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眉剑出鞘
自小学起,《亮剑》就一直霸占着假期的荧屏轮番上演。而那时的我,一看到李幼斌狡黠而又霸气的眼神就不由自主的皱起眉头,连忙调转向湖南台。
也许是因为上了高中的接连失利,我变得意气消沉,无意再沉溺于书中苍白的爱恨情仇,想找一本高扬理想主义的小说看,于是就误打误撞地邂逅都梁的《亮剑》。没有想到的是,这本小说就陪我度过了一个悠长的下午,伴我走进了一段有血有肉、精彩绝伦的传奇。
这本书描绘了以李云龙、赵刚、楚云飞为代表的坚定战士的群像。李云龙的军事领导才能卓越,接连为共产党打了几个漂亮的胜仗,更难能可贵的是他完全不囿于书本理论(正如后半部分他在朝鲜进修时表现的那样),根据实情作出判断,同时在实战中获取经验。也是在陷入各种险境并机智应对的过程中,他的意志逐渐被淬炼为一把百炼的利剑。如果说李云龙是一柄剑,身为国民党高级将领的楚云龙则是锤和砧。他风度翩翩,与李云龙在战场下是可以把酒言欢的朋友,在战场上却都不因私情而忘却军人天职。都梁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正面的、赤胆忠心的国民党将领形象,而且我相信这样的人在国民党将领中绝不是少数,这也为我们消除对国民党历史性误解与隔阂提供了一个切口。至于赵刚,他与李云龙相映成趣,李云龙是粗豪中带有细腻,赵刚则是温文中有慷慨。起初李云龙与赵刚不对盘,但是随着两人对彼此的理解的深入,他们成了莫逆之交。
很快,内战胜利了,毛泽东在天安门上宣布新中国的成立。电视剧版的《亮剑》到此为止,可小说《亮剑》仍向前驶去,驶进那黑暗的十年。个人理想与残酷现实的激烈碰撞使得两人奋力抗争却仍以失败告终。两个铮铮铁汉选择了死亡作为自己圣洁理想的栖息地……
《亮剑》带给我的思考是多方面的。首先,我深深地被李云龙等人的血性和理想主义所打动。“今日欢呼孙大圣,只缘妖雾又重来”。同样地,这是因为当今社会这种精神缺席得太久。人们习惯了在手机上麻木不仁地翻阅各种不道德的新闻,而当他们真正处于此情此景时就仿佛灵魂出离世间,只是冷眼旁观。而书中人物甘于也敢于扞卫理想,在理想的指引下,活得轰轰烈烈,死亡也辉煌高贵我也想成长为这样一个有着崇高理想并且敢于扞卫理想的人,使自己的人生饱满丰盈。第二,都梁的文笔是清新又厚重的,因为这是来源于生活的,反观现在大多数80后、90后的作品,一味凌空高蹈,没有现实的根基,这注定是梦时的呓语,是存活不到天明的。希望现在的写手们反思。第三,在现在的社会里究竟李云龙式的人物还存不存在?如果存在,社会是否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去迎接这样的战士?我虽尽量乐观,却也没有得出一个满意的答案。
山西太原杏花岭区太原市第十二中学高二:韩建松
扬美德,共感恩
花开花落,岁月流逝。当万物都在变化的时候。有一种真挚的情感,从未变过。它就在我们的身边,无声无息。当它在的时候,我们可能体会不到,它的重要。可是,当它不在的时候,我们就会陷入无边无际的苦痛。这,就是母爱——凌驾一切的感情。
她的爱,像阳光,温暖的照射在我们的身上。她的爱,像露水,用纯净的资源养育着我们。她的爱,像大海,让你的灵魂即使受到电闪雷鸣都依然仁厚宽容。
父母给予了我们生命,让我们享受到了人世间的亲情和关爱,老师的淳淳教诲,让我们体会到获取知识的快乐。同学的真诚帮助,让我们懂得了友情的可贵。春天的花草,让我感受到生命喷洒的活力,秋天的落叶,让我们领会到生命壮丽的回归……这一切都值得我们由衷地赞美和感谢。
落叶在空中盘旋,谱写着一曲感恩的乐章,那是大树对滋养它大地的感恩;白云在蔚蓝色的天空中飘荡,绘画着一幅幅感人的画面,那是白云对抚育它的蓝天的感恩。因为感恩,才会有这个多彩的世界。因为感恩,才会有真挚的友情。因为感恩,才让我们懂得了生命的真谛。
感恩是一切美德之源,也是人类的财富,更是一种深刻的心灵体验。只要你胸中怀有感恩的心,就一定会和这些美德少年一样,拥有温暖、自信、坚定、善良、美好的品格。
