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处问多情?
人,会长久吗?千里,果真能婵娟?此时,此事,古难全,何处问多情?坐在时光里临摹着,一个人的诗篇。
不知,不觉,流年偷换,若是只有冷漠,相守,又有什么意义?
茫茫然,此消彼长的情意,终究不过是一场水墨清欢,情何以堪?
任时光匆匆,任心情起伏,从未改变初衷,多情,应笑我,兀自做着千古幻梦不曾有恨,别是东风情味,沉香千年……
多少旧事,早已望尘莫及?那些风雨,还在岁月里泛滥,一句言语,仿佛都是奢侈?
流云的心事,又有谁知?或许,只有岁月里那些雨滴知晓。时光里行走着,多少人早已面目全非?
或许,只有将寂寞坐断,悲伤过尽,才可以重拾欢颜。
是不是苦涩都尝遍,才能看见春光?
那些惆怅,那些眷恋,洒满生命的夜空,冥冥之中,仿佛还在昨天,
一眼,醉了万水千山,又一眼,山河支离破碎。
人间,何处问多情?或许,有一些情感,只能在记忆里繁华,没落。
有一些想念,注定只能在灵魂里仰望,在指间融化。
那么,我愿从此在海底沉默,收藏时光的落瓣儿,直到把自己淹没,坦然回到生命的来处……
尘烟薄如蝉翼,始终无法捻破,我为我心,素描那一树隐约的桃红。
走了许多路,见过许多人,却无法不爱一个正当年的人。
那些情感,一如既往,若问有多久,或许可以用生命的长度来问答。
心底的厚重,相见难,别亦难?何处问多情?水墨青花,一地风华,一江春水,一直汩汩东流去。
指尖风声朵朵,出水芙蓉,经筒轻转,重捻旧日念珠,跪拜佛前,日月涅盘,悄然等待一场因缘。
那些情感,泥土里扎根,轻触云水,仰望着岁月,一直互相致意,待春归。
梦里,不知身是客,梦外,庭院深几许?
那些无法锁住的风声,依旧在澎湃,两个生命,是否早已湮没于城市的灯火阑珊?
或许,遗憾最美,不去惊扰岁月的从容,那些涟漪终会氤氲着生命……
美丽,逃不过时光的威严,经不起爱的折损,透彻的寂寞,在辽远的时空里呜咽。
那些曾经的花好月圆,或许,只是时光里的海市蜃楼罢了。
时光匆匆,谁是谁的地老,谁又是谁的天荒?谁许了谁朝朝暮暮?一个人的心情,总是很难用语言来表达,尤其是那些疼痛。
或许,最痛苦的不是分离,而是不知道什么还可以相信,那种无助,瞬间,能吞噬了灵魂。
遇见,幽梦一帘花影深,心情,总与庭院有染,岁月,总与风尘有关。
铅华依旧,轻偎万家灯火,或许可以温暖那颗漂泊的心。
或许,不要急于相见,含蓄,是一种魅力,留下一朵洁白的梦幻,平安便是夙愿。
放飞生命的青鸟,让心灵宁静而淡泊,等你,直到岁月的尽头……
从来无须证明什么,懂,自然懂,不懂的,话语,都是多余,率真,给值得的人。
简单,是一种风景,只要路没有错,不为名利,涌动的,就是澎湃的快乐。生命,总有辉煌时刻,也总有铅华褪去的淡泊。
或许,心胸不过宽阔,美丽总会打折,最难能可贵的依然是坦诚悦纳。
饮尽尘世的风霜,或许每个人寻找与追逐的不过就是浮生一杯茶,
找到了,安放,收藏那些缥缈,便心安了,即便身边不是茶,又如何?
生命,早已波澜不惊的厚重,只是心情,偶尔还会起伏。
昨日铅华依旧,依然向往,心的自由奔放,漫长的煎熬,或许只有自己懂。
爱到深处,惟愿彼此安好,
爱一个值得的人,又何惧江湖相望或者相忘?
时光的岸堤,多少情怀翩翩独舞,素颜依旧,年华不再倾城。心情,偷换了多少岁月?因缘,谁又能摆渡?
那些深情,那些期许,都会被时光一一湮灭,只剩那一缕幽香,还在岁月里浮动,诉说着昔日的繁华……
多少暗夜的渴望,都一再错过?多少不离不弃的仰望,岁月里拍岸?
多少年华的相守,都已始乱终弃?
悄然回眸,多少忧伤依然明媚?一颗心,能否穿透那些苍凉?
梦太久,心太真,情何以堪?一场游戏一场梦,心碎梦醒时分。
缘分的炉火,熏暖无数重逢,终是抵不过似水流年,多少火焰慢慢都会熄灭,
惟余一颗云水禅心,在红尘的道场踯躅。
无序的心情,随意晾晒,无关风月,悄然抒写渔家傲,谁与和,寂夜一曲东风破?
