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代》读后感
阅读是快乐的,特别是读郭敬明的书的时候,那种快乐更加难以言表,终于把《小时代》看完了,郭敬明虽然有时行文拖沓,但是在情节推动上还是保持着极强的节奏感。而在视角方面,虽然以“我”第一人称主视角为叙事手段,但又经常会出现第三人称视角去描写他人的故事,这点虽然不符合我的写作原则,但就在阅读方面,我还是忘记了这个逻辑点,读得非常流畅,没有任何不适。就小说元素和有些技巧上,他还是给了我很多启发。包括他一定程度上融入了《时尚女魔头》的戏码,显得很自然,丝毫不做作。
我一直认为小说里的人物性格是靠情节冲撞出来而并非心理描写出来的,在这一点上,每每我看到大段的心理描写基本都快速跳过。而在情节推动中,各个人物形象趋于丰满(各位女生请低下头去看看自己……),我觉得我们都不要太严苛了,说那些情节虚假,当然其中有几个场景确实有些思路混乱,但是大体还是很符合逻辑的。就好比我们看武侠小说,谁都不会说里面很假,因为谁都没有当真过……只不过,里面哭的场景很多,这点我很佩服郭敬明,他真了解女生……
读完整本书,郭敬明时刻展现着他对上海的极度热爱——准确说来是对南京西路的热爱。我每次想到这里,脑子里老是跳出顶楼马戏团荒诞的歌声:“我是一个上海人……我死也要死在上海……阿拉上海顶顶节棍……”陆晨那扭曲的声音真是给郭敬明这本纯爱小说做了最好玩的注脚。
《小时代》读后感
《小时代》是我很喜欢的一部作品,《小时代》是郭敬明的作品,对于《小时代》的喜爱已经五一言表了。距离第一次翻开《小时代》不屑一顾的轻扫,到第二次翻开它如饥似渴的废寝忘食,约莫有两个月之久,对一般的书迷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故事以经济飞速发展的上海为背景,讲述了林萧、顾里、南湘和唐宛如四个从小感情深厚,却有着不同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女生,先后所经历的友情和爱情甚至是亲情的巨大转变,是一部当下时尚年轻人的生活写照。
一般来说,这类小说的主角不会超过四个,男一号、男二号和相应的女一号、女二号,便可构成一部完整的小说了。但是在《小时代》中,却几乎设计了大约十条线索同时推进,然后用林萧着一个关键的人物角色,串联起了整个故事的框架。当然,林萧这一主人公仿佛刀刃切开一个链接上下世界的点,在纷繁众多的人物关系网中,最折中的那一个点。
其实《小时代》里,最精彩纷呈,令人拍手叫好的,我想应该不是这些令人头昏脑胀的华丽蛛网们,二十四个女孩子和一个有着特殊身份的Neil之间的对话了,就像是在看有着很多潜台词的相声一般,令人在思维小小的扭转一下之后,捧腹大笑。但是,这种看似尖酸刻薄,挖苦讽刺的对话,也仅仅只会在最亲密的朋友之间表达,而对于外人,则是恭敬礼貌,谦让有加。呵,我自己便是这样的一类人了,总喜欢和自己最亲密的朋友一起分享喜悦和悲伤。这一刻,我在想,也许这本书真正吸引我的正是这里,出去了浮华的表面,裸露出的最真实的情感。朋友们的温暖关心,在做综复杂的剧情,和不断涌现出黑暗秘密位置生活中,他们,找到了最温馨的依靠。
翻开小时代,让我们共同体会,亲情、友情、爱情这三个永恒的情感在我们身边留下的痕迹……
相似题目
-
《小时代》读后感下班回来的路上,看到一个摆地摊的在卖书,一看到书就挪不动脚的我自然是凑上去把书都翻了个遍,不小心就看到了小四的那本《小时代》了,这让我想起了很多已经快尘封了的往事,想起了学校的生活,想起了曾经是怎样的疯狂的迷恋小四,想起了那些上课偷偷看他的书的日子,想起第一次在《最小说》上看连载的《小时代》时的那种激动,期待,为它牵肠挂肚的的心情,想起了高中那些令人难忘的事和人……总之,在翻开书的那一霎那,想起了很多很多,多到自己差点就以为回到了那些日子,那么清晰的画面,那种强烈的想要留恋的感觉,一一痛击着我的心灵,在这暮霭相接的地平线上,给我灵魂以深深的悸恸,落落的纷涌着,匍匐的向前蔓延……从来没有哪次像今天这般纠结,拿起了书,翻开有放下,放下再打开,然后再放下,再翻开……如此的循环,最终还是舍下了。这很不像我,以前总是看到自己喜欢的书,总会想办法买下来,可今天竟然就这般轻易的舍弃了。并不是那书很昂贵,也不是因为自己不喜欢了,只是突然发现,好像少了以前的那种感觉了,也没有了那份冲动。从什么时候起,自己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悄悄的变了,那么以后呢?还会变成什么样子?《小时代》,我一直都没有看完,至今还存留了一丝遗憾,这份遗憾,以前很浓,后来因为一些事,一些人,因为高考,也就慢慢的淡忘了,今天,突然的看到,遗憾再次在心底发芽,成长,比以前更加的强烈了。其实,现在想想,小时代只代表着我部分的曾经,那里有痛苦,有欢乐,有泪水,有心酸,有矛盾,有纠结,……而,如今,小时代对于我,只是一个名词,一个象征性的名词,它所有的意义,都离我已经渐行渐远,我只是一个在路边上不停行走的路人,一边追求一边遗忘,就像那只摘桃子的猴子,一路走来一路丢!700字 五年级
-
