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口相声_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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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口相声剧本
今天说的这个故事,是明朝时候的事儿。
在山东临清有一家财主。家里有一个少爷,叫张好古。从小就娇生惯养,也没念过书。长大了,吃喝嫖赌,无所不为。天天儿吃饱喝足,提笼架鸟,满街遛。因为这个,大家伙儿都管他叫“狗少”。
有一天,张好古走在街上,看见一个相面的,围着一圈子人。他想看一看,刚往那儿一站,相面的一眼就看见他了,知道他是狗少,想要奉承他几句,蒙两个钱。假装看了看他,说:“这位老兄,双眉带彩,二目有神,可做国家栋梁之材。看阁下印堂发亮,官运昌旺,如要进京赶考,保您金榜题名。到那时我给您道喜。”张好古要是明白,当时能给他一个嘴巴。因为他不认字啊,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上来,上京赶考?拿什么考呀?可是他这狗少的脾气没往那儿想。他想:“我们家有的是钱啊,要想做官那还不容易嘛。”他不但不生气,反倒挺高兴。说:“准能得中吗?”“决不奉承!保您得中前三名!”“好!给你二两银子。真要中了,回来我还多给你。要是中不了,回来我可找你没完。”相面的心里说:等你回来我就走了!
张好古回到家里,打点行囊包裹,带了些金银,还真上北京赶考来了。他也不想想,你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就赶考?这不是浑吗!可是遇见那样社会就有那样事情。他动身那天就晚了,赶到北京正是考场末一天。等到了西直门,城门早就关了。事也凑巧,正赶上西直门进水车。明、清两代的皇上,都讲究喝玉泉山的水,叫老百姓半夜里由城外头往进拉水,还得是当天的,水车一到,城门开了。张好古也不懂啊,骑着马跟着水车就往里走,看城的也不敢问他,以为他是给皇上押水车的哪,就这样他进来了。
进了城,他不知道考场在哪儿,骑着马满处乱撞,走到棋盘街,看见对面来了一群人,当中间有个骑马的,前边有俩人打着气死风灯——这是九千岁魏王魏忠贤下夜查街。张好古这匹马眼神一岔,要惊,他一勒丝缰没勒住,这马正撞上魏忠贤的马。要搁在往日,魏忠贤连问都不问就给杀了,因为他是明僖宗皇上最宠信的太监,有先斩后奏的权力。今天魏忠贤想问问他,一勒马。说:“你这小子,闯什么丧啊?”张好古也不知道他是九千岁啊!说:“啊!你管哪!我有要紧的事。”“嗬,猴儿崽子!真横啊!有什么要紧的事?”“我打山东来,我是上京赶考的,要是晚了进不去考场,不就把我这前三名耽误了吗?”“你就知道你能中前三名?”“啊!没把握大老远的谁上这儿来呀!”“现在考场也关了门啦,你进不去呀!”“进不去我不会砸门吗?”魏忠贤一想:他就知道他能得中前三名,准有这么大的学问吗?不能!这是大话欺人,他这是拿学问唬我哪。随着说:“来呀!拿我张片子,把他送到考场去。”魏忠贤要看看他的学问怎么样。可是魏忠贤也浑蛋,你要看看他的学问,你别拿片子送他呀,你就叫他自己去得了。他这一拿片子,张好古倒得了意啦,本来他不认识考场,这一来有了领道儿的了。
差人带着张好古来到考场,一砸门,把片子递进去。两位主考官看是魏忠贤的片子,赶紧都起来了,这个就说:“这人是九千岁送来的,一定跟他有关系,咱们可得把他收下!”那个说:“不行啊!号房都满了。”“满了咱们也得想办法呀!你想九千岁黑更半夜送来的人一定是他的亲戚。依我说,赶紧给他腾间房。实在不行,哪怕咱们俩人在当院蹲一宿哪,也得把他留下。”“好吧!那咱们就在当院蹲一宿吧!”这叫什么事!两位主考官把张好古让进来以后,他们俩人又嘀咕上了。那个就说:“咱们给他送题去。”这个说:“别去!咱们也不知道他温习的什么书啊?咱们要是给他一出题,他要做不上来,这不是得罪九千岁吗?”“那么怎么办哪?”“怎么办哪?这不是有卷子吗?干脆我说你写!”嘿!他们俩人全给包办了!写完了一想:“这要是中个头名那可太不下去了,得啦!来个二名吧!”张好古一个字没写,弄个第二名!
到了第三天,凡是得中的人,都得到主考官家里拜老师,递门生帖。全去了,就是张好古没去。他不懂啊!两位主考宫又嘀咕上了。这个说:“张好古太不通人情了。虽然他是魏王送来的,要没有咱们哥儿俩关照他,说死他也中不了啊。怎么着?现在得中了,连老师都不拜,这也太不通人情了。”“别那么想,咱们得冲着魏王。你想魏王黑更半夜拿着片子把他送来,这一定是魏王的亲支近派。将来他要是做了官,咱们还得仗着他关照咱们哪。他不是没来吗?没关系!咱们不会看看他去吗?”这倒不错,老师拜徒弟,倒了个儿了!
两位主考官见了张好古。说:“那天要没有九千岁那张片子,这考场你可就进不来了。”张好古也不知道哪儿的事啊,就含糊着答应。等他们俩人走了以后,一打听,才知道九千岁是魏忠贤。心里说:哎呀!要没有这张片子,考场就进不来了。他可没想他不认字!又一想:我得瞧瞧九千岁去!买了很多的贵重礼物,到了魏王府,把名片、礼单递进去。魏忠贤一看名片,不认识。有心不见吧,一看礼单,礼物还很贵重。说:“叫他进来吧。”张好古进去一说:“那天要不是九千岁拿片子送我,我还真进不了考场。也是王爷福气大,我中了个第二名。”魏忠贤一愣,啊!真有这么大的学问?怪不得那天说那么大的话哪!既然有这么大的学问,将来我要是面南背北之时,这人对我有很大的用处啊。当时吩咐设摆酒宴款待。张好古足吃一顿,吃饱喝足,告辞,魏忠贤亲自送出府门。这下子,北京城哄嚷动了,文武百官都知道了,大家纷纷议论:“咱们不论多大的官,谁进魏王府拜见也没送出来过呀?怎么新科进士张好古去了,魏王亲自送到门口哪?”那个说:“他是魏王的亲支近派。”“看九千岁把他送出来的时候,还是恭恭敬敬的,说不定张好古许是魏王的长辈。”“既然是魏王的长辈,咱们应该大伙儿联名,上个奏折,保荐一下。将来他要做了官儿,一定对咱们有很大的关照。”“对!”大家联名保荐新科进士张好古,说他有经天纬地之才,安邦定国之志,是国家的栋梁。皇上一听,说:“既然有这样的人材,应该入翰林院啊。”他又入了翰林院了!
到了翰林院,这些翰林都知道他是魏忠贤的人,又听说他是大家联名保荐的,大伙儿谁敢不尊敬他呀?有写的东西也不让他写,不但不让他写,大伙儿写好了,反倒给他看:“张年兄!您看这行吗?”“行!很好!很好!”就会说这么一句。不管人家问什么,都是“很好!很好!”就这句话他愣在翰林院混了一年。
转过年来,魏忠贤的生日,文武百官都送很贵重的礼物。张好古除去送了很多贵重礼物之外,他打四宝斋纸店又买了一副对联,可没写,拿着就进翰林院了,大伙儿一瞧。说:“张年兄,这是给魏王送的寿对儿吗?”“是啊!”大伙儿打开一看。说:“哟!没写哪?”“可不是吗。”大伙儿说:“您来了一年多了,我们就没看您写过字,想不到今天我们要瞻仰瞻仰您的墨宝。”“不!你们写得很好,还是你们给我写吧。”大伙儿彼此对推,谁也不写,其中有一个人聪明。心里说:张好古别是不认字吧?当时他眼珠儿一转。说:“我写!”就编了一副对子,大骂魏忠贤,说魏忠贤要谋朝篡位,写完了说:“张年兄!您看行吗?”张好古一看说:“行!很好!很好!”还好哪!
这一天,张好古拿着礼物给魏忠贤去拜寿。魏忠贤把礼物收下,把对子挂上,还没看明白什么词儿哪,皇上的圣旨、福寿字也到了。魏忠贤摆香案接圣旨去了。所有来拜寿的文武百官都看见这副对子了,可是谁也不敢说,因为魏忠贤这人脾气不好。比如:有人骂他,你要一告诉他,说:“某人骂您哪。”他一听:“噢!他骂我?杀!——他骂我他一个人知道啊,现在你也知道了,一块儿杀!”您想这谁还敢告诉他呀!就这样,这副对子溜溜儿的挂了一天,魏忠贤愣没看出来!
又过了几年,换了崇祯皇帝。在魏忠贤家里翻出来龙衣、龙冠。魏忠贤犯罪下狱,全家被斩,灭门九族,所有魏忠贤的人一律杀罪。就有人跟皇上说:“翰林院有个学士叫张好古,也是魏忠贤的人。”
皇上说:“那也得杀!”旁边有一个大臣跪下了,说:“我主万岁,张好古不是魏忠贤的人。”皇上说:“怎见得呢?”“因为某年某月某日魏忠贤办生日,张好古送给魏忠贤一副对子,那词句我还记着哪。上联‘昔日曹公进九锡’,下联:‘今朝魏王欲受禅’。他拿魏忠贤比曹操啦!说他要谋朝篡位,这怎么能是魏忠贤的人哪?”皇上说:“那不是啊!”“不但不是,这是忠臣啊!”“好!既是忠臣,死罪当免,加升三级。”
一群浑蛋!
高三:1031337032x
蝴蝶兰
我家养了盆蝴蝶兰,很漂亮,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刚开始土里长出了小嫩芽,小嫩芽逐渐长大,慢慢的叶杆从绿色的变成浅红色,在长出一个个可爱的花骨朵,浅紫色的花很快就出来了,花骨朵看着饱涨的要破裂似的。
小花的叶子长出来了,慢慢的长大8厘米的时候,就像一个个浅紫色的小精灵在玩耍,又想一个个喇叭花。
不几天,小花慢慢的张开,变成深紫色的三片叶子,到晚上,蝴蝶兰就合上了,犹如一位小姑娘害羞的把脸捂上。到了白天,蝴蝶兰就张开了,犹如一位帅气的小伙子在耍帅一般,。
你们知道了吗?也和我讲讲你们喜欢的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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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书_3000字尊敬的XX:我错了,不该在上课时候说话,我对我这种行为感到羞耻,因此,我做以下深刻的检讨,希望能得到老师和校领导的原谅。不过,人总是会犯错误的,当然我知道也不能以此作为借口,我们还是要尽量的避免这样的错误发生,希望老师可以相信我的悔过之心。“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我的不良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绝对是失误,老师说的话很正确,就是想要犯错误也不应该再您的面前犯错误,我感到真的是很惭愧,怎么可以这么的。相信老师看到我的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的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我这样如此的重视这次的事件,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可以向老师保证今后一定不会在早自习及其他任何课上说闲话的。今天我真的是很深刻的认识到了我的错误,知道老师说的话就要听从,老师说的话也绝对会实现她的诺言,老师所要管的一定是为了我们学生好,所以我们不用挑战老师的纪律,我们还是学生,没有能力对老师说出来的话产生不听从的想法,我们学生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好好的听从老师的话,好好的学习好,让老师可以放心,让老师可以信任。犯了这样的错误,对于家长对我的期望也是一种很大的打击,家长辛苦的赚钱,让我们孩子可以生活的好一点,让我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当中,可是,我却违背了家长的心意,我犯了这样的错误,简直是对于家长心血的否定,我对此也感到很惭愧,家长的劳累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每天为了生存而忙碌,为了家庭而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们所不能够了解的,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做他们的乖孩子,听从家长的话,家长是我们最亲的人,也是我们在现在这个社会上最可以信任的人,所以我们就要尽量的避免家长生气,不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烦恼。而我们作为他们最亲的人也不能够惹他们生气,这个都是相互的,当我们伤害到他们的心时,也是对于自己心的伤害,因为我们是最亲的人。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这次的事件我真的感到抱歉,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可以认可我认错的态度,我真的已经深刻的反省到我的错误了,希望老师再给我知错就改的机会。也希望同学也要引以为戒,不要犯和我一样愚蠢的错误了,这次的教训真的很大很大。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并且影响了其他的同学,其结果损害了多方利益,在学校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行为,即使是并没有影响课堂纪律,仍然是不对的,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做学生的原则。我只是顾着自己的一时高兴,和一时的想法,完全不理会老师的感受。这也是不对的,人是社会的人,大家不应该只是想着自己,我这么做,害的那个是那些和我一起讲话的同学,我这样做,看似和他很好,实际上是在害他。而且,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也是对老师的不尊重。所以,老师把让我写检讨,也是为了让我深刻的认识到这点。其次,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行为也是一种对老师的工作不尊敬的表现。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自古就讲究尊师重道,这是一种传统的美德,过去我一直忽视了它。抛开着一层面,不单单是老师,无论对任何人,我们都应该尊重他,尊重他的劳动,他的劳动成果。我这样做,直接造成了不尊重老师,不尊重他人,不尊重他人劳动的恶劣影响。作为一名当代中学生,一名正在接受教育的人来说,这种表现显然不符合社会对我们的要求。再次,我这种行为还在学校同学间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形象。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纪律良好,而我这种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学校的学风建设。同时,也对学校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第八中学”在人们心目中一直是一个学术严谨的学校,我们应该去维护这个形象而不是去破坏它!虽然我在考试的时候写答案给别的同学,这是作弊行为,我和那个同学关系很好,他找我讲话,当时我的也想讲话和认为老师不会发现的侥幸心理之下酿成了现在的后果。虽然与人为善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是当代中学生理应具备的品质。但是现在我才深刻的意识到这不是与人为善。我在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还传染其他同学一起,这并不是真的和别人好,而是在害自己和同学们,晚自习是让学生复习一天的学习的课,不论是什么原因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都是很不对的,违背了做学生的原则。当然,我不能说我是为了和别的同学讨论什么问题才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这是不能成为我作弊的理由。鲁迅先生说过:不友善的帮助就是恶意的伤害。我只有认真反思,寻找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做为一名学生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本应该在上课的时候决不讲闲话,而我却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了,辜负了老师平时对我的教育之恩,老师含辛茹苦的把知识教会我们,是想让我们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而我却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欺骗把知识无私的教给我们的老师,我现在已经彻底认识到我的行为不仅没有起到帮助同学的目的,反而是害了他,也对老师是一种欺骗行为。自从接受了老师对我的批评教育,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老师教育我说明老师是非常的关心我,爱护我,所以我今后要听老师的话,充分领会理解老师对我们的要求,并保证不会在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如果在上课的时候别的同学找我讲话,我不再参与,而是在主动的去告诉他这样是不对的,这样就可以帮助老师分忧了,帮助老师给班里营造良好的学习的气氛。望老师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老师是希望我们成为社会的栋梁,所以我在今后学校的学习生活中更加的努力,不仅把老师教我们的知识学好,更要学好如何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一个正直的人,使老师心慰的好学生,老师如同父母对我们的爱都是无私的,所以我也要把老师对我们的无私精神去发扬,通过这件事情我深刻的感受到老师对我们那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我所犯的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实际上就是在班上和系里面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不择手段的行为,即使老师允许,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学生的道德和专心治学的精神、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这样一种极其错误的行为就是典型的锦标主义。尤其是发生在我这样的二十一世纪的一代少年身上。弘扬第八中学的拼搏精神,走顽强拼搏进取之路既是我的责任,也是我坚定不移的前进方向。然而,我的行为却背道而驰。一个优秀上进的学生当然要努力争取好的成绩,但不能不顾一切、不择手段地去达到目的,这是一个关系到如何成人,如何成才的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一个人的成长和进步,不仅仅是学业上的提高,更重要的是思想、作风方面上的培养和锤炼。我忽视了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为此而犯了方向性的错误。我所犯错误的影响是很坏的。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在上课时就直接造成不尊重同学、不尊重老师、不尊重父母的恶劣影响。过去,第八中学不仅是成绩好、思想好,在精神风貌、队纪礼仪、学术建设等方面也享有较好的声誉,而由于我的错误,大大损害了某某中学的形象;本来,老师是对我很器重的,然而,我的错误深深地伤害了他们的心;我所犯的错误,无疑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带了一个坏头;其他的同学在她们成长的过程中,由于我所犯错误,给她们带来了不应有的负面影响和不应承受的思想压力。