何处,问多情?等,无涯,念,亦无涯,或许,一切,终究不过是一场山河永寂。
渔歌唱晚,尘世里漂荡,不曾反悔,依然西口伫立……
何姐
何姐不是我的亲戚,也不是朋友,而是我的老板。可是我是把她当作朋友而非老板来看的,在心里有一半是把她当成姐姐来淘气的。
打工的日子是很疲累也很无聊的,每日里看到街上的灯亮起,又看到他们的落幕,城市的舒醒和酣睡也象极了疲累的人群。何姐也是这人群的一员,可是却又不同于这人群中的人们。她那似乎历尽沧桑的脸上也还带着十七八岁少女的天真和可爱。她的口头禅是“可以塞”和“哎哟,真是的”时不时眨一下眼睛,带点调侃的味道。她的语言里夹杂着些许普通话的调调,又带些厦门老家方言的音质,一听就知道她不是本地的。
可是她身上却有着本地人所没有的乐观和热忱。每日里重复千万遍的动作,她也不觉得厌烦和不耐。面对着灾难,她也是一脸豁达的,有点安于天命的样子,再重新来过吧。于是,她那被烧的店铺又风风火火地开张了,且对于原先有过之而无不及的,还精心挑选似的,挂了两幅壁画在墙上,似是点缀在她那重新来过的生活里的两颗星星,全是对未来的希望。当夜幕降临下来,那拥挤的街道刹那繁华起来,开始一天最忙碌的时刻。夜深了,一切又都静下来,腿去城市的繁华,街上满是肮脏的垃圾。何姐偶尔会念及今天赚了多少钱什么的,三十多岁年纪似的,为着家庭着想了。有时缅怀起她当老师的那些日子里,那些同学对她的尊敬和依赖,眼里也禁不住放出光彩。偶尔她做一下那些跑跑跳跳的姿势,象极了我们小时的样子,逗得我哈哈大笑的,却是那带点回忆的高兴和真诚。
姐姐对于生命是有着本质的喜爱和热忱的,所以她才会从心底里无端的生出许多快乐。岁月虽然催老了她的容颜,却怎么也着不住她那年轻的心。对我在店上吃一点东西,她也是把眼一横:“真是只小谗猫!”对那嗔怪,我早是习以为常的,吐吐舌头,下次也还继续。可是心里却是对姐姐生出许多喜欢来。
虽说是喜欢,可是姐姐毕竟是老板,是要讲利益关系的。可是我小小的不成熟的心却还是对这利益生出许多抱怨来。就说发洪水那一天吧,姐姐将两个人放在店里,待洪水来时,我们却是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我心中的那个恨呀,竟在心里骂了她千百遍。待再回想时,才蓦然发现,我是深深地单纯地陷在姐妹情谊里去了,却忘记她也是我的老板了。
想到这一层,心里是真真当她是何姐了,可是很多时候说话,总是习惯性的看者姐姐的反应,竖起耳朵听那曾以为熟悉的嗔怪,可是毕竟,我们回不去了。对何姐家曾比自己家还用心的去建造,可是如今,才知道自己是个涉世未深的天真孩子呢!
一个姐姐出去了,进来另一个何姐,却是同一个人。可是我,却回不到原来的那个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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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问客从何处来如果说,风过无声,雁过无痕,那儿时的故乡就应当如惊鸿一般在湛蓝的苍穹中展翅一挥从此消失,不被人所关注,然而,却在我一生的岁月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我愿从最初时谈起,最初的际遇只缘于几张饭票。偶尔还记得在夏日的某一天,母亲会牵着我的小手走进店里,用红的绿的饭票从售货员的手中换来一盒“狮子王”的雪糕,那大概是当时最好吃的雪糕,我往往一连能吃好几天。或许连许多大人们都难以相信,现代的孩子会有经历过那个时代,周围的朋友用过饭票的也是极少极少,我也因此而暗自窃喜,深感幸运,我对于家乡来说仍然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一张饭票,岁月在她身上撩起道道皱纹,头像早已不再清晰。几年的巨变,我亲眼看着街道旁的枫树一日日足以参天,枝枝叶叶,纷纷扬扬,点点滴滴,一片片在秋风的伴奏中流落人间。人道是,满川残叶如血,却不知这正是上天对这片乐土的青睐……一片枫叶飞落眼前,我莽莽撞撞挤进赶着上班的人堆里,叫着要五毛钱的粉,没有肉末,没有青菜,没有鲜葱,只有一根根白胖胖的粉条和映衬粉的汤料,如此朴素,却可以令我垂涎不已,这时我总爱添上我最爱的调料---酱油、胡萝卜丝,谁都知道这里的粉定是从后山上的粉铺里买来的,那里用竹竿架着一排排雪白的米粉,在阳光下折射着神圣的光辉……乃至后来,我即使尝过甲天下的桂林米粉和东莞的河粉、米粉等,至始至终,家乡的那一排排米粉令我眷恋不已。如今,偶尔看着商场里那标着“江西米粉”的包装袋,心里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到了足龄上小学的时候,父母都外出打工,独留下我被奶奶照看着,说好是每天五角的零花钱,但我为了能吃上一个茶叶蛋或一块面包,两天后攒足了一块钱才跑到初中部的食堂去买,可以说我们这些小学生平时都是一毛一毛这样花的,卖能使人舌头变色的糖铺前总能挤着一堆人。能拥有一支自动铅笔是一件最令人羡慕不过的事,一般都是用木制的2B铅笔,妈妈有一次破天荒的给我买了一支,我都惊喜了好半天。从来没有人卖风筝,但小伙伴们用毛线牵着塑料袋在大风时节也放得不亦说乎,哪怕放的不高,哪怕要大汗淋漓地围着林子跑,都不愿错过。