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臂上的友谊
那是个如火山般喷张的夏天,喝口热水都怕上火的高温。阳光明目张胆地照在皮肤上,茂密的枝叶成了路人的大爱,风细小而无力地飘洒着。
我是大一新生。在很久很久的以前——初中时,我从不知道原来大学也是要搞这拿命的军训,所以当我听到大学是需要军训时,我炸毛了。
我拿着行李来到国防中心报到。为什么我会自己来到军训基地呢?因为我比很多新生都迟一天军训,简单点来说,就是我迟到了。在迟到的人中,有3名女生和好几名男生。而迟到的人都被安排在同一间宿舍,既然聚在了一起,哪有不聊天的道理,所以从这天的交谈中,我们三人成为了以后的好朋友。我替她们起了花名,一个较为娇小的叫乌卒卒,另一位清瘦点儿的叫落雨,(自恋一下:我很有才吧!)至于为什么这样称呼她们我也忘记了。
在为期两个星期的军训里,我参加的天数为6天,请假3天,装病3天,教官放弃我2天。虽然我旷了很多天,但还是认识了很多人,有谁谁谁,谁谁谁,谁谁谁,为什么不提这些人名字?因为在军训完毕后,这些人都作鸟兽散了,即使在同一个班。但有个人不得不提,那就是怡宝——冯欣怡(奸笑一下。)不过这是后话。
军训时吃的饲料那真叫不堪回首啊。中午是海带、冬瓜、豆芽,晚上是海带、冬瓜、豆芽,有时还会换一下菜式,那就是把海带或冬瓜换成猪红,豆芽换成大白菜,又或者哪天大厨良心未泯,觉得我们这群人是祖国的花朵时,就会放点猪肉——是全肥无瘦的肥猪肉啊。天啊,主啊,还让人活不?
教官们的座位在我们旁边,当你的眼睛去瞄一瞄他们的菜式时,你就会知道什么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区分了。
记得有次吃早餐,十几人一桌就吃台上那丁点儿东西。大家都似乎很矜持,我却毫不客气,想吃就吃,而且是快吃,害怕自己手里这个没吃完那盘子里的都没了。后来在我的带领和渲染下,这桌子里的人都抛下了淑女之态,快吃快抢。我这人只吃面包或蛋糕,那些白馒头、肠粉啊都不在我的视线范围内,但只因这群人吃得太疯狂了,把我的蛋糕一下子就秒杀掉,我心,悲痛啊。要想前段子我可是能吃三个蛋糕的,而现在却缩减到一个了。我吃不饱,所以必须要改口味了,吃肠粉。白花花像豆腐一样颜色的肠粉让人只想反胃,于是就去阿姨那里打酱油。阿姨舀了一大勺给我,我立刻受宠若惊的连说够了谢谢啊。她还想再舀,我摆手不要,心想:想咸死我不成。将酱油倒进肠粉里搅拌了几下,吃一口,咦???没味道。我将此情况告诉同桌人听,她们都告诉我:酱油掺水啦!TMM的,我怒也!想我们拉肚子就直说嘛,耍什么阴招。孟婆的汤都不掺水,你这酱油搅什么乱。
从此以后,我拒绝像豆腐的肠粉!
实验证明,我的拒绝是对的。话说那天大家都很安静的在吃早餐,乌卒卒她戳了戳我手臂,等我看向她时,她又指了指那碟豆腐肠粉,然后很小声地跟我说“……。”我没听清楚,只看见白皑皑的景物下隐藏了一只褐色的身子,我凑前一看,不敢用筷子翻,问在台的人“这是什么?”有人闻言,用筷子揭开重重包围的物体,一只肥美而恶心的蟑螂暴露,它无力地躺着,事实证明,它已经死了。为它默哀2秒,下世得做人,偷吃不偿命。有人向教官反映此举,教官神情潇洒,看了看,说:“没事,正常。”就走了,碟子还遗留在我们面前。给予这样的回复,我们气爆血管,身体似乎受到记者的蛊惑,非常专业地拿出手机拍照、上传、发微博。
我窃喜,没事,没事,我真的没事,你们也别有事,以后生出来就行了。(别人大骂:你脑子秀逗啊!(是陈述句))
带领我们队的那教官第一眼没啥,但看久了就觉得欠扁,这是经过我们队将近全体成员的官方认可。他那双眼睛就好比讨人厌的呕心苍蝇,专盯着皮肤好的女生。他想养眼不要紧,但拜托也要看场合,好不?别老是娇声细语和那群女生叽咕嗲气,你要养眼,我还需暖胃呢!
经过如轮回般千转百转的调位后,有个女孩她站在了我旁边。第一眼看到她时,我愣了下,但其实我认错人了。我以为她是我实习时的一个同事,她们的眼睛太相似了。因为在调位之前我们没有过言语交流,所以我不可能一看到她就像那些小痞子泡妞般跟她说:“你长得好像我的谁谁谁。”这种认识方式,让人觉得虚伪和倒胃口。我不喜欢别人说我什么东西跟别人像,因此,这个想法我强加在她身上了。
站在前后左右,哪有不聊天的道理,因此在后来的聊天中,我知道她叫冯欣怡,自诩怡宝。因为她这个别称,我和乌卒卒列举了很多矿泉水的名字,如景田,统一,冰纯,农夫山泉,哇哈哈等,乌卒卒要了冰纯,我想要农夫山泉,但名字太长了,所以我不允许乌卒卒叫冰纯,我要她叫山泉而我叫农夫,当别人一叫农夫山泉,多悦耳!
话题扯远了。与怡宝接触久了,也不觉得她像我同事,只是外眼角有点上扬,就像李玟的那个外眼角微微上扬,以至于让我产生了错觉。不过咱家怡宝的眼睛比李玟的大,少火辣。
开学第一天,各回各班。怡宝和乌卒卒是人力资源系在北校区,落雨是英语系在本校区,而我是管理系且走读生在北校区,那些谁谁谁,谁谁谁,谁谁谁与我同系,但似乎只乐于和同宿舍人一起,所以我也没和她们多呆。
老师开了门,属于坏学生的后排座位一下子全被占光。我进得比较晚,所以后排位置我没得选择。好吧,既然老天想我当个好学生,那我也就只好屈全了。我用眼睛扫视了一圈,选了第二排的第二个座位。这些桌子都是相连的,如果我想进去第二个位置,那第一个人是需要站起身来让我进去。我站在第一个位置的人的旁边对她说:“我要坐里面。”我指着第二个位置,也就是她的隔壁。我以为她只是欠欠身让我进去,谁知她却自己坐进去了,我当时有点傻场。后来当我回过神来时,觉得她这人心地不错。既然都坐在了一起,哪有不聊天的可能。她说她叫少玲。
少玲有个室友,她室友经常迟到,我经常笑话她,但她自己却说:“主角都是最后上场的。”所以很理所当然,主角成了她花名。
在这一个学期里,我们(怡宝和乌卒卒的课程与管理系相同)就坐在了好学生的位置上。大喊一声:我们是,五人帮!
