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神
任何塔都有它的守护神,更何况是这么一座几千年的古塔,佛塔,里面还存放了3颗世界上仅有4颗,价值半个地球的舍利子。他——就是这座古塔的守护神。即使在这几年中兵荒马乱,他也从没让这座塔内的舍利子丢过。那就是他的舍利子,当然,还有他心爱的一个人。他不想让这些珍贵的永恒的东西落入坏人的手中。他把它们藏在了佛的肚子中。
那一幕,始终让他魂牵梦绕。他从小被父母遗弃,被清凉寺的方丈收养。今年,他20多岁了,他又高又壮,可惜他是个和尚。这天,一对父“子”来到寺中,其实其中有一位少女,女扮男装,但她身上的清香是改不掉的。他一看见着她,心就碎了,也许这就是人们说的一见钟情。那位父亲是来给她死去的母亲做祭奠的,怪不得她的杏眼红肿着,她的父亲要了一种最贵的祭奠。“净空,把这两位施主带到西厢房去。”方丈敦厚的声音打断了净空的思绪。净空把他们带到西厢房,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净空有些惊恐,他从来没有这种感受。净空挑着一担子水,就在菜园的不远处,那水晃晃悠悠,还是免不了被洒的结局。净空惊呆了,干了10几年的活,第一次洒了水。
祭典开始了,净空觉得他唯一能为少女做的就是好好念经,为少女的母亲祈祷,他一遍一遍,把每一个字节都念得准确无误:“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 净空突然认为,自己这么多年来每天为母亲念的经,还抵不上这一天位少女母亲念的经认真。净空有些脸红,他羞愧不已。
没想到就在这祭奠的空隙,少女的父亲偷偷溜走了。当寺里的人们在深夜发觉,要开始打起火把到处寻找的时候,少女给所有人跪下了,泪流满面。那时,净空的心都揪紧了。“对不起,对不起,我们骗了你们。我们没钱。”在少女断断续续的哭诉中,人们都明白了。原来,少女的母亲托梦给他父亲,要他给自己做一次祭奠,少女的母亲生前就一直贫苦,她父亲不忍心让死人的愿望都难以实现,于是就制造了这桩骗局。“我的父亲说要带我走,可我不能,你们把我卖了吧……”少女泣不成声,所有的人肝肠寸断。“你,留下来吧。”方丈抛下着一句话,走了。寺里的经济很拮据,尤其是在做完那场祭奠后。少女不忍看到寺人饥饿却整日给她送来可口的饭菜,她瞒着寺里的所有人,把自己卖给了一位富豪。在出嫁的前一天,少女站在湖边,信手拈来一片树叶,轻轻的吹着。净空在一旁远远的听着,那悠扬的叶声一直传到他心里。他痛苦极了。少女婀娜的身影至今还环绕在他的眼前。
就在出嫁的那天,净空奔出寺门去见她最后一面,他看见她的泪水吐了,他晶莹的舍利子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他永远睡着了,没有血,死的是那么干净。他的灵魂升空了,他看见她从花轿上跑下来,那飘逸的头发触到他的肉体,一颗舍利子飞出来,她被那些仆人拉走了。是他保佑了她,在她吐出舍利子时,他念了一句:“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一个死人的愿望谁也不忍改变。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了。他亲眼看见鲁班和妹妹赛艺,一层一层地把这座塔踢上去,土地公公受不了又压下好多层。他——被天神派去看守这座塔。
改革开放了,许多专家来他的塔考察,他不想让人看见那些珍贵的舍利子,他在等一个人。这个人终于来了,就是像极了那位少女的女人,她曾经来过,但那时的她还小,可他一样就认出了她。他知道那舍利子的价值,她要把他们还给自己最爱的人。她——来了。她一步步摸索着,她是一个瞎子,可她还是那么美。也许是因为心灵感应,她一下子就摸到了那座佛,她小心翼翼的推倒那座佛,舍利子就洒落在她伸手可及的地方。她真的摸到了,塔里散发着从未有过的喜悦,全县的人都看见了,红光笼罩着那座佛塔。
他看着一拨拨游人来来去去,他享受得听着木头发出的嘎吱声。他还在等着……
塔顶上的猫
春天的天气就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昨天还是风和日丽,今天又好像回到了寒冷的冬天。
我看见杜真子又换上了那间白色的戴帽的羽绒服,帽沿上镶着一圈白毛。我喜欢她穿这件衣服,戴上帽子,那一圈白毛衬着她的脸,她就像白雪公主。
杜真子的妈妈又换上了那件狐皮大衣。她似乎很高兴,因为天气又变冷了,她又可以穿这件昂贵的狐皮大衣了。
可惜今天是周末,杜真子的妈妈不上班,她不能穿着这件狐皮大衣去别人面前显摆。
杜真子的妈妈有时是很固执的,如果她有一个什么想法,她就一定要去实现。杜真子的妈妈给她的姐姐——马小跳的妈妈打电话:“姐,今天这么冷,你带上马小跳,我们先去逛商场,中午再去吃火锅。”
马小跳的妈妈爱逛商场,倒不是她爱购物,而是因为她是搞橱窗设计的,逛商店给她许多灵感。马小跳呢,他很喜欢吃火锅。杜真子的妈妈发出这样的邀请,当然是不会遭到拒绝的。
果不其然,没过多久,马小跳和他的妈妈便来了。马小跳的妈妈真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她披着有古典风格花纹的大披巾,显得那么与众不同。
“我们走吧!”
杜真子的妈妈迫不及待地要去别人面前展示她的狐皮大衣。
“等一等!”马小跳像看珍稀动物一样,“姨妈,你穿的是什么呀?”
“狐皮大衣。就是狐狸的皮做的大衣。”
“真的?”
“当然是真的。你摸摸。”杜真子的妈妈抓起马小跳的手,放在她的狐皮大衣上,“真的狐狸毛,每一根毛的毛尖,都像针一样,但是又不像针那样硬,它是软的,有弹性的。”
杜真子的妈妈对动物毛皮很有研究,所以说来头头是道。
马小跳说:“真的狐狸毛,应该在狐狸身上,怎么会在你的身上?”
我笑了起来,是那种开心的大笑。马小跳经常说一些话,让我开心的大笑。
杜真子的妈妈踢了我一脚,然后对马小跳的妈妈说:“姐,马小跳这胡搅蛮缠的毛病,你真该管一管了。”
马小跳的妈妈马上说:“马小跳,你别胡说!”
“我没有胡说!”马小跳理直气壮,脖子上暴出几根青筋,“人人都要保护动物,姨妈却把狐狸的皮毛穿在身上……”
杜真子的妈妈说:“狐狸是狡滑的坏动物。”
马小跳说:“所有的动物都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你知道吗?狐狸是老鼠的天敌。“
杜真子的妈妈还真不知道狐狸是吃老鼠的,她只知道狐狸偷吃鸡。
看着杜真子的妈妈瞠目结舌的样子,杜真子说得更可怕了:“妈妈,你穿着狐狸的皮,你不怕狐狸变成狐狸精来找你?”
