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本书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年我已经是一位作家,做一个作家难,做一个好做家更难,做一个有名气又好的作家更是难上加难.而我,虽说是作家,可是名气不大。只能靠打一些散工过日子。
一天,我想往常一样坐在面包店一边喝牛奶一边看报纸。一则新闻令我感到非常吃惊,某某某大作家**书销售量达到800万。看完后,我差点连牛奶也喷出来了,我看过他的书籍也不很好,依我判断他顶多是个三流作家。三流作家也能那么厉害,而自己却没有什么大作为,他的书籍销售量的出现令我的越来越想出一本书,但是如果书本买不出那不就要“大出血”考虑到金钱的问题,我不禁有写犹豫,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决定出书。
首先,要想到书的读者。我在纸上画了三类:儿童,成人,老年人。我拿着纸开着飞车[那个时代已经是很先进]逛遍了所有的书店,书摊,图书馆。我随手买回几本,看着看着,都要睡觉咯。无聊,很无聊,超级无聊。书中的内容看着让我发了昏,千篇一律。不是龟兔赛跑就是三只小猪。我一怒之把书全撕了,这种书只能买去收费站。
经过了这件事,我发誓:一定要写一本全国乃至全世界青少年都喜爱的一本书。打后的一个月,我除了睡觉、吃饭、上厕之外,一直都在编写我的那本书。
一个月后这本书编完了,里面容合了想象,幽默,哲理。里面只有一,两张图画。因为如果图画过多会在儿童的想象力加框架,所以应该让大家有个想象的空间。
我把它取名为不便公开],我发行了1000本,想试一试效果。谁知,刚刚发行,便被孩子们一抢而空。我有了资金,便一下发行了本,谁知没过两天,又脱销了。我一炮而红,卖各种儿童用品的商人请我作代言人,我立刻被邀请进儿童问学学会……面对名利双收的我,并没有想到此结束,而是准备写第二本。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集!!!!
玉环小吃—锡饼
我的家乡在玉环,玉环是个海滨小镇,鱼米之乡,那里风景如画,特别是小吃应有尽有,数不胜数,有鱼面,糕头,鱼饼……假如你问我最喜欢吃什么?我会好不犹豫地告诉你,当然是锡饼呀。
星期天,我去奶奶家,奶奶早已烧了一大桌的菜,还在摊锡饼,我赶紧跑过去看个究竟。只见奶奶准备了一个大脸盆,倒入一些面粉,一边搅拌一边倒水。接着拿起一块肥肉,在锅底涂了一遍,一招“少林龙抓手”抓了一团面粉,接着又使出“乾坤大挪移”转了几圈,面粉在锅底铺开了,不到几秒,锡饼的边角微微向上翘,奶奶用手一掀,来了个“飞龙在天”,锡饼像翻了个跟头,整个翻了过来。没多久,锡饼就大功告成了。我迫不及待地取了一张,摊在桌子上,夹了许多自己爱吃的鱼,面条,鸡蛋,放在锡饼上,摆成长条形,边拉边往上卷,卷了一圈,把一角往上一折,又卷了几圈,这样就不会漏了。可是,我包的东西太多了,下面没漏,中间却开膛破肚,整个都张开了,好像咧开了嘴。妈妈用保鲜袋包住锡饼,我两手赶紧捏住,狼吞虎咽地吃起来,我一边吃一边奇怪地问:“为什么叫锡饼呢?”
妈妈告诉我:“锡饼又轻又薄,就像锡纸一样,所以叫锡饼。”
奶奶还告诉我:“传说,济公云游四海,到处化缘。东家给他一张饼,西家给他一些菜肴。济公想:把这些东西都包在饼里,吃起来不是更方便吗?他试了试,果真美味可口。他就一边走一边吃,还把“秘方”告诉乡亲们。从此,吃锡饼的习俗就一传十,十传百,四处传开了。
锡饼不但丰富营养,而且吃起来方便随意,真是我们中国的“自助餐”呀!
