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十大文豪之孤独而伟大的诗人—但丁》有感
“伟人与家世之间从来就没有符号,时代铸就一个伟大的灵魂;不是家族使个人高贵,而是使家族高贵。”这样的结论出自于一位有史以来,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人——但丁。这位诗人与一切名人都有所不同,他是孤独的,也是伟大的,他的一生都受尽了无穷的冤屈。
在《世界名人百传之十大文豪》这本书里,它向我展现了但丁的一生。他生活在一个宗教文化占统治地位的时代,他从骨子里主张入世,因而有了从政生涯而没有遁入书斋作无益的苦思冥想。然而当时的佛罗伦萨又是一个吃人的世界,阴谋、野心、党争、势力等等将把他一口吞下,但他心如铁石,偏偏不肯与世俗同流合污,于是,佛罗伦萨这个小世界又把这快消化不了的“顽石”吐了出来,并冠之以“狂人”、“小偷”、“骗子”、“贪赃枉法”等罪名,使他在人生中很难找到知己。他从政被逐、被流放,就如步入黑暗的森林,失去了自己的孤独具有崇高的美学意义,但丁作为一个生命的个体,他为自己所定的目标是精神文化而非物质文化,所以他的孤独具有超功利的特征,是希望用自己有限的、不完满的精神去枸建一个无限的、完满的精神世界,所以它留下了一个永恒的、形体上的痛而孤寡。孤独又意味着对曲音的呼唤,希望举臂一呼,应者如云,使整个宇宙响遍至善的和谐之声。
但丁是摔倒过,他蒙受到了无耻的诬陷并因此被终身放逐,然而他并未因此而悲观沉沦,裹足不前,而是努力奋斗,自强不息。他的母亲曾在梦中看见但丁摔倒之后,站起来变成恶了孔雀。事实上当他再次站立是,他没有成为孔雀,他仍然是一个人——是一个人人都想把他列入自己国籍的伟大的人!
小学时光匆匆如也
眨眼间六年过去了,眨眼间我们都褪去了当初的青涩、懵懂。回想六年前,我们依偎着父母踏进了这所学校,这所将陪伴我们六年的学校,第一次认识那群没心没肺的朋友,第一次见面、第一次玩闹、第一次打架、第一次认字、第一次……太多的第一次。
从开始对同学的生疏到最后的亲密无间。从开始对学校的陌生到最后的喜爱。在这个学校,我们一起哭过,一起笑过,一起闹过,一起努力过。学校包含着我们太多的回忆,太多的快乐,太多的汗水。
在暑假的一天,我回到了学校。回到了那个朝思暮想、满是回忆的地方。暑假的校园里只是偶尔看见一两位回校的老师。却看不见朋友们玩闹的身影,往日的一幕幕浮现在脑海里,走近那个曾经充斥着欢笑声的教室,现在只剩下几排桌椅,少了几分生气,多了几分冷清。或许两个月后这个教室里又会出现一群埋头写作的少年,却不在是那些个熟悉的人。走向那些我们曾经停留过、嬉戏过的地方,似乎又看到了熟悉的身影,跑过去,却发现只是自己的幻觉。
六年了,整整六年了,六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在这里读了六年书,收获的不仅仅是知识,不仅仅是道理,更是无价的友谊。六年了,却不愿意与朋友们说声再见,只是怕再也见不到熟悉的人了。
六年转瞬即逝,已经过去。只是希望还能遇到那群一起度过了六年的朋友,找过曾经的友谊。
相关推荐
-
读《丁肇中》有感读《丁肇中》有感初一(1)班 陈冠霖今天我读了《丁肇中》这本书,全面地了解了丁肇中的成功之路。这本书主要叙述了丁肇中出生于美国,回到中国后过着流亡的童年生活;进入中学阶段后发奋学习,却在高三联考时名落孙山,考不到重点大学;后来仅带一百美元随布朗教授赴美深造。在美国,丁肇中不断更换地点,与不同的教授一起学习,后来发现了J粒子,获得了诺贝尔奖。获得了诺贝尔奖的丁肇中博士,后来又相继做了“模拟宇宙大爆炸”、“寻找胶子和反物质”等实验,为科学事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丁肇中博士在中学时期的时候,以苏东坡《错论》中的一句话作为座右铭: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这句话的意思是:在以前,凡是有大作为的人,不只有超乎常人的智慧,也一定有坚持不懈、勇于进取的坚定意志。这句话对丁肇中以后的研究提供了巨大的动力。那我们呢?我们是否有“坚忍不拔之志”呢?