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人情堆里这些年
“窝里斗”让我胃出血
28年前,我只身来到深圳创业。
如果一定要给那段过往安一个题目,我想应该叫做《1983》。我在那年所经历过的那些兴奋、尝试,大起大落、大开大合,以后再也没有遇到过。
然而现在回过头去看,对我而言,真正的挑战却在于处理与各色人等的人情关系。
我第一次胃出血是在20世纪80年代,还在新疆当兵开汽车的时候,当时因为胃下垂出现了胃出血的情况。原本以为离开部队,工作强度相对减轻,这样的事情应该不会再出现。可到了深圳才发现,事与愿违。
在深圳的头几年,我几乎每年都有一次胃部大出血,而起因都在人际关系上。不是和上面的人拉交情,就是和下面的人打交道。最常见的情况是骨干不合——这边有他无我,那边有我无他。而你必须做出选择,搞不好两个人全走。
这样的处理方式无章可循、无逻辑可言,每每遇到这样的情况,我就夜夜睡不着觉,急!想着骨干要是都走了,企业还怎么发展?我一个人能干出点什么?“窝里斗”导致的最终结果是团队一盘散沙,而我必须要做的就是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
今天看来,一个人活生生被气到胃出血或许更像是一句玩笑,但当时的情况确实如此。
即便到了今天,我想起最初创业的那段依赖应酬的日子仍然心有余悸。这也直接导致我之后在打造万科的企业文化时,将简单、透明、规范确定为核心的文化理念。
中国烟酒文化有毛病
导致胃出血的原因当然不可能仅仅是因为遇到不如意的事情而动气。
在中国人的人情观里,应酬是躲不开而且必须要过的一道坎。很多人习惯将其隐晦地表达成“一起吃个饭”,可真的只是安静地坐在一起吃个饭吗?
做我们这行每天面对的是各种各样的应酬。我最怕的是酒桌上的应酬——一定要把你喝醉,一定要把你喝得钻到桌子底下,否则事情十有八九谈不成。
最近,我正在计划制定这样一项制度:万科内部禁止酗酒。
当然,你自己是酒鬼是另外一回事,那是你有病。我不愿意看到万科起来了,做出了优秀的产品,扩大了影响力,但我的中层干部、我的一线老总因为应酬,到了我这个年龄个个都患上肝硬化、肝囊肿。如果因为应酬不到位,万科和当地的官员、合作伙伴之间没有处理好关系,那我宁可这生意做不成。
这是对生命最基本的尊重,酗酒除了对GDP有点贡献、对税收有点好处,对自身、对民族没有好处。
烟酒不分家,饭桌上喝酒,茶桌上吸烟。经常有人送我一些烟酒作为礼物,旁边的人告诉我,这烟两千块钱一条。我觉得莫名其妙!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喜欢喝普洱茶,但你问我一般是喝贵的还是喝便宜的,我当然是喝比较便宜的。无论在谁面前,我的答案都只有这一个,因为问题很简单,就好比咱们喝可乐,是喝比较贵的可乐还是比较便宜的可乐?可乐是很好,但它撑死了也就是一种饮料。如果你把可乐做到两百块钱一听,绝对是脑子有毛病。
中国现在就有这毛病,把烟做到两三千块钱一条,抽一根就是几十块钱,这不是莫名其妙是什么?
我曾经行贿未遂
不抽烟、不喝酒、不吃饭……做生意直来直去,靠产品来开展公平的竞争。
任何人听到我这种想法要么当成一句玩笑,要么在心里暗自嘲讽我痴人说梦。的确,生意场上,交往应酬经常避无可避。我可以做到洁身自好,但与之相对应的是,我不去应酬,就得逼底下的人去应酬。
真要想完全按照规定程序把事情办顺利,也不是不可能,只是几率比较小,尤其是在公司或者企业规模还比较小的时候。
对于这些令我嗤之以鼻的事情,其实我也曾经尝试过。
那还是在刚刚去深圳创业的时期。当时我需要车皮,考虑到批车皮的货运主任我之前不认识,想着买两条烟送过去,或许会少点麻烦。
当时“三五”烟是十块钱一条,两条二十块。我让我的一个小伙计送到他家去。
一个小时过后,小伙计把两条烟原封不动地拿了回来,说人家不要。
小伙计回来,我对他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批评:“让你挣两条烟你没这个能力,现在让你送两条烟你都送不出去!”说完,我又自己骑自行车拿着烟找到了那个货运主任。
我把烟放在他家桌上。他看了一眼说:“你先回去。这事你明天让你伙计来也行,你自己来也行。”在我临走的时候,他还笑着朝我伸出了两个手指:“你知不知道现在计划外车皮的行情?一个车皮两百块钱。”
我一夜没睡着,因为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意思。一个计划外车皮需要两百块钱的好处费,而我买的两条烟才二十块钱,那我明天是不是得带着四百块钱去办事?
没想到第二天到了之后,他二话没说就把事办了,一个钱字都没提。之后我才知道,因为我那时带着农民工买外贸的玉米,外贸卸货我都会帮着扛,那时他在外贸车站当货运主任,第一次看到一个城里人一点架子也没有,就想着有机会一定要帮帮我。
“我手中的权力就是批车皮,你只要一次不超过十个,我随时给你批。”我后来把这件事写进了我的书里,取名叫“行贿未遂”。
那一次的经历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所谓的钱权交易并非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这也导致“绝不行贿”成了万科今时今日的一条基本的办事原则。
其实要做到不行贿比较容易,因为我可以不设这项支出。真正难做到的是不受贿,尤其是要保证你的部下不受贿。
遇到这种情况,我坚决报警。可能表面上看来非常可惜,但只要你干过坏事就不要心存侥幸。一个人行贿一定会有一本账目,他在你的公司里受贿,在其他公司一定也受贿,事发后他都会有所交代。而你一旦受贿就等于是一辈子背上了债务,一说严打你立刻就紧张,担心自己的事情会被发现。
求人在所难免
当然,我很理解现在很多企业会因为很多原因去做一些不好的事情。每个企业乃至每个人其实都是在不断的摸索中找到一条正确的道路。
我还记得万科开始进行企业文化改造的时候,我们参照香港的上市公司做了招股通函和公司章程。
后来改造完成,钱也筹到了。当时在管理层内部就有过一次讨论:由于当时国内连《公司法》都还没有,一切办法和规定都是我们从香港照搬过来的,我们这样去做,会不会把手脚都捆死了?
