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歌赋》(二)_2000字
十年后,九重天之上,新帝登基。分明时辰已到,却迟迟没有开始。
“司命星君,“九璃金凤”——寍萧为何还没到?不是早已发出请帖了吗?”锦弦身着龙袍,端坐在龙椅上,扶额道,“你们怎么这么办事不周呢?”司命星君夙子裕立即上前一步,作揖道:“回大皇子,寍萧大人我们是左请右请请不到啊,他大人现在凌驾桃花林,竟在和一红衣小仙闲聊,对大皇子您是大不敬啊,依臣所见,此人就是大逆,杀无赦。”夙子裕知道那红衣小仙是谁,不正是十年前差点儿取了步锦弦性命的九尾狐族浅歌上神吗?想当年,浅歌上神确实是狠心,与步锦弦相恋近百年却在最后痛下杀手,剑法何以了得,剑花封喉,若不是那痴情的小妖姜千灵将自己的魂珠给予步锦弦,说不定现在的天帝就是二皇子步锦瑟了。
夙子裕当年还是天帝身边的左护法,不料天帝却派他去捉拿尹浅歌,谁知,尹浅歌却在此时跳下诛仙台,使得他没能交差,被降级了,从神君到上仙,他确是有点不甘。
今日,不正是给了他一个除掉尹浅歌的机会吗?就算那寍萧再厉害,欺上犯下之罪可是死罪啊,到时候惹得大皇子动怒,下令捉拿寍萧,那么寍萧就没有时间去顾全尹浅歌的周全了,这样,将尹浅歌一族一网打尽也不是问题。
“臣以为,寍萧大人不来,定是因为那红衣小仙有什么重要的事要向寍萧大人交代。寍萧大人绝不是司命星君口中的那种人,所以,大皇子可以先开始登基大典,若有要事商议,再去唤那寍萧大人来也不迟啊。”说话的正是一旁的“七海冰蛟”——柳扶霜。她说完,退后一步,瞪了夙子裕一眼:“还请大皇子明察,不要听从奸人胡言乱语,若是错杀了忠良,对谁都没有好处。”夙子裕本是一本正经,听了柳扶霜一番话,心不由的凉了一大截,再不敢出声,只是默默地站在那儿。
步锦弦再三思量,觉得柳扶霜说的对,夙子裕本就不是什么忠良,此人阴险狡诈,办事从来就是自己做错挑别人毛病的,就不该相信啊。“就照柳爱卿的办了!!”
不出夙子裕所料,此时,桃花林凉亭下,寍萧正在听着浅歌的讲述,他那样认真,虽然浅歌的描述确是有点语无论次了,但是寍萧只是听着,是不是点点头,附和她一下。直到他觉得浅歌讲完了,才肯问她:“浅浅,讲完了?”白衣的寍萧随后起身,活动了一下筋骨,毕竟,听浅歌说话并不是一件简单事儿,平时说话还好,就算是绕了好几个圈子才回到正题,那也还是听得懂啊,若是像这样,分开时间长了,和你说起话来,那就是恭喜你,中奖了,特等奖的节奏。红衣的浅歌也站起来:“寍萧哥哥,讲完了呢!我讲的好吧?”突然,她向寍萧靠近,寍萧便是本能的又移开了。浅歌嘟起嘴,撒起娇来:“寍萧哥哥干嘛啊,人家不好看,吓到你了吗?”说完低头看了看那一身早已破烂不堪的红色罗裙,抬起头来,冲寍萧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呵呵,寍萧哥哥……那个……从家里逃出来,衣服也划破了……”说罢,又向寍萧靠近一步,扯了扯寍萧的衣角。寍萧先是一愣,被浅歌那么一扯,立刻回过神来,惊得差点没拔剑看向浅歌了,寍萧“呵呵”干笑两声道:“浅浅,我屋中有一套白袍,本是要送个扶霜的生辰贺礼,不想,她却不喜欢,不知妹妹你是否喜欢呢?你先去看看吧,真不喜欢的话……”“喜欢,当然喜欢了~”寍萧的话还没有说完,浅歌就忍不住插嘴了。话音刚落,又直奔寍萧桃花林中的小屋了。寍萧望着浅歌渐行渐远的身影,不由的嘴角一挑,温柔的笑了,好似春日里的花骨朵儿都绽放了。他喃喃道:“这丫头……”