我们应该从小树立远大理想,并为之艰苦奋斗,取得成功。这就应了丁肇中母亲说得一句话:“无论你在哪一行工作,都要成为这一行的佼佼者。”丁肇中在赴美深造之前,曾经留下过预言书,预测自己五年后将获得硕士学位并攻读博士学位。但事实上,五年后丁肇中已经成为了美国一位小有名气的博士了。之前他不断地在不同的学校和一些教授一起学习,并拜著名的李昂黎德曼教授为师,不断研究高能物理。丁肇中博士从理论物理转为实验物理的研究也是在这一时期。丁博士能够不断的前进,他说:“要尊重‘权威’,但不要迷信‘权威’。”这不正为我们前进指明了道路吗?我曾经看到过一句话:每个人都应改拥有强烈的好奇心,也许新的发现就在“已知”的“未知”之中。这不等同于孔子的“温故而知新”吗?在美国密执根大学期间,丁肇中读了《量子动力学》一书,激发了他对探索新粒子的兴趣。在1966年到1974年这九年的时间里,丁肇中博士的研究小组不断奋斗,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终于发现了J粒子。他在发现J粒子的时候并不急于向世界公布,而是用了几个月的时间来验证。他说:“手中的一只鸟总比林里的两只鸟好。”这体现了丁博士对科学的严谨态度,不能马马虎虎敷衍了事。同时,丁博士也是一位爱国者,当他获得诺贝尔奖,赴斯德哥尔摩领奖时,就强调了用中文讲话,这足以看出他强烈的爱国心了。获得诺贝尔奖的丁肇中博士并没有停止他在高能物理学中的脚步,继续研究,模拟宇宙大爆炸、寻找胶子时发现了“三喷注”现象,还使AMS——阿尔法磁谱仪升空,用于揭开反物质的奥秘。生活中,有些人淡泊名利,不断前进;有人因在某一方面有了小小的成绩,就躺在证书上睡大觉。丁博士则属于前者。我们也应该不被一时的荣誉蒙蔽了心,止步不前,因为荣誉只代表过去。丁肇中博士的成功之路引人深思,我从中学到了许多许多。我们要有“坚忍不拔之志”,在学习的道路上不断前进,永不止步!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
读伟大的悲剧有感文中,斯科特代表英国率探险队向南极点发起最后的挑战,但是挪威人阿蒙森早已来到了这里。斯科特一行十分沮丧,十分失望。在返回的途中,天气越来越恶劣,人类的勇气被大自然的威力无情的销蚀了,斯科特一行抵挡不住大自然的威力,全部长眠在茫茫的雪地上。在这个故事里,有无数感人的故事。例如奥茨不幸生病了,他认为自己已经不在是大家的帮手,而是大家负担,为了团队可以继续走下去,他希望尽快结束自己,以减轻同伴的负担。尽管这样可以走的快一些,但他的同伴们坚决反对这样做,他们不会丢下任何一个伙伴。在一个暴风雪的日子里,所有的人敬畏地看着奥茨正像一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难道我们不应该学习探险队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对同伴的互相关爱之情吗?一个看似平静的一天。一家影院突发大火,熊熊的烈火吞噬着数千人的生命。所有的人不顾一切,争先恐后地向出口跑去,很窄的门迅速被堵死了,里面的人们无法出去,营救的人员无法进来。怎么办?上帝似乎正在开生命的玩笑,让后面的人群如潮水般的向前涌来。无情的烈火喷出它杀人的浓烟,向魔鬼一样伸出自己的“夺命之爪”。人类的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肉体哪能抵挡得住这熊熊的火焰。不到半小时,这里就成了死亡的墓地。生活就是这样的残酷,他让有的人失去了集体主义的伟大精神,失去了对同伴的互相关爱。但是,依然有人没有抛弃这伟大的精神,在为之努力奋斗。烈日炙烤着大地,水井干枯了。但小女孩依旧照料着生病的母亲,母亲渴急了,小女孩被迫带上家里的水壶,出门找水给母亲喝。在山里,小女孩发现了山泉,她本想自己先喝一口,但是想起重病在身的母亲,她认为水应该给母亲喝,于是小女孩打了山泉朝家里走去。路上,她碰见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狗,她将水给小狗喝,小狗立刻活蹦乱跳起来,她会心地笑了。她回到家,把水递给母亲,但母亲让她先喝,把水又交给了她。瞬间,地上冒出了大量的泉水,托着七颗星星,升上天空。水不用发愁了,小女孩用自己的强烈集体主义精神拯救了所有的人。虽然这只是一个神话故事,但也表达了古时人们对一个有集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和谐社会的向往。集体主义精神和对同伴的互相关爱是一缕阳光,照亮了心中的黑暗;是一条小溪,滋润着心灵的荒漠。8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
