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道
我自红尘来,向天行,位临那至高之境。但,这又有何用?无意义的超脱,倒不如说成是一种解脱,一切的一切,不知为何,我们,也不知为何,所为何而来,所为何而生?我这似乎有些杞人忧天,但这关乎一切,不得不说罢了。天,自有天道,人,自有人道,仙,自有仙道,他们同在这域内,只是衍生出不同的东西罢了,本质上,是一样的。人,出于自然,因为人心,所以有了红尘与仙人,人与人之间,最大的区别只是人心不同罢了,心,生万物,化万物。
心,是道的一种,最根本的东西,无它,就无道。但,心只是高等动物特有的功能,创造这世间的的自然,衍生出人,宇宙生自然,也就是有灵性的物质,及构成这些物质的分子、原子等,但,宇宙又是为何呢?霍金曾说:“宇宙是一个豌豆形状的东西。”在我看来,这并不正确,人心是宇宙造的,那么,人心的认识、实际的观察可能都是假的,也可能都是真的,人心是一种玄妙莫测的东西,它可演变万物,造化世间,无所不能,只是要依托人的肉身罢了,在古代,这被称作“魄“,后来改称“魂魄”,其中,魂是精神,魄是身体,精神引领人们,走向高等动物的行列,渐渐演变为心。
道,是世间万物,这世间万物都含有道,都能反映出道,自然之道,红尘之道,生死之道……道,即道理,这一切,都可以说是道的变化,道,可使人心中一片空明,悟道,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一件很自然、很高尚、对自身有极大帮助的有益的事,可以消除心中一切苦闷忧愁等情感,是一种几近成仙的状态明悟事理,知晓一切。
道的文化有几千年,以道家为代表的许多门派势力,都在悟。为何?人本是自然所造,自从人心智初开便开始悟道,只有心,方能悟道,人悟自然,方能知晓天地奥秘,从而获得知识,明白许多,心境也随之便化,这似乎是一种超乎自然的力量,但这力量,终究是好的。
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儒家提倡太平天下,我想,后来的确太平,但又分分合合,为何?这其中必有道理可循,比方说,如今的几大教,目的都一样,天下人都行善——这不可能!世间讲究阴阳调和,有阳,必有阴,阴阳平衡,方能维持世间平衡。
道,大到天,小到分子等,这一切无不包含有道。修道,可以提高人的修养品行,我如今将近是有一颗“仙心”不为任何所“动”,相信能明白我的意思,融尘,不被其染,依旧保持一颗仙心,存于世间。
道,是真切的存在的,只要用心去体悟,必有所获,所谓借景抒情,借物喻人,不如说是借道,道之一字,无比玄奥,要说,是说不完的,我也就道这点倾述给大家,我的道还很浅薄,还需悟,悟道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重在积累。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极为浅薄的道,望大家能多多悟道,谢谢。
初三:赵卓辉
一杯热水
拿起一杯热水,在嘴边抿一小口,看着窗外寒风呼啸,雪花飞舞的季节,感觉热水渗透全身,暖洋洋的,想起了那个一样的冬天。
那天,雪花开了场舞会,噼里啪啦的下了一大堆,但还意犹未尽。我一个人背着书包,任凭雪花跳在我头上,低着头,看着路人经过的脚印,越来越远,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想着以前和妈妈欢声笑语中不知不觉就到了家,而现在,妈妈生病了,没人陪我,感觉怎么也走不到家门口。也不知道妈妈怎么样了,唉!
走着走着,终于到了家门口,这500米的路,我走了就像有一个世纪那么长,我熟练的掏着口袋找钥匙,却摸了个空,我惊慌的翻遍了我身上所有的口袋,冷汗从我额头上大颗大颗的落下,我一遍遍告诉自己:不要着急,好好想想,想起来了,今天中午换了衣服,忘记带钥匙了。这可怎么办?我望望外面,雪花正跳得热闹呢!好像在挑衅我。我犹豫了一会,还是决定去姥姥家,我戴上帽子,要和雪花抗争到底。雪越下越大,马路上几乎没有人,只能看见一个穿着粉色衣服的小姑娘奔跑在没有车的马路上,雪花这时又搞起了恶作剧,啊!我居然摔倒在马路中央,要是平常,我早就被闯出去了,我忍着脚上的疼痛,一瘸一拐的走起来。这时,一位天使般的姑娘走了过来,说“小妹妹,你脚怎么了?”“我要去我姥姥家,但我不小心跌倒了”“这雪下这么大,我家离这很近,你先去我家吧”还没等我说话,那位姐姐就搀着我走向一个小屋子,一进屋子,我就被暖气包围了,屋子里虽然简陋,但整洁,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姐姐给我端来一杯热水,我轻轻抿一小口,一股无名的暖流涌上我的身体,涌上我的心头。那位姐姐给我姥姥打了一个电话,走时,我说了声谢谢,那位姐姐留给我的是微笑。
一杯热水,留下的是那张天使般的面孔;一杯热水;留下的是那淡淡的清香;一杯热水,留下的是甜甜的笑容;一杯热水,留下的是暖暖的感动。
六年级:棉小糖
相关推荐
-
