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灵明珠——记鹰手营子
蓝天白云,碧波荡漾,青山叠翠,瓜果飘香,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宽阔的公路通向远方。这是一座美丽的小城,这是一片祥和的地方。这就是座落在燕山脚下、柳河之畔的美丽小镇——鹰手营子——我可爱的故乡。
这里聚雾灵神气,凝塞外豪情,是一座既有着悠久的历史,又散发着勃勃生机的新型工业矿区。
营子不大,但是和谐。美丽的自然风光,散发着浓郁的乡土气息。这里有全国闻名的山楂产地,也有全国优秀的示范山村。她四周环山,曾是皇家养鹰狩猎的佳地,鹰手营子之名便因此而来。据史料记载,营子最初建制要上溯到清朝雍正年间,而寿王坟战汉铜冶炼遗址的发掘,又把营子的历史向前推进了两千多年。上世纪八十年代对四方洞的考古发掘又再一次证明,这里的历史还远远不止如此,四房洞是河北省首处旧石器时代晚期洞穴人类遗址,早在几万甚至十几万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已经在这片热土上生存、繁衍。清澈的柳河默默地见证了这里悠久的历史。她静静地、安详地、缓缓地向东方流去,留给我们一个深深地思索——我为家乡的昨天而自豪,我为家乡的明天而努力。
这里曾是我国建国初期兴建的国家重点煤、铜矿区,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做出过重大贡献。如今,虽然资源面临枯竭,但坚强的营子人早在上个世纪就已经开始发展“阳光产业”,变传统的狭隘观念,走多业并举之路,实现稳定持续的发展。如今,已形成以建材、食品加工、机械加工、采矿选矿4大支柱产业为主的新型工业矿区。其中游艺机制造业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异军突起,成为我区工业中一项重要支柱,怡达食品也早已名扬省内外,远销国外。
营子不仅是个现代化的城镇,还是个风景优美的宜居城市。这里山水相依,气候宜人。北山公园,南山公园,滨河公园因地制宜,适度开发,成为人们茶余饭后休闲娱乐的好去处。登上北山,南见高楼林立,一条碧波绕城而走,繁华中透着一丝祥和;北望层峦叠嶂,满眼绿色伸向天边,静谧中拥有无限生机。随着经济的发展,山上也逐渐修了一些凉亭和休闲广场,不仅没有破坏自然美景,反而如绿叶一般衬托北山公园的美丽,成为又一道风景。北山虽不及五岳之雄伟,却别有一番风情,尤其在那一抹夕阳笼罩群山之时,漫山遍野、各类树木都像是披了一层红色的外衣,隐约仿佛看到了北京香山的独特情致。
北山上树多,虽然只是片小树林,但依然很有特色。漫山的松树乔木为大山披上了一件绿衣,而那环山小路便是飘飞的衣带。路边的各种花儿恰好点缀着这件绿衣,实在有一种美不胜收的喜悦。而大山母亲更成为我们发展的见证,见证了营子地区繁荣昌盛的伟大变革。若在秋天登山,放眼望去,红彤彤、金灿灿、黄橙橙,一片丰收的美景,弥漫着诱人的瓜果稻谷的香气。看到农民伯伯笑着采摘自己的汗水,而自己也有一种收获的喜悦。柳河在北山脚下蜿蜒流淌,安静、祥和,向人们展示自己宁静的风姿,默默地享受着丰收的喜悦。这正如家乡的人们,平和淡定,又乐观坚强。
华灯初上,柳河沿岸一改白日的宁静,喧闹起来。月光皎洁,繁星点点,霓虹闪烁,笑语欢畅,沿河走一走,放下一天的疲劳,清除身上的燥火,慢慢地放松,享受夜的静谧,感受母亲河的安详,感受着和谐美丽的画卷,全身心地融入其中,悠哉悠哉。
夜深了,人们渐渐散去,和小城一起进入美丽的梦乡。只有柳河在静静地流淌,就像勤劳坚强、热情豪放的家乡人,向着美丽的远方,永不停息。有他们,家乡会更加美丽、富强。
雾的世界
今天早上,天气很冷,我坐着爸爸的汽车去学校。前面突然出现了一片白茫茫的雾,车子就像一下子走进了迷宫一样,周围什么也看不见了。顿时,我的心情紧张起来。
这时,爸爸开启了汽车大灯,眼前的雾像变魔术一样,一下子变淡了。瞧,车窗外的雾就像蒲公英在风中翩翩起舞,又像一个个调皮的娃娃在跳跃。打开车窗,我像走进了冰雕乐园,身旁不断地涌来一阵又一阵的凉气,好舒服啊!
