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火阑珊处,身影渐迷离_2000字
那是一个凉爽的夏夜,晚风轻轻的拂着发丝,街灯三盏两盏的两者,街上的车来往穿梭。四周散发着淡淡柠檬草的气息。——题记。
“不知道他还认不认得我……”窗边坐着一位清纯的少女,注视着窗外,一直在重复呢喃这句话。
几个月前,凌菲儿还和男友上官正曦好好地在一起,逛街,吃饭,打怪兽。可是,现在,却只剩下凌飞儿一个人孤零零的背影。在几个星期前,是凌菲儿23岁的生日,上官正曦为了给凌菲儿一个惊喜,便把她约到了君俪酒店,1个小时,2个小时,等了好久好久,还是不见凌菲儿的身影,他有些着急了。便走到外面去等待凌菲儿。站在路边,“嗨,亲爱的!”突然听到了凌菲儿的声音,他的心绪安宁多了。他看到凌菲儿在向他招手,便开心的笑了笑。两人之间就隔着一条马路,不宽,可也成了他们之间永远的隔阂。“准备好了吗?”一个幽幽的女声传来,不错,正是上官正曦的妈妈——陈芳丽。“是,夫人。”又传来一个诡异的男声。这时,陈芳丽狡黠的勾了一下唇角。在看好没有车了以后,菲儿开心的冲向了上官正曦。可就在这时,一辆黑色保时捷却突然冲了过来。瞬间,大脑一片空白,只有那明晃晃的车灯映在眼前。上官正曦见状很快速的冲向菲儿,把她推到了了一边。菲儿站在一旁呆了,只记得上官正曦被车撞的飞了起来,然后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她终于清醒了,冲上去紧紧握住正曦的手,眼泪夺眶而出“正曦,你不要吓我啊!正曦!!”她只看到正曦对他淡然一笑。“傻……瓜……不要哭……我会心疼的……”说完,便把眼睛闭上了。菲儿疯了似的摇晃着正曦的手:“不要吓我啊!!正曦!!!你说过陪我一辈子的!怎么可以说话不算话呢!!!!没有你,我怎么办?!快起来啊!!!!!”回应她的却只有空气。菲儿瘫坐在地上,脑袋里充满了绝望。“该死!”车内传来陈芳丽愤怒的声音,并紧紧握住了拳头。原本绚丽夺目的脸瞬间扭曲了起来。这时,从车上下来一个男人,菲儿惊恐的望着他。没错,他就是开车撞菲儿的那个人。“这位小姐、实在不好意思啊。都怪我开车太不小心,没注意您。对此,我表示十二万分的歉意……”菲儿定定的望着他。直到把正曦送到医院。检查完以后,菲儿来到了门诊,重重的抓着医生的手臂“医生,他怎么样了!!!”医生把她的手推到了一旁“这位家属,不要激动。他没有生命危险。不过,他的海马体受损,可能醒来后,会失忆,您务必做好心理准备。”听到他这么说,菲儿的悬着的心放了下来,至少,他还能够活着,不记得自己也没关系。她欠他一条命。
“医生,我儿子怎么样了?!”门诊内又多了一个女人的身影,陈芳丽。“没事,没有生命危险。但是海马体受损,可能会导致失忆。”说完医生便走开了。失忆?呵,真好。这样就能毫不费力的把凌菲儿赶出他们的生活了。毕竟在她眼里,菲儿永远只是个小小的下属,怎么配得起她陈芳丽的儿子呢!“我的儿子呀,呜呜...”表面上好像很伤心似的,心里早就笑开了。“阿姨,你不要伤心过度,注意身体...”菲儿关心的说了一句。“啪!”却迎来一个重重的巴掌,菲儿委屈的望着陈芳丽,努力忍住眼泪不掉下来。“你个贱人!都是因为你!我儿子才会变成这样,没有你,我儿子会过得更好!我那可怜的儿子哟!你不要在这里猫哭耗子假慈悲!滚!快滚!”陈芳丽用手指着大门。菲儿转过身望了望正曦的病房。原谅我,正曦。你妈妈说得对,离开我你会过得更好。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希望你能够好好活着!珍重!说完,菲儿转身跑开了门诊,用手捂着面颊。她不敢回头,她怕会后悔做这个决定。再见了,正曦。
……两个月后夜晚,幸福大街上,一个孤零零的背影,在灯光下,越发柔弱。影子也被街灯越拉越长。“两个月了呢……正曦,你还记不记得我……你会不会恨我不告而别,会不会恨我狠心的丢下你?你知不知道,没有你的日子,有多难熬?!今生我们有缘无分,来生但愿我能投个好人家,定与你喜结连理。”她来到了他第一次约她的地方,还是那个长椅,还是那个草坪,空气中的气息也是再熟悉不过的了,她希望可以放下这段感情,再来这里最后看一眼,就要去外地了,离开这座伤心的城市。却看到一个修长的身影坐在椅子上,没错,就是他。她惊呆了,眼泪也不自主的掉了下来。她想上前去找他,可找到他又有什么用呢,不可能在一起的。正当她背过身去,准备跑开的时候。一个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声音萦绕在了耳畔“站住!”尽管她想走,可心就是不允许她踏出那一步,她还是很怕失去他。一个熟悉的温度从背后拥抱住了自己。她很享受这一切,眼泪也不听话的流了出来。“我就知道你是在乎我的!”正曦开心的说着。“你怎么没有失忆呀?!”菲儿故意调侃的说道。“你盼望着我失忆喽?那可不成,我怎么能忘了你呢!”正曦的手紧紧地扣住了菲儿的小手。“你知道吗?当初你不辞而别,我有多恨你!”“怎么说?”其实菲儿心里早就预料到这个结局了,这是她和天神的一场赌局。“我每天都会来这里等你。如果你是出于无奈离开我,我想你一定会在离开前来这里。”正曦定定的望着菲儿。“呵呵,是吗?你真聪明,能猜透我的心思。”菲儿开心的一笑,心里早就在向上帝示威“我赢了!”“那是?!我是谁呀。”说完就亲了菲儿的脸。菲儿呆了,反应过来时,正曦已经跑了。于是,她追着正曦使劲的跑“你个死正曦!看我不打你!”等两人都跑累了,便躺在了草坪上。两只手紧紧地扣住,谁也不能把他们分开。“你知道吗?我有多在乎你。多怕你离开我,再也找不到你。”说着,正曦呼了一口气。“我也是,可当初我真的觉得离开我你的生活会更好!说不定你从此就忘了我。而我,会选择孤独终老,我并不害怕,因为我心里住着一个人,他会在我需要时,给我温暖,给我怀抱。”菲儿亮晶晶的眼神,望着正曦。