《小时代》读后感最近看郭敬明的《小时代》,惊诧于他的文字,竟然可以这般描写,一度想写个读后感,但总觉得凭自己苍白的语言无论如何不能描述出这部书的精彩。没想到今天一天中,女儿的几句普普通通的话竟和郭大师的表述手法如出一辙。1.难得天气好,起床时特意把窗户开大了,阳光从晾晒着的衣物间透进来,从某个角度看,可以看到很多细细碎碎的灰尘。悦悦惊喜地嚷嚷:"妈妈,看,好多蝴蝶在飞舞啊!"2.下午请悦儿陪我去看想了很久的电影,在大通门口窄窄的路上见到两辆车一进一退,寻找擦身的空间。悦悦扑哧一笑:"真好玩,他们在拔河哪!"当时的情景,真的形象得不得了。3.看完电影来到一楼女鞋卖场,忍不住看了几双,因为习惯,每次都要伸手去摸一下是否内增高,悦悦很好奇。便解释了:"因为妈妈个子不高,所以习惯买内增高的鞋子。"小家伙歪着脑袋想了一下,爆出了一句让我哭笑不得的话:“原来你一直在骗大家呀!”看,短短的一天,小小的女儿就有那么多精彩的文字,那一年、5年、10年呢?如果我有心记录的话,那一定是另一个精彩的《小时代》。若干年前,你,我,我们,都是这样的作家!450字 二年级
-
《小时代》读后感我用了两天半的时间,看完了《小时代》。2月22日00:17的时候,合上了《小时代3。0刺金时代》。眼前仿佛依稀的能看到那场大火。那么多的朋友,经过种种矛盾终于冰释前嫌的时候,这场火,把一切都毁了。这两天,我看着书中一个个鲜明的人物,他们的爱与恨,他们互相的关怀,以及吵架时的愤怒。不管经历多少事,他们之间始终有一根线在维系着。而那根线,就叫做友谊,叫做爱。书中的内容不需要我多说。因为看过的人,会觉得我在说废话浪费时间,好奇心强的人会到百度搜索有关介绍,而从没有看过这本书的人,我简单粗略的几句话,也一定吸引不了他们的眼球。我终于发现了,大概除了郭敬明,没有人可以狠到这种程度。他让每个人物都尽情地去爱去恨,他让我们每个读者都随着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他让我们像捧着至宝一样对他的书爱不释手。可是却无一例外的,结局不是死亡就是离别。那些鲜活的生命,终于被他扼杀。我忍不住,想要轻轻责怪,郭敬明怎么可以这么狠心?其实我并不是疯狂的四迷,只能说是随波逐流,跟着别人的脚步走。身边的人都在看《小时代》,我也想看看郭敬明究竟有何本领抓住读者的心。于是凭借着借书的优势,也在三天之内将三本小时代看完了。我的心里,有一个意识在对我说,你看郭敬明写的东西,简直就是浪费时间,那三本小时代,就是赤裸裸的拜金主义。除了满脸泪水,能带给你什么?看你颓废的样子,根本就是被毒害的不浅。可是另一个声音在告诉我,郭敬明这么红肯定有一定的理由,他的文学功底真的很好,人物刻画的很形象,细节、语言描写的很生动,而且那种种困难,更是有催人泪下的作用。多看看,多学学,是有些帮助的。我看着这本书,迅速地从头翻到尾,发出“哗哗”的翻书的声音,并有一股凉风无情的吹在我的脸上,吹清了模糊的视线,吹干了潮湿的眼眶。小时代已经结束,我的生活与他们毫不相关。我只是,只是感到有点怜惜。我们亲爱的小四,他该有多么复杂的心计,多么悲伤敏锐的性格,才能写出这种复杂的悲剧呢?可是,一切都结束了。以死的形式结束。所有的人都死亡,而活着的那个人,是最寂寞的。四年级:jaymonica琳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
《小时代》读后感很喜欢郭敬明,和你喜欢他的作品《小时代》,从小四的作品中我能感受到那些人和事是那么真实,我完全走进故事中,被故事吸引着。我不知道在小四心中,对于这个世界、对于这个城市,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看法。但是我可以从小时代中看到,这个物欲纵横的世界的最最深层的一面。或许都是那样,在我们眼中,世界是纷扰的、城市是肮脏的,因为有人类的存在,有人类肆无忌惮地创造一些这样那样的欲望和情绪。小四其实描写上海的时候,我没有看到更多新的东西。因为对于我们来说,城市也就是那样了,这个世界也就是那样了——我们也找不到更好的词汇来描绘它,就像我们找不到更好的心态来面对这个世界一样。我所能感受到的,是小四用最俗的笔调去描绘的上海,我从这些落入俗套的描写中,能够深刻地向城市的内部去感知。我看到的是,一种平凡下,最最不平凡的黑暗。驾驭一个角色到收放自如的地步,这是需要历练的。而小四在小时代中驾驭的角色,一个又一个,繁多却不显杂乱。每一个都是那么鲜明,每一个都觉得是活生生的,每一个都仿佛我们眼前一样。至于那些角色与角色之间的揣度,我也不知道我到底该怎么去概括和形容。善变的、不可思议的、嚣张的、荒谬的,甚至是一时间难以接受的。这本书里都有。还有就是,可以让你会心一笑的。小四的《小时代》是我开启梦想的大时代。500字 初三 读后感
-
《小时代》读后感我终于看完了《小时代》这本书,我的心情还在故事中不能自拔,就是那么深爱着小四的文字,买他的书,看他的书,这已经成为了的习惯,改不掉。其实我觉得他写得没有原来好了,虽然我还是非常喜欢。从《幻城》到《梦里花落知多少》,郭敬明是一个特别能突破自己的作家(我称他作家你们没意见吧?怎么说也是中国作协会员了)。但是这次的《小时代》,我感觉是他突破自己最小的一次。而我感觉他更加成熟了,形成了自己的风格。郭敬明小说情节里总是充满了阴谋,环环相扣,悬念感十足,读起来总让人“恍然大悟”。最近我也尝试写小说,对这个有些体会,这样的创作并不容易。而郭敬明已经对这一套情节设置驾轻就熟,我相信他大脑里已经形成了自己成熟的“生产线”,可以稳定保质的生产这样曲折离奇的故事了。而小说里穿插了大量的名牌和上海高档的场所。大约8个男主角,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帅得不行。其中除了一个是小混混外,其余还都有钱得不行。女主角也都超级有钱,有家世,学习还好。她们想进男生宿舍,就用两张红票子摆平楼管。这都是多么吸引小女生读者的情节啊,大家一起陷入幻想,沉溺其中不可自拔啊!郭敬明的作品排成偶像剧是再适合不过的了。还是那么悲伤。相爱的两个人经历千难万险,却还是不能在一起。每个人都那么要强,高傲得不肯回头。500字 初三 读后感
