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行渐远的红领巾650字

渐行渐远的红领巾

650字 初三 书信

6月1日,儿童节。最后一个。

我今年已经14岁了。

在那天的班会上,看到许许多多同学小时候的照片,带着童真的微笑,也许很难看,也许衣冠不整,但却都是孩子的表现。

我们,已经不可以这样了。

今年,这个月,22日,我们要走上中考考场,去奔赴一场决定命运的战争地理和生物。

最后一次带红领巾,唱队歌,把红领巾渐渐收进位洞的时候才感觉有一点留恋。

红领巾,伴我走过了一个小学,一个辉煌的小学生涯。

究竟是那时纯洁无暇,头脑简单,不懂人情事故,还是小学的同学究竟是真的比初中同学好?

他们从来没有遗弃过我,我站在不到60人的大班中,永远和大家融为一体,永远风雨同舟,永远有人给我买东西,永远有人陪我玩,永远有人愿意带我玩游戏。

那时候,怎么就会有这么好脾气的人。

我带着红领巾,从那个年代悄悄走过。

现在的我们,不断长大,大到充满猜忌与敌意。

我站在我们一班中一群人之间,却没有一点安全感,似乎他们是一起的,然后把我分割出来,很无助。

就像一个城市的喧嚣终究是包不过我们每一个人的寂寞。

他们大到我跟他们开玩笑就会生很大很大的气,大到彼此微笑然后比着跟别人说坏话,大到每一个人都不真实,充满虚伪与敌意。

很多人,开始卷入一场潮流中,学着小孩的样子,装成很美好的样子。

还有很多人,对着前一种人,鄙弃,攻击,只恨自己为什么不可以像他们一样那么成功的变可爱。

我介于两者之间,我知道中考之际不该想这些,但那些逝去的美好年华,我怎能忘却,怎能不给那金色年华留下一些记录的文字?

红领巾终究象征着童年,而直到此刻,我才明白,我们的童年已经过去,而我早已习惯它的存在,尽管我因它而蒙受批评,尽管他浪费了我不少零花钱。

红领巾带着它特有的颜色,鲜艳透明,已于我们渐行渐远,取而代之的是一枚精致的闪闪发光的团徽。

也许我们的未来才刚刚开始吧,我想。

属于十七岁的喜欢

700字 高一 演讲稿

喜欢穿白色的衣服,因为许多MTV的女主角们都会穿白色的衣服,她们看起来好漂亮,没有新颖的花样,没有绚丽的图画,但只是那一身的纯白映出了一圈乳白色的光晕。于是我爱上了这种最接近上帝的色彩,身着一身白色的衣服,总有一种被光明包围着的感觉,觉得特别的神圣。

喜欢在大家期待的最后一个中午,就着慵懒的太阳,漫不经心地走在洒满阳光的道路上,就这么慢慢地走着,释放着骨子里所有的懒散,我就像那个被施了魔法变成公主的灰姑娘,依依不舍地珍惜着这正在消逝的快乐时光,漫无目的地走在午后的街头,喜欢将目光毫无焦虑地放在人群中,这样我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将余光投在某个角落而不会被发现了。

喜欢有目的骑着车在大街小巷中穿梭,因为这样可以很快到达目的地;骑着车,我就像一条重新回到水中的鱼儿一样,在人群中隐没,又浮现,喜欢在人少的地方加速度,双脚不停地蹬车,感受到运动的活力与迎面的风的抚摸所带来的惬意,喜欢就这样在风中放纵自己。

喜欢在时间充足的时候去新华书店,为里面飘着的油墨香的书籍与动听的音乐。设想一下吧,你在舒缓的音乐声中浅读着你心仪已久的书,会是一种怎样的满足。在书中,你可以无所不能,在书中你可以看到生活的精彩,觉得自己是个有故事的人,你可以为书中主角们的不幸放声悲恸,你也可以为他们的快乐而感到高兴,生活这样才会变得五彩斑斓,所以喜欢去这个提供书的地方。

喜欢在中午12:30收听音乐城,随主播Apple一起畅流浪漫之都巴黎所带来的音乐气息。

喜欢沉浸在不着边际的幻想中,虽然明知道这些都不可能实现,但怀揣着美好也是一种安慰吧!

喜欢在自己题目做不出时一根根地拔头发。

喜欢在放晚学后对着月亮道一声“晚安”,然后心情愉快地回家。

喜欢在睡觉前将自己沉入音乐的海洋,感受音乐的纯粹。

喜欢……

喜欢……

这些都是属于十七岁女生的喜欢。

高一(212)班祝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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