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臂上的友谊1200字以上

手臂上的友谊

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那是个如火山般喷张的夏天,喝口热水都怕上火的高温。阳光明目张胆地照在皮肤上,茂密的枝叶成了路人的大爱,风细小而无力地飘洒着。

我是大一新生。在很久很久的以前——初中时,我从不知道原来大学也是要搞这拿命的军训,所以当我听到大学是需要军训时,我炸毛了。

我拿着行李来到国防中心报到。为什么我会自己来到军训基地呢?因为我比很多新生都迟一天军训,简单点来说,就是我迟到了。在迟到的人中,有3名女生和好几名男生。而迟到的人都被安排在同一间宿舍,既然聚在了一起,哪有不聊天的道理,所以从这天的交谈中,我们三人成为了以后的好朋友。我替她们起了花名,一个较为娇小的叫乌卒卒,另一位清瘦点儿的叫落雨,(自恋一下:我很有才吧!)至于为什么这样称呼她们我也忘记了。

在为期两个星期的军训里,我参加的天数为6天,请假3天,装病3天,教官放弃我2天。虽然我旷了很多天,但还是认识了很多人,有谁谁谁,谁谁谁,谁谁谁,为什么不提这些人名字?因为在军训完毕后,这些人都作鸟兽散了,即使在同一个班。但有个人不得不提,那就是怡宝——冯欣怡(奸笑一下。)不过这是后话。

军训时吃的饲料那真叫不堪回首啊。中午是海带、冬瓜、豆芽,晚上是海带、冬瓜、豆芽,有时还会换一下菜式,那就是把海带或冬瓜换成猪红,豆芽换成大白菜,又或者哪天大厨良心未泯,觉得我们这群人是祖国的花朵时,就会放点猪肉——是全肥无瘦的肥猪肉啊。天啊,主啊,还让人活不?

教官们的座位在我们旁边,当你的眼睛去瞄一瞄他们的菜式时,你就会知道什么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区分了。

记得有次吃早餐,十几人一桌就吃台上那丁点儿东西。大家都似乎很矜持,我却毫不客气,想吃就吃,而且是快吃,害怕自己手里这个没吃完那盘子里的都没了。后来在我的带领和渲染下,这桌子里的人都抛下了淑女之态,快吃快抢。我这人只吃面包或蛋糕,那些白馒头、肠粉啊都不在我的视线范围内,但只因这群人吃得太疯狂了,把我的蛋糕一下子就秒杀掉,我心,悲痛啊。要想前段子我可是能吃三个蛋糕的,而现在却缩减到一个了。我吃不饱,所以必须要改口味了,吃肠粉。白花花像豆腐一样颜色的肠粉让人只想反胃,于是就去阿姨那里打酱油。阿姨舀了一大勺给我,我立刻受宠若惊的连说够了谢谢啊。她还想再舀,我摆手不要,心想:想咸死我不成。将酱油倒进肠粉里搅拌了几下,吃一口,咦???没味道。我将此情况告诉同桌人听,她们都告诉我:酱油掺水啦!TMM的,我怒也!想我们拉肚子就直说嘛,耍什么阴招。孟婆的汤都不掺水,你这酱油搅什么乱。

从此以后,我拒绝像豆腐的肠粉!

实验证明,我的拒绝是对的。话说那天大家都很安静的在吃早餐,乌卒卒她戳了戳我手臂,等我看向她时,她又指了指那碟豆腐肠粉,然后很小声地跟我说“……。”我没听清楚,只看见白皑皑的景物下隐藏了一只褐色的身子,我凑前一看,不敢用筷子翻,问在台的人“这是什么?”有人闻言,用筷子揭开重重包围的物体,一只肥美而恶心的蟑螂暴露,它无力地躺着,事实证明,它已经死了。为它默哀2秒,下世得做人,偷吃不偿命。有人向教官反映此举,教官神情潇洒,看了看,说:“没事,正常。”就走了,碟子还遗留在我们面前。给予这样的回复,我们气爆血管,身体似乎受到记者的蛊惑,非常专业地拿出手机拍照、上传、发微博。

我窃喜,没事,没事,我真的没事,你们也别有事,以后生出来就行了。(别人大骂:你脑子秀逗啊!(是陈述句))

带领我们队的那教官第一眼没啥,但看久了就觉得欠扁,这是经过我们队将近全体成员的官方认可。他那双眼睛就好比讨人厌的呕心苍蝇,专盯着皮肤好的女生。他想养眼不要紧,但拜托也要看场合,好不?别老是娇声细语和那群女生叽咕嗲气,你要养眼,我还需暖胃呢!

