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生・幸福
传说在遥远的威廉古堡,住着一类蔓延在黑暗中的生物。
他们有着诡异的红色双瞳,锋利而充满寒邪之气的牙齿。他们永生,永远在脸上绽放着年轻美丽诡奇的笑容,苍老与他们无缘;他们害怕阳光,阳光会像锋利的刀刃,刺进他们的眼睛,然后美丽的红色就会慢慢地褪色,直到他们灰飞烟灭。就是因为他们所背负着的命运枷锁,永远不能爱上同族以外的其它生物,注定了他们悲剧的结局――不可改写。
特拉秋拉,他们的名字,像孩子一样简单;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吸血僵尸,像黑色曼佗罗花一样无法洞悉,不可猜测。
“可以爱,但必须不能爱上特拉秋拉以外的其它一切,那么,你就会得到永生幸福。”在吸血僵尸一族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
我将那把锋利的短刀一点一点地插进我的身体里。
我怕痛,我的手在颤抖,我的身体在颤抖。我的身体正在以极快的速度喷出一些还冒着热气的稠粘的鲜红色液体,那叫做血吧。不时迸进我的眼中,并激烈地灼伤着我。泪,不停地流;我,不停地笑,近乎抽搐。是鲜红色的,不一样......不一样,真的不一样的。
然后我抬起头,看见那个我爱的男子正向我奔来。真的不一样的,那个我爱的男子流淌着宁静忧伤的冰蓝色的血。因为,因为,他是特拉秋拉――传说中的吸血将僵尸。
而我,一个人类,却爱上了一个吸血僵尸。不知是可笑还是可悲。
他的脸,在深邃的黑夜里是多么好看。只要注视着他那双深红的瞳子,从此就会被紧紧吸引住,愿意一直跟着他走。无论多远,无论脚下踩烂多少双好看的鞋子,都会毫无怨言,直到苍老,直到死亡。真的,佑,我愿意一直就这样跟着你走,做你身后那个摆着小花碎裙,留着刘海留着齐肩头发,永远长不大的小女孩。我并不奢求什么,我只要你咬一口,只要一口,马上......马上......好了!我眼前一黑,大概昏过去了。
梦中,我和我爱的佑,在茫茫黑夜中不停地奔走。
我送他他最深爱的黑色曼佗罗花。他低下头看着我,他的头发落在我的脖子上,冰凉而且湿润。我看着他笑,傻傻地幸福地笑。他一次又一次呼唤我的小名,甜蜜而惆怅:依依――依依――依依......天地为媒,山海为证,他的嘴唇轻轻地贴在我的嘴唇上,承诺给我永生的幸福。我永生了,我们都永生了,真的。我们在黑暗中紧紧拥抱彼此,直到气喘。我们希望以同样的姿势彼此拥抱直到永生。
我一直都期待着,每一刻都热切地期待着的,脖子上那冰寒刺骨的一瞬间。佑,我心爱的男子,给我永生吧,让我一直陪着,爱着你。
慢慢地我醒了。我下意识地摸摸脖子,没有,没有钻骨的小洞。我的心莫名地有钻骨的痛,纯纯的痛。他不喜欢我的血么?
“为什么?”我大声地撕喊着。用手,用仅存的力气撕他的衣服,捶他的胸膛。没用的力气,见鬼去吧,让我去死吧。
“不要这样,我的心会很痛的。”他捉住我的手,好大的力气。佑俯下身,用舌头去舔我的伤口,但却对那滚烫的鲜血毫无兴趣。怎么了,我的血腥味不够浓吗?
“为什么不咬我?咬我啊,那样我们就可以永生相爱,永生幸福了。难道......难道你不爱我?”佑抬起头。我在他眼睛里看见我痴迷疯狂空洞的眼神。
“不,我爱你。正因为如此,我不希望也不愿意你承受我每天所承受的煎熬、痛苦。我不能见阳光,无法感受它的温暖亲切和煦;不能触摸十字架,无法想象它是那么高贵那么尊严那么神圣;注定永生,永远不老,永远不死,永远躺在棺材里思考:哪里有新鲜的血?”
“不,我爱你!我愿意这样,我会努力尝试,我想我能,我想我一定能!”我的眼睛哗哗哗地流着泪,就像我胸口流着的叫做血的液体,哗哗哗......
佑使劲地摇头。他把头埋在我怀中,他也哭了,特拉秋拉哭了,像一个孩子般毫无顾忌。我们再一次在黑暗中相拥,不同的是我们都哭了。
“佑,你知道吗?为了你,我爱的人,我愿意付出任何沉重的代价,什么都可以,我什么都可以不要了,只要你。咬我好吗?”我发觉我的声音已经开始颤抖了。
“这样子何必呢?我们可以爱一生啊,你这一辈子,让我们用尽全部的爱,轰轰烈烈地爱一场,决不后悔。不好吗?”
“不要不要,那我老了,满面皱纹或我死了以后呢?你一样会爱上另外一个比我......比我......更......更漂亮的女子的!”我气喘着,大口大口地贪娈地呼吸者空气。我知道,我就要离开你了。
“佑――我――”
“依依,依依!你很痛苦,对吧?我不忍心啊!”
“不忍心――不忍心,你就咬我啊,这样......这样我就不痛苦了!”我用我最后的力气撕喊着。
“依依,你听我说,我是不会咬你的。我知道你就要死了,你就要离开我了。我舍不得你,但咬你并不是解救你的最好办法!”
