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尊红颜
古往今来无数“巾帼不让须眉”,更有武则天成为了中国史上唯一一位正统的女皇;吕后垂帘听政又如何,终究名不正言不顺【外戚干政】;而武则天才是真正的至尊红颜……
武则天十四岁那年就进宫了,一个慒慒懂懂的少女却要独自面对着宫廷的险恶。她初见李世民时:悬梁突断,一本书掉了下来“唐三代而亡,女主武氏,代有天下”。就是这一句话,让她承受了太多。
天下被代有,武则天有错吗?既然命定如此,那又何必再去强求呢?难道该把一切怪罪在武则天身上吗?李世民一世英名,可到头来却以无稽之谈来猜疑他人。唉,又有谁真正的完美无缺呢?
曾有人说,“武媚娘心狠手辣,为了后位亲手掐死了自己的女儿”。可是“虎毒不食子”,何况是生养孩子的母亲。这一切都只是为了大唐数百年的基业,只为大唐的繁荣昌盛……
长孙无忌口口声声说,“武媚娘是祸水”,可他难道不是为了稳固自己的地位而迟迟不肯将政权交给李治吗?若不是武媚娘,恐怕政权还在长孙无忌手中。这一切的付出,难道还不够吗?
“王道”终究是一条不归路,武则天谋夺李唐的社稷,翦除唐宗室,使用酷刑,导致在朝廷内外形成了十分恐怖的政治气氛,大臣们每天惶惶不可终日。
唉,史上皇帝又有几人能十全十美呢?功大于过,则善之。
武则天辛劳一生,虽贵为至尊红颜,却被评为“鬼神之所不容,臣民之所共怨”。
人生漫漫,如水一般在流动,从涓涓细流的上游到激越猛进的中游,最后注入辽阔博大的海洋。上游是美丽的童年,如淙淙小溪从幽静的林间穿过;中游是奋斗的青年,如飞流直下的瀑布撞击出跳跃的水花;下游是安详的老年,汇入大海,平静而辽阔。与其争权不如平淡一生。
初一:戴莹
雨巷
今夜,如果是你,绝不会在夜雨倾盆中穿梭;
今夜,如果是你,绝不会在幽寂的雨巷中与一位玄色衣裙的女子擦肩而过;
如果不是这雨,如果不是这夜,我不会独自撑一柄黑黑的旧伞在浸着湿湿霓虹的街头,将思绪一段一段地检阅;
如果不是理解在争执,感情在煎熬,我不会任泪在雨中滂沱……
别后,心化一座灰色的空城,唯有电波传达城外的线索。我用纤弱的手在电话上发出属于你的信号,可等不到接通就将期待颓然抛落。若彼端传你的声音过来,我会不知所措;若听到的是无情的盲音,我又如何渡失望的长河?就这样了吧,也许关于我的情爱故事,除了太苦就是太迟!
总是习惯翻看手中的掌纹,似乎每一条线都暗藏玄机,也许走进这个世界,就为的是与你狭路相逢。
雨一直下啊,我一直走,在水中的霓虹里我渡一只无舵的舟;雨一直下啊,电一直在闪,刹那的雪亮里,我化一朵叫做黑色郁金香的梦魇。不要问我有没有同你一样的思念,不要问我付没付出同你一样的真纯,240多个日夜早已打成一个死结。这样的遇合也不再需要辩解。我曾刻意地逃避,刻意的坚强却不堪你一句浅浅的关切。有时真希望重回240日之前的简单,或者越过岁月一下子让青丝成雪,那样我便会忘记在白日的间歇里忍不住将你复习,便会忽略梦之后短暂的快乐!思维的负担远不及思念沉重,心里的矛盾比光年更漫长。那么请时间在这雨夜的街头停住--别再向前走,也绝不回头!
雨夜幽寂的长巷啊,我伶仃地用红色的脚步去量,却永远量不完情爱的沧桑。
今年的天空无月,如果你在另一扇窗下念我,让我做你生命的明月--上弦;今夜的天空无星,如果你明天还会藏我在心,让我做你心空的孤星--闪烁!