读《伟大的悲剧》有感当我一遍一遍的阅读完斯科特他们的事迹,眼前那一位位坚持不懈,视死如归的英雄用他们的脚印在南极洲上叙述这一切。他们叙述着他们的悲惨,叙述着他们的高尚,还叙述着他们对一切一切的爱。在哪白雪皑皑的南极顶峰,是多么荒凉,又是多么令人心寒。当斯科特一行人发现早有人捷足先登时,他们心中充满了多少哀伤与痛苦。失败是他们的锐气被消磨了。他们只有拖着城中的脚步离开,每一步都是如此艰难。并且他们还要履行自己的诺言——替阿蒙森把信交给哈康国王。这是残酷的,历经失败后还要替他人传达喜讯,这无疑是在他们的伤口上撒盐。可他们还是去实行了,因为那是他们的性格,他们的本质,是他们对科学事业的热爱。在暴风雪中,谁都是坚强的,谁是都是无私的,公正的。并且他们在困难面前,他们没有推卸责任。风雪可以把人的身体吹跨,但吹不倒的是英雄们彼此关爱的心。奥茨在暴风雪的严酷摧残下,他渐渐倒下,他想一个人默默离去。因为这样才不会成为大家的负担。但他的建议被拒绝了,因为大家不愿放弃任何一个,尽管现实是多么残酷。但奥茨还是走了,走的很静很静。他认为只有牺牲自己,大家才有希望,没必要因为他一个儿时的大家都被吞没在这荒芜人烟的极地上。这是什么?是一种精神,一种舍己为人,一种团结的精神,在危难关头,想到的是他人的利益。而把自己看得微不足道。这就是人格的体现。毫不做作。阅读完他们人生的最后一刻,我看到了如此之多英雄的撰写。他们虽然失败了,但他们却显示出了英国人民的绅士风度,吃苦耐劳;他们虽然葬身于极地,但他们的灵魂去得到了升华;他们虽然在角逐上失利,但他们不会感到羞愧。因为他们努力过,付出过,在人生的道路上他们留下过一串珍贵的足迹。6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
读伟大的悲剧有感今天,我怀着敬佩的心情阅读了《伟大的悲剧》这一课。文中,斯科特代表英国率探险队向南极点发起最后的挑战,但是挪威人阿蒙森早已来到了这里。斯科特一行十分沮丧,十分失望。在返回的途中,天气越来越恶劣,人类的勇气被大自然的威力无情的销蚀了,斯科特一行抵挡不住大自然的威力,全部长眠在茫茫的雪地上。在这个故事里,有无数感人的故事。例如奥茨不幸生病了,他认为自己已经不在是大家的帮手,而是大家负担,为了团队可以继续走下去,他希望尽快结束自己,以减轻同伴的负担。尽管这样可以走的快一些,但他的同伴们坚决反对这样做,他们不会丢下任何一个伙伴。在一个暴风雪的日子里,所有的人敬畏地看着奥茨正像一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难道我们不应该学习探险队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对同伴的互相关爱之情吗?一个看似平静的一天。一家影院突发大火,熊熊的烈火吞噬着数千人的生命。所有的人不顾一切,争先恐后地向出口跑去,很窄的门迅速被堵死了,里面的人们无法出去,营救的人员无法进来。怎么办?上帝似乎正在开生命的玩笑,让后面的人群如潮水般的向前涌来。无情的烈火喷出它杀人的浓烟,向魔鬼一样伸出自己的“夺命之爪”。人类的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肉体哪能抵挡得住这熊熊的火焰。不到半小时,这里就成了死亡的墓地。生活就是这样的残酷,他让有的人失去了集体主义的伟大精神,失去了对同伴的互相关爱。但是,依然有人没有抛弃这伟大的精神,在为之努力奋斗。烈日炙烤着大地,水井干枯了。但小女孩依旧照料着生病的母亲,母亲渴急了,小女孩被迫带上家里的水壶,出门找水给母亲喝。