玦_700字
我自小便跟着公子在江南生活。
柒公子是我家主人,我不过一名小奴罢了。自那个秋天将我捡回。我还是有记忆的,那时我已有了七、八岁的年纪。手里捧着一只讨来的馒头,被一只饿惨了的黑狗追着,我已饿了三天,哪里肯将馒头给了它。奈何年岁,小胳膊短腿跑不过那畜牲,被它追着,扑在地上,一口衔上了手。馒头被带走,手上却留下了两个冒血的窟窿,汩汩地淌着直将我吓个半死。我没钱去医馆找医师看病,只将身上的破布什物全都缠在手上,希望以止血之用。不知什么时候我晕了过去,也不解是饿的,还是流血过多所致。待我醒来,有伙计告诉我,是柒家老爷救了我。
柒家世代行医,仁爱厚德,被他们瞧见我满手的伤,血已经浸湿了破布,好意将我带回医馆治伤,柒家医技精湛,妙手回春否则我这流了几乎小半碗的伤口,只怕是早将感染负黄泉了。
我醒后不久,柒家老爷便来了,那是个仙风道骨般的老人,满目均是悬壶济世的怜悯。他身后还有个同我一般大小的少年。穿着也十分普通,我只当他也是个小仆罢了。但这个小仆长得真真是俊秀,就像是养在权贵人家的少爷。后来才道,原来是柒小公子。家中就只一独苗,偏偏生的体弱,年前还大病了一场。辛得柒家老爷那几日里没有出诊,平日出诊都是去些偏远的村子,开会有半月之久。这病只消拖几日,只怕小公子……那病有些骇人,柒家老爷似乎还用了什么不传秘方。那之后,柒小公子的病似乎就痊愈了不过每年腊月的后半月,总有几日咳得吐血。柒家老爷就将我们都关在门外。一会儿出来了,柒小公子便不咳了,可是柒家老爷却苍白了脸,藏在袖口的手腕缠了纱布,还染了血。我有疑惑,但是更多的是为小公子的病愈感到欣喜。
我被柒家老爷救下后老爷知我一人孤苦无依便收留下了。
这是第七个年头,我已十五还差一个春秋便及舞象之年。
高二:红尘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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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星天辰诀》 第一章 连云十八堡_3000字
西武历8329年,时逢乱世,人命贱如草芥,藩王割据,群雄并起。明武帝登基,镇压三大藩王叛军,杀人盈野,宇内为之一清。
西武帝国中部东林郡,连云山脉深处,树木高耸参天,山岩陡峭奇峻,幽深的密林深处,座落着十八座岩石砌筑的堡垒,这些堡垒恢宏矗立,不知道前人废了多少精力,才把一块块方整的巨石从外面搬移至此,修建了这些雄伟的建筑。
十八座城堡,每一座城堡都居住着一批同姓同宗的族人,号称连云十八堡,是东林郡小有名气的一股势力。
叶家堡演武场。
清晨的阳光透过远处两山之间的缝隙投射进来,天刚破晓,这里已是人头攒动。
“武之一道,勤能补拙,初晨阳光升起,正是一天中元气最为活跃澎湃之时,若是此时勤加修炼,可以收到事半功倍之效。”一个身形健硕的中年人正在教一帮少年修习武艺,叶家堡居住着数千叶家族人,十到十八岁适合修炼武艺的少年,也有两三百之多。
这些少年站成一个方阵,习练拳法,拳脚干脆利落,整齐划一。
“不动如山,动若奔雷。克敌制胜之道,首先一个字,就是要快,天下武艺,唯快不破。我们叶家的武技,讲究的,正是快这一字!”
那个中年人演练了一套拳法,虎虎生风,出拳时隐隐带着奔雷之音,那是叶家的奔雷拳法,独特的拳法配上叶家人修炼的雷鸣内劲,向来以霸道威猛着称。
雷鸣内劲带起的猎猎拳风,刮得这些少年脸颊生疼,宛如刀割一般,他们一个个都退出两丈开外。
“三叔好厉害!”
