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台上的红玫瑰》读后感
因为他每次考试都会得全班倒数第一,被一些同学看不起,就有了报复的心理。而制造了“鬼屋”探险的计划。
这本书第一面就说你就这本书的主人公,你可以把这本书当做惊险小说来看,也可以把它当作冒险小说来看。“你”班里最差的同学就是王子玮,而你却是全班第一,班里最好的同学。小雅则第二,卢安南则全班第三。你和小雅经常帮助王子玮解决他不会的难题,帮助王子玮提高学习成绩。却恰恰相反的是,卢安南却瞧不起王子玮,并不帮他辅导一下,而且都不理他。还有另一件事,却让王子玮和他的爸爸王善福让心中的怒火全部激怒了。
有一次期中考试,王子玮还是考了全班倒数第一。而王子玮的死对头——卢安南又在黑板旁边贴了个红榜和白榜。红榜是全班前五名,白榜则是全班倒数五名,王子玮是白榜上的第一个。老师都没让卢安南贴,他就自作主张。而且其他班也贴了红榜和白榜,所以他也弄了。王善福来接王子玮了,看见白榜上的第一个是王子玮,对王子玮有很大的怒气。但在班里还有很多同学,他就先把怒气藏住,到家里再打他。最后,王善福才得知是卢安南弄的白榜和红榜,就和王子玮有了相同的想法,就是邀请“你”、小雅、陈嘉慧和卢安南去“鬼屋”。
王子玮策划了你、小雅、卢安南、陈嘉慧还有他去“鬼屋”探险。但是那天王善福让王子玮去补课了,而王善福就提早去“鬼屋”弄一些吓唬人的道具去吓一下你们。害得小雅惊慌失措,摔下了山坡,失去了记忆。于是你们就去山坡下看,小雅死了。但是,最后查出来的真相是倩儿死了。倩儿是你们上山看到的一个瞎婆婆的养女。那时候她去采蘑菇,突然山体滑坡,把她弄到山脚下,死了。而且倩儿也长得和小雅很像。小雅其实就在瞎婆婆的房子里。而且小雅也失去记忆了。瞎婆婆以为小雅就是她的养女,就把她带回了家。最后警方竭力调查,原来是王善福在暗中搞鬼,去鬼屋扮鬼的也是他。最后被警方捉去公安局拘留几天。
这一次的期末考试,王子玮考了全班第二十三名,比陈嘉慧高了一名。有了考试,就会有全班第一,也会有全班倒数第一。而全班倒数第一,通常会在绝望中生活、迷失自己,对自己没有信心。而那些考了全班第一的人,则会很开心,会对自己越来越有信心,通常在开心中度过。但愿那些考试不好的同学,不要失望,对自己要有信心才是对的。千万不要被一个小小的考试给打败,要重新站起来,面对现实。
但愿那些考试成绩不好的同学,千万不要在自卑、嫉妒和仇恨中迷失自己。要靠自己的努力,才能成功!
我是户主!
“赞成!赞成……”经过家委会的一番选拔之后:“女士们,先生们,请注意了!这两个月的户主脱颖而出了她就是——我!”终于轮到我担任这光荣的职务了!
这来之不易的职务我是一定会好好的珍惜的!有些人可能会说让小鬼当家起岂不天下大乱?我现在坚决要将这种理念推翻,让大人们看看我们小孩的实力。
新官上任三把火。
首先我要“改革”一下我家的饮食习惯。因为我的家乡在江西,所以说我家的口味都偏重,喜欢吃辣的油腻的食品。清淡的菜是很少光顾我家的餐桌的,因此我家里人的营养多不均衡。
我为我家重新编制了一个菜谱。每顿饭都以青菜为主菜。让家里人吃了之后变得身体倍儿棒。而且青菜是绿色食品,很符合现在的饮食理念。
我的第二把火是——控制我加防的开支。
想要控制我家的开支,必须从爸爸做起!也许有人会问这是为什么呢?你就听我向你一一道来。
我的爸爸是一个忠实的烟民,可以说是——一日无烟,百事荒芜!一天下来光是给爸爸买烟就得几十块钱,照这样计算,用10*365=3650(元),一年就需要3650元钱如若把这些钱给家人买衣服或者干什么总比买烟要好得多。
自从我当家以来爸爸每天吸烟得出支数就在逐渐下降,这是因为我将爸爸所有的经济来源都给封杀了,可怜的爸爸只剩下那点微不足道的私房钱了,所以说爸爸必须要减少吸烟的支数不然已获救没烟可吸了呦!
