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都是你给我的爱
那一年,我高二。多么美的年华,就像是未名湖畔的樱花,开的轰轰烈烈。最爱的是安东尼的《这些都是你给我的爱》,读的懵懵懂懂,却对那些哀伤的文字弥漫出丝丝心痛的珍惜。
(一)
晚自习后,一个人提前回到宿舍。总感觉有人跟在后面,却多次回头也只看见灯下斑驳的桂影,不禁自嘲,都16岁了还疑神疑鬼的,况且这是在学校,又怎么会有跟踪狂呢!
5分钟后小A冒冒失失的撞进宿舍,一脸游神的花痴,梦一般喃喃道:“我看到他了…太帅了…实在是太帅了…”我莫名其妙的从作业中抬头:“看见谁了?谁太帅了?”小A异常激动的凑过来:“莫凡!刚才在路上我居然看见莫凡了!”莫凡?莫凡是谁?我刚刚表达出内心的困惑,就遭来小A的一记暴栗和接连进来的B,C,D们大大的白眼:“你也太不食人间烟火了吧!莫凡!学生会主席!咱校的头号校草!”,我还真不知道学生会主席是谁,不过,为了防止提出在她们看来更欠扁的问题,我摸了摸头,知趣的塞上耳机,继续投身于完成作业的伟大任务中。
写完作业,再预习完第二天的功课,看看表,已经是12点多了,恩。是睡觉的时候了。摘下耳机,听见小A床上传来的模模糊糊的梦呓:“莫凡……”,这小丫头,不知道在做什么梦呢!我轻轻的笑了笑,熄掉灯。
第二天出完操,放着好好的大路不走,嫌硬邦邦的水泥气息过于陈腐,我和小A手拉手偏捡着未名湖上的石头,一跳一跳的向教学区进发。猛地小A脚下一滑。算我手脚快,即使拉住了她,却又对上她与昨晚一样的花痴目光:“莫凡……”莫凡,怎么又是这个名字!我回头张望,看见的却是一片片密麻的人头——中国人口实在太多了——很不幸,没戴眼镜的我根本无法分辨到底谁长的最帅,只好重新转过头:“行了行了别看了,小心再掉水里去,我可不拉你了。”一路上我都挺好奇,小A也算是长相清秀有气质的女孩,众多追求者中并不乏长相上乘的,她却从未动心过。那么,这个莫凡,究竟长的怎样鬼斧神工??
一般老师对长得比较漂亮的女生最不放心,“红颜祸水”嘛!但是几乎所有的老师对我都一百个放心。虽然身为班花兼级花也是校花的重量级候选人,我的心思却似乎永远只在学习上。在这所重点高中里,我做到了每次考试都在年级前十名。
所以,一回到座位上,面对眼前如山的试卷,我在瞬间忘掉了一切杂事,也包括那个什么“莫凡”,同时在头脑中高效率的调出各种数理化公式——好好学习才是王道!
(二)
已经连续好几天了,每晚都觉得有人跟在我后面。
一次四人小组的聊天会上,我透出心中的惊悚“难道这么好的学校里也有跟踪狂吗?”后座的男生一拍胸脯:“今晚我送你回宿舍!咱校的花不能被欺负!”
林浅就是我后座的男生,因为有卓越的创新才能而被所有老师宠爱着。我们一直到时很好的朋友。
林浅说到做到。每天从教室到女生宿舍的20分钟路程被他承包了下来。也许是没有注意,也许是本来就没有这回事,总之一路上我们插科打诨,朗朗的笑声中再没有感觉到身后那个似有似无的身影。
虽然我真的真的很低调,但因为长相,到哪里都会是焦点。用小A的话说,每次我一出现,“就像眼前忽然出现一抹亮丽的色彩,还伴着海边看日出时那种柔柔的光晕”。很快,学校里开始疯狂流传我和林浅的绯闻,学生贴吧里满是我们并肩前行的背影。
老师找我谈话:“你一直都是我放心的好学生。”我直率的盯着老师:“是。但是老师您也相信这些流言吗。”估计是我目光太诚实了点,老师犹豫了半天,终究还是没有说出想说的话,头疼的挥挥手放行。
我一脸无所谓的走出办公室,头脑继续运算着被切断的ln,log运算,在门口看到一脸凝重的林浅。思维并没有中断,我面无表情的对他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大步向前走。
如果A>3,lnX2-A(X-1)+X2/4-1/4,等于1,哈,算出来了!下面一题。
感觉到袖子被轻轻拽住,我诧异回头。
未名桥上,男生双手扶在女生肩头,低头认真的凝视,坚定的说:“对不起。相信我会处理好这件事。”
(三)
我很佩服自己,心思这么乱,其中大考依旧年级第五。
考完后,终于有了暂时的放松,也有时间整理了头脑。
理清思绪后,我发现,不知在什么时候,我喜欢上了林浅。
从晚上回到宿舍后开始期待第二天的并肩同行;会在自习课上不自觉的回头张望后座男生埋头写写画画的样子再心满意足的转头重新面对作业;会在意他说的每一句话发的每一条短信。
那天坚定的脸庞像是成了头脑中的屏保,不停出现。
由于的度过半学期。
在这半学期中,关系依旧暧昧,流言也越穿越凶,老师的话越来越直接。
可我不在乎。
期末考前的一星期,我鼓足了勇气,编了一条短信发给他,理所当然的,是表白。很久很久以后,他才回复“给我时间考虑一下行吗?”
第二天晚上,他把日记递给我,一脸对不起的神色。翻开,熟悉的蓝色钢笔字迹,是婉转的拒绝。没有理由。
这个不久之前还拍着胸脯说不要让我收到欺负的男生这次却彻底的伤到了我。
竭尽全力控制住情感冲出教学区,坐在未名湖畔,想着这半年来我们一起流下的欢笑,泪水止不住的流。为什么,为什么林浅你会拒绝如此优秀的我!