我当时就只有一个态度:如果未来依旧不规范,没有那一套你就玩不下去了,那我宁肯放弃这个企业,移民到国外做个二等公民,起码不用遇事就低三下四地去行贿。
在当下,要想做到不求人是绝对不可能的,唯一能做到的就是坚决不要去触碰法律的底线。
盲人画画
西区基一
黄浩
盲人画画
罗 老师要我们画画。我们心里非常高兴,有些同学心里在想:我们要画什么画呢? 罗 老师对我们说:“我们要学习盲人画画。”我们听 罗 老师说让我们闭着眼睛画画我们大惊失色。 罗 老师问我们准备画什么?有一位男生说:"我要画花。” 罗 老师问那位男生为什么?那个男生说:“因为画花简单一些。”
罗 老师请一位男生学习盲人画画。那位同学大摇大摆、大步流星地走上讲台。 罗 老师用红领巾把那位同学的眼睛蒙上。 罗 老师问那位同学:“这是几?”那位同学说:“我不知道。”那位同学拿起粉笔开始画画了。他准备画一个人,我们哈哈大笑。那位同学心里忐忑不安。那位同学快画完了 罗 老师让他再画一点点,他就写了三个字:关宇杰。 罗 老师帮他把红领巾拿下来,让那位同学看一看自己画的画,他一看大吃一惊。他自己画的人手一长一短,腿也一长一短的,头发长在下巴下面,那个人是关宇杰。
老师要我们自己画画,我们闭着眼睛画画画一分钟。一分钟过后,我睁开眼睛看自己画的画,看了我的画我大吃一惊。
我的收获是我们以后要保护自己的眼睛。我们要关心自己身边的盲人。
教师点评:
浩浩,你不仅将上台同学闭眼画画的全过程都描写出来了,并且语言还很流畅,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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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冷暖世态炎凉萋萋芳草忆王孙,柳外楼高空断魂,杜宇声声不忍闻。欲黄昏,雨打梨花深闭门。时值腊月,天空微亮,即便是清晨,天依旧昏昏沉沉的,仿佛古老的住宅里缠满着蛛丝网的屋顶。那堆在天上聊聊数朵的灰白色的云片,就像屋顶上剥落的白粉。在这阴霾天空的笼罩下,一切都是异常的沉闷。偶尔灰白色的天幕,会开出一道裂缝,透出一丝泛白的阳光,在这寒冷的季节,完全感觉不到半点的温暖。乌云拨开面纱的时候,几间草房现了出来。寒风中,摇摇欲坠。屋里更是简陋,除了一张硬板床榻,就只有一张残旧不堪的饭桌,连一张供人歇坐的椅子都没有。如此凄凉的居所,到与这四周的氛围十分相似呢,再瞧瞧草屋外这外头的设计和构造简直可以用大气恢弘来形容。这一边红墙碧瓦,飞檐重顶,这一边亭台独立,亭跨下流水潺潺,那一侧有拔地而起的假石山群,堆垒得很是别致,更有各类叫不上名字的花草,即是是寒冬腊月,依旧百花争艳,无比热闹。这草房和这红墙碧瓦一比,天堂和人家的差别。怨不得大家都说再奢华在辉煌的地方,依然还是会有腐烂发臭的霉点。这就是人类社会恒久不变的定律。草房内,冷硬的床板上躺着一个七八岁大的小女孩,因为身上带伤,更因为用以取暖的被子纤薄得宛如只是一块稍微加厚的布块。寒风透过草房的缝隙,呼呼直入,吹得床上的女孩簌簌发抖。人类是贪得无厌的生物,他们只需要金钱、地位、名利、对于无权的人、如果他们没有能力就只能成为政治利益的牺牲品,女孩睁开眼睛,那是一双美丽得可以媲美天上繁星的眼睛,里面流溢着惑世的光彩。恍恍惚惚间,女孩似乎又看到了曾经那个可怜的自己。曾经的她在生命接近死亡的时候,突然醒悟,她的寿命只有几十年,本来就短了,她有什么资格不去珍惜?半空中轻盈的身体与地面重重地碰撞的那一刻,灵魂消散前的那一瞬间,她曾经发过誓:若能再给她一次生命,她绝不轻易放弃。她一定会活得流光四溢,把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一一狠狠地踩在脚下。女孩活下来了。脑海中闪过那字字铿锵的誓言,因为严重高烧而浑浊的思维突然变得异常清晰。是的,她发过誓她要活得比任何人都要好,要把那些妄图伤害自己的人玩弄在自己的手中。曾经儒弱的自己已经死了,如今两世为人,她还没等到那一天,她怎么能就这样倒下?怎么能就这样遗憾地死去?阳春三月,海棠开,春已半,桃李又如许。天下名花,当数梨花。春风荡漾,梨树花开。千朵万朵,压枝欲低。白清如雪,玉骨冰肌。素洁淡雅,靓艳含香。风姿绰约,占断天下白,压尽人间花。皎洁的月光下,一抹白色的身影立在黑瓦的屋顶上,远远望去分不出是男是女。只知道夜风吹过,那白衣衣袂飘飘,出尘的风姿宛如九天玉池上的仙女,又宛如风中纷飞的梨花。纤白而素雅,圣洁而美丽。上帝真的跟她开了个很大的玩笑,只因为不是自己的父亲爱的人生的,就备受冷落,人生中没有父母的疼爱也就算了,还被自己的父亲视为眼中钉肉中刺,21世纪,看似和平,却是最恐怖的,梨花淡白柳深青,柳絮飞时花满城。惆怅东栏二株雪,人生看得几清明。成功之路上女孩是最显着的,但她却把心给冰封,世上其实有很多人都是受尽了人情冷暖才把心冰封,身为21世纪的新新人类,我们应该对所有人好一点,因为下辈子不会遇到了,只要自己过得好就可以,正是因为许多人都有这种思想,才让城市的喧嚣中多了一份利益,少了人类最原始的关爱。1200字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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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年里谁在叹息三月的风轻灵地踩着节拍,悄然滑过似水流年。流年安暖,享受难得的清欢时,耳边是否回响起谁与谁的叹息?年少的我们,总是幻想着拥有太多,似乎整个世界都满足不了我们的那一点占有欲。然而得不到想要的就容易变得矫情起来,于是欢脱的身影中总住着几声叹息:为何我就得不到呢?忽而想起前些日子一个朋友向我抱怨学习压力大、父母不够关心、自己不开心等等。我静静地听完,然后心里一阵沉默,说了一些安慰的话便走开了,剩下朋友在原地苦着脸嘟哝着些什么。