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流尘逝
“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红楼梦》)
——题记
历史的轻烟在岁月的天空上徘徊,徘徊是时间与空间的松柏。在浓浓的“轻烟”之中包含了薄雾与阴霾。一个个女子,缔造了这文学与现实的旁白。她们的故事,如水一样,带走了尘埃,留下的是无数岁月的华彩……
流动的河水,清冽、香醇。酿成美酒,更酿成了西施。她的美成就了越王勾践“三千越甲可吞吴”的伟业,也撼动了她与范蠡的心怀。泛舟江上,与闲云共舞,同野鹤挟阳。虽然,史官在此时已酒醉不醒,众说纷纭的结局摆弄着这段故事,然而人们还是愿意相信美的诉说。西施,这水的女儿如水的带走了她的结局,却留下了人们千古传扬的神秘。这样的结果,没有灰色的微尘,没有无色的苍颜,只有一条清河滑过。
一谭池水,围绕着残荷,围绕着百许鱼,但却无法围绕住一条“普通”的鱼,跃龙门的心。然而最终她成功了,她继承了“贞观之治”的辉煌,开启了“开元盛世”的旗帜。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她同样有着女儿水一般的心灵,只是在那个大大的“黄圈圈”中度过一生的繁华。其实,无字碑后阻隔了她心灵的升华,小谭围住的则是她一颗女儿心。一池水卷走了她的童稚,留下的只是千古的丰功,万古伟业的孤独。
一泓清泉,源头活水,流淌的清水活跃了她婉约与豪放的携手。一首词传达了她的爱,一阙调书写了她的情。她的一生都在水的世界中徜徉,正如她的名字一样,只有清水才能照耀她。最初她被爱情的雨露滋润,她的心中激荡着婉约与凄美。后来,国破家亡,她的清泉不在澈,但她的心依旧明,她的心海中荡漾着祖国的山河。登高环顾,山依旧伟岸,海依旧壮阔,只是人间少了一位词客——李清照。她是水的化身,她又水的柔弱,也有水的壮阔。她因水而生,水逝了,她走了,但她的词却依见美丽。她用短暂创造了永恒。
水在处处放歌,时时潋滟。是水幻作了女儿,是水幻作了异彩的生命。人间因水而美丽,世界因水而生情。水在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情怀。在泉中,成就了自己与别人的美丽;在河中成就了自己与祖国的情感;在海中成就自己与世界的壮美。世界因水而生,人类因水而长,万事万物因水而美。水由天际流到了人间,由人间又流回了天际,水带走了满际灰尘,留下了一世的芬芳。
今日的清水依旧流逝,今日的阳光依旧烂漫,不同的是我们心中留下了“一滴滴”的名字。
为奥运喝彩,为自己喝彩
“更快、更高、更强”——奥林匹克运动会中的著名格言。它不仅是对奥林匹克精神的最佳诠释,更鼓励全世界人们在各个领域不断地超越自我,不断的创新,永远保持着蓬勃的朝气。
回顾历届奥运会,运动员们在运动场上“大显神威
”,让人们刮目相看。可是谁知道,他们辉煌成绩的背后,竟浸满了泪水、汗水,甚至有血水!他们用青春去拼搏,突破自我,挑战着“更快、更高、更强”。
相信大家对男子体操冠军李小双一定不陌生吧!李小双和兄弟李大双生活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里。小双六岁时,为了减轻经济负担家人让他选择了体操。十岁时,爷爷挑着担子送他和哥哥到了省队。小双训练十分艰苦,为了拉韧带,教练用自己的身体压在他细嫩的腿上,他却不掉泪,咬紧牙关挺了过来。为了练单杠,他磨破了双手,鲜血染红了单杠。后来,他又从单杠上“飞”下来,摔成轻微脑震荡。但他却没有因此而退缩。在第26届奥运会上,为中国夺得了唯一一块体操金牌。
看了李小双的故事,我脑海当中的画面有不尽定格到了今年运动会的前两个星期。当我得知学校四月十日要召开“激情奥运,阳光校园趣味运动会”时,欣喜若狂,满身的热血有沸腾起来。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来到学校,准备开始锻炼时,才发现,操场上满是锻炼的同学,他们都正为运动会做准备呢!正在我张望时,一个声音传来:“这次有进步了,一分三十秒!”“yes!太棒了!”仔细寻找声源,噢,那不是我们班的“飞毛腿”吗?“你上次就已经是班上的第一名了嘛,怎么还练?”他面带微笑,脆生生地回答:“我上次的成绩可不行。要是刘翔大哥哥像我这样,还能拿到奖拍吗?所以,我们要做到‘更快、更高、更强’呀!”“哦,我差点忘了!哈哈!”......