浅论道_3000字我自红尘来,向天行,位临那至高之境。但,这又有何用?无意义的超脱,倒不如说成是一种解脱,一切的一切,不知为何,我们,也不知为何,所为何而来,所为何而生?我这似乎有些杞人忧天,但这关乎一切,不得不说罢了。天,自有天道,人,自有人道,仙,自有仙道,他们同在这域内,只是衍生出不同的东西罢了,本质上,是一样的。人,出于自然,因为人心,所以有了红尘与仙人,人与人之间,最大的区别只是人心不同罢了,心,生万物,化万物。心,是道的一种,最根本的东西,无它,就无道。但,心只是高等动物特有的功能,创造这世间的的自然,衍生出人,宇宙生自然,也就是有灵性的物质,及构成这些物质的分子、原子等,但,宇宙又是为何呢?霍金曾说:“宇宙是一个豌豆形状的东西。”在我看来,这并不正确,人心是宇宙造的,那么,人心的认识、实际的观察可能都是假的,也可能都是真的,人心是一种玄妙莫测的东西,它可演变万物,造化世间,无所不能,只是要依托人的肉身罢了,在古代,这被称作“魄“,后来改称“魂魄”,其中,魂是精神,魄是身体,精神引领人们,走向高等动物的行列,渐渐演变为心。道,是世间万物,这世间万物都含有道,都能反映出道,自然之道,红尘之道,生死之道……道,即道理,这一切,都可以说是道的变化,道,可使人心中一片空明,悟道,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一件很自然、很高尚、对自身有极大帮助的有益的事,可以消除心中一切苦闷忧愁等情感,是一种几近成仙的状态明悟事理,知晓一切。道的文化有几千年,以道家为代表的许多门派势力,都在悟。为何?人本是自然所造,自从人心智初开便开始悟道,只有心,方能悟道,人悟自然,方能知晓天地奥秘,从而获得知识,明白许多,心境也随之便化,这似乎是一种超乎自然的力量,但这力量,终究是好的。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儒家提倡太平天下,我想,后来的确太平,但又分分合合,为何?这其中必有道理可循,比方说,如今的几大教,目的都一样,天下人都行善——这不可能!世间讲究阴阳调和,有阳,必有阴,阴阳平衡,方能维持世间平衡。道,大到天,小到分子等,这一切无不包含有道。修道,可以提高人的修养品行,我如今将近是有一颗“仙心”不为任何所“动”,相信能明白我的意思,融尘,不被其染,依旧保持一颗仙心,存于世间。道,是真切的存在的,只要用心去体悟,必有所获,所谓借景抒情,借物喻人,不如说是借道,道之一字,无比玄奥,要说,是说不完的,我也就道这点倾述给大家,我的道还很浅薄,还需悟,悟道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重在积累。以上就是我的一点极为浅薄的道,望大家能多多悟道,谢谢。初三:赵卓辉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三 议论文
-
论道术者,道也,非道;道者,无术,乃术也。轮回有道,育大地之生机;万物有术,化天地之形体。术之得形体者,为身临;道之为生机者,乃魂至。盖天地由轮回而生,道生术也。术可借天地之规为私用,故凡者生寻术为生,然灭者,不为道也。道者,玄之又玄,可生天地之规,化天地之术,故贤者寻道而生,得道者,得生之术也。术由道生,故有道藏于中,却非道也;道可生术,故得道者,可得术也。论道之言,仅为己心之所思。人皆有心中之道,或传来,或创得,天地万道,欲得善而从之,遇恶而弃之,则非天地也。天下皆可分善恶,从道德者为善生,不然则恶。从善道者,为生机之术,修任贤之心,为天下福。然则恶者,为血之路也,为己之利也,为霸天下而修之,定有孤为伴,月随殇。然有者也,似道非道,创己之道,以心中公平正义而修,创己心中之道。或为任贤之心,为己之故,走血之路,虽月相伴,孤随身,却无愧于心中之道,则可闯得道也。以己之道,得适己之术,创则以小天下也。。道借天地之规衍术,故道乃术之祖。道本无术,可修天地之规,故为术也;术蕴有道,却非道者可变化也,故非道。故曰:“得道者得天下,得术者借天下,魂至得道,身临仅为术也。”做事,莫只身临,需魂至也,则道可成。500字 初三
-
论道术者,道也,非道;道者,无术,乃术也。轮回有道,育大地之生机;万物有术,化天地之形体。术之得形体者,为身临;道之为生机者,乃魂至。盖天地由轮回而生,道生术也。术可借天地之规为私用,故凡者生寻术为生,然灭者,不为道也。道者,玄之又玄,可生天地之规,化天地之术,故贤者寻道而生,得道者,得生之术也。术由道生,故有道藏于中,却非道也;道可生术,故得道者,可得术也。论道之言,仅为己心之所思。人皆有心中之道,或传来,或创得,天地万道,欲得善而从之,遇恶而弃之,则非天地也。天下皆可分善恶,从道德者为善生,不然则恶。从善道者,为生机之术,修任贤之心,为天下福。然则恶者,为血之路也,为己之利也,为霸天下而修之,定有孤为伴,月随殇。然有者也,似道非道,创己之道,以心中公平正义而修,创己心中之道。或为任贤之心,为己之故,走血之路,虽月相伴,孤随身,却无愧于心中之道,则可闯得道也。以己之道,得适己之术,创则以小天下也。。道借天地之规衍术,故道乃术之祖。道本无术,可修天地之规,故为术也;术蕴有道,却非道者可变化也,故非道。故曰:“得道者得天下,得术者借天下,魂至得道,身临仅为术也。”做事,莫只身临,需魂至也,则道可成。400字 初三 散文
-