我的家乡是属于城市包围农村型的,因为我家所在的街上只要翻过一堵墙就可以看见大片大片的田地,沟渠里游着密密麻麻的蝌蚪,还有一片曾经让我认为有熊猫的翠竹……再后来,我同父母到外地打工,家乡便也成了人们口中所说的“老家”,小学三年级我曾问语文老师,家乡如何写?语文老师却说,东莞便是我的第二家乡。我听了,只觉得深深的遗憾……每年都会有一次回老家的机会,而我由第一次回老家的激动心情慢慢转冷,几许惆怅笼罩在心头,因为家乡一年比一年不像家乡,一栋栋邻人陌生的高楼,掩盖了我逝去的童年。终于体会到了所谓的近乡情怯以及物非人亦非的伤感和失落。“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笑问客从何处来……”我总认为,冥冥之中,得与失从来都是并存的,我得到的与失去的不知值得否?而家乡的蜕变确是要以那一片片绿意为代价的,得到的与失去的也不知值得否?65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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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剑问情自古英雄悲寂寥,虽说我不是英雄,但我也晓得“不惜歌者苦,但伤知音稀”的无奈,“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知音难觅,看眼前离别,想往昔,回家路上,欢声笑语;叹今后,冷月孤灯,落寞凄清,些须风情,谁能与共”离别(分开)只是痛苦无奈思念的开始,是痛定思痛的痛上加痛。烟波浩淼,暮霭沉沉,关山路远,情归何处。看现在,想将来,由此一别,天涯海角,行迹沓沓,人事无常,恐难再逢,不由让人肝肠欲断,痛不欲生,“人未见而情已显,别未及而悲已至”置身其中,怎不悲,怎不愁绪满怀。问一句深情几许,叹一声离愁何深,层层铺叙哀情,切切哀情层层告诉。一切都变了,时光转,我已不知今昔何年,风已经散了云烟,结束那曾经断情的剑,到底谁情愿。举杯消愁,欲淹没爱恋却无法隔绝思念。今霄酒醒何处,撕破了自己做的请柬,涌出最后一滴血。挥挥手再回头,泪水落,谁人懂,一片痴情为谁留。转身走(分开)怎么舍得分开手。拥有过牵手分手,太多理由。“伊人去,泪水流”呜呼!有谁信我,惦我,念我!那天的落泪有谁信!如果还有那么一丝的眷念,惋惜,心中还有一丝放不下的,惟有舍不得她。杜鹃的血啼在光滑的凤尾竹上,我的脸怎么也湿湿的。我愿成那五十断弦,去寻找瑟瑟风中那无言的蝴蝶。也许,只有在夜阑人静、缺月疏桐之际,你才会想起那惦着你的人,或许吧!夜阑人静,江上纹波已平,我自习归来,已是夜晚时分,寂寞“叩门”无人应,静听,一愣,一长笑,转身,物是人非,秋去冬来,人去花又别,我也曾叹过那缘分不该如此难求,时间已覆水难收,弹诉哀愁泪不休,梦碎再回首,月下独酌,再醉孤酒,让爱随相思入梦左右,梦见我们挽着手。今霄酒醒何处,佳人何处寻,心事赋琴,弦断有谁听。细雨飘、轻风摇,凭藉痴心把情找。浩雪落,黄滕空,怎堪绝情心伤,放下那手中的剑,我情愿唤回了心中宿命。为何要孤独绕,只因你在世界的另一边,对你的深情,怎能用只字片语写得清。前世今生天注定,而我又想起你的脸,朝朝暮暮漫漫人生路。时时刻刻看到你的眼眸里柔情似水,才知情何物,生死何相许。若有你的相伴不羡鸳鸯不羡仙。青天动,烟云聚,晓风吹尽万里路,寻佳人情难尽,御剑蹋破了那红尘,好象那苍穹中的落霞纵横在千年间轮回转。又何又让寂寞长,只因你在世界的另一旁,对你的思念怎能用千言万语说得清。我只奢望一次醉,又想起你的脸寻寻觅觅相逢在梦里。把梦留住,愿梦是“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时已在近旁的一抹灿烂的笑,可以应证我们“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付出。或许又是难以言说的儿女情愁,难以描绘的千古遗恨,或许真该“不在乎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从此不再东张西望,只心定如水,把握当前。给彼此时间,一切等高考之后再说。也许这又将是永远的、难以忘怀的、凄美的一段回忆。12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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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剑问情最后一天了,萧无尘不死,余歌就得死。萧无尘是弹剑门门主,20年前,他凭一柄剑纵横江湖。也许深感自己杀孽太深,20年来他从未踏出弹剑门半步。饶是如此,仍有不少人找他报仇,但他们一旦踏入弹剑门,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像一滴水融进大海里。20年时间,虽没人看过萧无尘出剑,但没人怀疑他的剑法已经到了神鬼莫测的境地。更不可能有人能杀了萧无尘。但余歌接下这单生意,余歌的雇主是个冷酷的老人,他一字一字地说:“萧无尘不死,你就得死!”