相关推荐
-
《小时代》读后感在提出正能量这个词之后,韩寒似乎也就成了正能量的代表一样,韩寒总是比郭敬明显得正面,可是,在怎么样,也无法抵挡我们对于小四的喜欢,对于小四的文字的喜爱。他的文字是那么的美丽有令人心碎,哪些路过心上的句子,深深的印在我的记忆中。郭敬明的小说《小时代》是我最喜欢的作品,这部以上海的几个大学生以及他们毕业之后的生活为主线的小说,第一吸引我的是熟悉的故事背景——上海——我生活的城市,和小说中风趣幽默的对白。也许是我毫不接触动漫和电视肥皂剧的缘故,小说的剧情并没使我觉得如何无聊,虽然人物和剧情有几次让我觉得和我少数接触的美剧之一《GG》有些神似。也许这些就是青春文学的特征,肥皂剧式的剧情,矫情的人物心理,文青笔下的环境描写和抒情文字。然而除此之外还有别的。书中郭毫不掩饰地描绘着一个(他眼中的)物欲横流,高速运转却冷酷无情的上海。小说并未宏观地描绘,而是穿插在围绕着四个女主人公的生活之间。我第一次清晰地了解了GUCCI,PRADA,LV,D&G;,DIOR这些国际奢侈品牌。(隔天我正好去了青浦的奥特莱斯,把他们都认了一遍)我也习惯了被反复描写的年青白领“如同冰柜里拿出的冰块一般”的神情和“双核计算机般的大脑执行着复杂的指令”式的处事作风。我还佩服地在小说中看到各种以金钱、名牌为戏谑的人物斗嘴的对白。如同《GG》一样,郭在字里行间输出的是一种很大众,很庸俗的拜金主义的价值观,然而又与《GG》相似的是,小说中笔触所赞赏的是人性的闪光点,爱情,友情,人与人的理解、关爱。主人公在悲伤落魄时,一定会有人与她分享这些心情。在戏剧性的一番故事之后,总有一些珍贵的东西被创造出来。它们仿佛是与被郭描绘得冷漠无情的上海这个背景相抗衡着,抑或是给主人公和这个城市的成长一丝生机。大爱郭敬明,大爱《小时代》。650字 初三 读后感
-
《小时代》读后感郭敬明的《小时代》是我一直都在追这看的一本书,书中的故事深深的吸引这我,对于任务的喜爱,对于友情的赞美,让我不能自拔的喜欢着《小时代》。相比于折纸时代,虚铜时代的节奏来得更加紧凑,结局也显得过于匆忙了吧?其实没必要为了赶稿赶在新年前上市,而搞得这样狼狈。我为什么会觉得简溪最后的那封信好无聊?如果说多年前的梦,是一部港台肥皂剧。而小时代,便是一部美剧。就像多年前喜欢港台剧,而现在喜欢美剧,正中下怀。小时代跟四以前所有的作品都有点相似却又非常的不一样。从来都是喜欢看他的散文胜过小说,只有小时代是例外的。喜欢那样的叙述节奏。喜欢那样离自己很遥远的纸醉金迷。想起来,真的很庆幸自己是在那样的年纪看到了那样的散文,而又是在现在的年纪看到这样的小说。不然你说,奔三的年纪看到那样的散文,谁不扶墙啊。而如果现在我只是小学生,真的能够明白小时代在说什么吗。嗯,一切都是刚刚好。其实对于小说的内容没有过多的想法,曾经希望有一部自己喜欢的小说能够长年累月地连载到天荒地老,陪着里面的人物一起风花雪月。曾经希望的这部小说是夏至未至。如今小时代貌似可以暂时性地了却自己的心愿。450字 初三 读后感
-
《小时代》读后感一直都很喜欢他,一个看着文弱,但是却很强大的人,一个最有文采的商人——郭敬明,他把写书这样文艺的事和商业结合的非常完美,对于郭敬明的喜爱已经不仅仅拘泥于他的作品,还有他的人。说说到最喜欢的郭敬明的作品,当然还是这本《小时代》。看郭精明的书还是很早的时候,看的幻城感动的一塌糊涂!一向觉得,我们都是这个物质社会扭曲而真实的产物。如同《小时代》的作者与书中的两个人物宫洺和崇光一样,一个是冷酷的商业领袖,一个是充满人性和阳光的专栏作家。他们这样的性格就如同他们兄弟的关系一样寄居在郭的心中。于是出现了一个既是商人又是作家的郭敬明。如同《小时代》中的言语,我们只是千千万万个生活在这个密密麻麻的星球上的一员,在整个时代中的一个孤单的片段中进行着我们的喜怒哀乐,被人接受,被人欺骗,狩猎,繁衍,成功,失败,兴奋,失落,孤独地沉思,成长——这是我们的小时代;如同千万年前人猿时代的我们就开始进行,直到如今上演在电视机里的肥皂剧中的剧情轮回。即使不是因为现代社会的物质熏陶,他们仍在继续,如同生命的剧码。如今到了我们的时代,新的物质文明侵占我们的心灵,支配着我们的喜怒哀乐。也许这是近百年来进入工业时代后人类第一次面临的挑战。我们备受争议的一代在自己的国家发展最迅猛的时代中成长起来。充斥着金融、科技、互联网的世界瞬息万变。我仿佛站在历史的最前端,清晰地看着脚下。原来这个时代很大。550字 初三 读后感
-
《小时代》读后感《小时代》是我很喜欢的一部作品,《小时代》是郭敬明的作品,对于《小时代》的喜爱已经五一言表了。距离第一次翻开《小时代》不屑一顾的轻扫,到第二次翻开它如饥似渴的废寝忘食,约莫有两个月之久,对一般的书迷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故事以经济飞速发展的上海为背景,讲述了林萧、顾里、南湘和唐宛如四个从小感情深厚,却有着不同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女生,先后所经历的友情和爱情甚至是亲情的巨大转变,是一部当下时尚年轻人的生活写照。一般来说,这类小说的主角不会超过四个,男一号、男二号和相应的女一号、女二号,便可构成一部完整的小说了。但是在《小时代》中,却几乎设计了大约十条线索同时推进,然后用林萧着一个关键的人物角色,串联起了整个故事的框架。当然,林萧这一主人公仿佛刀刃切开一个链接上下世界的点,在纷繁众多的人物关系网中,最折中的那一个点。其实《小时代》里,最精彩纷呈,令人拍手叫好的,我想应该不是这些令人头昏脑胀的华丽蛛网们,二十四个女孩子和一个有着特殊身份的Neil之间的对话了,就像是在看有着很多潜台词的相声一般,令人在思维小小的扭转一下之后,捧腹大笑。但是,这种看似尖酸刻薄,挖苦讽刺的对话,也仅仅只会在最亲密的朋友之间表达,而对于外人,则是恭敬礼貌,谦让有加。呵,我自己便是这样的一类人了,总喜欢和自己最亲密的朋友一起分享喜悦和悲伤。这一刻,我在想,也许这本书真正吸引我的正是这里,出去了浮华的表面,裸露出的最真实的情感。朋友们的温暖关心,在做综复杂的剧情,和不断涌现出黑暗秘密位置生活中,他们,找到了最温馨的依靠。翻开小时代,让我们共同体会,亲情、友情、爱情这三个永恒的情感在我们身边留下的痕迹……600字 初三 读后感