总之,们为自己所犯的错误而带来的这一切而深感痛心和后悔。我所犯的错误教训是深刻的。上级老师,同学都委以重任并寄予厚望,我自己也一直感到责任重大不敢苟且,认真学习,全力投入。但事实证明,仅仅是热情投入、刻苦努力、钻研学业是不够的,还要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大局意识和纪律观念,否则就会在学习上迷失方向,使国家和学校受损失。我知道,造成如此大的损失,我必须要承担尽管是承担不起的责任,尤其是作在重点高校接受教育的人,在此错误中应负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处理。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老师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加倍努力干好。同时也真诚地希望老师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并却对我的问题酌情处理。早在我踏进校们,老师就已三申五令,一再强调,全校同学不得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影响课堂秩序和听课效果。可是今天上午我还是在一堂老师给我们精心准备的无比生动的课上讲了话,没有好好吸收一次老师呕心沥血给我们制作的知识大餐。晚修是很重要的,我应当珍惜这个机会,可是我错过了,这莫过于人生的一大损失。同时,老师,您的关心也令我深深地感动,我知道几个人上课讲话对您来说是没有损失的,可是您还是及时发现并教导我,令我下次不再犯。您是多么慈祥,多么伟大啊!我感激的泪水可以添满整个塔里木盆地;我因过分激动而跳跃的心可与唐山大地震相媲美;我浪子回头的决心可赛过女娲补天时的毅力。我坚决保证以后的早自习除极特别的原因我一定会在课堂上认真听讲不讲闲话。如果说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来,都浇不灭您对我愤怒的火焰,那么,整个太平洋的水能全倒出来吗?不能,所以我相信你一定能原谅我这次无意间所犯的错误,之所以说是无意间是因为早自习的时候只是无意间说了几句话,虽然这也许只是一个不假的理由,真实就是真实,事实就是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了,希望老师能原谅。对不起,老师!这次我犯的是一个严重的原则性的问题。错误已像光天化曰下的凶器说出了一切事实。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认为在本人的思想中已深藏了致命的错误:思想觉悟不高,本人对他人的尊重不够,以后我将对老师有更多的尊重。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平时生活作风懒散,如果不是因为过于懒散也不至于如此。我辜负了您的一番心血,事无巨细。见微知着,由小及大,我作为一名初2学生还像小孩子一样在上课讲话,给全班作了坏榜样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对于这件事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我做了深刻的反思:1。在同学们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有可能影响班级纪律性,让其他同学也讲话,都没有好好听课,这实际上也是对别的同学的父母的不负责。2。影响个人综合水平的提高,使自身在本能提高的条件下为能提高。如今错已铸成,我深感懊悔,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3。思想觉悟不高,对错误的认识不足,试想如果当时我就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错误就不可能发生。之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我还为能达到一个现代中学生应具有的认识问题水平,为能对老师的辛勤劳作作出回报,我越来越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的严重性,为此,我一定会在以后的几年里更严格地要求自己,在认真完成作业,在上课的时候绝对不讲闲话地同时,使自己的言行都与一个现代中学生相符合。作为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一份子,我觉得有必要对我们的行为作出检讨,所以按照老师的要求激纳保质保量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老师我保证,我以后再也不会犯类似的错误了,以上是我1000字的检讨,希望我的诚恳检讨,得到老师和校领导的原谅。我会用实际行动证明我的诚恳。此致敬礼检讨人:x年x月x日北京延庆县崇文小学高三:sd228508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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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_3000字医生拿着报告,指了指。示意我看,诊断为某种压迫神经疾病,中间扭曲的全然看不清只见最后为短暂失聪。失聪?短暂?笑了笑,医生拍了拍我肩膀,递给我朋友一个单子,住院,几千大洋。朋友也没多看,我觉得看也看不懂罢。朋友领我到病房,俏皮的笑了笑,竖起大拇指,还嘴唇微颤两下,应该是说。你真牛B,别忘了还我钱,早些好之类的话。我从未想过无声的世界会怎样的孤寂,住的病室有三张床,一个洗手间。幸好还有一扇窗,我可以无聊时开了窗感受风的抚摸,风的味道,却听不到任何风声带来的一切。住院第二天,又是一些化验,体检,诸如此类,没什么新意,该做的,都做了。主治医生写在纸上一行字,住院静养一个月。后面的,就完全不懂了。可能是我这个病的名字,医生见我一脸茫然,他又接过本子加了一行,不是什么大病,休息调理一下就好,不要想那么多,不要有压力。我对他笑笑,点头意为我懂了。医生也回了一个笑脸,带着护士到另一张病床。医生的嘴唇对着那女孩飞快的蠕动着,女孩频频点头。最后也是一翻老话,叫她静养吧!我没听到,但是我看得见,人们说当你某个部位残疾时,其他部位就特别灵光,估计就是形容这个吧。医生走了,三床是个空缺的位置,朋友向我挥手,他也走了,房间里剩下我与女孩,还有守护在女孩身边的亲人,我开始想,那女孩是什么病才住进的医院?这个病房里应该是耳鼻喉科吧?看她和医生交流应该不是和我一样的,想着想着我读着一本书,好久没翻页,女孩的亲人削了个苹果过来,我连忙说:阿姨,谢谢,我耳朵现在听不到声音。阿姨笑了笑,递给我苹果,她见我旁边有日记本和笔,在上面写了一行,什么书那么好看?一页看了那么久,我女儿也喜欢看书,匆忙的赶过来没有带,能借你的看一下吗?我犹豫了一下,这几本书我都有些字迹在里面,被她看到会多尴尬。实在是纠结,不过看着手里连核都削出的苹果和面前这个女人这么漂亮的字,盛情难却。我在日记本上写下。书有点乱,不嫌的话就拿去吧,我把带来的6本拿出了5本。阿姨写上。谢谢。早日康复。我点了点头,随口说句。也希望她幸福。幸福?幸福?我说的什么?我连忙改口,错了,是早日康复。阿姨笑了笑,拿着书过去了。听不到声音,就不愿过多的与别人交谈了,每天都会有水果送到,来自朋友,来自临床女生的母亲。第一周。安详。怎会不安详呢?全世界唯有书本与白昼,黑夜的更替,一切如行云,只是少了风的故事,看见也觉索然无趣。她一直没来与我交谈,有时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人。安静的可怕。她捧着我的书仔细的看着,那么认真一页不漏,恐怕我那潦草的字迹早已尽收她眼底吧。我唯有手里一本读物。一直在日记本上写下些散文与诗篇。每当我看书,写字,到医院的后园散步,都会戴上耳机,我听不见,不过,别人也不会想来和我这个“听不见”的人交谈。第二周,她穿着病服,缓慢的移步,或许她以为我睡了吧,我回头,四目相视,她作惊恐状,我连忙说句对不起。她的眉头舒展开,这是我第一次从正面看到她的容貌。白皙的皮肤,娇弱的身子,看不清是多长的头发,散乱着,只觉得如果她俯身过来,头发一定会落到我的胸前。我拿起身旁的本子,她会写下点什么吧,她却回绝了,吃力的对我说,谢谢,你的书。我看懂了,她回到床位,愣神过后,我连忙翻开她刚归还的书。每篇我写过的,她都在下面写下她的想法,有些半句的诗也有了下句。还有可爱的在我杂乱的字里写上这个字写错了。我在那里入迷的看着,也不知是否笑出了声。她在那边指着另一本。在最深的红尘里相遇。“IlikeIt。”我也懂。那本书陪我度过的时光啊!仓央嘉措,你是否在弥留青海湖时也想着再以一个有情郎。一个吟游诗人再次回到拉萨,回到你的爱人身旁。我皱了皱眉头,提醒自己医生嘱咐的话。第三周。她还是轻轻走到我身边还回我三本书,我对她说,你看的好快,她腼腆的笑。拿起我身旁的笔记写下。要不要去散步?我也写上。当然。就这样,两个人,蓝白格子病服。暖暖的阳光两个人走在医院后园的绿荫下。我戴上耳机,她也没问,也不反对,我们两个就这样漫无目的的走着,她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到前面长椅上休息会儿。我点头说好。我和她说要不要我给她占卜一下情感,事业什么的。她一付吃惊的模样。看着我。我从口袋里拿出今天让朋友带来的塔罗。她微笑着点头。我洗洗牌与她说随便拿出一张。她很慎重的从牌里抽出一张。我接过牌,翻过来。命运之轮。她问这牌什么意思。我回到。生与死,情与怨,时间与光阴,昨天与明天,相识与陌生,一切皆是轮回。我理解的,是她是一个特别的女孩,除此外我完全看不出这牌的任何解释。然而我没这么说。她在笔记本上问。那我们是否处于这个轮回之中。我隔行写下。我本也是身处其中,可有天我忽然解道这戏剧的人生而被轮回之景所驱逐,瞧。我这不就失聪了吗?她隔行。经历是必要,相逢却惘然。回去吧。没给我留任何机会反驳。回到病房,她捧着最后一本读物,还回的三本也都是优雅的字迹,我的耳朵还是没好,已经过去了20多天,还是听不到任何声音,我怀疑我是否还可以听到音乐,如果可以,我想听到她的笑声,她笑起来是那么甜美,声音也一样很动听吧。自从那天,明媚的光亮照进房间,她就在每个下午,陪我到绿茵草地旁的长椅。带来写作的本子,现在满满的都是我们的谈话。从开始聊的书籍,到梦想再到一些杂碎的小事,一篇又一篇,不知不觉就快用光所有的日记本了,我让朋友帮买了三只新的笔芯,三本新的日记。第四周。早上醒来。日出犹如每天的样子,我走进窗发呆的想象。这样也很好,这样也不错。至少有她陪着我,不过能多远呢?叹息。我听到了,自己的叹息,我推开窗,鸟鸣,风吹树叶声,回忆总是突如其来,这是好事,还是与她的分别。至少,让她读完最后一本。至少,再陪她些许天,或许等几天她也好了,是不是可以和她一起出院。不自觉的,我躺回床上,过了一会,医生过来在纸上潦草的写下几个字。好些没?我摇摇头。听见他对护士说。怪了,不应该啊,回头找出他报告给我。原来听见了。也不一定是好事。医生也没多说,走向她的床位,对她说。“你妈妈近些天都没来,她昨天在电话里嘱咐我让你早些出院。”女孩瞪大眼睛,对着医生说。我不要。为什么我听不到她的声音。?我看到她的嘴唇在动。然而,我听不到她,医生对她说。好好休息,想出院随时和我说。为什么?我听不到她?她明明说了那三个字啊?下午,她依旧笑着走向我,示意我和她去转转。我戴上耳机,没有播放曲目。和她坐在那老长椅上,我确定我的耳朵可以听到声音,连衣袖摩擦的细小声,我都听的到。她问我,如果你的听力一直没恢复怎么办。我回。那就一直在医院等它恢复。她对着我喊。笨蛋。然而。我什么都没听到。我与她说。最后一本书看得怎样。她皱眉,还没看完。她该早都看完了吧。只是某种原因不想现在归还。第二天。趁她还睡着。我跑到医生的办公室。我问。医生,临床女孩是什么病,医生刚要提笔写给我。我阻止他说,我听得见。“你的听力恢复了?”今天早上刚好。先告诉我她是什么病。医生叹口气,“她去年住进的医院,诊断为间歇失言。但不知怎得,过去了半年,她一直没好,期间也做过很多复查,没有好转的迹象,也没失去说话的能力,可能是忘记说,或者是不想说吧。”我楞了一下。医生,我今天我来过,还有我听力已经好了的事情不要告诉任何人。医生也没多问,我回到房间。她已经醒了,问我去了那里。我说去下面转了转。她无奈的耸耸肩,拿出一本书,可能是她母亲给她带的,我的朋友也许久没来看望,大家都很忙吧,为了生活。她说这本书送给我。我接过来。书名为。我与她说,为何要来世,这辈子有何不可?她有点迷惘。一脸疑惑的看着我,而后,她又像得知了什么秘密一样拍我肩膀说。没有对与错,对于昨天只有怀念,对于明天,只有明天!我很决绝的笑了笑,我们已经很亲密,在这里,形影不离,要不是都穿病服。很容易被人误认为是一对儿很恩爱的情侣吧,我也并不在意,在意别人的喉,在意别人的眼,在意别人的讽刺。她读懂我的字,我了解她的思想,我们互相支持着,每一天,每一秒。有时无意的触碰都会使两人脸庞泛出一道红晕,而现在,不管走在哪个角落,我们都牵着彼此的手。我们都没说过爱或是怎样,我不栗色一个胸膛,她也舍得一个臂膀。这是如果还需那些所谓的只言片语是否只会徒增无趣。第六周。顶着家人,公司,朋友的压力。我在医院住到第42天。清晨,又是一天,第一眼,我转身,她不在,整整齐齐的床褥,上面摆着一本她未归还的书。打开第一页里面一张我几年前在三亚拍的LOMO照片映入眼帘。背面书写着她的字。谢谢这次重逢,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可以听到花儿的恐惧,却无法呼喊你,再与你看一次已倦的风景,来世。相恋。我觉得自己很傻,我都未曾问过她的名字,照片里,沙滩旁,绿树下,女孩戴着兰花草帽,一袭白裙,眸子向着海的尽头。那是她,我怎会忘记她,跑到医生办公室,医生什么都有不愿说起。是女孩的嘱托,默默的消逝我的世界。出院,上班,回归一个人的日子。上司咒骂,我说听力还没完全恢复,全然当作听不见。直到入冬后。她的消失已停止记忆,像从未远离。北方的冬天是寒冷,今年更是觉得没什么出门的兴致。朋友约我去看电影,我完全觉得了无趣味,朋友依旧嘟嚷着说这部片子很好看,叫来世相恋。四个字,深深的触到我心底,整整呆住的5分钟,朋友早已挂断电话。午夜,一个人,电影院门口,售票员问我几张,思考一下,两张。我一个人,为何要买两张票?苦笑。买了两瓶可乐,就着呆劲儿进放映厅。人真多啊,什么日子?各个成双成对。眼看就没几个座位,解锁手机,2月14,情人节。心底爆粗口。WTF!就坐。等电影开播,既然来了,就看完吧,开播五分钟。场内已没有多余座位。午夜,居然会有这么多人,我呆呆的望着漆黑的银幕,开始前2分钟。先生,你这里有人吗?没有。坐吧。我连眼也懒得抬。光线薄弱的只能在黑暗里看到有些无聊的的手影。我是保安,这个女孩想看这个电影,没座位了,领她走一圈了,她也一直不说话,可算找到你这里有个空位置,你如果没伴就把票转给她吧,我依然不屑的态度,不用,坐吧,电影要开始了。旁边没有说句谢谢,手里两瓶百事可乐,心想自己也喝不掉,做好人做到底吧。我转身把可乐递过去,当我透过黑夜又一次看见她的面容,我什么话都说不出了,四目相视,她也看到我,她起身又想逃离,我抓住她的手,晃晃头。“一起最美好的一个月,我不想用一辈子去忘记。”摸耳朵,手交叉,放胸前,捧出心去。(这几个动作,是手语我爱你的意思。)她哭了。“我也爱你。”高三:望着在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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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_3000字有一个女孩名叫茜,在她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她的爸爸就已经去世了,她和妈妈、姥姥、还有继父生活在一起,可是姥姥和继父都不喜欢她。于是,在她上高中时妈妈给她送进了一所私立学校。私立学校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在这一群富家子弟中,茜显得是那样的另类,她每个月的生活费只有123.5,这些钱只够她一个月吃饭的花销,所以,她每天都等同学吃过饭后,躲在一个角落里吃馒头和咸菜。但女孩从小就要强的性格让她在学习方面很突出,她每一次考试都是全年级的第一名,许多有钱人的家长都希望她能给自己的孩子补课,但是,她看不惯有钱人家孩子的样儿,所以,都被她拒绝了。没多久,班级里一个名叫巩的男孩对茜说:“你帮我补补课吧?”茜不屑的笑笑,说:“我为什么给你补课?”巩理直气壮的说:“因为我成绩差!”这句话使茜多看了他一眼,就是这么一眼让茜觉得巩与众不同,因为巩和别的有钱人家的孩子不同,他身上总是穿着一件破旧的大衣,而且也没有贵族人的傲气,于是便答应了给他补课。每天茜都给巩补习功课,同时也增加了茜的收入。渐渐地,他们熟悉了,得知巩的生日是12月31日一年中的最后一天,而茜的生日是1月1日一年中的第一天,巩开玩笑的说:“我比你大了整整一年啊!”茜冷淡地回了一句:“仅一天而已!”这一天放学,学校门口停了一辆宝马,许多有钱人家的孩子都没有见过,那是巩的家人来接他了,茜看着巩走向了车的方向,心想:“为什么他们可以那么有钱?为什么他们就可以开宝马?”就在这时,巩回头对茜淡淡地一笑便上了车。茜回过神来想:“我为什么要羡慕他?他又没有我学习好!”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尽管茜每天都给巩补课功课,可巩的成绩一直也没有明显的进步,离高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他们都顾着自己的总复习,也不再补习了。茜一心就想考上清华,因为她不想被别人看不起。考试成绩出来了,茜如愿地考上了清华大学,并且是高出全校第二名整整50分的优异成绩考入了清华大学。由于学校还没有开学,茜想回家看一看妈妈,她们母女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面了。可她刚进家门,继父见了她就又打又骂的,妈妈把她护在身后,无奈之下茜离开了家,当她走到楼下抬头看着自己家的阳台时,她多么希望在临走前再见妈妈一眼,可等来的却是姥姥把她所有的行李丢了下来,她伤心的离开了家,又回到了北京。茜回到北京后,准备四处找房子,正在这时她看见一个老奶奶在收拾一个库房,她走上前去问:“老奶奶,您这房子租吗?”老奶奶笑眯眯地说:“小姑娘,你想租房子吗?”茜点了点头,“那就100块钱吧!”老奶奶回答她。茜正收拾房子的时候,见到了很久不见的巩,茜不想让别人看见自己落魄的样子,生气地问:“你怎么在这儿?”巩还是和以前一样穿得随随便便的,表情怪异地说:“我来看我姑奶奶!”茜像被看穿了一样,一直沉默不说话。巩问:“听说你考上了清华,恭喜你啊!”茜也不是那种不识价的人,就说:“谢谢!那你呢?”巩不高兴地说:“我爸爸让我出国!”茜冷冷地看着他,狠狠地说:“哼!你们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这样!”巩又接着对茜说:“你愿不愿意帮我一个忙?”茜疑惑地问:“什么事?”巩说:“愿不愿意到我妈妈的公司做打字员?”茜立刻就生气地说:“你是在同情我吗?”巩急忙解释:“不是的,我妈妈的公司最近效益不好,许多员工都走了,现在正好缺人,你就当是帮帮我,好不好?”茜答应了,每天都去巩妈妈那上班,一个月发600元的工资,这对她来说已经很满足了。巩就要出国了,在巩走之前茜请了他吃顿饭。巩出国了,茜依旧每天一边上课一边工作,现在每个月的工资已经可以达到2000元了,并且巩的妈妈怕她跑来跑去的不方便,给她配了一个笔记本电脑,在别人看来都以为她很有钱,当然了,茜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过。