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辈子,你都是我的_2000字
窗外,微风轻轻地拂过看似柔弱的嫰柳,柔软的柳条开始翩翩起舞,纤细的绿柳又微微略过平静的湖面,在水波粼粼的湖面上留下了一圈圈的波纹。。。。。。
窗前,一位容貌倾城的绝色女子用手托着腮,夏日的阳光洒在她长长的睫毛上,一双墨瞳散发着迷人的光彩,乌黑亮丽的长发高高盘起,只插了一只清新淡雅的翡翠簪子。。。。。。。“啊,烦死我了!!”终于,窗前的美女爆发了。“不管了,大不了不回去了。”女子说完这些转身离去。
原来,前几天的上午,一位来自异时空的少女不知为神马莫名其妙的来到了古代。替代了宰相的千金:上官嫣然。就这样,一段奇妙美好的时光就此开始。。。。。。。
一、这么直接,定亲!!
“嫣儿啊,你年纪也不小了,皇上对我们上官世家又是百般照顾,太子今年也不小了,皇上又那么喜欢你,所以我和皇上商量把你许配给太子。”上官嫣然的父亲上官忠实喝了一口茶慢悠悠的说道。“噗——”也在喝茶上官嫣然把茶全部喷了出来。“爹。。。爹,我才十六,你就把我许配给太子了?你没搞错吧!!”“嫣儿啊十六,别人家的姑娘早就嫁人了,你现在还算是个晚的呢。”上官忠实又一次语重心长的说道。“纳尼?十六?要是在21世纪,这恐怕还在读初中吧,在古代,这就嫁人了?”上官嫣然在心里暗暗的嘀咕道,手心和额头也渐渐的冒出了冷汗。“爹~嫣儿现在还不想嫁人嘛~”上官嫣然抱着上官忠实的胳膊撒娇道。“这个由不得你,明天先进宫见见太子,你们俩的婚事就这么定了。”看得出上官忠实语气里夹杂着一点怒气,上官嫣然感到大事不妙,来古代这么多天了,上官忠实从来没对自己发过火,惨了惨了,看来退婚是不可能的了。“不会吧!老天爷呀,你不能这么对我呀”上官嫣然欲哭无泪的想去撞墙。。。。。。
二、竟然被吃豆腐了!!!
第二天早上,温暖的阳光透过窗户斜斜的射进来,洒在床上绝色女子凹凸有致的的身躯上。“吱——”的一声,从门外进来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谁呀,不知道打扰别人休息是很讨厌的吗?”嫣然揉着眼睛从床上爬起来。“小。。。小姐,今天可是要进宫见太子的,您快起来梳妆吧。”百合(上官嫣然的贴身丫鬟)战战兢兢地说道。“坏了,我怎么把这事给忘了,百合,给我更衣。”上官嫣然蹭的一下从床上窜到地上,开始忙活,在一旁的百合看到急忙慌促的小姐,不由得轻叹一声:“我的小姐呀,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
半个时辰后,嫣然从屏风里走了出来,把百合可给看呆了,“小姐,你。。。。你好漂亮啊”也是,上官嫣然本来长得也不错,配上一条水蓝的轻纱裙,裙摆底部还带着一些白色和蓝色的水钻。长长的直发落到腰间,一根镶着蓝宝石的水晶簪子挽起了一部分长发,很好的凸显出了她优雅的气质。“小姐,你这么漂亮,太子一定会喜欢你的。”百合开心的说着。这时,上官嫣然做出祈祷的样子“老天爷,你保佑我吧,求太子千万不要看上我。”“咦?小姐你难道不想做太子妃么?”百合一脸疑问的问道。“切,太子妃,本小姐才不稀罕呢!”上官嫣然一脸不满的样子。“嫣儿,你准备好了没有啊?”门外传来了上官忠实的声音。“哦,来了,爹,我们出发吧。”
马车内的上官嫣然不停地向窗外观看,心里想:这皇宫也没什么好的嘛,不是说“高端大气上档次,低调奢华有内涵。”的吗?哼,果然都是骗人的。“小姐,我们到了。”马车外传来百合的声音。上官嫣然掀起帘子走了下去。“嫣儿啊,你先转转吧,等宴会开始了,我再让人通知你。”“嗯,爹,那我和百合就先走了。”看到上官忠实点头,上官嫣然和百合大步流星的向后花园走去。
随着一阵撩人心弦的竹笛声,百合和上官嫣然不约而同的向湖边望去。湖边,一位五官精致的男子吹着一支翠色的竹笛,一曲美妙的《步生莲》从笛孔里缓缓流出。。。。。“小姐,小姐。”百合推了推已经看呆里的上官嫣然。“哦,啊。”上官嫣然刚从那曲《步生莲》里醒过来。“小姐,那位就是太子。”百合小声的在一旁提醒道。“哦。上官嫣然不经意的答道“啊?”下一秒,上官嫣然按耐不住了,径直向湖边走去。百合也追了上去。
“咳咳,这个,你就是太子吧?”上官嫣然带着试探的口气问道。旁边的男子也停止了吹奏“怎么了?我就是,小姐有什么事吗?”“这样就好办了,本小姐现在还不想嫁人,所以,我想解除我们两家的联姻。”上官嫣然一本正经的说道。“你就这么不想嫁给我?”“谁要嫁给你呀。。。。。。”上官嫣然把头转向一边小声嘀咕着。没想的于子轩一把拽过上官嫣然,用极其邪魅的声音在上官嫣然的耳边说道:“小丫头,你不想嫁,我还偏娶了。”呼出的热气把上官嫣然的耳朵弄的痒痒的,“你!无赖!”上官嫣然红着脸指着于子轩。“哦?莫非你怕了?”于子轩带着讽刺的口气。“谁怕了,本小姐的字典里从来没有怕这个字,谁不嫁谁是蠢猪!”这时一旁的百合拽了拽上官嫣然的衣角“小姐,你怎么答应了太子?你不是不想嫁吗?”百合的一句话使上官嫣然明白自己被于子轩耍了。一抬头看见了笑的花枝乱颤的于子轩。“可恶,本小姐一世精明栽你手里去了。”上官嫣然鼓起了粉嫩的小嘴。“噗嗤——”一声太子笑着说:“娘子还真是可爱呢。”说着摸了摸上官嫣然的头。这时候上官嫣然扶额又无奈的说:“我错了,我是蠢猪,你放过我吧。”于子轩又摸了摸上官嫣然的头说;“娘子可不能说自己是蠢猪,我会心疼的。”“你!”上官嫣然举起粉拳打在于子轩的胸膛上。于子轩吃痛的皱起了眉头。本来就英俊的脸变得更加迷人。。。。。。。(未完结,待续)
高一:玄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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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_1200字
不知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还记得上初一的时候,老师叫我们写过一篇介绍自己的文章。阿战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那时候我的文章被老师在班上读了一遍,心里美滋滋。然后今天又写这样的文章,是旧话重提吗?