每一朵花都记得要为生命怒放,这是花朵与生命的约定。常怀感恩之心,让美德之花处处绽放,这是我们与美丽人生的约定。常怀感恩之心,对别人对环境就会少一分挑剔,而多一分欣赏。
感恩,一种和谐的美:含蓄易张扬,简单亦复杂,平凡亦伟大……
民族精神之绝唱,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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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眼里的柔情愿你眉眼里含有对世间的柔情……——题记若论起人世间最亲近的情感,恐怕莫过于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之间血浓于水的亲情了。父母对于子女,大多都是无微不至、事无巨细地宠溺和疼爱;而子女面对父母的给予,有的会觉得无可厚非、理所当然;有的则会心存感恩、思之难忘,努力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证明:父母对自己的付出是值得的。爸爸妈妈、哥哥和我,我们一家四口,虽然人口不多,却也一直都是亲密无间、其乐融融的。爸爸努力地在外面挣钱养家糊口,妈妈则含辛茹苦地在家养育哥哥和我。平凡而又简单的日子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度过。不知不觉中,哥哥今年已经二十岁了,他已经过了浮躁张狂的年纪。而我呢,应该算是家里的“掌上明珠”吧。我是爸爸的乖巧小公主,我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我是和哥哥唇枪舌剑的小魔女。前几天爸爸说想买个手表,让我帮他挑选挑选。我就兴致勃勃地去陪着他到店里挑选,挑来挑去中意了一款。我感觉特别漂亮,拿给爸爸一看,他微笑着说道:“你看着选吧,你说好看就好看。”我不禁眼眶一湿,以前的自己是多么任性:从来都是我要什么,父母就给什么。而现在父母要的很简单,不过就是子女的孝心啊!我毫不犹豫地把那块表给爸爸买了下来,并且亲手为他戴在腕上。父爱如山,从不善于言语表达的他不会说那些缠绵悱恻的柔情话,但是他对子女永远怀揣着柔情似水的心,爸爸式的柔情尽收眼底,深蕴心中。我的妈妈是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她站在母亲的角度上,默默地承受着很多辛苦,却从不怨怼任何人。我现在很能体会妈妈的感受,我感觉自己一下子长大了好多,懂得了好多。我们在父母的保护伞下茁壮成长,不曾发现妈妈眼上的皱纹早已悄悄地露出头来。初中是我作为青少年最叛逆的时期,虽然时隔两年,却仍记忆犹新。我初三时,课程安排的很紧张,每天除了学习之外还要有大量的体能训练。因为中招不仅考笔试,还考体育和实验。在这种压力的环境下,女生们渐渐形成了闺蜜团队,自己的某些观点得到闺蜜的支持,开始反抗拒绝妈妈的说辞与关爱,直到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她为了我们付出了太多太多。母爱似水,不像父爱那样藏于心底,妈妈式的柔情在于生活的交流中,语言中,动作中,眼神中,心灵中!而哥哥式的柔情很简单:日常生活中,我们会因为一台电脑的归属而争执不休;因为电视节目争吵,因为意见观点不同而针锋相对。因为种种琐事,我们总能像官配CP那样喋喋不休地吵起来。但是,最终选择让步的一方总是哥哥。原因很简单,他的心里住着一位既刁蛮任性,又惹人疼爱的公主。这位公主不是别人,就是我!置身于这纷繁复杂的社会中,令我倍感幸运的是:在我背后有父母和哥哥做强大的后盾。