经过如轮回般千转百转的调位后,有个女孩她站在了我旁边。第一眼看到她时,我愣了下,但其实我认错人了。我以为她是我实习时的一个同事,她们的眼睛太相似了。因为在调位之前我们没有过言语交流,所以我不可能一看到她就像那些小痞子泡妞般跟她说:“你长得好像我的谁谁谁。”这种认识方式,让人觉得虚伪和倒胃口。我不喜欢别人说我什么东西跟别人像,因此,这个想法我强加在她身上了。

站在前后左右,哪有不聊天的道理,因此在后来的聊天中,我知道她叫冯欣怡,自诩怡宝。因为她这个别称,我和乌卒卒列举了很多矿泉水的名字,如景田,统一,冰纯,农夫山泉,哇哈哈等,乌卒卒要了冰纯,我想要农夫山泉,但名字太长了,所以我不允许乌卒卒叫冰纯,我要她叫山泉而我叫农夫,当别人一叫农夫山泉,多悦耳!

话题扯远了。与怡宝接触久了,也不觉得她像我同事,只是外眼角有点上扬,就像李玟的那个外眼角微微上扬,以至于让我产生了错觉。不过咱家怡宝的眼睛比李玟的大,少火辣。

开学第一天,各回各班。怡宝和乌卒卒是人力资源系在北校区,落雨是英语系在本校区,而我是管理系且走读生在北校区,那些谁谁谁,谁谁谁,谁谁谁与我同系,但似乎只乐于和同宿舍人一起,所以我也没和她们多呆。

老师开了门,属于坏学生的后排座位一下子全被占光。我进得比较晚,所以后排位置我没得选择。好吧,既然老天想我当个好学生,那我也就只好屈全了。我用眼睛扫视了一圈,选了第二排的第二个座位。这些桌子都是相连的,如果我想进去第二个位置,那第一个人是需要站起身来让我进去。我站在第一个位置的人的旁边对她说:“我要坐里面。”我指着第二个位置,也就是她的隔壁。我以为她只是欠欠身让我进去,谁知她却自己坐进去了,我当时有点傻场。后来当我回过神来时,觉得她这人心地不错。既然都坐在了一起,哪有不聊天的可能。她说她叫少玲。

少玲有个室友,她室友经常迟到,我经常笑话她,但她自己却说:“主角都是最后上场的。”所以很理所当然,主角成了她花名。

在这一个学期里,我们(怡宝和乌卒卒的课程与管理系相同)就坐在了好学生的位置上。大喊一声:我们是,五人帮!

紫荆花铺满在青绿色的石砖上,恶劣的空气荡漾,积满灰尘的暗绿色叶子无声摇曳,街道上走过一个个无比生疏的陌生人。

我们五人颙望阳光,一起手挽手踏过满地紫荆花瓣,品尝廉价而美味的3块钱粥,口里叼着让人觉得恶心的绿舌头,闲着没事去捣乱计划生育的箱子,光明正大地看着隐藏在树荫下亲吻的男女,用鄙视的目光杀掉像妓女般高姿态低行事的女生。

我们嘻嘻哈哈地混着日子,迷迷糊糊地沉浸在时间里,配合着文明城市的招牌套上人模狗样的淑女伪装。

我们是18、19岁的年华,天顶着一片汪洋的蓝天。带上青春,系上友谊,看着彼此童真秀丽的脸蛋,展开巨大的羽翼,为情谊喝彩。

手臂上的友谊,牢固而结实,它靠近心脏,最能了解真实的感受。

*********高三:杨莹

手表情结

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前些天看了叶延滨先生的一本随笔小集子,《梦与苹果》,好诗意的名字。其中有一篇叫《手表》的文章,看后让人蛮有感觉的。一些想法,一些过往的片段,总会在不经意间闪现出来,波光粼粼的。