校园中飘荡着我们爽朗的笑声,风儿也来凑热闹,我托它带走我的祝福,送到奥运健儿的耳朵里:奥运健儿们,加油吧!
也许我们的祝福声还不够大,也许我们的祝福语还不够多,也许我们的力量还不够强,但我们只要拥有一颗热爱祖国的心,只要我们为奥运喝彩,为自己喝彩,用满腔的热血为英雄们喝彩,奥运健儿就一定听得到风儿带去的祝福声,听得到我们的笑声,听得到我们努力的脚步声,而我们,也一定能为祖国作出贡献、赢得一份荣誉!
指导老师:张毅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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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礼以我虔诚的心许愿,我在地球的轴痕上逝去,但,永不离开。——题记她穿着丝质的长袍,米白的袖边掩住半边眉梢,流水的声音安静,柔和,将时间里的世界渲染成一幅绝世佳画。她微微作揖,行了古人最常见的礼仪。她又轻轻抬起了头,风拂过面颊,带着她最后的一句话:“小女子,名叫礼,礼仪的礼。”孔赋哀逝礼走在公元前479年周国的一条街道上。所有人都向她行礼,她便也向所有人还礼。两旁小贩的叫卖声并没让人觉出丝毫的嚣扰。不远的地方有个草屋,依稀可以看见一个稍稍年轻的男子。他拱手拜见老者,微微行礼,尊老者为师。蓝色的素衣随着屋里仅有的一点点风微微的晃,老者拄着拐杖,看了看他,“子贡,汝来何其晚也?”声音这般沧桑,忧伤。子贡连称不是,扶老者坐下。自己,则站在一旁。屋外扬扬洒洒地落了些雨滴,打在地上,一片湿润。滴滴答答的雨声变得逐渐密集。礼回过身去,准备离开,走了很久,却仍仿佛能听到那老人“天下无道,吾道亡矣”的泪声。七天之后,礼又来到这里。她看到两柱之间的黑色棺木和守在棺旁的子贡。子贡向她行礼,她便也向子贡还礼。“谁人逝之?”她问。子贡看了看棺木,抬手拭了拭眼角,“吾师孔子。昨日逝也,吾当守此三日矣。”礼看了看他,然后向着孔子的棺木拜了三拜。随即,身体逐渐变得透明,她身后的一切也变得清晰。风不停不停的吹,却再没拂动她的衣袖。最后消失,完全消失。只对着子贡留下一句:“吾中华之礼,善待才善始终也。”她来的那么轻盈,离得那么华美。她说,她叫礼。礼仪的礼。戴安娜的句点礼站在1997年白金汉宫的门外。她从人群中向前走动,所有人都为她让开道路,并且微笑致意,而礼也微笑着看着所有的人。她来到门外的皇家骑士面前,骑士向她行皇家礼仪,然后询问她的名字。“礼,礼仪的礼,我尊贵的骑士先生。”她很快被放行,路上所有的贵族都脱下帽子,右手放在胸前微微鞠躬。礼穿着白色的蓬裙,手捧一束娇艳的白色玫瑰。她是那么的高贵,连威廉王子都单膝跪地,亲吻她的手背。水晶棺里的女人是那样的美丽,有那样多的人在为她哭泣。穿黑色长袍的牧师手捧圣经为她默哀。戴安娜王妃是高贵的王妃,她善良,宽忍。或许,她便是一颗最明亮的夜明珠吧。她理应接收所有人的行礼。礼把白玫瑰放在水晶棺旁,娇艳的玫瑰衬着王妃的美貌。礼悄悄走到一边,消失在最不起眼的角落。她笑着。呐,多么尊贵的皇家之礼。邻逝礼换上轻便的运动服,在2012年的上海漫步。我曾遇到过她,但不知为什么,我没有想起向她行礼。而他却在我旁边站了很久。邻居家的老人刚刚离世,现在正在进行葬礼。唢呐的声音穿过一层层墙壁钻入我的耳朵里。哭声此起彼伏,我像是能看见那雨点般的泪滴。礼想去看看那是个怎样的死者,然而却被堵在了亲属们围成的圆圈之外。