紫荆花铺满在青绿色的石砖上,恶劣的空气荡漾,积满灰尘的暗绿色叶子无声摇曳,街道上走过一个个无比生疏的陌生人。
我们五人颙望阳光,一起手挽手踏过满地紫荆花瓣,品尝廉价而美味的3块钱粥,口里叼着让人觉得恶心的绿舌头,闲着没事去捣乱计划生育的箱子,光明正大地看着隐藏在树荫下亲吻的男女,用鄙视的目光杀掉像妓女般高姿态低行事的女生。
我们嘻嘻哈哈地混着日子,迷迷糊糊地沉浸在时间里,配合着文明城市的招牌套上人模狗样的淑女伪装。
我们是18、19岁的年华,天顶着一片汪洋的蓝天。带上青春,系上友谊,看着彼此童真秀丽的脸蛋,展开巨大的羽翼,为情谊喝彩。
手臂上的友谊,牢固而结实,它靠近心脏,最能了解真实的感受。
*********高三:杨莹
手表情结
前些天看了叶延滨先生的一本随笔小集子,《梦与苹果》,好诗意的名字。其中有一篇叫《手表》的文章,看后让人蛮有感觉的。一些想法,一些过往的片段,总会在不经意间闪现出来,波光粼粼的。
手表,这个概念,已经忘记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清楚的。但关于我的第一个手表的故事,我还是能记得个大概。好像是在我读二年级的时候,一天放学后,妈妈要我到附近的小卖部买什么东西。我当时眼睛不像现在需要借助那两片玻璃才能“明察秋毫”,用那东北话来形容应该是“贼亮贼亮的”。并且我一直有一个“很好”的习惯,就是走路时,会牢牢地盯着地面。因为“地大物博”,地上总是会有好东西出现的。而那天的事情,正好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
走着走着,我突然发现地上躺着一块手表!我的天呐,天上掉馅饼啦,落在地上,竟被我这可怜的家伙给撞着了。啊,看来是老天爷非要成全我的梦想――有朝一日,捡个大便宜。
忘了当时,我是直接飞速跑回家,还是强迫自己按捺住心中的狂喜,表面上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去小卖部完成任务。总之,我回到家后,按妈妈的话来说,是嚷叫声把屋顶给掀翻了,导致后来天一下雨,全家人就紧张兮兮的,因为要半夜起来拿个脸盆去接那些透过被我弄破的小洞滴下来的调皮雨水。这话是有些夸张,但我那时欢喜的程度,真的是无可比拟。
但这毕竟是“不义之财”,所以来得快,去得也快。也就是说这块手表还没伴我走过几天,就被其主人认出来后给要回了。这一直让我很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就那么虚荣骄傲,那么着急地让它给“抛头露面”了。以致于……唉……
手上带块手表,在当时是很有面子的事情。那时,小朋友们照相的时候,都会把带有手表的那只手横在腹部或胸前。为什么要这样呢?还不是想让自己有炫耀的资本,看!我有一块手表呐!
基于这种心理,我一直想拥有一块真正属于自己的手表,当然是那种有一定级别的,绝对不能是电子表!我盼望啊,盼望,终于让我逮着了个机会。那天舅舅来我家里做客,走之前给了我25块钱当零花钱,我那个兴奋啊,家里的屋顶再次被翻。可虽然说这钱是给我的,但我也不敢花啊。得请示母亲大人啊。
“妈,我要买手表。”
“恩,你有钱就自己去买吧。”
“真的吗?”
……
“那我真把舅舅给我的钱拿去买手表了……”
“臭小子,你敢!舅舅给的钱,不能碰!要买手表自己去想办法!”
“妈妈……我就买块手表嘛,以后做什么也方便啊……”
……
尽管很清楚妈妈是执反对意见的,违背了她的意愿,我会“死得很难看”,但我还是一股脑地把“熊心豹子胆”给吞下去,为了那心爱的手表!
我家离市场好像有几个千米吧,并且当时太阳已经快要下山了。可我却傻傻地奔市场跑去了。转过几家商店,认认真真地把那些买得起的手表端详了许久,我终于狠下心来掏出了钱,买了一块能荧光的表。然后就春风得意,然后就马不停蹄,然后就是低调炫耀,然后就是火山爆发!我使的“先斩后奏”这一阴招,可把妈妈气坏了,操起扫把愣是把我赶出了家门,最后经过重重谈判,伟大的母亲给我指了一条唯一的出路――拿去退!
汗死!刚才去市场时,那是满心欢喜,以为大好日子指日可待,以为小康生活不过尔尔,以为前面是花花绿绿的世界在向我招手,以为这就是所谓的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可没过一会儿,心境竟发生了那么大的变化――我感觉自己正在向鬼门关靠近!
其实到了这一步,我有必要吟下诗。但我不清楚自己该引用哪句诗来表达当时内心的混乱、惆怅,所以就免了。总之回到了那商店,老板起先是硬梆梆地不肯退货,结果我表现出了对母亲绝对的忠诚――死耗下去――愣是把那老板给感动了――其实应该是被我的死缠烂打给弄烦了,实在打发不走我这个小鬼才狠心如我愿的。所以当时,我是相当感激他的;而现在,我是一半感激,一半怨恨。因为要是当初他坚持不肯换,妈妈拿我也没办法,我不就有了一块手表吗!哼!
可是时间好有魔力呀,我现在对手表已经没有什么感情了。像一碗开水,时间久了,已经没有热气了。上中学后,我也有过好几个手表,但结果都被我无情地抛弃了。原因有很多,说不完的。比如,打篮球时不方便;比如,手表已经泛滥成灾了,没有什么个性;比如,看着手表在滴滴嗒嗒地响,会让我有种犯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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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我一直一直以为,走了一一,便不会再有人与自己心心相惜,愿意在着纷繁复杂的世事中,挪出一些时间来,还给唐宋的明月清风了即便,或许……仅仅是一闪而过的念头。早便放弃了寻到另一个可以一同把酒问月,颂词吟曲的的人了。我开始慢慢的淡忘。用另一种东西来代替大唐的繁华一梦,两宋的清逸遄飞。我告诉自己迟早有一天,我会明白,我亦不过只是一时的兴起罢了。没有永远拥有,亦没有以后的失去……于是将那些关于诗词歌赋的心思,转移到一件件琐事上去……不让别人知道,亦告诉自己——你早已忘却。果然,唐宋元明清的柳色,便真的在记忆里慢慢颓萎了。这时我才明白,原来忘记,不是一种消失,而是被“代替”。我自欺欺人的活着,告诉自己,诗词不过只是孩童的梦,不切实际而虚幻的一场童年文字游戏,我或许跟本就没有读懂。不懂的东西又怎会真心喜爱?所以,没有必要把孩提时的陈词滥调再翻出来同谁一起品味,不是么?是啊~~直到现在,我亦仍然不能完全读懂那成了追忆般的情感,深邃凄迷含蓄的语句。但或许,正是因为这种不真切的朦胧。如同海市蜃楼一般。神奇的牵引着失了傍水依泉的唐宋沃土的我,走向更加偌大的茫茫大漠,那是一片天地相接,孤雁直上的豁达。每当我读到语文书里听到不知是何时何地听来,又不知是哪分哪秒镂在了心上的那些句子。心中会“砰”的一滞,明明就知道,再无人与说了,只余下一个人的那些残留的荒凉,却也会遏制不住的温暖。这便是此情无计消除吧?于是只能让它被搁置在心里,慢慢的品……就如同自酌半杯残酒,虽淡犹苦,虽苦亦乐。从未敢想谁能共品残茗,因为我怕,怕他们拒绝的眼光……时间是不靠谱的弱水三千,看得到,甚至,更在做试卷时偶得瞥见匆匆而过的衣角,抬眼望去,总以为俯拾皆是,可待到伸手去抓,却落得满手空白……。那一点古韵的信念,则是将死的炉灰……虽已然将要惨灭。