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代5.0梦魇时代_1500字
HAPTER01归零
“他们说,人死后,灵魂就会飘起来,飘到空中,俯瞰整个大地。”
“那时我们将一起携手,走向灵魂的尽头。”
我看着陆烧的笑容,那么自然,而我从别墅出来时,便感觉犹如灵魂出窍,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一直在召唤我“林萧,来呀!来这里呀!”
……
我买了酒,迷迷糊糊地走出商店,只听见街上熙熙攘攘,一片红晕投射在我的脸上,仿佛是上帝把一桶巨大的红色染料打翻在了这条街,我抬头一看,火烧云!云彩里仿佛有我们,我们走过的时光,模模糊糊,瞬间散去,人们纷纷向别墅走去,我也跟了过去,我不知道是顾里他们又在搞什么名堂,我刚想冲向前去:“顾里。你们……”我被这一幕惊呆了,火红的一片充斥在别墅里,清脆的一声——我的酒撒了,我扑倒在地下,被碎玻璃划出了一道长长的口子,炽热的殷虹的液体从里面流出。
“小姐,这里危险!”
我歇斯底里的大叫,他们拖着我,我感觉自己的人生崩塌了,在混沌之中迷茫,盘旋……
“你听说了吗,思南公馆的人死了七个,还有一个在抢救的……”两个胖女人在窃窃私语。
“这是在哪里?”
“医院”。
“你刚才说思南公馆的火灾?谁在抢救?”
“好像是《M.E.》的模特,叫……陆烧!’
听到这个名字,我的心头一震,“他在那里?”
“在ICU呢!”
我用尽全力跑了过去,“医生,陆烧怎么样了?”
“你是?”
“我是她他未婚妻。”
“对不起,我们尽力了!你快进去吧,他还能说话!”
我进去,看到的是躺在床上的面目全非的陆烧。我哭了出来!“林…林…….”他还是闭上了眼睛。
我处理完我的朋友们的后事,在思南公馆徘徊,“你好,您是林萧小姐吧!我是王律师,受陆烧先生之托,来给您这个!”
“这是?”
“陆烧先生的财产转移书。”
“林萧,我知道,我的秘密总有一天会透露出来,对不起!这是我唯一能为你做的了,mydarling”
我不禁簌簌而下
我独自走在大街上,随着火舌卷走了一切,那场猩红色的落幕后,上海,下了一场几十年不遇的大雪,洁白的雪把一切都掩埋了,包括灰烬,还有我们一起走过的痕迹。
CHAPTER02重生
漫天漂浮的雪花,炽热的猩红色,无尽的遐想,冬日的上海,灰暗……
我也不知道应该去哪里,我的家呢?
我回到了时代中学,回到了我们曾经留下记忆的地方……
“我们曾经终日游荡早故乡的青山上……”这是,原来是时代中学校庆,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居然是他——简溪!
“你怎么在这里?”简溪依然是那样的面容,还是那般温柔,“你的事我都听说了。
“林泉呢?”
“我和她分手了。”简溪从容地说,“我和她在一起其实是为了你赎罪,我的林萧。”
“我现在不想说这个。”
“我知道,林萧,难道你就不要希望找出那把火的元凶吗?”
“那不是天灾?”
“不,那是人祸,那天,我打算去找你们,看着叶传萍进了别墅,我便在旁边等着,一个黑影从墙角过去,看着你和陆烧出门,我跟了过去,然后我只听到后面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
我不禁打了一个寒战。在暖暖冬阳下,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现在想起来,那个黑影,就是元凶!”
我不禁感叹起来,如果顾里还在的话,她一定会说:“林萧,你怎么还跟这种人渣在一起,你忘记了你被他伤害得多么深了吗?你如果再被他扫地出门,可别来找我!”
如果南湘还在的话,她一定会说:“林萧,你还是走开吧,别和他在一起!”
如果宛如还在的话,她一定会说:“林萧,我受到了惊吓,你怎么和他在一起!”并且把她手中的包子递给我,向我怀中扑去。
可是他们都不在了!我必须振作起来。
……
我成了逃兵
初二:挚爱小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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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续写_1500字
玛蒂尔德看着思节夫人手中的那挂假项链,心在剧烈颤抖,眼睛里爆出这十年来起早贪黑、拼命劳作的血丝······泪水徘徊几圈骤然落下,在暗淡憔悴的皮肤上显得无力、透明······
“我知道了,如果当时你早说就不会闹到这般地步。”玛蒂苦笑着抓住思节夫人手臂,神色抱怨又不甘心。十年艰辛生活的片段一幕幕放映,屏幕被岁月刮得劣迹斑斑;眼泪滋润不了干枯的容貌,让它任性残忍地冲刷还可以改变所有的芳华。
“我想这项链还是应该属于你。”思节夫人同情地注视着玛蒂,把项链塞在她手中:“对不起······也许一切确实太突然······有些东西是不受人控制,亲爱的,你拿着吧。”
“不,我不能要。”玛蒂把这条项链甩回思节手上,她啜泣地捂住嘴巴跑开。项链滑在地下,打破十年里思节不知情的宁静,却唤醒真实内心不再掩盖。
思节拾起项链,大拇指用劲蹭,指尖挤出纯白色:”哼,这女人真傻!多亏当时隐瞒它是假的,借她项链显摆阔气,没想到当真还我;要世界上所有人都像她似的该多好,我买些假项链借出去,每次让人赔给我真项链!哈哈,穷人本应该认命嘛!“
玛蒂回到小出租屋,瘫坐在破旧的床上,抽出以前和丈夫路瓦栽唯一的合影。照片里丈夫面带微笑,而玛蒂那副遭殃的脸让画面很不上镜。她长叹口气,说不尽的忏悔和委屈迸发,冰冷的身体僵持,面容凄凉双目痴痴地望窗外。
”为什么!为什么在外面与别的女人私情?你说啊······混蛋!为什么要欺骗我?“玛蒂双手扯住路瓦栽衣服,恼羞成怒地哭吼。
”松手!你还想怎样!都说过已经不爱你了。难道听不懂啊!我已经跟那女人订婚。你爱怎样就怎样!“路瓦栽推开她,玛蒂倒在地上,跪着抱他大腿央求:”不要走好吗?求你······我什么也没有了,只剩下你,难道你忍心把所有扔给我一个人承担吗?“她嗓子嘶哑,哭泣着抬头望路瓦栽,”留下吧,求你了······“
”滚,我与你生活大半辈子,除了受苦受累,还要每天看你这张倒霉的脸!除了抱怨,你还会干什么!“路瓦栽用脚一踹,玛蒂的头撞击地板。她撕心裂肺地哭喊,丈夫一无反顾地往前冲。
”我什么也愿意改,以后我来赚钱养家,什么都不用你管······”她继续站起身,努力伸直腰,可真的一点力气也没有。模糊的双眼似乎让她看不清世界,只看懂落魄和绝望,天暗了仿佛要塌下,然而她并没有做好被压得苟延残喘的准备。她心里还装着路瓦栽,丈夫是她的天;是她的整个世界,里面浸满疲惫与寒意。以往的埋怨在此时无影无踪,只有对被爱、被怜悯的渴望在傻傻孤立。
“改什么!你已经没任何利用价值!活着看有人要你?哭哭啼啼干脆去寻死吧!”路瓦栽话说完再也没回头,坐上一个女人的车便永久离开了。