她向着死者和家属鞠躬哀悼,所有人却都仍是在哭泣,没有人看到前来探访的礼和已经忍无可忍的昔日邻居。我看见了礼的离开,她是在楼梯的拐角消失不见的。我如此清晰地记得她美丽的侧脸,却全然忘记了如何能再看到她的容颜。礼说,她原本以为,这是她的礼仪之邦,如今,却再没有人向她行礼。刺耳的喧嚣回荡在她的耳畔。回荡着。永不消逝的。尾声礼走进一座白色的基督教堂,穿着黑色衣袍的修女站在红色的蜡烛旁。摇摇曳曳的烛光把一切都拢在一片朦胧中。她便站在修女的身边吟唱,双手合十,向上帝许愿。“愿礼能永不再地球的时间轴上逝去,永不离开。”她再一次安静地坐在河边。那条河仍在流淌。“礼,我叫礼。礼仪的礼。”初二:高清滢1200字以上 初二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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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时和好朋友伶心一起游玩泳回来时,她说:“顺子,你知道吗?莫伊他出国了,扔下平子一个人走了。”什么?我仿佛遭到了晴天霹雳,疯了似地跑回家,看到空荡荡的房子,空的轮椅和大开的窗户。心里猛地一颤,心惊胆战的向窗外望去,看到和我10层距离躺在那儿的平子,傻眼了。平子和我是双胞胎姐妹,妈妈希望我们往后能够平顺,因此有了平子顺子这两个名字。平子大我几分钟,从小她只能在轮椅上呆着,而我却可以蹦跳自如。她总是静静的看着我跑跳玩耍,直到小学。她总是出神的盯着我的书包看,我知道,她想上学,想和别的孩子一样。五年级,我认识了刚搬来的邻居尤莫伊。他和我同班,坐在我的后面。偶尔上下学遇见了会一起走,一起走不讲话是顶尴尬的事情。我只好总找些无聊的话题,一来二去的,就渐渐熟了起来。一天平子拉着我说:“最近和你一起走的是新邻居尤莫伊吧,改天叫他来家玩好吗?”我笑着说好。看着她渴望的眼神,我无法拒绝她什么。看到她放心的笑我才松了一口气。那时候,年少轻狂的尤莫伊随着我们渐熟而愈发大胆。对我指手画脚呼来喝去的。我又打不过他,只好言听计从。我这时才发现他表面工作做得多好,和不熟的人。这完全是本性的暴露。中午放学,我和他一起走的时候,我悄悄观察着他的状态:心情不错的样子。我壮壮胆说:“尤莫伊,明天是周六,可以来我家玩吗?”他猛地回头,不可置信的看着我。“平子想见你。”我以为他要发火了,赶紧补充道:“不是我啊”他把脸一沉,丢下一句“没空”便头也不回的走了。虽然他总是很凶的样子,可是从没有真的打过我,这次他很凶,我不知道为什么。在我没来得及说什么的时候,尤莫伊搬家了,转学了。这时的我刚上六年级,六年级毕业,我考上了德馨一中:全市顶尖的中学。开学后,我发现尤莫伊也在我们班。无奈,我只好装作不认识他。可天杀的老师却安排他坐在了我的前面。他上课很多时候坐得很端,背靠着我的桌子边沿,很认真的样子。偶尔上课无聊,我便会悄悄很小声的唱歌。那时候喜欢吴虹飞,偶尔会唱起≤流氓≥中的几句来。正当我唱到“谁叫你要说我是残花败柳”时,尤莫伊突然转过来,快速的说了一句又赶紧转回去。从那以后我不再唱那首歌。他说,你本来就是残花败柳。原来他一直在听我在干什么。“尤莫伊你耳朵太贼了吧。”说话的是秦伶心,是上初中认识的朋友兼同桌。尤莫伊上初中后有两个要好的朋友,一个是同桌慕雨枫,另一个是朋友井慕辰。他和小学不同,安静,毒舌。慕雨枫是很好的男生,有点娘,对人很好。我们关系不错,他叫我姐姐。后来我和伶心发现了一个秘密:一旦我们说到井慕辰的时候尤莫伊便会把背凑过来很近的地方偷听。