“我发誓,我上官正曦此生或是来世永远只爱凌菲儿一个人!谁也不能把我们分开!”“你若不离,我亦不弃。以后无论有多么大的困难,我都不会再离开你!”两个人,就这样躺在草坪上,满心欢喜的憧憬着他们的未来,哪怕会有多大的伤害,他们都会坚强的面对,绝不会再离开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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霓裳美千金(二)_300字
梳洗一番,镜子前站着一个十分甜美可爱的女孩。一头柔顺的黑发如瀑而下,精巧如SD娃娃般精致的脸颊,雕塑感极强的鼻子,樱唇像果冻一般诱人,一双蓝眸如水晶般清澈,水雾缭绕,雪肤洁净白嫩。修长的身材,粉红色的公主裙,散开的下摆撒着无数的碎钻,纤长的美腿,脚踏水晶高跟鞋,美丽娇俏。唐冰漪冲着镜子里的自己娇俏一笑,心情大好。她哼着小曲,提着钻石手包走出了家门。
镜头转——
在设计一级的101班里,唐冰漪的自我介绍引起了全班人的轰动。
如此萌萌哒的小萝莉,迎来了全班童鞋的热烈欢迎,啧啧,从此他们就要开启新的人生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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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火阑珊处“振华路”,当初是否带有振兴中华之意?不得而知。转了几趟公交车,穿过几条小巷,最后走过一条马路,傍晚的凉风吹起裙角,一块蓝色的路牌就在这儿静静地站着,“振华路”。路边有一座两个小孩捂耳朵放鞭炮的雕塑,小孩欣喜的笑脸映红了天际的夕阳,已是傍晚。最初是在书上认识骑楼的。书上介绍说它是岭南建筑的一大特色,由于岭南雨水丰沛,阳光充足,人们便设计出这种一楼半架空的建筑。一楼是商铺,也可为行人挡雨遮阳,二楼便是供人居住的。当年很是一派繁华景象,而如今映入眼帘的却是萧条的断壁残垣。往里走几步,骑楼的轮廓开始清晰起来,我轻轻地走在这条路上,似乎听到岁月飞过的声音。其实很多人家已经搬走了,只剩下一些双鬓微白的老人留守在这里,而他们到底想守住什么?一座房子,还是一段记忆?已是傍晚,几户人家摆出饭菜,只是简单的几个家常菜,却被晚风飘洒开来,透露几分温馨;许多人家做了木质阁楼,木板发出的“咯吱”声好像一曲悠长的挽歌;前面一家卖钟表的店铺里坐着一位老人,他戴着老花镜坐在柜台后那块窄小且光线暗淡的地方看书,我走上前去挑选手表,但他并未抬起头来招呼我们,玻璃柜里都是些老款的手表,而门口那个笨重的大摆钟已铺了一层浅浅的灰;街上荡漾着哪户人家播新闻联播的声音;残阳耀眼的光芒照得巷子那头顿时失去了色泽;不远处一块早已褪色的门牌上写着“东方红照相馆”,时间在此仿佛凝成了琥珀。行走在这样的街巷里,两旁是低矮的楼房,时间在墙壁上留下沧桑,残阳也终于寂寞地下沉,最终被淹没在巷子的尽头,天空开始换上黑色的帆布,暮色渐染……身后偶尔传来自行车“叮咚”的声响,一切仿佛似曾相识却又陌生,店铺的光照亮街边一小块地方,似乎每一户人家都是一个动人的故事。不知不觉便走出了骑楼,那两个小孩依旧“站”在路边,夜色中我看不清他们的脸,却感到无比的伤感。仅是一条马路之隔,暮色四合,我站在街头,看着对岸华灯初上后繁华的都市,身后载满难舍的情愫。一岸繁华,一岸萧瑟。繁华的彼岸,霓虹闪烁,车灯排成点点银河,购物商城里嘈杂的音乐不断的冲击着耳膜,生活在彼岸的人们把黑夜当成白天来过,热闹的城市里看不到星光;萧瑟的此岸,墨一样渲染开来的夜色里露出点点家的灯火,湿润的空气中氤氲开一抹温馨,持续的,在这样安静而空旷的暗夜里,生活不该就是像这样吗?像吉他浅浅的低吟着自己的歌……穿行在一片又一片洁白的日子里,我们可曾朝涂夕霞,暮染烟岚,顺着生活的脉络吟唱自己的歌。我们可曾除去荒芜的枝蔓,抖落发黄的往事,向着生活的前方迈出坚定的一步。生活本该是诗意的,随性的,却在掺杂了太多的功利因素后改变了最初的本真。脑海中浮现出老屋的场景,外公外婆几十年如一日地生活在老屋中,他们宁愿在寒冬中搬出煤炉烤火,也不愿搬来这座拥有温暖冬季的城市,或许是因为那里有他们熟悉的街巷,熟悉的街坊,熟悉的日出日落,熟悉的生活。还记得那个每天早上挑着扁担来卖豆腐花的阿伯,他悠长且略带方言的吆喝声荡漾在小镇的上空,于是家家户户便拿着自家的碗装回满满的豆腐花,以及豆腐花里的温情。或许这才是生活,简单,随性却充满诗意。其实关于生活,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质朴的幻景。