相关推荐
-
至尊崇拜捧起那本《明朝那些事》,我就想起了里面我最崇拜的一个人,他就是于谦。于谦,字廷益,明代名臣,民族英雄。少年立志,十二岁的时候,有个和尚惊奇于他的相貌,说:“这是将来救世的宰相呀。”十二岁时于谦即写下明志诗《石灰吟》。永乐十九年(1421年)成为进士。宣德初年,于谦被任命为御史。奏对的时候,他声音洪亮,语言流畅,使皇帝很用心听。朱高煦谋反失败投降后,皇帝让于谦数说他的罪行。于谦正词崭崭,声色震厉,朱高煦在这位御史的凌厉攻势下,被骂得抬不起头,趴在地上不停地发抖。这一情景给皇帝朱瞻基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他认定此人必是可造之才。最令我敬佩的是他的清正廉明。正统年间,宦官王振专权,肆无忌惮地招权纳贿。每逢朝会期间,进见王振者,必须献纳白银百两;而于谦每次进京奏事,从不带任何礼品。有人劝他说:“您不肯送金银财宝,难道不能带点土产去?”于谦潇洒一笑,甩了甩他的两只袖子,说:“只有清风。”我敬佩他,不仅是因为他两袖清风,还有他的刚强。他遇到有不痛快的事,总是拍着胸脯感叹说:“这一腔热血,不知会洒在哪里!”在于谦冤死后,皇帝给予他嘉奖,其实于谦并不需要皇帝的所谓嘉奖,因为这些所谓的天子似乎并没有评价于谦的资格,明英宗之前有过无数的皇帝,在他之后还会有很多,而于谦是独一无二的。这就是于谦,他一生清正廉明,两袖清风,刚正不阿,他永远都值得我至尊崇拜!550字 初一 写人
-
至尊崇拜我终于来到了那里,阳光下的额仑草原,弥散着比深秋更沉重的凄凉,露出雪面的每一根飘摇的草尖上,都透出苍老衰败的气息,枪下残存的天鹅早已离去,曾经勇猛喧嚣,神出鬼没的狼群也一去不复返,只留下凄清、寂静、单调的草原在那里仰望天空,思索发呆。 去蒙古草原走一趟,是我读了《狼图腾》之后的憧憬,没有想到如今真得踏上这片向往已久的大地。长河落日,大漠孤烟,我背着背包,向远处眺望,书上说到草原上有一座雕像,是一只狼仰天长嗥的动作,叫作狼图腾。 狼图腾,草原魂,草原民族自由刚毅之魂,蒙古草原狼是草原民族的兽祖、宗师,千百年来草原民族的至尊崇拜。 我继续走着,想像着、假设着曾经在我脚下的这片土地 ,人与狼怎样激烈地战斗过。想到这里,我异常激动,渴望能够寻找到它们残余下来的气息。 千百年来,游牧和游猎的草原人和草原狼,在魂归腾格里时,从不留坟墓碑石,更不留地宫陵寝。蒙古人实用“天葬”,就是将尸体抛在野外,喂狼。人和狼在草原生过、活过、战过、死过。来时草原怎样,去时草原还是怎样。能摧毁几十个国家巨大城墙和城市的草原勇士的生命,在草原上却轻于鸿毛。真让想在草原上考古挖掘的后来人伤透脑筋。而这种轻于鸿毛的草原生命,却是最尊重自然和上苍的生命,是比那些重于泰山的金字塔、秦皇陵、泰姬陵等巨大陵墓的主人,更能成为后人的楷模。草原人正是通过草原狼达到轻于鸿毛,最后完全回归于大自然的。 夜里,缩在被窝中,双眼却兴奋地无法合拢,耳朵张着,奢望能听到一声狼嗥,哪怕很轻、很轻,我也会激动地彻夜不眠。突然想到蒙古人与蒙古狼的睡觉方式,我不禁失声一笑。在草原上,狼很清楚,它们随时都有可能丧命在人的枪口下,除了一对能在黑暗中视物的狼眼,能在睡觉时为它们放哨的狼耳更是法宝之一。蒙古人更是如此,即使睡觉,耳朵也时时保持警惕,不让狼有乘虚而入的机会。草原狼懂得,时间是最宝贵的,它能助你逃命,也可使你致命。所以,狼食猎物是非常迅速的,也从不浪费,但有时会把猎物剩下许多,那是它们考虑到狼群中的老弱病残者,它们无法自己捕食。狼能够把吞下肚的羊肉鼠肉,羊皮鼠皮,羊骨鼠骨,羊筋鼠筋全部消化掉,只剩下不能消化的羊毛纤维和鼠齿。狼每次进食都会把肚子撑得快胀破了才肯罢休。因为只有吃饱了才会有足够的精力躲过人类的追杀,才会给自己上足了膘,才能够靠这一身膘度过漫长的冬季。狼的目光可长远的很,它们懂得凡事皆要为自己留下后路。狼总是会替自己储藏食物。如果狼群在冬季遇到一大批黄羊,它们会先咬死一半,再将另一半赶到大泡子,冬季的大泡子早已被大雪所覆盖,黄羊掉进去不淹死也会冻死。