想到这些,我的眼底尽是春风十里般的柔情……10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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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冤负屈,低眉顺眼2014年8月23日,星期六,天气阴沉沉的,上午6:40分,917快涞水2076号客车准时从涞水产业园区开往北京天桥,刚到石亭就座无虚席。7:56分到达北正,从前门上来一位60多岁的长者,我售票王立梅赶忙迎了上去,故意提高嗓门:“老大爷别着急买票,请您跟我来!”我小心翼翼的搀扶着老人往中门走,边走边招呼乘客让道,当走到中门售票员专座靠后一排时再次招呼乘客让座,一位小伙子腾的站起来:“表舅,您这边坐。”“干嘛去?”老人笑逐颜开,随机两人攀谈起来。9:05分到达六里桥,大部分乘客下车后,老人拿着空空的卡套大声嚷嚷:“我的公交卡呢?我的公交卡呢?一定是我旁边的女乘客偷了我的公交卡。哎!算了,自认倒霉,反正也没几块钱。”9:18分到广安门内,车中门后侧只剩下老人、他的亲戚和我,老人依旧坐在售票员专座后排左侧靠窗的座位上,头朝后同他的亲戚闲聊,我坐在与老人同一排的右侧靠窗。9:32分刚到天桥,老人就冲着我大嚷:“售票员,看不出,你真是个高手,竟然神不知鬼不觉的偷了我的钱包!”我的脸唰的一下红了,随后又白了。“我……我……”我支支吾吾,大脑一片空白。“售票员,你……你……你太高了!”老人颤抖着手指,怒不可遏的盯着我。“大叔,您别着急!咱报警好吗?”司机侯宝山上前解围。“好,抓住这个小偷,为民除害!”老人胸有成竹,大义凛然,“我活六十多年了,还从没见过这样的售票员:见利忘义,知法犯法,监守自盗。”我含冤负屈,有口难辩,只好与司机窃窃私语,要司机帮我找天桥服务部的领导为我拨乱反正、正名定分,真是无巧不成书,领导开会。哎!我怎么这么点背?喝凉水都塞牙。难道这十几年的风风雨雨、日日夜夜转眼即逝?难道“一心为乘客,服务最光荣”的公交理念就这么轰然倒塌?不,妈妈常说苍天有眼,大地有灵,好人问心无愧、一生平安。我的心平静了许多,默默的祈祷:不到5分钟警车出现,我们一同去派出所。警察边问边做笔录,老人依然慷慨激昂,我低眉顺眼,适时提出建议:“大叔,您先打开您的包找找再说吧。”“怎么不早说?”老人埋怨道,打开双肩背包,取出衣物,一件一件的搜,果然一个黑色的钱包赫然在目,里边鼓鼓的。老人顺便取出一沓百元大钞,诚心诚意的递给我:“孩子,冤枉你了。这点儿小意思不曾敬意!”“别,别,别。”我轻轻的推开老人的手,莞尔一笑,“用不着这个,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咱们不打不相识。来、来、来,合个影,留个念。”领导的电话来了,还没等领导开口,我就迫不及待的喜报捷传,欢声笑语一片。老人深深的给我作了个揖,然后大步向前,哈哈大笑,咔嚓咔嚓历史记住了这永恒的瞬间。爱的力量雷霆万钧,爱的色彩姹紫嫣红,她使心中有爱的人快乐,贡献出爱的人幸福,得到爱的人甜美。爱使家庭和睦,爱使社会和谐,爱使世界和平。关心、包容和体量都是爱,让我们把爱奉献出来,洒向人间,让幸福之花处处开发!10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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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神沈无崖开心地蹦了起来,说:“好小子,乖乖。我竟然也收了一个徒弟是轩辕魔体的,我的福气不小啊!” 然后他又拉着轩辕无敌说:“来,我来教你奇功。” 内功分作内力、剑力、霸力、仙力、圣力、神圣力、神之力、超神力、开天神力、混沌神力。而武功分做凡功,气功,魁功,瑞功,奇功,灵功,仙功,圣功,神圣功,神功,混沌神功,一般人都把唯一的混沌神功——混沌天经和神功排在一起,而真正的神功只有七种,分别由七个人来继承,而混沌天经则要由盘古他自己来传。