琐碎
这个春天开春的时候,下了一场很大的雪,松松软软的,覆盖了包括我的思绪在内的很多东西。
2月19日晴
雪是前一天下的,第二天早晨从宿舍里走出来后,“白花花的。”我说。“光听你说我还以为是一地的银子呢。”小辰歪着脑袋说。我没理那个家伙,看着已经被践踏过的雪,心里隐隐觉得有些说不出的可惜。我小心翼翼的走下楼梯,很滑,楼梯上有被踩实了的雪,像冰一样。
从楼梯上走下来,大多数人都走向了餐厅的方向,我却朝着相反走去,我是很不习惯去吃早饭的,因为讨厌大清早就让自己处于那种拥挤而嘈杂的人群中,那种感觉足以让我窒息,就别提吃东西了……这时候相对于食物和感觉来说,我想我还是更容易选择后者的。
我尽量选择沿着干净的雪前行,低头认真感受走过去的每一步,脚下咯吱咯吱的响,声音像08年的冬天一样干燥。看着自己黑色的鞋子一点一点被雪沾满,心中竟是说不出的欣喜,虽然是这样,可我始终不愿回头看一眼被我踩过的痕迹,因为……也许我也说不清楚原因究竟是什么。
第二节课下课之后,天空种有很晴的太阳,但课间操自然还是要停上的,同学们都被满是积雪的操场吸引了出去,于是,校园里,操场上,甚至小径……在下课铃声最后一个音落下后,被很多很多的人挤满了,他们追逐着。在我的视野里,小辰努力将自己手中的雪团丢出去,雪团毫不留情的砸到了言的身上,笑容便在小辰的脸上绽开来,灿烂的笑着,耀眼的笑着,干净明朗。我当然只有站在窗口看的份儿,我承认,我喜欢热闹,可我更喜欢远远的看着,远远的感受别人热闹的世界就好了。天空很蓝,有阳光,雪地,还有追逐的人,小辰、言。嬉笑声充斥着我的耳朵,可心底里感觉到的却是空旷,总觉得是少了些什么,究竟少了什么呢?我不喜欢逼自己,到底少了什么,又何必想得那样透彻呢?也许这个时候,只要保留那种感觉就好了,不是么?
空旷的感觉。
2月21日晴
最近大概是看多了关于青春的故事,思想上也激烈的斗争了一番,最终我发现,花费大量的时间去忧伤,纯属浪费青春。而我自己,也越来越讨厌因为一点点小事就开始郁郁寡欢。不可否认,这个年龄,的确是有太多的孤独,太多的敏感,太多的烦闷。我今年,整整17岁了。小辰也是。
我依稀记得,似乎是昨天,我还陷在自认为黑暗又忧郁到不行的日子里,疯狂的热爱着郭敬明笔下的那些文字,把它们当做是我精神世界中最完美的诠释,记忆最为深刻的是《悲伤逆流成河》,心情在好长的一段时间里都被压抑着,只觉得这个世界是如此的苍白无力,即便只是遇到一点点小小的打击都让我悲伤到不可自拔。那时,我总会对小辰说:这个世界太黑暗了,以后还会越来越黑暗下去吧!小辰是很赞同我的看法的,因为她跟我一样,深深的喜欢着郭敬明的所有,那个丫头甚至比我还要疯狂一点点。
可是,现在我变了,我知道,我依然喜欢着郭敬明的书籍,在书店依然会很关注他的作品,但是我觉得,现在的我应该是可以与那个叫做“成长”的词语紧密联系在一起了,不想让自己再那样脆弱了。
昨晚,我又钻在被窝里挑灯夜战了,手里捧的是七堇年的《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后来看着看着,我想到了一个问题,这样年龄的这样的我现在这个样子,是不是正躺在我自己的坟墓里咧?再看看自己手中的手电筒,看起来像是在盗墓?我被自己的想法逗乐了。
第二天一起床,我就跟小辰说了我前一晚的突发奇想,小辰诧异的看着我,打了个哈欠,咯咯笑两声去洗脸了。留下我一脸疑惑,这家伙梦游呢?算了,懒得想了,洗漱去了。这一天,我一直感觉自己挺快乐的。
其实,我讨厌忧伤,其实,我喜欢我的青春能够精彩。
琐碎
在一个艳阳天,我忽然发现自己已经站在八月的尾巴上了。
然后忽然就想到六月里那场撕心裂肺的战役。
用一句很俗的话来说,时间如梭,岁月如歌。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的眼里应该只有不谙世事的纯真。
那么纯。
纯到可以无条件地去相信任何人。
“你不是刚改了一篇作文么?给我看下?”
“我写的不好啦。”
“不好?那上次的作文竞赛的第一名难不成是你捡的啊?不要谦虚嘛。”
“好。”
然后,不久之后,我听到那篇作文被用了轻柔婉转的声音读出来,从那个黑洞洞的广播里,扩散到整个已经空白了的世界。很刺耳。我捂着我的双耳蹲下去,心里衍生出一大片凉凉的疼。
我听到作者的名字,就是我一直相信的人。傻傻地相信的人。
我希求在她脸上看到任何愧疚或是歉意。
可是没有。
一点也没有。
“谁让你把作文给我的?叫你给你就给啊?况且,你自己再写一篇不就行了,我想以你的才华,这应该只是易如反掌的吧?还有,我告诉你,这件事只有我们两个知道,你跟老师说也没用。听见没?傻瓜。”
上扬的尾音在盛夏干燥的空气里拖曳出死亡般让人绝望的距离。她脸上带了满满的警惕,像童话剧里的小丑。心上仿佛被人捅了一刀,疼痛不堪。
可是可怜的不是我,是她。
我根本没想过要向老师告发她。
就好像搭积木,被人恶作剧般地抽掉了底下的一块,于是瞬间全部坍塌。
无论你原来叠得有多高。
现实终究不是童话,他们之间隔着一光年的距离,我相信,那也许是我穷尽一生也无法跨越的河。现实永远是残酷的,温情这样的字眼,大抵是只属于孩子吧。
某一天,我听到了许嵩。
这个家伙很拽,不是一般的拽。唱作全能的他拒签任何唱片公司,自己作词,作曲,编曲,演唱,制作,录音,混音,出专辑。刚柔并济的曲风搭配、率性洒脱的行文作词,自居一格的演唱方式,让人感受到一种无可拷贝的气场。他的坚守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确是微不足道,可是正是这看似微不足道的坚守却在90后里被疯狂地膜拜和推崇。
不要问我为什么。这个问题肤浅到我不想去回答。
你不是90后,所以你不会明白这一代人是在怎样的疼痛里成长起来,你不会明白他们挣扎在升学边缘的惨烈与绝望,你不会明白在他们的青春里所充斥的欺骗和背叛,你更不会明白许嵩的歌到底在唱些什么。
初次听他的《浅唱》,那个温柔而清亮的声音一下子落到了心里受过伤的地方。那感觉。你可以想象,一缕阳光穿透铅灰色的厚厚云层铺在一个长期习惯黑夜与寒冷的人身上是一种如何的力量。强大得可以撕裂那些无边无际的悲伤和迷茫。在他的世界里,是与非鲜明地对比着,那对未来美好的期望,以及对过去深情的缅怀都明媚而单纯地存在。不畏流言,不惧蜚语。他用他金黄如阳光般的声线来抚慰90后心里的苍凉无奈,他以一种独特的姿态诉说着青春的清丽绝伦。
就像高晓松在他那个年代里掠夺者一般的气势。
不知不觉,眼底开始一点点有了温暖的色彩,心墙幻灭,像一场魔术一样。
真是不可思议。
现在,我可以继续像以前那样去拥有友情。对于这一场盛宴,我感激不尽。
回到中考。
我想没有人会认为这仅仅是简单的“升学”两个字。所有人都在拼命地向地上爬,你如果落于人后,那么等待你的就是深渊。深万丈,足以摔碎你的梦想和自尊。
有没有恨?就算一点?
