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之将,安可一世长安
北齐兰陵王长恭,才武而面美,常着假面以对敌。尝击周师金墉城下,勇冠三军,齐人壮之,为此舞以效其指挥击刺之容,谓之《兰陵王入阵曲》。
——《旧唐书·音乐志》
他是令周国将士胆颤的地狱修罗,才武而面美,常驻假面面敌。有胆勇,善战斗。
他的美,超凡脱俗,令人为之动容,他是那种飘逸的俊美。史载他长得“貌柔心壮”,用今天的话讲,可能就是个皮肤白皙,眉清目秀,颇有“中性”之美的“花样美男”。
可是在看似柔弱面貌的背后,他还拥有一颗“奔腾”的心。毕竟,他所处的时代,他所在的位置,都不允许他柔弱,否则人生的格局太过狭小,成功的机会也太过渺茫。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北齐政权所处的客观大环境使之然。另一方面,身为崇尚武力的高氏皇族的后代,兰陵王要想在众多的族室兄弟中脱颖而出,最好的办法就是建立军功。
后来,就有了那场着名的战争——邙山之战。
这时,我们就不得不提一下,兰陵王高长恭的面具了。之前也曾说过,兰陵王俊美异常,可是,他不喜欢因为相貌俊美柔善,在战场上对阵时,受到敌手的轻蔑。为此,他不得不命人制作了一些面目狰狞的“大面”,每逢出战时,都戴在脸上,以此达到威慑敌手的目的。在唐朝崔令钦的《教坊记》曾写道:“大面,出北齐。兰陵王长恭,性胆勇,而貌妇人,自嫌不足以威敌,乃刻为假面,临阵着之。”的确,在那个地方割据、连年战乱的岁月里,作为王公将相家的子弟,这是一件耻辱的事情。
这场史称“邙山大捷”的战役,终以周军完全溃败,齐军全面胜利而告终。兰陵王也因此一战成名。兰陵王也正是凭借赫赫军功,渐次升至太尉、大司马、太保等高官要职。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功高盖主,祸必降之。人生辉煌的顶点,往往可能是悲剧开始的起点。公元565年的一天,高纬在与兰陵王谈及邙山之捷时,颇有人情味地说道:“入阵太深,失利悔无所及。”兰陵王听到自己的皇弟如此心疼自己,内心不免激动,深情地回了一句,“家事亲切,不觉遂然。”正是这句表亲近、表忠心的话为他招致了杀身之祸。史载:“帝嫌其称家事,遂忌之。”因为在高纬看来,家事是我高纬的,不是你高肃可以随便说的。开始猜忌拥有兵权的兰陵王是否想取而代之,想把“国事”变成“家事”。兰陵王说错话后,深感大难将至,尽管一再低调行事,刻意淡化自己,但终是躲不过“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悲剧宿命。后被赐毒酒,将一饮而尽,毅然决然地离开了这个乱糟糟的世界(历史实情)。但是,结局并未如此,这时我们该提出电视剧中的小怜了,冯小怜也是郑儿,历史上郑氏是兰陵王的妻子,这里却成了一代妖后,祸国殃民,仰慕兰陵王不成,因爱生恨,却在兰陵王将死之时出手相助,救起一命,兰陵王决定归隐于市井,化身黑衣人扶弱救贫,深得民心,这时我就不得不提出,一代天女,杨雪舞,这是这部电视剧中的女主角,兰陵王之妻,宇文邕深爱之人,民间传言得天女者得天下,她就成了个炙手可热的人物,她曾在成年之前见过兰陵王,后来因为兰陵王不得不卷入其间,遇见了韩晓东,却又在不经意间进入了战场,因为天女的身份,参与其间,谱写了一场与兰陵王的凄美爱情,最终在得知兰陵王是黑衣人的面目下,为救兰陵王一命,而死于箭下,兰陵王泣之。
北齐之将,生于帝王之家,皇位矣,安可一世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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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讲坛之继往开来观后感
孔子之后,影响最大的是墨子和杨朱,因此当时天下分为两派。但最后两个学派都衰落了,这不能说不是一个遗憾。
墨子与杨朱的主张截然相反,墨家主张“腓无?,胫无毛。”而杨朱则主张“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墨家是毫不利己,杨朱是毫不利人,但两派都有各自的深刻独到之处,即各自的特点:墨子的深刻独到之处在于其主张“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而杨朱的深刻独到之处在于其提出“个人的权利与尊严”,这就好像事物的两个极端。世人无法理解接受他们的深刻独到,以至于两个学派最后几乎销声匿迹。
在当时充满着弱肉强食的不平等社会中,墨子提出建立一个合理的社会,即,自食其力,各尽所能,机会均等,互利互爱。(易中天老师说,“墨子这个主张好,好得就像社会主义,墨子这个人好,好得就像古代雷锋。”我笑)。但墨子的学说也有他的致命伤,为,违背常理,没有依据,导致独裁,恐怖组织。而墨子学说不被人接受的原因正是统治者不愿意,百姓也不愿意。这结果说明,想要在世间建立一个人间天堂的,其结果必是人间地狱。这是空望的社会主义,专制的社会主义,他的主张导致独裁,违背常理,只是一场美好的空想,是终将幻灭的脆弱泡沫。
而杨朱反对一切的侵犯和占有,即所有的侵犯和占有都是不对的。不仅自己一毛不拔,而且要大家公平的一毛不拔,毫不利人也毫不损人,主张天下为公。杨朱的思想完整表达便是既一毛不拔,又天下为公。这个有些矛盾的观点使很多人都无法理解,想不通,所以杨朱的观点就渐渐的销声匿迹了。