“好!”余歌答的很干脆,因为他给余歌的报酬是十万两黄金。余歌迷上了“飘红楼”的飘红姑娘,他厌倦了刀口舔血的生活。他想带着飘红远走高飞,生儿育女。余歌用一万两替飘红赎了身,然后把剩下的都给了飘红。余歌和飘红在郊外买了个大宅子安静地生活下来,飘红已经有了他的孩子。雇主给余歌的时间是一年,一年的幸福太过短暂,当雪花开始飘落时,余歌就在数萧无尘还有多少时间,或者是他还有多少时间。飘红抓着余歌的手说:“能不能不去?”“不能!”临阵脱逃,是一个剑客的莫大耻辱。况且他也无路可逃。余歌踏上了去弹剑门的路,当弹剑门遥遥在望时,余歌转身跨进了路边的酒楼。在大战之前,余歌总要喝几杯酒,喝酒能使他更冷静、更麻木,没有谁生来嗜血。酒楼颇具规模,酒是上好的竹叶青,侍者的服务甚是彬彬有礼。若不是和萧无尘的恶斗在即,余歌是很愿意在这里住上几天的。当夜色降临时,他终于到了弹剑门。弹剑门在淡淡星光下显示着古怪狰狞的影子,但丝毫不能影响余歌杀萧无尘的心境。唯一能影响到余歌决心的,是飘红,还有他们未出世的孩子。余歌承认,这一年里,他的变化足够多。他的手已经不稳,他的剑也不如以前凌厉,他的心中甚至于有了恐惧。这在他是从未有过的,但他不能退。偌大的弹剑门居然空无一人,余歌迈进大门,才知道自己错了。有一个魁梧身材的黑衣人,正背对着他,浑身透着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气势。“你知不知道我是谁?”黑衣人看也不看身后说。“我是来杀萧无尘的,你只要不是萧无尘就该阿弥陀佛了。”余歌倨傲地说。“你见到我一定很惊讶!”黑衣人缓缓地转过身,其实从他的口音余歌就知道他是他的雇主,他居然也是弹剑门的人。“还有让你更惊讶的,我就是萧无尘。”黑衣人低沉地又说,他的话有种不可置疑的权威。余歌忍不住吃了一惊,雇主就是萧无尘!萧无尘出钱叫人杀他自己,世界上只怕再没有比这更荒谬的了。萧无尘说:“你想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请你杀我?”萧无尘似乎在征求余歌的意见,却不等他回答就接着说:“这是英雄的悲剧,我想所有的英雄都跟我想法一样。有一日,他成了英雄,就会害怕被人击倒,害怕他所有的光环被他人一招给抹掉。像我,即使武功再高,也终日提心吊胆,害怕哪一天避得了明枪躲不了暗箭,你应该明白我的心境吧。”“所以你就出钱请人杀你,这样就可以提醒你不可预知的危险就在眼前,你就不敢掉以轻心,整日如临大敌,你就得加倍练剑,努力提升自己。但这仅是你的理由,你还有个不可告人的目的,你请的都是江湖上实实在在可以威胁到你的人。但一个人有了十万两黄金之后,自然贪图享乐,那时弄得心也散了,手也疲了,自然不再为你所惧。还有,你一路上安排伏兵,消耗他们的体力,你好以逸待劳,像你这样的人,岂不污了‘英雄’二字?”萧无尘苦笑了一下:“你说的对极了,飘红就是我安排在你身边的,如果你肯放下剑,我会放你们一条生路。”“是吗?放过我,你还能睡得着吗,拔剑吧!”萧无尘亮出了他的剑,令江湖闻风丧胆的必杀剑,剑身蠢蠢欲动,仿佛嗅到了血腥。余歌的剑再普通不过了,剑口卷了刃。这把剑从他十三岁起就跟着他,小战大战数百场,饮过数十位武林一流好手的鲜血。即使是一把普通的剑,有这样的经历也会变得不普通了。它跳跃着,急于和萧无尘的必杀剑一较短长。但一招过后,仅是一招,它就给必杀剑切断了,余歌手中握着它的半截尸体。萧无尘如同鬼魅般地扑过来,剑自上而下。余歌手中的断剑勉强阻住了他的攻势,必杀剑再不能前进半步。如果必杀剑足够长的话,他绝对难逃一劫。必杀剑突然脱离剑身向他飞来,原来它的剑柄上装有强力弹簧,只要一按机关,剑身就会脱离剑柄,急速地刺出。余歌无论如何躲不过这一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飞到自己身上,然后在那儿扎一个窟窿。萧无尘哈哈大笑,他又一次偷袭成功,当然要得意了。但他的笑声猛然间哑住,因为他看到自己的脖子上贴着一把剑,断剑。余歌用半截断剑架住了他的脖子。一个人纵声大笑的时候,他的脖子就暴露出来,而一个优秀的杀手是善于抓住任何破绽的。萧无尘无奈地笑道:“看来你死也要拉个垫背的了,我们能不能做个交易。”“你说来听听。”余歌饶有兴味地盯着他。“如果你放过我,我保证会好好照顾飘红,让她把你的孩子生下来,我亲自传他武功,将来让他执掌弹剑门。”“我的儿子为什么要你传他武功,我不会吗?”说着,余歌把胸前的衣襟一撩,揶揄道,“真是谢谢你的那些金子。我请天下第一匠打了件金丝甲,你看不错吧。”萧无尘的目光霎时变得灰暗,余歌继续说:“所有的环节你只算错了一步,就是飘红竟然会喜欢上我。她怕我会死在你手里,所以就把你这‘一击必杀’的绝技透露给我。为了飘红,我不杀你,你毕竟是她的亲爹,但为了我们的安全,我也不能放过你。”余歌把萧无尘全身的功力都给废了,萧无尘气晕了,他把他扛在肩上说:“我跟飘红会照顾你一辈子的。”余歌策马飞奔,三个月不见飘红,想必她已经生了。家还是那个家,当余歌急切地闯进家门时,只见触目惊心的白,家中居然摆设了灵堂,正中一个大大的“奠”字。女仆抱着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孩子奔出来:“老爷,夫人她……”“阿红是难产死的吗?”余歌从沉痛中回过神来。