浅论得失人世间所有的事情都有两面性,有得必有失。得未必真得,失也未必真失。——题记我曾经拥有一只可爱的小黄狗,初见时它在自己简陋的小窝里,四下漏风,格外寒冷,我一见这只小狗就生出一种无法言说的喜欢与怜惜,为了和它相处更密切,我给它吃火腿肠,小狗兴奋得不得了,摇头晃脑的在我面前蹭来蹭去,它好像也很喜欢我这位新朋友,于是我们的关系就这样自然的熟络起来,小狗很喜欢我抱它,黑黑的小鼻子格外招人喜爱,不过卫生搞得不是很好,老是有鼻涕。我并不嫌脏相反却很喜欢它的这种原生态。人和物之间,人和人之间真是奇妙,人们常说情人眼里出西施,我对小狗的这种喜欢也应了这种说法。相处时是快乐的,拥有的日子那么令人难忘,世间是无常的,不寻常事时有发生,就说小狗吧,本来在一起好好的,后来爸爸送人了。我便从此失去了小狗这位朋友。这不是有得就有失嘛?接着爸爸又承诺再给我弄只更好的,有失而得。这不也是一种失而复得吗?得与失我还分不太清,看的也不那么重,我们学校最近组织了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很早老师就通知大家做好出发的准备,我当然高兴得不得了,不用上课在户外拓展,训练,那一定很爽吧,做着种种遐想是不是像军人一样威风凛凛,持枪核弹?会不会像施瓦辛格演的特技一样精彩?我暗暗劝慰自己去了就知道了,想多了也是白想。精心准备吧,要带的衣服用品,早早安排妈妈准备,就等老师一声令下。天有不测,出发前天,我下楼的时候不小心扭伤了脚踝,脚肿得像木棒生疼生疼的,我拖着一条伤腿很失望的告诉妈妈我不能去了,妈妈开始还没反应过来以为学校取消了实践的计划,定睛看我的囧态才明白过来,原来他的儿子又受伤了。“看你这几天心不在心上。”其实妈妈不说,我自己也承认这几天真的有些飘,云里雾里的沉不下心,用妈妈的话说就是心不在当下!不管怎样都于事无补,已经受伤又能怎样,只能不去了,白白的失去一次出去锻炼的机会。老师挺会安慰我,说不去也好在家把功课统统滤一遍复习复习,别人不学的时候你学,正好比别人多走一里路。只有这样想,不过我也真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顺其事情顺其自然。我失去实践的机会,获得更多学习的时间,一方面失去,另一方面又得到,有得有失,得与失也不是绝对的好和不好。主要看自己怎么看待,怎么面对。看上去失去其实是得到,表面看是得到其实也许是失去。最终我总结,人生不能因为害怕失去不敢拥有,也不能因为拥有太多而不敢面对失去。有得有失才是自然。900字 初三 议论文
-
浅浅时光浅浅爱专辑介绍:午后时分,关上书房的灯盏,一个人,沏一盏沁心的柠檬。偶尔加上几粒冰糖,或是醇厚的蜂蜜。八月里,透过窗前撩人的浓绿,透析阳光的色彩。这一端是我们的晦暗,那一端,却是从不吝惜她浅蓝色婀娜的天空。爱的滋味,就在其中。1Love has it all Love has it all, with its call and day, ever its on its 你的爱如轻灵的羽翼,掠过我黯然受伤的灵魂,那一瞬,我已决定用全部来爱你清甜活泼的嗓音仿佛是一根薄荷柠檬味的棒棒糖,当舌尖触碰到这种滋味,你便深深为之所吸引。2ice 颇有诱惑力的嗓音,好像醇香却又苦涩的可可豆。但是,有了牛奶般浓情的润泽加以冰块般飘逸灵动的节奏感,即成了充满欧陆情怀的Ice,轻盈唯美,让人无法忘怀。3Nine 音质纯厚却不腻听恐怕是她最漂亮的风格之作。MV里面,不断穿梭在世间繁华的她清丽如同一朵大漠中的涅槃之莲,倾诉点点生命的悸动与情愫,却又漂浮在淡淡的哲意之间。4No one 几年前在听到Song的时候,轻易地把当成了青春绮丽的少女组合,然而这首歌让我看到了这对姐妹花不俗的唱功与她们对歌曲近乎完美的诠释力。拨动爱的旋律,你只需静静地放下灵魂的伤痛,聆听天使低声细语的慰藉,做回你自己。5風の記憶日语歌,歌手熊木杏里的经典曲目。记忆如随波飘荡的珊瑚,在海面微风的摇曳中延伸,掠过记忆的流金与空白。往事如风,恬淡轻快的曲调实在让人惬意无比。6有关游戏人生的吊诡的声线宛若是饱满莹润的焦糖颗粒,浅浅地渗透甜蜜味道——却带有某些诡异的哀伤味道,讲述一个感伤的童话,只有镜畔凝视的公主,却不闻爱的讯息。她只有祈祷。让天国听到这个声音,送去来自彼端的温暖与美丽。哪怕只是脆弱的甜蜜,她的头顶上依旧有坚韧的枝干,为公主挡去世间的繁复,留下传说中那个澄净的希冀。7让人惊艳的清丽曲风,是一贯的路线。浅浅的记忆,浅浅的温柔,在如诉的旋律之中弥漫开来。唯有宁谧方是对她最好的诠释,轻轻地拨弦,淡淡的女孩。8you 老歌了,可是总要翻出来听听曾经有过这首歌曲的说唱版,不过Dido的原唱还是经典。嗓音宛若颗粒饱满的砂糖是适合任何人的,却又从不让人腻味。质感沉淀,性灵飘飞,便是这样好的境界了。9to love you 可以有一个唯美的开始,能不能有一个肯定的结束?于是我把作为专辑的最后一曲,充满决心与坚定的爱,是我所心许的风格,却又略带某些不忍与怜惜。穿过教堂的窗棂,我听见祈祷之声回漾在每一个被阳光所触及的心灵,原来,爱,不曾老去。耳边继续放着的,是的《最好》,我想,这便是这个夏天我们所祈祷的那份安宁。即便,没有那样一场华丽的邂逅让人惊艳,我们也有足够温暖心灵的回忆。就如盏中那微微温润的柠檬水。触及阳光与爱的味道。1000字 初三 散文
-