寍萧才坐下不久,便听到一棵桃树后有了动静。“谁?“他猛地站起来,不安地抓起石桌上的龙啸剑。有人从桃花树后走了出来,那是一位极为俊美的银发男子。他身着一袭墨色长袍,袖口绣着亭亭玉立的君子兰,手中紧握着一支笛子,上面的花纹,细看便知道,竟然与浅歌的钰芊扇是一样的,丝毫不差。突然,风起,男子的银发随风飘荡,有一丝凌乱,却又不显得邋遢。寍萧看清对方的脸后,面露难色:“你来这里做什么?”他随后上前一步,先发制人道:“莫非又想夺我所爱?你休想。之前是我让着你,但今日我觉对不会让给你了!!”锦瑟冷笑一声。飘到寍萧身边,却没有一丝动静,踏雪无痕!“哦?寍萧,不想你挺了得,这才没几日,你便另有新欢了?是谁啊?刚刚那个傻姑吗?“锦瑟的讽刺,使得寍萧大怒:“步锦瑟!你最好收回你刚刚那句话,我不允许你那么说浅浅!”这回,倒是锦瑟面露难色了:“你说什么?浅浅……”他陷入了深思,“浅歌还活着!”寍萧点头,锦瑟的脸上,顿时浮起一丝微笑:“我寻她十年了,不想在你这里遇见了,看来我们又要抢同一个女人了……”这笑中,却又有了几分沧桑,几分憔悴。
十年前,浅歌前来锦瑟的寝宫:“锦瑟,我的时间差不多了,也是时候该回去了。”她眼中闪着泪花。锦瑟并未明白此意,只是上前来,轻拭了她的泪:“绾儿,怎么了?好了,乖,不哭,有我在,没人能够欺负你的!”“我若是当初选择的是你,是否就不会如此伤心?我爱你,真的。这也是在今天我才明白的,我爱的,唯有你!”浅歌见锦瑟并未会意,发疯似得抓住他的双臂,“也唯有你是值得我爱的,但是对不起,我的时间不长了,若有再见,我定会以身相许,不管你那是如何!!”语罢,浅歌欲离去,却被锦瑟唤住:“绾儿,此话当真?你若真心爱我,当初你又为何要选择大哥?你若真心爱我,又为何要离我而去?”锦瑟此时,也是泪光闪闪。浅歌回眸,四目相对:“锦瑟,我终究是对不住你。”“绾儿,你若真心爱我,又为何要轻易放弃?这不像你啊!”浅歌摇头:“我并未有想过放弃,但是命运永远不会按着我的计划实行。近年来,我也想起了不少事呢,我只是来渡劫的小仙。这是一个很复杂,且不容易破解的情劫,我并不属于这儿,我终究还是要离去,”锦瑟心烦意乱,他从未想过会是这样的:“绾儿,三百年了,难道你就对这儿,对我没有一点点感情吗?对我的情难道也只是虚假?”锦瑟突然冷哼一声,转过身来用剑指着浅歌的喉咙:“绾儿,想回去吗?我可以帮你的。在情劫中,只要渡劫者死亡,那么,一切就会像没有发生过一样了……”浅歌向锦瑟走近一步,剑锋离喉咙越发近了:“你若是这样认为,那就是这样吧。”她轻轻闭上双眼,又欲向前。突然,“当“得一声,剑落在了地上。”她微微睁眼,睫毛轻颤:“锦瑟,我们终是未能在一起,你遗憾吗?”“从未遗憾过,只要你真的爱我……”浅歌泣不成声,转身:“若有再见,我定会爱你不变!”“尹浅歌,你要幸福!!”“嗯,会的。我回去以后,你便来人间寻我吧,没有你,我的生命始终是残缺。只有你在,才是真的算幸福!”哪怕那是你已经爱上了别人,也不要忘了我才好……说罢,她便拂袖而去,留下一片红云……
六年级:宾易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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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殇(引子)_350字
浩瀚的宇宙中,一个”角落”里传来一阵毫无感情的声音:
第317号实验体已在实验日期2317季位(年份),星标(日期)5月27日,银级(时间)3:57重度破坏载体,是否毁灭该实验体,重新修复载体?决定时间60银界(秒)。
与此同时,一只颤抖的手正犹豫不决的在3D立体影像版的选择项目上徘徊……
良久,重于在”否”字上点下。
冰冷的声音再次响起“主人,恕我愚昧,为什么不毁灭该实验体?"
”我想看看过去”
……
于此同时,地球上的主宰人类,在2317年5月27日3点57分,终于尝到了多年前亲自种下的恶果——毁灭!
铅灰色的夜空电闪雷鸣,似乎在宣告人类的毁灭。
慌乱的人群中有一个青年与众不同,他近乎疯狂的看着天空,喃喃道:“世界末日居然与我写的小说中的日子一样!”