玛蒂从记忆中苏醒,手忽然握紧,她一口气汲干泪水。想起刚才思节夫人的话:那条项链是假的······假的······是假的。曾经为了还项链付出十年艰辛,从美丽的年轻女性变成像乞丐一样的黄脸婆。失去丈夫,失去房子,失去多年可改变命运的机会。一切悲痛,一切苦难都源于那条假项链,思节夫人那时在身后嘲讽的笑容。上天造物弄人,她没打算放下这些,目光里没有软弱,只剩仇恨。
“我要复仇!不能原谅,无法原谅,不会原谅······我会全部奉还。”玛蒂跑出去。在黑暗中望见一缕冰凉的光,这力量会“改变”她整个人乃至整个人生。
高一:余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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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三(电影)续集(二)_2000字“林萧,我去公司有点事,你等我好不好?”崇光哀求的声音听起来真是可爱极了。”哦,好,我在这里等你吧!“我说完就坐在草地上靠着墙,喝热拿铁。崇光拦了一辆的士,匆匆走了。我用手机看一个叫郭敬明的人写的小说:小时代2.0虚铜时代。怎么跟我的以前有点相像呢?而且里面也有一个叫林萧的人,也有崇光,顾里,南湘,宛如……算啦,不管啦!几个女人向我走来:“喂,那个叫林萧的,给我起来!”我打量着她们,都是一些长得很漂亮的女人(没我漂亮),“你们好!我叫——”我有礼貌的向她们问好,结果招来了她们的一记耳光,“啪!”稍微大一点儿的说:“喂,你到底接近我家陆烧有什么阴谋?我家陆烧怎么可能喜欢你这个丑女?我家陆烧是不是被你下了药然后才……”“住口!”一个声音朝她大喊。我抬头一看,是崇光!“我喜欢林萧是我的事,关你们这些人什么事啊!你们个个长得才叫丑,林萧比你们漂亮多了!”陆烧(在那种紧急的情况下我不可能告诉大家他就是周崇光)说。接着,他帮我还手,打了那个打我脸的女人一巴掌。他拉起我就走,一边走,一边恶狠狠地瞪着他的粉丝。我的呼吸变得紧迫起来,脸烫烫的。崇光不满地对我说:“林萧,对于那些女人你就不应该手下留情,而且你比她们小,我们才20岁,他们最小的都应该有30岁了!”到了M.E大厅,崇光拉着我匆匆上了六楼,宫洺在会议室等他。“哥,我来了,什么事啊?”“你还缠着林萧吗?明明父亲要把她嫁给我!”“哥,我……我只喜欢她!她是唯一一个让我想去关心她,去保护她的女孩!”“你怎么可以这样?”“哥,我不管,反正我只喜欢她,你绝对不能跟我抢,至于父亲那边,我自有办法!”“你,你……”宫洺受不了,用力地扇了崇光一巴掌,崇光承受不了这么大的冲击力,倒在了沙发上。“哥,你休想!”“你走吧!我不想再看见你!林萧,我是娶定了!”“哥,你要是这样的话,我就跟你拼命!”门外,我听得一清二楚,我感动极了,流泪了。如果我再看一眼,会发现:崇光调皮地向宫洺眨眨眼,竖起了大拇指!宫洺微微一笑。崇光缓缓地离开了会议室。“走吧!”崇光擦了擦我眼角的泪水。初一:安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初一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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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_3000字南疆自古即为蛮夷之地,风俗民情与原大不相同。其境内多生毒虫毒草,猛禽走兽,百姓尚武民风彪悍,原人多对其避之唯恐不及。千年前南疆与原本是一体,古称夔州。前朝晚年,南诏王室兴起建立南诏国。之后太祖建立大楚,南征北战戎马一生。等到太宗时候腾出手来南诏立国早已超过百年,根基已稳,而原经过几十年征战也急需休养生息。南疆从此正式独立于大楚的版图之外。碎雪关地处南疆与大楚永州边境,虽然两国之间时战时和,边境上的百姓却依然时有往来互通贸易。碎雪关后的三十里的永林小城更是时有见到装扮奇特的南疆人出入。永林城并不大,因为靠近边关于永州的州府永州城也相距有两百里之遥所以看上去并不繁华。除了人群掺杂的明显就是异族衣饰的人,这里就像一个普通的小城镇一样。叶璃站在不怎么宽阔的街道上,看着来来往往神态安详的人们心淡淡微笑。在这样的时代,居住在这样的边关小城能有这样的安乐祥和确实十分难得。或者应该说普通百姓的适应生活和环境的能力永远出乎人的意料之外。暗三抱着剑站在叶璃身边,有些奇怪的看着自家主子站在客栈门口不进去反而笑得一脸奇怪的模样,“公子,这永林城里似乎没有几家客栈,这一家已经是最好的了。”叶璃瞥了他一眼,摇了摇头笑道:“进去吧。我不是嫌弃客栈不好。”说完当先一步踏进了看起来有些简陋的客栈。暗三扬了扬剑眉,他也觉得王妃应该不会嫌弃环境太差。毕竟这一路行来有时候没能即使感到下一个城镇他们有时候也是露宿荒野的。何况,在京城的时候那黑云峰下的训练有的地方连他们几个暗卫都不想踏足王妃可是眼睛眨也不眨的就进去了。进了客栈,比起楚京和广陵城那些装饰的富丽堂皇的客栈,这件小客栈连三流的都算不上。但是这也确实是永林城里最好的客栈了。大堂里只摆着七八张桌子,此时有三张桌子已经坐了人,一个老掌柜正低着头在柜台里算账。叶璃虽然是一身简单的布衣,但是她的年龄容貌和气质,还有跟在她身后抱着剑身形挺拔看着就气势不凡的暗三还是已经客栈就引起了众人的侧目。此时无论是游览还是做生意都不是好时候,所以客栈里显得有些清冷。叶璃走到柜台前抬手轻轻叩了两下,老掌柜颤颤巍巍的抬起头看看了看叶璃二人半天才问道:“小公子住店么?”叶璃莞尔一笑,“不住店我们来喝茶么?”老掌柜陪笑道:“公子贵姓,要几间房?”“楚,两间上房。”老掌柜招来小二带两人去楼上的房间,遣走了小二,暗三熟练的将整个厢房检查了一遍。这种小客栈的厢房,即使是上房也不会有多宽大华丽。也不过就是一张床一个衣柜一个屏风隔开外面的桌椅罢了。暗三站在门边看着叶璃手脚伶俐的摆好自己的东西,皱眉问道:“公子,咱们什么时候去南疆?”叶璃放好了行礼,从屏风后面转出来指了指一边的椅子示意暗三坐下,笑道:“这种事情急不来。我想…我们需要一个向导。”对于第一次进入南疆那块地方的人来说,功课没做足就自己瞎闯简直是玩命。而叶璃不是非必要的时候一向都不爱冒险。“向导?”暗三不解。叶璃笑道:“南疆对于咱们土来说太过神秘,咱们人生地不熟的也不好走。找一个南疆本地人或者熟悉南疆的大楚人带路是个不错的选择。”暗三皱眉道:“但是…带着一个外人可能会拖我们的后腿。”叶璃握着折扇漫不经心的敲着桌边,道:“所以我们还要等,我已经让人找好了向导了。可惜人似乎比我们晚了两天。”看着暗三疑惑的眼神,叶璃但笑不语。示意暗三可以回房休息了,暗三深知自家主子的脾气,她如果不想说的话他就是绞尽脑汁也别想得到答案。只好一脸郁闷的起身回房去了。含笑看着暗三出去,叶璃取出行李里包裹的天一阁送来的卷宗继续阅读。拿到好处以后,韩明晰的做事还是十分靠谱的,这一路南来几乎每隔几天她就会收到天一阁传来的大批南疆的资料。叶璃已经习惯了在收到东西的第一时间将他们全部看完记在脑海里然后毁尸灭迹。现在手里的应该是进入南疆前的最后一份了。这一路上,南疆的形势和大概情况也渐渐在她的脑海里有了个印象,但是到底有几分真实还要进入南疆之后再行求证。