天上的星星随着泪水一颗一颗落进湖中,溅起的涟漪将灯光的倒影一片一片缓缓割开。盛夏的风一吹,脸上尽是闲闲的疼痛。
“一起看电影时买来的薯片,放在保鲜袋里干燥保存,两天过期;一起逛街时买来的清香栀子,花开一季。那么,一起制造的回忆,只剩我一个人保管,多久,会过期呢。”
不知做了多久。一直都觉得身后有人,却因为心死了,即使再大的恐惧也变的麻木,而懒得回头看一眼。
轻轻的脚步声,修长的身影挡住把眼睛刺的生疼的光线。一张纸巾递过,清瘦有力的手指。我并没有结果纸巾也没有兴趣抬头仰视来者为何人,依然沉浸在自己的悲伤中。那只手犹豫了下,轻轻抬起我的下巴,温柔的拭去泪痕。我被迫看向眼前的陌生人,深邃的眼睛配上灯光打下来的颜色,是一幅不错的景致。只可惜现在的我没有心情欣赏。
从短暂的惊讶中回过神来,悲伤重又袭来,新一轮眼泪决堤。我已经顾不上什么形象了。突然手腕一紧,身体被一股强力拽起,跌倒这个不认识的人怀中。没有力气也没有思考能力的我任凭他拥着我,借给我肩膀让我哭泣。
(四)
行尸走肉的过完高二,期末大考差强人意的年级第十,好像依然没能释怀,看到林浅就躲到一旁。他也每次都只尴尬的笑笑,并不说什么。也许,只有我在浑浑噩噩的挨着日子吧。
例常的年级总结会。我被小A拖拽着做到礼堂第一排,说是莫凡会出场。
我无所谓。现在的我也许怎样都无所谓。想趁这时候补补觉,思维却天马行空的想到林浅。
“在没一个地方想你,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你更成了思维的主角,这样的你让我羡慕。”
漫无目的的耳朵无意间捕捉到“莫凡”这两个字,随着小A的面色赤潮浑身颤抖,我看到了台上身材修长的男生,全身一僵,随即想起那个晚上。
台上的莫凡,安安静静的说:“身为年级第一,我并不是大家想的书呆子,相反,我的动力很简单。我一直喜欢一个女孩子,现在也是。我会在晚上悄悄送她回宿舍而不让她知道,知道看见她和另外一个男生一起。看到她哭泣时我立志要让自己强大到有资格去保护她…”
后面的话,处在不必震惊中的我已经听不进去了。
“如果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那么就算全世界的人都喜欢你,还是会觉得孤单吧。”
“不过被人喜欢,终究还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恰巧被你喜欢的人喜欢,这样的概率太小了,所以有时候,我们需要另一种来自别人的喜欢,生活下去。”
安东尼的兔子在旅行中渐渐想通。
那么,我也会的吧。
后记:这篇文章是为身边的男生女生写的。不要为了不喜欢自己的人不开心,有些东西,多年后回头看,只是昙花一现。去珍惜那些爱你的人,好好的,快乐的活下去。
南京师大附中高二:陈雨萱
这件事不简单
有一天,天气晴朗,我和姐姐去卧阳景观去观赏风景,奇形怪状的石头,漂亮的花草树木,最特别的是奇特的雕像。
最喜欢的是路尽头那头栩栩如生的铜牛雕像,它威武的立在平台上,旁边还刻着有关的神话故事,相传很久以前,有一个牛魔王,凶猛暴躁惹得玉帝很不高兴,于是把它贬到凡间为人民造福才能回列仙班,有一个好吃懒做并且贪婪的人不相信这个传说,来到神牛被贬的湖,祈求可以不劳而获,没想到真看到一头庞然大牛从湖中浮上来,顿时吓得屁滚尿流,也不敢为自己求什么富贵一生了。
我想,如果他是心系天下苍生,就不会心虚到恐惧了,也许,为他人着想一直以来都是一件不简单的事,其实只要用心去做,也会收获满满的乐趣。就像春晚中有句台词,人的良心倒了,怎么扶?
不为他人着想就是没有良心,为他人着想,所有人都但心这件事不简单,其实,从铜牛身上我就体悟出,所谓不简单的事就是传递人间真善美的正能量,步步为他人着想,不仅受人敬畏和喜爱,自己也会收获幸福,把爱之链一直传递就是不简单的事,然而用心做了,不简单也会变成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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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给我的爱下了一夜的雨,下了一夜的情节。那舌尖上的记忆还在那里,你给我的爱还停留在老地方。散漫的行走在这小巷里。刚刚下的雨将风也夹杂上了泥土的气息。湿润的沥青路向远方伸长,伸长……是要去那属于我太奶的,叫做天堂的地方吗?巷,却是不变,人早已离开。找到一个面馆坐了下来。我呆呆地凝望着这沥青路,才发现——那一双双皮鞋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走动。我想,还有多少人在回味属于自己的舌尖上的记忆?“面来咯!慢吃啊!”还是那个人,那碗面……在白色的面条之中夹杂着几抹绿,由于刚下过雨,便可以看见衣服氤氲的景象。持勺,那舌尖上的美味一直驻留在我心中,旋转,升腾,经历了一个个的风花雪月!我,早快倏然泪下,大眼里踱着一圈金光……“太奶!太奶!你看!有面馆哦!我们进去吧!”我瞪大着眼睛看着太奶。尽管小时候家里穷,但太奶还是会满足我。牵着我的手走进店里。风吹过,太奶的头发迎风飘散。走进店里,她总会为我点青椒肉丝面。因为她知道我无辣不欢。他也总是会为我选择有窗口的位置,因为她知道我吃辣时回流汗,又喜欢自然风。我所有的习惯,她都知道。再次举起勺子,将汤送进嘴里。口腔里,舌尖上都是美味。顿时,一股暖流涌入心头,向那心灵最深处缓缓流动,直到冲破那久违已久的舌尖上的记忆。而香,还在口腔里蔓延……“太奶。你为什么不吃啊?”我盯着太奶问道。太奶说:“太奶不爱吃。你吃吧!孩子!将来一定要记住这舌尖上的美味!”我建议地点点头。那时,我们都笑了,像三月的花一样灿烂。顿时,泪流下。那是句善意的谎言。因为,有次过节,家里煮了青椒肉丝面。我看见了,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太奶在喝我剩下的汤。又是一阵雨,打在我的心头上,太奶给我的爱还在全身蔓延……那份舌尖上的记忆早已镌刻在我的心里。那份未完的爱,还在蔓延……7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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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永远都是我最爱的人时间到了,你的病好了!我也该走了!这几天里,谢谢你!陪我聊天,谢谢你!陪我玩游戏。学前班!认识了你,我很开心,在那段日子里,你在我心中生了根,发了芽!也便成了我口中所谓的女神了吧!