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优雅王子
在麦风音乐学院的一角,几个女生在围着一个女生【赵语然】。这时有个女生【裴琳】站出来气势汹汹的说:“喂,你想怎样?四眼妹。”被围住的女生很吃惊她说:“我?我怎么了吗?我这几天很好啊,没惹到你吧!裴琳。”“装傻,你说我坏话了,不是吗?”她说。“坏话!没有吧,哦,对了,今天上午,我说你不要脸,设计抢了人家的男朋友。那是坏话吗?我说的是事实。”裴琳听到这句话后,很生气,她举起手想打她,但是手要落到语然的脸上时,一个人【李源希】突然抓住了裴琳的手“裴琳,我看你很久了,欺负同学是不对的哦!”那群女生看到抓裴琳手的那个人很吃惊。裴琳看到他非常开心,她心里想:太、、、太幸福了,李源希抓着我的手,好开心。这时,源希说:“抢人家男朋友是你的不对,怎么还可以欺负她呢!我告诉你,以后可不许这样了,听到了吗?”裴琳听完源希说完这句后,领着那群人走了。源希对语然说:“你没事吧?”语然说:“没事,谢谢你。你是李源希?!”“啊,我是李源希,怎么有事吗?”“没事。不对!也许 有事吧!我先走了。再见!”语然走了。源希挺奇怪的,语然说的这句话。
语然回到教室后,问她的好朋友-----袁苏苏说:“Susu,我问你哦,李源希是什么人?怎么,裴琳看起来挺听他的话的?”“语然你这话就说错了,不是,裴琳听他的话,是我们全校,都挺他的话。”“(
⊙o ⊙
)啊!不是吧!”“不是吧!语然你已经转学到这里,这么久了,怎么连李源希你都不了解啊,告诉你吧,李源希呢是天音集团总裁的儿子。不算他老爸将来留给他的财产,他现在的个人资产就有近百万。”“唉、、、他只不过是一个大三的学生,他怎么会有个人资产?”“Oh,my
god!你彻底out了。李源希是一个小提琴天才,请他到场拉小提琴的人可不少。还有他是我们全校唯一认定的“超优雅王子”人们听老师100句话,不如听李源希10句话。还有听老师说:‘我们校自从李源希来了以后,老师就成摆设了。’语然,李源希不是最帅的,但他是最可爱的。”“哈哈。”语然苦笑了两声。
几天后,源希把一个女生【郑慧媛】约到了一个餐厅,还故意把餐厅布置的很浪漫。等到慧媛来了后,源希问:“你怎么才来?”“本来会很早到的,但是临时有事耽误了。不要生气吗,事情一办完,我就赶过啦。好啦,源希我向你道歉,还不行吗?”这时,源希笑了一下,手轻轻拍了一下慧媛的头说:“我没有生气啊,我只不过是担心你。”“好哇!你骗我!”源希把慧媛按到椅子上,拿起桌子上的一杯果汁说:“我知道你家离这里挺远的,赶了这么久,一定口渴了吧,先喝了这一杯果汁吧!”“知道还约这里啊!”说着慧媛接过果汁,等到这杯果汁间低的时候,慧媛看到杯子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她就把这杯果汁喝完了。她喝完后,发现杯子里是一枚戒指,慧媛从杯子里拿出戒指,对着源希说:“源希,这、、、、、、”“你还没有明白吗?慧媛。”源希拿过戒指来,向慧媛单腿跪下来说:“慧媛,我爱你,嫁给我好吗?”并把戒指呆在了慧媛的手指上。慧媛想了想说:“源希,我想我们的感情还没太过成熟,加上我想等到我成功当上舞蹈演员以后在结婚。所以,你在等我几年,好吗?我答应你,三年后,不管我成功与否,我都要和你结婚。”说完,慧媛把戒指摘了下来放到了源希的手里。源希站起来,脸色阴沉沉的说:“慧媛,你这是借口吧,什么感情不太成熟,我们在一起两年多了,难道感情还不成熟吗?”“没有,源希,我爱你,请你相信我。”源希走了。
第二天,下午,源希回到家后,他的爸爸,把他叫进了房间。源希问:“爸,您找我有什么事吗?”“哦,源希啊,我跟你说一件事啊,你听完后不许激动。”“什么事啊,爸你说吧。”“你下一个星期日就要结婚了。”源希听完后,很吃惊的说:“什么!爸,不是吧,我,我要结婚了!”“对啊,是你。”源希大叫了一声。“爸要和我结婚的对象是谁啊?这个我总要知道吧!”他爸爸,给了他一张那个女孩的照片说:“就是她。”源希看到照片上的女生又吃了一惊,“是她”。没错是她,她就是赵语然。这时源希恍然大悟,他想:难怪,她说有事,她早就知道了。他爸爸说:“源希,她叫赵语然,你和她的亲事,是你奶奶在你十二岁的时候定的。那时,你的身体不是太好,看了好多医生都没办法,就是这时候,你奶奶说让你定一门儿亲,冲喜。不知道她是在哪里找到的偏方,本来我和你妈不同意,但是看着你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于是,我们抱着试试的想法,就让奶奶做了,真没想到你奶奶给你定亲之后你的身体,竟然慢慢的好了起来。我们就和那个女孩的父母约定,在他们的女儿过了20岁生日后的第一个星期日,你们结婚。”“可是爸,你怎么知道,她的生日啊?”“我们问的,并且算着日子呢。对了,明天,语然到我们家来,商量结婚的事情,你可要好好招待她啊。”“不要,我有没有答应和她结婚。”“诶呀,源希我知道你不愿意,但是、、、”“行了,爸,你别说了。我是不会答应的。”说完,源希就走了出去。
给妈妈的一封信
妈妈:
女儿有千言万语要对您说,可只能用三个字来表达:"谢谢您‘’!谢谢您踏破无数风尘,来关心我,照顾我。您就那屹立在北方的常青树,为我遮风挡雨,你已经无力
了,就由女儿来照顾您吧,你养育了我12年,你的心血我都看得到啊!妈妈,您对我真好,我不能用言语来说………。。
