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样年华》读随记
是偶然在教室一角得以阅览的,厚厚的一本,并不光是《草样年华》,随之的还有《梦里花落知多少》、《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
《草样年华》说的是一个青年的大学生活,文笔很好,极有韩寒的那种粗狂豪迈,更有郭敬明的那种细腻,读中有乐亦有悲,有苦逼亦有甜蜜,怎么说呢,写出了大学生的心声。里面很多搞笑的比喻,粗俗而又不失文雅,很直接的透视生活,透视人心的那种情感。很多并不恰当的词语却用的恰到好处。
当我看到尾声的时候,给我的感触很深。他说,那时候对社会的一切都不满,认为别人都傻比,只有自己聪明。失去梦想失去一切的时候,才恍然大悟,自己也是傻比中的一员。我想到了自己,真感谢自己啊,没有自暴自弃,比作者早学会了忍耐,早学会了麻木。是啊,多少比自己牛逼的人物都改变不了社会现状,自己却在叨叨不停,不傻吗?社会多大,自己多大,改变不了社会,只能改变自己。就像歌中唱的那样,“我们都像山坡滚落的石子,在不知不觉中磨掉了尖角”,受到打击不再在襁褓中之后,才会懂得世界其实很大,二逼也有很多,才会懂得,自己也是二逼,而且是众多二逼中最二逼的一个。
其实二逼也没什么不好的,二逼也可以很优秀、很可爱,甚至是牛逼的。
作者他说的对,成长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是以青春,是以最好年华为代价的。
记忆总是美好的,好到让人流泪,好到让人终生难忘,你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回到当初的那个年龄。长大了,就是长大了;老了,就是老了,没什么好掩饰的,不必再回忆,你当年再牛逼,又有谁承认呢?
世事就那样,梦想再美再好也只是个梦,也只是想的,无法改变的现实,支离破碎的梦想,时光很快就过去了,你会发现,有些人是注定要离开你的,有些事你是注定失败的,你雄心再大,也不可能与世界为敌。
所有的名言警句,只不过是人们一种理想状态罢了,去做,才是现实;去坚持,才是成功。一个懒字,可以杀死多少人。
所有的漂泊,都是为了有一天不再漂泊;所有的流浪,都是为了有一天不再流浪。可这一天,有多远?
我们总是这样。
怀着一份美好的期待,然后无所事事的等着幸福来敲门,把自己放在最高的地方,俯视那些在自己心中被认为是二逼的人,认为他们是垃圾,做什么都不可能做的比自己好。当他们成功的时候安慰自己,说自己还可以做的比他们好,永远做着自欺欺人的梦。
我们总是这样。
明明只想学会如何去爱,可是后来才知道,爱不容易学会,恨却可以无师自通。
我们总是这样。
年少轻狂,血气方刚,一点小事便大动干戈,容不得眼睛里进一点沙,只知道拳头可以解决一切。
青春那么急促,转眼便来不及道别。
对这本书中的爱情,我只想说一句,“我们总是在最美的年纪里,遇到最美的爱情”。
狗血的结局,但我还是喜欢。草样的年华里,真真正正的长大了,真真正正的学到了点东西,看透了点人生。
年华,草样,杂乱,又生。
高二:段金泉
《荒岛余生》读后感
读了英国作家笛福笔下的《荒岛余生》,使我感触很深,收获也极大。
《荒岛余生》是着作《鲁滨逊漂流记》中的节选。在面前的种种困境中,在面对严峻的考验中,在面对与世隔绝的孤独中,鲁滨逊及时调整好心态,为能在荒岛中生存而付出了很大的努力,神话般地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
鲁滨逊虽然这是个小说中的人物,但他的事迹却令无数的后人成为了不怕困难与挫折的生活中的强者,为他们的事业成就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我们如果想成就人生,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就必须从小学会正确对待生活与学习中的挫折与困难,养成务实能干,爱劳动的习惯,这是成就人生的基础,也是实现理想目标的保证。
回想中华上下五千年,有多少位有伟大成就的名人不是像鲁滨逊那样用积极的态度去面对挫折,为自己的人生目标而努力奋斗的呢?如春秋末期有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十四年,终于得以报仇雪恨,消灭了吴国,成为江淮一带的霸王。还有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早年吃尽了苦头,他的父母和大哥们都病死了,他成了孤儿。他曾经吃过草根,啃过树皮,到皇觉寺当过和尚,在这样的这种困难与挫折向他迎面扑来的的逆境中,他仍坚强地生活着,后来参加了抗元农民起义军,屡建奇功,后来成为了红巾军的统帅,后于1368年于南京称帝,建立了明朝。