我有。
是,睁睁看着自己的朋友一个个摔下去,所谓的“患难与共”多么可笑。
我恨,却无力反驳。
现实终究是残酷的。幸好不是永远,幸好阳光还在,幸好我们还年轻,我们还可以爬起来继续追逐梦想。
万幸。
所以,不要放弃。
生活还要继续。
我们都要好好地活下去。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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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碎(一)现在我14岁,忘记了这14年自己是怎么活过来的。突然感觉很累,连哭的力气也没有了。别人说我便得坚强了,变得黑暗了。这我不否认。我一直说,我很想回到11、12岁的时候,整天哼着JAY的歌,无忧无虑。现在再听JAY的歌,厌烦得很,倒很喜欢朴树那忧郁的声音。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东西,它不是随着时间消逝,而是被越来越多的事情所掩盖。想想啊,我这凌乱的生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2006吧,也就是去年,那是我活的最累的一年,那是发生的事情最多的一年,让我来不及反应。终于,2006过去了,我也在努力忘记,真的很憎恨2006。还是那句:再也回不去了。不知是该庆幸还是遗憾――庆幸不会再有疲惫不堪的2006,遗憾再也回不去以前的童年。我感觉我现在很清醒,其实像现在这样安安静静的也好,不再追求什么,不再留恋什么。(二)安妮宝贝,一个黑暗状态中的颓废的写作者,一个在深夜里敲打键盘的女子。我很喜欢她,喜欢她的文字。安妮宝贝曾说过:“突然觉得自己真的是非常颓废,也觉得这个世界还是可爱的,因为有一些和自己一样颓废无聊、无药可救的人。”我想我不算是颓废,只是有点堕落罢了。我应该是无药可救了吧,竟然是那样的依赖黑暗。安妮宝贝喜欢樱花,常常在一夜之间迅猛地开望,突如其来,势不可挡。然后在风中坠落,没有任何留恋。也许悲凉,却是美的。我曾喜欢栀子花,因为她的纯洁。白的一丝不染。我很讨厌完美的东西,也不喜欢残缺的东西。后来竟然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黑百合,至于原因,我自己也不清楚,或许就像我说的,我太依赖黑暗了吧!(三)我以前打算当一名画家,那是唯一一次很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幻想着自己以后的生活会不会是找个僻静的小屋,或是借着点月光画点血腥的画,或是拉根网线独自玩着游戏,那种很凄惨的,像个艺术家的生活。后来,我只觉得我越来越偏离自己的目标,最后还是放下了画笔。然后,我就没再想过我将来究竟还可以干什么。我没什么伟大的理想,甚至连个可以使自己坚持一个月的目标都没有,甚至否定自己一分钟前下的决心。没有希望,也就无所谓失望,只是无边的空旷和寂静。其实,放下了,心也就安静了。有时候,写一些文字,很凌乱的文字,很黑暗的文字。我也不想只写阴暗的东西,可我想不到我有什么可高兴的事可写,快乐的东西都是转瞬即逝。我也不想喜欢那些阴暗的东西,真的,只是看到幸福或者阳光的东西我会想到自己的悲哀。我想我是当不了作家,可能没有那天赋了,因为我无法让我的文字带给别人快乐,因为我自己根本就不会宣传快乐。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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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碎发现了一家很有特色的咖啡屋,三点一刻,也许是因为好久没有上街逛逛了,竟觉得新奇,泛着黄晕的水晶灯、柔软的沙发,精致的烛台、复古的吧台和书架,这些人性化的装璜无一不吸引着我走进店门。找个靠窗的空位坐下,聆听着轻松的古典音乐,很有家的感觉。老板娘很热情,为我端来了一杯咖啡,加了很多奶。未经世事的我还不会坐下来静想事情,只是觉得在咖啡的味道中来看世界会纯明清澈了许多。胃疼的毛病又犯了,我却没有傻乎乎地落泪,只是闭上双眼,想象着母亲温暖的手抚摸着我清爽的短发,笑道:“你长大了。”是的,我曾那般年幼无知,甚至常常做出一些可笑的事情,而现在的我竟然也学着品味起生活来。有人推门进来,挂在门上的用贝壳串成的风铃叮当作响。凉风一丝丝灌进我的衣袖,我打了个寒战,睁开眼,这才发现被手紧紧裹住的咖啡早已凉透,向我苍白的手掌传递着丝丝的苍凉。一位顾客走向吧台,“来一份抹茶哈根达斯,老板娘。”“真不好意思,今天冰柜出了点问题,做出来的哈根达斯味道可能不一样。所以,今天不卖。真对不起。”老板娘脸上歉意的微笑柔得能拧出水来。赞叹着这一幕,续完杯,临窗坐下,轻轻地抿上一口这醇咖啡,地道苦涩。我开始用心享受这份情调,这份浓香。在我的心中,也有这样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那苦中含着香甜的气息,把生活沉淀得简单起来,世界也就没有那么多的烦恼,简单快乐,随性精彩,如同一杯咖啡。这或许才是真正的生活。5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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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碎在一个艳阳天,我忽然发现自己已经站在八月的尾巴上了。然后忽然就想到六月里那场撕心裂肺的战役。用一句很俗的话来说,时间如梭,岁月如歌。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的眼里应该只有不谙世事的纯真。那么纯。纯到可以无条件地去相信任何人。“你不是刚改了一篇作文么?给我看下?”“我写的不好啦。”“不好?那上次的作文竞赛的第一名难不成是你捡的啊?不要谦虚嘛。”“好。”然后,不久之后,我听到那篇作文被用了轻柔婉转的声音读出来,从那个黑洞洞的广播里,扩散到整个已经空白了的世界。很刺耳。我捂着我的双耳蹲下去,心里衍生出一大片凉凉的疼。我听到作者的名字,就是我一直相信的人。傻傻地相信的人。我希求在她脸上看到任何愧疚或是歉意。可是没有。一点也没有。“谁让你把作文给我的?叫你给你就给啊?况且,你自己再写一篇不就行了,我想以你的才华,这应该只是易如反掌的吧?还有,我告诉你,这件事只有我们两个知道,你跟老师说也没用。听见没?傻瓜。”上扬的尾音在盛夏干燥的空气里拖曳出死亡般让人绝望的距离。她脸上带了满满的警惕,像童话剧里的小丑。心上仿佛被人捅了一刀,疼痛不堪。可是可怜的不是我,是她。我根本没想过要向老师告发她。就好像搭积木,被人恶作剧般地抽掉了底下的一块,于是瞬间全部坍塌。无论你原来叠得有多高。现实终究不是童话,他们之间隔着一光年的距离,我相信,那也许是我穷尽一生也无法跨越的河。现实永远是残酷的,温情这样的字眼,大抵是只属于孩子吧。某一天,我听到了许嵩。这个家伙很拽,不是一般的拽。唱作全能的他拒签任何唱片公司,自己作词,作曲,编曲,演唱,制作,录音,混音,出专辑。刚柔并济的曲风搭配、率性洒脱的行文作词,自居一格的演唱方式,让人感受到一种无可拷贝的气场。他的坚守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确是微不足道,可是正是这看似微不足道的坚守却在90后里被疯狂地膜拜和推崇。不要问我为什么。这个问题肤浅到我不想去回答。你不是90后,所以你不会明白这一代人是在怎样的疼痛里成长起来,你不会明白他们挣扎在升学边缘的惨烈与绝望,你不会明白在他们的青春里所充斥的欺骗和背叛,你更不会明白许嵩的歌到底在唱些什么。