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保健操实行
“丫头,醒一醒,你要我找的县令他现在就在外面呢!”
“谁啊?谁叫我?我正和韩庚握手呢,别打扰我!”我有点生气地大叫。
“就是那个县令啊,你不是要实行你那个计划吗?”爷爷头上挂满了问号......
什么?哎呀,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啊。我猛地起身然后就开始敲自己的头还自言自语道:“韩紫萱啊,你怎么能把关系到自己命运的事给忘了啊,真是猪脑子啊!”
爷爷却以为我头又疼,便急忙拿来银针作势要给我扎针,我习惯性的往后一退,连忙对爷爷解释到:“我头已经好啦不用扎针了,刚才我只是在想事情而已,嘿嘿。”我讪讪的笑道。
“噢,那就好,不过你以后也不能这样打自己的头了,这样会打傻的,对脑神经有伤害的,万一......”
“再也不会啦,我保证。”说完我就伸出我的手发誓,爷爷这才停止了他滔滔不绝的医学观点。偷偷告诉你哦在爷爷还没有发表他的医学演讲时,最好打断,否则你就等着他的哈喇子一点点地淹没你吧!我当时就不知道爷爷有这毛病,所以当他跟我讲怜月国的事时,哈喇子就喷了我一脸,害得我每天用黄瓜片敷脸,哎!?()?
“爷爷,你先出去吧,我了衣服就可以啦!”我似笑非笑地看着爷爷,只听爷爷大叫一声,便夹着尾巴从我的房间飞了出去。哈哈,谁叫他进来都不通告一声的啊?整整他下次就不会这样干啦。(爷爷:我冤,谁说我没通告的啊,我叫了,但是你睡得太死没听见,也怪我吗?)
这古代的衣服也真是的为什么不弄得简单一些呢?虽说很漂亮,但是也太难穿了吧,我倒腾了几个时辰,终于穿上,但走起路来却像鸭子走起路来一摆一摆的,丑死了!
嘿嘿,等哪天忙完了眼睛的事,画个图再交给布庄,然后再借用爷爷那广阔的人脉把衣服推销出去,那我岂不是又赚了一笔?哈哈,韩紫萱你真是有商业头脑哎!怎么以前没发现啊,恩~~~~~一定是被我的那个死党压迫的啦,说实话我在现代的那个死党真是了不起,人长得又漂亮,设计的衣服既时尚又有创意,在高三时就已经被国际时装设计部门录用,到现在才20岁,就已经是公司的总经理了,真是有才啊。不过人无完人,她最大的缺点就是爱撒娇,每次我都会拜倒在她的伶牙俐齿之下,真是失败啊!
冰雪,你在21世纪过的还好吗?会想起我这个已经消失的死党吗?虽然我们不能在一起了,不过我会很想你,很想你的,希望你会幸福!%>_<%
我换好衣服来到大厅,就看见一个大约50岁的老人正在和爷爷说话,他穿着貂皮大衣,长得很富态好像现代的招财猫,嘿嘿!一副有钱的样子,低声下气的和爷爷说话一副讨好我爷爷的样子,切!画个圈圈鄙视你!
看到他这个样子,真想冲上去喊一声:哈巴狗!这样子简直和哈巴狗一样嘛!坚决鄙视他!呵呵,说不定他还认为我太抬举他了呢!
但我怎么也不能这样干,毕竟现在也是皇亲国戚了,怎么能随便骂人呢?起码也要为爷爷蒸个包子啊。呵呵
爷爷似乎看见了我,便摆了摆手让我过去说话,那个县令也反映过来便说:“这位姑娘是?”
“噢这是我的干孙女韩紫萱。”爷爷淡淡地说。
我点了一下头,表示同意爷爷说的,这时,“哈巴狗”连忙下跪喊道:“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作者:没想到你还挺有礼貌吗。)(哈巴狗:废话,不下跪怎么能讨好公主啊,
这样怎么能对我有好处?)(韩紫萱:和着在这等着我呢,)
“老爷子真是好福气啊,公主这么听话乖巧又漂亮的,”“哈巴狗”开口夸道。
他说完这话,爷爷就汗了一下,这孩子还乖巧吗?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啊,早知道就认清她的为人再确定要不要认她做孙女了,这几天,爷爷只要一睡觉我就开始在他的脸上大做文章,弄得爷爷已经三天不敢睡觉啦,瞅这脸上还有很重的眼袋呢!嘿嘿
“谢谢大人的夸奖。听爷爷说咱们这有许多人眼睛都有毛病,所以我想了一个办法治疗,还希望大人能祝我一臂之力。”我很豪爽的说出这句话。等待着“哈巴狗”的回复。
哈巴狗扶直了这个时代所谓的眼睛,原来他也戴眼镜啊刚才咋没发现呢?估计是看礼单看的吧!哼!活该,有机会一定要告诉他: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
“噢?公主千金之躯竟然会为我们普通老百姓的事情操心,真乃天下万民之福啊!不知公主让微臣帮什么忙?这是微臣的贴身侍卫,如果公主在这件事情上遇上了困难,可以向冷轩求助。”哈巴狗很“随和”地说。
这时我才注意到那只狗的后面还有一个人,他穿着一身黑色的服装,脚上也是蹬着一双棉靴(都不怕热的吗?)。
我抬起头,哇!这也太——漂亮了吧,哪有男生长成他这个样子的啊?
