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读后感:读《婴儿》读后感_1200字
对于每个人来说,在不同的阶段都会有不同的新起点,而且每个人的起点都有自己的特色以及特殊的含义,但是每个人都有着相同的起点----婴儿.一个出生时的瞬间,一阵响亮的哭声,一个最甜的微笑,一段蹒跚学步的记忆……都被保存在了这段最纯洁最真实的记忆中,也只属于那个时代,只属于那个时代的自己.
时光飞逝,转眼间十几个春夏秋冬已从指间流过,当初的小毛孩已从童年走过,而对于起点已是再“熟悉”不过了:新学期----新起点;新年级----新起点;新工作----新起点;新身份----新起点……一次又一次站在起点上,一次又一次向终点走去,很多次只是毫无目的盲目地随着人潮,然而真正的终点究竟在何方?心中的目的地又在哪里呢?----自己也不清楚。
很多次,都用羡慕的眼光望着新生儿,那样无忧无虑,那样自在,那样悠闲。做事总是随心所欲,大伙儿也总是以他(她)们为“圆心”“画圆”:想哭就痛痛快快地哭,想笑就痛痛快快地笑,想睡就舒舒服服地睡一觉,醒来,便什么烦恼都没了,一切又重新开始。但,毕竟要长大啊,而这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学会如何做个“大孩子”;要懂得自己承担的责任;做事时,还要考虑得周全,更要明白掉“金豆豆”是要被别人笑话的……总之,最好忘掉原来那个充满童真童趣的你,他(她)只属于那个时代,那个特有的时代。可能,“成熟”才是你的新代名词吧!
然而除了羡慕外,在马克?吐温笔下的新生儿更被寄予了人们的希望与心愿。就像文中所写得那样:“在其中一个摇篮中,一位迷迷糊糊的未来的法拉格特此时正在出牙----各位想一想出牙时的情景吧----他还非常热切地咕哝了一句什么,虽然口齿不清,但是情有可原;在另外一个摇篮里,未来的天文学家正没精打采地对着闪烁的银河眨眼,思忖着另一位叫做奶奶得人的下落;在第三个摇篮里,未来的大史学家正躺在那儿,无疑要躺到这平凡的使命完成为止;在还有一个摇篮里,未来的总统并不在为国家大事而操劳,却在为头发这么早出了问题而烦神;在一长列其他摇篮里,大约有6000名谋求官职者,现在正准备再向这位未来的总统提供解决这一老问题的机会!在美国国旗下的某地还有一个摇篮,里面躺着美军未来的总司令,他此刻并不在为将来的威严和责任犯愁,而是开动着他的全部战略头脑,想方设法把大脚趾伸进嘴里。”
诙谐幽默,应该是《婴儿》的第一印象,同时更能从中发现婴儿时期是一个孕育梦想的时期,虽不能判断“从小看到大,三岁知道老”是否一定准确,但是,婴儿作为人一生中最开始的起点,也是有他自己举足轻重的作用的。
丰富的想象力,最简单的想法,童真童趣,令人留恋,令人回味,但会随着岁月的推移而被我们淡忘。可这些是我们的宝藏,我们应该让它们在自己的刻录机里留下最真实,最完整,最深刻,最纯朴的印记。毕竟,他的结束只是一个短暂的“中场休息”,我们应该带着童心未泯踏上新的起点,开始崭新的征程。
高二读后感:读《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_1500字
从不知道自己活着是为了什么,虚伪而梦幻般的回答是为了理想,为了快乐,为了生命的嘱托。然而市侩一点地说,也是为了金钱,毕竟那是一切的根源,没有它怎提理想快乐生命。或许是因为太重要,被人重视背后却扭曲了自身的价值。那本是一种美好的东西,只是在被太多人玷污之后,人们开始厌恶它,犀利的唾沫星子一层一层地往它身上盖。只是因为人类的欲望埋没在了金钱之中,才导致它一边被人贪婪地爱,一边却无辜地遭受着辱骂。
这是一部值得一看的书,有太多太多的感慨涌入思绪之中,令我无暇提及。葛朗台,一个资产阶级吝啬鬼的典型形象,在巴尔扎克笔下可悲地活跃着。让人厌恶,让人可笑,也让人怜悯。
厌恶,因为他的吝啬,自私,狡猾,贪婪。为了金钱不顾一切,利用一切生意上的漏洞狠狠地捞上一笔。甚至不惜自己妻子的生命和女儿的幸福。
可笑,因为他的精明,贪婪,猛虎扑兽般的占有欲。走到哪里都盘算着,每天守着钱财如生命,那望着金钱的样子,眸子里透着金子般的光芒,只可惜唯有金子般的光芒,恨不得把全世界的金钱全都吞进肚子里,生怕一不留神握在手中也会从指缝中溜走。
怜悯,因为他被金钱奴役,俘虏,将一切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全都抛之脑后。这也是我感触最深的一点。人家说钱乃身外之物,而在葛朗台眼里,似乎只有金钱是值得追求和珍惜的。他这一生积累了万贯家财,死后却连一文都带不进棺材,这除了能满足自己的占有欲,其他的还有什么意义可言呢?他从来不知道自己曾为了那种虚无的东西丧失了多多少少,从来不知道人世间有多少美丽的风景,也从来不知道人间的点点滴滴都是充满温馨和融洽的。