初次听他的《浅唱》,那个温柔而清亮的声音一下子落到了心里受过伤的地方。那感觉。你可以想象,一缕阳光穿透铅灰色的厚厚云层铺在一个长期习惯黑夜与寒冷的人身上是一种如何的力量。强大得可以撕裂那些无边无际的悲伤和迷茫。在他的世界里,是与非鲜明地对比着,那对未来美好的期望,以及对过去深情的缅怀都明媚而单纯地存在。不畏流言,不惧蜚语。他用他金黄如阳光般的声线来抚慰90后心里的苍凉无奈,他以一种独特的姿态诉说着青春的清丽绝伦。就像高晓松在他那个年代里掠夺者一般的气势。不知不觉,眼底开始一点点有了温暖的色彩,心墙幻灭,像一场魔术一样。真是不可思议。现在,我可以继续像以前那样去拥有友情。对于这一场盛宴,我感激不尽。回到中考。我想没有人会认为这仅仅是简单的“升学”两个字。所有人都在拼命地向地上爬,你如果落于人后,那么等待你的就是深渊。深万丈,足以摔碎你的梦想和自尊。有没有恨?就算一点?我有。是,睁睁看着自己的朋友一个个摔下去,所谓的“患难与共”多么可笑。我恨,却无力反驳。现实终究是残酷的。幸好不是永远,幸好阳光还在,幸好我们还年轻,我们还可以爬起来继续追逐梦想。万幸。所以,不要放弃。生活还要继续。我们都要好好地活下去。兰溪一中高一:胡扬阳1200字以上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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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碎时间渐渐得流逝,一分一秒将变得十分宝贵,回首从前那难忘的学习生活,我到现在还记得一清二楚。小学的我,虽然成绩还算平均,但不突出,在许多人中,不能一眼就认出我。于是,到了五、六年级,我便开始发奋努力,希望能赶上,超过我前面的所有人。班主任老说我,语文英语不用担心,只要你一如既往地学,绝对没问题的,但你的科学,一定要重视起来,认真起来,才能学好。数学的话,只要考试时再仔细些,这门课也没问题。当时,我觉得科学是多么难记的一门课啊,什么反射、折射的,弄的我头都搞混了。作文后来,我们合并到天长小学后,我比较弱的科目:数学便由教导主任郑老师来教,这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师,于是,我更加用功,结果,五、六这两个学期的成绩我都全优。还有教我们的科学老师,教学很塌实,会利用我们放学后,她自己的休息时间来给我们这些科学基础比较差的同学补课,考卷的费用自己心甘情愿出,都是为了我们的成绩能够提高。因此,我的成绩也有很大的改善。语文老师是我们原来小学一起跟过来的杨老师,是个很严厉的女老师,虽说十分得严厉,我也很怕她,但不得不说杨老师对我的帮助很大,让我对自己的要求更严、更高了。所以,十分感谢老师们对我的严格教育。刚进惠兴中学时,我还不是很适应初中的学习环境,因此,那一学期的学习不是很稳定,还有了偏课现象,理科显得有些弱,文科较强些。期中考试考得也不太理想,我感觉很后悔,又不甘心。于是我很努力得争取最后的时间学习,希望能在其中考试中发挥好,考出好的成绩。在期末时,我有了一定的进步,并且被评为三好学生。尽管如此,我还是没有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在寒假里,当别人还在吃啊,玩的时,我已经在预习这一学期的数学了,不懂就问父母,因为我的数学还是有些不稳定,不能每次排在前列,我的目标是数学在班级前6名。这学期,我学习的积极性强了,也许因为预习过,心里有底吧。每节课下课都抓紧做作业,还努力把作业在学校内完成,不懂还可以问老师,或者和同学一起讨论。因此这学期考过的试都很客观,我想,这就是提高成绩的源头。我认为,英语是死记硬背的东西,只要你花时间去背了,用心去读了,就能学好;语文既要被,也要灵活运用,阅读应该仔细去理解文章,才能做得好题目;数学要多做题,作题时,要用心审题,要静下心来去思考,就能做好;科学其实也是死的东西,书上有的知识要点背下来,遇到类似的题目再灵活转换一下。学习最重要的方法,只要用一个词概括,那就是:“勤奋。”曾经为了择校而苦恼,现在回想过来,这一切都不值,还不如在我们这所公办初中安心学习,加上负责的老师们的指导,将来的我们一定乘帆远航,驶向那成功的彼岸。我的座右铭是:态度决定一切,我相信,好的态度可以引导我走向成功的道路。就像爱迪生所说的: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只有用自己辛勤的汗水,才能浇灌出最美丽的花朵!12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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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碎也许我真的能飞翔,飞到天上,看见人间的浮华离我远去。无比向往。也许,我并不会飞,是这世界在飞。飞离我。无奈。但。我至少,还有你。一闹钟响了。早上6:00,想来想去,还是起来吧,窗外还是黑的,穿衣服的时候,想起来你说的一句:“降温了,穿件长袖吧。”看看手中的短袖,扔到地下,翻箱倒柜找到一件长袖,穿上,温暖无比。我在这想你,你在干什么?二早上出了门,急匆匆的往学校走,走着走着就感觉有什么不对劲,想来想去,哎,又忘吃早饭了。算了,不吃了,但又想起当你听见我不吃早饭时教训我严厉的语气,转过身,进了超市,一个面包,一袋牛奶装进书包,冲进学校。早读恼火啊恼火,特别是语文,背着背着,眼皮便有相对运动趋势,当摩擦力大于静摩擦力的最大限度时,便睡着了。手没撑住脑袋,向下一沉,便惊醒了,这时,想起你那“无坚不催”的语文成绩,便有了学习的动力,但看见书上密密麻麻的文字,叹气,拿起书,接着奋斗。我在这念你,你在干什么?三“NaOH的摩尔质量是40g/mol,HCl的是36.5g/mol,充当还原剂……”朦胧的听见这些话时,我意识到,我又睡着了,同桌轻描淡写问一句:“睡醒了?”“恩。”我回答道,看看我书上的空白,同桌书上的密密麻麻一片笔记,又开始抱怨,下课铃响了,老师问:“拖堂没意见吧?”“没事,习惯了都。”大家嚷道。终于下课了,看下课程表,下节微机课,便拿起书冲向微机室,“童鞋们,不要乱,不要抢,双核是有的。”身为课代表的我怎么着也要维持一下纪律,一切妥当,便开始向BBS里灌水了。发泄心中的不满、愤怒和无奈,但其实,最主要,还是为了见你,这时。我在这望你,你在干什么?四晚上回家了,窗外的虫还在鸣叫,仿佛在期待夏重新到来,灯火阑珊处,还有我在奋笔疾书,我在这谱写你。你在干什么?想你,念你,望你,谱写你,你,因该会知道吧。75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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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琐碎的时光习惯在黑与白接轨的那一刻,一的人静静地呆着,看着惨淡的天空,伸出手去,想与那即将告别时光更多些亲近。有人说,喜欢坐在窗边的人都是很容易被寂寞感染的。可我却不怎么觉得,我恰是那种极活泼的人,只是会在终日忙碌的学习中抽出那么一点时间,在街边某个小店里,躲在靠窗的位子,捧着杯奶茶独享一个人的时光,耳机里放着淡淡的抒情曲,窗外,别人的生活每上演一幕就匆匆消失,我始终做着不合格的观众,看着一部部没有头也没有尾的故事,却从未做过什么。在一幕结束后,收回淡然的目光,头看向下一幕。晨起,在清亮的阳光中睁开模糊的双眼,霎时就清醒了过来。对于清晨,我一向是抱有积极的态度的,这么美好的时光,我是不会允许它呆滞下来的,所以我总是忍不住向要出去走走,看看这朝气的一天有着怎样的一个朝气的开始。