环山小学三年级:1299386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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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本书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精神的食粮,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的成长则离不开书的陪伴。从我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我对新奇的世界充满了好奇;而幼年的我,对书,竟充满了一种说不清楚的新鲜和喜爱。那时,便喜欢手捧爱书认真地“钻研”起来,对着书中的图画痴痴傻傻地看着、笑着,置身其中,仿佛书中的一切都是属于我的。随着年龄的增长,彩色的绘本已满足不了我的需求。一次,父亲下班回家,为我带回来了一本图文并茂的《三字经》,这便是我第一本带有文字的书了。初次接触到这本书,心里充满了满满的新奇感,迫不及待地打开,兴致勃勃地翻阅,那架式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囫囵吞枣。不一会儿便已翻到了末章,没多久就失去了最初的热度,扔下书,正准备出去玩耍。却见父亲笑盈盈地向我走来。孰不知,“厄运”正在向我招手。父亲微笑地看着我说:“书中的内容全部背过哦,下周我捡查”,拍拍我的肩,父亲转身又去忙他的工作了。我怔在原地,思绪混乱……现在想来,那时的感受大约如同少年鲁迅要看迎神赛会时被父亲留下背书的痛苦。唉!父亲的要求,只有遵从。接下来的一周,是我记忆中最为痛苦的一周,每天清晨,捧着那本《三字经》反复地读着“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嘴里不停念叨着,像小和尚念经一般。恐怖的周末悄然而至,父亲如约检查了我的背诵。我结结巴巴,磕磕绊绊的开始漫长的背诵,当最后一个字从嘴里嘣出的那一刻,我长舒一口气,感觉如释重负。还有完成任务,的一丝兴奋与喜悦的。父亲也流露出赞许的目光,夸赞我的记忆力好!时间飞逝,我在幼儿园,一次幼儿园比赛中,凭借《三字经》的流利背诵,博得满堂喝彩并一举夺魁,成为了班级和年级的“小名人”,初次尝到胜利的果实,好不自豪。不得不说当年父亲的强迫背诵让我打了一些读书的底子。随着年龄的增长,心智的成熟,而今对于书籍的涉猎范围亦渐渐变广,对于书的喜爱程度也更进一步。我如痴如醉的畅游于书中,任紫气东来,任太阳爬上云端,落叶飘然而下。我沉醉于书中,感受“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豪情壮志;体悟“卧薪尝胆数十载,三个岳甲可吞吴”的坚韧毅力;惊叹“谈笑间,看樯橹灰飞烟灭”的绝代风华。我融入书中,听窗外西风如诗,看书中人生如戏。在书中看红楼,惜黛玉才思;观三国,喝诸葛谋略;阅西游,叹师徒磨励;读水浒,赞梁山仗义。在书中,我收获颇多,融入其中,受益匪浅。现如今,细细回味为我开启阅读之门的《三字经》,感慨万千,是它奠定了我读书的底子,激发了我的阅读兴趣,让我体验到了成功的自信;是它教会了我待人接物的礼仪,懂得了为人处事之这本经典之作,将永远伴随于我。漫漫时空隧道,书如万条金丝,紧紧地包裹着我,为我的成长之路披荆斩棘,为我指明前进的方向,为我点亮心中的明灯,为我点醒做人的原则,为我点清生活的意义。这万条金丝时刻牵动着我的灵魂,拨动着我的心弦,为我打开一扇厚重的大门,让我快步走向色彩斑斓的新世界。10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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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本书午后,金黄的阳光从遮光布的缝隙中溜出来,软软的撒在书桌上。手捧着语文书坐在书桌前,感受着又软又暖的阳光,身心便都沉浸在那诗词中去了。这时,有几束调皮的阳光从桌上偷偷跳上我的书本,在上面“肆意妄为”。这幅景象与我脑海中的那幅让人刻骨的画面再一次重合。抬头,思绪便顺着阳光飘到了那天……犹记得那是七年前的暑假。那天,我和姥姥手牵着手,从学校向家里走。一路上,我和姥姥欢歌笑语不断。我一边走路一边在嘴里哼着小曲儿,那时的天分外蓝,阳光分外耀眼,那一缕缕软软的阳光穿过云朵间撒在姥姥的脚上、肩上和那“黑白相间”的白发上以及那双慈祥的眸子中……到了家后,姥姥严肃地把我叫到她面前,眼眸中的慈爱一下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到现在还记得她那温柔的话语中夹杂那种少有的严肃:“昱昱,从现在开始你便是一名准小学生了,所以现在开始你要预习小学的课程,争取在上学前将小学的课程学懂,这样你就可以继续当好宝宝了。”听罢姥姥这番话,我本是有些不情愿的,可在姥姥严肃的目光下我不得点头答应。这时,姥姥从身旁的布袋了中拿出了一本小小的数学书,我还犹记得那本书的模样—一本略大于A5的纸,书上正中央大大的写着“数学”两字,接着又在下面用略小一号的字体写着“一年级下册”在这行小字下是一个蘑菇房子旁边的小动物们和小男孩手里都拿了一个与本册章节内容相符的数学问题。这时,姥姥将我抱在怀里,把书慢慢打开,开始为我讲题,教我读书,给我讲解概念……这时,正值下午。午后温软的阳光从窗外洒入正好落在翻开的书页上,泛得上面点点金黄。有几束竟调皮的在姥姥的发梢,睷毛上舞蹈,再加上姥姥认真的神情,那一双眸子专注的看着书页。我坐在姥姥怀里,闻着姥姥身上特有的阳光的味道。