你犹如一个天使,在帮助了我之后,便悄然消失了。我曾经想过放弃你,心里总会有那么一阵的酸雨,让我无法抵抗!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受,我知道我做不到。追你的竞争才残酷,有时我会常常想,如果你能变成几个人那该有多好,而我就要那个纯洁,可爱的你!我的幻想总是被现实扭曲,也许七八年后,你有了自己真正的伴侣,可能我会死心,放弃吧!爱你!我的心情就像心电图一样,先是上,后是下,一直的起伏和降低,已经让我疲惫不堪了。本是想做你的窗户,为你遮风避雨,后来才发现我已经是透风的窗户,已经没有那么一点儿用处了。我知道!不管怎样,你也不会喜欢我吧!?也许是你在乎我的从前!也许是因为你早已心有所属了!只是你不肯告诉我罢!也许是因为你永远也不会喜欢我吧?!我记得我问过你许多问题,你一句也没回过我,我还记得其中的一条。“从头到尾,你有没有那么一点喜欢过我?,”也许吧!某些话你永远也不会回答我!对吧?那个时候,即使你说谎骗骗我哄我开心也好,你并没有这样做,如果我现在在问你一次,你会不会回答我?——以后要天天开心,我喜欢看那个爱笑的你。——邓泽平——邓清柔。初一:无5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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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都是爱人们喜欢用一些富有特点的词语来形容母亲:温柔、善良、可亲……可是,在我的记忆中,母亲似乎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严厉。我的母亲不是对自己的孩子漠不关心的人。她会在我生病时,整夜照顾我;会在我摔伤时给我涂上疗伤的药水;会在我吃饭时不停地夹一些好菜……尽管这样,在我的心目中她依然是严厉的。我上初三的时候,因为临近中考,每日紧张的复习使我疲惫不堪。这时的我多么希望母亲让我出去玩一会儿呀。可是,那天刚吃完饭,母亲就把英语书递给了我,让我背单词。我无奈地接过书,用乞求的眼神看着母亲,可是母亲就象没看见一样,转身又去忙了。望着那些枯燥无味的字母,我实在打不起精神,不一会儿就睡着了。“喂!喂!”睡梦中我听到母亲的吼声,那声音里透着一种愤怒,一种斩钉截铁的坚决。我抬起头来看到满面怒容的母亲站在我身边,用失望、生气的眼神看着我。在那眼神中,我看到了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气愤。我决定耍赖到底,就是不想学了,低声说:“想懒一会儿都不行,今天我不想学习了。”母亲大声地呵斥我:“你怎么那么不争气?”那声音、那眼神、那表情让我意识到火山即将爆发。我的懒惰彻底激怒了母亲。她拉起我的手,在我的手背上狠狠地掐了一下。顿时我的手背由白变红,又变青。我的眼泪哗地流了下来,就在我擦着眼泪用委屈的目光看母亲的时候,母亲的眼泪也流了下来。她用哽咽的声音说:“妈也舍不得打你,可你一定得要强啊!妈不能陪你一辈子,以后还得靠你自己啊!”我的委屈瞬间化为一种惭愧,那不争气的眼泪又流了下来,流到嘴里虽是苦的、涩的,但是那种苦涩里我品到了甘甜的母爱。母亲的爱不一定总是和风细雨,在暴风骤雨中同样充满了母亲对孩子的期待与爱护。母亲的宽容是爱,严厉也同样是爱。那爱所给予我的帮助更多,更有益。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8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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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我永远都是……一个使大地口渴的炎热夏天,在英国约克郡的某一个后院里,有两个小孩在一棵郁郁葱葱的百年大树下catchingbutterflie,玩得不亦乐乎。这两个孩子是英马·吐温和华格里·歌德的儿女。女孩叫玛特尔·歌德,她今年8岁,是一个活泼可爱,不拘小节的孩子,男孩叫森苏·吐温,今年也8岁,却是个性格腼腆,比较内向的小朋友。他们是青梅竹马的朋友,现在还在一起上学,一起玩,一起住,形影不离。原因是玛特尔的父亲华格里和森苏的父亲英马是一对同生共死的朋友。有一天,玛特尔和森苏又在后院玩。仔细一听,他们隐隐约约地听见从屋内传来的声音。他们怀着好奇,踮起脚尖,小心翼翼地走到通往后院的门外,不出声音的偷偷听着。在房里是玛特尔的父亲在和森苏的父亲讲话。原来玛特尔的父亲决定带着一家人到美国去,特地来这里和森苏的父亲道别。“朋友,谢谢你以往对我和我家人的热情关照,这次,我要在两天后搭船到美国去进行事业上的发展。”“是吗!可是你的女儿,她整天都和我的儿子在一起,形影不离!”“是的。我已决定,不能改变,我真的感到非常抱歉。”说着玛特尔的父亲深深地鞠了一躬,以示抱歉。这些话使那个性格腼腆、内向的森苏的眼睛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雾水,那雾水最后凝结成一颗颗豆大的泪珠,夺眶而出。可是,玛特尔原本挂满微笑的脸上,立刻变得火气冲天。她愤怒地走到父亲跟前,大声喊道:“亲爱的父亲,你怎么可以这样,这种事情怎么不跟我说。”玛特尔话音未落,就从嘴里发出生气的声音。而森苏则伤心地在一边小声地抽泣着。“一边去玩,没见我和你叔叔在说话吗!”这时,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火药味。玛特尔什么也没说,只是用那双晶莹剔透的眼睛凝视着父亲,不知不觉,她的眼泪就像90度弯曲的小河一样,猛流而下,源源不断。父亲看着她,也说不出话,可是眼睛还是有一种坚定的感觉。不一会儿,玛特尔就绝望地走到森苏那里安慰他,可是森苏已经不见。过了一天,玛特尔反反复复地去森苏家,可是都见不到他。他到了第二天早上,也就是玛特尔一家上船的时间,从远处走来一位四处张望的小男孩,玛特尔一看就知道是森苏,马上迎面而去,拥抱住他,贴住他的耳朵,轻声说:“不要难过,不管我去了哪里,你去了哪里,我们永永远远都是朋友,不要失望。”玛特尔放开他,“我们来个约定吧,我们在12年后,到美国的登船处见面吧!”玛特尔挥手而去,“不见不散,我亲爱的朋友。”这时,船出发了,森苏凝望着,脸上露出了一丝会心的笑容。接着船悠然而去,可是船上载着的是8年来那深深的友谊,它们将在12年里停息,在12年后继续吹响友谊的号角!12年后光阴似箭,弹指之间,12年就过去了,曾经约定的他们已经20岁了。