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的时光性质
400字
初一
说明文
现在人看小说,无非用来消磨时光,在时光被学习,工作之后,剩下来的一部分纯真,大多数人用在了小说上。
小说可以理解为小人物看的书,这样的人小说就真的是小说。还有一部分人看文学著作,这当然就不是小市民的首选,这样的小说就不是小说了,因为人给了它一个层次上的定义。
所以,因为想要刻意提高自身地位的缘故,或者说是在装作高深莫测。于是,人们给小说下了个定义,叫做快餐文学,甚至是垃圾文学,这样的人真的高深,因为他们深陷入高深的境界,自以为是的爬不出来了。
小说是具有时光性质的,它不一定好,但一定不是坏的。
小说在很多时候是人们生活的幻想。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得到充分的肯定,成功,于是把关于梦想的一切加到小说上,在这个幻想世界.中找到自我存在的安慰。
比如我偶然看到的一部小说《火映长空》,虽然还刚刚起步,可是这种特征已经开始展现了。
《火映长空》的文学性估计只是九条牛上的一根毛,甚至算不上文学,但就是这样,他才有了时光性质。和所有人内心的写照一样,作者在建造一个幻想的世界,给予少数人安慰。
小村
100字
初一
诗歌
相关推荐
初一
说明文
400字
-
小说我是一个小说迷,我一般只看长篇小说,从唐家三少的《斗罗大陆》到天蚕土豆的《斗破苍穹》、《武动乾坤》,耳根的《仙逆》。我看了不下千万字(?)的小说!但我与那些沉迷小说的人不一样,他们是被小说征服,只知道囫囵吞枣地读啊读,到都来什么也没有,竹篮打水一场空。我却是要征服小说,让小说中的人物情节感动我,激励我!从不知不觉之间受益匪浅,让我从心态和文采两方面进步,最终促成我的成长。小说,自古以来总是被人称作“闲书”,这也怪不得人,确实有很多人沉迷于小说中不能自拔,我只能对这些人谈谈我看小说的经历和对小说的理解。看小说,不要只注意紧张刺激、打打杀杀的情节,要多注意一下小说的主人公。好的小说里,应该都是讲的主人公艰辛而又充满乐趣的成功之路。我看的小说里,不论是“唐三”还是“林动”,或者是“萧炎”或“王林”,他们都只是为了能保护自己的亲人而踏上了飘渺的旅程,凭着心中的执念和一腔热血,在最初的旅途中风生水起、逐渐强大。但是,当他们意识到生活,了解了人生的时候,才渐渐走上了感悟世界的路途。在这过程中,他们逐渐升华,这种升华不只是力量,更是对生命的感悟,是灵魂的升华。不断努力着,直到最后,当自己已经踏上了最终的巅峰,追忆着过去一切的一切,蓦然回首,原来这天,不是囚牢,而是——梦开始的地方。一部小说看完,我的心中总是会生起无限的寂寞和伤感,仿佛没有了魂。但是,我明白,这部小说没有写完,它就在我的心里,在我孤独时陪伴着我,在我委屈时安慰着我,在我伤感时激励着我……我要带着我的梦,带着那些主人公的梦,一起翱翔!这,就是小说。650字 初一
-
小说嘿嘿!今天我们又来讨论小说了,《霸道公主的爱情》已经写了五章啦!还没有到签约作者,在网上搜不到的,嘿嘿!下载书旗小说,在原创那里搜索,就看到我写的文文啦!目前24人阅读,6收藏,9个赞,对于一个刚写小说没几天的我来说已经算好啦!总比没人看的好吧?昨天写了两章,今天回来一点都没有写呢!也没有存稿,那么读者们都催我了,唉!无奈,我实在想不出后面该怎么写,这不?到白云飘飘网里来找灵感了。白云飘飘网也有些类似小说的文文,嘿嘿!看来几篇,还不错哦!希望你们继续坚持写下去。我曾经打算在这里写小说的,无奈,这里没有评论区什么的,我又不知道有多少人看来我的作文,只好在书旗小说里写了。五章,三天写的,今天是第四天了,灵感都没有了,只好去看别人写的,找找灵感啦!我有一个缺点——粗心。我每次写完作文都不会检查,导致我写的小说错别字特别多,看着那些错别字。好后悔,当初为什么不检查一下呢?好吧,在书旗小说里的人很多,我只是茫茫人海中的一个,我写的文文也没有多少人去看,我更得很慢,几乎别人都不知道书旗里有我这一个小作者的存在。我只能靠自由的努力,努力往上爬,让人知道我的存在。每每想到这我会不自觉嘴角上扬。“我写了好几十万字都没有得到一笔稿费。”今天我在书上看到这句话,如果不得稿费的话,那我还要继续写下去么?我很纠结。“与其写小说还不如多花点时间学习。”这句话自从我写小说以来,姐姐经常在我耳边唠叨。我仔细琢磨姐姐的话,“难道我真的不写小说了吗?可小说是我的兴趣爱好……”纠结很久,我还是打算坚持,就算没多少人看,没多少人收藏,没得稿费。我都会坚持下去。写小说是某一天心血来潮,写着写着,我发现我爱上了写小说。啊!小说,我爱你!700字 初一 散文
-
小说葛明昊第一章魔王转世沙土尘尘,一个平凡的小镇上,在一家客栈中,一个身穿黑色斗篷的人正悠闲地喝着酒。大街上如往日一般喧哗。再看那黑衣人,在他手边的那把巨剑,此乃上古七大兵器之三——巨灵剑,有挥剑断山之利。这时天边突然飘来一阵音乐,一顶由四个教女抬着的轿子,四周蒙着轻纱,你道那是谁,刀凤舞轩女轩主——凤舞冰蓝。她手中的那一条若隐若现的缎带,乃上古七大兵器之五——轩辕带。又见她身边有一对金铃,在她身边飞舞,此乃轩辕带守护灵器紫金铃。这时,酒店中的黑衣男子走出店外,身上斗篷突然分裂,你道他又是谁,他乃凌云岭岭主——袁龙。他身后又飞出一块青色巨印,此乃巨灵剑守护灵器——青龙印。突然,地下窜出一人,此人面目清秀,全身具是黑纱网,他乃龙腾阁阁主——萧遥,手中握着一把长枪,枪长一丈五寸,此乃上古七大兵器之七——青锋枪,观他左右有两把黑白小剑飞舞,这就是青锋枪守护灵器——两极剑。此时一团烈火与一道清泉同时冲来,烈火中突然出现一张脸,清泉之上冒出一个人影。袁龙说:“这两人还是老样子。”烈火中的是天下第一门门主——诸葛流云。背上有一把八尺长的剑,那便是上古七大兵器之首——干将。清泉中的那一位乃是星月崖崖主——红舞绫,背上也有一把剑,比干将短五寸,此剑便是上古兵器排名第二——莫邪,与干将号称雌雄双剑。这时两只雪雕飞来,这两只雪雕分别是干将、莫邪的守护灵物,雄的守护干将,雌的守护莫邪,它们又是夫妻。而诸葛流云与红舞绫都是介于仙边缘的人。五人聚在了一起正说话间,两只老虎正往此处奔来,五人不惊反笑,这两个人,来的真是慢。近了才看清双虎背上还有两个人,此两个便是圣剑双侠,圣剑谷两位谷主——徐飞和倪海,他们手中各一把飞刀,乃上古兵器之六——青紫双刀。又闻天上飞来两只仙鹤,鹤背上同样载着两人,乃精武门双花,门主——凌雪爱、叶若涵。两人的武器十分特别,乃是上古七兵器之四——日月双弓。此四人的守护灵兽便是双虎与双鹤。此九人为何到此?原来此镇名曰仙谷镇,距镇不远乃一山谷,是此九人得武功、兵器之处,九人师傅名为诸葛青云,此人道号元阳真人,圆寂于此山。九人一是来为了祭拜师傅,二是来商议大事。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章《仙魔斗法神仙谷》。