仿佛有那么一恍惚间我又从姥姥的身上看到了她年轻的模样—认真、博学、专注……现在,我已经接触了上百本书,可再没有一本书能让我如此记忆犹心——因为那本书不仅是我上学前的第一本书,也是我人生中最难忘的一本书——因为书页里写着的全都是满满的爱呀。8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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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本书脱离了小打小闹的娇嗔,脱离了不切实际的幻想,脱离了忘乎所以的玩耍,脱离了此起彼伏的哭闹。刚满六岁的我一切都觉得那么好奇,又那么陌生。这里是哪?这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小朋友?出于好奇,我捧起了我的第一本书—小学一年级语文书。小时候也有过很多书,只不过他们一来到我身边,我就残忍的将它们撕扯掉,这也成为我小时候最有乐趣的事之一了。因此,我也没有看上或读过一本书。翻开了我的第一本书,呆呆的望着里面的文字,还有所谓那七扭八拐的拼音字母,竟全然不认识。好不容易读下来,竟出了不少笑话!这一天的课程,真让我懂得不少,心里急切盼望着把自己的收获告诉爸爸妈妈,自己突然就的我是个小学生了,我长大了!现在六年了,褪去小学的一层皮,我真的长的了!六年了,小学中的风霜雨雪全都记在了我的第一本书里。伴我走过了六年,这是我的启蒙书。“一个小手枪,两个小皮球,三只小花狗,四条小猫咪,五个来做鼠,两个做猫咪,大家一起来,来玩藏猫猫!”四中初一:风烟羽翼3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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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本书我很小的时候就被寄送到外祖母家,7岁那年才回到爸妈身边。所以在我的童年记忆中,外祖母是我最亲最近的人。童年的我是真的真的很崇拜外祖母的。这不仅是因为她会烧得一手好菜博得一家人的赞赏,会在我眼巴巴的瞅着树丛,欲行又止时轻而易举的帮我摘到“三月黄”(三月黄,一种家乡果实,长在树丛中,黄豆大小。),更是因为她能够三言两语把前来滋事的人训的落荒而逃,轻言细语的把平日里声言色厉的祖父讲的服服帖帖。村里人都道祖母有一张巧嘴。就连有人家家里闹不合,她也常作为“和事佬”被请去调节。外祖母书读得不多,也识不了多少字,但是在和那些有点学历的人争论起来却也总能占上风,她的声音不大,但却句句在理,一开始慢条斯理,后来越说越快,越说越快,就像连珠弹似的。直逼得对方哑口无言,无地自容。最后低头认错。我笑着问祖母怎么这么能说,好像天底下的道理全站在她那边。祖母叹了口气说:“都是苦日子熬的阿,以前……”便又开始讲起以前的辛酸经历。以前外祖父常年在外教书,收入不多,一年呆在家里的时间屈指可数。当时曾祖父母都已亡故,实在没有第二个人能来帮祖母。祖母独自一人既要承担五亩多的农活,又要拉扯三个孩子,干起活来常常是忙着田里,想着家里。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但是尽管如此,祖母却从不怨天尤人,只管埋头苦干。有苦有泪只往肚里咽。当然,也正是凭着祖母这种“少说话,多做事”的态度和一股子不服输的韧劲,终于完成了家里最困难时期的和平过渡。孩子们终于到了读书的年龄,这就意味着孩子们不再需要她手把手的教这教那,她也不必再在干活时还一心挂两头了。这自然令她欣喜。当把最小的儿子送上学堂的那刻,她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多年的积怨在那一刻烟消云散。因为那时祖父已经调回家乡任教,正是孩子的老师。这个多年来一直由她顶替的父亲角色终于回归了。她以前所做的是抚养,而今,当她自觉不能胜任孩子的教育时,终于有人帮了她,而且是最叫人放心的。老师叫人放心,学生可并不叫人省心。开学没多久,小儿子,即我的舅舅就与人打架,对方伤着了脸。家长拽着受伤的孩子找祖父理论,直到祖父一边赔笑脸一边赔医药钱才罢休。遭到严厉批评的舅舅失魂落魄的回到家中,本想博得祖母的怜悯。但却不知听知此事的祖母早已备好了竹鞭……那晚舅舅是枕着泪水入眠的,嘴里还不停地重复着祖母的话:“不许伤害别人”“做错事就要接受惩罚”“不许伤害……”祖母站在一旁,掀开他的裤腿,看着一道道鼓起的伤痕,心如刀割。受过严惩的舅舅规矩了许多。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受伤的孩子心有不甘,时常无端滋事,肆意挑衅。面对他,舅舅谨记祖母的话,强压怒火一忍再忍。可那一天他还是没能躲过。受伤的孩子玩耍时失足掉进了丛林里,满地的刺扎的他遍体鳞伤。当时只有他妹妹在场,恰好这时舅舅路过,他便心生一计。家长带着受伤的孩子再次找到了祖父,祖父一听说又是舅舅闯的祸,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不容辩解,当场对舅舅一顿暴揍。受了委屈的舅舅提心吊胆的回到家中,战战兢兢的对祖母说出了冤情。本也只想诉诉苦,争取宽大处理。但没想到,祖母一听,竟勃然大怒,当即领着舅舅直奔那孩子家中与受伤的孩子当面对质。那孩子做贼心虚,吞吞吐吐说不出所以然。可他母亲却不依不饶,拉扯着小女儿作伪证,一口咬定是舅舅所为。当时那孩子的父亲是生产队队长,也算是祖母的上司,要说为这么点小事,撕破了脸,是极为不当的。可是祖母却偏偏叫了真,他们凭什么欺压人?于是二人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唇枪舌战,最后闹到村里的老族长那里,经过调查,舅舅终于沉冤得雪。