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学路
从小学四年级起我就发誓要做个作家。当时我认为,只要发表一篇文章就是作家了,所以不是个奢望。
我最早对文学的兴趣来自父母的影响,他们都是文学爱好者,是畅销书忠实的读者。母来得到一本新出版的小说,像《青春之歌》、《林海雪原》,做起家务来就心急火燎,急着把一家人安排停当,好独自沉浸到书中去,我半夜醒来,总发现母亲屋里的灯亮着,还传来轻轻的翻书声。
我父母读了大量的中外名著,并且他俩的文笔亦不错,但不知何故,他们从来不尝试创作,甘愿永远做痴情的读者。我受父母的潜移默化,也读了大量名著,上小学时,就开始找书看,看到不认识的字就跳过去,居然也能断断续续地看懂书的主流和人物的故事。
书读多了,作文自然就能写出花样,四年级上,老师布置一篇作文,题目为《雪》,我写得很别致,很受老师赞赏,后来还送到少年宫去参赛。虽然这次作文比赛没传来佳音,但对我却是一个极大的鼓舞。那时,教师让我们每人写“我的理想”,不知怎么我选择了“作家”。我的父母和老师都不相信这话有一天会变成现实,但是,他们却高兴。父母很盼望家里能出一个文科方面的人,至少能和他们那样爱读书。
理想确定后,我就开始了初次的文学尝试。我根据一个好人好事表扬稿改写成了一个故事,大意是:甲拾到一只钱包,他费尽周折终于找到了失主乙;但在寻人过程中,甲的钢笔掉了,恰恰被乙捡到,乙也四处奔波找失主,结局是皆大欢喜。应该说,这是一篇很落套的文章,编造痕迹比比皆是。我把这篇作文投到一家故事丛刊,接着、我把月月省下的早点钱去买这本丛刊,找自己的大作。又过了一段日子,作文退回来了,我倒不太伤心,因为编辑部的退稿信上有很多鼓励的话,措词很客气,让人读了受宠若惊。我父母得知此事,也很欣慰,觉得我很有勇气,而且,是真的用心在实施“作家”计划了。进了中学,我倍受语文老师赏识,作文时常被当成范文朗读,那大都是议论文。老师评点说,文章严谨、机智、犀利;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为之陶醉,觉得自己已与作家的称号越来越近,我把这些作文装订成册,珍藏了许多年。
中学毕业时,正逢“上山下乡”,我被分配到黑龙江林区,一个遥遥数千里外的冰雪世界里去务农。当时我17岁,从未坐过轮船、火车,甚至连上海许多著名的大马路都十分陌生。临离开上海时,我手捧那本作文集,心想,有它壮胆,我信心百倍:有写作天才的人,走遍天下都不怕。
然而,我面临的是一个纷繁的世界。很快,我就意识到我过于自信了。严酷的气候、力不从心的重体力活以及纷纷变得消沉的同伴,这一切都使我措手不及。一天劳累下来,再翻翻作文册就觉得那些作文那般不合时宜,充满沉重腔,于是就想写些新的能激励自己的东西。自小就许下的诺言使我害怕碌碌无为,害怕环境把自己消磨得一无所有。
每晚,在破旧的帐篷内写下自己的感受。那时,我们30个“知青”合住一个帐篷,一到晚上,大家打扑克,说笑话,要不就是哭哭啼啼地想家,我就在一片闹哄哄中写着,没有桌椅,就用一块搓衣板垫在膝盖上写。当时写的都是口号式的东西,诸如,永远不向生活低头,勇敢地飞翔之类。每每写到此,我就寻到一种庄严的心境,觉得还有盼头。
那时的我瘦兮兮的,个子又小,同伴戏称我“红小兵”,总之,在他们眼中,我是毫不起眼的。一次,我却一下子在连队里出了名,原因是我的笔记本被人翻看了,大家都晓得我想练写作。一度,我成为被嘲笑的对象。有人追着我问:你知道作家是容易当的吗?还常有人拿着纸说:喂,你写几个字让我看看。然后就笑话我的字写得那么难看,还做作家梦。有一阵,我拒绝让人看我的字,连工资单上的签字也请人代替。可也有几个好心肠的同伴为我愤愤不平,说是学写作和学打毛衣一样,都是学本事,为什么不可以。使我永远难忘的是一个叫玲玲的女孩,她也酷爱看书,她相信我的梦想,并且带着崇敬让我写一本厚书,把她的遭遇写进去。
我的文明寒假
“过年了,过年了!我们放鞭炮去喽……”,大年初一早上,奶奶刚把饺子煮到锅里,我就迫不及待地拉起爸爸的手,拿着鞭炮向外跑。“慢点跑,我带你们去定点燃放鞭炮的地方去。”爷爷从后面追过来。