我的第三把火是就是——家务劳动,人人有责!
我家其实有一点对爸爸很不公平,那就是我家大大小小的家务活都有爸爸一个人来做,要知道我们这个家是一个团体,家务劳动人人有责,每个人都需要分担……
我是户主!
我一定会合理的安排好我家的点点滴滴!
蛟川中心学校六年级:李婉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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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这是1861年4月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看见了玛格丽特·米切尔,她也看见了我。她靠在塔拉庄园门前的树下,轻快地唱着一支歌。歌声将我引入了斯佳丽的世界,温柔,不容置疑。南北战斗前的美国是绷紧的弓,蓄势待发。在南方土生土长的美人儿斯佳丽过着优渥丰足的生活,身边总不乏痴情的追求者。然而,弱水三千,她只取一瓢饮。她始终固执而深情地爱着英俊优雅的阿希礼。平淡如镜的生活,被阿希礼将和玫兰妮订婚的“噩耗”打破。十六岁的斯佳丽心怀傲气,当机立断向心上人表白。可这回,上天似乎没有再眷顾她。事实上,从那时起,棋盘便颠覆了,命运收回了漂亮的牌,而在她娇生惯养的脊梁上押下了苦难的赌注。在冲动的驱使下,她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与此同时,桀骜不驯的瑞特被她的敢爱敢恨所吸引,悄悄地向她靠近。不久,战争爆发了。男人们都去参军了。两个月不到,查尔斯就患病而死。此后斯佳丽两度嫁人,一个是弗兰克,一个是瑞特。弗兰克死在了北方佬手里,瑞特在这场没有爱情的婚姻里精疲力竭。当斯佳丽终于看清阿希礼的懦弱,意识到瑞特才是她的灵魂时,瑞特早已心如死灰。斯佳丽对政治和文学一窍不通,却爱上了与她截然不同的谦谦君子阿希礼。这种差异也是她穷极一生也无法把触角探进他心灵花蕊的原因。这么多年,她始终执迷不悟。阿希礼是牢牢缠住她的藤蔓,她也弄不清他究竟是她促进的皮鞭还是阻滞她的缰绳。她不屑于为得不到的爱情哀唱挽歌,而是想方设法与阿希礼接近,唤醒他对她的禁忌的爱,还怂恿他和她一起私奔。她从不花心思掩饰情感,心口如一,用唇枪舌剑与瑞特一较高下。这种大胆的求爱方式在当时是惊世骇俗的。她的爱憎分明、口无遮拦也与旧社会对妇女行为的教条背道而驰。尽管玫兰妮被她视为仇敌,她却信守了对阿希礼的承诺。在亚特兰大的沦陷之夜,她在瑞特的帮助下连夜把兰妮和她刚生的孩子带回塔拉悉心照料。她有独挑重担的勇气。无论是饿倒在邻家的菜地上,还是用枪口对准北方佬时,抑或是塔拉被心怀不轨之人盯上时,她都昂起下巴,勾勒出爱尔兰人的坚毅轮廓。她被迫抛弃过去的从容,渐渐变得冷酷自私,不择手段。她承担的苦痛和责任,兰妮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燃起了对斯佳丽无限的爱。她有是非功过任人评说的勇气。她大胆地施展自己的魅力,与周围“规矩”的太太们格格不入;她为了塔拉的税,抢走了妹妹的情人,和弗兰克结婚,为世人不齿;她掺手丈夫的生意,经营锯木场,在外面抛头露面,离经叛道,遭人非议,她却置之不理,依然故我。这种勇气,这种女权主义意识超越了时代。像弗兰克、阿希礼墨守成规惧怕舆论,不越雷池一步。斯佳丽比他们更像个男人。即便是在现代,她的精神都是难能可贵的。也正是这样的勇气,让斯佳丽赢得了读者的尊敬,四季常青。斯佳丽的聪明是狡猾、机敏,却不上道;玫兰妮的聪明是智慧、沉静,而多了一分淡然。