墨子和杨朱都忘记了,真正的“人间天堂”使由每个人的幸福和权利堆砌成的,否则只是一座华美而无灵魂的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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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齐之将,安可一世长安_12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北齐兰陵王长恭,才武而面美,常着假面以对敌。尝击周师金墉城下,勇冠三军,齐人壮之,为此舞以效其指挥击刺之容,谓之《兰陵王入阵曲》。——《旧唐书·音乐志》他是令周国将士胆颤的地狱修罗,才武而面美,常驻假面面敌。有胆勇,善战斗。他的美,超凡脱俗,令人为之动容,他是那种飘逸的俊美。史载他长得“貌柔心壮”,用今天的话讲,可能就是个皮肤白皙,眉清目秀,颇有“中性”之美的“花样美男”。可是在看似柔弱面貌的背后,他还拥有一颗“奔腾”的心。毕竟,他所处的时代,他所在的位置,都不允许他柔弱,否则人生的格局太过狭小,成功的机会也太过渺茫。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北齐政权所处的客观大环境使之然。另一方面,身为崇尚武力的高氏皇族的后代,兰陵王要想在众多的族室兄弟中脱颖而出,最好的办法就是建立军功。后来,就有了那场着名的战争——邙山之战。这时,我们就不得不提一下,兰陵王高长恭的面具了。之前也曾说过,兰陵王俊美异常,可是,他不喜欢因为相貌俊美柔善,在战场上对阵时,受到敌手的轻蔑。为此,他不得不命人制作了一些面目狰狞的“大面”,每逢出战时,都戴在脸上,以此达到威慑敌手的目的。在唐朝崔令钦的《教坊记》曾写道:“大面,出北齐。兰陵王长恭,性胆勇,而貌妇人,自嫌不足以威敌,乃刻为假面,临阵着之。”的确,在那个地方割据、连年战乱的岁月里,作为王公将相家的子弟,这是一件耻辱的事情。这场史称“邙山大捷”的战役,终以周军完全溃败,齐军全面胜利而告终。兰陵王也因此一战成名。兰陵王也正是凭借赫赫军功,渐次升至太尉、大司马、太保等高官要职。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功高盖主,祸必降之。人生辉煌的顶点,往往可能是悲剧开始的起点。公元565年的一天,高纬在与兰陵王谈及邙山之捷时,颇有人情味地说道:“入阵太深,失利悔无所及。”兰陵王听到自己的皇弟如此心疼自己,内心不免激动,深情地回了一句,“家事亲切,不觉遂然。”正是这句表亲近、表忠心的话为他招致了杀身之祸。史载:“帝嫌其称家事,遂忌之。”因为在高纬看来,家事是我高纬的,不是你高肃可以随便说的。开始猜忌拥有兵权的兰陵王是否想取而代之,想把“国事”变成“家事”。兰陵王说错话后,深感大难将至,尽管一再低调行事,刻意淡化自己,但终是躲不过“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悲剧宿命。后被赐毒酒,将一饮而尽,毅然决然地离开了这个乱糟糟的世界(历史实情)。但是,结局并未如此,这时我们该提出电视剧中的小怜了,冯小怜也是郑儿,历史上郑氏是兰陵王的妻子,这里却成了一代妖后,祸国殃民,仰慕兰陵王不成,因爱生恨,却在兰陵王将死之时出手相助,救起一命,兰陵王决定归隐于市井,化身黑衣人扶弱救贫,深得民心,这时我就不得不提出,一代天女,杨雪舞,这是这部电视剧中的女主角,兰陵王之妻,宇文邕深爱之人,民间传言得天女者得天下,她就成了个炙手可热的人物,她曾在成年之前见过兰陵王,后来因为兰陵王不得不卷入其间,遇见了韩晓东,却又在不经意间进入了战场,因为天女的身份,参与其间,谱写了一场与兰陵王的凄美爱情,最终在得知兰陵王是黑衣人的面目下,为救兰陵王一命,而死于箭下,兰陵王泣之。北齐之将,生于帝王之家,皇位矣,安可一世长安?辽宁葫芦岛葫芦岛杨家杖子开发区完全中学初二:夜雨声烦1200字以上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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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安世生于乱世,圣贤之道,在于保身,在于刈。生于安世,圣贤之道,在于明理,在于意。生于乱世,礼仪之道,在于敷衍,在于嘻。生于安世,礼仪之道,在于修性,在于晰。——题记时光是沙漏,回忆是里面流动的沙粒。不肯忘记过去的人,总是将它颠过来倒过去。很多过去是无法忘怀的,那些夹杂着血与泪,痛苦与欢笑的历史,每每被人提起,心中依旧会猛的刺痛,那是屈辱的过去,无法启齿,无法忘怀,长达数年,用白骨铺路换旧城不覆。我生于安世,最忌讳的便是遗忘历史。望着天地间的安然,心里有些说不出的滋味——我既希望人民能忘记战争的伤痛,开始崭新的生活,又不愿曾经战火中的荣耀与牺牲被世人忘却,徒留受人遗忘的英雄。我不是什么英雄,我只能作为后人,去瞻仰,去敬佩,去学习英雄的精神。我能做的仅仅是这些。听着车载广播里关于抗战70周年的一系列新闻,爸爸满不在乎地对我说:“这种战争纪念到100周年就够了,没有必要一直纪念下去,一百年后还有谁记得呢?”我默不作声,无语地望着窗外一晃而过的景色,只一眼就被人们遗忘在一旁,那那段历史呢,也是这样吧。其实,爸爸也没有完全说错,我们不能一味沉浸在过去也要展望一下未来,至少我心里有这么认为过。那些远离了战火的人们,会逐渐变成最残酷的人心。现在的人们即使并不带恶意,但假若他们在电视上看到这样的人——形同虚设的双腿,残缺的断臂,被眼罩遮住的丑陋的左眼,凹陷下去的喉部,以及脸上巨大的疤痕。天啊!我们国家的英雄是个怪物。他们会这样想吗?就算什么也不说,心里的第一反应怕是也会是这样的,毕竟那段黑暗的,捡不到天光的时光已逝去很久了,我们能了解到的可能并不是全部或者真相。