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知己
时间匆匆,过得飞快。转眼间我已告别童年,告别与我亲近了六年的母校,同时也告别了我最要好的知音,心里还是那么不舍,踏进了中学校园。
记得那是小学二年级,我谁也不认识,总是独自一个人坐在座位上享受着孤独与寂寞的冲洗,看着每位活跃着的同学,嘴角不自觉地上扬,好像很好玩呢…可是,他们对于我来说,是那么的陌生。
我永远忘不了那天,我与她认识的那天。
下课后,一位有着水汪汪大眼睛、飘逸长发的女孩走到我座位前,手中拿着一张粉色的卡纸,说教我折漂亮的衣服,我万分高兴,终于有人跟我玩了。兴致勃勃地跟她学起来。我们之间的友情,就这样慢慢相融了…
在她的教导下,我亲手折出了我以前从未尝试过的折纸。我向她介绍了我自己,她也开心地自我介绍,她叫小盈,大家都这样叫她。于是,那天起,我们成为了最好的朋友。每天形影不离,她在哪里我就在哪里,别人都说我们不是姐妹,却胜似姐妹,而且是一对人人都羡慕的好姐妹。
过不久,班里开始竞选班干部了,班主任按成绩与平时表现将小盈选为班长,我则选为学委。班主任常对我们说一句话:“你们俩是我最得力的助手,要同心协力,不准闹矛盾,尽心尽力负责班里的一切任务,要时刻记得‘团结’这两个字。”我们俩一起点了点头。
每当我成绩不理想的时候,小盈总是第一个用同一句话安慰我:“打起精神来,看重的不是成绩,应该是努力,努力就好,对自己不要太严格,加油!”每当我听到这句话,都会感动的不得了,不知道该是哭,还是笑。
而当我被老师批评的时候,失落地坐在一边,她也总是第一个看出我的心情,然后很调皮地捏捏我的鼻子,笑着对我说:“挨批没什么大不了的嘛,首先要想到自己的错误,下一次争取做的更好!”当我听完这句话,心中的乌云即刻散开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晴朗的太阳,我感慨着,我是多么幸福、有一个这么好的朋友。
我的知音:小盈。我最好的知心朋友,离开了你,我开始明白:成绩不理想时要想到自己努力了就算最好;挨批时要想到是自己的错误,下一次争取做得更好!谢谢你,你要我明白的,我都明白了,因为你是我的好朋友!
大树和小草
当你在远处的时候
你不会看见
在大树下的那颗普通的小草
你只会注意到那颗高耸的大树
当你走近的时候
也许你不会为了脚边的小草
停留下你的脚步
但你会驻足
因为那颗大树引人注目
平凡的小草
只能轻吻你的脚边
而大树
能够给你遮风挡雨
大树和小草
就像是我们的缩影
平凡而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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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我和王雪茄,是知己。她跟我好了7年,从我那儿接收了不少唠叨,我跟她好了7年,从她那儿解决了不少的温饱。虽然同是得利,但我坚信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今天,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好青年,精神自然比物质来得更重要,所以算起来还是我亏了。但是吃亏是福,而且我们是知己,我也不计较那些,心甘情愿的继续向王雪茄灌输我所谓的“精神食粮”,然后心安理得的跟着她混吃混喝。由于彼此认识的时间太长,所以我几乎已经失去了关于王雪茄那张老脸是否好看的判断能力,就像一个最喜欢吃肥肉的人,连着吃得多了也会腻,况且这坨“肥肉”我一吃就是七个年头。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王雪茄比较具有生物的潜质,所以进化程度比我快得多,大抵只要她不说话看起来还就是一有模有样的姑娘,这点我确实没法比,终究是先天受限,长得不好看不能怪我不是?可是她要忍不住开了口,这内涵就实在不是和我处在一个档次。有时我想如果不是好在这七年来受到我这样高内涵水平的人的耳濡目染,这姑娘多半也就毁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个词儿上了。