“不,夫人她是悬梁自尽的,她有遗书给你。”女仆哀伤地说。不用看余歌也知道飘红为何而死了,他跌跌撞撞地向灵位扑去,然后长久地跪在那里,嘴里反反复复地说:“阿红,你太傻,太傻!”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本文内容生动丰富,语言新颖清爽,结构独特合理。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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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剑问情最后一天了,萧无尘不死,余歌就得死。萧无尘是弹剑门门主,20年前,他凭一柄剑纵横江湖。也许深感自己杀孽太深,20年来他从未踏出弹剑门半步。饶是如此,仍有不少人找他报仇,但他们一旦踏入弹剑门,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像一滴水融进大海里。20年时间,虽没人看过萧无尘出剑,但没人怀疑他的剑法已经到了神鬼莫测的境地。更不可能有人能杀了萧无尘。但余歌接下这单生意,余歌的雇主是个冷酷的老人,他一字一字地说:“萧无尘不死,你就得死!”“好!”余歌答的很干脆,因为他给余歌的报酬是十万两黄金。余歌迷上了“飘红楼”的飘红姑娘,他厌倦了刀口舔血的生活。他想带着飘红远走高飞,生儿育女。余歌用一万两替飘红赎了身,然后把剩下的都给了飘红。余歌和飘红在郊外买了个大宅子安静地生活下来,飘红已经有了他的孩子。雇主给余歌的时间是一年,一年的幸福太过短暂,当雪花开始飘落时,余歌就在数萧无尘还有多少时间,或者是他还有多少时间。飘红抓着余歌的手说:“能不能不去?”“不能!”临阵脱逃,是一个剑客的莫大耻辱。况且他也无路可逃。余歌踏上了去弹剑门的路,当弹剑门遥遥在望时,余歌转身跨进了路边的酒楼。在大战之前,余歌总要喝几杯酒,喝酒能使他更冷静、更麻木,没有谁生来嗜血。酒楼颇具规模,酒是上好的竹叶青,侍者的服务甚是彬彬有礼。若不是和萧无尘的恶斗在即,余歌是很愿意在这里住上几天的。当夜色降临时,他终于到了弹剑门。弹剑门在淡淡星光下显示着古怪狰狞的影子,但丝毫不能影响余歌杀萧无尘的心境。唯一能影响到余歌决心的,是飘红,还有他们未出世的孩子。余歌承认,这一年里,他的变化足够多。他的手已经不稳,他的剑也不如以前凌厉,他的心中甚至于有了恐惧。这在他是从未有过的,但他不能退。偌大的弹剑门居然空无一人,余歌迈进大门,才知道自己错了。有一个魁梧身材的黑衣人,正背对着他,浑身透着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气势。“你知不知道我是谁?”黑衣人看也不看身后说。“我是来杀萧无尘的,你只要不是萧无尘就该阿弥陀佛了。”余歌倨傲地说。“你见到我一定很惊讶!”黑衣人缓缓地转过身,其实从他的口音余歌就知道他是他的雇主,他居然也是弹剑门的人。“还有让你更惊讶的,我就是萧无尘。”黑衣人低沉地又说,他的话有种不可置疑的权威。余歌忍不住吃了一惊,雇主就是萧无尘!萧无尘出钱叫人杀他自己,世界上只怕再没有比这更荒谬的了。萧无尘说:“你想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请你杀我?”萧无尘似乎在征求余歌的意见,却不等他回答就接着说:“这是英雄的悲剧,我想所有的英雄都跟我想法一样。有一日,他成了英雄,就会害怕被人击倒,害怕他所有的光环被他人一招给抹掉。像我,即使武功再高,也终日提心吊胆,害怕哪一天避得了明枪躲不了暗箭,你应该明白我的心境吧。”“所以你就出钱请人杀你,这样就可以提醒你不可预知的危险就在眼前,你就不敢掉以轻心,整日如临大敌,你就得加倍练剑,努力提升自己。但这仅是你的理由,你还有个不可告人的目的,你请的都是江湖上实实在在可以威胁到你的人。但一个人有了十万两黄金之后,自然贪图享乐,那时弄得心也散了,手也疲了,自然不再为你所惧。还有,你一路上安排伏兵,消耗他们的体力,你好以逸待劳,像你这样的人,岂不污了‘英雄’二字?”萧无尘苦笑了一下:“你说的对极了,飘红就是我安排在你身边的,如果你肯放下剑,我会放你们一条生路。”“是吗?放过我,你还能睡得着吗,拔剑吧!”萧无尘亮出了他的剑,令江湖闻风丧胆的必杀剑,剑身蠢蠢欲动,仿佛嗅到了血腥。余歌的剑再普通不过了,剑口卷了刃。这把剑从他十三岁起就跟着他,小战大战数百场,饮过数十位武林一流好手的鲜血。即使是一把普通的剑,有这样的经历也会变得不普通了。它跳跃着,急于和萧无尘的必杀剑一较短长。但一招过后,仅是一招,它就给必杀剑切断了,余歌手中握着它的半截尸体。萧无尘如同鬼魅般地扑过来,剑自上而下。余歌手中的断剑勉强阻住了他的攻势,必杀剑再不能前进半步。如果必杀剑足够长的话,他绝对难逃一劫。必杀剑突然脱离剑身向他飞来,原来它的剑柄上装有强力弹簧,只要一按机关,剑身就会脱离剑柄,急速地刺出。余歌无论如何躲不过这一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飞到自己身上,然后在那儿扎一个窟窿。萧无尘哈哈大笑,他又一次偷袭成功,当然要得意了。但他的笑声猛然间哑住,因为他看到自己的脖子上贴着一把剑,断剑。