自己曾无数次的幻想过,在一个初春的季节,带上挚爱的人,搭一趟没有目的地的火车,穿过金灿灿的油菜花,穿过绿油油的田野,穿过千里沟壑,万里峡谷,只为寻得这份怡然的心情;对于外公外婆,生活或许就是守住老屋中那抹家的气息;而对于生活在骑楼里的人,生活也许简单得就像看报纸,喝早茶,在太阳不小心晒入屋内的一角时温暖地打会盹儿,浪漫的,质朴的,简单的,都是生活。在最近的一个梦里,我再次探访那条小巷,梦里的场景是:世界一片灿烂的寂静,我站在琥珀色的阳光里,穿着最爱的小碎花裙……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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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火阑珊(二)为了征得我上渝中的同意,我与姑姑好谁歹谈,最后她同意了,但条件是我必须要到我爸爸妈妈的所在地----菲律槟去度过这个假期.不久那张陌生的面孔出现在我的面前.是的,我住非律槟的爸妈来接我去度假了.姑姑匆充忙忙地为我打点好行李,便送我们上机场了,我甚至来不及和花奇打声招呼,便随爸妈飞往异国了.菲律槟是个热带的国度,那里有我最稀饭的椰子.但从我踏上这片热土的第一步,我就知道我并不喜欢这里.爸妈极力让我留在他们身边,可我一心记着的是我要给花奇的那个承诺.在那期间我很少,几乎很少笑过.只有当爸妈都上班了我才悄悄地打电话给花奇,那时候我才会敞开我的嗓子眼,大声的欢笑."亲爱的,你在干什么呢?""哦,亲...爱的,我...白菜.我叫着别扭."我又听见那个羞涩的声音了."不行,小子你敢!小心我killyou." "好吧,亲...亲爱...爱的,你在干什么?""乖,我在想你啊!"我大声狂笑着.突然门外传来细微的脚步声,我立马挪开电话细听,可又没有什么声音了.(我一直是个警觉度极高的人)"凯丝林,是你吗?"不对啊,今天是星期天呀,她不是一大早就回家去看她那两个孩子去了吗?"白菜,白菜出什么事?"花奇急切的在电话那头问着."哦,没什么...亲爱的,明天再聊."放下电话我朝整个屋子瞧了N遍,却发现屋子里空空的,根本什么都没有嘛.我在心里想,不会是哪个鬼魅喜欢上我了吧?5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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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岸,灯火阑珊彼岸,灯火阑珊,透过时空的面纱,那是中华民族在涌动,在欢腾.......当我回眸,看到你那“秦时明月汗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时的战火硝烟,看到你那隋唐辈出的英雄诗篇,看到你那明清时闭关锁国后国土上飞扬的尘土,看到你那神韵的2008,二十九个脚印,一步一步,缓缓的走向现代竞争的战场。“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幕成雪。”黄河,母亲河,是您,孕育了华夏文明。向东,你扑向一望无垠的大海,当我们面对大陆时,春暖花开。向南,你拥有一个妩媚的水性江南,让我们去感受它的柔情。向西,我们可以欣赏到青藏高原的冰天雪地,寒梅尽收眼底。向北,那更是不着边际的草原,等待我们的则是它特有的游牧风情。“悠悠,不见长江之水滚滚流......”长江上游,有刘备托孤的眼泪,也有李白扬帆荡桨的身影。或许,他们是两类人,一位是争逐天下的君主,一位是周游天下的诗人,帝王将相成其盖世伟业,文人骚客成其千古文章。我们赞叹过莫高窟壁画的飞天,因为那是中国人的骄傲,我们痛斥过秦朝的兵马俑,因为那是封建统治阶级的罪恶见证。当我们谈到腾王阁,黄鹤楼,岳阳楼,永洲柳子庙时,我们仿佛神游在文化的海洋里,仿佛沉侵在人生易老,忧国忧民的情趣中。这时,我们可以汲取思想的浪花,点缀着情感的空白,与文人墨客,时代枭雄们进行一次次跨越时空的心灵对白。在中国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凝集了祖先们辛勤的汗水,容入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志大勇。犹如滚滚东流的长江,黄河,它们,永远是中华民族的象征。无论我们生长在那里,我们都是华夏子孙,我们都是中华儿女。在我们的身后,有这样浓厚的文化,有这样悠久的历史,足够我们去“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挤沧海”。7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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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火阑珊处她问:明知道是悲剧,又何必开始?