我这人生来就很安宁,二战打完了,三战又还遥遥无期,而且我是个俗人,不懂得居安思危,所以养成了懒散的性格,不愠不火,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唯一的疙瘩就结在王雪茄身上。大家都知道社会主义发展到现在,贫富差距还是存在的,这我明白,可我不明白的是中国13亿人口,干嘛这差距非得体现在我们身上?要命的是还要体现得如此明显。王雪茄这姑娘挺烦的,除了我这样的好人估计没人受得了她。正是如此,所以她妈妈也怕了她,带着她爹牵着她弟,躲到成都去了,留下她一个人在仁寿继续祸害善良忠厚的仁寿人民。而我则不一样,从小就得大把大把的小红花,讨人喜欢得不得了,所以我老妈舍不得我,也带着我爹牵着我哥,从龙马搬到了仁寿,整天就像一黑猫警长的粘着我,搞得我想去慰藉一下被王雪茄祸害的仁寿人民的机会都没有。每当我从一个地方经过,总有那么多含着泪的人留在我的身后“依依不舍”。王雪茄说那都是被我给揍哭的,我明白那是她的嫉妒。所以我心宽体胖,不生气。这样的结果便是我每天只能领到一些没有金线的毛票。早上去买馒头也要数上五张。而王雪茄却可以领月票,而且比我这种现场支付高档得多。钱的面积比我的大不说,颜色也红扑扑的好看,而你看到过我用钱的话,就会知道,我那些钱都是清一色的灰,就像我暗无天日的生活。更过分的是她的钱有金线,而我之前说过我的却没有。她早上也买馒头,一张却可以换别人50张,老板不但不生气还会对她笑得花枝乱颤,却从来没对我憋过一下嘴角。别以为我笨,我曾经有想过趁她睡着时偷走她的那张小绿卡的,可是那姑娘太过葛朗台了,把卡藏到了不知名之处,我找不到,初步估计她是含在嘴里的。这样一想,我顿时就觉得那姑娘真是一大变态。我顶喜欢王雪茄的姓,真的。和我要好的还有几个人,比如李琳,我便叫她小李子;吴丽艳我便叫她老吴。可是王雪茄姓王,总不能叫小王子吧!思来想去,除了王八蛋就属王麻子最顺口,于是也乐得这么叫她,王麻子王麻子,别以为不雅,这叫通俗,“通俗”,懂么?可是那王麻子大概不喜欢我这么亲切地称呼她,可是她也没有办法。想报复我吧,比如叫小辜子,小辜,辜辜,大辜,老辜,“辜”同“姑”,怎么叫都是我占便宜,所以,不管她情不情愿,还得叫我辜妤洁。嘿嘿,现在我才知道,姓辜真的挺好的,天生具有优越性!若是大家也喜欢,索性也就改了姓辜吧!我是不介意的,真的哦!高三开始时,王雪茄从学校搬了出来,成了我的邻居,从此以后便开始了和我天天“登高”的命运。我们天天这样“锻炼”全都是拜我妈所赐,她老人家眼光也实在不怎么样,一眼就瞄准了天梯之上,还经常洋洋得意地跟我炫耀我长得这么有肉感全是她的功劳,天然锻炼有什么不好?当初就是因为她目光太远大才选了这么一个好地方。可是再怎么聪明也是60年代的人啊,懂得“站得高看得远”却不知道“高处不胜寒”的道理。幸好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得还是聪明伶俐,否则共产主义的建设多半也是无望了。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王雪茄的美色我无福消受,可是她的方便面我是消受得起的。我学了这么多年的英语唯一懂得的单词就是一个“hungry”,每天吃得贼多,弄得我妈神经兮兮的对我说超市的米价又涨了。言下之意自然明了,就是叫我少吃点儿。我是一孝顺女,所以为了转移我家的经济危机,我每天晚上便敲着碗到王雪茄那儿讨面吃,有时还会恬不知耻地向她透露我最喜欢吃的面是今野拉面,之后还补上一句:一元二毛的,不是很贵。于是第二天晚上我呼啦啦的大碗里就会流动着带有王妈妈血汗的今野拉面。我说过我性格懒散,所以早上总是赖床不起,连我的闹钟的海军进行曲也闹不醒我。可是,王雪茄那姑娘挺勤奋的,每天早上很早就起来,所以她每天都会来叫我的门。一般情况下,我妈每天叫我一次,她叫我两次,在某种意义上说她更像我妈。有时侯我想若干年以后,她要是嫁了人,全家人都会给她训练得雷厉风行不可。前段时间,王雪茄因为不般回学校寝室的事和她的班主任闹了矛盾,她说快把辜老师给气死了,我当时就想对她说这是你情我愿才能办好的事,他爱生气是他自愿的,碍不上你。