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
我曾将书画双绝的宋徽宗视为君王中的清流,为着他那份文人的风骨。却又在后来发现,他不过是个华宫堆砌出来的帝王,有着足够的资本去将他对书画的兴趣养到极致。之前以为的那份风骨,在他身上我再未窥得分毫。后来渐渐明白,这是因为他其实并不真正懂得文人。他画出了文人画出的画,写出了文人写出的字,他以为自己将这些做到了极致,便是个极致的文人。可是他忘了,文人首先要有一双眼。这双眼能看清自己,看清家国,看清每个人柔弱皮囊下那颗坚定的、不断跳动的心。这双眼在心上,有了这双眼,才有了文人的风骨。
他没有那双眼。在北宋覆灭之前,他都是个心盲的人,一直活在自己的梦里。
但另一个人一直都看得清。
他和出生在盛世里的宋徽宗不一样。在那个更早的年代,他出生时已是战火纷飞。宋徽宗青年时流连书画之间,他却早早披上战甲,拿上刀剑,征战沙场。他是曹魏的建立者,大破羌胡,平定河西,复通西域,何等威风。但他从不居功自傲——因为他想做个明君。
他说他想统一天下,但时势如此,穷尽一生也不能达成夙愿;他说他是以正位登基,朝野上下却总是猜忌议论;他说他一路走来风雨飘摇,却不得不逆风前行;他说他只是想做个明君,不知为何又总是失了人心。常年的征战铸就了他的功名,战争带来的血泪却洗净了他的眼睛。他明白所谓功名,所谓江山代代更迭不过是过眼云烟,唯有文章词赋,流传百世,风骨不朽。于是,便有了《典论·论文》。
从古至今,人人皆夸赞他的弟弟惊才绝艳,却忘了他也是个文人。
我一直记得这段话:“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世。年寿有时而尽,乐荣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
我从没见过一位君王像他一样,让“立言”的地位居于“立功”“立德”之前。
那个纷乱的魏晋也是一场文学的盛世。在这场盛世里的他,不是那个“策我良马,披我轻裘”的公子哥,不是那个喜欢吃葡萄、爱赋诗,偶有愁绪的曹子恒。他是魏文帝,一生风雨,身后仍受非议,却凭着一腔孤勇将灵魂镌刻于建安风骨之上。
我很遗憾,不能生在有他的那个时代,去见证这个人和他飘摇的一生。每每看到他的画像,总觉在那强势的外表下是无边的孤寂。我想他亦是孤独的,他大多时候都不被理解。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到他的风骨,正如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倾听他的灵魂在那场文学盛世里的轻吟。
很遗憾君生我未生,若能生在三国,为男,愿做主君阶下臣;为女,愿做朱墙解语花。
让我,来倾听你的灵魂。
那赛场让我铭记
“加油!加油!快……”伴随着同学们激动的呐喊,我咬紧牙关,奋力迈开那已疲惫不堪的双腿,紧握接力棒冲向了终点。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我们迎来了4×250接力比赛。作为最后一棒,我内心难免会紧张,手心不自觉地变湿,心跳声格外清晰,压迫着每一处神经,所有人都安静下来。枪声一响,观众那边爆发出激动人心的呐喊,选手们如同离弦的箭般飞了出去。“快,快……”,我望着我们的第三棒,心中既喜悦又焦急,还有一些不安,生怕同学们好不容易争来的优势,在我这儿付之一炬。但时间容不得我胡思乱想,接力棒变悄然来到我的手心。
“快,快……”,我紧握接力棒,拼命地迈大步幅,努力地加快频率,时间流逝得仿佛越来越慢,我的双腿如同灌了铅一样沉重,每一步都无比吃力,总感觉有人死死地拉着自己,阻止我前进。终于熬到了最后50米!我想加速,但力不从心,反而愈加疲惫;我想放慢脚步,但我的意念却无比坚定地告诉我:你,不能放弃!同学们高昂的呐喊,老师激动的身影,这些都化为我最后的动力,使我更加坚定地向终点跑去……