浅论现代大学生大学生这个称谓,在父辈那时期确实是值得自豪的,因为那是知识的代名词,那年代的大学生是不多见的,也是真才实学的,他们无论从知识层面还是思想都不是普通民众可以比拟的。社会是进步的,人民的生活水平题高了,但亲爱的你发现了没?我们的社会远没有变面上这么好,生活富足了,但是很多人的思想境界却越低了。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一般二本学校的学生,我不敢说我思想有多么深远,道德有多么崇高,眼光有多么犀利,能暴贬时弊,我只想说说我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把我生活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来,希望能引起大家的一些感想,仅此而已!1.现在部分大学生的素质越来越低:前面说了,我也是一名大学生,所以我能真真切切的看到一些问题,不知道大家发现了没,好多学生都是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不顾及他人感受,举个简单的例子,你的同学中有没有人在别人休息或者学习的时候,大声喧哗,开足音响的音量听着,唱着自以为美妙的歌曲,陶醉其中,有没有同学在宿舍吸烟,酗酒,搞得宿舍气味难闻,别说他们不知道二手烟的危害有多大,这仅仅是个人素质的问题。这里的例子仅是冰山一角,各种各样的不文明行为充斥在我们周围,充斥在大学的校园里,这才是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症结之处,我们这是大学的殿堂,是神圣的地方。怎能忍心让这里被玷染?2.现在部分大学生的责任感越来越淡薄:很多学生不知道自己来这里是干什么的,不会去想自己每天花销的钱是怎么来的,不知道规划自己的人生,当一个人自私到对自己的人生搜不负责的时候,那他能想着别人,想着国家吗?照样举例说明,上了大学没人像高中那样管了,自以为自由了,要把当初为了高考付出的全部补回来,每天翘课沉迷网吧,或者和一些朋友在酒场上耀武扬威,KTV里放纵自我,这样的学生大有人在。当然我并非是说上网,喝酒,K歌都是错,关键还是如何去把握。因为对自己不负责任,所以对他人,对集体也不负责任,有些同学好大喜功,什么活动都想抢过来去做,这不是错,错就错在他要做却不往好着做,却占着机会,就算意识到自己无能为力,也还是不放手,等到最后一刻,别人想救场也没有机会,到头来真正有能力的人没机会出力,最终结果就是活动搞砸,活动搞砸了他们的心里也不会有一丝丝惭愧。这类学生还是不少的,我认为这与能力没关系,主要是自己的态度,自己的责任意识。在我眼里大学生的思想境界应该是先进的,我们不仅仅要满足自己的生活,还要把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这几个字儿记在心中,并为之践行,古代那时候虽然民众的生活水平很低,但是他们的境界真的不是现在太平盛世中的我们可以比拟的,他们的终极目标就是建功立业,报效国家,甚至不惜冒死进谏,或者战死疆场,以为这是他们的信仰。而我们有吗?3.现在部分大学生自由散漫无所顾忌:有些大学生以为自己是“大”学生了,所以不用顾忌学校的一些规章制度了,人大了,心大了,胆大了,知道学校不敢把自己怎么样,还处处钻空子,但是聪明的你知道吗?人生在世怎么能事事顺心,怎么能凡事都按照自己的预定来呢?怎么能一直做自己想做的呢?我们活在现实世界中,有些事情就是的付出得牺牲,当然这些你或许会觉得很遥远,自己做不到。那么,自己力所能及得呢?学校的一些简单要求他们也懒得去做,去遵守,因为他心里想的是,与我有关系吗?对我有好处吗?不做又能怎么样呢?反正学校又管不着。因为很多人都抱着这样的想法,那么事情能弄好吗?4.现在部分大学生没有集体观念:人是社会人,集体无处不在,有集体才能发出更强大的力量,但是一个好的集体少不了每个人的参与,与付出。但有人住在宿舍中,就是不愿意打扫卫生,宿舍对他来说仅仅是一个可以睡觉的地方,而且,不但不收拾还处处制造垃圾,随手扔垃圾,他不在乎宿舍有多乱有多脏,因为他不认为那与他有什么关系,还有些班级活动或者学校活动,学生们也不积极参与,就算明知道代表班级参加活动对班级荣誉很重要,但还是有自己心里想的来,想去就去,不想去别人叫也不去,记得高中时候,班里如果有什么比赛或者活动,同学们都能积极参加,给比赛同学呐喊加油,班里一幅团结友爱的的景象。而大学中第一次班级篮球赛,要求开幕式全班参加,结果按时到的同学寥寥无几,球员比赛的时候,也没几个人加油,服务。感觉总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我们怎么都成这个样子了,我是想不通的。当然这仅仅是我发现的一些问题,还有很多我没有看到的,所以说大学生的思想教育真的是重中之重,当然,我也希望大家能把自己平常看到的,想到的,种种问题提出来,让看到的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共同提高自我素质,为促进国民整体素质水平贡献一份力。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议论文
-
子夏论道孔乃“万世师表,至圣先师”也,其因言、行、举、止颇有影响之力。孔一生诲信敬爱,常言其德道处而践子行。其弟子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极令深思。此句作何解?“贤贤”二字,上贤乃尊义,下贤乃贤德之人,“贤贤易色”意为尊贤人之心胜于好色之心。自问仅这四字,便有如此难矣。且不言今者贪色,难察妻之德。妻位家中,洗其衣做其食,打理事务明察其疲,端茶送水日夜操累,却可因其脸上一粒痣,一颗斑,手中一点糙而弃之。或又妻位家外,赚钱工之,归家亦贤,却亦能以一“丑”字而离之。就也道“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之。何许可称道“英雄”?英雄乃血气方刚,铁骨铮铮,刀落首边不惧之人。却亦受色之媚而影响。古今见,由此推美色之惑天也,而若能重其贤,尊其德,不贪貌色之人,又何止仅居学之境也?