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片乐土
斗星移,都市的繁华,热闹的休闲广场,旧貌换新颜的人民公园、风景如画让人向往的一个个旅游景点……为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色彩。然而,在我的记忆深处有一处乐园永不褪色,永远是我记忆中最美的地方——那就是童年岁月里外婆家门前的那片空地。
童年的假期大多是在外婆家度过的。每当假期临近,长长的期许会化作小小的兴奋让我心驰神往。慈祥的外婆,淳朴的乡音,浓浓的乡情,还有那片并不是很大却很亲切的空地都在召唤着我。空地上我骑单车、跳格子、玩沙包,晚上乘凉躺在席子上数星星……暑假里,正午的太阳经常烤得人焦躁不安,我们小孩子大都被大人拦在家里午休。夕阳慢慢落下后,终于吹来了凉爽的风,人们都出来纳凉,憋了好久的孩子们都打着手电,提着瓶瓶罐罐,拿着镊子趁着夜暮去捉蝎子(让大人泡药酒用),看着他们每次带回不少的“战利品”,我非常羡慕,几次三番请求加入,均遭到了包括表哥在内的好多大孩子的拒绝,理由是蝎子有毒危险,我知道他们嫌我碍手碍脚,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干”,我不服气地找外婆帮我说情,没想到外婆更不支持,说蝎子出没的地方很不安全,不熟悉方法的人是会被蝎子蛰的。我一再请求,快要以泪洗面了,外婆无奈地笑笑,找出捉蝎子的工具与我一起到门前的空地上找蝎子。我握着手电筒,拿着瓶子,小心翼翼地在墙角边,石缝里寻找着。外婆用她那干裂粗糙的手费劲地移开一块块石头,好容易才发现一两只,我虽然紧张但特别激动,看着在我刺目的手电光的照耀下,一动不动的蝎子被外婆用木筷子夹起来迅速放进瓶里。一晚上尽管我们只捉到几只,但那种小小的成就感让我很是满足。外婆在院子里拉开凉席,煨上一盆驱蚊的蒿草,我们大家一起乘凉,躺在外婆怀里,一边欣赏着亲自参战的“战利品”,看着满天繁星都在眨吧着眼睛向我道贺,一边享受着外婆蒲扇的阵阵凉风,一种惬意与幸福的感觉在我心头荡漾。
寒假里,一次落雪过后,我学着童年时的鲁迅,在这片空地上扫开一块雪,支起一个筛子,撒上一把小米,牵着一根绳子,等待着无处觅食的鸟儿自投罗网。我在暗处守了一上午却一无所获,最后我不耐烦地踢开了筛子,摇晃着空地上的一棵大树,希望有只鸟儿能掉下来。“无巧不成书”,一只跛足的鸟儿被我摇落在地,可怜地叫着。我大言不惭地对在家忙活的外婆说,“这是我辛苦抓获的俘虏”。外婆看看跛脚的小鸟,似乎明白了什么,但没有马上戳穿我的谎言,笑着摸了摸我的头。这反到让我心里更难受。为了将功补过,我替小鸟疗伤,小心喂养,最终将它放回了大自然。
童年的我,在这片空地上留下了串串幸福的脚印,积淀了多少美丽的回忆,空地虽然今已不在,但这片儿时的乐土却永远留在了我的心里。
那一片星星 第四章
家乡的星星
期末考试完咯!放假了,终于可以回自己日思夜想的老家了。
散学典礼那天,穆雨莲对我说:“南希,如果伤口有什么,记得和我说,我会给你换药的。”我笑了笑,说:“好的。”然后穆雨莲就匆匆地赶往学生会。她是学生会的副主席,几乎全校的人都认识她,而且都对她有很好的评价。长得漂亮,经常提倡男女和平相处,又和我一样会弹钢琴,而且比我高两级。这样的女生,女神一般的存在,很难不有男生关注的。
开完散学典礼,我准备和队伍一起走。可是老是在我下楼梯的时候拦住了我,问我:“你是不是双周星期五扫地的?”我点点头:“是啊,可今天不是单周吗?”老师说:“那快去帮忙,单周星期五只有两个人。”我无可奈何的回去了。
一回去,我就大声嚷嚷:“我怎么这么倒霉,竟然还要和你们一起扫地。”萧寒就幸灾乐祸地回答我:“哈哈,来帮忙不好吗?”我立刻拿起扫把想打他,疯子,这个时候如果冷若冰在这就好了,可惜,我们这两个月里就见不到面了,萧寒这人真是,我看只有冷若冰才能制服他。
萧寒骂道:”神经有病。“我心中的怒火一下子蹿起,可又突然想到了一个反驳他的好点子:”虽然我们这些暴力女在你眼里是女神经,那么,穆雨莲就是女神了吧?“我微笑地看着他,准确地说带着一丝讥讽。没错,他是关注穆雨莲的男生之一。跟我的关系不错,我算是他的妹妹,他的妈妈经常和我的妈妈去香港购物,但他和穆雨莲住的很近,穆雨莲也经常去他家。