伶心在上课聊天的时候说到:“其实尤莫伊是内向人好,井慕辰是外向人好。”我说:“我怎么没看出来尤莫伊人好?”尤莫伊立刻转过来:“那井慕辰又哪好?”我愣了一下,说:“我没说他人好啊。”他很窘迫的愣住了,立刻转过身子,低头想着什么。忘了说,我和井慕辰是在六年级认识的,而尤莫伊是初一。他总认为我喜欢井慕辰吧。所以我用了狠招,让尤莫伊和井慕辰一起去我家,果不其然,他看到井慕辰答应了就立刻答应了。没错,一年前的失败我仍然铭记,说什么我都要平子开心。下午放学后,我带着两个人去家里。平子显得很意外也很开心,因为她看见了尤莫伊。“你们好我是平子。”平子虽然没有去过学校,可一直都是专业老师教她知识和礼仪。她很有名媛的样子,温柔得体,处处彰显理性美人的样子。“你们是顺子的同学吧,尤莫伊我认得,这位同学你贵姓?”平子的温柔大方以及不符年龄的成熟显然震到了他们两个。“我叫井慕辰。”井慕辰有些紧张的样子。“你好”平子微笑着说:“你们坐吧。”两个人很拘谨的坐下后,平子接着说:“顺子要麻烦你们照顾啊。”“顺子你去买点东西吧。”我无声的应许了,走到了门口。平子是为了和尤莫伊在一起,为了这个她等了三年,我不能让她失望。所以叫上了电灯泡井慕辰。我和井慕辰漫无目的的在大街上转悠。“你姐她,喜欢尤莫伊吧。”井慕辰问。“.....”我沉默着点头“从五年级。”“我看出来了,她眼睛没离开过尤莫伊。”井慕辰有些失望的样子。“平子是固执的人,很难喜欢一个人,喜欢上就没办法放弃。”我说:“你喜欢平子吧。”“啊?”井慕辰立刻慌张了起来:“没有你别瞎说。”“放弃吧。”我摇摇头:“平子不会喜欢上你的更别提在一起。”“为什么”我叹了口气,“平子是我姐,我比谁都了解她,你放弃吧。”周一去学校,尤莫伊很认真的说:“昨天你姐让我和她在一起。”我的心猛地被揪了一下,故作轻松的说:“很好啊,怎么了?”他眼里闪过失落,他说:“我知道你喜欢井慕辰,你姐告诉我的。”什么?我咬咬嘴唇笑了笑,说:“所以我会和他在一起,你就和我姐在一起吧,我喜欢你们在一起的样子。”“是吗?”“当然是了”我笑得很放肆:“我想让你和我姐在一起,想让我和井慕辰在一起。”他沉默了一会儿,说:“祝你幸福。”我笑着说你也是,看着他走远的背影,眼泪才大滴大滴的往下掉。后来井慕辰找我要和我在一起,我答应了,旁边是平子和尤莫伊,我别无选择。慕雨枫来找我,说他知道所有事。我说我都知道,是平子要井慕辰和我在一起。为了平子开心,井慕辰选择放弃。慕雨枫说尤莫伊偷偷告诉过他,说我穿红衣服像花仙子,穿蓝衣服像蓝精灵,白衣服像白雪公主。他说尤莫伊一直很在乎我,很喜欢我。他说:“去追回来吧,还来得及。”我说不要,我不喜欢尤莫伊。慕雨枫抓着我的肩膀说:“你要骗自己多久,要伤害自己和别人多久?你知不知道尤莫伊他......”“你知道吗?”我打断慕雨枫的话:“我不恨平子,一点也不。更不会和她抢她的最爱,我欠她的。知道吗?我们生下来的时候,是连体。很严重的那种。我们的心脏是连在一起的,我的手脚在她的身体里面。做手术的医生说,或许只能活下来一个,或许都活不下来。可是我们都活了,只是她是残疾,而我是健全的。我欠她一个完整的人生,区区一个尤莫伊,又能怎么样?她是我姐,我没法恨她。”这件事距今三年,期间尤莫伊找过我,我躲开了他,我不想再见他,再伤心。我和井慕辰早就分手了,我们都应该有自己的幸福,他说他要守护平子,永远。平子的葬礼,也是井慕辰的葬礼。他说,要永远守护平子。他没有食言。我收到一封信,是尤莫伊从国外传来的。顺子:五年级的时候平子就找过我,我拒绝了。你找我去你家的时候你知道我多开心吗?