他叫陈晨,一个初出茅庐的科幻小说家。
六年级:陈纬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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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2000字_2000字《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这是我乐于探讨的。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www。99zuowen。com“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六年级:爱情苹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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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_2000字近日晚上闲来无事,也无心聊天。搜索历届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来读,被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这个名字吸引,又看了获奖作品的短评,决定就看这部了。小说刚开始是关于上海的弄堂、闺阁、留言、鸽子的描写,虽然文字细腻,描绘得像工笔画,我还是看不起兴趣来。这样的环境描写,粗略看起来啰嗦、冗长,看得人头皮发麻。仔细的体会,你就不得不佩服作者笔力深厚,驾驭文字的能力超强。作者不惜用几章文字来进行环境描写也只不过是为女主人公的出场以及悲剧的一生进行铺垫。 王琦瑶长得很美,偏偏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这样的女孩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心性高,又有着上海女人的精明,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以及同学吴佩珍、蒋丽丽的社会关系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跻身上流社会,当选“上海小姐”以后,不惜给一位高官“李主任”做“金丝雀”。就是这一决定和短短一年的情妇生涯,为她此生的悲剧拉开了序幕。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短暂的生活,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一个雕花箱子,里面装的金条成为王琦瑶在李主任死后物质上的依靠。王琦瑶和李主任之间没有爱情,他们互取所需。李主任看重王琦瑶的青春美貌和单纯,在王琦瑶这里他可以得到放松。王琦瑶看重李主任的权和钱,在这里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李主任对王琦瑶虽然没有爱情,但是他却以自己的方式对王琦瑶承担着责任——他给她留下一箱金条,成为她以后活下去的一个依靠。 康明逊——这是王琦瑶唯一爱过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二房所生,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从小就看到生母受到大房的欺负,也因此学会了生存的技巧。他有生活情调,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却有着致命的弱点——软弱。王琦瑶和他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明知自己不能娶王琦瑶,康明逊还是与王琦瑶暧昧。得知王琦瑶怀了他的孩子之后,没有勇气与家庭决裂,甚至连陪王琦瑶上医院的勇气都没有。王琦瑶怕影响他的名誉,不惜抓有着苏联血统和共产党遗孤背景的萨沙来做替罪羊。为了这个男人,也为了给自己有个依靠,最终,王琦瑶生下了这个孩子,并将她抚养长大。从心底里王琦瑶不恨康明逊,因为她知道自己做过别人的情妇,没有资格正常的嫁做他人妻,也就没有资格怨恨。 与王琦瑶有情感瓜葛的还有一个男人——程先生,这个男人是真正的爱王琦瑶,也有担当。他最先发现王琦瑶的美,并尽力的发掘出这种美。他给她拍照片并推荐给杂志社,还鞍前马后的支持她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之后,疏远了他,投入有权势的李主任的怀抱。