那是一种欲望,一种被金钱控制了的欲望,令人不寒而栗。我想从不会有人愿意去做奴隶,可是就有那么一些东西,会让你心甘情愿地被套上奴隶的称号,譬如金钱,名誉,地位。那是一种毒药,却带着甘甜的口感;是一朵艳丽的花,却藏着锐利的毒刺。人因为无知而被迷惑,因为无耻而甘心继续被迷惑。沉沦有时候只需要一瞬间,一瞬间的迷惑就足以将你推向悬崖。欲望常常可以激励人前进,只是在过度贪婪之后,像一个无底洞般,欲望开始变味。捧着欲望的借口在悬崖边徘徊,还理直气壮地向他人宣布,悬崖底下便是成功,是自己追求已久的欲望。像是吸食了鸦片一般,恍惚中渐渐沉沦,只是他依旧不明白,在风中飘摇过后等着自己的将是一无所有,而换取这些的却是自己的生命,甚至掺着别人的汗水与心血。
有时候想想上帝真是公平的,当一个人得到某些东西的时候必定也会失去某些东西,当你疯狂地想去占有某样东西的时候,你曾拥有的东西便更加肆意地流逝。明智的人懂的悬崖勒马,懂得衡量事物的轻重,然而愚昧的人却只会将自己的欲望扼杀在贪婪中,然后拿保护自己的土壤去覆盖自己一味追求的东西,结果生命被摧残,欲望被湮没。想来这些人确实是挺可怜的。
始终不明白这世界究竟有一种什么伟大的东西在操纵人们的思维,又究竟是一种怎么样可怕的东西在啃噬人的智慧,让某些人一味地丧失理智,直到亲手为自己挖下坟墓。人生路上有太多东西充满诱惑,当你刚抬起脚准备迈入那个美丽却危机重重的领域时,不妨冷静一下,环顾一下四周的风景,毕竟眼前那扇耀眼的门背后没有人知道里面会是什么。在你准备为了某样东西付出时请想一想值得吗?
收起自己贪婪的欲望吧!金钱,名誉,地位都只不过是过眼云烟,追在它们尾巴后面,抢着做它们的奴隶,你真的愿意吗?放弃它们,你或许会得到更多。因为上帝永远是公平的,当你放弃某些东西的时候,你会得到更多。人生就像是一片沙漠,有时候放弃眼前的一潭死水,却有可能找到一片绿洲,但是如果你死拽着那潭死水的话,那么等待你的很有可能将会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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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读后感:对比_读后感_1200字大千世界,各种各样的事物应有尽有,“对比”也就自然而然成了一个永远不会结束的话题。比如像是物质与精神的比较,幸福与悲惨的比较,外表与内在的比较……“一个胖老人,一个瘦老人;一个更加物质,一个更加精神。”世人的追求各不相同,有些人沉溺于物质上的丰富,有些人则渴望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当然也有人同时追求物质与精神的双重美。如果单单只拿物质与精神这两方面比较的话,我更倾向于精神上的慰籍。因为即使一个人拥有数不尽的物质财富,可他永远满足不了他内心最深处的那份需求,他的心灵是空虚的。但是如果一个人得到了他在精神上的追求时,他会觉得物质对他来说是可有可无的。像哥白尼所研究的日心说,备受教会迫害,到晚年困顿于城堡中双目失明,举步维艰,但他终于完成了划时代的巨著《天体运行论》。到去世前一刻,他摸了摸,这本刚出版的新书欣然离开了人世。这时他在天文世界里已获得了最大的精神自由。物质与精神并存是最理想的境界,若只能二者取其一,也许精神能带来更大的动力。“一个是喜剧美,一个是悲剧美。他们天天在互相批判,但加在一起才是完整的人类。”所有的事物都有正反两面,人类也一样,没有绝对的正面,也没有绝对的反面,都要进行比较才能知道。也不能说正面就一定是好的,反面就一定是坏的,也许他们都有各自美丽的地方,都有各自不足的地方。虽然他们背道而驰,互相斗争,但只有他们在一起才能算是完整的一体,谁也离不开谁。人的缺点和优点刚好是正反两面,一个再好的人也会有缺点在身上,一个再坏的人也会拥有优点,其实我认为只有同时拥有缺点和优点的人才是完美的。“没有瘦老人,胖老人的丰收何以证明?没有胖老人,瘦老人的固守有何意义?他们的价值都得由对手来证明。”物理学中,若要说一个物体在运动,则一定要为它找一个参照系,而且也只能说成是物体相对于参照系在运动;若把物体作为参照系,则变成参照系相对于物体在运动。所以在对某一事物下结论时,肯定会有一个比较对象。像我妈她常常对我说:“你怎么这么笨,看你们班***,###怎么就会这么聪明。”而我听得不爽,所以就想出了一段让她无法反驳的话:“你知不知道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你知不知道事物都是相对而言的,没有我的笨,何来他们的聪明,也许当他们遇到更聪明的人时,他们就变成笨,当我遇到比我笨的人时,我就变成聪明。