-
《小时代》读后感我们说好不分离,要一直一直在一起,就算与时间为敌,就算与全世界背离我心中念想的友情,是像百合的洁白与清纯,不添一丝杂质的纯净。错过的与未错过的人,都在对的时间里,一同,约好了似的,走出我的生活。林萧说,她没有南湘那么的漂亮,没有顾里那么的精致,更,没有唐宛如那么的over,她只是万千平凡女生中最普通的一个。但是我想说,其实她错了,她是最被老天眷顾的那一个。没有顾里公主般的高贵,没有南湘众星追捧般的孤傲,没有唐宛如自我的洒脱,她所具有的气质,是淡然的随性,那就像,漫篇浓墨重彩的水彩画里沁人的一抹白色,那样随性的一笔,优雅淡然,却又直抵心脏,靓丽多姿。你可能会说,因为林萧是主角,所以我吹捧她,那么你就错了。只不过是,普通的普通,有种惺惺相惜的同感。我欣赏她的生活态度,当然也自愧不若她那般的随性,这本该是人人都具有的气质,却因跟不上时代的步伐,给out掉了。你知道吗,其实,淡然也是一种美好。他们都觉得自己的人生有多么的传奇,其实这不过是人人都表演过的一场话剧。初看小时代时,并未有所打动,毕竟只是一场电影,一个虚拟的故事,又能有多少感触呢。酒温过了更纯,茶泡过了更香,而它也是如此。我承认,里面的极尽奢华不是我们普通人能接触到的,但那个故事却是我们大千世界能容纳的,友情,加上爱情。把我们生命中的人分为两种,一是过客,二是住进心里的人。过客终究只是过客,时光一拂,它们就随风而散了,甚至,不带走一片云彩,不留下一抹痕迹。第二种,便是用生命在歌唱,是雕刻在石头上,永远无法抹去的一笔,即使,只是一个角落,一个芝麻点,总之,它占据了你的心脏的一部分,是你无法忘记的。南湘,顾里,林萧,唐宛如,他们把生活留给了自己,然后,把青春都奉献给了对方。她们给对方贴上了一辈子的标签,这样,才会永远永远不分离,一直一直在一起。有心的人,怎能不被这刻骨铭心的友情感动呢?我说,爱情不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感情,友情、亲情都能比得上爱情,因为她们把对方刻在骨子里,要带上一辈子。我还想呀,为小时代添上一个结局,就是在南湘讲演的那个时候,她会说,“如果可以,我也想把你们唱进我的歌声里,即使青春的河流渐行渐远,我们依旧,心照不宣。。。你们,就是我的地老天荒。”故事完结,曲终不离,愿我们的青春,像她们一样美好,在这个炙热的夏天,开出一朵美丽娇艳的花。900字 初三 读后感
-
《小时代》读后感我们得到什么,我们失去什么,我们失去的那些东西,最后换来了什么。——《小时代》故事以经济飞速发展的上海,这座风光而时尚的城市为背景,以林萧为视角,讲述了她的好朋友顾里,南湘,唐宛如先后所经历的友情,爱情,乃至亲情的巨大转变。崇光真的得了胃癌,假死改名为陆烧;宫洺是崇光的哥哥;最后简溪走了;林萧和顾里得了子宫癌;顾里有个弟弟叫Neil有个弟弟叫顾准有个弟弟叫Jimmy;南湘和卫海谈过恋爱最后和顾准在一起了;席城替南湘去坐牢了;唐宛如为了救南湘把南湘的妈妈送进了戒毒所了;唐宛如脸上多了一条疤;顾里生日那天他爸爸被钢筋戳死了南湘把红酒撒泼在她头上了;席城给顾里下药而且是南湘让他去的;南湘和林萧闹翻了;除宫洺林萧之外所有人最后都死了……其实,《小时代》的剧情跌宕起伏,人物描写很到位,时而让人捧腹大笑,时而又让人扼腕叹息,就好像手捧清茶听一个有爱有恨的故事。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顾里,我最讨厌的人物也是顾里。我喜欢她的理智、冷静、残酷、她的毒舌、她的自控力、有原则、有计划、独立坚强,偏偏我最讨厌的人也是她,我不喜欢她拜金主义、不喜欢她过快的生活节奏、不喜欢她以为自己能够一手遮天。其实这些不喜欢的背后,恰恰是羡慕;有人讨厌她,因为她太过刻薄;有人喜欢她,因为她是真的坚强;也有人羡慕她的控制力,嫉妒她的资产。众说纷纭。而我不是嫉妒的那个,是羡慕,是喜欢。郭敬明,也就是作者。给我们留下了一个谜。没人知道最后那把火是谁放的,有人猜是周崇光,因为他改名为陆烧;有人猜是宫洺,因为如果所有人都死了,那么他就是最大受益人。不过,我们无从可知,仅仅留下了一场悲剧。莎士比亚说:“时间会刺破青春华丽的精致,会把平行线刻上美人的额角,它会吞噬稀世珍宝,天生丽质。没有什么能逃过它横扫的镰刀。”我想他说的很对,但是有一样东西,却永远不会被他的镰刀收割,那就是她们的友谊,如果十年之后,她们四个人还活着,她们一定还可以互相依存,互相安慰,我毫不怀疑。700字 初一 读后感
-