李主任死后,王琦瑶怀了康明逊的孩子之后,生活陷入困境,他尽心尽力的照顾她。就是这样一个真心爱着王琦瑶的男人,王琦瑶对他只有感恩,没有爱。像程先生这样的男人,想要的并不仅仅是王琦瑶美丽的躯壳,他要的是王琦瑶的心。当他知道王琦瑶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之后,在服侍王琦瑶做完月子之后选择了离开。 在独自抚养女儿的艰难日子都过来之后,王琦瑶到晚年却爱上了一个有怀旧情结的年轻人——老克腊。这位老克腊爱上的是老上海的影子,王琦瑶身上正好有着老上海的影子。当王琦瑶提出用金条来换取老克腊陪她渡过余生时,老克腊选择了拒绝。这情形有点像当年李主任用金条来换王琦瑶的青春,可惜王琦瑶想错了,老克腊不是当年的王琦瑶,老克腊始终是一个要融入主流社会的男人,不会把自己的青春交给一位年老色衰的女人。于是,王琦瑶只能感叹:只有靠自己。想要有所依靠的王琦瑶,一生都没有什么依靠。亲情是隔膜的,在她最孤苦伶仃的时候,母亲对她也是一番刻毒的羞辱。辛辛苦苦养大了女儿,女儿对她也不贴心,从小就跟她作对,长大后随丈夫去了美国。或许,唯一看得见的依靠就是那一箱金条,这是支撑她活下去的一个念想和指望。到最后,长脚要抢夺她的金条时,她不顾力量对比悬殊,死死抓住不放,还想把长脚送进监狱,最终让长脚掐死了她。这个女人靠金条而活,最后又因金条而死。 纵观王琦瑶的一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一辈子活在寂寞与回忆当中。她的悲剧是由自身的依赖性和软弱性造成的,她本来可以找个下层小人物过着平淡的生活,甚至她也可以和真心爱她的程先生结合。这些机会他放弃了,她一辈子都不放弃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看看她后来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就知道了。与她交往的男人都是些有小资情调却靠吃祖辈产业过日子的人,当然这些人身上也就少不了软弱性,她也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对他们没有过高的奢望,自然也知道这些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想依靠男人这条路行不通,最终想用金条来换取一个男人的陪伴也不可得,悲剧也就到了极点。 小说取名《长恨歌》,可通篇看下来,没看出作者要表达的恨在哪里,或许作者是想通过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人生经历来揭示社会的变迁对一个人的影响。王琦瑶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也是这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女人长得不好,容貌上不占优势,自然也就不会依靠美貌来换取自己想要的锦衣玉食和歌舞升平的日子,这些女人相比而言更加容易接受平淡的日子,也就容易获得平凡人的幸福生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女人长得不好是悲剧,女人长得太好,又没有用对地方就是更大的悲剧。作者要表达的恨是什么?是王琦瑶的的不独立?还是男人的没有担当?或者是社会变革对一个女人的毁灭?说实话,我到现在都还没搞清楚。 个人感觉王琦瑶被长脚杀死这个结局有些仓促,也不够理想。对王琦瑶来说寂寞、孤苦的活着,靠回忆活着才是最大的悲哀,爱情梦破灭之后,死死守住金条不合情节的自然发展与推进。一些重要的配角最后的下落也没个交待,比如那个对王琦瑶付出一片纯情的乡村少年阿二和萨沙。在前面作者可是花了大气力来写这些配角的,就这样让这两个男人不明不白的失踪总是觉得有些缺憾。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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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歌 章二_2000字闻其言,眼角划过一丝冷嘲,心下略微有些苦涩。是了,自新秀入宫,帝子来这朝颜宫次数便少了,若是以前,这些狐媚子怎敢来我这朝颜宫撒野 思及此处,心下越发的不是滋味,面上却是浅笑依旧,淡言曰:”语妃关怀,本宫牢记,本宫自幼身子孱弱,不易受孕,故至今也未曾有孕,想来也是本宫福薄。“言至此,面露苦色,又言:”倒是语妃妹妹,本宫闻你素来身子康健,想来不日便会传来好消息罢。“掩唇轻笑一声”哎呀,瞧本宫这记性,帝子怕是已有三月未曾去语妃妹妹那里了吧,这有孕一说真是……。“微顿,杏颊染红,似羞涩道:”本宫多言了,还望语妃妹妹莫恼本宫才是。