一个人的笨与聪明,要看和谁比,也就是说在这个世界没有人是绝对笨的,也没有人是绝对聪明的。”虽然我说的只是一时气话,但我觉得也不无道理。现在的人老是喜欢比较,比帅,比美,比聪明,比金钱,比权力,比地位,其实有什么好比的呢,我认为有句话说得特有道理“人比人比死人”。当你想和别人比较的时候,也许是因为你发现了自己在某一方面比别人优秀,或者说你有什么过人之处需要展现出来,可你是否想过,被你比的人他的感受,你是否想过可能有些人比你优秀,只是他们不愿表露。事实上,当每个人都真正地意识到自己的价值时,比较也就会慢慢地无立足之地了。1200字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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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惨世界读后感_高二读后感《悲惨世界》是一本多么伟大的书籍呀!它使我了解了雨果对社会下层人士的同情,对善良与邪恶的了解 。一部闻名遐迩的世界名著,它把惨淡荒芜世界中人性的种种改变尽收眼底,让我不禁感叹人性的微妙。我相信人性是可以改变的,但是当我刚接触这本著作是我对主角冉阿让我首先是对他同情。为了因受饥饿而哭泣的幼小侄女和外甥女,去偷了一片面包,而被判徒刑的冉阿让,被关了十九年,到四十六岁才被释放出来,这不仅让我的心情沉了下去,似乎不可能在浮出水面。当他被释放出来时接受的却是人们对他的歧视。最后只有仁慈的主教米里哀,把他当人招待。环境改变人的本质。在服刑期间他早就养成了那种恶习。一开始他并没有被主教的那种仁慈所改变,并且他偷了主教德银器。令人震撼的是主教他原谅了冉阿让,并且把他偷得银器作为礼物送给了冉阿让。终于冉阿让醒悟过来了,他带着主教给他的一点点温暖和光明改了名,定居在法国的北部。他对于自己居住的城市尽心尽力,人们都被他感动了,他做了这个城市的市长。面对着穷困潦倒,世态炎凉,将会产生两种人:第一种是卑微的人。他们丑陋、自私、贪婪的本性再也无法隐藏。就如书中的德纳第,他为了钱财不惜一切进行诈骗,一会声称是演员,一会儿又变成了画家,但他再高明也掩盖不住他丑陋的本性。其实在当今社会也不乏有一些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的卑鄙小人。如一些凭借职权贪污受贿者;在重大赛事中为得到好成绩而服用兴奋剂者;还有小到考试作弊者……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不可能永久。另一种则无论什么情况都能永保光明、善良、宽容的高尚情操的人。洗新革面后的冉阿让变得宽大、善良因而感化了冷酷、固执,曾一味追捕他的警长沙威。 我再一次被人性的巨大力量震憾。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有更多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7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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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惨世界》读后感_高二读后感19世纪,法国作家雨果的作品《悲惨世界》反应看9世纪法国人民遭受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剥削和压迫,它强烈地抨击了资本主义的黑暗,对那些贫穷的人民寄予了真挚的同情。作品讲述了失业工人冉阿让为外甥偷了一块面包,被判处苦役十九年、出狱后,一个主教改变了他的命运,使他成为马德兰市长,天真纯洁的少女芳汀,被恶浊的社会玷污后,受到众人的嘲弄。她的女人珂赛特也被别人当作奴隶,遭受百般折磨,最后被越狱的冉阿让所救…这部作品毫无保留地向我们展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人民的痛苦。就应为一块面包判冉阿让9年苦役实在太残忍了,他也迫不得已才偷这块面包的,如果当时F让穷人们衣食无忧的话,他就不会来偷了。所以,让人民遭受痛苦的罪魁祸首是F官员!出狱后的冉阿让受到了一位主教的教育,便决定重新做人,不久后,他竟成为了令人尊敬的马德兰市长。他不断帮助穷苦的人民,为他们排忧解难、他和那些整天沉迷于吃喝玩乐的F高官真是天壤之别!他宁可自己饿,也不让老百姓受苦,他是一个好官,是一个爱岗敬业的人。他担任期间,在路边看到一位衣衫破烂,伤痕累累的小姑娘手里拎着一捅水,走也走不动!