闲来无事,和弟弟在家里听音乐找新歌,他不经意地放了一首最近即将上映电影《百团大战》主题曲《等待黎明》。忧伤的调子,染着些许悲伤后又再次充满希望与坚定的歌声,带我回到了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正悄悄伤感,弟弟却对我说:“这首歌没什么好听的,没有摇滚激情。”我摇摇头本着教育后代铭记历史的心理对弟弟描述我心中战争那般惨烈的状况,弟弟却还笑笑,反问我:“你知道‘百团大战’当时的情况吗?”我诚实地摇摇头。他一本正经地对我说:“我从电视上看到‘百团大战’一共有105个团参战,我军损失近20000人,杀死敌军25000人左右,缴获大批武器,战斗非常激烈……”说到后面,弟弟也有些哽咽,和着耳畔不断回响的《等待黎明》,我红了眼眶,眼前都是那血雨腥风,枪林弹雨,倒下一批,又冲上去一批,日夜不眠,在黑夜中等待黎明,等待天光,越过高山,去拥抱美丽彩虹。“你曾说过,等春风吹来乌云散,你和我一起看那山花开。”一场太阳雨,不久就停了,仿佛从来没有下过。可是尽管阳光依旧很刺眼,地上还是留有刚刚雨水的痕迹。就像过去历史的伤痕,不是被时间掩埋你看不见它,它就不存在一样。很久很久以前的历史,留给我的印象也只剩下了这座小城里的那些石碑,雕塑和历史书上的那一段段文字。有一个场面深深刺激着我,即使是想象:曾经在战火中扛枪作战的人们,安静地看着这个国家逐渐散去硝烟,开始了欣欣向荣的重建计划。这条河是这个城市的母亲河,同时也纵贯全国的几大重要城市。前些日子,这沿河一带还是战争中的重要据点,这河里也曾染满了战士们的鲜血。而如今,这里虽还有些战争中遗落的日用品或是武器残骸,但盛夏茂盛的青草以及清澈的河流以一种柔软的姿态抹去了曾经的国殇。青草向日,河水东流,一切都似乎向着新的生活迈进。——但是,有些战争遗留下来的伤痛,岂能如云烟过眼而忘。我生在一个暂时没有硝烟,没有战争,没有冲突的国家,这仅仅是暂时,我们绝不能忘记过去的沉重,即使现在欣欣向荣,人心和谐,迅速发展,即使过去时隔多年,并不完全,没有参与。历史中曾经存在过的欢乐也罢,痛苦也罢,都恍如隔世不过是些抓不到,摸不着的情感,就像天边的朝起朝落,花谢花落。但绝不能因此而去遗忘一段段付出了无数只为换现世安宁。由此可知,生于乱世,军事之才,是非心。由此可知,生于安世,书生之流,才至心。——后记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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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望长安西北已经等了长安14年。这时间长得西北仔细想时免不了会吓一跳。她似乎一直在等待,等叫长安的少年来牵她的手,等他从稚嫩变得成熟,等他用低沉的嗓音唤她:“西北,我来找你了。”西北在学校是不起眼儿的女生。她安静得仿佛不存在,叫她又总会适时出现,是漂亮女生张妙嘉最喜欢的伴儿。那天妙嘉晚自习后值日,西北在车棚那里等。一辆辆单车从她身边经过天上又一轮又大又薄的黄色月亮,冷清地照着西北。长安和几个男生旷课去网吧打游戏,回学校取单车时看到孤零零的西北和妙嘉的单车。“嘿,张妙嘉的车!推走,让她求我们!”一个男生想恶作剧。他走过去,轻松地拎起张妙嘉的车。“做,做什么?”西北有些慌张。“别管闲事。”男生很凶地瞪着西北。西北很害怕,却没有退缩:“你不能这样。”“一边去。”他粗鲁地想挥开西北,却发现西北居然揪住了他的袖子。男生毫不留情,向西北举起拳头,但是他的拳头并没有落到西北身上,一个低沉冷漠的声音阻止了他。“给我停下。”西北吓得坐在地上,单车也倒在一边。她听见那声音又在她头顶响起,一个少年在月光下穿过一排排单车走到自己面前,向她伸出一只手:“你没事吧?”她不敢去回应那只手,只是狼狈地爬了起来,少年帮她扶起倒在一边的单车。“太晚了,快回家吧。”他低沉的声音充满了少年独有的清冽与干净。刚刚经历的,仿佛一场梦。少年修长的手臂,好听的嗓音,还有只属于西北的温柔与体贴。终其一生,都是西北忘不掉的铭心刻骨。西北终于知道了少年所在的班级和姓名。“高长安,是个很少见的男生名字呢……”西北在作业本上反反复复地写这三个字。放学后,她的目光常常穿梭在学生群中,好像在捕捉某个人的身影;她的唇角常常浮现出微笑,是属于那个叫高长安的少年的。西北摸清了长安的行动路线,她跟随着去过很多地方,但还是在那天放学路上,被他们发现。那些男生把她围在里面。“喂,你干嘛一直跟着我们?”其中一个男生问。“没,没有。”西北慌乱地看向将头转向一边的长安,少年的目光冷漠地看着别处。“怎么,对我们有意思啊?”“不,不是。”西北更加慌乱。“走了。”还是长安为她解了围。长安跨上车子,其他男生也准备离开。西北忽然意识到这也许是初中毕业前她最后一次与长安静距离相处。“等一下!”西北用尽所有力气大喊一声。男生们纷纷回头,包括长安,他好看的眼睛惊讶地看着她。“我,我叫何西北。我想跟高长安同学道声谢。”西北发现,原来说出来,并不是那么难的事,“两年前,你帮了我一次,谢谢你。”“不客气。”长安看着西北,忽然露出笑容,“那是件小事。”说完,长安招呼着其他男生离开了。他们飞快地骑着单车,像一群急速掠过天空的鸟。只因那个笑容,西北跟随长安去了四中,而长安已经成了整个截取有名的学生痞子。高中三年,西北一直在等长安。等他打球回来,等他泡吧出来,等他打架回来。长安的脾气不好,常常粗鲁地赶她走,遇到这种情况,西北就走得远一点,但并不肯离开。高三时,西北的功课忙了起来,开始为并不好看的学习成绩努力,长安则几乎不去学校,终日在街头厮混。有天晚上,一整条街的混混因为地盘扩张而发生了混战,长安也牵扯其中。西北知道时,混战已经结束,她沿街骑车一遍一遍地找,到处都没有。夜里11点了,西北来到长安家。