马小跳添油加醋:“狐狸的冤魂,还会出现在你的梦里……”
杜真子的妈妈恼羞成怒:“你们俩都给我闭嘴!”
马小跳开始求他的姨妈:“求求你、姨妈!求你别穿这件衣服出门。”
“真是奇怪了,小孩子管起大人穿衣服来了!”杜真子的妈妈更生气了。
“姨妈,你穿这样的衣服出门,我会觉得很没面子的。人家会说,热爱动物的马小跳,跟一个穿着动物毛皮的人走在一起。”
杜真子比马小跳更了解自己的妈妈,她知道妈妈是非常固执的。于是,她想出了一个治她妈***恶作剧。她给马小跳使了一个眼色,马小跳会意地跟着杜真子进了她的房间。
我看见杜真子在一张裁成长条的白纸上,竖着写了一行字:这是真的狐狸的皮毛啊!马小跳在这字条的北面贴上了双面胶。然后,杜真子把我放进篮子里,用一条小小的棉毯盖在篮子上。
杜真子的妈妈以为杜真子和马小跳在房间里捣鼓半天,是因为要带我出门,所以她把注意力全部放在了我的身上。
“杜真子,不许带笑猫去。”
杜真子说:“笑猫不去,我也不去。”
马小跳的妈妈真好,她说就让杜真子带我去吧。
下楼的时候,我发现马小跳已经把那张纸条,贴在了杜真子的妈***背上。为了不让马小跳的妈妈发现,马小跳拉着她,始终走在杜真子和她妈***前面。
到了商店,杜真子的妈妈把在家里发生的不愉快的事,统统都忘记了,因为有许多人在看她,而且都是从背后凑上前去看她。
杜真子的妈妈感觉好极了,她从来没有这么引人注目过。她还迈起了模特儿的一字步——就像我们猫的猫步。她觉得她身旁的人,都在向她行注目礼。
可是,杜真子的妈妈很快就发现人们看她的眼神,好像并不是那种欣赏的,也不是那种羡慕的,而都是怪怪的,他们脸上的笑也是怪怪的。
有一个老头在她的身后念出声来:“这是真的狐狸的皮毛啊!”
杜真子的妈妈一回头,那个老头吓了一跳。
刚走了几步,又有一个小伙子在她的身后念道:“这是真的狐狸的皮毛啊!”
杜真子的妈妈一回头,那个小伙子向他做了一个鬼脸。
杜真子的妈妈不那么自信了,脚步也有点乱了。
“这是真的狐狸的毛皮啊!”
“这是真的狐狸的毛皮啊!”
这样的声音不绝于耳。
杜真子的妈妈恨不得捂住自己的耳朵。她脱下狐皮大衣,像逃跑似的离开了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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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在家里,我总是望着摩天大楼,摩天大楼里藏着什么呢?妈妈给我说:“里面是个宾馆”,爸爸给我说:“里面可以吃饭”,于是爸爸和妈妈争了起来,我说:“别争了,我们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吗?”于是,爸爸妈妈就带我去了,原来爸爸妈妈说的都是对的,那是个可以吃饭的宾馆。我又在家里望着远方的东方明珠,说:“东方明珠里藏着什么?”,爸爸妈妈说:“东方明珠就像我们那次去的摩天大楼”。我说不信,于是我又去了东方明珠,结果真的像摩天大楼。后来我去看过好多塔,有埃菲尔铁塔、比萨斜塔、金字塔、迪拜大厦,我看见那些塔各有各的不同。外面的世界太精彩了。等我长大了,我要把整个世界的塔都逛一遍。250字 一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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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今天,妈妈又带我去爬山,我站在山下看:啊!是塔,在这么高得地方我会爬上去么?妈妈见我没心情,说:“没事的,你有信心就会爬上去的。”听了妈妈说的话,我鼓起勇气,和妈妈一起奋力向上走,走到半山腰,妈妈停下了,指着山上的茶园,说:“我们去看看吧!”只见茶园一圈一圈的、一行一行的、十分平整,我上前摘了一片叶子,只见叶子绿绿的、嫩嫩的真好看!“妈妈 怎么现在叶子还是这么绿?”“因为管理的好,茶叶在秋天的时候还会抽芽,春天的时候还要绿还要好看呢!”妈妈回答。“哦,到春天我还要来看!”我们继续爬山,终于爬到了山顶,看到了有五六层高的塔,塔底是四方的台阶,每边塔壁上都刻着古老的东西,塔顶尖尖的,颜色灰灰的,因为是石头造的。我站在台阶向山下看,看见了远处的大海、船,房子都变得小小的玩了好一会,再回来的路上我对妈妈说:“妈妈,我要上网查查,还有多少塔。”300字 三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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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塔今天,我们一家三口坐着妈妈公司的旅游大巴车去美丽的广州塔旅游,开始了这次愉快的旅程。好动的我总是坐不住,老是东望望,西望望。在路上,我们一直看着外边的风景,淘气的风把柳树吹了起来,好像在跳舞,柔软的云朵像一朵朵棉花糖,妈妈对我说:“广州塔位于广州市中心,城市新中轴线与珠江景观轴交汇处,与海心和广州市21世纪CBC区珠江新城隔江相望。广州市珠海区赤岗街,总建筑面积是114054平方米,塔体建筑面积为442756平方米,发射天线桅杆高160米,广州塔海拔600米,为国内第一高塔,而‘小蛮腰’的最细处在66层。”大约过了一个半小时,我们就到了美丽的广州塔,我们看见广州塔像卫兵顶天立地的挺立着,我们从二楼坐上电梯,从电梯的门可以看见外面的景色,电梯开动时,像火箭一样快速上升,经过一分二十秒,我们到达塔中最高处第108层,我们一出电梯,就看见地下装有黑色金光闪闪的地板,就像天上的星星在闪烁着。走到玻璃墙前往下一看,可以看见广州的珠江两岸矗立着错落有致的高楼大夏,像彩丝带般的马路和彩虹一样的大桥,特别是海心市民广场像行驶在珠江中一艘航空母舰,这里是举行举世瞩目第16届亚运会开幕式的地方,它和猎德大桥,琶洲国际会展中心,广东省博物馆,花城广场,珠江公园构成一幅美丽的图画。