记得有一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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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优雅不是每一只蝴蝶在汲取了鲜花的精华后都不曾深情地回眸,不是每一朵浮云在目送了清风的远去后就不再痴情地守望,也不是每一片绿叶在随着流水飘零到远方后就不再将心中对根的爱燃烧这真是奇妙,猛兽大部分时间是悠闲,坦然,慵懒的。猛虎肉醉,狮王常睡。越是在短时间爆发出迅猛搏杀的力量的,越需要长时间养精蓄锐。彻底放松,很是坦然。看看它们那种懒散随便的样子,何等自信。何等优雅。君不见,熙熙攘攘忙忙碌碌奔走求食之辈,固然,一个竞争激烈的社会,做一个保持真正优雅不容易,但是当一个懒卧的狮子还是人生的理想境界。首先,要有安全感,放心大胆搁有优雅坦然,没人能吃掉你。其次,要衣食住行无忧,不被贪欲所驱动。第三,知道自己是狮子,可为肉醉,不为肉累,保持那分坦然,那分优雅比夺捕几只羚羊更珍贵。有个叫梅缇,她在清华大学建筑系毕业,顺利拿到哈佛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可在美国大使馆两次被拒绝,梅缇很伤心,在宿舍里痛哭。一个要好的同学劝她,找咨询公司帮忙,挺灵的。女孩儿动心了,找到一家叫“信心”的咨询公司。公司只有三人,老板加两个助手。老板把女孩的签证材料看了一遍说,你的材料没问题。又让女孩详细介绍了两次被拒绝的经过,把女孩细生细语的将着,眼睛低着,头也低着,不敢和老板对视,老板听着听着,打断女孩:“不要说了,问题就在这。”原来,梅缇性格内向,不善与生人交往,一说话脸就红,还老爱低眼垂梅的给人一种没有自信的感觉。老板很有经验的对女孩说:你在我们公司只要就是训练3项内容:抬起头来,眼睛平视,大声说话。于是,两个星期里,那两个助手什么也不干,就想方法让女孩养成抬起头来与人平视的习惯,并训练她大声说话。第三次签证,半是习惯,半是刻意,女孩始终高昂着头,眼睛直盯着那个签订官,侃侃而谈,应对如流,从容不迫。那个签订官狐疑的看着她有关两次的拒签记录,嘴里嘟嘟嚷嚷的说:“不自信,吞吞吐吐,不敢抬头”,好像完全不是这个女孩。最后,他微微一笑:“你很优秀,看不出有拒绝你的理由,美国欢迎你。”整个过程只有5分钟。现在提倡进取,做到优雅,坦然,是一种人生境界.在川流不息的千千世界里,有一种“景致”的凝固,平凡、淡雅、寂静、甚至是微乎其微,但却会是生活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9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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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优雅第一次感受优雅,是很久以前的事儿了。那天,我骑车路过使馆区,要横穿一个设有红绿灯的街口的时候,看见一辆小轿车疾驶而来,我捏住闸,单腿支地,待它过去。出乎我意料的是,那车也减速停了下来。车里一个胖胖的老外,微笑着冲我挥手——让我先过。现在回想起来,我当时有些失礼,可能是正处在第一次与外国人交流的局促中,我竟没有任何表示。哪怕笑一下也好,我后来想。但那一次,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什么是优雅。后来,学会开车以后,也曾几次在人行道前把车刹住,然后优雅的微笑。然而,我看到的是面无表情的人流,听到的是身后哇声一片。被我挡住的司机们,不许我优雅,鸣笛的时候肯定在说:这人脑子有问题。优雅,有时候真的很难,在别人眼里,那是另外的事情。还有一次,参加一个公司的宴会,组织者可能是怕说完了就吃太没品位,事先准备了几个小节目,想给食客们添些丝竹之乐。领导致辞后,公司的一位小姐走上台,演奏《梁祝》。我当时就想:完了。果然,小姐优雅的琴声很快便淹没在觥筹交错之中,虽然其间服务员几次调大麦克风的音量,但仍一次次地被鼎沸的人声盖住。小姐后来草草地结了尾,红着小脸下台。这时,席间才传出稀落的掌声。是组织者太天真了,听众们暂时还没有达到双重享受的阶段。他所期待的台上台下交相辉映的场面只会出现在德国或奥地利的电影中,我想。前几天,在某公司的演示会上,我再次看到了这种人文的反差。那次演示会中间有个休息,百十来位听众三五成群地挤在大厅里喧哗,摩肩接踵,像一个集市。这时,一个西服笔挺一头金发的外国人(对不起,又是一个外国人)出现在会议室门口,他看了一眼熙攘的人群,略一迟疑,但还是走了进来。他小心翼翼地左右躲闪着,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在人缝中慢慢地前行。他冲每一个与他目光接触的人点头致意,如果谁在前面挡住了他的去路,他就停下来,等着,而决不像我们所习惯的那样分开众人。蕞后,在走了许多的曲线,几乎绕了一个大弯之后,他向我站的大门口走来,我侧身,让开通道。他看见我后,点了点头,经过我身边的时候,还轻声说了一句“Thank you”。这个洋人,在腾挪间,把他的教养解释得一清二楚。我真的服了。这种与世无争的优雅,已经比较接近本意,而不是我们所刻意的那种,比如装束,比如动作,比如在宴会上拉拉小提琴。那不是真优雅。