在山里,小女孩发现了山泉,她本想自己先喝一口,但是想起重病在身的母亲,她认为水应该给母亲喝,于是小女孩打了山泉朝家里走去。路上,她碰见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狗,她将水给小狗喝,小狗立刻活蹦乱跳起来,她会心地笑了。她回到家,把水递给母亲,但母亲让她先喝,把水又交给了她。瞬间,地上冒出了大量的泉水,托着七颗星星,升上天空。水不用发愁了,小女孩用自己的强烈集体主义精神拯救了所有的人。虽然这只是一个神话故事,但也表达了古时人们对一个有集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和谐社会的向往。集体主义精神和对同伴的互相关爱是一缕阳光,照亮了心中的黑暗;是一条小溪,滋润着心灵的荒漠。900字 初一 应用文
-
读《伟大的悲剧》有感一个月的差距,注定了一个成功,一个失败。“对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如此残酷的现实,必须接受的现实。不仅如此,斯科特还要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还是他所热烈追求的。他的诚信,令人敬佩的绅士风度,这时充分的显示出来。而当他们在归途中与死亡抗争,一个个倒毙时,没有一个孬种,都是响当当的汉子,活得明白,死得悲壮。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无私的爱,在那一刻,暴露无遗。“力拔山河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当年项羽败了,后人却冠以英雄二字。因为他至情至性,当得起这二字。今日斯科特一行人败了,我们仍称之英雄。他们的品质,令人折服。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击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3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
读大爱而奔有感今天,我读了大爱而奔这个故事很有感触。故事讲,一个家庭出了一次车祸,让孩子的爸爸走了,这个母亲觉得很对不起这个孩子,于是就对他很宠惯。可这个孩子到20岁还不会照顾自己。有一天,孩子的妈妈突然得了癌症,那天孩子像往常一样很晚回来,但母亲却拿出5000元把孩子赶走了,孩子很生气,半年后,孩子成功了,他觉得自己很不懂事,就回家想母亲道歉,可回到家,看到一张遗嘱和一份家产,那孩子哭了。读了这篇故事我很想问问母爱到底是什么母爱是无私的奉献,有人说母爱是对我们的关爱,可这篇故事却告诉我为爱放弃也是一种母爱的诠释。不幸失去丈夫,而对自己的孩子怀有愧疚的母亲,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学会照顾自己而逐出家门,让他去闯荡。然而抛弃的背后去蕴藏了母爱伟大的悲痛,就像海龟一下完蛋就一走了之,狐狸把自己的孩子赶出家门,这就是伟大的母爱,他们为了能让自己的孩子在大自然中生活,痛弃了自己的孩子。在我小时候,妈妈很小就让我自己上学,而在我碰到困难时,他只是在一旁默默的看着,不做任何帮助,到现在我才明白,妈妈原来是爱我才这样做。我明白了爱的一种深刻意义。许多时候小爱为情,而真正的母爱却是一种忍痛的抛弃,这正是母爱的另一种诠释。4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
读《爱国诗人屈原》有感今天,我读了《爱国诗人屈原》我深有感触。屈原原本是一个官员,他甘愿为朝廷出力,愿为老百姓伸冤。他办事公正廉洁。但因为当朝皇帝听信谗言,把屈原贬为庶民。最后,屈原已经看不惯这个世界,就跳河自杀了。像屈原这样爱国的人,竟然会贬为庶民,而他的忠言,却被小人的谗言,给当了下去,他的忠言皇帝一丝不信,他为百姓的安危,百姓的利益着想,他为国家的安危、国家的利益着想。他清正廉洁,没有一丝的私心。而现在的官员,对老百姓们不管不稳,对国家不尽心尽力。只知道把自己的腰包填满,把自己的生活提高,而其他的不闻不问。如果我长大了当了百姓的父母官,我将像屈原那样,为百姓、为国家着想。像屈原那样公私分明,公正廉洁,不会有一丝的私心。我要全心全意为人民、国家奉献自己的一生。300字 三年级 读后感