他又骂我:”脑子有毛病。“我偷笑。记得上次六一节,穆雨莲和某个女同学要上台表演钢琴四手联弹,那时穆雨莲穿着一身洁白的裙子进教室,像个优雅的天鹅,我和冷若冰跟在穆雨莲后面,一进教室就看见萧寒的目光瞅在穆雨莲身上。
回到老家,熟悉的气息终于回来了。
下了长途车,看见一片熟悉的景象。我欣慰地笑笑,抬头看着那蓝天。
晚上。
我无所事事地躺在床上,玩着手机。真是无聊,我看了看关着的阳台门,似乎尘封着,很久没开了。我放下手机,去用那把早已生了一层锈的钥匙,打开阳台门。
外面漆黑的一片,伸手不见五指。有的只是一片植物的气味,有的只是......
无尽的星空。
咦,这不是星星吗?以前在城市上学时,那窗户外面的天空,只是一片黑暗,看不见任何东西,即使才7点或8点,也是这样,有时甚至连月亮也没有。那种夜晚的天空,就像一个无穷无尽的黑洞,看不见底。以至于我从来都不敢往外看。
现在,竟然看见了。还是很大一片,密密麻麻的星星。在我心中,就如同无尽的黑暗里亮起的一盏灯,成了这无边无尽的黑暗中,唯一的一道光芒。
真的,很漂亮呢……
我会永远记得,这一片星星……
依然花开:这一章比较长,有1000多字。不过以后我应该也会把一章的字数延续到那么多,以后星期四~星期五更新一章,还请大家多多关注哈~在此感谢大家的支持!
四年级:墨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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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方乐土每当我埋怨现实的残酷,社会的不公时,我的心里总会想起那属于我最纯洁的乐土,也只有当我想起那一方乐土时,我才能平复那颗浮躁的心。或许真的像友人们所说,身体里流淌着土家族的血液,天生向往自然,也或许是因为儿时的生活过得太“桃源式”了。“一水护田将绿绕,两山排闼送青来”,那是我生活环境最真实的写照。大人们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而我们这些孩子们便是一天“野游”山林之中,我们是从来不担心自己是否会迷路的,因为只有那样我们心中的野性与童真才会毫无保留的表现出来,那时的自己才是最真实的。一天的生活虽说没有城里的孩子过得奢侈,但是过得最充实,最丰富的。作为女孩自然会受到一些大人的压制,不能向男孩们那么野性,但是我们也是有许多事可做的。在土家族里,女孩绣花.绣鞋垫是很在行,所以闲暇之时,女孩们便结群的在一起,把自己做的饰品向伙伴们展示。记起一首小曲“小背篓,圆呦呦”,大多时候,女孩们都会背起小背篓,去上山寻找一些野生菜肴,比如蘑菇.艾草等,到了百花齐放时节,便会采些花儿泡茶,尤其是金银花,在深山中漫山遍野,采集来赶上赶集时拿去买,自己曾经还因为卖金银花拿到了不少报酬,还有火红的杜鹃花,口渴时放在嘴里嚼一嚼,甜甜蜜蜜的。故乡里有个习俗是“哭嫁”,新娘出嫁前,要先在娘家摆酒席,在这一段时间里,新娘是不能吃东西。真正了解“哭嫁”是怎么一回事儿,还是八岁时舅妈的妹妹出嫁,赖着要跟着去,才得以见识。所谓哭嫁,就是在出嫁前几天,新娘的父母.姐姐.长辈等轮流和新娘进行谈话,谈话的内容也就是姊妹们说些儿时大家如何如何,如今你却离开之类的,长辈们则是向新娘传授一些为人妻的经验,期间内容只因谈话是用惯用曲调唱出来的,还是连哭带唱,自然也不知道具体都聊了些什么。当时确实有点被现场的嚎啕哭声给吓到,因为一直以为出嫁应该是件喜事。在土家族里还有一个节日便是“赶年”,是在汉族过年的前一天进行。这一天我们通常天没亮便起床了,先是从自己家里出发,一路沿途,只要有人家,我们便走进去,向主人道声吉祥语,像“恭喜发财”,“身体健康”等俗语,主人家便会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食物给说了吉祥语的孩子,走完一条巷子,已是满载而归。回到家中,吃完午饭后,便背着猪蹄,腊肉等东西去母亲的娘家拜年,一路山,迎接你的是笑容,那笑容里充满了满足与幸福。这一天里一切都是和睦的,美满的。走出那座山后,一切的一切都变的,人情世故,都不及我所料。