森苏依然住在那座有着和玛特尔的回忆的房子,依然守着那棵标有友谊的百年大树。他已经变得很成熟,不像以前那样的幼稚,但却改不了那腼腆,内向的性格。而生在异国的玛特尔,在那12年里永远的记住那个约定,盼望着。她的父亲到了美国后,事业蒸蒸日上,现在是一家公司的董事长,玛特尔是他的能力助手。在事业中,玛特尔也变得很成熟,也改不了那活泼可爱,不拘小节的性格。一到那天早上,玛特尔和森苏都在准备着,也带着迫不及待的感觉。他们都在12年前船出发的那一时刻来到了美国登船处,站在码头的玛特尔不时望望来往的人群,也不时望望下船的人。这时,从船上走来一位身穿英国服装的英俊的20岁的小伙子。玛特尔一下子就认出来,而刚下船的森苏也一下子认出来,他们凝视着,目光没有一丝转移。森苏走着缓慢的脚步穿梭人群来到玛特尔跟前,玛特尔马上一搂,紧紧地抱着森苏,眼泪不停地流。森苏也露出了安心的笑容。他们的脸上挂满了微笑,心中充满了幸福,真的。是满满的,似乎就要溢出来。1200字以上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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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样都爱你一直以来,我都难以接受这样一个事实:她,那个女人是我的母亲。请别误会,她并不是你们想象中的凶狠的后母,她是我的亲生母亲这一事实毋庸质疑。你们更不要把我想象成那种寒窗苦读后走出农门,见了大世面后却不认自己的贫苦母亲的人,也不要把我的母亲想象成成天在田间地头辛勤劳动的朴素的农家妇女。一切显得那么没有道理,但却是事实。我的母亲,那个有着体面工作的女人,却让我难以忍受。我难以忍受她每天不厌其烦地把半个多小时的时间花在化妆上,厚厚的粉底衬出一双大而无神的眼睛,浓妆艳抹让我反感。我宁愿她是朴实的农村妇女,不涂不抹却更像一个母亲。我不是一个喜欢打扮自己的女孩,但我的母亲为什么会是这样?我难以忍受她来我们学校时总要引起一阵骚动,她厚厚的粉底、涂的猩红的嘴唇成为了同学们的谈资,他们总是问我:“晓晓,那真的是你妈妈?”我仓皇地点着头。是啊,我,夏晓晓,年级公认优秀但清高的女生,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张扬的母亲?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更让我难以忍受的是她总是一副贵妇人的做派,昂贵的衣服充斥着她的衣柜,价格昂贵颜色艳丽在我看来却很俗。是的,她很有钱,但总认为她的钱可以压倒一切。她可以在商场里为了一件小事挥着唾沫星子吼我大半天,全然不顾我这个十五岁女生的尊严。我喜欢宁静,更愿意一个人看书写字,而她喜欢热闹,把向别人炫耀当成人生的一大乐事。我,实在难以忍受她是我母亲。但是,她总是宠我溺我,我从小就被她给惯得一塌糊涂,她对我在物质上的要求有求必应,让我一直以来都对她怀有一种矛盾的感情。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一直以来我都错了――那段时间,她和外婆的关系突然紧张起来,在饭桌上,她出现了少有的沉默。奶奶对这件事还是知道一点的,老人家总是善良宽容的,于是她劝着我母亲:“不管是不是你妈的不对,你是她的女,你还是要和她好好说,给她道歉,不就欢欢喜喜了。”一阵长长久久的沉默后,我发现她的脸正在慢慢变红,憋得通红通红,似乎――突然,她大哭起来:“我,我凭什么要去道歉?这件事本来就是她错,还有,”“但是,她毕竟是你妈啊,有哪个当妈的会和自己女儿真正生气呢?”奶奶小心地劝她。“她,她什么时候尽过当妈的责任?她什么时候尽过?她的心里只有我老弟!我小时侯没吃过好吃的,连一条像样的裙子都没买过,她也没关心过我的学习。我记得,我现在还记得,那年我八岁,去厂里的食堂买饭,看见别人吃好的,年纪小,忍不住买了一份小炒肉,花了七分还是七毛钱,那根本连肉末都难找到,回家,被她发现了,把我真是往死里打,最后连邻居都来劝,她才收手。我当时就发誓,我长大以后一定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每天都穿裙子,我,我,她根本就没管过我,她心里只有她儿子和她的钱。呜呜――――”我突然明白了,眼前的这个女人,并不是看上去那么强大和盛气凌人。她哭的样子,就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女孩,需要别人的保护和疼爱。她并没有错,错的是幼时稀缺的母爱。她昂贵而又艳丽的衣服,只为包裹住幼时那颗没有感受过美丽的心灵;她的浓妆艳抹,只是为了掩饰伤痕累累的心;她对我无条件的宠溺,是因为她不想让我像她一样缺少母爱。她没有错,只是不该用炫耀物质的这种方式来给自己安慰,这样只会让自己更加空虚。而我从没有真正了解她,从没有真正想想她的感受,我又有什么资格对她不满意?我真是一个混帐女儿。和她在一起生活了十五年,毫不在乎地享受着母爱却从没想过她的忧愁,甚至连一句宽慰的话都没说过。我又算什么呢?我于是决定重新看看我的母亲,看清楚她的无助,收回我以前的那些混帐想法。我小心翼翼地拍着母亲的后背,像哄一个婴儿那样:“不哭了,妈妈别哭哦――我以后一定听你话,不让你担心――”不管怎样,母亲还是母亲,都是需要我们去爱她的。理解母亲,爱母亲,别让她担心。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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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因为你秋,一个金黄色铺满大地的季节;深秋,一个树枝干孤零摇曳的月份。金黄色划过的天空不太美,我心悲凉加孤寂。叶落,树秃头的季节,当叶儿铺满大地,当一切尘埃落定:就这个feel倍不爽。时光太窄,指缝太宽,没有想再见,却还是等到了这一天。三年时光一抹而过,初一刚报到时的场面仿佛还是昨天的事;但昨天已经成为历史:和昨天的自己告别。——又要分班了!其实我很清楚:我们级部是最乱的,分班那是必定的事情。……开学的第二天我们迎来了初中生活的第二次分班,这一次分班与往年不同:由七个班合成六个班,每个班60人。听到这个消息,我是既无奈有烦躁:必定有捣乱的,别求上课的纪律和效率了。其实有时候我是一个很害怕孤独的人,我害怕失去朋友;我害怕所有的事情我一个人自己去做;我害怕眼泪……九月2日早晨,和同村的小伙伴一起步行去学校,我说:“如果咱们级部的班主任有王全之老师的话,我愿意分在他的班里。