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女孩叫路莎
路莎是一个六年级的学生,她的学习成绩一般。
一天,又要数学考试,她有点怕数学。不过昨天晚上她为了这次考试连最喜欢的电视剧也没看,一直在复习。爸爸妈妈当然高兴得不得了,一会儿送茶,一会儿送水果……路莎觉得很害怕,看来爸爸妈妈也非常重视这次考试,万一自己犯了一点马虎,那后果不堪设想……
第一节课考完数学,第三节课老师就发试卷了,“哇!”一声尖叫引来了全班同学的注意,试卷上打着一个鲜艳的一百分。路莎开心极了,她蹦来蹦去,好不容易等到放学,一听到下课铃声响,她就以百米赛跑的速度向家跑去。
可以说是乐极生悲吧,不幸的是路莎在回家的路上发生了车祸。
路莎的爸爸妈妈听到这个消息后差点没晕过去,他们不敢相信自己宝贝女儿会碰到这种倒霉事,一直以来他们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女儿身上,现在希望破碎了,怎能不叫他们伤心呢?医生说,路莎的两条腿都严重骨折,必须做手术,可是最后能不能站起来,还是个未知数。妈妈走进病房,看到路莎两眼发呆,妈妈抱着女儿痛哭,路莎第一次看见妈妈如此伤心,她天生是个不服输的女孩,妈妈的眼泪重新燃起路莎心中的生命之火。她心想:我不能再让妈妈难过了,我一定要努力争取站起来!
路莎的手术进行得很顺利,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路莎也搬出了“重症房”可以坐在轮椅上了。医生说,路莎站起来的可能性还是有的,不过很困难,机率很小。
路莎不想让爸爸妈妈看到自己站起来又摔到的样子,于是偷偷把门关上,自己慢慢地想尝试站起来,可是摔倒了。她强忍疼痛,咬咬牙又艰难地扶着墙壁爬起来,汗水沾湿了衣服。一次次地摔跤,一次次地爬起,“我一定要站起来!”路莎一边练一边对自己说,她的决心更坚定了。
一天,路莎正在公园里赏花,妈妈去买雪糕让她在那等。跑来了两个小孩,看见路莎坐在轮椅上,故意把路莎手里的书抢走了,还对路莎做鬼脸:“怎么,生气了?嘻嘻,站起来捉我们呀!”路莎竭力忍住自己的眼泪,不让它流出来,她扶着轮椅,慢慢地站起来,那两个小孩吓呆了,丢下书就跑。妈妈回来见路莎站了起来,眼泪顿时像泉水一样涌出来,一把把路莎抱在怀里,开心地说:“我的好女儿,勇敢的好女儿,你终于站起来了!”
因为路莎的腿,已经几个月没上学,功课落后一大截,马上就要毕业考了,怎么办?是放弃还是坚持,路莎坚定地说:“我一定要参加毕业考,给小学学习生活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于是路莎又投入紧张的学习中,面对一道道难题,一张张练习,有时路莎把笔狠狠地往墙角一扔,真想放弃了,可是又想到老师、父母的期望,同学的鼓励,她又一次又一次地把笔捡回来,又重新坐回到书桌上继续认真地学习……
功夫不负有心人,毕业考路莎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大家都为她开心。如果路莎在中途放弃的话,那就不会有今天的成绩,她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现在路莎已经踏进了中学的大门,她的故事还在延续着,我坚信她一定会过得很好,因为那段经历已经使她变成一个坚强的女孩!
我的妈妈
世界上哪位母亲不疼爱自己的儿女呢?赞扬母亲的歌不知有多少首,赞扬母亲的文章不知有多少篇。啊!母亲的爱的力量是巨大的!我的妈妈对我很严厉,也对我很慈祥。也位我伤心过。
这是我妈妈对我慈祥的一面。
每当晚上睡觉时,我总会听到熟悉的脚步声。啊!原来是妈妈,妈妈把被子给我裹得严严实实的。也许是这种温暖的爱使我进入甜蜜的梦乡!