也许她的压力的确很大自己也很不开心,但我还是心里莫名地不是滋味。就像是一个小孩,总是会觉得别人家的父母好,没心没肺地在心底抱怨,殊不知“别人家”的孩子也觉得自己的父母多么好。其实我那朋友自己也不知道她拥有着多少别人没有的东西,至少她有父母、能够安安稳稳地上学、可以心情不好时向别人任性。可是这些终究没有留下丝毫的影子,只是化作一声不知是谁的叹息。有位作家曾言:“我们年轻时总会有些莫名的坚持,并以此感动着自己,却在不经意中丢掉了真正宝贵的东西。”诚然,拥有太多我们就迷茫了,我们会忘记了什么珍贵,因为一切都太容易了。正是因为拥有太多,我们才会不知道自己的彩虹如此之多。看不清自己,又如何去欣赏?我们会自顾自地寻找着能够感动自己的美丽,全然不觉这片花海就在自己的脚下;待我们一朝回头幡然醒悟,却为时晚矣。晨曦初上,零落阳光遍染天穹时,你是否会走出去,向天空张开手臂,深呼吸,回想着自己拥有的一切?都说人老了会去回忆往事,其实,这是一种自足自乐的智慧,经历了人生的起起跌跌,学会了去欣赏脚下的小花。青春年少的我们,也许注定了会轻浮痴狂,可是,追求着远方水雾中那美丽的郁金香时,是否能够时而驻足看看自己身后的花海呢?如此这般,纵是追不上前方那飘渺的花朵,却也不会将流年埋葬在叹息之中。花海无尽,流年里那是谁在叹息?700字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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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这些年(一)悲剧人生走过了沧桑的世间,谁还会怀念少年;经历了烈火的考验,谁还会想起从前?那年夏天,当所有孩子都在享受天伦之乐时,我已经尝过了人世间太多的艰辛。七岁,一个懵懂无知的年龄,而我却明白了什么是难割舍的亲情,什么是牵肠挂肚的思念。离别的那一天,是我最无力的一天。寒薄如冰的夜晚,路灯昏昏暗暗,天上那几颗若有若无的星星,写成了思念的诗篇。月光下,一个单薄的身影,正在期盼着他的父母能够早点回来。忽然,远处传来了火车声,使她倍感心伤。因为那天,父母是坐着火车离开的。当时我也许并不知道这种感觉该如何表达,如今读了《望江南》中的那句“过尽千帆皆不是”,那种思念与焦急,除了我,这偌大的世间,又有几人能读懂呢?上天让我失去了我本该拥有无限快乐的童年,却给了我昙花一现般无暇的幸福。在我最迷茫的时候,认识了那个足以铭记一生的挚友:小曼。我深深地记得,小曼那一笑,曾让这世上最美丽的花儿都黯然失色。她陪伴我走过了那艰难的时刻,这是黑夜里最耀眼的光芒!一年.在时间的长河中是那样的微不足道,在一个人的一生中也只是冰山一角。但那一年,是我人生中痛并快乐着的一年,是我永远也无法忘记的一年。后来,父母回来了。他们带我一起离开了家乡,也带走了我与小曼的真挚感情。这一走,就如风筝断了线一般,杳无音讯。八年了,这八年浑浑噩噩。我本以为可以忘记这一切,可以做回那个原来的自己,可那一年,实在是太长了,长到足以改变一个人的性格。我可以逃过发呆时思想的追查,却逃不开长夜漫漫时的魔爪。我也曾站在东岳之巅江山看罢;我也曾跨过无边大海浪迹天涯。可谁又看到一个人的时候在黑夜中独自地流泪与彷徨呢?止不住的回忆,如同开闸泄洪一般涌入了我的脑海,翻起了滔天巨浪。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原来只是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便失去了那么多宝贵的东西。七岁那年,我以为捉住一只蝉就能留住整个夏天;八岁那年,我以为只要付出了就能距离终点不远;九岁那年,我以为只要努力就算梦想是天方夜谭;十岁那年,我以为幸福是拥有即便只是拥有瞬间。那些年,太美也太天真。让人无从想起,却又不敢忘记。也许你会笑我太无知,也许你会叹我太执着。可谁也不是一成不变,就算大陆也会因为年限而沧海桑田。有一种爱叫做留恋,有一种痛叫做思念,有一种友情叫做亘古不变。(二)一路有你我自认为是一个心胸狭窄的人。也曾为了一些小事而斤斤计较,也曾因为一句话而伤心好几天。我没有杜甫那“一览众山小”的壮志,更没有李白那“举杯邀明月”的豁达。这样的我,或许连普通人都算不上。又有谁可以和我做知己呢?蓦然,他是一个令我意外的人。我喜欢古风,不仅仅因为这是中国风,更是因为我梦想着有那么一天,可以策马天下。蓦然也有着同样的想法。他曾笑道:“说好听点这叫志同道合,说难听点就是臭味相投!”以后我和他经常在一起品茗、对诗。有一次,他问我:“当今世上,什么最大?”我苦苦想了好多天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恰巧政治方面学到了法律,我才明白,原来是道理最大!就这样,他不仅成为了我的知己,还是一个有力的对手!记得他叫我怎样下围棋,我是一个比较自傲的人,有点成就便得意忘形。才教了我不到三天,我便向“师傅”宣战,结果就是被杀的只剩下十五子。他还是一个很温和的人。父亲经常教育我要向他学习。对于向来都是我行我素的性格哪能说改就改?所以对于这种话一般采用过滤。有一次我去他家玩,不小心把他刚买的画给撕了,他却没有责怪我,只是说让我下次小心一点,别再弄坏了东西。我点点头。过后我问他:“那画不是你最喜欢的山水画吗?我弄坏了你不生气?”他笑着摇了摇头。“我当然生气,可一想起来这世上就你这么一个知己,因为一幅画,不值!”都说知己难觅,还好上天待我不薄,让我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知己。人生这一路,有你,我足矣!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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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抚顺的这些年,这些事,这些人抚顺,对于我来说是多么一个耳熟能详的地方啊。