我是个喜欢锻炼的人。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亦或是冰天雪地,我每天都会一个人跑去做单双杠,从来都不需要人陪。下雨时,我做双杠,全身都淋的湿湿的,只要有一丝丝的微风,全身都会变得很冷很冷,忍不住的打寒战,但我每次都会自己硬挺着。冬天的早晨,双杠的表面每天都是一层冰,可是我那火一般的双手从未退缩过,我用我身体的温度,企图把那一层层的冰融化,我,就是喜欢逆天而为,我的身体,我的意志,我的信念告诉我,我可以!所以我不会去考虑,只是凭着直觉的去做我认定的好事情,绝对不会有任何人,任何事可以挡住我的步伐。我从来都不会,也没有时间去彷徨!
我喜欢一个人,因为习惯被人忽视。我喜欢孤独,因为习惯与大树交流。我喜欢古怪,因为习惯不为他人理解。我从来都不会奢望某个人走入我的内心,因为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我最常做的事情就是:一个人漫步在田野里,看着满天的朗月繁星,感受着风的温柔,感受着夜的宁静,感受着一个人的滋味。在漆黑漆黑的,空旷的,空无一人的田野里,我从来都不会害怕。倘若真有鬼神之说,倘若我真的命绝于此,我绝对不会多说什么。因为我只能告诉我自己:
我,阿战,活了十多年,心里想着的总是身边的人!对朋友,我以诚相待;对家人,我以命相爱;对长辈,我以孝礼之。我并没有做过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我问心无愧,所以,我不怕死!死有何惧?千百年前的古人,写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写下“人,终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写下“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尔等乃古人,尚不畏死,我为今人,又何惧之?倘有一天,我的国家,我的民族陷于战争之中,那我必投笔从戎,横竖都是两袖清风,纵使战死沙场,无人识得我的姓名,我也无怨无悔。因为我会告诉自己:我是为保护我的家人,我的朋友,为我自己而战,而亡!于心,我可以自豪地告诉自己:不往来世间一场!倘若人生真的能够做到“笑谈渴饮匈奴血”,夫复又有何求?
我爱自己的国家,爱自己的民族,我在这儿大声的宣告着,我阿战就是喜欢忧国忧民;我阿战就是喜欢身无半亩,心忧天下;我阿战就是喜欢我行我素。你可以笑我好高骛远,你可以说我桀骜不驯,你可以嘲笑我不自量力。就算是飞蛾扑火,在那一瞬间,化成了灰,销声匿迹,我也不会回头。因为我知道:我在追求光和热!我害怕死亡,可是我更加害怕庸庸碌碌的活着!
我喜欢拼搏,我喜欢抗衡!
高一: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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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辈子,我欠的债这辈子,我欠的债1、父母带我来到这个世界:2、含辛茹苦把我拉扯长大;3、供我读书,让我受教育;4、给我一切的一切。我不知道很多人是否有同感?父母对我们的爱,对我们的恩情,是否有想过?我们也该长大了,不应该什么都依靠父母,应该学会报答父母的恩情。自古有乌鸦反哺,羊羔跪乳之恩等等,就连落叶也懂的在落下的那一刻,在空中盘旋,感谢大树对它的养育之恩。我们呢,是不是该做点什么?我记得自己从小身体很差,每天都离不开针,每天要早起,打玩针才能去学校,父母每天都陪着我,起早贪黑的干活,而我却变得更任性,时常吵架,弄得家里的气氛很紧张,可我却没有悔改。也许是时间让我改变了,我认识到了很多,认识到了自己的愚蠢。我有什么资格跟父母谈条件,如果不是她们,我根本就没有机会来到这个世界。我要感谢父母为我所做的一切的一切,女儿知道了,我不会在任性了。如果有下辈子,我会把所有的债还给你们。爸爸,妈妈,我爱你们!350字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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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_800字时间过得太快,我们任在过着一尘不变的生活。是悲哀还是习惯,我无从得知。当雨后的风吹过我的身边时,带着雨后的清新和微凉,不由的想起了一句话“花开有时,花落有时,无需留恋,该走的终须会走;无需苛求,该来的迟早会来。”时光如此,短短的两个月即将过去内心有些紧张不知道在即将来临的学校的生活又会是怎么样的,是啊,离开了曾今的初中面临了高中是胆怯还是欣喜,这些情绪纠缠这我度过了暑假。我在怀念,在留恋,在乞望我可以缩在那个小小的乌龟壳里,最好不要伸出头来,就这样呆在那里。我知道这样的自己,也了解自己,我容易生气,暴躁,我明白我为什么这样做,我希望我可以得到他人的注意,不要无视我,我希望,不我渴望在我的生活中,我的朋友可以多关心我,我的闺蜜说我缺爱,我说我只是不喜欢向别人表达我内心的情感,我不知道再接下去的生活又会是怎样的,我又会是怎样,我不知道。我有些冷了,风拂过,有些困倦的思绪就这样醒了。我不知道以后的我会怎么样,我喜欢呆在家中,主要是没有人陪我,事实上我喜欢呆在学校因为那样我就不会一个人了,至少有人陪我说话,我喜欢和好朋友坐在有阳光的地方聊天,我喜欢阳光的温暖,也喜欢阳光的闪耀。