第二章仙魔斗法神仙谷九人走进了神仙谷,却发现谷中的石皿器具都被砸碎、砸烂了,众人具惊,因为谷口的屏幕任你神仙妖怪都别想进入半步。只有师傅和我们才能进,不想这时出现七个号称血服童子的人。分别为红、橙、黄、绿、青、蓝、紫。九人定睛一看,七人手中乃是被封印的七魔器,威力足以匹敌上古七大兵器。这时七人背后忽现一黑影,乃魔王仙刑。九人来,为的就是如何将魔王再次封入黑暗之渊。不想在这里遇上,九人想来必是场苦战。九人在慌忙间,四周又不断出现妖魔。九人因来祭拜师傅未带一兵一卒。魔王仙刑这时哈哈大笑道:“元阳个老家伙,压了我两千年,终于顶不住了,我又重生了。”只听魔王一声令下,妖兵和童子一齐冲上。诸葛流云口中默念一句咒语,又听他一声“开”。只见无数神兵突降,原来元阳真人早已算准,魔王会卷土重来,早布神兵,将咒语传于流云。九人早已上去与七个血衣童子开战,而流云与红舞绫却径直冲向魔王,但却发现魔王那只是一个幻像,再回头一看,七人早已陷入苦战,那七个血衣童子武功甚高,流云急忙上去帮忙,要知道天下第一可不是吹的,七个血衣一齐冲上,只见干将剑鞘落下,剑身青光夺目,只听一声龙啸,一瞬间,七人同时倒地。此时干将第二式龙啸九天。红舞绫这时已走入山谷深处,只见她来到师傅石座下,拜了三拜,口称:“得罪了,师傅。”用功力将石座打碎,只见出现了一本书,无名也无字,她急忙将书拿与诸葛流云看。不料,诸葛流云大吃一惊,说道:“此乃《无字天书》。”渐渐书上出现一行字:“欲破魔王,先去西岭。”要知道西岭乃是西天极乐世界,无人敢去。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进军西岭》。第三章进军西岭九人正在困惑之时。突然一位道人出现在九人头上,你道他是谁,他就是元阳真人。元阳真人并无开目,但手一挥,无字天书上又出现字,“欲去西岭,先登佛山,引天之火,以亡尘粘。上古七器,指南有方;欲除魔王,西岭如来。”这时元阳又说:“有九件宝物分布在中华九州,尔等速去寻找,一人一件,速去速回。”说完这番话,元阳便消失了。不知不觉,九人手中各出现了一张地图。九人不敢怠慢,具以神行之术前往九州。先是诸葛流云到了云州。他来到一座山前,当地人说:“此山乃天王山。”诸葛流云看了半天,没找到一个洞口,他便坐下,养目坐禅,突然张眼,发现山中有一盔甲,闪闪发光,他便祭起干将,用力一砍,一件金光闪闪的盔甲出现,这就是七大神器之首——天王甲。此时红舞绫在天童池中发现了天池镜;袁龙在泰山之巅发现了神行鞋;凤舞冰蓝在迷雾森林中发现了绿幽之翼;萧遥却在天石山上发现了一块像扇子一样的巨石,那巨石渐渐变小,成为一把铁扇,那是黑铁扇;倪海这边找到了开天辟地斧;徐飞找到了擎天柱;凌雪爱找到了金莲;而叶若涵找到了穿天弓和后羿之箭九支。突然九样神器和九件兵器发出光芒,将九人聚在一点,空中一声雷响,身边忽起一团圣火,九人在空中坐禅。九人在空中坐禅坐了九九八十一天,他们站起,用手一招,兵器便飞来他们手中。他们发现自己的兵器变得更有灵气,原来九件宝物早已与他们以及兵器融为了一体。九人正在惊异间,发现自己正以极速前行。且看下回,《佛祖释迦》。第四章佛祖释迦九人在刹那间便来到了西方极乐,只见门口无数僧人扫地,钟声从远处传来。片刻,出来了无数佛,但九人上前问佛祖何处时,众佛却说:“佛祖早在二十三年前圆寂了,阿弥陀佛。”但众佛又说:“佛祖圆寂前曾告诉我等,二十三年后有九人到此寻我,叫我等将佛祖舍利交给一位姓诸葛的青年,并让他们各收伏一个灵兽。”众佛衣袖一拂,九人飞到一处,此处叫无路森林,乃释迦成佛之处。九人分头去找出路。流云与红舞绫一组,袁龙与凤舞冰蓝一组,萧遥、徐飞与倪海一组,叶若涵与凌雪爱一组。正分头间,流云与红舞绫遇到一头巨龙,那龙通身金光,右前爪中有一耀眼明珠。又见一巨凤飞来,那凤全身焰红,尾羽金光闪闪。突然间,巨凤喷出火焰,红舞绫一个躲闪不及,身受重伤,眼看巨龙将用巨爪将红舞绫置之死地,流云急忙用身去挡,龙爪下来,流云口喷鲜血,不想干将莫邪碰到流云的血,自己冲向那龙凤。那血也发出了金光。红舞绫急忙为流云疗伤,但流云五脏之腑具裂,晕了过去。红舞绫见此,急忙在旁边推流云:“你快醒醒啊,流云,流云!”满面泪痕的红舞绫站了起来,双手同时擎起干将莫邪,与巨龙巨凤斗法。欲知流云、舞绫命运如何,且看下回——《天下第一》。第五章天下第一红舞绫正在与龙凤对法,古言道:双拳难敌四手。就算有干将、莫邪两件神器也难以匹敌。眼看红舞绫渐渐撑不住了,又因刚才的伤还未康复,吃力自然不用说。正在这时,突然间从诸葛流云背后发出一道金光,乃一个“?e”字,那龙凤俱惊,纷纷拜地,红舞绫也因过度劳累,虚脱倒地不起。这时诸葛流云渐渐苏醒。他将红舞绫抱在怀中,一个腾空飞上了龙头,与那凤儿一起飞上了天空。再言袁龙、凤舞冰蓝那一组,他们走着走着看见一怪异现象,一阵飓风夹带着巨石,与一柱烈火竖立在西、南两个方向,不等他们反应过来,一只白虎与一只火鸟冲了过来,那火鸟并非凤凰而是朱雀,两大守护神同时出现,两人急忙拿起武器奋力抵挡,两人功力虽是仙人传授,但又怎当得起守护灵兽的攻击。一重大风,一重火焰,凡人怎受得起,两人正以为自己性命绝矣时,却想起了师傅元阳的话,两人功力如果和在一起,便能有无比的威力。但此二人生性不和,在学徒期间,两人总是吵架,然而此时情况紧急,两人只好运功一处,谁知竟反弹了回来,正当万分危急之时,他们面前突然出现一人,他单手便将招式化解,纵身一跃,在电光火石之间将朱雀与白虎打得半死。两人定睛一看,原来是诸葛流云。谁都不知道诸葛了流云的真正实力。刚才的一击才出了三分力,就将两只守护灵兽打得半死,足以见其功力之深厚。诸葛流云说:“阿龙,冰蓝,此二物乃你们的灵兽,赶快收降吧!”二人在收服二灵兽之时,却早已不见了诸葛流云。只见地上留有一人,乃红舞绫,还有一封信,信上有言:你师姐不时便醒,她身边有只凤儿,那是她的神兽,尔等速去解救其他五人,我去大雪山找圣物。”此时东方一阵阵狂风响起,接着西方一阵寒风。中间又出现日月星辰交替。袁龙大言不妙:“大师兄这时候却不在了,二师姐怎办?”这时,凤儿飞来,将红舞绫驼在背上,飞去了,两人心知肚明,急忙去解救他人。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雪山于吉》第六章雪山于吉当诸葛流云来到大雪山之时,却见一道人,正在一棋盘前。走近一看,棋盘上仅数十子,但诸葛流云却见黑棋已陷入苦战,越往下想。越是奥妙无穷,忍不住大叫:“好棋啊!”这时那道士说:“这位小兄弟,不料你小小年纪竟能看穿棋局,老夫在此三千年还未找到破解之法,有兴趣来一局。”要知道,诸葛流云不仅一身好武功,又兼琴棋书画样样通,样样精,那后世的“玲珑”和“真龙”两棋局皆其设下。流云持黑不过十步,那棋局就被破解,老道站起大笑:“好棋,好棋。”流云忙称:“不敢,不敢,于吉仙人您才厉害,设下如此棋局,令人佩服。”这时老道便往前走,流云急忙跟上,来到了一处山洞,洞中有着无数精灵。但流云却仿佛看不见一般,继续往前走。见一出口,于吉转身大惊:“世人只有释迦佛祖才过此两关,你真乃神人。”