连盘古修练混沌天经才到了第五个境界就可开天创世了,他的功力也才到了开天神力。混沌天经和混沌神剑,盘古会在梦中传送,而功力传承则要等到飞升到另一界才可传承。魔体也有境界,魔头,妖魔,恶魔,煞魔,血魔,邪魔,神魔,魔王,夔魔,魔仙,魔圣,魔尊,天魔,散魔,之后便飞升到另一界。白镜轩用力一拍沈无崖的肩膀,说:“且慢教功,我问你,三弟呢?” 沈无崖摇了摇头,他的神情淡黯了,略带忧伤地说:“三弟他……他遇难了!” 白镜轩一惊,说;“老弟,你别开玩笑了,三弟可是得到剑神风蜀的真传,在这一界他的修为是最接近剑神的啊,就是火云邪神也奈何不了他啊!” 沈无崖说:“他是被神域的人给杀了的。” 白镜轩倒吸一口冷气说:“神域来人了?” 沈无崖说:“没错,而且来的还是一个天神啊!” 神的修为分为神、小神、大神、主神、天神、古神、尊者、王尊、仙尊、天尊、帝尊、圣尊、混沌神尊。盘古现在的境界就是传说中的仙尊,而混沌神尊这个境界是所有神都想达到的境界。但是天下只容有一个混沌神尊,更何况能达到神就不容易了,整个神域只有千把个神,达到尊者境界的才只有五个人而已,他们都已无法突破本身的境界了。 他们分别是药尊神农,战尊刑天,光尊女娲,冥尊阎皇,还有仙尊盘古。 白镜轩压制不住心中的伤感,大哭起来。原来白镜轩的三弟是传闻中的奇才,号称“风云剑”的风岱,他是蜀山派的得意弟子。在这一界中有五大门派,分别是蜀山派、光华门、剑冢、天绝宫和罗刹教。 蜀山派的风玄和剑冢的独孤魔都是剑圣级别的高手,而光华门的李见方则是一个准剑圣。由于蜀山派的风蜀是这几年来第一个飞升到神域的人,所以蜀山派的声望是最高的。 而剑豕的独孤求败是在二十年前飞升的,所以声望相对小一些。 我不知道,神域这次来人的目的正是为了我,盘古下令要把他唯一的弟子——我带回神域,所以,这次为了我,神域连四大古神都派出来了。白镜轩对沈无崖说:“二弟,你可是蜀山派长老级的人物,而我也是剑冢的大长老,我们只要调动出两派的全部人马,我就不信还打不过一个天神!”10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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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剑“你服吗?”我端着剑,冷冷的说。“求求你,不要杀我,我可以把我的一切给你,只求你不要杀我!”“你有什么,值得换你的性命?”“我家娘子,貌美如花,如果大侠不嫌弃……”不等他把话说完,我已一剑断下了他的头。“如此无耻者,该杀。”说罢提起他的人头,走向浓浓的夜幕。这是死在我剑下的第九百九十九个剑客,没想到他竟然这样孬种。我抚摩着那把饮血的剑,“朋友,下一个人头,会是谁呢?”我冷冷地笑,把它插回了剑鞘。其实,我早已列出了一份“千人斩”的名单。上面的一千个人,都堪称剑术精湛。却都败在我的手下,苦苦求饶。与其让这种怕死之人活在世上,倒不如拿来祭我的剑。看看名单,上面的第一千个人,正是我的师傅。为什么要杀他?这点我也不清楚。因为他剑术曾经胜于我,所以我要拿下他的人头。我既已冷血,杀起人,就无所顾忌。即刻动身,上山去杀我曾经引以为豪的师傅。师傅已经十年没有练剑了,只是终日打坐冥思。现在的他,早已不及我。我却依然要他死,毕竟,他是我师傅。在世人眼中,他比我强。我来到他面前,“师傅,和我比剑吧。”“你要来杀我吗?”“我要你的人头。”“……”他依然没有睁开眼,还是静静地坐在那里。我拿剑挑在他的颈部,冷冷的剑锋,闪烁着锋芒的杀气。“等等。”在我将要下剑的一刹那,他叫住我。“你也要求饶吗?”我不屑的看着他。“死前,我想问你,你真的冷血吗?”“对,我是冷血的。从你教我开始杀戮的那天起,你不也曾经冷血吗?”“杀了我,你自会明白,你是否冷血。”他还是那么平静,没有一点反抗。我也不再多说,像以往一样,将剑向上一挥。“哐啷……”剑掉在了地上。我,居然失手了。这是不可能的,在杀人无数的我手里,怎么连一个手无寸铁的人都无法杀死。我惊异地望着他。“你是否冷血?”