站的时间也长了,我坐在椅子上,看向那种满植物的田,我想:生命本身是可贵的,对于植物来说,积蓄力量,绽放出最美丽的花朵是他们一生的追求,但是对于非洲南部戈壁滩上的伊米小花来说,用五年的时间来换来两天的灿烂,却是小花生命的意义。伊米小花只有一条细细长长的根,五年前在地底扎根,而在五年后的春天,伊米终于利用这五年来积蓄的力量,钻破了硬土,在这荒凉的沙漠中绽放。虽然没有人注意过这种四色的伊米小花,但是它依然为这凄凉的戈壁滩增添了勃勃生机。五年的时间才开出花朵,是的五年,五年对于我们是什么,我似乎明白了,初中高中似乎就和“开花”一样只有付出汗水和心血才能换来那一瞬间的花开。我只想对我自己说生命是短暂的,那么我们要用有限的生命去创造无限的惊喜。高一:王清雨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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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时间过得太快,我们任在过着一尘不变的生活。是悲哀还是习惯,我无从得知。当雨后的风吹过我的身边时,带着雨后的清新和微凉,不由的想起了一句话“花开有时,花落有时,无需留恋,该走的终须会走;无需苛求,该来的迟早会来。”时光如此,短短的两个月即将过去内心有些紧张不知道在即将来临的学校的生活又会是怎么样的,是啊,离开了曾今的初中面临了高中是胆怯还是欣喜,这些情绪纠缠这我度过了暑假。我在怀念,在留恋,在乞望我可以缩在那个小小的乌龟壳里,最好不要伸出头来,就这样呆在那里。我知道这样的自己,也了解自己,我容易生气,暴躁,我明白我为什么这样做,我希望我可以得到他人的注意,不要无视我,我希望,不我渴望在我的生活中,我的朋友可以多关心我,我的闺蜜说我缺爱,我说我只是不喜欢向别人表达我内心的情感,我不知道再接下去的生活又会是怎样的,我又会是怎样,我不知道。我有些冷了,风拂过,有些困倦的思绪就这样醒了。我不知道以后的我会怎么样,我喜欢呆在家中,主要是没有人陪我,事实上我喜欢呆在学校因为那样我就不会一个人了,至少有人陪我说话,我喜欢和好朋友坐在有阳光的地方聊天,我喜欢阳光的温暖,也喜欢阳光的闪耀。站的时间也长了,我坐在椅子上,看向那种满植物的田,我想:生命本身是可贵的,对于植物来说,积蓄力量,绽放出最美丽的花朵是他们一生的追求,但是对于非洲南部戈壁滩上的伊米小花来说,用五年的时间来换来两天的灿烂,却是小花生命的意义。伊米小花只有一条细细长长的根,五年前在地底扎根,而在五年后的春天,伊米终于利用这五年来积蓄的力量,钻破了硬土,在这荒凉的沙漠中绽放。虽然没有人注意过这种四色的伊米小花,但是它依然为这凄凉的戈壁滩增添了勃勃生机。五年的时间才开出花朵,是的五年,五年对于我们是什么,我似乎明白了,初中高中似乎就和“开花”一样只有付出汗水和心血才能换来那一瞬间的花开。我只想对我自己说生命是短暂的,那么我们要用有限的生命去创造无限的惊喜。高一:王清雨800字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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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亲_2000字我的母亲是我最敬佩的人!她不仅生育了我,而且还教给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给了我人生的启迪。——题记在单位,谁都知道妈妈的为人忠厚老实,敢作敢当,从不言苦,勤劳善良的好母亲。但是,这些年来,母亲对我还是无微不至的关怀与呵护,让我留下了美好的印象!小时候,母亲是温柔和蔼的,像春风,像春雨,像花香,抚摸过我幼小的心灵,滋润我的心田。把善良真诚的种子播散在我心间,把坚强宽容的美好品质印在我的脑海。从小,母亲就教导我不论在怎样的逆境下都要坚持,坚持下去就会有希望。每天早上,妈妈都会让我背一遍“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然后就必须让我起床了,那时候只是觉得她太讨厌了,扰人清梦,可是却没想到,我会为此而受益匪浅。这都得感谢我的严师,我的慈母。母亲虽没读过多少书,所深知文化匮乏之苦。所以,她十分重视子女的教育问题,经常给我买许多课外书,让我开阔眼界,多学一点,增加我的阅读量。起初,我对这些书很好奇。于是,渐渐的,我发现我已经喜欢上了读书,如《毛泽东选集》、《毛泽东传》……伴我度过了我的童年。现在,我已经读了这么一点书,可是母亲仍劝我要多读书,多积累。因为,在读书中,我收获了更多知识,也懂得母亲的良苦用心。我从小学毕业,进入初中以来,妈妈对我的要求是很严厉的。有一次,老师要求布置的作业叫我们拿回家去做。到了晚上,我看到自已的作业非常多,就不想做下去了。于是,我打开了电脑,就玩起游戏来放松自已。没有想到被我母亲发现,关了我的电脑,说;“孩子,如果要是考试,你就完了。”这时,我满肚子不高兴,母亲就拿起鸡毛掸子,在我屁股后面,重重地打了我两下。刚打完后,我就哭得对我母亲说;“妈,我错了,我下次不会这样的。”于是,母亲就放下鸡毛掸子,高兴地对我说;“孩子,错了就要改正。以后,你就要安排好自已作息时间,养成好学习习惯的生活。只有这样,你的学习才会有进步!”我听母亲说的这番话,让我感动得哭了,对母亲说;“妈,您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努力学习,一定不会辜负你对我的期望。”