又到了一处,只见换了一番天地,但空中出现了一位佛祖,他便是释迦。流云急忙跪拜,问道:“佛祖你引我来是为何?”佛祖道:“自盘古开天辟地,女娲炼石补天,众神降伏魔王仙刑之后又一次劫难。我早已圆寂,肉身早已不复,我不能帮上什么。但我给你一个方向:去地狱找地藏王。他会给你启示。还有你的朋友,快去解救他们吧!”你道于吉是如此简单就让步的人吗?“要知道门口的棋局不在20步内分出胜负,那你就会下这盘永生永世下不完的棋。那精灵是人间所有恶念的化身,只要去碰触理睬他们的话,你就马上陷入这些精灵的幻像中,直到你死。”于吉自然不甘心,因为一凡夫俗子竟能轻易破除这一切,他在门口设下了八十四宫图。那是上古传下的阵法,其中奥妙无穷。这阵图还有一特殊功能,此阵与无路森林相通,只要踏错一步,就会导致森林中的人受伤,那诸葛流云将双目合上,轻松通过阵图。于吉惊得目瞪口呆,因此此阵连他自己都不敢进入。此阵一破,那森林中的打斗突然间停下。诸葛流云就地坐禅,好像在等谁似的。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一死八痛》。第七章一死八痛诸葛流云坐了一会儿,从远处来了七个人,叶若涵站在青龙头顶上,凌雪爱坐在玄武背上,徐飞、倪海、萧遥分别骑着金乌、银乌和乌龙。凤舞冰蓝和袁龙也在不远处。这时凤儿飞了下来,诸葛流云跳上凤背,把红舞绫抱了下来,他急忙将仙丹给红舞绫服下。过了一会儿她便醒了。这时,诸葛流云说:“大家把武器拿出来。”众人将武器交与流云,流云将四神兽青龙、朱雀、白虎和玄武招来,让它们站在四方,发出风、火、冰、雷四元素,将武器放在交点中,锻炼了两个时辰,最后命龙凤将武器碰碎。七人忙去阻止,只有红舞绫不去阻止,在一旁观看,当七人正接近时,诸葛流云早已设下屏障。这时龙凤将八件神兵碰碎之后,中间出现了九道光,流云道:“这就是剑心,这将是全新的神器。”九人冲上前去,各自跃起拿住一道光,那光渐渐消失,只见九颗金丹。突然金丹发出巨大的光芒,刺得人眼睛都睁不开。新的神器诞生了。这时,诸葛流云倒下了,他因连续战斗,再加上控制神兽与锻炼神兵需要大量精神。七人冲上去,忙说:“大师兄,你怎么了,你醒醒呀!”红舞绫泪流满面,叫道:“流云,流云!你个坏东西,怎么就死了呢?我还没和你闹够呢,你快起来啊!”这时于吉忽然大笑,笑中带着几分阴险,说道:“诸葛流云死了,我魔族无忧了,哈!哈!哈!”魔王怎么可能来到这么神圣的地方,原来他用偷心术控制了于吉。这时于吉倒下,众人又忙着去扶于吉,只有红舞绫在流云身旁哭泣,这时流云睁开眼对红舞绫默默看了一眼,在红舞绫耳边轻轻说了句:“我爱你。”之后,他便重重倒在地上,红舞绫一时接受不了,口中大喊:“流云,流云!”红舞绫抱着诸葛流云的尸体骑上凤儿,那龙也因为主人的死而感到悲伤,尾随其后,那七人正欲追赶,却被于吉拦住,不让前行:“无路森林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吗?”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集《三关尸阵》。第八章三关尸阵于吉说:“这森林到处有机关,只要碰触一个机关,就会来更多的机关,俗称‘连环套’。就是九尾狐来这里也要丧生。”七人惊异,忙说:“还请大仙指点。”于吉说:“好的,跟我来吧!”他们在路上时,于吉说:“你们的大师兄真是厉害,也许已经胜过当年的释迦。”再讲红舞绫将流云带到圣火山。此山处于南方,常年有金乌之火。她痛苦着将诸葛流云放下。这是红舞绫在流云身上找到的一封血书,上面写着:红绫,我知道我快死了,当神兵诞生之时,就宣告了我的死亡,我对不起你,没有遵守陪你到永久的诺言。你带着我的干将,把我抛于圣火山,希望你能找到我的转世,爱你的,诸葛流云绝笔。看到这里,红舞绫泣不成声,她满脸泪痕。离开圣火山,红舞绫来到了峨嵋山清风洞,在那儿住了九九八十一天。这时干将突然颤动,竖了起来。红舞绫十分惊异,心想:难道流云已经转世了吗?再看袁龙这一边,他们一直在受于吉的训练,练习奇门遁甲。这天,于吉设下一阵,名为“三关尸阵”,此阵以尸兵为主,一共三个阵,如果硬攻,会被尸兵压死。七人经过商量,从七门进去顺时针杀入,来到第二重。不料却杀不进去了。尸兵渐渐杀来,七人无法,只得借土遁4逃跑。七人逃到阵外,气喘吁吁,大叫厉害。凤舞冰蓝说:“这样不行,我们先研究一下,如何破阵。”七人在阵旁观察了三天,发现在一段时间,尸兵会走在一行,有七条隙痕,七人商议,并立马行动,待尸兵裂出隙痕时,七人同时从七边冲进去,到了中心,祭起神器,三关尸阵顿时破除。于吉大笑,你等已学会破此阵,无路森林和三关尸阵一样,在巳时会有一条痕,你等抓紧,我去也。七人向天朝拜:“谢大仙点化!”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回《金刚不坏》。第九章金刚不坏七人冲出了无路森林,赶紧回到了各自门派。却说红舞绫在干将的带领下,却来到圣火山,只听见:“舞绫,舞绫!”这时,红舞绫在上空叫道:“流云,是你吗?”这时,火焰中一道金光闪出:“舞绫,我来了!”这时,流云跳到凤儿背上,他身上已被火烤得乌黑,但皮肤却在渐渐脱落。舞绫冲上前去抱住流云:“流云,真的是你吗?是你吗?”“小傻瓜,是我呀!”“你个坏蛋,吓死我了,害我担心死你了。”红舞绫用手不断地捶着流云,流云用双手紧紧抱住红舞绫说:“绫儿,让你担心了。我在圣火山中锻炼了七七四十九天,练成了金刚不坏之身,这段时间让你担心了。”“我再也不要离开你了,流云。”“小傻瓜。”正当两人在卿卿我我时,天空中忽然一个声音出现:“诸葛流云,我真没想到你会复活,万万想不到,看来我是小看了你。不过,我魔族将更强大,我已经找到九魔兽,就差一个魔兽了。哈哈!我马上就能报仇了。”流云转身对红舞绫说:“看来魔王正在不断强大,人马在增加,我们必须去和七人汇合……”说着说着流云突然晕倒,红舞绫将他安顿在清风洞,谁知诸葛流云一睡就是一年,在这一年中,红舞绫时时刻刻照顾着诸葛流云。而凤舞冰蓝、袁龙、萧遥等人一边在发展,一边在抵抗魔族。一天,流云苏醒了,问道:“绫儿,我睡了几天?”红舞绫奔了过来,手中的水盆也翻了,一把抱住流云:“你总算醒了,我都照顾你一年了。”“我睡了一年?”红舞绫点了点头。“事不迟疑,我们赶快出发去找袁龙、冰蓝他们吧。”红舞绫说:“你再休息一会儿,我发贴让他们来。”流云点头称好。红舞绫发出了请帖,那七人带了帮众一起赶来。只见峨嵋山山顶天仙福地都站满了人。红舞绫走出来一看,只见人山人海,其中有:凤舞轩轩主:凤舞冰蓝副轩主:滟滢左右圣女:慕容青、慕容敏茜各坛坛主:慕容芸、碎星、淡月、萧萧各堂堂主:冰灵、司星繁、莹悦、东方冷羽香主:凝雪、冷阅、镜铭、水恋轩云凤舞轩主坛设在紫云山。凌云峰峰主:袁龙天地双使:上官雄、黄飞龙各坛坛主:秦宝、王成、陆云龙、独孤霸各堂堂主:刘茂、曹苟、孙畅、吕昌凌云峰设在九十九重天外的小西天山峰顶。