有时痛呼想要回到那充满着童真的故园,却早已不知回家的方向,一切都变得迷茫。只有心里守着那方乐土。1000字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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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方乐土作文乐土,这两个字也许并不是“使人快乐的土地。”因为,它的真正意义是:让人留下美好记忆的地方。而我的乐土——就是我的房间。自从2005年以来,我一直住在这个房间里,与其说它是个卧室,不如说它是一个多功能空间。有时候关上门、合上窗,仿佛就已离开了凡间的喧闹,留在了自己的空间中。坐在书桌前,拿起笔,找出纸,自由地在想象的空间中飞翔。写下一天的收获,写下一天的劳累,用笔细腻地在白纸上留下一天天的痕迹。成功过后,那活泼欢快的字眼给我以信心;失败过后,那悲伤的字迹给我以警示;努力过后,那奋起坚持的笔记给我以骄傲;合作过后,那明朗和协的笔录给我以快乐。走到阳台上,多少次的阳光让我身心愉快,多少次的鸟瞰让我神清气爽。观赏在春雨的滋润时,大地的绿色在四处发芽;沐浴在夏日的阳光里,满城一片热闹之;享受在秋风的吹拂中,树叶的萧瑟与大雁的离去;凝望着冬雪的纷飞里,万物宁静,稍稍的声响。在这个属于我的高达100米的“瞭望台”上,在这个属于我的乐土上,我自由自在,毫无顾虑。回到书架旁,那是另外一个世界。《古文观止》的一篇篇小短文,一个个小故事让我记忆犹新:范雎以三寸不烂之舌,使秦王深信于自己。《五柳先生传》中,陶渊明以“不知何许人也”的笔触写明了自己高洁的志向。柳宗元的《捕蛇者说》揭示了人民因赋税征收的压力,竟肯不惜生命,反映了社会的黑暗。而苏轼的《前赤壁赋》正告诉了我们“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的人生苦短的道理。这些都让我读得津津有味。还有就是感人至深人文字浅显的《爱的教育》和乐观向上、天真可爱的《波丽安娜》,以及那调皮捣蛋却认真幽默的《汤姆·索亚历险记》等等。在现实与虚构的世界中一个个奇妙的故事,无一不让我快乐。在房间的一角,一架钢琴摆在那里威严而又庄重,用手指灵巧的在黑白琴键上移动、敲击,悠扬的乐曲在房间飘荡,净化着我的心灵。可曾记得?那次烦恼与不爽,因比赛不公而失败,是这清新的音乐舒缓了我急躁的心,让我再次平静下来。就好似干渴时那杯清凉的水,又好似将要放弃时踩上了浅浅的海滩,让我忘却了过去,在音乐中尽情的飞翔。那方乐土——我的房间,在这里我快活着、轻松着,在这乐土上有数不尽的故事,让我怀念。【评析】:��我的小小房间其实是一个大大的世界,是一方奇妙的乐土。在苍茫的宇宙之下,我们还愿意为我所有的一方天地。在这里,我们放飞理想,静观自己,视通千里,思接万载。本文文笔清新流畅,情感真挚,富有浓郁的生活趣味。望再接再厉!1000字 初中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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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片天空“你站在这儿,顺着叶子的缝隙看,天空是绿色的。”那个少年曾经这样对我说。十三岁的那个暑假,我跟着母亲回了江苏。原意本是奔丧,但祖祖辈辈的关系太过遥远,只觉得躺在那里的人非亲非故。农村人遇着红白喜事是要大操大办的。母亲攀着了关系,聊得热切,我夹在推杯换盏之间,茫茫然像闯入陌生的梦境。当我走到离宴席约两里地的地方时,人声消失了很久。夏日可畏,尤其是在农村,那一片天空大片地袒露着白光,像过曝的胶片,好刺眼。蝉在不知名的树上直叫,这地方树很多,往来有风。路并不好走,一半是新修的水泥道,另一半却还是扬着尘土的小路。石阶是破碎的,我差点儿摔了一跤。稳住脚跟,我抬起头来,发现前面并不远的地方有个少年蹲在地上。陌生的人,我的心里却涌起炙热的风。“你在看什么?”“喏。”他没有回头,仿佛并不在意来者是谁。