可是两家却从此结下了梁子,数十年不相往来,直到孩子们成家立业,队长夫人卧病在床,祖母前去探望后才开始行走。我问祖母,当初队长夫人那么的不近人情,更何况队长自那事后在生产上也没少假公济私找祖母茬。以您这种不服输的性格,怎么会想到要和解了?祖母笑了笑,说到:大家都住一个村,平日里低头不见抬头见。每次照面后都绷着个脸,彼此心里都憋的慌。现在孩子们都长大了,他们都不记得的事,我们又何必牵挂呢。这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我们都土埋半截子的人了,不趁活着的时候帮衬帮衬,难道等到了阴曹地府再谈和解?我也笑了,我突然明白眼前的这个女人为何能够让三个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走出大山,为何能够得到乡里乡亲们的尊重。她的低头又何尝不是一种以退为进的明智之举呢?祖母常常为自己没读多少书而遗憾,但我想说: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那些曾经的辛酸经历,那些刻骨铭心的往事以及祖母那股永不低头的韧劲,不正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吗?我庆幸我有这样一位祖母,这样一本够我参透一生的书。湖北省长阳县榔坪中学九年级秦淑芬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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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本书与暑假相比,我更喜欢寒假,今年尤其如此,长达30天的假期,作业却很少。学校布置了一项特殊的作业——自编一本书。这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以前,都是到书店买书看,却从没想过自己也能编一本书。到底编一本什么样的书呢?心里一点底也没有。寒假的第一天,我就开始着手准备。纸,就用A4打印纸,内容就复杂多了。自己的书当然要有自己的“才艺展示”。思来想去,就写字还说得过去,就来个硬笔书法吧。可真正到写的时候,麻烦又来了。我先在空白的打印纸上写了几页,可总是觉得歪歪扭扭,不好看。灵机一动,先在田字格上写好了,再贴上去,大功告成。假期里编写的书,当然少不了“假期生活”了。那天在网上看到介绍除夕、春节、元宵节来历的资料,觉得很有意思,就把它们都收在书中了。这段时间,看了不少好书,积累了许多好词佳句,还写了几篇比较满意的读后感,统统收集到书里,和大家一起分享。起个名字,就叫“书丛采风”吧。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内容终于差不多了。自己翻了几遍,觉得有点儿单调,于是,又在每页加了精美的插图和漂亮的花边。最后用彩笔在封面上写了几个艺术字——“我的寒假我做主”。哈哈,大功告成!我的书当然要先给爸爸妈妈看,妈妈刚翻开封面就发现了一个重大问题——没有目录!只好又拆开加上目录,再重新订好。我的书终于定稿了。这就是我编写的第一本书,虽然它算不上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书,但是我知道,这本书会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50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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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四海之内皆兄弟,天下皆为一家人”——英雄聚义:武松醉打蒋门神,吴用智巧生辰纲,鲁智深野猪林救林冲……诸如此类,只为兄弟情义。正是如此,想兄弟之所想,急兄弟之所急,救兄弟于水深火热之中,却从不顾已,方有“及时雨”。兄弟情深如此:怎不为英雄?“大丈夫生天地间,应以天下为已任,终生不移”——替天行道。劫富济贫,保境安民:二退高俅老贼,何人不拍手称快?三打祝家庄,何人不拍手称妙?扫平曾头市,何人不拍手称绝?正是如此:集正义、公理于一身,嫉恶如仇,除暴安良,方有“仗义疏财归水泊,报仇雪恨上梁山”。行侠仗义如此,怎不为英雄?思绪若惊涛骇浪般澎湃:时而为武松血溅鸳鸯楼而喜,时而为林冲误入白虎堂而忧,时而为宋江甘心被招安而悲。滚滚长江汇成两行辛酸泪,冲破眼眶海岸线,顺脸颊倾泻。合上英雄传奇的扉页,“英雄聚义,替天行道”仍在脑海久久回荡。不禁问“曰”:怎显英雄本色?微抿一口茗茶,陷入沉思之中:眼前依稀可见:路逢扒手,熟视无睹;巧遇盗贼,若无其事……当自己回到家门口,正庆幸着巧妙逃避了n+1次打斗,打算进屋大肆庆贺一番,这才发现:口袋中岂止钥匙的不翼而飞,连同深藏不露的钱包都不经意间被洗劫一空,无奈摇头,自认倒霉,仰天长叹:“英雄何处?”可曾听过刘欢的《好汉歌》:“该出手时就出手”偏偏自己都胆心怕事,甘做一介懦夫,怎能指望他人大吼一声,为已免灾呢?可曾设想:释放一丝丝勇气,大吼一声:“抓贼!”周围那些昏昏欲睡的懦夫将会如何似梁山好汉般热血沸腾,一拥而上,将其制服,而你,则在拥挤而空旷的人群中感受英雄独有的成就感,何等自豪,何等荣耀?早知如此,当初又为何吝啬于区区几滴口水呢?茶中苦涩涌上,一如人们频频摇头的叹息和无奈;苦尽甘来,一如人们共拥着英雄欢呼。嘴角略一抽动,又抿一口:“八方共域,异姓一家”顿时浮现于脑海:相貌语言,南北东西虽各有别;心情肝胆,忠诚信义并无异,不论地位高低,不论贫富贵贱,以兄弟相称,以姐妹相道,肩并肩,手牵手……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海内存知已,天涯若比邻”也许就是最完美的诠释。