…………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回《天仙福地》第十章天仙福地这时,突然从外面冲入一人,身材与诸葛流云一般,但长得十分丑恶,手中一把巨刀,此乃一件灵器——巨灵刀。他一冲进来,就以可怕的速度来到红舞绫面前,以一种古怪的刀法将红舞绫砍成八块。这时,七人冲了上去,那七门帮众一起冲了上去,岂料没有人和他战过三回合就被震了下去,众人见单挑不行,就展开了车轮大战。不料,神秘人身上窜出八条金龙,向八方冲出,将人群震飞,但落地时又有缓冲,俱不受伤。这时红舞绫却从屋顶上跳下,七人这才恍然大悟:“是大师兄的八方金龙阵。”神秘人从脸上揭下一张皮,那正是诸葛流云,七人叫道:“大……大师兄,你不是……”“看来那于吉老儿调教的不错啊,你们进步不小啊。”流云说罢运气将众人扶起。再看那巨灵刀,被诸葛流云插在地上,这时空中又飞来一把白色的剑,飞到流云手中,此剑是天剑——通灵剑。他将白剑交与红舞绫,在红舞绫耳边说了几句话。两人同时举剑,口中念咒,一瞬间,天仙福地分离了峨嵋山,缓缓上升。那山来到山东蓬莱仙境,只见仙鹤成双飞出,山中的仙灵猛兽甚多,又见空中不断有仙人来往。当天仙福地嵌入一个大小与它完全一致的盆地时,蓬莱仙岛上的散仙们一起聚拢过来。蓬莱仙岛的地图完全拼齐了,这意味着新天地的诞生。“谁啊,这么厉害,将天仙福地也搬了回来。”“上古刑天与天帝时将蓬莱分成七千四百块,在此的众仙家成一仙回复一地,但最后一块迟迟未回,那需要同时操控天地二剑。”“此需要巨大的精神力,只有刑天、天帝与炎帝有如此大的精神力,我真想看看是谁。”众仙家议论纷纷。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回《蓬莱岛战记》。第十一章蓬莱岛战记有诗云:天下第一属诸葛,乱世三界战纷飞。不料魔王又复兴,重整天地是谁人。当流云等下来之时,蓬莱岛上的众散仙纷纷驾云飞来。流云说:“将这最后一块缺口添好,我的任务完成了。但三界又将有一场浩劫。”话说完,流云顿时烧了起来,不一会儿便化为飞灰,正是英雄无敌手,不幸化为灰。但流云的骨灰却没有飘走,化为一些奇形怪状的文字,散仙中有一人说:“此乃无笔神字,待我解解。‘我化入土内,开起地灵、天界之门,恶魔作乱四十九年,到时我再战妖邪,化为凡人,终为佛祖。’”这时红舞绫却突然拔出莫邪,自尽而死,那干将、莫邪发出泣鸣,不住颤抖,那龙凤盘旋着,护送红舞绫的尸体与流云的骨灰直飞云霄。魔王闻此消息,哈哈大笑:“诸葛流云死了,我高枕无忧了!小的们,出发!目标——山东蓬莱。”岂料那蓬莱仙岛忽然一阵地震,岛屿急速向上升,升到半空中却停下了,又继续向前推进。魔王率魔兵去时,人和岛俱无,但见空中一行金光闪闪的字:魔王暗修,我早料到你会来,早已将他们送到你永远找不到的地方,不妨告诉你,我是佛祖的转世,也是魔兽之首——月银兽,我选择破坏了我自己,来抵消双面的冲击。诸葛流云上看到这里魔王气得半死,三尸暴跳,七窍生烟。这时蓬莱岛嵌入一湖中,一道光芒直冲云霄,并有一光圈向四方扩散。正式宣告劫难的开始……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回《危害游戏》。第十二章危害游戏众散仙惊奇不已,但见袁龙与凤舞冰蓝伤感不已,竟至昏倒。其余几人也是如此。再看人间,遭到妖魔的不断破坏,只有天下第一门在做抵抗,那四位堂主、八位香主、一十二位坛主在做最后的抵抗。只见门主位置上有一孩童,面目端正,十分清秀,左右两边分列诛仙、斩妖剑,你道那人是谁,正是诸葛流云与红舞绫的儿子——诸葛寒焰。他年纪虽小,却得九人真传,武功不比流云差。什么叫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就是。此时,他正坐在堂上,但见干将与莫邪飞了进来,寒焰自思:“这不是爸爸和妈妈的剑吗?怎么在这里?”只见双剑上血迹斑斑,寒焰知道不是什么好事,急忙站起,但见流云与舞绫阴灵不散,现出图象:“宝贝,妈妈不能照顾你了,你要与魔族对抗到底啊!”“孩子,爸爸已将平生所学、所创传授于你,你功力可能已经在为父之上。干将、莫邪将保护你,还有那巨龙与凤儿。冰蓝阿姨他们,你日后自会见到。你要战斗到最后,为父为母去了!再见了,孩子!”这时的寒焰已是泣不成声,口中喃喃:“爸爸、妈妈……”一大群魔兵冲了进来,为首的是魔兽之一——亮银兽。寒焰挥舞起干将、莫邪,大吼一声:“去死吧!”从他身上出现了八条金龙,此乃流云的第三式——群龙震天。那寒焰率群龙冲杀在妖魔之中,不一会儿,那些妖精俱瘫倒在地。亮银兽大吃一惊,心想:一个小孩怎么会有这么深厚的功力,而且招式这么像诸葛流云。不管了,看他只是一个小孩,量他也打不过我。但当亮银兽冲上前去与诸葛寒焰真正交手时,却从内到外打了一个寒颤。不过三个回合,就差点被寒焰砍中。手上、身上早已被寒焰的剑气砍得体无完肤,亮银兽大叫不好。这时跑也跑不掉,大又打不过,正当万般无奈时,寒焰却已经准备将亮银兽置于死地。一条银龙在亮银兽身边飞窜,一声龙啸,亮银兽身上已经有九个窟窿,当场毙命。此乃流云第一式——银龙在天。这时天上飞来一张请帖:八月十五,紫金皇宫,赏月论武。天月族上。寒焰大惊,他听父亲说过:天月一族已消失江湖近二百年,那为何在这时出现了呢?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回《广寒宫》。广寒宫诸葛寒焰拿到请帖后惊异无比,因为他听父亲说大月一族因横行江湖,被世人憎恨,结果惨遭灭门,并且无一人生还。为何这时却又出现?寒焰心中早已萌生了几个问号。这时外面却冲进来更多的妖兵。寒焰也顾不得多想,赶紧举剑迎敌,虽说这些小兵根本没用,但数量实在是惊人,死了一批还有一批,寒焰毕竟年少,内力并不深厚,眼看这车轮大战永远不会有结果,他当机立断,率众人逃去天下第一门的禁地,是诸葛流云为危险之时提供避敌之用。众人原以为是多此一举,但如今看来,确实是派上用处了。寒焰断后,最后一个进入密室,妖兵险些冲进密室,寒焰赶紧放下机关。就此逃过一劫,说实话门人没有一个进入过密室,只见墙上写满了奇形怪状的图案文字,令人琢磨不透,连寒焰也没弄懂,心中在想:父亲写这些干什么?当他将手碰触到石壁时,他却听到了流云的声音,原来流云早就知道往后所发生的一切,早已在这面石壁上写下,这就是劫数难逃啊!当寒焰知道父母怎么死的,又知道凤舞冰蓝一行人在哪儿时,又悲又喜。最后他又听父亲说:“广寒宫是个陷阱,当年将天月一族灭门的人正是我,而我身中流着天月的血,因为我是我父亲与凡人生下的孩子,所以父母一起被杀害,师傅收养了我,最后是我一剑一剑将天月的每一个族人杀死,包括流落在外的。这是魔王暗修设下的陷阱,你千万不要去啊。”石壁到这里就结束了,后面的寒焰怎么也听不清,看石壁,那一部分已经被流云划去。寒焰不解父亲用意。这就是天机不可泄漏,这是定数,无人能改啊!可是好奇心还是驱使寒焰去赴这个大会,初生牛犊不怕虎,寒焰心想:不入虎门焉得虎子。