要忙碌自己的生活了,对于我们这种趴在高二的尾巴尖的同学们来说压力是很大的,即将面临的高三不知道要以什么的方式与它面对面,即将到来的高三生活又有着怎样格调。未知的未知,一遍遍的考验着我们的心理承受能力,有时,就真的像是没了呼吸般的沉重。午后的时光总是那么的慵懒,窗外的蝉不知疲惫的一遍一遍的叫嚷着。屋内,疲惫的人儿在安然的酣睡。恰是这安然衬托出了外面的热闹,才有那么强烈的感觉,这个世界安详而又和谐快乐着。在时光面前,我们就像是风的尾巴尖被夹在了山缝中,是过不去的。我们只是时光的傀儡,我们要做的只能做的,就是好好的把握属于我们自己的时光,让那琐碎的时光也完美着。新乡市封丘高中高二:张荣荣6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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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活的琐碎年华在这两年来,事情总是朝我完全想象不到的方向发展,离奇又狗血,生动又淋漓尽致。在最初的日子里,我们都以最原始的姿态接触彼此,连笑容都是美好的单纯色。当然,我不是说现在的我们变的有多么虚伪。就算是那样,也是你,而不是我。所以,该怎么评价过去的日子呢?偏执,委屈,痛苦,流泪。还是笑颜如花的明媚日子。一直觉得庆幸的是认识了那样一堆,“敢”字当先的疯友们。俗话说的好,人生之精彩,就在于一个“敢”字。我们,真的是要多疯有多疯。好吧好吧,是无人能及。减分的事从来都是一马当先,弄的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班主任小苏,哭也不是,笑当然更不是。只是用一种前所未有的无奈语调,说:“难道你们都成仙了吗?”,其实说实话,我们当时确实是抱着挨批的心情的,可这句话让我彻底明白一个道理,我们的境界已经超过小苏他老人家的承受范围了,以至于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我们可以理解的。现在想想真的是挺好笑的,只是后来我们这一群相亲相爱的姐妹们,居然和演偶像剧一样,给我上演了一场淋漓尽致的苦情大戏,让我所不明白和无法接受的是,这种电视情节怎么会发生在我身上。我和他是从分到一个班里就成为了一对“校园活宝”。这样说来,还是得谢谢十年如一日坐在我左手边的筱静同学,她用她惊人的高亢嗓门和三寸不烂之舌在短短的几日里,把她这种自以为是的论点传遍全校。“干嘛怪我,我只是在做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说完,她还不忘摆出一副红色娘子军的模样,头仰角45度的看向远方,怎么看怎么带着股莫名的喜感。“那,我还得谢谢你哦”“那可不。”“我谢谢你祖宗十八代!”我的八字眉一挑,她知道我又生气了,一天都像个打工小妹一样,任凭我使唤。但不论怎样,在接下来发生的连环事件中,在我觉得快要倒下的时候,陪在身边的,始终都是她。就这样,我和他由别人眼中的活宝一对变成了天生绝配,因为我们常常吵架,只不过都是一些小的不能再小的事情,就能吵上一天,乐此不疲。刚刚开始的的时候,我看不惯他的做风,我作为班干部,总是不可避免的要向大家传达一些事情,在我刚刚说完“大家注意一下”的时候,他就用那种慵懒又欠扁的语调说“我说,能请你别用普通话吗?”,他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都是用方言交流,唯独我这个转学生,从小和他们的语言环境不同,也就有不同的语调与发音,就为这个还让我闹了不少的笑话呢。就是他的这句话,每次我都可以应对的轻松自如,我会用一种极度夸张的笑容面对他,“那请您教我一下,好吗?”请注意,我用了“您”这个字,如我所料,他尴尬的笑了笑,和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继续该干嘛干嘛去了,而我也要继续我的工作,完整又准确的传达学校的安排。在这一瞬间,谁都没发现,我们的故事发生了些巧妙细微的变化。我们,渐渐变得熟络起来了。一起出去玩,一起讲笑话后没姿态的哈哈大笑,一起说着对社会的种种不满,一起……说实话,我都没想到会和他走在一起,在那些个小日子中,他握着我的手笑我是冷血动物,不过毕竟那时是冬天啊,他的手掌不大但很温暖。他会常常轻轻拍着我的头,叫我大笨蛋。还会在我生病打针的时候,到医院去看我,一脸担心又带着些许生气的问我为什么没有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脱下外套裹在我的腿上,让我注意保暖。我曾一度以为这就是幸福了,可你说,现实是多么残忍,我永远忘不了在那样一个夜晚,一个女孩看到一张纸上的黑白文字以后,眼里闪烁的光芒,落在了纸上,折射出心碎的泪光。“对不起,也许是我的举动让你误会了,但是,真的很对不起,我对你并没有那种的感情,不是你想的那样的感情。”纸上这样写着,可他永远都不知道女孩悄无声息留下的眼泪。那个女孩,是我。那张纸,是你给我的“表明信”。后来,这个词是带着悲伤色彩的,后来我们分开了,后来大家形同陌路,老死不相往来。后来,我换了宿舍,那群姐妹被分开了。也正是这样,才有了脱离现实的情节。李语涵总是和我一起打打闹闹,我觉得她比我还要疯,那时日子过得没心没肺。直到有一天,筱静问起我,我才有所察觉。“你不觉得她看落铭的感觉不太对劲吗?”“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再说,她能有什么想法啊!”“也许是我想多了。”筱静叹了口气,若有若无的说着。我也不是什么也没感觉到的,在有些事情上,我也很敏感,只是我不想表露出来,那样只会让筱静担心,我的闪躲,我的不在意,充其量只是想好好保护自己吧,连我也搞不懂自己了。在这次谈话后的一个月里,我的观点陆续得到验证,当我鼓起勇气问我的其他好姐妹时,她的表情我至今记忆犹新,一种难以置信又有些笃定。“不会吧,你居然不知道,他们都知道啊”一种前所未有的寒凉袭遍全身,怎么会这样。不过我还是冷静了一下,用尽量轻的语气说“谢谢你告诉我”。转身后,努力挺直背脊,我想,至少不要看起来那么狼狈吧。后来,我就一直和她们像以往那样打打闹闹,事情也再也没人提起过,我们似乎都很有默契的不去提到那个敏感的名字,事情就这样随风而逝了。这么多年了,这件事始终存活在我的脑海深处。或许,这也有另一个名字吧。叫原谅。1200字以上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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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碎(一)现在我14岁,忘记了这14年自己是怎么活过来的。突然感觉很累,连哭的力气也没有了。别人说我便得坚强了,变得黑暗了。这我不否认。我一直说,我很想回到11、12岁的时候,整天哼着JAY的歌,无忧无虑。现在再听JAY的歌,厌烦得很,倒很喜欢朴树那忧郁的声音。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东西,它不是随着时间消逝,而是被越来越多的事情所掩盖。想想啊,我这凌乱的生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2006吧,也就是去年,那是我活的最累的一年,那是发生的事情最多的一年,让我来不及反应。终于,2006过去了,我也在努力忘记,真的很憎恨2006。还是那句:再也回不去了。不知是该庆幸还是遗憾――庆幸不会再有疲惫不堪的2006,遗憾再也回不去以前的童年。我感觉我现在很清醒,其实像现在这样安安静静的也好,不再追求什么,不再留恋什么。(二)安妮宝贝,一个黑暗状态中的颓废的写作者,一个在深夜里敲打键盘的女子。我很喜欢她,喜欢她的文字。