“那是当然,三叔现在可是叶家的第三人,实力仅次于家主和执法堂堂主。”他们都向那个中年人投去了崇敬的目光。
这个中年人叫叶战雄,专门负责教导家族后辈,在族内声望极高。
场上的少年们爆发出一阵又一阵喝彩之声,叶战雄精彩的拳法令一众少年们目眩迷离。
距离喧嚣的人群大概百丈远,一个少年正盘坐在演武场角落的一块石头上,他闭目盘坐,宛如一尊佛像一般,清晨的阳光照射在他身上,却照不进他的内心。
他只有十七八岁的样子,身材颀长,五官犹如刀刻一般,长眉如剑,鼻如悬胆,英气勃发。不过他眉宇间的神情,却有着一丝与年龄不相符的沉稳和专注。少年名叫叶辰。
不知道已经是第几次了,每当他按照雷鸣内劲的方法呼吸吐纳,聚集起来的玄气很快就在破碎的经脉中消失殆尽,他的身体根本无法积蓄任何玄气。
两个家族子弟从旁边走过,看到盘坐不动的叶辰,露出鄙夷和不屑的神情。
“他经脉尽断,已经不可能凝聚玄气了,每天还在这里装模作样。”
“亏他每天都要用掉这么多丹药,要是那些丹药给其他人,不知道能培养多少家族高手,给他简直是喂到狗肚子里去了。如果换作我是他,早就跳河自尽了,哪还有脸面活着。”
“小声一点,他毕竟是族长的儿子。”
“族长的儿子又怎么了,我们叶家子侄辈向来不分贵贱,凭什么他就金贵一点!”
那两个家族子弟故意说得大声,落在了叶辰的耳朵里,叶辰闭着眼睛,充耳不闻,硬生生地忍了下来,内心自嘲地一笑,要是换做以前的自己,肯定会冲上去跟他们打一架,但是现在,他已经学会了忍耐。现在的他,只是废人一个,根本不是这两个人的对手。
以前的叶辰,十二岁达到玄气五阶,十三岁达到玄气六阶,十四岁到达玄气六阶巅峰,是叶家堡年轻一辈中当仁不让的第一高手,被誉为叶家堡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后来在一次家族任务中,叶辰跟五个家族年轻一辈高手进入连云山脉深处猎杀妖兽,结果被人伏击,那五个家族年轻高手全军覆没。那些敌人似乎是有意折磨叶辰,将他经脉尽废,虽然被族人救了回来,但从那之后,叶辰便成了废人。
在西武帝国,实力为尊,没有实力的人只能任人欺凌。如果不是因为早晨元气充沛,最适合恢复经脉,他也不愿意到这种人多的地方来。
“转眼已经三年了,恐怕我的经脉再也不可能愈合了。”叶辰心中有一种深深的不甘,他不甘心就这样变成一个废人。
叶辰继续尝试凝聚玄气,但是毫无疑问,还是失败了,体内破碎的经脉,如同被虫蚁蛀空的枯木,没有一丝生机。
他盘坐在石头上,如老僧入定,将意念沉入意识海中。意识海中浮现出一把飞刀的影像,这把飞刀通体血红,薄如蝉翼,晶莹剔透。正因为这把飞刀的存在,他的心里总还有那么一些希望没有完全破灭。
叶辰不过是一个寻常的普通人,无意中找到了这把飞刀,才穿越到了这个世界。
到目前为止他还不知道这把飞刀到底有什么作用,每当他的意念沉入意识海之中,便会发现它就这么静静地悬浮意识之中。不管叶辰用什么方法,都无法触及到它。
三年了,从巅峰跌落谷底,一般人都无法承受这样的落差,但叶辰依然凭借着强韧的性格,在无数人的嘲弄中,苟且偷生了下来,这三年时间,叶辰磨平了身上的棱角,心性变得沉稳了许多。
叶辰运起雷鸣内劲,小腹中传来一丝热感,一股玄气凝聚了起来,缓缓顺着经脉运转,但是每次运转到经脉破损的地方,这些玄气就会迅速地流散,没过多久,好不容易凝聚起来的玄气,便化为了乌有。
“该死,为什么还是凝聚不起来!”叶辰愤懑地一拳砸在石头上,拳头上渗出鲜红的血迹,唯有剧烈的疼痛,才能缓解内心的压抑和痛苦,难道他这辈子注定是一个废人了么?