从勾践“卧薪尝胆”和朱元璋“从和尚到皇帝”的事迹可见,拥有正确面对困难与挫折的心里品质对一个人来说是多么地重要,它对一个人的人生成就,甚至对一个国家的兴旺都有巨大的影响。
相反,有许多愚昧无知的经不起考验的弱者,却选择了自残自杀的不归路,我认为这种行为是最愚蠢的,他们这样做对得起养育他们的父母吗?他们这样做对得住关心他们的人吗?他们这样做对得住自己吗?我可以很肯定地回答:“对不住!”这是一种不孝,放弃自己,对自己毫不负责,轻视生命的愚昧行为。
人生的道路并不平坦,是崎岖的。我们不能被一时的挫折打倒,要学会勇于面对挫折与困难,做一个像鲁滨逊那样意志坚强,务实能干的社会强者,从而品味人生,丰富人生,成就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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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样年华》读随记_1200字是偶然在教室一角得以阅览的,厚厚的一本,并不光是《草样年华》,随之的还有《梦里花落知多少》、《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草样年华》说的是一个青年的大学生活,文笔很好,极有韩寒的那种粗狂豪迈,更有郭敬明的那种细腻,读中有乐亦有悲,有苦逼亦有甜蜜,怎么说呢,写出了大学生的心声。里面很多搞笑的比喻,粗俗而又不失文雅,很直接的透视生活,透视人心的那种情感。很多并不恰当的词语却用的恰到好处。当我看到尾声的时候,给我的感触很深。他说,那时候对社会的一切都不满,认为别人都傻比,只有自己聪明。失去梦想失去一切的时候,才恍然大悟,自己也是傻比中的一员。我想到了自己,真感谢自己啊,没有自暴自弃,比作者早学会了忍耐,早学会了麻木。是啊,多少比自己牛逼的人物都改变不了社会现状,自己却在叨叨不停,不傻吗?社会多大,自己多大,改变不了社会,只能改变自己。就像歌中唱的那样,“我们都像山坡滚落的石子,在不知不觉中磨掉了尖角”,受到打击不再在襁褓中之后,才会懂得世界其实很大,二逼也有很多,才会懂得,自己也是二逼,而且是众多二逼中最二逼的一个。其实二逼也没什么不好的,二逼也可以很优秀、很可爱,甚至是牛逼的。作者他说的对,成长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是以青春,是以最好年华为代价的。记忆总是美好的,好到让人流泪,好到让人终生难忘,你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回到当初的那个年龄。长大了,就是长大了;老了,就是老了,没什么好掩饰的,不必再回忆,你当年再牛逼,又有谁承认呢?世事就那样,梦想再美再好也只是个梦,也只是想的,无法改变的现实,支离破碎的梦想,时光很快就过去了,你会发现,有些人是注定要离开你的,有些事你是注定失败的,你雄心再大,也不可能与世界为敌。所有的名言警句,只不过是人们一种理想状态罢了,去做,才是现实;去坚持,才是成功。一个懒字,可以杀死多少人。所有的漂泊,都是为了有一天不再漂泊;所有的流浪,都是为了有一天不再流浪。可这一天,有多远?我们总是这样。怀着一份美好的期待,然后无所事事的等着幸福来敲门,把自己放在最高的地方,俯视那些在自己心中被认为是二逼的人,认为他们是垃圾,做什么都不可能做的比自己好。当他们成功的时候安慰自己,说自己还可以做的比他们好,永远做着自欺欺人的梦。我们总是这样。明明只想学会如何去爱,可是后来才知道,爱不容易学会,恨却可以无师自通。我们总是这样。年少轻狂,血气方刚,一点小事便大动干戈,容不得眼睛里进一点沙,只知道拳头可以解决一切。青春那么急促,转眼便来不及道别。对这本书中的爱情,我只想说一句,“我们总是在最美的年纪里,遇到最美的爱情”。狗血的结局,但我还是喜欢。草样的年华里,真真正正的长大了,真真正正的学到了点东西,看透了点人生。年华,草样,杂乱,又生。高二:段金泉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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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随记上学期学了《红楼梦》中林黛玉进贾府那一段,也看了关于课文的电视剧,来来去去,倒对这以前不怎么感兴趣的《红楼梦》生出些兴趣来。于是找书来翻了两翻,却也有了些感受。听老师讲,《红楼梦》乃是四大名着之首,这倒是我所不知的,不由得吃惊,心下想不就是男男女女的悲情故事么,怎的如此重要了。