安妮宝贝曾说过:“突然觉得自己真的是非常颓废,也觉得这个世界还是可爱的,因为有一些和自己一样颓废无聊、无药可救的人。”我想我不算是颓废,只是有点堕落罢了。我应该是无药可救了吧,竟然是那样的依赖黑暗。安妮宝贝喜欢樱花,常常在一夜之间迅猛地开望,突如其来,势不可挡。然后在风中坠落,没有任何留恋。也许悲凉,却是美的。我曾喜欢栀子花,因为她的纯洁。白的一丝不染。我很讨厌完美的东西,也不喜欢残缺的东西。后来竟然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黑百合,至于原因,我自己也不清楚,或许就像我说的,我太依赖黑暗了吧!(三)我以前打算当一名画家,那是唯一一次很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幻想着自己以后的生活会不会是找个僻静的小屋,或是借着点月光画点血腥的画,或是拉根网线独自玩着游戏,那种很凄惨的,像个艺术家的生活。后来,我只觉得我越来越偏离自己的目标,最后还是放下了画笔。然后,我就没再想过我将来究竟还可以干什么。我没什么伟大的理想,甚至连个可以使自己坚持一个月的目标都没有,甚至否定自己一分钟前下的决心。没有希望,也就无所谓失望,只是无边的空旷和寂静。其实,放下了,心也就安静了。有时候,写一些文字,很凌乱的文字,很黑暗的文字。我也不想只写阴暗的东西,可我想不到我有什么可高兴的事可写,快乐的东西都是转瞬即逝。我也不想喜欢那些阴暗的东西,真的,只是看到幸福或者阳光的东西我会想到自己的悲哀。我想我是当不了作家,可能没有那天赋了,因为我无法让我的文字带给别人快乐,因为我自己根本就不会宣传快乐。900字 初二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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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碎本与夏未染商量好6月20日要去CD复习地理生物。天气预报说最近有台风。会有暴风雨。没来由的20号胃很难受。便没有去CD了。我记得老哥跟我说过一个姐姐。是好几星期前也是下雨的时候。他说XXX很喜欢下雨。原因是因为她很喜欢她的雨伞。这个理由我笑抽了。当然。那时候我是不喜欢下雨的。只要是阴天。我的心情就会苦闷。压抑。6月21日晚上。也就是昨晚。闪电打雷下雨。耳朵里塞着耳机。喜欢挪威歌手那懒散的嗓音。12点时已经是22日的凌晨。持续着3个小时未眠。直到3点。期间反反复复的起身拿玻璃杯装白开水喝。暖暖的。白开水澄澈直至透明。我没有喝。只是坐在窗户台两手紧握那玻璃杯。看到雨滴从玻璃窗上滑落的样子,原来也是有轨迹可循的。它们短裂,急促,易碎,缓慢,充满压抑。发现自己的眼睛是盲目的。未染说爱上文字的孩子是寂寞的。这句话也是她听别人说的。而我在后面加上了一句话。他们只是以另外一种方式来渲泄自己的不满。只是如此。并非寂寞。很多时候。我们就像沉淀在奶茶里的珍珠。玻璃杯里的纯净水。摸着镜中稚嫩的脸颊。从什么时候那颗心早已磨砺的如此成熟。蜕变么。或许是。橙子说过。我们不能真正的温暖自己的心。但可以温暖的自己的耳朵。她说的。我认同。我喜欢听一些温暖的歌。听了几天后。再去寻找新的歌。以代表我当日的心情。我会偶尔在某个时间段爆发。几近疯狂。不过那时偶尔。偶尔罢了。S说你要过得好。我说我会过的很好。然后沉默。我希望。不要再有人打着你过的好不好的幌子来肆无忌弹的骚扰我。我受够了。真的。希望不要再有人拿他的愚蠢来挑战我的底限。我会好好读书。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一直以来依赖的只是那些残缺的信念以及少许期待。一切安好吧。年6月22日星期一 阴天且有雷阵雨向未优。650字 初二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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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碎人生这是十二岁,这个阶段的我们觉得世界圆滑,不轻狂就没有我们余地。于是叛逆。相比周圈伙伴,我好像要更伤春悲秋些,或者说要,更成熟些。这是十二岁,我却说了成熟。似乎有些好笑。从出生落地开始,我们注定都是一块棱石。童年是最明媚纯粹的水晶花园。我们再鲜花脚下仰望美景。就好像我们在父母手心仰望世界。风景很美丽,世界很精彩,可是我们注定只能在水晶里看阳光折射过的世界,这样的世界晶亮美丽。于是我们就开始希望快点快点快点长大,好走出这个花园,看看外面阳光灼灼的世界。终于有一天,你长成了帅气的小伙子,或者漂亮的小姑娘,你终于踏出父母搭建的温室,你开始兴奋期待世界给你的初之印象,你带着满怀的希冀,扬帆起航。可是这个世界好像翻了180度,展出了你从没见过的一面。这些巨变如暗涌潮水,把你吞没。你绝望的发现,水面上有很多稻草,只是你一根也抓不到。于是你被带入水底。许多年后,也许是十年,二十年,更甚。你被水的且歌且舞打磨的圆滑,一如这个世界。你被潮水重新送入这个世界。你开始变得跟当初自己讨厌人一样,圆滑狡诈。可是你无可奈何。于是又想从前,于是又添悲凉。你被生活的枷锁困住,于是你要不择手段的逃出,于是你才变得圆滑狡诈。这些你很想对从前的自己说,作无谓的安慰。只是你发现,当对自己说完后,你变得更加虚伪。于是你干脆抛弃从前。一直到年老。你又开始想起你被潮水送入水底,又重新回岸的年岁。你又开始想起你年少的心里,你又开始感叹。直至死亡。于是琐碎人生,就此结束。又回到十二岁,这是我们年少时光。600字 六年级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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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琐碎今天上午还在下雨,但是下午却是一个大晴天,可见老天还是有眼的。自然而然,我的心情也变得无比得好。我们这儿差不多已经几天都没晴了,见到阔别重逢的好友,何不倍感激动?就连花儿也厌倦了露水抛开所有的滋润,成了清一色的“向阳花”。滋润已经没有花儿想留恋,只是默默的躺在地上,静静得等待地狱的使者,希望下一次的轮回。我漫步在街道旁,漫无目的,只是静静地走着。我无意间进了一家装饰独特的CD屋,里面正播放着快乐男生主题曲《我最闪亮》:“……曾经的我想唱就唱我最闪亮……风吹雨打拍拍肩膀……”是的,我们应该拥有足够的勇气和信心去面对我们人生路上的许许多多坎坎坷坷。毕竟,我们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而一路上也少不了知心朋友遇到难关,朋友会帮助你度过难关,陪你欢笑,陪你哭泣,陪你度过美好或痛苦的光阴,总之一路上你少了朋友什么也不会干好。说到朋友,我有想起了我小学时与我同窗6年的挚友――小朱。他在这儿读完了小学,结果中学却去了南溪读。我十分十分想念他,不知他过得杂样?不过每次放大假他总是要回来看望他的外婆。这个暑假他又回来了,一回来便来向我借英语书,说是要做作业,忘了带回来。当然,我毫不犹豫的得借给了他。他长高了,似乎比我高了半个脑袋,好打击我的!他的头发也长长了,还弄了个头式,好爆炸的!从前那张天真幼稚的脸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眼前,取而代之的是一张成熟的脸,快乐的脸。不过我认为这小子借书肯定别有用心,绝对不是用来做作业那么简单,肯定是用来补英语!呵呵!这小子也知道努力了啊!