完美的脸型,尖细的下巴,性感的嘴唇,挺拔的鼻梁,深邃而又迷人的眼睛,特别是他那一头蓝色般梦幻的头发,把他衬托的更加妩媚,妖娆。简直就是李准基和韩庚的完美结合嘛!哈哈果然如穿越前辈所说的那样,还是古代漂亮的帅哥多啊~~~~~激动中
呵呵
我最难忘的一个人
这件事过去很久了,但我一直忘不了她。
那是我们搬家之前的事。我们家的楼下有一所幼儿园。一个星期天,幼儿园的孩子都回家了。楼下只有一个小女孩坐在小凳上看小人书,在孩子面前不远的地方晾着几块雪白的手帕。我当时正在楼上做作业,一时笔里没了墨水,就在我灌墨水时,不慎把墨水瓶从窗口掉下去了,我赶忙伸头向窗外望去,那瓶墨水正好撒在几块手帕上。坐在附近的小女孩一抬头正好瞧见了我,当时,我下意识地把头缩了回来。第一个进人我脑海的念头是那小女孩看见我了,我该怎么办?我本不想下去认错,但刚才那小女孩烫热的目光好象又浮现在我眼前,我猛然意识到我应该下去。于是,我三步并作两步跑下楼,来到幼儿园,我被一副景象惊呆了,只见那个小女孩正在洗那被弄脏的手帕,我忙跑过去要帮她洗,她却对我微笑着说:“大姐姐,我们老师说自己能做的事要自己做,要是我们老师在这儿,她一定会说你是知错就改的孩子的!”我望着她那稚气的小脸,刷地一下,我的脸红了,心想:我刚才还想不下来呢?真还不如这个六、七岁的小姑娘。
这时,女孩已洗完了手帕,把它晾在竹篱上。我凝望着那在微风中飘扬的手帕,那是没有一个污点的雪白雪白的手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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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秃头不作声,单是睁起了眼睛看定他。他被看得顺下眼光去,过一会儿再看时,秃头还是睁起了眼睛看定他,而且别的人也似乎都睁了眼睛看定他,他于是仿佛自己就犯了罪似的局促起来,终于慢慢退后,溜出去了。——《示众》五官之中,中国人向来最看重眼睛。譬如那一派胡言的看相先生常说:“左眼为日文象,右眼为月母象”,他们看的往往是“眼”而不是“相”。首先是要有好视力,能看清楚别人的眼,其次要有瞎说一通的本事。看相是中国国萃,胡谄是常用绝技。眼睛是他们的首要目标,说你的命蹇与否,主要看你眼神的变化。自古以来,人们最中意的不过是否眼或丹凤眼,这是不平凡的象征。例如《三国演义》中的关云长,就是丹凤眼,卧蚕眉,相貌堂堂,威风凛凛。虽然没有气象,可他结义兄弟刘云德乃为一方天子,那么他也就近乎天子了。看人莫过先看眼,眼乃是一个灵魂的浓缩。闲之余,倘徉于大街上,看到别人都想要看看他们的眼睛,似乎一看就能够了解这人了。倘若一个人戴着墨镜,自己看了半天,仿佛在看舞台上的闪光灯,觉得他用的是迷魂战术,留给你的印象是他似乎很凶狠。如果你做心虚,这墨镜戴上的时候,就像夏娃和亚当身下的那片树叶,不仅可以遮,还可以诱得对方不敢正眼看,忍不住用眼角余窥。听说动物是很有灵性的,它们不会说话,单是用眼睛也可以看得你发昏,看得你灵魂冒出火来的时候,你会觉得它精通了人性。有一部小说大概是:一对亲亲热热的夫妻,约了一位朋友到山间去野营狩猎,一路上丈夫哼着曲子开车,妻子和朋友坐在后座。突然丈夫嘴上曲子戛然而止,他见妻子和朋友的手搭在一起。丈夫怒火中烧又不便发作,车开得摇晃不定,恨不得出一次车祸三同归于尽。到野营地后,丈夫一声不吭独自去了狩猎。他发现了头,觉得那是让他排遣痛恨的对象,仿佛那就是自大不忠诚的妻子的借体。便握缰狠追,直到苍茫。突然鹿停了,转过来看着他。前面是深渊,它的目光,清澈而美丽,无奈而凄凉。他也调回头回野营地,路上听到妻子叫着自己,脸色苍白,她的目光,清澈而美丽,无奈而凄凉。对此,眼的艺术可想而知了。历代语言学家都对“眼”有很高的评价,什么“瞧、瞅、盯、瞄、眺……”之类的难以尽数。据此可知,人们对眼的了解程度却不言而喻了,就某方面来说,当一个人被盯着看的时候,他就如西洋画的裸体人了,一切的自白都由他的眼里冒出来。据说某个人做事心虚,如老婆不老实,偷人,丈夫做了乌龟,她的眼神异常分明,当你看着她的眼睛时,她便会全身不自在。于是,她往往就要敷衍你,先是眼球在眼眶里猛逛几圈,然后在左右一瞟,上下一观,抬起头来,强作欢颜,嘴角稍微翘起,脸上的肉往上堆,眼眯得只留得一条缝,让你观察不清,无计可施,终至于放过了。我观人,往往先看他的眼,这招“追命夺魂眼”我屡用屡胜,自此成为我的独门秘诀。臂如看人色度几分,淫意如何,或虚伪,圆滑,善与恶,等等,胜过人类的任何语言,比剖其心以观之更明了。我看过一篇文章,题目早已忘却了罢。是说在二战以后,很多人分析的国人的残忍,从何而来,有人说,因为从他们小时候的教育里,犹太人不算“人”。所以在德国人眼里,犹太人算不得是“人”,至少他们没当犹太人是“人”,只有德国瞎子中,他们才算“人”,正因如此,犹太人想,我愿人们都是个瞎子!眼,可使人失去人性。现在的人眼睛骨碌碌地盯着耀眼闪光的钱币,一看到钱,眼睛异常发亮,“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由此而来,此去如挥之烟霞,眼睛发亮是,全然忘了自己是谁。