一目十行的将手里厚厚的卷宗看完,叶璃神色淡然的将这些写满了字迹的卷宗付之一炬。清晨,叶璃和平时一样早早的起身下楼。楼下大堂里已经做了两桌人了,其一桌正是坐在靠墙的位置的暗三。暗三看到叶璃下来,连忙起身,“公子。”叶璃点头笑道:“这么早?”暗三沉默不语。平常有其他几个在一起自然不用这么早,但是现在只有他一个人跟着虽然知道公子并不是没有自保之力,但还是忍不住担心。叶璃哪里会不明白他的心思,无奈的笑道:“不用这么紧张,你若是一直这样,只怕咱们还没进南疆你自己就先累垮了。让你跟着我给你很大的压力么?”暗三摇头,“没有,属下多谢公子信任。”只是他和其他几人从小一起长大,他的年龄只比暗四一点儿,性子却还不如暗四稳重。所以平时一般都习惯听暗一暗二的意见。现在只有他一个人了难免有点不习惯。叶璃含笑点点头,坐下来招来小二叫了早点。“两位公子,你们也是打算往南疆去么?”叶璃正招呼暗三吃早餐,对面一桌的一个男子起身过来问道。闻言,叶璃放下手里的筷子抬头打量了一眼来人。身材魁梧挺拔,长相平平,虽然极力向两人透露出和善,但是眉宇间那顾煞气却是难易遮掩的。暗三伸手握住了放在桌上的剑,叶璃抬手按住剑身,不经意的拍了拍。暗三皱着眉看了那人一眼才回收了手低头继续吃饭。两人的动作来人自然看得一清二楚,也不以为意笑道:“这位兄弟不必紧张。我们几个也是要去南疆的,所以才想问问公子要不要结伴而行。”男人指了指对面桌上的三个人笑道。叶璃往那边瞥了一眼,一个五六十岁富商大半的老者,那一身华丽名贵的衣料,还有手指上的碧玉扳指,手里还握着一个金算盘。就差没写着我很有钱来抢我了。旁边跟着一个管家模样的年男子和一个一身病态的青年书生。这样的组合绝对称得上惹人眼。开始叶璃还有些担心自己和暗三会不会太惹人注意了,看了这几个人才发现自己太丢掉了。说来也是,有胆子往南疆腹地去的,没几个是废材。叶璃看了看暗三,笑道:“只怕我们会给几位添麻烦。”男子笑道:“怎么会?我看这位兄弟的身手不错,南疆那地方我也去过几次,邪行的很。咱们多几个人互相也有个照顾不是?”男人看了看暗三,又将目光调回叶璃身上。很明显叶璃才是才是能下决定的那个人,但是他却看不出眼前这个少年的深浅。只能暗猜测是不是哪家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少爷带着护卫跑出来玩儿了。“我们打算去南诏都城,一路上应该没什么危险。不知几位是?”叶璃眯眼微笑道,笑容无辜又和善。男子朗声笑道:“咱们几个也是去南诏都城的。原本王南诏都城的路倒还算太平,过不从去年开始倒是有些玄乎了。我们老爷到南诏做一些药材生意,公子不嫌弃的话不如一起上路?”坐在对面的富商老爷神态倨傲的斜了叶璃一眼,倒是那个满脸病态的青年男子对着两人含笑点了点头。叶璃低眉一笑,婉拒道:“我只是听说南诏风光独特,才打算前往游历一番也算长点见识。因此事先也找好了一位向导,只是他要晚两日才到。就不耽误几位的行程了。”见叶璃拒绝,男子也不勉强,只是笑道:“既然如此,打扰公子了。咱们不妨南诏都城再见。”叶璃微微点头,目送男子回到对面的座位。对面隐隐传来那富商老爷责怪男子多事以及对叶璃二人不屑的话语,叶璃也不在意淡淡一笑低头吃早膳。等到那一桌客人离开,暗三才抬起头来道:“公子,小心那几个人。”叶璃挑眉问道:“你认识他们?”暗三点了下头又摇了摇头,道:“那个病书生我认识。”“?”叶璃看着暗三,有些好奇他几乎从没离开过京城怎么会认识这样一个病书生,“看起来,那个病书生的身份不简单?”暗三点头道:“他就的外号就叫病书生,没人知道他的真名叫什么。包括天一阁。”叶璃低头想了想刚才看到的那个一脸病态的书生,看起来也不像是绝顶高手也没有什么特意之处,暗三又是从何处看出他的身份的?暗三道:“他是西陵国阎王阁的三阁主。前些年几乎所有的杀手组织都接过刺杀王爷的任务,也包括阎王爷。咱们有不少暗卫就是死在他的手里。不过他也被王爷打了一掌震损了心脉,原本的假病变成真病了。公子刚才有没有注意到他的右手?病书生善毒,他的左手指甲颜色跟寻常人不同,别人只当他身体有病才那样的。事实上早在他被王爷打伤之前就已经如此了,那只手是因为他常年练毒所致,奇毒无比。”叶璃低头回想,果然想起那书生的藏在衣袖的左手在他起身的手稍微露出来一些,似乎确实是暗红色的,“把自己的手炼成毒?他就不怕把自己毒死么?”叶璃不解,觉得这个做法实在没什么意义。百毒不侵的身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不存在的,只能说有的身体因为某种原因对大多数的毒药有抗性而已。如果一个浑身带毒的人能够安安稳稳的活下去,那沈扬也就不用费那么多心力为墨修尧治疗了。用过早膳,叶璃出门在永林城里逛了一圈,顺便也了解了一些南疆和碎雪关的情形。傍晚回来的时候却又看到那一行四人依然坐在原来的位置吃着晚膳,显然他们今天并没有启程离开。病书生依然友好的对着叶璃二人点了点头,叶璃含笑点点头就准备上楼去了。“哟?永林城什么时候来了个这么白白嫩嫩的小公子?”叶璃还没踏上楼梯,身后的一角传来一个满是猥琐下流味道的声音,叶璃微微侧身就看到一个南疆打扮,长得枯瘦如柴的青年男子正盯着自己,目光放肆的充满了淫邪的味道,就连那将如老鼠一般的小眼睛也充满了浑浊的邪气。不由得皱了皱眉,前世今生包括她面对的那些黑道毒枭恐怖分子在内她也没见过长得这么考验人审美底线的人了。暗三猛地回头,神色冰冷的盯着那青年男子。带着警告的目光杀意纵横,只要这个混账敢再说一句他就会让他变成剑下亡魂。定国王府的王妃岂是这种鼠辈可以亵渎的?那青年男子却显然将暗三的警告当成了挑衅,越发得意起来。昏暗猥琐的目光在叶璃身上流连不去,同时还不忘嚣张的对暗三笑道:“看什么看?爷说的不对么?这小子粉头粉面的,你们原的男人就是长得跟娘们似的,这小子比娘们还想娘们呢。”凭良心说,叶璃的装扮绝对是非常成功的,即使她看起来比大多数女人还要漂亮,但是因为她的年纪和还有行动姿态气度绝对不会有人怀疑她是个女人。所以,暗三自然也不会费口舌去跟那个猥琐男子多说什么。他直接拔剑——长剑嚯的一声出鞘,飞快的直奔那猥琐男子而去。对方显然没有想到暗三一声招呼都不打就直接动手了,那猥琐男子愣了一下眼看着就要被刺出一个窟窿来了。跟在他旁边的人连忙一把拉开他,手一挥一个细长的东西直扑暗三而去。暗三冷哼一声,手长剑挽出一个剑花。刷刷两声那东西碎成了三截落在地上。众人放眼看去竟然是一条毒蛇,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品种但是光看那斑斓的花色就知道绝对是一条带着剧毒的毒蛇。暗三不屑的扬眉,既然要到南疆,他们怎么可能不事先了解南疆的人惯用的一些伎俩。那几个南疆人却变了脸色,只有那猥琐男子还叫嚣着,“你好大的胆子!你们知不知道爷是谁?”暗三撇嘴,冷笑道:“在大楚还敢这么嚣张,不会是南诏王子吧。爷记得南诏王只有两个女儿吧?”那男子还想说什么,却被暗三手里扬起的长剑吓得只能硬吞了回去,一脸憋着气的模样,连连退了几步直推到随行的几个人间去才叫嚣道:“给我杀了这小子!”他身边的几个人显然有些为难,叽叽咕咕的对那男子说些什么。