再言“事父母能竭其力”,此句以白话试译概为“奉待对待父母能尽心尽力”。尔等都可孝父母,孝字在如今已可深可浅,言爱乃孝,给(ji)抱乃孝,端茶乃孝,晤谈乃孝,濯足乃孝。但“竭”乃最难乎!竭指竭尽全力,有酒食,先生馔,曾以为孝乎?孝,重于色也。孝子若奉父母,绝不面积不耐,绝不因父母老而难以听之不耐复之,而应诚恳之悦色之高声答之。人之面色,即其心中真情流露,见色即可见心,孝者,单瞥便见其真孝,不孝而假者,单瞥便见其虚孝。孝,亦重于行也。孝子待父母,父母有求则必达之,父母欲茶欲水欲早归,孝者,行之。虽其欲星欲月欲苍穹,孝者,令其乐之,行之。人之行举,即其心中真情流露,见行亦见心,孝者,一行便见其实孝,不孝而假者,一行便见其伪心孝。色行兼备,才称“竭其力”也。此岂不可自谓德矣?谈及“事君能致其身”,故“事君能奉身尽职”。君大多不为亲系,于一无亲无故之人,以“奉身之礼”于其交待之务。或因此未食未寝,却甘之如饴,不怨不恼,反为荣也。至此,岂不为“奉事”之至高?若谓尔等曰提之“信”——“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是曰夜中“诚信”不离口,却难被致于行。何能称信?信乃一诺千金,乃吾诺之事,必行之。吾诺今日与汝会,却有观戏剧一喜,无信之人图其欣乐,便弃诺而观之。有信之人即妄观之,却依旧不改其行。故行能见信也,信者诺而不悔,无信者随诺随悔,由此可见信者能走于天下,无信者则人兼避之也,不论人为种何类,尽爱含信之人矣。而为何子夏曰其虽无学却谓学?因虽其无识,不需学,固本已颇学识,难不比学更高?故言子夏言之极是,如能至其,孰道其固?1000字 初一 议论文
-
论“克隆”之道克隆技术在世界上非常轰动,大概所有的人都想拥有克隆技术,他们都认为克隆的神气能使自己实现自己的梦想。但这又会引出什么、怎样的后果呢?有克隆之父——威尔莫特,他率先进入克隆领域——第一只克隆羊“多利”。这使全世界的人的心都激动起来,都十分渴望克隆能让自己的欲望成真。为了科学的创新,大家又把镜头转向——克隆人。真所谓是“人往高出走,水往低处流。”这样的行为虽说很荒唐,但为了向往新科技,大家还是努力朝着理想奋斗。终于“黄天不负有心人”。让克隆胚胎出世了。这大家辛苦的结晶又引起全人类的一番热潮。有的人想让古代大将军克隆出来,“保家卫国”;有的人想要将珍禽异兽克隆多一些,让世界边得更美好;还的人居然要克隆自己,让自个儿有“分身之术”,甚至更有野心想克隆一个地球……这些理想都很好,都是每个人一个美好的憧憬、愿望。可能也都认为出发点是好的,也有自己的一番说词。但人心是会随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就算所有人的心愿都成真,那对自己,对国家,对世人却造成了影响。如果是这样,世界就可能因人的一时之念而乱!比如世上有能克隆任何东西的技术。有20%的人要克隆将军,这样就会有许多古人将新世纪,因为生活不能自理,那还不乱套了。如有10%的人克隆珍禽异兽,那可糟了,许多的凶猛野兽还不发疯似的闯祸啊!30%的人克隆自己,如此一来,世界上的空间已经不够了,如果再加上那么多的人,这计划生育不是白搞了吗?这不说,要有50%的人靠能够地球,那才真糟了,先不说人心边的懒散,而更重要的事是这么多的星球,不自相碰撞才怪!这样说来,克隆真是让人既想得到但不能触之。所以,我们的“新科技”也不要超出了极限,那真的对谁都无益。但也要向往,如果普及了,我们就必须合理的规划,多为世人谋福,切不能滥用!克隆,真是让人摸不透,你让世人都沉入神话,你到底是为什么而存在的一个神秘东西。但我们必须认清,科学进步是推进社会进步重要条件之一。我们应该正确地看待克隆,同时合理地运用,整体调控,为着整个社会的利益而努力!愿克隆技术为人类造福!80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
浅谈婚姻之道几年前,她在一本书上读到,即使在你40岁的时候,仍然会对从某个房间走过的某个人一见钟情。几年后,她参加了一个年轻人的生日聚会。就她而言,这里是空荡房间的同义词。但是当她看着房间地板时,一个温柔的男中音从她的头顶传过来。她抬起头,在金黄色的卷发下面她看到了一双淡蓝色的眼睛和一张和蔼坦率的脸,她的心开始飞快跳动起来。她来自莫斯科,他来自威斯康星洲的麦迪逊,他们持有同样的政治观点,他们都以为下雪是令人感到欣喜的时刻。他们敬畏莎士比亚和托尔斯泰,他们经常谈论图书,都以为巴赫和莫扎特是天才。总而言之,他们相互有了好感。婚后发生的第一次冲突是因为食物。她的新婚丈夫喜欢中国菜,不愿意吃俄罗斯风味的饭菜。后来,她发现他喜欢背着包徒步旅行,而她愿意享受美国新家的舒适。他想去观察野鸟的生活习性,而她是在栖息着麻雀和鸽子的城市中长大的,因此根本不明白野鸟有什么好看的。他总是愿意表达自己的幸福并毫无恐惧地盘算着未来。她生长在古老的俄罗斯传统中,每当他谈到乐观的事情时,她总是充满怀疑。然后我们出现了交流问题:她用直率的俄罗斯方式要求得到帮助,“把那东西给我拿过来!”他说她是在“命令他干这干那。”在他看来,我应该说“你是否愿意帮我把那个东西拿过来?”简而言之,他们非常非常不同,如果他们的婚姻要继续下去的话,某些现状必须要改变。他们开始编制一个他们都喜欢的菜单。俄罗斯烹饪王冠上的明珠被剔除了。酸菜炖肉和俄国水饺保留下来。大豆沙司被允许放在厨房中,但要少用。他们一致认为假期应该去洲立和国立公园宿营。然后她从图书馆带回家几本关于观察野鸟生活和有关梦想的书。