9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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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优雅”众所周知,中国上下五千年历史,被称为礼仪之邦、文明古国。可是,每当看到公交车上无一人给拄拐老人让座时,每当看到埃及神塔上中国游客留下的中文时,这些称谓却让无数炎黄子孙痛彻心扉。那么如何让古人留下的这些好作风继续传承?我认为首先要做到文明与优雅。何为优雅?我觉得优雅是蒙娜丽莎浅浅的一笑,是奥黛丽·赫本的举手回眸,优雅是未出茅庐、已知三分的卧龙孔明。优雅还是《高山流水》跳动的音符,是蔡琴绕梁的歌声,是贝多芬的《月光曲》……优雅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养成的。有很多女生以为长相漂亮就能够优雅,这显然是一个很大的认识误区。不论一个人的长相多么漂亮,如果没有一定的文化积淀,没有一定的教养,外在的漂亮就会苍白而肤浅,就是一个漂亮的花瓶而已,一举手一投足一句话就把自己的底子亮了出来。因为优雅隐含在衣缝里,隐含在每一个毛孔中,渗透在每一个表情和眼神中。与之相反,如果一个长相漂亮的人,再加上后天的努力修为,漂亮的外表下面是深厚的文化教养,上天赋予的美貌与内在的美和谐统一,这样的人就优雅到极致了。一个长相不漂亮的人,依然可以做到优雅。比如说:古代四大丑才女之一的春,书上说她“四十未嫁”,“极丑无双”,“凹头深目,长肚大节,昂鼻结喉,肥顶少发”,而且“皮肤烤漆”。她额头前突,双眼下凹,鼻孔向上翻翘,头颅大,头发少,颈部喉结比男人的还要大,皮肤黑红,好大年纪未出嫁。年近30还未出嫁,但她才华出众,素有大志,有安邦治国之才。齐宣王为她钢铁般的意志和优雅的举止而倾倒。优雅似一阵清风,让你由不得要迎上去感受,感受到的是扑面而来,赏心悦目;优雅如一杯琼酿,使你忍不住要端起来品尝,品味出的是芬香淑郁,淋漓酣畅。生活中,不管是什么性格、什么喜好的人,也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没有人从心里拒绝“优雅”,优雅的环境、优雅的音乐无不令人陶醉;优雅的谈吐、优雅的举止无不令人神往。对当今社会的人来说,优雅是从灵魂里散发出来的一种美好,它源于内心,溢于言行,自然贴切,神形合一。优雅常与善良结缘,与和谐为伴,平静是它最常态化的外在表现,文明则是它最内在的品质特征。一个人一旦拥有了优雅,就有了一份从容,一份随和,一份淡定,一份惬意,一份脱俗的行为举止,一份高贵的生活品质。优雅虽能看得见,却摸不着,看得见的是表现出的风度,摸不着的是蕴含着的积淀。一个人的优雅只能是自身修养的结果,一个人的优雅程度只来自于内心的纯净。优雅是一种境界,一种恒久的美丽,源自于澄明的内心,灵魂的雅洁。我只希望,让我们有一处净化的天地,愿我们都做一个举止优雅的人,让优雅不再遥远,让优雅成为一种习惯。1000字 初二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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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前行走在人生的路上,无论是热切的期待,还是深情的追忆,生命中所唱过的每一支歌,都不会转瞬消失,而会在遥远深邃的天际久久回响。我们触摸的是多棱的生活,酸甜苦辣谱写成一曲生命交响的乐章。命运总有幸运与不幸,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看待生活,以一种冷静的目光去观察世界,就能保持一份潇洒尘世之外的淡定与从容。只要我们眼中有风景,心中就会洋溢出美好的兴味,生活便到处充满着诗情画意。在追寻生活的路上,有坦途也有崎岖,有顺境也有逆境。因此,无须为艰难哀叹,为挫折悲语;不必为虚无动情,为沉沦失声。如同罗莎·卢森堡所言:“无论我走到那里,只要我活着,天空、云彩和生命的美,都将与我同在!”人的一生不可能状若山岳崩颓,斗转星移,乃谷之泥沙,川之滴水。很多时间自己是自己的敌人,看不清自己,不知道如何给人温暖和珍惜美好。沿途有山有水,有花有鸟,却也有我们双眼无法到达的梦境。在生命的旅程中,渴望身边有人提醒幸福,即使小小的温暖,也会让生命充满阳光。然而人到中年,再想自己应是别人心中的保护神了,还敢奢望轻言细语的体贴,刻骨铭心的照料么?只愿世间风景千般万般熙攘过后,字里行间,人我两忘。一切继续,一切都无恙。如此便好。一个人的红尘,温暖前行。世间繁花千千万,我从不奢求太多,我只要有那么几朵,永远绽放在心底,就已心满意足。人啊,不必奢望什么,靠近这些小小的幸福,在一个个小小的温暖里奋然前行。在这冰天雪地的季节,如何也阻挡不了我放飞的遐思在海阔天空中翱翔。不要问,我在梦的何端。茫茫网海,相识;生生情缘,珍惜。今生,我不奢求更多,感谢那个驻足的转角,与你相知。随手落下的,纵横的笔锋,已经汹涌为笺上淋漓的横竖撇捺,只有懂得,才可以融琴抚歌,心诗,晶莹天蚕。于红尘苍穹中,轻拂墨染时光,落叶飘落了满地的繁华,你我依旧守着这座温暖城池,暖心相惜,亦足够安好。人生是一条漫漫长路,山水迢迢,云烟渺渺。随着时光的流逝,身后留下了一行行清晰的足迹,这些或大或小、或深或浅的足迹,记录了生活的艰辛,也见证了人生的坚毅。时常在想,我是多么的幸运,因为有你这么真心相待。