我蹲下去,顺着他的视线看,一只死掉的老鼠躺在草丛里,肚皮翻在外边。因为本能的厌恶,我迅速地站起来。“你不是这地方的人?”我刚从死老鼠的惊吓中缓过神来,看见他明晃晃地对着我笑,黝黑的皮肤,洁白的牙。大人间需要寒暄,小孩子们似乎也是要的,我把从福建到江苏到县城的舟车劳顿有模有样地说了一通,又扯了葬礼和宴席很无聊之类的话。他倒也并不附和或是回应,只是听,并且点点头。“带你去看个地方。”母亲说,农村人不坏。我们一前一后,走在坊巷之间,村民的衣服从平房二楼挂了出来,在午后的光线下昭昭地晃动,鲜活得像旗帜,点染了天空。蹲在路边洗衣服的阿婶脸上带着笑,唤那少年“小航”。“小航”——英气的名字,我在心里也念一遍。“就是这儿。”当我抬头看的时候,浓密的绿叶盖住了我的眼。光线从细小的罅隙中穿梭而过,滚落在地上。这树的主干生得粗,敦厚稳重,沉默木讷,像村民性格。一种极细密,极冷静的香气从草木间发出来,有年代感,让人闻着只觉安心。“这是我们这儿最大的树。”“城里也有树,我们那儿的榕树也很大。”我随意地搭话。“不是这个。我们这儿的人相信神明,哪家的生了孩子,带个红布条,往树上一系。”“神明就会赐福?”“不是,他被神明认了去,成了神的孩子。神的孩子下辈子也是树,守护别的孩子。”蒙昧,却又浪漫。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朝我望了望。“这棵大树,是我的太爷爷,也就是我爷爷的爸爸,它长在这里,好多年。”“这树生得这么大,你的爷爷也很长寿吗?”我笑。“算是吧。活了九十一岁,前天傍晚的时候走了。”蝉还在叫。长久的无言,老树在风里摇它的叶子。“你站在这儿,顺着叶子的缝隙看,天空是绿色的。”我扶着树干,抬头向上看,日光在叶浓稠的罅隙里柔和起来,眯起眼睛,看它一点点沉下去——随着风而流转,剪乱了碎叶的轮廓。淡绿色。看着那一片天空,我忽然想要相信神明。10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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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片天,那片云当天空中没有了云,你会不会想我……?——题记。他是天,她是云。他和她的生活本是两条平行线,然而一场意外让他们相交在一起,然后又慢慢远离。那天,他走进了她的班级,坐在她的身旁。她奇怪的看着他,好久以后才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啊?”他低着头,在一张“告家长书”上写下漂亮潇洒的“天”字。她也学着他的样子写下端端正正“云”字,他们相视而笑。那时,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后来,她带着他闯遍了学校的每一个角落,他才知道原来她认识那么多人,不像他只能呆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想要出来,却又总是被恐惧侵袭自己的心。他说,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那么多的痛苦和哀伤。他喜欢美好的事物。他依赖着自己的世界。他和她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那时候他才发现,原来和自己隔绝了这么久的世界也有很多美好,只要用心去体会,就能找到幸福。而她,总是大大咧咧的没心没肺的笑,替别人出人头地,打抱不平,他是那样羡慕甚至嫉妒她。其实他也想成为她那个样子,但是他却总是没有足够的勇气。当他走进教室的那一刻,她就知道他是那个她要找的人。她看到他的眼神,有着孩子般的天真和无助的神情。她对自己说,我要让他幸福。她把他介绍给自己的朋友,让他迅速溶入了这个集体。他消瘦的脸,是那么脆弱,像个无辜的孩子,让她忍不住去保护他。她想要一辈子陪在他身边,守护他。她想让他知道,外面的世界也很精彩。只要和他在一起,她都会开心地笑。她从不在他面前落泪,总是一副有动力的样子,因为,她希望他能坚强。其实他真的尽力了,他用尽全力硬撑着下楼,奔向她。