可是你是为了她。上了中学,我以为你会喜欢上我,可你依旧因为平子让我去你家。平子说你是爱井慕辰的。我不信,我问你,你亲口说爱他。如果你幸福,我可以旁观。我不能骗平子,我并不爱她,三年来她一直以死相逼,直到我被父母带到国外。才知道她自杀了,井慕辰也死了。原以为我会给你幸福,可我却毁了平子,毁了井慕辰,毁了你。对不起,我知道我欠你们的太多,我不求你原谅,请你忘了我。(如果你能念一点旧情的话,可不可以左转去幸福街?”尤莫伊看完信我眼睛有些干涩,我去了幸福街。因为我不恨他,这个结局是应该的。平子和井慕辰的死,并不是谁一个人的错不是吗?幸福街是条废街,路边有很多透明的玻璃瓶一直相连到街尾。每个瓶子里都有一个小纸条,开头是顺子,结尾是莫伊。那是莫伊每天想对顺子说却没有说的话。街的尽头,是“幸福,请左转”的字样和代表歉意的康乃馨。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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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水流年曾经,现在,曾经,现在,我们的一切悲伤都来源于这样的对比。可现在的一切,又怎能回到曾经?人生又怎可永如初见?“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陈奕迅的《十年》响起,是啊!十年之前,我们青涩,我们懵懂,我们遇到任何事情都可一笑置之,因为我们没有太多的烦恼;十年之后,我们迷茫,我们无错,烦恼也随之增多,慢慢的,我们长大了。光阴里的小桥流水人家,那些笑得像花一样的面孔,已经和着风远了,远了。都说,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可以治愈一切无法治愈的伤口,因此,我们在时间的打磨中已变得千疮百孔,也因此,我们才能这么的刀枪不入。白驹过隙,雁过留痕,时光总是匆匆而过,总让我们不知所措,也在给我们徒增伤悲。在时间流失的长河里,我们总是驻足张望。回首来时路,有多少悲,亦有多少喜,我们总是在悲喜交加的光影里或得或失,我们一无所有的来,却固执地想拥有一切,到最后,我们也还得一无所有的离去,或许,这就是人生终该有的结局。还记得,那些青涩的年华里,我们对着天空说过的诺言。你说:不管以后如何,你都会在她身边陪着她;你说:丫头,以后的日子,你不让她哭;你说:你们要手牵手一起走;你说:傻瓜,哭什么呢?别难过,你不离开。可是,到后来,说这些话的人在哪儿呢?明明是那般相爱的两个人,明明是那般紧握的双手,为什么走着走着却都散了呢?后来,终于明白,再美的誓言也能一笑而过。天空像被搅乱的稀饭,不知从何时起,眼中多了一种叫做迷离的东西,品尝着回忆,抱着上天留给我的唯一礼物,记得有人说过:命运是用来承受的,就像糖是用来吃的。抱着回忆,有太多的感动,有太多的无奈,有太多的酸涩。才明白,原来我们每个人都是行色匆匆的,都是过客。或许,在繁花似锦的青春年华里,我们都是彼此猜不到的不知所措,亦是彼此想不到的无关痛痒。“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是啊。当我们真正懂得,明白的时候,一切都晚了。我们总是这样,后知后觉,所以,我们才,渐行渐远,渐行渐远。或许,最终的结局就是这样:所有的梦都会醒,所有的好都会尽,所有的我们都会分别。