“粪夫挑粪,亦必瞧一瞧”,依人的特性,除盯钱外还可盯美女,胆大的则盯着看,胆小的很想又不敢盯着看,只是在背后或远远的窥着看,似乎才得到满足,像余秋雨所说,天地在不断变化,君子们究竟能固守什么礼法呢?说穿了,躬行礼法而又自以为是的君子,就像寄生虫在裤裆缝里的虱子,爬来爬去,都爬不出裤裆缝,还标榜说循规蹈矩,饿了咬人一口,还自以为找到了什么风水吉宅。对于眼的魅力,恐怕只有蒙娜丽莎的才充满温情,才是纯洁的,才不失人之类,我所看过的别人的眼睛都是上过颜色的。后来,也渐渐地看清楚了别人的眼,中国人对于羊显凶兽相,而对于凶兽则显羊相。至于某人是在显凶兽相还是显羊相,较他人眼以观之,其韵味大有不同。我没有什么本事,惟盯着别人的眼看是特长。对于某些人,就有被我盯得浑身不自在的,或急促不安,或窘迫拘谨至极的。在电视上看到陈水扁的丑态,我以为他完全显凶兽相,大陆管不了他,其实不然,他又是半显着羊相,单凭这一点,他想独立台湾就实属神话了,只能在夜里做梦之余的白天亦做梦。鲁迅先生曾说过:“人十家畜性=某一种人”。据我观之,陈水扁为某一种人倒不为一件美事。多看他几次后,顿觉他是个十足的“海乙那”的了,“海乙那”是狼的亲眷,狼是狗的本家,请问你对狗了解几何?我想,看狗眼就知道了。一个人的眼如比他的灵魂的老婆,所谓“知夫莫若妇”也。我抓住了你的眼,就可以感觉得到你的心跳。正因为有了眼睛,世界才有美,也正因为有了眼睛,睁开眼睛,已不是我们的世界。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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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眼护眼作文【篇一:爱眼护眼】同学们,你们想过自己的眼睛有多么重要吗?它就是心灵的一扇窗户,如果没有了它,你就会天天沉浸在黑暗之中。大家一定都不想这样吧!那就马上行动起来,跟我一起保护眼睛吧!首先,要好好地做眼保健操,这样有利于缓解眼睛的压力,可不要偷懒哦!大家千万不要在路上、车上看书,因为颠簸,使书本会上下晃动,眼睛一直盯着书看会非常难受。如果你喜欢上网,一天内可不能超过2小时,否则眼睛很容易近视。看电视时,必须得离电视机两米远的距离,时间也不能过长。记得有一次,我在电脑前玩游戏,因为玩的时间太长,使得我的双眼又痒又痛,站在镜子前一照,哎呦,不得了了,我觉得自己简直就像一只兔子,双眼红红的,十分难受。幸好,睡一觉起来,第二天早上就没事了,吸取了这次的教训,我下次再也不敢玩这么长的时间了。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远离近视,让我们的眼睛永远明亮!【篇二:爱眼护眼】同学们,我想我一提到“眼睛”这个词,一定会有人说“眼睛”不就是人的一个很平常的器官吗?有什么大不了的,还值得一提吗?这就错了。如果哪天你的眼睛失去了正常视力的话,你就会感觉行动时多么的不方便,就会明白眼睛对于我们是多么的重要了。接下来,我就给大家讲就发生在我生活中的我几件事情吧。我上昂立英语班,有一个男孩,平时课间他老是待在座位上看书,而不是走出教室去呼吸新鲜空气、去舒展舒展筋骨,而且看书离得很近,我想像他这样不爱惜眼睛,一定会近视。果然不出我所料,半个月后他真地长出了一双眼睛“熊猫眼”——眼镜。还有我的哥哥,由于最近学习紧张,也带上了眼镜。开始,他还有些得意,觉得自己就像一位学识渊博的大博士,可不久,他就尝到了带眼镜的苦头:不管是跑步、跳绳、打篮球等,眼镜在他的鼻梁上乱蹦乱跳。夏天出汗了,还得先将眼镜取下才能擦干;特别是冬天,当一碗热腾腾的面条端上来,当你肚子饿得咕咕叫的时候,眼镜也同样饿得直流口水——镜片上雾蒙蒙的,你不得不先把眼镜取下擦干才能吃,真有点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感觉。同学们,你们可千万不要想他们一样,早早地就长出了“熊猫眼”,戴上了眼镜,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每一件事做起,保护好自己的眼睛,健康快乐地成长。【篇三:爱眼护眼作文】同学们!你们戴上眼镜了吗?我想应该有一部分同学已经戴上了吧!而我,可能算是其中一个幸存者了吧!好几次,我差点进入了“鬼门关”,但因为平时看电视不多,电游也很少玩……又幸运的被“鬼门关”拒之门外。经过自己之前看见的一些情况,加上生活实际,我总结出了一些道理。导致戴眼镜的问题有:1、在车上看书;2、躺着看书;3、看多了电视,玩多了电游……我先从第一个问题讲起吧!首先,有一些人爱看书,于是喜欢捧着书,在车上看,由于车子在行动,所以遇见一些凹凸不平的地方,就会颠簸。如果这时你在看书,对视力就会有了大损伤。第二个问题,许多人喜欢睡前看书,但看书的姿势非常不好,喜欢躺着看,眼睛的视力也就疯狂下降了!第三个问题,电视、电脑一定是小朋友们都喜欢看和玩的了!但是你们有没有因为疯狂的玩电脑和看电视而导致视力疯狂下降呢?我想一定有吧!所以,我觉得各位同学们,应该从心底去体会眼睛的重要性。