现在,母亲对我更多的是鼓励与信任,考试后的成绩,只要认为好,也不要有过大的心理负担。但是,有句名言说过;“条条大路通罗马,中考迫在眉睫。”我也有了备战的勇气和决心,勇者无畏!因为我有了母亲对我的支持,我学习的就有了不断地进步,都来自母亲的爱。惟有母亲的对我信任与鼓励,就像三月的微风,为我驱走心中的寒冷;那远处微弱的灯光,为我带来希望与光明;母爱是伟大的,母爱的多少不取决于金钱的多少,地位的高低,而是一个母亲对自己孩子的最真挚的爱,它是无价的,它是伟大的,神圣的,我要回报母亲,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只要我学业有成,可以独自地生活是最好的。可是我们却一次次伤父母的心,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我们应该用我们的努力浇灌学习的花朵,用优异的成绩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母爱如一股涓涓细流,虽无声,却能滋润干涸的心灵;虽平凡,却在平凡中孕育着惊人的伟大。感恩母亲,回报母亲,也许只是一句简单的问候,一个温暖的微笑,一句关切的话语……,都会让我的母亲感到快乐和幸福,天地宽大,让感恩在行动中实现,让爱在行动中升华!我还记得中考前的时候,我感冒了,母亲就送我去医院给医生看,不管是三更半夜,还是数九寒冬。她都一直陪在我身边,细心地照顾着我,身影不离。有一次,我下午放学回家的时候,一不小心就跌倒在路边,引起有人笑话。当我回到家的时候,我就站在门前,哭得双眼都红。这时,母亲一听到我的哭声,就赶快跑过来,把我扶起来,坐在凳子上,对我说;“孩子,你哪里痛呢?”我说﹕“妈,是我的大腿在流血了。”于是,妈妈二话不说,就叫我把裤子脱下来给母亲看我的伤口如何呢?”这时,我听了母亲的话,就脱下裤子后,看到了我的伤口流了好多血,母亲吓怕了,对我说;“孩子,你赶快帮妈拿个药箱过来,好吗?”我点了点头,向母亲致意。于是,我就坚强地走去拿个药箱盒到我母亲的手中。这时,妈妈就打开盖子,拿出药水来帮我清理伤口,说;“孩子,你是不是好痛呢?”我说;“妈,真是好痛啊!”母亲就站了起来,轻轻地拍了我的肩膀,安慰地对我说;“孩子,就这么一点痛,让你怕成这样。你要是能够坚强起来,就很快就好了。”这时,我对母亲说;“妈,我明白了。”再等过一段时间后,母亲就叫我站起来,说;“孩子,你走几步让母亲看看吧!”于是,我站了起来,走了两圈,我的大腿就不痛了。我高兴地对我母亲说;“妈,我谢谢你,是你把我的大腿给医好了,我要请您到去外面吃饭,好吗?”母亲高兴地对我说;“孩子,我可以答应你到外面去吃饭,我现在才发觉,你真的长大了。”惟有母亲,她含辛茹苦地把我抚养到成人,我要报答母亲对我的爱。如今,我的母亲已年过四十,他那斑白的头发,眼角上还添上了一些细细的皱纹。他不但教会了我,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我进入了高中以来,母亲的言行教育了我,要爱国、爱家、爱自已,才能为祖国建设美好的明天! 我的母亲是我最敬佩的人!她不仅生育了我,而且还教给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给了我人生的启迪。-题记在单位,谁都知道妈妈的为人忠厚老实,敢作敢当,从不言苦,勤劳善良的好母亲。但是,这些年来,母亲对我还是无微不至的关怀与呵护,让我留下了美好的印象!小时候,母亲是温柔和蔼的,像春风,像春雨,像花香,抚摸过我幼小的心灵,滋润我的心田。把善良真诚的种子播散在我心间,把坚强宽容的美好品质印在我的脑海。从小,母亲就教导我不论在怎样的逆境下都要坚持,坚持下去就会有希望。每天早上,妈妈都会让我背一遍“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然后就必须让我起床了,那时候只是觉得她太讨厌了,扰人清梦,可是却没想到,我会为此而受益匪浅。这都得感谢我的严师,我的慈母。母亲虽没读过多少书,所深知文化匮乏之苦。所以,她十分重视子女的教育问题,经常给我买许多课外书,让我开阔眼界,多学一点,增加我的阅读量。起初,我对这些书很好奇。于是,渐渐的,我发现我已经喜欢上了读书,如《毛泽东选集》、《毛泽东传》……伴我度过了我的童年。现在,我已经读了这么一点书,可是母亲仍劝我要多读书,多积累。因为,在读书中,我收获了更多知识,也懂得母亲的良苦用心。我从小学毕业,进入初中以来,妈妈对我的要求是很严厉的。有一次,老师要求布置的作业叫我们拿回家去做。到了晚上,我看到自已的作业非常多,就不想做下去了。于是,我打开了电脑,就玩起游戏来放松自已。没有想到被我母亲发现,关了我的电脑,说;“孩子,如果要是考试,你就完了。”这时,我满肚子不高兴,母亲就拿起鸡毛掸子,在我屁股后面,重重地打了我两下。刚打完后,我就哭得对我母亲说;“妈,我错了,我下次不会这样的。”于是,母亲就放下鸡毛掸子,高兴地对我说;“孩子,错了就要改正。以后,你就要安排好自已作息时间,养成好学习习惯的生活。只有这样,你的学习才会有进步!”我听母亲说的这番话,让我感动得哭了,对母亲说;“妈,您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努力学习,一定不会辜负你对我的期望。”现在,母亲对我更多的是鼓励与信任,考试后的成绩,只要认为好,也不要有过大的心理负担。但是,有句名言说过;“条条大路通罗马,中考迫在眉睫。”我也有了备战的勇气和决心,勇者无畏!因为我有了母亲对我的支持,我学习的就有了不断地进步,都来自母亲的爱。