“ 语妃菀而一笑,笑语嫣然,轻轻摆弄褶袖,轻抚腰带宛住的小腹,坦荡平平:”姐姐倒是记得牢牢圣上何时摆架何地呢,不亏深爱,说其宠爱,妹妹自然不敢与姐姐相提并论,那妹妹再次恭祝姐姐早日诞下龙嗣为祖上,为皇家添光才好,别只是空有其表,而却是不会下蛋的母鸡啊。“言罢,捂唇轻笑,剩露半面容颜又言倾城:”妹妹只是说说罢了,姐姐莫往心里去。“ 我轻抚眉心,暗叹:这语妃倒也是一深藏不露之人,原来当真是小瞧了她,看来以后倒也要对其多加上心。我又莞尔道:”如此,本宫便先谢过语妃了,愿承语妃言,可早得龙嗣,为皇上开枝散叶。“语妃却也未接话,丹凤眼弯弯笑颜,三分真,七分假,扶了扶头饰宝珠玉碧:”妹妹忽忆起刚入宫时还是个不懂嘈事,情窦初开的稚童罢了,为其家境穷撩而入宫以报父母养育之恩,姐姐早时入宫,人理事故全全了解,因得宠爱有加,怎么倒是还落得妹妹这卑微的妃位,真真是叫人惋惜呢。“ 我一挑眉,话锋一转又道:”语妃哪里的话,本宫有幸,蒙受君恩,得以侍奉帝子左右,虽忙碌,倒也觉着幸福,倒是语妃,久不见圣颜,怕是不能体会了。雷霆雨怒,皆为皇恩浩荡,且本宫不论本宫如今有幸以妃位随侍帝子左右,已是感恩异常,至于这分位,本宫相信,帝子自有主张。”语妃眉语间闪过一丝厉光,不外露,珂而柔情款款不失大家归秀范:“妹妹福薄不如姐姐那般垂欢膝爱,均沾雨露未曾入舍,罢了,无碍,愿保家人平安,月禄也无缺,清冷平淡未曾不是件妙事,倒是姐姐日日攻与心计,夜夜不得寝安,登高者自有多人嫉妒,只是姐姐日后要多留圣心,别站得高摔得惨才好,姐姐说可是?”我冷哼一声,略顿,掩唇轻咳,顺了顺气,复又言:“语妃这口气,莫非是对帝子之举心生不满,质疑帝子之决议?语妃言妃位卑微,如今又后位悬空,莫非是存了问鼎后位之心?入驻中宫,语妃久不见圣颜且出身低微,这可如何是好?”言罢,凤眸微抬,望向语妃,眼底嘲讽之意渐显。语妃却是淡淡笑过:“姐姐这可真是说笑了,妹妹何曾有此意,姐姐这可是枉然给妹妹定罪呢?这妹妹可担当不起,姐姐抱读史书,定览清朝文字狱一风波,可览古书批判其未与小小思想,略无此意妄加推断而枉了多许人也,此乃昏庸之道,姐姐可曾想效仿?” 我素手轻抚锦被,似笑非笑道:“哦。”略顿,语调拉长,复又言:“如此,便谢了语妃提醒了,本宫自当留心,让那些狗啊猫儿的都绕道而行,至于这圣宠……语妃不收帝宠,本宫便不与语妃细说了,不然,让让人听到倒是说本宫恃宠,戳语妃痛脚。”言罢,又大声朝殿外道:“后宫不得干政,本宫也只知这女戒言女子须有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罢了,至于语妃所说前清之文字狱,本宫可当真是浅闻了。这话语妃妹妹在本宫这说说便也罢了,可莫再说了,这私议朝政可是抄家灭族的重罪啊。” 言罢,望了眼语妃,淡言道:“吖,本宫一时惊慌,竟声高了,恐一会宫中便会有语妃你私议朝政之言传出,这可是如语妃所言抄家灭族的大罪……这可如何是好,这若是语妃…”言及至此,轻扫语妃,轻笑道:“瞧本宫,真真是该罚,一时不查竟如此,语妃可莫怪本宫才是。 语妃宜然自得的韵了韵翻盖中茶,抿了抿:”姐姐可真是刻守言规呢,但只怕姐姐理解事理能力淡缺,规宫只论之本朝政论,以怕外戚集权,但无可规其不能理尘风往事,姐姐可说曾是?女子无才便是德,可免之幼时论谈时往瞧而闻,也知文字狱罢了,以此念之今伦此事告诫姐姐无论后宫中,朝政中以史为鉴罢了,姐姐此番教育妹妹可真是多心了。“ 我浅笑曰:”如此,倒是本宫错怪语妃了,本宫这里向语妃赔不是了。闻语妃之言,倒是个守礼之人,只是这前朝往事妹妹还是少谈罢,若是让那有心之人闻之,会以为妹妹有不臣知心,到时祸及家人也不好不是? 言罢,掩唇清咳,身子愈发不爽,故言:“语妃倒是博学,今日天色已晚,本宫便不留语妃了。”语妃睨了我一眼:“那姐姐好好疗养,妹妹先行告退了。”遣了婢子送其出了内殿,由锦衣服侍躺了,在其耳畔低语,叫其命人于宫中散布语妃私议前朝之事,言本朝外戚干政,其父……今日诸事只觉笑话一场,往日思及,不过笑料一分,这语妃穆语如何斤两,已然透澈明朗 见锦衣领命去了,故命婢子剪了烛心,寝之。初二:111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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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钢琴(二)_2000字十五岁的女生就是这样,在彼此羡慕中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单凌雨几乎每天都要弹琴,熹微很喜欢听她弹琴。每到她弹琴的时候,熹微就自觉的坐在她身边,像一只温顺的的小猫。熹微和单凌雨在一个圆月的晚上让熹微的爸爸找人把钢琴搬到熹微家的枫树下。单凌雨坐在枫树下,柔软的秀发搭在肩上,弹着一首一首的优美的曲子。温柔的月光透过枫叶洒在单凌雨的发上,闪着清银色的光。枫叶从树上飘落像一只只蝴蝶空中跳舞,好像是在为单凌雨伴舞。看着单凌雨优雅的动作,入了神。熹微心想如果她也有这么好的条件该多好啊,也许她也会弹一手好钢琴。