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地球村”的出现不足为奇,“天涯”似乎的确成了“比邻”,偏偏,在频繁推出普及的高品质防盗窗和高科技防盗门禁锢下,看似安全倍增,却潜移默化般早已失去了“比邻”应有的和谐信任,总是习惯于“人心隔肚皮”,总是习惯于“嘴里叫哥哥,手里抄家伙”,处处戒备,时时提防,终日碌碌于挡明枪,防暗箭,徜若初唐四杰之王勃仍在世,唯恐会因佳作被曲解得如此荒唐而再度吐血身亡,倘若梁山好汉其一仍在世,唯恐忧于应付虚伪的面具而愤懑至死。何苦呢?不妨敞开胸怀,真诚相待。在他无助时给予扶持,在他失败时给予鼓励,在他成功时给予赞美。蓦然发现,他正以同种方式对待你,“比邻”应有的方式。茶亦无味,人皆有情。品过方知茶浓,聚过方知情深。轻闭双眼,又抿一口:竟是甜的!大概是从英雄苦涩的辛酸史中提炼的方糖尽溶其中吧,又或许是浓厚的喜爱之情尽溢于此吧。茶已冷却,热情却未曾消退,手中依旧捧着《水浒传》,久久不肯释手……12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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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本书从古自今,许多美德一直传诵着,那一本《三字经》就是记载着我们中国炎黄子孙该有的美德。可如今又有多少人记得,大家都会那么一段‘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可你们知道吗?理解里面的字句含义吗?都说读书百遍其义自现,也许你读一遍的时候,你不知道它具体讲的是什么,你只知道它朗朗上口,却悟不出其中一二;但如果你读很多遍,背得滚瓜烂熟的时候,里面的意思的精华,你就会感叹,会永远记得《三字经》那本书。也许是随着时代的变迁,那《三字经》泛滥着旧时代的气息,你不会要想到读它。久而久之,若人人都不读它,不学它,它就会被遗忘。它那些可爱的字句,最富有的教诲,以及最深得人心的东西都会被现代种种电子产品给埋没。我人生的第一本书就是《三字经》,那时候还小,起初我还不喜欢看书,总觉得字数太多晃眼,后来父亲知道了便给我买来了一本书----《三字经》。书面挺好看的大大的三个字印在书面上,那时候我小学五年级,会识很多字,但在我那个年龄都很皮,像个男孩子似的,整天玩,也不喜欢看书,然而那本《三字经》就被我扔进书柜里了。我也不太清楚我是从什么时候又把那本书拿起,大概是我升小初的时候,那时候14岁懂的东西很多了,那个时候的我挺喜欢看书的,尤其是鲁迅和老舍朱自清他们的散文,还喜欢高尔基的散文,托尔斯泰写的小说和现代各种青春励志的小说。上中学那会初二那会总觉得读书没啥用,我也特犟,直接跟我父亲犟起,被父亲狠狠的训斥,被父亲第一次的扇耳光,让我对父亲很怕,后来我叛逆的心理慢慢改好,于是开始努力学习。有一天夜里,父亲从书柜里翻出那本《三字经》,上面略微有些尘土,父亲把它递给我,要我把它背熟,理解其中的字义。我才知道那是一本好书,于是我一页页的翻看着,慢慢的吸允着其中的一行一句,我才发现我以前是多么的愚钝、竟不知天底下还会有如此亲切的字语。那一晚,我第一次忽然领会到以前那些看不懂的字句含义。我像海绵吸水那样,拼命吸取面前这本书的精髓,慢慢悟出了其中,才知道每本书都有它的灵魂。虽然那简简单单三字式的语句,读起朗朗上口,却意在其中,许多教诲人的道理,都让我受益匪浅。也就是这样,我人生的第一本书----《三字经》,伴随着我至今,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出到社会上,我都时时刻刻牢记着它教诲人的话,是它教唆这我该如何做人做事,是它带我走到一个满是黄金的住处,影响着我的一生。无论是该感谢我的父亲,还是感谢那本启蒙我的第一本书----《三字经》,要不是父亲找出这本书就不会有现在这般的我,《三字经》是父亲所带领我找到的,我的父亲是我的第一导师,也是父亲的教导领我走到一个满是鸟语花香我所想的世界。每每捧起我的第一本书《三字经》,总会想起我的父亲我的第一导师。1200字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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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本书落叶飘飘,凉风习习。在小学生活了六个春秋,书读了不少,收获也不少。然而,最让我难忘的不是名着,也不是精彩的作文,而是……记得小时候,家里并没有书。幼儿园每年发的课本中那短短的故事和配着插图的小诗成了我唯一的阅读来源。每次去商店,那有趣的广告语也被我称之为“书”。一年级,妈妈第一次给我带来一本真正的书——那是本作文书。它里面每一篇作文都很短,还不能使我满足。于是,我开始找书,爸爸大学用的厚字典和妈妈买的书都成了我的宝贝。那时,爸爸已经去了北京工作,我要求他每天给我讲故事。也因为我的要求,第一本小说出现在我的生活中——《神秘岛》。但那不算是买回来的书,而是爸爸从网上找的“在线阅读”,一篇篇从电话里讲给我听。而我最难忘的,正是《神秘岛》。里面的故事情节我至今仍然记得:为了逃难,一行人乘热气球落在了一个荒岛。可是,他们并没有被打倒,利用智慧把岛变成了一个富裕美好的“家”。中间那些求生的过程最让我喜爱,我更不会忘记尼莫船长对主人公时时刻刻的帮助。从中,我收获很多——我知道了怎样用放大镜起火;我知道了碗碟是怎么制成的;我认识到了许许多多的野生动物……这些可以列满满两页纸!