让心灵的这扇窗户不再受到损伤,让自己健康成长!【篇四:爱眼护眼】同学们,你们知道吗?6月6日是全国爱眼日,你们爱护自己的眼睛吗?我们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如果我们看不见时,那心灵的窗户就会一点一点的变小,一点一点的消失,所以请大家一起爱护我们的眼睛吧!那么如何爱护自己的眼睛就成了关键。有些小朋友特别喜欢看书,不管是走路还是坐车,都在津津有味地看书,还有些人喜欢躺在床上看书,还有些人在光线太强或太弱地情况下看书。爱看书是好习惯,但是以上的看书方法都是不利于爱护眼睛。因此,我们要有良好的看书习惯:1。不要在移动即走路或坐车的情况下看书;2。不要躺在床上看书,应该身体坐正,胸离桌子一拳远,眼离书一尺远;3。不要在光线太强或太的情况下看书;4。看书时间不要过久。看完后应该向远处眺望,或者看看绿色的植物,缓解眼睛的疲劳。平时,也千万不要用脏手擦拭你心灵的窗户。如果你长时间不爱护你心灵的窗户,它就会出现红、肿、痛,甚至心灵的窗户会关闭再也看不到光明,永远生活在黑暗之中。我想这样的生活大家都不想过。【篇五:爱眼护眼】大家好,“我”叫眼睛,是大家的好朋友,对大家的用处可大了。通过我,你就可以看见五彩缤纷的美丽世界,可以阅读丰富的书籍,要以让大家方便的行走。但是,我也十分骄气,非常容易受到伤害和生病,给大家行走带来不方便,让你无法看到美丽的世界,观赏美丽的风景。但是,只要大家小心地呵护我,爱护我,我就可以为大家更好的服务。怎样呵护我,爱护我呢?首先,要注意用眼卫生。不要在黑暗的环境下看书,不能在走路时看书;不要在车上看书,不要躺在床上看书,而且要注意正确的姿势和合理的用眼距离。其次,不要用脏毛巾、脏手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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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最后一眼【第一眼】生命充满不定数,遇见你,对我来说也是生命中的一个不定数。如果给我一次机会,把生命重新演绎一次,我想我还是会义无反顾的选择能遇见你的生命定数,最后不管愉快悲伤与否,都会因为遇见你变得无怨,也会因为爱过你变得无悔。过往遇见你的那一天,天空也并没有比较蔚蓝,花儿也并没有比较娇艳。那天还是风轻云淡,看见你的第一眼,也并没有因为你眼眸惊艳我苍白的年华,而我也并没有在那一眼喜欢你。我们不过是擦肩而过的过路人。我不相信一见钟情。后来的钟情于你也不会是因为你的容貌,如果我因为你的样子喜欢了你,那是多么肤浅的一件事情,可是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在爱情里肤浅。爱一个人只爱那个人的样子,而不是全部。你相信吗,我爱你,可能真的仅仅只是因为那天夜里,你不经意的一个晚安,真的仅仅是因为冬夜里,你不经意的一个拥抱,真的仅仅是因为你不经意回眸的那一个微笑。爱情,是一件奇妙的东西。不知不觉在心底里滋生的东西,在你不经意间就已经开始繁衍,直到你发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而我不会忘记,那天,你说喜欢我的时候,眼睛也在笑。那是我此生难忘的风景,但却不是最美丽的风景。因为后来的我明白,再美丽也会在岁月的洗淘下,褪色。爱情的最开始,我们总是愉快的笑着,仿佛这辈子再也不会哭了一样,仿佛这辈子除了眼前的人,彼此再也不会牵起另一个人的手一样。我们爱的时候,总是义无反顾,爱到忘我,爱到荼蘼,爱到把那个人当成是自己的全世界,只是往往爱到最后,因为深爱,随之而来的却是埋怨是怨恨,最后恨不得这辈子从没有遇见。我们也是这样,不是吗。可是,我从来不后悔,没有后悔,不能后悔。因为,遇见你的第一眼,至少,我们都是笑着的,至少,我们曾经快乐过,至少,因为我们彼此的美好,我们幸福过。爱到最后,我们都会说,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可能真的是这样吧,爱一个人,爱不到,是我的不幸;爱一个人,刚好那个人也爱我,是我的幸运。爱情的第一眼,我们总在笑,总是希望,能彼此笑到最后。总是希望,白发蒹葭的那一瞬,回首一路泥泞,有你的陪伴。【最后一眼】生命是不可能重来的一次旅行,在这一趟独一无二的旅行中,你是我旅途中最美好的一个站点。可是到最后,我终究会错过你,远离你,到最后遗忘你。每个人都会有生命的一个轨道,我和你的轨道,交汇了一次,从那之后便背道而驰了。而我感谢遇见你,也并不遗憾你的离开。我相信你也是这样吧。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所以在离开的时候,就算不爱了,很多人也会恨着。因为爱过,所以最后选择了去恨那个自己曾经深爱的人。然后用对方的错惩罚自己,让自己永远快乐不起来。如果早知道是这样,那么当初你又何必爱呢;如果早知道是这样,那么当初你又何必千方百计要那个人爱你呢。