真是“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啊!我和爸爸、妈妈在塔上108层观光台的一块透明玻璃上照了一张全家福的照片作为留念,当我们玩到晚上的时候,广州塔就闪耀着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光,把广州塔四周照耀得光彩夺目,美丽极了!当我们要回家的时候,我有一种恋恋不舍的感觉,美丽的广州塔它在我心中留下了一个美好的记忆。这次广州塔之游,让我感到无比的欢欣!广州塔啊,你不仅是广州城的一处美丽的地标,还是中华民族的骄傲,我也为你骄傲。700字 五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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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塔我的名字是艾斯·萨特克里夫,是混沌大陆的骑士长。女王陛下重视我,伯爵大人也是视我为知己。给众人的印象,也都是帅气幽默,开朗阳光。那是一个雾气朦胧的早晨,殷红色的太阳刚从地平线上升起,朦胧的阳光,撒入整个混沌大陆,美丽的花朵上都沾着点点露珠,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而和平。我和伯爵大人一同坐在他的花园中,一边吃着早点,一边欣赏着他花园中新开的蔷薇。“艾斯,看你这身份地位,这一张好皮相,我若是女儿身,也会和其他女生一样,芳心暗许。”伯爵打笑道,抿了一口纯正的英国红茶。丹尼尔是和我一起长大的好兄弟,基本上,可以说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他这人,看起来是没什么用,实际上却是非常义气。除了老是拿我开玩笑这点之外。我微微一笑,微长的睫毛遮住了我眼中所有的情绪“伯爵大人说笑了,我区区一个骑士长,怎么敢让尊贵的伯爵大人芳心暗许呢?”嘴上说的话,也是不饶人。“你!算了。”丹尼尔的嘴角扯出一抹尴尬的笑,“呵呵——”我却是有些不明所以。下一秒钟,我就被转移到一个奢华的圆形大厅里。大厅的主要风格是欧洲11世纪下半叶开始流行的哥特式建筑风格,还蛮合我胃口的。就在我欣赏之余,从大厅的阴暗处传来一阵阴森恐怖的声音,如地狱修罗一般嗜血。“艾斯,在这儿,你要挑战的是全大陆的骑士,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实力,最后成为骑士中的王。”那声音亦男亦女,让人分不清这声音主人的性别。“来——像玩游戏一般,一层层挑战神塔吧——”当反应过来时,我的身上已经穿上了一套银色的盔甲,手中握着一把银色的剑,剑上镶着晶莹的赤红色魔法石,这显而易见是一把魔剑,从成色来看,显然是一把威力不凡的魔剑。“这是……月剑?还真亏有这么好的剑。”我笑了笑,谁都知道我爱剑如命,遇见此等魔剑,必定爱不释手。“嗯……”我的声音渗透出一丝丝嗜血与狂意,与之前的模样,判若两人。月剑固然是威力强大,可美中不足的是,月剑可以放大人的私念,要么是在矛盾中纠结而死,要么,就是自身控制不住这种强大的力量,爆体而亡。因此,月剑实际上是一把禁剑。在整个大陆中,便只有这一把月剑。“切——只不过是再来一次骑士团的历练,还能得到一把好剑,真是值得。”我冷笑着,原本发着粲然光芒的金色瞳孔,此时,却泛起了一丝丝血红,到最后,双眸完全变成暗红色。之后十几天,我每天都投身于战斗之中,忙碌于杀戮之中。每一次冷静下来,都会变得更加残忍而无情。“真过分啊,叛徒不说,连我的手下也要一并除去,虽然这只是个游戏,但做的那么逼真,也会让我为难的好不好?”杀戮之中,还带着许些温度的的人血,斑斑点点地撒在我的脸上,我的手上与剑中。没有错,这一切,只不过是女王陛下跟我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这神塔,只是一个杀人的恶魔训练塔而已。杀光了所有人,白色的大理石地板变成暗红色时,当我银色的骑士盔甲变成赤红色时,我血红色的双瞳在此时,却变成了原来粲然的金色。所有的“人”都被我“杀死”了,我打开那扇依旧一成不变的门。我和进入之前的变化并不大,就是那般深重的戾气,也尽数被我压了下去。门,打开了,迎来的却是…….一个大大的拥抱。“欢迎回来,骑士长!”一道稚嫩的声音从我身边传来,带着有撒娇意味的软糯,却一点也不含糊,就像,一首大提琴曲中,加入一首清澈的钢琴曲,看似奇怪,却是惊人的和谐。她抱着我,雪白的雪纺裙也沾上了斑斑血迹。那就是女王陛下,年仅14岁的小女孩,因为上一任的女王的驾崩,才让她这位小公主当了女王。令众人没想到的是,这年纪小小的女孩,没上位前,是那般天真无邪,现在却是心狠手辣、冷漠无情。与先皇比起来,简直就是菩萨与修罗。“哟,这不是我们的骑士长大人吗?欢迎回来。”丹尼尔那迷倒千万女性的声音冷不防地从身后传来,还对我露出他自认为最帅的笑容。“收起你那令人反胃的样子。”我打了一个冷颤,尽管如此,还是不忘个他一个白眼。“骑士长大人……..”“骑士长大人,我……”身旁的女孩一个又一个地出现,让人措手不及,就连身边,也是各种女孩不同的体香。就在我动弹不得之时,伯爵斜倚在精致的石柱上,冲我笑了笑。“放心放心,我知道你眼光高,所以……”他顿了顿,继续说:“安,也被我带来了。”只见闪烁着耀眼光芒的水晶帘后,出来了一位白衣女孩。女孩大约17、18岁的样子,双眸如同七彩琉璃一般,发出不同的光芒;及小腿长的墨发披在肩上,与雪白的长裙和白嫩的肌肤融为一体,不知不觉中,竟是形成了一幅独一无二的水墨图;小巧的鼻梁,樱桃小嘴。安如罂粟一般,染上便会上瘾。“安……”我看见她,便觉得不可思议。安不是已经…….“骑士长大人。”安给我请安,琉璃般的眸子毫无感情而言。那温柔的语调,温婉的语调,却是如昔日记忆中的声音,一模一样。我只笑了笑,走出这个混乱的地方,去阳台吹吹风。第二日,女王陛下便立刻唤我去宫殿之中。我依旧是那套盔甲,腰中佩带着骑士之剑。“骑士长大人!”女王陛下一看见我就冲了过来,丝毫不顾及女王的身份。可她迎接到的,却是一把锋利的剑,一把她亲手赐予我的剑。