可是,让我最喜欢的不是这些收获,而是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气息,让我体会到了自立的滋味,作文书和小说就是不同的……秋风送爽,虽然我没有抚摸过那本凝聚着父爱的书,但我相信,那是让我爱上文学的第一本书……初一:曾林55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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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本书落叶飘飘,凉风习习。在小学生活了六个春秋,书读了不少,收获也不少。然而,最让我难忘的不是名着,也不是精彩的作文,而是……记得小时候,家里并没有书。幼儿园每年发的课本中那短短的故事和配着插图的小诗成了我唯一的阅读来源。每次去商店,那有趣的广告语也被我称之为“书”。一年级,妈妈第一次给我带来一本真正的书——那是本作文书。它里面每一篇作文都很短,还不能使我满足。于是,我开始找书,爸爸大学用的厚字典和妈妈买的书都成了我的宝贝。那时,爸爸已经去了北京工作,我要求他每天给我讲故事。也因为我的要求,第一本小说出现在我的生活中——《神秘岛》。但那不算是买回来的书,而是爸爸从网上找的“在线阅读”,一篇篇从电话里讲给我听。而我最难忘的,正是《神秘岛》。里面的故事情节我至今仍然记得:为了逃难,一行人乘热气球落在了一个荒岛。可是,他们并没有被打倒,利用智慧把岛变成了一个富裕美好的“家”。中间那些求生的过程最让我喜爱,我更不会忘记尼莫船长对主人公时时刻刻的帮助。从中,我收获很多——我知道了怎样用放大镜起火;我知道了碗碟是怎么制成的;我认识到了许许多多的野生动物……这些可以列满满两页纸!可是,让我最喜欢的不是这些收获,而是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气息,让我体会到了自立的滋味,作文书和小说就是不同的……秋风送爽,虽然我没有抚摸过那本凝聚着父爱的书,但我相信,那是让我爱上文学的第一本书……初一:曾林5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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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本书我的第一本书的名字叫《森林迷案》,讲述的是一只狗和一只青蛙判案的故事。它十分好看,只要有时间我就拿起那本书看,你一定觉得我一开始就喜欢它,其实刚开始还讨厌它呢!现在,我就讲讲我和它的故事吧!那一天,我和爸爸到图书馆看书,看见了一本有精美包装的书,封面是一只狗拿着放大镜在看什么东西,好奇心促使我走上前去仔细观看,并让爸爸把这本书买下,我高兴地抱着回家,急忙打开一看,里面白纸黑子还没有图画,很是失望,于是把它扔在一边,束之高阁了。有一天,我的一个朋友来了,看见这本书拿起就看得着了迷,我很惊讶,就问她,这本书没有图画,没有像其它书那样图文并茂的生动,你为什看的如此津津有味呢?她兴致勃勃地说:“我看书总习惯先看前几段之后,合上书本,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推测出可能的结果,然后再看数的结尾,可是这本书的结果出乎我的意料,因此感到十分有趣,同时这本书像推理侦探小说,教人知识和智慧,给我很大的启迪。所以我就爱不释手。”她的话语使我茅塞顿开,我依着她的方法试着来读这本书,它就像有了无穷的魔力,一下子把我带进了大森林里,当起了“福尔摩斯”。我十分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因为它是我认真阅读的第一本书,为我后来打下基础,更重要的是它把我带进了知识的殿堂,使我从此喜欢上了书籍,知道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啊!我喜爱的第一本书,你使我终生难忘。指导老师:马西凤50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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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本书在我们身边中有许多书,请问你还记得你的第一本书吗?也许,这篇文章能带你回到当时的情境……文中的“我”有很多很多书,但却每一本属于自己的第一本书。每一本书有每一本书存在的价值,而文中“我”的父亲会把他从书中得到的启示化作自己的经验讲诉给我听,让我明白书的意义。《我的第一本书》顾名思义是第一本属于自己的书,也许,在某些人眼里他的第一本书没有任何意义。但我第一本书对我的意义是代表一个长辈的教导……记得那年生日,父母跟哥哥们都在一旁忙碌准备我的生日,而我在一旁偷吃着蛋糕,忽然,一双手触碰我的肩膀,我回过头发现,原来是住在我们家隔壁的黄奶奶。黄奶奶笑着对我说:“被我发现咯”我尴尬的笑了几声。黄奶奶她待人友好,邻居们都很喜欢她,只可惜她的儿女都因为工作而对她不理不睬,只知道给她一定的生活费,对她的生活一点都不关心,甚至连她摔跤受伤也没来慰问一句。妈妈得知她的经历后,就常常对我们说,要经常陪隔壁的奶奶讲讲话。因此我只要一有空就跑去她们家玩,相处久了自然就变得很熟,所以我的生日当然不能缺少她的存在。大家都在热热闹闹的讨论以前的种种,而黄奶奶在一旁静静地听着我们家的一切一切。妈妈察觉她有点不对劲就对我使眼色让我过去陪她,我笑着看着她,她看了看我便在身旁拿出一本书。放在我手上,我拿着那厚厚的书问:“这是什么东西啊?”她微笑着说:“这是我们的秘密,希望你能好好珍惜它”那本书,我从未看过,只是一次大扫除当中无意发现它的存在,我翻了2页,就有N个字我看不懂。我想去问黄奶奶这本书大概讲的是什么,但却得知奶奶早在1个月前因病去世,我们家从此也没有人再提“黄奶奶”这个人。