八月十五如期到来,寒焰正准备去赴广寒宫的宴会时,却见门口有一口足以将他装下的棺材,有一信在上面,叫寒焰进入棺材。不一会儿,他就觉得自己在前行了。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他才觉得停下来。他走出了棺材,这时眼前的一切令他完全惊呆了,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且直入云霄。当他走进去时,再一次令他惊呆了,他抹抹眼,他竟然看到了凤舞冰蓝、袁龙等人,但是流云的话时刻提醒他,这是一个陷阱。他心中不禁起了戒心,但他为了不让幕后的魔王暗修起疑心,他冲上去与凤舞冰蓝拥抱,当他抱住凤舞冰蓝却发现她冰冷冰冷,转眼再看,原本富丽堂皇的宫殿变成了地狱!魔王暗修就在这时出现了,在他出现的一瞬间,鬼哭狼嚎。这时寒焰却发出冷笑:“魔王你真是沉不住气啊!这么快就现身!”魔王大惊,暗修一直认为寒焰不知道,但他想错了。这时寒焰身旁飞出诛仙、斩妖、将干、莫邪。魔王暗修大叫不好,妖兵和七魔兽及时赶到,与寒焰发生大战。魔兽妖兵顿时拥向寒焰,哪知四把神剑将寒焰围在中心,在他四周成了一个保护圈,任何人在三尺之外便被伤得体无完肤,口吐鲜血。而寒焰却在剑的保护下卧坐、运气,完全不把魔族放在眼里。时间一长寒焰就发现不对劲了,他收起四把神剑,妖兵冲上来,他毫发无损。他大惊,他静下心去看,这只是一个障眼法。“是何方神圣,给我现出身来。”“哈哈!不亏是诸葛流云之子,真是虎父无犬子。”话音刚落,幻境便消失了,只见一个老者走出来,一身道服,你知他是谁?这时流云却误以为是魔王的手下,举剑欲砍,这时那位老者举起手中的峨嵋须挡住,旁边的童子大叫:“休得向元始天尊无理!”寒焰大惊,这人便是众仙之仙——元始天尊!这时真的魔王知道后又怕又怒,要知道元始天尊是元阳的师傅,如果算起来,寒焰还要叫元始天尊师祖呢!当诸葛寒焰了解其中关系之后,他急忙下跪,天尊扶起了寒焰,寒焰这时心中不禁疑问:为什么父母叫他不要来呢?元始天尊这时说:“那墙壁上其他不假,唯有最后被人改过,你没发觉那几个字有明显改动过的痕迹吗?而且后面的还被划去。”“可是……”“别可是了,如果你还是对我有怀疑,就跟我来!”寒焰紧跟元始天尊,而这时诛仙、斩妖与干将、莫邪剧烈地发抖,仿佛被吸引了一般。走了一段路,只见元始天尊来到一扇石门前,“开。”当石门打开时,寒焰感到了一阵巨大的灵气,元始天尊道:“这里就是创世森林。这时诛仙、斩妖与干将、莫邪径直飞入林中,如同去寻找什么!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
幽默的小说第一章长安大明宫紫寰殿‘傲天也该班师回朝了吧!’发话的是一个器宇轩昂、眼中露着精明和不怒而威气势的伟岸男子,看他身着一袭金缕制成的龙袍,想当然也知道他就是当今的皇上──唐玄宗,李隆基是也。他口中的傲天就是他的拜把兄弟──李傲天。年初,由于突厥可汗派他的儿子同俄特勒及妹夫火拔颉利发、石阿失毕率兵包围北庭都护府,身为骠骑大将军的李傲天就领兵迎击,而今即将凯旋归来。‘从北庭都护府到长安大约有近半个月的行程,而皇上又特下诏令其回宫,大将军应该会快马先行,依臣估计,七、八天即可回京,看样子,这两、三天就该到了。’回答的是年约二十七、八,长相俊朗而温文的男子,看起来有三分俊逸和七分率性,在唐代这个男子以高大健壮为多的时代,他的长相未免过于清秀,不过,如果仔细看他的眼神,却不难发现他的眼中闪着犀利的智慧。‘守谦贤弟,我不是说过,当我们三兄弟独处的时候,就别在那里君君臣臣的了。’这话听起来像是责备,但是李隆基的语气却是轻松的。‘大哥,何以要二哥如此迅速回宫?’白守谦的聪明一向是出了名的,他早就看出这些天李隆基似乎有心事。‘你觉得傲天是不是该成家了?’‘大哥何出此言?’看来,事情并不单纯,大哥一向不过问他们的婚事,怎么这会儿提起这个问题来了?他不会是心血来潮想做媒吧!他得小心一点才是,否则,搞不好连他也一起拖下水了呢!‘前些日子,西突厥的都担可汗代他妹妹都妲娃向我提亲,对象指名就是傲天。’白守谦闻言,笑得差点在地上打滚,从古至今,就只听过公主和亲,他这个二哥如果真要娶了那胡家女,只怕要成为历史上第一个和亲的男人了。‘看来,傲天二哥这个骠骑大将军竟迷倒了不少胡姬,这会儿变成被人要求和亲对象了!这件事二哥知道吗?’‘我就是想私下问问傲天的意思,只不过è’李隆基话只说了一半,不过,聪明如白守谦,一下子就看出他大哥迟疑的原因。‘只不过都担这个人心机颇重,而且由近年来的表现,看得出他有叛意,或许他想将二哥收为妹婿是另有深意。’他明白的点出李隆基的心态。谁都知道李傲天可是身兼安西、北庭的大都护,更是正一品的陇右道(唐时天下分十道,陇右道约今日甘萧河西走廊一带)骠骑大将军,其所统领的震雷军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一向不怎么安分的都担,竟然想和他联姻,这其中似乎不单纯。‘不愧是三弟,一下子就道出为兄的思虑。’李隆基嘉许的说,他的二弟和三弟一武一文,可以说是他的左右手。‘难道大哥不相信二哥?否则此事有何可虑?’‘非也,我并不是不相信你二哥,相反的,就是因为你们是我的好兄弟,所以我才不愿如此轻率的承诺这件婚事。常言道:“娶妻娶贤”,我知道傲天的个性一向狂傲霸道,而他又长年镇守在庭州,四邻皆是胡人,若和突厥公主不和,他在关外也不好办事。’‘大哥所虑甚是,可是二哥已届而立之年,并尚未成家,若没有一个好理由拒绝这门亲事,可能会使原有即富二心的都担更不满。’‘这也是我一直没有下决定的原因。’李隆基同意的说,随即又皱起了眉头。‘你们两个是怎么回事?一般男子到了二十岁就可以娶妻纳妾,而你们一个个都近而立之年了,竟然连个正室也没有;如果已成家,那现在我也不用为这件事烦恼了!’这下惨了,怎么话题一转又转到这儿来了!白守谦暗暗叫惨。他就知道,如果皮不捏紧一点,到时他会跟他二哥一样死得很惨,看来,他得快些引开话题才是。‘其实这很好解决,只要给二哥赶紧订一门亲事不就得了!’他收起玉扇轻轻的在桌上敲了一下。为了将话题转开,他不得不将二哥推入火坑,反正‘死是死道友,不是死贫道’,所以,对不起啦!谁教他二哥现在不在场,不过,也好家在他二哥不在场,否则,要是他听到自己说的这些话,怕不把他的骨头一根根拆下来当鼓捶敲才有鬼哩!‘你觉得谁家的千金好呢?’这种事一样教李隆基头大。毕竟李傲天是一个安西侯,若是寻常人家的千金,是不能和他这个王爷匹配的,但是他常年驻守在关外,虽然他在京城也有一栋富丽堂皇的安西王府,但却一年回来不到一次,而又有哪个大户人家的千金愿意住在漫天风沙的塞外呢?‘如果大哥不嫌弃,我倒是想到了一个人眩’‘是谁?’‘听说裴驸马有一个妹子,能歌善乐、琴棋书画无一不通,虽然长年不出冷竹岛而少有人得见其?,但以裴家人的相?来看,这个裴小姐也差不到哪里去,或许是一个大美人呢!’裴家人的相?是出了名的俊美,当年裴氏一族被灭门也就是因为武后垂涎裴氏大家长裴怀仁的俊美,可是个性耿直,而且家中早有如花美眷的裴怀仁哪肯应允,于是上朝参了武后一本,就此种下灭门之因。