“为什么?”在混沌大陆中,鲜血其实是非常常见的,特别是人血。这次,却是她自己的血。大红色的鲜血在雪白的白纱裙上开出一朵朵妖艳的曼莎珠华,长发凌乱而唯美地披在她肩上,脸上可爱单纯的表情,也被狰狞所代替。“第一,女王陛下当上了女王后,就再也没有抱过我了。第二,我的名字叫艾斯,不叫骑士长大人。第三……”我向她耳边靠近,嘲讽地笑了笑,抽出了那把剑,然后闭上了眼睛,说出最后的话语:“第三,安早就在前5年为救我而死了。是不可能出现在这的”“砰——”幻境破碎的声音,清楚地传到我的耳际,五年前就已经消失的东西,此刻,却陌生而熟悉地,从眼眶中流下,沾至嘴角,咸又涩。“出来了啊——我还以为你会被困到那所谓的‘现实’里面呢,怎么说也要久点吧,真扫兴——”丹尼尔拖着长长的鼻音,一手撑着桌子,一手托着酒杯,轻轻地摇晃着,红酒如鲜血一般,稠腻。我从来不对类似于鲜血的东西反感,这次却莫名其妙的反胃起来。“艾斯,没事吧?”丹尼尔看见我脸色不太好,以为我是太疲劳了,连忙放下酒杯,扶着我,准备带我去休息。我打掉他的手,尽力用听起来最正常的声音来进行交流。“没事,真是有一段时间不见了。”我抱了抱他,把声音压低“半夜我要进宫。”声音在刹那间,也如夜风一样,失去了温度。他看了我一眼,眼中流露出担心的神色,撇了撇嘴,却也没说什么“你…….真的要这么做么?”我坚定了神色,丹尼尔看见我这样,也不好多说。“你放心,我会给你机会的。”深夜,微微的风带着一丝冰寒与黑暗之气,隐藏在黑色的夜空之中,云被黑暗渲染成灰色,就连本就残缺的月亮,也被银灰色的云给遮盖,皓白皎洁的月光,透过云,斑斑点点的撒在宫殿之上。我穿着夜行服,好似要与这暗色融为一体。夜,是美丽,许多人都会不知不觉的沉迷于其中,而我不同,我要驾驭着暗色之上。走进金碧辉煌而无一人的宫殿,如意料之中听到了那熟悉的声音。“妾身果真等到了你,艾斯卿。”现实中的女王陛下与幻境中的女王陛下,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现实中的女王,邪魅而高高在上,好似所有的事情,都在她的掌控之中。“怎样,神塔可合你口味?”“臣倒是随意,不过陛下,您又是怎样想呢?”既然她知道我要来这里,我也懒得行礼,就用平时的语气来回答。“你到这来不是找妾身有事吗?艾斯卿。”她笑笑,答非所问。14岁的她穿着一件很不合身的哥特洋裙,撑着一把黑色的小阳伞,就这么站在我面前,毫无防备。“你不是要杀死我吗?那就如你所愿。”她凄凉地笑了笑,催动了魔法阵。就在那一个瞬间,我已经将剑插入她的心脏,无法收回。“陛下,您可知道臣都是为了什么才需要‘皇’这个位置啊——”我轻轻抚摸着她还稚嫩未脱的脸,我的手修长而白暂,虽是常年练剑,但是手上却奇迹般的没有长茧。直到死后,她还是那么幸福而凄凉的笑着,两种极其矛盾的元素,到了她身上,却是极其和谐。玫瑰红的鲜血缓缓的流淌在米白色的大理石地板上,大厅中的一男一女相拥在一起,一样的栗色头发,一样的金色双瞳,有心人仔细一看,便会发现,不管是五官还是神态,两者都有七、八分像。那……再见了,爱丽丝·萨特克里夫。再见了,我的妹妹。记忆,仿佛又回到那天之中。萨特克里夫侯爵的住宅,被大火包围着,犹如妖娆般的红莲。谁都没有想到,凶手竟然是侯爵大人的小少爷:艾斯·萨特克里夫。在妖娆的红莲之中,我亲手把爱丽丝推向了火海……五年级:钟子依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五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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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雁塔中国的许多名塔,往往并不是单独为塔,而是置身于某个建筑群之中,并很有可能只是这个建筑群的一个附属建筑而已。但奇怪的是,这些塔似乎总比它所属的建筑群要有名气得多。大雁塔也不例外。但凡是对西安略有一些了解的人,莫不对大雁塔早有耳闻,却很少有人熟知大雁塔所属的大慈恩寺的渊源,尽管大慈恩寺比大雁塔还要早建四年。��谈到大雁塔,就不得不提起一个人。而这个人,不仅仅是在谈到大雁塔时,在谈到佛学,翻译界,大唐王朝,乃至整个中国历史时,都不得不提起他。二隋文帝仁寿二年,公元602年,在洛阳的一个官宦世家里,一个婴儿呱呱落地了,姓陈,名袆。我不知道陈袆出生时,西方佛祖有没有感到那遥远的东方微微一震,即使没有,几十年后也会的。尽管祖上都曾做过一些不大的官,但陈袆幼年即失双亲,在那个门第竞争的年代,他的仕途是没有希望了。贫困的生活,加上兄长的引导,陈袆在洛阳的一座小寺庙里出家了,法号玄奘。在玄奘出家后几年,隋末的农民起义就不可抑制地爆发了,并迅速成燎原之势。但玄奘不同于七百年后与他同是出身寺庙的朱元璋,他并没有趁自己年轻力壮的时光投身于时局繁复多变的战争中来。或许是幼时的安逸生活与官宦背景使得他不同于出生于受尽统治者剥削的贫苦农民家庭的朱元璋,他依然静心地趺坐在自己的坐坛上,手持佛珠,口中喃喃念诵着《妙法莲华经》。寺庙烧了可以再建,佛像毁了可以再塑,在一颗颗佛珠的捻动中,日子过去了,战争结束了,天下成了李唐的天下,而玄奘也成了佛法精深的法师。此时的玄奘可以说是衣食无忧了,他经常参加长安城里的佛法讲解与辩论,已在长安城内小有名气。但在一次次的佛法的讲解与辩论中,玄奘发现自白马驮经以来,随着东传经卷与各种粗滥的译文的增多,佛法开始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矛盾与纰漏,甚至是同一流派,同一经书,有时也会难以自圆其说。玄奘彷徨了,迟疑了,但很快镇定了下来。他思考着,摸索着,在一片黑暗中不懈地寻找着。终于,在那个傍晚——一定是个傍晚,他独自漫步在寺庙的庭院里,抬头望了望西沉的夕阳,微笑了。那就是我要去的方向,玄奘说。玄奘要去西天取经了。早在玄奘之前,就已经有无数虔诚的僧人前赴后继地去往西天取经。但是路途何其遥远,何其艰险,世事多变,岁月沧桑,能够全身而归就算是万幸了。而那些极少数的僧人带回来的极少数的经文,对于佛教事业根本起不了多大作用。