几个月后,她在一个帐篷中醒来――寒冷、僵硬,心中充满了自我怜悯,发疯地对朋友抱怨说:“你相信吗?在那个野营地里没有淋浴,到处张贴着‘小心熊’的告示,我们只好将食物锁在熊进不去的箱子中!”看着安静入睡的丈夫,她穿上夹克,离开了帐篷。夜色依然漆黑,远处动物的嚎叫声更增加了神秘气氛。没有月亮,但无数颗星星在湖边野营地的上空发出微弱的光,对面是朦胧山脉的黑色轮廓。万籁聚寂,她醉心于夜色的美丽,她迷失在它无限的宁静中。“难以置信,对吧?”丈夫说,他突然出现在我身后。“是的,的确如此。”她边说边斜靠在他身上,在他温暖的怀抱中她找到了一种安全感。“我从来没有看到过如此多的星星!”“我很高兴你喜欢星星。”他说,“很高兴我们能够一起在这里。”一晃几年过去了。他们依然存在着差异。但他们已经能够一起去种树,她也知道了很多我们后院的鸟儿的名字。如果你问她对托尔斯泰那著名的“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论断有何评价时,哦,我还不知道这句至理名言呢,但她确实知道了幸福并不是两个人一定要志同道合。1200字 高一 议论文
-
浅论朦胧诗及其作者朦胧诗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国文坛新兴的一种新式诗歌体裁,也渐渐风行为一种独绽枝头的奇葩,一种流派。朦胧诗又称新诗潮诗歌。顾名思义,朦胧诗以其婉约含蓄、清新靓丽给人留下无限的遐想空间。多富于象征写法,以意象的模糊性与意境的存在性、形式与内容的相互矛盾性而擦出火花,引领风骚于大多数现代诗爱好者心目中。朦胧诗的代表作家有海子、顾城、北岛、舒婷、于坚等。虽说是同出一辙的朦胧诗,但他们的诗各有风韵。读起来虽不平仄相对,也不一定串联和谐,但大都彰显出朦胧诗最本质的特点,达到了诗体本身的目的,实现了作为一种基础文体的最终价值。比如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以一派略带湿意的潮春海景图为背景,补充以平民生活最原始、最古朴、最天然浑厚而又琐屑的生活细节为血肉,以寻找向往的理想精神家园的情愫为经脉贯穿全诗,于浅显中渗透深刻。同样,舒婷的那篇脍炙人口的《致橡树》则以暗喻的修辞和第一人称的叙述和抒情,缔造了坚贞的爱情佳话。还比如顾城的《一代人》《近和远》都寥寥数十字,却揭示了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和社会情状下深受时代影子触染的年轻人的觉醒,叛逆的心理状态,及“寻找光明”的情感构图,包括人心之间无情与冷漠压抑下的洪荒场景与世态炎凉。一方面由于艺术构思和抽象效果的需要,另一方面可能也是社会制度的对知识分子激进的扼杀和自由的剥削,迫使这些朦胧诗在实现“模糊中清晰诗的轮廓”的基础上也做到了半遮半露、半虚半实的隐匿。隐匿起诗人真实的意想,不然为什么海子、顾城、三毛这些优秀的诗人过早地陨落,而且都是自杀?不然为什么当代诗人都被灌注上了“穷、酸、颠”的字眼?诗是朦胧的,是邪恶的美好,但是这些诗人的下场却是明明白白见证了一个时代的缩影!不仅是社会的人心惶惶和对信仰规律的背叛,更多的还是无力的怅然,内心的孤独和悲哀。700字 初二 议论文
-
论学之道论学之道古人云:“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如今细细想来,确也是如此。纵观古今,那些文人墨客、圣贤之士,多半是历经百般挫折,半生风雨而不懈努力,坚毅的人。当孔子门徒满室时,谁又知道他多年来废寝忘食的苦读;当华佗名扬天下时,谁又能体会到遍尝百草的危险;当一本道尽沧桑的《红楼梦》在我们面前展开时,谁又能看到曹雪芹十年功夫及那把“剪不断,理还乱”的辛酸泪?“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无数学子将其做为自己的座右铭,然而真能领会到其中真意的,又有几人呢?“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种忘我精神,这种艰苦卓绝的奋斗精神,我们怎能不钦佩呢?陋室虽陋,但若屋主本着一颗龙虎心态,也如芝兰之室,有着一种奇特的清雅。明初著名文学家宋廉传世的佳作千万篇,可是他幼时那种顽强好学,勤奋求实的态度又怎是一日之功?不是所有的成功人士都有着耀人的出身,有着显赫的家财,他们都是靠一点一滴的汗水去滋润成功之花的。那么,他们是否天生就有一副聪慧的大脑呢?我想并不是的。新任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精通英语、法语、德语和日语。有人说,潘基文是天生的外交家,从小便聪明勤奋,语言天份高,其实不然。潘基文并不是一生下来便能将英、法、日、德语讲得滚瓜烂熟,他也历经了重重的困难和阻碍,甚至每天将所学内容抄十遍,只要是用英语写的文章,他就像发疯了一样背下来……潘基文在背后所付出的汗水,与他今日的成就成正比。现在学习不好的学生都在抱怨自己不聪明,仿佛那些取得优异成果的人都是上帝的宠儿,去赏给他们的一个个聪慧的大脑。其实,这种抱怨只不过是一种愚昧的借口罢了。据研究表明:人一生下来其智商的差异不超过2%,而真正的成功是用后天一步一个脚印而洒下的汗水换来的。大匠诲人必以规矩,学者亦必以规矩。哪里有天上掉馅饼的事呢?在知识的海洋里没有捷径,只有拿出你那乘风破浪时的勇气,坚忍不拔的毅力,才能成就一番鸿鹄之志。能爬上金字塔的只有两种动物,一种是鹰,一种是蜗牛。鹰和蜗牛相比,悬殊甚大。然而不是每一个人都有着鹰那样坚劲的翅膀,那种壮志凌云,一飞冲天的气势,但我愿做一只背负着丑陋沉重外壳的蜗牛,因为它同样靠自己不懈的努力,坚韧的精神爬到了金字塔的顶峰!朋友啊,不要让那由空虚组成的包袱压弯了你,从现在开始,向前奋斗!900字 初二 议论文