走过的时光,并没有模糊了我们的美好往事,想起你时,那些感动的片段,总是一幕幕地涌上心头,于是明白,无论红尘冷或暖,喜或悲,笑或痛,途中总有一个你,伴我同行。情,总在爱的世界不断深化。总想得到的幸福是永远,却忘记了爱情也有保质期。她带着她的心情锦囊,四处寻找属于她的那份爱情真谛。不要海枯石烂,不要厮守到老,不要相濡以沫,只要简简单单,有个他陪在身边走到天荒地老。有时,美就是爱,摒弃世俗,借一双聪慧的眼睛,就会发现幸福俯首皆是。滚滚红尘中,人们背负简单的行囊,一步一步向生活的深处走去。于是,小路渐渐走成了大路,多年的道路也便走成了河。人生总是不断的在不同的路上行走着,有多少人站在你必经的路口。得到后又失去,拥有后又要遗忘。只是不管是浓重还是清淡的告别,都不要把回忆带走,因为只要是别离便意味着你天涯,他海角。也许,我们每个人都会拥有自己最美好的东西。人与人之间的交集,最珍贵的便是懂得。最让我喜欢的是,常常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我们便能洞穿彼此的内心。你我之间,从来都是怜惜与理解,从来都没有猜忌和误解,于是,我一次又一次地沉溺在你的柔情里,化合在你的温暖中。而我知道,此生,和你在一起的时光,都是我生命中的琉璃岁月。这份情,如花锦绣,永恒地在我的心里绽放。生活终于在大起大落、交叠反复中走向了宁静。人生总在向前的路上,错过的,失去的,又能怎样挽回?生活就是这样,淡淡,清欢。波澜,起伏。望着苍老的时光,我开始感念。感念匆匆而过的往事,感念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时光。感念一直以来漫长的等待,更感念那段瞬间的幸福。人本多情也更无情,太多的无能为力,迷惑时,是局中人,清醒时,已是旁观者。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学会了纪念,纪念真实,也纪念无趣,这也许都是自己的真心实意,与之相伴的还有我的情感思绪。静默寒夜,淡墨红尘。就让自己在这个清冷的严冬里,守一份宁静的安然,优雅前行吧!生活总是这样与人游戏,当你拥有一些时,反觉得好遥远,当失去一些时,又觉得他们离你好近。人的心本就脆弱,有些伤害因为发生在最美最单纯的年华,所以注定要用一生的时光来遗忘。破镜怎可重圆?伤痕修复得再完好也会有印记。生活就是一把打磨得无比锋利的剑,一不小心就把我们刺伤,削肉剔骨,流淌出来的全是鲜艳的血红。可总是在失去的时候静静的怀念那些笑容蔓延的岁月。想敲击一些风花,检拾一些雪月,却发现敲打出来的还是平静生活中的点滴。或许文字只是瞬间的思绪,只是一个宣泄的出口。转眼,锦瑟年华匆匆而过,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人间有味自是清欢,若无味便是寡淡。既然不想要太多光环,那就将自己隐藏起来,背起前行的行囊,承载着世间的世俗,锦绣年华,骄傲前行。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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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王子篮球王子(一)天空依然万里无云,从一家医院的手术室传出了一阵哭声,一个胖嘟嘟的小男孩顺利地降临到了世间,在场的医生不由得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在推出手术室的刹那,男孩的爸爸在高兴的同时也着实松了一口气,欣喜地注视着他的孩子,为他起了一个富有朝气的名字:王子……十年过去了,王子的父母都是老师,一心盼望着儿子可以成为知名学者,而他也没有辜负爸妈的期望,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帅气的面庞夺得了许多女生的目光,成为班里最受欢迎的男生,他也一直沉浸在老师与同学的赞赏之中,并认为自己的出生就是为了以优异成绩来报答所有对他有过帮助的人。可直到一次特殊经历改变了王子对人生的看法。那天王子随父亲来到了任职学校,在闲暇时不由自主地走到了篮球场上,观察着各位年纪与自己相差不多的少年拍着篮球奔波于赛场之上,顿时心中竟有种莫名其妙地想触摸篮球的感觉,于是走向了其中一群相对幼稚的“人马“,请求他们让自己也加入进去。虽然默不相识,不过见王子面容俊秀,语气诚恳,答应了他的要求,并马上开始进行了比赛。由于与队友陌生的缘故,队友们又不了解,所以没有一次拿到球,只好跟着比赛的节奏,寻找可以持球的机会。终于,他的努力地到了回报,同伴在即将走步违例的时候把球交给了王子,王子是第一次碰球,却展现出了惊人的天赋,熟练地运球连过两人,学习着电视上球员地投球在罚球线附近跳投,球触到篮筐后进入网中,“漂亮!”对方老大级的人物赞叹道。接着是对方发球,对方老大熟练地操纵着篮球,球好像黏在了他手上般,任凭人怎么努力也无法将球断走,直到一对一与王子单挑,他先是虚晃一枪,想晃开王子直接突入禁区上篮得分,但王子并没有被骗,而是在老大上篮的一瞬间高高跃起将球帽掉,这一回合的防守博得了大家地阵阵喝彩,,老大也是心服口服,睁大眼睛问道:“你是谁呀,弹跳能力这么出众,以前怎么没见过?”王子回答说:“今天我第一次玩篮球。”“那么厉害,奥,对了,我叫天煞,你呢?”“王子。”“你有没有兴趣参加暑假的篮球三对三对抗赛,我们组合一定无敌哦!”