在茜的寝室有一个北京的女孩,个性比较刁蛮,但是从来不欺负茜。茜还是同以前一样的要强,受不得别人的学习比自己强,可这一次她遇到了对手。有一个叫林的男孩,每次的成绩都要比她高,茜很不服气总想超过他。在一次复习课上,茜心里想:下一次考试我一定要超过他!就在这时,老师问了一个问题并叫茜来回答,可由于茜精神没集中连问题都不知道是什么,所以,摇了摇头。老师又问:“有没有人会这道题?”……林主动地站了起来回答了这道题并受到了表扬。茜恨恨地想:你以为我不会吗?用你来告诉我?下课了,茜把林截住说:“下次考试我一定会超过你!”当时在场的同学都感到很惊讶。考试成绩出来,茜果然取得了第一名,茜在成绩单上寻找着林的名字,却发现林的每科成绩都是零分,她很生气:不愿意和我比就直接说嘛!宿舍的女孩告诉茜,林在校园的湖边等她,她愤愤地跑过去说:“你什么意思?这算什么?”林没有说话,只是把手中的卷子递给了茜,茜疑惑地问:“你怎么会有卷子?”林说:“我姑姑是教务处的……”还没等他说完茜就打断了:“你们有钱人都是这样!怪不得每次成绩都那么高!”林不慌不忙地解释:“可我从来就没有动用过这种关系,卷子我已经答完,你可以合一下分数!”茜拿卷子算了一下总分还是比她高,她很是不解……林突然抱住了她,对她说:“我喜欢你!”一个女孩被男孩抱在怀里,她所有的骄傲都没有了,于是他们开始交往了。没多久他们就发生了关系,每一次出去茜都要给林钱,因为两个人出去男人付钱总是有面子,时间久了,她每次都会给林零花钱,这在他们之间也成了很普通的事情。茜的生日就要到了,茜幻想着林会送她什么礼物,心想:给他的零花钱已经足够给我买一个项链或钻戒的了。她想想就觉得很开心!茜生日那天,林一天都没有联系她,她以为是林故意的,为的是给她一个惊喜。这时电话响了,茜拿起电话说:“你死哪儿去了?”只听见对方惊讶地说了一声:“啊?”她问:“你是谁啊?”“我是巩!”她生气地说:“怎么是你呀?”巩淡定地说:“祝你生日快乐!”“谢谢!没有什么事先挂了!”巩说:“那好吧!再见!”巩并没有等到茜的回答,而是对方那边传来嘟嘟嘟嘟的声音……电话又响了,是林打来的,接过电话后,茜急急忙忙的跑到楼下,可是,林看起来很不开心的样子。茜心想,可能是他想给我一个惊喜吧!林问茜:“晚上可不可以不回去?陪陪我!”茜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到了酒店,茜才知道原来悲伤、痛苦的表情是不可以伪装的。林对茜讲了一段她最不想听到的故事:林原本有一个女朋友叫蕊,在一所电影学院,他希望他的女朋友和其他的女孩不一样,希望她不被世俗所感染,但当他去找蕊的时候,她却和一个有钱人走在了一起,说着贬低自己的话,可林并不甘心。上午,林用积攒下来的零用钱给蕊买了一个钻戒,结果却被蕊丢了回来。茜手中拿着那枚钻戒,看着上面刻着一个“蕊”字,这一刻,茜好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要那么努力的读书?为什么要认识字?如果她不认识字,她会认为那个字是她的名字,可是,茜忍住了泪水,安慰着林说:“没事,没事的!”没多久,茜不在巩的妈妈的公司工作了,由于她所学的市场营销管理正是巩的爸爸公司所缺少的,所以,她又到巩的爸爸公司上班。眼见就要毕业了,大家就要各奔东西,茜和林也就分手了。茜随着巩的爸爸来到了深圳发展,几年的努力茜已有了很出色的表现。经过各种关系,现在茜已经是英国总公司在中国分公司的经理。茜为自己买了房子、买了车,她只是为了证明别人有的东西自己也会有,但只是时间的问题。巩在国外回来了,请家里人在一起吃饭也包括茜。茜看见巩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种拉里拉遢的,没有什么上进。吃过饭后,茜问:“你去哪儿?”巩回答:“白天鹅!”茜又讽刺的说:“你们有钱人总是住那种星级酒店。”巩并没有回答茜的问题,而是问她:“可不可以陪我上去?”“为什么?”巩哀求着说:“就算是求求你了,陪我上去,好不好?”茜想了想答应陪他上去,刚进屋门,巩说:“把眼睛闭上!”倒数5个数!当茜睁开眼睛的时候,在屋的角落里跳出了许多的小丑为她弹琴、唱歌。这时,巩推出一个五层的大蛋糕走到茜的面前:“生日快乐!”茜好感动,因为她已经好多年没有过生日了。巩手中拿着钻戒单膝跪在地上认真地对茜说:“嫁给我,好吗?”茜说:“给我个理由!”“我爱你!”巩回答。茜点头答应了,但她自己也不知道这样是对是错,因为她还是没有办法忘记林,但是,巩的父母对她也很不错。没多久,巩和茜结婚了。结婚以后的茜还是同以前一样整天的忙于工作,而巩却是在家养养鱼、养养花、上上网,这让茜很看不惯,有一次茜不平地说:“为什么我整天的在外面奔波,而你却整天在家闲着没事!”巩笑嘻嘻的说:“要不我们都在家吧!反正,我爸妈挣的钱够咱俩花一辈子的了!”话音刚落,茜就生气地吼道:“为什么要花你爸妈的钱?难道我们没有能力挣吗?”巩见老婆生气了,急忙连笑带求饶的哄茜。每一次都是这样。一天,茜的QQ上有一个陌生男人加她,她隐约地感觉到那个男人是林,但她还是加了。结果真的是林,他们聊了很久,茜得知林在西北的一家公司当经理,她就觉得自己的老公太没出息了。回到家以后,茜看见鱼缸里有一只鱼腹朝上了,她就捞出来扔了。巩回来以后发现少了一条鱼,就问老婆:“我的‘二姨太’呢?”茜冷淡地说:“我看见它腹朝上就扔了。”“不是,它每天都这样休息一会儿的!”茜听了以后气急了:“你整天就知道在家呆着,就不和别人一样?”巩听了以后,没有一丝表情的问:“你说的‘别人’是他吗?”茜伸手给了巩一个大嘴巴,巩没有说一句话,把门轻轻地带上离开了家。已经两天了,巩都没有回家,茜也知道自己确实有些过分了,但又不好意思主动打电话,她忽然想到了巩的那本日记,巩一直都不让她看,这一次她可以看看了。打开日记,第一页:年X月X日,我们班有一个女孩她和别人不一样,每次同学吃过饭后,她都躲在角落里吃馒头、咸菜,我很想去帮帮她,可是,她好象很讨厌有钱人家的小孩,我得想一个好办法!”“今天我让爸爸给我弄了一件破旧的大衣,我想这样就容易接近她,她也不会讨厌我了。她已经决定给我补课了,为了能和她在一起的时间久一点,我故意每次都考不好,虽然每次她都说我笨,但我还是很开心。可就是无法向爸妈交代。”…“我的生日到了,爸爸开车来接我,我有点不高兴,因为我怕她会因此疏远我。明天是她的生日,我多希望叫她一起上车,但我知道她一定不肯,所以,我只能送给她一个无奈的微笑。上了车以后,我脱下了破旧的大衣,换了一件新衣服,爸爸还说我是不是有毛病,总爱穿这件破旧的大衣。”“我觉得我已经喜欢上她了!”……“爸爸妈妈知道我喜欢她了,但爸爸说只要我考上清华就同意我们在一起,所以,我开始努力的学习,但是,她有那么要强,我不能超过她的分数,所以,我把每一科都少答了几道题,就这样,我比她少了整整50分,考了全校的第二名。可爸爸让我出国,如果我不同意,他会把我帮助她的真相全部告诉她,所以,我答应了!”“出国前我见到了她,我邀请她到我妈妈的公司做打字员,我怕她知道我是故意帮她,所以就和妈妈商量了一下说公司效益不好。在我走之前,她说要请我吃饭,我说我吃牛肉面,她不同意,我就说我最喜欢吃牛肉面了,因为我知道即使我们两个人都吃才要3块钱,那样的话这个月她还有597块钱的零花钱。吃过饭后,她回学校了,没走多远我就吐了,因为我从来就没有吃过这么难吃的饭。”……“太巧了!她宿舍有一个女孩是我的初中同学,我告诉过我同学不许欺负她,不然,我就不客气了!”……“在同学的口中得知她有了男朋友,我很想问问她最近好不好?但是,我却找不到打电话的理由!”……“今天她的生日,我终于有了一个打电话的理由,但是,听她的声音觉得很急,好象在等人,所以匆匆的就把电话挂了。同学告诉我,她今晚没有回宿舍,我好害怕,我真不敢想象会发生什么事情!我心好乱!”……“在国外,我努力地奋斗,但是,我却不能告诉她我的成就,我怕她会因此不理我。我经过了一番打拼终于使自己的公司在中国有了分公司,而总经理就是她,我自然就放心了!我就要回国了,我却不能告诉她这些年我的努力。但是,不管她现在还有没有男朋友,我都要向她求婚。”……“我向她求婚了,她答应了我!”……“结婚的那天晚上,我故意把自己的手指割破,把床单染红了,尽管我和她的心里都明白她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是,在我的心里,她永远都是那个我要珍惜的人。”……“结婚以后,她依旧整天忙于工作,而我不能一天见不到她,所以每天只用电脑和总公司的副经理联系,尽管在她眼里我没有出息,但只要不伤害到她比什么都好。”……“我感觉她又和他联系了,我好怕我会失去她,因为我现在真的不能没有她,我想就这样和她过一辈子。”……“老婆,我真不想失去你,因为我真的不能没有你!”……茜已泪流满面,身边这个男人为了帮助她是多么地用心良苦,付出了那么多!她再也不顾忌面子,给巩打了电话,说:“老公,我知道我错了,回来吧!”“给我个理由!”巩问。“我爱你!”高三:我是12332作文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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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_3000字“你该醒了吧”孟婆轻叹道“如此这般执着,是为何?”为何?他为国为家负了她几世,请难了,总要有个终结(一)落花纷飞,谁的绝色风华停驻眼眸情深不寿,谁的痴迷守护化为尘埃千疮百孔,谁的一片深情黯然逝去梦醒时分,唯留陌上新桑无依徘徊一曲听罢,飞花漫天,莫道衣襟随风,只念拈花一笑,一纸情长,情落笔尖,缱绻。他抬手将毛笔搁置砚边,捻起一纸书信,招手一只信鸽,半晌,披甲离去,空留一室墨香。她一身素衣,眉目间望穿秋水,信手颔眉,愿君安好,盼君归来。窗外雨声潺潺,窗内孤灯一盏,落寞思念,伤了雨疼了花,静跪佛前,悄拾取,佛陀泪。坐看烟雨江南,怎堪惆成愁。从袖中摸出淋湿的信,沿着褶皱的折痕将一纸展开。待看清纸上的字,她怔住,素手微抖,无暇顾及滑落的书信,随即起身,压抑着轻咳,一步踉跄,摔在案边,两行清泪,一滴嫣红。”呵呵,子衍,你终是负了我罢……“无知年幼时,他说,等我……她等过了青涩懵懂,他,未归。家父叛国时,他说,等我……她等过了晦涩芳华,他,未归。如今,天下康定时,他依旧说,等我,可她已无力可等,无心可等。常年的颠沛流离,几经辗转,她本就虚弱的身子更是落下病根,她想等,这病冽之躯又能撑多久……窗外淅沥的雨丝何时夹杂了莹白,成了雪。她摊手推开沉重的木门,”咳咳。。"她紧了紧衣襟,向院子走去。雪落千里,素衣隐之。这场大雪,终会将红尘埋没,此生将尽,何须等。纷纷扬扬……雪过,再寻,天地间早已没了她的身影,唯有一支被青丝缠绕着的红棠钗掩在雪下,隐隐约约,看不真切。自古红颜多薄命,情痴皆成病,雪冷旧地,泪洒清风。他归来,已是暮春,破旧的木门打开,红棠依旧,青石桌椅依旧,只是,那倚窗独坐的女子,去了何方。凝眸,寒烟蓑草,残阳如血,滴墨成殇,佳人逝去,一地阑珊。彭女俏兮音如鹂,闲行幽步赏闲庭。十年数载同窗度,错把伊人芳心负。这一世,他为国,为家,负了她------------------------------------------------“负一世情,欠一世债”孟婆将手中的汤递过去“情痴痴情,人痴情,任情痴。。"他接过,一饮而尽。------------------------------------------------(二)斜日处,空烟无掩花千树,谁人怜顾,尽付山雾。巍巍叠翠望来路,堪堪韶华都相负,红颜未老,奈何天妒。时隔五年,城楼的破败沧桑被青瓦的气息掩埋,百姓们的安居乐业彰显这番世外桃源,对于那场浩劫,没有污迹,都被抹去,却处处有着她的存在。那是,她年幼,纯真。她说,”以后,我们也开个酒楼,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还有钱花。。"她掰着小指可爱的模样,扯扯他的衣角“好不好嘛”他拂拂衣角,仿若她的指温犹在。楼上六间雅居,大厅八张桌椅,风格依旧,只是原本的琴台处多了一位年轻儒生摇头晃脑,尽显夫子风采。“当年,这夜城,战火硝烟连年不尽,如今的祥和就要从一个传奇人物说起……"当初,这里的确战火不休,百姓身处水深火热,难得安宁。她的到来,挽救一城百姓,成就一方传奇。她的蜕变,清晰明显……衣带划出优美的弧线,止剑,落下,回眸”待天下大同,我与你并肩,可好?“笑靥如花,衣袂飘飞,漫天血色,竟也不差唯美。他愣怔片刻,默然不语,只是,他的眼中,从此便多了一个妙影。他任她在夜城独留,转赴沙场,只为她一句携手半老的约定。这一去,便是数年,她日夜不眠,翘首等待。然,当他归来,夜城外一片废墟,腥气缭绕,他的戾气,伴随着他的心慌带来无尽毁灭。他亲眼看见她惨死刀下,却来不及阻止。为了她,他不惜以卑劣手段在一夜之间,让夜城血流成河。他记得,他说他喜爱琴箫重奏。她倾尽一年,终得其意。可惜,伊人不再。他记得,他说他不喜喧闹,愿独善其身。她为他独挡一面,纤手沾染鲜血无数,从白衣到罗刹,从多情到麻木,从淡然到冷漠。可惜,她做的这一切,他从不知晓。他记得,她说,为何世人都惧怕于你。他笑而不语,世人?从不曾是他的分内之事,何必在意。他记得,她说,武学我已精炼于心,为什么仍不可以陪在你身边。他只字未语,因为在乎,他不舍,不愿,他是一个禁区,人人得以避而远之,在乎她,所以不愿连累她。他记得,她说,若有一天,江湖与你为敌,我定屠灭江湖,哪怕血浸大地,血染三尺。艳丽的殷红顺着剑刃滴落在地上,他的疑惑,她变成这般模样,他却没有丝毫反感。那一刀,轻易的抹去了她与他的联系,呼吸中止的一刻,她满含笑意,未语,他却懂得。她是说,我做到了这一点,却无法再陪你走下去。知否,时光荏苒带不去的惆知否,君子如玉吟不尽的曲知否,天涯海角散不去的誓知否,佳人苦待盼不尽的期何以心惆,何以吟曲何以散誓,何以盼期终是痴梦一场,待到北花开遍,谁又待我如痴。这一世,他不为国,不为家,不负她,却是她弃她----------------------------------------------------------------”你还要继续么“”我说过,要许她一世“他跨上轮回”无论多少次“---------------------------------------------------------------(三)烟水云长,落衣逝成伤待雪落红梅,嗅尽暗香何苦愁碎了柔肠不复君王的孤芳自赏半生福禄安康望明月,冷月寒窗谁人可知,十年终成痴玉盏跌破,浊酒倾榼既然那人已逝你不知我在这世上又有什么可相思苦作情痴尤记那年那人眉心的一点朱砂痣娆魅让我孤独了一世”陛下……!陛下“太监奸细的嗓音回荡在冷冷的长月殿,惊恐,不安侍卫宫女终是被招了来,还有皇后余氏。皇后蹙着眉进了内殿,却只见,那雕花的案上,正伏着一个男子,眉眼清冷,身下却压着一张纸。“朕无心朝政,执念心系之人已深,今天下安康,浮生亦宁……我终是受不住了,便让我,寻她去罢……”皇后的手中紧紧的攥着那张墨迹未干的纸,愈念下去便愈是失神,终于看着那之上熟悉的字迹,有些癫狂的笑了。“受不住了……寻她去罢……呵呵,好一个痴情帝王!”皇后冷笑一声便狠狠的将那纸撕碎,看着案上那尚且有余温的尸体,目光不定。“寻她……陛下,你好狠的心呐,既然如此……”她忽的狞笑一声,“来人!传我懿旨,端妃生前品行不淑,于三日后择骨鞭尸,永世不得葬入陵寝!”她疯魔般抚上那男子的脸庞,靠近其耳畔轻声道,“寻她……陛下,您就死了这条心吧!元新历127年冬,帝崩,皇后余氏大怒,令鞭尸端妃慕氏。元新历128年春,帝葬,众妃殉葬,皇后余氏独掌大权,自封太后。华元历1年夏,新帝登基,封号华元,改国号华元。华元历4年秋,太子诞,名安康。华元历17年冬,太后余氏暴毙于寿康宫,举国哀悼。华元历18年春,太后余氏大葬,合葬先帝。华元历23年秋,慕氏一族起兵逼宫,华元帝殁。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千古帝王,当真会如此情痴?!你年少意气风发,你说坐拥江山如画;你曾为我拱手天涯,你说江山不及美人俏;剑鸣嘶哑泪如雨下,沙场曾落倾城牵挂;我十里红妆迎你寒月悲笳,许江南烟雨血染天涯;我唤君声声喑哑,你刀光剑影何处为家龙袍金钗半生繁华,风起旌旗浅酣天涯。这一世,他以国为先,在最后的生命里,没有她的故事,他曾与她相伴,却令她死不安宁,想必,也终是他负了她。---------------------------------------------------三世了,他轻叹一声走上奈何桥。孟婆上前拦住他,”你负了她三世。“”又如何“他毫不犹豫。三世,情最伤人,最易辜负。今生不能共白发,奈何桥头等来生。---------------------------------------------------(四)“听说,当今圣上前些日子亲封的临王要剃度出家”“真的?”“我家那口子在宫里当差,准没错儿……"远处,套缰绳的白衣女子动作一滞……他,要出家?不会的,他说要等我的,不会食言的。女子扯过缰绳,策马飞奔而去。佛堂中,灰衣男子眉目肃穆,静跪蒲团,发丝披散肩头。身前,一名小和尚托着放有剃刀的盘子,面露出出家人不应有的为难,“王爷,师傅说您有尘缘未了,不适合剃度,还是……"男子声线不高,却异常坚决,“该了的都已了,望大师成全!”一旁身披袈裟的老者沉默半晌,双手合十“阿弥陀佛,也罢,一切随缘吧”待青丝落地,老者倏然出声:“王爷,放下了么?”放下了么?发一落地,早就没了回头路,谈何放不放下。“佛本禅心,禅心向善,王爷尘缘岂是说断就断,老衲法号无尘,便随了老衲,赐名无生罢”“弟……"他正欲开口,便被一个声音打断。“子衍……。"她方才赶到,原本的庆幸在看到那一地乌发时,瞬间化为乌有”你……。。""施主,贫僧法号无生“无生?是要和她做个了断么。”你,为何要食言““阿弥陀佛”他双手合十“施主,红尘中七情六欲牵绊繁杂,莫要被扰了心神”起身便离去。“本无承诺,何来食言”……偌大的佛堂寂静万分,她心中的苦涩难以言表,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孟婆汤,断不了他的前尘,一次次的饮下,只是让伤痛更清晰。寻了她一生又一生,负了她一世又一世……他,累了。这一生,他不为国,不为家,不为她。梦无寄,思亦难,今生相望两相怜。红尘佛坛遥万丈,独伴孤灯一川烟。(五)孟婆看遍了红尘,终是不解“你这,又是何苦”“为何?只因我们本应无缘”无缘何必两相缠。“那你还去么”“去,如何;不去,又如何”孟婆不得其意,抬头欲问,早已空无一人,独留余音回荡在桥边。一袭青衫一席酒,怎换得半日酬一处繁华一触伤,怎消得半世愁一池秋水一尺纱,怎留得半生仇一抹残香一漠然,怎尤得半点踌一世浮夸一世空,怎堪得半晌惆这几世,他或为国,或为家,不曾为她。高三:君凉卿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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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_3000字林月明醒了,但他视线一片模糊,大大小小的小光点,五颜六色,如霓虹灯般将他的眼睛照的刺痛无比,交织的光影杂乱不堪,不停摇动。他使劲揉了揉疲惫的双眼,努力使目光凝聚一点,这才仔细地观察所在之地。很明显,这屋子非常明亮,阳光透着半开的窗户洒进屋内,隐约看见窗外翠绿竹林。而他躺在榻上,在他前面则摆着小案几,上面仅有几个竹简,整整齐齐的摆放在那,屋子里的摆设很简单,除了几、案、榻,一个木橱以及一木箱。然而这些都没什么,让林月明吃惊的是在这房间还有一人,一位坐着轮椅在门边默默思考的女子。这女子穿着淡紫罗裳裙,侧对着林月明,虽说仅窥得半面,却也看得出面孔细腻白暂,又长有一双丹凤眼,愁眉不展,细长微翘的琼鼻,粉嫩紧抿的红唇。林月明怔了怔,瞧了三四眼才醒悟,脸红了起来,见那女子仍未注意,林月明只得装做咳嗽,出了两声才将那女子唤醒。那女子闻声果真向林月明望去,这一看她不打紧,但林月明好不容易平复下的脸又噌的红似苹果。还有这等女子?年约二十三四,似比林月明大了四五岁,桃腮杏脸,如琬似花,淡淡峨眉,又显得清新脱俗。那双明亮纯澈的双眼,如此的聪慧灵气,睿智玲珑。林月明足足看了半晌,才察觉那女子也在看着自己,顿时低下了头。那女子笑了笑,柔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林月明刚想回答,话到嘴边才觉不对,反问道:“你是何人?