不过话是这么说,回想起上学期那堂绘声绘色的“红楼课”,心里也就知道些大概了。光是一节“林黛玉进贾府”,老师就难得的讲了大半个星期,里面的人物给拆了个七零八落,形态,语言,动作分析了个透透彻彻,每个人里外都给赏析了一遍,心中不由得出了个结论——实在是些复杂的人啊!其实这《红楼梦》的大半个主角林黛玉我是颇有好感的,毕竟是个“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大美人,也还为97版红楼里林黛玉和薛宝钗谁更美跟同桌争论得不可开交,可黛玉这姑娘实在是娇弱无比,当真是一副“泪光点点,娇喘微微”的模样,这就叫我不怎么待见了,倒还想到一个广告,好像是一场足球赛,守门员太没精神了以致于足球射到门前时在大家眼中竟变成了林黛玉,摔在了地上不说,还被责怪了一番,后来吃了广告产品,突地有变回了生龙活虎的守门员,对手便如何都攻不进来了。回顾完广告后我不由得一阵莞尔,这倒也是有些形象贴切的,又想到,要是《红楼梦》中的黛玉姑娘也有这么个神丹妙药,也不会落到后面悲惨的黛玉葬花了。再说贾宝玉,不论何时,这人在心中的形象可是眉目清秀,比女子还漂亮的人儿,当初觉得新版红楼理颇有“姿色”的于小彤来演有些不经如人意,看了87版,更是失望了。你一副普普通通的样子,何德何能害了这些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不过我也得承认,这么以貌取人可不是好事儿,人宝玉在那会儿可是有着与众不同的才德的。其实想来也替这颗顽石悲哀,补天不成,下凡寻爱也没个好结果,真是生错了年代,要是放在现在,这么个有些文才的富公子,保不准会有些大作为呢。其实在看红楼之前,我一直觉得贾宝玉便是出家前的济公和尚,因为依稀记得多年前看《济公》时开始有这么一段:一男子结婚当日不知怎的去当了和尚,回来后看到家破人亡未婚妻也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立即伤心欲绝疯了过去,而后变成了疯疯癫癫却一心向善的济公和尚。这两段故事仿佛是连接得起的,直到后来看了书查了资料才推翻了我的想法。于是我就在想了,不知道在曹雪芹心中宝玉最终真正是个什么结果,不过要真是像济公和尚一样,忘了尘世,倒也算圆满了。其实以前一直觉得《红楼梦》这本书女气重了些,虽说自个儿是女生,却不怎么喜欢这种感性的小说。心中也比较过,它不像《西游记》那样有着吸引人的魔力,也谈不上《三国演义》里精彩的斗智斗勇,更没有《水浒传》中梁山好汉的豪迈,但是它是梦幻的,有着常人无法企及的文笔。不得不说,当你读完它时,才能真正感受到什么叫“此书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见”。高一:周栀林1000字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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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随记七月中旬,单调的风迎来了一夜暴雨。窗边的风铃惹一身凉意。清晨,昏昏沉沉的脑袋被扯了起来。恨不得跟床厮守一生。8点的天气像极了6点的阴暗。这何尝不是我的颜色?淡淡的批示我的努力是可笑的徒劳。填饱了生理缺却饿了心理,疲惫不堪的身躯继续着一成不变的生活。这是第几个日子了?日历上的页数是否已翻?惬意而安静的下午我的思绪又将漂到何方?距离毕业已经过去了14天,逐渐习惯现在的生活。朦胧美好的校园慢慢淡出我的世界,没有了同学的嬉笑声陪伴。心里不胜落寞。如今开始步入社会,为生计发愁忙碌。以前点滴的爱好都不得不舍弃,在工作上的困难让我不禁对比校园里的学习。以前的梦寐以求到现在悔不当初。遥想过去的校园时光,真的心里淡淡的酸。曾经让我唾弃的生活至今我却渴望不可及。想起班里的同学,那一张张笑脸仿佛就在昨日。班里的伙伴们,大家现在好吗?我的隔壁林妹妹现在又在何方。你们是否记得我。曾在你的世界里留过最真挚的感情。社团里的同学,师弟师妹们现在是否还在挣扎,怨时间太慢。多想告诉你们珍惜时光,珍惜眼前人。可惜每个人都是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怎么相劝的都是怎么被反驳的。许久没见学校,食堂的饭菜格外的想念。即使臭骂过的饭菜每次都是吃得干干净净。想念一切熟悉的风景,不知9月的新生你们喜欢这所校园吗。也许跟我们刚开始一样,一样的抱怨,不满,厌恶。但是就是这样的校园生活我们认识了很多知心朋友,接触了很多前所未有的事情。包括自己的改变。两年的时光匆匆而过,成长的路途不曾孤单。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们仍在同心路上。