第一个冲过终点!我做到了!尽管我此刻无比难受,呼吸急促,双腿瘫软无力且无比疼痛!但一回到班级中,同学们的关切与数不尽的欢呼将我层层包围。所有的疲惫,所有身体上的不适都被同学们的簇拥化为乌有,我们紧紧相拥,共同分享这来之不易的喜悦,这一时刻,我会永远铭记。
哦,那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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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大年初十,我们一家、姐姐、妹妹,还有姑父一起去广场玩,随后便发生了这样一件事。这天阳光明媚,火辣辣的太阳照耀着大地。我们沿着广场的道路走呀走,突然我们觉得没什么好玩的,于是,我们就到“一百”、“福华百货”还有“金茂大厦购物中心”转了一会儿,看了看衣服啊,裤子啊什么的……我们又回到了广场上。刚到那儿,我就看到了一群人围观在一块地上,便对着妈妈兴奋地说:“咱们也去凑个热闹怎么样?”妈妈爽快地答应了。我挤进了人群中,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人在地上写了许多字:祝福您身体健康,全家幸福,工作顺利……我仔细端详着这些字:所有的字,字迹工整。我再抬头一看,那位写字的人。啊!他——他是一位残疾人。他失去了双手,却能写出一笔好字,真是让别人觉得不可思议。我想他一定练了好几年字了吧!也不知道妈妈是啥时候挤进来的,突然严肃地对我说:“他一下用嘴咬着笔杆写字,一下用脚趾夹住笔杆写字。他虽然没有手却比你写得还漂亮呢!”说罢,就从包里拿出了三块散钱,让我扔给他,硬币落在了地上发出“咣铛”声,他连忙说了声谢谢。我想:他真有礼貌呀!如果他也读书,一定很有出息,是一位不错的人才呀!但老天为什么不让他拥有像我们健全人一样的双臂呢?我想他没有双臂还这么认真地学习,那我又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地去学习呢?如果他也有双臂,他一定能写出比现在更漂亮的字。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以他刻苦练书法的精神为榜样,让我也刻苦学习起来。您真是我的好榜样,您刻苦练习书法的行为永远印在在我的心中。6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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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他,在小学混天混日子的混到了六年级,到了从小学毕业的年纪,他的成绩还是一如既往,没有起色,他的家长为此烦尽了心,到最后见此情形,也不由有了放弃的心。他自己见此情形,也就更放任自己继续堕落下去,他每天抽烟喝酒,他——真的还是一位未成年的儿童啊!他的父母看见了这种情形,更是失望之至,有了生二胎的决定,他知道这个决定,眼神充满了痛苦,“呵呵,哈哈啊”他不由得向天长笑,他恨,他恨别人,当然,他也恨自己,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绝望,他甚至有轻生的念头,但却,还没燃烧起来,便熄灭掉了,他没有勇气,他没有勇气面对死亡,面对心魔,面对......他一人独自走在夕阳下,看着远处被打碎的灯,被碾死的猫,被摧毁的建筑,一股绝望之情,又不由而已的增长起来,看着远处残破的夕阳,眼角流出淡淡的泪痕,眼神又彷惶起来,他,绝望的蹲在地上,像一个小孩子一样,痛苦不已,他还在恨,他还在恨......