他很幽默,脾气很温和。”我还说:“最好分在一二班,在三楼:冷静!”“我倒是很希望我的化学老师能再教我……”就这样一路猜测,带着期待与忐忑:我们来到了学校。放眼望去,分班展示板的位置已经人山人海了,我没有前去拥挤,只是问了一个同学:“我在几班?”“四班。”她笑了笑说。之后发现,我们家老大(王月娥)在三班,老三(魏媛)在四班。王月娥一脸不高兴,撇了撇嘴;而我们一起上到四楼。一路和老三搂搂抱抱的,似乎很激动、很高兴、很幸福!我以为我们之间已经很有缘分了,就算有老三陪着也就没有丝毫孤单的感觉了。我们三个也算的上是老铁吧!只是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长,我和老大同班同学3年,而和老三只有一年;但是平日里我们是最要好的朋友——一起去厕所,一起装水……我和老三把老大送下后便去了四班直接坐下,我们两个很幸福的一起坐在了教室的最后一排,这可是第一次和老三坐在一起:此刻想起了《同桌的你》。刚放下书包,我就觉得哪里很不对劲,于是我对老三说:“老三,我们下去再看看吧!我没有亲眼看到自己在几班,我不放心!”就这样我们手牵着手很高兴的从四楼直奔一楼,万万没有想到,老天和我们开了一个玩笑:我不在四班,我在二班。当老三胖乎乎的食指只在白纸黑字上时,我被惊呆了,很失望的、很弱弱的说:“二班啊!”老三的脸上已经没有了笑容,一切变得很舒展;只见鼻尖上的汗珠一粒一粒的往下流:她可是很满怀幸福的陪我下来了,可是结果却很令人失望。那一刻,我的心碎了。她拿出洁白的、软软的卫生纸开始擦拭鼻尖上的汗珠,那一刻的我依然无法接受现实:我已经愣住了。看着老三很伤心的样子,说真的,我真想一下子把她拥在怀中;夺过她手中的纸巾为她擦拭;可是我没有,我害怕眼泪,离别的眼泪。我强忍着,给她留下最后的印象:二姐永远是你的后盾,二姐永远爱着你,二姐要你开心:朋友,别哭!朦胧中,她已经是我的家人,不能在一起上课,心感到很难受!我并不知道她是否这样想,但是在上楼梯的时候我们放慢了脚步,老三用纸巾擦擦眼角说:“我都快哭了。”当时我的很是不知所措。我并不知道她是否那我当做朋友,但是报到的时候我说:“如果咱俩不分在一个班里怎么办?”她瞬间扭过头,脸色变得没有一丝笑容。我不知道她是否也爱我,但是暑假期间她总是在对话框里发那一句话:Imissyou!我不知道她是否信任我,但是她却给了我她的QQ密码。……我背着书包,拿着水杯,老三跟着我,这一次我们没有牵着手:她把我送回我原本应该去的那个班——九二。走到九一的门口的时候,老三对我说:“二姐,我自己回去啊!”当时听完这句话,我的眼泪差点就流出来了,我在茫茫人群中故意回避了这个问题,我心想:二姐也希望能和你一起上去、上四楼、去四班;可是我不能,我不属于那个班。当我走进新的教室的时候;当我放下书包的时候;当我很随便把自己安置在一个角落的时候……我似乎能够想象出你会你们班的背影,不知道那时候的你是否在偷偷的抹着眼泪。这个feel倍不爽。去了新的班里,我很冷静,脑海里回忆着的都是我和老三。老大在一起的画面……当我环顾四周的时候,我发现:在这个班里,我并没有很要好的朋友,甚至我面对的都是陌生人——与孤独为伴:没有分到一个很要好的朋友;没有分到一个同村的伙伴;却又一次见到了多年前的老友,只是感情已经淡了,像陌生人一样。不久新的班主任从后门进入,我没有勇气往后看,因为我怕会不和我的愿望。当他的身影映入我的眼帘的时候,我有些小高兴:王全之老师!真的被我猜到了:王全之老师担任我的新班主任,分在了二班,化学老师依然还教我。语文老师是许桂花老师,这一点是出乎我的预料的,我本来是这样想的:如果分不到蔺老师、程老师的班里,那我希望分在王建华老师的班里;不巧王建华老师教六年级去了。当然,我接受现实,也正如我的蔺老师给我思想教育的时候所说:“班主任和老师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努力。”当你看到前方一片漆黑,这个时候你回头再看,是阳光灿烂。回忆总是那么美,无论是好是还,回忆能让一个人成长。三年前第一次来方下中学的画面还历历在目,而今天已经在初四;回忆真的很美:我依旧渴望,那个懵懵懂懂的年纪。且不说懵懵懂懂的年级,要让我回到一年前也行。但是现在,这儿:少了熟悉的脸颊和身影;少了好友……在我左耳边说:“拥抱一下。”的梁丽君也与我分开了。暑假前,梁丽君借了我的《幻城》,只是现在见了我就笑眯眯的说:“我又忘记给你带书来了。”我当然知道她的心思:如果我欠你一件对你而言很重要的东西,暂且不换,那么你就记住我了。我不知道下一次敲到键盘的时间,所以我要对老大、老三说:“缘分是一本书,随意翻会错过,认真看会流泪。最后一年,我们没有分在一个班里,那么我们要把对方当做奋斗的目标,用这个目标来激励自己,一起考在一个高中里。当有一天你们觉得学习很累,学不下去的时候,那么就翻开这篇文章回忆我们的曾经;老三,回复你一句话:Imissyoutoo!原本以为我已经足够坚强,原本以为这个分班季我不会哭;昨天强忍了一天,但是今晚还是憋不住了。开学,你夺走了我的暑假,夺走了很多“在一起”的友谊……我要和你拼了——都是因为你!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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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一 他他是一名小丑。他在马戏团里工作。他每日起早贪黑地工作,每个活他都要接上,可他的老板——那个肥得流油的胖子不仅收刮了所有钱,还经常毒打他——当时在埃及,打人并不犯法——于是,他便更起劲地用那条曾经饱蘸过各个人鲜血的鞭子抽打他。他忍受不了这种痛苦,可是他没办法,为了养家糊口,他必须把这份工作继续做下去。因为他再也找不到第二份工作来养活他的婆婆和妻子了,虽然她们对他很厌恶,甚至常常辱骂他没用。于是,他每天都到他家附近的公园里喊叫,以放松一下自己的心情,让心绪稍微平静一下。但是,这种办法不是长久之计。…………他惊惶地跑着,跑过了公园,跑过了环绕着城市的草地,跑过了在草地外的沙原,来到了金字塔墓区。他为什么这么惊惶,只有他心里才明白:他杀人了。一切都始料不及。当他的那个胖子老板在他加夜班时,再一次辱骂并抽打他时,失去理智的他抓起身边的砖头砸了过去,一下就让那个家伙七窍流血倒在地上。他惊慌失措地扔下砖头,捂着头狂奔了出去。他狂奔,奔过了他的房子,奔过了那所他所熟悉的公园,奔出了城镇与沙原,奔过了一切……等他回过神来,已经在这个号称世界七大奇迹,令人既熟悉,又陌生的金字塔墓群里,面对这他的,是那雄伟而又孤独的斯芬克司狮身人面像。