冉阿让连忙夺过水捅帮她拎,原来这个女孩名叫珂赛特,是一个老板的奴隶,受尽折磨,经过一番周折,冉阿让终于使小女孩逃离了魔爪,自己收养了她,他多么具有同情心的人啊!他完全可以置之不理,但他不忍心这个小女孩,是他那颗善良的心改变了珂赛特的命运!读后我感到作者对这种残酷、剥削、黑暗的社会冲满了厌恶,非常希望有一个博爱,仁慈、道德的环境。再仔细想想,我们现在不就是生活在后者之中吗?为何还不去珍惜呢?为何还去蹉跎光阴呢?我们生活在二十一世纪,要想立足于这个竟争激烈的社会,我们不得不用知识来武装自己,让我们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共同来迎接那光辉灿烂的明天,让光明围绕在我们的身边吧!7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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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读后感:《谈生命》读后感_800字谈生命是一件正式且比较严肃的话题,但新生的生命总会带来欢快和喜悦,因为它是生命的延续,也是新的开始。冰心的《谈生命》让我对生命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感悟。在此之前,我好像从未真正地思考过“生命”这两个字。也许有时我会感叹一下生命,但并没怎么刻意地去思考过,可能是因为生命过于普通。每天,都有无数人来到这个世界,也有数不清的人离开。在冰心的《谈生命》中,她把生命想象成了向东流的一川春水和一颗小树。一动一静,虽然它们是截然不同的个体,却都用了它们各自的方式来表达了生命。对于河流来说,流进大海便是它行程的终结;对小树来说,落叶归根就是它最后的归属。但也许有一天,它们还会再次形成一道河流或小树,这就如同生命的延续一般。文章的后半部分也写到了生命是卑微、渺小的,但它同时也是伟大的。生命中的快乐和痛苦是相生相成的,并且它们都是我们该感谢的。生命,诚然如此!在我看来,佛教的“无常”套用在生命的定义上再合适不过的了。就如冰心说生命是卑微、渺小的那样,那么它也是脆弱的。一场车祸、一场病便可致它于死地。生命同时也是可贵的,因为生命只有一次。而我们因此才会珍惜它。每天,我似乎都是在忙忙碌碌中充实地度过,但仔细回想我又何尝没有浪费时间浪费生命呢?在我们看来,生命是短暂的,但在我看来,生命也是漫长的。死亡离我们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遥远却老是让我产生死亡似乎很遥远的想法。于此种种,我对生命产生了几分迷惑几分彷徨。死亡似乎真的离我很遥远,这也让我不知道在生命中做点什么好了。我想,不只是我,许多人也是一样,想要珍惜时间却总是在无形中浪费。生活中,我们不仅在使用自己的时间和生命,我们同时也在使用别人宝贵的生命。当别人花费时间在我们的事情上时,也就等同于把他们的生命分了一些给我们。“珍惜生命”这四个字说得容易,做到难。并没有多少人能够真正做到不浪费生命。如我,从小到现在,我只能说在安全上我做到了珍惜生命,但每天总喜欢浪费那么一点儿的时间,而每天“磨唧”掉的这些时间何尝不是我对生命的漠视呢?珍爱生命,从珍惜时间开始!800字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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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读后感:《简爱》读后感_800字“我们在上帝面前是平等的”——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在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流行的传统小说里,女主角都是清一色的温柔漂亮,男主角又一律是英俊潇洒,他们往往一见钟情,终成眷属。这些俗不可耐的人物、故事令人倒了胃口。于是,一位青年女子在给她妹妹的一封信中写道:“我要写一个女主角给你们看,她和我一样矮小而貌不惊人。。这位女子就是后来成为英国着名作家的夏洛蒂·勃朗特,她要写的女主角就是长篇小说《简爱》中的女主人公简爱。简爱是穷牧师家的孤女,幼年父母双亡,先被寄养在冷漠无情的舅母家,后又被打发到摧残人性的孤儿院,身心备受折磨,同时也养成了她桀骜不驯、勇于抗争的性格。简爱18岁时只身来到桑菲尔德庄园担任家庭教师,从此开始了她与庄园主罗切斯特的感情纠葛。