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墨飘香900字

书墨飘香

900字 六年级 抒情

自古以来,无数才子以念书为趣,以吟诗为乐,不知留下了多少千古佳句。而我,作为炎黄子孙,自然也继承了先辈“饱读经书”的脾性,这可能有点夸张,可我也算得上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了。

不是乱说大话,我读过许多书,无论是中外名著还是课外书籍,我都读得津津有味;不管书中的内容是有趣还是枯燥,我总能耐着性子读完。幽默风趣的《笑猫日记》,我是百看不厌,见到特别有意思的一段就用红笔圈下来,细细品味,多读几遍,这些句子就牢牢记在心里了;内容枯燥的【中华上下五千年】,我更是要多读几遍,把深奥的地方理解透彻,通篇的意思就逐渐清晰了。一通读全文,我就明白了它的表达思想,就发现它还是挺有意思的。因此,我更加喜欢读书了。

因为我“读书有方”,写文章更觉得是一种乐趣。三年级刚学写作时,妈妈要求我打好草稿再誊写,我觉得既麻烦又浪费时间,后来我读的书越来越多,知识面也越来越广,升入五年级,我便抛弃了这条“老规矩”,写作时信手拈来,却也句句在理,我真正领悟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含义,读书让我自信,让我受益匪浅,我从读书中有学会了一个新的写作技巧——把从书中懂得的道理融入自己的作文里,多写一点总结,会使自己的作文更重点突出,脉络清晰。

家中的书不是很多,早已被我“席卷一空”,读完后心中更强烈的欲望让我开始向朋友们借书,只要谁买了新书,都会被我借来先睹为快。遇到不好说的书主子,我就想方设法收集词汇和大道理,用我的“超人智慧”说服他放弃“首看权”,这不我刚看完一本借来的《小海蒂》,又有一本《小小姐》被我拿来窃读?周末写完作业,我都会去书店看书。有一次,我和好朋友约定去吃咖喱饭,我坐公交车路过书店到德克士,离约定时间还有三十分钟,我便直接来到书店,从书架上找到一本《女生日记》,如饥似渴地看了近两个小时,直到书店下班时我才猛然想起约好吃饭的朋友,便飞快地奔向目的地。她们已经为我打包了一份,并取笑道:“书虫,你蛀书蛀饱了连饭也省得吃了。”我也只能嫣然一笑。

我,就是这样爱看书。在书中我领略了汤姆叔叔的顺服,感受了简?爱的坚强,体会了童年高尔基的不幸,品味了兔子爱德华的悲伤,看到了小根鸟的坚持。

读书,让我思想成熟;读书,让我心灵净化;读书,让我受益匪浅,其乐无穷;书是我终生的好朋友,书墨飘香,一直会伴我健康成长。

决定

900字 高二 散文

终于做了这个决定,以后把自己写的日志只留给自己一个人看。我想我还是太懦弱太脆弱了,暂时受不了别人的冷言冷语。我宁愿自己守着自己的地老天荒,直到永远。

我想,这个暑假就要结束了。回过头来想想这个暑假自己都干了些什么,绞尽脑汁却想不出个所以然来。没有人会想到这个暑假我做了什么,甚至我自己都迷迷糊糊搞不懂自己。我拿了一个暑假两个月的时间,一字不落地摘抄了郭敬明的一整本小说《左手倒影右手年华》。我没敢告诉任何人,我怕他们说我脑子烧掉了。

也许就这种时候我是真正快乐的,自由,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哪怕浪费两个月的时间去抄一本小说,或许在别人眼里这是一种愚蠢的行为,是不明智的。可是没有人能比我更加清晰地体会到,每写一个字时的快乐,因为发自内心的喜欢,所以不计后果地去做。我现在终于感觉到,什么儿女情长都是不现实的,还是自己真真切切的开心来的踏实。与其去喜欢一个不知道是否喜欢自己的人,还不如去喜欢文字,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喜爱的文字里,说不定我爱她,她也爱我。

越来越喜欢郭敬明、几米的文字。摘抄完郭敬明的,还想抄下来几米的,尽管我知道不可能,已经没有时间再给我任性挥霍了。可是我觉得已经足够,我曾经想过去实体店里或者在网上订购这本书来着,可是思来想去都没有自己抄下来有用。自己抄写的过程中,那些文字和感觉都轻而易举地融入自己的思想里面,而读起来实体书就不一定有这样深刻的体会。而且在摘抄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有很多地方与郭敬明的文字产生共鸣,虽然我不能确切地解释共鸣是个什么东西,但是我觉得我们从骨子里就有相似的特点。详细可见《左手倒影右手年华》。

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我越来越喜欢也越来越习惯用电脑打字,越来越不耐烦用稿纸一笔一划地写字了。我享受思绪如潮水一般汹涌而来的感觉,享受灵感源源不断地通过键盘敲击而呈现在眼前的感觉。我觉得自己是越变越懒了,潜移默化地发生着改变。

其实,我想着把日记发表在qq空间里,并且设置仅自己可见,是在心里充盈着一个不可思议地想法。我想这个想法一定不能让我爸妈或者非常关心我的人听到,不然他们会打死我的。我想着,如果有一天我失踪了,或者非常不幸地去世了,然后非常关心我的人在整理我的遗物的时候,登上我的qq,惊喜地发现空间里居然藏着这么多不为人知的小秘密,然后她们就可以一一看过,然后……莫名其妙地,我心里有种秘密被人偷窥的满足感。好吧,我想我真是个奇怪的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题目

相关推荐

六年级
抒情
9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