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龙”与“虫”800字

读“龙”与“虫”

800字 初二 应用文

龙,自古以来被人们所崇拜,所喜欢,所欣赏。虫,自古被人们所厌恶,所鄙视,所排斥。若“龙”和“虫”合为一无,融为一体,哪又是什么景象呢?  

第一章“虫”  

他与大诗人王维同姓,与我的好友李龙龙同名。是我们班不折不扣,不扣不折的“小气鬼”。提到他的尊姓大名,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以小气“名扬全班”。那次“世界第三次大战”,至今我回忆犹新。由于我和王龙龙是邻桌,有时为了收拾书桌,少不了互相“领土侵犯”。正由于我俩互不买账,终于爆发了山洪般的激战。那天中午特别安静,因为暴风雨前夕的景象莫过如此。“小气鬼”正在那里学习,由于我的失误,书“情不自禁”的被我以平沙落叶式推入其“领土”,这时虽然造成了领土侵犯,但只占用了他的“百万分之其一”我正为我的失误所弥补的时候——迅速收回书!可事与愿违,被“小气鬼”发觉了,我俩面面相觑,眼睛仿佛在对话,似乎短兵相接再所难免。但我们依然学习君子的做法——“君子动手不动手口”。顿时“乌云密布”,“舌战”开始。他一言我一语,唇刀舌剑,刀光剑影,你来我往。我们大战三百回合,最后以打和告终。  

王龙龙——小气!  

王龙龙——虫!  

第二章“龙”  

“小气鬼”虽然读大方,但是他有优良的传统、高尚的节操、渊博的知识,他曾多次获得我班“最受欢迎男同学奖”。总之,他现在向关公的脸一样——红的发紫!他平时很少做“惊天动地”的大事,也不曾有“名扬四海”的杰作,但他以温顺的性格赢得了同学们的心!他对自己的同桌施以学习上的帮助,他曾对自己的“学生”——王志文在无声的时间中一遍一遍,不耐其烦的讲题。此事本人可以做目击者。有一次,王志文的脑子也许长期“缺氧”似的,所以运转慢了些,思维迟钝了些。对于一难道则力不从心,无可奈何。一遍一遍又一遍,遍遍都是一样的仔细,一样的焦急,一样的无助。唉,王志文!王龙龙费尽心力,用了“十牛二虎”之力,终于使他茅塞顿开!  

王龙龙——好样的!  

王龙龙——“龙”!  

第三章“龙”与“虫”  

世间“龙”与“虫”都有其存在的价值。每一个人都不能否定其存在的价值。李白曰:天生我材必有用,万千金散尽还复来!每一个人的生存,都有其意义。若无坏人,好人则不“好”,因为世上的人都一样了。反之,坏人则不坏了。  

让我们“正确”看待对与错,成与败,是与否,悲与喜吧!

读《1995-2005夏至未至》

1000字 初一 读后感

题记:曾经看过很多书,却从未感受到《1995-2005夏至未至》给我带来的震撼。

当朋友第一次向我提到《夏至未至》时,我并不在意。他们向我诉说这本书有多么多么好看,多么多么感人,可我一点也不相信,毕竟读过那么多书,从没有哪本书会给我那些感觉,即使有,也只是轻微的一点点,一点点。

当朋友第一次和我谈到郭敬明,《夏至未至》的作者时,我感觉他道像是一位出道多年,资格深老的一位歌手,当我向朋友提出时,他们所有人一惊,然后说“我们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也有这种想法。”也许这个人或者他的文章也会给我音乐般流畅的感觉。

带着对郭敬明的好奇和对《夏至未至》的期望,我去书店买了一本。记得在付账时,那个阿姨还笑容满面地对我说:“这本书真的很好看,想你这么大的年龄也应该十分喜欢。”我没说什么,只是心中多了些疑惑,《夏至未至》真的会让我喜欢,让我感动?

于是带着更强烈的好奇心开始阅读这本书,它的封面很漂亮,是淡淡而幽静的浅蓝,葱葱而清凉的墨绿,闪闪而纯洁的乳白构成,对于我这种爱幻想的人,是幅很美的画面。

看完落落的序言——离夏天最远的地方,确使我感到行行字间充满了奇妙的感觉,是幸福,是忧伤,是悲怆,难以形容。

其实真正的奇妙还在后头。这本看似不厚的书却足足花了我半个月才看完,不是因为它太长,而是因为它真的很好看,使我不能放过每一个细节,到现在,也许永远我都不会否定这一点。

我喜欢浅川的香樟,其实家门口一大堆的香樟挺立了那么多年,我也没对它们产生爱慕之情,却不知小四(郭敬明)笔下浅川的香樟是那样有生气,那样栩栩如生,使我都不知不觉喜欢上了原本没有任何特点的香樟。望着家门前的那些香樟,我就想它们会不会是浅川的香樟,因为它们也很高大,也很繁盛。

记得浅川一中的香樟树下,那些朝着自己理想而充满活力的高中生:立夏、傅小司、陆之昂、七七、遇见这些名字随即跳出我的脑海。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他们有着不同的经历,可都聚在了一起,成为了好朋友。

学生时代无疑是他们最快乐的时光,可时间总会悄悄逝去,慢慢地,也飞快地,他们长大成人,参加了工作。

傅小司最终还是选择了他擅长且热爱的绘画事业,立夏做了他的助手。七七成了名望极大的顶红歌手。而遇见,最初立下“总有一天,我会让他们看到,在CD销售架上,我的CD将会排在第一位。”的志愿的遇见。可在那一次,七七作为评委,她在最后一刻按下了淘汰键,遇见走了,她失落的走了,不是七七不守诺言,而是七七知道,遇见的实力要远远超过她,如果她让遇见通过,她在以后的事业中,她会被淘汰,她也是为了自己。我不能说七七是自私的,因为如果是我,我也会那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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