8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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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水流深暴风雨前的沉寂是力量的积蓄。平实厚重的土地却时刻进行着岩浆的律动;光秃颓废的枝干上却要孕育着新叶的喷薄而出。光影流转,尘埃积淀,唯有最为厚重的东西才能越过时空、界限。因此,深重、沉稳才最能酿造时代精华。静水流深,沉稳间而生一种绝佳的人生境界。当《围城》出版,“一石激起千层浪”时,钱钟书选择将自己围在褒奖与批评的声音之外,潜心研究文学。当莫言一举荣冠年度“诺奖”。世人又是一番热捧,各种商业活动、出版事宜蜂拥而至,而他却选择站在一旁继续自己的路。这便是大师的气度,不流于表面的轻浮,内心始终装着一个“封闭的空间”,却从一小孔中窥探到外界一切症结。然而,也有人于流俗中丢失了自我,迷失了前进的方向。胡适晚年专心于他人的恭维,倾尽时间接受探访与交流,却是一著难成,无所突破地走尽一生。假若他一种更沉稳的姿态面对学术和生活或许他能留下的更多。静水流深,沉稳间沉淀自己,获得更长远的进步。本年度的诺贝尔化学奖得主贝格尔无疑是一大亮点。本是物理学家的他已有建树,本是“富二代”的他却没有像样的实验室。他始终选择冷峻而深重的目光看待自己的成就,若非如此,今天的成就又从何而来呢?可回想项羽深受世人的目光左右,自缚手脚,最终自刎乌江,不也是血的教训吗?因此,只有始终保持一颗沉静的心,才能识破世间的明暗,看透岁月的沉浮,如垂暮之年的老者般洞明通达,在已有的基础上不断革新,开拓新的境界。回首当下,“包装”、“浮夸”、“看脸”、“套路”等等社会热词何其浮躁、庸俗。丧失了“沉”的本能,遗弃了稳的学问,时代怎么向前进呢?快餐文化、急功近利也似成了通病,没有人再有“闲情逸致”寄送几封书信,阅读几本经典,吟几首唐诗宋词。“静不下来”成了潜藏在当今社会深处的一粒毒瘤。时光匆匆,光阴不等人,与其匆匆忙忙追赶时间,磨损了鞋,伤了脚却不过是循环往复,毫无进展,为何不学着“沉稳”呢?点评:说理充分透彻,立意鲜明。比喻生动、形象、贴切,本体与喻体形神相似,文章的趣味性与说服力都大大增强了。详略得当,虚实相生,是本文的两大特色,内容更丰富、更生动。800字 高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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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水流深用心去品读一根火柴的生命历程,内心总有一股近乎疼痛的感动。我一直固执地相信,在火柴棍上那颗静静燃烧的火苗深处,有一颗心在无畏而快乐地燃烧。我于是试图去解读自己敬畏火柴的缘由:是它默默无闻的奉献?是它不张扬的性格?后来发现,都不是的。说它默默无闻也好,不张扬也罢,静,只不过是它的表象,而我所读懂的,是火柴棍上那个火红的舞动如绸的精灵——从它诞生之刻起那“嗤”的一声响,一直到它殒灭之际那缕若有若无的细烟,它一生都在静静地兀自舞着,却用整个生命历程书写出它的深邃的生命意味!明知道结局是痛是毁灭,却如此义无反顾地朝着信仰无畏前行;明知道一阵微风就足以瞬间置它于死地,却依旧静静地舞着,展示着内心的一种快乐……就这样无畏并快乐着,它一生的静静燃烧似乎只为去追求一种深邃的生命意义。