我看见佑眼睛里涌动着的黑色的潮水,对不起,我让你痛心了。
“你就要走了,有一些话我一定要在这辈子跟你说。你知道吗,对于我,你就像是阳光,是十字架,让看到光明,感到温暖。我不会咬你,但我发誓我会一直等你,这是我爱你的方式。无论多么久,无论多么远,无论你是谁,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会来到你身边见你。如果你一微笑,我就知道,你就是那个我一直等着的人,永生的爱人。我会等着你每次的轮回、新生,然后长大,再然后我们相爱一生。一旦你死了,我也回重新开始另一世的等待。只要你不曾忘记我。好吗?”
我含泪地点点头,看着眼前那个我爱他他也爱我的男子。
“佑,我累了,我想睡了。等我哦,记得要等我,这是你说的。我们勾勾手指吧!”
“好好好,就这样说定了。就这样在我怀里安心地睡吧!”佑轻轻把我抱起。
我慢慢地闭上了眼睛。我想我一定是带着幸福的微笑走的。因为我知道,那个我爱的男子,那个承诺永远等我给我永生幸福的男子,就在前方等我。一定会的,一定会的!!
永生难忘的长征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今天我们就是小红军,我们也去长征咯!
我满怀着激动地心情,背着六七斤重的书籍,口中哼着长征的诗歌早早的来到学校。我既开心又怕的想:今年的长征会不会比以往的要困难?可是我不怕,我可是爬山的精英呢!
随着一声响亮的哨声,我们像一只只兔子一样,飞快的排着整齐的队伍到操场。校长千叮咛万嘱咐,我们长征途中一定要小心,大家要团结一心,互相帮助,互相鼓励。然后我们听了几则长征的故事,顿时,我思潮起伏,泪流满面,我感到革命先辈们在恶劣的环境下不怕困难,不怕敌人。再看看我们,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在今天美好的环境下,遇到一点点困难就像只缩头乌龟,我不禁惭愧的低下了头。我下定了决心,要向革命先辈学习,不管有多坎坷的路,不管有多高的山,不管多恶劣的环境,我也要坚持下去。
长征开始了,我们带着小军冒自豪的在马路上行走,买菜的人们都停下脚,开车的人都熄火,驻足痴望。大人们都投以好奇的目光看着我们,我们边走边谈长征的故事,大家津津乐道的。走了一段时间我们到了遵义会议,王老师向我们倾诉了为什么会有遵义会议。当初国民党对我们进行围剿,在第五次围剿中,在王明的领导下,围剿失败,大家在遵义这个地方反思,开会。
最困难的地方映入眼帘--那就是过雪山。只见满脸笑容的校长从纸箱中捧起雪白的纸屑,用力的往上抛,仿佛正在下着雪。校长的嘴里还忘念上:“下雪啦,下雪啦!”山非常陡峭,非常危险,泥土的小阶梯,两边全是一望无际的悬崖峭壁。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坠入深山老林的怀抱中,我们小心翼翼地爬着,手抓住前面同学的手,然后脚使劲一蹬。就这样我们互帮互助过了这让人感到心惊肉跳雪山。我的脚颤抖着,嘴巴囔囔地念:“怎么还没到啊。”走了快四个小时,大家疲惫不堪,终于看到六个醒目的大字--长征胜利会师。我欣喜若狂,直奔目的地。与支持人交流互动。然而我们每个同学发两个馒头,我二话不说,三下五除二的吃个精光,再看看同学们也狼吞虎咽的吃着,这时候的馒头是多么香甜,美味可口啊!
最后,我们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今天的长征令我永生难忘,使我受益匪浅:我们要向革命先辈们学习那种不怕困难的高尚品质!