最遗憾的爱情,不是错过。而是遇见了,相爱了,最后选择了痛恨对方,然后陌路,然后老死不相往来。在爱情的最后,当你哭着说分手的时候,其实你不知道,我比你更想要哭。我想要哭,我们曾那么的相爱,我们曾那么的幸福,就在你说分手了之后,一切怦然倒塌,而我被压在了废墟下面,差点便要窒息了,而你只留给我背影,渐行渐远,再也不会回头了,你不会再看我了,哪怕只是一眼。之后是空白,长期的空白。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不会再爱了,感觉自己是不会再爱了。直到后来,我才开始,尝试着去爱下一个,而我从不拿你们比较。因为在我心里,你们并没有可比性。我爱你的时候,你有你的好,我不爱你的时候,你也会有我看不见的好。好聚好散,是不是。最理想的分手,好聚好散。爱情的最后一眼,我们都是哭着的。哭着埋怨对方,哭着数落对方,哭着说你滚,哭着说我再也要再看见你了。后来,真的,你们便再也没有遇见了。世界那么大,你们不会再遇见,是正常的;世界那么小,而你们再怎么兜转都遇不到了。然后呢,你快乐了吗?最后呢,我快乐了吗?其实,最后会告诉自己,离开你并没有那么难,离开你,我更像我自己了。初一:时间诠释爱1200字以上 初一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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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眼/一我梦见自己在隘巷中行走,衣履破碎,象乞食者。一条狗在背后叫起来了。我傲慢地回顾,叱咤说:“呔!住口!你这势力的狗!”“嘻嘻!”他笑了,还接着说,“不敢,愧不如人呢。”/二拨开寒潮,再见晴天。和煦的晨光一如既往洒在向东的事物上,其中一块紫气东来的紫红色大理石牌匾被浴洗得熠熠生辉,像是在应时呼喊万物皆好的宣言!因事,我早起赶往学校。正值假期,偌大的学校空无一人,显得寂寥空旷。我停好自行车,缓步上楼,走进教室,准备好东西,静静坐下。还未动笔,我班一位穿白色羽绒服的女生走到门口,说“我们跑操时的那只狗子跟我上楼了!”“可能它在你身上嗅到了食物的气味!”我调侃道。她忿恨地白了我一眼,随即又问我:“你怕狗吗?”“不怕,怎么了?”我微笑道。她拿出一块饼干,扬了扬,说:“现在寒假了,楼下医生阿姨不在。它可能是饿了。很可怜!我这有一块饼干,你喂给它吧!”我离开座位,接过她手中的饼干,走出教室,看见了那条丑狗。虽不是第一次见,但仍为震撼。它原是一条白色的狗,但并不纯,其中还参杂着若藓的黑。现在它纯白的毛发和黄泥以及不知名的液体黏在一起,并不松软,一团团垢结着,凌乱地散布在周身。而那块黑色毛发,远观,亦是黑魆魆的,极像染上某种恶性藓病,令人畏惧不前。可最为丑陋的当属它的狗眼,一双无以名状的眼。它的眼和我所见飞鸟虫鱼的眼都不同,像是双饱受上帝恶劫的眼。左眼眼白翻出,少量眼白堆积在瞳孔下方,整只眼与毛色相比是一种突兀的惨白!另一只眼则像一块黑色玛瑙硬镶在红色睫状肌上,睫状肌也被扭曲得起了波浪形的褶皱。深黑色成了它丑眼中唯一的亮点,难以望穿。她拿着瓶剩下的橙色饮料也出了教室。她将饮料瓶递给我,向那条狗方向努了努嘴,说:“给它喝吧!”我接过饮料,将瓶盖盖口朝上,倒满饮料,然后自觉向后退。丑狗先试探性地向前,随后又本能地后退,察觉到没危险后,再次向前,伸舌舔舐饮料。饮尽,我便蹲下再倒,大约八次后它不再向前,痴痴地看着我。我掰碎饼干先扔了一块。它盯着饼干落下,上前舔舐,咀嚼。一次、两次、在第四次后,她找来一块面包,依旧递给我。接着撕碎,掷下,它一样去吃,只不过它无视了前方的饼干。“诶!它怎么不吃饼干了?”她惊诧地问。“被你养叼了!”我笑到,自然有些对狗的不屑。“哼!”她继续看着狗。丑狗在吃完面包后,打了两个喷嚏。它打喷嚏时,我们不自觉地后退,惶恐会受其感染。“狗竟然会打喷嚏?!”她浮现出惊异的神情。“呵呵!”“可能是冬天冷的缘故吧!”怜惜之情顿生。“是!这个冬天太冷了!”我说。狗随后俯下身去,用左腿挠了挠头,又继续吃面包。我看着它,忆起跑操时的事。每当我们伴着歌声跑到西边的道路时,丑狗总会欣喜地从绿茵遍野的西山跑下来,跟随着跑操大队,一路向前。也许狗的天性喜欢小孩和女性,每次丑狗跑下来时,总是往女生队伍里蹿,尤其是白衣女性。可惜它缺少干净的毛发、迷人的双眼,不受女生待见。每每蹿进人群时,都会引起尖叫。且小孩对丑狗的反应也如出一辙,尖叫与避开,即使有想亲近的,也会被大人硬拉走。而男生则指着丑狗,叫喊到:“XXX(某同学名字),你怎么跑到前面去了?!"随即燃起哗然大笑,推搡骂槐。狗听不懂我们的语言,自然也难以明白言语的讥讽味,依旧乐颠颠地跑在前头。丑狗除了眼睛残缺,左前脚也是瘸的,是条跛狗。也因此难以支撑它持续前行的意愿,时常落在后头,而叫喊声依旧不依不饶。“XXX,你怎么到后面去了,四条腿还跑不过我两条腿的!”/三“妈妈,你见过雪吗?”“当然见过!”“雪是什么颜色的呢?”“雪是白色的呀!就像天上的云一样!白白的,纯纯的。”“雪为什么是白色的呢?”“因为它有一颗透明的心!”它看见了妈妈温柔似水的眼。