可现实中的她呢,连钢琴都没碰过,如果不是单凌雨或许她连钢琴都没见过呢。“凌雨,这首曲子叫什么名字啊。我好像没有听你弹过啊,真好听。”“这首曲子叫‘卡农’,妈妈教我弹的,好听吧。”单凌雨微微牵动一下嘴角说。她说话的的时候眼中滑过一丝忧伤,那种伤很低很浅,几乎看不到。熹微像是想起什么说:“凌雨,你自己一个人住在这里,你妈妈不会担心吗?”单凌雨的动作稍微迟顿了一下,不一会却云淡风轻的说:“我妈妈两年前就去世了,车祸。”熹微的心咯噔了一下。她原本不经意的一句话,恐怕揭开了单凌雨的伤疤。熹微抱歉的看着单凌雨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不知道、、、”琴声停了下来,单凌雨勉强的扯出一个微笑说:“没关系,反正都是过去的事了。如果你喜欢我可以经常给你弹啊。”熹微微微的点点头,没有再说话。美妙的旋律又渐渐响起,熹微在也没心情听了,陷入了沉思。她从未想到她会有这样一段伤心的过往,在这短短的相处中她看到的几乎都是单凌雨简单的莞尔一笑,虽然笑的时候带着不轻易察觉的忧伤;而且熹微一直认为单凌雨比她幸福。或许是单凌雨从未提过罢了。这件事再也没有被两个人提起过,就这样一个沉重的秋天夹着两个人微妙的心事过去了。纯洁的冬天覆盖了火红的秋天。单凌雨说她讨厌冬天,因她觉得冬天是一个伤感的季节,永远只是单一的白,让人觉得心里很凉。外面飘着雪,单凌雨倚在沙发上喝着果汁。熹微在旁边静静的翻着手中的书。“熹微你想弹琴吗?”单凌雨捣鼓着手中的杯子漫不经心的问。熹微迷迷糊糊的抬起头,等她弄清楚情况时,不可思议的看着单凌雨,说:“我、我可以吗。”单凌雨仰起小脸,疑问的看着熹微说:“当然可以啊,又不是什么易碎的东西。”熹微的心像是要从胸腔里蹦出来一样,她真的很激动,她从来没有碰过那架钢琴,虽然她一直想试一下触摸钢琴的感觉。她很疑问,她配碰那架钢琴吗?熹微不安的坐在钢琴旁边,手心湿湿的。她的手停在半空中不知道该往那放。当熹微终于有勇气把手放在钢琴上时,她才发现自己的手那么难看,她以前从来没有注意到。手指又短又黑,指甲旁边生着杂乱的倒刺,血红的肉从指甲内翻了出来,就像菜市场里还未处理的禽爪。熹微反应过来时,立马把手从钢琴上拿了下来。眼泪像是珍珠断了线一样啪啪的掉了下来。单凌雨看见熹微反常的眼泪,一下子慌了。连忙从沙发上站了起来,问:“熹微,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啊。你不要吓我。”熹微没有说话,刷的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跑到楼下,把自己反锁在屋里。单凌雨追了下来。站在熹微的门前敲着门,焦急地问熹微发生了什么事。如果不是熹微妈妈的劝说她可能会一直等到熹微出来。熹微趴在床上,一遍一遍的用纸巾擦着指甲,泪水弄湿了枕头。哭累了便在床上睡了过去。当她醒了的时候,雪依然在下。熹微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飞雪,眼泪不知不觉的又流了出来。她似乎知道单凌雨为什么讨厌冬天了。冬天,真的让人觉得很悲伤。几天之后,单凌雨一直追问熹微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熹微以不舒服的理由向单凌雨作了解释,单凌雨即使不相信也没在往下为问,因为她不想失去这个朋友。像往常一样,依然是单凌雨弹着琴,熹微静静地听。单凌雨是多么希望这样的日子一直这样下去。可是美好却永远停留在第二年的春天。初三:曲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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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门(二)_2000字哦,忘了介绍,那名黑衣少年名曰:“唐辰羽”,正值十三岁,是当今唐门第42任掌门(唐恩康)的唯一血肉,深受宠爱。而那四大护卫则分别是“梅·花仙·蝶恋花”、“兰·杀神·谭江茁”、“竹·剑痴·陈相锦”、“菊·死神·王文灿”。各个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凶狠之辈,除了“花仙”是由“魂恋花”与“冥彩蝶”合成的天地灵物,刚一孕育出生便被上上任唐门的门主“唐天狂”发现并收服,又立下了从古至尽未有人敢忤逆的玄天契约:“‘花仙’无条件守护唐门千年,与唐门共进退,对外声称是唐门的‘供奉’,唐门在前一百年必倾全门之力保护‘花仙’的安危。”要知道像“花仙”这等通了灵智的天地灵物都是被各大门派疯抢的,虽然这等灵物乃是天地真正的宠儿,但刚一孕育出来还是极为褥弱的,只有修炼约百年的时间才能真正做到所谓的“天下无敌”,而这等灵物寿命通常是以“千”这个单位来计算的,而“花仙”的寿命至少是近万年的,这天地的宠儿断断不是随便说说而已的。