叶璃站在楼梯口上,垂眸听着,听起来似乎像是前世云贵地区某少数民族的语言,而叶璃因为长年活动于云贵地区,对这一地区的少数民族语言基本上都略同。那几个随从显然在劝自己主子现在他们站在大楚的土地上不宜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而那猥琐男子明显的不肯听劝,坚持要杀了暗三并且抓走叶璃。一番沟通无效之后,几个南疆人无奈的对视一眼朝着暗三和叶璃围了过来。大堂里的人一看要打起来了,顿时都作鸟兽散,就连病书生那一桌也只剩下他和那个年男子了。那老掌柜早已吓得躲进了柜台里不敢出来,叶璃皱了皱眉道:“把他们扔出去,别弄坏了人家的东西。”暗三愉快的应道:“是,公子!”“谁啊那么大胆子,惹我们的君唯公子生气啊。”暗三正要动手,一个慵懒的带着丝丝滑腻的声音在楼上响起。叶璃一抬头就看到楼上的栏杆边上靠着一身宽松的暗红罗衣举手投足间尽是风情的俊美男子。妖孽!扫了一眼旁边目瞪口呆直流口水的猥琐男子,叶璃头痛的看着对自己勾魂笑的风月公子,“韩兄,你怎么会在这里?”韩明晰在栏杆上轻巧的往后翻身,轻飘飘的落在了楼梯上笑道:“这个么…为兄想来想去还是不放心让君唯兄弟一个人去南疆那么危险的地方,正好君唯也需要向导不是么?为兄就毛遂自荐了。”叶璃一个没忍住给了他一个白眼,“韩兄,你认识去南诏的路么?”“看不起人。”韩明晰哀怨的望着叶璃道:“为兄来往南诏少说也有七八次了,闭着眼睛也不会走错的。何况,为兄跟着还可以保护君唯,你看看只带着一个人出门这还没踏出大楚呢就遇到了登徒子。”叶璃咬牙,“韩兄,我是男人!”韩明晰惊讶的挑眉,拿折扇掩唇呵呵笑道:“君唯年纪小不懂事,谁说男人就不会遇到登徒子了?那边那个傻子,你说是不是?”那边那个又傻又猥琐的青年早就一边流着口水一般猛点头,叶璃看得一阵恶心偏过了去恨恨的瞪了韩明晰一眼。她以为这家伙只是喜欢采花,原来是男女通吃啊。“君唯别误会哟,为兄就算是男女通吃也看不上这种货色。怎么样…也要像君唯这样的俊俏公子才对。”韩明晰冲着叶璃眨了下眼睛,就想要伸手过来捏叶璃的小脸。叶璃岂会让他得逞,手里的折扇一合啪的一声敲在他手腕上。韩明晰顿时垮下了脸。韩明晰慢悠悠的走下楼梯,凤眼懒懒的撇着那几个南疆人,“你们是要自己走还是要本公子请你们走?”那猥琐男子上前涎笑道:“这位公子也要去南疆么?本公子是络依部的少族长,不如由本公子为公子领路如何?”他学着原人绉绉的说话,不过配上那浑浊的眯眯眼,和消瘦的只剩下皮包骨一样的身形还有那自以为潇洒的笑容实在是让人有些毛骨悚然。叶璃唇角抽了抽为韩明晰的桃花运哀叹,顺手把暗三拉到自己旁边来。既然有人要出头他们又何必自己动手呢?韩明晰桃花眼抽搐了一下,面部表情的吐出一个字,“滚!”他是风流没错,但是真的没到男女不拘的地步。就算真的男女通吃他也挑食好不好?这位自称络依部少族长的猥琐青年感觉自己被伤害了,原本的惊艳啊怜香惜玉啊瞬间变成了愤怒,“给我杀了这两个小子,把他抓回去!”叶璃惊愕,刚才要杀暗三把她抓回去,现在韩明晰这个妖孽出现了,就要连她一起杀把韩明晰抓回去么?这叫什么事儿啊。韩明晰勾起一抹冷笑,“立刻给本公子滚出去!还是你们想要慕容将军亲自来送你们出关?”这话一出,那猥琐青年眼终于多了几分犹豫。在身边跟随的人的劝说下哼了一声丢下一句狠话狂奔了出去。大堂里一片宁静,见没有打起来老掌柜才小心翼翼的从柜台里站起来,小心的向唯一还剩下的一桌客人赔礼。叶璃往楼上走去,一边低声吩咐暗三结账的时候多给掌柜一些钱当是赔偿。韩明晰跟在后面听着叶璃的话,呵呵笑道:“君唯就是心软啊,那老掌柜在永林开了几十年的客栈,什么事儿没遇到过。你以为他真的吓到了?”叶璃瞥了他一眼,淡淡道:“因为我们的事赶走了他的客人总是事实。跟他吓没吓到没关系。还有…韩兄,这是我的房间。”韩明晰笑道:“君唯不请我进去喝杯茶么?”“要喝茶刚才在大堂不喝?”韩明晰嫌弃的撇嘴道:“那种地方喝茶不合本公子高贵的品味。而且…我可不想喝到一半被人神不知鬼不觉的下了什么毒。君唯运气不错哦,刚出门就遇到江湖人见人怕的病书生。”叶璃挑眉,让开门门口让他进来,问道:“你知道病书生?他现在来南疆做什么?”韩明晰耸肩,悠闲的靠着椅子双手枕着头笑看着叶璃道:“谁知道呢,他前几年差点被定王给整死了。还是阎王阁的大阁主亲自出面才抱住他一条命。好几年不出来了,如今突然出现在南疆…呵呵,那家伙每次出现都是哀鸿遍野血流成河,君唯你可别被他骗了。还是离他远一点好。”叶璃漫不经心的点点头,心思已经转到别处去了,“我又不认识他自然不会去招惹他了,倒是韩兄不用坐镇清风明月楼了么竟然有空跑到南疆来?”韩明晰嗤笑道:“清风明月楼哪里需要我坐镇啊,还是来看着君唯比较放心一点。毕竟…君唯的薰雅阁可是唯一只属于我自己的产业啊。要是君唯出了什么事本公子的损失就大了。”一边一本正经的说着,一边勾人的凤眼却露出好玩的意味。叶璃脸色平静的看着他,“我去南疆有事要办,不方便带着韩兄一起。”“没关系不用带,我跟着君唯就可以了。君唯要上刀山我绝不下火海,怎么样?”韩明晰笑容璀璨,“我可是很有用的哦,君唯不是想用天一阁的情报么?只要我在身边随时随地可以取用天一阁的任何情报,可比君唯等着消息送上门方便多了。”叶璃默默看了他半晌,才道:“我就怕明月公子知道我带着他弟弟入险境,回头一个不小心阴死我。”一提起兄长,韩明晰的好心情顿时阴沉了许多,冷哼一声道:“别跟本公子替他,他现在哪里还记得有我这个弟弟。早晚有一天死在…哼哼!到时候本公子再去给他收尸就是了。”叶璃心一动,虽然上次算计了韩明月并从他手里脱险,但是叶璃对他就是有一种仿佛与生俱来的戒备。而对于跟他长得极其相似的韩明晰却完全没有这种感觉。或许是因为韩明月以一人之力建立清风明月楼和天一阁的手段能力,或许是因为他跟墨修尧之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恩怨,也许或是因为他是真正第一个能威胁到自己的人。不动声色的看着犹自生气的韩明晰,叶璃淡淡道:“既然担心,就去看看便是了。韩兄何必跟着在下到处跑,危险不说,万一明月公子出了什么事岂不是让韩兄抱憾。”韩明晰一怔,很快有笑了起来,“他能出什么事,这世上能动得了他的人还没有几个。而且他也不要我帮什么忙,在他眼里我只会添乱罢了。”叶璃支着下巴笑看着他,“我以为韩兄和明月公子兄弟关系很好呢?”韩明晰轻哼一声道:“总之,本公子就要跟你去南疆。就算你不让跟本公子自己也会跟着去的。至于我大哥,用不着你操心,他短时间回不来清风明月楼也倒不了。”叶璃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说得太多反而容易引起他的怀疑。既然要相处这么一段不短的时间她总有办法知道韩明月具体去了哪里?她可没忘记韩明月为了某个和墨修尧有关系的女人差点毁了她的名声。谁说赔礼道歉之后她就不能记仇了?只不过不用急着报仇罢了。至于利用韩明晰的事…叶璃看了一眼笑得无比风骚的男人一眼,谁让他是韩明月的弟弟还非要自己撞上来呢?见叶璃不再反对,韩明晰大乐。满心愉悦的计划起他们的行程来了,“君唯,南疆我来过好几次,咱们可以先去苍山逛逛,然后沿着清明河往西走,正好可以去看看凤凰花和南疆的灯会,然后再去南诏都城你觉得怎么样?”叶璃神色冷淡的看着他,“我以为,韩兄知道我们急着赶路。