可是我没说,估计结果便是我非被那姑娘给一脚踹死不可。那家伙,可不是一般的凶残啊。王雪茄也是我写的小说的第一个读者,不知道这是不是不是她的不幸,依我看来她是幸运的。毕竟小说能写成我这样的人,这个世上已经不多了。所以我希望她能继续“幸运”下去,直到气死为止。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不得不忍痛搁笔,因为我必须睡了,否则明天早上又得听她在我门外东猪一般抓狂的嚎叫,那实在很难听,真的。就此停笔。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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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知己好久没有写作了,还真的有点怀念这种感觉。其实写作也蛮好的,可以把自己心里所想、和想说的对一尘不染的白纸倾诉,它会认真的倾听你的倾诉、不会有一丝的不耐烦、也不会有一点的私心;其实才是我最好的朋友,难道不是吗?其实有时真的想大发一场脾气,把心里的不满全部发泄出来;有时真的想大哭一场,把心里的委屈全部释放出来;有时有种莫明的烦燥;有时真的希望有位知己,把心里的想法与追求都讲给她听并共同探讨。现在我真的能理解古代文人的一名话,那就是:人生求一知己足已。因为知己就像白纸一样,她不会不耐烦、也不会有私心,他们之前有共同的话题与语言,有共同的爱好与追求……其实我也好想有一位知己,因为那种感觉真的很好;因为他是一个完全了解你的人,当然你也是了解他的;他们在彼此的面前可以畅所欲言、可以肆无忌惮、可以共同探讨彼此的爱好、可以实现彼此的追求;有时闭上眼睛想想,这真的是一幅美丽的画卷。其实我最羡慕的还是杨贵妃与唐明皇,他们真的是一对举世无双的知己与夫妻;我是一个喜欢历史的女孩,所以在同龄里根本找不到与我有共同语言的人。我喜欢历史,我喜欢春秋战国、喜欢三皇五帝、喜欢三国、喜欢水浒、喜欢红楼……但我更喜欢唐玄宗与杨贵妃。有人会认为玄宗与杨贵妃之间根本就是错误的,因为杨贵妃使玄宗名声扫地,因为有她使得君王不在早朝;但在这里我不得不为她辩白,杨贵妃与玄宗之间是有感情的。从他们同坐一席共尝“合欢实”、从一骑红尘妃子笑、从与贵妃一见钟情后的形影相随、从寿王妃到女道士再到贵妃、从她穿的衣报的刺锈、从两次被遣回娘家、从她们在长生殿里的誓言、从霓裳羽衣曲到霓裳羽衣舞、从马嵬坡之难后玄宗的游月宫;无论是其中那张画面无非都是对他们爱情的描写。那么夺儿媳的臭名又能说明什么呢?虽然命运的结果他们无能为力,但他们的相遇决不是一个错误。相反我非常看中他们两个,我最瞧不起的还是寿王李瑁。同是男子汉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他所做的无非就是忍耐,跟本没有争取的一丝表现,我想杨玉环跟了他也是不会幸福的吧?但她与玄宗就完全不一样了,玄宗为她做的种种、改变她的身份,让她做女道士也是使杨玉环心理的道德上的疑虑得到缓解;才真正地接受他的爱,也是无非就是对她的尊重。如果不是对她有感情,那他大可不用这样做;直接霸占,谁也不会拿他怎么样,因为他是君;这样的例子历史上比比皆是。玄宗之所以对杨贵妃如此醉心,主要是两人在感情上、志趣上的情投意合,而她也无非是被一位执着的男人所感动。杨玉环也是一人聪明的人,玄宗有一次与李白下棋;只见李白大大咧咧地说:“现在认输,可以体面地给您一个平局,过一会儿,可就悔之晚矣!此时,杨玉环凑了上来,一看皇帝要输,故意把怀中抱着的哈巴狗儿撒开,放狗搅乱棋局:“哎呀,这小东西,怎么说跑就跑啊!李白大为不满:“娘娘怎么放狗搅局呀,鹿死谁手马上就要昭告天下了……”一抬头,却被杨贵妃的美艳惊倒,一时诗兴大发,遂拈来一首赞美之。李白如此的狂妄,玄宗出于爱才之心,没有加罪于李白,这使得杨玉环更加敬慕唐玄宗。而杨玉环这一举动无非加深了玄宗对她的爱意。据史书记载,玄宗生性风流,在位时虽然嫔妃众多,但大多数只是博取他一时之欢的玩物,能够博得他的真情的女人很少。他只对极少数女人保持着专一的感情。但作为一代帝王能做到这一点,感情还是比较专一的。