“定点燃放点,那是什么地方?以前不都是在自己家门口放的吗?”我疑惑不解。“是呀,以前都图方便,图热闹,人也懒点,都是下楼便随意燃放鞭炮。可是那样即危险又不卫生,所以现在人们都自觉地去操场燃放。那里地方大,好清扫,人们凑在一起有热闹,再说了,现在不提倡文明吗,人们的文化水平提高了,这思想觉悟也提高了。”听着爷爷乐呵呵地说着,我们已经来到了操场上。
“呀,好热闹呀!”这时的操场上,已经站了好多人,各式各样的鞭炮,各种年龄阶段的人们,好不热闹。人们互相问着好,各自摆放着鞭炮,个个脸上洋溢着欢乐的笑容。只听一声令下,鞭炮“噼里啪啦…。。”顿时响个不停。大人们在评论着各家的鞭炮的质量,谁家的响的久,谁家的燃的亮。小孩子们或躲在大人的身后,或捂着耳朵大声的笑着闹着。有几个大胆的,竟放起了彩花筒,和钻天猴。一时间,鞭炮声欢笑声惊醒了黎明。火光映照出,到处都是幸福的笑脸。
恋恋不舍的离开操场,因为吃完饺子还要去拜年呢!吃饭的时候,看着搞笑的小品,我毫无形象的跺着脚大笑。妈妈轻轻拽拽我,敲敲我的脑门。“别弄那么大动静,楼上有还在吃奶的皮皮弟弟,楼下有生病的杨爷爷。过节过的他们肯定没休息好……”我不好意思的吐吐舌头。
要去拜年了,我不由有些紧张,我可没忘记,去年跟在爷爷爸爸后面,围着整个院子不知了几圈,把我的腿都跑直了。“一会儿给你个惊喜的!”看着我如临大敌的样子,爸爸神秘的冲我笑了笑。我挠挠后脑勺,百思不得其解。
出了楼道门,“呀!这是什么情况,要召开什么会议吗,还是出什么事情了。”楼下什么时候聚集了这么多人。
后来我才明白,原来是团拜。因为考虑到一些老人和孩子怕吵,休息不好。一些家远的又太劳累,所以人们自发的组织了团拜。家远的之间互相发发短信,家近的集中在一起既热闹又节约时间,还不会惊扰了老人和孩子,一举数得。用居民们自己的话就是:文明拜年,利人利己。既不失我们祖先的传统,又能血染节日的气氛,何乐而不为。
一直都知道,我国是世界着名的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有着悠久的礼仪传统。从古到今,代代相传。却不知在几何时,文明已无处不在。文明之花处处开放。
“从我做起,走向文明,”已不再是一句话,一个口号。他已悄悄地融进了人们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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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政府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政府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锤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扞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美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1200字以上 高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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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文学与人生紧密相连,息息相关:没有多彩的人生,就不会产生美丽的文学,所以说:“文学是人生的表现。”但是文学又不完全是人生体验。吴密先生在他的《文学与人生》中有这样一段经典的论述:“文学是人生的精髓”—哲学是汽化的人生,诗歌是液化的人生。小说是固体化的人生—均从各种含水的不纯物质中得来的,戏剧是爆炸的人生。“初读这段文学,并不知其意,但得出一点结论:文学泊于人生,但又作用于人生。一、文学与人生的关系文学样式有多种,谓有小说、诗歌、散文、戏剧,但无论作何种文学,为文者均有其水平之高低,文采之优劣;人生亦有多种,但不论是何种人,均有其人品,所以为文者其人品之高低,谓之曰高尚,低俗,伟大渺小,卑微等等。