————————————————————————————————————————————————————————————如果,我有读者,请不要忘记“他”还是个孩子45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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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他是谁?你一定不知道。想知道,且听我慢慢道来。他胖嘟嘟的小脸上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下是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这可爱的小模样,看着就让人喜欢。但是,俗话说得好:人不可貌相!你千万不要被他这可爱的外貌所吸引,他可是很让你头疼的哟!在春节那一天,我好不容易得到我梦寐以求的东西——手机,心里是无比欢愉,终于可以和手机来个亲密接触了。手机在手,那心情老激动了!是先用手机看个最喜欢的电视剧呢,还是用手机玩玩同学们说的很流行的《吃鸡》游戏?是先用手机听听最喜欢的TFBOYS组合呢,还是和好朋友聊聊天呢?真是难以抉择。正在这时,他走过来了,看到我手里的手机,那可谓是两眼绽放出灿烂的火花,不知道他又要生出什么歪点子了,我可千万别着了他的道。看他那眼神就知道他想要我的手机,哼,没门!“哥哥,带我去玩一会儿吧?”他用特别特别诚恳的语气对我说。咦?他并没有给我要手机啊。嗯,只要不要我的手机就好。于是我用非常温柔的语气对他说:“好弟弟,哥哥正忙着呢,哥哥有时间陪你去公园好不好?”我话音一落,他竟然把脚一跺,鼓起那粉嘟嘟的小脸,撅起那红嘟嘟的小嘴:“哼!哥哥坏,不陪我出去玩,我不叫你哥哥了,我叫你庞——力——鸣!”看着他那可爱的脸庞,让谁都不忍心拒绝啊!于是我同意陪他一起去玩一会,他一听我答应了,连忙手舞足蹈起来。唉,真拿他没办法,那脸就像六月的天气似的,说变就变。我拉着他的手,带着他往公园走去。刚走一段路,突然,他对我说:“哥哥,我有个东西忘拿了,我回家去拿。你先在公园等我,我马上就回来,你千万要等我哦。”说完就急匆匆地往家跑去。看着他越来越远的身影,只好叹气:“唉!好不容易轻松一回,可以玩玩手机,却被这小调皮给浪费了。”没办法,我只有慢慢悠悠地一边往公园走,一边回头看看他什么时候回来。就这样,我走走停停,停停走走,来到了公园,也没见他回来。这家伙怎么那么慢呢?又等了不知道多久,发现他还没有回来,我着急了。再不回来,我就回家去,你再怎么求我我都不带你出来玩了。又过了会,还是不见他的影子,我只好返回家了。刚入家门,我看见了他那王子般的待遇——一边玩着我的手机,一边吃着糖醋排骨。我气不打一处来,迅速走到他跟前,怒气冲天地把手机夺了回来,又狠狠地瞪了他几眼。他竟然“哇”地一声哭起来,这时家里的老大——妈妈出来了,见我欺负弟弟,“啪”的一巴掌打在我脸上,把手机夺走又给了他。那一刻,我恨死他了。现在想想,我毕竟是哥哥,不应该给弟弟生气的。现在,你们应该知道他是谁了吧?他就是我的弟弟,有着可爱的脸庞,却又鬼灵精怪的弟弟。1000字 小学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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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猛地一下,他的头从车窗里撞了出来。他摸了摸自己的头,可以感觉的出,他的头碎骨成了四块。不过没有关系,若是他的头骨刚才不妥协,他的生命可能就妥协了。他慢慢的爬起来,摸了摸眼睛上的血,仔细的看了看周围的世界。人们都在关注着他,或喜悦,或愤怒,或埋怨,或冷漠,万宗风情,都出于一个动机,好奇。人们只是看着他,他呢,也不怪人们冷漠,因为他是钢铁一样的人。他选择自己默默的走开。要知道,一块好铁在锻造之时从来都不会跳起来,说,我定是能够铸成镆邪(找个两个字累死了,而且还没找对)之剑,那么,这块铁定不是什么好铁。人越自卑,往往越炫耀以掩盖。