“行。”……(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书。)8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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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国度在遥远的优雅国度中,没有男人,只有女人。在这里,有一位名叫黎洁的女王,她自然受孕,剩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孩儿——公主雅滋。雅滋长得可爱。水灵灵的大眼睛,樱桃小嘴,笑起来有个酒窝。乌黑亮丽的秀发,给她增添了不少公主的气质。雅滋公主很聪明,常常是脑子一转,一个好办法就腾空出世,连女军师梦珑都十分欣赏她,对女王黎洁说:“陛下,您这位活泼可爱的女儿,就是上天派来的小天使,既可爱又聪明,我们国家的福分到了。”女王黎洁听了,总是笑了笑,回答:“呵呵,没什么,只是雅滋喜欢玩而已,在玩中学。”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从当时1、2岁大的雅滋长到了17岁的亭亭玉女。别的国家的王子无一不来求婚,可是,都被雅滋公主拒绝了。雅滋公主总是静静地坐在床边,看着远方。久而久之,她变得忧郁了。可是有一天,清豪国度的王子——托撒王子来到这里,他是来优雅国度请求联合的。黎洁女王在宫殿召见了他,雅滋公主也在场。托撒王子一上来,雅滋公主就惊呆了,这简直……雅滋公主从未在向她求婚的人中看到这么帅气的王子。“参见陛下。”“请起。”托撒王子站起来后,第一眼看就看到了雅滋公主,被她的美貌迷住了。两人就在这个瞬间对视,爱上了对方。但托撒王子不能久久凝视,连忙和女王谈起国家大事。“好的,我会的,你先退下吧。雪恰,把托撒王子带到房间去。”“是。”托撒王子去自己的房间暂住下来。雅滋公主看到这一幕,小声地叹了口气,随后,回到了自己的宫殿。说也巧,托撒王子的房间和雅滋公主的房间是对着的。每天,当雅滋公主拉开窗帘,都能看到对面的托撒王子在品味咖啡。当托撒王子注意到时,会走到窗口,看着雅滋公主。他们就这样,一言不发,度过了一个早晨。“爱”的种子也在他们的心底萌发了。一天,托撒王子主动约雅滋公主到御花园玩。当雅滋公主穿着清爽的裙子来到花园时,托撒王子正在花坛旁拉着提琴。那声音很优美,很柔和,是一段爱情音乐。突然,托撒王子停了下来,充满爱意的眼睛望着雅滋公主。“哦!”托撒王子说,“雅滋公主,你真漂亮啊。不如,我们现在就进御花园吧。”“嗯,好的。”雅滋公主小声地回答。于是,两个人拉着手,缓缓走进御花园。“啊!”传来了一声尖叫。“怎么了?”托撒王子着急地叫,只见倒在地上的雅滋公主,手臂上有一个很小的伤疤。“公主殿下!公主殿下!”托撒王子扶起雅滋公主,看到了那个伤疤。“怎么会呢?真么小的伤口怎么会晕倒呢?”托撒王子自言自语,马上把雅滋公主送进宫殿的医疗殿。“禀报王子殿下,雅滋公主是因为受到了我们国家毒性最强的花粉——朵克拉的侵蚀。只有一种解药,但是……”菲丽医生停了停。“快说啊,但是什么?”“这种解药只有女王陛下才有,王子殿下,您去找女王陛下吧。”菲丽医生无助地回答。“陛下,托撒王子求见。”“传他进来。”“是。”托撒王子进了大殿,立刻跪了下来:“陛下,我求你帮我一个忙,也可以说,是帮您自己的一个忙……”“你要我帮什么?”黎洁女王问道。“陛下,首先,告诉您一个坏消息,您的女儿——雅滋公主被朵克拉侵蚀,现在在医疗殿。菲丽医生告诉我,只有您才有解药,所以,我请求您赐我解药。”托撒王子一字一顿地说。黎洁女王听了,差点昏倒:“不,雅滋不会死,雅滋不会死。”“什么?不是有解药吗?”托撒王子很不理解。“梦珑,扶我起来。托撒王子,你随我到后花园。”“是。”三人来到了后花园,走到了一株紫罗兰旁,梦珑自动退下。黎洁女王轻声说道:“朵克拉是我们国家毒性最强的花朵上的花粉。它能够让一个人,在受到侵蚀后的第三天,身体泛紫,渐渐涨到头部,就会让人窒息而死。而能解开它的毒性的,只有一张——蒲罗兰。”黎洁女王说道。“然而,在100年前,第10任女王落雁,在她的时代,优雅国度不幸收到了一场暴风雨,解药的配方被摧毁,只剩下两瓶解药,本来,从那时到现在,不会有一个人用上,今天,我正好给雅滋用。但是,贪婪的落雁女王,却把它们投进了100里以外,被浪漫国度的女王捡到,这种解药中,蕴含着可以治疗黑粒病的纯叶汁,救了他们那里得了黑粒病的人。浪漫国度和我们优雅国度一直虎视眈眈,因此,落雁女王受到了人民的鄙视,要求宰相将她斩首。于是,在玫瑰世纪,就有这样一位失败的女王。解药再也配置不出来了,被侵蚀的人,只能等死。所以,我们把朵克拉封为‘禁花’,不许人接近。这次,可能是某种昆虫不会感染这种毒,穿花粉时不小心落到了雅滋的手臂上。唉,这次,雅滋是没救了。”黎洁女王说完了,托撒王子十分悲伤:“难道真的没办法了吗?”“嗯……你去美好国度看看,听说,他们那儿有雪山白莲,吃了它的莲子,一切毒素都会消失。”“嗯!我会找到雪山白莲的!陛下,可以为我准备一些东西吗?”“可以。你需要什么?”“我……”一浙江台州浙江省玉环县城关镇中心小学四年级:蓝纯1200字以上 四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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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的女孩没想到我会认识她,更没想到她还做过我的同学.