她知道长安的父母都在外地,家里只有他一个人。她上去敲了敲门,没有人回应。西北抱着膝盖坐在门口一直等,最终缩着身子睡着了。等西北迷糊着被人摇醒时,视线内的第一张脸就是长安。“你到别人家门口坐着干什么?”长安气急败坏地大喊。“我担心你。”西北站起来,看到长安流着血的胳膊,“你流血了!”长安根本不管他的伤口,对着西北吼:“不用你瞎操心!”西北委屈地看着长安,却不肯走。“唉,怕了你了。”长安叹口气,掏出钥匙打开屋门。在西北眼中,那道房门的打开,就是整个世界所有焰火发出光芒的时刻。高三的最后一个月成为西北和长安最好的一段时光,他们每天结伴上学,长安总是沉默地骑在西北旁边,不管西北兀自念叨着想和他一直在一起的絮语。最终他们还是没有在一起。西北被家里安排去一座南方城市念旅游管理。父母鼓励西北走远点,可西北自己知道,有长安在,她走不了太远。大学最初的两年里,她总是隔一个月就回趟家,除了看看父母,更多的时间是去找长安。长安没考上大学,也没复读,终日和那些混混在一起。每次西北去家里找他,一边收拾屋子,一边等他回来。长安并不介意西北来他家,他仿佛已经知道,这个女生不会轻易从他身边离开了。西北就像一条始终在默默流淌的小溪,而小溪终有一天将细小的浪花翻卷到了长安的心里。西北很少和长安说话,她喜欢哼歌,在阳光下晾晒长安的床单。有一天,她抖动着蓝色的棉布,在布料发出的“哗哗”声中听到长安大声对她说:“我要走了。”西北送长安到火车站,长安去的地方是比西北的大学更靠南的城市。火车开走了,带走了西北的长安,西北愣愣地看着绿色的车厢一节一节在她面前消失。她听见心里悲伤的碎裂声。长安,长安,从今之后,我去哪里等你呢?两年后,西北收到一封信,是长安的。在一张白纸的中间,用铅笔潦草地写着一串数字,那是西北收过的最幸福的礼物。她飞快地跑去公用电话亭拨出这串数字,电话响了几声,终于接通了。“喂。”长安低沉磁性的声音隔着千山万水响起来,“是长安吗?”不等长安回应,西北几乎是啜泣着说,“我是西北,好久不联系了。”长安熟练地与西北打招呼,“这两年过得好吗?”“你在哪里?”西北抱着话筒喊起来,“我想去看你!”“那就来吧。”西北坐在狭窄的火车硬座上,看着车窗外的风景,想着长安如今的样子,计划着该如何对来接站的长安说第一句话。西北胡思乱想着,并没有感到时间的难挨。只是她在站台等到空无一人,也没等到说要来接她的长安。西北找到公用电话打长安手机,始终无人接听。西北没有手机,又怕长安打过来,只能在报亭旁边等。西北等了六个小时,报亭的电话忽然响起来。“何西北?”老板用生硬的普通话叫她的名字。西北跳起来,抓住那个黄色话筒。“等我一会儿,我去接你。”是长安。他没有解释为什么会晚了六个小时,仿佛她一直会这样等。长安开着一辆跑车来接西北,西北惴惴不安地坐上车。她小心地看长安的侧脸,两年不见,他变得更有男人味了。西北低着头,想掩饰已经百花开遍的内心。长安带西北去吃饭,在一条街的小铺子里,沿街左右档口的老板都客气地称他“安哥”。西北知道长安还在做老本行,她看到长安卷起的衬衫袖子露出的手臂,那里有一道伤疤。长安带着西北痛快地玩了几天,出手很大方。最后一天,西北该回去了,长安说有事,让叫“烂嘴发”的马仔送她。烂嘴发一路上对西北说了很多长安的经历,“安哥从来没有对女人这么好过。”西北这才明白,烂嘴发把她当成了长安的女人。西北知道了长安是怎样孤身一人来到这座排外的城市,一点点地做起。听着听着,西北忽然不想走了。她几乎是命令烂嘴发开回去。烂嘴发拗不过西北,带着她回到了长安的住处。西北用力敲门:“长安!长安!”她敲了很久,才把长安敲出来。“我不走了。”西北干脆地走进屋,长安不说话,修长挺拔的身体背对着西北,像一尊沉默忧伤的雕像。“你为什么从来不问?为什么何西北就像一个傻子,从14岁开始,等了高长安这么多年?”西北哭了,她第一次在长安面前哭。“高长安,我喜欢你。”西北的哭声止住了,长安回头抱住了她,低低地温柔地对她说:“我知道。”西北留在了长安的身边,从那天开始,长安说:“我得转行,找个工作。毕竟有个女人。”除了低廉的苦力活儿,长安找不到更好的职位。受挫的时候,长安的脾气变得很差,时常喝得醉醺醺的,西北挺着肚子照顾他。“长安,我们的孩子,已经会踢我了。”每当西北这样对长安说时,长安都会不耐烦地转到一边。“我会努力赚钱的,你等着。”西北就等着。可她终究还是等不起了。她时常会晕倒,被医生确诊为肺癌。西北拒绝了做化疗的建议,她才27岁,已经想为了孩子而放弃自己的生命。长安知道这个消息,是烂嘴发告诉的。“大嫂生病了,回去看看她吧,她一直在等你。”长安回家了。那时西北已经虚弱得站不起来,只能坐在轮椅上。“趁我还在,给他起个名字吧。”西北轻轻地摸着肚子,“医生说,他会很健康,一个礼拜后他就会出来,我想应该是个男孩,而且像你。”长安站在她身后,一直没有说话。“你放心,我还有力气。能为你留一个孩子,我也是很开心的。为了他,你一定要努力,我相信你。”西北渐渐地不说话,她听到了头顶的哭泣声。长安抱着她,泣不成声。“你傻啊,你为什么这样对我?我就没对你好过,你真不值得这样对我啊……”长安的眼泪,像在乌云中蕴藏已久的雨,终于倾盆而下。该怎样对他说呢?在西北的少女时代,在单薄的、微小的、几乎无人问津的那些时光里,唯一对她发出光芒的,对她露出笑容的,就是长安啊。六年级:破灭丿天阳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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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喜欢把安妮宝贝称作安,有一种寂寞的感觉在里面。最先买的是《清醒纪》,杂乱的散文,透着孤单。很像我的某些文字,只是我没有勇气写出。这种情怀,很多人都有,真正将其表达的,只有安。