大泡子就成了狼群的大冰箱。狼群只会去吃刚刚咬死的黄羊,而掉进大泡子中的羊,就成了它们早春的救济食品了。 站在草原上,回忆《狼图腾》的点点滴滴,我深深感受到千百年来,蒙古民族从蒙古狼那里寻找到了生命的活力,所以这被两个大国紧紧封闭在北亚高寒贫瘠内陆,人口稀少的蒙古民族,依然没有被灭绝,显然要比历史上古埃及、古巴比伦和古印度的农耕民族,更具战斗力和生命力,这难道不是狼图腾对他们的影响吗? 所以,深深感谢《狼图腾》作者姜戎先生,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读者讲述了草原狼的故事,或许这是世界上迄今为止唯一的一部描绘,研究蒙古草原狼的小说。他打破了我们从小被贯穿的理念,千百年来,我们汉人文化中存在着太多对狼的误解与偏见了,狼总以贪婪、凶残的形象出现在教科书上,给我们做反面教材。终于,姜戎先生为被蒙冤了几千年的狼翻了案。 那些蒙古铁骑和蒙古狼群纵横驰骋的游牧草原正在或许已经消失,随之消失的还有蒙古人的至尊崇拜。那些与狼有关的故事和传说正以光的速度在我们的记忆中退化。远离我们的世界,漂浮在不可知的永远里,漠视着我们的无知和愚昧。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
至尊写手我最喜欢的作家是郭敬明。他身为80后作家群代表任务之一,写得文章真是出神入化,令人忘乎所以,走火入魔。小四(郭敬明的别称)是四川人,虽然即将奔三,但一张令人羡慕的娃娃脸,使别人完全不可能相信他的年纪。他从小就在写作这一方面有突出的天赋,在高中时期就发表了自己的第一篇文章,就引起了不小的反响。真正让郭敬明一炮而红的是《幻城》。郭敬明的文字是绝美空灵的,有漂亮幽然的琥珀色,他的笔法是行云流水,有镜花水月的美丽画,他的文章是清丽飘渺的,有感动人心的力量。我也欣赏过这本书,让我如痴如醉。这本书拥有一种神秘、虚无飘渺的灵气。郭敬明的每一本书我基本上都有收藏,我会当作人生中的一把财富,细细品味,使我的灵魂得到升华,提升到另外一个层次。接触郭敬明的第一本书是《小时代1。0》。以经济飞速发展的上海为背景,正如这座风光而时尚的城市一样,书中的话题也充斥着时尚前卫的味道。作品讲述了林萧、南湘、顾里、唐宛如四个从小感情深厚、有着不同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女生,先后所经历的友情、爱情,乃至亲情的巨大转变,是一部当下80后、90后生活的真实写照。在小四犀利、幽默的笔下,更能把在面临金钱、利益、现实下人们的反应体现的淋漓尽致。小四真是年轻有为。年仅27岁的他现任《最小说》主编、上海科艾集团董事长。帅气又多金,是许多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我非常崇拜他。这么年轻就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在美国福布斯榜上排到了第68名,被《纽约时代》成为中国最成功的作家。这是何等的荣誉啊!不仅自己感到自豪,叫人也会为你感到骄傲。我会以郭敬明作为目标,实现自己的理想,勇往直前!郭敬明,这位至尊写手,我心目中的神!650字 初一 写人
-
至尊龙宝在很久很久以前,有几位考古学家,他们在探险时,挖到了许多宝藏,但也遇到了许多的惊吓!考古学家们他们的一个目的那就是找到在的至尊龙宝的五大圣器,可是本来存留在荆仙御山上至尊龙宝却在一个晚上突然丢失。那天晚上,电闪雷鸣,风雨交加,村民们都躲在了屋子里谁也不敢出来。“轰隆——”雷声如山崩地裂般响起,突然天空出现了一线金光,那光十分刺眼,几位考古学家们什么也看不见,他们只在恍恍惚惚里看见几个金光闪闪的东西向远方飞过,然后就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没错,那金光闪闪的东西正是至尊龙宝,分为至尊御龙剑,至尊防龙盾,至尊青龙弓,至尊魔龙杖和至尊魔龙心,这些法宝飞到了青御山,东龙海,风疾林,魔龙山。天亮后,一位考古学家的脸上有一张地图,正是藏至尊龙宝的地图,考古学家发现了,和大伙们一同商量,他们觉得这是一张藏宝图,于是就踏上了去藏第一个至尊龙宝的东西——青御山。350字 初一