简爱貌不惊人,但落落大方,超凡脱俗,从而赢得了傲慢主人的爱情。但当他们举行婚礼时,简爱发现罗切斯特的疯妻依然健在,她不愿在这个家庭中充当耻辱的情妇角色,于是毅然出走了。后来,乡村牧师圣,约翰向她求婚,为的是让她作他的助手,协助他去印度传教,这种结合没有爱情基础,却带有某种依附性质,同样被简爱拒绝。此时,桑菲尔德庄园遭到大火的洗劫,罗切斯特眼瞎身残,其疯妻葬身火海,于是简爱听从内心的呼唤,回到罗切斯特身边,两人结为夫妻。在小说中,简爱对罗切斯特说过这样一段掷地有声的话:“你以为,我因为穷,低微,矮小,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和你二祥,我的心也和你完全一样……我们站在上帝脚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这既道出了简爱的性格本质,又点明了小说主题。在简爱看来,结婚是男女双方在纯洁爱情基础上的平等结合,不应该受金钱、门第、地位、权势所左右,特别是妇女一方,绝不能把结婚当作是对男性的委身依附,充当丈夫的工具与玩偶,而必须始终保持自身人格的独立。这种男女平等,婚姻自主的思想不仅在当时是进步的,而且在今天仍有现实的教育意义。简爱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女性意识赢得了干百万读者的青睐。800字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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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头》读后感_1200字《高老头》是一部举世闻名的文学着作,而其作者是十九世纪着名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它不仅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心灵震憾,也把这个社会再次具体而系统的给我们进行了“介绍”。高里奥老人以前是做面粉生意的,他用自己的智慧慢慢变的变成了资产阶级,却饱含浓厚的封建宗教观念。妻子死后,他便始终一个人,并把自己的全部精力放到自己的两个女儿身上。培养、教育她们并不惜血本满足她们的那些苛刻、奢侈的欲望,想让她们变成贵族大小姐。最后他如愿以偿,大女儿成了贵族富人,二女儿嫁给了银行家纽沁根,两人还各有八十万法郎的嫁妆。最后他自己变的身无分文,只得住进一家低档公寓。他认为这样满足她们就能得到她们的欢心,其实换个角度来看,他是在用金钱“买得”自己和两个女儿之间的感情。在他的两个女儿心中,甚至在这个巴黎社会上,金钱才是人与人之间唯一的纽带,金钱的利益早已取代了骨肉之情。他们在父亲富有时,使出浑身解数,讨好、孝敬父亲,为的就是父亲背后的那些肮脏的钱财。而当她们的父亲被她们无情的“榨干”了油水,她们就不管不问。当高里奥去世的时候甚至没有一个人过去探望过他,连葬礼的钱都不愿意出,只得让两位公寓里的贫穷大学生自掏腰包,草草了事。大女儿的丈夫则更加过分,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他活着也好,死了也好,与我无关。拉斯蒂涅同样是这本书中的主要人物之一,他是一个外省没落贵族家庭出身的青年,来到巴黎时还尚未见识到社会的真相。拥有良心,而且朴实。最初是想与世无争,靠自己的力量,一步一个脚印的往上爬,当一名优秀的法官。可是现实可是残酷的。有人说社会是个“大染缸”,而拉斯蒂涅就在这染缸中,从洁白渐渐变得污黑、丑陋,开始梦想挤进上流社会,也明白了金钱在这个社会上才是王道。他首先开始向自己的母亲和两个妹妹要钱,不断搜刮她们的财产。尽管知道她们已经没钱了,但还是伸手找他们要钱。而鲍赛昂子爵夫人又在一旁火上浇油,“教育”他,想要成功,就要不惜一切代价往上爬,必须将别人踩在自己的脚下,让别人成为自己的垫脚石,然后打击他们,驱赶他们。只要想往上爬,就别想着做好人或有良心。而伏脱冷则更直接了,干脆叫他去杀人,让他娶了塔勒菲,然后伏脱冷再帮他干掉塔勒菲的哥哥,这样他就能拥有一百万法郎的陪嫁。社会的改变,时代的变迁。金钱的“魔力”让如今生活中到底有几个人能像我们自己的母亲那样无条件的、无怨无悔的爱着我们呢?