“妈妈,我身上也是白的,是不是我也有一颗透明的心?”“当然了,傻孩子!”“可是 我身上还有黑色的呢!”“傻孩子,这黑色就像是不足,谁也有不足。但有了不足,经量弥补就好了。而心依然是透明的心!”深秋,凄冷的西北风裹着黯淡无光的月亮金粉袭过离离的野草。南方的常绿林木似经不起洗刷,无奈服老,枯黄萧索。悬而未落的枯叶,被风扬起,又故作洒脱地落下。匆匆的脚步深浅不一的踩在枯叶上,沙沙作响,像心碎的沉吟。月光将三犬的身影投在前方的水泥路上,三犬凝视着前方的影子,静默地。忆起母亲的话,噙在眼角的泪还是簌簌落了下来。受伤的眼顷刻被泪浸得生疼。记忆在脑中彳亍不前,但又勾连不在一块。眼前见到的仿佛还是母亲婆娑的倩影,还是那双温柔似水的眼。“旺,旺!”声响回荡!黄昏,在西边的夕阳散射出温柔的光,靠近夕阳的云霞被洇染上醉人的酡红。血色的红岩与枯荣的草面朝夕阳,竟也有英雄落幕的豪情。三犬在草丛穿梭,享受着恬静的美好。清朗的月爬上山头,倦怠也爬上三犬的身体。三犬在母亲的呼唤下,回到洞中,俯身沉睡。索索,声音从草丛中传来。“建龙,你他妈就不能小声点吗?”锐利的眼看向后方。“树勋,你他妈才吵死吧!”建龙伸手推了树勋一把。探光灯光线跌落,又起来。“长眼睛,看前方!”树勋怒目而视,“还要不要吃狗崽了,真是的!”建龙闷声前行。“快到了!”树勋兴奋道,“就是那个洞!”树勋食指指向山麓。“那我们快点!”建龙按耐不住。窸窣音传进三犬耳中,它扬了扬耳朵,猛然睁眼,冲出洞口。“汪!汪!”撕破天际!建龙听后容颜大变,惊呼:“不是说,没其他狗吗!”“我不知道!”树勋茫然失措,“快跑!快跑!”两人迈开步子,向原路折回。探光灯光线忽上忽下,忽暗忽明。建龙先行一步,树勋落在了后头,此时三犬的步子愈加矫健,迅猛。在一拐弯处,三犬从草丛扑出,把树勋扑倒在地,。树勋惶恐地用双手撑地,向后退。当三犬犬牙刺进树勋小腿肚子时,他小腿开始抽搐,面部扭曲,疼痛锥心。但在定睛一看后,发现那是条小狗,杀心顿生,狠狠地用探光灯砸三犬的脑袋。探光灯底戳中三犬的左眼,三犬吃痛,牙冠一紧,他的腿血肉模糊。伴随的是凄痛的大喊!再次睁开左眼大抵是一个月后。左眼的痛楚已随时而殆,而留下的却是盲。盲与茫是相对于人而言,这个世界是白茫茫的,没有轮廓,没有颜色。可辨认人是一件容易至极的事。人成了玻璃体,通透的,轻松可以辨认的是细微、隐秘的东西。譬如,气体的进出,眼神变化以及人心红黑。人心莫测在它眼里成了虚无的滑稽。它不明白这是好是坏,也不愿多想,每天依旧乐呵呵的陪着弟弟们在草丛追逐。寒潮卷袭的某夜,三犬拖着湿漉漉的身体,走在草丛里。喧闹的雨声,从四面八方汇来,直灌耳鼓。前方有一束微弱的光投来,三犬紧闭右眼,一伙人蹑手蹑脚地走来。三犬看到玻璃质躯壳内有红彤彤的心,眼神也是和善的,戒备放下,走了过去,兴奋地“汪汪!”下一刻,三犬左眼再次受创,忽感天昏地暗,晕过去。下一次睁眼,时间已模糊。它觉得世界有些颠倒,却又不明所以。唯有刺鼻的血腥味袭来!三犬窜起,它熟悉这个味道!它奔至洞口,唯见鲜血染在红岩上,分外鲜艳!洞中是空的,空洞,空洞……最后一次非自然然睁眼,是在山麓底。可能是从山峰跌落下来的。右眼,三犬觉得有鲜血迷漫。缓缓睁眼,外围是一圈红色,血红!“反正老狗死了,我们就散了!”伯犬说。伯犬是一条体格强健的黑色犬,它的眼神刚硬,炯乎有神。“散了散了!”小美说。小美则是一条毛发洁白柔软的小型犬,它眼神妩媚,惹人喜爱。“不行,事情还没解决!”三犬争辩。“你还好意思说!”伯犬怒道,“要不是你这丧家犬,老狗会死?”“就是!”小美附和,“反正在这鬼地方也吃不好!”“你……你们……”三犬缄口不言。“反正也有人养我们,你爱怎样怎样!”小美不屑地望着这片所谓坚守的土地。接着,模糊的语言冲撞,混乱的厮打,不知名的跌落……寒潮席卷之后,路面凹凼处积满了水,成一个个水洼。三犬从回忆里爬起,他想去水洼看看,照照自己的模样。水面上盛着一小方天,同样也盛着一轮退了红晕的月。面对水面,白眼看不清自己,红眼亦如,唯有黑眼真真切切的再现自己,再现整个世界。它见到了自己丑陋的模样,按母亲的话,是自己的不足愈多了。它曾追逐过像母亲一样白色的、眼中含水欲滴的女孩。它曾乐呵呵地朝眼神慈和的人问候。现在一切仿佛颠倒,它,茫然失措。它静默的通过黑眼来看清自己,看清周遭。月光被神偷偷窃,夜愈加凝重。“快点,孬三!别磨磨蹭蹭!”一对贪婪的眼泛光。“是是是”孬三连声答应,满目怯懦,“宝哥说的是!”“要不是老大罩着你。我这次都不带你来!”宝哥嗤之以鼻。“对对对!”孬三低下头奸逆地说,“宝哥说的对!”他们背好包,轻声离开。三犬躲在草丛中,观察着他们,是黑的眼与心,然后小心地跟进。在他俩要上摩托时,三犬冲出,“汪汪”一声。两人一惊,但并未看到三犬,只见昏黄的灯光下那硕大的影子。“XX,哪里来的疯狗,孬三杀了它!”“宝哥这样不好吧……”三犬怯声说。“你他妈,去不去!”宝哥扇了他一巴掌。“我……我……”孬三捂着脸,“我去!”孬三从包中取出一把榔头,冷不防给了宝哥一锤。宝哥倒在地上,捂头嘶喊。孬三抢过宝哥的包,骂到:“真以为我是你的狗,我呸!”三犬冲出,扑向孬三,孬三掏出把匕首向三犬刺去。三犬扑了个空,左腿却划伤了。它没有放弃,反而愈加凶猛,发疯似的咬去……鲜血淋漓……/四剩下的日子,三犬一直在寻找母亲和弟弟们。