书到用时方恨晚啊!600字 初一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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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琐碎今天上午还在下雨,但是下午却是一个大晴天,可见老天还是有眼的。自然而然,我的心情也变得无比得好。我们这儿差不多已经几天都没晴了,见到阔别重逢的好友,何不倍感激动?就连花儿也厌倦了露水抛开所有的滋润,成了清一色的“向阳花”。滋润已经没有花儿想留恋,只是默默的躺在地上,静静得等待地狱的使者,希望下一次的轮回。我漫步在街道旁,漫无目的,只是静静地走着。我无意间进了一家装饰独特的CD屋,里面正播放着快乐男生主题曲《我最闪亮》:“……曾经的我想唱就唱我最闪亮……风吹雨打拍拍肩膀……”是的,我们应该拥有足够的勇气和信心去面对我们人生路上的许许多多坎坎坷坷。毕竟,我们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而一路上也少不了知心朋友遇到难关,朋友会帮助你度过难关,陪你欢笑,陪你哭泣,陪你度过美好或痛苦的光阴,总之一路上你少了朋友什么也不会干好。说到朋友,我有想起了我小学时与我同窗6年的挚友――小朱。他在这儿读完了小学,结果中学却去了南溪读。我十分十分想念他,不知他过得杂样?不过每次放大假他总是要回来看望他的外婆。这个暑假他又回来了,一回来便来向我借英语书,说是要做作业,忘了带回来。当然,我毫不犹豫的得借给了他。他长高了,似乎比我高了半个脑袋,好打击我的!他的头发也长长了,还弄了个头式,好爆炸的!从前那张天真幼稚的脸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眼前,取而代之的是一张成熟的脸,快乐的脸。不过我认为这小子借书肯定别有用心,绝对不是用来做作业那么简单,肯定是用来补英语!呵呵!这小子也知道努力了啊!书到用时方恨晚啊!550字 初一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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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碎之事那一道美丽的风景。[一对好朋友]他们是一对好朋友,同年同月同日生,同校同班是同桌,种种原因,让他们成为了一对形影不离、情同手足的好哥们儿。他叫王新瑞,是班里的体育高手。跳绳啊,乒乓球啊,踢毽球啊,样样精通,长得一表人才,气宇轩昂,是班里的班草,是无数女孩子追求的对象,但是成绩一般般,作业做得马虎,所以,老师不是怎么喜欢他。他叫黄其丰,是班里的班长,成绩优异,在班上名列前茅,琴棋书画无一不晓,曾经代表过学校外出参加比赛,获得了骄人的成绩。但是体育成绩很差,经常因为体育成绩,而不能获得“三好标兵”,而且长得很丑,其貌不凡。[他教他知识]他俩,能坐在一起,是一种缘份,一个体育高手,一个学习高手,彼此帮助。王新瑞,基础一般,阅读作文很差,作文经常离题,成绩也只是维持在70分到80分之间。黄其丰见此情况,便教他如何写作文。他从自己家搬来一堆作文书,拍了拍书上的灰尘,把它们交给了王新瑞,叫王新瑞多读书。他听他的话,便开始攻读作文书。果然,一个多月后,他的知识增强了些许,然而,黄其丰依然没有放弃对他的教育。他叫王新瑞每天坚持写日记,但是王新瑞十分讨厌日记,怎么写呢?黄其丰参加过作文班,而且作文班里的文自成老师能让一个孩子轻轻松松地写完一篇一千字的作文。黄其丰把文自成老师的方法授予王新瑞,从此,他能轻轻松松地写完一篇日记。他也叫他叫做“黄老师”。[他教他双飞]王新瑞,是位跳绳高手,尤其的“双飞”,全校第一,一分钟跳绳230个!他,是个体育差手,于是,他请求他教我“双飞”。“双飞”很难练,练“双飞”,除了增强体质之外,它还考人的耐力。通常跳“双飞”十分消耗体力,所以,学校能跳“双飞”的没几个。他拜王新瑞为师了。之后的几个星期里,他一直坚持教他练“双飞”,无论是盛夏酷暑,还是寒冬腊月,总能看到有两个小男孩在操场跳绳。对,他们就是王新瑞和黄其丰。过去一年了,他依然没有练成“双飞”。他对他绝望了。又是一节体育课,他们俩拿着绳子来到操场。他先示范给他看。突然,他停了下来,然后背向着他咳嗽了几声,说来也奇怪,这几天他总是咳嗽,而且咳得很厉害。他没有理会,坐在一旁。等他转过身来时,才站起来练“双飞”。[空空的位置]儿童节那天,天气忽然变得很坏,老天爷变脸了,天空下起了暴雨,大风肆虐地吹着。黄其丰马上意识到,是台风来了,幸亏不是红色台风警告,只是橙色警告,于是,大家便像平常一样,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上学去,但是“六·一”儿童节的节目,也因此被暂停。平常王新瑞都来很早的,可是,七点半了,他还没来;七点八了,广播响了,他还没来;七点十了,还没来;八点了,上课了,他也没来。他旁边少了一个人,空空的,让他产生厌恶的感觉。他怎么还没来,难道是发生了什么事?同时他又自我安慰,应该是台风的关系,他不来了。一直到下午,刮了一上午的台风终于去了另一个目的地了。但是,他依然看不到他的身影。那个位置依然是空空的。他没心情上课了,所以被老师撤掉了一星期的班长的权利。[山上的棺材]放学后,黄其丰背着沉重的书包来到了他家,一幢豪华的别墅映入他的眼帘,他家竟是那么的美丽!他按了门铃,没人来开;又按了一次,还是没人来开;再按了一次,还是没人回应。我的心紧张起来,顿时意识到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但黄其丰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他家。突然,一张纸吸引了他的眼球,他走过去,拿起来,是一张冥纸!他吓得往后退一步。然后像前眺望,发现还有许多冥纸,一直伸延到和易路,那些冥纸才“转弯”,他拿着那张冥纸走出和易路,看到那冥纸一直延伸到棋瑞山,还听到了敲锣打鼓的声音和凄凉的哭声。他快步走过去,看到了一副棺材躺在棋瑞山脚,旁边有许多人在哭泣。他吓呆了,傻傻地站在那里,手中的冥纸滑落下来,掉到地上……[冲到了湖里]他很快清醒过来,缓步走了过去,因为不想太快见到这情景。王新瑞的妈妈卢露美一见到他,就抽泣地对他说:“黄其丰,你终于来了,王新瑞,王新瑞,他,患肺癌去世了,他临死时一直想见到你,你终于来了,可惜他没看到你,我们不知道你住在哪儿,我们连他最后的愿望都完成不了,我们作为他的家人,真该死!”说完,用手掌掴自己的脸。他的泪水顿时夺眶而出,再一次傻傻地站在那儿,卢阿姨躺在地上大哭,他的泪水滴到了她的脸上。他受不了这打击,一阵傻呆后,他突然傻笑起来,笑得越来越大声,然后向后转,冲向棋瑞湖,卢露美看到他这样,连忙起来,冲他吼:“黄其丰,你干嘛!你这是干什么?!”她追着他,他没有回应她,一直在傻跑。接近棋瑞湖了,卢露美大喊:“黄其丰,别这样,停下来!停下来!你听到阿姨的话没有,停下来!”但悲剧还是发生了,他“砰”的一声冲进了棋瑞湖,他听到卢阿姨在大哭,但过了一会儿,他什么也听不到了,沉在了湖底……[那一道风景]一到多云的天气,云就会积很多。形成了一道美丽的风景。卢露美,她经常站在她的楼顶,看着湛蓝的空中的云。因为,那云的形状,就像是两个小男孩在跳“双飞”。对,这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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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碎之事琐碎之事徜徉在午后的阳光中,看飞鸟轻盈的划过蓝天,呼吸着自由的空气。站在记忆走廊的那一头,慢慢拾起散落在路上的碎片,拼成一段段破碎的回忆……——题记1、剧场那是爸爸妈妈小时候常来玩耍的大剧院,现如今已经破旧不堪。