也许相对于漫漫历史,相对于茫茫宇宙,人的一生也如一颗火苗般渺小短暂。燃烧中,会有风雨,会有尽头,于是有人畏惧风雨而停滞不前,有人消极地看待尽头而游戏人生,却将对生命的博大精深的追求弃掷于一隅,殊不知这正是指引人生方向的灯塔啊!当那些失却了力量与深邃的灵魂有朝一日在风雨中沉默,或在心头处熄灭,它们也便如一缕细烟转瞬消逝在空气中,不会在时空中留下一丝曾经存在的痕迹。我终于明白自己何以对那朵静静燃烧的火苗如此着迷如此虔敬。一颗火苗注定是一颗不显不露却博大精深的灵魂,我们不知道在它诞生之际它在宣告些什么,但我们知道它是怎样拼着全力承载起生命的厚重与深邃。没有这种对深邃生命的执著追求,何来快乐而无畏的燃烧?何来人生境界的高远?生命的外观姿态可以一直是静,但追求深邃,却能使之在特定的时间与空间中达成永恒。正如那个舞动的精灵,在静静中燃尽自我,也燃尽了一切混沌。站在历史的海岸漫溯一道道历史沟渠,前贤们用行动展示了“静水流深”这一哲理的深刻内涵:司马迁隐忍著书,海明威独自一人笔耕不辍,钱钟书潜心治学……于平静中见深邃!火柴无非只是个竟象,而我们面对的,乃是真实的人生。燃烧中,会有风雨,会有尽头,但只要我们在平静中追求生命的深邃,那么即使在风雨中沉没,在尽头处熄灭,我们的心,从此却可以无处不在,无畏而快乐地燃烧。8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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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水流深萧瑟的秋风中隐约传来了清脆的兵刃相击声,凌厉的剑气从那雪亮的剑锋中激射而出,划碎了空中蹁跹的落叶,斩断了对手锋利的吴钩——在这场华山论剑中,最引人注目的并不是哪位剑客,而是这柄剑,这柄铸剑大师欧龙子耗费了七七四十九年才铸成的利登。天下第一登凌风喜爱它,为它取了一个极普通却极贴切的名字——“快”!剑气的激荡越来越迅疾,剑锋上闪耀着的寒光也越来越凌厉,即将落败的对手却卑鄙地发出了暗器。暗器打在了凌风的握剑的手上,利剑从手中脱出,落入入了深渊之中!深湾的底下是一眼清泉。清泉缓缓流淌,慢而安然。然后,“快”剑落下来,直插泉底,凌厉的剑锋在安静的水面上劈出一道涟漪。转眼,湖面又归于平静。水底的“快”剑沉在泥土中,傲慢地对沙石说:“我是天下第一快剑,可以劈石断金。”石子懒洋洋地回答说:“我已经躺在这儿五千年了,每天只随泉水慢慢地移动一会儿。自从有了什么华山论剑以来,每年都有几十把名剑掉到这湖里来。它们都是快剑啊。但是都没几个月就锈蚀了。——你肯定也不例外。”“快”剑嚣张地抖动了几下,甩出的剑气将摇摆着的水草拦腰切断:“才怪,我和它们不一样。我是欧龙子亲手铸了四十九年的剑,我是天下第一剑客亲自命名的剑。我和那些破剑不同,我比它们快,比它们高贵,我一定不会生锈的。”一截断掉的水草倒在地上无奈地说:“哪把剑进来时不这么说?哪把剑进来时不玩几道剑气来让我们遭殃?但再快的剑都经不住泉水缓慢的腐蚀,你也只能像它们一样,听凭棕红的锈迹遮盖你剑锋上的光芒!”“快”剑还要再争辩,流水已侵袭而来:“你能斩断缓缓流淌的小溪吗?你能截住奔流东向的江河吗?你能战胜静水流深的海洋吗?你不能!再快的剑都不能。快战胜不了慢,急躁战胜不了耐心,浮夸战胜不了深沉。你,虚浑的‘快’,只能消逝在这静水流深的慢中!”