按你的行程五月底咱们能感到南诏都城么?”韩明晰顿时萎了,闷闷不乐的道:“既然如此,咱们先敢去南诏都城,等君唯办完了事咱们再去看灯会好了。”看着可怜兮兮的韩明晰,叶璃觉得自己额头上的青筋跳的格外欢快。没好气的将人赶了出去,暗三站在一边一脸担忧的望着叶璃,叶璃挑眉道:“有什么想说的?”暗三皱眉道:“公子,韩公子……”韩明晰这个人他们都不了解,但是韩明月这个人作为暗卫可能成为王爷或王妃的他们都曾经了解过。非常不好对付的人,而韩明晰既然是韩明月的弟弟只怕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更重要的是…韩明晰的名声实在是不太好,王妃跟他长时间相处下去…想了想某种后果,暗三不由自主的抖了抖。叶璃无奈的道:“带着韩明晰有好处也有坏处,但是他既然已经跟来了我们想要甩到他只怕也不容易。”天一阁的情报遍布天下,更重要的是有一种人牵着不走打着倒退,你越是想要甩开他他越是兴致勃勃的要缠着你。韩明晰很明显就是这种无聊人士。挥挥手,叶璃道:“不用担心,现在先不考虑其他的。先到了南疆找到大哥再说。暗二现在应该已经找到大哥了吧?”暗三点头道:“暗二很擅长找人,他走的比我们快应该已经找到徐公子了。”叶璃点头道:“那么就带着韩明晰吧,进入南疆之后你注意一下暗二留下的线索。我们先去和大哥汇合。”“是。”初三:加里森作文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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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OL 生化狂潮 第一章:梦魇_1200字2009年,一个和平的世界,在国际联邦政府REX研究社中,REX博士正兴高彩烈的哼着小曲对杰拉德说:“嗨!杰拉德我的实验成果快出来了,成功后要不要喝一杯啊”杰拉德说:“哦?是吗?那可要好好庆祝一下。但是在2009年9月10日冬,研究成果突然失败,病毒散发,一种Z病毒横卷城市,城市变成了地域。事故回到了2009年9月9日北京时间P.M9:00,REX博士说,明天成果就要出来了,好兴奋啊!突然杰拉德推开门对REX博士说:”你这是什么研究成果,你研究的病毒有多大危险你知道吗?“REX博士说:”没事不就是点病毒吗?我这可是有解药哦!““哼,你自己好好想想吧”这是杰拉德摔门而出。但是果然不出杰拉德所料,在凌晨12点,由于REX的疏忽,实验室爆炸了,病毒散发了出来,被感染上这种病毒的人会被沦为“丧尸”,这是人们都不见REX的踪迹,难道REX消失了?初二:郑浩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350字 初二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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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光之城5》5_800字第五章月色笼罩着这片大地,安详,宁静,只有他们两人,手挽手,轻声奔跑着。他们首先来到丽安娜家,没有一定个生灵,周围早已布满了杂草,推开门,里面的一切都涂上了一层薄灰,墙上挂着她的照片,飒爽英姿,她曾经当过女兵,那时的她还未成吸血鬼。周围还有一些铅笔素描,纸张早已变黄,还有的绝大部分就是黑白照片。贝拉一张一张查看着:“呵呵,看来她比你岁数还大了”。“嗯,我才100多岁,算是少年,你也就算个婴儿吧”。“唉,10年了,过得好快呀”。贝拉感慨道。接着,他们又去了杰尼家,和丽安娜家一样,没发现任何线索。回到家,已经破晓了。“唉,没有任何发现”。贝拉叹气道。“对,我们仔仔细细找了一遍,没有任何线索”。爱德华附和道。“没关系”。卡莱尔安慰道。“等等”。爱丽丝道。随后,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了一幅画面:丛林里,一个人类在杀死一只吸血鬼。“那个吸血鬼猎人又出现了,那个地方好奇怪,好像有人在流泪,那个吸血鬼是吉娜”。说着,爱丽丝很是伤感,因为这是贾斯帕的朋友,她没有说出来。“好吧,我们大家去一趟,爱德华,贝拉,你们就先休息一下吧,别去了”。卡莱尔说。“没事,我们是吸血鬼,走吧,走,贝拉”。爱德华说。“嗯,走,大家一起去。”贝拉和爱德华说着,先走了出去。“往前走,大概30分钟,就到了”。爱丽丝在前面带路。一分一分,时间在悄然流逝着。当他们到达那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具烧焦的尸体。惨不忍睹,尸体已经变黑,开始腐烂。(因为是吸血鬼的尸体)“唉,还是来晚了一步”埃斯梅叹了口气,低下头不语。“你们看这里”。埃美特道,“那里也有”。大家纷纷看去。确实,树干上有抓痕,很显然,是那具尸体所为,还有被烧焦的地方,不是别的烧的,是磷。这时,爱德华和贝拉不约而同的朝一个方向走去,走到了一处深草丛,“呵呵”。他们相视一笑,同时伸出手捡起了一块晶状固体。“那是,那不是吸血鬼眼泪吗”。卡莱尔惊叹道。“哦,我说总感觉到有人在哭呢,原来时这样”。爱丽丝恍然大悟。北京顺义区大孙各庄中学初三:王金虎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初三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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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1_1500字小圆淡淡的望着那个面目狰狞的女人、自己名义上的母亲。嘴角掀起一抹嘲弄的笑,任那些不堪入耳的话语闯进她的耳朵。待“母亲”说完,她猛地拧开门锁飞奔出去,泪水也随着在空中降落。她茫然地走在大街上,望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忽然,她的视野闯进了:一位男人抱着一个小女孩,旁边的一个女人拿着食物在逗小女孩……很明显,这是一家人。何曾几时,我也有一个这样幸福的家庭啊!她想,小圆用充满羡慕的目光望着,直到泪水缓缓流到她的嘴里,她才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她轻轻地拭去脸上的泪水,擦着脸上的泪痕。盲目的走着……“怎么会走到这里?怎么会??”她质问着自己,声音轻轻的柔柔的,但还是透出无限的悲伤。由于晚上,公园里并没有什么人,小圆走到长椅上,闭上眼睛陷入回忆的隧道……“嘻嘻,妈妈,来这里,爸爸好笨,小园在这里,这里了啦,这里,嘻嘻……”“爸爸,讨厌,我要吃这个,你只给妈妈吃,不给小圆吃,小圆不要理你。”“妈妈,我们为什么不和爸爸睡在一起啊?”“爸爸,这位阿姨是谁啊?