这白雾一定很轻很软,我真想伸手摸一下,可是又怕手伸出窗外发生危险,只能作罢。此时,雾越来越浓,整个世界几乎笼罩在雾气之中!瞧,雾给小草穿上了雪白雪白的外衣,给小河围上了一条洁白无瑕的纱巾,给整个大地披上了一件硕大无朋的白棉袄,我越看越喜欢
不一会儿,太阳出来了,雾一下子被吓跑了。这时,模模糊糊的道路又变得清清楚楚了哈,这些调皮的雾娃娃都躲到哪儿去了?我左找又瞧,也没有找到它们的踪影
我们继续向学校出发。雾没了,眼前一片五彩:绿色的大树,红色的鲜花,蓝色的天空,白色的云朵一切就像刚洗过的一样,显得格外迷人。这时,我的心情也变得好轻松。
雾的世界,令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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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雾增肥记熟悉我的人都知道,吾乃“窈窕野丫头”,瘦得跟那排骨似的,体育好得不得了,每次却只能勉强得个良好――体重和身高不匀称,每次总要扣下几分来。更糟糕的是,由于身体虚弱,一到剧烈运动阶段就太累,要从事我最喜爱的篮球,也力不从心。这可咋办呢?在全家一致怂恿下,本人第N次下定决心:增肥!!!毫无疑问――采用的是暴饮暴食法。啊!今天的饭怎么这么多?他们难道不知道我吃不完吗?我习惯性地要去换碗,谁知老妈“温柔”地笑笑,说:“宝贝啊,你不是要增肥吗?忘啦?不行,这碗饭必须给我吃下去,要是不吃,你就给我吃爸爸的那碗!”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妈呀!这是碗么?纯粹是盆~!呵,老妈也真够虚伪的,笑里藏刀!唉,为了我可怜的肚皮不被活活撑破,为了我可怜的耳朵不被活活炸聋,我只好慢吞吞地吃起来。吃到整碗的三分之一,我挺不住了。谁都知道俺的饭量就是一碗饭的三分之一,平时也就罢了,可这是非常时期!老爸凶恶的眼神正在迅速扫描着我的饭碗――这家伙,还想看我吃完没?哼!为了祖国下一代的花朵中最绚丽的一朵(不是吧,没这么自恋吧?)不被活活撑死,我硬着头皮吃了下去。吃到三分之二,我又挺不下了。外婆展开了强烈的说服教育,用她那富有磁性的嗓音一轮轮地轰炸我。啊!我想起了革命英雄董存瑞,我想起了人民战士黄继光,我想起了英勇牺牲的狼牙山五壮士,我想起了可怜的孩子小萝卜头……不行!为了增肥,我拼了!我疯狂地吃着那味同嚼蜡的饭,而该死的老爸还不时阴险地夹来几块肥肉!要知道平时我可是从不沾的!我小心地咬了一小口,立刻“呸”地吐了出来。好腻!但是老妈显然不给我留活口,还威胁:“要是再吐,吐一块,罚三块!”在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艰苦奋战后,我终于吃完了。刚想履行惯例――去滑冰,谁知老妈一本正经地说:“不行!要增肥得睡,吃了睡,睡了吃……”妈!那我迟早得成一头猪!这边还没消停,那边老爸开门进来:“我给你买了碳水化合物最多的食品!还有很多高热量高脂肪的巧克力!来,慢慢吃……”虽然巧克力我很喜欢,但也不能这么吃吧?天!十多包!我突然想起了咱亲耐滴“巧克力豆”大姐,真想马上给她国际快递过去。噢不,她家和我家只有1个小时的车程,打包给她送去算了!虽然说吃这么几天,感觉不错,“吨位”也增加了几Kg,但是长此以往,谁受得了哇?可不,老爸熬了南瓜绿豆汤,那个难吃啊,可是他还威胁我哩:“一碗不吃完,给我吃两大碗!”那大碗,就是老爸吃饭那“盆”,可真是吓死我啦,只好慢吞吞地吃了。在享受了此汤的煎熬与熏陶之后,我大吐一场。呃,老爸才发现,我对南瓜有反胃现象!就这样,吾享受了“美食”待遇。吃完了,外婆又拿来一大堆的果汁、牛奶:“嘿嘿,这些东西很棒啊!你要吃完哦~我回来要检阅的!”说着大摇大摆地出门买西瓜了。Oh!My god!早知道我就不增肥了,是不是?汗~'天哪!看见没!正当我打着文章时,外婆提着西瓜回来了!拜托!那么大个西瓜哎~'我要啥时候才能吃得完???苍天啊!Help me!!!1200字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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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鹰第一次看到鹰,是在火车驰过原野时。一团黑色的影子从眼前掠过,闪电般迅疾。伴随着一声悲怆的鹰唳,鹰在瞬间便凌驾于万众之上了,一切仰视的目光都为之黯然神伤。一展翅,天就归在翼下,鹰的目光透视千里之遥。在天之鹰,背负辽阔的苍穹,攫山的爪,把玩峥嵘岁月;羽之锋刃,犁开风的欲望和雷的淫威。