-
读丁克舅舅有感端午节放假期间,我在家里看了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之《丁克舅舅》。丁克舅舅是个“新新人类”。他有一头彩虹头发,每天都要换一种颜色,他的外套上缀满闪亮的金属拉链,毛衣上有两块大补丁。有一次他去给马小跳开家长会,竟然把马小跳的老师给吓跑了!丁克舅舅还是个电脑高手,他的同事黄老鸟称他为“丁大虾”。丁克舅舅工作日的午饭只吃一个三明治,喝一杯苦咖啡。他的周末是这样度过的,看卡通书一天,喝一杯柠檬水。真是一个与众不同的“新新人类”。200字 小学 读后感
-
读《丁丁当当》有感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了这本书,封面上“丁丁当当”的题目一下子吸引了我。怀着满心的好奇,情不自禁地翻开了它,走进了那个神奇的世界……《丁丁当当》中的《跳蚤剧团》讲的是一个名叫当当的孩子的漂泊之旅,从一列火车上拉开序幕,随后经历了公路上的游荡,人群中的彷徨……最后,命运将当当带到了一个乡村剧团——跳蚤剧团。在这里,他邂逅了一个与自己有着相似遭遇的男孩儿——在剧团里扮演小丑赖以生存的灰娃。当当傻呵呵,灰娃很聪明,两个人俨然就是兄弟俩。他们每天都开心地生活着。可是,灰娃心里明白,他毕竟不是当当的亲哥哥,当当和自己一样,依然思念着自己的亲人。于是,他狠心地抛下当当,让当当一个人踏上了寻找丁丁的路程,自己也踏上了艰难的寻亲之路……虽然,前途是何等险恶,但是,当当和灰娃依然独自一人默默地去找自己的哥哥。是什么让他们有如此勇气?我想,是亲情,是亲情在召唤他们。人一生下来,就拥有自己的亲人,那么,这份亲情对每一个人来说,是如同生命般一样重要。因此,每个人,哪怕是傻子,他们在内心的一个角落中,都会留下亲情的种子。社会上,有许多人为了某种利益,或者有着某些无奈,狠狠心抛弃了还在襁褓中的孩子。可是,事隔十几年,乃至几十年,他们最终通过种种努力寻找已经长大的孩子。而每次,最终的结局总是希望是美好的,失散多年的人们总期盼着团聚。还有那些走失了的孩子,他们的父母不辞辛苦、历经艰险地去寻找孩子,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的心中,总有着对已经失散的孩子有一种撕心裂肺的思念。我想,这就是亲情。高尔基曾经说过:“时间可以让人丢失一切,可是亲情是割舍不去的。即使有一天,亲人离去,但他们的爱却永远留在子女灵魂的最深处。”是呀,亲情是无价的,血脉亲情是割舍不去的。无论何时,不管身处何地,我们要珍惜亲情,保留这最美好的情感,在纯净的心灵空间里凝聚……750字 读后感
-
读《伟大的推销员》有感暑假,在我闲暇之余,翻开一本书来看,再看这本书之前,我以为,所有的成功人士都是因为运气,可是看完这本书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成功的背后不仅是仅有的一点的运气,更多的却是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我总以为他们是一步登天,看了这本书之后才知道原来他们也有过坎坷,也有过失败,之所以失败乃成功之母啊。就说世界第一推销大师——乔吉拉德,其实他在推销的背后做了许多思想工作,有的人还不理解他,他虽然是世界级的大师,可是却也经历过失败,可是他却没有放弃,只是在不断的创新,与客户沟通,让客户不断的相信乔吉拉德,他也逐渐走进客户的心理,继而使他的产品可以很顺利的推销出去。其实,我们的心里总是在想世界级大师一定不会遇到生命的挑战,可是看了这本书,我才明白,原来,正是因为他们的坚持不懈才让他们由失败走向成功,即使这条路上充满坎坷,有许多障碍物,可是却有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让他们向前。这本书让我们知道只要坚持不懈就会有好的结果。4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