以前实力巅峰的时候,他以非常惊人的速度,突破了一个又一个境界,身体就像一个漩涡,疯狂地吸收外界的灵气,迅速地转化成玄气,六阶巅峰的时候,他的玄气强度甚至可以跟七阶的高手抗衡。而现在,他的身体想要保存哪怕那么一丝玄气,都变得格外困难。
叶辰许久才把沮丧的情绪平复下来,他没有退路,如果放弃,他这辈子都将是一个废人!
跟往常一样,沉下心来,继续凝聚玄气。约莫一柱香的功夫,经脉的断裂处稍稍有了一丝气感,不过极其细微,而且随时都会流逝殆尽。
叶辰勉力地运转,额头上渗出了一丝汗迹,终于,那些气感缓缓凝聚成了一支涓涓细流,以小腹气海为中心,向上涌动,但是每移动一小段距离,这些玄气都会流失掉几分,眼看着就要散失殆尽了。
绝对不能失败!
好不容易凝聚起来的玄气即将崩溃,叶辰仿佛感受到了某种奇异的召唤,内心突然沉静了下来,进入了一个古怪的境界,内心仿佛有一缕清风吹过,空明澄澈,没有一缕尘念。
叶辰脑海中再次浮现出那把飞刀的模样,蝉翼般的刀刃,突然发出一阵奇异的嗡鸣。
这把飞刀上,蕴含着某种奇异的力量,让叶辰想要一探究竟。是它带自己来到了这个世界,不知道这把飞刀里面到底有什么秘密。
最近一段时间,飞刀经常会规律性地颤动,振动的频率非常频繁。
叶辰拼命地延伸着自己的意念,想要触及那把飞刀,想要试试看能不能引动飞刀。
突然间,脑海里嗡的一声巨响,叶辰的耳膜不停地震颤,就像什么东西在脑海中炸开一般,一股骇然磅礴的力量从飞刀上倾泄而出,犹如肆虐的洪水,顺着残碎的经脉奔涌,叶辰好不容易凝聚起来的玄气,瞬间被冲散。
叶辰惊恐地发现,这股力量完全不受掌控,他赶紧把自己的意念抽了回来,那股力量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从来没出现过一般。
“到底怎么回事?”
叶辰睁开眼睛,身体虚脱了一般,没有一点力气,他大口大口地喘息着,查看了一下身体,断裂的经脉依然没有一点起色。
飞刀安静地悬停在他的脑海里,刚才那股力量跟玄气有一些相似,但好像更加强大,令人感觉神秘莫测。
叶辰忽然感觉手上有些发痒,低头看了一下,他惊奇地发现,双手皮肤上覆盖了一层薄薄的皮屑,将那些皮屑掸掉,发现自己的双手就像脱胎换骨了一般,晶莹剔透,鲜红粉嫩,犹如初生的婴儿。
“没想到仅仅只是引发了飞刀的力量,居然就有如此效果。”
叶辰心中微凛,这把飞刀果然神奇,他很想继续深入探究一番,不过想了想,还是等夜深人静了再说。
教导完一众家族子弟,叶战雄负手而立,目光扫过一众恢复晨练的少年,落在演武场角落的叶辰身上,不禁惋惜的喟叹了一声,神情极为伤感,如果叶辰没有遭遇伏击,现在的修为,说不定已经凌驾于他之上,成为家族年轻一辈中的第一天才了,未来也能承担起守护家族的重任,可惜天妒英才。
其实叶辰的性格,他还是很喜欢的,前些年有些浮躁,但这三年来,性格却是沉稳了很多,若不是经脉尽断,日后必成大器,只是命运这东西,总是让人难以捉摸。
沉默片刻,叶战雄向叶辰走去。
高二:丨逍遥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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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_700字该让就让,不该让就不让“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历史上“让”的佳话不在少数;但“让”也造就了中华民族内敛的性格,以至于对外交往时显得有些软弱。因此,对于“让”这个问题我们有重新思考的必要。