如今在这个社会,金钱似乎变成了万能的,感情、真相、良心,都变成了金钱的奴隶……金钱是把双刃剑,他可以让你得到一切,但同时你也失去了人性,这笔交易,真的值得吗……但愿高里奥老人身上发生的悲剧,在今后的社会上不再重现……湖北武汉武昌区湖北省实验小学六年级:李昊昕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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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_1200字早就会唱《送别》这首歌,而且知道它是电影《城南旧事》的主题歌。至于《城南旧事》这部书和电影却都未曾欣赏。如今,小学语文课本上选编了《城南旧事》的序言部分,于是我赶紧找来读了一遍。读后,不禁被林海音那饶具魔力的文笔深深吸引。文中,主人公英子以童稚的双眼,透视着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倒进了人间的复杂情感,向我们展示了20世纪北京城南的风光人情。文中透出淡淡的忧伤,也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无法忘怀。合上书,闭上眼,书中的人物便一个个向我走来。英子,聪明善良。别人都认为秀贞是疯子,没人跟他讲话,独独英子对她表示了友善,并和她成了朋友。为了帮助妞儿和秀贞找她们的亲人,英子偷偷拿出了妈妈的金镯子。别人认为那是个“小偷”,而英子说自己分不清好人坏人,其实她是用自己的标准在衡量着世间的人。为了供弟弟完成学业,供养母亲,而自己要冒着危险去做贼,这在英子看来可不是坏人,反而和他成了朋友。这不是她善良的本性使然又是什么呢!蓝姨娘尽管可爱,讨英子的喜欢,可当她发现兰姨娘和爸爸手拉手,而挺着大肚子的妈妈正在灶台便炒菜时,她心里难过,为妈妈不平,可又不知如何表达,最终,聪明的英子通过牵线搭桥,促成了兰姨娘和德先叔的婚事,却把爸爸蒙在了鼓里,读到这里,我不能不佩服英子小小年纪居然有这么多的心眼。真是个小机灵鬼呀。于是,我便再也忘不了那个扑闪着大眼睛的小姑娘——英子了。妞儿,一个不该出生的、苦命的孩子,但却有着有着与命运抗争的顽强个性。她出生后便被抛弃了。被人捡去后,也无非是把她当作卖唱挣钱的工具,还要动辄遭受继父的毒打。为了摆脱苦海,她竟要偷偷去寻找自己的生身父母。没成想,生母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在英子的引导下,她轻而易举地找到了自己的生母。可是,这又能怎样呢?她的生母——秀贞,由于过度思念丈夫和孩子已精神失常。最终母女俩人双双葬身车底。读到此处,禁不住潸然泪下。兰姨娘,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妇女。三岁时,生身母亲由于生活所迫便把她卖掉了,后又沦落为风尘女子。被人赎身后,作了一个七八十岁老头的姨太太,当然没有什么幸福可言。好在她敢于与自己的命运抗争,脱离了那个家庭,最终与进步青年德先走在了一起。宋妈,同样是一个生活在下层社会的妇女。她为了养家,为了不遭丈夫的打骂,忍痛离开自己的亲身骨肉,而去给别人的孩子当奶妈。最终,自己的孩子死的死,散的散。书中的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活,真实,再加上作者那朴实的、诗意的语言,使读者不自觉地被他们深深吸引,为他们哭,为他们笑,透过他们,了解了那个时代生活在各个阶层,尤其是社会底层的贫苦人民的生活状况。它就像一面小小的镜子,照出了20世纪北京城南,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现状。六年级:吴忍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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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读后感:读后感_1200字三国演义何为义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不休――从小就关注过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最近兴致来潮,又一次捧起了这本另类的史记。虽然作者的文字带有自己的感情色彩,但多少历史见证过它的真实,也许不是百分之百的符合事实,但不可以否认它曾经的存在。小时候就看着书中200多个人物上演着群英会,在三足鼎立的局面下明争暗斗,尔虞我诈,绞尽脑汁想着如何凌驾于他人之上,战火纷飞的年代兵荒马乱,民不聊生。不明白为何三国不能和睦相处,不明白英雄为何热衷于成为乱世的枭雄。蜀魏吴,个个都自称君子,孰不知自己的“丰功伟绩”是由什么垒成的,自己正踩在无数将领小兵的鲜血与汗水中站起来的,君子向往高尚,讲究仁义。