一部文学作品(或一篇文章)都有它的内涵及思想,通过鉴赏一个人文章的内涵及思想,可以看出为文者的为人。所以说文学是人生的表现。在C?汉密乐顿的作品《小说之素材与方法》中,有这样一段记载:“美国某君,搜集一人之手迹、支票、帐单、照片等,以作小说,试验卒失败。”意思就是说,一人想用真实的人生为写作对象,来写一部小说,但最终失败了。可见文学不是真实的人生经验。(至少小说表现的不是真实的人生)即吴密先生所说的:人生≠真实的与直接的经验。所以,准克地再现人生的做法在文学的做法在文学创作中是不可取的,也是很难做到的。每一部文学着作都是生活细节为对象,再加之以想象,赋之以深邃的思想才完成。四大名着无一不是在历史事件(或家庭琐事)的基础上改编,提炼其精华,投之以作者的感情才形成的:《红楼梦》中作者将自己的生活经历附加在贾宝玉身上,但又加了一些虚幻境、空空道长等),使作品具有一定的思想深度与广度;《西游记》作者以历史事件玄奘西游为小说线索,加之以孙悟空、猪悟能等传奇人物,使小说主题立刻升华;不是单纯表现唐僧师徒四人如何与妖魔斗智斗勇,而是表现了当时人们对自由生活的向往。细细品味吴密先生对几种文学作品巧妙的比喻,终于体会了“文学是人生的精髓”。真实的人生是混有杂质的一盆水。但在文学作品中,人生便是已经除去杂质的清水、纯净水,而其中哲学是“汽化的人生”,最好为纯净,所以哲学是人生中最精华的部分—精神;诗歌是“液化的人生”,较哲学次之,所以诗歌表现了人的思想情感,是理想化的;而小说最劣,它只是在真实人生的基础上稍稍加工而成,所以小说重在记事,辅之心肝肤浅的情感表达……所以,“文学是人生的精髓”。文学源于人生,是人生的表现,同样,文学作品也反映了人的思想。现在中国文学有诸多缺失,其中最主要的有三种,即宣传文学——专门作为宣传达室的工具;闲谈文学——缺乏作文的严肃性;消遣文学——低级趣味的文学。从这些文学中就可以看出作者们的低级超味,作文的不严谨,为人的不严肃。读过韩寒的《一座城池》的人,再了解一下韩寒这个人就会真正体会到“文如其人”。二、文学于人生之功用我们为什么要作文学?因为文学于人生有非常大的作用。读《史记》,我们可以了解太史公坎坷艰难的人生;读《离骚》,我们懂得了屈原“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孤独;读柏拉图的《理想国》我们知道了“公正是灵魂的优点,也是获得幸福的手段,它是其他各种德行的基础“。于是我们学会了公正……所以,文学之于人生等一大功用及涵养心性,培养心志,培养道德。文学还可以促进真正文明。文学改变了人的意识,使人的思维方式发生了改变,从而促进人的进步。所以,一切优秀文学都在宣扬与体现人的规律,最终让人进步,促进真正文明。除此之外,文学还可以让人通晓人情:《红楼梦》“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人章“。可以让人了解世事:”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也可以增强人们的爱国之心: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学作用于人生,功效甚广,但一定是好文学才可以促进人养成好品质。最佳文学作品含有人生最大量的、最有意义的部分,而且让读者爱到启迪,得到乐趣,这才是文学与人生的最佳契合点。1200字以上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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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文学说到文学,我还真没想过我和它的故事。那么文学又是什么?我觉得一切文学的原始化可能都只是个想法。