厦门市海沧区育才小学六年级:曾思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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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印象・足球对于童年的记忆并不是十分的牢固,但总有一些事想忘也忘不了,比如说足球。在我印象中,小学五六年级应该是人一辈子中最纯真率直的年代了吧,偶尔开怀地打打群架,不必像现代人疲累地戴着面具在生活。十三四岁,正是好胜的年代,我们一帮狐朋狗友,不仅曾在足球上为谁更厉害大打出手,也曾为一瓶五角钱的汽水争个不已,这种打拼精神让我们的班主任很是妒忌,有时在夕阳西落的苍凉意境下不慎逮住了我们,接下来便是少不了的长篇大论的训话,老师有过一段话,让我至今想起都痛心疾首,我们踢球就是与现行教育大纲不合,就是与党,与人民,与全人类为敌,说得仿佛我们炸过世贸大厦一般。然后收走球还不甘心,又罚我们为球默哀了许久。踢球真的有错吗?教科书里的参考答案是肯定的,学生的天职是学习,而学习的反义词就是玩,我们做违背人民群众的事,那便是犯错,与群众过不去。但尽管有如此大的路障,我们对足球的喜爱却老不死心。几天后,又会见学校的操场上尘土飞扬,大家一个劲地拼,一个劲地抢,尽管有时并不知道球在哪。其实最能勾起我对足球回忆的,莫过于夕阳西落的苍凉场景,和那一帮老友,以及五角钱一瓶的橘子汽水。每次当我们大汗淋漓地抱着球抢在学校关门的最后一刻一个跟斗翻身而出时,总会往小卖部里挤,脏兮兮的手在口袋里摸上一阵后,终于抽出一张皱皱的五毛,递给老板娘后,对她近手疲惫地笑着。往往狂饮上两口后,仰天一声长啸,有种“怒啸山河”的狂放,但回过神来,不免听到有人窃窃私语。十三四岁的年代,正是狂傲的年代,但由于老师的出色驯服,也只能抓住空闲时间,偶尔吼上一两句,字字饱满,还带着一股压人的气势和泻愁的快感。和五角钱汽水一样忘不了的,还有一帮老友,一起踢球,一起大吵上一架,然后又一起在街上边晃荡边唱着闽南语的《我没醉》。而如今各奔东西了,偶尔难得聚在一起,却再也没有了从前的味道。时间不仅带走了容颜,还抹杀了当年纯真率直的心。还清晰记得踢球后吃的一种美食,叫做饭煎(跟据闽南语译过来的)。每次到天幕渐渐亮起几盏星星的时候,我们收起了那颗狂热的心后,便狂奔到离学校不远的小贩摊子,买上几块,津津有味地陶醉不已,而如今,小贩摊子还在,人却已不再是旧颜了,每每尝着“饭煎”回味的,陶醉的,还是那个不变的味,和已逝的旧事童年。该去的都去了,往事是不会倒流的,但思绪却能在过往中飘飞,让回忆带给我不变的感动吧。900字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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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阳・童年・翘翘板好几年前的一天,春节刚过不久,在老家福州的某公园里,表哥正坐在翘翘板翘起的一头,怎么也下不去。那天早晨,正度假的太阳居然来上班了,我和表哥被暖暖的阳光唤出了家门,来到附近的公园里,我们争着抢着把公园里各种器材玩了一遍。我的目光最后落在翘翘板上。表哥已经坐上翘翘板,我跟着,坐在翘翘板紧贴地面的位置。翘翘板是木头做的,光滑、冰凉。表哥忽然指着天空喊:“小鸟!”好奇心驱使我抬头看了一下,中了表哥的“调虎离山”之计。他趁我放松警惕的一刹那,突然一用力,我措手不及,给翘了上去,我因受到惊吓,又没有抓紧扶手,尖叫一声从滑滑的翘翘板上摔了下来……表哥惊慌失措,跳下翘翘板,要跑回家找奶奶来处理。只是想跟我开个玩笑,吓吓我,搞得头破血流可不好。“我不会输的!”我忍痛站了起来,拍拍身上的沙土,再次坐上翘翘板。表哥看我没事,便重新坐好,向下压。我稳稳当当地坐着,不让他把我翘起来。表哥的力气很大,好几次都快把我翘上去了。我也很用劲,丝毫不敢放松。头上的阳光在云层中躲来躲去,专门为我空出一块阴凉的地方。现在,表哥在翘翘板翘起来的那头,他涨红了脸,使出吃奶的劲儿,仍然没办法把我翘上去。就这样僵持了几分钟,我感觉表哥渐渐轻了,他喘了口气,可怜巴巴地看着我求饶。我没有心软,表哥生气地冲我挥着拳头。软硬兼施,一点效果都没有。“嘿嘿!”我似乎想到了什么,贼贼地一笑,吐了吐舌头,突然向后退了一步,站起来。翘翘板翘起了一头马上“砰”地一声降了下来,表哥没有防备,也掉了下来,虽然还是坐在翘翘板上,但也着实吓了一跳。我在一旁幸灾乐祸地大笑:“哈哈……”心里满载着欺负表哥的得意,和战胜表哥的快乐。“你,你……”表哥火冒三丈,但也无可奈何。这时,柔和的阳光穿过云彩,抚摸着我,看,太阳也在为我庆祝!我唱着歌儿走回家,乐呵呵地想:表哥,气吧,气吧!气死你最好,嘿嘿……现在,想起当时的事,我忍不住又笑了。再也不会在翘翘板上整表哥,再也不会有第二个这样欢乐的童年。可是,那天真无邪的笑声却永远这样伴随着我……7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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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爱永生也许现在的“小皇帝”们很少挨鞭子吧。