他回答:如果没有悲剧,又何来刻骨铭心?她继续问:什么是刻骨铭心?(沉默片刻,只听见浅浅的呼吸声)他终于回答道:你会明白的。刚下过雨,天还有些凉。还带着一些小叛逆的白小璐从家里跑了出来,一朵朵水花在她那双略带粉红的鞋子旁边绽开。泪水像断了线的珍珠,在白小璐那张可爱的脸上不停滑落。白小璐的家庭并不富裕,但她总幻想着有一天可以成为公主,幻想着属于她的美丽城堡。泪还未干,白小璐望着远方模糊的山群,心里都会涌出一阵阵酸涩。她想妈妈了。而每当这个时候,都会有人轻轻拍打她的背,然后陪她一起望着远方的山群,陪她一起思念她那已经过世4年的母亲,这次也不例外。“苏东然,谢谢!”白小璐的头微微偏斜,才发现并不是她每次哭都会来安慰她的苏东然,而是一张帅气而又陌生的脸。“你好,我叫柯彬,你叫什么?”那个男生伸出手说。“我…我叫白小璐。”白小璐有些哽咽,是因为刚刚哭过的原因。“你怎么了,怎么一个人在这里?遇到什么伤心的事情了吗?”柯彬问道。“没事。”白小璐淡淡的甩下一句,转身离开。“白小璐!”柯彬叫住了她,等到白小璐回过头来,他大声喊着“如果我没记错,你应该是叫白小璐吧?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要多多关照啊!”白小璐什么也没有说,继续往前走去,她没有回家,她不想回那个乌烟瘴气的家。她漫无目的的向前走,直到撞在了一棵树上,她惯性的用手柔柔额头,抬头发现苏东然就在她的面前。“然,我……”白小璐一把抱住面前这个神情温和的男生。“什么都别说了,小璐,别忘了,你答应我的,要坚强!”苏东然紧紧搂着白小璐,眼里流露出丝丝担心。苏东然与白小璐的家只相隔一条街道,而且苏东然和白小璐都是高二。3班的学生,但是苏东然的家庭状况非常好,父亲开了一家国际闻名的广告公司,母亲是护士,他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而白小璐的母亲在4年前就过世了,父亲娶了一个继母,可是全家的经济来源就只有父亲在工厂打工的那些钱,自从母亲过世之后,她的生活就像无故增加了无数颗酸酸的柠檬,她每天都生活在心酸中,还好有苏东然这个朋友来安慰她。或许,在白小璐的心里,苏东然的地位早就越过了朋友吧。傍晚的风轻轻拂来,带着一股无力的伤感。白小璐已在苏东然的怀里睡着了,她睡得很甜,但愿她能做个美丽的梦。“白小璐!你在这干什么?一个女孩子,太不自重了吧!”白小璐的继母一把把还在睡梦中的白小璐揪起来。“阿姨,对不起,我这就去把衣服洗了,你别告诉爸爸,好吗?”白小璐拽着她继母的衣袖。“那好吧!”“阿姨,你误会了,我们只是……”苏东然忙着解释,可是白小璐和她的继母早已走远。星期三,晴朗的一天。“同学们,今天我们班来了一个新同学:柯彬,大家鼓掌欢迎一下。”老师站在讲台上微笑着说。台下掌声四起,还夹杂着一些议论声“我们班来帅哥了啊!”“是啊,是啊!”“……”白小璐打了一个哈欠,猛然抬头,“柯彬?”她大声叫了出来。“白小璐,很高兴可以在这里看到你。”柯彬走下讲台“老师,我可以坐这儿吗?”他指了指白小璐后面的那个空位置。“当然可以了,以后你就坐那儿吧。好了,现在开始讲课……”老师还是很平静的讲课,白小璐一如既往的想要打瞌睡,班里的女生几乎都偷瞄着柯彬,而柯彬开始注意他的邻居,坐在他前排的可爱女生:白小璐。放学后,柯彬提出要和白小璐一起回家,白小璐却坚持要和苏东然一起走,于是,三人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一路上,白小璐快被那些女生的眼神杀死了,可是,她并不在意,因为她一直都望着苏东然,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就把苏东然当成了自己的王子,可是,她会是公主吗?此后,柯彬就经常敲响白小璐家的门,找到任何可以用的借口何白小璐呆在一起,柯彬有一个幸福的家,可是他们家庭并不像苏东然家那样富裕,或许,他也并不是王子。(丫头,我喜欢你)白小璐自从在自己的抽屉里发现了这样一张未署名的小纸条后,整个人都变得精神起来了,每天有再多的家务也不觉得累,晚上不管熬到多晚,第二天早上也不觉得困,她就这样等着她心里的王子亲自对她说这句话。可是,在过后的日子里,她哭了安慰她的却是柯彬,她遇到困难了帮助她的仍然是柯彬。于是,她渐渐对柯彬有些厌烦,她甚至设计了一个自认为很完美的计策让苏东然有机会向她告白。白小璐抱着一大堆英语练习册走在苏东然每个中午都会经过的走廊上,果然,他来了,旁边还有柯彬。本想让苏东然来帮他抱英语练习册,然后顺便问起关于纸条的事情,可是却被柯彬抢先了。“小璐,我帮你抱吧!”柯彬笑着从白小璐的手里接过英语练习册。“那我先走了!”苏东然向他们挥了挥手。“哼!”白小璐使劲跺着脚气愤地离开了。柯彬轻轻的皱着眉头望着白小璐远去的身影,心里泛起一阵阵疼。“对不起。”一个星期以后,白小璐鼓起勇气去找苏东然,她决定找他问个清楚。当走到那个别墅前那颗古老的梧桐树前时,她停住了脚步,她看到一个混血的漂亮女生正和苏东然在一起嬉戏,打闹着。白小璐努力的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普通朋友,于是他镇定下来,静静的听他们的对话。