那裴家的人男的俊朗、女的娇美就由此可见。‘咦?我怎么没有想到!’李隆基击掌大笑,‘冷竹岛一向就是我想要的助力,虽然日前我将?范?砹四桥崂潴铮蕹鋈サ淖苁潜鹑说模?绻?冒撂烊⒘伺峒业男〗悖?敲磁崂潴镂?怂?米樱?堑谜驹谖艺庖槐卟豢伞!獾母Я烁?掳停且幌伦佑种迤鹆嗣纪贰‘大哥,又怎么了?’白守谦不解的望着又一脸烦忧的李隆基。‘以裴冷箫的个性,要他把她妹子许给傲天,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裴冷箫的个性李隆基可见得不少,面对他那张冷脸,有时连他这个做皇上的也会心惊,而且他对宫廷可一点也不假以辞色,甚至还立下什么不在朝为官的家规,上次他是以他双亲的骨灰威胁裴冷箫娶了?范墒钦庖淮卧谑种忻挥泻门频那榭鱿拢墒且坏闶に阋裁挥小‘这倒也是,不过,傲天二哥可不是寻常人物,他们要回绝也不能随随便便派人传个信,如此一来,我倒有一个办法,只要能把裴冷箫引到京城的话,那么一切就没有问题。’白守谦可以说是一脸胸有成竹的微笑。陇西道兰州、渭州之间李傲天和安思昊一路由庭州向东急行,若不是怕马儿不堪劳累,他可能就这么一路不停的骑回长安。安思昊是他一手带出来的副手,今年才二十有二就官拜归德郎将,虽然仍孩子性重了些,但是不失为一个热血青年,和他一直以来维持着亦弟亦子的关系;所以这次回京,毕竟长年在黄沙中的征讨生话,对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孩子是单调了些。不过,不知大哥为什么要特地下手诏命他先行回宫?除非有什么必要的事,不然大哥不会做这么不合常理的事才是。‘今晚我们就睡这儿?’安思昊打量一下四下无人的旷野。前些日子,他们一路行来也常将就一些散落部族的小屋歇脚,但是至少头上还有一片遮天的顶盖,不过,今儿个他们可能真的要露宿旷野了。‘等入了关,你要住什么样的房子都有,现在你就将就一下吧!’‘傲天大哥,你可别误会我的意思,反正这些年东征西讨,什么地方没睡过?只不过我认为大哥你以堂堂一个王爷的身分,教你这样露宿野外,似乎太说不过去了。’虽然李傲天是堂堂的平西侯,可是驻守在关外的这些年,他的饮食起居和士兵们并没有什么不同,在贵族普遍重奢华的年代,他的所作所为很容易让人忘了他其实是一个至尊至贵的王爷。李傲天在听到安思昊的话之后挑了挑眉头,一个俐落的动作翻身下马,将马儿系好后,就地升起火,当火光燃起时,他便豪气的以大字形仰躺在地上。‘天为我被地为床,尚有星月伴我旁,有什么人还能要求比这更好的享受呢?’对他来说,这天苍苍、野茫茫的的天地才是他心之所系,这也就是明明他可以在京城过他极尽奢华的生活,却偏偏驻守在黄沙飞天的塞外的原因,对他来说,京城的繁华只是束缚人的金色牢笼,而他向往的是无天无际的自由,或许是血液中的野性在呼唤吧!让他第一眼就爱上了这片关外的世界。‘好一个天为我被地为床,尚有星月伴我旁。大哥,你最让我敬佩的就是这股豪气,仿佛傲视天地的豪气。’安思昊的话句句出自肺腑,对他来说,李傲天几乎要神化了。他学李傲天以同样的姿势躺在他身边,虽然二月天的夜仍是冷得刺骨,但是一旁火的热气却驱散了这股寒意,他们一同品味这苍茫天地寂静的黑夜。‘大哥,你还没睡?’许久之后,安思昊突然开口。‘不知道皇上要我连夜赶回京城是何用意?’李傲天仍想不出一个所以然来。安思昊突然想到前一阵子他在凉州城中听到的一些流言。‘有些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说?’‘什么话?’李傲天皱起了眉头,因为安思昊的个性一向是有话就说,很少这样吞吞吐吐的。‘不道大哥对都妲娃公主有什么看法?’安思昊的话让李傲天倏地皱起了眉头,如果要说他对都担有什么看法,或许他还能说上一段,因为他一直觉得都担这个人眼神飘忽不定,脸上无时不是一脸做作的恶心笑容,这种人最有可能起叛变之心。至于都担的妹妹都妲娃,他只觉得她似乎烦人了一点,一双媚眼总是不停的绕着他身上打转,好像他是什么上好的肥肉似的,对于她那种明显示爱的态度,他归之于关外的风气一向较关内开放的缘故。除此之外,对于她,他一点印象也没有。‘也没什么,只是前些个日子经过凉州时,我曾听到了一些谣传è’安思昊将话说了一半后又停了下来。他到底该不该讲?这下可真是骑虎难下了,毕竟他也只是道听涂说,而嚼舌根又似乎非大丈夫所当为之事。但是事关大哥的人生大事è‘安思昊!’李傲天的声音低沉的略带胁迫。安思昊一听到他大哥喊他的名字就知道,即使现在他真的骑在老虎背上,也非跳不可了,更何况塞外这一带不产老虎,看来,他只好实话实说,因为他的傲天大哥一向只有在不悦时才会连名带姓的叫他。“是这样子的,前些天我在凉州城外曾听到两个突厥商人说,都担似乎曾修书奏请皇上要求和亲è”他愈讲愈小声。‘那干我何事?’李傲天不在意的说。和亲这种事又不是没见过,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可是都担的意思是,要把都妲娃嫁给你,换句话说,你就是和亲的对象。’安思昊闭上眼睛一口气说完,然后等着他大哥随之而来的怒气。果不其然,只见李傲天弹坐了起来,然后劈头就是一阵怒吼:‘什么?真是荒谬!开什么玩笑!’向来只听过公主出塞和亲的,什么时候变成他这个大男人去和亲?这传出去能听吗?更何况他对那个叫都妲娃的女人一点兴趣也没有,不!应该说他对娶妻这码子事可是一点兴趣也没有。各位英雄豪杰,若是我写得不好,还请多多指点,包涵,在下谢了。(*^__^*)嘻嘻……^_^^_^o(∩_∩)o...哈哈谢谢啦.....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
小说的魅力很多人爱读书,有人喜欢典雅的古词,有的人喜欢优美的诗词,有的人喜欢精深的古文。而我却钟情于通俗但却蕴含深刻哲理的小说。小说,在唐代就已出现,当时人们并没有去重视它们。到了明清时期,小说达到繁荣的顶峰,无数优秀的作品问世。小说,以其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生活的内容,生动有趣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在小说的世界里,我了解了历史,认识了世界的变化。《红楼梦》让我看到了封建社会的繁华但却腐朽的一面。在小说的天地里,我知道了小说的知识。从《三国演义》中,我知道风向﹑地理位置的秘密。在小说的世界里,我领会到了人性的美丽与丑恶。《我的童年》中的外祖父和舅舅们,让我认识了人性的自私﹑残暴。《鲁滨逊漂流记》中的鲁滨逊,让我知道了开拓者的勇敢与辛勤。看看这些含义无穷的文章,你一定也有许多收获。小说魅力,深深吸引我。那些有哲理的,流传千古的小说都是古人智慧的结晶,是文化的魅宝。350字 初一 应用文
-