纵观玄宗的一生,除了与之患难多年的王皇后外,使他长久忠情的女性仅有武惠妃和杨贵妃。自王皇后爱衰之后,武惠妃一人专宠近二十年。然而史书并未记载武惠妃有多么美丽,她死时已40多岁,用现在时髦的一句话来说“女人四十豆腐渣”。但玄宗仍伤感不已,长久的郁郁寡欢,后宫三千佳丽竟无一人能让他摆脱心中的寂寞惆怅。在武惠妃死后的第三年,他认识了杨玉环。也许是杨玉环与武惠妃有某些相似之处,让他一见钟情。在此后的十几年,与杨贵妃形影相随,直至杨贵妃死后,还始终占据着玄宗生活的全部。可见,玄宗并非只求美色,而是一个非常重情的人。有人说玄宗之所以爱杨贵妃,那是因为贵妃的貌美,说玄宗看重是色、是欲。事实上,在杨贵妃与玄宗一同生活的十五年间,玄宗也确偶有拈花惹草,但对杨贵妃一直是比较专一的,可以说将其全部的感情、爱心都寄托在她身上。杨贵妃虽姿色出众,但后宫中的绝色佳人并非没有,何况玄宗已年过花甲,情欲的追求已非昔日可比,他之所以对杨贵妃如此醉心,主要是两人在感情上、志趣上的情投意合。据说玄宗非常喜欢《霓裳羽衣曲》,贵妃对此曲似乎心有灵犀,表演的非常出色。每当贵妃起舞《霓裳羽衣曲>,玄宗就兴致勃勃地击鼓伴奏,两人配合的非常默契。两人还亲自教梨园弟子演奏此曲。可以说是音乐这根红线将两人有着共同兴趣和爱好的人牢牢的拴在一起,才使两人有了坚实的爱情基础。玄宗与贵妃虽是帝王与妃子的关系,但从日常生活的点滴中,可以发现,他们象一对和睦相爱的夫妇,更象热恋中的少男少女。有一年宫中的橘树结了许多柑橘,玄宗发现其中有一个“合欢实”(即两个柑橘长在一起)。他欣喜万分,与贵妃一起玩赏,并说此橘似通人意,知你我心心相印,固如一体。然后同坐一席共尝“合欢实”。他们完全沉浸在两人相爱的喜悦中,他们欣赏和分享“合欢实”的情景如一幅画映在你我的脑中,难道还要问,他们是什么关系吗?《开元天宝遗事》也记载着玄宗与贵妃温柔缠绵、相亲相爱的故事。一次玄宗酒醉,两天后方醒,醒后他拥着贵妃同赏牡丹,并摘折一枝与贵妃交臂相闻,玄宗说:“不惟萱草忘忧,此花香艳,尤能醒酒。”据史书记载,杨贵妃曾两次被遣回娘家。第一次是天宝5年,即杨贵妃被册封的第二年,贵妃因嫉妒触怒了玄宗,被遣回娘家。贵妃被赶出宫后,玄宗忽然感到人去楼空,有一种不可名状的孤独感和空虚感。玄宗茶饭不思,还动不动就对左右侍从乱发脾气。随即就令人将御膳送去,当夜将贵妃接回宫中,从此对贵妃更加恩爱。第二次是天宝9年,贵妃因违背玄宗旨意,被遣送娘家。后来贵妃认为自己骄悍不逊,有些过分,便剪下一绺头发,让人带给玄宗并说:“有罪当死,身上的一切都是皇上恩赐,只有头发可以献上报答皇恩。”玄宗大为感动。通过这两次,两人之间那种难分难舍的感情又更深一层。按照皇家惯例,后妃触怒圣上,只能在宫中处治,重则斩杀,轻则囚禁或被打入冷宫,从不见有送回娘家的。玄宗却开了这个特例,如同寻常夫妻吵架一样,留下了回旋和好的余地。由此可见,玄宗并非视贵妃为玩物,他们能象普通夫妇一样互相迁就。两人之间的感情超越了帝王与妃子的关系,可以说,玄宗是将贵妃当作伴侣、妻子看待的。《怅恨歌传》载:天宝十载秋,七夕之夜,玄宗与贵妃凭肩而立,因仰天感牛郎织女重逢的悲欢场面,密誓要世世结为夫妻,言毕,抱手呜咽。这就是白居易《怅恨歌》所写的“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莲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在七夕之夜,对天起誓,足见爱的至深,情的至诚。说明他们生死与共超乎寻常的爱情的确是存在的。安史之乱,造成了历史的遗憾,却也造就了一段爱情佳话。对贵妃的死,玄宗耿耿难忘。甚至问仙访道,以求与贵妃相见。可以说,玄宗在风蚀残年的最后时光,都是对贵妃的深深思念、中度过的。对于国难,就贵妃本人而言是无罪的,但对降临到自己头上的灾难,她只能为情献身,更是为国扑难。对于贵妃的死,玄宗是负有很大的责任的,但事到临头,也是被迫的。他只能无奈地说”贵妃是无罪”。回到长安,玄宗让画了贵妃的像挂在殿中,朝夕与之相伴。对于宫中的一草、一木、一房、一院都令其触景伤情,睹物思人。玄宗也就是在这样孤独伤感的思念中,日渐衰老,几年就追随贵妃而去。