惟有母亲的对我信任与鼓励,就像三月的微风,为我驱走心中的寒冷;那远处微弱的灯光,为我带来希望与光明;母爱是伟大的,母爱的多少不取决于金钱的多少,地位的高低,而是一个母亲对自己孩子的最真挚的爱,它是无价的,它是伟大的,神圣的,我要回报母亲,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只要我学业有成,可以独自地生活是最好的。可是我们却一次次伤父母的心,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我们应该用我们的努力浇灌学习的花朵,用优异的成绩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母爱如一股涓涓细流,虽无声,却能滋润干涸的心灵;虽平凡,却在平凡中孕育着惊人的伟大。感恩母亲,回报母亲,也许只是一句简单的问候,一个温暖的微笑,一句关切的话语……,都会让我的母亲感到快乐和幸福,天地宽大,让感恩在行动中实现,让爱在行动中升华!我还记得中考前的时候,我感冒了,母亲就送我去医院给医生看,不管是三更半夜,还是数九寒冬。她都一直陪在我身边,细心地照顾着我,身影不离。有一次,我下午放学回家的时候,一不小心就跌倒在路边,引起有人笑话。当我回到家的时候,我就站在门前,哭得双眼都红。这时,母亲一听到我的哭声,就赶快跑过来,把我扶起来,坐在凳子上,对我说;“孩子,你哪里痛呢?”我说:“妈,是我的大腿在流血了。”于是,妈妈二话不说,就叫我把裤子脱下来给母亲看我的伤口如何呢?”这时,我听了母亲的话,就脱下裤子后,看到了我的伤口流了好多血,母亲吓怕了,对我说;“孩子,你赶快帮妈拿个药箱过来,好吗?”我点了点头,向母亲致意。于是,我就坚强地走去拿个药箱盒到我母亲的手中。这时,妈妈就打开盖子,拿出药水来帮我清理伤口,说;“孩子,你是不是好痛呢?”我说;“妈,真是好痛啊!”母亲就站了起来,轻轻地拍了我的肩膀,安慰地对我说;“孩子,就这么一点痛,让你怕成这样。你要是能够坚强起来,就很快就好了。”这时,我对母亲说;“妈,我明白了。”再等过一段时间后,母亲就叫我站起来,说;“孩子,你走几步让母亲看看吧!”于是,我站了起来,走了两圈,我的大腿就不痛了。我高兴地对我母亲说;“妈,我谢谢你,是你把我的大腿给医好了,我要请您到去外面吃饭,好吗?”母亲高兴地对我说;“孩子,我可以答应你到外面去吃饭,我现在才发觉,你真的长大了。”惟有母亲,她含辛茹苦地把我抚养到成人,我要报答母亲对我的爱。如今,我的母亲已年过四十,他那斑白的头发,眼角上还添上了一些细细的皱纹。他不但教会了我,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我进入了高中以来,母亲的言行教育了我,要爱国、爱家、爱自已,才能为祖国建设美好的明天!高一:叶荣坤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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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这辈子“爸这辈子,没别的毛病,揍是趁钱。”这是你的口头禅,一个“揍”字,像是四大国有银行都在你口袋里装着似的。你家趁钱,我知道。站在城南的高冈上,一眼望去。到处都是你家的田地,你家的房子是全县最大的,家里的丫头仆人合一块儿足有一个加强连——这些,你已和我说过N遍了。说实话,早年间你们家多有钱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的地主家庭并没有给你带来多少实惠。因为你这“剥削阶级”继承人的身份,没有哪个根正苗红的人家愿意把自己的闺女嫁给你。那个被返城的知青抛弃了的女人,因为名声不好,没人肯要,于是她的家人便把她塞给了你,一分钱彩礼没要。她比你小11岁,不爱你。你把她当花儿养着,可她依旧对你形同陌路。我还在蹒跚学步之际,她便带着你所有值钱的东西,去省城寻找她的爱情去了。那一天,你抱起我,擦着我脸上的泪,低低地说:“不哭,妞妞,爸有钱,想吃啥爸带你去买。”一你靠着“投机倒把”,成了四邻八乡里有名的富人。你把纷至沓来的媒婆一一挡在了门外,你说,世间有一棵“小白菜”就够了,你的女儿不需要后妈,你不会再给任何人伤害我们的机会。整个童年,我扎一头倔犟的朝天辫儿,穿五颜六色的衣服和各式各样的红皮鞋,如一个纤尘不染的仙子,活跃在一群灰头土脸的小朋友们中间,在一片啧啧的赞叹与艳羡声中神气活现地走来走去。我上学了,你便不像从前那样一个人全国各地奔走了。你在自家厢房上开了个小门儿,当起了杂货店的老板。你说,你得寸步不离地跟着我,指导和监督我的学习。虽然你识字不多,可我的学习成绩却出奇地好,每次拿回奖状来,你总是故作惊讶地问我:咋就这么聪明呀?我咧咧嘴,回答一句“基因好呗”,然后你的笑声便恨不得把房顶掀起来。后来,等我要上中学的时候,你卖掉了传了三代的老屋,带着我搬进了县城。全班37名学生,只有我一个是农村户口,然而没有一个人敢小瞧我。我穿的用的,都是那些学生们望尘莫及的,在他们的眼里,你就是那个年代最有代表性的一类人——暴发户。二接到北京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你颤抖着双手,看了一遍又一遍,指尖触一下大学的名字,再触一下我的名字,笑得像个孩子。不顾我的阻拦,你跑回镇上,摆了好几桌酒席,四邻八乡但凡和你有过一面之交的,你都请了人家来。那天几乎每一个来吃饭的人都知道了,我是如何调皮、贪玩,你以为我这辈子也就是回乡种地的料儿了,不承想竟然如探囊取物般考上了大学,而且还是北京的大学。