被列为拆迁中的一项,经历了几十年的风风雨雨,它坚强的熬到了现在。岁月的刻刀不免将它刻得伤痕累累,但它只是默默地等待着消失的那一天。走进这个摇摇欲坠的大屋子,观众席上空无一人,台上的旧钢琴安静地待在那里,殊不知自己将在几天之后和剧院一起埋没在这片依赖许久的土地下。漫步灰尘的地板上,一个铅色的小东西吸引了我的注意力,那是一块用石头做成的胸章,上面刻着一个名字,小石头静静的躺在我的手心,那发锈的曲别针让我突然想知道它的由来,靠在一根看似坚固的石柱上,在一束阳光下玩弄着胸章,脑海里渐渐开始了关于它的遐想……胸章的主人肯定是个调皮的男孩,他也经常来这个大剧院玩耍,他做了一个胸章,别在衣领处,在一次玩耍中不下心落在了这里,第二天他就和爸爸妈妈去别的地方了……沉浸在无限的遐想中的我,就这样思考着,在脑海里把这个故事改了又改,直到自己对故事的结局感到满意时才将它打断。怀揣着胸章回到家,家里还有一个人,妈妈说那是她的小学同学,叫张海滨。听到这个名字,我感觉那么熟悉,猛然间想起这个名字在那枚胸章上也有,哦,胸章的主人原来是他啊。我很庆幸帮胸章找到了主人。在他离开时,偷偷将那枚胸章放进了他的口袋里。我似乎能在脑海中想象出他看到胸章后那会心的一笑……心里就欣喜许多呢。2、风筝这是我在搬家时从储藏室里找到的,那是爷爷给我做的。小时候,我总让爷爷帮我做些好玩的,像不倒翁啊陀螺啊等等。依稀记忆中,这只风筝是爷爷做得时间最长的玩具,选材料、拼造型花了将近两星期的时间。上面还有一行字,是我写得,歪歪扭扭,充满了童稚。写的是:“恬恬要和爷爷一起飞!”多么可笑的话啊!却包含着一个孩子对梦想的执着和信心。我能想象到那时的我握着笔认真写下这一行字的情境,多么可爱啊。风筝做好后,我便迫不及待地和爷爷去后山的空地上去放风筝,可我总是放不起来,爷爷说:“恬恬,没有风的帮助风筝是不会飞起来的。”我点点头,等着风的到来。足足等了两个钟头,才起风。爷爷帮助我收线、拉线,风筝在天空中摇曳着,我则在山头上大喊:“风筝起飞喽!风筝飞起来喽!”我喊得那么卖力,仿佛想让全世界的人都听见。第二天,我瞒着爷爷偷偷来到山上,学着爷爷的样子放风筝,但是风太大,风筝被吹走了,风筝线断了,我赶紧上前追,要不是爷爷跑上山从后面抱住我,说不定我早坠下悬崖了。那一天,我哭了好久。爷爷为了哄我,答应去给我再做一个与原先一模一样的风筝,但我死活不依,就要那个风筝,因为上面有我写的话。爷爷只好答应帮我找风筝去。在爷爷的生活中又多出一项,帮孙女找风筝的日程,而且这几年一直没变。在我十岁那年,爷爷回家时给我拿回来一个破破烂烂的风筝,用针线缝好后交给了我,说那是我的风筝。十岁的我早已不稀罕这东西了,而是更加迷恋电脑或电视一类的高科技产品了。只是木木地应了一声,头也不回地回到屋子里去了。只剩下爷爷一个人茫然地站在屋外,手里拿着那个风筝。在爷爷离开的时候,我看见爷爷的手臂上一条条血痕在穿梭着,怪不得他刚刚好像在极力掩饰着什么。我突然发现,我在一句话中、一个动作里伤害了一位老人的心……看着手中的这只风筝,往事渐渐浮现在我眼前,我是不是应该向爷爷说一句迟到了两年的话:“爷爷,谢谢你帮我找回了这只心爱的风筝。”在剧院原先的栖居地静卧,脚边放着那只风筝,望着缱绻的蓝天,小时候的琐碎之事依旧在我眼前盘旋……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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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琐碎的东西前两日,老师留了一篇关于阅读方法的作业,我一直不知道怎样写,不曾动过笔。终于离交作业的日子越来越近,也就只能硬着头皮写了,此时此刻,为了交作业便是我的写作目的了。学了那么久的《现代写作》却不曾静下心来认真的看这本书,转眼间一个学期要结束了,我的教科书却没有翻几页,干干净净如不曾有我这个主人。为了寻求一点安慰,我翻开自己的笔记,总算心安一点。看了看桌上的教科书,想了想阅读方法的作业,心中便有了些琐碎的东西如《现代写作》我要阅读,为了学习而阅读,而不是为了阅读而阅读,说好听点是学习,可何尝不是一种搪塞应付,为了完成任务,拿到好的成绩,得到高一点的学分。看鲁迅先生的《读书杂谈》他说:“说到读书,似乎是很明白的事,只要拿书来读就是了,但是并不这样简单。至少,就有两种:一是职业的读书,一是嗜好的读书。”这样对号入座,我读《现代写作》便是勉勉强强的,带着苦痛的为职业的读书了。读了一会儿,眼睛虽依旧盯着书,思绪却已神游天外。或许从太阳升起到夕阳西下书都没有读多少吧。只是默默默默……带着痛苦。“再讲嗜好的读书罢。那是出于自愿,全不勉强,离开了利害关系的。”这句话亦是出于《读书杂谈》看到这不由得想起了曾读过的很多书。那些书之所以去读正是因为嗜好。喜欢散文,尤其史铁生的。他的《我与地坛》我读了一遍又一遍,不曾厌烦。第一次读是因为老师的偶然提及,便产生了兴趣,读了一遍,也只是惊叹他的文字运用,敬佩他的写作功底。后来为了高考备战,再一次接触到这篇文章,记得很清楚,我与这篇文章又一次在2008年高考语文试卷上相遇。他那时是作为一篇阅读文出现,老师一段一段的分析,似乎每一句都有深意,原先不曾理解,总感觉少些什么的地方在那一刻全然明白了。正是那次奇妙的相遇,再次勾起我浓浓的兴趣。于是,我又一次翻开了《我与地坛》带着些许感受进入第三次阅读,那一次的感受深刻而奇妙,没有了第一次的焦躁,第二次的理解,取而代之的是模糊的不知怎样用语言表达的奇异。我想我现在依旧迷恋着,因为《我与地坛》而及他,甚至因此一发不可收拾疯狂的了解史铁生,读更多他的作品。看到了一个他的世界,有瓢虫,有鸟声,有树影,有灿烂的合欢花,有那个小院子,还有母亲。他描绘了一个他的世界里的北京,也是因为这,我有了执,爱上合欢花,爱上北京不可自拔。至今记得在书上看到他在轮椅上灿烂的笑,想起了王开岭说的:“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他笑得晴朗,像秋天。”写到这里已是墨笔干涩,不知所云。还是深刻的记得,喜欢那句:与有肝胆者共从无字句处读书且记读书读天下!于是我以虔诚的心把他写在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的扉页,珍重着。我想这便是阅读罢,喜欢,只是纯粹的喜欢。从鲁迅知道英国的培那特萧,说过这样意思的话:世间最不行的是读书者。因为他只能看别人的思想艺术,不用自己。我想我是不同意他的,我认为读书者亦可从别人的思想艺术中找到自己,而那个自己便是与写者的共鸣。每一次的读即是一次心的交流,有读者自己的也有写者的,真实而又不真实。正如此刻的我在写,下一刻读的人通过读看到我的想法,产生或相同或不同的看法,而这也是自己啊。写到这里,心中纷纷扰扰的琐碎的东西倒是越积越多。也是,此时,宿舍静静的,偶尔传来楼道里匆忙的脚步声,又消失了。在这样的静谧中自有好处,适合思索。不觉产生这样的疑问,是否史铁生之前也是这样在静谧中呢。想到了他的书《昼信基督夜信佛》是了,他当初该是思索着生与死吧,带着超脱自然,带着淡定平静吧。后记:心中思绪万千,杂乱无章,不知怎样写出,起初是为了作业,后来写着写着也就有了感觉,到后来却是又干涩起来了。如挤最后一点牙膏既少又艰难。终于算是写完了,舒了一口气。翻翻前面写的文字,又不禁觉得生涩拙劣。于写还是太稚嫩,不能用文字美好的表达心中所想,一切都是那么苍白无力。唉,也就这样罢。2014年11月27号夜1200字以上 初一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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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嘲笑琐碎的理想巴斯德出生于士兵之家,父亲是拿破仑麾下的一名骑兵,这在19世纪80年代的法国,是颇有社会地位的家庭。