其中最著名的一个取经人叫法显,他取回八十多卷经文,就已经是大收获了。这些玄奘不是不知道。贞观元年,玄奘上书奏请前往西天取经。登基不久的李世民没有同意,原因是立国不久,边关不稳,不允出境。但玄奘还是出发了,冒着偷渡的罪名出发了。二十年前,不谙世事的玄奘牵着他兄长的衣襟来到一座寺庙前,轻轻叩开了通往佛法的大门;而如今,他,玄奘,已变得沉着、冷静,不再有人引领,将独自叩开通往西天的大门,自此踏上漫漫征途,永不回头……我们至今仍可以从一幅《玄奘西游图》中想象玄奘西游时的情景:破旧的麻鞋,补缀的袈裟,沉重的行囊,摇曳不定的长明灯……这尚且是后人的想象,当时的实际情沉还可能更糟。险峻的葱岭,茫茫的戈壁滩,巍然屹立的玉门关……夜半的寒风,遗失的水袋,万里无边的荒漠……城卒的暗箭,离弃的弟子,举刀逼近的石磐陀……玄奘方才感到前途的渺茫。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僧人前往西天,却只有那么几个归来了。他曾经立下了那么豪情万丈的誓言,可如今竟要半途而废吗?不,绝不能,玄奘顽强地挣扎着,他在模模糊糊中集中神志。是啊,我还有瘦削的老马,不多的干粮,时隐时现的绿洲……赤诚的太守,慷慨的胡人,善意乐助的国王……即使上天使我一无所有,我还有七尺的血肉之躯可以贡献,脑海中的万卷经文可以诵读,一颗信徒的炽热的心可以燃烧!玄奘杵了杵手中的禅杖,振作精神,牵着马的缰绳,继续前行。就这样过了十四载。直到有一天,在朦胧的晨曦中,玄奘隐约望见了那烂陀寺的浮屠塔,曾经的远在天涯,如今近在咫尺。他抖抖一路的风尘,缓缓走到那烂陀寺的寺门前,郑重地叩了叩。一个名垂千古的决定造就了一次名垂千古的征途,一个名垂千古的征途造就了一位名垂千古的法师。玄奘成了戒贤法师的最后一名弟子。东土大唐远道而来的取经人啊,戒贤法师应该会这么说。贫僧,这或许是玄奘的自称。取经人拜倒在法师脚下,潜心钻研,勤奋苦读。多少个日夜的青灯黄卷,多少个春秋的佛珠坐坛,造就了可以不辞劳苦,跋山涉水的玄奘,而也同样造就了在曲女城的辩坛上泰然自若的玄奘,造就了在戒日王的象背上风光无限的玄奘,造就了闻名天竺,也定将闻名世界的玄奘。玄奘之前,无玄奘;玄奘之后,更无玄奘。��三五年之后,玄奘带着他的累累硕果,仆仆地归来了。百姓激动了,僧人惊诧了,李世民喜悦了,长安城沸腾了。玄奘已不是十九年前那个刚刚从长安城启程的玄奘,他已是名震四海的三藏法师。那好,百姓的争睹,僧人的奉承,皇帝的诏见,以及整个长安城对他投以的剧烈的光辉与荣耀,接踵而来。甚至没有人记得他曾经是偷渡出境。玄奘觉得有点可笑,但是经已取回,任重而道远。笑过,还是做点实事吧!在一片赞誉的海洋中,玄奘又上奏了:贫僧取回经文六百二十七部及诸项法宝,恐无处存放,现请建塔一座,以作藏经之用。与十九年前不同,这次李世民爽朗地批准了。没有斟酌,没有犹豫,户部的银子,工部的人员,开始在城南的一片土地上运作了。四年过去了,一座五层的塔建成了,就坐落在大慈恩寺的西边。四年间,玄奘看见自己的夙愿随着塔的升高而不断变得庞大,雄伟起来,而如今终于实现了。此时的皇帝,李治,轻轻地拉过刚为塔开光的玄奘的手,说道:法师为塔定名吧!玄奘沉思了一会儿,就取菩萨坠雁以感化小乘教徒之典故,曰:大雁塔。大雁塔的传奇就此开始。一卷卷的贝叶经被放到大雁塔内,千年不腐;千百颗舍利子被分散到塔的各层,绽放光芒。年届五十的玄奘登上塔顶,眺望西方。那天边,佛祖注视着他,他也注视着佛祖。两人对视片刻,佛祖为之一震:五十年前,我怎么没有感觉到呢?走下塔顶,玄奘抖抖衣袖,朗声说道:开始译经。于是大雁塔迎来了它的鼎盛时期。清晨,当大雁塔的大门被“吱嘎”推开,第一缕阳光洒在四壁堆积成山的贝叶经上,炫出奇怪的光影。僧人们踏进门槛来,亲手将一卷卷的经书小心翼翼地送到玄奘和他的弟子们面前。玄奘轻轻翻开第一页,提起笔来,蘸饱墨,略一沉吟,笔尖便触到洁白的宣纸上。墨晕开来,译就传诵千古的经文。大雁塔是那么的高耸,僧人们忙碌得上下奔跑;译经室是那么的空阔,玄奘和弟子们正襟危坐,毫不懈怠。有时,玄奘和弟子们也会亲自登塔阅经。盘旋而上的楼梯显得那么狭窄,那么陡峭,只听得玄奘的,弟子们的,僧人们的叭嗒的脚步声,久久地在大雁塔里回荡。传说大雁塔的晨钟声可以传到百里以外,那么洪亮钟声的背景,一定是这不绝于耳的叭嗒声。玄奘可以说已从一个小小的僧人,变为了法师,如今又变为了翻译家。玄奘是能够以一己之力搭建起连接东西两个文明国度的桥梁的使者,而他即将完成这一使命了。一叠叠译完的佛经被送到长安城的各大寺院,从此在天下传播。唐高宗麟徳元年,公元664年,一代高僧圆寂了。他身后留下已译成的五十余部经卷和一本《大唐西域记》。他终于可以追随他的戒贤法师,他的佛祖,他的理想西去了。只可惜,随着玄奘的圆寂,大雁塔似乎失去了它的最初效用。大雁塔里,不再有上下奔跑的身影;大慈恩寺里,不见了对几译经的神情。从唐中宗时期开始,大雁塔从一个单纯的译经的场所变成了新科进士题名的场所。纵然武则天时期经原先五层的塔身加高为七层,可宏伟的外观换来的不是更庄严的佛法,而是这个时期不可避免的空洞与浮华。僧人们黯然离现场了,取代的是进士们意气风发的脸庞;玄奘在西天莫言地凝望着,取代的是只属于盛世的恢宏博大的歌舞与鼓乐。风吹来,只有那些还没有译完的经卷在藏书柜上呼哧地扇动着页,留下满目的悲伤。四现在长安城里保留下来的原原本本的古建筑,已经不多了。大雁塔就是其中一个。的确,长安作为中国古代都城的最后一次,就已经是距今一千多年的唐代了。唐代以后,随着战乱的毁坏与气候的变化,再没有哪一个王朝把都城建在曾经令无数人神往的长安了。富丽堂皇的大明宫,荒芜了;延绵百里的华清宫,焚毁了,熙熙攘攘的市坊破败了;高鼻梁、凹眼珠的胡人商队,散去了;就连被认为是现代城市规划典范的、被纵横的街道整齐地分割成百十个区域的一座长安城,也被历史的风沙侵蚀,衰落,消亡,不再有人提起。昔日举世闻名的东方大都市,就这样默默退出了历史舞台,成为人们记忆中一个承载着中华民族光辉与荣耀的符号。但是大雁塔保留下来了,愈立愈坚。在就连大慈恩寺也只剩下西北角的年代,它冷眼旁观着这一切的荣辱沉浮。这可是说是大雁塔的幸运。只是我们不禁要问:大雁塔还是原来的大雁塔吗?怀着一颗虔诚的心,登上大雁塔。