手表,这个概念,已经忘记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清楚的。但关于我的第一个手表的故事,我还是能记得个大概。好像是在我读二年级的时候,一天放学后,妈妈要我到附近的小卖部买什么东西。我当时眼睛不像现在需要借助那两片玻璃才能“明察秋毫”,用那东北话来形容应该是“贼亮贼亮的”。并且我一直有一个“很好”的习惯,就是走路时,会牢牢地盯着地面。因为“地大物博”,地上总是会有好东西出现的。而那天的事情,正好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

走着走着,我突然发现地上躺着一块手表!我的天呐,天上掉馅饼啦,落在地上,竟被我这可怜的家伙给撞着了。啊,看来是老天爷非要成全我的梦想――有朝一日,捡个大便宜。

忘了当时,我是直接飞速跑回家,还是强迫自己按捺住心中的狂喜,表面上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去小卖部完成任务。总之,我回到家后,按妈妈的话来说,是嚷叫声把屋顶给掀翻了,导致后来天一下雨,全家人就紧张兮兮的,因为要半夜起来拿个脸盆去接那些透过被我弄破的小洞滴下来的调皮雨水。这话是有些夸张,但我那时欢喜的程度,真的是无可比拟。

但这毕竟是“不义之财”,所以来得快,去得也快。也就是说这块手表还没伴我走过几天,就被其主人认出来后给要回了。这一直让我很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就那么虚荣骄傲,那么着急地让它给“抛头露面”了。以致于……唉……

手上带块手表,在当时是很有面子的事情。那时,小朋友们照相的时候,都会把带有手表的那只手横在腹部或胸前。为什么要这样呢?还不是想让自己有炫耀的资本,看!我有一块手表呐!

基于这种心理,我一直想拥有一块真正属于自己的手表,当然是那种有一定级别的,绝对不能是电子表!我盼望啊,盼望,终于让我逮着了个机会。那天舅舅来我家里做客,走之前给了我25块钱当零花钱,我那个兴奋啊,家里的屋顶再次被翻。可虽然说这钱是给我的,但我也不敢花啊。得请示母亲大人啊。

“妈,我要买手表。”

“恩,你有钱就自己去买吧。”

“真的吗?”

……

“那我真把舅舅给我的钱拿去买手表了……”

“臭小子,你敢!舅舅给的钱,不能碰!要买手表自己去想办法!”

“妈妈……我就买块手表嘛,以后做什么也方便啊……”

……

尽管很清楚妈妈是执反对意见的,违背了她的意愿,我会“死得很难看”,但我还是一股脑地把“熊心豹子胆”给吞下去,为了那心爱的手表!

我家离市场好像有几个千米吧,并且当时太阳已经快要下山了。可我却傻傻地奔市场跑去了。转过几家商店,认认真真地把那些买得起的手表端详了许久,我终于狠下心来掏出了钱,买了一块能荧光的表。然后就春风得意,然后就马不停蹄,然后就是低调炫耀,然后就是火山爆发!我使的“先斩后奏”这一阴招,可把妈妈气坏了,操起扫把愣是把我赶出了家门,最后经过重重谈判,伟大的母亲给我指了一条唯一的出路――拿去退!

汗死!刚才去市场时,那是满心欢喜,以为大好日子指日可待,以为小康生活不过尔尔,以为前面是花花绿绿的世界在向我招手,以为这就是所谓的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可没过一会儿,心境竟发生了那么大的变化――我感觉自己正在向鬼门关靠近!

其实到了这一步,我有必要吟下诗。但我不清楚自己该引用哪句诗来表达当时内心的混乱、惆怅,所以就免了。总之回到了那商店,老板起先是硬梆梆地不肯退货,结果我表现出了对母亲绝对的忠诚――死耗下去――愣是把那老板给感动了――其实应该是被我的死缠烂打给弄烦了,实在打发不走我这个小鬼才狠心如我愿的。所以当时,我是相当感激他的;而现在,我是一半感激,一半怨恨。因为要是当初他坚持不肯换,妈妈拿我也没办法,我不就有了一块手表吗!哼!

可是时间好有魔力呀,我现在对手表已经没有什么感情了。像一碗开水,时间久了,已经没有热气了。上中学后,我也有过好几个手表,但结果都被我无情地抛弃了。原因有很多,说不完的。比如,打篮球时不方便;比如,手表已经泛滥成灾了,没有什么个性;比如,看着手表在滴滴嗒嗒地响,会让我有种犯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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