除了长相不及斯佳丽外,她是个完美的人。奉献是她的座右铭,善良是她的墓志铭。她愿意收留路过的可怜人,愿意为所爱的人挺身而出。她总是以至善之心待人,总是以圣母的慈悲抚慰朋友受伤的心灵。她坚持滴水之恩当涌相报,当整个亚特兰大将斯佳丽拒之门外时,她慷慨地张开双臂,正义凛然地为她正名,甚至不惜得罪其他朋友,让印第亚背上诬蔑的黑锅。她允许和理解别人的选择,但她始终是坚决的爱国者。她是那么纯洁,她的双手没有沾染鲜血(但若是为了保卫家园而杀死北方佬,她是无怨无悔的),她的良心没有蒙上灰尘。她永远问心无愧,她永远于人有恩。她是造物主最得意的一件作品,她是满目疮痍的南方最后一片净土。人人都可以去她那歇息、倾诉,她的大门从未紧闭。然而,她并非斯佳丽认为的“单纯到愚蠢”,她一直知道阿希礼和斯佳丽的事,在暗中睁着那双温柔又洞悉一切的眼睛。但她什么也没说。她清楚他们之间的鸿沟,清楚最好的办法就是顺其自然。这是她最了不起的地方——海纳百川,大智若愚。不妨借用一下张爱玲的比喻。如果斯佳丽是红玫瑰,心如骄阳,滚烫急切得令人无力招架,那么玫兰妮就是白玫瑰,静若皎月,平和而有涵养。她们同根同源,相互扶持,是那个时代美得摄人心魄的一对双生花。当油墨的最后一缕幽香终于散去时,恍惚间我又看到了塔拉庄园两边的古柏,看到了小河两岸芳香扑鼻的素馨花,看到玛格丽特·米切尔在我面前笑意盈盈地俯下身子,轻快地唱着那首名叫《飘》的贯穿斯佳丽一生的歌:尘埃落定,木已成舟无论你是否接受随风而去,随风而去不管怎么说明天是新的一天了1200字以上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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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观后感张爱玲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改编为了电影版,整体的效果挺不错的。使之很真实的表现在了我们的眼前,更加真实形象,演员的表演也更是到位,一举一动都是有意味的。画面的色调和切入都有着不同的含义,为整个故事奠定了基础的基调。看了这部电影,我没有对佟振保这类人有什么偏见,因为生活在人类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在不同程度的戴着一张面具,只不过面具的大小罢了。要怪也只能怪这个人类的社会,只能怪人类的欲望。人类总是不断的谋求所谓的幸福,但幸福背后有多少见不得光的事情呢。总之,这对于人类来讲,太平常了。人类的生活,穿的是动物的皮,吃的是动物的肉。人类确实温暖了,也吃饱了,但付出的却是动物的一切。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说一套、做一套,这都太正常不过了。我觉得这部电影,不是在批斗一个人,而是对人类自私、欺骗的一种批判。为了自己所谓的幸福,不择手段。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什么是幸福,没有一个标准,大于5是幸福吗?大于10是幸福吗?还是大于100是幸福啊?幸福永远都没有一个标准,唯一的标准就是自己内心的满足。但,人却是一个欲望的动物,永远都不会满足,没饭吃,就想吃饱;有饭吃,想吃好;吃好了,又想吃没吃过的。总是这样无限的放大,电影里的佟振保,最后以他不幸福结局。但在我看他完全可以幸福,只是他自己的原因罢了,自己的欲望罢了。他有漂亮的老婆,有漂亮的女儿,有钱、有地位、有尊严,他还要什么???对于我来讲这已经够幸福了。