余歌用半截断剑架住了他的脖子。一个人纵声大笑的时候,他的脖子就暴露出来,而一个优秀的杀手是善于抓住任何破绽的。萧无尘无奈地笑道:“看来你死也要拉个垫背的了,我们能不能做个交易。”“你说来听听。”余歌饶有兴味地盯着他。“如果你放过我,我保证会好好照顾飘红,让她把你的孩子生下来,我亲自传他武功,将来让他执掌弹剑门。”“我的儿子为什么要你传他武功,我不会吗?”说着,余歌把胸前的衣襟一撩,揶揄道,“真是谢谢你的那些金子。我请天下第一匠打了件金丝甲,你看不错吧。”萧无尘的目光霎时变得灰暗,余歌继续说:“所有的环节你只算错了一步,就是飘红竟然会喜欢上我。她怕我会死在你手里,所以就把你这‘一击必杀’的绝技透露给我。为了飘红,我不杀你,你毕竟是她的亲爹,但为了我们的安全,我也不能放过你。”余歌把萧无尘全身的功力都给废了,萧无尘气晕了,他把他扛在肩上说:“我跟飘红会照顾你一辈子的。”余歌策马飞奔,三个月不见飘红,想必她已经生了。家还是那个家,当余歌急切地闯进家门时,只见触目惊心的白,家中居然摆设了灵堂,正中一个大大的“奠”字。女仆抱着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孩子奔出来:“老爷,夫人她……”“阿红是难产死的吗?”余歌从沉痛中回过神来。“不,夫人她是悬梁自尽的,她有遗书给你。”女仆哀伤地说。不用看余歌也知道飘红为何而死了,他跌跌撞撞地向灵位扑去,然后长久地跪在那里,嘴里反反复复地说:“阿红,你太傻,太傻!”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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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情单亲妈妈作文金秋十月,市妇联、市晚报社和上岛咖啡总店,在双休日举办了一次《缘来有你》相亲大会。我作为此次大会的特邀法律顾问,利用便利条件,查阅了多人的相关资料,也和一些参与者进行了交谈。期间一个奇特的现象引起了我的注意,那就是,大会参与者中女性居多,而女性中单亲妈妈又较之大龄女青年居多。尽管我发现,单亲妈妈中不乏气质好、工作单位不错、经济条件也优越的人,但在离婚后若干年中,再婚依然曲折没有归宿。我不由的在想,单亲妈妈的问情之路在哪里呢?离异带孩子的单亲家庭中,母亲带孩子似乎是对孩子的抚养成长和性格形成有一定的帮助,感觉孩子只有跟了母亲才会在生活上照顾得细致些,因此,离婚后要求和孩子一起生活的女性就大大多于男性。当然,法律在这方面也对女性要求孩子的抚养权,有一些偏重的司法解释。且不说,这样的观念是否正确,就现状而言,单亲妈妈的队伍,相对于单亲爸爸的队伍就要庞大的多。还鉴于现实生活中的婚配趋向,很多男人首选没有婚史的女士,退而求其也是结过婚没有小孩的女性,能够接受离婚并带有孩子(特别是男孩)女人的男士比例很小。这样就造成了:离异女士再婚难,带孩子的更难,带男孩子的难上加难。男人们逃避单亲妈妈的情路,其心态大概有这么几种:一是有孩子的女士要照顾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没有时间投入到两个人的世界里。二是怕再婚后与孩子的关系相处不融洽。三是找带孩子的女士再婚,经济负担重,人际关系复杂。四是替她前夫承担自己不应该承担的责任,心里不平衡等。因此,我们可以看出,离婚后男人多考虑的是,重组家庭的实际压力和自身家庭观念取向。单亲妈妈该如何去寻找爱的归宿?我认为应该注意这么几点:首先,单亲妈妈要注重修炼自己的“内秀”。这里所说的“内秀”是指女性内在的自信、自然、坚强、生动和温柔。女性内在的美,散发出的光鲜,无疑会让男士们久赏不厌。良好气质,深厚的文化底蕴,大方优雅的社会交往方式,会深深吸引男人的心。如果放不下包袱、老是顾影自怜就永远没有希望。其次,单亲妈妈要有平和的心态,自身定位准确,这一点很重要。单亲妈妈不要认定第二次婚姻,就一定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更别把再婚的对方想象得过于完美。再婚要去寻找那种踏实感,千万不可拿再婚男士与前夫相比,尤其是拿再婚男士的缺点与前夫的优点相比,那样落差会很大,大的让你迈不出再婚的步伐。不要用自己设置的尺度衡量对方,走不出上一次婚姻的怪圈。再次,要保持独立的心态和良好的自信。应当把付出当成获得幸福的钥匙,敢于付出、甘于付出,千万别一味索取和要求对方单方回报。男人再婚往往更看重的是,不要再一次心累。应该说,双方从前一段失败的婚姻中走出来,并决意寻找新的伴侣,就是想避免过往的伤痛,彼此拾遗补缺,如果再留下新的伤痕,那真是哀莫大于心死了。这时候,单亲妈妈如果遇到喜欢自己,自己也喜欢的他,应该怀有“珍惜能拥有的,放下得不到的”心理,多表现出女人的温柔和善良,豁达与宽容,少挑剔对方的缺点,多留心对方的优点,求大同存小异,我想,最终一定能找到一个好的归宿。单亲妈妈其实是最懂得生活内涵的人。她们从失败的婚姻中走出,更能反思婚姻中自己的不足。一个人带孩子的生活经历,也自然让她们学会了忍耐、包容、坚强和理解。不是有句话说:只有生过孩子的女人才更具母性心理吗?那么,我们是不是还可以这样说:只有单亲妈妈独自带着孩子生活,才能真正明白其中的酸甜苦辣。