妈妈呢?”“我讨厌你们,为什么?为什么你们要离婚?为什么你们要抛弃我?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小圆从回忆中惊醒,脸上布满了泪水。她坐在长沉默着。“小圆,小圆,小圆……”“如果小圆出了什么事,我不会饶了你的。”远处谈话声渐渐清晰,脚步渐渐逼近。可以听出,这是一位女性的声音,很好听。小圆似乎是没听到,依然是在长椅上发呆。随后,小圆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小圆,你吓死妈妈了,下次不要再乱跑了,有什么事要去找妈妈……”小圆依然是呆呆的,半天才喃喃道:“妈妈?妈妈……呜,妈妈,不要离开我,我会听话的……”小圆紧紧拥住妈妈,嚎啕大哭起来,像个孩子一样,那个女人则在那里轻轻拍着她的后背……许久,小圆才把情绪稳定下来。那个女人恶狠狠的盯着旁边的一个男人,似乎要把他撕碎“你不是说孩子在你那里能够得到更好的照顾吗?现在是怎么回事?你必须给我一个解释。”另一个十分英俊的男人,拉了拉她,轻轻的说:“算了吧,晓琳,孩子还在这呢,这样对孩子不好。”说完,望了望小圆,“林叔叔,妈妈,我没事……只是,只是想你们……”“哼!小圆,你怎么可能没事,都哭成了这样,肯定是刘茵!王涛今天你必须给我一个解释!”小园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小圆慌忙的要解释:“妈妈,不是刘阿姨,是我…是我…不小心把水杯打碎了……我……不怨爸爸的……”“小圆,是爸爸对不起你,你要理解刘阿姨,她刚生下妹妹,心情不好,你要理解刘阿姨……“小圆点点头,然后一直低头不语。“好了,小圆现在和我们回家,王涛你回去吧!”小圆望了望,是林叔叔……在家里,餐桌上,”小圆,今天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刘茵?跟妈妈说,妈妈替你做主……“”好了,晓琳,别说了,快吃吧!饭都凉了!“”姐姐,别伤心,小浩替你出气,好不好?“”小浩,快吃饭,吃完赶紧去睡觉。“……餐桌上,很热闹,但小圆总觉得她和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们,快乐、阳光、开心。而她,孤独、寂寞、悲伤。吃完饭,她同母异父的弟弟去休息了,而林叔叔则和妈妈出去散步了,只剩她自己一个人了……她躲进妈妈为她精心布置的房间里,回忆这一天所发生的事情,默默的哭泣,临睡前,在日记上写下:两份残缺的爱加在一起,并不是一份完整的爱。0.5+0.5≠1初一:杨威威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点评:文章的主题和题目是最先吸引我的地方,出其不意的构思会让一篇文章更加出彩。不管故事的主角是谁,但是这个故事本身所才有的色彩和沉重的氛围让我们深深的陷入了思考和对于这个社会的反思,故事描写的很细致,语言的描写更是文章精彩之处,显得氛围更加沉重,并且将情感宣泄的更加充分。“两份残缺的爱加在一起,并不是一份完整的爱。”但希望你可以拥有爱!点评老师:沈霁月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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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3.0:刺金时代》读后感郭敬明现在的文笔比我想象的还要差多,在语言造诣上大概是古龙的水准,总体上说就是句子说不完,比喻不连贯。古龙狡猾一些,把比喻分成不同的自然段,企图伪装成现代诗的格式,缺点是你必须一目十行的看完汹涌而出的话。郭敬明则是把比喻堆砌到一个段里面,这样的好处是读他的书的时候,这种部分完全可以忽略。但是,说道故事内容,郭敬明又比赛格林实诚也真诚的多。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是她自己幻想出来的人格,不像后者,分明揉碎的是他人的梦想来获取快感。小时代里的人物分为两极,理性的和感性的,富裕的和贫穷的,视钱财为粪土的和庸俗拜金的。问题在于他把对比做得太过极端,而故事又太戏剧化,那么多癌症和段子将剧情和语言的严谨程度逼的无限趋近于零。可是另一方面,小说也确实抓住了高中生语文素养低且心气高这一现象。但是,如果仅从这点说郭敬明是个虚伪且金钱至上的人,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小说里的每个人物即是郭敬明本身拧巴状态的实体化:拜金而理性的是他的大脑构建出来的自我人格(顾姓二人,宫铭等),嫉妒而傻愣则是他从四川摸爬滚打到上海的经历所塑造出来的本我人格(林萧等),而出生在大富之家,穿金戴银是她一直以来躲在被窝里安慰自己入睡的意淫和幻想(不用举例),比他更加愚蠢可笑的人是她的取笑对象(唐宛如),但是在最后,他仍期望被他取笑过的人能陪伴在她身边(顾里快死的时候)。这也就是他为什么把故事编成了少见大团圆的结局(虽然最后为了“青春小说要死人”的连贯性突兀的把胶东路火灾编了进去),因为小时代是她自己的梦,他不愿意醒来。事实上,这一切都是郭敬明的自卑而非自负所致。觉得自己成功的人不会像他那么刻薄。成功而满足的中产阶级处处都是,在茶余饭后给你们传授为人处事之道。这种现象完全可以在微博上得到证明,大多数年薪过了百万,或者手中又鹅蛋那么大点儿权力的人都有这种自满倾向。这些统称中产悲剧,庸俗的说,就是缺乏远见。比如说路金波,比如说冯唐,他们是自满者。而对自卑者来说,刻薄是他们与生俱来的自虐工具,也是对抗武器,世界上一切的痛苦都是对于自己无能的愤怒,绝望之下,将这种痛苦转嫁他人,即是毒舌。郭敬明便是如此。你当真他会不在意不到一米五的身高以及十几年来毫无进步的文笔吗?自卑者仅仅是把他敞开给大家看罢了,这是第一步,自黑。接着他们会播撒恶毒的种子,企图把这种恶毒变作优势,这是第二步,刻薄。这真是一个心酸的故事。郭敬明十几年来是个传奇,但是在公众眼中活得像个笑话。他出生在四川小城。我只知道,一个小城里出来的人,身高,样貌都不出众,所有的凭依不超过一张新概念作文一等奖的奖状,就这么走入了上海这个以斤斤计较和排外而出名的大都市。他是怎么走到今天的?这一切,外界不曾得知,我们只知道一个文艺少年走入了一个黑箱,而他走出来时,就变成了一位在作者收入排行榜里位列第一的成功商人。从这一点上来看,小时代固然算不上严肃小说,其实连好一点儿的小说都算不上。文笔也不那么好,读上去像是大咧咧的一地玻璃扎子,等着读者一脚踩上去。无聊。不像是毛姆或者纳博什么的在拐角给你膝盖来上一箭。经典。但是郭敬明目的达到了,就是同病相怜的痛楚。这一感受也与我的亲身经历有关。在看到他人的时候,一部分人会艳羡于想象中的美好、把自己当作其中一只,另外一部分人则会感到绝望和焦躁。就像观看一只秃鹫俯览非洲饥饿的孩童,人们的感官会受到极大地冲击,同情,怜悯,但是又无可避免地感到忧伤。