“我是冷血的。”“可你为什么下不了手杀我?”“我……我。”“徒儿,你并非冷血,只是你被世间的尘霜冻结了。”“为……为什么,你怎么知道,我杀不了你?”“因为,你的剑,虽然锋芒冷傲,但却在颤抖。正如现在的你,由于长久的封闭,你已经忘记了流泪的感觉,但是,你的确流泪了。”我一摸眼眶。是什么?是一滴水,是眼泪。我怎么会有眼泪?“放下你的剑吧,从此刻开始,它已经断了。”我一捋长剑,发现他正在颤抖。我并非冷血?我没有冷血?内劲一上,长剑刹那间断成两段。别了,我的剑。“你明白我为何不再练剑的原因了吗?”师傅平静地说。我跪在地上,高举断剑,夺下了那第一千颗人头。秋风萧瑟,残阳和鲜血染红了整片山坡。师傅轻轻的将我和那把断剑埋葬了……10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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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剑一我不是一个杀手,真的不是。十年前,也就是我八岁那年,趼叔从路边把我带到了火枫岛。火枫岛的枫叶很红,像血,所以我叫血剑。十年,枫叶红了十次,也落了十次。我的“天绝剑”练成了,趼叔也一下子老了。你可以离岛了,目标是冼剑心,研叔说。无泪梦魇,也就是冼剑心,一年前以一招“梦魇剑心”击毙剑圣“君玉剑”而名动江湖的少年奇才。每次,红枫飘落时,都会有一个高手来和我过招。这一年是研叔亲自和我比,枫叶在我们的剑下旋转。当一千零一片枫叶落地时,我的泣天剑响了,那历利的剑声划过整个火枫岛。研叔倒了,倒在地上,我收住剑,他胸口的伤不深。下雪了,大片大片的铺我下来。趼叔的伤已经痊愈,他抚了我的头发,像小时候。我背着泣天剑转身离开了火枫岛,身后是一片白茫茫的雪。二“听说江南巨富刘典被人杀了,一剑致命。”“谁干的?”“像冼剑心的招式。”“是击毙剑圣‘君玉剑’的那招么?”“不,冼少侠那招‘‘梦魇剑心’说什么也轮不到刘典那王八吃啊。”“就是,刘典TMD赚的净是昧心钱,冼少侠干得好!”“嘘!小声点,隔墙有耳,是不是冼少侠还说不上呢。”在趼叔的安排下,踏入江湖后我杀了第一个人,而有江湖盛传我的剑式像冼剑心。雪,在我脚下沙沙作响,前面就是天鹰堡了,我的第二站。……鲜血染红了白雪下的天鹰堡,当泣天剑最后划过天鹰堡堡主的胸膛时,我见到他了,无泪梦魇。在我收剑的那一刻,他赶来了,很俊秀的脸,眼前垂下的头发在风雪中飘着,一身玄黑色,还有那翻动的披风。很快,雪在我们身上积起了薄薄的一层,我们出手了,在同一刻,奇怪的是我们的招式竟然一模一样。“你为什么冒充我杀人?”“我有吗?”“你到底是谁?”“你不需要知道!”他收手了,我也停了。我没有把握能赢他,也许我根本不打算赢他,尽管他才是我真正要杀的人。其实没有你我也一样会杀了刘典和天鹰的,只是你早了一步。他笑了,很豪爽。剑风扬起的雪花还在飞扬,他身影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三趼叔对我很失望,派人来问我为什么不杀了冼剑心。我说,时机未到。下一个任务是趼叔对我的处罚:三天内杀20个成名人物,而且是该杀的。西风凛冽,雪花伴随我执行任务的整个过程。我想起了火枫岛的枫叶。就在我泣天剑刺向第二十个刻杀的人时,她出现了,全身素白,像雪一样的颜色。她飞向泣天剑,我收住,却依旧划断了她眼前的一根黑发。你为什么救他?我抱剑而立。我不是救他,而是要亲手杀了他报仇。她展开身形,很轻盈,很美。该杀的终究该杀,一声不吭地栽倒在雪地。我说,我还要去找另一个来完成任务。她说,她还要继续去报仇,四个只杀了一个。我们走在了一起,原来她叫紫靛,很像我在火枫岛反复梦见的那个女孩。雪地里她很动人,我第一次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100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