这样心智成熟的女人对男人们来说不是更值得珍惜吗?!目前,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的价值观越来越多元化、越来越宽容。虽然,社会对单亲妈妈的偏见,仍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存在,单亲妈妈的情路也还会曲折和复杂,但现实中还是有一大批人群对单亲妈妈并不介意,单亲妈妈再婚有很大的空间。我相信,只要单亲妈妈对未来还充满希望,对家庭和婚姻还抱有美好的期盼,那么,只要你不言放弃,并有责任的承担和付出,定会顺利的行走在单亲妈妈的问情之路上。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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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何处陌上花未开,浮世梦中来,却道美人何在,一笑付东海。几番谷雨透春寒六月的雨,将天地打湿成一片寂寥的水墨画卷,时浓时浅的笔调,将这片丹青,挥洒的淋漓尽致,却在突兀的留白处,留下一丝温暖的余韵。青梅时雨,巴山涨池,西窗红烛摇曳,映着金谷园中的袅袅娉婷,淡漠明珠,她是濯世青莲,开在名为石崇的三生石上,一等,便是一辈子,她名唤,绿珠。曾是一见相倾,石崇用十斛明珠换回一抹绝世容颜,从此之后,金谷园中,繁华帐下,便多了一株美人蕉,她清丽婉转,却又似火妖娆,燃烧着石崇的生命,他却甘之如饴,无怨无悔。然而花开到荼糜,便是谢落纷飞的终局,曾经的岁月,在时光的沙漏中一一溜走,留下寂寞的剪影。崇绮楼上,曾经的烟雨繁华地,在战火中烧成一片明媚的血。石崇痴痴的望着绿珠,“吾因卿获罪”他说。“愿效死君前”,轻声凝语吐露之后,便是永远的沉寂,她,纵身一跃,百丈高楼,从此一代容颜为君尽,只余独世悲怆然。谷雨春寒,惊飞满树雀华,踏破一墀苍凉,昔日繁盛,终是云清风散,珠玉碧华,从此,再难相见。浅月薄影一杯盏清光盈盈洒落,将苍穹染成一片白霜,在那冷霜盈白间,觅得那绰约雅致的笔调,两三成丛,自成一景,融入浩淼的烟波,在浮幻间,竟似多了一抹灵动的美感,为远方的佳人传去一首离别的悲歌。宫闱中的灯亮了,又灭了,似她如花的青春,消了,散了,这孤寂的月色,撩拨的又是何人的情。她独坐镜前,挽起墨玉黑发,梳着那不见底的愁,女儿红,胭脂惆,吁叹命薄泪先流,她,名蔷,字昭君,她,即将远嫁,一个遥远的国度,将容纳她的今生全部。车马渐行渐远,遥远的长安,是一片乡愁,她垂眸,将故乡的美,藏在心头,从此,他乡是天涯。轻纱覆面几时休,月影藏头说悄悄,黄沙吹埋,一壁荒芜。谁能香尘更迭,浮世飘渺,留下孤芳自诩的一隅飘魂,终是浅月薄影,惟待良宵。青桃碧竹笑春红桃情碧竹,几多落英凋玉树,白衣素锦,一绾青丝映寒潭。桃似多情,最是无情,却在每每最妖娆的时年,化霞成殇,独留三尺秋水尘不染。她是玉,皎洁明媚,有着天生的惠质兰芳,如桃般的浅笑嫣红,让她在大观园中,生就一副清圣之姿,她是,林黛玉。尘梦几许,红楼三千,桃映红面一夕春,这是宝玉眼中的黛玉,美得不似凡人,更像九天云巅之上的仙女,高洁不可方物。他们相爱,却在浮尘幻梦中不断错身,但爱从未消失,他们像桃花一样,早早根植在心中,他是树下痴决的守护人,她是树上痴情的潋滟红桃。时日轮回,岁月已薄,红颜不堪命苦,一泪断痴缠。她终是爱他的,将生命的最后,献礼给那微渺的爱,用毕生去祭奠那早已回不来的曾经。可叹,花开,人已不在,情亦不再。妙笔丹青盛年华一抹粗浅相宜,几分淡雅自知,犹是墨痕染纸,却似盛世年华,一幅丹青,承载着过去与未来,在时光的洗礼中,仍不减清韵,似古波青莲,脱俗淡雅。六朝古都繁华地,一逝金陵水,是谁在那河畔,划下清冷的眉峰,波光潋影中,窥得那绮罗的容貌,似那厢冷雨,在半空中,写下传奇的号角。半世浮萍随逝水,一宵冷雨葬名花。她是苏州名妓,她叫陈圆圆,那年,红缎妖娆,那日,舞姿轻摇,他与她,相见,便醉了,醉倒在浮华间。从此,冲冠一怒为红颜,陈圆圆成了吴三桂生命中不可或缺的色彩。然芳华易碎,流年太醉,他与她,终在时光匆匆中,划下爱的句号,踏向不同的彼岸,是时光,消磨了人心吗?他依然做他的平西王,她,却成了潜心修道的女尼,直到那日,城破,烽火漫九州,他兵败如山倒,她知道,门外再不会有她今生今世爱慕着的傲然身影。她转身赴清池,自沉而死。她与他,终是在死时重逢了,却是悲的让人心碎。人生最是尘缘纷扰,却看流年染指今朝,问冷雨葬花,盛世年华,一时花开,一年华败,情,仍在。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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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雪少年问情篇作文在一颗天蓝色的水星上有一座世外桃园。她平静美丽。她有一个温和的名字叫水乡。花叶菩提,梦泪天崖,飘雪情怀,歌醉残生。窗外清寒烟波浩渺,乖宝宝在雪花飘逸下出生了。妈妈给他取名超,字雪馨,号惜缘。宝宝老是感觉跑不过小伙伴们,所以妈妈改宝宝号追风。家乡的桂花数装载着宝宝儿时五彩斑澜的梦。