-
爱之至尊母爱我一直认为自己是无价之宝。从我有生命开始,我的出生,我的成长……一切都是那么纯洁,富有灵气!而我的母亲是让我拥有这一切的人。我的母亲也赋予了我作为人的灵魂。母亲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让我的心灵震颤的人。她,细心的照顾我,用心的呵护我,全心的爱我。让我在婴儿时期的心灵受到了第一次洗礼:母亲最爱我。让我学会发出这世间最贴切、温馨、感人的词——“妈妈”!我的第一声呼唤虽然含糊不清,可是却换来母亲那灿烂的笑容。每一次生病,母亲总是茶不思饭不想的守护在我身旁。让我感受到病痛正在被母爱驱逐着。幸福的气氛洋溢在整个屋中。总是能在母亲慈眼神的注视下渐渐入睡。母亲的爱全部倾注到我的身上,才是今天的我健康,快乐的成长。母爱是无私的,她无私的付出,却不求回报。正是有母亲的庇护,我才能茁壮成长。渐渐懂得了爱恨情愁,有了成熟的思想。在母爱的包围下我懂得去爱自己的母亲。我发现母亲头上已有了缕缕银丝,在我心中,我明白母亲已经不再年轻。可是母亲却是最美的,因为她头上的每根白发,都可以看出她对这个家的付出,对我的爱,还有一直以来的劳累,我都看得一清二楚。母亲的那双手是最美的手,小时候记忆中,母亲的手总是那么嫩滑,可现在这双手记录了母亲的辛苦,长满了茧。虽然没有农民的手那么粗糙,那么黑,老茧也没有那么厚,可是这双美丽的手经过长时间的洗衣、做饭、打扫等的打磨,母亲的手刚开始时几个经常被磨得地方长了脓包,然后磨破;长脓包、磨破……直到成茧。就算痛也没见过母亲抱怨。我心痛了,我为母亲心痛,我不想再让母亲那么辛苦。母亲有一个心愿:她想独自一人游遍祖国山水,但却因为我和家放弃了。不想撇下家更不想撇下我。母爱是至高无上的,她为了给我爱,放弃了所有。明白了这一切后,母亲是我的心脏,没有母亲就没有了生命;没有了呼吸;没有了思想;没有了做人的基础。而我自己也正是有了母亲后才成为一个无价的宝,所以母爱是无与伦比的,无私的,伟大的!母爱——爱之至尊!所以请记住:每一位母亲都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我们应该爱自己的母亲,对母亲多一点关心。这不是对你的要求,而是你的责任和义务800字 初一 叙事
-
《至尊红颜》感后感皇上诏书一下,这个被太子暗恋,皇上钦点,将军深爱的小姑娘被接进了深宫,从此,她的自由和幸福就随着深宫里的明争暗斗而渐渐消失,最后连自己最要好的朋友都离她而去,甚至是曾经情同手足的姐妹也因争宠而背叛她,这一切迫使她一步一步的变成了让人望而却步的一代女皇——武则天。看完《至尊红颜》之后,我才感受到了皇上的至高无上,深宫的明争暗斗是如此的可怕,而又激励,迫使你连想一口气将它观看完。也许在皇宫大院里的每一个人,包括皇上在内,都是日夜担心着自己的脑袋是否能够天长地久,或许正因为如此,才使得每一个人都变得异常的毒辣,藏有心机。第一眼看到武媚娘,我就猜出了她会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子。她胆大,敢在自己还是宫女时告御状;她聪明,轻而易举破了皇上的机关;她善良,苦心孤诣赚来的钱,毫不保留的拿去帮助别人;她可爱,弄得皇上即使知道有传言“武代李兴”,也不忍将她除掉;她美丽,使得太子将军都为了他与皇上闹翻天。她就是如此的才华出众,美赛西施。我不羡慕她的美貌,因为那是天生丽质;不稀罕她的地位,因为那是经过千刀万割才得来的;我只希望自己能有她那般的胆量和才华。我想起了老师给我一点建议:胆子再大点!看来今后要成为武媚娘的粉丝,首先就得要有她那般胆量,再来磨砺自己的才华。450字 初三 读后感