韩信从市井屠夫胯下钻过,对屠夫咄咄逼人的气势作出了退让,他让出了风度,让出了明智;“融四岁,能让梨”,他让出了文明,让出了亲情;晋文公“退避三舍”,让出了诚信,让出了气概……历史上“让”的事件不胜枚举,但这些“让”都体现了人的魄力,远见,这些都是些该让的事情,该让就让!对于一些可以体现个人良好品质的事或一些无伤大雅的事,我们能让则让;但是,如果遇到一些原则性问题或举足轻重的事,我们必须当仁不让。《红岩》中大部分共产党员在反动派严刑逼供下咬紧牙关,不肯向反动派作出丝毫退让,因为这关系到党的安危,关系到革命的成败,当然不能让;长征时期王明“左倾”思想泛滥,毛泽东虽无实权但据理力争,不断批评这种错误路线,即使最高军事指挥三人团对他发出威胁,也不让,因为这关系到红军十万士兵的安危,关系到中国的命运,当然不能让;2004年人权大会上,美国仗势欺人,无端指责我国,我国外交部毫不退让,发表《2004年美国人权记录》以反击美国的污蔑,这关系到中华民族在世界民族之林的名誉,关系到中国在国际上的声誉和地位,当然也不能让!这些都是事关国家、民族的大事,我们是不能让的。一旦让,后果不堪设想。对于生活中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我们完全没有必要锱铢计较,该让就让了吧,这样不但不会使我们有所损失,反而会扩大我的胸襟,何乐而不为?但是,对于一些事关重要的大事,对于一些影响全局的事情,我们千万不能让!总之,该让就让,不该让就不让!7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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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_700字那座桥承载我们太多梦想,走起来总觉得沉甸甸的。关于童年彩色的梦,关于梦想伟大抱负,关于友情馥郁的香味遗失在桥上,你告诉我,桥下的涟漪,是我们的惆怅、快乐。但我看见,那涟漪,泛滥地扩散。过年,到处烟花灿烂,我和你坐在桥边。我们数着星星、聊起了长大的梦。你说的我都记得,你想要的和讨厌的,你伟大的抱负,渴望翱翔的愿望,我依稀记得。最后你问我,等你回来时,愿不愿意陪你看细水长流。我缄默了。彼此倚靠,温馨的画面,月光之下见证我们不朽的友情。依赖是以萎靡疯狂地滋长的方式进行的,而我就是这样。我的疲惫依赖你的肩膀,我的泪水依赖你的肩膀,我的寂寞依赖你的拥抱。这种方式能持续多长,我经常问自己。有多少次,我都想拿铁丝挎住我们,即使这种方法多么愚笨。寒风迭起,常青树在月光下映着长长的背影,无限延长,背后隐匿着悲怅。记忆是阵阵花香,我们说好谁都不能忘。你考完试,把关于我的记忆都带上别乡的路。那天,你来我家告别,我找了许多理由,叫妈妈说我不在。你等了许久,大声吼:“对不起!在我不在的以后,你要好好活着等我”。我很痛苦我不知道你所定义的“以后”到底有多久,我想说回答好,可我不想让你看到我落魄的样子。我看着你离开,你知道你不会在回头了,你走累再回来吧,我会等你,记住这里有你的依靠。相机随着咔嚓一声,把时间定格。真希望时间能够停留在那条小桥上,然后我会告诉你,我的梦想是你能把我带上,只要能跟你一起,什么都可以。你现在能知道吗?你走后,我拿起镜子,看着自己,发现自己多么猥琐,桀骜的我们把生活想得太美好了。现实的残酷太需要美伦美的童话来掩饰。让步给时间,磨掉记忆的棱角,一切都会圆满的。“阑珊处,我还在等待”桥上依稀刻着。7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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