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于人世间
行走于人世间,脖颈上总是顶着一颗倔强的头颅,双目向前不愿回头望。疲惫已久,偶尔驻足,再看所走过的路,却发现是另外一番景象……
对与错
自娘胎坠落的那一刻起,便睁开黑白相间的眼睛,来审视人世间的对与错、是与非。从呀呀学语、蹒跚走步,到孜孜求学、匆匆入世,父母兄长、师同朋僚一直在用他们的言与行,告知和示范着怎么说对的话、走对的路、为对的人和做对的事。我们一直在模仿着,曾因对而受褒奖、因错而遭责罚,也曾因对而欣喜满怀、因错而悔恨终日。
从稚嫩到成熟,行走在对与错的边缘交界线上,我们愈加谨慎,一路走来、一路甄别、一路分拣,无形的标准在有形的人生中烙下深深的痕迹。回头再望去,却发现自己总是在不停地否定曾经肯定过的,又在肯定曾经否定过的。在对与错的反复纠结中,迷茫的眼神渐渐清晰,又渐渐迷茫。不禁深思:在这个是非对错交织纵横的混沌世界里,如此辛劳到底是为了什么?或许对与错本是世间的一种规则,分清它们只是为能更好地生存……
真与假
人世间其实只有两样东西,象和理。万物因有形而生象,人则因思考而成理。然而在纷繁的世界里,真象与假象却混杂其中,常常是真象里面孕育着假,假象里面蕴藏着真,让欲要辨别真伪的人们不知所措。不同的人都在相同的世界里,编织着自己的梦,参与着他人的戏。在这场没有编剧的世间大戏里,我们扮演着诸多或真或假的角色。为了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我们渐渐学会了扭曲自己的身形和面孔去假笑、假说和假做,然而却将自己的身心摧残地形同两人。
放眼望去,茫茫的人海中看到的永远都是清晰的身影,模糊的面孔。假面人生,在包裹自己的同时,也蒙蔽了他人的眼睛,心与心的距离也因此而愈加疏远。你与他的擦肩而过,似乎触动的只是衣衫,心灵并未荡起丝丝涟漪,唯有冷漠的气息还游走于人群之间。或许是时候该剥去蒙在心头的那一层假皮,归还世界一个真实的自我……
得与失
人总是在拼命的追索,想把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占为己有,而得到的那一刻却未必快乐。人也总是在不停的失去,当其拥有的时候从不珍惜,而失去的那一刻却懊悔不已。人世间,我们想要得到的东西有很多,容易失去的东西也很多。太多的情感赌注被押在了得与失的结果上,却并未将其倾注于过程中。在得与失的反复煎熬中,我们的情感会因此而变得异常脆弱,或大喜大悲,或欲生欲死。在患得患失的过程中,渐渐迷失了自己,失去了生活本来应有的意义。
其实,这个世界一直都很公平,不论你承受何种得与失,世界终将会以不同形式反向回馈于你,只是有的时候赋予形,有的时候赋予心。面对得与失,脸上的喜怒哀乐常易于表达,而内心深处的那种平静却总难以模仿。或许在尽是得与失的人生旅途中,我们需要修炼更多的不是能力,而是心态……
生与死
又是一场晚秋寒夜的雨,又是一层枯败飘零的叶,伴随着季节的更迭,草木从春生夏盛再次走向秋衰冬败,整个世界又完成一次造物的轮回。而人之轮回,也皆如草木,从少壮青年逐步走向迟暮老年。都是将生作起点,死为终点,两点之间勾画出一条线段,只是长短不同。世间的人们,站在不同的线段节点上,体味着人生不同的酸甜苦辣。然而过多时候,却总是纠结在对与错的判断上、真与假的鉴别中和得与失的权衡里。
在这个有限的线段里,人们背负着无尽的沉重在艰难地前行,却忘记身后离起点已越来越远,离终点却已愈来愈近。生是偶然,死是必然,在自然界轮回的漩涡里,人们始终都无从逾越。穹顶之下,世界依旧还是那个世界,在历史的长河里轮回着的却是一波又一波的人。或许此刻生与死的距离似乎已不再重要,那种能够放下的坦然才显得更加弥足珍贵……
我是月光,你是朝阳
犹记那年秋天,避离了酷暑的我们终于踏进了初中的校园。在军训时,我们早已熟悉彼此。再见时,也是相互一笑。我想,那时的友谊只在于用一个微笑来诠释,简单明了。
第一次月考之后,我并没有因为考砸而埋怨什么,依旧想尽一切办法来让众人开心。被人或许都认为我是个乐天派,只有你知道,我是一个什么是都愿意往心里藏的人。看着我,你不免有些心疼,边常用欢愉让我释怀。
家长会过后,你又悄悄地和我说了很多事情。无非又是哪个学生下定决心好好学习。最后,你说出了一句至理名言:“姓赵的,我想,你从不会抑郁,你只能把别人弄抑郁!”说完,便在你的脸颊上露出灿烂的微笑。我愕然,刚想反驳些什么,但看到你那副模样,有无话可说。那日的阳光极其明媚,照到的似乎不是大地,而是我们那纯洁的友谊。
又一次家长会结束了。一天,体育课上。你一直闷闷不乐。我很好奇,于是便缠着你。你沉默了许久,终于缓缓吐出了事情的真相。原来,不知哪一个家长在背后与别的家长说讨厌我。而你那一天恰好值日,听到了。听过之后,我默然。旋即,我问道:“静子,如果有一天,全天下都没有人相信我,你,会怎么样?”你没有思考,立即回答道:“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也会相信你!”