清心寡欲!最好的解决办法。只有不断的克服自己的欲望才能真正的感受的生活的幸福和乐趣。为了欲望而活,只会让自己疲惫不堪。就像在电影的最后一样,佟振保和老情人见面了,佟振保一个大男人却哭了,而面对的老情人却很淡定,因为她懂得了珍惜,懂得了克服自己的欲望,而佟振保却截然的不同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必须要克制自己的欲望。人是不能完全自由的生活在社会里的,如果人是完全自由的,没有任何控制的,人类会灭亡,世界也会灭亡。追寻规律办事,这是万事万物的要求。总之,看完这个电影,就一句话:“清心寡欲,珍惜生活”8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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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的泪楼下是一片菜地,前些年妈妈给管菜园的老奶奶商量,要了两块来种菜。四周是用砖块砌成的围墙,除了一扇进出的门和一口鱼塘以外,唯一最引人注目的,就是生长在地头的那一簇红玫瑰了。夏季的一个早晨,我独自在池塘边上踏青,忽然闻到一阵香风飘过。我循着逆风的方向看去,情不自禁的惊呼:“啊,原来是红玫瑰开花了!”处于少年时期的我,难免有一颗好奇的心。于是,便跨步迈了过去。它是刚开不久的,除了这些,还有其他一些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呢!我惬意地俯下身来,仔细地欣赏着它那鲜红的花瓣。终于,我按捺不住的手伸了出去,想近距离地抚摸它。但事情的原委却出乎了我的意料。就在我刚触摸到它那棕灰色的枝杈时,它却毫不留情地“咬”了我一口,我迅速地把手缩了回来。仔细一看,原来是它那带刺的枝干刺伤了我的手。其实,这都是我自找的,只顾及它的美丽而不注意它潜在的“武器”,想想,还真是有点憨得可笑!从哪个早晨起,我便开始关注它了。一次,见老人在地里给菜除草,我便走上前去询问她那一簇玫瑰的由来,可答案却令我有点失望!老人说它已经种在这里很久了,在她最初来这儿之前它就已经存在于这儿了。老人的答案虽然让我有点失望,但这簇玫瑰生长的期日却让我有点儿惊讶:它居然在这里生长了几十年了!那时候,这个世界还没有我呢。不知道在这孤独而漫长的岁月里,它曾给多少人留下过美的感受。想想,一簇几十年的玫瑰,在这漫长的轮回中,曾经历了多少的风霜雨雪,而这,又有谁知道?即使是看见了,也只是它那风雨洗礼过后的美丽!久而久之,我习惯了早起,也许是因为它的原因吧。我习惯了它的美,习惯了它的芳香,习惯了它给我的另一种感受。起初的我以为这种美会一直延长下去;可是,令我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天下午放学,我习以为常地踏着轻快地步伐回到家中。但在踏入那扇门的时候,我愣住了。只见它整簇地躺在那里,奄奄一息;我的心在这一刻仿佛也碎了。我迈动沉重的步伐缓缓地走过去,蹲了下来,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切都是真的。但这一切,偏偏又是残酷的现实!我用颤抖的手拾起一朵花骨朵儿,看着它鲜红的外表就像是被鲜血染成的一样,我的心,也仿佛跟它鲜红的外表一样——在滴血!在我疼惜的泪差点落了下来的时侯,它却比我先流出了眼泪。从它那花骨朵里面,滴出了一滴滴水珠。而那又是那么的晶莹,那么的美!尽管它已经逝去了。