我常常突发奇想:鞭子象征严厉,但也有它的效用。温柔的母爱令人难以忘怀,而严厉,不也是一种母爱吗?同样也令人难以忘怀啊!我至今仍忘不了童年时候我挨母亲竹鞭的事。小时候,母亲对我和弟弟格外疼爱,想着法让我们吃好、睡暖。6岁那年,我上学了,妈妈还特意给了我一个崭新的书包。我家附近,有一小片桂花树林。开花时节,桂花开满枝头,蜂飞蝶舞,真诱人啊!平日里,管花的老头看的紧,不准小孩子爬上树折花。有一天,中午放学后,我和一群小伙伴打“游击战”,不知不觉的跑到了这十几棵桂花树下。小伙伴们望着树上的桂花,嗅着浓浓的花香,一个个都停下来,这香味实在太诱人了,终于,有经不住诱惑的,像猴子一样嗖嗖的爬上树,一边折树枝,一边摘花往兜里装,时而还往地上扔。我站在树下,望着那金黄而带有香味的桂花,看着树上小伙伴们得意的样子,不禁口水直淌。但是不敢偷折桂花。母亲常常对我说:“做人,要有骨气。不是自家的东西,半个指头大的也别去碰。”为了拒绝这花香的诱惑,我使劲闭上了眼睛。突然,一声吼叫:“好大胆的毛孩子,竟敢偷折桂花!”管花老头出现在树林的那边。小伙伴们一个个慌忙溜下数四处逃窜。我吓坏了,瞪大眼睛,就是迈不开步,呆呆地当了俘虏,被押走交给母亲发落。母亲的脸色由青变白,由白转青,一声断喝:“跪下!”她从没发过这么大的脾气。我胆战心惊地跪在衣柜前边。“我......没偷......”“还敢嘴硬?”母亲气得浑身发抖,从屋角抓过一根竹鞭,疾风暴雨似的朝我身上抽打。我满心委屈,不哭不叫,闭上双眼......晚上,我早早地钻进了蚊帐里,身上的鞭痕还在火辣辣地疼。有人敲门——是管花老头。他给母亲直赔不是:“嫂,真对不起,我错怪你家孩子了。我问那群毛猴子,他们说,他只是站在树下,并没有折花......”只是这时,我才无声地哭了。许久许久,在朦胧之中,我感到一只温和的手在抚摸着我的伤痕。我微睁眼睛,只见母亲满脸惭愧,眼中含着泪水,右手拿着镊子,夹着一团棉花,左手拿着一种不知名的汁液,用棉花蘸着,轻轻地擦在我的伤痕上......多少年过去了,这一幕总是出现在眼前,我忘不了这浸透母爱的竹鞭,忘不了母亲的告诫......8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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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人生三年前我开始喝咖啡,因为它能提神,而且我只喝黑咖啡加糖的那种。我不喜欢喝纯咖啡,因为它太苦,难以下咽。偶然的一次,在电视上,我看到电视中的男主人公只喝一种咖啡――黑咖啡家盐。他在里面说品尝咖啡就好似在品读自己的人生一样。我没太听懂也没怎么在意,但好奇心使我决心端起喝一大口,却又急忙吐出。天!这是什么味道,又苦又涩。我不甘心,便又端起杯子喝了一小口,然后慢慢地咽下,就在那时,我感觉到了,它那与众不同的味道,它不是那种纯黑咖啡的浓苦也不是加糖咖啡的甜中透苦,而是苦中淡淡的透着咸,又有点涩。也是在那一刻,我才稍微明白那位男主人公所说的那句话,原来我们的人生就像咖啡一样,充满甘与甜,充满苦与涩。三年前的我之所以会只喝加糖的黑咖啡,也许与自己当时的情况有关吧!那年父亲离开了我,残酷的现实有一次撞击了我那因自幼缺少母爱而残缺不全的心灵,虽然表面上我装得无所谓,但内心却痛得不能再痛了。于是我开始抱怨命运的不公,我不明白为什么在带走了我的母亲之后又残忍地带走了我的父亲,我不明白,我真的不明白。在那一年我感觉自己的生命之光暗淡至极,在加上成绩的急速下滑,我感觉自己被彻底打垮了,我认为自己以无力再和命运抗争了,自己现在唯一能做的就只有顺从命运的安排,因此在那一年我的性格发生了叛逆,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吧,我才只喜欢喝加糖的黑咖啡,因为我认为我的人生就像这种咖啡一样――无论放多少糖,喝到最后嘴里都是苦的。最后,我在加糖的黑咖啡的伴随下选择了退学,从那以后,我便不在喝咖啡,即便复学之后,也不在去喝,直到那次在电视上看到男主人公的加盐黑咖啡。而现在我又开始喝咖啡了,但是却喝的很少了,而且现在的我什么咖啡都喝,但喝的最多的就数灌装的了,而喝的最少的则就是加盐黑咖啡了。现在加糖黑咖啡喝的也不多了,即便喝了,也不是以前那种无论放多少糖最后喝到嘴里都是苦的味道了,而是在最后的苦味中竟透出一丝甜。我认为并不奇怪,因为我亦苦尽甘来。黑咖啡,加糖黑咖啡,加盐黑咖啡,现在我认为都已不如香浓的灌装咖啡,因为它淡淡的奶香中透着几丝苦,而苦中则亦透着一丝甜。闲暇之时,品尝一杯咖啡,也许你会获益匪浅。800字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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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永生上午。6:30准时出门。6:55准时到校。7:00开始上早自习。7:30早餐时间。8:05正式上课。10:25早操时间。12:10放学。下午。2:00准时出门。2:25准时到校。2:30正式上课。5:40放学。晚上。7:00读报时间。7:30开始上自习。10:00放学。一切都安排得紧凑有序,我们被死死的束缚在这里面了。它像一张网,一张编织得密密麻麻的鱼网。牢牢的困住了我们,我们想逃。想跑。想远离。想解脱。