听到这话,我的心头一酸。这才是朋友!
朋友是伤心最想见的人;是打扰时不用说对不起的人;是帮助时不用说谢谢的人;是步步高升也不会改变称呼的人;是天涯海角都彼此挂念的人。在你难过的时候,朋友会来安慰你;在你有困难的时候,朋友会来帮助你;在你快乐的时候,朋友会和你一起分享快乐的喜悦;在你失败的时候,朋友会拉着你继续往前走。朋友不是绊脚石,他们是助燃器。知心的人,可以和你谈心的人。
这才是朋友。
吉林长春朝阳区长春市第一外国语中学初一:衿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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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行走二字,令人遐思。“行”的部首是双人旁——站着两个直立“行”走的人。可见,行是大众的,是人类特有的。其他动物,或飞,或游,或爬,或跑,或跳,皆与行不相形容。“走”则是上“土”下“足”,只是“足”少了个“口”,真的剩下“足”了,“足”在土地就是走路了。然而同是涉足,却有着不同的情调。“行”没有“走”那样激烈,它比“走”更显悠哉之意。“走”略有意识,“行”带有飘荡。“嗟余听鼓应官去,走马兰台类转蓬”,“走”在这里是奔命;“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行”则为悠然云游。行,多了几分坦荡,多了几分洒脱,多了几分怡然和烂漫。“行”左右拆开,分半来看,则是“彳”和“亍”两个字;两个字合成一个词——“行”,则是慢慢走路的样子的意思,它是“行”含意的另一种形式所在。“走”则更有驱力,更有拼劲,更有韧性和紧迫。“走”加一个字便道出了其中的形态,比如“赶”、“赴”、“超越”……“走”上下分开,犹如“土”和“止”,土地是静止的,而人却在前奔。疾走如飞,飞山走石,走是有气势的。但行也不逊色,它也是有气派的,行云流水、奋勇前行、雷厉风行、江河行地、行远自迩、示威游行……无不彰显着行的气魄。然而,行与走合并起来,更是内涵丰富、意蕴深远。行走江湖,叱咤风云;行走自如,随心所欲。行走开拓出另一片天地,创造出另一种意境。走为行增加几分魄力,行让走附着几分豁朗。行各地,走四方,行走使生活更精彩,使生命更壮丽。“言必行,行必果。”行是一种出发,一种实践,一种结果。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将自己的原名“知行”改为“行知”,可见他十分重视“行”,有行才有知,践行出真知。然而鄙人觉得“知行”也未尝不可。“知行”——知道行动,只知道孜孜前行,一往无前,探个究竟。生活的意义在于奋斗,奋斗过,无悔过,又何必在乎知了什么,不知什么?世间走一遭,潇洒走一回,这边走走,那边走走,开开眼,见见阔。走出个雄健,走出个豪迈,走出个有模有样的人生。走不尽英姿飒爽,走不尽伤感凄涩,走不尽悲喜哀愁。多少意趣和情致尽在行走之中!行走一段路程之后停下来,静静小憩,深深回味,细细思忖,你也许会有“轻舟已过万重山”的欣喜,有“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惊诧,有“霜叶红于二月花”的感叹……回首凝眸,更是“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年华似水,看到的是“别有幽愁暗恨生”。“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不知明镜里,何处得秋霜”,行经漫长路途之后,感到的是诉不尽的喜乐哀愁。此番长行,得到什么,失去什么,又有谁能道得尽?