我从小生长在这座城市里,曾经小时候什么都不懂的我深爱过这座曾经我看似很美的城市,可是现在的这座城市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光彩,变成了灰突突的城市。曾经虽说是没有现在许多的高楼大厦,只有破旧不堪的土瓦房,但是我还是感觉曾经的抚顺市最美的。现在的抚顺,虽说是不再落后,人们都渐渐的过上了富裕的生活,可是人们的素质却没有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而有着改变。就像是在市里的3路,49路,的车站一样,坐车不排队,有人遵守秩序排队,可是后者却为了自己能够早一点到达自己所想要到的地方不站队,插队,活生生的硬往车上挤,根本就不管别人的死活。o(︶︿︶)o唉,真的是很没素质,我那天和同学一起回老虎台,她说别等座位了,就等他们上车没有坐我们在上车,我说行,可是我们根本就上不去,后来我们上车了,被人挤在了售票处的位置,挤得我骨头都痛,相反,我回望花时坐车就不会如此”辛苦“。以前,我总是不理解哥哥姐姐为什么不愿意再回到抚顺,现在我终于懂得了,我也懂得了为什么抚顺人会在他们眼中那么的没有素质,是一群小市民,在大连念书的日子跟现在的日子比起来真的是大不相同。在大连,没有人会随地吐痰,没有人会为了坐车给自己整到一个座位而打的头破血流,没有人会不遵守老弱病残座位的规定,更没有人三更半夜的在大马路上耍酒疯,骂大街。而抚顺,又是怎样的呢?在望花还好,夏天只要是我回到老虎台,三更半夜的肯定会有人喝多了在大街上耍酒疯,吵得人们是不得安宁。坐车,当车上上来一位年迈的老人,所有的人肯定不会看他一眼,尤其是坐在老弱病残的专座的人更是不会看老人一眼,或许会有几个有良心的人,给老人让座,但是大多数不会。还有一些司机,老年人腿脚肯定不好,下车的速度慢点,司机就骂人家,难道说司机都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吗?你们没有父母吗?如果你们真有这么老的一天,有人这么对你们,你们是做何感想?更有甚者,看见下一个车站只有老人在等车,根本就不会停车,直接从老人身边越过去。还有一些人仗着自己有车有钱就可以不管不顾,就像我那个干哥一样,有一回,他带我去飚车,车开快了,差点碰到了一个老人,老人说了他两句,有些头痛,他可好,直接从车里拿出一千元给老人,告诉人家:”你不就是要钱吗,我给你。“可是老人没有要,只说了一句,小伙子、以后还是别这样了。我就不明白了,有钱了不起吗,有钱买不来的东西有很多:健康,善良,开心等等,许多事物。就像刚刚张昊你给我留的言一样,你说王帅是没有你有钱,你可以算是富二代,可是你游手好闲,终究你还是没有钱的,人家是没有钱,可是人家可以凭自己的实力去赚钱,可是你呢,就是一个啃老族,根本就不会赚钱。抚顺的人真的是很没有素质,我不否认自己没有素质,可是我现在念得书渐渐的又更加的多了,我才知道了,一个人又没有素质对于以后再就业中是有多么多么的重要,没有哪家知名企业会去招聘一个开口闭口就问候对方家人的人吧(也就是所谓的出口成脏),相反的,都会招聘一些有知识有涵养的人。大城市的人和这种小城市的人就是不一样,就像我的嫂子从小生活在南方,举止谈吐和这北方的人就是不一样,他和哥哥居住在北京,有时候就算是打个电话问问好,也跟这小城市的人不一样,虽说我也还是生活在这座小城市里,可是我不会一辈子都待在这座小城市里,我一定要好好学习,走出去。所有的亲戚,该走的都走了,就只剩下我自己还在这座小城市里生活着。虽说都是一个省范围之内的,但是无论是沈阳,大连,甚至是那个被誉之为大城市的铁岭都比抚顺这个地方强。我相信,抚顺的这些年,这些事,这些人是这样。如果,人人都不提高自己的素质和涵养。那么,抚顺以后的那些年,那些事,那些人都一定还是这样。因为这座城市的人本身就是这样。1200字以上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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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抚顺的这些年,这些事,这些人抚顺,对于我来说是多么一个耳熟能详的地方啊。我从小生长在这座城市里,曾经小时候什么都不懂的我深爱过这座曾经我看似很美的城市,可是现在的这座城市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光彩,变成了灰突突的城市。曾经虽说是没有现在许多的高楼大厦,只有破旧不堪的土瓦房,但是我还是感觉曾经的抚顺市最美的。现在的抚顺,虽说是不再落后,人们都渐渐的过上了富裕的生活,可是人们的素质却没有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而有着改变。就像是在市里的3路,49路,的车站一样,坐车不排队,有人遵守秩序排队,可是后者却为了自己能够早一点到达自己所想要到的地方不站队,插队,活生生的硬往车上挤,根本就不管别人的死活。o(︶︿︶)o唉,真的是很没素质,我那天和同学一起回老虎台,她说别等座位了,就等他们上车没有坐我们在上车,我说行,可是我们根本就上不去,后来我们上车了,被人挤在了售票处的位置,挤得我骨头都痛,相反,我回望花时坐车就不会如此”辛苦“。以前,我总是不理解哥哥姐姐为什么不愿意再回到抚顺,现在我终于懂得了,我也懂得了为什么抚顺人会在他们眼中那么的没有素质,是一群小市民,在大连念书的日子跟现在的日子比起来真的是大不相同。在大连,没有人会随地吐痰,没有人会为了坐车给自己整到一个座位而打的头破血流,没有人会不遵守老弱病残座位的规定,更没有人三更半夜的在大马路上耍酒疯,骂大街。而抚顺,又是怎样的呢?