但想毕竟是想,想出来的是脑了的。我们要面对的还得是实实在在的现实。现实啊!这个可恶的词语,扼杀掉了多少青年的梦想多少青年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多少青年那无忧无虑的生活。一7:00刚做在位置上,那戴着一副宽边眼镜的小老头15(我们的班主任,因为他的名字喊起来跟9加6很像,我们变干脆背地里叫他15)便早已坐在讲台上了。虎视耽耽的注视着底下的每一位同学,时不时还盯两眼门口。看看有没有谁迟到,紧接着便拿出座次表与下面的同学一一核对,看是否有漏网之鱼。好一个精明的老头!谁要是迟到的了一秒中便像是期考得零份那么严重,被他逮着要整整批斗好几节课。然后让你写迟到原因。写保证。写检讨。找家长签字并予以监督,等等。一系列的措施让我们甚感疲惫。好一个古板的老头!哦,对了。忘说了一点,他是教政治的。难怪会如此怪异。他所有的思想都政治化了,还没安装新的软件进行更新呢!喂,知道吗?我昨晚做梦了,梦见去了那个像瑞士的地方。我刚把书放在桌上,正准备摆个隐蔽的姿势睡觉。同方西变凑过来,用宽宽的英语书挡着脑袋。兴高采烈的对我说道。是吗?很好啊。我昏昏欲睡的说道,然后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切!真没激情,给点反应嘛。西有些失望的说。老大,我很困也。我眯缝着眼睛不耐烦的说,整个身子几乎快要瘫在桌上了。算了,算了,我找他们说去。说完西便假借背书之名,大大方方的侧在后方与霞和成夸夸其谈。霞是学唱歌的,曾信誓旦旦的说要考川音。但最后却打消了这个念头,开始想到了学习。她说唱歌没意思。太累了,唱累了,也争累了。成是个自以为长得很帅,卷发黑皮肤。整天对班上的女生评头论足。然后在大骂谁丑,大夸谁漂亮。令大多女生对他都没多大好感的男生。但霞、成、西都有个共同的爱好就是能侃。侃得泡沫横飞。天花乱坠。我想那小老头肯定还自得其乐的认为这话仙(指西,全班公认的最能侃的人故得此名。)总算是开窍了,今早读书的激情还不错嘛。真是孺子可教也!呵呵。老师眼睛尖,我们障眼法搞得也不错。这就叫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嘛。我实在支持不住了,这么别扭的睡太难受了。豁出去了,一不做二不休。我干脆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大张旗鼓的睡觉。要知道当时15可就站在讲台上,那可是居高临下,俯视八方啊。我就在他眼皮底下,他只要眨眨眼睛。翻翻眼皮。就能轻而易举的逮着我。我冒这险和黄继光用胸口堵机枪差不多,明知道要会升天。可非得做啊,就像西曾说的那样,有些事是你必须要做的。虽然你并不愿意,可我们还得继续。我想这话挺对的。追根究底也还得怨我自己,谁叫我昨晚赶作业弄得太晚呢。以至于扰乱了我的生物钟,它可是很久都没正常过了。这非得要我一天的睡眠来偿还不可,唉……这可亏大了。陪了夫人又折兵啊!西还在继续着,时不时还爆发出一阵狂笑。生怕露出破绽,便用余光瞄瞄讲台上的15。然后又生硬的故意大声的、响亮的读几个单词。接着又继续。好一群狡猾的家伙,也够他们狠的。这可也拜老师们所赐啊。像瑞士的那个地方?我突然想起前几天西和成他们说过,在毕业后要找一个坐火车能直达的地方去旅游。那里必须要有瑞士一样的景,当然还必须要有雪。他们的憧憬总是令人向往的,但往往都是些雪花般飘渺的梦。随时会被风吹得没里影踪。孩子终究是孩子,我们都是孩子。孩子能做什么呢?只有做做梦罢了,就像西样。仅仅是梦到了,也令她欣喜若狂。怎么想到这去了,再不睡就没时间了。我得抓紧每一分每一秒啊,快睡。快睡。我要睡觉。睡觉。睡觉。……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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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乱静中有乱,乱中有静,此为天地之常规。——题记一空间的转换,白或黑的云在空中不断漂移,四季随树上的叶子由绿变黄或黄变绿。错综复杂的公路上行驶着光速般的车,发出杂乱无章的熟悉的声音。我就生活在这座城镇上。每每在早晨看到在保险公司旁的老太太练着哼哼哈希柔中带刚的太级拳时,我总会对生活的又一次开始而感到愉悦,脚也会用劲地踩单车。看着教室里讲台上的女领读,我总想着要是换作是我,那会是一副多么富有阳光般的朗读。在我的领读下,窗外的白光会映在我们的脸上,宛如一幅极为朦胧的美画。我知道某某傻就坐在某一个被人群淹没的座位里。在这个小镇里读书,会比较轻松自由,我可以在课堂上胡说八道,甚至于八道胡说亦可。优生也好,差生也罢,大家在一起就像一锅大杂烩,什么样的人都有。二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使自己静到极点好好地看会书。但脑袋里输入系统像是有所损坏,怎么也看不下去,仿佛叫你家的猫从远过来,它偏偏不过来,就得气死你,我心里真有点烦。烦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在我的耳畔总是萦绕着唾沫横飞的说话而成的噪音(在这里特别补充一下,我班人口是全年级最多的,也因为这样,让我终于相信了中国确实有十三亿人口这一事实)。然而最烦的是:即使人口再多,我还是无聊至极。在高一时,我总是以为我还是在初中。