5年后,我再次翻开那本书。我终于知道这是什么书了,原来这是高尔基的——《母亲》,我一页接一页看,直到看到最后一页,我依稀还能看见奶奶当年给我留下的“秘密”。不要在乎金钱的多少。而要在乎你付出了多少关心。请好好的孝顺你的父母。因为他们是最关心你的人。——我们的秘密因为它的这句话,让我重新理解生命的意义。二小五年级:廖浩江8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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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一本书临泽县城关小学五年级(3)班 赵浤博今天我做清洁,刷刷几扫帚就扫干净了卫生责任区以后,我就开始清理桌洞里的垃圾,掏着掏着。突然,我摸到了一个长方形的东西,而且沉甸甸的,我拿出来一看,啊!原来是一本科幻书。正是这几天我想买却没有买到的书,哈哈,我心里想:“这一次我可赚大了,真是天上掉下一馅饼砸我头上了。”我看了看四周,拉开书包,瞄准书包口把这本书扔了进去。然后,把垃圾清理干净完毕后,背上书包走出了学校。回家的路上,我哼着歌,高兴得不亦乐乎。我一进家门,躲到自己的房间,关上门,拿出那本书来就读,说实话这本书的确非常好看。这时,老妈叫我吃饭,我急忙瞄准书包口,把这本本不应该属于我的书又扔进了我的书包。嘴里还嘀咕了一声:“好好给我待着”。然后,我就开门去吃饭了。吃完饭,我们一家三口上街溜达了一圈,便回家了。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都快疯了,我身边好像总有个人在恶狠狠地说:“把书还我!”。这一夜,我没咋的睡好觉天就亮了。星期一,我照样去上学了。走进教室,我刚要把我沉甸甸的屁股准备放在小椅子上时,就听到有人在大声叫喊:“谁见我的科幻书了?”我转过身子看了看,拉开书包把手伸进去触摸了一下那本不该属于我的书,但又很快的缩了回来。但又一细想:“这书本来就不属于我而是属于他的”。终于,我作出了一个正确的选择,将书从书包里拿了出来,然后大声地喊了一声:“在这呢”。他跑过来,接过书,看看书又看看我,然后对我说了一句:“谢谢。”这时,我也赶紧说了一声:“不客气”。他飞快的转过身就走了。这时的我别提有多么的快乐。(指导老师:马维平)6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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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这本书在王老师的引导下,我也养成了爱看书的好习惯!在这个暑假里我都看了十几本了,可是,这本书让我深受喜爱!倍受感动!这本书的名字叫《穿堂风》。我们一起来看看书的内容,那么还请跟着我的脚步,带你去探索,这本书的庐山真面目吧!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团委员,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曹文轩。书中故事讲的是和我们年龄相仿的一个小男孩,在他身边周围发生的种种事件。故事就发生在一个小村庄里,有个小男孩叫像树,是村里最不受欢迎的孩子。这一年,炎热的夏天来到了,别人家的孩子都在草棚底下享受着凉爽的穿堂风,只有一个光着脊梁的男孩,头戴草帽,在田野里跑动。一个单薄的小身影,显得是那么的孤独和无助。稻田里,水塘边,山坡上,处处都留下了像树的踪影。他喜欢在山坡上跟小绵羊们“聊天”;他喜欢自由自在地奔跑,呐喊,好像这个世界只属于像树他一个人的。美好的日子总是那么短暂,村里遭到失窃,整个村子的人都怀疑是像树干的,大家故意在背后说他坏话,孤立他………我们和他是同龄人,换成是我们来感受一下,被伙伴们孤立,嘲笑是多难受的事情。他没有偷东西,却没有一个人愿意相信他。但是像树,他却很坚强地承受着这一切。我很敬佩他是一个内心非常强大的男孩。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地幸福啊!个个都是家里的宝!爸妈不敢吵,不敢打。还会有漂亮的新衣服,新鞋子,新玩具,新手机等。简直天壤之别!读完这本书也让我深深地感悟到,孩子的世界本应是天真无邪,充满童趣的快乐美好时光!所以请不要破坏孩子们的渴望和期盼!我们更要守护和尊重孩子们的那颗童心!成为那年最烈的夏。6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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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一本书我是一名喜欢畅游在书海之中的男孩子,在我所看到的许多著作中,我比较喜欢一本叫《神秘岛》的书,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下面我就带大家体会一下神秘岛的神秘吧!这本书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作品,他被誉为“现代科学幻想小说之父”,所以说喜欢探秘喜欢刺激的小伙伴们可以多看一下他的作品哦!《神秘岛》这本书主要讲诉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被困在南方军队中的五个南方人想伺机乘气球逃脱,而在途中被扔吹到了南太平洋的一个荒岛上,但是他们并没有绝望,而是从林肯岛到塔波岛,从慈悲河道远西森林,从壁炉道花岗岩宫,他们依靠着团结与互助,还有他们的聪明和勤劳,让他们从一无所有的困境中走出来了,便成了幸福生活的主人翁,一切的一切都依靠他们自己的努力创造得来的。