气还好,当然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天气导致的。他跑到溪水边,眯起眼睛看着水中自己的倒影。他通过上次的事件才发现自己有着这样神奇的技能,根据意念来做自己想做的事。阳光晒得他身上热热的。他耸了耸毛从,用舌尖托起几滴水,撒到自己身上。清凉的水穿透毛丛,使热的感觉减少了许多。逆流翻了个身,站了起来。毕竟他也是有事情的啊,不能将过多的时间用在休息上。一阵清风拂面,似乎有意为他精神一下。他歪了外头,将目光放的更远一些。似乎看见了,有仿佛没有看见。只好又无根据地乱逛了。突然间,一股强烈的气味钻进他的鼻翼。“这是?!”……(五)“彭!”一声令瓯海族狼群都心惊胆颤的枪声炸响了,战魂干咽了一口唾液,双眼中布满了恐惧。刺鼻的血腥味在空中弥漫开来,他怔怔的望着自己的族员,惊出了一身的冷汗。他将舌头伸了出来;狼的汗腺全在舌头上,只能靠舌头来散热。从幼年时期到现在,他还是头一次感到如此的恐惧。战魂向后退了几步,本想从后方撤出,不料背后又有一声炸响,又有族员毙命了。望着猎人们狰狞的笑容,他绝望了。与人类相比,他们实在是太弱了。“哎——”战魂静静的把头底下,“看来这个群组也要灭亡了。”他回想着过去的几个亡群,叹息到。他面前的人手指一扣在枪上,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霎那间,从他身后的草丛猛地晃动了几下,随即从中出现一股银灰色的狂飙,猛地朝他跳跃了出来。“呜——”战魂以为他是瓯海族的狼,下意识的扬起脖颈冲他嗥了一声,示意危险至极。黑影不紧不慢的小跑到他面前,嘴角下意识的微微上挑,仿佛在嘲笑他的懦弱。一阵清风吹来,将他的思绪打破——what?!他的面前,是逆流。局面僵持着。战魂看到他面前的猎人竟放下了早已对准他的枪口,脸上因恐怖而扭曲着,竟和包围他们的人群一起飞快的逃走了。有什么颤了一下。逆流看见人走了之后,立刻转过身来跪卧在他面前,请求加入这个群体。“他是什么狼?竟有这种能力?!”战魂惊讶的想到“会不会是……”“噗”战魂差点笑出声来,出于狼王的尊严,赶紧又把自己的窘态藏了回去。“一个半岁大的幼狼,怎么可能会有那种能力?肯定是有什么东西吓跑了那些人。但是,但是,不太可能啊”战魂有些心虚“但不管怎样,先让他加入吧,他极有可能是”竴“的继承者,观察上一段时间,不管怎么装,肯定会露出马脚的。”战魂这样想着,接受了逆流的请求。命运的转折点,“竴”又是什么?敬请期待第三章。未完待续初二:深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