这是妈妈对我严厉的一面。
今天是妈妈负责我的作业,妈妈实行一个字一个字的检查,终于,妈妈发现了错误,并把我叫到跟前,愤怒地说:“你看你,每次写的字都是粗心大意,重写,写不好还要加量!”我只有无条件的“服从命令”。
这是妈妈为我伤心的一面。
星期天,阳光明媚。突然,电话声想了,原来是同学,让我去溜冰。我便爽快的答应了。结果晚上7点回家,到家妈妈的泪挂在脸上,见我回家,顾不得擦去腮边的泪水,就急切的问:“孩子,你去哪儿啦,你不知道妈妈爸爸有担心吗?”我当时就呆了,便扑到妈妈的怀里,对妈妈说:“对不起,妈妈。”于是,妈妈就拉着我去吃饭。但是我觉得今晚的饭很香很香。
啊!妈妈,我想对你说:“我爱您!”儿子有什么理由不好好报答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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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有路“万里奉王事,一身无所求。也知塞垣苦,岂为妻子谋。”呈上短短二十字,岑参离家出塞。他不为生活所困,妻儿家眷不能使他久留。在京的仕途终日不见起色,他毅然弃笔从戎,“丈夫三十未富贵,安能终日守笔砚?”踏上征途,常驻边塞,为浩瀚的大漠和雄奇的高岭谱写壮丽的诗篇。血气方刚的男儿以四海为家,以天下为己任。自此,他的心境被一望无际的风与土打开,他的眼界不只局限于官场的斤斤计较,惨淡的边塞生活在他眼中也绽放了奇异的光彩。年轻的诗人盛气凌人,策马驰骋于大漠边关,往来于天山、轮台、雪海、交河。他常在驿站稍作休整,又从驿站匆匆离去,前方似乎总有什么驱使他驾马长驰,而对于他来说,行走于自己选择的道路就是磅礴气势和浪漫情思源泉,为报国而忘却思家,这个浪漫主义的年轻人终于到达了纯粹之境。大漠的天地从不压抑人心,天高地阔,也造就了他豪迈直爽的性格。当天色近晚,万里长空泛出正灼烧的火云,“火云满山凝未开,飞鸟千里不敢来。”诗人屹立于群山之巅,赤色的天空只映照着一人的身影,当此时,怎能令人不为之动容?当一夜狂风暴雪第二日转为平静,天地浑然素色,“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这句被流传千年的诗句,恰能让人庆幸这个铁骨铮铮的男儿未失细腻的浪漫诗情,当此景,怎能不撼人心魄?当漫漫黄沙如钝刀割裂皮肤,仍无拘无束地驰骋荒原,“半夜军行戈相拨,风头如刀面如割。”冬夜望着汗气蒸蒸的烈马奋勇追敌,怎能令人不仰天长啸壮志豪情?他选择的路,是雪与土的天地,是黄与白的交际。黑压压的一行军队如细水蜿蜒流过荒原,带头举着鲜红的旗帜。这条血与酒的路就由马的铁蹄和他锋利的唐刀斩开。在这样的路上,不免隐隐想起之前毅然挥别的家园。“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总也难免渴求温柔的归宿,然而在这条路上,岑参知道这只是军旅生活美好的念想,如何也不能与自己的报国热情匹敌。在自己的路上,也不免送别友人,让他们自去追寻他们的梦想。“迢迢征路火山东,山上孤云随马去。”“轮台东门送君去,去时雪满天山路。”他的诗篇从未有过直接的依依不舍的勉励与互道珍重的送别,总是望着大漠的奇景,友人早已离去,留下一串马蹄印。这也许是他热血男儿所规避的温情,不愿在分别的岔路如小儿女一般哭哭啼啼,也是他对友人所择道路的最大尊重与鼓励,惜别之情在无声之中翻江倒海而来。自此,浪漫的情思把大漠渲染,岑参于自己绚丽浪漫的人生之路上送别友人,去赶赴他们的人生征途。把家作为美好的念想,在辽远的大漠踏出自己的路。1000字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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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校园里有个女孩走过_1200字树叶又变黄了,慢慢地从树上飘落下来。记得三年前,女孩就是踏着这飘落的树叶走进来的。女孩很漂亮,而且也很酷。记得,女孩来的那天,天阴沉沉的,她穿了一身天使色的的衣服——白色的衬衫,白色的牛仔裤,白色的运动鞋。最引人瞩目的是女孩的发型,很短,全都竖起来,很像《灌篮高手》中的仙道。她手里拿了一顶白色的棒球帽,大概是老师告诉她学校里不许带帽子,才摘下来的吧。女孩很特别,每天来上学的时候都背着一把蓝色的吉他。有时,她会坐在高高的窗台上,弹着吉他,看着远处的天。开始,同学们都会停下正在做的事,看着她,静静地听着,时间久了,取而代之的便成了“自命清高”“孤芳自赏”之类的话。女孩没有在意,依旧是弹着吉他。女孩经常逃课,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就这样弹吉他、逃课,很快一个月过去了。月考时,出人意料地,女孩拿下年级第一名。大家除了惊愕还是惊愕,没有改变过什么。女孩也没有改变,仍旧是独来独往。