现在回想起来,小时代算是我读过中枪最深的小说。我读第一部的时候还是高中,整本书耗时两个钟头。那个时候,郭敬明是仅次于芙蓉姐姐的一个笑话。如今,我总忍不住将自己和郭敬明叠加在一起。我们应该是同一种人,同一种笑话,但是身处不同的处境,他已在世俗意义上获得成功,我还在为生存奋斗。我还记得,在我人生的低谷,经历了太多的挫败的时候,我曾向他一样幻想着生于巨富之家,无忧无虑。也会处于压力,对他人恶言相向。从郭敬明的小说乃至成长经历里里,我看见的就是自己:当毫无自信可言,就把自卑当成一切,将“恶毒的汁水”播洒大地。即便如此,我也无法改变这个处境,就像是郭敬明如今已无法跳脱一个跳梁小丑的形象。我只能像和无数拧巴的人一样,将自卑和不满隐藏心底,对着镜子练习微笑,和世界抗争,用自己微薄的优势换取金钱和一切能够让我们实实在在抓住的东西。在人群中假寐,躲避着爱与凄苦,一切就像是艾米斯在信得最末所说的:只要一个人真正有了睡意,那么他总有希望能重新成为——一个身心健康的人。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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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3.0:刺金时代》读后感说实话,1.0和2.0的情节多半都模糊了。温吞的生活下记得的永远只是所有人印象中的上海以及一群优渥的趾高气扬的妖孽们无所顾忌的生活在一起,不熟悉的奢侈品牌以及不真实的生活状态成为了主流,那些工薪阶层的正常品味永远带着鄙夷的味道。但是仍然没有厌恶的感觉,甚至到后来你真的开始怀念他们腻在一起叽歪叽歪的场景,因为每个人的性格都真实存在,他们的爱恨情仇是真的,友情和爱情也是真的。是的,这依然是典型的四娘风格,之前的美好永远是铺垫伏笔,3.0才是故事真正的开始。顾里依然嚣张独立像个无坚不摧的耗子精,可是后来我们才知道所有的巨大悲剧都承载在她一人身上,她也有脆弱孤独需索温暖的那一面。而她那段自导自演自编的大剧,以及戴着假发独自面对癌症的化疗,在所有人都哭的抽过去时她还能光鲜亮丽平静来工作生活。我真的很佩服她,不管她有那么多诡异的惹人嫌的癖好和毒液喷射的嘴脸,她依然还是这群人中最勇敢最应该被爱的女孩,强大而又脆弱的顾里。林萧的角色是一个讲述者,千万的读者通常是以林萧的视角看他人看整个局。现在想想,林萧也许是里面最为正常的一个,是我们身边千千万万中的一个。但又觉得她是幸运儿,她能得到简溪和崇光两种不同而又炽烈的爱。她经常搅和进许多的矛盾争吵中,却怕事的只会掉眼泪。还好,有好多爱她的人愿意站在她的身后替他解围擦眼泪,告诉她不要怕一切都会过去的。最后的最后,她活着,她还能告诉我们她们这一群人经历的所有,标签是最美好的时光。南湘之前一直给我只是个大美女的形象,只是人与事都不顺遂显得较为边缘。3.0是她的崛起之篇,她成为许多事件的核心人物和导火索。她悄悄悄悄变得强大了,开始驾驭各种高级的衣物场合,开始说出她的不满和想法,开始冷冰冰的甩开了众人,我想她只是需要一个通道来表达她之前所有压抑的不良情绪,她终于可以迎来属于她的春天,不管是在事业还是爱情上。她依然是那个不可方物的尤物,值得一些关注和疼爱。她救了顾里的命,她依然能够像小猫一样依偎着林萧,发圈缠绕的景象永远留存于林萧的梦里无法挥散。没有理由不爱唐宛如,对吧~!如此的纯真善良,被中伤了无数次但依然不离不弃陪在这个不属于她的世界里。一辈子有这样的胖子作伴足矣。剩下故事里各色的男人,都是那样完美的型男。我的心中依然是最喜欢简溪的,可惜3.0中他再也没出现过,直到故事的最后他也没有再次出现在这群人当中。他的形象一直停留在一辈子只爱林萧的信上。如果还有续篇有只能够成就林萧和简溪,至少他们的身影还依旧存留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其他的男色们,NEIL出乎了我的意料,这个混血男孩一直都是作为一个润滑剂出现在这些男女间,适合搞搞笑的。不过3.0的他成为了逆转故事的关键人物,最后我们才发现男主应该给他,他才是那个能够扛住事情与顾里并肩作战并且永远在背后支持顾里给予依靠的男主,他寄出的明信片上的字句 I will always miss you like a darling真正道出了所有局中人局外人对于这个小时代的心声,生离和死别都硬生生的让人疼痛着无法抽离。还记得周崇光写到那个人一定会出现,你要等待的片段曾经被我放进了BLOG的某篇文章。特别喜欢那段文字,因为它让人相信茫茫人海中一定有人是长久的为你准备着的,一定会有人穿越过重重人群坚定朝你走去想要握着你的手。尽管后来看到的崇光是个混血的男模叫陆烧,但是他知道林萧一定认得出他,一定能够从某处看到他火热的一心向她的内心,这是从一而终的崇光的爱,也是这个小时代里极其温暖和感人的篇章所在。除了林萧,宫洺,简溪,卫海,蓝诀,KITTY,其他的所有人被安排进了上海那年的公寓大火里,她们马上要收获的另一次人生的幸福高潮再也没能上演,戛然而止的小时代就这样完结。五年的小时代再也没能继续,他们永远只能存活在很多人很多人的回忆里,生活就是这样 他永远都不会按照你所想象的轨道去发展。可是我们仍然会爱他 就像亲人一样。I will always miss you like a darling.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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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这是一个崭新的时代。在新时代代替旧时代时。我们慢慢接受着。受熏陶着。于是当中国的文化变成弱势慢慢在消失的我们早已经摸不到时。杯具。这个流行的词语就真正的开始了。作为一个受教育的学生而言我显然还没有毕业。我记得小学时候老师让写一篇作文。题目是《我心中的五星红旗》于是我想起我眼睛真切看到的样子。写了;五星红旗安静的耷拉在旗杆上。我站在一块大石头旁,它好像注视着我。我为我的国家感到骄傲。于是乎老师气愤而扭曲的脸问我:谁叫你这么写的。我说是您啊,前半句是我看到的,后半句是您教的。后果可想而知。我安安静静的站了四节课。中午还要重写了一遍。想起老师说的话,旗子要飘起来。我就写道:五星红旗虽然没有风但是也依然高高飘扬。估计是我太笨了,谎话都编不圆。这是我受教育的历程中一件很小事,印象尤深。可能那些16岁以下的幼教书吸引不了我。或者是其中的文化我不甚明白。亦或是郭敬明的忧伤我太幼稚不能理解。福布斯能排中国的富人但是排不了中国的文化。当代学生是主要消费者。时代的最前沿。你们都很明白45度角仰望天空,我却看那黄土地上沉淀下来的骸骨。这可能并不矛盾,只是时代不同所要承受的抑或不同。但是我要说的是实话。是可以砸在黄地上看到粉尘的实话。孙犁,沈从文。都说过时代在进步有些东西在改变。只有大地和故土留存在心中的真诚不变。湘西凝结着《边城》人民的质朴纯真。翠翠永远在期待着那条船从远方划过来。