在望花还好,夏天只要是我回到老虎台,三更半夜的肯定会有人喝多了在大街上耍酒疯,吵得人们是不得安宁。坐车,当车上上来一位年迈的老人,所有的人肯定不会看他一眼,尤其是坐在老弱病残的专座的人更是不会看老人一眼,或许会有几个有良心的人,给老人让座,但是大多数不会。还有一些司机,老年人腿脚肯定不好,下车的速度慢点,司机就骂人家,难道说司机都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吗?你们没有父母吗?如果你们真有这么老的一天,有人这么对你们,你们是做何感想?更有甚者,看见下一个车站只有老人在等车,根本就不会停车,直接从老人身边越过去。还有一些人仗着自己有车有钱就可以不管不顾,就像我那个干哥一样,有一回,他带我去飚车,车开快了,差点碰到了一个老人,老人说了他两句,有些头痛,他可好,直接从车里拿出一千元给老人,告诉人家:”你不就是要钱吗,我给你。“可是老人没有要,只说了一句,小伙子、以后还是别这样了。我就不明白了,有钱了不起吗,有钱买不来的东西有很多:健康,善良,开心等等,许多事物。就像刚刚张昊你给我留的言一样,你说王帅是没有你有钱,你可以算是富二代,可是你游手好闲,终究你还是没有钱的,人家是没有钱,可是人家可以凭自己的实力去赚钱,可是你呢,就是一个啃老族,根本就不会赚钱。抚顺的人真的是很没有素质,我不否认自己没有素质,可是我现在念得书渐渐的又更加的多了,我才知道了,一个人又没有素质对于以后再就业中是有多么多么的重要,没有哪家知名企业会去招聘一个开口闭口就问候对方家人的人吧(也就是所谓的出口成脏),相反的,都会招聘一些有知识有涵养的人。大城市的人和这种小城市的人就是不一样,就像我的嫂子从小生活在南方,举止谈吐和这北方的人就是不一样,他和哥哥居住在北京,有时候就算是打个电话问问好,也跟这小城市的人不一样,虽说我也还是生活在这座小城市里,可是我不会一辈子都待在这座小城市里,我一定要好好学习,走出去。所有的亲戚,该走的都走了,就只剩下我自己还在这座小城市里生活着。虽说都是一个省范围之内的,但是无论是沈阳,大连,甚至是那个被誉之为大城市的铁岭都比抚顺这个地方强。我相信,抚顺的这些年,这些事,这些人是这样。如果,人人都不提高自己的素质和涵养。那么,抚顺以后的那些年,那些事,那些人都一定还是这样。因为这座城市的人本身就是这样。1200字以上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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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一 他他是一名小丑。他在马戏团里工作。他每日起早贪黑地工作,每个活他都要接上,可他的老板——那个肥得流油的胖子不仅收刮了所有钱,还经常毒打他——当时在埃及,打人并不犯法——于是,他便更起劲地用那条曾经饱蘸过各个人鲜血的鞭子抽打他。他忍受不了这种痛苦,可是他没办法,为了养家糊口,他必须把这份工作继续做下去。因为他再也找不到第二份工作来养活他的婆婆和妻子了,虽然她们对他很厌恶,甚至常常辱骂他没用。于是,他每天都到他家附近的公园里喊叫,以放松一下自己的心情,让心绪稍微平静一下。但是,这种办法不是长久之计。…………他惊惶地跑着,跑过了公园,跑过了环绕着城市的草地,跑过了在草地外的沙原,来到了金字塔墓区。他为什么这么惊惶,只有他心里才明白:他杀人了。一切都始料不及。当他的那个胖子老板在他加夜班时,再一次辱骂并抽打他时,失去理智的他抓起身边的砖头砸了过去,一下就让那个家伙七窍流血倒在地上。他惊慌失措地扔下砖头,捂着头狂奔了出去。他狂奔,奔过了他的房子,奔过了那所他所熟悉的公园,奔出了城镇与沙原,奔过了一切……等他回过神来,已经在这个号称世界七大奇迹,令人既熟悉,又陌生的金字塔墓群里,面对这他的,是那雄伟而又孤独的斯芬克司狮身人面像。我得爬上去,等天亮后再回去。他用那尚未清醒的理智想道。于是,他手脚并用爬了上去。就在他刚达到顶端的那一刹那,一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二 它它是一个伟大的雕像。它巨大,因为人类赋予了它巨大。它孤独,因为它从完成时那一瞬间,就不得不,用孤独写完它一生。它只能静静地卧着,看着曦暮不断轮回、交替,看日转星移,看世间变幻。它被天神赋予了思想,因为它是件伟大的艺术品。它历经沧桑。它的名字叫做:斯芬克司。几个盗墓者谨慎地走到了它的面前,他们认为它里面有宝藏,它冷眼旁观。他们开始挖掘它,它感到了痛,这是它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感觉到痛。于是它发怒了,——这也是它第一次,与最后一次发怒。它拥有天神赋予的力量,谁也无法与之相比。盗墓者死了。但是,当天亮后,考古学家们来了——人类的信息网总是辽阔的。几个盗墓者的死惊动了考古学家们,他们不惜千里迢迢赶来。考古学家们,盗墓者以及它自己破坏了它独有的那份静谧。它面前每天都有人类过往。它烦躁,但是它知道,它不能再发怒了,再一发怒,就会是一场灾难,无论对于考古学家或者它自己。平静的晚上。当它送走最后一批疲惫的客人后,同样疲惫的它闭上眼睛,开始休息。似乎过了良久,“哗……”一阵羽翼颤动的声音惊醒了它,它睁开了眼睛,看到一个与它同样疲惫的女孩正站在它的面前,展开了一对滑翔翼,飞上了它的身体。不知为什么,它感觉到了一丝温暖,于是它静静地,让那个女孩站在它的身体上。那个女孩正在了望夜空时,又有一个中年男子气喘吁吁地来到这儿,在它的面前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动手爬上它。它并没有生气,因为它感觉到了温暖,似乎他和她给了它力量。但是,当这个中年男子刚爬上他的身体时,一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三 她她是人类。