我得爬上去,等天亮后再回去。他用那尚未清醒的理智想道。于是,他手脚并用爬了上去。就在他刚达到顶端的那一刹那,一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二 它它是一个伟大的雕像。它巨大,因为人类赋予了它巨大。它孤独,因为它从完成时那一瞬间,就不得不,用孤独写完它一生。它只能静静地卧着,看着曦暮不断轮回、交替,看日转星移,看世间变幻。它被天神赋予了思想,因为它是件伟大的艺术品。它历经沧桑。它的名字叫做:斯芬克司。几个盗墓者谨慎地走到了它的面前,他们认为它里面有宝藏,它冷眼旁观。他们开始挖掘它,它感到了痛,这是它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感觉到痛。于是它发怒了,——这也是它第一次,与最后一次发怒。它拥有天神赋予的力量,谁也无法与之相比。盗墓者死了。但是,当天亮后,考古学家们来了——人类的信息网总是辽阔的。几个盗墓者的死惊动了考古学家们,他们不惜千里迢迢赶来。考古学家们,盗墓者以及它自己破坏了它独有的那份静谧。它面前每天都有人类过往。它烦躁,但是它知道,它不能再发怒了,再一发怒,就会是一场灾难,无论对于考古学家或者它自己。平静的晚上。当它送走最后一批疲惫的客人后,同样疲惫的它闭上眼睛,开始休息。似乎过了良久,“哗……”一阵羽翼颤动的声音惊醒了它,它睁开了眼睛,看到一个与它同样疲惫的女孩正站在它的面前,展开了一对滑翔翼,飞上了它的身体。不知为什么,它感觉到了一丝温暖,于是它静静地,让那个女孩站在它的身体上。那个女孩正在了望夜空时,又有一个中年男子气喘吁吁地来到这儿,在它的面前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动手爬上它。它并没有生气,因为它感觉到了温暖,似乎他和她给了它力量。但是,当这个中年男子刚爬上他的身体时,一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三 她她是人类。她是女性。她正站在一幢高楼大厦的楼顶。数十个警察包围了这幢高楼大厦。她展开滑翔翼,纵身一跃,消失在夜空中,地上的警察先是一阵骚动,随即向着斯芬克司狮身人面像的方向争先恐后地追去。她认为最疼她的人是她的奶奶,而她并没有错,尽管她杀人了。一切都始料不及。许多她的亲戚都认为她与她奶奶之间的感情深厚,而事实也正是如此。她还记得,公元1289年4月20日,她的奶奶因为干活干得慢,被她的父亲毒打致死,然后,她的父亲仓惶逃窜。多年来,她的心里一直有一个信念,就是找到她的父亲,并杀死他,因为他不可饶恕,他的妻子因他入狱,他的母亲被他杀死。6年来,她一直在寻找她的父亲。旅途是孤独而寂寞的,但她不怕,她经历过许许多多的事情,已经能承受那些令成年人都无法承受的事了。终于,6年后,她的父亲倒在了她的脚下,地上一片鲜血和刀锋上沾着的血与她那冷漠而又惨白的脸形成鲜明的对比。刀刃映照着她的脸,照出了她的沧桑。她突然仰天长笑,踉跄着向后退了几步,扔去刀,展开滑翔翼,飞翔,消失在无尽的蔚蓝的天空中……现在,她疲惫地站在斯芬克司狮身人面像的前面,她突然想上去,于是,她展开滑翔翼,飞上了它的上面,站立在它的身上,耳边响起了……“爸爸,斯芬克司好雄伟啊,我长大了要爬上它的上面!”一个略约7岁的小女孩用童稚的声音天真地说。她的爸爸慈爱地抚摩着她的头,与小女孩一起仰望那个伟大的艺术品,用洪亮的声音说道:“好啊,那么长大后爸爸和你一起爬!”随即,她的爸爸把她抱起来,让她骑在他的肩上,父女两一起欢笑着离开了……当时是1277年,她7岁。她叹息了一声,了望夜空。借着月光,她模模糊糊看见有一个中年男子爬上了斯芬克司。这么晚了,还有人来?真是奇怪?她暗自思忖着。眼看那个人爬上了斯芬克司那宽阔的背上,突然,大地一阵震动,一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四 结局·楔子一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洪水席卷了大地,它咆哮着,带走了所有应带走的。全世界的生命就剩下他、它、她。天神发怒了,世界上所有丑陋的、邪恶的灵魂遭到了毁灭,这是继恐龙灭亡以来最大的一次灾难。他、它、她愣住了,仿佛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存活下来。其实,答案很简单,只是人们忽略了。再也没有纯白的灵魂能够像他、它、她的灵魂那么纯洁,那么纯净,那么的洁白无暇。一丝光亮划破了天际的黑暗,金阳缓缓升起,照耀了那一片天地。但是,谁也听不到,在茫茫的宇宙深处,造物主们正在喃喃自语。黑暗过后,又是一片黎明……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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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谨以此文,给青春路上,正在虚幻与现实中漂泊的人许多事情无需解释,这路上太多事情没有对错,被时间冲淡,一切都会随风而逝。挣扎终会解脱,痛苦中会成长。麻木的灵魂也会有温度。我相信寒夜中一定也有月光的温暖。就这样,我在那些青春里成长,那些是疼痛和喜悦的伤,蓝天下的我仍在路上,不论昂扬或是沮丧。一“这路”青春是条追梦的路,梦的路很远,有时看上去很近,直到烟雾消散尽净,才发现,那可能是永远无法触及彼岸。多云的天气,走在放学的路上,走过一座桥,下去、从岸边缓缓前行,昨天下过雨,水涨了许多,沿途的风景在灰霾的天空下萎靡,不显生机。河水奔腾,声音扰乱了我的心,打在身上的风变得寒冷,这条路已不在温暖。途径一片人工造的湖泊,湖与河不同,永远是那么平静淡定。这个季节,柳枝挂着旧绿,随意的垂下,密的、摆动的枝条,轻抚过我的额头与脸。有青草混着泥土的味道,水面飘着几缕鱼腥气味。那老人拄着拐棍在我面前经过,孩童的嬉闹声在桥下飘荡,天上的云散了,路旁的灯亮了。以为云散天就会变的晴朗,却不知一路上,早已入夜。二“这种失落”一切都在岁月中默默地涌动,又开始过着那样的生活,有时候望着蓝天想抓住一片云、装点内心的世界。活在这个世界依稀可以抚清存在的轮廓。有时候不愿再眺望梦想,不愿再伸手触摸那些飘忽不定的东西。开始喜欢在无人的角落静听风声、叶碎。那叶子落了一地,是秋天,秋天的痕迹。内心是不见悲凉与肃杀,只见寒灯下、一个人、坐在长椅上,寒冷、而不蜷缩。某一天,内心有一种沉重的感觉。像断了一只翅膀的鸟,可飞,却一定会跌落。