“然,我喜欢你”那个混血漂亮女生用一口标准的中国话说出了这几个字,她的声音很甜、很柔,却把白小璐的心敲了个粉碎,虽然她知道,自己还只是个学生。看到他们俩紧紧相拥的那种幸福感已经满得快要溢出来,白小璐突然觉得自己很天真。她飞快地跑掉,她哭了,她除了哭,还是只有哭,她多么希望苏东然对她不仅仅是同情,她多么希望刚才的一切都是她的幻觉。那种痛,仿佛没有人能够理解。可她从来都不知道,在黑暗的角落里,有个默默守护她的天使,有个担心她的眼神与一个秘密。第二天清晨,柯彬早早地来到苏东然家门外,等着苏东然出来。“苏东然!你到底是不是人啊?你知道吗?小璐她喜欢你!她喜欢你啊!”柯彬扯着苏东然的衣领,大声喉道:“你还这么伤害她,你知道她昨天晚上哭了多久吗?”“我想,你是误会了,我从来都没有喜欢过她啊。我只是同情她而已。”苏东然回答。“呵!同情?”柯彬冷笑着一个拳头向苏东然的脸飞去,转身大步离开。这一天白小璐没有来上学,老师说她已经请病假了,一放学,柯彬就奔向白小璐的家,她的继母正指使她做家务,看到面色苍白的白小璐,柯彬担心的上前问:“今天为什么没来上学?是真的生病了吗?”白小璐没有回答柯彬,低下头继续擦地板。柯彬越发的心疼,他突然大声说:“白小璐!”。她微微抬起头,眉头还紧缩着。“傻丫头,我喜欢你!其实…其实你抽屉里那张纸条是我放的,做我女朋友,好不好?”柯彬这次鼓足了勇气。白小璐愣了一下,眼泪又刷刷地往下掉:“柯彬,你不是我生命中的王子,你不是…”看到白小璐流泪,柯彬急忙拍拍她的背。“可是,我,注定,不会,成,为,他的公主。”白小璐抽搐着说。柯彬也哭了,他作了一个决定:听爸爸的话下个月去国外留学。“飞机起飞了,小璐,希望可以把你所有的痛苦都带走,祝幸福!”在飞机起飞的时候,柯彬在心里默念道。“再…见…”白小璐抬头仰望远去的飞机,小声地说。她站在原地,许久,许久。看着道旁树上的叶被风吹落。才发现,原来自己真正喜欢的是他,就让这份纯真的感觉藏在心底,留下永远都抹不去的刻骨铭心。夏末,秋初。白小璐翻开第一篇日记。(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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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火阑珊处正值季节的花朵开到萎靡,阳光明媚细语温暖依旧如初。记忆奏出你从未听到过缱绻的光歌,凭吊附带着寂寞细细聆听。彼岸繁华坚硬的城市又灯火阑珊,我对暮色笙歌又一个华丽年头。一在这寂静浓厚的夜色里,极深极浅跳跃在耳膜的音乐声如轻柔的潮水一浪接一浪地抚过肌肤,和煦的风一般俘获了年少的芳心。像是正值季节里红颜的匆匆一瞥便绽放的昙花,月色倾泻成河,美的一发不可收拾。我该惊叹于这夜的如梦如幻酿造无与伦比的深远意境,繁华似锦令人沉醉流连回首探望来路又令人感叹岁月的无情变迁。沿路的欢笑沿路的泪水沿路的哀愁,在此刻不眠的光景里那些快要被遗忘的时光又栩栩如生的演绎在眼帘,温暖依旧在心头徐徐荡漾开来,诗一般美好的无知年生。曾经沧海桑田终究是过不了万水千山,曾经一度的怨恨也变成了山间的落落野花开在逝去的坟冢恣意摇曳,又是一锦瑟绣韶光的年华。云朵细碎惬意地游离在炊烟袅袅的苍穹,我伫立在大风口微笑着看繁华落尽微笑着看天荒地老微笑着看时光尘埃落定,是不是总有一天我还会以当初懵懂的那个样子像遇见燕尾蝶一样再次遇见十八岁绿色的你。我的马蹄没过了沧海的蝴蝶,你的笑靥绯红了落日的云霞,温暖依旧光阴已不如初,亲爱的别让晶莹的泪珠挽唱纪念的歌,再给我一个微笑吧,你还是我记忆里温暖如春的花朵。二梦里飞舞的花絮在空中摇曳千姿百态,飘然的衣裾像是年少些许甜蜜的情话,撒在这草长莺飞的原野里有着童真一般的纯朴和恬静。这像是我们来时的旅途光阴重生的地方,这像是我们一起走过的寂静森林,我又一次不眠地想起你,我又一次温馨的想起你们。大风吹起的灼灼年华,回首便是幸福缅怀成了奢侈,我在这冷清的一隅踱步舔舐那些温暖的气流日复一日活在幻想的天国。回味我们并肩走过甜到忧伤的短暂又漫长的路,旅途明媚风光狂风暴雨都变得无关紧要,听你们兴致高昂地哼起那首熟稔的光歌,让明媚静静倾听我们娓娓到去的故事,交给陌路去擦肩交给寂寞的时光去收尾,让我看到你们孩子一样淳朴的笑靥让我听到你们愉悦的心声,此刻我是幸福的。你们是我记忆里温暖的潮汐,伴随着过期流逝的时光,月色一般流淌进我一生涓涓不息的长河。我想对你们说,任时光去寂寞任夜色去繁华任光芒去洒脱,我匆匆忙忙来尘世一趟只为你们的惊鸿一瞥,别去也含笑。三蛰伏于尘世的嘈杂和喧嚣,我想带着希冀去流浪,看看繁华的大千世界没有目的地释怀地看头顶飘过的每一多云,我想幸福就是这样惬意而简单。游离在每一个不同的地方找到真实的自己,让温暖如春的光扑朔迷离的打在瞳孔打在睫毛上,心无旁骛地去感受细微的风声敲打青春暮鼓晨钟,真实而又温暖。我想我是喜欢带你一起去流浪的,没有现实的牵绊不管尘世的纷争,也不怀疑彼此互相带着温暖靠近对方,我想要的仅此而已。自从时光走后,我一直觉得我几乎变成了巫师,在泡沫和影子里孤独的度日,请原谅我的孤独。我的孤独就象天空,我对天空的赞美也就像牧师的福音,总是充满着无限的爱也总是充满着无限的哀愁,我对你的情愫亦是如此。