也许我自己也可以算一个,那些飞扬在作文本上内敛却又深含讽刺,在寻求光明的同时消极而悲观的文字,深刻而哲理到平静,有时连我自己看来都感觉痛楚。你总是能太快看透事情的本质,也许并不是件好事。人人这样说。我讨厌在那些小说漫画动画中到最后也没有幸福的人。无数个巧合,却依旧无法摆脱寂寞。安的文字,一次又一次地去揭示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一直以为风花雪月那么美好的事物,只不过是假象。《八月未央》。相聚、离别、擦肩。这种文字,灰色与冰冷,就这样渗透进骨子里。爱,只不过是两个孤单的人在一起,只不过是让痛苦的人以为痛苦缓解,然后更加痛苦,幸福的人被狠狠地伤害,守着一份没有诺言的空壳。安总是在提寂寞与孤单,还在这本里说到了皮肤饥渴症。而她总强调的,是诺言。可是这个世界,还有诺言吗。只有真诚与爱是这个世间永恒不变的真理,但我们无法触摸,无法相信。留下来的,只有利益,这样一种事物成了人们衡量的标准,但却没有办法改变,仅仅是因为它不会让你温暖,自然也不会让你坠入冰冷的孤单。我想,安要说的,也许是这个意思,不过这仅是我自己的理解。她的文字,是灰色的,悲剧的感觉,却没有悲伤,只是分离,只是分离。我一直很喜欢,因为只有感觉到这种感觉,才会更加得珍惜一丝温暖。温暖这种事物,只有在彻底的严寒时才体会得到。就像我一直在黑暗的边缘,试图寻找天亮时的光明,但却,找不到。我不会试着去理解文章内容,只是需要感觉,这样就够了。我想现在我成了一个旁观者,看着人和事在我眼前闪过。会觉得很多人很孩子气,然后微笑地看着,其他的一切,与我无关,除了我自己的事。讨厌照相,因为相片总是不好看。有时会大笑,却不知道,自己在笑什么,为什么而笑,而且,也不会感到开心。更何况,笑得越来越少,我是一个客观、理性到极点的人,用朋友的话说,满口他们不懂的深奥道理。更多的时候,面无表情。笑,这仅仅是一种眉眼下弯嘴角上翘的动作,仅仅如此。写了这么多,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不知道写了些什么,只有一声自嘲,什么时候,我也是如此淡漠的了。时间一点一点从手中流失,其实我只想说一句:还有这么多梦想,还有这么多时间让我能理解爱的真谛,真好。90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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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的朋友昨天,又一个不醉不归的夜,爬上床,看看手机已经是快12点了,哎,没完没了的学习压力,心理有种说不出的疲惫。伴着窗外飘落的雨点和女朋友电话里的怜惜声,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铃声,把我从梦境里拉了出来,厨房里已经是乒乓作响了。我没有起床,慵懒的身心,眷恋着被子里的余温,真想就这样睡上一个整天,可是一想,还得写作业,咬咬牙起来吧!依旧象往常一样,起身,走进客厅,坐在电脑旁,打开QQ空间,漫无边际地浏览着,这时,群友图标快速地闪动着。还不到七点就上线聊啊!谁啊?原来屏幕那头传来了同学的问候:“起来了?吃饭没!昨晚没事吧?外面风很大,下雨呢!要不我去接你啊!”我拒绝了他的好意,但心里一股暖流却涌上心间,这温暖,除了家人外,还有谁会给予吗?他是我的好哥们之一,接触他的时候,真的很不了解他。胖胖的身材,大大的脸,小小的眼睛,一脸阶级斗争。那严肃的表情,让人看着就发悚!由于同学关系,我们接触逐渐多了起来,彼此之间了解也增多了。发现他这个人并不象人们说的那样是个不易接近的人。在我的印象中,他应该属于外表冷漠、内心狂热、坏坏的、又极其“稳重”的那种。相面的说:小眼睛、大脸庞,心眼都很小。应了那句话:别看他块头大,心思却特别的细。一次放学的途中,我说,嗓子很痛,谁知,我们路过泰华药店时,他一遛烟进去了,我还以为他自己买什么呢!一会功夫,他拿着几板药递了过来:你吃这个吧,这个药好使,是中药。当时我不知说什么好!心里这个热乎。我是个比较懒惰的人,家里搬家后,一些小点的活自己不愿意干,知道他干活细致,于是把他拽来,帮我全家人的忙,由于他身体胖,蹲在那一会就汗流满面,我有些于心不忍,于是让他去休息一会,我接着干,可是当我一转身,却发现他撅着屁股,趴在那里正在擦电视柜下面地角线上的油漆。我真的有点不好意思了,一个大男人的细心劲让我真的佩服!我们在一所学校读书,人们常说:同一所学校里很难交上一个真心朋友,但我却很庆幸,我们成了相知相惜的好朋友。于是他的座位也就成了我经常光顾的地方。学习上我得力于他的帮助。他个性较敬业,为了班级的事,他总是竭尽全力,即使是星期天也要到班里忙完,让人很放心,对他的工作,我基本上很少过问,有这个兄弟,班主任真的省了很多心。我不会骑单车,许多时候他都默默地承担我的‘司机’角色,即使他不是司机,只要我知声,他总会放下手的活,给予支援。我们总有许多的默契。有人曾经开玩笑时说:他啊就象我肚子里的蛔虫,我心里想的是什么他都知道!同学里的人清楚,他在家里绝对是个好孩子。对父母的关爱,用无微不致一词一点都有不为过。为了父母的身体,他总是很早就起床,为父母做上一顿可口的饭菜,晚上风雨无阻,必须亲自接补习的小弟弟回来,如果弟弟不回来,他们是绝对不吃的。我们两家是前后楼,相对能够望见,由于近,他家的饺子我们没少吃,连家里老爸也常叨咕他家的饺子!他这样笑话过我:“五点这头我在做饭,那头是你家妈妈做饭,怎么从来没看见过你做饭呢?”我说:“作业多啊!”其实,这他为了家庭什么都能付得出来,我们都有同感自愧不如。