-
无敌至尊在玄水镇旁的魔月林深处,一个十四岁的少年蹲在一棵高大的黑木树上。少年虽然只有十四岁,可他的动作堪比技艺高深的成年猎人。他就那样一只蹲在那,一动不动,等待着他的猎物出现。那位少年叫韩羽,他的父母在他九岁那年便死于一场大火,那时的他正好在外面玩耍,才避过被烧死的下场。他的父母只给他留下了一把宽背大刀,那把刀就算是成年人也只敢看不敢动,更何况是才九岁的小韩羽。他的九岁到十一岁的口粮全都是镇里的好心人省下来给他的。到他十二岁的时候,他便开始独自出去打猎,可打到的全是兔子什么的,根本无法果腹,所以他就只能一顿有一顿无地生活。突然,从远处的草丛中传出来一声微弱的声音,以韩羽过人的听力,又怎可能听不到。他立马从背后的箭囊中取出一只精钢箭,拉了个满月,箭头就对着那草丛。从草丛中突然冲出一只二阶猛兽翻云豹。那翻云豹直接朝韩羽栖息的那棵大树狂奔,韩羽突然一放箭,精钢箭立马如九天霹雳一般直冲向翻云豹的头部,一箭命中翻云豹的头颅,它立马直接痛倒在地,不停狂抓,几息间,便趴在那不动了。40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
尊刘贬曹三国是一个风云变幻,英雄辈出的时代。三国过去了近2000年了,可《三国演义》中的故事读起来仍然荡气回肠。书中的曹操形象可谓是奸诈、多疑、残忍的乱世枭雄;而刘备是一个仁慈、真诚、宽厚的乱世名主,此观点有部分学者专家提出反对意见,认为作者罗贯中“尊刘贬曹”是歪曲历史、丑化曹操。我有幸读了《正品三国》一书,对“尊刘贬曹”这个观点的来历有了一些了解,因此我认为此观点是对的,因而写下来,供大家讨论。《正品三国》的作者安振民以史料记载为依据,与《三国演义》进行对比,写下了《正品三国》。中他提出了很多疑团,他认为很多写法与现实不符,在结合当时的历史情况,“尊刘贬曹”是人民群众的希望,是有他的正确性的。原因有二:一、当时社会动荡,民不聊生,人民渴求平稳的社会环境。因为刘备号召正统的稳定的国家领导,而曹操是要推翻国家而引起了残酷的战争。因此“尊刘贬曹”是人民希望安定的需要。二、从历史上刘备以“仁慈”取胜,曹操以“权术”取胜,但人心向良,所以认为善良的刘备好。因此“尊刘贬曹”是人民对善恶取舍的选择。因此,我也认为“尊刘贬曹”是正确的。上海市七宝外国语小学五年级 刘倬廷4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
【 怪物大师之来自地底的至尊魔器】读后感-作文怪物大师之来自地底的至尊魔器 读后感怪物大师之来自地底的至尊魔器 读后感作者:梁文杰我看过的书呀,多得不得了,到底有多少,我也不知道。在这么多我看过的书里,最令我喜爱的一本,“姓” 怪物大师 ,“名” 之来自地底的至尊魔器 ,“全名” 怪物大师之来自地底的自尊魔器 。今天,我就向你推荐一下这本书吧!怪物大师之来自地底的自尊魔器 主要介绍了因为锢魔城(蓝星级别最高的监狱)的犯人发生了集体越狱事件,于是,吊车尾小队与多可萨和图苏名怪物大师一同前去将逃犯捉回锢魔城。可是,他们万万没想到,逃犯竟然全部归顺了一个强大的家伙,并实施着一个足以毁天灭地的阴谋……那个强大的家伙是谁?他又在实施什么阴谋?吊车尾小队与两名怪物大师的命运又将如何?这些问题,就让这本书来告诉你吧!在这本书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内容,是尼尼克拉尔(侏儒首领)为了同伴而跳入熔炉的那一章。没错,尼尼克拉尔是一个十分仇恨灵魂,但是,他也是一个对同伴充满关爱的灵魂。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力量本身是没有善恶之分的,你善用它,它就善,你恶用它,它就恶。怪物大师之来自地底的自尊魔器 一波三折,十分好看,建议你也去看一看它。450字 初中 读后感
-