我为何又在这里?还有……我记得昏睡前有一批人欲将捕我,他们呢?”女子自行转着轮椅缓缓走向榻边,道:“小家伙的问题不少,这里处于一片封闭的山谷,安全得很,而我是这儿的主人,你可以叫我司徒……至于你为何在这,是我恰巧路过,不忍见你被人追杀,好心救了你一命。”“既是如此,在下林月明,万分感激阁下救了我。”林月明略略惊诧地看着司徒的双脚,又道:“你的脚……”“我的双脚生下就如此,不能站立,你无需在意。”司徒微微一笑,推着轮椅走至案几,拿起几上的竹简卷开道,像是陈述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不知为何,林月明望着司徒完美无瑕的笑意,心中竟莫名的一痛,却未有多想。顿时同情这美丽女子起来,虽有惊世容颜,却只能守着一把小小的轮椅,天生双腿残疾,这女子究竟有着何种的过去?上天总见不了完美之人。“那些欲绑架我的人……是谁派来?”林月明细细回想昏迷前之事,越觉蹊跷,按说他来到这世上,除与陈玄有过交集,决不会与别人结下梁子,又怎会被一路追赶?“看剑法那些人似都是出自兵家,而我也很奇怪你的这身古怪打扮……于是我先前便遣人四处查探你的背景,你猜我查到了什么?”司徒嘴角升起一抹莫名笑意,放下竹简,意味深长地盯着林月明。那明亮清澈的凤眼,秀而不妖,仿若看透了一切,神姿如此风华绝代,巧笑婥妁。涉世未深的林月明哪曾被如此佳人认真瞧过,顿时张口结舌,手足无措起来。林月明莫名其妙的穿越到这朝代这事无论如何都是不能交代的!这秘密甚至连陈玄都没有告知。一来林月明怕被人视作疯子,二来也怕为此多生事端……故此隐瞒。“很奇怪,我在你身上翻不出任何能证明自己身份的物件,又派人在那村落以及方圆百里挨家寻问有人失踪否,竟无一户有人失踪。”司徒说到这就打住,似笑非笑看着林月明。“你简直就像凭空出现……我真的很好奇,你居住何地?你这身发型服饰,据我所知,大秦、楼兰、乌孙、月氏、羌、匈奴、东胡……并无一国与你穿着相似。”司徒说道。林月明冷汗涔涔,正思绪着如何编个借口应付,不料听得司徒又说:“你若实在不想说,我也不勉强,不过我这可不收留不明来历之人。”林月明当下起身,拱手道:“你既救了我,本就无以为报,在下哪还好意思打扰,我这便离去。”林月明正欲离开,又听见身后女子似乎叹了一口气:“如果是昨日,我或许高兴你做的决定,可惜你现在是真不能走了。”林月明转身看着那女子问道:“这是为什么?”不料正好对上司徒明亮幽窃的眼睛,她的眼睛竟是如此的深邃美丽,林月明心中一跳,头不自主地转向别处。“陈玄,是你什么人?”司徒并没有回答,却冷不丁问出一个令林月明未料到的问题。林月明诧异万分,开始思寻着自己与陈玄的关系这女子如何得之。司徒微微一耸,嘴角含笑:“你不必如此看我……实际上,我今早才得到消息,兵家似乎对你被救走之事恼羞成怒,放出消息,说你清楚陈玄下落,并将画像公布于众,大秦各家势力纷纷搜查你的下落,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我若此刻放你走……谁知你出去被擒会不会将我招供,兵家之强大,我可受不起。你且在这住下,等过一阵子风头过了再出去吧。”林月明虽有几分不愿,却别无他法,这名叫司徒的女子虽说神秘美丽,但似乎对他并无歹意。“这……”林月明迟疑道,“这里莫非只有你我二人吗?我若住下只怕会给你带来不便……”司徒摇头道:“无碍,这儿除我外还有一婢女负责照顾我起居,不过先前我有事已将她遣出去了,你就住这间屋子吧。”说罢,司徒转着轮椅便走出了屋子。林月明也随着司徒出去,一出屋子,放眼望去,这才发现屋外的景色甚是美丽宜人。林月明身后四五座竹屋,藏身于一大片竹林之中。竹海清雅秀丽,翠色欲滴,挺拔屹立,林月明身处竹林,呼吸着竹香空气,只觉得神清气爽,似进入云海深处,妙不可言,连身上的疲倦与伤痛也隐隐消失了。竹林东西南三面皆是高山陡峭,将这一片浓绿的竹海包围,仅有一山谷口可容进出。不远处一山水汨汨从山顶流下,鱼虾浅嬉,溪边青草郁郁葱葱,树木争高,鸟语花香,碧蓝如洗的天空将这一切笼罩着,万物生辉。正如:远看山有色,近听水无声。春去花还在,人来鸟不惊。“这简直就是世外桃源啊!”林月明由衷叹道。司徒停下了轮椅,转头问道:“世外桃源?那是哪里,为何我没听过?”风儿吹过,一缕发丝挡住了司徒的眼睛,司徒用手轻轻一拨,澈清的眸子充满了好奇。林月明一呆,心想桃花源记似乎是东晋陶渊明所作,秦汉时期哪来的世外桃源这词?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呃……世外桃源是我家乡那边的一景,忘了你们这边没有。”司徒微微一笑并没有多语,转着轮椅继续前行。两人欲走到谷口,司徒提醒林月明道:“谷口你莫看普通,实际其中处处有杀机,我命人在其中设了不少陷阱暗器,若冒然进出,一个不小心便会葬命。”此时两人已行至青草碧天处,芳草萋萋,晴川历历。林月明笑道:“怪不得你敢孤身一人居住此地,原来有一手……不过你既留我在这,就不怕我图谋不轨么?”司徒也笑了,似半开玩笑道:“你也可以试试。”瞧着司徒的笑容,心中莫名的那一痛愈发强烈,林月明叹了一口气:“司徒……你笑得真好看,可为什么你眉间总是锁着?”司徒俏脸上的笑意微微一僵,抬头看着林月明,米黄色的阳光照着林月明略带稚气的侧脸上却又显得那么的耐看,不知怎地,林月明的话似一语中的,司徒心跳仿若漏了一拍。司徒随即冷着脸,道:“好了!这儿看也看了,没什么事别乱闯谷口,小心死无葬身之地!”道完这话以后,竟未言一语,徒留林月明一人在那尴尬的看着风景。林月明郁闷不己,心想自己刚刚说错了什么?好不容易到中午,而司徒早已回到自己的房间了,大门紧闭,林月明也看不见里面是何模样,只得一人在谷中四处游荡。此时谷中忽进一男装女子,面容冷淡,身形高挑,谷口陷阱似一一清楚,驾轻就熟,轻松便走入谷内,一进谷中便奔向司徒房间。被林月明正好看见,心道:这女子为何如此面熟,她不就是昨日于兵家手中救我的那女子吗?以她那高超剑法难道竟为司徒婢女?林月明对司徒的身份又多了一点好奇。过了一会,林月明才见那男装女子推着司徒的轮椅缓缓走出。炎阳正中,老早就到晌午了,林月明才想起昨日今日似乎并未进食,虽以服下龙元,有强身健体,洗筋易髓之效,可他毕竟凡人俗胎,五脏庙早已饥肠辘辘呱呱作响,有心想上前寻问自己温饱问题却又拉不下这面,只好呆呆在那,愁眉苦脸。那司徒似是看出林月明的窘迫,低低吩咐了男装女子一声,只见男装女子从屋里拿出了食盘,里面皆是竹笋,青菜,米饭等。那女子走到林月明前,将食盘赠与林月明道:“我名唤青奴,你直呼名讳便可,饭菜都在厨房中,你若饿了可自行去拿。”林月明一喜,道完谢当场坐下便大口吃了起来,虽说难看,饥饿之下哪管得了那么多。青奴虽说性子冷漠,不喜说话,但见得林月明吃相粗俗,又在主人面前,冷冷斥了一句:“要吃回屋去,外人面前尚如此粗鄙不堪,成何体统?”林月明心中一气,暗想你主人都没插话你这婢子倒指点了,笑道:“有人心中有花,他瞧着一根草,它就是花,而有些人心中只有草,就是鲜花在他面前那人都当作杂草。”司徒听得林月明这话,初听并不在意,可细细品味之下觉得越发玄妙,心想这人表面虽一副放荡不羁,说起话来也有几分歪理。青奴冷眉倒竖,正欲发作。“青奴。”司徒唤了一声。青奴见主子发话,瞪了一眼林月明,默不作声地退到司徒后面。林月明见青奴忍让,自也不好意思再说,朝司徒尴尬一笑,起身回到自己的房间吃去了。“主人,这小子分明没安好心,依属下看倒不如一剑结果了这混蛋。”青奴愤道。司徒笑道:“怎么,青奴你平时可不是这样说话的。”青奴麦黑的秀脸上微红,道:“主人,你留他在这,当真行吗?”司徒想了一下,说:“这人服下龙元,他本身就是一个极好的诱饵,若在一个恰当的时机放出,以他身上的精血,那人说不定也会上钩。”青奴默然不语,也不知想些什么。高三:许嘉楠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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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_3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感恩,是人生的最大智慧;感恩,是人性的一感恩,是人生的最大智慧;感恩,是人性的一大美德。常怀感恩之心,我们便能够无时无刻地感受到家庭的幸福和生活的快乐。在感恩的世界里,我们还会时时提醒自己: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做人要学会感恩感谢天地,感谢命运,感谢一切一切的所有,天地虽宽,道路坎坷,但是只要心中有爱,心存感恩,就会努力做好自己,花开花落也一样会珍惜。感恩是积极向上的思考和谦卑的态度,它是自发性的行为。当一个人懂得感恩时,便会将感恩化做一种充满爱意的行动,实践于生活中。一颗感恩的心,就是一个和平的种子,因为感恩不是简单的报恩,它是一种责任、自立、自尊和追求一种阳光人生的精神境界!感恩是一种处世哲学,感恩是一种生活智慧,感恩更是学会做人,成就阳光人生的支点。从成长的角度来看,心理学家们普遍认同这样一个规律:心的改变,态度就跟着改变;态度的改变,习惯就跟着改变;习惯的改变,性格就跟着改变;性格的改变,人生就跟着改变,愿感恩的心改变我们的态度,愿诚恳的态度带动我们的习惯,愿良好的习惯升华我们的性格,愿健康的性格收获我们美丽的人生!朋友相聚,酒甜歌美,情浓意深,我感恩上苍,给了我这么多的好朋友,我享受着朋友的温暖,生活的香醇,如歌的友情。走出家门,我走向自然。放眼花红草绿,莺飞燕舞,我感恩大自然的无尽美好,感恩上天的无私给予,感恩大地的宽容浩博。生活的每一天,我都充满着感恩情怀,我学会了宽容,学会了承接,学会了付出,懂得了回报。所以,每天,我都有一个好心情,我幸福的生活着每一天。我懂得,学会了感恩,才会在生活中发现美好,用微笑去对待每一天,用微笑去对待世界,对待人生,对待朋友,对待困难。宽容和感动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化冰峰为春暖,化干戈为玉帛。学会感恩,我的一颗心永远被温暖笼罩,被甜美滋润,我的生活中没有冰雪,没有冲突,没有愤怒,没有战争,没有咒骂。我感恩,感恩生活,感恩网络,感恩朋友,感恩大自然,每天,我都以一颗感动的心去承接生活中的一切。感恩,是人生的最大智慧;感恩,是人性的一大美德。常怀感恩之心,我们便能够无时无刻地感受到家庭的幸福和生活的快乐。在感恩的世界里,我们还会时时提醒自己: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如果你是一个苦恼的人,你应该学会感恩,因为感恩是驱除你的苦恼的一剂良方妙药;如果你是一个对生活心灰意冷的人,你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的时候就是你的身心得到温暖的时候;如果你是一个郁郁不得志的人,你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会使你的心情渐渐舒畅,渐渐平和;如果你是一个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人,你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会使你逐步释放重负、放松身心;如果你是一个只顾索取的人,你更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会使你变得会适当地给予;如果你是一个快乐的人,你也应学会感恩,这样,你的快乐就会取之不尽。。。。。。对别人感恩,相应会得到他人对你的感恩,所以你是得到了两份好心情。学会感恩,就是学会了长存感激之情,永存爱心。爱的力量是非凡的,它会把一个人塑造得更为完美。外国有一个感恩节,可咱们中国却没有,那倒无妨,咱们何不把每一天都当作感恩节来过呢。朋友,如果你想有一个好的心境,那不妨试着学会感恩,把每一天都当作你的感恩节。人们往往会牢记自己的付出,却容易忘记感恩。爱因斯坦说过“每天我都要无数次地提醒自己,我的内心和外在的生活,都是建立在其他人的劳动的基础上。我必须竭尽全力,像我曾经得到的和正在得到的那样,作出同样的贡献。”我们只是个普通的人,不可能像伟人那样对人类有卓越的贡献。但当我们赤裸裸地来到人世,从无知直到长大成人,每时每刻都在享受着大自然、亲朋和无数陌生人给予的一切,我们被爱紧紧围绕着,许许多多人在为我们的成长,我们的生活奉献着、付出过,我们难道不应该永远记住所有人和事,所有爱和恩,为此承担一份歉疚,珍惜、知足现有的一切吗?感恩是爱和善的基础,我们虽然不可能变成完人,但常怀着感恩的情怀,至少可以让自己活的更加美丽,更加充实。而感恩是需要学习,需要培育的。西方的父母从孩子很小的时候就要求他们写感恩日记,感恩阳光、感恩自然、感恩一切给予微笑和爱的人。所以培育感恩情结,并非是一朝一夕的功夫,如果人人都有一颗感恩的心,那天天都是感恩节,这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丽。但即使有感恩的心,人们也常常是只记得感谢给我们关心、帮助、掌声的人,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也会助一臂之力。而少有人去感激伤害、欺骗、打击过我们的人,我们常常对他们是报以怨恨。其实,对那些伤害过我们、带给我们疼痛的人,我们也应该记得:正是他们让我们对这个世界有了一个更深刻的认识,我们不仅要学会用一颗感恩的心去体会真情,更要学会用一颗感恩的心去驱逐伤害。愿人人都拥有一颗感恩的心。大美德。常怀感恩之心,我们便能够无时无刻地感受到家庭的幸福和生活的快乐。在感恩的世界里,我们还会时时提醒自己: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做人要学会感恩感谢天地,感谢命运,感谢一切一切的所有,天地虽宽,道路坎坷,但是只要心中有爱,心存感恩,就会努力做好自己,花开花落也一样会珍惜。感恩是积极向上的思考和谦卑的态度,它是自发性的行为。当一个人懂得感恩时,便会将感恩化做一种充满爱意的行动,实践于生活中。一颗感恩的心,就是一个和平的种子,因为感恩不是简单的报恩,它是一种责任、自立、自尊和追求一种阳光人生的精神境界!感恩是一种处世哲学,感恩是一种生活智慧,感恩更是学会做人,成就阳光人生的支点。从成长的角度来看,心理学家们普遍认同这样一个规律:心的改变,态度就跟着改变;态度的改变,习惯就跟着改变;习惯的改变,性格就跟着改变;性格的改变,人生就跟着改变,愿感恩的心改变我们的态度,愿诚恳的态度带动我们的习惯,愿良好的习惯升华我们的性格,愿健康的性格收获我们美丽的人生!朋友相聚,酒甜歌美,情浓意深,我感恩上苍,给了我这么多的好朋友,我享受着朋友的温暖,生活的香醇,如歌的友情。走出家门,我走向自然。放眼花红草绿,莺飞燕舞,我感恩大自然的无尽美好,感恩上天的无私给予,感恩大地的宽容浩博。生活的每一天,我都充满着感恩情怀,我学会了宽容,学会了承接,学会了付出,懂得了回报。所以,每天,我都有一个好心情,我幸福的生活着每一天。我懂得,学会了感恩,才会在生活中发现美好,用微笑去对待每一天,用微笑去对待世界,对待人生,对待朋友,对待困难。宽容和感动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化冰峰为春暖,化干戈为玉帛。学会感恩,我的一颗心永远被温暖笼罩,被甜美滋润,我的生活中没有冰雪,没有冲突,没有愤怒,没有战争,没有咒骂。我感恩,感恩生活,感恩网络,感恩朋友,感恩大自然,每天,我都以一颗感动的心去承接生活中的一切。感恩,是人生的最大智慧;感恩,是人性的一大美德。常怀感恩之心,我们便能够无时无刻地感受到家庭的幸福和生活的快乐。在感恩的世界里,我们还会时时提醒自己: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如果你是一个苦恼的人,你应该学会感恩,因为感恩是驱除你的苦恼的一剂良方妙药;如果你是一个对生活心灰意冷的人,你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的时候就是你的身心得到温暖的时候;如果你是一个郁郁不得志的人,你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会使你的心情渐渐舒畅,渐渐平和;如果你是一个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人,你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会使你逐步释放重负、放松身心;如果你是一个只顾索取的人,你更应学会感恩,因为感恩会使你变得会适当地给予;如果你是一个快乐的人,你也应学会感恩,这样,你的快乐就会取之不尽。。。。。。对别人感恩,相应会得到他人对你的感恩,所以你是得到了两份好心情。学会感恩,就是学会了长存感激之情,永存爱心。爱的力量是非凡的,它会把一个人塑造得更为完美。外国有一个感恩节,可咱们中国却没有,那倒无妨,咱们何不把每一天都当作感恩节来过呢。朋友,如果你想有一个好的心境,那不妨试着学会感恩,把每一天都当作你的感恩节。人们往往会牢记自己的付出,却容易忘记感恩。爱因斯坦说过“每天我都要无数次地提醒自己,我的内心和外在的生活,都是建立在其他人的劳动的基础上。我必须竭尽全力,像我曾经得到的和正在得到的那样,作出同样的贡献。”我们只是个普通的人,不可能像伟人那样对人类有卓越的贡献。但当我们赤裸裸地来到人世,从无知直到长大成人,每时每刻都在享受着大自然、亲朋和无数陌生人给予的一切,我们被爱紧紧围绕着,许许多多人在为我们的成长,我们的生活奉献着、付出过,我们难道不应该永远记住所有人和事,所有爱和恩,为此承担一份歉疚,珍惜、知足现有的一切吗?感恩是爱和善的基础,我们虽然不可能变成完人,但常怀着感恩的情怀,至少可以让自己活的更加美丽,更加充实。而感恩是需要学习,需要培育的。西方的父母从孩子很小的时候就要求他们写感恩日记,感恩阳光、感恩自然、感恩一切给予微笑和爱的人。所以培育感恩情结,并非是一朝一夕的功夫,如果人人都有一颗感恩的心,那天天都是感恩节,这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丽。但即使有感恩的心,人们也常常是只记得感谢给我们关心、帮助、掌声的人,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也会助一臂之力。而少有人去感激伤害、欺骗、打击过我们的人,我们常常对他们是报以怨恨。其实,对那些伤害过我们、带给我们疼痛的人,我们也应该记得:正是他们让我们对这个世界有了一个更深刻的认识,我们不仅要学会用一颗感恩的心去体会真情,更要学会用一颗感恩的心去驱逐伤害。愿人人都拥有一颗感恩的心。吉林白山长白县一中初三:痛彻心扉请原谅1200字以上 初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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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_3000字雨后的晚风像玫瑰的花瓣一样温柔,时而带着些水气,湿漉漉的。此刻,安徒生正坐在窗前,写着又一个童话:喝醉了酒的太阳红着脸,慢慢从山头爬下去的时候,月亮就出来了。月光格外美,凡是被月光照到的地方,都呈现着淡淡的金黄色。普赛克的花园也不例外。晚风轻轻推开了她的门,那只最小的蝴蝶停止了玫瑰花瓣上的舞蹈,抖了抖湿润的双翼,随着微风飞进了屋子,她看见她正端坐在梳妆台前梳妆。梳妆台上放着一个木匣子,和几块饼干,还有半杯柳橙汁。镜子里的她是多么可爱,一件橘黄色的舞裙,宽松的合叶袖下面,是一双雪白的臂膀。她那披着的长发犹如水中摇曳的海带一样柔软,她伸出手,拢了拢鬓角的碎发,然后从木匣子里取出一枚红色的鹅卵石,蘸了些杯中的柳橙汁,镶在了左手的手臂上。鹅卵石便像种子一样在她的手臂上开花了,开的也是红色的花——玫瑰一样的花。她微笑着看了看那花,起身准备离开,离开之前,还不忘了戴上那串挂在镜子前的项链——那每一颗珠子都是清晨刚从花园里采回来的露珠。她来到了花园,小蝴蝶也随着她一起出来了。