鹰并肩而立于太阳之侧,铁的意志奔驰在疾风驱赶的云中。很多画上都有鹰的形象,可那些身影却千篇一律地凝滞着,生硬且呆板。鹰拥有的是整个蓝天,区区画框又何以能锁住鹰的高傲与不羁?可我却又真切地目睹鹰被粗暴地驯化的过程:鹰被紧紧地夹在猎手的膝间;猎人的手粗鲁地将鹰的头使劲按下去,鹰重又将头昂起;鹰的头再次被摁下,可它依旧倔强;……如此悲怆地周而复始。鹰的头终于温顺地垂下,凌乱的羽毛掩盖了它的双眼,却遮不住它无奈的目光。我呆立着,怅然若失。后来,在动物园里又看到了鹰——它除了体形大些之外,和其他鸟类已无多大差别。鹰的眼中满是空洞的淡漠;高傲、冷峻、深邃已荡然无存。我感到失落和恐惧,闭上眼,眼前固执地闪现出原野上呼啸着的风中的那团黑色的烈焰。鹰失去了仰望蓝天的勇气,我为此感到悲哀。可让我悲哀的仅仅是鹰吗?450字 高二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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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颂鹰的寿命是70年。为了以后30年的岁月里能活得像鹰,它在40岁的时候决意即使冒着饿死在悬崖上的危险,也要自己改造自己,自己重塑自己,自己和自己过去诀别。鹰用自己的每个动作证明自己是鹰。天空阴沉着脸,一只大鸟有气无力的飞着,落在鹰架上,脖子上的翎毛蓬起来盖住了眼睛,圆圆的脸上一只笨重的嘴向后长,弯到胸膛上,翅膀收不拢,耷拉着垂到脚下,浑身羽毛凌乱肮脏,好像刚从激战中撤下来的老士兵。这就是鹰?印象中,鹰有矫健的身姿,威武的气势,翱翔的力量,如此狼狈不堪也是鹰?但是——这只丑陋的大鸟像鸡那样双脚蹦跳着向巍峨的山崖顶端冲击,翅膀尖拄地,踉踉跄跄钻进了山崖顶端的一个鸟兽难以飞上去的石缝中。山崖间不断传出敲击岩石的声音。看!那是怎样的殷红啊!鹰抿着翅膀,用力把弯如镰刀的喙向石头上摔去。上千次的摔击后,老化的喙终于松动,但连带肉还没从头上掉下,鲜血一滴一滴滴下来,鹰脚下仿若一片凋零的玫瑰花瓣。鹰痛苦地惨叫,同时甩头,把滴血的喙向更锋利的岩石摔去。又是一声惨叫,那把钝镰刀终于被摔下来。鹰在地上痛苦地翻滚,周围的岩石被染长了一片鲜红。当他静静地等待新的喙长出后,又用新的喙毫不犹豫拔掉了那弯得已经嵌进了肉里的趾甲,双足血肉模糊。他还必须拔光自己的凌乱而沉重的羽毛,等待着轻而蓬松的羽毛长出。这是鹰的一个痛苦的重生,比从蛋壳里钻出来痛苦百千倍!鹰没有被吓倒,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心中的信念而努力进取,顽强拼搏,是一种自强不息的精神在支撑他。鹰的重生虽然痛苦,但为了挑战万里长空,展翅自由翱翔,付出这些痛难道不值得吗?山崖中那只重返青春的大鸟,剽悍凶猛,威武挺拔,在空中停留片刻,望了一眼呆了将近半年的山崖,眼消失在人目不可及的天边。鹰是如此,人呢?人们不也应该学习鹰的自强不息的精神吗?要自强,首先要有理想。给自己树立一个坚定的理想,并为之执着追求,不断奋斗,不屈不挠,矢志不移,直到成功。“最可怕的敌人,就是自己没有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弱点,自强的人不是没有弱点的人,而是勇于战胜自己弱点的人。自强的人都会面临一只拦路虎,那就是放任自我。只有战胜它,才能自强,才会进步。自强要从少年始。只要我们选准航向,战胜自身的弱点,发挥自己的特长,就能在自强的人生征途中劈波斩浪,抵达成功的彼岸。我们应该树立理想,战胜自我,扬长避短,做一个自强者。人生当自强。那只雄健的鹰,是自强的最好诠释。不顾痛苦,不怕牺牲,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看到了五光十色的彩虹。苟安者弱,拼搏者强;自强者昌,自弃者亡。自强,是进取的动力;自强,是通向成功的阶梯。抬头看,那只浴血重生的鹰正在千米之上盘旋。1000字 高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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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陡峭的山崖上没有任何事物,除了鹰。白色的翎羽和犀利的目光,在烈烈风中飘摇着,坚定着。上天赐予了鹰锋利的爪牙与雄壮的双翼,就像国王给最勇敢的战士最锋利的剑与最完美的铠甲。它们是天空的主宰,上苍的宠儿,在高高的山崖上静静欣赏着自己的海阔天空。现在它们有了新的希望。