踏着盘旋而上的楼梯,一层层地仔细打量着,搜寻着,妄图找到一点点玄奘的遗迹与盛唐的风范,可是我不能。还留下了什么?只有那空空的四壁,狭窄的楼梯在述说着过去的故事。舍利子是上世纪90年代一位印度的法师赠送的,墙上的书画都是近些年来的作品。好不容易找到几块雁塔题名的石碑,仔细一看,竟然是嘉靖年间的。塔身是愈向上愈狭窄,来到塔顶,游人又多,简直拥挤得不能转身。回想着刚才的所见所闻,企图想象出满壁经书的辉煌景象,但是四周嘈杂的环境使我不能。曾经忙碌的僧人变成了如今喧嚷的游客,而万卷经文化作虚无的尘埃,在从四面的窗洞射进来的阳光里飘忽地上下移动。贝叶经呢?舍利子呢?博学的法师呢?忠诚的弟子呢?他们也随着岁月消逝了吗?没有了这些,大雁塔只能是一座空壳。一千年的沧桑,大雁塔早已物是人非。我不禁叹了口气,斜倚在墙角上。玄奘啊玄奘,曾经名烁中外的三藏法师,你就这样失败了吗?大雁塔从康熙五十八年开始倾斜,你的理想难道也随之摇摇欲坠,而即将坍倒呢?��不,玄奘没有失败,玄奘的理想不会坍倒。玄奘西行所取回的经卷、法宝可以说几乎丧失殆尽,所谓满壁经书、舍利子千百颗早已成为史官笔下那一个个凝重的方块字。但是回头想想玄奘,启程时的玄奘,仅仅是一个小小的僧人而已。他那瘦弱的身躯里能承受多少宏图呢?三藏法师,《大唐西域记》,大雁塔……不过是功成名就后的产物,那时的玄奘都无法肯定他能否取到真经,又怎么可能去想那些高贵的头衔,舆论的盛赞,以及名留史册的光荣呢?他或许就和无数平凡的取经人一样,怀着对前途坎坷多的未知与揣测,上路了。他想的只是,历尽万难,取得真经,宣扬佛法,普渡众生。没有说他一定会成功,当然,也没有人说他一定会失败。于是他成功了。我不信佛,对佛教也没有什么研究,但是我知道玄奘西天取经,对佛教发展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他破除异端邪说,结束了东汉以来教义混乱不堪,自相矛盾的局面,使得佛教得以在正确的轨道上继续行驶下去,没有玄奘,很难想象今天的佛学界会是一个怎样的景象,今天的佛教又会是一个怎样的宗教。其实这也是玄奘取经的目的。玄奘取经本不是为了存放在大雁塔内,任岁月为它蒙上一层层厚厚的灰尘;玄奘建大雁塔,也不是为了千百年后供我们这些并不信佛的子孙攀登远眺。玄奘取经,为的是译经;玄奘译经,为的是发展佛教事业;玄奘发展佛教事业,为的是拯救大众的灵魂,解脱人民的苦难。历史证明他做到了。而大雁塔不过是译经过程中一个暂时必要的工具,使用后,若能保留下来,便是它的幸运了。这是出家人的本心,也是他们的本衷。至于玄奘当年有没有想到他历尽艰苦取回来的经卷,会被历史的车轮碾得支离破碎,流散四方,只剩下那么几张残片,而大雁塔也在高楼林立的现代城市中孤寂地屹立着,成为游客玩乐嬉戏的去处,我们不得知。但是,即使他早就料到,他应该也不会太过愠怒,也许只是微微一笑。因为,我功已成……��我功已成,我还奢求什么呢?玄奘平生第一次爽朗大笑了。振振衣袖,转身离去了。五夕阳渐渐西沉,塔顶的游人逐渐稀少,四周安静下来。靠在西面的窗洞上,看余晖射进来,在地上拖出长长的影子。那天边血红的残阳与金黄的云彩交织在一起,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灿烂,照在笔直地通向地平线的公路上,照在川流不息的汽车上。好像是流金的江河,岁月的大川。陡然间,眼前的一切都变了。公路变成了整齐划一的市坊,汽车变成了往来的穿梭的行人,还有远处天子那气势磅礴的宫殿,在夕阳下,熠熠地闪着光。响亮的吆喝,得各的马蹄,华美的乐舞……无不显示出一派盛世欢腾的景象。我的目光却穿过街巷,略过几座寺庙,甚至跃过士卒把守的城墙,来到了城外。萧瑟的梧桐,料峭的寒风,轻轻吹拂过一个人的行囊。那里,一个圣僧带着他的理想与信念,在踽踽独行……1200字以上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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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塔》学习了《乌塔》这篇课文后,我的感触颇深。从乌塔身上,我收获到了很多有益的知识。现在的中国孩子,在家里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小公主”,家人百般呵护,什么事都不让做,而文中的乌塔却大不一样。这篇课文主要讲述的是一个14岁的小女孩儿乌塔,自己一人游历欧洲的事情。课文中讲到乌塔为计划这次旅游,整整花了3年的时间来准备,每到一地就要先查警察局的电话号码,还要给家里寄张明信片或打个电话报平安。从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乌塔自立、自强的精神。可我们呢?有的同学不仅自己不敢出远门,甚至连上学、放学都不愿自己走,更别说像乌塔那样游历欧洲了。乌塔之所以能自立、自强,是因为她之前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这时,我们应该反省一下自己,比如:周末之前是否制定了作息时间表?周末时又是否遵守了呢?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才能逐渐养成自立、自强的精神。课文中还提到乌塔的旅费全部都是自己在课余时间打工挣的,没有拿家里一分钱。可我们却每天都向父母要零花钱,而且都是一天花光,也没有攒钱,这实在是一种不好的行为。所以,我们应该向乌塔学习。乌塔曾经说过“光从电视和书本中认识世界总不完美”。我们写完作业后,能看一会儿电视,读一会儿课外书,就已经很不错了,大多数同学都是把笔一挥,直接就出去玩了。而从来不会想到去亲身体验一番。光从一些课外读物和电视节目中了解世界,是比不过亲身体验完美的,而且亲身经历总比听说到的记忆要深刻,所以,只有亲自体会才能有深刻的印象。从《乌塔》这篇课文的学习,我了解一个和我年龄相仿,但行为却大不一样的小女孩儿乌塔。