这个想法,可能来自于一片打着绿旋儿的叶子;可能来自一场夕阳将落未落的盛宴;一次独自半夜回家的四下无人;几颗奶糖、一把残缺的木梳、每次凌晨惊醒的彷徨……而这些想法,每次都让我热血沸腾,仿佛一具干枯的身体被突然唤醒,它会让我紧张不已,好像大难临头、口干舌燥,内心有些东西在不断翻腾着、飞跃着、叫唤着……我想提笔写些什么,却不知从何写起。而当我读每本书时,我又会想到《包法利夫人》中莱昂说的一段话:“时间慢慢过去,你什么事都不想,静静坐着,在想象中的国度里遨游,你的思想渗透到小说里玩味一些细节或是跟着故事的发展线索走,你的思想和书中人物合而为一,就仿佛在他们的衣裳里跳动的是你的心”。这是我现在的感觉,可刚开始我对文学并没有多大好感。记得我小时候很安静,母亲给我买过很多书和故事磁带,我每天看着听着,在上小学时,当第一篇小日记打上“优”时,我第一次尝到了文学的甜头——是文学,让不出众的我很讨喜。可随之而来的却是母亲一次比一次严格的要求,是老师一次次强迫的作文比赛,我讨厌被强加在框架下的写作!我几次哭着写完我并不喜欢的题目,虽然我极度享受母亲和老师的褒奖,我愤恨着却又不得不在表面上深爱着文学。后来,我读了纪伯伦的一句话:“自由是人类枷锁中最粗的一条。”如果人真的自由了,人类这个角色我们又能扮演多久呢?如果没有周围人的强迫我会不会还坚持着不断写作?于是,我开始认真地去了解文学——喜欢!这种感觉在我读过鲁迅的文章后更加强烈。从小学到初中,从风筝、闰土、社戏到好的故事到朔方的雪到希望……鲁迅先生一直给我一种深沉痛苦的感觉,他短小精悍,却迸发出无限的精魂去敲击着那一代知识青年的心!他活得憋屈;可他说:“如果我身外的青春消失了,我身中的迟暮也就凋零了”。他昂扬向上却又写着魏连殳不得已的虚伪……我几度被他的文字压得喘不过气,他的悲伤向上,他的落魄、从容,他朝黑暗呐喊着却又哑着嗓子叹了口气,奋笔写了起来。我想成为那种人,那种即使背负无望的黑暗也要匍匐于黎明路上的人。我知道文学是单纯的、是独特的,它甚至不需要你去刻意接近。我发现文学有时更像是无数的想法汇编成的唯一的一本世界名著,它其中的内容独一无二。我认为每个人的心中都应该有自己的名著,阅读的东西更应有自己的风格。于是,我开始写我真正在意的东西,不去钻研那些华丽的文藻,不去羡慕好友的历史底蕴,我发现离我最近的生活,它成为了我一直汲取营养的文学雏形。我真正开始爱文学了。热爱文学的感觉让我头脑发涨,精神又异常清醒,肾上腺激素刺激得我心怦怦直跳,像是给平庸的生活做了次人工呼吸。我开始读书,我读加缪的《局外人》默尔索那荒诞的形象,那种无知无觉的生活状态越是压抑越使我热血沸腾!这可能有些奇怪,但我真真确确地被他的死打败了!他固执、奇怪,坚守自己的真理,虽死而犹不悔。我也读黑塞的《彷徨少年时》辛克莱与德米安的成长,让我开始对尼采文学感兴趣:“我”和我不是同一个我的问题纠缠了我大半个学期!《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让我对心理学感兴趣,对世界的真实性产生疑问:人类是在回溯中还是真实存在的呢?流逝的是时间,还是我们?搞不懂,这实在是太有趣了!以至于我疯狂的想知道死后的世界;读《一个人的朝圣》仿佛我真的完成了一次洗礼,它让我深切地明白了曹文轩的一句话:“一路风尘,一路劳顿,一路憔悴,可人们的眼中、心里总有一个前方。”而我与文学的前方还未完待续……我有个生物钟,就是总在凌晨四点忽然清醒,这时候我睁开眼睛整个世界就与暮色融为一体,我辨不清现实……这时会有无数想法过来找我,他们隐隐发光,而那些文章小段会慢慢浸染着我,让我想要寻找这个世间答案的种种……凌晨四点,这个黑夜与白昼交汇的节点,在白昼浸染的天空亮起来之前,我与文学要度过的,是比这还要冗长的黑夜……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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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文学海风吹拂海面。吹拂着无千年的沧桑。中华五千年的文化积淀下,让文学在前人未有的探索中发出惊异的光芒。文坛上,似曾徘徊过无数出色的文人墨客。其实文人的体内会奔腾着一匹野马。