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之间的友谊也在升温,很多时候,他和我其他的朋友就象我的左右手,在我累的时候,串联一起,搓上一顿;在我心情压抑的时候,陪我坐上一坐;多少次,因为喝多了,一直在默默地保护着我,即使我酒后再耍闹,也无怨无悔地做着兄弟应该做的事;我真不知道上天为什么对我这么垂怜,让我今生遇到如此几个好兄弟?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那么我们之间的友情不知是几世修来的!世间朋友很多,能真心对你,不索取,默默地关注你的,应该是你最值得珍惜的的朋友,而且是一世的朋友!此时,我的耳畔忽然间响起了吕方的歌:“人生中难得有几个真心的朋友,这份情请你不要不在乎!”是啊,对于这份情,我真的真的很在乎!1200字以上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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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雀可安北墙屋檐下曾经有过一个并不精致的鸟窝,窝里住着一只麻雀。这只麻雀不知为什么要独自在这儿做窝(大概原因也只有它自己知道了),我们也懒得去追究,只是在它飞来的时候和这个小可爱一起逗趣儿,称它为“可爱的安家者”,久而久之便成了“可安”。可安是一只成年麻雀,羽毛又滑又直顺,像是被洗过似的;除肚皮和腋窝部分是白色的之外,其他部分的羽毛都是由各种深浅不一的褐色组成的,色色鲜明,片片整齐,仿佛一位绅士穿着华贵的宫服一样,十分惹人喜爱。我们早已和可安熟识了。每当经过屋檐时,可安就会在我们头上跳“梅花桩”,跳一阵子后飞走,再神不知鬼不觉地从你头上俯冲下来——就为这个我们要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因为它的速度实在是让人捉摸不透:时而慢的像羽毛,时而快得像导弹,令人猝不及防。有一天,我很不幸地成了第一名“受害者”。那时,可安正在我头上蹦来跳去,东啄啄,西啄啄,接着拔下一根头发来,扯得我生疼。打那儿以后,它就开始向其他人进攻:要么拔别人的头发,要么扯别人帽子上的线头,然后全部叼回窝里去……不久,我们就发现可安的窝里又多了一只毛茸茸、胖乎乎的小麻雀。那只麻雀羽毛蓬松,毛色还很黯淡,一看就知道肯定出生没多久。过了些日子后,小麻雀的体型比以前大了一些,但羽毛还是老样子。这时当我们再经过那里的时候,可安就会梳几下小麻雀的羽毛,大概是在和我们打招呼吧。又过了一个星期,当我们一起去看望它们的时候,却发现小麻雀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而可安则背对着小麻雀,把头埋得很低很低……这就如同我们的“白发人送黑发人”,有哪一个父母不心痛啊!在我们初步判定小麻雀是被摔死的之后,就开始为小麻雀隆重地举行火葬。当瑶瑶颤抖着点着架着小麻雀的架子下的柴时,我们都不由自主地黯然泪下。这时发生了一件让我们出乎意料的事:可安突然身飞来,大声鸣叫着,发疯似的朝小麻雀扑去。眼看红色的火舌马上就要舔到小麻雀了,可安还是义无反顾地向前冲去,把头贴到了小麻雀的肚子上……然后就什么都看不到了,因为它们已经完全被火包围了。“不管了,救命要紧!”不知是谁喊出了这句话,引得我们立刻兵分三路:我和另外两个人去扳开工地上的水龙头,还有两个人接水管,剩下三个人分别从三个方向去扑灭已燃起三尺的火焰……火终于被扑灭了,木架也烧成了炭架;架上的可安翅膀被烧焦了一块,肚皮上白色的羽毛看上去也成了灰色的;那只小麻雀则完好无损,被母亲紧紧地搂着。我们本想把它们分开安葬,做一个“母子墓”,可接下来的发现更加让我们出乎意料:可安那双翅膀分开后依然略抬着,仿佛还在抚摸着自己的孩子;它的头依旧低垂着,仿佛还贴在宝贝的肚皮上……仿佛时间也被它定格在了这个初秋的下午。我们颤抖着把可安和小麻雀装在一个精致的木盒里,临放之前我们还不忘把它们按原姿势放在一起——否则,我们就真的太对不起可安了。泥土混杂着我们的泪,一点一点洒落在木盒上。即使在天堂里,它们也不离不弃。从那以后,几乎每个月都会有新的麻雀光顾那个曾经温暖的窝。现在再回想可安翅膀上的那块烧焦的皮毛时,它似乎变成了心的形状……(附记:那个窝已经被人扫掉了,也再也没有麻雀去光顾那了。我们用塑料板和泥、花草做了一个房子,房子上还开了一扇大门。我们希望能有更多麻雀再去光顾那里。)12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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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午夜梦回,却无端地走向你,和着你渭水河畔沉重的呼吸,还有终南山峰顶的孤云。长安未见,却分明看见朗月般清冷的雾气中,温婉圆润的沧桑。仿佛看见,满刻着人面鱼纹的半坡上,那个怀抱陶罐的女人在长安恢弘壮阔的画卷上,用粗糙的树枝划上开头的一笔,注定这个中原大地上的城市高贵而又沧桑的宿命。仿佛看见,那个叫嬴政的人,力扫六国,诸侯尽西来。长袖一挥,剑影刀光;铁戟指处,尽入版图。仿佛看见,那个名叫张骞的勇士,率领着马队由长安出发,大漠孤烟,长河落日,在驼铃声声中,漫舞黄沙中,走出一条遍穿绮绣的丝绸之路。路的起点,是长安。仿佛看见,霍去病少年英武,率大军从长安城门下出兵,旌旗猎猎,号声震天。捷报一次又一次敲开长安的城门。大漠中骇人的厮杀,冰冷的刀光,未能使他倒下,然而,英才天妒。那一天,长安睡着了。突降的疾病使他年轻的生命消逝在历史的尽头。冠军侯,在历史的锦帛上书写了不败的神话。