迈开脚步,行走前奔,就不应在乎“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荆棘披身,险径曲道任我走,即使历经辛酸,也感不枉此行。江河之壮美在于其奔腾不息,生活之意义在于出发迈进,停滞伫立犹如死水,绝不是美的所在,生活需要轰轰烈烈、大起大落的变迁和撼动,否则生命将如同枯井,了无生趣。试想,倘若哥伦布没有航海行走,探索前往,哪能发现新大陆?伽利略、牛顿没有不畏阻险,勇往直前,哪能成为科学先驱?阿西里塔·福尔曼没有挨苦受痛,超越不息,哪能打破93项吉尼斯世界纪录?只有涉足前行,才能看到无限的风光胜景,一往无前,从此不再踯躅彷徨。停留的生活是枯燥,是单调,是乏味,是郁闷,是悒恼,是堕落。走吧,永不停下,多少激情在升腾,多少力量在呼唤,多少风景在前头!昂首着,高歌着,奋进着,行走着,潇洒着。9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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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我曾以为天上的星星永远这样安静地卧着却忘了它们是该在天亮前赶着要回家哦,停一停散步好么你们也来数数地上有几个小孩就像我们手指的寸寸笔画记住,笑着的都是孩儿慢一点,再慢一点那样,萤火虫才肯逗留小的时候早晨随奶奶去买菜。奶奶提一个篮子,弓着背,在前头小步迈着,但走得极慢。我便睡眼朦胧地在后头跟着。两个人就在礴阳微泻的城市角落里穿越纵横的小巷。依稀记得那里没有车流与喧嚣,偶见巷边人家门前倚着目光无知的小孩,被大人唤着洗漱。或沿河走,彼岸早起的妇人在河浦头洗衣,敲打声顺着安静的河水荡开来,直到脚边,也疑是有了轻微的震动……那是一段毫无知觉的时光。甚至不觉得自己有手有脚,耳边奶奶絮叨着今天的菜价。我就这么茫然地,看着脚边深色而柔软的苔藓,空白的思绪流转至深处夹杂一些童年单纯的欢悦感。这样极细微的步履,极缓慢地行走,留待回首,记忆的那杯酒,已微凉。四岁,幼儿园。站在贴满彩画的走廊里,没有哭叫。教室里走出一个年轻的女老师,弯下腰问我:“要不要先去玩?”对于陌生人羞于讲话,但眼前姐姐一般的眉眼,即便是一颗封锁的心,也轻而易举地感应到了。我点头,她拉起我的手,慢慢地沿长长的走廊走着。我似乎怕迈错步子,又对愈来愈近的欢笑声感到陌生,同时也一张一合地迸溅出继续对新事物的兴奋。走廊太长,而那双手就一直温暖着我,小心翼翼地穿过了许多颜色,许多图案。墙上贴得满满的,这些图画挨挤着,仿佛也在不休地吵闹着。我包围在这种热闹之中,第一次感受到了一个初次见面的人给予的关切。于是走廊的尽头我推开那间教室的门,慢慢坐下来,在老师温和的目光中用桌上的积木搭一座残缺的城堡。八岁,小学。听很多人说,那里可不像幼稚园了,有哭闹的小孩,没有雷打不动的午睡和点心。可是要去上小学前的暑假,我还只是用橡皮泥捏小动物的娃娃,小学仅仅是坐井观天的小小眺望。开学前一天,妈妈领着我去学校逛逛。我望着用石子铺的操场,前后陈旧但十分严肃的教学楼,还有夏末已开始微笑的桂花树,像是被硬生生地抛入了另一种空气,陌生感把我围住。那些颜色,可以交织成彩虹的眼泪,微笑,全都不见。我似乎开始渐渐感受到,许多东西正在不可抑制地远去,模糊,最终淡忘。就像那时搭的小小城堡,残缺而失落。就在这样的不安之中,又是那样的一双手。妈妈握着我,我们从前门走到后门。那时的新碶小学还没有重建,却有一种自在的清新。谈及小学,我脑海汇总闪现的第一幅画面就是最初的那次行走,我所见到的池塘、乱石、香樟,以及掌心中默默传达的安定。这些细微的东西,展现着原始的充实感,让我看到一种立体的严肃,让我开始成长起来。十四岁,初中。我已不再是那个动不动就慌乱的小孩了。心里盘旋的小小期待,却依旧在踏入校门的那一刻蠢蠢欲动。校园好大。操场宽阔明亮。