因为高一那时我对班上同学都不熟,因而也带给我一种错觉:高一的同学是暂时的,他们是随时会消失的,而初中的同学则永远是我的同学。在念高一后半学期,我才慢慢醒觉。哦!原来初中的同学和高中的同学其实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只是阶级不同而已。我是一个内向兼外向的人,也可以说成时而内向时而外向,不过要相信我是个正常人。内向时,见到女孩子就了解到:啊!原来上天生女子是用来吓我的,使我害羞不止,口吃不止。外向时,再次见到女孩子又了解到:呀!21世纪的女子真如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个个都是女中豪杰,以后很有可能成为巾帼英雄,我得向她们讨教讨教,听听她们讲讲玉女心经。从我“这滴水”慢慢融进到这个大群体,是需要历史原因和现实条件所影响的。历史原因就是我校的硬件设施真是太糟糕了,以致使我们都挤进在这间很小的教室里。然而现实摆在眼前,我们人太多了,只好彼此都挤上一挤,也能提升我们的宽容程度。教室里,我的同类们都说话了,我难道要当哑巴吗?当哑巴是要吃亏的。不过我确实当过哑巴,记得老妈的记述,说我很奇怪,五岁时才会开口说话。我不知道这是天才的预兆,还是蠢才的预兆,后期发觉我是个聪明人,应当是个天才。三又坐在座位想静到极点看会书的我,已经是在读高二了。高二好啊!我们的教室就是在高二时从一楼搬到二楼,那里能让我们望到对面初中生的无限风光。正如某人所说,读书就是为了能更上一层楼,这话倒不假。我是一个怀旧的家伙,望到对面,我就想起了我那充满活力的初中生活。初中三年,我是那么自由那么快乐。我可以跟同学结群屁颠屁颠地到杂货店买吃买喝的,再狼吞虎咽地干掉食物,然后在上课铃响之前赶回教室。这样循环不止,日子过得很是滋润。偶有运动,我们都很狂热。记得有一回,上体育课,老师叫我们自由运动。不知是哪个人,弄到了一个篮球,于是大家组织队伍打起球来。其实大家都不会打球,一看便知,为了抢到球,犯了如“走步”、“双带”等等的篮球规则。幸亏我还略知一二,对他们进行一番“篮球教育”。不过大家打着打着就记忘了规则,“不择手段”地去抢球,连我也一样。大家都玩得很尽兴很快乐,也成为我回忆初中的美好的一个碎片。虽然初中与高中须读的时间是差不多的,但我觉得我读高中比读初中的时间要快得多。这不,写字间,就已经站在高中的半山腰上。我像个老者一样,经常对朋友说:这个星期又要过去了。然后用感慨式的语气补充一句:真是太快太快了!四高二这学期一过,就是高三了,毋庸置疑,那是个繁忙的季节,所以我特别珍惜现在这个能玩乐的时间。1200字以上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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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文化自己生来是个与书做伴的人,多半因为父亲是个十足的书迷。他看的书太多,《三国演义》他真是倒背如流的,《水浒传》也差不多,但除了这些,他最常看的还是武侠小说,并非金庸,而是古龙,当然,金庸的他也看了不少。我当时也就在一堆武侠小说里挑了本《绝代双娇》,我确实也不是个好学生看完没啥感觉吧,有的话就是佩服古龙的想象力,天,他怎么就能想得出这样的事,太恐怖了,他的存在,我估计比小鱼儿这人物还要奇迹。看书,我这人很奇怪的,很多人都会说我屁股一着地就碰小说,没错,小说是我的世界呀,离不开的一种东西,当然也不是没时都想看的,有时心情原因,也会好几个月没看,当然心血来潮时,哪怕第二天是期末或者择优考,我也会捧小说到十一点多。当然,一切是在老妈不知的情况下,她以为我认真学习呢,呵,对于她对我的信任,我十分感激。人最伟大的莫过于能把心中所想的用文字来让别人感受,当然,这不是凡人所能做的。当然,你也许会觉得我这话太重了点,我自己没这么想,因为确实世界上的作家不计其数,但是,读者想的和他想的完全相同,那几乎是微乎其微的可能。一千个读者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确实,作者你说了那么多,也许别人会感动,会支持,但不代表他们想的就和作者你本生想的一样,他们会有自己的理解,如果哪个读者看完你的文字,想的完全和你写时的感受相同,那么就是个奇迹了。反过来说,其实不是说做不到这一点就不是好作家,其实好的作品,好的文学,并不一定要做到这样,只要你的文字能感动人,给读者一些本来没有的收获,那就好了。《巴黎圣母院》这本书,当然受他感动的人不计其数,但感动的对象是不同的,因为伽西莫多的纯洁,爱斯梅达拉的善良,当然还有可怜的克洛德,我十分同情他,当然我也相信作者写这个角色不是来批判他的,我们都因为他而感到爱最残忍的一面,他是个爱的牺牲品。而似乎每位作家,都有着与别人不同的经历,像三毛、李敖一样性格怪癖,或者像卡夫卡一样悲壮。有时从这些“作家”的人生中,我们便可以看到另一个世界,一个能打动人的神话。没有哪个伟大的作家是个“平常人”,当然也没有哪个平常人能做出如此伟大的事业――文学创作。无论是那位经历了文字狱的苏东坡,还是那位能用封建王朝的生活容纳西方思想的徐光启,甚至那位西湖名妓苏小小……这些中国历史中的灵魂型人物,无不是用自己独特而又辉煌的生命写着人类的文字,创造人类的思想!