当我第一次用小学生的眼光欣赏《三国》的时候,我无法理解他们之间的争斗,无法理解他们的向往,他们的内心世界,更无法理解他们口中常常提到的仁义。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发誓至死永远是兄弟,然而一览全书,每次遇到危险,跑得最快的总是小刘,为了保命甚至连老婆都不要了。害的关羽那死脑经为了个“义”字去替曹操打工,过五关斩六将,这难道是悟出了“义”的真谛?吕布本是一代豪杰,一表人才,然而却为了个貂禅,儿女情长,亲手弑父,两个干爹都死在了自己的剑下。弄得孝义两失,一辈子的英名毁于一旦。曹操乃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这评价一点儿没错。吕伯奢好心设宴款待他曹阿瞒,却不料引来一场灭门的杀身之祸,最起码的礼尚往来都不见了踪影,华佗给他治病,却赔上了自己的性命。魏延给我的感觉就是个惟利是图的家伙,“功劳由他领,黑锅你来背”。陈式的例子再贴切不过。然而当我再一次用高中生的眼光重省《三国》的时候,我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赵云的忠肝义胆天地可见,冲锋陷阵,他会冲在最前面,撤退回营,他甘愿断后护送,生命在他的战场上只属于国家,属于他效忠的朝廷,无论功劳多大,他都不会居功自傲,独领风骚。这,才是真正的“义”。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一生的智慧都倾注在军师的天职上,献给了刘备创业的进程,没有怨言。空城计,草船借箭,火烧赤壁,耳熟能详的历史无一不透着孔明的努力汗水智慧与精力。出师一表争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诸葛亮用一生的光阴诠释了“义”的真谛。张飞虽然是个欠考虑,容易脑热的单细胞动物,看他就晓得什么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然而兄弟有难他必定出手相助,因为火爆的脾气,他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但这也是为了兄弟,为了义,他用生命换来的“义”。这,才是真正的义。关羽很讲义气,对事不对人,为了刘备,他宁愿帮曹操扫除前进道路上的阻碍,因心念旧恩,在立下军令状的情况下毅然在华容道调转马头,放走了曹操,不是别的,只是为了义。这,才是真正的“义”。《三国演义》上演的不只是场战争游戏,它并非“演”的天下,而是“义”的舞台。如果不是“义”的存在,哪会有三国鼎立的时代?!义――三画一字,简简单单,又寓意深刻,三国演义,义贯三国,逝去了义,三国也就演不起来。1000字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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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读后感:因为活着,所以活者读后感_1200字初读余华的《活着》,我只有一阵惘然,然后是片刻的欣喜。欣喜现实还是现实,小说依旧是小说;我活在现实当中,而福贵也只存在于小说之中。也许对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来说,福贵可能是自己的一部分,抑或是自己是福贵的一部分。而对于我,一切都只是小说,打开,然后合上。我的内心涌出难以名状的感动,但在时间的流淌中,一切都将湮灭,就好像人一样,诞生―活着―死去。“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这句话是作者在序中告诉我们的。一开始,我觉得作者实在太悲观了,他的心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读完了福贵的一生,我才真的明白,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就好像墙角的乞丐,有时我觉得他们一无所有,对他们来说,死或许会比活着更好,但他们确实的活着,在任何地方。余华说,“活着”的力量不是自喊叫,也不是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让我想起了一句话,我们生下来了,受苦了,死了。明明活着是一种痛苦,却只会有更多人选择活着,而不是死亡。故事一开始就是悲剧,那时的徐家明明有钱,明明应该是幸福的,但你却分明感受到了一个父亲的悔恨,一个母亲的无奈,一个妻子的忍受,一个家族的摇摇欲坠。