爱情里没有谁对谁错,虽然杨贵妃与唐玄宗的爱情终以悲剧结尾,但他们毕竟曾经拥有过,只不过这份爱,降落在帝王世家,使它多了几裹朦雾。他们的爱情悲剧,千百年来文人墨客感叹不已。在危难关头,不舍贵妃,即舍江山,熟轻熟重,玄宗自然知晓。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玄宗对贵妃的爱。用今天观念来看,在国家危难的关键时刻,当功与私发生冲突时,玄宗这种舍小家保大家的无私精神,更显出其伟大。唐玄宗是一位有作为的皇帝,他接手的唐朝无疑是个烂摊子,但他都一一化解了;他开僻了开元盛世,他使唐朝走向了中国古代历史上最鼎盛的时期;他使得那时的中国万国来朝;他是中国历史上了不起的皇帝,他与兄弟的感情非常好,在他的身上从未上演过试兄杀弟的悲剧。晚年的他因为对他所统治的局面有所满足,同时也遇到人生中真正的知己,他重用安禄山;最后导致爆发了安史之乱。有人把安史之乱的责任全部归于一人或是玄宗、或是杨玉环、或是李林甫、或是安禄山。但我却认为这个责任不能归于任何一个人,因为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无法承担这个责任,这对他们都不公平。如果玄宗能像唐太宗一样独具慧眼,那么也不会免除张九龄任用李林甫,更不会重用安禄山与杨国忠了;如果杨玉环能你见樊姬一劝谏楚庄王一样劝谏玄宗,那么之前玄宗的如果将不在是如果了;如果安禄山有一点忠义之心,如果李林甫能像魏征一样讲谏玄宗;那么历史上将不再会有安史之乱的出现。太多的如果,但如果有一条实现了,那么历史将对这位有所作为的君王做出如何的评价呢?大概更多的人也不会说杨玉环是红颜祸水了吧!我真的对把责任全部推到女人头上的人十分不解,都说女人是红颜祸水、祸国殃民;就像说西施亡吴一样,那么试问当时吴国的人在做什么,难道都死绝了吗?就眼看着西施来亡他们的国吗?那么我在试问又是谁亡了越国呢?是谁亡了秦二世了呢?难道也是杨贵妃吗?历史上像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但为什偏要把一个连君王与臣子的七尺男儿汉都不敢承担的问题留给一个小女子承担呢?可见后人对他们的评价是多么的荒廖,是多么的不可理喩,难道不是吗?可我就是喜欢他们,看好他们;因为他们的爱情至少是惊天地泣鬼神的,他们之间的爱情基本上是纯洁的,很象今天的男女一样,使得唐玄宗只爱她一人,正所谓“三千宠爱集一身”,甚至到了“后宫佳丽皆失色,从此君王不早朝”的地步。可见唐玄宗对她的倾心程度。虽然命运的结果他们无能为力,但他们的相遇决不是一个错误。有些事情不一定要那么完美的,因为缺憾也是一种美,有时它胜过一切完美……真是这份缺憾造成了历史的遗憾,却也造就了一段爱情佳话。我也一直在等待,等待我的玄宗,等待属于我的长生殿……初三:wacymzjl08391200字以上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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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知己我的身边一直有一位对我真心诚意的朋友,但无知的我却一次又一次的去伤害她,失去她,但是就因为她那颗真挚的心彻底让我醒悟过来,也许她的姿貌非常普通一般,也许她是一个安静的小女孩,也许她犹如墙角的一束小小的野花并不那么引人注目,但她却用她的言行把我从黑暗的迷途中拯救回来,她就是我一生中最珍爱的伙伴、朋友——潘梦婷。那个傻傻的女孩,她的心灵是十分纯真的、善良的,当我一次次去指责她时,她总是用最天真迷人的微笑来回敬我;当我一次次去欺负她时,她却从不知反驳我、排斥我,总是把苦往肚子里吞。你们说,像这样的好朋友,我怎能不开心?梦婷,遇见你是我这辈子最骄傲最幸福的一件事,因为你的到来,让我的世界变得更丰富多彩,让我的生活生机勃勃。