真正有实力的人不会去张扬,而是静静地等待着选择。因等待而得到的选择,是最合适的选择。人站起来是一个飞跃,会走路也是一个飞跃,而抬起头,去看自己要走的路有多长,则是更大的飞跃。他尽量保持平衡,放眼去看自己要走的路。只有一条路可走,这条路是谁选择的呢?竟然没有事先求的他本人的同意。这条路没有尽头,路的两边,是观看的人。他不喜欢被人看。有壮士,有人希望他介绍一下庄子,那壮士曰,‘先生不想被人介绍!’有人景仰他,可是我却觉得这人倒是被庄子耍了。不然,先生又为何要著书呢?人就是要被人评价的,哪怕是钢铁一样的人。但,他是钢铁一样的人,钢铁一样的人,默默的听着他人的评论,有时也会评论他人几句,但,钢铁一样的人,绝对不会停下自己的脚步加入看客的行列。他会默默的走着,哪怕这条路不是他自己选择的,哪怕没有什么结果。但,不论一个人是多么的雄心勃勃,也会感到疲惫。他累了,而且身上还有着伤,还在流血。“你累了吧,你很痛吧?你要去哪里?我来给你包扎吧。”唉唉,这是多么动听的话语。他想停下来,找个归宿,但,他没有,他摸了摸自己的伤口,依旧向前走着。为什么,因为他是钢铁一样的人,温情不适合他,感情不适合他,只有人类那钢铁一样的品质才真正的适合他。可是,他要做的是什么呢?走到尽头么?不可能的,给人看么?人们都在冷漠的看着他。满足自己的需要么?他也有感情啊。但是他还是在往前走着,我不能理解他,因为,我不是钢铁那样的人。走到一棵大树下,他忽而觉得了什么似的,摸摸头,血已经不流了。是伤口愈合了么,还是血液流干了呢?总之,他不走了,坐在大树下。一条腿伸直,另一条屈着。手搭载屈着的腿上,看着自己走过的路。我忽而知道了,这是要留下一条给人走的路么?但是我似乎又错了,因为人们(包括我)只是狐疑的看着那条路,也狐疑的看着他,看一看,就走开了。而他呢,似乎并不在意,望着远方,很满足的样子,一动不动。对,他就是钢铁一样的人。1000字 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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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他,真是令我讨厌。我在经过小学刮风天勾心斗角的洗礼后,我疲惫地来到了初中,风也成为了我最讨厌的东西。它,轻柔时,是那么娇淫。它,狂躁时,是那么的泼辣。然而,我的后桌竟然是他,这个令我讨厌的家伙!他不正经,总是嬉皮笑脸。闹,烦,后面总是能传来骚动。不仅这样,他还不服管,喜欢对着干。记得那一次午休,我值日班长,他不睡,我提醒他,他身板一立,脸抬得老高,风吹着他的头发。一副我是世界之王的气势,引得其余人哄堂大笑,也引得我与老师进行了一次“愉快”的谈话。哎。他真令我讨厌!他啊,真是令人讨厌。我本以为他是最讨厌的人,但其实不然,他离第一还差个十万八千里呢。也就是那件事,他改变了我:风,也能是美好的。眺望窗外,一股热风扑在我面上。杨花落尽了。几只黑鸟在觅食悲吟,风中的热和让人难受的味儿越来越浓烈,天上一朵一朵积起来的云让天似乎也支撑不住了。天被压的黑沉沉的,像遏制住了我的喉咙我有回看了桌子上的月考成绩:英语90,语文84,数学84!我注视着它,全身又一震,似乎又遇到了一个晴天霹雳,比刚拿到还要痛!一下子的,我萎靡了,像逢不上丁香姑娘的人,走进了颓圮的篱墙。我就这么静坐着,攥紧手,被一股有一股的热风扇着,扇着我的脸。时而柔又时而急。疼!疼!真疼!突然,位子后面又传来了像往常一样的骚动。我无力的转回头去。我眼睛低沉,眸子里昔日的活泼全然没有,后来忆起也活像个丧尸。终于我抬起来头,刚想发声时:他却停住了!他平日里的傲气没了,注视着我,眼神中更多的是理性和关切。眸子似乎也大不少,更黑,更亮,有神。似乎恰和我形成对比。那黑眼珠,亮闪闪的就像黑暗中会发光星星,也似昏暗间的一抹新绿。在我的心里种下了一颗闪着光的种子,然后慢慢的长啊,长啊。默默的告诉:一切都会没事的。我从昏暗中,出来了同时也带着那颗种子。过了许久,他还在注视着我。