数月之后,当jiang hu 武人费尽心力将“快”剑找捞上来时,利剑的剑体已布满了红棕色的铁锈。“可惜,再快的剑都抵御慢的侵蚀。”凌风惋惜地抚了一下“快”剑黯淡的剑锋,将这天下第一剑重又抛入那缓慢流淌着的泉水中。而泉,还是一如既往,缓缓地流啊,流啊……静水流深。800字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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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水流深马车越空,噪音越大,当马车装满货物后,噪音也就变小了。物如此,人亦如此。一个人只有低调谦逊处事,只有用知识填满空虚的内心,才能走得更好,走的更稳。河流缓缓地流向远方,那些想在上面显示自己的溪流会很快被蒸发或被冲击到河岸,只有最深处的水可以流的更远,流的更深。物之于人,有着多少的暗示与启迪。只求“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的诸葛亮亦是如此,他负经济匡世之才,而其初隐居隆中啸歌自适,决无用世之志。面对先主刘备的邀请,他谦虚的说自己不能胜任;面对周瑜的冷嘲热讽,他依旧微笑处事说自己只是“略懂,略懂”;面对司马懿的挑战,他仍然保持最低姿态,用妙计战胜他;面对孟获的顽固与狡诈,用自己的沉稳与大方让他彻底折服……他靠着这种低调与谦逊,让多少本对他不屑一顾的人对他另眼相看;他靠着这种低调与谦逊,辅佐刘备杀进吴魏之列;他靠着这种低调与谦逊,为自己赢得了“神机妙算,足智多谋”的美称;他靠着这种低调与谦逊,也让后人对他无比敬佩与崇拜。只求“山间之明月”的苏轼更亦如此。满腹才华,才高八斗的他却被一贬再贬,从京城到黄州,到密州,到杭州,到惠州,甚至到了荒凉的海南,他却没有自弃,没有抱怨,而是谦逊低调,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兴修水利,解缓灾役。为了缓解“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的猪肉价格,他发明了一种“东坡汤”;为打击当地溺死幼童的恶俗,主张成立了一个救儿会……他就这样低调隐于世,却将社稷与百姓放在比得失宠辱还重要的位置。他用他的谦逊低调,撑起热爱生命,关怀百姓的爱民之心,用他的谦逊低调担起“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以陪卑田院乞儿”的豪言壮志。古之成大事者皆谦逊低调。“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的勾践隐忍苟活,低调侍奉夫差,使他复国;“抱王霸之大略,蓄英雄之壮图”的韩信,受跨下之辱,选择低调,从而“志吞六合,气盖万夫”。“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司马迁,惨遭宫刑,俯下身子,成就了《史记》。静水之所以可以流深,是因为上面浮滑之水为它阻挡了阳光与强风。低调做人,就是要用平和的心态看待世间的一切,不矫揉,不造作,不自以为是。学会低调,低调才是最辉煌的炫耀。8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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