她叫阿善,是个善良的女孩.不知为什么,这几天老想着她.我是在城市长大的,我不喜欢回家乡.因为我对那里的山不熟悉,对那里的水不熟悉,对那里的路不熟悉,对那里的人不熟悉.但这次回家乡的时候,我居然认识到了一个女孩.在家乡的草地上,我兴致勃勃地观光.我看到了一些可爱的小孩在嘻嘻哈哈地堆泥沙,但旁边却有一位和我年龄差不多的女孩在看书.她穿着一双补过许多次的布鞋,衣服虽然有些旧,但很整洁,显然她在这些孩子当中比较“优雅”。她知道我在注视着她。她便轻轻地放下手中的书,伸出手来对我说:“你好,我叫阿善,愿意交个朋友吗?”我愣了一下,乐意答应了。我们开心地聊了一会儿,但不久爸爸催促我回家了,我只好依依不舍地和阿善道别。回到城市后,我又生活得很开心,没有再多想阿善了。新学期的一天,我高兴地来到学校。这时老师介绍了我们班的新同学。我没有抬起头,只是在看书,但老师讲的说话我能听到的。“这是我们的新同学――张善。”不知是不是名字有些相似,提到“善”字,我想起了阿善。我抬起头望了张善一眼,我认出来了,她的确是那个优雅的女孩――阿善。阿善可能也发现了我,便微笑着冲我点头。以后我们的日子更不用说了,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依然是快快乐乐的。我帮助她,她支持我。无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当中,我们俩都在一起应付。阿善的成绩并不在我之下,她乐于助人,心地善良,可是我的偶像呢。她的言行举止的确很优雅。她总是很有礼貌地和你说话,总是微笑这望着你。使你感到她很美丽,很亲切。但不久后,我们却又要分别了――“ 俐,如果我和你分别,你会舍得我吗?”阿善问道。我很奇怪她会突然间问我这些问题,我不假思索道:“呵呵,应该没有这个如果吧。”我道。“那么,你的意思是,你舍得我?”阿善说。“不,当然不舍得。”我的语气很平淡,没有什么特别。“那我真的要走了。”我好像听见阿善在喃喃自语。她说她真的要走,她要回家乡读书。我不得不相信阿善说的话,我又问:“你爸爸让你走吗?还是你自愿的?”“不,无论是什么原因我始终要走。”阿善说。“你能不走吗?你知道我们大家都不舍得你。”我说。她坚决地摇了摇头,她说她会给我写信的。离别的那一天,我居然很少和阿善说话。平时和阿善接触不多的同学都拉着阿善的手,都亲切地和她说了许多祝福的话。而我是阿善的好朋友,我居然没说什么。我只是望着阿善,我们俩的目光都充满了感激,都充满了许多的不舍得,都好像有许多话要和对方讲,但我们都没有出声。最后还是阿善她对我淡淡地一笑,说:“谢谢你,这个学期,我很快乐,我从你身上学会了很多东西。谢谢,再见。”说完,阿善就要走了。越是在关键的时候,我居然没有什么话说,平时喜欢说话的我居然一下子很安静。“嗯,我……”我没有说完,阿善真的要走了,她头也不回。“再见。”望着她的背影我说道。其实我一直没有忘记她,一直没有忘记这个优雅的女孩。虽然她走的时候我没有向她说多谢,但我想她会明白的,因为曾经我们在一起过……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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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体>>《超体》是一部想象及视觉的盛宴,对人体大脑开发程度的加强进行了一个大胆的猜想假设,并使之在猜想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比较有条理的可能,依次递进。人性围绕整个剧情的发展,带来对其的认知和思考,以及大脑开发到强程度后的思想升华。科幻电影《超体》观后感人类的大脑是身体里最神秘莫测的器官,科学研究也证明了我们只能运用其10%的能力...《超体》的预告片活脱脱的就把人给忽悠了一把,若是普通观众带着看黑寡妇动作爽片的心情买票进场,得到只会是两种结果,一是:“他妈的我到底看了什么?”,二是感谢Luc Besson导演的有心唬弄,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让你上了一堂点到即止的科学哲学,万物由来,人类起源的有趣探讨。影片开始以一只雌性人猿配以Scarlett Johansson的标志性声线娓娓道来故事发展,这是人类最早发现的第一只人猿,为它取名为Lucy。人猿是人类进化前的祖宗这是3岁小孩都懂的事了,导演在这个桥段上为电影的开场和结束来个前呼后应,暗喻了人类文明的起源,是脑袋发挥到99%的现代女神“指点迷津”,随后即切入精子大量涌出与卵子结合的画面,两个单细胞结合是生命的缘起,人类或许就此而诞生。电影快速切换生态纪录片的剪辑手法融入电影剧情让我惊喜非常,酒店外男友被枪毙,女神被挟持,切换的是花豹猎捕小鹿这弱肉强食的画面,从这里开始,我已不管接着电影如何发展,我的肾上腺素已被燃起,就这样被导演聪明的手法深深吸引。好莱坞最强绿叶Morgan Freeman登场,辨识度高强的声音让人会心一笑,主要负责向观众解释人类大脑的开发和极限,如果有那么一次机会人脑可以逐步进化,将会如何能人所不能。