读《丁丁历险记》有感我看过许多非常棒的漫画,比如充满奇妙的多啦A梦,让人笑得死去活来的老夫子,可爱的阿衰,还有……可我最喜欢的还数那妙趣横生的丁丁历险记。本书的主人公叫做丁丁,是欧洲某出名刊物的独家记者。丁丁养了一只小白狗,叫白雪。丁丁和白雪遇到过许多困难,但每次都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我最敬佩的就是丁丁那种不怕困难,敢于向困难挑战的精神和遇事冷静思考的生活作风。也就因为丁丁那种精神,所以每次幸运之神都对他宠爱有加。比方在中国时,他被毒品头子抓起来,但他临危不惧,沉着冷静巧妙的从坏人眼皮下逃走,最终化险为夷。后来还救出人质,将坏人一网打尽。如果把我与丁丁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就拿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来说吧!有次,我写完作业时突然发现自己的一根钢笔的笔筒不见了,我马上像小鸡啄米似的寻找笔筒。俗话说“狗急跳墙”,可我这只“狗”不管怎么急也跳不过墙。顿时,我暴跳如雷,真想用颗原子弹把我的笔筒给炸出来。就在我焦急万分时,站在我旁边的宋建波对我说:“你掉东西了?”我很不耐烦,已经垂头丧气的我哪有心思理她,便怒气冲冲地说:“要你管吗?”她听了我的话后,二话不说就径直向讲台走去,然后又像旋风一样转回来,手里还拿着什么直直地站在我面前,耷拉着脑袋把手中那十分耀眼的东西递给我,生气地说:“这是你的吗?”我不屑地看了一眼,嘿,还真是我千呼万唤的钢笔筒。我正准备向她陪不是,她却早已消失在人群中。不怕困难,敢于向困难挑战的精神和冷静思考的生活态度,都是我读丁丁历险记后的最大收获。外马五年级:张学胜5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
读马丁伊登有感有一种感觉,疯狂,肆虐,如火如荼。最近看马丁伊登的时候,序言中写着,作者杰克伦敦安排马丁伊登最后以死亡来否定个人主义,可是,当时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就在想,写序言的这个人,为什么一定以为作者这样安排就一定是否定个人主义的呢?毕竟书中有那么多赞美支持个人主义的,为什么不能以为,马丁伊登的死,是以个人主义者的身份来否定这个时代这个社会呢?就好像一样自己不喜欢的东西,远离他一样。他宁愿选择去死,也不要留在这个不赞同的世界里。其中,我看到马丁伊登大言不惭说,那些编辑都是写文章失败的人,所以做了杂志社的看门狗,他们的见解独断,不会写文章的人却偏偏要写文章来批判少数真正回写文章的人。书中多次提到,马丁在心中质问,那些上流社会知识渊博的人们,他们接受得教育,他们的知道都藏哪儿去了?看的时候,有种淡淡的无奈,同时又对自己生活在一个和平时代感到庆幸。或者,庆幸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像马丁伊登,典型的天才,他所理解,自以为很简单很浅显的道理和认知,说出来普通人都很难懂,甚至永远都听不懂。于是,这样的天才往往会很孤独,因为没有人理解,所以才会愤怒。其实,如果把它们的思想放到现在来看,我想我们大家都会是个人主义者,表面上说是社会主义者,但我们始终相信的都是强者必胜啊。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的隔阂,犹如今日富家人和穷人之间的隔阂。都是不能互相体谅,互相理解的。550字 初中 读后感
-