你知道我想去远方像一只鸟一样,饿了就会停下来,饱了就会飞到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你永远不知道我在寻找什么。我喜欢阳光灿烂我喜欢漂亮云朵我喜欢每一张天真无邪的笑脸,我甚至希望我是最美好的,可我不是。我只是一朵开在夜色里诡异的花,义无反顾的爱着黑夜恬不知耻的盛开了这么冗长的路途,对着一个又一个歌舞升平的彼岸倾情笙歌。我猜想谁也听不到我的呼唤声,落日最终还是沉沉睡去了,我相信时间有光就象相信天荒地老一样,你是我的海我是我自己臧蓝的天空,借着这美好的一塌糊涂的光影就此天水相隔吧。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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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灯火阑珊处第一次十指相扣,遇上晴天我很难再想起一些初见的事情。只记得那天大雪飘零,而我的鞋很滑,走几步就会跌倒,更加小心翼翼,却摔得更惨。“我来扶你吧!”是林——隔壁班的“头疼分子”之一。他伸出一只手,将我拉起,“谢谢你!”他只是笑笑,虽是浅笑,但我仍觉得他的笑温暖了那个冬季!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眼泪禁不住落下,我早已失去了主动去触及回忆的勇气,也许这只是一点点卑微的自尊心的促使,也许是因为“物是人非事事休”的感慨吧。了解的太多,就会失去太多,亦或是遗忘太多!可现实总是如此,残忍到极致。今年的第一场雪,飘飘洒洒将近两天,让我在这个寒冷的冬天禁不住又想起你。一扇门里进入,两个人的世界你总是狂放不羁,坦白说你真是叛逆到及至,别人穿着整齐的校服你却在奇装异服中穿行你的发型也总是那么显眼,就那样在风中竖立,还扬言要去打几个耳洞,像电视明星那样带几个耳钉,却也记得你从不喝酒,从不抽烟,从不打架……你总是让人捉摸不透,而我却感觉你更真实,不做作。至今我仍旧记得你靠着墙,笑眯着眼睛,说要一辈子不离不弃的眼神。我发现时间第一次丢了他的信誉——口口声声说着要被遗忘的,却更加根深蒂固,那时候的我们亲密无间,我发誓从那一刻我爱着你,与爱情无关。那满满一个冬季,我把所有的孤独习惯变成两个人的心愿。开始一起看书,一起买书,互相请吃烧烤和奶茶。甚至我们一起学会铭记和遗忘。你说我们要一辈子,我就这样轻而易举的相信了你的一辈子,却没有在意,心总有一天会累,总有一天会分离,总有一天会产生距离,只是时间设下了迷。关于一个承诺,塌方在心里很久很久以前的冬天漫天银色雪地里童话世界然后,几个阳光少年在奔跑细碎的阳光一点点勾勒出青春的样子谁的心事在错杂的光斑下静静绽放时光从指尖轻轻滑落还未来得及紧紧握在手心曾经信誓旦旦说要在一起的我们便如流沙般四散分离誓言,变成了最卑微的承诺原来承诺还在只是已成一片废墟塌方在心里空气填满眼泪,狠狠刺出嘲笑的泪10月9日,我的生日。一个个不熟悉的朋友向我说着“生日快乐”。回头想看看你的表情,可人山人海中,没有一个你。我自我安慰道:“没事,他只是路上耽误了,说不定正在为我准备精美的礼品呢!”可迟迟没有你的身影——原来,我在你的世界里这么不重要!于是,一切原本很快乐的生日聚会,在我眼里变得毫无意义,因为——没有你,这一生以来我第一个认定要一辈子的人!我蹲在地上紧紧抱着双腿,泪一滴滴滴落,原来我就这么脆弱,原本应是主角的我却在一旁哭泣。那一夜,快乐与我无关!因为和我有关的你,早已不知道在哪里搁浅,落满灰尘,像是被遗忘很久的布娃娃。就在生日的前一天,你还笑嘻嘻的问我想要什么礼物,转过头,你却为了那些哥们一起去打架,生平第一次,以前的你在恶劣,也总是强调打人会脏了你的手。呵呵,原来只是说说而已。你转身离开,我黯然神伤“你都初三了,还要什么礼物啊,幼不幼稚撒!”我以为你会向我道歉,原来只是我以为。我厚着脸皮去打破我们之间的僵局,去向你要生日礼物,你那不屑一顾的态度让我顿时泪如雨下,一切变得好快。因为你不好好读书的原因,伯父让你退学了,你当时高兴的一蹦三尺高。我不知道你如此不喜欢读书,那一天,你开心的理都没有理我,拿起书包边跑回家。等到放学我再去找你时,你已经不知道奔去何方了!就这样,你在我的世界里消失。这一次,我很坚强,我没有哭。回去的路上我一边一边念着“不离不弃”,却发现原来谁都不是谁的谁。我多想就那样一笑置之,可谁让我本来就是重感情的人。心承受不住痛的重压,泪便留下。丢下迷惘,记得一个曾经我重新背上双肩包,在人群中穿行,我开始忘了微笑,即使那样的我很美,我知道你已踏上了不再复返的道路,所以我不再害怕在人海中再度遇见那双笑眯眯的眼睛。你不曾知道我用多少时间来抹掉那笑的模样,你也不曾知道有多少次眼泪涌到眼睛我有强迫自己不哭,于是我爱上了45度仰望天空!我终于明白一切都成了鲜活的过往,哪怕我仍向你张望,只是我们最终而驰,渐渐成了两个寂寞的黑点。还好,我还有回忆可以祭奠你,祭奠我曾经爱过你的时间——与爱情无关,友情至上的一切!点点滴滴,我赶上自己的末班车我赶走记忆里所有的灰暗,像擦亮每一扇玻璃那样保留那一片恬静。