有想伸手抚摸阳光的暖意。或许低着头穿过所有的行人,在没有月的夜晚,呼吸着黑色却不见颜色的空气,曾以为这是高傲的孤独,却不敢面对那卑微的寂寞。有一种失落,在静静的夜里,独自守着阑珊的灯火。三“夜跑”六点钟天就已经黑了,这是北方的六点,不见残余的霞光,桌上那杯热水已经凉透,关上无奈的本子,放下疲惫不堪的笔。我在夜里出去,静悄悄的,没人在意我所存在的某个角落,所徘徊的某条街。街市里,昏暗的路灯、看到每一个人都是同样的颜色,一张面无表情的脸,呆滞的神态,偶尔露出不显对比的牙齿。转过身,想要奔跑这城市里只有三座桥,一条上学经过,一条放学经过,一条太远,从未经过。仍选择一条熟悉的桥,没有理由走得太远。自己仍是这样,思想匍匐着,又蹒跚。从未跟随过自己的心,只是一味的随波逐流,隐淡自我。熟悉的路上有熟悉的风景,跑过闪烁的熟悉的霓虹,听着奔腾的熟悉的水声,灯光拖着长长的影子,俯身触摸那片黑色的痕迹,越来越陌生,越来越心痛。这个人曾在灯火璀璨耀眼的地方压抑着内心的自我,这个人曾在深爱的人身边不屑的经过,这个人曾把自己当做可以颠覆世界的勇者,这个人曾以为自己的幸福与快乐是花瓣销魂的堕落。汗水夹着不愿落下的泪,滴在桥另一边的路上,跑过之后,半袖T恤开始寒冷,如果高潮是狂热、滚烫的浪。那么激情褪尽,留在世界的,只有在风中瑟瑟发抖的我,行人越来越少,泪眼模糊了景色,这样更好,一切都只是轮廓,川流的行车,带给了我急促与不安,我没自己想的那么坚强与淡定曾说着自己是无所畏惧强悍的人,还要给你温暖的臂挽,没有了那个你、不见了那个我,丢失了曾以为不需要的安全感。这一路上奔跑,在月光与灯光的混色照映下寻找,明知这是徒劳,因为那些遗失了的自我,从未有过颜色。四“然后我死了”这之前我在偷偷的呼吸,血液在慵懒的流淌。我依稀可以听见它的跳动。我躺在洁白床上,洒着秋日略带温柔的光,那几天我与老友开着玩笑,说着万年的龟。我抚摸一双干枯不再细腻的手,那不再是柔软与纤细。一双稚嫩的手从我的手中抽出,老茧甚至磨红了稚嫩的肌肤。那时候我还有力气,要孝顺父母给妻儿最好的生活,于是用虚伪的笑和被摧残的已有快感的灵魂去这路上奔波,夜里烂醉。这片天空下永远有行人穿梭,那片白云下,我斜跨着背包,自命不凡,从昂扬到失落,之后穿越了无数行人,终究心已平静,最后去了一片不见颜色的荒芜。曾几何时,我写着一首首献给你的赞美诗,说那灯光璀璨,你的笑容像花一样甜。之后东西南北,说要与我做永远的朋友,之后笑了,云、从未停过。那时奋斗的岁月,我埋头以为时间过了很久,我不留,岁月把我留。目睹了太多,所有阴黑的颜色,最美的丑恶,扭曲到流泪的灵魂。那青春,给了我喜悦的伤痛,给了真实的礼物,让我不再虚幻,所以它离开的时候,似乎成熟了许多。盛开儿时的花,幸福的笑颜,天色的阴晴转变,我有我的一小片天,天真到极致的玩伴,谁也没有那些讨厌的脸,只懂得糖很甜,好心情飘得很远很远。我在父母的臂弯,几天前来到人间,哭声是前世的遗憾,是今生的哀怨,每一天,我的记忆丧失了一点又一点,也许某一天,蹒跚在美丽的花园,想着时光长停留,不曾面对的,花落、月未圆、人间遗憾。很幸福,现在我能在暖暖的阳光下漫步这些文字,写这些苍凉、唾这些厌恶、咀嚼这些伤痛,有人讨厌在低迷哀怨中仰叹人间,许多人在消极中看到积极的一面,可他粗略的看透了那些所谓消极的词汇,却化为积极的人生态度。而不知,所有真实的一切,无需解释。五“我的世界”翻开所有本子,然后迅速合上,我以为、甚至告诉我自己,煎熬的最后是天永远不会黑,这世界永远如春,我永远幸福快乐,。许多人说,因为一无所有而有了拼的理由。我只愿静静的在自己的世界里驻留。那天做了一个梦,梦里是灰与白的世界,只有灰与白,没有半点黑色,更无那些绚丽缤纷的色彩,这个梦中只有我,和一片灰白色的天空,一切都平凡简单的像铅笔的画,我可以微笑、可以静止、可以跳跃、可以无声的呐喊、这世界如此安静没有喧嚣的车流、街市、更没有那些浮躁心灵的人。我可不去想任何事,是的,不会有人规定我一定要做什么,我在走路时可以同时伸出右手右脚,我可以赤裸着身体笑或哭,我可对自己肯定的时候摇头,我可以随时愤怒,我可以不做激烈的思想斗争,可以不面对任何人,只在我灰白的世界里感伤或欢喜。幸福是短暂的,有时只有一夜的梦幻。醒来时湿润的泪眼、枕头还未干,我走出去。天是蓝的、有人说这世界绚丽多彩美如一幅水墨画,可这画卷的颜色太多就会显得繁杂,不在清澈静美,而到处弥漫着逐名利、炎凉的灰尘。可悲的我又在说着莫名其妙的话,对着不喜欢的事物露出狰狞到善良的微笑,现在发现自己是那么懦弱胆怯,以为正潇洒的把余生寄在沧海的一隅,却不知时间从未停止。终会成熟、变老。不曾迎接什么,总是厌恶的回避。我懂得,青春是面对。梦会醒、曲会唱尽。等青春散场,发现并未破茧成蝶,既然无法翱翔于天际,就匍匐在地面迈着扎根几分泥土的脚印,这灰白的世界终要有色,就让它洒遍葵花的金黄,像我的脸朝着太阳,不会在荒凉,因为那柔柔暖暖的光。六“这天”淋浴喷头极有力的将水打在地上,激起些许细微水花,“哗”的水声止步于弥漫雾气的浴室。像这水声,只有在这狭小的空间里才显轰鸣。这是个悠闲的日子、难得的悠闲、难得一个人、安静、简单的一天。我发觉阳台是个好去处。天气略显昏暗,秋天里的藤椅与这景象不象协调。的确,风不在温暖。躺着看天空,这世界都在我眼底。阳光在某片角落被覆盖,寻不到它的踪迹。随意看着天空,鸽子飞过是纸片震动的声响,讨厌这种鸟,总喜欢留下些什么,总喜欢告诉被人他已从某个地方经过,在这片天空下不安分的来往。可它不知道,一切终究要归于安静平淡,不如一片缓缓飘动的云,可给我安静的遐想和深情的眺望。有时候喧嚣吵闹和反复旋转的调子所留下的不一定是深刻,而行云曾无声的过往或许才是永久的珍藏。燕子南北往复,结对翱翔。乌黑光亮的羽毛模样相仿,像极了共同追梦的路上,远了就分不清,北方还是南方。此刻我体会着时光的流淌。抓着一片片离我很近的云,不停的伸手,哪怕一把烟雾、一把虚妄。露出湛蓝的天,灰霾总会散尽,多想永远停留在这一刻。平静、幸福、简单。七“就算征服不了世界和你,也要做最精彩的自己”金星是八个行星中唯一一个逆方向转动的,阿哦从地理课上知道它后就爱上了,以为自己和它一样是个不平凡的人,他总是很叛逆,并不是行为,而是在内心,之后便更肯定金星就是他。于是他开始昂着头走路。啊呀是像啊哦一样安静的人,不同的是她是个女孩,阿哦除了自己以外最喜欢的人就是她。阿哦只会和阿呀多说几句话,阿呀总会安静地听之后安静的笑。那时候、都在上学,话题永远离不开作业考试之类的。阿哦每天悄无声息的度着,不觉烦闷。阿哦放学后喜欢写小说、之后看到某个贴吧上的某个帖子说爱写小说的人,内心邪恶孤僻不阳光,小肚鸡肠。看到了这些,阿哦很生气。可后来他去写诗了。他就是这样,从来没有跟随过自我,内心永远没有他以为的那么坚强。“那天早上他又分裂了”阿呀的话永远是那么短促有力。