依旧是我和妈妈,我们走过桥,走过图书馆,走过科技园。头顶的香樟,身边的花朵。这些夏天尾巴上的阳光,植物,它们给我公园的错觉,使我流连。我觉得我又走进了另一种空气,无确定的色彩、线条、味觉可言,高得擦及天空,无法触摸。这次行走,似曾相识的气息翻涌,却再也没有一双手,给我温暖,或者勇气。有些路需要一个人坚定地走,成长最终需要去面对更大更远的风景。我想着许多东西,仔细洞察却空无一物。一次接一次的行走,岁月淌过的痕迹越来越长。我回过头去看,这一路曲折模糊。它们考验我的视线,于是我将它们抛下,兀自前行。一次又一次,心里塞了好多说不清的东西,它们多得都快装不下。我想的越来越多,我希望可以周全,可同时却越来越慌乱。我觉得大家都在跑,就像一阵一阵黑色的风,朝着那个遥不可及的太阳。可是我看不清太阳的位置,也不明白它代表着什么。于是我只好跟着一阵一阵黑色的风跑,盲目着自己的追赶。只有朱德庸说:“世界一直在向前跑,而我们大家紧追在后。可不可以停下来喘口气,选择“自己”,而不是选择“大家”?也许这样才能不再为了追求速度,却丧失了我们的生活,还有生长的本质。”他在文章中也谈到,自小的不合群,使他开始反复思考,用画笔和外界单向沟通,却也让他能坚持走出一条自己的路。走出一条自己的路。这是艰难的,需要克服野草、荆棘牵绊,更需要抵挡花海与芳香的诱惑。你要明白你自己的路,该经过哪里,该通往哪里。我想我们也应该去寻找一个自己的太阳,我们追求的那个东西叫做成功,可成功分很多种,使它发光的色彩也有很多,我们都应该拥有各自的光芒与追求它的方向。有一句话把我打动——也许我不太明白我想要什么,但是我很清楚自己不想要什么。我想在后面再加一句——我们可以慢慢去寻找、发现自己想要的,但1200字以上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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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行走_2000字行走,行走。习惯于一个人行走,步调快速,沉默,低头,凝望脚跟跟随的影子,不打伞。任凭毒辣的阳光在肌肤上肆意的亲吻,对于我,是一种享受,是一种关于自然的信仰。大自然所天生赋予的东西,人类总希望尝试改变,去征服以证实自身的智商。这是一种愚蠢的行为,接受并非代表着投降,相反,那是另一种对抗。我不涂防晒油,那种粘腻的液体,抹在身上,这是缺少安全感的人的工具。我不需要。我抬头,阳光刺眼的闪烁,遥远的光芒,伸手,无法触碰。最美丽的东西是无法抵达的。那些普照在我们身上的阳光,应该是一种恩赐。行走,行走。两个人的行走有太多的禁闭。沉闷,找话题,忍耐,需要步调一致。会在选择方向上出现分歧,那时侯,总有一方需要妥协。对于行走来说,等同于投降。我们走的路,应该是自身内心呐喊的方向,必须追随自己。相反,那是木偶的旅程,无法思考。一大群人的行走,无疑是马戏团的小丑。在大街上嘻嚷,喧闹,霸占了整个人行道,自得其乐的谈话,唾沫四溅。其实最后回想,谁也想不起自己讲过的话。那种行走,脚,无疑是退化成最基本的工具,显得空洞无力,只是朝着早已定好的目标前进,那不能算是行走。我反感诸如此类的行走。行走,行走。行走是一种被信仰,被尊重的行为。并非单纯的双脚重复动作。它是具有生命力,具有力量,具有思考的方式,可以引领我走向远方。行走与路途无关,或长或短,或高或低,这不是衡量行走质量的标准。肮脏的小市场,华丽的红地毯,山路,平地……唯一可以丈量的,是我们内心的感受,我们本能的思考。在行走中所发觉,所自行,所暗涌的东西,才是最为珍贵的,最能体现行走的意义。行走,行走。我喜欢一个人行走,没有限制,没有固定的路线,固定的路程。只有随性的游离,穿梭。每天放学后与晚修间的一个半小时内,经常是我行走的天地。