桀骜鬓毛流淌风华。他们愿在荒芜的阔野上,以泪渐洒。达达的马蹄要踩出文学之花。长亭内,醉酒当歌,叹人生几何,豪迈地吟出“天生我才必有用”的李白,阅人无数的时光引无数后辈由衷启迪。“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含情脉脉,双眉紧锁着淡淡忧愁的古代才女--李清照,又在细雨霏霏的夜晚,创作着那一首首属于自己的诗篇……豪放与婉约两大流派,如一对霸气的龙凤,在历史的长空,腾飞自今。回眸过去的里程,让我们自豪敬佩。展望未来的旅途,又让我们信心百倍。东西方文学的交融,出现了更多流派。以英国的斯特恩开始的感伤主义,以但丁为首出现的文艺复兴,以写照生活为主的自然主义等等。又过了若干年。出现了欧洲神话文学安徒生,唯美诗歌主义的泰戈尔等等。在神圣的东方领域上,跋涉出了胡适,鲁迅等才人,他们在文坛上力挽狂澜……时间翻阅,跨越新世纪的门槛。80年后又涌现出一批批优秀的少年作家。另类的韩寒,小才女的蒋方舟,花语新秀的叶迷,滕萍等等。高尔基曾经说过“文学既人学。”的确,文学是人学。可是当文学涉及到人学时候,在旅途中的文学者会感到很孤独,很痛苦。可正如此,才出现了文人们所说的--孤独是诗人的情人。立足当今世态,真正爱文学的人越来越少了。特别是当文学巨匠巴金去世后,不少人已觉察到文坛开始走向没落。这个话题,在文学圈里,已是共同瞩目的问题。余杰也说:“当代文学正是缺乏古希腊复兴时那股悲愤伟大的历来能够。”如此,作为后辈的我们,更应该于此升华,复兴文坛昔日的辉煌。文学。仅仅几笔的两个字,却是一个多么沉重的字眼。当代着名作家赵丽宏曾比喻,文学是求知阅世的过程里,一项重要的大门。她曾说过一段话,多年后,仍让我记忆犹新--“文学是人类感情的最丰富最生动的表达,是人类历史的最形象的诠释。一个民族的文学,是这个民族的历史。一个时代的优秀文学作品,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是这个时代的新生,是这个时代生活百态的社会风俗画和人文风景线,是这个时代精神和情感的结晶。”曾经我也写过一篇文章,叫做《我爱文学》。那时的我,对文学这扇大门充满了好奇。而今天,我写的这篇文章仍叫《我爱文学》,这时的我,内心充满着对未来的的希翼与憧憬。我相信,只要爱文学,就离文学不远。文学其实就在我身边。当一切成为过去时,翻开昔日的驿路随笔,甜蜜依在。因为文学能经受得起时空地域的辗转流离。古人曾对文学作品的描述:“其文如升初日,出清风,如霞,如烟,如幽林曲间,如沦,如漾,如珠宝之辉,如鸿鹄之鸣而入寥廓。”的确,文学作品正是反应一个人内心的真实写照。文学者了解对方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观看对方的文学作品,从而下于评估。在文学的领域上,总有一种摸索不清的依赖。这点至今一直都让我很困惑。例如一个文学者跟另一个文学者的态度,与一个文学者与非文学者相处的态度决然不同。陌生的文学者偶遇,总会有一总莫名的相信与依赖。我想,这或许是文学给人潜移默化的影响吧。身边总会有不少人感觉学文学的人很神经质。这正是导致学多文学者自杀身亡的致命原因。往往看事物越透,想得越多,大脑总会承受不住太大的压力而爆发。正如哲人周国平所说的:“看世超过了一定的距离,就难以成为踌躇满志的风云人物。”所以,我们看世需要保持一定的距离。“文学正是消耗一定的时间去阅读一定的文学作品。”不久,又出现了这个说法。而现在,真正的“煮字疗疾不舍昼夜”的文人很多不顾及生命长短,钱财多寡,名利得失。以“淡泊已明志,宁静以致远。”吸求一颗纯净光洁的心像皎皎月色朗照漆黑漫长的夜行路。我想,浮生若此,也便是知足常乐了。前面仍有一段很长的路要做。尽管我知道,永远到达不到文学彼岸,但是我仍会永不停息地向前迈进,做一帆小小的航船,漂流在文学的湾港,心中只为了年少的那句誓言--“我爱文学!”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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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文学梦写作是一种精神寄托,是一种心灵的释放,是一种单纯的快乐。