这也证明了“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一做位于枫山山脚的学堂里,一名鹤发老者正在兴致勃勃讲着关于唐门的一切,已便使这些未来有可能进入唐门的孩子们使他们对唐门有一定的概念罢了。“这唐门啊,又名唐家堡,分内外两堡,严格的来说“枫山镇”及“枫山”的山脚都为外堡,而以上便是内堡的所属地域了。”鹤发老者沧桑的面庞上流淌这丝丝异样的红晕。“而唐门的布置大概分为外堡的城门和蛇魔墙;内堡的竹林、密房、逆斩堂和武堂,这武堂又名大师堂,咳咳……”说着说着老人竟由于有些兴奋呛了一口。“下面呢,就细说说这‘唐门’的建筑。”“唐家堡城门,城门宏伟高大,远看呢,是坚固无比的石柱砌成,近看发现:原来是数千万竹子排成。虽是竹子,但看着坚不可摧。据说这竹子是经唐门独家秘方处理过的。门上赫然三个字:“唐家堡”仔细看却发现这三个字是由不同暗器组合而成的!”鹤发老者依旧手舞足蹈的讲说着。“这魔音墙啊,坐落在外堡侧院的竹林中。类似于天坛的回音壁。它蜿蜒八丈有余,高一丈。形如多个圆球连接而成,延伸如行走的蛇身。在墙的一头轻轻说话,一小会之后可以听到自己的回音。而若是另一头有人,会非常清晰地听到对方的说话,眼却不能看见。”“再说说咱这外面的那堵墙,相传啊,这山上的竹林原没有竹子,而是杂草丛生的丛林,里面有巨大的蛇窝,丛林里毒蛇密不可数,这毒蛇常常蹿出林子攻击周围的村庄,起初是村里的小孩莫名失踪,接着连大人也接连失踪。人们纷纷逃散,曾经这竹林四周荒无人烟。但是,古怪的唐家却看上了这片土地,他们花了三天三夜在这林子四周布上五层陷阱并下了毒,然后引蛇出洞,无数的毒蛇死在这些陷阱里。唐家人又烧毒烟,整整烧了一天。最后,进山林中扫荡的时候,发现遍地的蛇尸,丛林中央,俨然卧着一条巨蛇,它的下面是个巨洞。原来所有祸害都因这巨蛇而起。唐家子弟本来就是眼明手快的暗器好手,霎时间,千百支毒镖毒箭射向巨蛇,它还来不及反抗却已被射死。后来唐家人将这些蛇尸扔入洞里埋上土,又将这巨蛇压在上方。接着把丛林烧个精光,种上了他们所偏爱的竹子。后来这巨蛇便变成了这堵墙,人称“蛇魔墙”。这是数百年的传说了,也不知是真是假。”“我啊,在给你们说说这内堡,这内堡是‘唐门’要地,我给大家略微一讲啊,以后哪位在场的我的学生要是能进入内堡,那可就是‘祖宗显灵了’,哈,这可是光宗耀祖的事啊,咳~咳……”鹤发老者一激动,又不禁“咳咳”了两声。“唐家堡内堡的后院,成片的竹子,郁郁葱葱,景色优美,却机关遍布,每踏出一步都会有致命的危险。可以说,这竹林是唐门的禁地。”“这内堡里,有一片绿绿葱葱的竹林,而在竹林隐蔽的角落里,谁都不知道具体在什么地方,哪怕是唐家人,知道的人也不多。这是唐门制造暗器的地方。”“而这逆斩堂则是唐门刺客组织所在地。外面看来诡异恐怖,四周布满了陷阱。这唐家人啊,一般不愿让他人知道这些刺客都有哪些人。”说着老者也情不自禁的挥了挥手。“这武堂啊,有名曰:大师堂,唐门众多高手以及不出世的门派老人和长老及退隐的长老等一些不为人知的隐士,这是守护唐门以及最重要的地方,也是对弟子传授武学的地方,这里就包含了唐门十分之八的武装力量,而且都是唐门里的好手,其中不乏江湖上的高手来作这‘唐门’的供奉,都是万里挑一精英,据说,也是万千内堡弟子梦寐以求想进入并成为其中一员的地方,历代掌门也都曾说过‘武堂在,唐门在!’”“听张老说,这唐门啊,曾被一百多个大小门派联手攻打唐门,唐门佯装不敌,故意放纵敌人攻打到了内堡,眼看唐门便要沦陷,突然,武堂所属的后山白光四射,一名仙风道骨的七旬的白袍老人,竟在几个呼吸之间便穿越了近千米之距。”那些估摸着有十几岁甚至七八岁的儿童无一例外的竖起了耳朵,仿佛夜晚的黑猫在聆听夜的申诉,谁也不愿意放弃这么好的机会去了解唐门。“而这白须白发白袍的老人带着一丝震怒轻声喃喃到:‘哼,这六十三年过去了,吾之唐家已堕落到任人欺凌踩踏的地步了吗?!’”老者说话时也装出一副道高佛深的样子,很形象的把当时白须白发白袍的老人的动作、神情表现的淋漓尽致。“说时迟,那时快,那白袍老人右手猛的反手一震,随后高抬,从白袖瞬间飞出近万道毛牛般细的飞针,不等对方有所作为,便皆已毙命,瞬间打杀了数千号人马,除了震撼还是震撼,这竟然是唐门机括类暗器排名第二的【暴雨梨花针】,听那张老说这暗器有‘沾身便亡,千里不留人’的美誉。”这才发现,这鹤发老者竟有去当一名出色说书人的资质。“这唐门见此自然是士气大振,杀的众大小门派丢盔卸甲,痛哉,痛哉啊。”鹤发老者似乎自己亲身见过似的,说的那叫一个痛快。“等那些宵小门派纷纷狼狈逃出枫山后,来时百余个门派的近万号人马,此时已然不足百人,近百个大小门派从此也一厥不振,在江湖上名声也一落千丈,该被灭门的灭门,该堕落的堕落,这暗地里又有无数门派暗暗庆幸啊,庆幸没有参加到“剿唐”的活动中去,同时也对唐门又新生了无数的敬畏,这唐门已然在江湖上隐隐有“天下第一”的名声!”“不早了,这堂课就上这里吧,下课。”鹤发老者望了一眼竹窗外的残阳,才有些不舍说“下课”。而那些尚未明白人世间各种情仇的孩童们也是恋恋不舍、一步三回头的离去了。而,事隔近千年了,唐门的底蕴比当初只强不弱!