宝宝在追风中长大。家乡的桂花数装载着宝宝儿时五彩斑澜的梦。宝宝在追风中长大。轻轻的,在自己的人生画卷上添些色彩,愿生活不再枯燥乏味。轻轻的,将繁锁遗忘于昨日,愿今日心情轻松自如。轻轻的,把心儿哄睡,愿好奇的梦儿自由飞翔。轻轻的捡起一片落叶,愿它重生在下一个春天。轻轻的,把心中的梦想亲手放飞,愿他实现在琉璃雪季。、流水落花春去也,少年长成一名美少年,少年情怀,脸若白雪,柔美刚毅,眉若湾月,明亮纯净。眼若晨星,悠远深邃,眸似繁星。白衣翩翩,九天缆月。有天,少年问妈妈自己为什么叫追风少年超雪馨缘时。妈妈说超是说明你不凡。雪是因为你伴雪而生,愿你的脸暇若白雪般雪白,心灵若白雪般纯净。馨是品德高尚之意。芝兰生于幽兰,不以无人而不芳,君子厚德载物,不以窘困而改节,愿你的品德若馨般高尚。缘是出自佛教,前生五百次的回眸才换回来今生的擦肩而过。要珍惜眼前人。看庭前花开花落,宠辱不惊。望天上云卷云舒,去流无意。少年将女生分为十个级别:恐怖级,金刚级,暴龙级,入眼级,关注级,养眼级,渴望级,公主级,充动级,完美级。又将美概括成三句话。气质是一个人的精神力量,容貌是一个人的先天存在,性格是一个人的后天形成。半世愿景等妮恋,一生愿景化比翼。追风少年超雪馨缘将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人生之唯一灵魂伴侣。为珍爱执着。在追风路途中执手写下缘。以修身治国平天下为夙愿。在追风路上执手写下超。裳沧海云天莺歌燕舞,听春雨秋风绿肥红瘦。在如花季节,少年迎新灿烂的朝阳。如水心境,等候清幽的黎明。如雪灵魂,照印少年的心扉。如梦岁月,创造追风的神话!是谁将绿色铺满大地,是谁将艳丽绽放四季,是谁翱翔蓝天迎风接雪,是谁最终拂去尘埃闪光于世。求学路上,少年追风,困惑之时,雪儿为少年开卷解惑释疑。孤灯夜读,少年暗自加油放飞不尽的思绪。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少年每每考试证明自己。少年聪颖好学事半功倍。少年勤奋刻苦永夺第一。苍茫大地,少年主宰。浩瀚星空,少年最亮。漫山枫叶,少年最红。碧海清流,少年最纯。少年非常喜欢飘雪,喜欢在雪中漫步,共享雪景。喜欢和你在雪下雪舞。喜欢和你同赏行人的散花,看到情人在同一伞下,把柔情化为蜜意。少年爱雪,爱她的容貌,享受她温馨的抚摸,感受她洁白无暇的肌肤。少年在雪花中变的越来越美。脸暇如雪馨若兰,含羞无语鬓飞暇。当千年的玉门箫起,当温馨的春风吹过。当我的紫葡萄化为深秋的露水。当我的鲜花依偎在别人的情怀。少年依旧用追风的信念和美丽的雪花写下:相信自己,我伊追风。爱如潮水情无尽,春意秋情千古困。地老天荒相思泪,寸断琼枝飘雪缘。天地之间,万籁俱寂,唯有飘雪声。如珠玑,如佛音,翩翩落在少年心头。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少年心中一直有个梦。一天他夜澜倚窗写下了花不尽,柳无情,应与我情同。是何意?据少年说这是出自喜迁莺。原来是少年相思了!那女生到底是谁?是否是完美级。是否心灵,容貌,气质都若雪兰馨。问情篇将一一揭幕。《少年问情》:当梦娜丽莎的微笑如朝阳透过浓浓的雾霭直射人们的灵魂。春暖花开,万物峥嵘。多事的春风冉冉来到大地,桃红支不住红艳的酡颜倚在风姨的臂湾里,柳丝趁着风儿,俯了腰枝,流絮纷飞,绿茵纤纤在这膑纷繁华流光益彩的春天!只有一个孤独的身影,他,倚在栏杆上,他的眼,才从青春之梦里醒过来的眸还带着蒙胧的睡意。少年在梦中梦到一个美丽可爱的女孩。她说她叫bear。她的美和温馨的话语感到了少年。少年的为爱执着之路开始了。少年在梦中倾听美少女的声音,那是搁潜在梦境中爱的呼唤。是穿越时空踏雪而来的爱恋。荡起少年心底爱的波澜。怀揣着她的温暖,落寞的想念。把柔情化为相思的泪水。有她在少年不怕孤单聊落,也不怕冷风萋雨。牵着她的手,陪她看一场飘零飞雪,听一曲雨落无声,裳一幕绿肥红瘦。一对少男少女的爱情开始了。天若有情人亦老,多情总被无情恼。一天,她对少年说我们分手吧!飘零的落雪阻挠少年的眼眸。模糊少女离别的身影。天青色等烟雨的曲乐在耳边徐徐传来,只是少年已成了听众。少年单薄的身体任一池烟雨在孤独身影的背后涤荡着寂寞与思念。相思如酒,酒将醉时笑语愁,相思如诗,诗言有尽意难尽,相思如歌歌到情处泪双流,相思如茶,茶香满口情悠悠。轻恋春如旧,人空瘦。泪空流千万恨,恨极在天崖。山月不知心里事,水风空落眼前花。千万错,就错在相知相遇,如果当初不相识,来生又不相恋。就不会病魂瘦骨怅然心殇一生一世。倘若人生只若初见。生离别,死弈无法相守。少年的一生,只爱了一个人,只守住一场梦。只受了一次殇。少年心中的梦碎了。可又有谁来安慰呢?唯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来听凭少年的哀伤。少年从此一厥不振。整天都在思念与孤独中度过。当少年的情爱已无踪影,当少年的泪水洒尽凄清。少年依旧用美丽的雪花和追风的信念在思念的琴弦上弹一曲: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不如死。情吞四海爱如江,心殇人醉有谁怜?落絮无声雪坠泪,少年心梦若飘雪。1200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