读后感 至真、至善、至美,从我做起中华民族历史悠久、文化灿烂,这是足以让我们每一位炎黄子孙引以为傲之处,在上下五千年悠悠历史长河中,“真、善、美”是根本、是精髓。在仔细读了《少年向上真善美伴我行》这本书后,我对这三个字又有了新的认识。作为一名小学生,首先要做到的就是“真”,要做真实的自己,做人要有“真心”、做事要有“真行”、待人要有“真情”,说到“真”,让我想起了不久前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一日,学校的早操课上,我们班因为纪律不好被负责巡查的同学打了“0”分,班主任胡老师知道后非常生气,当时就把身我班长的我叫到办公室询问原因,而刚巧那天我也在违反纪律之列,害怕被批评所以跟老师撒了谎,之后害怕被老师识破谎言的我提心吊胆了一整天,晚上回家后,妈妈看出了我的心神不宁,再三追问下,我哭着道明了事由,妈妈听了之后语重心长的对我说,“做错事不要紧,每个人都会犯错,但只要勇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下次不再犯同样的错,老师一定会原谅你,如果对做错的事情还要抱着侥幸心理去逃避、去说谎,就代表还没有意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大家都不喜欢说谎的孩子。”我似懂非懂的点点头,擦了擦眼泪给老师打了电话,在电话中,我向老师承认了自己做操时违反纪律和说谎话的错误,老师不仅没有批评我,第二天,还在全班表扬了我。通过这件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不管什么时候,都要用真心和真行做一个诚实的孩子!“三字经”,我想在座的每个人都读过,第一句便是“人之初,性本善”,意思是说,每个人在出生的时候,本性都是善良的。善良是做人不可缺少的美德,我们每个人都要存善心,做利于他人和社会的事。“孔融让梨”的故事大家一定非常熟悉,孔融4岁的一天,父亲买了一些梨子,特地拣了一个最大的梨子给孔融,孔融却摇摇头,另拣了一个最小的梨子说疲乏:“我年纪最小,应该吃小的梨,你那个梨就给哥哥吧。”这个故事,让我感触很深,我们都是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心里的小太阳,常常都是捧在手里怕飞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家里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总是让我们先吃先玩,而渐渐的,我们也就觉得这些都是理所应当的,偶尔有时候,因为自己的要求得不到满足还会跟家长大发脾气,现在回想起来,这些都是不可取的。今后,我一定要改掉身上这些坏毛病,做到孝敬师长、关心同学,努力做一个当代的小孔融。以前,我一直认为的“美”都是外在的,觉得长得好看或是服饰漂亮就是美,而一件小事,彻底改变了我的这个认知,有一次妈妈带我上街,在热闹的步行街上,有一个穿着非常时髦的女子走在我前面,边走边喝着饮料,喝完之后便随手将饮料瓶扔在街上,这时,一位穿着朴素甚至衣服还有些破旧的环卫工人默默的捡起那个饮料瓶放进了旁边的垃圾筒里,这个时候我发现那个女子的形象在我心中忽然就倒塌了,而那名环卫工人却瞬间变得非常美丽,这也让我懂得了,外表的华丽美艳是永远也比不上内心真正的美丽的。在我们的身边,真善美的小故事比比皆是,只要我们用心发现,就会听到、看到,也能感受到,其实只要有一颗真善美的心,真诚待人、善良处世,便可以创造美丽,创造一个美丽的自我和一个美好的世界。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曲折,叙事过程有一定的起伏感,体现了情节的曲线美,引人入胜。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