可是巴斯德很羡慕那些读书人,他从小的理想就是做一个有学问的人。但巴斯德始终不明白,自己怎样才能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叔叔用嘲笑的口吻对他说,“如果你能够成为博士,那就是一个有学问的人了!”虽然对“博士”没有概念,家族中也没有一个靠文凭吃饭的人,但巴斯德心想,叔叔的话总有道理。从此他认认真真地读起了书,并在25岁时获得了物理学博士学位。拿到博士学位后,巴斯德又陷入了迷茫。战乱年代,他不知道自己能研究点什么,毕业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找到一个研究课题。这时又有人拿他开涮,“巴斯德,你可以研究一下‘生命的奥秘’”。当时的欧洲大陆流行“自然发生论”,认为生命可以由没有生命的物质中自然产生。比如腐烂的木头可以生出蛆来,腐烂的肉里可以长出苍蝇,甚至还有更神奇的说法,只要在老鼠的笼子里撒些面包屑,笼子里就能跑出老鼠来。研究“生命奥秘”属于学术界极其高端、前沿的课题,只有学富五车的科学家才有资格涉猎。但巴斯德认为这还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课题,值得自己好好研究一下,他就这样不知天高地厚地做起了实验。随着研究的深入,巴斯德发现那些大科学家们的理论居然都是错误的。从1859年到1861年,巴斯德将自己关进实验室。他把加温煮沸的肉放进开口弯曲的瓶中,结果里面什么虫也没长出来。他还将面包屑撒进了老鼠笼,甚至在笼内丢了火腿肠,但里面一只老鼠也没有跑出来。然而,几乎所有的科学家都站出来反对巴斯德,他的研究成果对业已形成的“科学理论”不能产生丝毫的说服力,但巴斯德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并指出食物的腐烂是微生物在起作用。他认为微小的细菌看起来是静止的,但是只要有合适的环境,就会遵循生命的法则运动。这一结论使得反对他的人更加激进,并纷纷提出了更为棘手的问题刁难他。1867年,有人质问他:法国的蚕为什么会生病?巴斯德为此做了3年的实验,他分离出两种致病的杆菌,发现了治疗这种疾病的方法,并且无意间拯救了法国的蚕丝与服装业。又有反对他的人提出:酒为什么会自然变酸?1870年,巴斯德发现那是微生物在起作用,并且提出高温杀菌法,使酒保持新鲜,同样的方法也可使牛奶保持新鲜。巴斯德又拯救了食品业,反对他的人只好勉强送他一枚勋章。后来的12年里,有人陆续刁难巴斯德。羊的炭疽病、猪的红斑丹毒病、鸡瘟与被视为绝症的狂犬病产生的原因是什么?他不但做出科学的解释,还一一找到病毒,发现治疗和预防疾病的方法,并最终开创免疫学与传染病控制学的先河。1888年,巴斯德成为世界公认的对人类最有贡献的科学家,他发现微生物是造成人类疾病的主要原因,控制病菌就可以治疗疾病,甚至可以预防疾病。他在传染病与免疫学上的贡献,使世界上每一个角落的人都得到了帮助。有一次接受记者采访,巴斯德感慨道,很多人认为大人物之所以能成为大人物,肯定是从小就树立了远大的理想、崇高的目标。其实在现实生活中,琐屑的理想才是支撑我前进的动力。假如你看到一个小男孩在学木工,千万别以为他日后就会成为出色的木匠,也许他会成为总统;假如你听到一个小女孩说,她的理想是成为一名合格的家庭主妇,你也别过于惊讶,也许她将来会成为影后。当年我的理想就微不足道。所以千万别嘲笑一个人的理想,哪怕它像一棵弱小而丑陋的树苗,但无论土层有多厚,压住它的石块有多重,只要它努力的方向正确,那么它的未来就是光明的。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本文内容生动丰富,语言新颖清爽,结构独特合理。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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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嘲笑琐碎的理想巴斯德出生于士兵之家,父亲是拿破仑麾下的一名骑兵,这在19世纪80年代的法国,是颇有社会地位的家庭。可是巴斯德很羡慕那些读书人,他从小的理想就是做一个有学问的人。但巴斯德始终不明白,自己怎样才能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叔叔用嘲笑的口吻对他说,“如果你能够成为博士,那就是一个有学问的人了!”虽然对“博士”没有概念,家族中也没有一个靠文凭吃饭的人,但巴斯德心想,叔叔的话总有道理。从此他认认真真地读起了书,并在25岁时获得了物理学博士学位。拿到博士学位后,巴斯德又陷入了迷茫。战乱年代,他不知道自己能研究点什么,毕业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找到一个研究课题。这时又有人拿他开涮,“巴斯德,你可以研究一下‘生命的奥秘’”。当时的欧洲大陆流行“自然发生论”,认为生命可以由没有生命的物质中自然产生。比如腐烂的木头可以生出蛆来,腐烂的肉里可以长出苍蝇,甚至还有更神奇的说法,只要在老鼠的笼子里撒些面包屑,笼子里就能跑出老鼠来。研究“生命奥秘”属于学术界极其高端、前沿的课题,只有学富五车的科学家才有资格涉猎。但巴斯德认为这还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课题,值得自己好好研究一下,他就这样不知天高地厚地做起了实验。随着研究的深入,巴斯德发现那些大科学家们的理论居然都是错误的。从1859年到1861年,巴斯德将自己关进实验室。他把加温煮沸的肉放进开口弯曲的瓶中,结果里面什么虫也没长出来。他还将面包屑撒进了老鼠笼,甚至在笼内丢了火腿肠,但里面一只老鼠也没有跑出来。然而,几乎所有的科学家都站出来反对巴斯德,他的研究成果对业已形成的“科学理论”不能产生丝毫的说服力,但巴斯德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并指出食物的腐烂是微生物在起作用。他认为微小的细菌看起来是静止的,但是只要有合适的环境,就会遵循生命的法则运动。这一结论使得反对他的人更加激进,并纷纷提出了更为棘手的问题刁难他。1867年,有人质问他:法国的蚕为什么会生病?巴斯德为此做了3年的实验,他分离出两种致病的杆菌,发现了治疗这种疾病的方法,并且无意间拯救了法国的蚕丝与服装业。又有反对他的人提出:酒为什么会自然变酸?1870年,巴斯德发现那是微生物在起作用,并且提出高温杀菌法,使酒保持新鲜,同样的方法也可使牛奶保持新鲜。巴斯德又拯救了食品业,反对他的人只好勉强送他一枚勋章。后来的12年里,有人陆续刁难巴斯德。羊的炭疽病、猪的红斑丹毒病、鸡瘟与被视为绝症的狂犬病产生的原因是什么?他不但做出科学的解释,还一一找到病毒,发现治疗和预防疾病的方法,并最终开创免疫学与传染病控制学的先河。1888年,巴斯德成为世界公认的对人类最有贡献的科学家,他发现微生物是造成人类疾病的主要原因,控制病菌就可以治疗疾病,甚至可以预防疾病。他在传染病与免疫学上的贡献,使世界上每一个角落的人都得到了帮助。有一次接受记者采访,巴斯德感慨道,很多人认为大人物之所以能成为大人物,肯定是从小就树立了远大的理想、崇高的目标。其实在现实生活中,琐屑的理想才是支撑我前进的动力。假如你看到一个小男孩在学木工,千万别以为他日后就会成为出色的木匠,也许他会成为总统;假如你听到一个小女孩说,她的理想是成为一名合格的家庭主妇,你也别过于惊讶,也许她将来会成为影后。当年我的理想就微不足道。所以千万别嘲笑一个人的理想,哪怕它像一棵弱小而丑陋的树苗,但无论土层有多厚,压住它的石块有多重,只要它努力的方向正确,那么它的未来就是光明的。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