大学里,每次往家里打电话,你的第一句话总是:“钱还够不,再给你汇点儿啊!”我说够,还有许多呢,然后,你便再次重复那句话:“甭省着。你爸这辈子,没别的毛病,揍是趁钱!”第一次领男友回家,你把他家的三姑六婆问了个遍,就差把人家祖坟刨开看看他们祖辈有没有人脸上长过麻子了。你说你有的是钱,只要他这辈子好好对我,你不会亏了他。接下来的几天,你口袋里的钞票变得雄厚,以致那小子一瞅你掏钱就愣神儿,天天吃得满嘴流油儿,见了你就点头哈腰,敬畏得像小鬼见了阎罗。你一厢情愿地认定,这小子会因为你的钱和你的威严,从此对我俯首帖耳。可是,我还是失恋了,两年的感情没能抵过隔壁班大鼻子女人的几个媚眼,那小子义无反顾地投靠洋鬼子去了。给你打电话,本想涕泪双流地向你弹一曲怨妇调,不料却因你一句“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的话,笑了个一塌糊涂。毕业后,我留在了北京,在广告公司里做文员。你不再开小卖部,说太累,你找了一份晚上给人看门市的活儿,把房子租了出去。两个月后的一天,你跑到公司来,神秘兮兮地说要送给我一件礼物。不看不知道,一看着实吓了我一跳,你送我的,竟然是一套五十多平方米的房子。你说:“妞儿,我听人说,在北京女孩子有了房子便有了选择男友的底气。你得答应我,一定要给我选个好女婿,将来我还指着他养老呢。”我笑,眼底有泪。我知道,你是怕我会因为贫穷而被一些蝇头微利的物质引诱,走上歪路,这也是为何从小你便拼命给我提供最优越的生活的原因。我是你的心肝儿,你看不得我有半点儿的不好。我要你搬来和我一起住,你不肯,说怕来北京人家嫌你岁数大,没有地方肯用你。你说你还硬朗,不想这么早就吃白饭。说这话时,你已经59岁了,可你依然觉得,你是我的靠山,是为我遮风挡雨的那棵大树。后来,我结婚,生子,人生一路顺风顺水。你每年来北京两次,住不了几天便匆匆地回去。你说,雇主的店里晚上不能没人看,老让人家老板替工也不好意思。你从不让我回家,你说家里的房子租出去了,我回去了也没地方住。彼时,我已住进了一百多平方米的大房子,我要你和我一起住,你依旧不肯,说你习惯了老家的日子,只要动得了,就不想来打扰我。拗不过你,我只好把自己的那部摩托罗拉手机给了你,希望在每一个你想我或是我想你的时候,都能听到对方的声音。三几天前,我去南方出差,路过老家,我想看看你,看看自己曾经生活了十几年的小城。我没给你打电话,想给你一个惊喜。找到那幢我曾经无比熟悉的老楼,爬上去。敲门,一个三四十岁的胖女人隔着防盗门,一脸警惕地问我找谁,我说:“我是您房主的女儿,我想知道他工作的地方在哪儿。”胖女人说,她就是这房的主人,这房子已经买了好多年了。我愕然,问她知不知道你看门的店铺在哪儿,胖女人一脸惊诧说,你不知道啊,你爸早就不给人家干了,他在三里庄租了间平房,天天收破烂儿过活。我的头。忽然有了片刻的晕眩。踉踉跄跄地下楼,打车,终于找到了你住的地方。两间低矮、破旧、看上去摇摇欲坠的平房。就是你生活了几年的地方。隔着门缝,我看到,院子里堆满了你收来的废纸、废塑料和各种瓶瓶罐罐。我在草薰风暖的四月天里,忽然就泪流满面。北京的那套房子,把你彻底抽干了。你盘出了小卖部,卖了老家的房子。搭进了半辈子的老本儿,还是不够,你不得不向亲戚们借了钱。于是,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为了还债,没有了本钱的你,只好买了辆三轮车,白天收破烂儿,早晚捡垃圾。你骗我说你夜里给人家看店,是怕我面子上不好看,怕我为你担心,更怕我因为要和你一起还债而去过节衣缩食的生活。我只知道你趁钱,却未曾静下心来想过。北京这种地方,就是个茅厕也抵得上县城的一套两居室的价钱。虽然你做了一辈子买卖,可终究都是小本生意,怎么可能一下子掏得出这么多钱来?此前,我不止一次地看过你皲裂的双手,只要稍稍用心就会想到,一个只在晚上给人家守夜的人,双手又如何会如此地粗糙!我没有进屋,转身走了。我知道,你一定不想见我,在这个时间,这种地方。回到北京,我把向阳的那间书房搬空,换上了一张大床,辞退了保姆,然后给你打电话,对你说:保姆对孩子不好,我把她辞了,孩子没人管,我班儿都没法上了,家里一团糟,孩子淘气,我打了他,这会儿正一个劲儿地哭着找姥爷呢。这一招儿果然灵验,第二天你便到了,坐了一夜的火车。你穿得整整齐齐,略显稀疏的头发向后背着,看着像个退了休的局级干部。吃了早饭,我去上班,临走前,掏出一沓钞票放在茶几上,告诉你:“中午我不回来,你和孩子到外面去吃吧,想吃什么吃什么。”说着,我向外走,走了几步,折回来,学着你的口气,补充了一句:“别给我省着,你闺女这辈子,没啥毛病,揍是趁钱。”看着你笑得前仰后合的样子,我的心里一阵酸楚。34年来,你一直是我的提款机,从这一刻起,我要咱俩换个个儿。我发誓,我说到做到。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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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我_2000字在繁花落尽的季节,在岁月流逝的瞬间,我们能否留守那份真挚的友情--题记八年了。不知你是否还记得我们初见的那一天。那年,我六岁,你七岁,我比你高,你比我瘦。我们迈进了小学的大门,也许是缘分吧,你我被分到了一个班,站队时,我在你后面,出于好奇,我向你打了招呼,你也腼腆的回应了我,那时你给我的感觉,只是一个很好看却又很害羞的小女孩。慢慢的,时间久了,大家都熟了,经常在一起打打闹闹,那时的我们还小,却已经对友谊有了最初的认识:好朋友就是要天天在一起玩。