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活着
一步,一步……一步,一步……
十五天,他已经这样走了十五天了,在极度困乏极度缺水的情况下,他已经走了十五天。在这十五天里,他总共只睡了三十多个小时,喝了三升水。他不敢睡,怕一睡过去就再也醒不过来了;他不敢喝太多水,怕某一天渴得快死了却发现没水了如何坚持得下去。他曾绝望的想,反正是没希望了,不如死了算了,还能死得痛快,可是他不想死,只要有一丝希望,他就要活着,他要走出这沙漠,活着走出去。
头顶骄阳似火,把地面的沙子烤得滚烫。他颤抖着一步步向前走,身后的脚印沉重而凝实,在地面蜿蜒成一条小路,转瞬间又被黄沙所吞没。此时温驯柔软的黄沙就像一条潜伏在暗处的毒蛇,不经意间就会把你吞没。他已没了退路,除了不停地往前走之外他没有任何。和他
一起上路的同伴早在第二天就散尽了。呵,他在心底嗤笑一声,他们走得倒干脆吗。到最后只有他一人,为了一些连他自己也不清楚的理由坚持,直到把自己逼入绝境。
一个想退也退不了的绝境。
他想逼自己,逼自己走出去,为了活着而走出去。他没有留任何退路,只是一步一步地走着。这已不是纯粹的肉体在赶路,和他一起赶路的,还有灵魂。心中一直有个信念在支持着他,一个无比坚定的信念:活着!
活着就是一切!为了活着,他必须要走出去!只有走出去了他才有活着的可能,才能免于葬身沙漠的命运!
于是,他一步一步地走,拖着极度疲惫的身子,争着赤红的双目,那目光甚至比天上的太还要灼热,燃烧着一种渴望,那是对生命的渴望!年轻的脸扭曲的近乎狰狞,和散成一绺一绺的头发成了一样的颜色——土黄色。他就这样走着,脑海中只有一个声音在清晰地响着:活下去!活下去!生命在呼唤他,他渴望生命!所以他必须走下去,除非他死!
他不能停!他不敢停!他不要停!
暮色,就这么降了下来,淡淡的冰蓝色代替了灼热的血红。他无声无觉地走着,忽然腿一软,瘫倒在地,不再动弹。一个小时……他喃喃地对自己说,一个小时就够了……一个小时……
……
第二十天,他已经没有力气走路了,只得在灼热的黄沙上慢慢得爬着。膝盖和手肘处已被磨得血肉模糊。如若此时有人看见他,也绝对不会认为那是一个人,那根本……就称不上是一个人了。
四肢只剩下三肢,背上的背包软软地搭在他的背上——如果那是一个背包的话。他的眼睛早已闭上,似乎与沙漠融为了一体。只是,在不停的,一点点地移动。
一点点……一点点……
就像他在沙漠上踩下的几万个脚印一样,他所留下的痕迹沉重而又凝实,像是由血与肉混合铺成的路,每一毫米,都意味深长,每一毫米都是藐视死神的呐喊:我要活着!我要活着!这呐喊声撕破苍穹,震撼天地!