阿哦拿出很久没有翻开的书,之后奋力的挣扎。而后倒下,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有时候,我们有能力奋斗,而没有一个激起斗志的理由。有时候,我们有个一必须奋斗的理由,而已没有能力去奋斗。”阿哦在第一道题就惨淡的倒下,然后又爬起。对阿呀说要成为一个成功的人,一个做大事的人,一个能够颠覆世界的人。他严肃认真或者说几近愤怒。阿呀看着阿哦滑稽的表情,憋住笑,安静地点点头。那天晚上,阿哦在浴室里用水擦了几下覆着水雾的镜子。之后看到自己稚嫩的脸、故作成熟的样子,阿哦笑了,笑着笑着,哭了。那哭声与笑声几乎没有衔接。喜欢这种地方,眼泪与水混在一起。他跪在湿滑的地上,喷头依旧打出水花,抽泣时总会呛几下水,咳嗽几声。阿哦慢慢的思索。曾经,他只是想要快乐,有人告诉他要用一时的辛苦换一世的快乐,那个人,露出了狰狞到善良的微笑。曾经,他只是一味的喜欢阿呀,可他也明白,没有能住一辈子的茅草屋。曾经,他只想要简单的幸福,可他也懂得,父母不会永远陪伴他的。曾经,他也把自己视为无人匹敌的文人狂客。可直到看见自己真实的脸庞便不再这样说。那时候,阿哦内心有一种矛盾而奇异的感觉,他不明白为何会有这种感觉。或许只有真正经历过青春的人才会懂得,那是虚幻与真实中的漂泊,那是灰色小路上的流浪,那是内心空白,却莫名其妙的感伤。那是热爱而沮丧、寂寞而欢喜的无奈。也许只能解释到这里。懂的人终究经历过。不懂的人永远无法言说。时光不为你而停留,热水流进后,只剩冰凉。阿哦被这水流激的哆嗦起来。阿哦擦干身体走出房间,这是个月朗星稀的夜晚,如此温暖而氤氲着皎洁的月光。他第一次觉得夜是这样美。他拿起笔之后又放下,他似乎明白,许多美好的事物与人是无法用语言文字来形容的,像这婆娑绝美的夜。后来,高考、毕业了。这之前阿哦开始温暖,热情。翻书时的声响,所带给他的只是一味的幸福。六月的日子,理应如这骄阳,炙热的青春已来不及去等待。即使已不可能触及最初的梦想,但若内心如火,燃烧在这奋斗路上便不会死寂成灰,那定是浴火重生的辉煌。月台,阿呀深情地注视着阿哦,阿哦明白,此路一分,她不再是谁的谁。阿哦似乎成熟了,阿呀也是。“希望你会幸福”噙着泪水,两人各自奔走。火车上,阿呀看着阿哦熟悉的背影,火车越来越远,背影越来越陌生。是的,早晚会陌生的。阿哦回到家里,没有任何可让他心烦的事,一切终归于平淡。阿哦决定再给自己一次机会,至少这是在内心平静下来以后第一次理性地思考。这一年阿哦又奔波在曾经的路上。只不过这次是带着梦想去追。这个人在树仍青绿的岁月里,心静如水,不再消沉颓废,此刻他懂得,也许永远都无法叱咤征服这世界,也许今生也不能牵手最初的美好。但好在他仍然伫立在这世界,挺拔在坚硬的路上。热爱生活、坚持梦想。就算只能成为匆匆的过客,也一定是最潇洒、最骄傲的人。阿哦写了一首诗:所有的一切,都不会为我们而停留“光阴会流,我爱的人终究会走也梦想那青春是炙热的疯狂直到最后才懂热水的凉透我轻轻按着删除的按钮想让记忆留在清冷的秋那些时光仓皇的逃走挽我的手、不将记忆里的我挽留以为日光散尽只剩夜的寒流却发现那静美的月光也恰似你的温柔没有长出天使的羽翼知道无法在天际畅游既然一切都归于平凡又何苦在真实的世界强求我脚踏着坚硬的泥土依稀可以听见河水的奔流多少个日夜仰天怒吼问这暴风骤雨何时能休而今漫看云涌天色惊雷骇变志不改,我心依旧”留给青春某年某月某日阿哦后记:这里没有头绪,没有结局。这里没有为什么,没有对或错。这里曾有消沉、曾有叛逆、这里有喜悦的笑容,和遗憾的泪水。这里甚至可以遗忘生命的存在,拥抱冰雪的温暖。在这里,这是青春所领悟的世界。八“我所想”漠视了时间的存在,有时只愿静静的倚在窗台。那灯火越来越稀疏。白色方块渐渐散在漆黑的夜,讨厌夜晚。某段时间写不出任何文字。只愿反复吟唱某种旋律,之后发呆在角落。教室外的一棵树总有绿着的叶子,反射着纯白色的光,夜里也许也是这样。替月光洒在几乎无人行进的路上,即使微弱,也是奢侈。习惯了不开灯,许多时候慵懒的卧倒,课桌硬到难以睡着。曾用文字记述心情、那是我所经历、所想的。像冬天没有头绪的夜。不是所有东西都会有铺垫,更不是所有事情都会有一个精彩完备的结局。曾想着永远驻留在原地,可那些行进着的脚步给我不可抗拒的风。我不得不承认,这些跟不就很矛盾。许多时候,也看些不懂的东西,十六岁的天空没有灰尘。只是一片浅浅的天,有一种幸福叫做发呆,我存在,思绪只是片段或是空白。九“留在十七岁”可曾昏睡后见到九十点钟的太阳,金灿灿的是那么亮,灵车在金色的路上飞驰,一路上不闻喧闹、不见行人、只有灼眼的日光,那没有夜的悲凉,永远是滚烫,那花开从不曾凋谢,纵然已忘记了芬芳。不再是吹不尽的寒风、听不完的夜曲、触不尽的透凉。清澈的路上,只有空灵的响。之后融尽烈焰的金黄。我、在飞翔,思绪慢慢的膨胀,那里无尽的空旷,像天一样苍茫,这些迷醉了的年岁,该是在梦中尽情的飞。倘若这样徘徊天际的来回,是否伤了爱的人心碎,恨不能陪,恨将你的爱打碎,恨这不负责任的将身背。这路上我有春光依偎,你牵挂,将我的梦迂回。你不懂,那梦幻不止是一笑的醉。雨落进了风雪,那是严寒的伤悲。若应当面对,那今生不再心碎,那痛苦不再侵袭夜的尘灰,那挣扎不再撕心裂肺,那忧郁平静的像一潭水。此刻,狼狈变得妖媚。那瞬间,这世界把我陪,倘若春光绝美,请将我留在这明媚的十七岁。十“面对,绝美”这路上、我在漂泊。挫败与痛苦都坠进我的心窝。满看着无尽的星河,亿万年的守候,微亮的、温暖着每一个过客。写尽了消沉仍是堕落。以为这世界如此丑恶。我开始随意穿梭,在街头不屑的经过。当寂寞成为了快乐,我坐在某个角落,有那阑珊的灯火,至少可陪我沉默。可我忘记它将离去在更阑时刻。猛然惊醒,伤心着泪落。这路上仍是一个我,不在地平线,却依稀可见骄阳来过。我张开手,那是生命的脉络。这日光变的红亮,那是日出的太阳,浅浅的射进青春路上,也许从不荒凉。只是夜幕笼罩着花香,那黑云不再阻挡日光,这日子依旧绚烂晴朗。让我面对这风霜,我知道那是幸福之前最后的伤。这夜不再黑,可曾听见那悠扬鸟鸣的清脆,这花香在夜里是迷人的醉,思绪在梦想里飞,这青春也许终将染指伤悲,只为那阴霾褪尽的绝美。十一“这些内心深处的流淌,曾是青春岁月的怒放。感谢这些、激励着我感伤和欣喜的成长。”内心的不安,不能解释的幸福与哀伤。有时厌倦了天亮,总对夜充满无尽的渴望。莫名的冲动与疯狂,常无故的心碎,不敢看眼神中绝望,怀着梦想,说从此天涯流浪。也许曲折蜿蜒的地方才不显荒凉,此刻,我嗅到密林间的幽香。这条路让我成长,那花在风雨里依然绽放……初三:朱博文1200字以上 初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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