却仍留一星半点儿的余温,若是将它攥在心窝里,亦足已温暖一个冬天了,只消星点儿火光,便可死灰复燃。她便是这样一撮星火。她在很久很久以前,便出现在了我生命这坛青炉里,自孩提时代便相逢,却终是不得相知。小学,是一个班的距离,初中是一个人的距离,她作为我最好的朋友的朋友,所以,只是隔着一个肩膀的浅笑。或许是命中注定吧,离得近的两条线,终于连成了巨大的平面。高中后,终于再无中间可悲而微凉的空气做阻隔。喜欢在下课的时候,和她一起讨论纳兰,讨论十四,一起想象着各自的小说,一起交流,然后同心协力的撰写。人约大考后,一同去北京,去醇亲王府,去那个养就一代词人的地方。去体会那份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事事休后的当时只道是寻常。唯愿友谊同他的爱情一般,也能‘若似月轮终皎洁’。轻着一身旗袍,发丝翩跹,穿越过老北京的古道,寻匿我们遗落的前世今生、被忘却的擦肩而过或许,果真能瞥见,我们俩的身影,那定不是形单影只。若是与清风相接。但愿留得半盏茶香。幨帏上的摇铃,随风错响,与谁唱和?她说她喜欢王勃,喜欢他的文章博大里带着缱绻柔情。只是可叹天妒英,一落碧树,韶华早凋。我告诉她:这便是将人生中最风情万种的颜色,留撒进了世人的心中……她舒了笑颜……我和她怕是都不爱轰轰烈烈……只望着那种赌书笑对喷茶,妆成直问深浅的平平淡淡才是真。却又在那么一瞬,羡慕那烟花一刻的绚烂与毁灭……所以我们约定好努力……即使和快很快,就又要离别分班在即,是否还有缘,能执手看年年柳色,却不到灞桥?是否能继续并肩共同嗟叹于“虞美人”花下?一切只有未知可回答……只能暗叹相见犹恨晚,倘若在早些相见,是否,便可早日相知?勿须相知却已是灞桥折柳时?六月流光若火……又是一年,离人纷堆时节……低语暗告身边将遇别离之人:若已相遇,莫要再紧锁心胸。倘若能早日敞开,便不会只在最后,才知子期早已垂衣立身旁。并非知音何处匿,而是何处不可匿知音?还是要看,到底肯不肯凭心奏一曲《高山流水》!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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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手臂_400字爸爸的手臂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还记得小时候,那是爸爸的手臂非常有力,说以我常常把自己吊在爸爸的手臂上。有时自己把自己吊累了,也没见爸爸说一个字。所以,爸爸的手臂是强壮的。不久前的一个冬天,爸爸在家休息。当我走进爸爸所在的房间时,看见爸爸在看电脑,我便也在旁边坐下,无意间发现爸爸的手臂没以前强壮了,皮肤也没以前白了。所以,爸爸的手臂是淡黄的。又在一个星期以前,我放学回到家,见饭菜已端好,就去洗手,正准备吃饭时,爸爸的车笛声,正在门外鸣叫着。于是我连忙去给爸爸开门,当打开门时,印入眼帘的是爸爸的手臂,可当我看着不到一分钟时,忽然觉得眼角湿湿的,于是赶紧跑到房间去拿纸巾,把要跑出眼睛的眼泪给擦干净,因为我看到爸爸的手臂由原先的淡黄变成了现在的黑黄。我知道爸爸的手臂是因为要操持这个家才嗮成这样的。所以,爸爸的手臂是伟大的。由此,我总结出,爸爸的手臂是世界上最伟大,最独一无二的!初二:刘业钦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4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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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友谊友谊就像一阵温暖的春风。真正的友谊是互相诉说,互相信任;真正的友谊是当你哭的时候,她安慰你:当你无聊的时候,她陪伴你。而谁有真正做到这个真诚的友谊了呢,我们的人友谊不就是互相索取,互相猜疑。我有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学习好,家里有钱,长得又赛西施,而真正的美不光是外边,而是内在的美,那种美是看不到的,只能感受的到。我的这个好朋友叫张善美,顾名思义,她是个善良大方,美丽活泼的内向女孩,而真正的她确是一个爱挑拨离间的人。所为近诛者赤,近墨者黑,而我会不会变成跟她一样,变成一个诡计多端的人呢?我的另一个朋友叫孙夏,她一样美丽动人,淘气活泼,而她却看不惯我和张善美,成天说我们太幼稚啊,太给她丢人啊等等。现在我们都小,骨子眼里冒着小孩的气息,根本无法像成年人那样,而孙夏却早恋,逃学等等,她还说这叫时尚,而这是正真的时尚吗?选朋友要选对你真心的,对你付出的,有可能一步错,而步步错。一个好朋友会帮助你一生,而一个坏朋友会影响你一生。最后,我再说,选朋友,就选跟你一生一世不分离的,那才叫“朋友”。五年级:张津津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45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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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友谊友谊就像一阵温暖的春风。真正的友谊是互相诉说,互相信任;真正的友谊是当你哭的时候,她安慰你:当你无聊的时候,她陪伴你。而谁有真正做到这个真诚的友谊了呢,我们的人友谊不就是互相索取,互相猜疑。我有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学习好,家里有钱,长得又赛西施,而真正的美不光是外边,而是内在的美,那种美是看不到的,只能感受的到。我的这个好朋友叫张善美,顾名思义,她是个善良大方,美丽活泼的内向女孩,而真正的她确是一个爱挑拨离间的人。所为近诛者赤,近墨者黑,而我会不会变成跟她一样,变成一个诡计多端的人呢?我的另一个朋友叫孙夏,她一样美丽动人,淘气活泼,而她却看不惯我和张善美,成天说我们太幼稚啊,太给她丢人啊等等。现在我们都小,骨子眼里冒着小孩的气息,根本无法像成年人那样,而孙夏却早恋,逃学等等,她还说这叫时尚,而这是正真的时尚吗?选朋友要选对你真心的,对你付出的,有可能一步错,而步步错。一个好朋友会帮助你一生,而一个坏朋友会影响你一生。最后,我再说,选朋友,就选跟你一生一世不分离的,那才叫“朋友”。40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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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友谊是在你失败时来鼓舞你,有一是在你伤心时来安慰你,友谊是在你孤独时来鼓舞你,友谊是把快乐与你一同分享!记得有一次,学校举行中华魂演讲比赛。老师非常信任我,让我去参加,我一定要为班级争光添彩。可是,我太紧张了,一上台连话都说不出来。结果我没取的好成绩,我非常惭愧,老师那么信任我,当时我恨不得找个坑钻进去,再也不出来了。