…………
X年X月X日,一探险队在沙漠边缘救起一名失踪近30日的探险家。据警方分析,此探险家进入沙漠探险,因食物不足截腿而食,这也可以解释他背包中的一条腿骨和他为何只有二手一腿。案情正在调查当中,此探险家已脱离生命危险,正在接受警方调查……
猪八戒要招兵
猪八戒取经归来,被封为净坛使者后,感到生活平淡乏味。“咦,我要是学猴哥那样,在人间也建一座花果山,招一些猪兵猪将,那该多有意思!”猪八戒想。没过多久,孙悟空架着筋斗云来了,还给他带来了《猪的花样真多》。哇!原来人外有人,猪外有猪呀!老猪谢过悟空后去世界各地招兵买猪去了。
几天过去了,猪八戒从人间找来了各式各样的猪,有来自非洲的疣猪,来自东南亚的鹿豚和髯猪等。
到花果山,猪八戒拿着一张纸,装模作样地念道:“鹿豚封为水将军和陆将军,髯猪封为豪侠,我送你一个外号”虬髯客“,疣猪为先锋,另外我还要封皮格米猪为王子。”
刚一说完,没被点到名的小猪们可有意见了,一个说:凭什么让鹿豚做两个将军;一个说:为什么一定要封皮格米猪为王子,要我们保护它,另一个疑问:为什么……
无奈之下,猪八戒只好一个个问题耐心解答:因为鹿豚能在太洋中畅游,从一个岛游到另一个岛,所以我封他为水将军,而且鹿豚是天生的打架能手,你看它的牙就知道了……突然石缝边传来一阵声音:“哈哈,你看鹿豚它毛秃秃,牙弯弯,像印证了民间的一个歇后语:猪鼻子插葱装象。八戒你可真会挑猪呀。”一看,哦,原来是孙悟空,猪八戒生气地对孙悟空说:别打断我说话。皮格米猪是世界上最珍稀的哺乳类动物之一,只有稍不留神就会灭绝,所以我们要保护它。其他猪,你们就暂时当猪兵,谁表现好,有机会晋升。
孙司空听了装有所悟,又说道:“呆子,俗话说的好:人生五件事吃喝拉撒睡。你们猪也不例外,睡起来呼噜呼噜,吃起来呼啦呼啦,好像有点蠢,我不是常说你是“呆子”吗?现在我觉得猪其实也很聪明。”
“八戒你有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贪生怕死,可经过我观察和发现,它们是天不怕地不怕,还是不惧强敌的铁骨硬汉呢!猪们真是被八戒你连累了。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推下马!,狮子、豹、考虎、大象,这些对手够份量了吧,野猪、疣猪、鹿豚们照样敢应战,一点也不胆怯!负了伤也不逃,甚至战斗到死……”猪八戒一听,就急忙飞过去,红着脸急扯孙悟空的衣服:“别再说了,求您了,我真是惭愧到极点了!。
就这样猪八戒军团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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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放学后,站在阳台上,我习惯性地戴上望远镜。望望远方,繁华的都市丛林里,人头攒动,车水马龙。抬头望望天,太阳高高地挂着,用它的的光芒温暖着这座繁华的城市。 还是望望对面的三楼吧,阳台上依旧是两个熟悉的身影。一位略显衰老而瘦弱的母亲,正费力地扶着肥大的儿子趴在一个钢铁架上,帮着他在抬头、伸腰、张臂、提腿。一、二、一,一、二、一……在母亲的搀扶下,儿子的动作虽然笨拙而迟缓,但可以看出有些节奏。训练结束后,母亲不停地用手巾擦拭着儿子的脸上和身上,也不时用袖子揩揩自己额头,儿子趴在阳台栏杆上呆呆地望着天空。这样的场景在对面阳台每天重复着,记不清多少年了。儿子是二毛哥,一个不幸的脑瘫儿,十多岁了,父母离异,一直由母亲陪伴。起初二毛哥还可以一拐一瘸地跟在我们身后,可是不久后病情突然恶化,再也无法在地上“自由”行走了。二毛哥的妈妈听别人介绍买了一台昂贵的复健器材,她坚信通过训练儿子可以重新站起来,尽管邻居亲友都说这是器材商骗人的广告,劝她放弃。每天她都会将二毛哥推到阳台上做这种康复训练,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妈妈与二毛哥的妈妈是二十多年的老同学、老朋友。妈妈经常要我送些糖果过去给二毛哥,每每此时二毛哥的妈妈总是握着我的手不停地说“感谢”,二毛哥只能望着我憨憨地笑。再后来,我们老城区都要拆迁搬到不同地方,我家先拆先搬。搬家那天,我敲开二毛哥家的门,二毛哥正在阳台抬头望着天,我走过去将自己心爱的望远镜挂在他的脖子上。二毛哥脸上露出感激而僵硬的笑。时间一晃又是好多年,我一直没见到二毛哥。有一次听妈说,二毛哥居然可以重新站立起来了。如果真的这样,我真替他高兴。一天放学回家,打开门,我远远地看见有三个客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妈妈说:“快过来看看,这是二毛,你还记得吗?他就要结婚了,特意过来送喜帖的。”我一时懵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的这位白净的男生,正是二毛哥!旁边是他妈妈,还有一个很清秀的腼腆女生依偎在她身边,应该是他的女友。仔细一看,二毛哥胸前居然还挂着我送给他的那副望远镜。他被我看得不好意思了,摸着头笑了笑。是的,他是二毛哥,我确认。坐了一阵之后,他们起身准备离开,二毛哥走路时还得靠拐杖,这时我突然发现他女友也是残疾人,她的右手袖管是空的。送到楼下临别时,我悄悄地拉住二毛哥,噙着泪说:“二毛哥,一定要珍惜幸福喔。”他痴痴地望着我,笑了笑,点了点头。二毛哥妈妈微笑着对我说:“孩子,人只要活着,便有希望,有希望,日子就会光亮。”我点点头。二毛哥还是说不出话,边走边拿起望远镜望望天。天气很好,阳光照在二毛哥一家身上,暖暖的。1000字 高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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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匹夫不可夺生之意志也我沉浸于一个奇妙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我紧紧的跟着一名男子,看着他放纵无赖,败光家产;看着他遭受苦难,浪子回头;看着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最后又看着他与一头老牛一起在生命暮年中相伴而活……这个男子,名为福贵。