我们的时代,友谊万岁!——《小时代》读后感每个人,都会有一个梦,那个梦总是那么美。但现实与梦不同,现实中充满了酸甜苦辣,忧伤、美好、痛苦、激动,交织,这就是成长的历程,在这期间,总有一些人与我们一起哭过、笑过,一起面对困难,一起享受成功,一起接受成长的洗礼。那就是朋友。看过了这本‘小时代’,我只想说,“友谊万岁!”这本书讲述了性格迥异、观念不同的四个闺蜜,在大学的最后一年找工作实习,顶着压力,面对未知的未来,面对一切难以克服、抉择的事情。她们的友情也因为某些事情一波三折,最终认清友谊的珍贵、难求,彼此更加珍惜,练就了牢不可破的友情。我们在生活中亦是如此:还记得,有一次,我被男生打了,但是,却让我感受到了友谊的温情。被打之后,我的眼泪不自觉地流了下来。我的好朋友们看见了,忙搁下手头的事情到我的座位上来。有的递给我一张面巾纸,让我擦擦;有的安慰我,让我不要哭了;纪姊更是去替我“报仇”。望着朋友们脸上那焦虑的神情,我的心被深深地感动了,我真想说:“有你们真好!友谊万岁!”却怎么也说不出,只是滑落几滴清泪,是感动的。不管世事变迁,总有人与你相伴,那就是朋友。友谊的力量是无限的,等到你白发苍苍的时候,总会记得曾经有人关心你、支持你,理解你,默默的为你,朋友。看小时代时,我哭了,我为她们的友谊而动容,她们的互相帮助而动容。小时代,让我更加坚定,友谊是永恒的。我也想对朋友们说,当上了朋友,我们就是有缘的,不管什么,都不能令我们的友情破裂,即使也有怄气,但那只是短暂的,愿得你们心,白首不相离!我们的时代,友谊万岁!五年级:蝶之恋花5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
《小时代3.0:刺金时代》读后感我是很喜欢《小时代》的,因为我觉得它很真实。人物很真实,没有谁是完美的,可是谁都取代不了谁。(我是指四位女主角,男主就不说了,男主都是高富帅,都很完美,毕竟它是小说,是给我们发花痴用的。)顾里,无疑她的硬件条件是最完美的,可是她霸道且占有欲强,她会因为南湘托林萧找工作却不托自己而生气,她会因为自视清高而不考虑别人的感受,甚至让她最好的三位朋友也对她敬畏三分。林萧,典型的平凡中庸角色,就和我们大部分人一样,脸蛋不够漂亮,家境不够辉煌,学习不够优异。往往这样的人会成为普通青春言情小说中的“圣女”,就是那种一天到晚要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性格马大哈打扮假小子,然后某年某月某天某时某刻,遇见一个高富帅白马王子,哦不,是两个,因为他们要抢这个“圣女”。可是林萧不是,她会对帅哥花痴,会见钱眼开,勇于对抗“小三”,而不是一哭二闹三上吊,她有所有女生都有的虚荣心和嫉妒心,会在看到南湘陪宫洺吃饭的时候生怕南湘抢了自己的饭碗。南湘则是典型的文艺女青年,她漂亮有气质,也是四个姑娘中相对沉默的一位,她不太分享自己的情绪,有个破碎的家庭。也曾叛逆,也曾犯过错,被坏男生吸引,或是一不小心无意中抢走了好友喜欢的人。唐宛如,她就是个活宝。她其实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论脸蛋论身材都比不上其他三位姐妹,所以她追求的不是荣华富贵,她只求简简单单的生活,做自己想做的事,喜欢做的事。她最看中她们姐妹四个的感情,她不责怪南湘抢了她的卫海,不责怪她们不小心烫伤了她的脸,她对待生活一直很乐观。我始终觉得,这样的四位姑娘,加起来,其实就等于我们自己:叛逆过,会虚荣,会嫉妒,也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乐观的人。再说回到作者郭敬明身上,至少我觉得这么多年下来,他是成长的。不管外界对他的批判嘲讽之声有多大,好歹人家办起了自己的杂志,拍了自己的电影,谁说这不是一种成功呢。他毫不避讳地在自己的文中表明自己是个虚荣的只爱奢侈品的人,也会拿自己的身高来开玩笑。他有这个经济实力去买奢侈品,他也一直都有吃蛋白粉,可就是胖不起来。他把自己的照片P了又P,因为他知道自己的素颜实在是不能拿来做宣传。一张胡子拉碴睡眼惺忪瘦骨嶙峋的照片放在扉页上,这就叫真实?这就叫有男人味?至少我是不会对这种形象的作者感兴趣的。既然要想成为公众人物,就请先把自己打点好。喜欢奢侈品,喜欢钱,那就努力去赚啊。总比那些口口声声说自己的梦想多伟大,说拜金主义多肮脏,却每天还要抱怨工资太少,福利不好,没有经济实力来承托梦想的人好吧。900字 初三 读后感
-
邓小平时代读后感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学传统。自孔子以来,中国历史学家差不多都格外重视当代史的研究与表达。不论是孔子删《春秋》,还是司马迁著《史记》、班固写《汉书》、司马光编《通鉴》,历史学家尽管都会述往事、追源头,但其真正兴奋点无不在于当代,在于给刚刚逝去的时代一个说法。然而,不知从何时起,中国的历史学家无法对刚刚逝去的时代进行研究,更不要说描绘。我们的历史却总要“出口转内销”,要靠外国人的研究去为自己的历史定位。我不是说外国人不能研究、不能写作中国当代史,而是当我们捧读如此厚重的《邓小平时代》时,除了钦佩作者远见卓识、中允公道外,多少有点为中国历史学家感到羞愧,或不平。中国历史学家为什么不能像傅高义先生那样行万里路、读万卷书、阅人无数,写出这个伟大时代的历史呢?非凡成就早在傅高义《邓小平时代》香港版问世,我就急切阅读过最感兴趣的章节。这一次大陆版问世,更使我们大饱眼福。这确实是一部伟大作品。我们可以不完全赞同作者的看法,但我们必须承认傅高义先生为我们勾勒的这个伟大时代是可信的。在《邓小平时代》中,作者用不太大的篇幅追溯了“邓小平时代”的“前世”,探讨了中国从毛泽东时代向邓小平时代转轨的必然性、逻辑性,追述邓小平之所以发誓领导中国从“毛泽东时代”出走,除了外部压力、冷战解体、共产主义阵营不复存在、中国经济破产,还与邓小平个人所受教育、所信奉的理念有关,甚至与他的小家庭有着非常密切的因果关联。