她是女性。她正站在一幢高楼大厦的楼顶。数十个警察包围了这幢高楼大厦。她展开滑翔翼,纵身一跃,消失在夜空中,地上的警察先是一阵骚动,随即向着斯芬克司狮身人面像的方向争先恐后地追去。她认为最疼她的人是她的奶奶,而她并没有错,尽管她杀人了。一切都始料不及。许多她的亲戚都认为她与她奶奶之间的感情深厚,而事实也正是如此。她还记得,公元1289年4月20日,她的奶奶因为干活干得慢,被她的父亲毒打致死,然后,她的父亲仓惶逃窜。多年来,她的心里一直有一个信念,就是找到她的父亲,并杀死他,因为他不可饶恕,他的妻子因他入狱,他的母亲被他杀死。6年来,她一直在寻找她的父亲。旅途是孤独而寂寞的,但她不怕,她经历过许许多多的事情,已经能承受那些令成年人都无法承受的事了。终于,6年后,她的父亲倒在了她的脚下,地上一片鲜血和刀锋上沾着的血与她那冷漠而又惨白的脸形成鲜明的对比。刀刃映照着她的脸,照出了她的沧桑。她突然仰天长笑,踉跄着向后退了几步,扔去刀,展开滑翔翼,飞翔,消失在无尽的蔚蓝的天空中……现在,她疲惫地站在斯芬克司狮身人面像的前面,她突然想上去,于是,她展开滑翔翼,飞上了它的上面,站立在它的身上,耳边响起了……“爸爸,斯芬克司好雄伟啊,我长大了要爬上它的上面!”一个略约7岁的小女孩用童稚的声音天真地说。她的爸爸慈爱地抚摩着她的头,与小女孩一起仰望那个伟大的艺术品,用洪亮的声音说道:“好啊,那么长大后爸爸和你一起爬!”随即,她的爸爸把她抱起来,让她骑在他的肩上,父女两一起欢笑着离开了……当时是1277年,她7岁。她叹息了一声,了望夜空。借着月光,她模模糊糊看见有一个中年男子爬上了斯芬克司。这么晚了,还有人来?真是奇怪?她暗自思忖着。眼看那个人爬上了斯芬克司那宽阔的背上,突然,大地一阵震动,一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四 结局·楔子一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洪水席卷了大地,它咆哮着,带走了所有应带走的。全世界的生命就剩下他、它、她。天神发怒了,世界上所有丑陋的、邪恶的灵魂遭到了毁灭,这是继恐龙灭亡以来最大的一次灾难。他、它、她愣住了,仿佛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存活下来。其实,答案很简单,只是人们忽略了。再也没有纯白的灵魂能够像他、它、她的灵魂那么纯洁,那么纯净,那么的洁白无暇。一丝光亮划破了天际的黑暗,金阳缓缓升起,照耀了那一片天地。但是,谁也听不到,在茫茫的宇宙深处,造物主们正在喃喃自语。黑暗过后,又是一片黎明……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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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谨以此文,给青春路上,正在虚幻与现实中漂泊的人许多事情无需解释,这路上太多事情没有对错,被时间冲淡,一切都会随风而逝。挣扎终会解脱,痛苦中会成长。麻木的灵魂也会有温度。我相信寒夜中一定也有月光的温暖。就这样,我在那些青春里成长,那些是疼痛和喜悦的伤,蓝天下的我仍在路上,不论昂扬或是沮丧。一“这路”青春是条追梦的路,梦的路很远,有时看上去很近,直到烟雾消散尽净,才发现,那可能是永远无法触及彼岸。多云的天气,走在放学的路上,走过一座桥,下去、从岸边缓缓前行,昨天下过雨,水涨了许多,沿途的风景在灰霾的天空下萎靡,不显生机。河水奔腾,声音扰乱了我的心,打在身上的风变得寒冷,这条路已不在温暖。途径一片人工造的湖泊,湖与河不同,永远是那么平静淡定。这个季节,柳枝挂着旧绿,随意的垂下,密的、摆动的枝条,轻抚过我的额头与脸。有青草混着泥土的味道,水面飘着几缕鱼腥气味。那老人拄着拐棍在我面前经过,孩童的嬉闹声在桥下飘荡,天上的云散了,路旁的灯亮了。以为云散天就会变的晴朗,却不知一路上,早已入夜。二“这种失落”一切都在岁月中默默地涌动,又开始过着那样的生活,有时候望着蓝天想抓住一片云、装点内心的世界。活在这个世界依稀可以抚清存在的轮廓。有时候不愿再眺望梦想,不愿再伸手触摸那些飘忽不定的东西。开始喜欢在无人的角落静听风声、叶碎。那叶子落了一地,是秋天,秋天的痕迹。内心是不见悲凉与肃杀,只见寒灯下、一个人、坐在长椅上,寒冷、而不蜷缩。某一天,内心有一种沉重的感觉。像断了一只翅膀的鸟,可飞,却一定会跌落。有想伸手抚摸阳光的暖意。或许低着头穿过所有的行人,在没有月的夜晚,呼吸着黑色却不见颜色的空气,曾以为这是高傲的孤独,却不敢面对那卑微的寂寞。有一种失落,在静静的夜里,独自守着阑珊的灯火。三“夜跑”六点钟天就已经黑了,这是北方的六点,不见残余的霞光,桌上那杯热水已经凉透,关上无奈的本子,放下疲惫不堪的笔。我在夜里出去,静悄悄的,没人在意我所存在的某个角落,所徘徊的某条街。街市里,昏暗的路灯、看到每一个人都是同样的颜色,一张面无表情的脸,呆滞的神态,偶尔露出不显对比的牙齿。转过身,想要奔跑这城市里只有三座桥,一条上学经过,一条放学经过,一条太远,从未经过。仍选择一条熟悉的桥,没有理由走得太远。自己仍是这样,思想匍匐着,又蹒跚。从未跟随过自己的心,只是一味的随波逐流,隐淡自我。熟悉的路上有熟悉的风景,跑过闪烁的熟悉的霓虹,听着奔腾的熟悉的水声,灯光拖着长长的影子,俯身触摸那片黑色的痕迹,越来越陌生,越来越心痛。这个人曾在灯火璀璨耀眼的地方压抑着内心的自我,这个人曾在深爱的人身边不屑的经过,这个人曾把自己当做可以颠覆世界的勇者,这个人曾以为自己的幸福与快乐是花瓣销魂的堕落。汗水夹着不愿落下的泪,滴在桥另一边的路上,跑过之后,半袖T恤开始寒冷,如果高潮是狂热、滚烫的浪。那么激情褪尽,留在世界的,只有在风中瑟瑟发抖的我,行人越来越少,泪眼模糊了景色,这样更好,一切都只是轮廓,川流的行车,带给了我急促与不安,我没自己想的那么坚强与淡定曾说着自己是无所畏惧强悍的人,还要给你温暖的臂挽,没有了那个你、不见了那个我,丢失了曾以为不需要的安全感。