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曾轶可打动 有些人来自遥远星球_1000字1000字

被曾轶可打动 有些人来自遥远星球_1000字

1000字 人物传记

坦率地说,我是打算看曾轶可的笑话的。

上周五是我第一次关注本届“快女”。在此之前,我零星浏览过一些关于“评委退赛”的娱乐新闻,看过网友们人肉搜索出来的曾轶可早年间的选秀画面:在舞台上打太极拳,以及恶狠狠地告诫评委“我会记住你们的”。至于流传甚广的那几段她跑调儿跑得不成样子的原创歌曲,我甚至没有勇气把它们听完。

这天晚上,曾轶可唱了《狮子座》和《多余的流星》。同样是原创,同样是绵羊音,同样是跑调儿,但当她唱起“人山又人海,别错过那一个等待”,唱起“流星说,它是多余的,所以陨落”时,我心里一震,顿时对眼前这个女孩有了几分好感。

这让我想起很早之前买的一本书,《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那天在书店买下它,完全是因为喜欢它的封面——简单的白色,以及童话般的涂鸦。书封在塑料套子里面,没法翻看,所以作者安东尼是谁,书里究竟讲了些什么,一无所知。即便这样,我还是赌博似的把这本书带回了家。

粗粗翻看便有些失望,通篇居然没有标点,语句间的停顿全部用空格来表示,看着有些不着四六。于是,我把它放下了。

一放就是一年,直到今天,我用了一个下午把它一口气读完。现在我可以告诉你,这个叫安东尼的男孩生长在大连,后来去沈阳念书,再后来去了澳大利亚上学、工作。这本书是一个集合,收录了他两年来的网络日记、墙上的便条、书包里的笔记和聊天记录里的只言片语。没有什么深刻的大道理,只有真实生活中的小温暖、小感动、小智慧。

他说,走在城市里的时候,想要把灵魂挂得高高的。他说,那些我们觉得理所应当的事情不一定是对的,人真的比河马跑得快吗?他说,我们为什么要旅行呢?我想可能是因为有些人有些事有些地方,一旦离开就回不去了,或者应该说,总觉得自己回不去了。于是我们不断地离开,去旅行,斗志昂扬地摆脱地心引力,证明自己不是苹果。

这样的调调总是能打动我,无论是安东尼还是曾轶可。

是啊,他们的表达方式不那么“主流”——没有标点符号的文字,就算拿小学生的作文标准衡量也无法及格吧;就像唱歌跑调儿的人,即便私下里K歌也难免遭人耻笑,何况参加选秀比赛?正因如此,便很少有人肯静下心来关心他们究竟在说些什么。因为我们总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年轻人先要“入流”,才有与这个社会对话的资格。于是,越来越多的人被“主流标准”格式化,而更多的人,囿于这样的“标准”,错过了更多的精彩和可能性。

其实我们更该关注别人说(表达)了什么,而不是说的方式,不是吗?

因为我相信,我们身边确实有一些人,来自某个遥远的星球。

快女曾轶可:不,完美_1200字

1200字 人物传记

曾轶可,是天使还是魔鬼?是歌手还是词作者?

一直以来大家对于曾轶可的评论,是不是太绝对与苛刻了呢?

你也许想说,我应该站在中立的理性角度上,但是,中立的评价本身就不应该给曾轶可,因为曾轶可给我们的提示是,做自己,放纵爱。

首先,参加快女的创作型歌手有很多,为什么只有曾轶可留下来了?

其次,为什么各个网站曾轶可的人气居高不下,彩铃榜曾轶可的彩铃下载量又是第一呢?

只是因为炒作?只是因为创作?

至少,我,不是因为争议喜欢这个女孩,而是因为他在三百晋六十的比赛中《我还是个孩子》真正的打动了我。让我感到了一个不食烟火的少年。连篇累牍的报道,所谓炒作,是一个可以唱出这样纯净的歌声的人所钟爱的吗?她能进十强,自然是由她的不可取代性,郁可唯的人气,又能与曾轶可媲美吗?选秀节目,自然不能选谁唱歌模仿的像明星,而是选谁离开了这个舞台更有发展前景,更有潜力,专辑有更多的人去买,有更多的人为之疯狂。

我想,社会对于这个19岁的女孩子本来就不应该如此苛刻,如果天真的她在枪林弹雨中长大了,经历了很多人成长的痛,我们不觉得惋惜吗?这个瘦弱的女孩,本身已经经历了生命不可承受之重,就不要给她更多的痛了。

我想,曾轶可是不完美的,可是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喜欢这个女孩子?我想,喜欢她的原因正是大家喜欢选秀的原因——每个人都从一个起点出发,只要你有才,你就可以。大家总是为那些选手的梦想与执着而感动着,所以疯狂的迷恋,它每个人提供了创造奇迹的机会,而曾轶可,正是这个创造奇迹的人。曾轶可是不完美的,但是却残让她更美。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不完美的,所以喜欢不完美。

我们每个人的成长都经历过痛,所以喜欢这个痛着的女孩。

一个女孩子,在最“烟熏火燎”的战场上,在风口浪尖的争议中,背着吉他,安安静静的歌唱,天真的模样总能激起人的保护欲,楚楚可怜的歌声总是把人打动,让人有重回童年的温存与感动。

每个人,可以讨厌,亦可以自由的爱,曾轶可的歌声不被一些人接受,但她甜美的声线和很高的辨识度确实独一无二,有人喜欢,证明她的歌声可以打动人,至于争议,这是必然的,去不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一个新鲜的事物出现,怎么可能博得所有人的首肯?

李宇春,周杰伦,周笔畅,哪一个不如是?

怎么可以现在就盖棺定论呢?没有新鲜的元素出现,就必将造成一种滞后,华语乐坛又怎么能向前发展呢?

一个艺术家,当她用独特的眼光去衡量自己的事业时,当她探索了新的领域时,自然会受到大家的反对,因为颠覆传统,因为不能接受。梵高如是,肖邦如是,毕加索如是,但是只有这样“不是艺术的艺术”才能推动时代的进步,推动整个事业的发展。

唱歌的所谓实力,所谓唱功,是可以后天去打造,去历练的——要知道她本身是没有经过专业的歌唱训练的,她大学学的是翻译,不像那些翻唱快女很多都是从音乐学院毕业的。唱功可以打造,天赋打造的来吗?

比起那些悲春伤秋,要死要活的靡靡之音,曾轶可这个“可以创收”的up新势力必将会成为浑浊世界的一股清流,萎靡歌坛的一道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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