温岭市松门小学南门镇一小五年级:江弘煜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百度搜藏人人网30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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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提起我的好朋友,一种敬佩之情便油然而生。她,就是马亚杰。说起她的“三大特征”我应当向你介绍介绍,不信,来看看吧!说起这第一个特点,那就是“高音喇叭”,只要你走进吵吵闹闹的教室,第一个听到的声音就是她。因此,“宣传委员”的桂冠就归她啦!上课发言时,不管你在教室哪一个角落,都可以听到她的声音。第二个特征嘛,就是“乐于助人”。记得有一次,学校组织到“黄金海岸”游玩,因为我们是坐大巴去的,路上,宇杰就晕车了,吐了一地。我想:倒霉,我偏偏坐在他前面,臭死了!“有谁能和宇杰换一下座位?”陈老师说。可大家我看看你,你看看我,谁也没有回答。突然,一声清脆的“我”!同学们循声望去,啊!是李红,李红便到宇杰的座位上坐下,好像没闻到那一阵阵臭味似的,仍没事儿似的坐着。“儍李红,自己找苦吃!”顿时,人群里议论纷纷,而我却被她感动了。“铁面无私委员来了!”不错,李红素来就铁面无私。就拿上次我借书来说吧!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到图书馆借书,啊!真巧,今天是李红值班,当我借书时,李红还不停说:“小心点儿,不要弄坏了!”“行行行!烦死人了!”我不耐烦地说。可是晚上表弟来我家玩儿时,却不小心将书撕破了好几页。“啊,糟了,九点了,来不及补了,对了,或许李红明天会原谅我!”我安慰自己。第二天,我便到图书馆还书,李红见我来了,便笑着一边和我说话,一边检查起来。突然,她皱起眉头,“为什么破了这么多!”“嘘,小点儿声,我不小心将书撕破了,反正又没有人看见,再说我们还是‘铁姐们儿’呢!”“什么什么,不行,你补好了才可以还,还是回去补吧!”“嗯!补就补,咱们走着瞧!”我说完,嘴里还嘀咕着:“真不够朋友,破了几页就这样小题大做。”“诗晓,”李红追上来,“公物是要爱护的,如果每人都这样,那......”“好的,我补!”我羞愧地低下头,但心里却佩服着她呢!瞧!这就是我的朋友马亚杰,一个既活泼又开朗的小女生,关注她吧!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800字 四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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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知己”,你可曾好呀?我吟你成诗在我心中,我刻你成画在我心底,我也送你行舟在心海。当我得知你是个什么样的人时,已经早把“知己”的称呼给了你,只是因为你了解我罢!你是个无聊的人,跟你交往,让我也变得无聊;不在乎时间的流逝,不在乎他人的言行,也不在乎自己了。无聊,让人变得庸俗,让人上网只知消遣,让人躺下就想见“周公”。无聊,成了我生活的绊死鬼。因为你的命旨,他必须服从,跑来困我,只为复命交差。你深知我喜爱什么,不喜爱什么,所以,你又是个深度了解我的人。你明明知道我厌恨“成熟”,怨怼“伤痛”,可你却在我生日那天把它们当成贺礼送我,还送上一句话:“你是个中学生了!”为什么?为什么了解我还要这样对我,难道你不懂尊重了吗?你说是我自己不了解自己,明明喜欢却伪装成不喜欢,你还教训我:“要懂得接受事实!”因为你的无礼冒犯,我决定疏远你,你虽了解我,但我却猜你不透,你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你写信道歉,说让我原谅你。你又知道我是心软的人,一连写了好十几封信。终于,有一天,你收到来信,拆开看:我的好“知己”:你好!我一直把你当成我惬心的朋侣,所以,我原谅你,你也应懂得想想别人的感受!祝:健康!阳光!快乐!你的挚友:LSD牛年马月猪日你流泪了。不知何时,手机的闹钟响了,你失了一夜的眠。你知道自己该上学了,和我一样,你也是个中学生了......那天放学,你双眼布满血丝,混浊的眸光让我看清了你的心。