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照常在池塘边散步,虽然很不习惯没有它的日子,但是我知道它已经将根深深地扎在了我的心里;在这里生长,成为我心中的一处美景。9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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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台上的晴天娃娃它在窗台上轻轻的跳着舞,她在视频里轻轻的诉说着。它在窗台上甜甜地笑着,让我也开心的笑着;她在视频里皱着眉头,我也不开心地皱着眉头……我轻轻地敲着:那边的柠檬叶,为什么不高兴呢?它是一个晴天娃娃,背后写的一个名字——“小燕子信使”,在商店看见了它,我笑了,买下了它,她也有个好听的名字——“小燕子”。我在学校愿意叫她小燕子,在QQ上,我喜欢叫她“柠檬叶”,她习惯叫我“樱花草”。她是一个很活泼的小女孩,总是像个精灵一样,一下课就跑来跑去;有时又像个小幽灵,在我很放松的时候,跳出来吓我一跳给我一个惊喜;有时却又像个暖宝宝一样,在我失落的时候,在一旁轻轻的安慰着抽泣的我,温暖着我的心……她是女孩子,有时也会迷糊,我总是在那时候,像她安慰我一样,轻轻的安慰着她,帮她梳理好乱糟糟的头发,轻轻抚摸着她肿起发红的眼睛,帮她擦掉泪痕,向她对我一样说同样一句话:“你要坚强!”她并不是不坚强,只是还是个小女孩,动不动为一些感动的故事流泪,这也是她可爱之处。她也有个号,取了一个暖暖的名字“梦澜雨馨”,前几分钟,她在我写的一篇文章上留言到:“她感动地哭了”,虽然是僵硬的宋体字打出来的,我可以看见电脑后的她柔弱的样子。她有时也会“没心没肺”,却让我这么喜欢和她做好朋友,因为她喜欢说一些美丽的谎言,感动着我。前几天,我们在电脑前闹别扭了,我一气之下删了她的QQ号,之后再也不借受她的加友请求,然后愤怒的摘下窗台上的晴天娃娃。其实我自己很舍不得,第一次在电脑前为她哭起来了。后来有个陌生人加我,聊了半天发现他是小燕子,我很生气,她却委委屈屈地说:“我只是想知道我哪里不好了惹你生气,想问清原因,然后改正……”我感动了,真的,第二次在电脑前为她哭泣……我们和好了,现当初一样,那个藏在抽屉里的晴天娃娃,又被我挂起来了,我又买了一个晴天娃娃,和它挂在一起,在后面用蜡笔写上了“柠檬叶”和“樱花草”。她曾希望我们永远是好朋友,我没回答,现在,我想大声的喊出来:“我真的真的很愿意!”生活中的“小燕子”,网上的“柠檬叶”,窗台上的“小燕子信使”,上的“梦澜雨馨”你听见了吗?我,真的真的,很愿意和你做永远的好朋友!窗台上两个晴天娃娃,一起跳着舞,甜甜地笑着,那么,QQ上的她,还很难过吗……9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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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台窗台上,阳光照过来暖暖的,很舒服.我拿着个破手机打电话,“喂!信号不好!”这一句就讲了N遍,可是每次通话的时候还在那里死讲死讲.可能是一个人孤独惯了吧!不习惯很多人吵闹的噪音的生活.一个人的生活很舒服,也很寂寞,每个夜晚都会思索着一个人,不!应该是同一个人.热闹的背后是自嘲么?我想着,内心却是在不停地恨着,为啥抛弃我而走?渐渐地冷淡,渐渐地想用酒精来麻醉自己空虚的世界.窗台.在我的日记中应该是一个不错的地方,那里种着些花花草草,偶尔还有驻足的小蝴蝶,不过它们只是过客,又会在你的视线中消失.