十一月的一天下雪了,这是那年的第一场雪。雪纷纷扬扬的下着,落了厚厚一层。由于老师早有告诫,同学们只能隔着窗户看着那晶莹剔透的雪花随风飘舞。女孩没有听老师的话,背着吉他出去了。那天她又穿了一身白色的衣服。在雪地里行走,能看清的只有她身后背的蓝吉他了。不久,又是期末考试,女孩仍保持着年级第一名。考完试后就放寒假了,同学们都很兴奋,只有女孩还是像以前一样冷漠。也许时间不等人,同学们还没兴奋够,寒假就结束了。大家意犹未尽地回到学校,都在不停地谈论假期趣闻。女孩依旧如故,坐在窗台上,看着远方的天,弹着吉他……接下来的学习中,女孩连续两个月没来上课。一天,班长从办公室带回消息:女孩患有血癌。几天后,校长和一些同学出现在了女孩的病房了。女孩对同学们的关心并不在乎,依然用那冷冷的目光看着窗外。十个月后,女孩回来了。大家在她和班主任的谈话中得知女孩拒绝治疗,她说:“医生说手术的成功率只有20%,我不想浪费家里的钱。生老病死是每个人都会面对的经历,我只是被提前了。”以后,女孩仍是形单影只。日子也一天天地过,从来不会为谁改变。那年秋天来得很早,在大家毫无察觉时,它已经悄然而至了。那年的秋天很冷,前些时候大家还穿着薄薄的T桖,对着呼呼吹的电风扇,现在都已经换上了长裤长衫。“黄金假期”过后,大家回到学校,顺便带回来一个消息:女孩在一个名叫“天堂”的酒吧里唱歌。女孩没来上课,大家想:可能又去酒吧里唱歌了。天堂酒吧里,灯光昏暗,只有一条淡蓝色的的光线斜斜地打在女孩的身上。女孩坐在高高的吧椅上,怀里抱着那把蓝色的吉他,正在深情地唱着。不知什么时候,她爸爸出现在她面前,砸烂了她的吉他,狠狠地打了她一耳光,血顺着她的嘴角流了下来。她没有去理会嘴角的血,只是凄凉的笑了笑。酒吧里乱了,灯光也乱了。在混乱中,女孩踉踉跄跄地逃出酒吧,走了。从此,再没有人见过那女孩……初一:苏瑾希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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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认识这么个女孩今天突然想起了她,想起了她以前的那篇文章,想起了她以前的所有。由于那个黑白不分的数学老师,我被调到了她的后面。她是整个年级都知晓的学生,不是什么品学兼优,而是她的嚣张和不羁。我开始对她没什么好感,因为她的名号,又或许是我的胆小。不过,渐渐地相处下来,她的努力,她的勤问,她的善良都映入我眼帘。她虽然不算聪明,但她很努力。老师在堂上的四人讨论,只有我跟她,一个就蠢得要死,一个就整天睡觉。她会很认真地提出很多意见,她不懂的会记录下来,甚至是父母买的一套套试卷,她也会一丝不苟地去做。她会用她的勤奋去弥补她的一切不足。她在堂上很积极地举手,不懂的在堂上问不了,她也会跑去问,尽管她完全不喜欢那些总是对她指指点点的老师。她买东西回学校吃,我总会很不要脸地去蹭,而她也总是会给我。有一次她买了些糖,她甚至会细心地告诉我,不要吃这些,这些不好吃。不久,我们就走在一起。尽管我不去牵涉她在年级所做的东西;我不去管她的交友,她的劝架,她的到处混不停。每逢星期五,我们总是会结伴去图书馆借书。在路上,我们也许会碰上她的朋友,也许会聊些很不符合我们年龄聊的事,也许会听到她的一些劝架。我还记得有一次,刚走到图书馆门口,有几个小孩扔沙炮吓她。她先是吓得跳了起来,然后身指着那几个小孩,问,你们是哪个班的!我知道她是想找人打他们。小孩异常嚣张,也许年级还太小,不晓她的名声,反问,你又是哪个班的?她毫无畏惧,毫无犹豫,立马喊出,六四班,李晴炜,有种你就来!小孩不知道是怕还是怎么的,一股烟地溜了。她向我走来,还边抱怨,真是的,等我找到他们,我还不弄死他们!我笑笑,岔开话题。对,她就是这样无所畏惧,恨该恨的,讨厌该讨厌的,不理睬别人的想法,走自己想走的路;按自己编写的剧本,用自己想活的方法,勇敢的活下去。她爱过很多次,哭过很多次,也放弃过很多次。我不知道她读中学后怎么样,对她六年级的感情也不是很了解。我只从别人的流言蜚语中,略知一二。她换了这么多人,最后把所有的感情都集中在他身上。他也是年级享有“盛名”的男孩,或许在多次的不必要的摩擦中,产生了感情。他长相一般般,长得很矮,只比她高出一点点。数学老师曾说她,说,你谈恋爱也要找个好看点的,他那么矮。我那时望了望她,她只是清然一笑。这就她,爱她爱的,喜欢她喜欢的,不管外面的流言蜚语,不管别人的评价,她只凭她的感觉,所以,受伤的总是她。我不算是你的一个什么很重要的人,我只在你的生命里,匆匆地擦了擦你的轨道。我没有让你脱轨,也没有使你走上正常的轨道。但我知道,我曾经喜欢一个女孩,一个敢爱敢恨的女孩,我不是那种喜欢,而是那种佩服的喜欢。或许你早就已经忘记了我,忘记你后桌曾经坐着个我,忘记你以前的种种,但我会记得,我曾经认识这么个女孩,一个对生活、对别人骄傲不羁,一个敢爱敢恨,一个善良的女孩。1000字 初一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