邓小平时代给中国带来了巨大变化,我们官方话语称邓小平为改革开放时代“总设计师”,以为过去三十多年中国进步,似乎都是邓小平的“顶层设计”,是邓小平1975-1977年在江西那个“邓小平小道”上的冥思苦想。读了《邓小平时代》,我发现傅高义对邓小平的定位比我们原来的说法更精准,更有道理。傅高义认为,邓小平的伟大并不是他有多少理论、多少知识,知道多少中国与世界,而是邓小平没有强不知以为知,没有用毛泽东式的诗人气质去指导中国、引领中国。邓小平只是如实告诉人民真相,如实告诉人民中国与世界的距离,只是告诉人民,中国必须发奋努力,必须放弃内争,必须果断终止阶级斗争,必须将全副精力用在中国现代化事业上。这是邓小平的巨大贡献,是古典中国智慧“实用理性”的胜利。按照傅高义的研究,邓小平并没有更多的“顶层设计”,甚至可以说,从他第三次重出江湖恢复高考,直至1990年代再度启动经济改革,推动中国经济腾飞,邓小平都没有凭借个人英雄主义指手画脚、发号施令,而是充分尊重人民的创造,尊重来自实践的经验。恢复高考是别人的建议,让大包干改变中国,也是十几位农民兄弟冒险先行。邓小平的伟大在于他的“恩准”,在于他能够在第一时间看到这些尝试对于全局,对于整个中国的意义。傅高义据此称诵邓小平为中国改革开放“总经理”,认为邓小平像总经理一样摸着石头过河,引领中国走向富强。这个说法虽说与“总设计师”不一样,但感觉稍微更贴切、更亲切。时代意义在过去三十多年间,不论邓小平在还是不在,这个时代无疑都是邓小平的。邓小平时代的意义是巨大的,中国经过几十年发展,不仅在物质基础上获得充实,一个贫穷、落后的中国一去不复返,而且由此证明古老的中国文明尽管只是一种极度精致的农业文明,但与工业文明并不存在必然冲突,在农业文明基础上增加一个工业的、商业的文明,并不会从根本上伤害农业文明的根基,更不会动摇国本。由此回望几千年重农抑商坚定不移的国策,回想三百年来要不要学习西方的争论,更觉得邓小平的伟大,庆幸时代的恩赐。在邓小平之前的“毛泽东时代”,中国人或许确实作了一个充满幻想的伟大实验,中国共产党人或许确实希望引领中国走出一条独立富强民主的新路。从土地改革,到大跃进,到文革,如果不是恶意猜测,也必须承认这是那一代共产党人对中国道路进行探索,尽管探索的代价不可承受。这些探索者包括邓小平在内。邓小平在后来的岁月中没有留下回忆录,没有系统反省壮年时期参与探索的教训,但我们从其后来的实践不难感觉到,如果没有前面三十年近乎彻底的探索失败,就不会有后来的邓小平,不会有中国的改革开放。如果一定要将这六十年打通,前三十年除了凭借自然推动力为中国留下一定的工业基础外,最主要的就是给后世中国留足了教训,让中国人至少在几个世纪都不会忘记什么是饥饿,什么是浩劫,什么是无法无天,什么是天下大乱。善于汲取,教训本身就是财富。当然也不能由此否认教训就是教训,罪恶就是罪恶。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前三十年,中国人辛辛苦苦建构起来的体制,选择的路径,从后三十年眼光看,即便不能说或不愿说是全面失败,但也是一个非常态的、非正常的体制。也只有从这个意义上去观察“邓小平时代”,我们才会发现这个时代的真意义。邓小平的真伟大,就是将那个非常态、非正常的体制向前狠狠推了一把,让这个体制变得正常,渐成常态。这一点在傅高义书中有非常清晰的呈现,邓小平的实用主义哲学理念使他不会像毛泽东那样先去考虑政治上的对与错,不会先去辨别是白猫还是黑猫,不会先去分清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资本主义,而是怎样充分利用共产党高度制度化、组织化资源,摈弃浪漫主义幻想,收拾毛泽东留下的烂摊子,重构一个与各先进国家在本质上一样的正常国家。这才是邓小平时代最伟大的意义。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
邓小平时代读后感傅高义先生说,邓小平坚信“共产党必须从根本上转变它的目标和工作方式。”这也就是说,虽然邓小平不想改革中共的基本体制,但他的目标与建立这种体制的毛泽东大不相同。在毛泽东时代,政治和经济两者之间充满了意识形态的对抗,非白即黑,甚至你死我活。但在邓小平时代,虽然政治迫害不能说没有,但数量和残酷程度上已完全不能跟毛泽时代相比。毛泽东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政治路线定下来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邓小平不接受毛的治国路线,但他并没有背离毛泽东这种组织思想,从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邓小平与毛泽东时代的继承关系。他为了实现自己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治国路线,不是给这个体制动大手术,而是要让它换一换脑筋。所以我以为,他所带来的最大变化,也可以说是他取得的最大成就,就是通过改变任免干部和考核干部业绩的标准,使整个中共干部队伍的观念和行为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这当然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其中也有不少曲折和反复;他不断强调不能再闭关自守,坚持扩大对外开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让干部有更多机会了解外部世界,开阔他们的视野,这对于改变其思想观念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素质多么重视,我们翻一翻《邓小平文选》便可知道。