三犬离开了西山,来到城市里。它见到玻璃人摩肩接踵在路上行走,当然每人的眼神都不同,有失落、有自信、有阴险、有纯洁。它盯着盯着,左眼又开始肿胀发痛。每人对人,对物的眼神不同,它眼疼痛的程度也不同。它企图用眼找到那仇人,可转了转去,最后停在县镇府前。在那三犬看到了两个彪形大汉和伯犬。伯犬脖子上拴上了链子,被牵在其中一位手里。伯犬眼光睥睨地看着三犬,凶烈地“汪汪汪”——你来干嘛!。三犬红眼泛潮,也以三声回应。——没什么!“吵什么吵,闭嘴!”伯犬的链子被猛烈地提起。伯犬唯诺地蹲下。“还有你,看什么看!再看把你的狗腿打断!”一位拿起保安棍挥了挥。“诶,你看,它的腿已经断了!”“哟!”他揄揶道,“看来它的狗腿已经断了!”“哈哈,狗腿子!”“吵什么吵!”大腹便便的县长从门后走出,瞅见三犬,“这是哪里来的丧家犬?”“这几个月是怎么了总是遇到狗,上次那狗崽吃了,还拉了几天肚子!”县长嘟囔道。“你们两个!”县长指着其中一个的鼻子不耐烦地说,“快赶它走,关见它就难受!”“是是是”两人连声诺诺。三犬左眼肿胀得厉害,大吼:“汪!汪!汪!”伯犬再接到主人命令后以更雄厚的音叫喊:“汪!汪!汪!”三犬眼睛疼痛,转身离开。路边的行道树早已粉上白色,路旁的广告也更新改面。它看见了小美,是在一个广告位上。小美年轻的女主人牵着它,而小美也是很宠溺的样子。三犬的红眼慢慢泛起红红的潮,如血满双眼。它并不喜欢这种摇尾乞怜,这种生活方式,它认为这是一种可悲,丧失内核的可悲。但……它又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温和的生存方式。它无助地摇摇头,转身离开。/五“XX考核结束,特别感谢XX县长的穿山甲大餐……”一则新闻传出,网络炸开……“县长被双规了吧”“哈哈,你落伍了!现在是留置了!光前天的吃穿山甲就够他吃牢饭好些年了。”“那也是活该,一个贪官污吏,早就看他不顺眼!诶,听说他那侄子也被抓了?”“可不是吗?他也就是条欺软怕硬的恶狗。那天被咬后,还误打了假狂犬疫苗,差点没死过去。还有那天,躺在医院,公安就来人,他就萎了,哭爹喊妈的!看那怂样!”两人对视大笑“他真是被狗咬了?”“听说是!上个月,想去XX学校后上掏狗崽,狗崽没掏到,没想到就遇见恶狗,被恶狗撕烂了小腿肚子,脚筋还差点断了。后来,那狗少叫那狗县长派人去扫了狗崽的窝!”“那是狗咬“狗”了!”“是狗咬“狗”还是“狗”咬狗?”“狗咬“狗”!“狗”咬狗!哈哈哈!都一样,反正都是狗!”“狗东西!”两人捧腹大笑。“明天要开狗的表彰大会?还是学校校长的那只懒藏獒?”“那不是!看墙壁上,不是有吗!”“还真是,据郭校长举报……警方顺藤摸瓜端了跨省偷窃大案……”“怎么样?”“可是我怎么听说是西山的那条丑狗!”“那条丑不拉几的狗才那点大,还咬人,不被人咬就好了!”“你怎么人眼看狗低!”“我冷眼,你还狗眼看人低呢!那天有人看到一个硕大的影子,那狗有这体格吗!还有那狗就会颠倒黑白!见到慈善的老校长,叫得那么凶。见到新校长可乐了!”“放屁,我前几天还见它对新校长疯叫!”“……”在颁奖现场,郭校长得意洋洋地站在颁奖台上,“感谢XX,感谢XX……”懒藏獒当天也神采奕奕,庄严地站在。“小獒,你叫声,让大家听听”郭校长说。“汪!”它叫了一声,要叫第二声时,它被锐利的目光锁住,锐气尽散,懒懒地趴在地上。“不好意思……”郭校长尴尬地说。黄昏,三犬慢慢地走在斑马线上,一束强光射进三犬眼里。世界顿时白茫茫的,它抬头望着天空,落雪了,是那中美丽的六瓣,揣着透明的心,散漫天空。/六当我知晓些许事后,懊恼、懊悔开始盘旋而上。我悔恨我的无知、自大以及高高在上的姿态,我悔恨没通透它的活泼与严肃、机警与鲁莽、以及丑而不陋的眼。这是对它的平等和灵魂的愧怍与亵渎……当我以居高临下的姿势看它时,它却以一种平和的姿态看我,但那仿佛更为深邃……给完它面包后的第二天清晨,我特地去早餐店买了两个肉包,准备给它吃。我走到它昨天在的位置,发现它已在那信步!应该是饿了也等了良久了。我站着俯视它,它也站着仰视我。它丑陋的眼再次映入双瞳,但仿佛多了分复杂,不可名状的复杂。我把肉包掰成三块,先试探性地扔了一块。它见食物落下,先嗅了嗅,然后开始舔舐、咀嚼。见它如饥似渴的样子,我嘴角上扬,心想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也大抵如此吧!可怜的弃狗!它吃完包子内的肉,便停止了,仰头看着我。应该是想吃下一块了!我睥睨着它,只吃皮,呵呵!真是只挑剔的丑狗!我随意地把下一块扔下。它继续俯首咀嚼。出人意料的是,它嚼到一半时,便不吃了,仰首盯着我。我也漠然地盯着它。应该是数秒后,它左顾右盼,随即转身离开。是吃饱了?不应该……吃惊充溢心中。它仿佛是咀嚼出了些什么,是什么呢?是味道、气味、眼神还是情感……它的身影消失在楼梯间的拐角,我扶着围栏望着湛蓝的天穹,恍惚间,跌入泛滥成河的意识流里。在河里,它的丑眼时隐时现,一种怅然若失之感久据不散。冬日的午时,白褂医生阿姨将饭菜集中洒在一处,三犬低头静静地吃着,白褂阿姨也端着饭菜坐在一旁,静静地吃着……/七“什么!?”我气愤了,觉得这是一个极端的侮辱。“我惭愧:我终于还不知道分别铜和银;还不知道分别布和绸;还不知道分别官和民;还不知道分别主和奴;还不知道……”我逃走了。