背上书包,快速穿过人流汹涌的街道。我喜欢陌生的东西,能让我感到安全。所以我会选择生疏的街道开始行走。行走间的不看路牌,不理会方向问题。会在某一个十字路口转弯,会驻足于某个小巷口。我并不感到恐慌,因为我知道,脚下的路都是通的,犹如血脉相连般紧扣。经常找不到出口,来回碰撞,它可能隐藏在下一个拐角。这正是行走的趣味之处,无法预知的未来。人们习惯于计划、盘算、预定。即使这样,人们早已预知了将来的死亡,却束手无策。既然这样,我们更应该遵循生命的规律,在探寻中找到答案。行走是一个很好的介质。行走,行走。上帝赐予了我们的双脚,就是用来发觉与探寻的工具。会在小巷尽头发现卖米糕的老嬷嬷,会在石板梯砖上发现潮湿滑腻的台藓,会在红瓦顶上发现伸出头来的野花,贴有窗花的木窗,门前的黄狗,亦或是隐藏在林荫处的教堂。都带给我无限的惊喜,所有的这一切一切,我都必须虔诚的感谢,是双脚所引领我至的结果。在高楼与人群的城市间穿梭,容器缺乏安全感,面对木无表情的庞大人群,彼此擦肩而过,过多的无礼冲撞。高楼的冰冷反光膜墙,严密的保安。会带来严重的压抑感与窒息的感觉。甚至连空气都显得稀薄与无力。看不到太阳、蓝天、白云,这些原始的东西被高科技所湮灭的那一刻,我们应该感到悲哀与自责。城市的露天大广场,高扬的喷泉,人工的草皮,挂着“禁止踩踏”与“**国家花园城市”的牌子,这些基本的自然,都变成了利益的称号。当事物违反了它生存的本意时,无疑是一场残忍的扼杀。行走,行走。所以我热爱那些纯朴而自然的东西,热爱原始的气味,这并不过分,但对于长期蜗居在城市的人来说,那是奢侈。我相信很多人都会拥有这种本能,但是随着日子的渐长,这种感官的要求便会退化,甚至是硬生生的抹杀。他们的鼻腔内,只有华丽高调的香水味道。行走的另一种目的,是唤起我们曾经过往而隐匿的记忆,触碰那些曾经走远的物品。剥落的墙壁,青砖所掉落的灰尘,被孩童涂鸦,那是一堵坚毅的墙,承载着匆匆的过客。凹突有致的木门,被触摸得光滑透亮的铁制门把,有“吱呀”声响。一推开,光线射进弄堂,犹如打开一道记忆之门,充满幻想。废旧的老自行车,落寞的倚在身旁,厚钝的切菜声响,“沙沙”的掏米声,远处飘来的肉香,拥有富足的味道。走一步,停一下。舍不得离开,那些最普通的平房,21寸老电视,毛主席肖像,挂在床头的红结,油绿的窗花,光着屁股的孩童,打牙祭的老人,肥胖的中年妇女……过往种种,都在震撼着我的思考。行走,行走。行走当中,肌肉会发生本能的反应。酸痛,抽筋,麻木,带有紧绷的恶感,踩在地上有沉重的东西一直坠下,脚跟灼热而发麻。不能坐下,继续行走。每一声撞击,都在敲打着心房。我能感受到双脚的快乐与疯狂。汗液随着额头,背脊,肩膀一直流下,延至下巴,手掌与脚踝。慢慢渗出背心,粘在背上。额头的刘海打湿了一片,帖服于眉尖上。镜片上的雾气开始蔓延。灼热的喉咙,发出干哑的声音。我知道,这些都是行走所带给我的单纯的,无杂质的附属品。是身体的一种澄澈的呼吸与张扬。在体内交换着,交流着。行走,无论东西,并非一种混乱的劫取,别怀着过多的愿望,也不能肆意的前进,那是一种贪欲,需要控制。我会在适当的时候,停止,掉头,返回。不能过分迷恋,无休止的索取,这是忠告。行走,行走。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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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情为何物看过《亮剑》的人,不可计数,人们都会说:“李云龙这个人太具有英雄气概了!”的确如此,但如果把《亮剑》单纯地理解成历史的记录与见证或者是一个人,一个团的英雄故事的话,那我想就是大错特错的了。首先,最明显的就是亮剑精神。