柔柔的月光下,她张开了她的蝴蝶翅膀,开始与花园里的精灵们跳舞。不远处的水潭在月光下像一个个浅浅的湖,每个湖中都有一个月亮的影子。普赛克看了,只是笑笑。她回过头,问那只最小的蝴蝶,“你怎么不去湖边跳舞啊?”“为什么要去湖边跳舞啊?”“在那里,你就可以看见另外一个自己了!”“你是说自己的影子吗?”“是的。”“哦……”小蝴蝶没有再说什么了,也没有离开。过了好一会,月亮实在是困了,与花园里的精灵们告别之后,就把灯光师的职务交给了满天的繁星,星星的光怎么能与月亮相比呢?许多精灵都睡了,花园也因此而安静了不少。“你怎么也不跳舞了?”“嗯,你还记得《影子》吗?”普赛克突然问。“记得。”“呵呵,哲学家死了,你怎么看?”“哎,只能说有些人没有做到真、善、美。”“是谁?哲学家?还是影子?”“嗯——”小蝴蝶没有回答,扇了扇翅膀,飞走了。普赛克笑了。面对安徒生所写下的那个故事的结尾,她也只能笑笑了。转身,与她的花园说声“晚安”,然后便进屋去了。打开屋里的灯,她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影子忠实地躺在她脚下,她不是童话中的哲学家,她有一个真、善、美的影子。初二:杨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初二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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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_3000字射线——我拿出了一张白纸将它平铺在桌面上然后掏出了一把直尺我将它抵在纸面三分之一的位置拿出一支刚蘸好墨的钢笔将笔尖放在尺子上刻有“0”度数的地方我停顿了一下然后从左边的宽开始向后画一直画到触碰到右边的宽画不下了我在那条墨黑的线下面又画了六个黑点它的这边永远也不会画完因为这是一条射线(有些人总是贪心的想要最好的结局发生在他们身上他们希望生命永远也不会结束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因为射线的另一边是没有尽头的但是……)平行线——这次我拿出了两张纸一张白纸一张彩纸我没有用尺子我先将白纸垫在彩纸的上面用左手按住了纸的边缘右手的笔在纸上停留了一会儿我看见墨水从笔尖停留的地方扩散开来握住笔钢笔的手颤颤巍巍的在白纸上画着一直画到了底一条凹凸不平的线出现在了纸上我将它放到一边拿起了那张垫在下面的彩纸我用同样的方法又画了一条参差不齐的线两条比上一张的墨要浓很多的线诞生了把两张纸拼在一起对齐之后在它们中间又留了一丝缝隙他们不能接触因为这是平行线(有些人触摸不到彼此只能站在对面遥遥相望却无可奈何平行线就是对此最好的诠释两人都走着各自的路就算他们之间永远都不可能走到对方身边去但其实……)交叉线——现在在我面前的既不是白纸也不是彩纸而是一块巴掌大的石头我拿出一把折叠式小刀右手握住刀柄将它抵在石头的最顶端然后发狠的往下刺我没有刹住力所以划过头了刀尖一直顺着石头划到了桌子上留下了一道足以看见里面是木料的刀痕我拿起石头看了看觉得划得不够深于是又划了一次口子又深了一圈可惜桌子上也多了一道够深的刀痕然后我将石头顺时针旋转一百八十度从而换了个方向又一次开始了我在那两条线交叉的地方狠狠的刻着有些石砾因为我的动作落到了座子上并没有多大变化只是这一次我很好的刹住了力我又试了一次结果是一样的看着并没有再被划的桌面我心里一阵烦躁于是举起了手中的小刀对准桌子划了下去对于多出来的两道刀痕我满意的点点头结果是石头上出现了一个“十”因为这是交叉线(在常识中人们觉得一直在一起是最好的结果确实不过有些人是另一种思想前面的事是怎样的无所谓重要的是你们在一起的种种才是最刻骨铭心的而在经历完这个过渡点后你们又会分别又会变成前面的样子但有一点我可以确定就是你们之间的情感必然有所改变其实我觉得这才是……最为深刻的感情)初一:丁宁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初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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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醒_3000字这家宠物店的名字叫“苏醒”,开在僻静的街市一角,挺别致的。我就是这样被吸引着走了进去。“欢迎光临。”唯一的店员,或者说是店长,亲切地招呼了我,他鞠躬的时候,脸压得低低的,很热情的样子,使我心生好感。我就参观起这家宠物店来。这时候才发觉,比起店名,店内的一切才真是别致到了极点。没有异味,也没有吵闹,不大的空间干净而安静。所有的小动物都不在笼子里,不,应该说这里就没有笼子那东西。它们星罗棋布的在店内的各个空间:地板上、墙上、桌子上、椅背上,甚至是天花板上,安安静静的睡着。猫、狗、兔子、刺猬、蛇、蜥蜴、猫头鹰、鹦鹉、金花鼠……全部都在沉睡着。我从没有见过如此古怪、如此有趣的宠物店。“您需要什么样的宠物?”店长和蔼地问,腰习惯性的弯着,使得他的脸有一半仍浸在阴影里。“嗯……还没想好。”我一边说,一边以第三次用眼睛扫过一只猫。那是一只小小的三色猫,蜷缩着身子睡觉的模样犹如一团毛线,又软的毛皮是我不禁产生抚摸的欲望,事实上我的手刚挨上去就舍不得拿开了。“谬—谬”也许是我抚摸得过头了,小三色猫被我给弄醒了。它将小脑袋从胳膊肘里伸出来,压得变形的耳朵灵巧的一晃,张嘴就发出了那样的叫声。谬谬,不是喵喵。有点发音不准的感觉,真是可爱极了。明明我吵醒了它,小三色猫却不气不恼,反而一拱一拱的钻进了我的怀抱,实在令我惊喜交加。“看来它很喜欢您。”店主笑道,“就请您做它的主人吧!”“我……”说实话,我走进“苏醒”只是一时好奇,并没有真的想买什么宠物,但我必须承认,那一刻我动心了,“多……多少钱呀?”“不要钱。”店主的声音低沉但是动听,“在没有什么,比为小动物们找到一个善良的主人更有价值了。请您好好照顾它。”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我还是个学生,自己一个人住,生活冷清又无聊,可是就在短短的十分钟内,我成为了一只小猫的主人!我给小三色猫起了个名字,就叫谬谬。带谬谬回家的第一夜,我们玩儿到很晚。谬谬真是可爱极了。我将报纸揉成一团丢给它,它就追报纸追的不亦乐乎;我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它就跑过来纠缠我的拖鞋。该给谬谬吃什么好?我从没养过猫,缺乏经验,但听说幼猫喝牛奶是会拉稀的,我就弄了点儿米饭,拌上冰箱里的剩鱼汤,它竟然吃的挺香。我在一旁看着,满足极了。家里有只小猫可真不错啊。但天晚上,我睡的踏实极了。梦中还在继续跟谬谬做游戏。第二天我不是自然醒来的,而是被一手冰冷的触感与骚味弄醒的。我的被子怎么湿湿的?我的脑子在不太清醒的状态下思考了几秒,如临大敌地爬起来。天呀,果然不出所料,谬谬爬到我床上来了!还撒了好大的一泡尿!自小学一年级后,我已经好几年没有经历过床被尿湿的窘境了,没想到一只猫帮我重温了旧梦。就在我气急败坏的时候,谬谬还站的我的被子上,发出“谬—谬—”的叫声,像是在说“来玩儿嘛”。唉,还来玩儿呢,这可不太好玩儿啦!我生气的瞪了谬谬一眼。昨晚那百分之百的快乐霎时打了折扣,我体会到了养宠物的真实感。必须承认,这种叫人欲哭无泪的麻烦,正是我一直拒养宠物的原因。我一边抱怨,一边将整床被子抱去阳台,谬谬似乎感到了我的不满,变得老实多了,不在唯恐天下不乱地叫个不停了。我顾不上刷牙、洗脸、吃早餐,用了整整一个小时拆、洗、晒被子,甚至将床板擦了三遍。总算全都搞定后,我发现谬谬静静地缩在房间的角落里。仍然是我第一次看见它时的样子,似乎正在酣睡。不过从我的角度看去,倒更像是做错了事情后害怕而藏起来。我的心里又泛起了爱怜。“谬谬,来。”我叫。谬谬果然一骨碌地转过了身,刚才那副萎靡的神态就像是装出来的,它欢快的扑到了我的拖鞋上。“哎呦!”我的拖鞋被谬谬碰掉了,裸露的脚面被它的爪子划出了三道血痕。我才发现有着不容小觑的利爪。这个小家伙,昨晚是把它们藏到哪儿去了?养猫真是一门学问啊!阳光灿烂的大清早,我一边给脚上的伤涂药,一边苦笑着想。养猫真的是一门学问,一门天大的、与精神修养有关的学。与谬谬初识那天的纯粹快乐已经变得遥远。后来的日子里,所有的快乐都像是掺了水分的山寨饮料。我猜测,也许是一天,谬谬是因为刚找到主人、刚来到新家,所以表现的比较放不开?而慢慢地,它越来越不怕生,也就越发活泼与淘气,像那些被宠坏了的小屁孩儿们……谬谬需要我操心的事情太多了。首先还是排泄问题。经历过一次猫尿版的“水漫金山”后,我就警惕多了。一天到晚都盯紧我这不过十来平的小屋子,生怕谬谬不动声色地又在哪里溺一番。要训练谬谬学会定点大小便,我想。就去找来个箱子,垫上塑料布和报纸,把谬谬装进去,煞有介事地告诉它:“以后就在这里便便,记住了么?”“谬——谬——”谬谬当时这么叫着,让我对它很有信心。结果我的信心很快便荡然无存。谬谬的下一泡尿来的毫无征兆,并且居然还是在我的床上!直到我根据网上的意见添置了猫砂,这样的困扰才终于解决。不过,在谬谬学会了使用猫砂前,我已经裹着唯一没被污染过的枕巾在地板上睡了三天了。其次是谬谬的指甲问题。我是很看重与谬谬之间的互动的。这才是最能增进主人与宠物的感情的方法。这方面谬谬一直没让我失望,当我在书桌前埋头做作业时,谬谬总会钻到桌下,在我的脚边徘徊。我也就俯身对它或摸或逗,谬谬高兴了,就想攀着我的裤脚爬到我的腿上来。在我美美的享受完膝盖上有一块猫毯的快感后,猛然发现:我的裤子被抓出了许多小洞洞。我又去看了网上的意见。原来谬谬亲近我除了感情因素外,还包括猫喜欢能勾住爪子的纺织物这一原因啊。短短几天,我是也可见范围内的纺织物如床单、被子、枕巾、窗帘、抹布、沙发,以及我的衣服裤子,统统遭到了谬谬的荼毒。而当我想要给谬谬剪指甲时,它的反应竟激烈到将我的手背挠出了个纹身效果!我那个气呀……此外谬谬还不太讲卫生。虽然它时不时会舔自己的毛皮,但比起猫唾液,我还是更信赖热水与沐浴露。可是谬谬从不肯老老实实地洗澡,不但会溅我一身水,末了还要湿淋淋的满屋乱窜,不仅自己重新沾满灰尘,还会在地板上留下一摊摊的水泽……相比起这些,谬谬在吃饭问题让我操的心算是最少了,尤其是我将它的伙食标准从剩饭升级成三文鱼口味的猫粮后。谬谬每天都大块朵颐,个头渐长,至于它兴奋起来就把饭撒满一地的习惯,真是不提也罢……唉,总之,我深刻体会到了养一只猫绝不仅仅是只有快乐。我批评谬谬的次数越来越多,而每一次,谬谬都会用睡觉的方式来逃避责任。直到我没脾气了,又开始心疼它了,它才“谬——谬——”地叫着重新蹦跶起来,让我有一种被戏弄了的感觉。“你会觉得烦,是因为还没有掌握正确的养猫之道。”有一次路过“苏醒”,又一次鬼使神差地进去了,店主再次热情的招待了我。昏暗的灯光与低垂的面庞,仍旧令他的五官轮廓模糊不清。在听了我的一通牢骚后,他的口吻不禁语重心长起来。“你可以给谬谬买个猫抓板,让他磨爪子用。”店主耐心的给我提建议,“给谬谬洗澡后就及时用毯子包住它,不让它冻着,然后用吹风机帮它吹干……”“没想到养猫是这么麻烦的一件事。”我叹气。“那是当然。”店主说,“不管饲养什么宠物,都意味着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你付出的汗水其实跟收获是相等的,只要给予了宠物足够的爱,你必然能够感受到来自它们的爱……”直到我离开了“苏醒”,店主的话还在我的耳边回响。唉,身为一个开宠物店的人,他必然常年与各种动物打交道,要经验有经验,要耐心又耐心,我怎么能跟他比呢?我依然要为谬谬烦这烦那。猫砂解决了谬谬随地大小便的问题,但谬谬方便完后习惯用爪子往排泄物上撒沙子,有时就会沾到一点儿。天气越来越热了,手脚不干净的谬谬到处乱跑,就让整间屋子飘荡着若有似无的怪味儿。猫抓板我买回来了,谬谬的确很喜欢,但那并不妨碍它喜欢我那些价格不菲的衣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同学对我说:“嘿,你最近变得好时髦,穿的裤子都是带洞洞的呢。”我欲哭无泪。谬谬的身长已经是原来的一倍了。我真是低估了猫身体的柔软度。看来再过不久,它就会从一直毛线团般的小奶猫彻底变成一只懒洋洋的大猫。谬谬越来越会跳了,书桌、衣柜、窗台,只要它愿意,嗖地就能上去,于是我的那些摆设就遭殃了……我不断的上网求助——谬谬不该是这么不乖的呀。我得到了一条情报:有些猫之所以精力过剩,其实是希望能引起主人的重视与疼爱。重视?疼爱?想想好像是有点儿那个意思。谬谬还是很黏我,不大的空间内,它的所有活动都能跟我产生交集。它的确一再试图接近我,但是——脚干不干净?毛里藏没藏跳蚤?新衣服可经不起挠!哎呀不要抓我的考试卷……除非是我主动,否则谬谬表现出与我玩耍的欲望时,我总要条件反射的警惕一下。每当受了委屈或感到寂寞,谬谬还是会使出老一招——睡觉。它将头深深的埋起来,只用背脊与屁股对着我,像个拿被子蒙住头耍任性的小姑娘。但我不会轻易去哄缪缪了,我开始觉得这样也不错——谬谬多睡一会儿,我也就能多享受一会儿清净。发现谬谬气若游丝时,已经太晚了。那是暑假开始的第一天。前一天的晚上,为了庆祝我们都在考试中平安度过,我和要好的同学玩儿了个通宵。我们在KTV包厢又唱又跳,凌晨五点才意犹未尽的散去。我迈着有些晃悠的步伐回到家,刚进门就倒在床上呼呼大睡,醒来已经是下午一点了。一缕热风掀开窗帘,把我吹醒了,眼睛却还睁不开。我继续躺在床上昏昏沉沉。真开心啊!真累啊!这个下午真安静,正适合好好补觉,怎么会这么安静?我迷迷糊糊的想,这么安静有点儿不对劲,应该有些吵闹声的,比如……“谬——谬——”对了,谬谬的叫声。每当它想要引起我的注意,就肯定会发出这种叫声。有时候急了,声音又响又尖,还有些变调。想到谬谬,我彻底醒了。天,我忘记了什么?昨天早上我早早就出门了,临走时忘了给谬谬准备猫粮。然后我就一直玩儿到今天凌晨才回来,然后我睡到了现在……也许是大考之后的放松分散了我的注意力,也许是因为我出门时,谬谬正安静的睡着……总之,因为我的疏忽,谬谬已经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我立刻跳下床找谬谬。我很快就发现了它,它仍旧趴在老地方睡着,姿势与我最后一次看见他是一模一样。怎么会一直睡着?我抚摸谬谬,它一动不动。我慌了,忙把谬谬抱起来,只见它的身子有些发凉。它无精打采的瞟了我一下,又缓缓闭上了眼。我观察它的呼吸与心跳,竟在渐渐减弱!天啊,谬谬出事了!我来不及多想,急忙抱着它跑出了门!能带谬谬去哪里?这附近哪里有宠物医院我都不知道。我见谬谬新健康,就一直拖拖拉拉没带它去打过疫苗,没头苍蝇的我,最后还是向“苏醒”跑去。店长是我唯一想到的救星了。我捧着谬谬走进“苏醒”时,店长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从我手中接过谬谬,然后,将它放在了我最初邂逅它的地方。谬谬维持着睡着的姿势,躯干僵硬,更像是一具标本。我的心头涌起无数疑问。“谬谬它……没事吧?”我愧疚地问。“没事。”店长的回答淡淡的,可我能听出他语气里的失望,“他只是睡着了。”“怎么会睡成这样?他什么时候会醒?”“等到下一个爱它、需要它的主人出现的时候吧。”我听不懂店长的话,又去摸谬谬,这次触感,完全像玩具猫了。“谬谬……真的是猫吗?”我终于问出了这句有些诡异的话,同时我转动眼珠,看着这家店内漫山遍野的沉睡的动物,“它们都是真的么?”“对于爱它们、需要它们的人来说,它们就是真的,是有血有肉的。”店长的声音幽幽的,犹如叹息,“而等到主人不在爱它们、需要它们,它们的生命就会一点儿一点儿消失,最终回归到寂寞的梦乡。”我的宠物,我的谬谬,竟然是以主人的感情作为能源驱动的,真相实在太令人震惊了!尤其是整间屋子里,都充满了这类不可思议的生物。“我还是……很喜欢谬谬的……”我底气不足的为自己辩解。“你并不是真的喜欢它,或者说,你真正喜欢的,是不需要你任何操心,又能够事事顺你心的玩具。”店长摇摇头,“那并不是真正的爱。如果是真正的爱……不管你与谬谬分开多远、多久,哪怕是隔着死亡的距离,它都会因为满载着来自你的爱意,而永远活着。”“那怎么可能?”“怎么不可能呢?”店长苦笑了一下,一直刻意低垂的面庞仰了起来。“啊!”我叫出了声,店长的脸是硬邦邦的,有着一道一道的木纹,甚至张着个硬挺的木鼻子!“如你所见,我是一个木偶人。”店长说,“我的爸爸雕刻出了我,在别人眼中,我只是一堆没有生命的木头,但是爸爸却将我当成儿子看待。他那样爱我,他的爱像暖流一样充满了我的四肢,我动起来了……在爸爸去世的时候,它仍旧握着我的手说:“好好活下去呀,快乐地活下去……”所以即使过去了那么多年,我还是能像人一样,拥有活力,拥有喜怒哀乐,甚至能经营这样的一家店……”我走出宠物店的时候,回头看了看门上的招牌——苏醒,这两个字此刻在我眼中,已经有了另外一种解读。它在城市的一隅静静伫立着,而我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再来,不知道还会不会有别的顾客走进店里,用无私的爱去唤醒谬谬。我这个差劲的主人现在唯一能做的,也只有那样希望,并祝福着。初一:公悦作文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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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旱船_3000字旱船,是民间表演艺术形式之一,逢年过节,山西境内各地都流行这种民间舞蹈,这是一种模拟水中行船的民间舞蹈。“旱船”是依照船的外观形状制成的木架子。在这种船形木架周围,围缀上绘有水纹的棉布裙或是海蓝色的棉布裙。在船的上面,装饰以红绸、纸花,有的地方还装有彩灯、明镜和其它装饰物,把这只或者十几只船装饰得艳丽不凡。“旱船”,自然是陆地上的船。乘船者一般是一个人,有时也有双人、四人甚至七人共同乘用一只船的。乘船者所表现的多是姑娘、媳妇,也有扮演其它人物的。扮演者有男有女,在农村中不尽相同。如今,许多地方的跑旱船,不再男扮女装,而是由姑娘、媳妇化装后直接饰演姑娘、媳妇。也有些地方,仍然是男扮女装。跑旱船,跑时,表演者中有一名“艄公”划桨引船,在前头带路,做出各种各样的划船动作。而乘船者在表演中,往往是走快速碎步,这样能使船身保持平稳的状态前进,犹如在水面上漂动的船那样,颇为形象地塑造出水面行船的情景。乘船者不止一只船,三、五成群,一线儿排开,与“船公”默契配合,时起时伏,随着“波浪”旋转、颠簸,犹如是水上跑船时的生动画卷。跑旱船也称“无底景”,是早期风行的民间游艺,各种庙会活动夹杂在大鼓阵中表演,逗趣引人。在表演中,一般是一个艄翁引多只船前进,也有的是双公划一只船前进,还有的是多船没有“艄公”而由一只船在前边领头前进。在前进中,要跑出各种平时训练好的套路,起伏波动、生动活泼,吸引着看“红火”和视节庆的人们。近几年来,跑旱船在原有基础上又有发展。一些农村里,将现代化的交通工具摩托车装饰成“旱船”,也有的将自行车装饰成“旱船”,由人驾车,结队前进,在前进中跑出、表演出各种各样的活动图案,形成各种各样的套路,也十分吸引观众。跑“旱船”时,一股使用的伴奏乐器是锣、鼓、钹等打击乐器,也有的地方加上一至两支喷呐伴奏、气氛热烈,情绪活跃,具有浓郁的地方风情和民族色彩。跑旱船所使用的船,以竹扎仿照游船,船下用彩布图遮以挡住扮演少女的双腿,布上绘水纹,象征船在水上,船上凉蓬装饰华丽,非常美观。扮演老船夫、女游客和老妇人,边唱边舞,配以锣鼓乐器极为好看。少女于船中将船系于臂际,身前一双假腿坐在船上,盖上彩裙,花鞋露于裙外,好船者而动,二人相互配合。船旁的老妇亦随船动作,姿态灵活夸张滑稽,与船夫打情骂俏,逗观众一笑。2传说跑旱船又名采莲船,其来历有二。一是相传歌颂禹王治水的。当时洪水横流国中,尧命禹一面治水,一面大力制造船筏,拯救灾民。洪水退后,船筏便搁在陆地上。农民每于耕作之暇,在空场上推船玩耍,叫做“跑旱船”。不料这个游戏被尧的儿子丹朱看到,便傲慢地坐在船上,经常逼着老百姓推“旱船”供他取乐。为了统一步伐,只得喊出号子。后世在玩这项活动时,嫌木船太笨重,就改用布帛或彩纸糊船,并吸收现实生活中采莲的动作,因而取得为“采莲船”。