-
晁错死因浅论晁错是忠臣,可惜并非政治家。正因为他非政治家,所以他才最终枉死。政治家固然不能没有敌人,但也绝不故意制造敌人,可晁错偏偏反其言道而行之。不仅不断弹劾楚、赵、胶西三王,迫使其削去一大片封国土地,使封王们怀恨在心又在朝中制造窦婴、袁盎两大政敌,正因政敌们一直打小报告,蜚言不断传入刘启耳中。俗话说人言可畏,曾参尚且因传言使其母疑其杀人,又何况晁错毫无血缘关系的君王?《史记》载:错为人稆直刻深。即指他过于刚直,过于刻薄。他胸襟太窄,只因为与袁盎有些过节,就想用权力公报私仇。狗急了都要跳墙,又何况袁盎?他当然要反击了。晁错自己缺乏容人之量,稍微尝了点权力的跳头,就想置人于死地,又怎能怪别人心狠手辣?晁错不是政治家,他的思想证明了这一点,他提出由皇帝出征,自己坐镇长安的怪主意。苏轼在《晁错论》中写道:“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他恰恰缺乏这种意志。祸是有自己闯出来的,当然得有自己一力承担。他本应身先士卒,本应站在抵挡大难的最前头,本应担当最危险的任务,本应亲自率领军队向东进发,本应勇敢地与七国联军对抗,可他却贪生怕死,企图保全自己,而将别人置于最危险的处境。换上任何人,都不会赞同,又何况是一国之主?这一点,苏轼在《晁错论》中也明确指出。以上观点,都是从晁错身上找到的原因。但是最重要的一点,苏轼并未提出,也不可能提出。那就是,晁错触犯了封建统治者的既得利益。苏轼是站在封建士大夫的立场上,自身阶级的局限性,是他不能看清问题的本质。晁错的削藩政策,使封国的利益受损,吴楚等七国才因此起来反抗。七国的反抗,使刘启的统治受到威胁,因而牺牲晁错来保存自己。这跟吴起、商鞅因变法而被杀是同一道理。吴起为何被射杀?因为他损害楚国旧官僚的利益,商鞅为何而被车裂?因为他剥夺了秦国王公贵族的利益。作为一名政治家,晁错本应清楚地认识这一点,但晁错却认识不到。他以为景帝是与他从小玩到大的,压根就不会伤害他,可他错了,人总是追求利益的,就如让商人放弃利润是不可能的。像他那样的单纯而又正直的人,无法领悟到政治的险恶。可他偏偏要通过改革伤害那些愚昧的人,伤害封建势力,伤害那些封王,甚志伤害皇帝,因而,只有死路一条,身首异处。总之,晁错之死,与自身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他是封建专制的牺牲品。900字 高三 议论文
-
浅浅额额额——好豪华好华丽的别墅。相信我们一定能行的,加油!——蓝蔚诗?是我们并没有看见什么诗啊!一片空白——这样子,要我们怎么解?真是搞不懂。——伊箐原来,肥胖男人的名字叫叶正晖,中年男人的名字叫叶正昆,他们是一兄弟,因为经营的商场将面临倒闭,所以他们必须要找出祖父留下的遗产,可是他们的父亲只给了他们一张纸条,说祖父只留下这个,遗产就在这里面。可是两个人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个什么。因为有很多人都知道他们有这份遗产,所以他们不能太过张扬,只好暗暗传达信息。叶正晖很阔气的一扬手,招来了一辆出租车,叶正昆和其他三个人依次上了出租车。叶正晖对着司机报了一个地名,车就飞快地开了起来。这个时候,蓝蔚、伊箐和柯静心中都有着隐隐地不安。眼前的这两个人可信吗?他们谁都说不清楚。“叔叔,我们现在是去你家吗?可是——天已经很晚了,我们可要回家了,爸爸妈妈还在家等着呢。”柯静小心翼翼地问。“不晚不晚!你们有时间来跟踪我们,自然就有时间回家。”叶正昆不客气地说着。这个人真讨厌,真是无理取闹!蓝蔚在心里不屑地想,也不好说些什么,把目光投向窗外。唉——谁叫自己提议来跟踪的呢?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车一路奔驰来到了富家小区,叶正晖付了车钱后忙招呼蓝蔚他们下车,几行人走进了一幢别墅里。蓝蔚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这个别墅,发现这里面不仅视线好颜色搭配好,就连家具什么的都是一流的,简直让他们几个看花了眼。看来,叶正晖和叶正昆是个有钱人家呀!叶正昆小跑进二楼走进了他的房间,拿了一张纸又跑了下来。伊箐看了看这张纸,纸已经有些发黄,边上也已经微微卷了起来,看来已经保存了很长的时间。纸上并没有写什么诗,而是一片空白。怎么回事?蓝蔚疑惑了起来。“我父亲说,里面写了一首诗,我们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叶正昆挺了挺肚子,挠了挠脑袋,“可是这样的话,我们就没办法解什么诗了。”柯静抱歉的说。“你们可以去找侦探啊,他们也许会呢。”伊箐说。“不行啊,我父亲说要低调,听说是一大笔钱呢!是一生的财富,一生呢!”叶正昆一脸向往的样子。“叔叔,要不这样吧,纸先给我们保存着,一有什么消息我们就给你打电话,可以吗?”蓝蔚也没有其它的办法了,只好这样说。“好吧,我把手机号码给你,你也留个电话号码给我。”叶正晖点点头同意了。……几个人交换了手机号码后,蓝蔚、伊箐和柯静就起身告别。“蓝蔚,你为什么要拿纸?是不是想到了什么?”伊箐问道。“是呀!不然拿纸也没什么用。”“这个——这个——我也没想到什么。或许以后我们不经意间会发现什么呢!总之,走一步看一步吧。”蓝蔚想了想,说。900字 六年级 状物