他讲干部问题、讲组织工作或接班人的言论很多,大多都是在要求党的各级领导要改变思想观念,甚至一些提到政治改革的地方,讲的其实仍是干部素质问题而不是体制问题。经过这些人事上和政策上的不断努力,自邓小平执政以来,我们的官员逐渐从一个严重受到意识形态禁锢的队伍,变成了一支更加开明务实、以追求经济发展作为首要目标的组织。对整个领导阶层在组织上的这种有效控制和推动其观念变化所做的努力,使治理的目标和方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不断为经济发展提供着强大的动力。所以张五常先生在前两年曾说,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中国现在实行的是世界上最成功的制度。我们国内经济学界的一些有联邦主义倾向的经济学家,也在讨论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对他们的这种判断不管有何争议,它是建立在一个事实之上:今天的中共的各级领导干部都知道,无论自己的工作在其他方面有何表现,无论你是贪污腐败也好,还是廉洁为官也罢,你治理的那一方水土如果经济上不去,你的仕途也肯定没有多大戏。这是邓小平在维持中共这个统治集团的同时,给它带来的意义最为深远的变化。邓小平知道维护中共这种组织体系的重要性,而这个体制能够有效运行,关键又在于它的领导人是否有权威。有这样一种考虑,使他的领导风格中有了另外一个鲜明特点,即他几乎从来不在基本政策上主动率先搞改革。有朋友曾对我说,邓小平并不像官方宣传的那样,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他不过是改革的“总批准师”,我觉得这个话是很有道理的。确实,我们回顾改革开放前十年一些重大事件,例如,始于1978年的“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后来的农村包产到户政策,乡镇企业,再后来的价格双轨制的实行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重大政策的转向,这些事情在中国摆脱意识形态和计划经济的束缚,向市场经济转型中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我们会惊奇地发现,它们几乎全都不是邓小平本人提出和发动的。甚至建立经济特区这一突破计划经济最重要的创举,按傅高义先生的分析,也是最先由华国锋和谷牧等人提出,邓小平的功劳只是给它起了一个“特区”的名字,因为他记得过去自己领导过晋冀鲁豫就叫“特区”。邓小平不但不是所有这些事情的首倡者,有些事情他最初甚至没有注意到它们的发生(如有关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和乡镇企业);在有些情况下,如果成效尚不明朗(如包产到户和个体经济),或是政策的落实出现了一些问题(如经济特区早期出现的严重腐败和走私问题),邓小平也迟迟不愿公开表态给予支持。对于这些事情,傅高义先生在书中都有很详细的记述。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
回忆——《小时代》读后感之外延篇眼间我们初二了。我们长大了。面对了许许多多的爱恨喜悲。对错是非。但在心中。回忆永远停在那里。或许你们的面容会随着岁月渐渐淡去,但你们的形象却永远不会被磨灭有人说。回忆里的人。是不能去见的。因为人会变。见了。难免会失望。但我想。若心一样。情未变。喜一定大于悲。若我们哪日相见。泪。定不可出现。时代在变迁。没有人能够真正了解在这一刻。它真实的模样。过去我们拉着手唱着歌的日子已过去很久。但那温馨的场面却镌刻在心中。难以忘记。每每想起。便会嘴角上扬。拥有回忆。真好。人不能活在回忆中。但更不能没有回忆。十几载。经历多少繁华喧闹。而唯一的纪念。唯一的记载。唯一的见证便是那些放在心中的回忆。它们有的美好。有的悲伤。有的总是欢笑。有的伴有泪光。但它们五光十色。它们闪耀迷人。它们像一个个散发光彩的碎石片。用情感拼接成一幕幕美好的往事序章。绚烂地在眼前上映着。这是最美的影片。这是最佳的记录。这是最完美的对人生的演映。所以。请别说忘记过去。请别抛弃回忆。无论过去有多糟。那也是你的经历。是它教会你区分错与对。教会你识别爱与恨。是他告诉你世界有多好。好到你可以任意飞翔。我们不能改变过去。也不能预知未来。而我们能做的。只有做好现在。。不为了别的。只为了在将来的某一天。当我们重拾回忆的时候。能够在满地沙堆中找到几颗耀眼的亮点。照亮回忆。照亮人生。500字 初二 读后感
