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归何处1200字

心归何处

1200字 初二 记叙文

——《逢雪宿芙蓉山主人》扩写

日暮苍山远 ,天寒白屋贫 。

柴门闻犬吠 ,风雪夜归人。 

风雪凄凄,储满愁丝的心任由一片冷酷的雪色迷茫归途,抬头,问天地,我该何去何从?得到的回答,只有凄风苦雨中来自延绵不尽的雪山深处深沉的低吟。

远方天边的稀薄日光黯淡了下来,点点忧愁般的雪丝化开了诗人心中的焦急,那是深切渴望着的归宿啊!纷纷扬扬飘零的雪花不见停,漫无边际的暮霭拨乱了心弦,刺骨的寒凉焦灼着诗人全身的困倦。打乱了步章,如何是好,千嶂万壑尽在眼前,却早已没有一席之地供我瞻仰。苍凉清静,只留风雪呼啸之声。

恍惚间,遥望见一处昏黄烛光。

天依旧凛冽着,仿佛棱角一般尖细,针也似地穿过肌肤,寒风咆哮,迫使艰难的步伐更加蹒跚,含霜履雪,每一步都日益笨重。渐渐的,那一处灯光倒是更加明了了,但近看,呈现在眼前的茅屋竟如此的衰颓败落,萧瑟清零,漫天大雪,更衬得这茅屋贫苦破败。但无时不刻萦绕在诗人身边砭人肌骨的严凉还在侵蚀着全身,无限辛酸涌上心头,眼前的一切又怎抵得过这颗悲酸的心呢?这破落茅屋总算是被我看到了,可这世界又怎能看到,这颗屡不得志的心是怎样历经艰辛,怎样在天凝地闭中绝望而缓慢的前行。这一切,竟不比汤风冒雪来得更亲切。

迷漫风雪中总算歇下了,却不见了主人,那条蜷缩在柴门边的狗骨瘦如柴,半眯的双眼落寞着,等待着,粘满飘渺无可奈何失了生气,任由这岁月榨干它的活力,漫漫命途,只得与主相依。

夜深,横卧在床榻一边。心却不能平静,屋外如泣如诉的寒凉钻入这一方清寂,仿佛哪里,都逃不掉这宿命的清冷凄凉,泪眼又能与谁相看?低头,是自己满是龟裂,日益苍老的手,耳鬓数不清的斑白,便是叹息,都已无力。

我的年少气盛,我满怀于胸的热血,我会当凌绝顶的傲气,终将随这冷漠的凄风,酸辛的时光流逝。泪水是流不尽一路走来的艰难困苦了,只得肚里泪下,下的,已是血泪。这一生,便这样落寞岑寂,无疾而终罢了。心乱如麻,索性抛开一切,闭上双眼,夜半时分,浓稠黑暗中的长眠,倒真是脱离了尘世一般的安宁。世间的愚钝污秽都与我无关,人世再黑,都已与黑夜混杂缠绵,分不清你我。

忽得,响亮的嗥叫在风雪中刺破日暮天寒山村的宁静,绵延峰群中荡漾起回声,倏地睁眼,耳边是愈近的脚步,沉重,疲惫,孤凄,却别样坚定。想必,是主人归来。

寂寥群山,还有人与我一般被世事煎熬,五更将近,这人竟还在为生活奔波。一时间物伤其类,折胶堕指的风雪归途,煎熬了多少人,多少心?与主人在寒夜中促膝长谈,那便是有苦无人诉中温暖的慰藉。冷漠的世道啊,让这颗渴望归途的心无所适从,归途何处?何处归途?只留旁人啼笑皆非。

此生年近知天命,那抹辛酸泪却被这肩上的千担万负逼了回去,所谓世道,就是用一张谄媚的小人脸阿谀奉承乡里小儿,就是抛弃刚烈,去这酱缸混一遭。为生计前途,踏入不归途,曾想过一朝成名平步青云,可一生努力到头来被几句诬言祸害,化作一江春水成空,为名为利,尝着抛妻别子的无奈,饮下无法举杯邀明月的酸楚,散了赤诚,别了快活自由。年华已逝,又能以何理由苟活于世?