就在这时,我身边的一位同学拍拍我的肩膀,说:“没关系,继续加油!”瞬间我心中那一块重重的大石头移开了,换来的是那一股温暖的暖流。我不再惭愧了,我要继续加油,应为我有身边的友谊。四年级:雨霏霏250字 四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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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真挚的友谊,不会像茶一样越冲越淡;真挚的友谊,会像酒一样越酿越陈;我们曾经的友谊,是我一辈子的美好,我们曾经经历过的酸涩甜蜜,是我一辈子最美的风景。一二年级,我与你并不熟悉,仿佛连同学都做不到,只是路人罢了,擦肩而过的时候,我们只是一个微笑或者一个漠然的表情,没有一丝生气。往日,并不像现在这样甜蜜。三年级的我们,当上了同桌,因为一本书,因为同一个爱好走到了一起,我与你同样热爱写作,我与你同样热爱读书。我们同是一样,并不知道何时爱上这一切,这一切仿佛天注定,自然而然的融入到我们生活,慢慢化成了友谊。记得从前的你,问这个不知道,问那个不知道,仿佛从你口中蹦出来的答复都是不知道,那时候我生气,我气愤,为何问你什么你都不知道呢?我记得,我们曾为一本书而感动过《当时光绽放成花火》。我记得我们曾为一件事情而哈哈大笑。仿佛,你是我另外一个自己,外貌不同,有着许多东西也截然不同,但是我们拥有相同的爱好,我们拥有相同的情绪,我们也曾将心里话写在本子上,我们曾经也将铅笔画画在一张随意的小纸上。若有机会我希望初中,高中,大学……都与你在一起。当写着这篇作文时,我的脑海中闪烁着未来的场景,我们在一个公司上班,我们将挤出来的时间用来写小说,酸甜苦辣,各种情绪,还有我们内心的歌。在许许多多的失败中成功。在长大,我们还是要成为最好的朋友,我们要做一辈子的朋友。也许,我的幻想只是幻想,并没有成为现实,但是我想我们会一起努力的将儿时的幻想变成长大的现实,就是这样!在这里我想送你一首我写的小诗,并不是有多么的轰轰烈烈,只希望你能看见:友谊如同出水的芙蓉永远如此纯洁、美丽,她的纯洁感染了每一个人友谊如同明亮的微笑永远如此明媚、闪耀,他的笑容感染了每一个人友谊如同巧克力糖果永远如此甜蜜、苦涩,他的情感感染了每一个人我希望,你对我的友谊跟我对你的一样,熊萍,我们一定要当一辈子的朋友,对吧?五年级:鲨鱼80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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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友谊的路上当我们在喧闹而落寞的校园里并排行走的时候,我们互相憎恶,是对手。当我们安静平淡的分开时,骤然发现,在相隔天地般遥远飘渺的两颗倔强的心脏里,谊切苔岑的友情它的的确确的来过。只是,在相处日子里我们未曾发现。这可能是在我们共同走过的日子里最大的悲哀。嗨,还好吗?还留着那头蓬松的长发吗?有空,给我打个电话吧。我知道,我的名字一直静静躺在你的通讯录里。就像你的号码,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的倒背如流。还放不下防备吗?我知道你没有那么小家子气的;我知道你不是那种矫情的小女生;我知道我们一直彼此关心惦念着。只是一种不可名状的恐惧在有气无力的存活着。现在,它在垂死挣扎。第一次见面时,你穿着牛仔裤和及其宽大的黑色体恤。上面张扬的写着一个张牙舞爪的“颓”。晃悠着半瓶可乐不慌不忙的走进教室。站在讲台上面对陌生的脸孔显得泰然自若。总觉得眉眼中夹杂着藐视的味道。一根白色的耳机线从口袋里耷拉下来。你从我身边走过时,分明听到里面传来吵闹的摇滚乐。老师对你的叛逆竟然视而不见,简直狂到极点。让人很厌恶。生疏感由然而而生。我想,对于你莫名其妙的厌恶不只我一个。大家彼此心照不宣。一个下午你坐在我的前面侧身与我攀谈。举手投足间有着与外表截然不同的味道。但那时没有预料,我们的性格就像是橙与红,搭配一起时轰轰烈烈的刺眼。分开时,乏味落寞。记得你喜欢艾薇儿。一个金发女孩儿可以用她娇小的身躯制造一场瞬间爆发全场的摇滚盛宴,你说她在花季的时候在为梦想奋斗。你喜欢她。就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放着她的《when you gone》。但她失败了,我并没有跟随她沸腾。只是想到我们刚刚认识的那个下午。我们坐在安静的教室里,阳光充沛的照亮了所有悬浮的尘埃。你拿着那张名叫《展翅高飞》CD向我讲述艾薇儿的故事。我毫无顾忌的告诉你我讨厌摇滚,那时的我对摇滚有偏见。认为它是颓靡的象征。在强烈刺激的曲调下,金属乐器相互撞击,使一切走向消极的极端。我憎恶摇滚,讨厌颓废的烟熏妆。你当时立刻表现的义愤填膺。愤愤地站起,一个“哼”字若有若无的从你的鼻腔里轻巧的蹦出来。我也不屑的瞟了瞟你的背影。就这样停止了谈话。教室里的人多了起来,渐渐地嘈杂。你把那张专辑的遗漏在我的桌子上。阳光洒在塑料透明壳上,晃得眼睛想要流泪。留下艾薇儿那不羁的脸冷冷的面对着我。那年vitas非人的高音横扫全国。我也深深地迷恋上了他。并排走时向你指手画脚的描述他演唱会的空前的盛况。你说,他的歌你听了一半便觉得索然无味。你讨厌扯着嗓子喊出来的高音。没有一点美感。我恶狠狠地说。你管我。便径自加快了步伐甩开你。你并没有追赶我。我留给你一个背影。你觉得我不可理喻。我们之间互相彼此厌恶,但有那么一种很微妙的关系将我们捆绑。依旧一起去食堂,一起散步,一起肩并肩的走在回家的路上。当给别人填信息卡“最好的朋友”那一栏,永远都是刺眼的大字——“无”。那年我们坐在校园的石凳上一起聊天,你说你最近偏爱日本的推理小说《池袋西口公园》。我告诉你我爱上了《傲慢与偏见》中的达西。互相把内容讲述过后,矛盾又横空出世了。你说我崇洋媚外加早熟。我骂你崇洋媚外加心理变态。同学已经对我们瞬间爆发的争吵习以为常了。几分钟的愤怒过后我们相视一笑。心里却耿耿于怀。我们经常在课上不务正业。在数学笔记本上涂涂画画。我要当畅销漫画的画家。你则幻想的要去巴黎,成为世界瞩目的设计师。在本子上写下共同的豪言壮语。憧憬着似童话的未来。曾几何时,我们在某些方面愈加相似。这并不是好事。我们不再看那些外国书籍,不再闲暇时举着封面花里胡哨的垃圾文学。在某一个时刻如出一辙的爱上了三毛。彻夜不眠的读那些真实的故事。渴望旅行。对文字有着深深地迷恋。于是我们悄然的成了对手。上帝似乎更偏爱你一点,我们之间一直有着我无法逾越差距。虽然只是一两分只差。当老师在课堂上深情并茂的读我的作文时,我可以看到你在角落里的不屑。当我手里攥着排名紧随你后的试卷时,我生气得咬牙切齿。表面依旧显露出潇洒不在乎。我知道你比我快乐的时间只多一点点。因为你总比我在各个方面的技艺都略高一筹。即使这差距短到可以忽略不计。你也不愿松开唯一的骄傲。那年夏天我们坐在校园的榕树下。我仰望碧空浮云的喜怒哀乐。听清风掠过后心脏清晰地跳动。你目光深远的飘向远方,心事重重。阳光斑驳迷离,一切都那么不切实际。你突发奇想,说,我们参加作文比赛吧。去上海。我梦寐以求想要踏寻的地方。我轻描淡写的答应说好。心里知道。同她新的比赛,新的竞争又来了。