我想用文字创造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有了它,我就会有足够的空间飞翔,然后插上心的想像的翅膀,体验成功和进步的快乐,体验生活的种种感动、冲动……感伤、叹息、温暖,却不知何处才是尽头。所以,文字是个好东西,它能承载我太多的情感和梦想。对文学,对写作,我心存敬畏,心怀感激。有文学相伴的日子妙不可言。我有一亩田,散文是田间的庄稼,我的最爱。现实的城市与童年的乡村,一直纠缠不已。文学是有以为的形式,对于散文,我钟爱于一种含蓄精致的表达,一种力度,一种刚劲,一种心灵的触动,一种风骨,像火山喷发后的岩浆凝固为巨石。更确切的说,无拘无束,信手拈来,是散文创作进入了自由王国的一种成熟境界。文学给了我纯净的灵魂和轻盈的翅膀,让我可以在多梦的花季,以一颗最平凡的心,珍惜着世界上每一处细小的美丽。尽管理想随时在变,但我仍愿意独自负起暖暖的生命,带着幸福的初体验,一边书写着青春流浪的神话,一边执着地去寻找心中的桃源。一些同学看了我的习作以后,常会不约而同地问我,你为什么这么爱写文章呢?其实三年前的我还一点也不喜欢写作文呢!那时写作对于我也是件很头疼的事情。究竟是什么使我对写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呢?是生活的逼近。一.从爱书开始,可以说,书是我最好的启蒙老师,它们为我的童年打开了一个幻想的天地,开启了一扇智慧的窗。二.日记的力量。只要你相信自己一定能行并且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你的作文水平一定会得到提高。你要知道,这种变化常常是潜移默化的。三.多读好书。例如,选择一些适合你年龄的名著,并且一定要读原著,而不要读那些缩写的版本。四.寻找乐趣。许多同学都觉得写作文是件苦差事,那是因为你还没有发现其中的乐趣。想一想,你可以将你每一天的所见所闻都真实地记录下来,将你的思想和情感都尽情地抒发出来,这是件多么快乐的事呵。有一天你长大了,你再翻看一下你儿时的习作或者日记,回忆一下童年的趣事,你一定会乐在其中的。我相信,很多奇妙的灵感都是来自于生活。不是谁比谁更聪明的差别,而是你善不善于用你的眼去观察,用你的脑去思考,用你的心去感悟。兴趣是可以培养的。只要你肯走进这个文学的世界,你会发现它是那样的广阔和神奇,它一定会给你的心插上想象的翅膀,让你在飞翔中体验到成功和进步的快乐。有时候,我喜欢一个人走着,一个人呆着。呆在空旷的原野上,呆在无际的海洋中,享受大地给予我纯洁的爱,无限的力量。但是,那是一个梦。我喜欢孤独,我喜欢寂寞。也不知道突然哪一天我觉醒了,我想呐喊几声,替农村的孩子,我的同龄人呐喊几声。可是我发现,我的嗓子是沙哑的,我的呐喊有气无声。时常到这个时候,一颗颗热泪滚落进了我的胸膛,焦灼着我的肺腑。我又一次发现我们不应该只是呐喊,我们应该走出去,把我的文字带出去,把我的伙伴的心声带出去……让我的写作参与我们这群农村孩子的生活,让我的文字给这里我的同龄人一种快乐的安慰。我就这样试着去走人生之路,去写人生文章。我就这样试着去给自己和他们一种快乐。我是凭着一种感觉走的,我的感觉很清晰,很自然。那一串串的足迹,印在田间的小路上,这就叫农孩生活,也叫农孩感觉。我的笔下淌着一群长在泥巴里的孩子。初学写作,已不知是何时,尽管当时还不是很会舞弄文墨,但还是在报刊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也许是受于是之“心著诸竹帛者皆为文学”的影响。那里,我的脑海里便有过长大要当作家的念头,只是念头而已,但是这个念头是持续不断的,有时像潮水一样,浸湿了我少年的天空。随着自己考入了一所远离家乡的中学,我也就离开了那片寂静的土地,那些孤独的房屋。到了喧嚣的城市,才发现我只是文学原野上的一株自生自长的稚嫩的小草。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