遇到一个强大的敌手,就要有亮剑的勇气,勇敢地拔出剑来,才是真正的汉子,不管是否倒在敌手的剑下,都是光荣的;而如果畏惧不能拔剑出鞘,那是真正的懦夫,死了就死了,也要雄壮地倒下,也要化成一条河,一道岭。比对着当时,纵观由抗战之时到新世纪,有多少英雄豪杰敢于亮剑,今朝,又有多少英雄?在无数的压力下,你是否也能面对而不是逃避?在无助的境地下,你是否也能勇往直前?在无形的嘲讽下,你是否又能顶住?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有一点是毋庸讳言的,就是要以气势取胜,以本领取胜,以智慧取胜。以那股正气,那股视死如归的气概为取胜的因素。而不是贿赂,贪小利,以小计划取胜,那是一种阴险的,可耻的选择。如果要在当时一种和现在截然不同的情况下去理解李云龙的行为,那仿佛是极为不明智的,我们不妨把李云龙带入今日之社会。显而易见,他依然是优秀的,依然是一个无所畏惧的强者,依然是条顶天立地的汉子。李云龙看似豪爽粗鲁,果断有点独断,勇猛但有点过于大胆,重情重义,狂放不羁,妙计迭出有不乏一种狡猾与慧黠。即使以今天的标准衡量,他是一个成功人士。他对待下属,有情有义,有仇必报,魏和尚被可恶的土匪一枪结果了性命,他全然不顾土匪已经服从改编,还是不听劝说的为自己的朋友报了仇。在以利益为第一位的今日,这种上司与下属的关系可谓是十分罕见。之后,他对魏和尚仍难以忘怀。他何尝不晓得孰重孰轻,但还冒着受制裁的危险为下属报仇雪恨,这是一种典型的大丈夫气概的流露。他对待妻子,又似乎很绝情。妻子秀芹被日军抓去,在平安县城楼上被绑架,这个有志气,可敬的女人毅然决然的向丈夫告别,李云龙更是做得绝,亲自命令部下开炮轰炸县城,得到了胜利,却牺牲了自己的妻子。他对待友军将领,却很狡黠,他的朋友楚云飞是国民党将领。楚云飞是一个颇有君子和军人气概的团长。因为政治信仰的不同,和李云龙分道扬镳。李云龙一向多吃多占,缴了楚的械,却还不归还,不过,楚云飞和他的友情是格外深厚的,尽管两人结局多么不同,但可以说彼此是一生中最为互相敬佩的朋友。他们都是军人,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虽然两个少有的大丈夫都不是盲目的听从,但还是不惜为各方的政府赴汤蹈火。一次战役,他们师长对师长,都给了对方一枪,楚云飞一醒来就问李的消息,也十分感叹。而李在昏迷很长时间之后才醒来,可见双方的感情非同一般。他对待朋友,是很讲信义的。政委赵刚是个大学生,会打仗,打枪“百步穿杨”,刚到任,就受了老红军李云龙的瞧不起,但在磨合下,挑剔的李云龙觉得这个政委对头了,并且成为了终生肝胆相照的朋友。赵刚也负过伤,李云龙着急不已。再加上妻子的死和魏和尚的死,更让李云龙无法忍耐。比起楚云飞,两人的关系是不同的。楚与李的关系是特殊的战略伙伴关系,他们彼此之间崇拜,是以一种不可磨灭的军人情怀。而赵刚和李云龙则是同事关系,他们互相永不背叛,无话不谈,因为同在一个军队,一个政府编制之下,所以是及其可贵的朋友。亮剑,亮出的是精神;他揭示了符合时代旋律的生存法则,成功的秘诀,在于以义,信任和一颗真诚的心对待世事,若不是如此,成功也是一种被动的,不义的成功!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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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最真诚的感情爱情,友情,亲情……这些都是人与人之间所拥有的感情,而我却不是被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所打动,却是被这人与狗之间的那份真挚的友情、亲情所感动。刚看完《我在雨中等你》这本书,我还在回顾文章的结局,丹尼呼唤着他的狗,恩佐,他轻轻地呼唤着他:“若你想走的话就走吧!”