也好,释怀总是会有的,只是我辜负了自己,辜负了与爱情无关的心情。纪念是遗忘的底线后来的后来,我不得不承认你是对的。错的是我太过认真,太过于想要追求完美,而我,也太过于害怕失去这一切,让我们大家到最后都心疲力尽。和你相比,我就像一个可笑的小丑,总是认为掌握这一切,到从头来却发现什么都没有改变。和你相比,我总是显得那么幼稚可笑,给颗糖就开心,做事从来不经过大脑,总是将一切事情搞砸。在你的面前,我永远都是那个被耍弄的玩偶,我懂了!仿佛还是昨天,可是昨天已非常遥远,但闭上我双眼,我还看得见。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曾一起走却走失那路口。你还是你,只是我放弃了铭记,用遗忘和善意来纪念这场闹剧。走过,就该懂得知足开始听一些伤感的情歌,这是你的习惯;开始穿一些时尚的衣服,这是你的习惯;开始有说有笑,活泼开朗,这是你的习惯;开始控制自己的暴脾气,这是你的习惯;开始学会关心别人,这是你的习惯……我以为生命中消逝了你的身影就再也和你没有了交集,现在才知道你已深深嵌进心脏甚至血液。忘记,明知道做不到,却还是要去尝试。突然,我也想潇洒一回。过了就过了。复苏,就这样吧我知道该遗忘了,正如朋友所说“相信在不远的将来,现实总会打破那个诗意的涛声依旧,懵懂的岁月总有尽头,正如‘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罢了。”原来,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涯与海角,而是两颗擦肩而过的心,距离,让一切都改变!谁是谁的守候,谁是谁的宿命,说又是谁的一辈子呢?漆黑的夜空中,一束烟花忽的绽放,照亮我所有不堪回首的过往,照亮我自以为不可一世却一直懵懂无知的十四岁。永别了,那灯火阑珊处的寻寻觅觅,永别了,那个孤独的少年剪影,永别了,那些早已散场的青涩年华。遗忘有多久,心灵的距离便有多远!初三:仰望那片天空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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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间,灯火阑珊我们什么时候开始少了联系的,仿佛我也不记得了,我们都在云里和雾里成长着,往着不知名的方向一路跌跌撞撞的奔跑,有时候我们独自的哭泣,愤怒的血丝爬满了我们柔弱的瞳孔,在少了对方的拥抱、慰藉中暗自神伤。曾经我们一起长大,一起说着未来的大话,我们在彼此面前的生活是那样真实,不带半点矫揉造作,可以为了一句没来由的话争吵到热泪盈眶,然后发着短暂的再也不理对方的誓言,前一秒还说着天打雷劈,后一秒又欢天喜地,或许,那都是因为太年轻了,所以时光真实到我们掉了一颗门牙却还是可以不顾一切的大笑,丑陋、卑微、怯弱都毫无保留的展现在对方面前,不懂得躲迷藏的人生就像是一只全身长满裸露长刺的榴莲,明明充满着奇特的怪味,大多数人却认为它是香甜、柔软的。也许我们只是想证实一下对方是否还存在吧?你突然间给我留言了,只是看到那一句“想你”感慨颇多,原来我们都长大了,是啊,长大了,你有了你的生活,我也有了我的追求,年轻总是好的,骨子里始终还透着一丝“放荡不羁爱自由”的想法,可是,大多数人往往随波足流,就比如我,以前跟你说好的那些梦想仿佛都成了到不了的远方,我说过我要做明星,我也要受万人敬仰,可是山外有山,刚进入大学,我的歌喉便在班委竞选上让一位彝族吉他男扼杀掉了,所以此后的每一天,我都回寝室练习唱歌,用来祭奠我死去的信心。小时候我喜欢给你说我自己编写的故事,每一个都是我思维里的小珠子一个个的串联起来的,我喜欢它们,喜欢它们在我的思维里活蹦乱跳,有人说:“人是一颗会思想的苇草。”而我却认为人是一颗会思想的“珍珠”,因为珍珠更具有动感,我不喜欢用静态的事物去形容人生,因为那样太呆板,不仅让别人觉得沉闷,最重要的是捆绑了自己,跳跃的思维往往使自己轻松,也让别人感到安心。有些故事的结局是那样的难以预测,仿佛连我这个说故事的人也不知道要停泊在何处。因为思维的稚嫩,我的故事不过是溪流上的一只纸船,或者,纷飞的蒲公英,找不到彼岸的依靠和落脚点,只得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可是,你依然眨巴着清澈的眸子在我的故事里旅游着,直到我说:“嘿!到了!”而你依然意犹未尽的要我再讲一个。我想,在你的城市,或许你是找不着北的,你假装着你的成熟,可我却听出了你的稚嫩,其实,你只是个孩子,何必要说着疲惫的话呢?我不知道青春的铅球到底有多重,我也不知道我又没有力气将它抛得更高更远,可我知道,我们的未来终将会变成两个模样,因为世事无常,我们时而幻想着躺在席梦思的床沿上做着公主梦,等待身骑白马的人儿,给予我们救赎。时而站在一片广阔的草原上做着放羊的孩子,谎话如同一望无垠的蔚蓝色天空,一会儿放晴、一会儿全身湿透、一会儿满眼是一座七彩的桥,可我能确认的是,至少面对对方,我们是再真诚不过的了。只是面对一些关于你的故事,还是会忍不住的将两排牙排列整齐,在唇角上扬中享受青春的滋味。