希望探出了稚幼的头,它还小,现在只能在温暖的襁褓中欣赏这美丽的景色。早晨喜欢在父亲的关怀下亲昵,夜晚仔细体会母亲的呵护。日子在草原中平静的流淌,渗入土壤,留下青青碧海。一切都已准备完了。希望也很大了,在父母身旁不再显得幼小,与父母唯一的区别就是那搏击长空的翅膀与无所畏惧的眼神。希望已有了王的风采,父母在它身边已经显老。希望啼叫,整个草原大地为之颤抖,整个天空为之变得更高更远。雨下得淋漓,山崖外一片烟雨朦胧。闪电撕裂天空,雷霆叫嚣怒吼,草原这时没有了往日的宁静与平和,只剩下恐惧,好似那人间炼狱般。鹰的一家内很平静,现在是最后的时刻,这是最重要的一步,决定命运与生死的一刻。希望被这炼狱般的世界惊呆了,先前的勇气荡然无存,双翅紧紧收拢。惊恐的眼神迎来的是父母的啄击,丰满华丽的羽毛也不复存在,只有斑斑血痕。终于希望迈向了天空,闭眼追忆着体内的本能,尽情的展开双翼,随着气流挥动翅膀。终于飞了起来。草原风雨中新的王者诞生了,现在它真正是一只鹰了,让草原沸腾的王者诞生了。父母啼叫着,新的希望已升起。天渐渐平静,雨霁的长空干净明亮,鹰的啼叫回响在整个金黄的天地间。一阵一阵——6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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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曾几何时,爱上了天空翱翔的鹰,也喜欢上了闯入我视线的他。在那段日子里,总希望自己是一只鹰,一只在天空自由翱翔的鹰,飞累了,停在海边,将死的时候,坠入深潭死得壮烈。我爱鹰他也爱鹰,就如1+1中的一个男孩加一个女孩等于一段故事一样,那么神秘,那么幼稚,那么向往。我们很快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我们都喜欢在那天空翱翔的鹰,说到鹰的时候,我们都异常的兴奋,都特别的快乐。向来孤单的我,以前从未看见过天空翱翔的鹰,正如我们从未曾看见过属于我们的未来一样,在我们的心底,都埋藏着一个共同的愿望,总希望有那么一天,鹰会在我们头顶上空盘旋,在我们期待的那一刻到来。但是后来,我发现他看我的眼神总是带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也是从那一刻开始,我相信了“日久生情”,尽管我以前从未相信过这句话并错误地认为自己永远都不会相信这句话,但它发生在了我的身上,我不得不信。为此,我哭了,一个人跑到我们曾经看鹰的小山头伤心地哭了。我只希望我们是好朋友,都喜欢看鹰的好朋友。余辉中,我分明看见一个猎人举起了枪,翱翔蓝天的鹰一下子坠入了山谷………后来,他转学了,在一个露珠挂满柳枝的早晨,我悄悄的躲在校园的一个角落,看着他背着书包缓缓的走出了我的视线。从那以后,我不再爱看鹰了。每当同学们欢呼鹰飞过校园上空,我不再激动,呆呆的望着渐渐消失的鹰:他现在依旧爱鹰吗?55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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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一只苍鹰在空中盘旋,在大地上投下一个黑色的影子,在其中可以解读出一种威严与恐怖。在有鹰出没的地区,空气都似乎为之凝固。它们可以顶住凛冽的风飞行,在半空中高贵地滑翔。它们具有一对敏锐而犀利的眼睛,是在搜寻着猎物,也是在向这个世界展示它们的王者至尊。当一道黑色的闪电直冲下去时,任何猎物都没有躲闪之力。幼时从山崖坠落的经历赋予了它们一对刚硬的翅膀,也让它们深知,具有一个无所比拟的鹰之魂魄,就必须飞上天空,只有天空才是它们的领地,只有天空才是鹰的庇护之处。无论是狂沙漫天还是晴空万里,没有一双坚强的翅膀,就无从展现它们本性的孤傲。据说鹰是不会死的。当它们老了无力再正常地捕食时,它们便会最后一次振动自己的翅膀飞向天空,脱离了所有人的视线。然后,一段时间之后,将会有一只年轻的鹰归来。这一番脱胎换骨的经历,似乎已将那只苍老的鹰葬在了蓝天之上,葬在那只属于鹰的安息之地。鹰有两次生命。出生时的绝处逢生给了它们刚强敏锐的一面,而重生时的痛苦足以使它们傲视大自然的生命法规。诚如是,鹰又有什么可畏惧的呢?4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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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每一次看见鹰都是在白天,它不是独独地蹲在那里 ,就是高高地在天空盘旋.