仿佛看见,兵变玄武门。李世民振臂高呼,狂澜力挽,虽骨肉横路,刀刃相接,却见一片正欲喷薄的祥云,在睡梦中的长安的天际扩散开去。仿佛看见,华清池的蒸蒸雾气中,杨家姑娘凝脂正洗。回眸一笑,倾国倾城。红尘一骑,千门次第开。快马送来的岭南荔枝,在长安端庄却又略显娇媚的阳光下,映衬着妃子醉人的笑。仿佛看见……长安茕茕地立着,把渭水目送到黄河,把丝路目送到大漠,把碑林上历经了千年的名字目送到千年之后暮歌的沧桑里。上海是身穿艳丽旗袍的交际界名伶,苏州则在吴风的呢喃里玉面半遮。而长安,珠光罗绮,却不显富态;丰腴风情,却更显高贵。只有你才配得上李太白闪着荧光的小酒杯。走过了秦时明月,汉时关。阿房一炬,可怜焦土;西风残照,汉家陵阙。走过了开元盛世,贞观长歌遥远而又清晰。走过了安史之乱,昭陵六骏是否还热汗涔涔?不在了,不再了。在盛唐的余晖里,这个十一个朝代的都城褪去了帝王的光环,却依旧立着,从千年之前,到千年之后,高贵而又沧桑。不在了,不再了。秦楼朗月,咸阳古渡,骊山晚照,渭城朝雨,是谁在吟唱《阳关三叠》?是谁折下灞桥边的柳枝,惜别在诗意浸透的黄昏?不在了,不再了。曲江宴会上的吟诗作赋,慈恩寺里的雁塔题名。一片诗意的寒光里,是谁穿着长衫的背影匆匆掠过残照下的碑林?不在了,不再了。多少亭台楼阁在历史的侵蚀下不见了踪影,多少昔日的繁华与交战在历史的淘洗中沉淀下去,又有多少爱与恨被历史的波涛卷走?是谁在轻吟浅唱,把长安的绝响唱进古城墙阴湿的青苔里?不在了,不再了。在不属于她的年代里,长安高贵地转身,消失在历史的尽头,把沧桑的背影留给西安,亦留下历史的遗址,供千年之后的人们,吊唁。不在了,不再了。千年之后的一个夜晚,我从睡梦中惊醒,看见一个高贵而沧桑的背影在历史深处流连。(指导教师 张君兰)1200字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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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赋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料事众多,几解可忧?虽有兴乐,足我几欢?悲苦之事,非命所原。绿叶扫尽,何风而竭?终生之忧,天命所为。天不助你,曰足何言?悲鸟乱鸣,惊破人心。差就一间,止无足远。问天不应,曰地不灵。命已如此,安能归心?天地昏暗,墨过云间。心惊悲痛,莫于泪落。言立几何?可作几多?心有不解,谁与我言。不见泰山,何足为鼎?心中之事,谁与相言。苦瓜之苦,尝有几多?天不应我,地不叫人。天下几友?终得我心。百鸟乱鸣,谁有真意。乌鹊北归,难得其心。读百万书,几何忧愁。百书不厌,何有此言?多少胜败,何有其情?不知心头,厌何情物?得其所常,天不作美。多少情物,与我有干。理事千百,心愁加倍。治之不理,常还人情。天地之灵,何破我心。愿思家人,宁苦不叫。父母之心,有愧自如。父母之命,何时可行?不苦劳作,何来收获?失去过多,不知几解?多情怕事,或是本能。本性之善,或是唯一。情有几多?足己我心。黑夜之灵,无一星火。得过几多?恐我本依。物有千百,各有其爱。苦之于我,毫不强求。灯火普照,我心不明。苍老白头,何来此故?愁之万事,白了几发?气数未尽,不知时节。口有过失,失足天下。父母之命,重于泰山。父母不和,那敢进犯。孤受怒中,毫无叹气。人有过失,失节何安?苦父刺母,全身冻残。默听二音,心苦何言。天下几安?得过难行。问君几愁?东流不尽。长如长江,高如泰山。心有多愁,发泄何人?何君伴随?心中自乐。望于大计,失于劣谋。终安自已,笑谈人世。心归心原,伴谁与行。大地苍生,多少事中。无理之情,破于人心。正如菊花,终有凋谢。何与人哉,情多万变。有多少事?终不能忘。悔时之日,哪何年月?问苍天何?不音与回。天不救我,何谈中情?听乐一首,终解心愁。几时几日?忘却一身。决有此日,无事之悠。应是去世!方能安心。多少怀故,何与忘怀?伴陪一话,终的安心。多少知己,不曾相遇。人生之道,苦于我也。思乡思月,不思学业。未曾相想,可笑之愚。不知灿烂,决多少情?观星空夜,多少有愁。不知多矣,白了头发。孤望雨景,出有真情。天下不公,夺我之欢。只下一苦,惨道于我。有何居心?害我一人。不知何年?终得解脱。父母农民,自身寒士。多少有情?生我此子。违父母心,毫无思进。无与成果,赐父母恩。有生之年,愿有一心。孝父母恩,得以长还。养育之恩,无于他报。望学业成,解农民身。于父母欢,富于一方。累多少苦?育我之生。若无恩报,哪安居心?时时刻刻,勿忘其心。亲情胜友,无知已懂。唯父母意,儿心足矣!孤身之时,望父母在。多少愁事,能解一时。终生谁伴?唯父母也!永生无别,望无痛处。儿之心事,就如此故。岁月无音,立志时到。望学业盛,补之不足。胜于百家,儒才安康。神不佑我,定改天理。成就之事,望在明朝。初元二月廿五日字初二:曾伟12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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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的“仇将恩报”同为“唐宋八大家”的王安石与苏东坡,政见却不同,王安石大力提倡变法,而苏东坡坚决反对,所以两人的关系不好,是一对政敌。北宋神宗年间,苏轼因为反对王安石的新法,并在自己的诗文表露了对新政的不满。由于他当时是文坛领袖,任由苏轼的诗词在社会上传播对新政的推行很不利。所以在神宗的默许下,苏轼被抓进乌台,一关就是四个月,每天被迫要交代他以前写的诗的由来和词句中典故的出处。这就是著名的“乌台诗案”。