发布进入复赛名单的那一天如期而至,北京仅仅有两个选手进入了复赛。你搂着我的肩膀欣喜若狂。我黯然笑,我名落孙山而你又胜利了,却又强颜欢笑的祝福你,即使言不由衷你依旧笑的花枝乱颤,眉眼中我仿佛又看到那似有似无的嘲笑。北方寒冷的冬来临了,天使的神杖使花开满树的盛景化为一首老香颂被街头流浪艺人反复吟唱。你要去雾气缭绕的南方了,尽管我知道这个时节南方也同样寒冷。我独自去火车站为你送行。你只是背了一个书包,被塞得鼓胀。硬卧。参赛组委会只报销硬卧。因为家里反对,你只得坐着冰冷硬梆梆的座椅只身一人去上海。看着瘦小单薄挤在熙熙攘攘人群中的你我径自有些心疼。尽管早上我在拼命打压心里无名的火气。此时此刻你的背影让我有些想流泪,眼眶变得湿润。眼泪夺眶而出的刹那间突然释然了三年交往中的一切矛盾。你捏捏我的脸,忍俊不禁的笑笑,又不是生离死别,一星期后就回来了。别那么伤感成吗?小妞儿,给爷笑一个,不笑……爷给你笑一个。我噗的笑出了声,说,你能不能别那么无厘头。告别就是这么简练。没有一个矫情的嘱托的词和客套话从彼此的口中流淌。你登上车厢后我并没有等到电影中不厌其烦的感人的场面——在窗口与我最后的道别。而是被提着大包小包的旅客淹没。心情黯然。关于仇恨,那一刻奄奄一息。其实,我们之间从始至终都没有过怨怼。只是好胜心在作祟而已。你从上海回来的时候我正无奈的做着那些让我焦头烂额的数学题。提前两天回来的。并没有告知我。我仿佛知道些什么。不出所料。你并没有获到可喜的成绩。山外有山。那时以我们苍白稚嫩的文笔想获奖简直是痴人说梦。我原本可以借此事情对你冷嘲热讽一番。理智束缚着我,让我对这件事闭口不谈。尾随其后的中考灾难般降临了。你以外的发挥失常,被迫去了郊区读高中。记得你最后与我说的一句话,我最后还是输了。我一直认为你太固执,从始至终的把我当做对手。直到暑假,我与父母看了影视剧《高地》。我才对我们之间的关系重新定义。我们一直都是朋友。就像《高地》里的蓝泽光与王铁山,互相比拼,竞争。但情同手足出生入死的友谊却从未溜走。一直完好无损的被保存在心底最深的位置根深蒂固。矛盾,火花只为了彼此的进步。你懂得这里面深深地含义吗。放下纠结的一切给我打个电话吧。不知道你在新学校好不好,是否依然像以前那样在语文课上锋芒毕露;是否无时不刻仰着头面带自信的微笑;是否还在散发淡淡清香的信纸上写下一行行动情的诗句。我想你。卷起头发,扬起嘴角,你不会再单枪匹马,我会陪你游历所有梦中的国度。让我们的友谊永远默默地应走在路上,用不终结。1200字以上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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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场上,被过滤的友谊有时候,离别时断了的眼泪,就是被过滤的友谊——题记记忆掩盖的从前埋藏着我们的诺言,曾经许下的愿望是友谊的纯洁。慕然回首间,那些承诺过的话语,那些记载着我们微笑的日子,都已经随之走远;唯一不变的,或许就只有历尽所有风波仍就坚韧的友谊了吧一个的世界,非常安静的时候可以清楚的听见草木的生长,昆虫的心跳,以及千里之外的哭声,而两个人的世界,则可以听到共同的笑声,哭声,以及彼此对未来梦想的追求的呐喊声!记得和你相遇是在学校的球场上,那时候我们刚升初一。当时是初春,温暖的阳光照耀在彼此的身上,从额头上流下的汗水开始了这一段友谊!同你相识,是因为篮球;与你相知,则是友谊。后来,我们的关系渐渐好了起来,变成了无话不说的好兄弟。每一天上学放学我们总是形影不离,就算是篮球场上,也映着我们的共同奔跑,跳跃的身影。在一起打打闹闹,欢声笑语,都记载着我们美好的回忆。你说:“哎,初二的篮球赛,我们一定要拿冠军!”“恩,我们两个是黄金组合,一定可以的,”我点点头说。那些我们说过的话语,其实我觉得很多余,因为一起为着一个理想,一个目标而奋斗流过的汗水泪水,还有一起奔跑跳跃流下的“脚印”都比过那些多余的话语。或许有时候,友谊只需要沉默,不需要承诺。在沉默中,彼此会明白友谊这东西被信念和梦想锁得牢牢的!如果友谊是水,那么我们的这份友谊或许也有干枯的一天。有些事,就像我们喝的饮料,炎热的夏天必须放在冰箱才能够冰冻,可是当寒冬到来时随便放在哪里都会结冰,这就是自然。世界万物都源与自然,也都绝与自然……当时你告诉你要离开的消息十,让我不敢相信。你说:“我……我妈妈下个学期要带我到外地去读书。”“为什么?难道在这里不好吗?”我眼中充满着无限疑惑的问。当然,我也可以看到他的眼睛里也略带一丝丝伤感和浅浅的无奈。你说:“我妈妈认为换一个地方学习会比较好……”“佩儿……”我轻缓的叫着他的名字,嘴里却说不出其他任何事情。因为我在想,我们的友谊是不是到这里就结束了?你说:“我这个学期考试完了得到通知书过就走。”我们两个沉默许久后,你还是说出了口。“那不是连篮球赛都赶不上了吗?”我问。你说:“没错,可是我们是永远的朋友,永远的好兄弟!对吗?”我点了点头那一天,我们两个虽然都强忍住了眼泪,却都明白对方的心里在想些什么。的确,带着友谊走了那么远了,我想……就算是后退也会有一点疲倦了吧。可是,就算在休息后我们也都不知道继续走的理由,因为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追求我的梦想。可能我们两个的友谊就像做了一场梦,是不是梦醒了就要说再见呢?我还能到着这友谊走多远呢?突然之间很想问,尽头在何处?就在我几乎快要觉得友谊走到死路的时候,又是你站出来让我明白,友谊的尽头永远不会到。那天要比我练球的时间早2个小时,就接到你的电话。“喂?佩儿?你不是……”“别说那么多了,学校的篮球场,速度来哦!”佩儿打断了我的话,但我又觉得十分奇怪。我带着疑惑来到学校。初秋的校园早上异常的安静,经常来这里练球的我对着是很清楚的。只是……今天的球场上多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佩儿!我飞快的跑到他面前,“佩儿,你……你不是去……”他说:“我这次的考试进了全年级的20名,我妈妈觉得还不错,所以就答应我留我在这里了,”他微笑着说:“幸亏我这次运气好!”我对他说:“运气好,你以为我真的不知道吗?其实你自从你妈妈决定带你走之后你就每天早上来这里复习功课吧?为了就是完成这次的考试,为了留下来,对吗?”“你?你是怎么知道的?”佩儿问我。:“是门卫告诉我说每天在我练球之前都会有一个人来晨读,而且经常看到和我在一起,我一猜就知道是你。”他接着问:“那……那些我桌上的复习资料都是你放的?”我微笑着说:“我不知道可以帮助你什么,但是我也希望彼此之前的友谊能够延续,所以……”“我……”佩儿有些支呜了。:“是兄弟就不要说太多,”我望着他说。他坚定的点了点头。经历了那么多的点点滴滴,欢声笑语一哭走来,我回过头看这一路改变真的好多。也许是因为在面对离别的时候彼此都不放弃,不后退,所以才让这份友谊继续延续。有些感动是真正体会过才明白,而有些信念,正是因为两个人的努力从而燃起了希望。总之,球场上被过滤的友谊,到如今已经变得更加纯洁!那份友谊,我依旧珍惜……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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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欧阳斐她是我的亲戚,也是我的好朋友。