当脑力逐渐增加,女神的表情就越来越呆滞,在20%之时,女神还可以和家人哭诉心中情,但却没法感觉到疼痛了。30%已是过目不忘,能够快速的在网络上掌握一切资料,操控电器找到教授,看穿人类身体机能,面对唠叨的室友还持有一份关心,顺带为中药药方卖了广告,甚至已看懂中文。40%,能够轻易的驾驭身上的细胞组织,发色发型长短说变就变,在飞机上能看出物体的分子,但此时由于身体的新陈代谢已负荷不到脑袋的快速运转,产生了分裂。50%时上演了满足看动作爽片的观众们,在巴黎街头演了部追车闹剧,此时女神眼前看到的已不再是个体,满街的手机讯号,迅速找到目标讯号的具体位置。脑力还不断的上升,随后女神已可任意的操控敌人知觉,要晕倒就晕倒,要漂浮就漂浮,慢慢的她已不再大开杀戒,因为她的能力已远远超越人体的极限,这样的铺垫或许是为了告诉大家,人的七情六欲,不管是愤怒或冲动都会随着脑力的增加而不再需要,因为情感绝对是进化的障碍(但却是身为人类最大的依靠),当你的能力超越一切,你还会将他们放在眼底?女神表示我还有大事要做呢!电影中教授还传授了另一个论点,就是我们体内聪明的细胞,细胞会随着我们的生存环境而演化,为什么细胞没有追求长生不老,而会渐渐的老死,因为我们存在的环境合适繁衍,一代传一代也算是永生的表现,所以蒙太奇画面的安逸宁静对比各种灾难性场景让观众容易消化这项论点,当此时环境恶劣,无法继续繁衍,我们的细胞就会选择永生,但死亡造就永生?这点就颇有争议性,看法因人而异。时间是万物存在的根据,这一点我非常喜欢,女神的解说也浅白易明,在空间里的缓慢推行使我们在宇宙间留下了痕迹,不如试着把时间无限倍的拨快,你认为还有什么有本事留下?这一点和女神身上新陈代谢的演化是吻合的,上一段的物竞天择,到这一段的时间论都在为大家说明了女神最终消失的最大依据。当脑力发挥到99%,女神不是一般的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影片高潮的时空穿梭并不是时空穿梭,那仅是女神脑袋里装着的宇宙起源,以纽约时代广场一步一步的回到地球的形成,见到了人类始祖并以经典动作,食指对食指传授文明,但我相信这只是导演的小巧思,你想想当教授在Pendrive看到竟然是女神成就现代文明,那故事不是很好笑吗?纵然电影里时空画面或是理论是再普通不过的科学常识,但也足以佩服导演的用心经营,所有的剧情细节浅尝即止,娱乐性饱满,留下悬念(因为任谁也无法给出确切答案!)让观众在走出影院后有茶余饭后的话题,纵使评价再两极,但这电影也已在你的生活里留下一席之地,里头包含了多数的生活细节,让我可以不经意的向朋友说:”现在的情况《Lucy》里已探讨过,就像那一段......"朋友固然翻我白眼,但我依然乐此不疲解释这电影的乐趣。1200字以上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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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故事从前,有一位王子,他叫凯特森,他不但武功高强,而且有五个很厉害的护卫。五个护卫各有特长,第一个奔跑速度很快,比马车还快,名字叫流量;第二个力气很大,搬得起两头大象,名字叫巨力;第三个能短时间飞翔,名字叫天翼;第四个是弓箭手,百发百中,而且射箭速度十分快,名字加秒射;第五个则会动物语言,名字叫兽人,只要这五个人在王子身边,王子就是无敌的!有一天,王子说要去历险,他父母不同意,他就带着五个护卫偷偷出去历险。他们先来到原始森林,因为王子想抓几只马来,方便上路,不用步行。可是他们刚进原始森林,一群孟加拉虎就扑来了,于是王子叫兽人来叫它们不要攻击我们,可是孟加拉虎根本不管他,拼命往前跑、冲和扑,兽人没办法,只好退回来了。于是,王子叫巨力搬一块巨石来堵住它们。刚堵住孟加拉虎,一大群金雕又飞来了。王子抵挡不住一大群金雕的攻击,叫于是就叫天翼载巨力护卫挡住它们,没办法,王子只好逃出森林。过了一会,王子逃出了森林,翼护卫和力护卫也逃出来了。他们刚出来就看到一个人,他全身被黑布包着,只露出头和手。那个神秘人说:“尊敬的王子殿下,你是想要几匹烈马吗?”“是的,我要几匹烈马,多少钱呢?”“呵呵,对于你来说不多,只要十万金币!”这时兽人护卫说:“你去抢吧!几匹马要十万金币,我们不会买的!”说完后,神秘人说:“不买算了。”那神秘人正准备离开,这时王子说:“等一下,几匹马那么贵,肯定有它的特殊处。我买了!”兽人护卫说:“王子殿下,这不好吧!我们上路的盘缠……”兽人还没说完,王子就说:“不要说了,这些不用你操心!”王子刚把金币交给那个神秘人,那个神秘人就把王子和五位护卫打晕,带着他们六人飞快跑走……第二天,王子和五个护卫纷纷起来,没有看到黑衣人,只看到旁边有几条烈马。这时兽人说:“王子殿下,我都说了黑衣人肯定有问题,你还买他的马……。”王子说:“烈马他也给我们了,怎么有问题?他打晕我们,可能是为了把我们带到安全的地方。”秒射说:“对啊,王子殿下说的没错,我们先不要议论这些,赶紧走吧!万一国王派人来找我们,我们被发现了,那就完蛋了!”王子和五个护卫收拾了东西,便骑上马,往莲花镇去了。到了莲花镇,他们找到一间酒馆,便在哪里住了下来。到了晚上,王子一个人走上屋顶,在上面吹箫,过了一会儿,王子准备回房休息,可是远处传来和王子一样的箫声,王子心里想:这箫声是皇宫里只有我和妹妹才会的箫声,其他人怎么会?