余秋雨说苏东坡是一种文化,从他身上我们能道出人类世世代代的哲理,包括一切和他有关的人和事,就在他被送进监狱的途中,他想结束生命的那一刻,又有多少人能想出文化这个词以及东坡本生的文化――是上帝救了他,救了中国一代文明,一味文化。而近代文学中,像奥斯特洛夫斯基、高尔基、托尔斯泰这样的大文豪们,又是另一种文明,另一味文化。俄国的文学,与中国文学有着很多相同之处,也许是因为两国的人文思想较接近,他们生活在一个战争的年代,当然与中国的封思想内战是不同的,他们是一种世界思想战争,但是,也许只有在战争中,才能写出如此气壮山河的灵魂之作吧。他们用生命在诠释着思想,诠释着文明。而又有另一种文学,就是畅销书作家们的文化。他们也许说不上是一种文化,但是,他们是没有高尔基他们一样的思想界的影响力如此之大,但是,却有更多年轻的灵魂去感受他们,甚至依恋他们。像日本的春上村树,美国的西德尼,中国的郭敬明。有人会说他们的文学思想或许不够成熟,有鸟瞰世界的视野,却没有纵横世界的气概,有对生活的深思,却没有对生命的慷慨。但是,毕竟这些文字鼓舞了很多年轻的生命。毕竟现在的孩子都是寂寞的,读到同样寂寞伤感的文字,总十分有共鸣感。现在的年轻人,很多会去关注的是畅销小说,畅销书作者,青春偶像作家,而谈到巴尔扎克、马克吐温,莫泊桑、雨果以及谢尔顿这些文化代表人物时,总会停住脚步,因为这是时代变了,他们认为这些文字跟不上时代,老土。但我认为,文学和音乐一样,没有时代,没有风格,只有共同的诠释――感动。钱海燕说过:“作者的任务就是写作,写完了,我的任务也就完了,至于读者你能不能接受,那是你的事,你喜欢,我很高兴,你不喜欢,也是自己的事,我不赞成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什么联系讨论,我认为没必要。”钱海燕的话让我看到了一个真正放得开的作者,心是如此豁达。读者,也许我们是该深思深思文化了,既需去领略雨果的深沉爱恋,也该去领会三毛的人生观念,也少不了谢尔顿的宗教思想,也不能没有郭敬明的青春忧伤……文学是多方面的,请你在读书是,把这些文化都品一品,如果领略不了,看看《文化苦旅》,看完会明白:一个民的文化,离不开历史和现实。――一个没资格谈文化的“放肆”小子记于看完《文化苦旅》的夜晚1200字以上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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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生的孤独契诃夫说:“我活着的时候是孤独的,死后也将躺在孤独的坟墓里。”契诃夫的生活应该说是被荣誉和喧闹包围的,他在演绎自己剧本人物的时候在观众的惊愕中倒下,死在华丽的灯光环绕的舞台上。然而他的骨子里依然是孤独的,孤独到不会相信来世的繁华。朋友N在草纸上随意写了一句话:“透过窗户看着远处的灯火,感觉是那么孤寂。”不知道为什么在看了那么多她的涂鸦之后会一直记得这句话。也许是因为自己身在异乡引起了些许的共鸣了吧。有一种是因为曲高和寡,因为不被理解而渐渐成了习惯,渐渐孤独成了境界。比如海子和顾诚,那两个我们那两个留给这个尘世华丽的诗句却以血腥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生命的20世纪最后的诗人,永远读不懂也猜不透的“属于另一个世界”的“长不大的孩子”,他们只能在不理解的眼神中在黑暗中“用黑色的眼睛寻找光明”,任“被劈开的疼痛在大地弥漫”。比如鲁迅,当“三味书屋”开遍大江南北、咸亨酒店生意兴隆而布满灰尘《鲁迅全集》摆在各家各户的书架上当作有文化的标志的时候,鲁迅先生也许只能在遥远的另一个世界继续他作为思想与时代的先驱者的黑色孤独。比如张爱玲,那个冷艳到倾城的女子,纵然有“凌云万丈才”,纵然挥洒出文坛无数无法超越的乐章,生活在她眼里也只是“一袭华美的袍子,上面爬满了虱子”。胡兰成给她的是伤心与背叛,赖雅给她的是风烛残年的不相知的陪伴。她注定只有深居家中,把在自己锁在不为人知的世界,看着年轻时的照片,一本〈对照记〉结束一切,最后死在空荡荡的家里,直到几天后被美国邻居发现,一查才知道是那个骋中国文坛的著名作家。这是不平凡的人的孤独。因为不平凡,所以就注定在经意不经意之中被“平凡的大多数”神话孤立,于是只有生前在所有追捧的喧闹中孤独着世人无法的孤独,死后依然孤独的躺在坟墓里任那些后来的追捧者们举行一场场并不属于他们的喧闹的悼念仪式。他们始终是孤独的,他们能做的只是在创造完所有精彩之后,孤独的被一代又一代的喧闹者铭记,孤独的永生。有一种孤独是因为属于自己的喧闹在远方,因此无法融入身边的喧闹。比如身在异乡看当地的人乐呵呵的买置年货比如在万家灯火中独身一人看着别人的欢聚一堂比如在聚会的角落里听一群志同道合的兴冲冲的谈自己不懂的东西比如一个人在寝室里望着身边的空旷却猛然听到隔壁寝室的打闹声比如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家里静静的坐在窗前渐渐想起曾经的欢声笑语这是平凡人的孤独。我曾经在一篇文章里写过“孤独是一种境界,但这种境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享受的”。其实准确的说,没有几个人能真的耐的住孤独寂寞,当孤独来临时,大多数人会郁闷会伤感,会吟着“一点青灯人千里”的句子,无奈的叹息。好在这种孤独是暂时的,当家庭团聚时,当身边有朋友陪伴时,当手头有事可以忙起来时,孤独便被属于自己的喧闹打入了黑暗的角落。