独独地蹲在那里,它总是歪着脑袋,两眼发光,就像一个陷入沉思的哲人:而在飞翔是,它又总是一开始飞得很低很低,就像一支低低吹奏的乐曲,然后才一圈一圈盘旋着越飞越高,越飞越远,渐渐地就只剩下一个黑点,随后就好象那么融入了天空.望着它一点点滑入天空,我便有一种梦中跌入无底深渊的感觉.可是在夜里,在有月光或没有月光的夜里,它又身居何处呢那无边无际的黑暗与那张开的翅膀连在一起时,它的飞翔是个什么样子那黑色的夜是它的翅膀呢,还是那翅膀就是那黑色的夜我第一次那么专注地凝望一只鹰,是在巴颜咯拉山麓的一个山坡上.夏天的阳光下,我躺在那里望着蓝天和白云.突然,一只鹰盘旋着进入我的视野.或许它一直就在那里盘旋着,只是我没有发现而已.它那么一圈一圈地用整个身子在天空里画出一个又一个黑色的圆直到看着盘旋着高高地飞入苍穹,几乎看不见了.后来,我拣到了一根鹰的羽毛.那羽毛根粗如指,毛长若鬃.在离拣到羽毛不远的地方,有一堆鹰的羽毛和残骸,骨头上留有血迹.这是一只鹰的死亡之地.不知道它怎么会死,但我能想到那死亡的场面一定非常悲壮.它肯定是在被什么东西击伤坠地之后,又遇到了别的什么猛禽异兽,而后就是一场血肉飞溅,惊心动魄的搏斗直到死亡它肯定都做着振翅欲飞的努力.在死亡来临的那一刻,它肯定梦见了一队如天巨翅笼罩了整个大地,成为天地间唯一的主宰.其实,没有人见过鹰之死.应9之死始终是天地间的一个谜.一位苦行僧曾这样告诉我,鹰是不会死的,当他老了,飞不动了,快要死了,就会飞到天上.不几天,在它翱翔过的那一片天空里又会有一只鹰在飞翔.你分不清是原来那只鹰呢,还是它的化身好象冥冥之中有一 个鹰的永生地,每一只行将死亡的鹰,只要飞进那片领土,便会脱胎换骨,便会新生,便会重新展翅高飞.那也许就是生的最高境界吧.700字 四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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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珠他此次来的目的不是杀人,而是为了得到他那梦寐以求的明珠。“我觉得有人监视我们。”四公主机敏地说。“不可能,大白天的干什么监视我们啊?”三姐妹异口同声地说。四公主把她们聚拢来,在她们耳边“淅淅梭梭”地说着什么。她们点头会意。“该走了。”四公主含泪说着。正当四公主坐上金马车的时候,黑暗国王暗伏战兵,一声令下,把四公主的马车包围起来。四公主因没有武功吓了一跳。“你…你…你是谁?你干吗?”四公主破例战战兢兢地说着,面无血色,脸色苍白。黑暗国王“呵呵”冷笑了一下,拍了拍金马,无情地说:“你好啊!统球王的四公主。你应该认识我。我就是大名鼎鼎的黑崩星球黑暗国王,我要向你要大明珠,因为你爹统治了这么久宇宙,哼哼,该轮到我了!哈哈哈哈!快把明珠交出来!”他狞笑了一下,“不交出来,就让你受皮肉之苦。哈哈哈哈!”他的笑声惊天动地。以她的倔强性格,她是坚决不会交出明珠了,她大声向他吼着:“见鬼加去死吧!你们即使打死我我也不会说出明珠的所在地!”黑暗国王听了,怒发冲冠,他一步一步地走过来,霎那间就朝四公主的脸上扇去,脸流下了殷红的血。“叫你不说,叫你不说,敬酒不吃吃罚酒,这是你应得的!”黑暗国王冷冷地说。“哼,这是我应得的,哈哈!天大的笑话。告诉你吧!‘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你迟早会遭到报应!”四公主铁了心。而这时,应四公主之“约”的玉静、凝静、恋静三人在草木丛生的草坪上目睹者着罪恶的一切。大姐玉静被黑暗国王所作的残暴话语和动作所激怒了,她想冲上去与敌人同归于尽。但幸好被两个妹妹拉住了,妹妹安慰她:“‘是龙都有三分水,是鸟都会几扑扇’。人家是恶人,必定会遭报应。”这话总算平抚了姐姐的“火浪”。在这时,黑暗国王命令小兵从四公主身上至金马车内搜明珠来。而公主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鬼使神差地把明珠扔向草坪。三姐妹接住了。“报告大王,没有发现明珠。”小兵向国王报告。“你们这些没用鬼,连找个东西都找不到,滚!”国王吼道。黑暗国王脸色一下子变青了,龇牙咧嘴地说:“芳龄18岁,就会卖关子,胆子可不小。”话音刚落,他把马车翻天覆地地搜了一遍。果然找不到明珠。他气急败坏。“来人呐,先逼她吃极乐丹,再把她捆起来,送回黑崩星球。”“是!”不一会儿,四公主就送回了黑崩星球。因为吃了极乐丹(吃了会暂时失去武功,可以根据不同的时间调制出不同的药效),所以在小兵的严刑拷打下,四公主已是伤痕累累。一天,黑暗国王找她谈话:“西慕凝呀,你倔是没用的。