时光生命是一种过程,而不是一个目的。苦和甜的外界,体味幸福则来自内心。学会感恩,学会满足,让快乐洋溢生命的花香。只要心是晴朗的,便没有雨天。岁月饶过了你,那么你是否还在“欢喜”里成长着。或许,平常的你,总是单纯的以为,每一个经历的开始总是灿烂如花,可是结尾却往往沉默如地。我们在哈哈笑的时候,总以为时光加快了速度,让我们快乐的时光更少。其实,在你思索这个问题的时候,时光已经在悄然的流逝,而世人大都是如此将美好的时光荒废,然后坐在时间的废墟上,兀自后知后觉。所有关于我的时光,无不是精彩快乐的。当时光与我离着一段距离,而这距离又不是距离的时候,我就想让时光流成水,结成冰,时间就被我恣肆的定格在了这里。于是,我便开始追问,童年里的一场旅途是不是真的很短暂?距离缩短了,时间拉长了,我们迷失了。如果时光可以错开来该多好,一点点地错开来,这样错开东西,时光无法流逝这种东西,也只有我记得。也是啊,这怎么可能,我怎么会让我得到时光的赞赏。时间会慢慢沉淀,有些人会在你心底慢慢模糊。这边是错了时光,一种事物在我心底如何忘不了,这不是被时光错过,而是被时光慢慢地淡忘了。我怀念的不是你,是你给我的致命的曾经。可是这个赞赏——“你忘了回忆,我忘了忘记”“记住了并不代表是永恒,忘却了也不等于没发生;缘起了与你携手望苍穹,缘灭了,桃花陪我笑春风”。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650字 初三 说明文
-
时光人生苦短,短短数十寒载稍纵即逝。上天从不懂得怜香惜玉,无论你曾经如花似玉还是柔情似说,但花要凋零,水有枯时。人是从不可能超过时间的,但是在与时间的赛跑中但人唯一力所能及的是用有限的时间做出无限的事!上天对于每一个人的恩赐是相同的,但为什么人与人却有着天壤之别?勤奋+灵感=天才这是一句名言,尽管每个人的天分不一样,但是还有笨鸟先飞、勤能补拙呀!只要会运用自己的时间,人与人就在同一起跑线上。鲁迅曾说过:“浪费别人的时间和谋财害命没区别!”可见他对时间的重视、珍惜。为什么人与人有着那么大的区别,这就是因为时间的利用不同,时间不是人走向成功的捷径,但要想成功时间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利用好时间才能成功!时光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得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与其虚度一分一秒,让时光悄悄从身旁划过,还不如用有限的时间去做无限的事,用自己那短暂的一生来为这个世界增添无限的光彩,用自己的一生留给这世界最光辉的一页。无论怎样至少你曾奋斗过,没有浪费每一分每一秒。也算没有白白来这世界走一遭嘛!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奋斗,珍惜每分每秒,努力学习,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吧。450字 六年级 说明文
-
时光今晚突然停电,摸黑点起蜡烛。烛光如同光明的花苞,宁静地浮在漆黑的空间里;室内无风,这光之花苞便分外优雅与美丽;些许的光散布开来,朦胧依稀的勾勒出周边的事物。没有电就没有音乐相伴,但我有比音乐更好的伴侣——思考。可是对于生活最具悟性的,不是思考着,而是普通大众。比如大众俗语中,把临近年终这几天称作“年根儿”,多么真切和形象!它叫我们顿时发觉,一棵本来是绿意盈盈的岁月之树,已被我们消耗殆尽,只剩下一点点根底。时光竟然这样的紧迫、拮据与深浓……一下子,一年里经历过的种种事物的影像全都重叠的堆在眼前。不管这些事情怎样庞杂与艰苦,无奈与突兀,我更想从中找到自己的足痕。从春天落英缤纷的京都小院到冬日小雨中的雅典德尔菲遗址;从重庆荒废的红卫兵墓到济南那条神奇的蛤蜊提;从一个会场到另一个会场,一个活动到另一个活动中,究竟哪一些足迹至今清晰犹在,哪一些足迹杂沓模糊甚至早被时光干干净净一抹而去?我瞪着眼前的重重黑影,使劲看去。就在烛光散布的尽头,忽然看到一双眼睛正直对着我。目光冷峻锐利,逼视而来。这原是我放在那里的一尊木雕的北宋天王像。然而此刻他的目光却变得分外有力。他何以穿过夜的浓雾,穿过漫长的八百年,锐不可当、拷问似的直视着任何敢于朝他瞧上一眼的人?显然,是由于八百年前那位不知名的民间雕刻工传神的本领、非凡的才气;他还把一种阳刚正气和直逼邪恶的精神注入其中。如今那位无名雕工早已了无踪影,然而他那令人震撼的生命精神却保存下来。550字 高一 说明文
-
时光的流失时光,好快,好短,也许,这些年你好好的珍惜过它,也许你也浪费过。想起童年,想起时光的陪伴,好想哭,又好想笑,从出生到现在,从一个牙牙学语的小毛孩到了一个懂事的姑娘,如果世间真的有可以让时光倒退的药,我真的,真的好想要,这样又可以再一次投入妈妈的怀里,再一次去做儿时的游戏,可是,它一点也不留情,把我的幻想打破了。曾经好恨它,恨它为什么不可以再长一些,为什么不可以停留,可是想想吧,感觉其实它挺好的,它可以让我们去珍惜,去回想,它更让我们懂得去珍惜我们身边的人。我想对时光大声说:你知道吗?我很爱我的妈妈,她很好,可是她却老了,以后她的身体会一日不如一日的,你知不知道?小时候一直睡在她的身边,享受着母爱,闻着妈妈身上的香味,她老了,可是脸上还是有着慈祥的笑容,还有那一股浓浓的香味。每次从妈妈身边走过,看着她头上的白发,自己总会掉下泪水,在我心中,她永远是哪个年轻的女人,从来没有老过,你却不得不让我接受事实,而在她的心中,我不再是哪个小毛孩了,我长大了,总有一天会离开她的。可每一个母亲,谁又舍得离开她们的小棉袄,妈妈她曾经打过我,我也哭过,我让她伤心了,我知道她其实比我还痛,我爱她,我真的不想离开她,不想离开爱我的人,时光你能懂吗?这也许不应该怪你,这是你的职责,怪你又有什么用呢?也许真的该好好珍惜你的,时光流失得好快啊!还是就让我弥补你的过失吧,好吗?初二:葛朝一500字 初二 说明文
-