-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我非常喜欢《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书中透露出了非常真挚的友谊。那书中的主要人物是哪些呢?它们是塔克、玛利欧、柴斯特、亨利,这其中塔克和亨利分别是老鼠和猫。猫不是吃老鼠的吗?它们之间会发生什么故事呢?想知道的话就跟我一起走进这本书吧!有一只小小的蟋蟀柴斯特,碰到了一连串的偶然,被人从康涅狄格州的乡下草场带到了繁华、喧闹的纽约时代广场。原来的小蟋蟀生活在淳朴而幽静的乡下,看到的是自然清新的田园风光,而现在,满眼都是闪亮耀眼的色彩;以前,清澈的溪水,鸟儿的歌声都是最美的音乐,而现在,喧嚣的声音就像是波浪,一波又一波地涌进了时代广场这个大贝壳。柴斯特白天跟白利尼一家在一起,它活动着翅膀,奏出音乐,每天会有许多人来听它演奏。玛利欧经常照顾它,把蟋蟀笼子打扫干净;晚上,塔克、亨利经常陪伴它。蟋蟀咬坏了一张两元的钞票,被关了起来,塔克和亨利帮它筹钱,等钱筹齐了,白利尼一家才放了它,柴斯特又过上了快乐的日子。这是一本感人的书,从中看出玛利欧以及塔克、亨利对蟋蟀柴斯特的友谊。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每个人都应该爱惜友谊,要有一颗宽容的心,学会互相关爱,互相帮助,那么人间将会成为一个充满爱,充满欢声笑语的乐园。500字 三年级
-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来到时代广场,一夜之间竟成了地铁明星。就在它被人们众星捧月般围住时,它突然放弃名利,放弃美好的一切,回到了日夜思念的家乡。这就是我今年暑假看的《时代广场的蟋蟀》。合上书本那一刻,我耳边仿佛响起了柴斯特那嘹亮而有韵味的歌声,眼前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在家乡凉爽晴和的星空下,在乡间的草地上,一只自由自在的蟋蟀正在放声歌唱,它把歌儿唱给家乡的土拨鼠、雉鸡、野兔……它把歌儿唱给家乡宁静的芳草…还有家乡那一望无际的田野……那一瞬间,我似乎明白了:家,是撑起天空的那把伞!我想起了前不久参加的新加坡游学夏令营,在老师的带领下,我独自背起行囊,满怀着快乐出发了,我像一只挣脱了绳索的风筝,我渴望飞上蓝天,一展我的舞姿……我和小伙伴们欢呼雀跃着,心底的花朵遍地开放:“我要飞得更高,飞得更远……”然而,几天之后,思念便如潮水般向我袭来,顿顿被洋快餐包围的我,开始想念爸爸熬的小米粥;面对老师的谆谆教导,我却想念妈妈的嘘寒问暖;而耳边缺少了妹妹欢快的叫喊声,总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不知不觉,我竟如此想家了吗?内心却是无声的回答。此刻的我,就像时代广场的那只蟋蟀,凝望着家的方向,我流泪了……我觉得我读懂了柴斯特的内心:家,是撑起天空的那把伞!500字 读后感
-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最喜欢其中的蟋蟀柴斯特,第二喜欢老鼠塔克,第三喜欢老猫亨利,接下来我就为大家一一介绍他们。柴斯特来自乡下,因为贪吃来到了纽约,更被小男孩玛利欧收养,我觉得柴斯特是幸运的,可是柴斯特也是不幸运的。他因为梦游把两块钱纸币咬掉了一半,而被关进笼子。柴斯特也是会承担责任的,他咬掉钱后,不仅没有躲藏起来,更是勇敢直面地承认错误,这种优秀的品格是让人敬佩!我喜欢柴斯特,因为他勇于承担责任,勇于主动承认错误。这就跟我们班的有个同学一样,他一不小心弄伤了另一个同学,他马上打电话给自己的爸爸妈妈,让他们带这位同学去医院检查!我们班也有一个同学,他故意画别人的衣服,还不买一件新的还给同学,真不会承担责任。老鼠塔克和老猫亨利在纽约陪伴了柴斯特好久,塔克还帮柴斯特化解了危机,上面柴斯特咬掉一半的钱后,是塔克拿出自己一生的积蓄,让柴斯特恢复自由,塔克还把柴斯特送回老家,塔克是乐于助人的。而亨利外表可能没干多大点帮助柴斯特的事,但他却为柴斯特担心,他害怕柴斯特出事,所以亨利就像爸爸妈妈一样,无时无刻地担心着柴斯特。这是一本讲友情的好书,讲了做人的道理,也讲了书中人物的互帮互助。我觉得,这本书应该让全世界的人去读!同时也应该让全世界的人去学习他们的美德!500字 读后感
-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书的作者是美国儿童文学作家—乔治•塞尔登•汤普森。这本书是1960年由美国纽约德尔出版公司出版,1961年获得纽约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书的内容主要讲述了一只叫切斯特的蟋蟀,从美丽的乡下,来到了时代广场,成为了名声鹊起的歌唱家,并和马里奥一家、猫咪哈里和老鼠塔克之间的温暖经历。切斯特是康涅狄格州乡下草场的一只蟋蟀,它拥有无比美妙的歌声,活的无忧无虑。有一天,香肠的迷人香味把它引了过去,它跳到一群野炊人的篮子里大吃特吃,吃到昏昏欲睡,醒来时又被一块夹心面包压住了,于是阴差阳错的被人从乡下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到了时代广场,虽然它因有美妙的歌声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大明星,一切都很美好,却再也不能像在草场上那样,无拘无束、无忧无虑的生活,这令它很痛苦和烦恼,而它的朋友马里奥和塔克也感受到了它的不开心,虽然舍不得它,却很支持它,于是它义无反顾的放弃了这种生活,重新回到乡下的草场,开始了自己向往的生活!读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我深深地体会到友谊很重要,友谊可以带给我们很多的快乐和幸福,可以帮助我们战胜困难,同时也教会了我们,人与人之间要互敬互爱,要懂得换位思考!500字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