你不告诉明珠的下落,我们也会找到它的。现在,你只有两条出路:一、交代明珠的所藏地;二、假如我们的明教,保你‘吃香’!你看,你选那条?”“我那条也不选!”四公主的倔脾气又犯了。“哦?哼,好!你等着瞧吧!”过了整整一昼夜,明教的人彻夜未眠,他们想让公主加入明教是做白日梦了。看来只好妄想用“放长线钓大鱼”的诡计,从四公主手里得到明珠了。将计就计。第二天,黑暗教主就吩咐手下从今往后,要耐心伺候公主,等到她的伤痊愈了,另外要及时给她吃解药。手下露出了疑惑的神情,但不敢怠慢,只好照做。但是机灵的公主怎会不晓得呢?她假装一副“无知”的样子,开始养伤。终于出了黑崩星球,她第一个目的地就是——地球。飞到了地球,她首先找到了三姐妹,三姐妹急忙把明珠交给了她,四公主一转身,消失了,她飞回了统球。不幸中的万幸,她及时在最后一天把明珠交还给父皇。宇宙幸好没大乱。四公主告诉了她的经历和黑暗国王的阴谋。而此时,黑暗国王为了使不透露行踪,没有风声。120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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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_作文鹰本文是关于高中作文的鹰,感谢您的阅读!或许,在那黄沙满天,狂风怒吼的天空上你会看见一种展翅翱翔,搏击万里长空的动物;或许,在悬崖上,你会看见一片片用血凝成的红花,望见一只痛苦的动物在浴血重生。那就是鹰!一只坚强的鹰!———题记初一新生开学后,必须经过一个“黄金周期”——军训。在我个人的印象里,军训是一件苦差事。虽然我从来都没有去军训过,但是看看那些军训回来的人,黑的黑,瘦的瘦,病的病,总之像脱胎换骨一样,和以前的人不像了。可是,越怕它越要来。天啊!从小就白白嫩嫩的我,怎么经得起这“阳光沐浴”?我拉下平时威风的脸,朝爸爸撒娇:“哎呀,爸爸你最好了,你最帅了!军训这事就算了吧!”可在这个问题上,老爸真是个“铁石心肠”。任凭我“春风细雨”,他只管一个劲儿地摇头不干,“看你奈我何”的一副臭样子,气死我也!唉,算了算了,该来的总归会来,就算是我“活该”吧。去到军区大队,睡的是木板床,洗的是冷水澡,吃的是粗米饭,晚上9:30分还来个停水!总之像在地狱一样,活受煎熬。早上6:30分集合,穿着短袖衫,让风“抚摸”得瑟瑟发抖;中午,太阳公公也毫不逊色,来了个“阳光100”供我们享受;晚上洗澡,冷水姐姐也热情地往身上扑,使得我们“以吃药为荣”。真搞不懂古代那个花木兰怎么会有“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的想法。折腾了2天,我也病倒了。后来的5天里每天回到宿舍,我吃了药就躺下了。但我从来都有没有想过要请假不去的念头。因为我从来都谨记着蒙古的一个谚语:人,应该比石头还坚硬,比花还温柔。只要坚强地挺下去,那么你就是最后的胜利者。回家那天,爸爸去开会了,只有妈妈来接我。回家的路上,妈妈好几次伸手要帮我提东西,我却摇摇头。回到久别的小屋里,我才发现所有的行李都是我一个人背回来的。如果是以前,我早就把行李交付于他们,自己一个人轻松地在前边“开路”!军训回来,我发现自己长大了,变得比以前更懂事了,变得比以前更坚强了!忽然记起外公和我讲过的:“丽莉,你见过鹰吗?它是一种神圣的动物。在黄沙满天,狂风怒号的天空,它依然展翅翱翔,搏击长空。虽然它也会老,但它能忍着疼痛,在悬崖上浴血重生,变回年轻的自己。鹰就是鹰,它的坚强是众鸟所没有的啊!”回头望望天空,蔚蓝蔚蓝,十分广阔,可有谁知道明媚的阳光后会是什么呢?我突然想起了鹰,那只能在黄沙满天,狂风怒号中飞行的鹰!那只能浴血重生的鹰!黄沙满天,狂风怒号。我发现自己在困难中并没有受到伤害,而真正得到的是磨练。磨练自己的意志,磨练自己的毅力,让自己变得更加坚强!我相信,我若能有鹰那样的毅志与精神,那我以后也会是一只真正的鹰!一只能浴血重生的鹰!蓝天正在展开怀抱,它在等待着成长中的鹰……——后记1200字 高中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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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我一直相信人是有灵的,灵是一种物质,真实地存在在我们的肺腑深处。因为我相信灵,所以我相信感觉。感觉是灵最直接的体现。那鲜红晶亮的血液,宁谧地流淌,划过灵脆弱的边缘,灵就会破裂,辐射而出渺渺感觉。我凭感觉做着自己的事,我安静地看书,又一个人安静地喝酒。