“你想说什么!”你期待而失望。“我很快乐,我也了解你!”我轻轻地会答你。你硬打起精神来,对我微笑着。微笑依然很美,美进了我的心,我也千言万语的微笑着......你来信了,说,我们不要做朋友。我惊诧而悔痛地打出问号,你又回信,说我们要做一对精神“知己”,你开始把“Dear(亲爱的)”藏进你的心腔。我欣慰而幸福的笑了,我不会拒绝的。因为你知道我是不会拒绝你的,我们是人魂一体的。之后,你不再情郁于中,而是阳光,阳光的微笑,阳光的热情,阳光的生活......你是一个阳光男孩了!但你也知道,你的变化就是我的变化,我们永远都是“知己”!8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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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酒逢知己千杯少,我活着就是为了找到一个知己,知己可能介入我生活的. 每一个人。但如今,我却找到她了。显然是个女生一般情况下,像我这种都是相互的。每个人活在世上,什么都好求,就是知己难求。在这么大一片地方,找一个了解自己的人,宛如大海捞针,在你身边时,你有感觉不到TA的存在,心里却总在求一个了解自己的人。你对我来讲,比任何人都重要,因为你懂得我的心,你看得穿我的心思,所以在我的世界里,你是唯一 一个必不可少的人物。在学校,你是我的同学,虽然不在一个班级,但关系却比任何人都好,每天在等待你的时间里,总有些激动。每次在走廊上看见你,我都会不受控制的和你打个招呼。因为这是我们每天唯一能够见一面的机会。但就是在这几秒里,我们都会给对方一个微笑。在家中,我总会忍不住用电脑和你聊天,但你却很少在线,也许我每天都会发一句:“姐姐,在吗?”只是这么简单吗?不!给你发完这一句,我总要忍受时间的考验。哪怕我是在玩游戏,在看电影,我都要停下来,看一看,倘若不是,我就会把游戏关掉。静静的等着你的回信。有时可能是一两个小时,要么就是一个下午都在念着你。只要一听见“滴滴滴”的声音,我好奇地心总会以为是你的回信,而看了一眼之后,失望了,又再一次得满怀信心的等着。在乐乐家,明姐结婚了,亲姐姐早早的出去,到姨妈家做好了当伴娘的准备,或许你也是其中之一吧!我走上二楼,没有做任何心理准备的我,在姐姐的提示下,眼睛一亮,看到了你,眼睛竟然一时无法移开,就一直落在你的身上。走到有电脑的房间,我就一直和你呆在一块儿,可哪知时间时间过得那么快,连和你谈心的机会也没有,之后的日子,我只是想着能每天和你有那么多的时间见面。可每天也只有下课的十分钟才能见到你,而且还过得那么快.对于家人,我无时无刻不再想你,有时上着课,脑子里都有一点空间是留给你的,想到你我便笑了,又继续听课。看见你的背影,我总想慢慢地走过去,准备吓你一跳,可每次都被你发现。我总是喜欢用手去掐你的肩膀,或者把手蒙住你的眼睛,我不敢用太大的力气,生怕把你弄疼了。回忆以前的你,对于未来有你就足够了。8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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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朋友在我的观念里,朋友和知己是不一样的。所谓知己,就是能够了解自己的人;而朋友,是指和自己关系要好的,志同道合的。充其量只是比同学更亲密一些的。我的朋友有很多,我只能这么说。因为知己只能有1~2个。我的知己是淼淼和满天星,现实生活中亦是如此。淼淼,一个可爱的女孩,志愿着去可可西里。她是个正义的人。那次学校组织去南京大屠杀纪念馆,里面的情景看得我们心惊胆战,而她更是边走边批判着这群在中国国土上撒野的日本鬼子;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她阻止一个男孩拍陈列的日本武器,她认为这是对中国的侮辱,毕竟是在那样的背景下。她说,她想当插画师,而她画的画的确不错(这是真心话),我也默默祝愿她能梦想成真。淼淼,老顾,加油!