母爱的伟大——读《母鸡》有感老舍先生一开始讨厌母鸡,因为它没完没了地叫,但后来他改变了对母鸡的看法,因为他发现母鸡是很负责、慈爱、辛苦、伟大,所以他不仅不再讨厌母鸡,还觉得它是一位英雄。《母鸡》是老舍写的一篇脍炙人口的佳作,表达了对母爱的赞颂之情。前半部分写了母鸡的无病呻吟、欺软怕硬和拼命炫耀;后半部分则写了母鸡的负责、慈爱、勇敢和辛苦,塑造了一位“伟大的母亲”的形象。由此,老舍对母鸡的情感由讨厌转变为尊敬。那是一位多么负责的鸡母亲啊!自从它有了一群小鸡雏,只要听到一点儿响动,它立刻警戒起来,召集鸡雏们到它的身边来,它随时准备为它的儿女们作殊死搏斗。假若有别的大公鸡来抢食,它一定主动出击,把它们赶得老远,连大公鸡也怕它三分。原本软弱无能的母鸡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勇气呢?哦,原来它的勇气来自母爱!母爱是那样伟大,使鸡母亲不顾一切地来保护它的儿女们。在汶川地震中,一位母亲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双膝跪地用柔弱的躯体支撑着倒塌的墙壁,给自己的孩子保留了生存的空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还不忘用手机告诉自己的孩子:孩子,如果你还活着,请记住妈妈爱你。“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深挚的母爱,无时无刻不在沐浴着儿女们。我们以后一定要加倍努力学习,长大后报答我们的母亲,让世界都充满着幸福、快乐。550字 六年级
-
读《我矮小但不卑微》有感主人公家境贫寒,父母不能供四个孩子读书,再加上父母遭受车祸,这飞来的横祸,使原本这个贫穷的家庭雪上加霜。父母不得不让其中一个孩子辍学。主人公因身材矮小,父母认为让他读书也没有什么前途,就让他辍学,边干活边乞讨,维持生计。就这样,主人公边乞讨,边捡拾别人扔掉的破烂书籍如饥似渴地读着。他相信,只有学到知识,才能改变命运。是啊,主人公虽然身处逆境,但人穷志不穷,他在承受超越他这个年龄所能承受的种种压力的同时,决不向命运低头,做生活的强者。这是多么难能可贵啊!这不由得我想起俄国著名作家高尔基的苦难童年。他在一边做童工的同时,还利用晚上睡觉的时间偷读书。终于成为闻名世界的大文豪。在我们的周围,也有不少人穷志不穷的事例:有许多贫苦孩子都是靠政府的资助挺过来的,但他们非常争气,奋力拼搏,勤奋学习,终于学有所成,用优秀的成绩来回报社会。这些人用自己的行为谱写出一曲曲敢于向命运挑战的扣人心弦的生活乐章。他们是最值得尊敬的人。那些原本没有学习条件的人,他们都能够创造条件学习,而我呢?是生活的宠儿,成长在优越的环境里,却不懂得珍惜;在学习上碰到一丝半点的困难就轻易放弃,想起来真不应该!像主人公这些自强不息的人将激励着我去闯过学习道路上一个又一个的困难。《我矮小但不卑微》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困难是可以克服的,只是需要信心和勇气。只有立下远大的志向,才能披荆斩棘,走向成功的彼岸。550字 五年级 叙事
-
读《丁丁当当——蚂蚁象》有感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每当读完一本书都会有很大的进步。这个假期,我阅读了不少书,但给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曹文轩的《丁丁当当——蚂蚁象》。这本书是曹文轩的十年磨一剑的第七本。书中主人公当当是一个可爱的小傻子,他与他的哥哥丁丁被分离五年多,经过了艰苦的寻找,终于找到了他的哥哥。在寻找过程中,当当认识了蚂蚁象。当时的蚂蚁象在画家村是一个失败者,但在当当的鼓励下,蚂蚁象创作了“傻子系列·帽子”和“傻子系列·光头”,从而一夜成名。我心里有个疑问:当当只是一个小傻子,怎么可能会让一个失败者从此一夜成名呢?原来,蚂蚁象在看到当当的样子后觉得是一个很好的素材,就画出了优美的画。当当的事情也经常令我哭笑不得,比如:在大扫除的时候,当当把金表和耳环当垃圾给丢了。出去玩儿,被疯人院当成了疯子。最让我好笑的是有一个小偷来到他家偷东西时,当当竟给小偷一把果仁儿,还帮小偷受伤的手指贴上了创可贴。我心想:傻子就是傻子,小偷来了都不知道,还帮小偷贴上了创可贴。但转念一想,这不正好凸显了当当的天真无邪吗?直到现在,我一想,还都忍不住笑呢!这本书看完后被当当的憨傻逗笑,被当当的执着感动的竖起大拇指,被当当的善良鼓励。当当虽然是一个小傻子,但在她纯洁无邪的眼里:世界是五彩的!五年级:刘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