我开始好奇,真的是他吗?那种傲气,不服管的臭小子,竟通过一种沉默的方式救了我出来?是他?真是他?看着这个“外星人”。风似乎也小了许多。一刹那间,他一个挑眉,又展现出了平日里的活泼。措不及防间,我“噗”的笑了出来,随即他的嘴角似乎上扬了,似乎在说在叹一口气,呼出的全是一股清流。我愣住了,疑惑地看着他。风终于停了,可心里却热了……风是美好的。他呐,是在用他的方式安慰我。一种小小的方式,让我知道幸福就在很近的地方;同学的关爱啊,像一股清风,轻柔时,是那么的温情,狂躁时,是那么的热烈。小小的举动,大大的力量,也似乎只有像风那样一阵又一阵的吹,互相给予,才会更美好吧。真的很谢谢他。10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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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清明前的最后一场雨在夜里听得格外清晰,雨声与时针的“滴答”声竟是如此契合,催使我在这雨夜陷入无边无际的回忆。而最先从记忆中跃出的便是那个人。第二天,起程上路,去见那扇朝思暮想了三年的锈铁门。回到许久未见的老新村,亲切的气息顿时溢满鼻腔,无论是老槐树初芽的清香,还是街边摊位的吆喝,都带着质朴自然的味道,和他一样。而当我踏上最后一级台阶,看见那扇如约而至的铁门是,我感到此时的我,离他很近很近,而思绪亦开始飘飞。那是原来我家的对门,三年未至,门上的锈蚀又严重了许多,暗色的锈红在门面上肆意蔓延,开出许多盛大的花。曾经住在这儿的他,已在地下长眠了三年。在有关他的所有记忆中,都只存在有老年的形象——谢了顶,那敞亮的头顶光光的,好像夏日阳光照耀下的一泓泉,随时都能溢出水来。那时的我,保留着小学生调皮的个性,俨然一个男孩子。放了学,我总找他家的小孙子打弹珠,斗尺,坐在楼道废弃的花盆上翻纸牌。临近傍晚时分,他会慢慢踱出来,把拐棍抬高又重重地敲敲地面,“野孩子,吃饭了。”语气里分明带着些许的怒意。可一抬头,对上的却是半眯着眼的他,嘴角展开了清晰的皱纹。我拍拍尘土起身上楼,却在门口被他拦住。“啧啧啧,你看看,脏的什么样子,妈妈看见还不打?”于是下一秒我就被牵进了隔壁家的厨房,他会看着我洗净手擦干脸,满意地笑着,向我怀里塞进一个热腾腾的包子,才让我回家。寒暑假时,我也曾每天中午饭后就去楼下的凉亭里找他,看他一个人对垒棋局,听他讲他年轻时的故事。我从他口中得知了他逝去一载的老伴,是一个女教师,他们在支教的途中相识最终走到一起。每每提及老伴,他的话总是怎么都说不完。有时记性不好,他常重复已讲过的事。那时的我对于情感还似懂非懂,却不知为何地愿意一遍遍地听,观察他闭眼回想时的鱼尾纹,嘴角微微的颤动。在不经意间捕捉到他眼底隐隐的泪光时,心中涌过一阵心痛。离开他是在搬家之后,很少再回去了。再后来,他过时了,他的儿子念及我们这一户是多年的邻居,特地打听了住址送了白糕来。我先是愣住,然而又想起他说过的希望在下面与老妻相见的话,便释怀了。至于说我为什么对他念念不忘,我想我也道不出所以然。但是我却又没法忘记他,他是那么普通的老人,而又是因为我们之间那特殊的两代的友谊,他又变得不普通了。从他的身上总能嗅出质朴自然的味道,而在他之后,我也再未与其他老人如此亲近。“缘分让你遇见他,又没法再忘记。”他这么说过。低头看向铁门的右角落,我曾画在上面的那个老人依旧笑着,只是白粉笔勾勒的线条被侵染进了锈色。俯身轻抚过那陈旧的笔记,灰尘飘扬起来,吹的眼睛微微泛红。泪光迷糊中,那张笑脸更加灿烂。文章写完后,不止一个人问过我,他是谁。我淡淡一笑,他是我心中有着唯一位置的人,不会与任何一个名字重复,所以只是称呼为:他。——后记1000字 高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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