你是至尊其实生活中,我总是对一些事物不满意。生活中,令人不满意的事多了,我在此也只不过举举例。要真说完,那用掉一生,可能了解还很浅。我呢,最看不惯那些自称所谓“老大”的人。那些把“小弟”们呼来唤去的人。呵―呵,事实上,不过是些戴“老大“这张招牌的缩头乌龟罢了。也浊讽刺,如果那些“老大”看了我这些话,你呢,当我这不深浅的“草民”随便说说,呵呵,随便说说。当老大的人哟!到头来被平时最“贴身”,最拍自己马屁的小弟挤下台,踢下台,“老大”的名号便被吹得烟消云散,早己飞入火星了,而曾经的“老大”便只能低头走路,脸面何在啊!只有小店的音响里放着《我不当大哥好多年》。如今,还在当“老大”的人,还在尽享“天伦之乐”的,还在“极乐世界”逍遥的人,容俺这个无知的“草民”“嘻皮笑脸”的说两句,实在不知当讲不当讲啊?如有冒犯之处,还请您大人有大量,宽恕我吧,《以上引用的词语全是讽刺,否定句哦!嘻嘻!》我是说,还请您快速解散你们那个乱七八糟的团!快喊他们一个一个回到自己的老家,你呢,也别当什么老大了,瞧,那个鼠头鼠脑样,先学好当老幺去!别以为你是老大,己掌握天下!老大,老大,唯你独霸!横闯江湖,横扫天下;你是至尊,还是大虾?你是老大,啥子都怕;老鼠恐惧,别说打架,小弟先上,老大护法,群殴单挑,干脆不打;以前忍了,现在忍不下!这种老大,滚回老家!换上小弟,他们天下!老大老大,实力最差!年复一年,啥都没啦!哎呀――――600字 六年级
-
烈焰飞雪之至尊火弓(6)那刚飞出去的美女狂妄的大笑着,而那个装扮成机关师的神疗师更是嚣张,在地上打着滚,捂着肚子狂笑。我理理衣服,立马就给每人都来上了一个八连射,后面加上一个冰史狂涛,两个落日,六个飞翎!!!其他人咋样也就疼一疼,那刚复活的牧师血只有1滴,保持不死而已,正在给自己加血,结果被我前面的八连射打断了法术,破了一层防,冰史狂涛打爆了所有的防御,他刚站起来就被打的趴下了,然后飞翎又把他给彻底解决了,连尸体都被消灭了,无法复活,直接回到重生点。正在我发愣的时候,突然,一阵“叮叮叮”的系统提示音把我给惊醒了,这下到我狂笑了,“哈哈哈哈,嘿嘿嘿嘿,嘎嘎嘎嘎!~`~祝贺你成功越级挑战神疗师衰神二代,并且使其他三个高级神疗无法医治,衰神二代级别掉落10级,并这10级的经验都转化成你的!!恭喜你,成功升到29级,。。。。。。。。。。。恭喜你,成功升到46级!!衰神二代掉级到43级!!三个神疗无语了,这都行?汗,现在老大被人K了,居然掉到43去了,比那小家伙还低3级了现在。。。。见三个神疗一脸阴险的笑容,我顿感不妙,忙用回城卷袖886。我美滋滋的换了一身40多级的装备,以前的所有装备都卖光光了,连药也卖了,换成了40级用的药。只剩78个银币了,还在以前注重钱财第一,性命第二,总算积累了1金币7银币,10金币以上就算富翁了,现在才刚开游戏。我花一个银币买了个学徒,给商人10银币调教,以后就不用愁一点钱也没了,现在虽然有些亏本,可是本少爷的眼光是不会错滴,为了长远的利益嘛,就要这样啦。600字 五年级
-
红颜作文畅游历史的幽径,不难发现零星点缀着殷红,那便是红颜残留的印迹。她们有一股不朽的魅力,纵贯古今。有一种气息,需于平仄间呼吸经典才情,那是红颜跳动的文思。曾随她孤海泛舟,品味“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的甸甸愁绪;曾与她雨夜共咏,细看“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的阴霾布景。纵有满腔忧愁,满腹凄婉,却终用书笺苦诉。纵有千千纠结,幽幽酸楚,也只与词交心,与物共诉。这便是李清照的婉约,是中国古代红颜用跳动的文思寄托浓厚心绪的典例。李清照的才气,我们仰望的是朦胧的哀愁和跳动的文思。有一种舍弃,只为成全另一种永恒,那是红颜坦然的风度。“画图省识春风面,环佩空归夜月魂”,舍弃汉朝奢华的宫殿远赴匈奴的王昭君,是一朵奇葩。告别绿柳夹河而列,长风携携云朵翩跹而来的长安,前往大漠孤烟,风沙胡卷的远方,这便是红颜的风度。一种果敢,一种超脱,一种释然,一种不屈,似乎早已渗透灵魂的坦然气度。