二是相传于蔡状元监修某座桥的传说。相传蔡状元领工修造某大桥时,由于资金缺乏,无法按期完成,但自己贫穷,又拿不出银子,心里焦愁不安。有一天,观世音菩萨路过桥梁工地,见蔡状元领工修桥,方便大众,乃善举一桩,想助他一臂之力。于是暗中变化为一个民间女子,貌若天仙,体态妩媚,向蔡状元当面说明,想在人多众广的桥梁工地择婿。自坐船舱漂游水面,让愿为婿者以金银为弹打彩,朝她身上掷去,打中者即婚配不悔。所掷船舱金银一律归民工造桥花费。蔡状元喜出望外,亲自组织选婿活动。gao示贴出后,当地城里的公侯世子,员外富翁纷纷云集河岸。谁知三日内竟无一人打中,却集攒了数以万计的金弹银丸。此时女民不见踪影,随风而去,众民工瞠目惊恐,后来得知原是神女下凡资助,结果那座桥按期修成了。如今群众耍彩船时要挑选俊俏的船姑娘,即缘此而来。后面的说法比较合乎情理,因为后世的采莲船表演,不论南方北方,船内的主人都是女性,只有撑船的艄公才由男子扮演。他们的关系也因地而异,有些地方是“父女关系”,有些地方是“夫妻关系”,也有反映“兄妹关系”的,其服饰、化妆均按人物关系的差异而有所不同。这项民间舞蹈活动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人们喜闻乐见。首先是船的工艺水平较高,绝非一般人所能制作。造型、裱糊、剪纸和绘画都需要专业性知识和技巧。就表演来看,生活性很强,一系列水上动作,使人有身临其境的真实感。如果搬上舞台,衬以天幕水景,更加优美如画。唱的内容也很丰富,音乐曲调悠扬婉转,以民间小调为主,除了表演者同唱、对唱,还附带一个坐咱队,大约十多人左右。因使用的是管弦乐,又叫“丝弦班子”。可以随船坐唱,也可单独活动,专唱民间各种小曲。城固县的原公、许家庙、杨家滩、上元观、文川等地都有这种班子。其中原公乡西坝村最为活跃,迄今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了。他们的采莲船表演,极富地方特色和浓郁的乡土气息。3历史追溯中国汉族民间舞蹈。亦称旱龙船、船灯、彩莲船等,广泛流传于中国各地,多在年节喜庆日子里表演。旱船一般用竹或秫秸扎成船形,糊上纸,饰以彩绸、纸花,船形下面用布围住,遮住表演者的腿脚。各地船形花样繁多,工艺精湛。晚上表演,船上还要燃起灯烛。旱船一般长5~7尺(约1.65~2.34米),大的丈余,船中间留有表演者站立活动的空间,用布带系在表演者的肩上或腰间。跑旱船起源很早,与祭祀有关。据说2000多年前,爱国诗人屈原投汨罗江而死,每到端午节,人们在江中赛龙船以示纪念。据《湖广志》记载,云梦县因河浅不能竞舟,便用竹和纸扎成龙船,鸣锣击鼓,游行于市。这种活动流传下来,形成了跑旱船。据《明皇杂录》,唐代已有山车旱船。宋代《武林旧事》等书,则记载了宋时跑旱船的盛大场面。民间跑旱船,多扮成一对渔家夫妇或父女,女在船中,男在船外撑篙或划桨,表演水中行船或捕鱼的劳动生活。撑船或划桨时则做一些技巧性动作,如“虎跳”、“旋子”、“扫荡腿”等,以示与风浪搏斗。女的手握船舷,与脚下步法配合,表现船在旋涡和波浪中起伏。湖北的彩莲船,别具一格,以歌伴舞,即兴编唱,歌词内容多以吉庆为主,一人领唱,众人合唱,气氛热烈。北京延庆县还有旱船会,几十条旱船同时表演,气势很宏大。4双井子旱船舞2007年11月21日上午,在义县文化馆的多功能活动室里,4条旱船被装饰完毕。每艘船的船体都被黄色船布帷包上,船身上绘制了白色海浪、蓝色云朵、红色太阳、金色蟾蜍等图案,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艳丽不凡。胡英洲、李程是义县文化馆的馆长、副馆长,在他们看来,这4条旱船不是简单的装饰一新,与旱船相关的“双井子旱船舞”这项民间文化艺术在这个冬天里正在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内容“日头出来还转西,国母娘娘送帆船,船帮船底檀香木,珍珠玛瑙起栏杆……”在说起双井子旱船舞之前,胡英洲、李程先后念起了一段词,“这是义县的民间旱船舞《南北和》的唱词,它说的是一位宋朝王爷,在战乱中失落北国,被辽国公主招为驸马,并生有一子。数年后,宋辽战事平息,失落北国的宋朝王爷在南国的儿子来接父亲,南北和好的故事。”义县大榆树堡镇北3公里处有个叫双井子的村屯是旱船舞的主要发源地,“双井子旱船舞”也由此得名,据一些老艺人口传,旱船舞产生于辽代,舞蹈内容反映的是辽宋和亲的故事。据《义县志》记载:城东细河左右齐家子、沟口子、东房、羊房、十三屯等盛会。前后五日逛街所办之热闹杂剧如旱船、竹马、抬竿、秧歌诸名目。买卖如云,相距数十里外,竟有驾车挥马而奔,其繁华出于本邑各会之上。义县文化旅游局局长刘德杰介绍,这段文字记载明确提出了旱船舞是九龙十八会热闹杂剧主要的内容。“九龙十八会”也称为庙会,南起王汉屯,北至牛亡牛屯,东至闾山,西过细河东、西洋房,方圆五六十里,十八村屯各显技艺集。各村屯皆有拿手好节目,双井子旱船舞就在其中。根据“九龙十八会”的史料和一些民间老艺人证实,旱船舞流传至今已有200年以上。刘德杰说,当年参加过“九龙十八会”旱船舞表演的老艺人们如今已相继去世,他们参加九龙十八会演出旱船舞还是很小的时候,学习这种旱船舞,大多是从父辈们那里传下来的,因难以承受文化历史变迁的冲击,如今面临着后继无人的窘境。独具特色的《南北和》旱船舞起源于辽西第一大河—————大凌河下游的双井子村绝非偶然。古时的大凌河由于水量充沛,能够在河上航船。《义县志》记载:自明前(明朝),宜州(今义县)西松岭苍松绵绵延千里蔽日。凌河两岸的松岭植被茂密,水量充沛,船可由宜州直航龙城(今朝阳)。双井子旱船舞是根据宋辽时期发生的杨家将《四郎探母》的故事创编出来的。但旱船舞的表演道白中有一句:“请韩家父子上船”的台词,韩姓历代为义县名门望族,据史料记载,韩姓汉人在辽为官的甚多,封王拜侯的有河北安次韩延徽、玉田的韩知古二人,并称为“辽国二韩”。但史书上均无招驸马之史实。旱船舞表演的是宋朝韩姓汉人被辽国招为驸马的内容,也许是民间艺人根据韩姓汉人在辽为王的史实和“四郎探母”的故事编写而成的。锦州市群众艺术馆馆长杨金会介绍,旱船舞服装道具独具特色,代表了北方少数民族的服饰特点,像汉王头戴驸马套,冠下系狐尾,口戴三绺髯,身穿红蟒、灯笼裤、快靴,具有北方贵族特色和王者气派。北国公主上戴红绒风旗头,身穿黄色旗袍,罩红色坎肩,格外端庄明艳,尽显辽国公主风采。白袍小将头戴白色太子盔,身穿白袍、灯笼裤,服饰着汉人的装束,显得英俊潇洒。而鞑子官则头戴凉帽,身穿黑马褂,罩坎肩,看起来干净利落,北方马背民族的特点一目了然。水军头戴红色高筒毡帽,身穿黄色对襟衣,腰系绿色彩带,尽显平民下层社会衣着俭朴的特色。4只旱船每只船长7.5尺,高宽各2.1尺,用细木制作船体框架,4支竹竿支撑船篷,篷顶蒙布,缀篷帷,船杆上各挂一只红灯笼,船帆上写有“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八个大字。其中两只船在船前篷杆上各挂一把木制宝剑,另两只后竖一桅杆,挂白色幡旗,铁锚和船桨分别用杂木制成。53岁的胡英洲从事文艺创作、表演已有30多年时间,1984年国家开展民间艺术“三集成”活动时,他曾拜义县大榆树堡镇东岔路沟村的老艺人向永和为师学艺,“船怎么跑、曲怎么唱,老人家口传心授毫无保留。他从20岁起就跑旱船、扮演汉王,是旱船《南北和》的继承者和传授者。当时东岔路沟、双井子村一带还有十多位老艺人健在,而他们的平均年龄已超过70岁,如今老艺人们已相继故去。”胡英洲说,常听老艺人们讲,咱们双井子旱船舞与全国各地不同之处就是旱船数、行当角色。汉王与公主两船并船在前,将官两船并肩在后,4人皆挎船,4船自由晃动,不拘一格形象逼真。船桨置于船头上,铁锚放在船头前面。仅从船锚就可看出与其他旱船的不同,一般旱船并无铁锚。表演动作主要有开船、划船、迎风斗浪、搁浅、冲出漩涡等舞蹈表演,形象逼真。在对双井子旱船舞进行调查、研究中,义县文化旅游局等部门发现,双井子旱船历经几百年的传承,得以生生不息的主要原因除了一山二水形成封闭的地理环境和当地乡会的支持外,就是它世代相袭的传承方式,同姓家庭和异姓亲友之间的传承,是双井子旱船舞得以延续至今的生命力。艺术价值与濒危现状文化是人类社会共有的文化形象,是各民族相互交流、增进友谊的一种手段。中华民族就是文化融合的产物,在漫长历史进程中,中华主体民族不断地在同周边的少数民族融合。杨金会认为,义县双井子旱船舞从内容到形式都独具特色,展示了我国民族文化融合现象,1000年以前的北方契丹人是怎样融进汉民族的,从双井子旱船舞可见一斑。辽金时代,随着中原百戏传到辽宁,跑旱船这种民间艺术形式也传到了辽宁。双井子旱船舞体现出了契丹人学习汉人文化的特征,当旱船舞这种民间艺术形式传到义县后,契丹人把民族通婚的故事用这种艺术形式表现出来,展示了契丹人学习汉文化的史实。双井子旱船舞为研究我国北方民族舞蹈史填补了空白。契丹人建立了强大的北方辽国,又神秘消失得无影无踪。留给后人的史料中,契丹人的民间艺术记载不多,《辽史》中几乎没有。而地域狭小闭塞的双井子却流传下反映宋、辽通婚的旱船舞,为考证契丹人民间艺术的起源发展,汉文化对契丹文化的影响提供了史料。杨金会说,双井子旱船舞所体现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学术价值是不可低估的,对历史的遗存,我们要珍惜,更要保护好它。由于种种原因,双井子旱船舞在上世纪60年代基本上销声匿迹,1984年国家开展民间艺术“三集成”活动才挽救了双井子旱船舞的命运,经仅存不多的几位老艺人口传和表演,保存下了珍贵的资料,但老艺人相继离世,面临着后继无人的窘境。上世纪80年代初,锦州市群众艺术馆、义县文化旅游局、义县文化馆等有关专家和工作人员对双井子旱船舞进行了考察、搜集、整理,组织艺人进行研究性演出,先后撰写了1万字专着,较为全面地记录、保存了旱船舞的资料。2004年,义县文化旅游局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制订了保护方案,将旱船舞纳入保护日程。眼下,他们已成立了旱船舞研究学会,组织培养本地人才和专家传承发展、普及、弘扬这项民间艺术。5唱响全国近年来此项舞艺在海外几成绝响,最主要原因是庙会游行已改为车队,跑旱船也被电子花车所取代了。在农村,每逢春节、元宵等传统节日中,农民们便会自动组织起来,耍龙灯、跑旱船、扭秧歌、出花会。耍龙灯、出花会时一般是只舞不唱的,只有《跑旱船》,要边舞边唱。其所唱的歌曲,各地都不相同。其中能影响全国、最为被音乐界推崇的,当属陕北地区的一首《跑旱船》了。这首民歌结合了山歌的某些特征,曲调高亢,旋律线起伏大,情绪热烈,词句形象具体,鲜明,把跑旱船的演员角色惟妙惟肖地表现出来了。在曲调的构成上,它不囿于一般歌舞曲中常用的方整性结构和单一的舞蹈节奏,而是灵活、自由地随意发展。灵活、自由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些音可以随意延长,可以随意滑抹;二是可以随意加入插入句,可以随意地反复某一小节。它的节奏看似凌乱,但由于有很强的讲述性,故也很贴切。“奴得吊”一句完全由虚词衬字组成,一方面显示了边歌边舞的活力,另一方面也是在摹拟着锣鼓点,更体现了民间歌舞的特征。6歌曲简介跑旱船,也称荡湖船、划水船,是中国许多地区都盛行的一种民间歌舞形式。有的单独表演,有的与“地秧歌”混同表演,有的与“小车会”混同表演。在农村,每逢春节、元宵等传统节日中,农民们便会自动组织起来,耍龙灯、跑旱船、扭秧歌、出花会。耍龙灯、出花会时一般是只舞不唱的,只有《跑旱船》,要边舞边唱。其所唱的歌曲,各地都不相同。其中能影响全国、最为被音乐界推崇的,当属陕北地区的这首《跑旱船》了。这首民歌结合了山歌的某些特征,曲调高亢,旋律线起伏大,情绪热烈,词句形象具体,鲜明,把跑旱船的演员角色惟妙惟肖地表现出来了。在曲调的构成上,它不囿于一般歌舞曲中常用的方整性结构和单一的舞蹈节奏,而是灵活、自由地随意发展。灵活、自由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些音可以随意延长,可以随意滑抹;二是可以随意加入插入句,可以随意地反复某一小节。它的节奏看似凌乱,但由于有很强的讲述性,故也很贴切。"奴得吊……"一句完全由虚词衬字组成,一方面显示了边歌边舞的活力,另一方面也是在摹拟着锣鼓点,更体现了民间歌舞的特征。由于它欢快、诙谐,故这首民歌现在仍常被当作歌舞曲伴唱曲在节日晚会上使用。《跑旱船》民歌原词演唱:陈向钧、刘茹;编曲:党音之;配器:尚建三歌词:太阳下来,这么样样高。照见那个老头是过呀过来了,身上穿的一件烂皮袄,长的两根胡子儿呦,那才是个假的依儿呦。太阳下来,这么样样高。照见那个妻儿是过呀过来了,身上穿的一件红绸袄,口上擦的那胭脂呦,那才是个假的依儿呦。7精神乐园集美文化内涵丰富,跑旱船精神是其中精华。跑旱船精神依托于集美的水乡地域特征,同人们的生产、生活习惯紧密相关,同长久沿袭的历史风俗习惯紧紧相连。它诞生于民间,积聚于民间,作用于民间。跑旱船精神不仅历史悠久,而且具有广泛的群众性,深深地影响着集人,塑造了集美人独特的灵魂和性格。跑旱船精神是赛龙夺锦的跑旱船竞赛活动的体现,充满活力与激情,它象征着持久爆发的力量,象征着奋勇争先的意志,象征着团结协作的胸怀,象征着胜不骄败不馁的毅力,象征着灵活配合的智慧。跑旱船精神是集美人风骨,是集美性格的鲜明标志。千百年来,集美人依赖这样的精神,创造了水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和谐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民风。在现代社会,跑旱船依然深受集美民众的喜爱,异彩纷呈的跑旱船竞赛,一直是集美社会民间生活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这说明,即使在现代工业经济的环境中,在现代城市化的背景下,优秀的传统文化依然有着旺盛的生命力。集美人依恋跑旱船,正是希望展示和弘扬一种不应消逝的精神力量,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势,给自己给社会带来鼓舞。集美的跑旱船精神,不仅从历史延伸到现代,而且还从本地出发,走出大陆,延伸到海外。今年6月,将有还会有台湾代表队参加,美丽的跑旱船池,激起了两岸统一欣喜的浪花。跑旱船精神再一次让集美人在世界舞台上为祖国赢得了荣誉,展现了神奇的风采。六年级:1164615340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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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3000字故事写到这里我还是不想给他起个名字。K就挺好的,我这样对他说。然而他一边浏览着页面一边笑我,写这般幼稚的文字。我却没有心情和他斗嘴,窝在床上喝奶茶。“别滴在叶儿床上。”K淡淡的说,“不然她会来骂你。”“说得好像你看得到她一样。”“我本来就看得到。”叶儿的房间没有窗户,是个封闭的空间,因为K说,有了窗户怕叶儿的那些物件受了潮气。“可是这样没有光啊,她会不高兴的。”许久没有答复,我索性眯起眼睛,只听得耳畔传来“喀拉啦”的打字声音。“为什么我的名字叫做K。”他看到我写他砍手的文章,有点不服。“没有为什么。”因为初见你时,那般扑克脸的模样,让我想起纸牌上,方形的冰冷的脸。拿着剑的冷漠的K。他用剑保护自己,也刺伤自己,不准任何人靠近。我住在他家里,一个星期,就在叶儿这个房间里。很久没有这么安逸过了,此刻我的生活,干净得像迎着曦光的白瓷。但是我又怕它碎掉。兴许我已经习惯了K的保护,毕竟我是个兄控,有这样一个长得不丑并且自称哥哥的人,他对我很好,所以我就接受了。每天放学就九点多钟,以前都是自己一个人回家,走没有路灯的那些夜路,总会想起儿时听过的恐怖传说,在暗夜里,像落地玉珠,发出叮铃的脆响,惑人心魄。但是自从清明节过后,便不再怕,因为我总觉得,我爷爷是那么厉害的一个人,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总归是打不过他的。我小的时候喜欢在饭席间与旁人闲聊,饭沫子乱飞,他“亢”地一个爆栗敲来,从此这类事情再没发生过,吃饭时间,我静得连吧唧嘴的声音都不敢有。这还没过头七,我爷爷是一直跟着我,看着我的。所以想到这里,又没有那么怕。可是K执意来接我。而且……是步行。我淡定的说,如果不开车和我一起走路,接我有什么意义。“虽然你长得这么安全,但是我还是不放心,万一有哪个眼瞎的呢。”我:……大我十六岁的K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腹黑,星座是天蝎。不知怎的他找到了我的繁花落尽,然后杀我个措手不及。“哦,想不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啊。”这种鬼畜的语气……“哦~白莲花是什么鬼啊,你啊?”好吧我有点不能忍了。“恩?”恩什么恩。“阿欢,我可以抱抱你吗。”我:……啥?“我总觉得,你独自承受的有点多。而且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眼底特别悲伤,怎么笑都掩不住。”我听到这句话,本是应当感动到不行的,但是这还有下文。“毕竟你是一个未成年人啊,脑子里想的东西太多了会变成智障的啊。”我:……=-=我早前便怀疑,K和我家里人是认识的,只把我一人蒙在鼓里。而我,因为这个新搬来的邻居,多了很多新鲜感,并且有种莫名的喜悦。我会把一些对月见都说不出去的秘密告诉他,然而自己却发现不了。等到察觉的时候,已经揭了底,我还能怎么样呢。好在,他总归是个有分寸的人,不会把这些事情到处乱说。但是只有我们两个独处的时候,总是会……尴尬一些。一般来说我都不怎么喜欢说话,尤其是他知道了徐源白是谁以后。某一日我坐在叶儿床上,搬个小桌子放着,就那么随意的做作业。然后K在我边上打小说码字。约莫过了一个小时,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他淡淡的嗓音传来,很魔音的,让我突然安宁。“我说,为什么这么安静啊。今天是心情不好?”因为我不想理你啊,你知道得太多了你个猪。“不然我们出去遛狗吧。”“可是你根本没有养狗啊。”“没事我们可以去借。”我:……“阿欢你喜欢什么样的狗。”“柴犬。”“那么贱的狗啊我不喜欢,我们去借哈士奇吧。”我:……“我不我就要柴犬。”“恩,好,柴犬最可爱了我们就借柴犬。”你是个变态吗…然后他就出去了。屋子里一下子静下来,我瞥了一眼他的电脑,右下角滴滴滴的声音,他还欠着十万稿子,编辑都已经骂开了。他却还有空陪我出门浪。十分钟后,他真的牵着一只表情很贱的柴犬回来。我:……“你偷来的?”有一天晚上我梦魇了,看到爷爷浑身是血坐在一个坟墓前,有几只野猫在撕咬他的身体,他只是笑,诡异的笑着,毫不反抗。我看到那样血肉淋漓的场景,就再也不能醒转。我想扑过去。可是我不能。他那样一个厉害的人,怎会沦落到被野猫欺负的境地。我哭丧着脸,却完全没有泪水,只有一轮一轮的痛苦割破心间。朦朦胧胧间我听到K的声音。“阿欢,醒醒。”醒来我就看到K放大的脸,甚至看到他的睫毛,清晰得像是什么高清数码相机拍出来的画面,慢慢聚焦,再聚焦,再聚焦,但是莫名地没有被吓一跳。还有什么能比刚刚梦中那一幕更可怕?我只是双眼无神的愣了很久,才忽然发现自己满脸泪痕。他担忧的看着我,露出少有的严肃神情。“阿欢,明天和我去给爷爷烧纸吧。”“恩。”我们到殡仪馆去。说起来,那天气温二十六度,正是最舒服的天气,我还穿着件长袖。然而一入殡仪馆,顿时凉气嗖嗖,竟像是冬天。不禁便想起来某些可怕的传言,我不敢再往前一步。听我妈说,殡仪馆里暂时存放尸体的大冰柜,就像层层叠叠的抽屉,推出来之后,全是形形色色苍白的脸,是永远也活不过来的封存的阴惨。“阿欢。”他突然唤我,我倒是被吓了一跳。“需要手吗?”低头一看,他把左手递了过来,示意我拉着他。可是我这样一个女汉子,怎么可能这么窝囊,于是我淡定的拒绝了。我跪在一个蒲团前,也不知道爷爷在哪里。那个工作人员很冷淡的告诉我们,烧纸钱只能在这个地方烧,也不能更入内一步。我说,可是这样我怎么能知道我给谁烧呢。他撇我一眼,带着唯物无神主义的傲慢和轻蔑,说,信则有,不信则无,来烧纸钱就别乱叫了。