从书本世界中醒来,才发现自己的眼泪早已落至页面,浸湿了纸张。我的心软的一塌糊涂,可背后却又不经发冷。坐着的平等描写实在太过真实,而我也经不住内心的蠢动,在恐惧和好奇中,探寻着书中故事。我认为富贵生活的很累,他输光家产后父死,妻离。终是开始下田去干农活——不然他活不下去了。一人种五亩田,想想都辛苦,何况这人先前还是个养尊处优的公子哥。我本以为他是坚持不了的,可他的心却又踏实了下来,慢慢适应了这种生活。正如他娘说的,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人就是这种情绪化的动物,活得高兴了,再累又有什么?福贵的人生是苦是惨,可里面也有着无数细小的温情存在,正是因为这些温暖,才让他眷恋这个世界,不想放弃活着的希望。他之前活着,是为了养家糊口,他之后活着,是因为只有活着才能拥有足够的时间回忆往事,那些辛苦的和快乐的事。那么,我们为什么要活着呢?为了学习,为了陪伴对自己重要的人,为了享受这世间的美好,还是为了承担自己身上的责任,为了报效给我们提供保护的祖国?我心中的答案还有些模糊。但未来的路还很长,我相信,我总有一天会明白自己活着的意义。福贵活了很久了,他醒悟后一直挣扎着活着。战争,改革,饥荒他都经历过了,他把他的亲人,所有的亲人都亲手埋在了地下,可是他还是没有死。其实人一死很容易,可不死也是容易的。福贵说过,一个人命在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我认为,这句话反过来说也是可以的。一个人要是真正的不想死,那就怎么也死不了。人求生的意志是强大的,有人说,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这看似平常的东西,却少有人真正拥有。举个例子吧。身患绝症的病人有两种,一种是积极向上,配合治疗的。这种人对人世还有眷恋和希望,往往会得到好的治疗结果。另一种人怨天忧人,自怨自哀,最后竟郁郁而终,而并非因病死亡。难道说这种人就没有求生的意志吗?难道他就不想活吗?不!不是这样的。我觉得想活并不等于拥有求生的意志,拥有求生的意志,你就可以抵制身心上的痛苦折磨,而如果只是想活着却不能忍受苦难,也终将死去。书中的春生就是这样,他答应了福贵要活着,可却忍受不了严刑吊打之苦,最终上吊而死。纵然人生不可避免苦难,但生命本身就应该是幸福的。我们不应该被挫折战胜,所该做的,应是好好呵护生命中的美好,活在当下,努力去活。子曰:“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吾曰:“匹夫不可夺生之意志也。”10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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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这样的问题仿佛有了微微清晰的答案。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平平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主人公福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作者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福贵的一生充满了坎坷,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接连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让我顿时觉得心中一沉的是福贵的儿子在为县长的老婆因怀孕大出血,在献血时因抽血过度而死亡的片,所谓的医者仁心,竟然在性命攸关的时刻,活生生的将一个孩子抽血抽到嘴唇发青直到最后没了心跳,让我甚至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打击去不断的接踵而来,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在这样一个残忍的社会和渐进变革的背景下,主人公的生活勇气令人惊讶。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面对这样的事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苦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让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二和春生打比方,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财富是越来越多了,人们却渐渐的迷失了,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可是,当拥有了这些之后,他们还能为什么而活呢?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10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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