而当偌大的一个徐家只剩5亩土地、一间草屋之时,才愕然发现,他们尚有彼此。一个妻子终于有了一个爱她的丈夫,一个母亲终于有了一个孝顺的儿子,一个父亲终于有了家长的威严。什么都有了,什么都没有了,你不能说是他们失去的多还是得到的多,是过去幸福还是现在幸福。如果徐家还是当初的徐家,一家人也许会被一起枪毙,但至少他们有钱,他们不用受苦。而他们活着以后,我们只能看见他们苦难的人生,那个时候谁也分不清,是活着抑或是死更幸福。这就是人生,没有选择,没有回头的余地,只有继续。拥有的人一个一个失去,福贵看着父亲、母亲、一双儿女、妻子、女婿、外孙一个一个的死亡,自己却还活着。那个时候的福贵,或许觉得死亡才是一种幸福吧。也许,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就好像很多时候我们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于是,人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就是如此而已,卑微,却忍受着伟大。蓝天、白云、稻田、老牛,当你一无所有,你可以寻找任何事物让你感到幸福,就好像当你拥有很多的时候,你也可以寻找任何你所失去的一样让你感到不幸。珍惜自己,这就是最大的幸福。珍惜一切你所拥有的,珍惜一切你曾经拥有的,珍惜一切你将来会拥有的。人的一生如同一枚硬币,正面写着幸福,反面写着苦难,明明都是你所拥有的,看的角度不同,感受自然也不同。很多时候,你不用去寻找活着的理由,因为活着本身就是一种理由。1000字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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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读后感:《恐龙帝国》_1000字今天,我看了《恐龙帝国》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性情温顺的二齿兽,它喜欢吃草,性格很温顺,很可爱。它如果见到暴龙就会拼命的作战,非常的勇敢, 《恐龙帝国》是一部富有浓厚神话色彩的电视连续剧,香港放映日期为20xx年底。故事讲述一处仍未被发现的世外桃源,在那里,人与高度进化的恐龙和平共存。有一次,美国富商法兰奇驾驶小型飞机,与两个儿子家洛及大卫(即是后来在《越狱》中大放异彩的米勒)。准备前往加勒比海度假。不过,途中飞机遇到飓风坠入海中;两个儿子成功逃脱后被海水冲到一个神秘的小岛,法兰奇随飞机沈入海底,生死未卜。 两个儿子受一位正在进行研究的当地考古学家帮助,进入了恐龙帝国。岛上的人不仅跟外面的人非常不同,而且跟应该灭绝了六千五百万年的恐龙一起居祝两人不断寻求逃出小岛的办法,途中无意抵达恐龙帝国的首都--瀑布城。他们知道对上一次有人来到恐龙帝国已经是1940年代的事了,恐龙帝国有一个自己的语言系统,有一个没有了最尾一条的律法和国王领导着。当他们开始融入当地生活的时候,恐龙帝国平静的背后原来隐藏着暗涌。关系到恐龙帝国存亡的太阳石(Sunstone),亦正是控制恐龙和人类平衡的关键,正在逐一失效。在那里从来没有发生过的怪事--例如暴龙、翼龙失常等等陆续发生。 为了拯救危在旦夕的恐龙帝国,家洛和大卫必须找到最尾的一条律法,因为它正是关键。最后,那位当地考古学家表面上替他们找到往藏有太阳石和律法的秘密海底山洞,不过考古学家另有阴谋。两人在秘密海底山洞找到了父亲,并找到了最尾的一条律法--Findthelight(找光)。他们从壁画知道当地的恐龙乃由于躲避在地下山洞而幸免于难。他们亦在山洞找到了大批的太阳石。最后,他们在发狂的翼龙群向首都发动总攻击之前,用太阳石解决了危机。 从书中我学到了不少关于恐龙的知识,我非常的高兴。 恐龙帝国读后感2 我喜欢很多本书,有《狂野地球》、《动物世界》、《窗边的小豆豆》。但我最喜欢的是《恐龙帝国》,里面有很多恐龙资料,下面就让我们重反史前生物时代,拜访神秘的恐龙家族吧! 恐龙分为三种一种是肉食性恐龙、一种是草食性恐龙、还有一种是杂食性恐龙。那你们知道雷龙是什么食性恐龙吗?雷龙是一种大型草食性恐龙整个身体有21米长,足足有25吨重,它的四肢像大柱子一样,古生物学家认为他走路像打雷一样,所以就给它取名为‘雷龙'。 这本书好看吧,我很喜欢,你呢?1000字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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