很遗憾我们是凡人。历史的长河中留不下我们的平凡的名字。很幸运我们是凡人。岁月的沧桑中能留下我们的平凡的幸福。我们无法享受孤独的境界,无法享受那种只属于自己的孤独和那种站在高台上俯视芸芸众生的寂寞。但也我们可以把自己融入万家灯火,可以享受喧闹,可以不去体会那种“高处不胜寒”的感觉,可以抓住那些生活所赐予的平淡的幸福……如果爱,温暖,儿女情长就注定了平凡,那么,就让我们平凡,让我们俗气的满足和品位平凡,而把孤独当作一种上帝为了使终生的平等而给予伟人的惩罚,让他们自由的“孤独的永生”……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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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中永生》观后感从小到大,真正让我喜欢的电影、电视剧并不多,得上百看不厌的只有两个,一是《西游记》,一是《烈火中永生》。喜欢《西游记》,无非是为了消遣,让里面的猴儿逗自己一笑罢了;而对《烈火中永生》的喜爱,则完全出于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震撼与感动。《烈火中永生》我前前后后看过几次。第一次看时,我大概不到十岁。当时并不懂得“革命”、“牺牲”等等词汇的意义,但心里已经有了一份崇敬英雄的情感。从那时到现在,我最崇敬的一直是江姐。第二次看《烈火中永生》时,我多少成熟些了,对那段历史也有了一些了解,这部电影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看过的几部以红岩英烈为题材的影视作品里,《烈火中永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从小到大,真正让我喜欢的电影、电视剧并不多,得上百看不厌的只有两个,一是《西游记》,一是《烈火中永生》。喜欢《西游记》,无非是为了消遣,让里面的猴儿逗自己一笑罢了;而对《烈火中永生》的喜爱,则完全出于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震撼与感动。《烈火中永生》我前前后后看过几次。第一次看时,我大概不到十岁。当时并不懂得“革命”、“牺牲”等等词汇的意义,但心里已经有了一份崇敬英雄的情感。从那时到现在,我最崇敬的一直是江姐。第二次看《烈火中永生》时,我多少成熟些了,对那段历史也有了一些了解,这部电影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看过的几部以红岩英烈为题材的影视作品里,《烈火中永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在影片开始不久,有一个情节,是江姐见到孙明霞。她微笑着问:“明霞,生我的气了吧?”因为我一直没看过开头,在这个情节以前就没看过了,所以不知江姐为何问了这句话(是否是因为组织没有批准孙明霞去川北?)。但那种亲切的微笑、亲切的话语,一下就把她朴素、和蔼、平易近人的品质体现了出来。江姐看到城门上挂着丈夫头颅的那一场,我觉得氛围营造得非常好:淅淅沥沥的阴雨、三三两两的农民、高高耸立的城门,直到江姐看清了布告,这一切安排,直接营造了“路上行人欲断魂”的氛围。在江姐的性格中,最感染我的是她面对一切风险、考验,直至酷刑与死亡时所表现出的那种乐观镇定、泰然自若。这一点在审讯、牺牲时都表现的尤为突出。审讯那一场,江姐的沉静和徐鹏飞的暴怒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上级的姓名、住址我知道,下级的姓名、住址我也知道……”这一段话,听起来庄重无畏。在这时可以感到,那群拥有着各色刑具、身强体壮的特务,在她这样一位看似柔弱的女共产党员面前,都显得尘土一般渺小。灭绝人性的毒刑拷打之下,女英雄毫不屈服,让我肃然起敬。还有一个细节让我久不能忘:徐鹏飞说了一段话,大意是说江姐的丈夫死了,留下个小孩谁来带?再过个三年五载,孩子长大了,怕是连爹妈也不认识。这时,江姐转过头背对敌人,我看到她眼里似乎闪过一丝泪光。我能够感受到她作为一位好妻子、好母亲对丈夫、儿子深深的爱。牺牲的那一场,几次我都是含着眼泪看完的。《国际歌》音乐响起,悲壮!震撼!江姐换上旗袍,整理衣装时的从容不迫,以及和许云峰共赴刑场,向战友们挥手告别的那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在我心里凝成了永恒!看到最后被囚的革命者们冲出牢笼,和解放军拥抱、握手的场面,我有些辛酸。因为这毕竟只是一种美好的理想,心中始终忘不了大屠杀中300多人遇难的惨烈。最后一次看《烈火中永生》是在2005年7月5日,就是一年前的这一天。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在两天后的7月7日,我走进了中考的考场。正因为心中那一份激动,考试中我丝毫没有紧张,超常发挥考进了重点高中。在我的生活、学习里,毫无疑问,《烈火中永生》给了我很大的帮助。这时我在初中最困难的一段时期里都没有畏缩不前过。遗憾的是,到现在我也没能完整地看过《烈火中永生》,只能期待着下一次机会了。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