亲爱的,只是有时候也会不经意的想起你,想起我逝去的童年,想起我不留余地的笑容,想起我们对未来可笑的安排。也许是因为今晚的聊天,也许是因为我还那么的感性,只是有的事情,有过,就不曾忘过。关于你的“同性恋”的故事,我并不觉得它可笑,在别人眼里,也许它是可耻的,可是,人性开出了那么多奇怪的花朵,这个又算什么,再说,同性恋的人并没有什么错误,因为人性本来就是一本难以参透的书,假如这世上没有异性,谁能保证自己不是同性恋?虽然我知道你并不是一个同性恋者,也许只是一时的冲昏头脑而已,但是还是想要跟你解释清楚,这些不过袅袅烟云,也算人生的一种经历。你现在解脱了,回归了正常的恋爱伦理,也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听到你现在即将开启的爱情之旅,只想说一句,趁年轻,趁还爱,青春总该是要疯狂一番的……我亲爱的朋友,儿时的玩伴,想起你,突然间,灯火阑珊……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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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彼岸灯火阑珊时光在飞,日子在流,而我却已经很久没有停留。蓦然,回首……——题记那段旧时光,生命中少有的轻快与纯真,绚丽缤纷的画面,自然和谐的韵律,于心底久久交织。时过境迁,童真岁月,依然温润如初。似天边的云彩那般,在对的时间慢慢相遇,却又匆匆别离。时间从成长的一点一滴中飞快淌过,青涩的岁月早已随风远去,只有措手不及的我们在原地叹惋。星茫下,静静的伏在桌前,我亦可以忘却儿时天马行空的幻想;忘却关于生命的奇妙觉悟;忘却尘世的喧嚣与内心的孤寂;忘却澎湃的理想与执着的追求;忘却时间和空间,曾经的梦境。我想念童年,那个纯真的年代。在我尚小的时候,对于曾经的自己来说并无新奇之事,唯一使我流连忘返的,便是小学校园。任何绝美之地也无法取缔它在我心目中的地位。虽然是平凡不过再平凡的地方,但总有无穷的乐趣。时光薄凉。记得那时,每逢春日,就有无限期望。有个被我称作“小树林”的地方,说是“树林”,其实也不过几棵树罢了,品种也不是特别多。我常站在树下,抚弄着树叶,新芽常从枝间抽出,小小的,嫩嫩的,很好看。也许这个预示着新春的到来,一切都富有生机。可是我会把芽儿全部拔下,放进嘴里吮吸,咀嚼。那时我没有朋友,学习空暇之余陪伴左右的,只有孤零零的几棵树。它们很傻,有痛也不会说,而被我夺取新芽的地方,几天后又会焕发生气。更坏些的时候,我便折下孱弱的枝条编成一顶帽戴在头上,很好看。单纯质朴的春季,对于淮北来说是极快的,转眼之间就消失。几个星期的时间,我像变了个人儿。不再那般沉默,也不去伤害我的傻朋友们。夏日是很燥的,槐树阴下的位置很难抢,一下课同学们便向操场飞奔。我往往紧靠在树根旁,与其他同学谈笑风生,不知不觉大家就相熟了许多。尽管这样,阳光还是放肆般的无孔不入,斑驳的光影撒的满身满脸,但欢乐却因为渐涨的气温爆发开了,欢声笑语充斥着整个校园。再后来,大家索性呆在教室不出来了。那时还没有风扇,便拿桶中的凉水互相泼洒,两全其美呢。下午刚到校的时候,有大方而体谅人心的同学分发五角钱四个的雪糕,然后我们总是默契地在预备铃之前吃完,有固定的人收拾小棍。这一切,都得在老师到来之前完成,我们没有过一次失误的。骄阳似火的夏,在不经意间悄悄溜走了……秋是个好季节,既没有夏的炎热聒噪,也没有冬的冰凉彻骨,这与我们念书的学生是很相宜的。秋日一到,叶儿们也就该归根了,替代的倒是暖阳。树叶褪去了往日的浮华,斑驳着枯黄,涂满沧桑。我挺喜欢,洗尽铅华,留下的尽是超脱世俗之美,不加任何雕饰,回归质朴。和着秋风,叶儿们跳起了悲壮的圆舞曲,步步动人心弦,在风中完结它们生命的旅途。这时,我便微笑着,看着它们的身影,冰凉入心。从那时起,我就倚着树,凝望一个个生命的凋零,开始思索。悄然之间,又回到了从前的孤寂,在他们眼里,我与树朋友一样傻,总爱发呆,自言自语。那段日子,我成长了许多,我是快乐的。难忘九月的黄昏,树木凝寂,彩霞满天。那妙意,只可去秋梦边缘捕捉。呵,一个性格分明的季节要消逝而散了……大多都陷入了沉睡,怎么唤它们,都不会像往日一般抽出嫩芽啊,长出树叶为我遮阳,亦或是轻摇枝条,抖落出几片枯叶让我沉思。最亲爱的树儿们,没有你们,我该怎么办呢?答应我,明年春天早早醒来好不好?几天后,雪便踏着轻盈的脚步来了。我天真的以为树朋友们怕我孤独,添了个玩伴到自己身边。我顿时万分开心,做迷你雪人,打一个人的雪仗……一天结束,放学时已是残阳落日,太阳给一切都镀上金边,辉煌灿烂。光阴刹那,弹指成灰,走过童真岁月,感慨时光无情。儿时的玩伴相聚却久久无言。见或不见,但初衷未变,初心未改,如此,安好。最转瞬的东西一定是光阴了吧,带走我的青涩,还回的是经历许多之后的平和与成熟。六年春秋的梦早已结束,带着包袱,少年继续前行。年华易逝,再美好的记忆终究会被时光打磨的面目全非,不会变的是与之心底的温存。一定要说些什么的话,我想:感谢时光,感谢成长。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