这篇课文使我受益匪浅,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向乌塔学习,做一个自立、自强的好学生。《乌塔》这篇文章写的是一个14岁的德国小姑娘,在父母的支持下独自一人游欧洲的事。当我读到“她一见我,立即坐起来打招呼……她很自然地问答道。”使我感到她很可爱,善于交朋友,很热情,给人一种亲切的感觉。而中国小孩恰恰相反,不要说见到陌生人,就是见到自己的亲朋好友也要父母提醒才不好意思地打招呼,让人觉得中国小孩很不礼貌。我还感受到乌塔的独立性很强,居然敢独自一人游欧洲,并把这看成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读到这里使我想起一件事,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当我独自一人下太白岩时,爸爸总是不放心,在小路旁看了又看,并且让哥哥在山下接我。哎,不就是下个太白岩嘛!爸爸就那么放心不下,假如我也去游历欧洲,那爸爸妈妈不知有多担心。然而外国的父母总是把锻炼儿女的独立性放在第一位,给他们学习独立生活的机会,真令人羡慕。我还从“她在家里设计好了旅行路线和日程……每个周末去市场分发广告单,假期还到别人家陪小孩玩”读出了乌塔很细心,也很了不起。说她细心,是因为乌塔在家里设计好了旅行路线,看了许多关于这些国家的书籍,每个细节都想得很周到。说她了不起,是因为她自已挣钱游欧洲,想想看游历欧洲需要那么多钱,她却要自己辛辛苦苦地挣,真是个了不起的小女孩儿!读完《乌塔》这篇文章后,使我十分羡慕乌塔,羡慕她独自一人游欧洲多自在呀!而我——中国小孩就连独自一人游重庆、北京都没有想过,更别说欧洲了,就是想过父母也只会说让你扫兴的两个字,那就是“不行。”我多么希望中国的家长也能像外国家长一样锻炼我们的独立性。四年级:十点半1200字以上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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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塔在绿洲和沙漠交界的地带,常看见有一米多高的砖墩,这是为了灭鼠而专为隼形类的猛禽修筑的。鼠类是对沙漠植物具有最大危害的动物,而它们的天敌隼形猛禽、猫类、狐类、鼬和蛇,对沙漠的生态平衡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离开一年后,骆驼白鼻儿带着他已怀孕的妻子回到了这个有古长城烽火台的地方。可是,眼前一片荒凉的景象让他们惊呆了。“你不是说这里是你见过的最好的地方吗?还非要带我到这里来生孩子。”“这里原来真的很好。”白鼻儿忙向骆驼太太解释道,“到处长满了你最爱吃的骆驼刺,还有大片大片的梭梭,怎么才一年光景,就变成这样了呢?”白鼻儿决心要好好侦察一番,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他低着头,走遍了这个地方,终于有了重大的发现。“我发现地上有许多鼠洞,”白鼻儿对骆驼太太说,“这里的植物一定是被大沙鼠吃光的。”“天哪!”骆驼太太吃惊地叫道,“哪来这么多的大沙鼠?”“哪来的?生的呗。”白鼻儿说,“大沙鼠一年至少繁殖两窝,一胎可以生小沙鼠七八只,最少也有四只。春天生的小沙鼠到了秋天,又可以生小沙鼠了。你算一算,春天的窝沙鼠到了秋天已变成了多少……”“太可怕了!太可怕了!”骆驼太太惊恐地睁大了眼睛,“照这么生下去,这个世界岂不成了大沙鼠的世界?”他们谈话的时候,大沙鼠拖儿带女地就在他们脚边跑来跑去,摆出一副鼠多势众的样子,对他们毫不惧怕。白鼻儿十艮得咬牙切齿:“一定要干净彻底地消灭他们!”“你大白天说梦话吧?”骆驼太太笑起来,“这么多的大沙鼠,你怎么消灭?我们还是快离开这个沙鼠王国吧!”“不!”白鼻儿十分固执地说,“沙鼠摧毁了我的家园,我也要摧毁沙鼠王国,我们看谁更厉害!”骆驼太太拗不过白鼻儿,只好听随他了。“你准备怎么干呢?”“找大沙鼠的敌人来消灭他们。”骆骑太太一听就高兴了:“好办法!让我来想一想,大沙鼠的敌人都有谁呢?”骆驼太太首先想到了野猫和荒漠猫,因为猫是鼠的天敌嘛。“我们去找野猫和荒漠猫来吧!”说找就找,白鼻儿与胳驼太太一路狂奔,去寻找野猫和荒漠猫。他们没找到野猫,也没找到荒漠猫。“难怪呀!”白鼻儿停住脚步,“如果这么容易就能找到野猫、荒漠猫的话,这里就不会沙鼠成灾了。”骆驼太太不甘心:“大沙鼠的敌人还有谁呢?”白鼻儿说:“还有沙狐和艾鼬。”“我们再去找找沙狐和艾鼬。”他们又跑了起来,找了半天,也没有看见沙狐和艾鼬的影子,倒看见地上的大沙鼠成群结队,像示威似的。“你们以为我对你们就没有办法吗?”白鼻儿被气坏了,他仰天大叫,“快来呀!快来消灭这些大坏蛋!”白鼻儿愤怒的叫声响彻云霄。天边,出现了一个小黑点。“你看,白鼻儿,那是什么?”白鼻儿看见了,那是一只鹰,他飞得很高,翅膀很大。“我们的救兵真的来了!”白鼻儿高兴地叫道,“鹰也是沙鼠的敌人。”鹰滑翔过来,在他们上空盘旋了一阵,突然从高空中俯冲下来。他那两只锐利的爪子同时抓住了两只沙鼠,弯钩般的嘴左右开弓,把两只沙鼠都吞下了肚子。眨眼工夫,地上的沙鼠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们都跑回洞里去了。鹰吃完两只沙鼠,看着周围已没有沙鼠,便展开翅膀,准备飞走。“别走啊!”白鼻儿和骆驼太太在一旁干着急,“这里还有很多沙鼠,现在他们都躲到洞里去了,你在这里等一等,他们会出来的。”鹰喜欢停留在高处,他见这里光秃秃的,没有树枝,没有树桩,连一根电线杆都没有,终于没有耐心在这里等下去,拍拍翅膀飞走了。鹰刚飞走,沙鼠们就全都从洞里跑出来,又在白鼻儿和他太太的脚边跳来跳去。白鼻儿拿这些沙鼠一点办法都没有,他绞尽脑汁,要想一个办法,看怎样才能使鹰在这里多停留会儿。“鹰为什么一定要站在高处呢?”骆驼太太也在动脑筋想办法。“因为他们只有站在高处,才能看到地面上的猎物。”“我们可不可以筑一个高高的东西,让鹰停留在上面呢?”“你说得太对了!”白鼻儿恍然大悟,“我们可以筑塔来吸引鹰停留在这里。”