我对陌生的人微笑,然后撩开他们各色的反应。妈妈说:你好乖。然后我独自出去,说我去补课,顺便吸支烟。我很早就喜欢吸烟,那时真的是很小,我吸烟完后我会吐,吐完后我还会吸,有位朋友说:你在作践自己。我清楚地记得他说话的时候是在一个很美丽的黄昏,夕阳正浓,华丽的光晕映红了我苍白的面容。我的身体不是很好,经常性地生病,医院里锋利的药水味时常弥漫我的嗅觉。那时妈妈就陪在我身边,她额角的皱纹,匆匆堆叠而起。我在心里说,我长大会照顾好她的。现在我将近长大,她已苍老,发梢斑驳的白,会很深地刺痛我的灵。还有我曾经的朋友们,那些在黄昏说笑的某男某女,现在何方?天南或地北,物是人已非。是不是像我一样,在夜里醉,清晨沉睡。我的感觉支配我做任何的事,世俗的,清雅的,甚至卑鄙无耻下流龌龊的,感觉它是好的,我就去做。就像吸烟喝酒打架斗殴,看小说,画漫画,听很重的音乐开到最大。我猩红的灵被液体摩擦而过,脆弱而又伤悲。悬挂的回忆,挤压知觉,是不是已麻木?伤心或开心,寂寞与安慰,并存现实,我其实有时很幸福,至少我还可以看到朝霞落日,云层阵雨。我不是一个人,晚自习会有好多好多的同学陪着我,两边的同桌,试卷上频繁的ABCD,偶尔干咳的老师。人很多哦。我看到过一个女孩,有美丽的刘海,只一次。然后我对她说,我喜欢你。她说为什么?我说了四个字,她就笑了,还摇着头。我说:一见钟情。她微笑的摇头,划过灵,灵就滴血了,鲜红色。接下来的感觉告诉我,我应该放弃,我就真的放弃了。尽管看到她时,胸会尖锐地疼痛。因为我相信灵,相信感觉。胜过相信我自己。闭紧双眼,会有无垠的黑暗席卷而来,吞噬光明,似乎所有的亦或没有的一切都在瞬间泯灭,不留痕迹。我深爱这种黑暗,因为他无瑕的黑。还有黑暗坚实的安全,封锁色彩,只留一种孤寂的暗。我一直在想,人体内温热的色彩,到底是什么呢?没有光线的深处,是无穷的黑暗吗?如果是,那我落魄的灵,也将是纯粹的黑暗。因为光线穿地过身体的话,就不会有地表投下的或长或短的影子。我有好多的理想,我希望我可以看到海,我可以一直睡好长的时间,我还希望我能够有伟大的力量,照顾好身边的每一个人。最后就是我不会再吸烟喝酒,我能乖乖地捧一本书,童话或诗集,看好久。可以吗?灵直接回答:不可已。好坚决!我不敢再问为什么,我害怕,害怕连它也离我而去,那我将一无所有。自语呢喃,回望我遥遥的路,那深色的路面蜿蜒而上。原来我是这样多变。我的妈妈,朋友,烟蒂,酒杯。我的哀伤,落寞,开心,放纵。我的所有都在一瞬蜂拥而至,向着灵,疯狂叫嚣。于是我看到,灵微薄的体表,渐渐渗出暖暖的液体,真的是鲜红色!12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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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雀之灵》记读罢谢婉莹的作品《观舞记》,看过杨丽萍的舞蹈《雀之灵》,心头立刻产生了一个强烈的冲动:写一篇描写孔雀舞,激赏杨丽萍的散文。跟谢婉莹笔下卡拉玛和拉达的印度舞不同,杨丽萍的孔雀舞没有湿婆罗,也没有铜灯台,舞台上空无一物,黯黑一片。不过,没有布景的布景,自有其妙处——它给观赏者留下了虚拟想像的广阔空间:你可以说,那里是云南的香格里拉,那里是云南的西双版纳;你还可以说,那里有凤尾竹、孔雀树、蝴蝶会,那里有筒裙蜡染、傣村苗寨、竹楼佛塔……那是一派旖旎的热带风光。在射灯的追踪照耀下,杨丽萍携着袅娜的剪影,缓步走到舞台中央,立即成为全场瞩目的焦点。与此同时,她的左手:捏紧的中指与拇指构成孔雀的嘴巴;手掌与扇形地翘起的食指、无名指、幺指共同构成孔雀的头颅;擎起手臂构成孔雀的颈项。她的右手提起裙裾,仿佛孔雀开屏,整个肢体形成了“三道弯”,这是傣族孔雀舞独特的造型。她翩翩起舞了:或站或蹲,或跪或伏。跟谢婉莹笔下卡拉玛和拉达的印度舞相同,杨丽萍的孔雀舞也以长眉妙目、纤手柔腰作为妙曼的舞蹈语言,也有漫步和旋转,也有扭胯、抖臂,也穿艳丽的裙裾。不过,杨丽萍后髻上插了一根孔雀的翎毛,身上穿着一袭落地的白色连衣裙——绣有水滴状的金圈圆眼,一提起展开就如同孔雀开屏那般漂亮。这舞蹈也配动听的音乐,不过没有碎繁的铃声,没有疾骤的鼓点,一小段女声哼鸣后,穿插响起葫芦丝、竹笛、小提琴和吉他之声,悠扬的旋律直到高潮部分才出现短暂的急迫。杨丽萍给观众欣赏到的是那么一只孔雀:她独自在静僻的森林中散步、饮泉、戏水、沐浴、梳羽、晾翅、抖翼、开屏、翻飞、翔舞,无拘无束,安逸悠闲。搔首弄姿、迎风挺立、跳跃旋转、振翅翱翔几个舞段,就像一块块磁铁,把人们的目光完全吸引过去,使之停留在那模拟头颈的左手上,投射在那模拟翅膀的双臂上。指腕细腻的张翕蜷舒、肘臂柔韧的扭颤摇蠕,酥软无骨,最令人叹为观止。舞蹈进入高潮:但见杨丽萍倏尔捏起裙摆大幅抖动,疾速旋转。