王子带着心中的疑惑,往箫声的方向走去……早上,五位护卫起来没有发现王子,便在酒馆疯狂的找,天翼飞上屋顶,看到王子的萧留在屋顶,心想:王子肯定遭难了。便叫上其他四位护卫朝萧口指定的方向走去……他们一直走,走进了一座山里的山洞,看到王子和一位女人困在笼子里,巨力急忙跑过去,但中了陷阱,被丝网粘住挣脱不开。这时其他四位护卫一起上前营救王子,但遇到一个强敌——诺斯,王国最高等魔法师,原来诺斯想用魔法控制王子,从而来统治整个王国。而那个萧声是北方国家的公主吹的,她也会这样的箫声,所以诺斯用魔法控制她吹箫把王子引过来。四位护卫虽然很强大,但打了几十回合,便被诺斯用暗器所伤,然后把他们关在窟窿里。诺斯大声笑道:“王子被我抓住了,统治王国指日可待,就差调魔法了。等我统治了王国,我发动战争再统治其它国家。哈哈哈……哈哈哈哈。”正当诺斯得意时,神秘人突然瞬间移动了过来,把王子救走,但诺斯哪肯罢休,便和神秘人大战起来,诺斯敌不过神秘人败阵下来,但他不想就这样死去,便聚集全身之力发出一个能量炮打向王子,当能量炮快打向王子时,神秘人挡住了攻击。原来神秘人是国王,他对王子说:“孩子,我不让你去外面历险是因为怕你遇到危险,可你走了父皇也不好让你回来,便办成神秘人来暗中保护你,你以后不要再去历险了,和公主好好过,父皇不能看到你们成亲那天了,你……。”还没说完,老国王便咽气了。王子伤痛欲绝,把诺斯五马分尸。然后把他的爸爸安葬好,然后带着公主和五位护卫回王国,和公主幸福生活在一起。1200字以上 初一 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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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王子篮球王子(七)上回说到“天王组合”虽然赢得了比赛的胜利,不过天煞却因为一次突破而被对手从空中拉下导致右手轻微骨折,而这却是对方早已预料好的结果……(今天会有新人物出现偶!)王子独身一人在嘈杂的篮球场上百无聊赖地练球,忽然在对面发现了最近几天从未见到的疾风不觉欣喜若狂,他走上前去拍了拍疾风的背,笑着说道:“嘿,最近几天你考虑好是否加入了吗?”“不,当然不!”疾风的回答依旧是这样简洁而令人失望,但语气却转变得更加冷酷,并将右手食指指向一边,“看,我的同伴来了。”王子遵循着疾风所指的方向望去,一个身高较高且体型很壮的男生向这块篮球场地走来,并且用一种粗旷的口吻“喝道”:“喂,疾风,这小子是谁呀!!”“奥,他呀,他是……”疾风的话还没有说完便被王子给打断了。“我不管你是谁,但是。”王子的语气停顿了一下,“请你说话客气一点!”“哼,真是笑话,我又不认识你你凭什么叫我说话客气呀!”大个子冷笑一声,“你也会打篮球吗,怎么,要挑战我呀!”天哪,第一次见这么狂妄又这样自大的人,竟然敢说是我来挑战他,是不是有些太自负了,必须好好教训一下他才行,天煞暗暗想到……“你,到底敢不敢上!”大个子步步紧逼,“奥,你要是不敢就算了,我也不会强求你,只是你从此会落下一个胆小鬼的名号,哈哈哈哈!”“明明是激将法嘛,却还要这么佯装,有意思,好,我跟你打,但是请道出你的尊姓大名!”王子一心想要教训这个自负的家伙,所以这场比赛他知道自己必须去全力以赴。“哼,问别人姓名时应先报上自己的名字,这样才算礼貌明白吗?”大个子依然语气蛮横。“你问我呀,我是王子,你可以说出你的名字了吧!”王子不情愿地说道,但他分明感到这就是一种挑衅行为。“原来你就是昨天把清风教训了一顿的小子呀,听他说你球技很不错哪,今天就让我来好好见识一下吧!!对了,我是雷鸣。”雷鸣上下打量着眼前这位篮球天才,暗自思忖到:看来今天绝对会有一场硬仗展开呀!“呦,雷鸣,怎么不叫电闪呀,开个玩笑别生气昂!”王子这时才忽然醒悟昨天那个老大人物叫清风啊,我一定会记住这个名字的。“Three,Two,One,action,嘟!”随着疾风的一声哨响,比赛正式开始雷鸣凭借着自己稍微高一些的海拔从王子的头顶争到了篮球,并且一个后转身将王子甩开直冲篮下,在罚球线前迈出一大步还做出了一个扣篮的动作,缓过神来的王子这时展示了自己出众的奔跑能力与跳跃能力,趁雷鸣在空中飞翔之际从右侧直冲下来准备结结实实地送给对方一个大火锅,但对方显然已经窥探到了王子的意图,在与王子接触的一瞬间做出了一个难度极高的拉杆动作,将球稳稳放入篮筐。“怎么样,王子,还要继续吗?”雷鸣在进球后走到王子面前问道。“切,我们还是接着来吧,我一定会让你体会到自负的后果!”王子并没有被他的语言激怒,可打心底里还是有些气愤。“偶,是吗?Comeon!”他的语气还是那样蛮横。“嘟。”第二轮比赛开始了,不过依然是雷鸣控球。负责防守的王子却有些不知所措了,毕竟自己的身体丝毫不占有任何有事,一味贴身紧逼是不会有任何结果的,反倒会使自己的体力和耐力迅速下降,那时自己获胜的希望就会更加渺小。现在转到另一个镜头,雷鸣面对王子的防守没有一丝惬意,仍然是那副自信满满的样子,他的表情让王子感觉很不爽,他感到一股从未有过的欲望深入到自己的心脏……(欲知王子在接下来的对阵中会去的怎样的成绩,是否能够战胜不可一世却又手感极佳的雷鸣,雷鸣是否能够在另一个篮球高手面前再度证明自己超强的实力,请关注《篮球王子》下一回合,会有一场激烈的战斗等待着你们……)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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