她却在所有的亲戚眼中,是一个大名鼎鼎的高才生,因为她每次考试不是第一就是第二,三科总分差不多就是300分了,因为作文只扣了0。5分,其余的都满分。她的分数,影响了很多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总是要我学习她。她以前一直以来都是在别的学校读书,就在这个学期,她转到了我的学校去,因为在我的学校里可以考非常棒的重点中学!如果她不掉到我的学校,那就太遗憾了,因为重点中学已经向她关闭了大门。妈妈为了让我们更有竞争力,就把我和她相处一个班里学习。。。。。。起初我们还是过得去的,可慢慢一来,我们的学习就针锋相对,暗暗地搏斗。上第一节英语课时,老师就马上说一大段英语。她问我们,谁知道这些话的大概意思。其实呢,我是会的,但我那老毛病又重犯了——胆小,又没自信,我担心自己理解错了,会挨批评。所以,始终还是没把小手举起来。没想到,欧阳斐她争着举手,还特意举得高高的。英语老师点了点头,接着,她就把意思讲娓娓到来。这时,我能从英语老师的目光中看出她对欧阳斐的满意和欣赏。在课堂上,她积极发言,课后,她总是缠着老师聊天。就这样,欧阳斐就凭她的胆量,简直可以迎得英语老师的欢喜。没多久,英语老师就宣布她当任我们班的英语科代表。我失望了,那心就像被玻璃割碎似的,永远也愈合不了,因为——我落选了!以前,我在班里可是英语高手,已经被英语老师宠惯了,而现在,却来了个对手。现在,我写的英语单词被老师嫌弃了,她说我写得太小了,可是我写英语一直是这样,就凭这字,我还取得了全区的英语单词比赛二等奖呢!可现在的英语老师,她却是那么的与众不同。我非常不习惯,以前我一般都是拿A+,而现在只拿了个A,这一切都改变了,使我感到这样的学习生活是那么的陌生。可欧阳斐她的英语单词写得太大了,但她总是得个A+good!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和严重的伤害,我非常不服气,为什么我总要输给欧阳斐?我又是气又是伤,这心情简直无法用语言表达。。。。。。在教师节的前夕,欧阳斐和几个同学总是唧唧喳喳地谈论什么事似的,我非常好奇。于是,就去问她们,而欧阳斐却冷淡无情地脱口而出:“这是我们之间的事,不能受外人的影响和牵连。”顿时,我吃惊了,什么?我对她来说是外人?刚开学的时候,我是怎么帮助她的,她受男同学的欺负,都是我帮她解决,学校的规章都是我告诉她的。如果没有我,她会交了那么多的好朋友吗?她会有这么美好的今天吗?虽然我要“火山爆发”,但我还是勉强地忍住了。放学后,我和一个同学刚好在她家门口走过了,我看见她和几个同学围在一起好像在干什么似的。她们看见了我,却没有反应,欧阳斐她也假装不知道,表示不欢迎我。我发大脾气,再也没说些什么,就冲着走了。我旁边的同学疑惑不解,于是就问:“淑颖,你怎么就这么跑了,干吗不进去?”“我不想进去那种地方。”我怒气冲冲。。。。。。第二天,我刚好要去老师办公室里送礼物,就看到英语老师的桌面上放了一个大贺卡,封面上写着——制作人:欧阳斐、明敏、诗琪。翻开了卡片,只看见一堆英语,翻译成:“老师,您是我的妈妈。。。。。。。祝您节日快乐!”那精美的贺卡,哪位老师会不心动?我突然明白了昨天的一切,觉得欧阳斐太自私了,竟然不与我合作,不把我当做好朋友来看待。我把礼物放到老师桌面上,就蹦上了教室。我一进门,她就紧张地开口问:“淑颖,你送老师什么了吗?”我给她使个眼神,结巴巴地说:“学你那套,这是我和老师之间的事,需要保密。”她听了,也没再说什么,从此,我们就这样渐渐地疏远了。。。。。。这难道算是友谊吗?1200字以上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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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马克思说过,“人生离不开友谊,但要得到真正的友谊却不容易;友谊需要用真诚去播种,用热情去灌溉,用原则去培养,用谅解去护理。’’的确,人是离不开友谊,但是,要得到真正的友谊,也是不容易的。“真正的朋友不把友谊挂在口上,他们并不为了友谊而互相要求点什么,而是彼此为对方做一切办得到的事。’’友谊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美好和永恒的,也是神圣的、圣洁的。为了追寻真正的友谊,许多个人都愿意付出。为了友谊我也愿意付出。因为拥有友谊是注定要付出的,友谊并不是无付出而拥有的,它需要的更多是付出,而回报往往只是一丁点。但是尽管如此,我还依然选择友谊。因为友谊是人的一生中重要的、必不可少的情谊。得到友谊人生才会更加的美好。我是一个追求真正的友谊的人,对友谊我有我折着的追求。我追求真正的友谊,真正的友谊是指:真正的友情靠的是感觉,无论远隔万里,还是近在咫尺,都能心有灵犀地感到对方的“心跳”。门是存在的,但这又有何妨?一个樵夫与一个琴师,不同的阶层,不同的角色,依旧能奏出绝唱千古的高山流水。如果友情是静默的,那么美丽的夜莺能打破这分静默吗?虚伪的友情,若轻拂海面的风,浪花沉寂,它消遁而去。而真挚的情感却能在心灵深处烙下永恒的记忆,即使是在凄清的夜晚,它也会以最华美的韵律融入星辰的歌唱。我们无需刻意保持距离,计算尺度,友情只需素面朝天,就能泛出最动人的光泽。我们更不要去打破那扇门,真正的知己,即使隔着门,也能通晓对方的心意。这冥冥之中的感应,不比光天化日下的一览无余更具有难以言喻的魅力吗?世间难得的是真正的友谊。我曾试过,一个人在没有友谊的生活中生活是多么的寂寞,这种寂寞像死一样寂静,生活好像没有了光彩,生命如同没有了意义。因为我尝试过没有友谊的感觉,所以我更明白友谊的重要。因为我知道友谊是珍贵的,是金钱换不来的,所以我倍加珍惜现在拥有的友谊,因为“财富并非永久朋友,而朋友却是永久财富。’’所以我在交友的本质上再追求真正的友谊。我想有些人注定会成为我一生的好友了,困难的时候互相扶持过,开心的时候一起分享过。我们这群人虽然已经分散在全国各地,虽然已经长大了,友情的定义也许在现实的渗透下发生了变化。但是我们这群人因为一些共同的过去,共同的回忆联系在一起,即使很多年过去了,再相聚,仍然是多年前的我们。仿佛不曾改变。只有在你高兴时与你分享快乐;在你幸福时使幸福增倍;在你困难时使困难分解;在你孤单时帮你赶走它;在你落魄时给你鼓励的那个人才是你真正的朋友。所以我追求真正的友谊!’’的确,人是离不开友谊,但是,要得到真正的友谊,也是不容易的。“真正的朋友不把友谊挂在口上,他们并不为了友谊而互相要求点什么,而是彼此为对方做一切办得到的事。’’友谊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美好和永恒的,也是神圣的、圣洁的。为了追寻真正的友谊,许多个人都愿意付出。为了友谊我也愿意付出。因为拥有友谊是注定要付出的,友谊并不是无付出而拥有的,它需要的更多是付出,而回报往往只是一丁点。但是尽管如此,我还依然选择友谊。因为友谊是人的一生中重要的、必不可少的情谊。得到友谊人生才会更加的美好。我是一个追求真正的友谊的人,对友谊我有我折着的追求。