这也许是雄孔雀突然被什么触发,变得莫名欣喜,一边不断转身面向雌孔雀,一边突突跺脚沙沙开屏,以自己的雄姿去赢取雌孔雀的芳心。舞者不怕犯忌:在大部分时间里,舞台灯光打得很暗,只把她头手腰身的剪影般的轮廓勾勒出来,有意隐藏她的正面和五官,只露出侧面或背部,为的是着意突出手和臂。对此,观众已经不在意,不挑剔了。孔雀舞是云南傣族人的信仰,因为他们觉得孔雀最为美丽,是美好事物的象征,是生命繁衍的象征,因为孔雀开屏的时候是为了吸引异性。这种舞蹈是云南傣族人的一种仪式,在民间广为流传,但多由男性表演,用鋩锣和象脚鼓伴奏。舞蹈家杨丽萍是白族人,1968年生于大理,自幼父母离异,可她自强不息,1971年从村寨进入西双版纳州歌舞团,1980年后调入中央民族歌舞团,至今从艺已经30余年。18岁时,她根据云南傣族原生态的孔雀舞创作独舞了《雀之灵》,并一举成名。她把孔雀模仿得尽态极妍,出神入化,成为孔雀灵魂的化身。她为舞蹈而生,她曾说过“舞蹈是我生命的需要”。她用“心”而舞,用肢体表现着对生命,对人生的感悟、思索和追求。现在,她正带领舞蹈团到国内外巡演大型原生态舞蹈《云南映像》。杨丽萍是澜苍江边飞出的一只孔雀,是云南少数民族的骄傲,她的舞蹈是中国文化艺术殿堂里的瑰宝。广州市美华中学教师初一:梁永坚1200字 初一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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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手链记籍一个凉爽的周未,是我,拉了你出来,一路上兴致勃勃。沿着铺满磁砖,充斥着白扬清唱的小街,将那些精品店一个不落地逛遍,肯定会有的,属于我俩的那对手链,只是……揭开门帘,推开玻璃门,跨过门槛,踏下短短的楼梯,趴在玻璃台上,细细端详那些在日光灯下闪耀着银白色金属光泽的精灵们。它们当然不会是白银甚至铂金,即使是易锈的铁,我也爱它这一刻的美丽。几乎所有的女孩都青睐心形饰物,我见过项链、头花、钥匙串、胸针、耳钉、耳坠……戴着它们,便悄悄地有了一些憧憬,暗示了心灵的成长。我是这样想的,猜得出你也一样。在“天使花园”,我们看中了一个,只有一条手链,拴的是一个大“心”套一个小“心”,商量着把它们分开做成一对,可惜事与愿违。终于,一对手链出现了,像一把钥匙准确无误地吻合属于它的那个锁孔,男人找到属于自己的肋骨时的激动也不过如此。祺,伸出手来,我会为你戴上。先前我把两条手链捧在手上,你让我先选,但我更希望你优先,你选的虽然也是我更偏爱的,但是这象征友情的手链不应该经历纷争,否则就失了我想买手链的本心了。拉下袖口,相视而笑,不用向谁隐瞒,就种下了一个秘密。在左手上,也将是结婚戒指的所在,扣上那小小的环,一切就都显得那么神圣。虽然没有戴过,虽然感觉有些痒痒的,但却恰恰呼应了心中的那份新奇和悸动。——你不要摘下来啊!——好。——每天都戴。——要是忘了怎么办?我皱起眉来——我把它放在枕头边,和扎头发的放在一起,就不会忘了。我这才满意。祺,现在想来,我是不是太追求形式了?我本想在友情上加个标志,做个纪念,却似乎让拉起的手变得更加沉重?回去被邻桌看见,讪讪笑问:“和谁买的?”我挑起眉,故作神秘,只抬起手腕问她:“猜猜另一个是什么?”我的猎奇心理大大得到满足,仿佛终于赶上了时髦一样。后来碰到你,只顾“检查”你有没有戴,全没有像以往一样搭话的功夫。咱们想表现出一丝成熟,却越发显得幼稚起来。大概只有5天吧,就不戴了,没有了最初的新奇感,更少了一份耐性。记得刚买来那天晚自习,我不止一次地用指在上面摸了又摸,我是想把它擦得镫亮些,却一次又一次地陷入疑惑:手指刚刚拂过,上面又多了一层我杂乱的指纹。也好,这恰好可以证明它是我的,独一无二。祺,他们错了,猜的都是“月亮”,我们也错了,太任性、固执了。不过也没什么,现在,我的那条正在台灯下闪烁,看到它我就有理由微笑:我的是“星”,你的是“心”,正因了我们的友情它们才这样美,而没有它们,友情也会依然闪光,正像它们一样。后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注意到身边的同学戴起了项链、手链、胸针。还有两个女生,煞有介事地穿起“情侣装”招摇过市。以前除了手表我什么都不戴,小时候爸妈买来长命锁和玉坠给我戴,也从未坚持下来,习惯没有从小养成,长大后就更没兴趣戴什么挂饰了。可就在某一天,我不知从哪里得了灵感,有了闲心和女友一起去买手链。12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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