世间千万苍生,如此风雪之夜,被乱世左右的奔波之人啊,为生奔走三千里,年华迟暮抱得一个虚名还乡,无泪更无言。此劫此难,怕是众生难逃了。

怪只怪,“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这人生,太匆匆,匆匆到一回头,早已是万事成空。不能怪人世艰难,只能遥望空旷浩荡,雪月风花,怆然喟叹蹉跎了人生,这寒风凉雪中辛酸的归途。

风雪夜归人,人归了,心呢?

难忘忘怀的记忆

900字 六年级 散文

在我的天空中,有一片永远都晴朗的角落,那儿装满了我的幸福,存留了我的快乐。我从不轻易去触碰它们,但不代表我已遗忘它们。它们所在的地方纯白的没有任何虚假和做作,让我永远都怀恋。

卖手圈

关于卖手圈最早的记忆应该是在五六岁的时候吧。那时的我们还堆满了一身的稚气呢!那时,街上正流行用那种五颜六色的绳子织手圈,戴在手上,各种各样,可炫了呢!而那些七中的姐姐们太忙了,没时间去织手圈。所以我们就织好五颜六色的手圈去卖给她们!一个五毛钱,嘻嘻!

第一次卖手圈是我,朱华健,妞妞,还有朱婧婧几个小伙伴一起去的。我们用一根绳子串好那一把五颜六色的手圈。在大中央的操场上大声的叫卖着:“卖手圈喽,卖手圈喽,五毛钱一格的手圈!既好看又便宜,而且还可以扩大和缩小的呢!快来卖……”“哇塞!你们来看看喔!这里的手圈好好看哦,只要五毛钱哦!”“对吖,对吖!我要这个粉红色的!”不过多久,我们就被一群爱漂亮的姐姐“包围”了。她们一下子就把我们的得意杰作抢了个精光!……第一次买手圈我们一共赚了六元钱!收获可真不少呢!

抄歌本

大约是在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我身边的同学一个个开始有了一个抄歌本。里面抄写着一首又一首的流行歌。还配带着自己精心设计的插图和寄语。总之那都是注入了主人的心血的!

终于,我再也忍不住了。把自己辛辛苦苦积攒的零花钱换成了一个漂亮的抄歌本。我还记得那是一个淡紫色的本子,打开本子便会有一阵芳香扑鼻而来。可漂亮了!我把这个本子小心翼翼的包在了书包的最底层,生怕不小心便会把它弄皱了。一有时间我就会把自己爱听的歌曲工工整整的抄在上面,尽管有些歌我已经唱的滚瓜烂熟了,但我还是愿意花时间重新将它填一次……

只是后来老师不准许我们抄了,怕影响学习。但那一个抄歌本我一直保留着,在阳光灿烂的午后,一个人泡上一杯清茶,独自享受那些已经过时了的老歌,回味着那已逝去的过去。但那份单纯与美好依旧清晰。

捏泥巴

记得我第一次捏泥巴捏的是一个小杯子,捏得虽然不像,但十分可爱。从此我便喜欢上了捏泥巴,只要七中有泥巴的地方,就会有我们的脚印。

记得有一次,我和小伙伴们在操场上捏泥巴,那儿泥巴可多了呢!我们一人捏一样,你捏一个大娃娃,我捏一顶花帽子……当我们将东西都捏好在一旁欣赏时,我只听见后面一声喊:“珺珺啊,你还回不回家啊!”啊!原来是我们捏泥巴捏过了头,爸爸妈妈都吃饭了呢!

……

虽然这些美好的事情已经逝去,但它在我记忆中永远是那么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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