这一路上奔跑,在月光与灯光的混色照映下寻找,明知这是徒劳,因为那些遗失了的自我,从未有过颜色。四“然后我死了”这之前我在偷偷的呼吸,血液在慵懒的流淌。我依稀可以听见它的跳动。我躺在洁白床上,洒着秋日略带温柔的光,那几天我与老友开着玩笑,说着万年的龟。我抚摸一双干枯不再细腻的手,那不再是柔软与纤细。一双稚嫩的手从我的手中抽出,老茧甚至磨红了稚嫩的肌肤。那时候我还有力气,要孝顺父母给妻儿最好的生活,于是用虚伪的笑和被摧残的已有快感的灵魂去这路上奔波,夜里烂醉。这片天空下永远有行人穿梭,那片白云下,我斜跨着背包,自命不凡,从昂扬到失落,之后穿越了无数行人,终究心已平静,最后去了一片不见颜色的荒芜。曾几何时,我写着一首首献给你的赞美诗,说那灯光璀璨,你的笑容像花一样甜。之后东西南北,说要与我做永远的朋友,之后笑了,云、从未停过。那时奋斗的岁月,我埋头以为时间过了很久,我不留,岁月把我留。目睹了太多,所有阴黑的颜色,最美的丑恶,扭曲到流泪的灵魂。那青春,给了我喜悦的伤痛,给了真实的礼物,让我不再虚幻,所以它离开的时候,似乎成熟了许多。盛开儿时的花,幸福的笑颜,天色的阴晴转变,我有我的一小片天,天真到极致的玩伴,谁也没有那些讨厌的脸,只懂得糖很甜,好心情飘得很远很远。我在父母的臂弯,几天前来到人间,哭声是前世的遗憾,是今生的哀怨,每一天,我的记忆丧失了一点又一点,也许某一天,蹒跚在美丽的花园,想着时光长停留,不曾面对的,花落、月未圆、人间遗憾。很幸福,现在我能在暖暖的阳光下漫步这些文字,写这些苍凉、唾这些厌恶、咀嚼这些伤痛,有人讨厌在低迷哀怨中仰叹人间,许多人在消极中看到积极的一面,可他粗略的看透了那些所谓消极的词汇,却化为积极的人生态度。而不知,所有真实的一切,无需解释。五“我的世界”翻开所有本子,然后迅速合上,我以为、甚至告诉我自己,煎熬的最后是天永远不会黑,这世界永远如春,我永远幸福快乐,。许多人说,因为一无所有而有了拼的理由。我只愿静静的在自己的世界里驻留。那天做了一个梦,梦里是灰与白的世界,只有灰与白,没有半点黑色,更无那些绚丽缤纷的色彩,这个梦中只有我,和一片灰白色的天空,一切都平凡简单的像铅笔的画,我可以微笑、可以静止、可以跳跃、可以无声的呐喊、这世界如此安静没有喧嚣的车流、街市、更没有那些浮躁心灵的人。我可不去想任何事,是的,不会有人规定我一定要做什么,我在走路时可以同时伸出右手右脚,我可以赤裸着身体笑或哭,我可对自己肯定的时候摇头,我可以随时愤怒,我可以不做激烈的思想斗争,可以不面对任何人,只在我灰白的世界里感伤或欢喜。幸福是短暂的,有时只有一夜的梦幻。醒来时湿润的泪眼、枕头还未干,我走出去。天是蓝的、有人说这世界绚丽多彩美如一幅水墨画,可这画卷的颜色太多就会显得繁杂,不在清澈静美,而到处弥漫着逐名利、炎凉的灰尘。可悲的我又在说着莫名其妙的话,对着不喜欢的事物露出狰狞到善良的微笑,现在发现自己是那么懦弱胆怯,以为正潇洒的把余生寄在沧海的一隅,却不知时间从未停止。终会成熟、变老。不曾迎接什么,总是厌恶的回避。我懂得,青春是面对。梦会醒、曲会唱尽。等青春散场,发现并未破茧成蝶,既然无法翱翔于天际,就匍匐在地面迈着扎根几分泥土的脚印,这灰白的世界终要有色,就让它洒遍葵花的金黄,像我的脸朝着太阳,不会在荒凉,因为那柔柔暖暖的光。六“这天”淋浴喷头极有力的将水打在地上,激起些许细微水花,“哗”的水声止步于弥漫雾气的浴室。像这水声,只有在这狭小的空间里才显轰鸣。这是个悠闲的日子、难得的悠闲、难得一个人、安静、简单的一天。我发觉阳台是个好去处。天气略显昏暗,秋天里的藤椅与这景象不象协调。的确,风不在温暖。躺着看天空,这世界都在我眼底。阳光在某片角落被覆盖,寻不到它的踪迹。随意看着天空,鸽子飞过是纸片震动的声响,讨厌这种鸟,总喜欢留下些什么,总喜欢告诉被人他已从某个地方经过,在这片天空下不安分的来往。可它不知道,一切终究要归于安静平淡,不如一片缓缓飘动的云,可给我安静的遐想和深情的眺望。有时候喧嚣吵闹和反复旋转的调子所留下的不一定是深刻,而行云曾无声的过往或许才是永久的珍藏。燕子南北往复,结对翱翔。乌黑光亮的羽毛模样相仿,像极了共同追梦的路上,远了就分不清,北方还是南方。此刻我体会着时光的流淌。抓着一片片离我很近的云,不停的伸手,哪怕一把烟雾、一把虚妄。露出湛蓝的天,灰霾总会散尽,多想永远停留在这一刻。平静、幸福、简单。七“就算征服不了世界和你,也要做最精彩的自己”金星是八个行星中唯一一个逆方向转动的,阿哦从地理课上知道它后就爱上了,以为自己和它一样是个不平凡的人,他总是很叛逆,并不是行为,而是在内心,之后便更肯定金星就是他。于是他开始昂着头走路。啊呀是像啊哦一样安静的人,不同的是她是个女孩,阿哦除了自己以外最喜欢的人就是她。阿哦只会和阿呀多说几句话,阿呀总会安静地听之后安静的笑。那时候、都在上学,话题永远离不开作业考试之类的。阿哦每天悄无声息的度着,不觉烦闷。阿哦放学后喜欢写小说、之后看到某个贴吧上的某个帖子说爱写小说的人,内心邪恶孤僻不阳光,小肚鸡肠。看到了这些,阿哦很生气。可后来他去写诗了。他就是这样,从来没有跟随过自我,内心永远没有他以为的那么坚强。“那天早上他又分裂了”阿呀的话永远是那么短促有力。阿哦拿出很久没有翻开的书,之后奋力的挣扎。而后倒下,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有时候,我们有能力奋斗,而没有一个激起斗志的理由。有时候,我们有个一必须奋斗的理由,而已没有能力去奋斗。”阿哦在第一道题就惨淡的倒下,然后又爬起。对阿呀说要成为一个成功的人,一个做大事的人,一个能够颠覆世界的人。他严肃认真或者说几近愤怒。阿呀看着阿哦滑稽的表情,憋住笑,安静地点点头。那天晚上,阿哦在浴室里用水擦了几下覆着水雾的镜子。之后看到自己稚嫩的脸、故作成熟的样子,阿哦笑了,笑着笑着,哭了。那哭声与笑声几乎没有衔接。喜欢这种地方,眼泪与水混在一起。