恐怖小说倍受青睐的原因“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无论是经过多少年的演变,人的天性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在最初,人们靠采摘和狩猎来维持生计,但是,在如今的这个世界中,虽然不能打猎,但“打猎”这一词对于我们可并不陌生:男孩喜欢玩打仗游戏;一些花花公子找女人叫“猎艳”;捕捉一些稀有的东西或场景叫“猎奇”;刻意仿古叫“猎古”。而如今,恐怖小说大受人们的青睐,这是为什么呢?让我来一一告诉你吧!在远古,可没有现在那么好的生存条件。在那儿只有一望无际的山林,满眼只有绿色和各种生物的肤色。在那个时候,你不得不提高警惕,不得不小心翼翼。在那个时候,人类并不是世界的主宰者。而是与各种生物“友好”相处。为了生存,你不得不去打猎或采摘。打猎就不用说了,那可是相当危险的!在那个时代,你没有枪、没有炮,就连普通的小刀都没有,你有的只是打磨过的石块,有时只有稍尖的木棍或者连木棍都没有!那么,那时候的打猎以我们的角度去说,那就是拿生命去换取食物!别以为采摘是很轻松的事!你在采摘的过程中,要提防其他猎食者将自己装入腹中。要知道,那可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只要稍稍不注意那么,你就已经在天堂或地狱报到了!你要承受的精神压力比直接猎杀要重的多。而现如今,那种恐惧、害怕除了在战场,我们平常很少会体回到。而又因为现实的生活并不能带来太多的恐惧,所以才会有恐怖小说出现。因为大众需要什么,那么什么就会诞生。而人们之所以会需要恐惧、害怕的感觉是因为:一、本能对远古生活的怀念促使自我寻找那种恐惧、害怕、惶恐不安的感觉;二、现代社会的节奏快,生活需要一些比较刺激的调味品,并且中国自古就有关于“鬼”、“僵尸”的传说,可谓是根深蒂固了!喜欢看鬼故事既是出于本能,也是自我对于生活的一种需求,所以人们喜欢阅读鬼故事就不足为奇了!初一:幻云650字 初一 说明文
-
教育的性质那天,我们在外婆家,姐姐给我们上了一课,讲的是她亲身体会到的。姐姐先讲了她自己小学,初中,高中的事。讲她以前不好好学习,现在很后悔。还讲了她在武汉看到的一个大学生在卖东西,那个卖东西的大学生还是本科的,是一类大学的学生,现在,从好大学出来的学生也未必可以找到好工作。姐姐还说,我和嘉嘉现在一定要好好学习,不然,就会像她那样后悔。姐姐还送了很多书给我和嘉嘉,送我的是百科知识,三本,我可喜欢了。把学习的事讲完了之后,姐姐又指出我们的缺点,我是没有自控能力,有时候,控制不住自己,要做一件事,要坚持,要控制住自己不能半途而废。我认为我没有自控能力完全是思想上的作用,明知道做不成的事就想去做,最后都做不成功。我要改掉这个坏毛病。我的自控能力好的话,做什么事就会成功。比如每次我想的是先做几个小时的练习,再玩。但每次就是刚坐下几分钟,就想起来玩,玩性太大了,如果我有自控能力,那就可以更认真,更好的完成练习,而不是马马虎虎写完。要是还是这样,以后我做什么事都不会成功了。400字 初三 书信
-
小说小说或许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它影响了我的很多事情!我从高中开始看小说,这也只是在机缘巧合之下开始的,当时候我或许是由于逆反心理的缘故,加上学习真的不是一件使人放松的事情,而且刚刚开始的时候父母也没有劝诫,这就使得我越来越喜欢上看小说!而现在我依旧喜欢看小说,只不过与当初的心态已经不同了,我如今对于那些小说可以说是若即若离,有没有对于我来说也没有什么关系,同时我已经不是当初的高中学生了。这或许是因为我的年纪大了,懂得了许多的道理,这就使得我有一些可以割舍下小说。有许多的事情不是我们当时候不了解,只是因为我们的心理问题,只要是父母的话都有一些不想听,或许在那个时候就是这个的不懂事,只不过这些道理如今已经迟来了,但是有一些东西只有在过去之后才会懂得珍惜!当时候有一段时间总是想放弃,也想让父母帮助一下,可是没有想到的是,事情总是与想法截然相反,关系越来越破裂,而看小说依旧是和当初一样,这或许是因为方法有问题,不过这也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再说也没有什么意思了!400字 初三 抒情
-
小说呵呵!现在也有一点想写小说了!我先写一些吧我是一名十五岁的年轻巫女,出生以来一直居住在穆德曼山脉高耸入云的顶端。平日里我只穿黑色的长披风,戴有尖顶的黑色帽子。我喜欢在雾气蒙蒙的黑暗午夜独自骑着扫帚在山间飞行。白天里就认真诵读巫界法典,在森林中山涧旁潜心修习咒语和法术。我和我的母亲居住在一起。她很衰老,看上去年纪大得像我的外婆。也许正如我所听说过的那样,衰老代表着智慧。可是母亲身上从未显出过人的睿智,她一贯只是平和安定的样子。母亲告诉过我,巫女的平均寿命是三百岁,并且在一百岁以前她们都会青春常驻。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我的母亲却如此衰老,似乎随时都有可能会死去。我曾经觉得很难过,也询问过母亲,母亲只是忧伤地向我微笑,说,乖孩子,要听话,该喝药了。然后便沉默不语了。母亲在一天的大多数时间里都是这样沉默不语、神情忧伤地坐着,这让我觉得有些奇怪。母亲一直对我非常慈爱。她会每天定时用依旧温柔甜美的声音跟我说,乖孩子,要听话,该喝药了。下次再写哈!~400字 六年级 状物
-
小说小说看多了,思绪也渐渐变得紊乱,我虽然常常无故地悲伤,却是不常哭的,可是看书的时候,常常不由自主地就眼眶湿润了,是的,很感动!看的小说很杂,其中有喜有悲!我喜欢看武侠,也喜欢言情,不过我对言情小说的要求极高,很少会为哪本言情感动,我喜欢纯粹而坚强的爱,不顾一切矢志不渝的爱,也喜欢那种绝望而浓烈的爱,就像释殿!我是个很纠结的人,一般是很排斥悲剧的,可是我却深深恋上了小四笔下一个个悲情的人物!我喜欢那种舒缓宁静的爱,却依然执着于樱空释的决裂!是的,看小说的时候,我特别容易被感动,也特别容易恨上一个人,我不懂爱,却向往完美的爱,刚刚看了倾城逝,很恨那个男主角,明明爱的那么深却要伤她至此,明明可以为她舍弃一切却对她如此冷漠,明明想好好保护她却害她失去所有!我又是如此倾慕那位女子,始终如一的爱,无悔的付出,谁人当得起?爱永远是建立在彼此的信任上,我坚信这世上一定有让人心动的爱!不一定如童话的美好无暇,唾手可得,不一定如传奇般倾国倾城,流芳百世,真挚就好!400字 高三 日记
-
作文:小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个人,最后,他死了。”这真的是小说,不骗你!现在的小说是层出不穷,从长篇到中篇,再到短篇,最后是微型小说,越来越短,不知道这是文化的进步还是倒退。有人说,微型小说是种浓缩的精华。不错,确实是这样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微型小说都是!一味的去追求短和精,到最后变成了朦胧小说了。让人读不懂,不知道作者究竟要表达什么!现在的快餐文化也是很“风靡”。也许已经有很多人曾不止一次的说过这个现象,觉得我在此只不过是在“重复绿荫单调的歌曲”。是的,我的见解并不会比那些专家的好,但是我觉得是很有必要的!文化的发展越来越快,就像现在大学生谈恋爱,旧的未去,新的已来。在如此多元化的文化氛围中,怎能不迷失?又该如何去选择?也许有人要说,几百年后,这些“快餐文化”就会成为经典。也许吧,不过我想说这话的人一定是看不到这天的。我想我不能否认,“快餐文化”也有其好处,就像伟大的孔子的思想也并不是全都适用于我们!本站用户400字 高二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