满天星,一个侠女风范的人。可以说,她超喜欢超喜欢武侠小说,自己也写了不少。幽默风趣是她的天性。《花开五百年》是她的著作(恕我夸张)。她讲故事很棒,说真的,能让人身临其境。以前,我和几个同学经常缠着她讲鬼故事,现在想想,真是好笑。束子,我叫最后一遍,别忘了我们“四人帮”。哦,对了。忘了一个人,她也甚是重要……小伍子,她是我的朋友,之所以不把她认为是知己,是因为----嗯,她可能太吵,说白了,就是会撒娇。不过人品不错。以前放学我们经常一起走,郊游永远是同一组(满天星,小伍子,淼淼,我棠梨心语,就是小怡子)小伍子呢,她在我朋友中的关系是超出一般朋友的。其实有两个人她们本是我的朋友,可是现在我只认为她们是同学。a和b,也许她们本来不错,是我没有发觉。以前a的成绩远在我之下,可是,自从她东山再起,我发现她不是我以前我认识的a了。她傲慢,让我觉得好陌生。从此,我们的关系越来越远……当然啦,她们是现实中的。而在网上,被我认为是知己的除了前面介绍的还有云玉叶青和云下也寒,他们和我谈过《后宫甄?执?罚?兰坌薷墓?业奈恼隆谡饫铮?狄簧?恍弧知己&朋友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人,也许他们只是默默地帮助我;亦或是鼓励我。但我仍然感动。毕竟,这是朋友与朋友之间,知己与知己之间的帮助,值得我去纪念。我们四人是Best Friend,也是幸福的“四人帮”。四人帮:淼淼(老顾)、满天星(束子)、小伍子、棠梨心语(小怡子)。我们是永远的朋友!8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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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姐姐一辈子能有多少个知己,一个眼神,就心有灵犀,迎着阳光,写下青春的诗句。微弱的阳光洒向人间,微凉的一天就此开始。“你就不能文明一点吗?”“我就不文明了,怎么了?没见过一个女生如此的不注意形象!”接着又在我面前毫不知羞耻的图了两口痰。我被他的这个行为完完全全的激怒。我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就和他打了起来,没一会工夫,教室里一片狼藉,没有人敢上前阻止这场“战争”。不知过了多久,教室外传来一声女高,“住手!”不用想,便知道是谁——刘老师。刘老师的严厉人人皆知。犯了错,一旦被她知道,就不会有好果子吃。看得出来,刘老师满眼怒火,如果生气可以幻化成火焰,那么,我已经被融化了。被刘老师劈头盖脸的训了几个小时,就离开那如同地狱般的办公室了。转眼之间,就到了下午。上午还是阳光温和,下午就阴雨连绵。课堂上,心早已不知道飞到哪个大洋去了,脑子里满是刘老师训我是的场景,想着:放学回家该怎么办?老师会不会已经把这件事情告诉家长了……正在我神游之时,一位同学把我从神游之中拉回了现实,我才知道已经放学了。待同学们都走后,刘老师这才走进教室,坐在我前面的那个座位。我知道老师一定是来训我的。教室里静得让我低着头,不敢大口的呼吸,只能小心的、缓慢的呼吸着。不知过了多久,我实在是脖子酸痛的很,于是就试意性的抬头,正好对上了刘老师的目光我诧异的看着刘老师。她五官清秀,乌黑亮丽的秀发随意性的披在肩上,清澈的眼眸,更是异常的美丽。“我一直认为你不会用武力解决问题,冷静的对待……”我知道老师说这话时,是多么的失望。紧接着,发生的一切然不过我异常的惊讶:刘老师的态度三百六十度大转弯:“我很喜欢你。我知道你是一个内向的女生,不喜欢说得太多。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的知己姐姐。可以吗?”我听得一愣一愣的,张了张嘴,迟疑了那么两秒钟,才答应。夏季的小雨,有一种清凉的感觉,令人放松。夏季的雨,让我们成为姐妹;夏季的雨,让我们的心靠近;夏季的雨,让我们成为另一个自己。蒙蒙细雨,是你我感情的见证。你是我最爱的老师,是我最爱的姐姐。8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