他跪在湿滑的地上,喷头依旧打出水花,抽泣时总会呛几下水,咳嗽几声。阿哦慢慢的思索。曾经,他只是想要快乐,有人告诉他要用一时的辛苦换一世的快乐,那个人,露出了狰狞到善良的微笑。曾经,他只是一味的喜欢阿呀,可他也明白,没有能住一辈子的茅草屋。曾经,他只想要简单的幸福,可他也懂得,父母不会永远陪伴他的。曾经,他也把自己视为无人匹敌的文人狂客。可直到看见自己真实的脸庞便不再这样说。那时候,阿哦内心有一种矛盾而奇异的感觉,他不明白为何会有这种感觉。或许只有真正经历过青春的人才会懂得,那是虚幻与真实中的漂泊,那是灰色小路上的流浪,那是内心空白,却莫名其妙的感伤。那是热爱而沮丧、寂寞而欢喜的无奈。也许只能解释到这里。懂的人终究经历过。不懂的人永远无法言说。时光不为你而停留,热水流进后,只剩冰凉。阿哦被这水流激的哆嗦起来。阿哦擦干身体走出房间,这是个月朗星稀的夜晚,如此温暖而氤氲着皎洁的月光。他第一次觉得夜是这样美。他拿起笔之后又放下,他似乎明白,许多美好的事物与人是无法用语言文字来形容的,像这婆娑绝美的夜。后来,高考、毕业了。这之前阿哦开始温暖,热情。翻书时的声响,所带给他的只是一味的幸福。六月的日子,理应如这骄阳,炙热的青春已来不及去等待。即使已不可能触及最初的梦想,但若内心如火,燃烧在这奋斗路上便不会死寂成灰,那定是浴火重生的辉煌。月台,阿呀深情地注视着阿哦,阿哦明白,此路一分,她不再是谁的谁。阿哦似乎成熟了,阿呀也是。“希望你会幸福”噙着泪水,两人各自奔走。火车上,阿呀看着阿哦熟悉的背影,火车越来越远,背影越来越陌生。是的,早晚会陌生的。阿哦回到家里,没有任何可让他心烦的事,一切终归于平淡。阿哦决定再给自己一次机会,至少这是在内心平静下来以后第一次理性地思考。这一年阿哦又奔波在曾经的路上。只不过这次是带着梦想去追。这个人在树仍青绿的岁月里,心静如水,不再消沉颓废,此刻他懂得,也许永远都无法叱咤征服这世界,也许今生也不能牵手最初的美好。但好在他仍然伫立在这世界,挺拔在坚硬的路上。热爱生活、坚持梦想。就算只能成为匆匆的过客,也一定是最潇洒、最骄傲的人。阿哦写了一首诗:所有的一切,都不会为我们而停留“光阴会流,我爱的人终究会走也梦想那青春是炙热的疯狂直到最后才懂热水的凉透我轻轻按着删除的按钮想让记忆留在清冷的秋那些时光仓皇的逃走挽我的手、不将记忆里的我挽留以为日光散尽只剩夜的寒流却发现那静美的月光也恰似你的温柔没有长出天使的羽翼知道无法在天际畅游既然一切都归于平凡又何苦在真实的世界强求我脚踏着坚硬的泥土依稀可以听见河水的奔流多少个日夜仰天怒吼问这暴风骤雨何时能休而今漫看云涌天色惊雷骇变志不改,我心依旧”留给青春某年某月某日阿哦后记:这里没有头绪,没有结局。这里没有为什么,没有对或错。这里曾有消沉、曾有叛逆、这里有喜悦的笑容,和遗憾的泪水。这里甚至可以遗忘生命的存在,拥抱冰雪的温暖。在这里,这是青春所领悟的世界。八“我所想”漠视了时间的存在,有时只愿静静的倚在窗台。那灯火越来越稀疏。白色方块渐渐散在漆黑的夜,讨厌夜晚。某段时间写不出任何文字。只愿反复吟唱某种旋律,之后发呆在角落。教室外的一棵树总有绿着的叶子,反射着纯白色的光,夜里也许也是这样。替月光洒在几乎无人行进的路上,即使微弱,也是奢侈。习惯了不开灯,许多时候慵懒的卧倒,课桌硬到难以睡着。曾用文字记述心情、那是我所经历、所想的。像冬天没有头绪的夜。不是所有东西都会有铺垫,更不是所有事情都会有一个精彩完备的结局。曾想着永远驻留在原地,可那些行进着的脚步给我不可抗拒的风。我不得不承认,这些跟不就很矛盾。许多时候,也看些不懂的东西,十六岁的天空没有灰尘。只是一片浅浅的天,有一种幸福叫做发呆,我存在,思绪只是片段或是空白。九“留在十七岁”可曾昏睡后见到九十点钟的太阳,金灿灿的是那么亮,灵车在金色的路上飞驰,一路上不闻喧闹、不见行人、只有灼眼的日光,那没有夜的悲凉,永远是滚烫,那花开从不曾凋谢,纵然已忘记了芬芳。不再是吹不尽的寒风、听不完的夜曲、触不尽的透凉。清澈的路上,只有空灵的响。之后融尽烈焰的金黄。我、在飞翔,思绪慢慢的膨胀,那里无尽的空旷,像天一样苍茫,这些迷醉了的年岁,该是在梦中尽情的飞。倘若这样徘徊天际的来回,是否伤了爱的人心碎,恨不能陪,恨将你的爱打碎,恨这不负责任的将身背。这路上我有春光依偎,你牵挂,将我的梦迂回。你不懂,那梦幻不止是一笑的醉。雨落进了风雪,那是严寒的伤悲。若应当面对,那今生不再心碎,那痛苦不再侵袭夜的尘灰,那挣扎不再撕心裂肺,那忧郁平静的像一潭水。此刻,狼狈变得妖媚。那瞬间,这世界把我陪,倘若春光绝美,请将我留在这明媚的十七岁。十“面对,绝美”这路上、我在漂泊。挫败与痛苦都坠进我的心窝。满看着无尽的星河,亿万年的守候,微亮的、温暖着每一个过客。写尽了消沉仍是堕落。以为这世界如此丑恶。我开始随意穿梭,在街头不屑的经过。当寂寞成为了快乐,我坐在某个角落,有那阑珊的灯火,至少可陪我沉默。可我忘记它将离去在更阑时刻。猛然惊醒,伤心着泪落。这路上仍是一个我,不在地平线,却依稀可见骄阳来过。我张开手,那是生命的脉络。这日光变的红亮,那是日出的太阳,浅浅的射进青春路上,也许从不荒凉。只是夜幕笼罩着花香,那黑云不再阻挡日光,这日子依旧绚烂晴朗。让我面对这风霜,我知道那是幸福之前最后的伤。这夜不再黑,可曾听见那悠扬鸟鸣的清脆,这花香在夜里是迷人的醉,思绪在梦想里飞,这青春也许终将染指伤悲,只为那阴霾褪尽的绝美。十一“这些内心深处的流淌,曾是青春岁月的怒放。感谢这些、激励着我感伤和欣喜的成长。”内心的不安,不能解释的幸福与哀伤。有时厌倦了天亮,总对夜充满无尽的渴望。莫名的冲动与疯狂,常无故的心碎,不敢看眼神中绝望,怀着梦想,说从此天涯流浪。也许曲折蜿蜒的地方才不显荒凉,此刻,我嗅到密林间的幽香。这条路让我成长,那花在风雨里依然绽放……初三:朱博文1200字以上 初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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