我刚想再说几句,K却抓住我的小臂,力道很大。我知道他什么意思,没有再继续。我就默默的烧了那些纸钱和元宝,都是K和我一起折的,一个个都坑坑洼洼非常的丑,我极为怀疑这样的东西到底怎么在天地银行流通。其实我也是不大信的,只是有点怕。况且,纸钱也只是表达一种哀思罢了。可是烧纸有什么用呢,他是被野猫撕咬的,我要怎么才能救他?K淡定的说:“烧肉吧那。”我:……“阿欢。”“什么事。”“你还记得有机物被高温加热生成的产物及其化学方程式吗。”我:“滚!”(ノ`Д)ノ看得出来其实K有当学霸的资质,但是他就是不学啊,哪能有什么办法。他当年要是能把这打人的心思放在学习上,也不至于像今天这样碌碌无为。他现在要是能把这损人的心思放在小说上,绝对是一个成名作者。不过我还能说什么呢。K长得很帅。K说他不喜欢徐源白,因为徐源白会把我抢走。因为我重色轻友。K是我的哥哥。他大了我十六岁。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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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病_3000字E度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米特小镇略微脱离相聚不远的路加城,有自己的社区政府和服务中心。米特镇中心偏东方有一处小教堂,奶油棕色的外墙漆由于长久未复修而有些剥落。教堂住着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他叫法厄同,古希腊神话中的太阳之子。他不留着胡须,却微笑得迷人。他每日在教堂祈祷、教唱诗班少得可怜的女孩念祷告祈福的歌。“神是如此的爱着我们…“when i look back,use Garden is a dream to me.It was beautiful,surpassingly beautiful,enchantingly beautiful;and now it is lost and i shall not see it any more.(当我回首往事,伊甸园于我就好像一个梦,那是一个美丽的梦,美丽得超凡绝伦,美得令人销魂;可现在,梦境已经消失,我再也不会看见它了。)[夏娃日记]”哦,是的。法厄同笑着纠正孩子们如鹿一般奔走的音,又低下头去弹钢琴。我或许需要小提琴,以后,或者将来。法厄同想。与此同时,法厄同的小儿子正抱着膝盖坐在小教堂后的台阶上。他叫特洛亚。忽然一阵风吹过,他抬头,看到暮色也同浅色披风,从天边的太阳滑落到梧桐树的臂膀上。忽然的,他一笑,眼睛眯成一条狡猾的缝,然后拍着手蹦蹦跳跳地进了磨坊。“妈妈,我明白父亲需要什么了!你听我说……”“哦……亲爱的特洛亚,你可要同我保证,要把这个惊喜保密,明白吗?”母亲微笑着放下手中的黄豆,用手轻轻摸着孩子柔软的头发。晚上,特洛亚抱着这样一个美好的梦睡下了。他梦到在父亲圣洗日的时候父亲的微笑,略微的勾起嘴角……真迷人。第二天醒来时,父亲已经敲过晨钟。“好孩子,该去上学了。”“不,父亲,我不愿意上学。我宁愿在教堂后面背成段的圣经。”“可以回来以后再背的,孩子,你现在需要上学。”特洛亚宁愿一个人,因为他一直是一个人。生活在光明中,若被孤立,就会畏惧黑暗。如果一开始就是在黑暗中,就不会丝毫留恋光明。特洛亚说,学校就是光明的地方。即使光明,是并不一定舒服的。不、不是的。法厄同的神职使他的生命一团糟。在米特镇,没有人相信上帝的存在,信上帝不过是大城市里有钱人与极穷人挥霍乞讨的地方--法厄同是不被需要的啊。这是很容易理解的,如果父亲不受到欢迎,那么他的孩子也注定是懦夫。在这样一个小镇。而那些唱诗的姑娘,也是穷孩子,她们又爱唱歌。其中一个穿墨绿色长裙的姑娘就是如此,她爱唱歌,爱舞蹈。她同特洛亚一般的年纪,名字是法厄同取的,苏拉。她的眸子是墨绿色的,微笑时美丽得如同湖面荡漾开的涟漪。她棕色的微卷的长发有时绑着蝴蝶结,在她舞蹈的时候它也会跳动着,就好像是苏拉赐予了它生命,也带着它飞舞。苏拉,她爱着的是法厄同。没办法不爱的。“导师,我的一切都是你所给的……包括名字。所以,我爱你。”她说。“你还太小了,明白吗?”法厄同摇头,拍拍苏拉的肩膀,“你只有十五岁,同我的儿子特洛亚一般的大。”法厄同又笑了,他低头似乎是询问着:“小苏拉,你明白的。”苏拉的初恋似乎就这么结束了,在米特小镇的暮钟声里化成了风,飞走了。特洛亚坐在教堂的台阶下,他听到了。于是他很快告诉了别人。因为父亲是母亲的,不能被苏拉抢走,不是吗。如特洛亚所预料的,这种话在小镇总是传得最快的。“小苏拉爱上了法厄同。”“不,法厄同一定是不忠了。不定苏拉是他的女儿……我倒是要瞧瞧!”“法厄同就是那个微笑迷人教士啊,他怎么会这样做?”“哦!真是米特镇最可耻的事情!”……特洛亚没有想到,父亲是因为他而被镇长关起来,要求反省。而苏拉整日坐在钢琴旁哭泣。当她出来买面包时,身旁的人如同躲避瘟疫一样躲开她。当她走到路口,又被小孩子们扯着墨绿色的长裙,脱下她的黑色布鞋。(注:少女失去鞋,在德国包括很多欧洲国家中意味不贞。)特洛亚没有上学,只是远远地跟着苏拉。“请、请给我一份面包。我…”苏拉踮着脚尖举起手中的硬币。“喔!这不是小苏拉么?”老克姆达眯眼看着女孩摸摸下巴,“不如你跟着我好了,那个穷教士又无法给你最好的面包和牛肉……你说呢?”“你胡说!我没……”苏拉瞪大了湖水一样绿色的眼睛。“那你这个裙子是如何破的?你的鞋子又是被哪位偷去了的?哈哈!别告诉我是你半夜剪碎了它们!”老克姆达的手伸向了苏拉的肩膀,揉了两下,“面包算送给你好了小苏拉!”苏拉拍掉了面包,后退两步,然后跑开了。她一定哭了。特洛亚摇头。对不起,苏拉。对不起。特洛亚带着面包去镇长那里去看望父亲,父亲原本就消瘦,又更加瘦了。“父亲,对不起。”“傻孩子,说什么呢!”法厄同温柔宽和地微笑,“愿主宽恕,你说对吗?”特洛亚从镇长那儿回来,他温习了功课后又去看母亲,母亲正在织着袜子。“母亲,冬天快来了。”“嗯,所以衣服需要多一些、袜子要厚一些。”“如果,一针织错了,又该怎么办?”“哦…我们拆开他们,然后重新织好,不是吗?”“可是…如果无法重新来呢?母亲,如果是说错的话语,如果是犯罪了……怎么办?”特洛亚头埋得很低。母亲笑着放下手中的针,然后说:“可以要求上帝宽恕你,人都是会错的。很多错误都会很快被人们忘记,只要真心忏悔,会得到神的原谅的。”特洛亚点头,他告别了母亲,带着剩下的牛奶和面包去了教堂的钢琴房。她依旧在哭,光着脚丫,裙子如同被泥浆汲过一般。“苏拉,不哭了,好吗?”苏拉立刻从角落跳起,躲到钢琴后面。她擦干了眼泪,然后站出来。“谢谢你,特洛亚……你是好人。”特洛亚觉得心里堵得慌,找了个借口就离开了苏拉。第二天,特洛亚到学校,学校的一个男孩子沮丧着脸说家里的猪死了。特洛亚哼了一声,他知道那个男孩子就是老克姆达的宝贝儿子,心中替苏拉开心了一下。放学后,特洛亚再去看苏拉,她正在钢琴房里跳着舞。法国德彪西的[moon light]回荡在钢琴房中,苏拉旋转着圈,微微抬着下巴。特洛亚第一次发觉苏拉是这么漂亮,她灵巧得如同舞精灵,骄傲又自如。“苏拉……”特洛亚第一次觉得自己是这么多余又平凡。特洛亚摇头,跑回了磨坊。第三天,特洛亚垂着头打着哈欠上学去,母亲依旧织着袜子。“哦,小特洛亚,因为你的提醒我才发现袜子出了线头呢!亲爱的,路上要小心。”“特洛亚,你明白么,今天不用上学了!老克姆拉的猪病死了,老克姆达和小克姆达都急得发高烧呢!”多德从教室走出来。“哦…为什么又不用上学了呢?”“因为大城市里面来人参观咱们特米镇,校长被要求让老师们做向导。”“唔…这样啊。”第四天,一群民兵踹开了教堂的门。“喂,米特镇出了瘟疫,要被封镇,你们若是有病的呆在家里别出来惹麻烦。”“啊!瘟疫!…我的父亲呢?那么我的父亲呢?”特洛亚急忙跑过去。“滚远些,不要靠近。”民兵踹开特洛亚,“你那个犯禁忌父亲,或许就呆在牢狱里面不能出来了吧。要明白,学校学生们的剩菜里分给老克姆拉的猪饲料也有部分被偷卖给了镇长的狱卒……老克姆拉的猪死干净了,又换了老克姆拉一家!那老头平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民兵类似发牢骚,又再次踹远特洛亚,“你同你父亲,不定会把晦气带给我…滚远些!”民兵走了,特洛亚揉了揉摔疼的胳膊和屁股,苏拉从钢琴房的房门后面跑出来扶起他。“没事吧,特洛亚?”“你让开,不要靠我这么近!”特洛亚瞥开头,又想了想,“还是谢谢你了苏拉,我只是在担心我父亲。”“会没事的…法厄同会没事的。”苏拉安慰着,“因为他是好人,不会死的。”“嗯,我明白。”第五天,已经有二十个人出现了高烧的症状了,父亲依旧没有消息。第六天,镇长逃跑了,父亲回来了,带着迷人的微笑。第七天,教堂内挤满了祈祷的人,他们或者躺着,或者站着。第八天,米特镇已经死亡超过二百人。他们做了共同的梦,自己变成疫病患者,高烧、舌根溃烂、流口水、皮肤鳞片状脱落……第九天。“相信神是爱你们的…“愿神指引我们救赎之路“愿神启发我们美好品德“愿神使我们恒于正义“矜怜我等…“矜怜我等…“矜怜我等…“耶和华手握光电乘云万千“命各星宿运行燃亮漆黑高天“他使火山吐焰,拿融岩作炎剑“划割出山河只手分开海与天“他将光阴锻炼成无穷尽的线“从那空间滑行从未有起点终点“我们是神的儿女,踏着现实,仰望希望……”第十天,疫情开始减退。特洛亚和苏拉提着水和面包奔跑着送给别人。依旧封镇,不允许医生和商人进入,不允许镇内病人与家属离开。“你们善良…是神的孩子吗?”病床上的老人抚摸着苏拉的头发,“你的身后一定是天使的翅膀……孩子,祝福你与你的父亲。”第十一天,疫情消失。第十二天。“知道么,是教士和他的家人,那四个人救了我们整个与家属离开。“你们善良…是神的孩子吗?”病床上的老人抚摸着苏拉的头发,“你的身后一定是天使的翅膀……孩子,祝福你与你的父亲。”第十一天,疫情消失。第十二天。“知道么,是教士和他的家人,那四个人救了我们整个镇的人……”“哦,他们是妖怪!”“没错!上帝怎么可能存在呢!不过是法厄同的诡计罢了。”“全镇的人,即使是博士们也没有这个救人的能耐!是他们让我们无辜的亲人死亡的!”“对!烧了法厄同!”窗外,特洛亚的面包篮掉在地上。他顾不得捡起,跑回了教堂。第十二天。“亲爱的特洛亚,你明白的,是他们的善良觉醒了,所以才会得到上帝的救赎啊!又如何会伤害你与母亲呢?”法厄同微笑着,左手抱着苏拉母亲赠予的小提琴弓,右手替它揉上松香。“父亲!”特洛亚跺起脚,“你为什么要相信他们!为什么要救他们!他们非但不会感谢,还会杀了你啊父亲!”“小特洛亚,你还太小了,是啊,所以你才不能明白。”法厄同将提琴置在左下巴,轻轻勾起右手的弓。他闭着眼睛,微笑着。一如的迷人。第十三天。法厄同被人们绑在城门的未达河旁。“法厄同,你还有什么需要说的么!”“恶魔!善良慈悲的米特镇人将同意你死前最后一个愿望。”“你的夫人与小小情妇……”一阵讥笑,“我们同意你选择一个!哈哈!感谢我们吧!”“苏拉?”法厄同皱眉问道。“嗯,法厄同,我在。”苏拉低头,绿色的眼睛满是忧伤。“苏拉,你一直喜爱小提琴的声音。”法厄同轻轻点头,“你母亲在生下你时去世,她便是优秀的小提琴手。”“苏拉,我今天要为你拉你母亲最擅长的[梦幻],你要认真的听。”法厄同低头解开了绳锁,解开背上的白色布包。他取出小提琴,闭上眼睛。如若我拥有法力,我愿意记录下那一幕,记住法厄同的琴声和苏拉的旋转。但是,善良的你们要明白,琴声只能感动有灵魂的人。米特镇的人们不耐烦地打断了独奏,他们举起火把,扬言要烧了这个恶魔。“宽恕你们……愿主,宽恕你们!”法厄同睁开眼睛,眼泪留了下来。[完][后记]第十五日。特洛亚、母亲,法厄同以及苏拉。他在一条木船上,任船漂流。哦,今天是法厄同的生日,母亲送给他一副手套。“虽然说,本意是织袜子……”“亲爱的,我喜欢。”法厄同微笑着看着她。“你明白吗法厄同,我也希望你能喜欢我。”苏拉咬着下嘴唇摇头叹气。“小苏拉,”法厄同笑着说,“你还是婴儿的时候,我就很喜欢你。小孩子身上的奶香让我想到这是上帝的花房。”其实,这是一部悲剧小说。传教士由于流言被无知的野蛮人关进囚笼,而当灾难降临,那些人信仰传教士,依赖着他。然而,当灾难过去后他们重新甚至更加虐待传教士。最终他们在河边乘船离开了米特镇。事实上,本来是想让米特镇在他们逃跑后被外镇的人民烧掉的。毕竟有过瘟疫的小镇,在没有提供任何医生的前提下一定还是存在问题的。可是,我觉得太残忍了。毕竟用火烧了那么多生命==其实,无知的本身就是一种瘟疫。[落林笔至]南通市第一中学高二:陶欣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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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葬_3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故事梗概:姐姐从小喜欢海,她说以后等她死了,就把她葬在海里。姐姐与姐夫结婚前几天大吵了一架,然后勾出姐夫以前的很多感情纠葛。。。我在CD店里遇见的少年,暗恋的姐夫,出车祸而死的姐姐……【一】我我是一个人来的,海浪拍打着礁石,海风润湿了我的双眼,浩瀚无言的海,还有成群的海鸥。姐,我来看你了。我轻声说。我脑海里又浮现出姐的样子——长发,会笑的眼睛,总是喜欢穿素色衣服。我俯下身把海水拍在脸上,仿佛是我姐在抚摸我。我沿着海滩一直走一直走,远处有个人影,渐渐的,凸显轮廓。【二】姐姐从小就喜欢海,她常说,以后等她死了,就把她葬在海里,让她的灵魂在海里,与海共存。那个时候姐姐很疯狂,她不仅收集海的照片、看关于海的电视,而且一直计划的要到海边去玩,去听听海浪的声音,踩在沙滩上,和小螃蟹捉迷藏。我姐比我大七岁,她为人善良谦逊,从来不喜与人吵,凡事也总是让着我。24岁的时候姐交了一个男朋友,我叫他姐夫。到了差不多的时候,两家人家长都说结婚了好了,那就结婚吧。但是就在要结婚的前几天,他们大吵了一架。那晚我没有睡着,耳朵贴着墙,听我姐和姐夫在隔壁吵架。姐夫说:“痕,你要相信我,我和她真的没什么……”“凭什么相信你?姐姐有些自嘲的语气。难道我相信你的还不够么?”姐夫沉默。姐姐说:“姜,我们都要结婚了,你就不能和她断了来往?”“你也知道,我对她是有愧疚的……现在,我只是见了她一面而已,并无其他……”“好,既然你那么想见她,那你现在就去见吧。”姐姐冰冷的语言。姐姐是爱他的,因为爱的刻骨,所以才那么在乎。我听见姐夫走了。走之前,他说“痕,等你冷静下来了,我再来找你。”然后是关门的声音,和姐夫有些沉重的脚步。姐姐房间里的灯,长久都开着。我瞄了眼时钟,十二点了。也不知道是什么作祟,我居然想去找我姐夫,一种很强烈的冲动。没多犹豫,穿了鞋子,披了衣服就去找我姐夫了。我并不知道他在哪里。我去我们经常喝冷饮的店里——店早已打烊,我又去麻辣烫的铺子,他也不在,我走了好几家店,才从一家咖啡店的外面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我走到里面。“姐夫。”我叫他。“你怎么来了?”他的语气,似在批评。“我只是想来看看你。”“都这么晚了,快回去。”他的语气,没有表情。“乖,听话。”我却是坐下了。“知道你心情不好,姐夫,向我倾诉吧,保证保密。”……许久,他帮我叫了一杯牛奶,我不依,我说要咖啡,他说“小孩子喝咖啡不好。”他啜了口咖啡:“二丫头,你应该是听见我和你姐吵架了吧……她说的那个女的,是我认识你姐之前的女朋友,那个时候,也是我一时冲动吧,她怀孕了,本来怀孕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学校里却是传的沸沸扬扬的……迫于无奈,学校把他开除了。”他一口把整杯咖啡灌下。我盯着姐夫,这个老实的好人,他必然不会在大学时做那样的事,他必定是隐瞒了什么,或者,是被人诬陷?我没有继续胡思乱想下去。“昨天,那个女的说她肚子疼的厉害,可能是之前人流留下的后遗症。于是我陪她去看病。在医院,却被看感冒的你姐打个正着,于是……”“去哄哄我姐吧。”我也有些沮丧了“她心很软,哄哄她就没事了。”“会的”他说。一连几天我姐夫都对我姐言听计从,他保证绝对不会有下次,在我和我姐夫的劝说下,姐姐才终于消了气。【三】大学的时候姐夫是当之无愧的的校草,班里很多女生都暗恋他,但是他一个都不喜欢,直到他遇见了苏寻。苏寻是那种瘦长又不失气质的女人,她和姜同是轮滑社的社员,冰雪聪明的她一开始就装作不会溜冰,让姜去扶她,有时候甚至故意跌在姜的怀里,一来二去,姜对她也有了感觉。这之后两个人隔三差五的约会,一起出去玩,参加社团活动,一起去陌生的地方散步。但是苏寻的父母并不同意她和姜在一起,姜在苏寻家帮着洗盘子的时候母亲把苏寻拉到了房间里,说这样的穷小子她也敢要?母亲又苦口婆心地说了很多,苏寻听不下去了,到了外面拉起姜的手就走。后来,苏寻迫于无奈和姜提出了分手,那天姜好和苏寻两个人在包厢里喝酒,姜先是不解地大喊:“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不能分手!”接着猛灌啤酒,苏寻坐的离姜很远,扭过头默默地哭。后来的事姜都不知道了。直到两个月后苏寻过来找姜,满脸焦急。她说,她怀孕了。她说了那次酒醉后发生的事。姜默默地接受了,他陪苏寻去医院,其实并不是姜让苏寻怀孕的,他们分手之后,苏寻又找了个男朋友……姜却一直蒙在鼓里。【四】我是在CD店遇见他的,宋陌。只是因为一同等了刘惜君的专辑《贝壳风铃》。“你拿吧。”看见另一双手,他礼貌地退出了。“不……还是你拿着吧,过几天,就应该会进货了。”我谦和地笑笑。“其实刘惜君很多歌我都很喜欢,尤其是这首《贝壳风铃》,甜美的嗓音,人又漂亮。”宋陌付了钱,和我边走边聊。“诶,你有去过海边么?”未等对方回答,便又开口“MV里的海边,超美的……”“有两三年没去了。”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才第一次遇见宋陌,但是脑子里却又像存了他无数的影像,他的眼神,有种说话不出来的柔和,忍不住把心里所有的秘密都像他倾吐。“其实,我一直都想去海边。”我似是喃喃。到了分岔路口,他说“周芷,很高兴遇见你,我走啦。”他把CD塞进我手里,“BAYBAY。”“诶?”我想跑过去换给他,可他的背影像风,一下子就飘出了我的视线。【五】姐夫与前女友分手也有两年了,他的哥们都劝他再找一个,他却摆摆手“这种东西,强强求不来的,看缘分。”谁知道,缘分真的被他遇着了。姐夫和我姐的相遇纯属偶然,一群人在KTV里唱歌,我姐的歌声优美,一连唱了好几首,是当之无愧的麦霸。一下子就吸引了姐夫。打听到我姐在学校附近的KFC打工的时候,姐夫也去打工了,姐夫为人老实,也不是特别聪明,他只会帮我姐端端菜、拖拖地、有送外卖的话他也帮着去送。关怀备至是必须的,感冒了去看她,给她送饭。因为帮我姐买学习资料而跑遍整个镇。慢慢地,我姐也喜欢上了这个温柔妥帖的男子。他什么都会——会做一桌子美味的菜、会处理伤口、会逗人开心,吵架了也必定是他先让步。当然,我姐跟我姐夫也有吵架的时候,那个时候姐夫会打我姐的电话,我姐问“干嘛?”他只是用疼爱的口气说“我想听听看,你还在生气么?”“没了没了。”姐姐不耐烦地说。“那给我笑一个。”“不笑。”最后姐夫逗的我姐笑了。他们顺利地和解。当然也闹过分手,记得闹得最僵的一次是我姐不接他电话、不回他短信,仿佛人间蒸发一般。晚上我姐把手机开机,满满的都是姐夫的短信,47条!类似于“不要分手了好么。”“你回来。”我姐当场就被感动了。后来又和好如初。【六】周六书店里有小四《幻城》的签名售书活动,我被人群拥着往前挤,现场热情洋溢的气氛让我有点不知所措。“周芷!周芷!”我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我拿了书挤出来。“呼,人真够多的,差点没被挤死。”“周芷,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见面了。”他挠挠脑袋“接下来我要去麦香村,不知道能否请你喝一杯?”“额……当然可以。”宋陌给我点了一杯哈密瓜奶茶,一上来我就哧溜溜地吸掉大半杯。“渴。”我抱歉地对他笑笑。“对了,你给我讲讲海边的故事吧,你什么时候去过来着,两三年前?”“恩,那个时候我阿姨他们在青岛做生意,于是我也去那里玩了,海水很清,海边的沙子踩上去感觉很棒。”之后宋陌执意送我回家,我没有推辞。路上宋陌一直讲话,讲很多有趣的事,我笑点很低,被他逗地差点岔气。