那年,我九岁,你十岁,我比你高,你比我瘦。己经在小学四年了,幸运的是,我们还在一个班,排队时,我还站在你后面。那时的你已经有了最亲密无间的朋友,我们的距离还不是很近,我有想过和你做好朋友,或许是因为胆小,从未和你提起过,也许是因为这一次的从未提起,我错过了很多,那时的我们懂事了,对友情有了新的认识:原来好朋友是要经常在一起聊天的。那年,我十一岁,你十二岁,我比你高,你比我瘦。我们上六年级了,还是在一个班,你我都有了自认为最要好的闺蜜,认为自己终于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那朵友谊之花,傻傻的盼着它会一直开下去,永不凋零,可是我们心中谁都明白,还有一年,我们就要分开了。那时的我们正值青春期,心理上难免都会有些冲的,隔三差五的就和好朋友闹别扭,吵架,往往会因此哭的死去活来,你还记得吗,我曾经还安慰过你呢,你知道吗,我看见你哭,我也难受。毕业典礼那天,我强忍着不让自己的真实情感流露出来,毕业了,就这么散了,学校还真是绝情,一下子断了我们六年的情谊,走出校园的那一刻才知道自己什么都没了,之前的往事都在一瞬间成为曾经,再也回不去了。回到家,便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泪如雨下。那一刻,我们对友情又有了新的认识:再好的朋友终究是会离你而去的。那年,我十二岁,你十三岁,我比你高,你比我瘦。我们上初一了,也许是天注定,我们还在一个学校,只不过不在一个班了,但还好,在一个楼层,偶尔还会遇见。初中的同学有些不同,交朋友是要看利益的,比起我们这样什么都不懂的人,他们更喜欢和有权势的人在一起。我们每天早上一起上学,晚上一起回家,可是却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之间的情谊好像淡了,有时在学校遇见只是一声冰冷的“嗨”,然后毫不留情的转身离去。尽管在你我受到伤害时,我们还是愿意静静地聆听彼此的述说,但是,只不过这种感觉越发的陌生起来。我们还没能适应,却又对友情有了新的认识:好朋友之间的情谊也是会变的。今年,我十三岁,你十四岁,我依旧比你高,你还是比我瘦。我们上初二了,但是,因为一些原因,我回到了我的原籍-----天津上学,只留下你一人在北京,有些时候我真的担心,你要是需要我,可我又不在身边,怎么办?前段时间,你跟我说你在北京的好朋友都变了,你现在只相信我,或许是因为你太傻了,一直都是一味的相信别人,虽然你不说,但是我知道,这件事对你的打击还是很大。你知道我听到那句话时心里有多难受吗,你一个人怎么承受得住,不过还好,你还会想起我,最起码,你还相信我,我还一直都在你的心里。现在,你我对友情的认识又是什么呢?经历了那么多事,想必都麻木了吧!我也曾怀念过以前,怀念那时单纯的我们,把一切都看的那么简单,不曾有烦恼,整天最多的莫过于微笑罢了。可是时间就像是噩梦,谁不曾恨过它,毕竟它改变了太多太多的人。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我也开始变得冷酷,绝情,不择手段的让那些伤害过我的人付出代价,奇怪的是,我成功了,可是却并不开心,甚至有些后悔了,也许,这就是人吧。不知你是否留意过,很多时候,我都会在背后默默的看着你,每节课课间都会跑到走廊里急切地从人群中寻找你的身影,每每看到你,我都特别高兴,可是我还是会故作镇定的和你打招呼,因为我害怕,害怕被你发现我还以赖着你。每次上课间操时,我都会看向你们班的队伍,从将近四十个人中准确无误的找到你,冲着你的背影,傻傻的笑着。仿佛看到你,我的心就踏实了。现在,我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一切都将重新开始,我要适应没有你的日子。往后的路,我自己走,重新走,或许,这将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在新的校园,我也会看见很多和你背影相像的人,跑过去,叫住她,才发现他不是你。你知道吗,其实,我最放不下的还是你,那个永远也长不大的你;那个拧不开瓶盖的你;那个有时还会跟我撒娇的你。虽然我曾抱怨过你没有时间观念,每次都让我等你很久;抱怨过你太高冷,每次和你聊天都只是回复“哦”“嗯”“然后呢”;抱怨过你脑子太笨,每次给你讲题你总是听不懂。但是你毕竟是你,我的一个在一起了八年的好朋友!你还记得《小时代》吗,我不祈求有一场轰轰烈烈的友情,我只祈盼,它只要平淡持久就好。一段友情离开了就淡了,一段爱情分离了就散了,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也许下一秒就不再属于你。没有能回去的感情,就算真的回去了,你也会发现,一切已经面目全非。唯一能回去的,只是存于心底的记忆,所以,我们只能一直往前。--尾记初一:郭姿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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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可以是主角_2000字上期回顾:雪倩偷听到了母亲与彦妈的对话,确认了自己亲生父亲有某种不可告人的秘密。可不管是母亲也好,彦妈也罢,都不肯与自己细说,这到底是为什么?……雪倩带着这个疑问入睡。明天,她该如何行动?这个问题会陪她度过多少个春秋?“叮铃铃。。。。叮铃铃。。。。叮铃铃。。。。”雪倩起身将闹钟关掉(你们是不是觉得闹钟的声音太奇葩了?),这个闹钟可是母亲去美国为她定做的,铃声自然与其他闹钟不同。