但还是错过了。超过了1分04秒。他只能故作轻松地说着对不起,借口说他的鞋带太长,很难系。她扭过头走掉了,没有回头。他蹲在地上轻轻的啜泣,心脏撕裂般的痛起来。那一刻他恨透了自己。她对他说,5分钟以后我要看到你,拉住你的手,好不好。他犹豫了一下,说,好,那挂电话以后开始计时。她幸福的在楼下等他,想着他马上就要到来,忍不住在心里乐开了花。6分04秒后他才赶到。然后,她发现他的鞋没有鞋带。她以为她在他心里不重要了,身走掉,在街角,留下了一滴心痛的眼泪。他的心脏做过手术。他的心脏承受不起那么多痛苦,所以他才宁愿呆在自己的小世界里。自己和自己分享快乐、惊喜,他是那么单纯的孩子。他只知道想让她快乐。他只知道她对他来说很重要很重要。他非常非常喜欢她。她打电话的时候,他的心脏很痛。从那以后,他在她的视线里消失了。像在人间蒸发了一样,似乎他从来没有存在过。好像只是她自己做了一场梦。梦醒一场空。很久很久以后,他和她在那个让人心碎的十字路口相遇。他们相视而笑,像很久以前一样。他们都仍然是美好的孩子。10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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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小片橙色“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九月的秋,橘子的时节。桔子早绿过了,就会变红的,心也开始随那一片红色的记忆而荡漾……——前记看见橘子,就想到了小的时候。那时候没现在那么多零食,残存于记忆的是麻花、豆酥糖、大白兔奶糖、桔子水、娃哈哈……桔子水留给我的记忆,是最为深刻的了。记得七岁的时候,我出乎意料地发了高烧,似乎是平时不生小病的原因吧,那一次,我就像跟一个大我好几岁的人争吵,最后吵不过那个大我几岁的,结果坐在地上,可怜巴巴地望着人家,眼里还闪着小泪花。其实说来好笑,生病倒是我梦寐以求的事,因为我时常梦想着自己大病了一场,躺在病床上,吸着酸甜的桔子水,和妈妈聊天,不用上学。母亲问我要吃什么,我说什么都可以吗?母亲说是的。我这才确认生病真的是一件好事。于是我不假思索,说要桔子水。母亲很快帮我买来了桔子水,那种长长的,塑料软包装的桔子水,有两节,就像周杰伦舞的双截棍一样。我总是先是把玩,然后用牙齿咬开一端,慢慢地吸吮,陶醉的感觉像婴儿。都说童心不泯,那是指老玩童,如果比喻孩子,不知道有没有婴心不泯这一说。那时候,桔子水对我来说还真算是让人动心的零食了。当我吸着这种凉嗖嗖、甜滋滋的桔子水,开心地笑了。现在我看见小孩吸娃哈哈或其它饮料,偶而顽疲的会吸一口吐一口,然后再吸一口吐一口,总会笑笑。在小时候生病的那几天,我也是这么吸着的,当时少年的满足感充斥了整间房,如同那个时候的阳光。在那个时候,我们不得不佩服当时人们的想像力和创造力。就是这样一根桔子水饮料,竟有多种吃法。记得弄堂口的小店,经常将这种双截棍冰在冰箱里,取出来的时候早已硬了,于是我们傻乎乎地用从母亲那讨来的零花钱去换这种看似加工过了的双截棍,用手使劲一掰,掰成两节,放进嘴里,满口桔子香。后来还有半根半根卖的,这是小贩们的再创造了。桔子水也成了永远的记忆了。后来,渐渐长大,橘子水也变成瓶装的。运动完,来一瓶橘子水,拧开盖。咕咚咕咚地喝下去,那味道依旧没变,从喉咙凉到心里,瓶中飘浮不定的气泡,就像自己。失意时,喝着橘子水,酸且涩,那仿佛是低落的滋味。得意时,一杯橘子水,就像失而复得的东西,依旧没变的恬静透出淡淡的耐人寻味的甜。酸过才甜而且甜的胜过从前。明白了失意时淡然,得意时坦然。而现在,橘子水最好的归宿,是在一个高高的亮亮的玻璃杯里。拿一瓣橘子,剥去表皮。轻轻地投入水中,看它们呼吸。每一个细胞都逐渐张开,丰满,由水珠凝结着。那一小片橙色在眼前逐渐变大,颜色慢慢变淡。阳光照在杯壁,折射成七彩的颜色。感到整个生命都在慢慢升华,慢慢释放。那透亮的颜色,暖暖的感觉,演绎着柔和的气息,它会伴我一生罢。1000字 高二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