窗台的后面是煤厂,很吵,尤其是半夜的时候都严重地打扰了我的睡眠.我郁闷死了!总是一个人前行着,不回头,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这样吧!我属于光明,你属于黑暗,我看不见你,你看的见我,却从我身边穿过,留下像向日葵一样的花朵在窗台上,抬头望着云朵的姿态,想着,看着,思考着,然后又望着,云朵的姿态.对于雨是那么渴望,也许一场雨能掩饰着什么或告诉我什么是什么.走在路上,接受雨的洗礼.我不知道说些什么,也无法解释心中的一些太久的压抑,雨给了我所没有感受到的自由,清晰,真实.明白也只是瞬间,理所当然,不应该太在乎不会是当然.偶然撑着一把伞遇见她,笑声是那么美或者说是动听.连续的偶然之后事件,也就不明不白地成为必然,又是同样的时候,又是同样的时间,一秒也不差,又见面.不过这次她声旁却多了一个人,高高的,瘦瘦的,长长的头发,男的.她的笑声依旧那么美,动人.我什么也没说,因为不知道该对她说什么,也不想说什么,也不想多说什么.一句话,一段话也许很动听,很感人,但有能改变什么呢?我望着吹过的风,飘散了她的影子.却震裂了我的心.窗台,好美,好温暖.我用手轻轻的抚摸着,感触着什么是什么,对,错.我属于光明,你属于黑暗,我看不见你,你看的见我,却从我身边穿过,留下像向日葵一样的花朵手机上,我给她发了条短信.“请你给我一次机会……”……“下辈子吧!……”下…辈…子…眼前一片黑暗,地转天旋的感觉,头很痛,想着……夏日这是怎样的时刻,期盼,兴奋,高兴.可是对于我来说一切是那么冷淡,灰白,亦或说是无情.钱真的那么重要么?为了钱就可以抛弃自己,为了钱就可以出卖自己的灵魂.也许她所做的是对的吧!坠落于深渊的快感,坠落在生死的一道墙上,坠落的速度好快,风割伤着.“下辈子吧!……”你属于光明我属于黑暗,你看不见我,我看的见你,却从你身边穿过,留下像向日葵一样的花朵一地的鲜艳赤红的血……9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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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台上的那双鞋在天气晴朗的日子里,那窗台上总是晾晒着一双鞋。随着时代的变迁,窗台上的鞋也在不断地变换,它就像一部时代的纪录片,向我们展示着家乡三十年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布鞋――家乡的艰难行走 上世纪七十年代,巍峨蜿蜒的大别山余脉山麓下横躺着一个萧索的小集镇,荒芜冷清的小山村里,有一座满是裂缝的石砌底座的土房子,屋内光线昏暗,一扇面朝南的木窗户给这间房屋增添些许亮光和一点温暖的感觉。窗台上,摆放着一双白底黑帮的布鞋,泥土的污渍已使这双鞋失去它应有的光泽,呈现着岁月的沧桑。这双鞋与周围的木窗、土墙、瓦屋倒显得十分协调。 一双布鞋,似一部留声机诉说了它无尽的辛酸经历和落后的农耕文化、经济;鞋底的磨损变形,体现着那个时代行走的艰难。 运动鞋――家乡的奋勇奔跑 20世纪八九十年代,依然是巍峨蜿蜒的大别山余脉山麓下横躺着一个的城镇,一条宽敞的大路通向曾经用布鞋行走的小山村。当年的土墙黑瓦已荡然无存,杳无踪迹,取而代之的是鳞次栉比的一排排一至两层高的楼房,白墙青瓦在周围满眼苍翠的山色掩映下夺人眼目。一户窗台上晒着一双蓝底黑帮的运动鞋,在阳光的照射下,让人联想到它在主人穿用时运动着的青春姿态。 一双运动鞋,像一幅画面,向我们展示家乡用布鞋穿越苦难,用运动鞋在改革开放的大道上奋勇奔跑的历史现实。