不为人知的是,一场针对唐门的惊天的秘密正在悄悄酝酿着,悄悄……酝酿着……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未完待续……山东济宁兖州市兖矿集团兴隆庄矿职工子弟学校初二:青鸟破曦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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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梦(二)_2000字回到了教室,她没有办法听进去一点关于学习的内容。“他是谁?为什么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呢?”她就那么想着想着直到下课……一下课,同学们都聚到了一起,在那聊天“哎,你们知道吗,我们学校来转学生了。”“谁啊谁啊?”“邱邵齐啊,你们不知道吗,超级帅啊,听说还是个学霸呢,成绩可是名列前茅。”“很帅?我才不相信呢,会有多帅?”“我有照片,有人拍下来发给我的,不信我给你看,哎,凡灵你也过来看看吧,真的帅!”少女慢慢的走了过去,看着那张照片,惊了一下,“这不是刚才我碰到的那个少年吗,原来他叫邱邵齐啊,嗯……名字真好听!”就这样,这个转学生成了他们班甚至是全校女生的爱慕对象.当然,她也在其中……正是那个全校爱慕的男生给了她最大的伤害.她为了他,费劲心思转进他的班里面去,为了让他认识自己,编尽各种理由,只为位子能够更靠近他一点,可是他却无动于衷.没有与她说过一句话..就算是这样,她也没有放弃,一直坚持着...坚持了3年学校开展运动会,全校同学都去到了操场上,只是她并没有看到他的影子,于是离开了操场。走向班级,看看他是不是还在班里..她走到了班级口,果然邵齐就在班级里.她刚想走进去,但却听见了一个女生的声音,她望向那个女生,那个女生是慕青,是一家有名的大公司的董事长的女儿。也是学校的校花。她对他说:“邵齐,我想……我喜欢你,你……能做我男朋友吗?”凡灵慌张的望向邵齐,当他刚想开口的时候,慕青叫了一声,并看向凡灵,喊道:“你怎么在这里,你是不是全都听到了,我警告你不要告诉任何人,要不然我让你永远也不能考上你心怡的大学。”凡灵刚想对她说声对不起,慕青就对她又喊道:“快走,我不想看见你。”凡灵无可奈何的离开班级.走到了操场……第二天,传出了慕青邵齐恋爱的消息,本来,凡灵并不相信也不想相信.但是他们俩的亲密却让她不得不相信……她的胸口传来一阵阵刺痛.原来她那么喜欢他……从那天以后她在学校里都会掩饰她自己的难过和痛.回到家才会表达出自己的难过.她每次回家想起这件事都会不自觉的流下眼泪……她以为伤心总会过去,渐渐地自己也会变得麻木.不会再去痛了.但是并没有这样,她每次看到或者听到慕青和邵齐,都会痛,反而一天比一天更痛.就这样,痛了3年。她小时候听说在遥远的一个城堡里,有一个魔女,她可以满足一切人的愿望,但是要付出可怕的代价...所以没有一个人类敢去找魔女帮忙.如果想要见到魔女必须流够足够的血在命悬一线的时候喊叫魔女才能见到她……凡灵于是做了一个可怕的决定,她想要回到3年前.在那天一直待在教室里,那就不会遇到他.那就不会那么痛了。就算付出任何代价都可以。那天晚上她本想割腕.但是她真把刀放在手腕上的时候.周围的一切都变了,她来到了城堡。魔女就在她面前,她并没有惊讶,她只想回到三年前。“魔女,能让我回到3年前吗?”“回去?!回去是可以,但是需要付出你的记忆。”“记忆?全部吗,那我岂不是一个没有任何回忆的废人?”“对,你想要回去。必须付出代价!”“只要能回去,付出什么我都愿意,魔女请让我回到3年前吧。”“愚蠢的人类……”魔女关闭了记忆球.叹了一口气.其实她,薛凡灵并不是第一个来到这座城堡的人类。第一个来到这的其实是:邱邵齐。他割了腕,流了很多血,但还一直叫喊着魔女.其实魔女并没有那么恐怖,当年魔女是为了不想惹入凡尘才让下人传出关于她的可怕的传说,惹得人类不敢来找他.但是他的执着感动了魔女。魔女救了他带他来到了她的城堡,将自己炼的丹药给他,他吃了丹药,伤口马上都痊愈了。”年轻人,你想要什么?说吧.看你那么执着我成全你.”“魔女,我想要回到三年前可以吗?”“嗯,你是为了谁?”“为了凡灵。”“嗯,可以是可以,但是必须要用你为的那位人的记忆作为穿越时空的动力.当你用真心打动到她的时候她的记忆才会回来,既然你也喜欢她,为什么还要和另外一个人在一起呢?”“因为那天凡灵走了以后,我问慕青真的会那样做吗.她说只要我不跟她在一起,她就会那样对凡灵,我不能毁了她所以……””唉,人类啊!‘’好了,我会那样做的,放心吧。“魔女之后将邱邵齐送回了三年前,刚想把凡灵送去,谁知她也想见魔女而想做傻事..魔女只好带她到城堡……带走她的记忆。初二:戴智慧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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