我们所谓的痛是爱的生离死别。他们的痛却是凝结在时代中,承载着大地的痛。我们可以不理解,可以一笑而过,甚至可以叫嚣过时。可以说俗气的要命。因为你不懂,因为你不知道文化这两个中国字的一撇一捺究竟凝结着多少血泪。那个时代过去了,这个时代又来了。那个时代中只有老黄狗和破茅屋。还有站在屋子前面和爷爷和孙子。再望着黄土地外的大山。这些在风雨飘摇的年代何曾的坚实。山是青的水是白的。两种单一的色调构成了一个时代中孩子的全部世界。那片土地承载过我们的欢笑,我们的脚下有条河,顺着河一直走就能到家。家里有母亲在贴饽饽。孙犁先生永远知道他的双脚是站在这片黄土地上的,像草一样发了芽便长在了上面。飞花 在她《卖米》中写道:米没有卖出去,我自己心里也很难过,有点想哭。我想,别让母亲看到了,要哭就躲到被子里哭去吧。可是我实在太累啦,头刚刚挨到枕头就睡着了,睡得又香又甜。这两句话真实的让我落泪。简单真实。我想中国文化便包容在了其中吧。可惜飞花没有空用45度角看天空,她有患病的父亲,她还要去上学。在北大她带着对这个新时代的好奇香消玉殒了。留下了一个近乎调侃的诗,没有倾国倾城貌,空有多愁多病身。只得闲看花开花落。漫看云舒云卷。就文学而言,我们可以华丽,华丽的无以复加。就像你泼墨了墙角残缺的欲言,于是就渲染出一个没有跌宕的夏天。我们可以用辞藻粉饰的每一个都像童话般美。于是变成了互相追捧的一切有哲理的句子。剩下的还有什么?孙犁写过:他的脸滴着汗。汗打湿了背心。留下一道道黑印。背着书包奔跑上学的路上。于是整个夏天被写在了脸上。如此简单深刻。我们在这个时代中要说实话。时代需要实话,需要真实的文化。需要沈从文先辈眼中的那片净土。时代更需要承载起我们缺失的沉重。我还是一名将要毕业的高中生,讲给与我一样站在时代前面的同胞。这个时代不是通俗小说不是乡土文学或者泡沫言情剧。也不是暴涨的金钱观带来的一切可以炒作的文化。是真实自然的可以让你流泪的某一句话。我依然站在黄土上,未曾离去,且根深蒂固……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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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小时代》最近一名改编自同名小说的电影《小时代》,在全国各地掀起了一阵热潮,各人议论纷纷:有人说郭导简直是自己亲手把自己的小说毁了;有人说电影和小说同样的精彩,云云。笔者不是一个经常看电影的人,所以我也不是很会判断什么是所谓的“烂片子”,什么是“好片子”。顶着各种的说法,我走进了电影院,看了这套时长1小时56分的电影,看后抛开影片的“好”与“坏”不说,但真的是感触不少。首先最让我感动的无可厚非就是四个女主角的友情。她们可谓是活在四个不同的思想层面的人,但是她们走到了一起,擦出了各种的火花。她们为不同的事情争吵着,有时甚至会激动到打起架来,但是最后她们总能和好如初。这样的友情是这个世界上多少的人所羡慕的:每当自己有困难的时候,总能有像顾里这样的“知性女”出来帮忙解决;每当有心事的时候,总能窝在温柔而善于倾听的南湘的被窝,向她倾诉;每当自己不高兴的时候,总能被唐宛如做出各种好气而好笑的事情逗乐;每当自己想到处乱逛的时候,又总能有林萧一样的安静小女生跟在身旁……然而,或许就是这四个人的性格的冲突和互补,使她们能一直如同家人般相亲相爱。但是,我们现在很多人虽然羡慕这样的友情,却不愿意为这样的友情而付出。当下,有很多不成熟的友情就是吵两句架就搬出“绝交”这样的狠话又或者在吵架之后,谁都放不下面子,都不肯先说一句“对不起”。我们检讨一下自己,看看自己能否做到像四位女主角一样的宽容和大方,如果不能,我们没有这么“铁”的姐妹,亦只能自己怨自己了。所以我们看影片,不仅仅要学会羡慕,更加要体会女主角坚定不摧的友谊背后她们各自所付出的努力,从中收获自己做人交友的方法,充实自我。接着,让我动容的当然还有顾里和顾源的爱情。多少人感叹这是一对多么完美的情侣:两人虽然都是“富二代”却凭自己的努力开创出一片新天地;两人都冷漠、高贵但却处处充满着理性;小说中顾源是唯一一个能配得上顾里的人,而且无论发生什么事,顾源都一直认定顾里是自己的终生挚爱……看完我只想说一句:现实中有这样完美的两个人吗?可能有,但是我觉得这绝对是需要建立在物质生活的基础之上的。影片中的顾里曾经说过一句话:没有物质的爱情只是一盘散沙,都不用风吹,走两步就散了。我觉得这就是顾源和顾里之间的爱情的高度概括。我们身边不乏“富二代”为了一个穷小子而甘愿为爱出走的事例,但是又有几个是真真正正能坚持到最后?或许公园里的老爷爷和老奶奶并不富有但却相濡以沫走过了风风雨雨的几十年,但难道他们就没有为了柴米油咸这些围绕这“钱”的事情而争吵过?换个角度想,即使“富二代”和穷小子一起白头到老,老爷爷和老奶奶继续幸福地生活,但是他们的生活能比得上顾源和顾里吗?当然比不上!因为他们即使幸福但却没有充裕的物质生活啊,但是他们的精神生活却不一定会低于顾氏夫妇。所以,我们需要告诫看完这部小说和电影的女生,不要沉迷在顾源和顾里那完美得几乎不真实的爱情,自己自立自强远远要比依靠别人好,有些时候我们学会知足就好,没有必要为了追求完美而错失身边的种种美好事情。最后,对于各主角身上的名牌的衣物,这也是很多人对小四的这部电影和小说最多质疑的地方。小四在微博上曾有一条转发了4万多次的微博称,电影中的这些女生之所以能够全身名牌衣物,都是因为她们的努力和奋斗。我只想说,如果一个家庭收入普通并且不靠任何社会人际关系的大学生出来社会打滚奋斗,到他们能够这样全身上下都是国际一线品牌的时候,他们至少也应该会是一个三十有几的中年人了吧!小四写这本书的时候,给予了太多物质生活去“修饰”它,使人看上去是那样的向往但是却不真实。然而,整部电影或者说小说让我最敬佩的一个人却是顾源的妈妈——叶传萍。小四提及她的笔墨并不多,只是短短写了她为了自己家的事业替儿子顾源安排“政治婚姻”和她后来出任某集团的董事时的情景。我却觉得她这个人非常地真实: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商人,她会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而去做一些别人看来并不可取的事情;她会为了自己的公司能有更好的发展,而不顾旁人的眼光想尽办法把另一集团的千金安排给自己的儿子见面,即使最后这桩“生意”没有谈成。但无可否认,叶传萍体现出来的是一个非常鲜明而有对比性的形象,相比起书中其他的人物更能体现出我们现实社会的一种真实情况。总的而言,我们看任何小说电影都应用一种辩证的心态来看,要学会吸收影片中的精华部分而且弃掉影片中的糟粕部分,这样我们才能以理性的态度立足于当下琳琅满目的“电影、小说世界”!1200字以上 高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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