运动鞋的轻捷、朝气,隐喻了家乡在改革开放的春天里奋勇奔跑。 皮鞋――家乡的稳步前进 本世纪初,一座风景秀丽的现代化城市在大别山余脉的山麓下悄然耸起,曾经的白墙青瓦小山村俨然已发展成为现代化的城镇,宽阔的柏油、水泥道路交叉有序,层层高楼拔地而起,如雨后春笋。街道上车水马龙一派繁华热闹的祥和景象。曾经的两层楼已变为一幢别墅建筑,别墅门前停着一辆黑色的轿车,朝南的窗台上放着一双款式大方别致的皮鞋。在阳光的照射下,皮鞋散发出柔和的光芒。 一双皮鞋,定格在明媚的阳光下,从一个侧面向我们展示了家乡穿着运动鞋经过三十年的飞越奔跑,进入到穿着皮鞋稳步发展的辉煌历史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迎来了“春天”,我的家乡也迎来了“春天”。从布鞋到运动鞋再到皮鞋,这不只是我们家乡人民生活的一个变化,更是一个时代变化发展的典型缩影和生动写照。愿家乡用她那双皮鞋,行走出更为辉煌的明天。9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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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的窗台我是一个怀旧的人,喜欢一个人坐在窗前沐浴在暖暖的阳光中,走回记忆的时光里.那里有我总也梳不好的羊角辫,爷爷黄昏里宽厚的肩膀,妈妈拍打弟弟入睡的节拍,爸爸在田间吆喝牲口的调子。那里有着我总也忘不却的老梨树,歪脖子的桑树和一对缠绕“夫妻树".我就这样小心翼翼的数着时光的脚步,一步一步走回那里.看看那里的每个角落,摸摸那里的石凳和树杆,听听那时风里穿梭的鸟鸣和水声。就这样傻傻地坐在冰冷的石凳上等待妈妈喊吃饭的我,总是被莫名其妙的声音或者撞击散乱而终不成章.因为那里的一切,那时的美好让我无法回头,而现实的窗台却总会有来客挡住了阳光,将我的视线拉回映着许多东西却仍旧空荡荡的平面玻璃.让我清醒,让我知道我在现实的窗台前。不想走的太远,却还是回不到从前。或许活在过去活在记忆里的人是懦弱的,因为他们害怕面对现实,但是过去是真的走了,在前一秒,前一天,前一个时空里或者某个不留神的缝隙里.而我们是可怜的人,看着心爱的东西被时光一点一点剥蚀一点一点掠夺而自己无能为力.所以我们伤心。哭泣,埋怨上天的不公.直到后来,我们学会了长大,也在长大中学会了思念曾经.于是我们又可以在那些逝去的爱人爱物面前伫立,尽管他们无声无息甚至你无法感觉,但总是一种美好,一份眷恋的依托。或许我们是勇敢的,因为我们一直活在害怕面对的现实里,有着规律的机械运动,有着不想做的事不想见的人,有着我们看不到遥远无极.尽管如此我们仍是站在现实的窗台前,努力的把自己缩回窗台.因为窗台毕竟是现实的,谁也无法预料会有什么东西在什么东西在什么时刻飞落到你的窗台砸中你.我们所能做的不过是努力地为自己做一件件的防寒。防晒。抗压抗震甚至抗辐射。抗高压的防御服.以备迎接现实的不时之需,也或许是为了创造一个能跃出窗棱而顺利着陆的时机。思忆里的世界是美好的,那里的曾经我们无法忘却.所以我们不该为了别人的一句懦弱而遗弃了那份美好,现实的窗台是飘遥的,我们无法探知它的先机,但我们却不曾放弃它.在现实的窗台前,也许我们没有太多的选择,所以在疲惫时我们就躲进了思忆的天空,在那里寻找自己。怀旧的思忆,现实的窗台.那里的我们,在思忆里眺望窗台,在窗台前怀旧思忆。站在现实窗台前的我依然是个怀旧的人。900字 高三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