我追求真正的友谊,真正的友谊是指:真正的友情靠的是感觉,无论远隔万里,还是近在咫尺,都能心有灵犀地感到对方的“心跳”。门是存在的,但这又有何妨?一个樵夫与一个琴师,不同的阶层,不同的角色,依旧能奏出绝唱千古的高山流水。如果友情是静默的,那么美丽的夜莺能打破这分静默吗?虚伪的友情,若轻拂海面的风,浪花沉寂,它消遁而去。而真挚的情感却能在心灵深处烙下永恒的记忆,即使是在凄清的夜晚,它也会以最华美的韵律融入星辰的歌唱。我们无需刻意保持距离,计算尺度,友情只需素面朝天,就能泛出最动人的光泽。我们更不要去打破那扇门,真正的知己,即使隔着门,也能通晓对方的心意。这冥冥之中的感应,不比光天化日下的一览无余更具有难以言喻的魅力吗?世间难得的是真正的友谊。我曾试过,一个人在没有友谊的生活中生活是多么的寂寞,这种寂寞像死一样寂静,生活好像没有了光彩,生命如同没有了意义。因为我尝试过没有友谊的感觉,所以我更明白友谊的重要。因为我知道友谊是珍贵的,是金钱换不来的,所以我倍加珍惜现在拥有的友谊,因为“财富并非永久朋友,而朋友却是永久财富。’’所以我在交友的本质上再追求真正的友谊。我想有些人注定会成为我一生的好友了,困难的时候互相扶持过,开心的时候一起分享过。我们这群人虽然已经分散在全国各地,虽然已经长大了,友情的定义也许在现实的渗透下发生了变化。但是我们这群人因为一些共同的过去,共同的回忆联系在一起,即使很多年过去了,再相聚,仍然是多年前的我们。仿佛不曾改变。只有在你高兴时与你分享快乐;在你幸福时使幸福增倍;在你困难时使困难分解;在你孤单时帮你赶走它;在你落魄时给你鼓励的那个人才是你真正的朋友。所以我追求真正的友谊!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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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友谊(一)如果说友谊是一颗常青树,那么,浇灌它的必定是出自心田的清泉;如果说友谊是一朵开不败的鲜花,那么,照耀它的必定是从心中升起的太阳。多少笑声都是友谊唤起的,多少眼泪都是友谊揩干的。友谊的港湾温情脉脉,友谊的清风灌满征帆。友谊不是感情的投资,它不需要股息和分红。盈盈月光,我掬一杯最清的;落落余辉,我拥一缕最暖的;灼灼红叶,我拾一片最热的;萋萋芳草,我摘一束最灿的;漫漫人生,我要采撷世间最重的——友谊。友谊是一片照射在冬日的阳光,使贫病交迫的人感到人间的温暖;友谊是一泓出现在沙漠里的泉水,使濒临绝境的人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友谊是一首飘荡在夜空的歌谣,使孤苦无依的人获得心灵的慰藉。友谊是美酒,年份越久越醇香浓厚;友谊是焰火,在高处绽放才愈是美丽;友谊是鲜花,送之于人手有余香。友谊是大自然的一抹色彩,独具慧眼的匠师才能把它表现得尽善尽美;友谊是乐谱上的一个跳动音符,感情细腻的歌唱者才能把它表达得至真至纯。我曾经读过这样的一个故事,管仲二十来岁时就结识了鲍叔牙,起初二人合伙做点买卖,因为管仲家境贫寒就出资少些,鲍叔牙出资多些。生意做的还不错,可是有人发现管仲用挣的钱先还了自己欠的一些债,这钱还没入帐就给花了,现在会计上的名词叫:坐支,而且私自花钱恐怕离贪污公款罪也不远了。更可气的是到年底分红时,鲍叔牙分给他一半的红利,他也就接受了。这可把鲍叔牙手下的人气坏了,有个人对鲍叔牙说,他出资少,平时他开销又大,年底还照样和您平分效益,显然他是个十分贪财的人,要我是管仲的话,我一定不会厚着脸皮接受这些钱的。鲍叔牙斥责他手下道:你们满脑子里装的都是钱,就没发现管仲的家里十分困难吗?他比我更需要钱,我和他合伙做生意就是想要帮帮他,我情愿这样做,此事你们以后不要再提了。后来这哥俩又一起充了军,二人更是相依为命。有一次齐国和邻国开战,双方军队展开了一场大厮杀,冲锋的时候管仲总是躲在最后,跑得很慢,而退兵的时候,管仲却跟飞一样的奔跑。当兵的都耻笑他,说他贪生怕死,领兵的想杀一儆百拿管仲的头吓呼那些贪生怕死的士兵。关键时刻又是鲍叔牙站了出来(此时鲍已当上了军官),他替管仲辩护道:管仲的为人我是最了解不过了,他家有80多岁的老母亲无人照顾,他不能不忍辱含羞地活着以尽孝道。管仲听了鲍叔牙的这番话,感动的流下了热泪,他哭诉道:生我的是父母,而了解我管仲的,唯有鲍叔牙啊!过了两年多,管仲的老母病逝,他心中没了牵挂,这才踏下心来为齐国效命,果然是比谁都作战英勇,很快就得到了提拔重用。后来齐襄公的弟弟公子纠发现管仲是个人才,便要他当了自己的谋士。而鲍叔牙呢,也偏偏被齐襄公的另一个弟弟公子小白看中,拜其为军师。两个好朋友各自辅助一个公子,干的很卖力气。可是好景不长,昏庸的齐襄公总是疑心他两个同父异母的弟弟要篡夺他的王位。就让手下的人找机会干掉公子纠和公子小白。这两个公子听到了风声,公子纠带着管仲就跑到了鲁国的姥姥家去了,公子小白也跟着学,他带着鲍叔牙也跑到了莒国的姥姥家避难去了。公元前686年的冬天,暴虐的齐襄公被手下的将士杀死,立他的一个弟弟公孙无知为齐国君王,这个人当了君王没几个月,就也被手下大臣给杀掉了,齐国当时是一片混乱。流亡在莒国的公子小白和寄居在鲁国的公子纠得到消息后,都觉得自己继成王位的机会来了,急忙打点行装,要回国争夺王位。管仲作为公子纠的军师及时提醒他的主子:公子小白所在的莒国离齐国很近,如果他先我们一步回到齐国,我们就没戏了,我看还是我先带一队人马去拦截公子小白,让鲁国派大将曹沫带另一队人马护送您回国。公子纠笑答:好主意!当管仲带人马赶到莒国和齐国的交界处,正碰上鲍叔牙带领一队莒国人马护送公子小白飞弛而来。管仲上前拦住去路,他说:你不好好在姥姥家呆着,要干啥去呀?公子小白说:我回国办丧事去啊!管仲说:您的哥哥公子纠已经回到齐国操办此事了,我看您还是返回莒国好好呆着吧!鲍叔牙虽然和管仲平日有手足之情,但现在是各为其主啊!他瞪着眼睛喝斥管仲:我们公子回国有自己的事情,你管的着吗?再说你扯的瞎话也瞒不了我鲍叔牙吧?如果公子纠真的回到了齐国,那你干嘛带人来拦截我的主公呢?管仲谎言被揭,脸色通红,一时无言以对。鲍叔牙不敢耽搁,命令部队火速前进,管仲见状急得要命,要是拦不住公子小白,自己还有啥脸面再见公子纠啊,于是他心一横,搭弓取箭,朝着车上的公子小白用力射去,小白大叫一声,栽倒在车上,管仲见大功告成,便带着人马飞逃而去。没想到管仲这一箭恰好射在公子小白的带钩上,一点没伤到人,但他知道管仲的箭法利害,要是再补上一箭他就没命了,于是他才大叫一声装死倒在车里。见管仲跑了,他才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鲍叔牙见公子小白平安无事,大喜!立刻命部队抄小路向齐都全力疾驰。管仲自以为射死了公子小白,就不慌不忙地护送公子纠向齐国进发,结果到齐、鲁边界的时候,一个齐国的使者拦住了他们的车马,使者说:我奉齐国新君王公子小白之命,前来通知鲁国,请你们不必送公子纠回国了。管仲一听,才知道自己没把事情办好,上了公子小白和鲍叔牙的当。于是一气之下把齐国使者给杀了,公子纠更是什么也不顾了,命令大将曹沫摔领仅有的500多鲁国士兵去跟齐国拼命。于是齐、鲁两国就开了战,鲁国本来就是个小国,兵马少,又是到人家齐国门口来打仗,那有不败的道理呀!辛亏大将曹沫很勇敢,保护公子纠和管仲逃回了鲁国。