在黄岛的时光也不是那么一帆风顺的,每当有危难的时刻,总会有一个神秘人在帮助着他们,这个人就是在他们到达之前就已经住在岛上岩洞里的尼摩船长。最后在一次火山爆发中,这几个人都险些丧命,直到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所指挥的“邓肯号”经过那里时,才把他们搭救了。书里面的几个主人公中,我最欣赏的是一个充满智慧的工程师——塞勒斯·史密斯,技术和科学知识让一些看似简单无用的东西在他的加工下就变成了大家必不可少的生存用品。他冷静,理智,甚至有点未卜先知。大家在他的带领下平安的在岛上多了三年,他充满了无私奉献的精神。听了我的概述,大家有没有对《神秘岛》这本书有一点点的好奇呢?如果你想知道更多人物的事情,还有他们在岛上的更多神秘的事情的话,那就赶快也阅读一下这本《神秘岛》吧。最后也希望大家可以在文学的海洋里乘风破浪,直济沧海!6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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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一本书四大名著大家一定都不陌生吧,《红楼梦》、《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曹雪芹写的《红楼梦》。这本书是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架构出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衰史。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使第四回。这回开端作者从秦氏房间里风流的摆设来体现秦氏生活的奢华。贾宝玉也是在这一片香艳中如梦的。这回末端,作者通过刘姥姥的见闻描绘出贾府生物情形。房子雕梁画栋,摆设价值连城,从而奠定了作品的主要基调。我觉得这一情节的出现为全书增添了几分玄幻的色彩,同时又暗含着天命如此,犹不可违的悲凉之感。鲜活的人物,七美德爱情演绎出这部读不完、说不尽的千古奇书。《红楼梦》以其皮罗万象的内容、博大精深的思想、精湛完美的艺术、丰富生动的语言,不仅稳占中国小说的榜首,而且成为中国文学的典范和骄傲,并屹立于世界文学之林。我已经无法将《红楼梦》看成一本普通的小说了,它更像是一部厚重的历史,写满了悲欢离合。想想大观园里的那些可爱的女孩:多愁善感的林黛玉,端庄大方的薛宝钗,温柔善良的迎春、志气清高的迎春……。每一个都冰雪聪明。可到头来,林黛玉因泪而亡,薛宝钗独守空房,迎春受虐而死……书中的贾宝玉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主人公。他是通灵宝玉的化身,清纯纯洁。他不喜欢读书,因为他不想考取功名,不想去他的考场。他口无遮拦,因为他不想为封建礼教控制。贾宝玉与大观园中众多姐妹关系都很好,因为他懂得这些女孩的内心,能看到她们水一样清澈的心灵。《红楼梦》中栩栩如生的人物、生动的情节。我坚信每一个读过它的人,都会像我一样沉迷于书中、爱不释手。6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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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暑假期间老师向我们推荐阅读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就是作者海伦凯勒本人,当我读完这本书后,让我的心灵感到非常的震撼,同时也明白了很多道理,真是受益匪浅海伦出生时非常的健康,可就在她一岁七个月的时候,因为一场大病让她变成一个既没有听力,双眼还失明的人,刚开始,海伦对生活充满了失望,直到安妮老师来到她的身边,才重新燃起了海伦对生活的希望,在老师和亲人的陪伴下,她付出了超常人几倍的努力,学会了阅读与写作,认识和体会了许多不同的事、物,最终以惊人的毅力考上了哈佛大学,并成为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命运对海伦的不公,让她既看不到也听不到,每天处在一个封闭的环境里,但她并没有自暴自弃,仍在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相比之下,我们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时代,没有经历过任何痛苦,每个人都是身体健全的人,却总是依靠在家长的庇护下,在家里饭来张口,衣来伸手,遇到一点点困难与挫折,总想着依赖别人,我也曾闭上自己的双眼,捂住自己的耳朵去感受这个世界,眼前一片漆黑,再也看不到这个绚烂多彩的世界,如果连一点点声音也听不到的话,我不知道我还能干些什么,我一下子绝望了,这真是太残酷了。想想海伦她那么小的年纪就遇到了这么大的变故,却还能积极的面对生活,而我们却还在整天打游戏,抱怨母给的爱还不够多,抱怨老师布置的作业多,这些问题,和海伦相比还是问题吗?也太不值得一提了。同时这本书也让我学会了思考,学会了如何面对困难,如何解决困难,如何面对不同的人生,一个人只要有信心,就会有无穷的力量,面对困难,我要同海伦学习,让自己变得坚强自信,最终获得成功。6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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