-
浅浅白血、白血、白血……一个人无论多么的坚强,在病魔前还是显得那样的脆弱和无助。以前是挺讨厌她这个人的,却没想到,她的背后居然有这样的一个故事。我想,我们可以是朋友,对吗?——蓝蔚原来——原来是这样子。看来一开始,我们就错怪她了。——伊箐蓝蔚和伊箐看着柯静写给他们的住址,不一会儿,就走到了柯静的住处。那栋房子已经显得很陈旧了,甚至有些丑陋。蓝蔚皱了皱眉头,又擦了擦眼睛看了看手上的那张纸,没错啊!这里就是二十三号楼呀!难道——难道——柯静就真的住在这里?“好了啦!是这栋的,我们进去吧。”伊箐淡淡地笑了笑,拉着蓝蔚的手,走了进去。因为这栋楼是处在西面的,阳光都被前面的楼房挡住了,所以二十三号楼的楼道里显得漆黑漆黑的,让人感觉怪阴森的。蓝蔚小心翼翼的一级一级走上阶梯。“有没有搞错?这里不但黑,而且还有一鼓冷风。”蓝蔚感到心里毛毛的,特别的不舒服。“怎么?你害怕了?”伊箐侧过头看了看蓝蔚,挑衅的说。“才没有那回事呢!谁说我害怕了?!”蓝蔚不服气的说,她虽然不是那种很爱面子的女孩儿,但是她也不喜欢在别人面前显示出她的胆怯。“哎——算了算了,她家住八楼,最高的一层哦~”伊箐笑了笑,把蓝蔚那只手心直冒汗的手握的更紧了。几分钟后,两人终于走到第八层。伊箐伸手按了按门铃。“哦——哦——是你们呀?你们也来的太早了吧,你看,我才刚刚起床呢!”柯静从门后探出头来,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又连忙招呼他们进屋。“好啦,柯静小姐,你先刷牙什么的吧!我们就坐着等一会儿就好了。”蓝蔚也笑了笑。“静静——你——噢,这个就是蓝蔚和伊箐吧?欢迎你们啊,呵呵,这个地方有些简陋,还请你们见谅哦。”柯静的妈妈是一个笑起来很温和的女人,蓝蔚一下子就对她充满了好感。“哦,阿姨好!”蓝蔚连忙起身问好。“阿姨好,我叫伊箐,是柯静的朋友。”伊箐也忙问好。“好,好好,快坐吧。要不,先给你们泡茶喝?”柯静的妈妈说完,就准备去厨房泡茶。“啊?啊——阿姨,不用啦!我们补完课就走。”“不用不用,客气什么……”“好啦好啦,妈,你们开始吧……”……等补完课的时候,已经十二点半了。补课的过程中,蓝蔚和伊箐才知道,原来柯静的妈妈是有白血病的,现在已经辞职留在家里。柯静的爸爸很多年之前就不知道去了哪里,所以柯静才会做出一副高傲的样子。“我不希望被别人怜悯,也不希望做一个可怜的人。没什么啊——我只要正常的,快乐的生活着。现在很好,我们,我和你,不也算是朋友了吗?所以,我并不觉得我有什么地方值得怜悯。”柯静淡然的说着,脸上有着一丝苦涩的微笑,接着那微笑,愈发灿烂。“是啊,我们是朋友,永远是。”“不,比永远更远。”900字 六年级 写景
-
浅浅哦哦哦~~~原来是这么一会事啊!不过,还要谢谢路瑶!——蓝蔚终于明白了,呃呃呃,看来女生之间吵吵架也不是什么坏事哦。——伊箐初三(16)班(就是蓝蔚她们班)星期三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大家还是比较喜欢体育课的,因为如果是平常上课的话,体育老师就不会管得太严,跑完两圈操场之后老师就会宣布自由活动。跑完步之后...蓝蔚、柯静和伊箐一起走到学校的大厅里,因为在上课时大厅里一般都不会有人,也比较凉快。蓝蔚从口袋里摸出那张发黄纸条,摊开放在地上。“怎么办哦~~还是没有办法。”蓝蔚耸了耸肩膀,表示自己也很无可奈何。“那——也只好走一步算一步了。”伊箐也没办法。“我们……”柯静也想说些什么,可是这个时候,班上的路瑶看着蓝蔚,走了过来。“哎~~~~你们在看什么?我也加入好不好呢?”路瑶挺开心地问。“不行不行!”柯静拒绝道。“为什么?”路瑶疑惑地盯着柯静的眼睛,问。“这个嘛~~~反正不行就是不行。”柯静的态度很坚决。她怎么会允许有外人参与呢?她一直是个比较谨慎的人,她害怕多了一个人就多了一份危险。路瑶在班上是出了名的开朗,但也是出了名的娇气,虽然她没有蓝蔚那样漂亮,但也算得的上是清秀的了。她的爸爸妈妈因为只有这么一个女儿,所以宠爱有加,现在路瑶被柯静这么果断地拒绝,一时间适应不来。“为什么?”路瑶还在坚持着。“不为什么啦~~~~小姐我们没空啊,恩啦拜拜拜拜!”柯静边说着边把路瑶往外推。“好了好了~~~柯静,你的态度有些过了啦。”蓝蔚无奈地笑了笑,伸手阻止了柯静的粗暴行为。伊箐有些好笑地看着柯静和路瑶:“你们女生都喜欢吵架吗?”“我又没吵!”蓝蔚瞪了伊箐一眼。啊——路瑶一声惨叫。原来柯静刚才推的太用力了,路瑶的平衡感太差,结果一下子摔倒了,手上拿着的冰水洒了一地。“完了,纸条湿了!”蓝蔚惊叫起来。“哼,都怪你……”柯静恶狠狠地瞪了路瑶一眼,她虽然不是那种脾气很坏的女生,但她对于娇滴滴的女生简直就是恨之入骨,她觉得路瑶有些做作。蓝蔚又惊叫起来:“哎……你们别吵了,快看,纸条上面有字了!”其他几个人把脑袋凑了过来。“耶?真的啊!这是怎么回事啊?!”柯静又奇怪又惊喜。“你们在说什么?怎么我什么都听不懂?”路瑶看了看柯静。“我明白了!这张纸上的字是被人用一种很特殊的笔写下来的,只有用冰的东西放在纸上,纸上面的字才会显现出来!”蓝蔚恍然大悟。“恩!是这样的。”伊箐点头。“哎——你们快点看啊,这上面写的是什么?!”柯静又叫了起来。900字 六年级 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