“且慢!我们再谈谈……”他在后面大声挽留。我一径逃走,尽力地走,直到逃出梦境,躺在自己的床上。——一、七为鲁迅《狗的辩诘》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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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虫当你长期注视的电脑屏幕的时候,由于精神高度集中,于是眨眼的频率大幅度降低。而眼球得不到滋润,就会干涩发痒,迫使你不自觉地眨眼或是揉眼睛。那么,现在你的眼睛痒吗?想揉揉吗?想揉就揉吧,不然等你再想揉的时候就有心理负担了。夏天了,再有一年就毕业了,这个夏天需要出去找家单位实习,实习是算学分的。学校虽然帮忙找了,明显是有些敷衍的味道,分配下来的实习岗位虽然叫的好听,但我打听过,过去以后就是随便一些打杂的活,根本没有学习的空间,于是我自己跑出去找了一家小一些的公司,可在这里能学到东西。第一天来报到,同事和老板都很热情,老板甚至说,以后干脆就留下来,我这里正需要人才,虽然是客套话,但还是很让人兴奋的。我被分配在一个30岁左右的女同事手下,同事姓马,算是我的前辈,所以我都喊她马姐。马姐是个很认真的人,也是公司里的得力干将,因为公司小,就十几个员工,所以马姐在大家眼里表现突出,老板安排我在她手下干活想来也是对我不错了。马姐每天来的很早,走的很晚,公司里的很多繁琐的事务大家都要找她,所以每天对着电脑屏幕处理文件,我的到来算是稍稍让她解脱了一些。这天,一个平时和马姐比较要好的女同事,路过她面前的时候瞥了她一眼,然后关心的说:“马姐,你怎么眼睛红红的啊?”“啊,是吗?”说着,马姐从抽屉里拿出一面小镜子看了看,说:“没事的,可能是昨天晚上把没做完的文件带回家做,弄的有些晚了。”“唉,你也要注意身体啊。”“知道了,你去忙你的吧,我这还有一大堆文件呢。”我在一旁正忙着,听到她们聊天,也看了一眼马姐,她却是两眼发红,而且最近也见她不时的揉眼睛,还用纸巾擦掉揉眼睛时流出来的泪水。我说:“马姐,我看你不像是简单的眼睛发红,昨天下午就见你眼睛很红了,你还是请假去医院看看吧,别弄得感染了。”“好了,知道了,下班我就去看看。”第二天,马姐似乎好了,眼睛也不红了。我笑着问:“马姐,还是要看医生吧,看一看就好了嘛。”“是啊,医生也说没事,就开了两瓶洗眼睛的药水给我,我回家洗了洗真的感觉好多了。”于是,这事就这么过去了,我也并没有放在心上。但是,怪事发生了,在接下来的一个周里,向来认真严谨的马姐,在很多文件上都犯了一些大错误,有时候莫明其妙地对着空气讲话。老板一开始只是和马姐说说,让她注意,直到周五的时候马姐把一份五十万的合同给弄错了,致使签订后要赔不少钱给对方,老板终于大发雷霆。马姐周末回到家里也开始发烧生病。马姐几个要好的同事约着周六下午去看她,想着我算是她的徒弟,她们也喊上了我。我们四个人来到马姐的家,围着她的床边和她聊天。从聊天中我的知,马姐的丈夫在本省的另一个城市工作,夫妻二人两地分居。而马姐也一直想争取去丈夫所在的城市开拓公司的新市场,才会这么拼命的工作。正聊着,发生了一件怪事,马姐右眼瞳旁的那个眼痣似乎动了一下,我正怀疑是不是看错了,那颗眼痣居然慢慢沉入眼白之中,消失了!我于是没头没脑地问一句:“马姐,你是不是有眼痣啊,就是眼球旁边有一个小黑点。”马姐奇怪地说:“没有啊,我眼睛里从来都没有什么小黑点,是不是我眼屎掉到眼睛里去了。”说完,抬起手来揉了揉眼睛。“咦,马姐,你右手上什么时候长了颗黑痣啊?”一个同事问道。我向她左手望去,果然在右手虎口靠近食指的地方长了一颗黑色的肉痔,这个难道是……我赶紧从身上掏出一张符纸和一张纸巾,把符纸放在纸巾下面,然后说:“这哪是痣啊,明明是一个黑点,不知道是什么脏东西,马姐这两天病了也没注意到,来马姐我帮你擦掉。”我一面悄悄地轻声念咒,一面探过身去用力地一擦,那个黑痣被我擦了下。“你看嘛,就是一点脏东西。”“啊,是啊,我还真没有注意到,谢谢你啊。”马姐笑着说道。我离开马姐的卧室来到厨房,把那张符纸拿出来,然后在上面下辟魔咒,之后烧成灰溶在一杯茶中端到卧室。“来,马姐,喝杯茶,讲了这么久应该渴了。”“哟,还是徒弟好啊,我们都没有茶喝。”另一个同事开玩笑说。“有,都有,我马上去倒啊!”我又急急忙忙地跑回厨房再泡茶。傍晚时分,大家离开了马姐家。原来马姐感染了眼虫,我一边走一边想,好在那颗痣还在,眼虫卵本身就是治眼虫的药引。一般人都是魂善而魄恶,故而魂可轮回,而魄要么自行消失,要么就会被天火焚烧。而这剩下的一点残渣就是眼虫,在空气中飘荡,直到遇见与魄原来的主人八字和性别一样的人,就会附到这个人手上形成卵。若是手碰了眼,卵便在眼白中孵化成长,慢慢地蒙蔽这个人的眼睛,直至这个人出现幻觉而后疯狂。哎,好在我发现的早,不然就要少一个好人了。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1200字以上 高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