办案的一帮御史李定、舒亶、王圭等,欲置苏轼于死地而后快,而且“证据确凿”,白纸黑字,但杀还是不杀,神宗一时举棋不定。关键时刻,已罢相退居金陵的王安石上书说:“安有圣世而杀才士乎?”据说,乌台诗案的结果最后取决于王安石的这一句话!也实在难为这位荆公先生了,对政敌如此宽大为怀,居然“仇将恩报”。若随便换个人,朝廷杀了我的政敌,正中下怀,我不落井下石,在一旁边看热闹也就是了,何苦替他出头,为他求情?可王安石到底是王安石,光明磊落,胸怀坦荡,真正的宰相度量。退一步说,即使他没有别的什么成就业绩,即使没有列入“唐宋八大家”,没有“文起八代之衰”,单就从保存苏轼性命这一件事,也就足以千古不朽了。古往今来,恩怨相报,数不胜数,纷繁复杂,但不外乎四种情况:一是以恩报恩,这是良性循环,最好结果,譬如韩信报“漂母”一饭之恩,诸葛亮报刘备知遇之恩,这事多多益善;二是怨怨相报,吴子胥报平王杀父屠兄之仇,孙膑报庞涓刖足之仇,虽然残酷,也属正常反应,尽管不是什么好事;三是以怨报德,那是连畜牲都不如啊,吕布先为赤兔杀义父丁原,后又为貂蝉杀义父董卓,幸亏最后被曹操砍了脑袋,要不然不知道他还会再杀几个义父呢。曹阿瞒也不是什么好东西,逃亡途中,人家吕伯奢正杀猪宰羊款待他,他竟然因瞎猜疑而杀了吕伯奢全家,还大言不惭地说:宁使我负天下人,不使天下人负我。四是以德报怨,则是其中最高境界,就像王安石不计前嫌义救苏东坡,少见难得,弥足珍贵。大仲马的小说《基督山恩仇记》里,水手邓蒂斯报恩复仇,毫不含糊,痛快淋漓,他的仇人或死或疯或身败名裂或家破人亡,他的恩人也饱受恩惠,善有善报。但我总觉得其境界不高,就是因为他缺少了以德报怨这个重要内容,看来,水手到底是水手,与宰相还差点距离啊!当然,恩仇相报中的是是非非与身份没有关系,平民百姓里知恩图报者比比皆是,而达官贵人里忘恩负义者也不在少数。汤恩伯那官不小吧,官至国民党陆军副总司令、京沪杭警备司令,却为了表忠心换取蒋介石信任,硬是把策动他起义的恩师陈仪给出卖了。早年,汤恩伯出国留学没钱,是陈仪全力资助,回国后又受陈一再提携,与他情同父子,关键时刻汤却恩将仇报,把陈仪送上了断头台。后来他自己也不得好死,不仅没有人同情他,反倒骂声一片,都说他活该倒霉,不知道他有何面目与恩师相见于地下。汤恩伯的恩将仇报与王安石的“仇将恩报”相比,大概这就叫天壤之别吧。12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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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秋雨淅沥地下着,阴沉的天空,同样有着阴沉的心境。四楼的阳台被乌黑的防盗网封得严严实实,站在里面的我像一只被囚禁的小鸟,看着楼下熙熙攘攘。飘落的雨滴透过冰冷的窗洒到我的脸上,一阵寒噤后便退回了房间。我的邻居是一个老头,秃顶。喜欢一个人在阳台歇息,抽根旱烟,吐出一个个烟圈圈。尽管是单身,到也乐得自在。楼下是个仓库,整天啤酒运来运去。中国落后,所以确实还不是所谓的“机械操作”,瓶内的液体多少不均,酒瓶碰撞传出一个个不同的音符,便有一道优美的旋律,象雨天的灯光一样向四周传散开来。楼上也是个和我一般大的学生只是与我不同的是,他自允为“时尚一族”而我则像个大龄青年。我喜欢安静,喜欢古典音乐,他则爱进出喧闹的KTV。我知道,我们两个是不同世界的人,我讨厌过分追求物质,我也知道,他的精神世界一无所有。我渐渐开始疏远他,而他似乎也不喜欢我的刻板。清晨,我拿上牛奶和几本书,他便背上挎包,从我身后冲过。我从雨中走来,带来一丝伤感。自多年前的一幕,我已习惯了一个人生活,请轻轻的来,静静地走,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身心的宁静已经替代了往日的嘈杂。唯一不变的,是我依然喜欢身处闹市。只是与往日不同,与其融如其中,我更乐意寻找一种自我的宁静,远离世事的感觉。安乐,是众所追求的事物,古今中外多少人赞颂,几年来,我渐渐发现心中对安谧的渴望已经渐渐侵蚀了我的心里。坐在阳台边,默默看着隔壁的老头,没有过多的情绪,心如止水便无所谓悲或喜。世界就像一太黑白电视机,没有颜色,也没有声音,只有一个个小丑般的人物在手舞足蹈。我知道他也看见了我,没有动作,没有语言,他似乎对一切都漠不关心,一盏烟后,便转身径直向屋内走去。安详,那年是在三年前,他老伴去世那天。她躺在床上,沉沉睡去,就一直没有醒来,安厝前,我去过他家,那是一张熟睡的脸,然而却苍白,死寂,屋内除了几朵白花,还是很久以前就摆在那儿的几件摆设。人们在她床前静静的站着,像一尊尊雕像。这种超脱一切的深沉,成为了D栋4楼的格调,散发着深邃的气息……我在雨中漫步,感受着雨的宁静。于是,将伞丢在一旁,我喜欢自然的感觉,就象身在森林里,身靠大树,深呼吸,然后发现,城市雨季的空气也清新……但雨季依然是雨季,给人那样的空洞,使一切都传散得那样悠远。教堂的钟声响了九下,我知道,又有一个灵魂飘进了天国。我猛地一楞,竟站在原地,再也无法走动。细雨飘落到我的脸颊,我清楚的意识到,我的路还长。我轻轻地抬起右手,雨丝落在我的手上。似乎很久没有这样茫然了,我来到湖边,很久不见,湖里的倒影削瘦了许多,我对着他笑,冲他招手,突然觉得十分滑稽。心里一酸,眼泪不觉中落了下来……天晴了,多日不见的太阳露了出来,彩虹也出来了。我再一次走出阳台,强烈的光束刺痛了我的眼睛,我突然发觉周围竟然那么的生意昂然。先前的不快也似乎烟消云散,我豁然地冲下楼,冲到了院子的草坪上,沉沉地躺下……每天都会是这样晴朗吗?那么,明天又会是怎样?不知不觉中我竟然睡着了,太阳照在我的脸上,我睡得很香,也睡得很沉。1200字 高中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