“其实。”他望着我“你笑起来挺漂亮的。”我被他说的很不好意思,匆匆地摆手告辞。【七】记得姐夫刚来见我父母的时候,我还是很排斥的,姐夫话少,吃饭时基本是你问我答的形式。“姐,你怎么会看上他。”我不解地撇撇嘴。“以后你就知道他的好了。”她莞尔一笑。以后凡是姐夫在我家,我都会使唤他,买零食啦、修电脑啦、修电风扇啦,各种维修他都会,甚至家里的保险丝烧坏了他也会换,完完全全像是这个家的男主人了。当然,姐夫对我姐更是好的没话说,每次的菜里都是我姐爱吃的菜,不让我姐洗碗炒菜,我姐说一他绝不敢说二。后来我也渐渐接纳这个男人了。周六,姐工作,姐夫就会开摩托车,驾着摩托车带我到外面兜风。风里,他的声音故意很大。去吃什么,二丫头。他和别人一样,叫我小二,或者二丫头。其实我不喜欢那个称呼,根本不喜欢。去喝冷饮。我大声回答他。秋天诶。他的语气,开始迟疑。不,我就要吃。现在的我怀疑,那时候我任性到不像十七岁。我总是问我姐夫很蠢的问题,比如说,姐夫,你很爱我姐么?是。有多爱。很多。会一辈子在一起么?是。现在才明白,所有的话,都是空话。承诺无论多重,都会褪色。我低头吃刨冰。秋天里吃刨冰果然是个正确的选择,很爽,冰到我的舌头泛白。关键是有姐夫心疼的看着我。姐夫总是爱指责我,和我顶嘴。他老是以一个长者的身份,说,二丫头,你怎么又只考了刚及格,二丫头,你怎么没参加作文赛,二丫头……让我觉得,他比我妈还啰嗦。可是我就是喜欢这种啰嗦,你说我多奇怪。如果哪一天他不骂我,我就像全身痒痒了般难受。姐夫厨艺很棒,总是他料理厨艺,我和我姐就一起下象棋。我姐总是让我,她知道我输了,又会发脾气的。我总是在十分钟内,赢我姐,然后她一脸的怏怏,说,下次,下次一定赢你。姐夫的厨艺很棒。尤其是清蒸鱼。在之前,我是不吃鱼的,小时候被鱼刺卡过喉咙。可是姐夫逼我。不,是食诱我,他的清蒸鱼,百米内就能闻到芳香。往往我在楼上写作业,闻到一缕缕的清香,就知道姐夫的鱼出锅了。有时候甚至还没出锅,我就缠着他要鱼吃。他点我的鼻头,小馋猫。姐夫总是给我买很多零食,虽然嘴上他说多吃零食不好,但他还是应我的要求,给我买薯片,果冻,牛奶。再吃下去,没有人会喜欢你的。他总是这么说。有你和我姐养我啊。我吸下一个果冻。想得美。你一笑。我的生日,总是你精心策划,请同学,布置,买蛋糕,你弄得井井有条。这样的姐夫,怎能让人不喜欢。【八】“宋陌,你带我去哪儿?”“去了就知道了。”是画展,与“海有关的画展,各种海的姿态展现在我面前:汹涌的、平静的、低沉的……一一在我面前浮现。我不禁惊叹画家精妙的画笔,居然可以把大海描绘的如此生动,写实。这个时候我的电话突π地响了,我笑着接起,越听脸色越凝重“好的好的,我马上过来。”“我姐出车祸了,我得去医院看她。”我撂下这句话便走。“姐姐!姐姐!她怎么了……”我几乎是喊出来的,我的泪止不住了,全家人一脸焦急的的在急诊室外。“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是姐夫,他开着轿车载我姐去婚纱店,却不料,左边一辆大卡车飞来……他昏迷了,而姐姐,受了重伤……“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打他,似乎在宣泄心中的不满。是,我恨他。亮起的急诊灯似乎在暗示“凶多吉少”。“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全家人人失声痛哭起来,姐姐脸上、额上都是血,可她还是那么美,我的姐姐,从小让着我的姐姐……姐姐走了,永远地走了。我哭了整整两天,往事一幕幕不断浮现在我的眼前,我想念我的姐姐,想念夜晚帮我泡热水袋,帮我削苹果的姐姐……姐姐葬了,是海葬。父母也知道我姐深爱着海,知道她喜欢海葬,于是把她的骨灰撒向了大海。经历了这件事之后,我愈来愈沉默……我与宋陌联系越来越少了,他打电话来,我挂掉,他来找我,我躲着不见……也很少见到姜了。中考如期而至,我状态不好。果然,我只考进了职高。我在班里独来独往,不怎么说话,也不爱笑,有男生追我,我从来不予搭理。我什么都不想了。姐,我只是想去看看你。一个凄清的周末,我一个人买了去海边的车票,独自踏上征途。高二:王梦燚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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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霞_3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天已经晚了,路两旁的树叶繁密了起来,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积满水洼的泥路上,脸上不小心被几滴新鲜的雨水滴到,凉凉的。拨开灌木丛,把脚探进去,我来到了她的墓前。我抬头望了一眼天边,还好,晚霞还没有散去。我记得奶奶林淑珍跟我讲过,她是喜欢看晚霞的,至于为什么,她却没有跟我讲明。有时候林淑珍会搬把小竹凳坐在门口,呆呆地看着西面。我很好奇她到底在看什么,于是我也探出头朝东面望去,无奈除了一片毫无特色的云彩和坠落下去的夕阳外,再无其他。而林淑珍却是看的出神。随着天幕颜色的流转,她脸上的表情也发生了细微的变化。有时直到天空被灰色笼罩以后,她才缓过神来,拎起了小竹凳往屋里走。林淑珍是村里出了名的大嗓门,她的话,隔了好几排房子,对面依旧听得一清二楚。林淑珍正是用这种高分贝的声音,每天喊她的孙子回家吃饭。很多时候,我和弟弟陆俊会嘲笑林淑珍走路像企鹅一样。真的,她走路两脚岔开,因为肥胖,又走得摇摇晃晃。林淑珍长着一口龅牙,说话时总是夹着一股口臭,每每见到她,我们都心生厌恶。林淑珍又在下面喊陆俊吃饭,叫了一遍又一遍。陆俊在房间里玩游戏,懒得理她,林淑珍就晃悠着她肥胖的身子挪到我弟弟的房间,“哗”地抢过他的游戏机“去不去吃饭你!”陆俊其实不怕她,但还是跟着她下楼了。每当陆俊下楼以后,不论看见什么菜,开头往往都是一句“唉,又是这些菜。”一脸无精打采。林淑珍早已经帮他盛好了饭,满满一碗压到他面前,接着问他“小囡,那你要吃什么?”“我什么也不要吃。”陆俊的语气里充满了敷衍。我正在楼上玩电脑,林淑珍喊我下去,让我给陆俊煎两个荷包蛋。我一脸无可奈何,支上锅给陆俊煎荷包蛋。陆俊对荷包蛋的要求还特别高,蛋黄一定要是生的,筷子一钉,嫩黄的蛋液要可以流出来。煎好以后陆俊下来吃饭,刷刷刷干掉一碗饭,米粒四溅也不顾,抹抹嘴巴道一声“我吃饱了。”就上楼了。我曾经见到过林淑珍追着陆俊满村子跑揪他回家吃饭的情景;还有八九点钟陆俊在小伙伴家玩硬生生把他“喝”回家的场面;或者有时候对陆俊是好话说尽,只为了求他喝下一碗感冒药。林淑珍宠孙子也是出了名的,陆俊不要吃饭,她可以走半个小时的路去镇上,给他孙子买烧卖,或者特地去路口的小饭店给他买炒面,总之是想尽各种办法让他吃下饭。对于这些,我真的无话可说。农村老太婆重男轻女,她把陆俊当宝了。冬天,林淑珍摸黑起来给陆俊熬粥,然后再艰难地爬楼梯,上来揪陆俊的左朵。也难怪,陆俊的左耳比右耳大,也许就是被林淑珍给揪大的。不知道是否都讨厌林淑珍,或许是出于各自的原因,我和陆俊总是站在同一战线上。八九月份,我和陆俊心血来潮去“偷”番薯,想烤来吃。可是不巧,那天林淑珍也闲来没事,正好在田里逛悠,我们没挖几个,就被她撞见了。她不由分说,捡了一根桑条就追过来,我和陆俊吓的飞跑起来。林淑珍晃悠悠地追在我们后面,她把桑条扔掉,跑起来。我甚至能想象的到她似跑非跑,身躯晃晃悠悠的情景,想到这里我就忍不住想笑。我和陆俊急冲冲地跑到一个小伙伴家的房间,小伙伴问我们怎么了,我们气喘吁吁地答不上来。我们在小伙伴的房间里呆了很久,有听到“俊俊”和“依依”的叫唤声,我们知道林淑珍在下面叫我们,可我们就是不回去。直到天色暗了下去,肚子咕咕叫了,我才过去拉陆俊的手“走,回家吃饭去!”当我们到家的时候,林淑珍瘫坐在门前的竹椅上,看见我们到了,立马腾地站起来,我们以为她要开始骂了,谁知道她只是轻轻地说了句“饭给你们烧好了,去吃饭吧。”林淑珍的嗓子有些哑了,是那天傍晚喊的。我和陆俊却在心里骂“活该!”林淑珍哑着嗓子跟我们讲话,我们却没有任何怜悯之心。每当蛙声起伏,阴雨连绵的时候,我们便知道,林淑珍要去上坟了。林淑珍往往是几天前就已经准备好上坟的东西了:水果、糕点、鱼、肉、金元宝以及佛柴。林淑珍念佛柴前总是会吃素一个星期。念佛的时候林淑珍手里拿着佛柴,前面点着线香,在香烟缭绕中念“阿弥陀佛”。她从早上念到傍晚,有时都忘记了吃饭。在下着绵绵细雨的天气,我们终于去见了去世多年的爷爷。爷爷的坟是在一片很偏僻的桑树地里。踩着细软窄小的田梗一直到底,走到桑树地再探身往里,才终于见到爷爷的坟。才不过一年,坟周围的野草相比去年又茂盛了许多,一簇一簇毫无规律地生长着。林淑珍小心地在坟前的地上铺了布,然后把水果糕点一字排开,她还开了一瓶黄酒,在小盅里一一满上,对着坟冢说“老头子,嘴馋了吧,来点酒,以前你最爱喝了。”林淑珍颤颤兢兢地拿出佛柴,划了根柴火,可是雨夹杂着风,把火给熄了,她又点一根,又熄了。我和陆俊过去给她挡风,火才勉强着了。佛柴在林淑珍手里燃烧着,一点一点倾到手心,我拍了拍林淑珍的手“奶奶,放手啊!”她才楞过神,把佛柴丢到旁边。林淑珍在坟旁边呆坐了很久,像是陪着爷爷一样,我们喊她走了她也不应,只是说“再待一会,再待一会。”“总有一天,我也会死的。等我死了,你们就把我和老头子葬一块儿。这样,我也安心了。”“俊俊啊,我就盼望着你快点长大,等你长大了娶了媳妇,有了娃,我也就可以安心的走了。到时候带你娃去看看你爷爷,他一直就盼着见一面娃娃呢。”上坟回来之后。我觉得林淑珍有点神志不清了,她比以往更加啰嗦,而且全是这些“死不死”的,不吉利的话。她好像是累了,不再用大嗓门喊陆俊吃饭,也不揪着他喝药了。林淑珍开始念佛。她只吃素不吃肉,从早到晚不停地念佛,念很多佛。我问林淑珍,她为什么要念这么多佛,她不说话。后来我也不再问。林淑珍就这么念了四五年佛,她在房间里摆上观音菩萨,放上香炉插上香,跟着其他老人一起出去念佛。在这四五年里,陆俊和我迅速的成长着。他发育了,个子一下子拔高,我们都读了高中,在离家稍远的一个城市。每次回家林淑珍就放下佛,招待我们吃好吃的,不是糕,就是糖果,我们也不推辞,有就收。但是我们没有想到身体这么好的人会一下子病危。那天回家没见到林淑珍,爸爸跟我们说“你奶奶突然晕倒在房间里了,上了医院才知道,有这么严重的病,以前都没有发觉……”我们去医院看望了林淑珍,林淑珍的脸上满是褶皱,头发也灰白凌乱,长久没有打理,她的两颗大门牙突出。病房里林淑珍还是在说话,声音虚弱虚弱到一碰就会碎“我就知道我活不久了,日子到了就是到了,逃不过命。”父母、我、弟弟,轮番守候着林淑珍,怕她真的会突然去了。可是该来的总会来,躲也躲不过。这就像林淑珍所说的。林淑珍去世是在一个清冷的早晨。我还靠在病床边,半梦半醒之间,就被慌乱又嘈杂的声音惊醒。我抬起头来,爸爸的眼睛潮红,声音涩涩的“依依,你奶奶,走了”。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扑上去,想去试探林淑珍的鼻息。我相信她还是有生命的,她身体这么好,前几个月还在家里念佛,笑眯眯的拿出糖果来给我吃。但是,她的早已没有鼻息了,她的身体也已经没有了热度。她再也不可能起来跟我们说话了。她真的,走了。我无力地把头垂了下去,埋在双手里,我感觉到内心忽然空了,被硬生生地挖去了什么。要火葬之前我们清理林淑珍的的遗物,我们在她床底下发现了很多很多佛,堆成了一座小山。我们想象不到,林淑珍花了她多少的时间多少心血去念这些佛。爸爸还在林淑珍的抽屉里发现了两个护身符,被手帕包裹得很好,爸爸把它拿到了我的面前。这两个护身符很是熟悉,但是我真的想不起来在哪里见到过“这不是奶奶以前要给我们的两个护身符吗?”陆俊拿在手里细细地看。我想起来了这是林淑珍给我们念的护身符,可是,我们都嫌老土没有要。内心忽然涌起一股悔恨,我以前对林淑珍不好,总是欺负她、笑话她,其实我是想得到她的宠爱,可是她却只重视弟弟。现在仔细回想,她对我们的宠爱其实是一样的,只不多弟弟比我小所以她更加关心而已。我把平安符戴进了脖子里,小心地藏好。林淑珍被葬在了城南公墓里。在林淑珍下葬的那天我们把林淑珍这几年念的佛全部都捧了出去,装在大大的麻袋里,足足装了三大麻袋。我不知道林淑珍为爷爷念的,还是为她自己念的,不过她念佛的时候自然是好的心境,祈愿平安圆满。我们把麻袋里的佛一点点倒出来,堆成一堆,在林淑珍墓边的泥地上点燃了。火光窜起,而那“阿弥陀佛”也久久不曾弥散,火光里我似乎看见林淑珍年轻时的模样,她恢复了年轻貌美,拉着爷爷的手,沐浴在一片金灿灿的晚霞当中。后来爸爸把爷爷的尸骨也迁过来了,就葬在林淑珍旁边。看着遗照上爷爷奶奶安详的样子,我们似乎心安了。经历了人生的大波大浪,最后回归平静,而又能和当初所念的人在一起,我想林淑珍,应该是满足的吧。我望着墓前的林淑珍,照片里的她还是那么年轻,我伸出手去拭了拭她照片上的灰尘。雨后鸟鸣清脆的啼在我的上空,火红的晚霞在天空烧了起来。我不敢看天空了,我感觉到那片晚霞烧到了我喉咙里,火辣辣的,呛得我眼泪也出来了。高二:王梦燚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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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铃_3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静横在街角的伤风甩下一笔素描,毫不念旧地与我擦肩而过,我很淡定地瞥了四周一眼,继续着我单调的脚步。好不容易转到一个熟悉的路口,眼前却传来红灯刺眼的冷光,我开始停下来留意微凉的十字路口,驻在原地,潜意识的方向盘指向那个我逃了四年的小巷。泛黄的霓虹灯解释着小巷的荒凉,多少次我路过这里,狼狈地躲避那熟悉的风铃声,如今想起,当时的我是多么幼稚,以为躲过纪念就会忘记思念,还单纯地认定不会再有忧伤……风铃戏耍着银铃般的笑语,依旧和那时一样,只是铃下的我不再有不成熟的笑靥,铃下的痕迹不再有那两个傻孩子的合影……我不再沉默,任空气中不安分的因子将我囚禁,不顾一切呆呆地和过往的云烟述说风铃的故事。国语课上我在老师的绵羊音似的普通话中昏昏沉沉,迷醉中,同桌敲了我一下:“兮,你被提问了,快站起来哦。”我吓了一跳,慌慌张张地起立,引起一堆哄笑,之后就只知道老师涨红的脸和声嘶力竭的训斥,当然免不了责罚,我被罚打扫教室一天,心情糟透了。在我刚刚打扫完讨厌的地板时,一个娇弱的身影闪过,留下一地的萧索,还有我的落寞,我追着那个不谙世事的女孩,气炸了。凭着我五十米跑六秒四五的成绩,很快她就被我拦住了。“哎,同学,你知不知道我扫教室用了多少力气吗?你一溜烟跑过去害得我又得扫一次,你就不会道个歉啊?”“哦,对不起,刚才家里有事,走的太匆忙了,连累到你,不好意思哦,要不下次我帮你值日好不好?”“这还差不多。”我略有些满足感。“对了,我叫子冰,来自七年八班。”“哦,你可以叫我兮,来自四班”“很高兴认识你,我还有事,下次聊。”就这样,我在这次小意外中遇见了她,从此,注定了我们的牵连。子冰是个乖巧的女孩,成绩优异,长着一张清秀的脸,眼眸干净得如一泓清泉,而我不过是一个同学眼中的坏孩子,但即使如此,我们还是成为亲密好友,冰不会装饰,只会一味的迁就我,我傻傻的认为就这样吧,我们会走到最后的。于是两颗童稚的心不变的相信可笑的永远……冰喜欢吃巧克力,总会和我嚷嚷说没有巧克力,生活就没有乐趣,那这样不如去死,我在一旁呵呵地笑,笑她的小心思。我酷爱篮球,总是拉着冰一起到球场上逗留,冰受不了烈日,略带哭腔的说我不是好人,我无赖的做着鬼脸,逗得她红透了双颊。闲暇时候我们还会一起去逛街,然后一起晒出淘到的小玩意,互相炫耀,很难想像一个大男孩会和一个小女孩一样天真,但我却违背了这一常理。我们形影不离,一起说过友谊会一直下去不会死去。那时我们天真地笑了,单纯得像个小傻瓜。“兮,你会一直陪我的哦。”“当然了。”“那你得请我吃巧克力,证明你的诚意。”就这样,我被狠狠地敲了一笔,但心里却是另一种甜蜜。冰的家境让人羡慕,父亲是某大公司的经理,而母亲是高级白领,生活很是惬意,但正是这种家庭让年仅十四岁的她心灵备受压抑,她不止一次的向我说她的烦恼,我却只能笑着说看开一点,每次她都白了我一眼,我就开始讲着那些不着边际的冷笑话,试图让她开心起来。可是,我不明白,这么一个几近完美的女孩脸上会挂满忧郁的阴云,那双明媚的眼眸总会有我所读不懂的伤感,是的,我不懂。冰的十四岁生日快到了,家里很热闹,家人都为她筹备活动,但这样的热闹,冰反而表现出一种淡然,带一种很冷的表情。生日那天,她突然打电话给我,叫我陪她过生日,我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到楼下传来她甜甜的声音:“您好,阿姨,请问兮在吗?”“哦,他在楼上,上去找她吧。”“哦。”脚步声渐渐逼近,一个最熟悉的身影出现,我有些无奈,就这样,我被她强行拉走了……在游乐园里疯玩了一下午,晚上,我们去了电影院,看最煽情的悲剧,当我一个男生看的哭得稀里糊涂时,冰却显得面无表情,一整个晚上被我哭过去了。出了剧场,我看着冰的脸,知道她的心又萦绕忧伤,我强行将嘴角上扬:“小冰同学,知道黑人和白人生下的婴儿,牙齿是什么颜色的吗?”“不知道,还不是和我们一样。”“错,因为婴儿还没有牙齿,呵呵,好笑吧?”“无聊唉,你啊,呵呵。”“对了,冰,今天可是你的生日啊,你干嘛不和你的家人一起过啊,我还可以参加你家人为你准备的生日宴会呢,为什么要拉我一个人出来啊?想耍孤独啊。”冰的脸瞬时僵硬:“你……不喜欢和我在一起玩吗?对不起,我没有问你的意见。”“不是啦,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不要误会……算了,不说了。”我有些着急,生怕伤害了这个玻璃一样的女孩。“我知道你的意思,我暂时不想告诉你,但我绝不是刻意想隐藏,只是想把伤害留给我自己,你还是比较适合阳光一点。”“你不说,我也不勉强你,好了,我再问你一个问题啊,一本书放在地上什么地方你跨不过去?”“又来,不知道,可以了吧?”“在墙角啊,笨蛋。”冰的脸立刻通红,“你……你讨厌。”说着便笑了,笑得好开心好开心,似乎要把一生的开心都笑完。而我依旧讲着一大堆的无聊的笑话,一路狂笑,直到将冰送到家门前……回到家,我一直在想着冰忧伤的面容,总觉得,这个我最了解的人好像是我最陌生的人……日子依旧过,我和冰的打闹依旧如前,但不知什么时候,这个小小的女孩已不再向我倾诉,在我的面前,笑容多了许多,我知道这是她的隐藏,我不说,可是我不说,不代表就永远没事了,这只是我单纯的想法。之后,那些我所不知道的事,在那个瞬间被揭晓,我措手无策,只知道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校园中依稀可见两个形影的孩子,躲在树的背后,足迹闪烁……这时,压抑的空气传来同样压抑的声音:“兮,你还记得我们怎么相遇的吗?”“当然了,那次你说家里有事,弄翻了我的垃圾桶哦”“那你知不知道我家里出了什么事?”冰有些失落了。“怎么了?”我紧张起来。“我那次是因为我妈和我爸吵得挺凶的,才……这次他们说要离婚,要我跟谁,我知道是爸的错,不忍心看我妈一个人……所以我就选了我妈,后天我就要和我妈去北方了,我们可能不会再见了,那……”“你怎么忍心丢下我一个人,不是说好一起到最后的吗?你这个骗子……”我的眼泪开始不争气。冰没有说话,转身离去,那一瞬间我看到了世界上最伤心的表情,冰走的时候没有回头,但地上的泪痕出卖了她。我看着她的身影渐行渐远,傻傻地自言自语:小冰同学,你不i是很喜欢巧克力吗?来,我带你去吃,你留下来好不好?我一个人打球好无聊喔,陪我好吗?可四周还是没有回声……她还是走了,没有和我道别,就这样消失在人海。不久,我收到来自北京的包裹,是冰送的,里面是一串漂亮的风铃,她在寄语上写着“没有你的日子,我很难过,希望风铃的乐声能带给你一点安慰,你要快乐哦。”之后是一个画着的大大的巧克力下两个长长的影子……收到包裹时我哭了,哭得稀里糊涂,我恨自己的懦弱……就这样我高傲的十四岁走失在一个风铃的小调中,伤风依旧擦着我的肩,我依旧走着单调的碎步……高二:黄海深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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