白鼻儿说干就干,他驮来一筐筐石头,一块一块垒起来,垒成一米多高的塔,骆驼太太称这样的塔为“鹰塔”。白鼻九在被沙鼠摧毁的地方,筑起了一座座鹰塔。这一招果然很灵,从这里经过的鹰都喜欢停留在鹰塔上,用两只明亮的眼睛紧盯着沙鼠洞,出来一只,消灭一只。只几天的工夫,鹰就把这里成千上万的大沙鼠一扫而光。随风吹来的梭梭、骆驼刺和花棒的种子,又在这里生根发芽了。白鼻儿也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他相信过不了多久,这里将成为他们美丽的家园,他和骆驼太太还有他们即将出世的小宝宝将在这里幸福地生活下去。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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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我叫赤井翼,如标题所述,我是个神。“神,我希望我能富有。”“神,我希望一生平安。”“神……”“神……”每天我都会收到各种祭拜的人的各种愿望。有时我就在他们身旁,但他们宁可一直凝望着神像,估计也不会多看我一眼。但是,这并不会有什么用,我以为,他们的愿望不应该依靠我,这一切都应靠他们自己。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神。我望了望眼前的祭坛,叹了口气,或许我不直接接受人们的愿望,是更久以前的一件事导致的。千百年前,还是这个地方,我的神像已被竖起,只是这个地方,还只是一个小镇罢了。我记得,那天,一个面如菜色的小男孩靠着我的神像,绝望地看了我一眼,说道。“神啊,如果你真的存在的话,我不求什么,只求拿回属于我的一切。”当时的我只是一个小神,难得有人许愿,又着实如此可怜,自是有求必应,甚至亲自去帮助他。我了解到,他本是未来法老,却被手下大臣所害,一路波折到了这里,差点失了性命。后面的事自然就简单多了,一个被神所庇佑的真正的法老,受到人们空前的拥戴,那位大臣意识到不妙也早已溜之大吉,而我就作为守护神,在那里驻守了下来,这也大致是我后来“出名”的原因。后面的发展是我无法预料到的。他拥有了财富、地位,应有尽有,不,或者说还缺最后一样。尖刀刺进了我的心脏,没有血液渗出,没有痛苦,更没有令我死亡。我睁开眼,看着法老,他的眼里有恐惧,但更多的是贪婪。“法老,你想干什么。”我皱着眉头看着他,内心已隐隐猜到了什么,却不愿承认。“魔神大人,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我想要永生,就需要您的心脏,作为神,您应该会满足我的愿望吧。”他颠笑着,甚至已经开始在脑海中描绘将永远由自己掌控的王朝。“法老啊,你当时的愿望,是拿回属于你的一切。”我将尖刀拔出,却感到心脏一阵的抽搐,“永生,并不属于你。”我忍着心口处的疼痛,推开他,走到窗前,纵身往下跳去。“不!魔神大人!回来啊!回来啊!”他像入了魔怔一般,突然冲到窗前,疯狂地挥着手,叫着,嘶吼着,我却已远去,消失在了他的视线中。门外的士兵感到不对,冲进来拉住了想要一同从窗口跳下去的法老。后来我每想起这件事时,心口总是一阵阵的疼痛,但检查自己的身体,胸口却连一道疤都没留下,那么,为什么会疼?我很疑惑“啧,这回忆真是一点都不美好。“我敲了敲脑袋,向外走去。“孤儿院……竟然不知不觉走到这儿了呢。”我在街上游荡了半天,再次停下时,却到了另一个自己熟悉的地方,“嘛……好久没来了,看看吧。”“赤井翼哥哥,你又来啦!”孩子们雀跃着向我扑了过来,我逐一回应了他们,和他们一起笑着。“赤井翼先生,感谢您这么关照我们的孩子,以及……您投的钱。”院长听到吵闹的声音走了过来,本是想呵斥孩子们的不懂事,却不知为何将话咽进了独立,“最近我们孤儿院准备整修一下孩子们的房间,您看……”院长揉搓着手,神情似是有些尴尬。“啊,无妨,钱我下次会打进你们账户里的。”我揉了揉一个孩子的头,那孩子“咯咯”地笑了两声,跑开的,“这也是我的一个朋友委托我做的事。”“感谢,真的很感谢您……”听到这话,院长似是松了一口气一般,“那个,看孩子们都挺喜欢您的,要不要考虑领一个回去。”“唔,倒是呢。”我摩挲着下巴,点了点头,“那么,在场的孩子们,回答我的一个问题,谁的答案最令我满意,谁就跟我走吧。”本来还吵吵闹闹的环境一下子都安静了下来,我能感受到有好许多目光直勾勾地盯着我。“问题很简单,为什么人的生命那么短暂。”我说出以后,才恍觉这个问题对孩子们来说还太难了,但也不好收回,只能静静地等着孩子们的回答。“短暂就短暂呗,这还有什么为什么。”我已经听到了还有孩子在下面嘀咕,但我也没有回答,只是笑看着他们。沉默了一阵子,还是没有人回答,我也是了然地笑了笑,转身对院长说,“算了,也不为难孩子们了,下次再……”“生命因短暂而珍贵。”一道声音突然响起,打断了我的话。声音虽还有些稚嫩,却包含着一种坚定,但,更令我震惊的,是他的答案。这个答案,我在几百年前听过!那个人,也是我唯一欣赏的一个人类,但时光却早已将他的脸模糊,令我印象深刻的,唯是这句话。我转过身,那个男孩已站在了我的面前,看着十二三岁左右,他那的一头银发,竟与我的印象中的人儿一模一样,“J,Joker?”我忍住自己已经在微微发抖的左手,紧盯着他,生怕他跑了似了。“你在说什么啊。”他皱了皱眉头。“院长,这个孩子我能领养吗。”我转过头,对院长说。院长巴不得我多领一些回去,立刻点了点头,“当然,当然,您请便,说实话,赤井翼先生,这是我们院最聪明活泼的孩子。”“那么,跟我走吧。”稍微地填了一些必要的手续,我拉起银发孩子的手。“对了,你有名字吗。”我转头问他。“……没有。”他摇了摇头,似是又想到了什么,垂下了头。“那么你就叫Jack吧。”我满意地揉了揉他的头,“我是赤井翼,请多指教。”“请多指教。”太好了,Joker,时隔多年,我还是找到你了呢。我仰起头,望着太阳,虽然很刺眼,以至于我感到自己的眼角有些湿润,但是,我依旧是开心地笑着,那么开心地笑着。初二:沈如奕1200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