王昭君华丽的转身,稳定了一个时代,那风度,只容赞叹。有一种眷恋,她富有旺盛的生命力,那是红颜执着的追求。钟情于孔雀开屏,倾情于杨丽萍婀娜的舞姿。她一颦一笑,一昂首,一弯腰,似有万千灵魂在召唤,这便是红颜的魅力。执著于对舞蹈的追求,执著于对艺术的垂青。如此义无反顾,与灵魂共舞,让生命之花在最美的年华绽放,让美的倩影定格为永恒。杨丽萍的执著,是红颜于事业的挚爱,是一种信念得洋溢。我们不愿停留,却总在驻足的瞬间被锁定。冥冥之中,红颜以一种无形的魔力牵引我们向远方眺望,她回眸,眼球闪烁的是希望的曙光,不朽的力量。600字 初三
-
红颜劫红颜劫,定都扇。可怜无定河边骨,犹似春闺梦里人。总有一种说不清的忧愁,在心头漫无边际地萦绕。春水荡漾,又是一年新。有女子邻水而立,气质绝伦,衣袂飘渺,有男子隐窗而望,风度翩翩,绝代风华。他盼着她能回头,那样就能看到他。他又念着她永远都不要回头,那样便能毫无留恋地永远离开她。爱一个人这样幸福,又是这样辛苦。他不记得遇见她有多久,亦不记得爱上她已有多久。只是有一种无形的缘恋,像月老手里的红线。初见她时,她正是豆蔻年华的少女,鬓间别了一朵美丽的常羽花,她一袭白衣,静静地立在那里,不悲不喜,不哭不闹。他知道,她是刚刚失去了母亲。她的母亲,是卫国的安和公主,当朝的夕妃娘娘。夕妃命短福薄,与世无争,却还是躲不过年纪轻轻就丧命的劫难。她爱上君王,注定了她一生的红颜薄命。只可惜,连累了她,长溪公主。他,是这个宫殿里武功最强的将军,守护每一位主子的安危。他第一次见到她,并没有那么惊艳,只是在夕妃的葬礼上,看到长溪公主避开人群,静静而立,她安静的容颜让他诧异,她眼眸里淡淡的水雾让他怜惜。他自始至终没有走过去说一句,公主,别伤心。那成了他这一生最深痛的悔恨。因为他没有出来安慰,有别人出来安慰。那个男子亦是一身白衣,他曾经见过,那是太傅家的公子,玉树临风。他走到长溪面前停驻,递过去一张洁白光滑的帕子,说道,公主,斯人已去,请节哀。长溪才抬起头来望他。他躲在暗处目睹这一切,他清晰地看到她眼睛里的伤痛变成了微微诧异,然后红了脸颊。豆蔻年华的少女,正是情窦初开之时。只是那人不是他。一念之间他错过了,便是一生都错过了。600字 高二 散文
-
红颜薄命红颜一梦如流云淌过千年在每个静静相望的轮回里独看余晖残阳就这样默默无语沉淀紫色记忆所有过往的风景青山依旧,盛筵难在很久了,当这场纷乱过后,一切尘埃落定是。苏妲己被绑在了鹿台。台下是新主周武王及一大堆有仇的、无仇的,认识的、不认识的人。她的周围空旷无人,身后是被火焚尽的摘星楼和帝辛。倏忽又回到前一刻,西方的夕阳下起了一点烟尘,妲己面带微笑,等了这么久,总算到了。帝辛道:“他们来了,你走吧。”妲己笑了笑,眼含泪水:“我怎么会走……”他终是叹了口气,转身而去……刽子手走到台上,来到苏妲己身后,刀扬起,众人都紧张的望着,这个定人生死于一念的妖妇终于要死了。刀扬起,苏妲己突然回头嫣然一笑。只是想笑,觉得生命十分可笑,觉得自己十分可笑,觉得江山社稷十分可笑。便是在临死前,也忍不住想笑。但这一笑,刽子手竟然手软了,愣愣的看着她,台下众人也心软了,这个令人痛恨的妖妇,虽然衣衫不整,但只幽幽怨怨的一个笑,便让人心软了,连武王也不知如何是好。有人心想其实也不能全怪她,她只是一个女人。但姜尚是不能甘心的,看众人的表情,已知又被妖妇所惑,便拿起一张弓,搭起金箭,瞄准她的心窝一箭射出。每个人都目瞪口呆,便这样看着箭飞入了她的心窝。妲己只觉心口一凉,耳边仿佛响起什么东西从身体剥离的声响,原来心会疼的感觉便是爱吗……呵,我以为我做不到同他共赴生死,我以为自己不甘心宿命的安排……可是当所有的记忆即将逝去时,帝辛不在了,我却直到如今才觉察心疼。远方一道霹雳,雨幽幽的飘过,悠悠的飘过帝辛的身影,耳畔亦有他温柔的话语。她怔怔出神,忘记了所有……雨,昏黄了一整夜莫冷了这江山,这水秀以及鹿台上褶皱的裙角……600字 高一 演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