我想他是不想给这位真诚的伙伴带来任何悲伤与留恋,希望他安详的离开这个人世,同时,不单单是丹尼的呼唤,而上帝也正在向着恩佐,轻轻地挥手……我在看整本书的过程中,我不曾把“恩佐”看为一条狗,他不是一只狗,他拥有着人类的灵魂,聪明的智慧,对朋友的忠诚。当他的主人丹尼带回了他的女朋友伊芙时,他或许是在嫉妒,嫉妒这个讨厌的女人即将剥夺丹尼对他的爱,可是后来,恩佐很快地接受了这个新来的“不速之客”,而伊芙也很快地融入了这个家,或许她还不是非常喜欢恩佐,可我还是相信我们可爱的恩佐不会在意这些!在不久后他们的家中又有了一个新的生命,卓伊,丹尼和伊芙的孩子。但是在伊芙生养卓伊时,丹尼却不在身边,而是恩佐,他陪伴在伊芙的身边,并且他在心中发誓,他将要守护这个小小的生命这个可爱的小东西。然而似乎老天爷总是喜欢捉弄人,在不久后,伊芙她得了脑癌,她是多么痛苦,每当我看到伊芙为自己的病而痛苦时,我可以想象的到一个蓬头乱发的女人正在抓着自己的头,敲着桌子,企图使自己平静下来,而那恩佐,则站在旁边,无法说话,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切的发生,却束手无策,他多么想去安慰安慰这个可怜的人。不久伊芙离开了人世,在离开人世的前一天,她穿着美丽,恩佐看到了她的灵魂随着她吐出最后的一口气,得到了释放。恩佐很难受,真的很难受,看到自己的主人丹尼痛苦不堪,看到那个还未长大的小女孩的落寞,恩佐真的很恨自己,为什么不会说话?为什么我会是一只狗?若是能说话,他将告诉他们:“我和你们一样,我也是很悲伤的!”因为伊芙的死丹尼和他的岳父岳母反目成仇,而恩佐则将这一切的一切看在眼里,他在学习,他在理解这人世间是多么的险恶,他在理解人类的感情,他也在理解作为一只狗的命运只能如此。随后看到自己的主人被人诬陷,他看到了,他看到了一切的事实,当丹尼的岳父岳母控告他时,并且将他的女儿卓伊也残忍的从他身边夺走时,连丹尼最心爱的妻子的葬礼也不让参加时,恩佐真是咬牙切齿,他想大声呼喊,他的主人没有错,他的主人是被人诬陷的,可他不会用人类的语言来表述。但是可怜的恩佐却未放弃,他总是鼓励着他的主人,将他主人教给他的事物铭记在心中,而上帝总是站在正义的这一方,他的主人差点因被人陷害而入狱,但他最终赢得了这场“正义的战争”。而当事业与团聚都来到这一家人的身边时,似乎死神并没有闲着。他带走了恩佐,将他带到了上帝的面前。在我写这篇文章时,当我写道恩佐时,我从未用“它”来表示他,因为他不再是一条狗了,他拥有着人类的灵魂,甚至胜于人类的灵魂,他有他的感情,由他的智慧,他知道是非对错,他也知道控制自己的脾气,不单单是他,任何一个生物,都是存活在这个世上的,上帝将我们放在一起,不是让我们整天分等级制度,而是让我们和谐的生活在一切,让我们大家一切团结,一切努力,一切改造这个世界,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更温暖,而那时上帝必定会在那里默默地微笑,为这一切而微笑。我想在这里告诉大家,若你是真心养动物,不要玩弄他的感情,把他当作朋友,当他去世的时候,不要随手将他丢弃,请好好将他安葬,我不想涉及什么生态平衡,我只想告诉大家,这份感情是上帝赐予你的,不要浪费,要把握,这份感情将永远传承下去,这是一份不可磨灭的感情。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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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的尸体这个故事是从妈妈那儿听来的,发生在我还是个婴儿的那个年代。有一位姓杨的大婶,她和自己的婆婆发生了争吵,听说吵的很凶,村子里好多人都去劝架了。