过去永远都是美好的。只有成功的人才有不堪回首的资格。好像是有这么一个人,每天散播着负能量。变相的激励人!硬币上的两面好似变相的输赢,提醒我们命运有大起大落。现今社会的人情冷暖,该是如何的面对?有人,仗势欺人以高资历的态度独占先锋。这归根于“经验”,也有人说是“阅历”。公司三个部门的人数算起来不足60个人,他们漫无目的但又理智的工作。我作为刚进来的新手似乎还不能适应,并非是工作任务而是人心之交。有时我也幻想过,这些人就是班里的同学。试着找出相似特点,惯有的思维方式对待身旁人发现并不受欢迎。嗯!滥情,他们是这样说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特点,不同年龄阶段的接触都会显得格格不入。对于这份工作,我期待不大,只能说且过且珍惜。同校出来的伙伴们都在各自陌生的环境里努力适应,并且结交新的朋友,开始全新的生活轨迹。相信难题固然有,唯独心态最重要。与其抱怨不如现在开始努力,过去再怎么遥不可及都要记得“时间无痕,回忆有迹”。高三:影1000字 高三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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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的草样年华每当看到墙脚下的足球,我便想起他--毕辉。他是小时候给我留下印像最深的一个小伙伴虽 然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他的身影,他童真的微笑,却经常闪现在我眼前,忆在脑海``````[与辉相识]那是一年夏天,爸爸带到朋友家做客,我坐在沙发上好不寂莫。这时,在我眼前出现了一个小男孩,闪闪发亮的大眼睛,尖尖的鼻子,天蓝色的牛仔装,好不帅气。他请我出去玩,顺手拿了一个足球。我们一边走一边聊,很快就认识了,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好朋友。那天我们像两只快活的小老鼠,玩的很欢[跟动物有仇]和辉交往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可一用一句话来评价他:山中无老虎,毕辉是大王。辉在生活中是动物的克星,无论什么动物,他都要碰碰、摸摸、玩玩。。。。。。什么花样都有,是个连蚂蚁都不放过的“坏家伙”。有一次,辉遇到了一只无家可归的小猫眯,这可把他高兴坏了,急忙兴奋地跑过去很使劲地摸,痛得小猫眯“哇哇”大叫。我看不过去了,说:“你是不是~~太。。。。。。”还没等我说完,他插话了:“我知到你想要说什么,就让我玩最后一次吧!”说完,他双手夹住了小猫眯,转起圈圈来,猫被吓得“呜啊,呜啊。。。。。。”的叫。就在这时,只见辉使足了吃奶的劲,把猫眯抛向了天空,辉叫了一声:“快跑啊。。。。。。”我就刹腿就跑,刚跑几步就听到了一声凄凉地惨叫声:“瞄呜。。。。。。”[辉的密秘通道]有时,家里没人我都会被辉请到他家中去。记的有一次我在学校门口碰见了辉,辉很热情的把我邀请到他家里。吃过饭后他说要给我看他的密秘,我一下子兴奋起来,急着问:“是什么!是什么!”辉故意卖关子说:“到了你不就知到了!”我看的出亭神秘,便尾随其后跟着他来到一墙脚下,我没明白过来他就问我:“看到了吧!嘻。。。。。。”我疑惑的问:“这什么东西都没有啊!”他 听后开始耐心的把枪脚下的专一块一块的抽了下了,我眼前的墙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好大的洞,这时他回过头来,看着我说:“这就是我的密秘了。”当时我真是大跌“眼镜”,他真的好无聊哦!我又问到,这个洞是做什么用的,是倒拉圾吗?”他说:呵!你竟然这么说我的旷世杰作,这就是我的密秘啊!”他红着脸从洞里爬了出去,我也跟了出去。原来外边是一条通往学校的小道,“这就是你的密秘啊!”我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他见我笑他,便开始追达我。我前头跑,他后边追,一时起兴,竟忘了去上学,害得我罚了好半天站,我想他也会和我一个样,就不由地笑了笑了起了,被赶出较室后,我发现他也在楼道里站着,我和他在眼神交接的那一时刻两方的脸竟同时红了起来,我俩相视而笑.......[辉要离开]和辉相处的很快乐.一天,辉告诉我他要离开这座城市了,我的心一下子凉下来。辉走的那一天,天正下着毛毛细雨,好像在为这离别而哭泣,辉在临走时送给我三件另我难忘的礼物:一个温暖的拥抱,一个会心的微笑和一个我们一起玩过的足球。。。。。。1000字 六年级 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