公子小白在鲍叔牙的帮助下登上了齐国君王的宝座后,称为齐桓公,后来成为春秋时期五位霸主之首,这是后话暂且不表。只说他上台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清除后患,把他的兄弟公子纠干掉!于是他命令鲍叔牙领兵30万去攻打鲁国,那时齐国很强大,小小的鲁国为了公子纠这么个破外甥被迫应战,结果连连败北,鲁国君王见顶不住了,就派人和齐国讲和,鲍叔牙提出了两个条件:一是要鲁国把公子纠杀了,二是把管仲交给齐国,不然的话绝不退兵。鲁庄公没别的法子,只好照办。把公子纠的人头和管仲一起交给了齐国。鲍叔牙帮公子小白登上王位又帮他杀了公子纠,齐桓公感念他的忠心和所立的大功,要任命他做国相,没想到鲍叔牙死活不肯接受,他说:以前我帮君王做了些事情,那全是凭我对您的忠心而竭尽全力的,现在您要把国相这么重要的职务交给我,这绝不仅仅凭我的忠心就可以做好的,您该找个比我更有才能的人才行啊!齐桓公说:在我手下的大臣中,还没发现比你更出众的人才呢!鲍叔牙说:我举荐一个人保证能帮您成就一番霸业!齐桓公急忙问他:这个人是谁呢?鲍叔牙笑着说:此人就是我的老友——管仲,我把他从鲁国要回来,就是要他帮您的!齐桓公一听就火了,他拍案而起!说:这小子拿箭射过我,这一箭之仇我还没报呢,你反而让我来重用他?我不把他杀了就不错了!鲍叔牙恳切地说:管仲不顾一切地为公子纠卖命,用箭来射杀您,这不正好说明他对他的主子是一个非常讲忠义的人吗?各为其主是起码的做人准则,他当时那样做没什么不对的,现在要治国了,若论才华,他远远超过我鲍叔牙啊!您要成就霸业,非得到管仲的辅左不成。您现在不计前嫌地重用他,他唯一的出路就是死心塌地的为您卖命啊!齐桓公是个很有肚量的人,为了齐国的利益,他还是听了鲍叔牙的劝说,断然弃忘前嫌,拜了管仲为国相。管仲很感激好友鲍叔牙,更对齐桓公的大度和睿智所折服,决心鞠躬尽瘁、竭尽全力报效齐桓公,他积极改革内政,发展经济,重新给农民划分土地,由于他从小经商,也很重视和其它国家通商和发展手工业。他还对国家常设的军队实行严格的训练和管理,使之成为战斗力很强的一支军队。由于管仲的改革,齐国在几年内就兴盛起来,获得了“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地位,成就了齐桓公的霸业。有趣的是,有一次齐桓公和管仲探讨下任国相的问题,齐桓公问:假如你要是死了,谁接任你的国相为好呢?管仲说出了一个人名,齐桓公又问:那么第二人选呢?管仲就又说了一个人的名字,齐桓公又问:那么第三人选呢?管仲就又说出了一个人名。齐桓公很不高兴的再次问:那么第四人选呢?管仲说:那就是鲍叔牙了!齐桓公说:我真的很奇怪,鲍叔牙对你那么好,听说以前你们一起做生意,他也老让着你,你上了公子纠的贼船,还射过我一箭,要不是鲍叔牙说情,我早就把你杀了,后来鲍叔牙又在我面前积极推荐你为国相,怎么现在请你推荐下任国相的人选时,你竟然把鲍叔牙放在第四人选的位置上呢?你对得起人家鲍叔牙吗?管仲说:我们现在是在谈论谁做下任国相最合适的问题,您并没有问谁是我最感激、最要好的朋友呀!我们的私交很好,但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嘛!这个故事就是管鲍分金。友谊是五颜六色的。人生就像一个调色盘,当你把所有的颜色都挤在调色盘中,颜色既混乱又暗淡,但只要你懂得如何去调配它,那么它会永远绚丽多彩的。友谊是红色的。因为朋友对你的关心永远是真诚的、热情的。当朋友向你述说伤心事时,你要勇敢地诚实地对他说出你的想法;当你受挫折时,朋友坐在你身旁,劝慰你直到你露出笑容。友谊是蓝色的。它纯净得如同天空一样。因此,它不存在欺骗,不存在隐瞒,偶尔也只是善意的谎言;如果你真诚地对待朋友,同样,朋友也一样会如此待你。当朋友之间发生争执时,不见得非要错方先伸手,当对的一方先伸出友情之手时,错的一方将握得更紧,更感动。友谊是灰色的。一直在表扬你的朋友不见得是好朋友。而真正的朋友是在你骄傲、自满时,提醒你前途未必就平坦;真正的朋友是在你做错事时,直言不讳的指出你的错误。也许,批评的话你会不喜欢听,但敢真正批评你的朋友才最真。友谊是绿色的。它是生命的象征,是温暖的象征,是希望的象征。在求知的道路上,志同道合的朋友必不可少。当你遇到不懂的题时,朋友会不厌其烦地一遍一遍地讲,直到你完全弄懂为止;当你因为疲惫,趴在桌上小憩时,朋友会在你身上轻轻盖上一件衣服;当老师说在考试后要评成绩提高奖时,朋友和你相视一笑,并且互相鼓励取得好成绩。友谊是粉色的。在友谊的温柔中,便有无尽的欢笑与甜蜜。友谊是紫色的。因为它要像紫罗兰一样被精心呵护。如果友谊经不起风风雨雨的考验,那么这种友谊算不上是真正的友谊。友谊是白色的。我们要建立纯洁的友谊,就像一阵柔和的微风,让我们吮吸新鲜的空气;像一只自由的小鸟,让我们翱翔在蔚蓝的天空。友谊,需要我们用真诚去播种;需要我们用热情去浇灌;需要我们用原则去培养;需要我们用谅解去维护。不,友谊是纯明的,是无色的。因为它恒久不变……其实,无所求的朋友难得,不妨闭上眼,将有所求的朋友一一删去,最后还有几位?因为真正的友情是“无所求”,她不应要求什么,不依靠什么,拒绝一切契约,总是既纯净又脆弱。因此总是那么容易的被搅浑、打碎。各种书籍也介绍各种防止友情破碎的方法,但那些方法都是技术性的。一旦技术性手段进入感情领域总没有好结果。友情需要用心浇灌,用生命来培养,才能开出灿烂的友情之花。 真正的朋友在于精而不在于多,知己有那么三两个,哪怕有一个人也就足以了。曾经以为真正的朋友会象影子一样永远的不会离开自己,其实仔细想想,对又或许不对。对是真正的朋友无论多久不联系,可是当你需要他的时候他会毫不犹豫。不对是人生何尝不是一个旅途,在这个旅途的列车上我们会遇到很多的人,一些人会成为朋友,会成为那段旅途里最好的朋友,可是生活中有许多不尽人意的时候,就是有一天你的朋友到站了,要转程另一辆列车去另一个地方了,所以尽管无奈却只能挥手说再见。想通了这些也就不再那样苛责那种没有永远的友情了。生命的旅程中遭遇的情节太多,遇到的人也太多,能记住的毕竟不及忘记的多。所以只要能够相互记得,只要我的记忆里有个你,你的记忆里有个我,那么我们应该就是朋友。人生的美妙和艰难;人们的善良和丑恶;历史的威严和曲折;道路的宽广和坎坷。人生要度过这么多的坑坑坎坎,无时无刻都在和知友,有着密切的联系,知友是人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部分……知友在你面前不空话;不高调;不弄虚作假;不会曲思奉承;不会违心作态。当你的意见、观点与知友产生分歧时,知友会毫不客气指出,甚至说出的观点让你承受不了……知友是你生活中的记忆、思想、激情、开心愉快的调味品。友人的印记是自己的童年,是永不再来的少年时光的象征。当岁月的年轮在递增的时候,当你怀念起已经失去的光阴的时候,禁不住流下了又苦又甜的热泪时。而随着感情的强、弱、浅中所涌现出的是珍贵的友谊。这至善至美的情,是世间珍贵的爱,我们要爱惜珍之!知友是时间的见证,是幸福与患难时的对白……知友是人生中的一种情趣;一种兴味;一种品格;一种哲思;一种启迪;一种思绪;一种立意。知友是一首歌;是一首诗;一朵花。知友是风;是雨;是雪;是风雨后的那道彩虹;是精神的灵魂;是冬日最温暖的港湾;是爱的源泉……让我们珍惜眼前的友谊吧!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