劝的人多了,婆媳二人也就不好意思吵下去,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谁知那天夜里发生了一件大事。那家的婆婆竟然在当夜灌了农药——死了!这下可炸开锅了!那时候的乡下最忌讳这种事——儿媳把婆婆逼死了!这个事情是会被人戳脊梁骨的、泡沫口水也能把你淹死!那婆婆的女儿、也就是杨大婶的小姑从婆家赶了过来,那个闹啊……一开始以为她是心疼自己的老母,闹到了后来,居然是为了老母留下的那点棺材本。杨大婶毕竟顶着逼死婆婆的臭名,不敢和小姑子硬碰硬,就把钱全数交给小姑子了,自己掏腰包将婆婆安葬了。诡异的事情就是从那婆婆被葬了第二天开始的。那一天早上,杨大婶迷迷糊糊的起来上茅房[乡下茅房一般和猪圈连在一起,在屋子外面],一打开门,一个东西倒在了她的怀里,她揉揉眼睛低头一看,心跳都被吓停了。靠在她怀里的正是她的婆婆!倒不是她的婆婆起死回生了,那还是一具尸体。杨大婶受惊过度,当场晕了过去,事情传开后,人们议论纷纷,如此诡异的事情让人不得不妄加揣度。都说杨大婶作恶多端,死了的婆婆看不过去,这才从棺材里爬了起来,要把杨大婶也带走。杨大婶流着泪再一次将婆婆装进棺材安置好。如果事情到这里结束也就罢了,可是第二天杨大婶的那小姑子又来了。这一次她那小姑子更加气势汹汹,说杨大婶意图加害她,一番拉扯争吵下来,大家这才知道原来昨晚那婆婆的尸体也去了小姑子家,同样一打开门就倒在了杨大婶的小姑子怀里。小姑子怀疑杨大婶对自己怀恨在心,才在夜晚将婆婆的尸体搬到了自己家,放在了自己的门上。众人都劝小姑子不要动怒,好好说,并且说明了前一夜那婆婆也出现在杨大婶门口的事情。那小姑子却不依不饶,说杨大婶逼死了自己的婆婆,婆婆来找杨大婶是正常的,可自己一向孝顺,除非有人故意害自己。最后逼得杨大婶没办法,就说干脆请个大神看看,让大神请了婆婆的鬼魂出来问个清楚。一听说要请大神,小姑子的气势顿时下去了,再也不吵闹了,似乎还有点不情不愿,甚至说算了算了。最后还是请了大神来,大神看了一番,多话没说,只让他们在什么时间对着什么方位烧纸钱,得说些什么话,然后就走了。可是事情远远没有结束,接下来半个月,那小姑子每日打开门,自己的母亲(杨大婶的婆婆)的尸体必定准确无误的倒进她的怀里。她濒临崩溃,又一次找上了门,呵斥杨大婶不要再做这事,否则她就拉着她一起去死。杨大婶与她争辩,那小姑子气急了,一时口快,就把第一晚婆婆的尸体出现在杨大婶门口的事情说了出来。原来那是小姑子搞得鬼,她恼怒杨大婶和自己争吵,为了吓唬杨大婶,特意趁着夜色把自己老娘的尸体从棺材里搬了出来,放在了杨大婶的门口。原是想惩罚杨大婶,不成想从那之后这尸体天天出现在自己门口,是以那小姑子才十分肯定这是杨大婶故意为之,因为她知道根本没有什么鬼魂作祟。听了的人都唏嘘不已,没有想到这小姑子居然如此恶毒,迫害自己的嫂子也就算了,居然把自己老娘的尸体从棺材里搬出来,她于心何忍?杨大婶也吓坏了,她根本没有做那事,这婆婆的尸体怎么会天天出现在小姑子门口,想来想去,她还是去找了那大神。这回大神终于吐露真言,原来那天大神已经和婆婆进行了交谈,知道婆婆是故意惩罚自己的女儿,并且不许大神插手这事,大神这才装着糊涂了事,趁早离开了。后来事情说开了,大家才知道,一开始,婆婆的确是因为和杨大婶吵架才气的自杀,只是她死后才明白是自己不对,也就没有怪罪杨大婶。可她那点棺材本是留着给自己的老伴养老用的,却被自己的女儿趁机给要走了,她咽不下这口气,不过到底是自己的女儿,也就算了。谁知她那女儿心肠这般狠毒,竟将自己的尸体从棺材里搬了出来,她这才气不过天天去女儿家门口。事情明了后,那小姑子把拿走的钱还了回来,将老娘重新安葬了。那之后倒没有人再看见那婆婆的尸体了。1200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