5分钟后,一个美人从自己的闺房出来了:“彦妈,早饭好了没?”“早饭好了,小姐去洗漱吧,等下就可以吃了。”一系列动作之后,她背着书包走出家门:“彦妈,记得晚上不用弄我的饭,我去同学家。”“今天星期一都不在家吃吗?又要我一个人独自呆在这里了。”“彦妈,这毕竟是我昨天练琴时答应人家的,我可不能言而无信哦!”“小姐我知道了……”彦妈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但被车喇叭打断了。“嘟嘟嘟……小姐,快点,很晚了哦!”大步朝私家车走去,“吴伯,我们走吧!”“好的,小姐。”“雪倩,快来快来,你看,那个男生是不是你班的学生?”“是啊!”“哇!你好有福气啊,那么帅的男生!你知不知道,他好像是独生子欸,所以在家里,他很被重视的!”“你怎么知道那么多?”雪倩有点不耐烦了,像摆脱这个烦人的跟班!她,要不是因为雪倩家有钱,她才不和她做朋友呢!这些雪倩都知道,所以之前都避开她走。“秘密!”哨兮沫冲她做了个鬼脸,“我有我自己的渠道……”“叮铃铃……马上上课了,请同学们回到各班。”“上课了,回去吧!”“哦……”哨兮沫有些不情愿地走了,因为她还没有问到有关她男神的资料呢!现在安千似乎成了我们学校的男神了!雪倩心想。回到教室,就看见了万人迷的安千,有几个女孩在他桌子旁和他讨论这什么。看安千的脸色,似乎很不想这样再继续了,“上课了,你们先回去吧。”“好吧,下课再来找你哦!”“恩,别走哦!”还没登雪倩把凳子做热,老师就急急忙忙地走进来了,“同学们,由于我们班的班长临时转走,她留下两个名字,让他们代替她执行班长责任,同学们,你们听听看谁比较好,他们是安千、雪倩!”“噗……”安千和雪倩不约而同的喷出了水,“咳咳咳……老师你确定是我们么?”雪倩问。“是啊!”老师极其肯定。地回答道。“那可不可以把机会送给别人?”安千问道。“不可以。”老师摇摇头,“那么。接下来,就请同学们投票进行选择吧!一班之长可是很重要的职位,希望你们能好好考虑给你们三分钟的时间讨论。”“喂,刚刚安千的动作好帅欸,喷水都能那么有型,啊……我的小心脏啊……”你别忘了,人家可是独生子欸!”“对!那你们投给谁啊?”“当然给安千啦!”“不对,因该投给雪倩!”“噗……”雪倩又被她们的话给吓到了!“为什么?”“你们想,如果安千当了斑长,哪有时间理我们啊,班长那么多事!“”对哦!”“快快快,告诉她们选谁!”“好!”然而,另一边,男生们则投给安千,原因和女生正好相反!“好了,三分钟时间到,选安千的举手!”全班男生加上雪倩,一共三十六票,全班一共七十人,很明显,安千是班长。“大家欢迎新班长上任!”“啪啪啪啪啪啪……”“哦对了,前任班长说希撤掉副班长的人,原由也跟我说了,我也同意,那么,雪倩系将是新任副班长!”“啊!……”男生女生都抱怨为什么他们在一赴管理班级啊!……到了下午放学的时候,雪倩便在门口等着她的闺密:莫兮。莫兮是雪倩的幼儿园同学,也是小学同学,初中也在一起读,后来因为分班所以才分开的。很少人知道她其实莫氏集团的千金,因为她总是让司机开到一百米处等她。今晚,她就要去莫兮家吃饭。“倩倩!我在这!看见没?”莫兮挥着她的手,进干身哥问题,很难看见,在这个年龄,1米6才算好,可莫兮才1米五整,雪倩都1米67了。雪倩凭她的耳朵和身高,很快就找到她的所在地。“允兮(是莫兮的别名),我们走吧!”“嗯!”莫兮家的外墙是紫加蓝色组成的,他们有个花园,里面种着莫兮喜欢的紫罗兰,莫泽疏(莫兮父亲)喜欢的菊花,陈淑(莫兮母亲)喜欢的玫瑰,唯一不同的,是有一处种着白菊花和金鱼草,金鱼草是莫乾安(莫兮的哥哥,比莫兮大3岁,因为意外而死亡)最喜欢的花,上面有一块木板,刻着:送给莫乾安的花。进入里面,有一个游泳池,旁边还有一些体育设备,是莫兮爸爸锻炼地方。进入他们家,周围挂着名画和摆放着一些有名的艺术品,因为陈淑比较喜欢一些艺术品。然后餐厅及客厅是西式样式,因为莫泽疏的选择,然后,一楼的四周是金色的,因为莫乾安,二楼和其他地方的颜色就是蓝紫色,因为莫兮。相比之下,雪倩家就显得单调了许多,因为雪倩家没有花园,也没有锻炼的地方,就只有一座孤零零的别墅。她家的别墅是以暖色调为主,一座那么大的别墅,就只有吴伯、彦妈、四个保姆、雪倩和她母亲。在莫兮家里受了热情款待之后,写玩了作业,她就让吴伯来接自己回家因为明天,还要去搜集自己资料,今天就浪费了一天。即使回去很晚,母亲终究没回来……“诶……彦妈,我妈还没回吗?”雪问彦妈。“是啊,小姐,现在很晚了,你该去睡觉了……”“好的,彦妈,我去休息了,你也要早点休息。”接下的几天,会发生什么事呢?会像今天就只有喷水这么简单么?请你们拭目以待!五年级:谢依洋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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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谁_2000字一卷我是谁小引“若禅,你还不醒悟吗?内门弟子的绝学,外院弟子胆敢染指!快交出来……”我迷蒙的睁开了眼睛,面前两个和尚手持禅杖,正怒斥自己。我这是在哪?我迷迷糊糊的微眯起了眼,这里是哪儿?自己的这具身体怎么好像不受自己控制一般。正是逃亡者的“我”竟悲凉的大笑:“我没错!我没错,菩提补天法本就是救世之法!现如今,世间荒凉我们就要眼睁睁看着世人遭受苦难吗?!”两个和尚面色瞬间涨红:“话不多说,师兄,他已经疯了!”我惊讶的发现我只能做一个旁观者一样,看着与我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受死吧!”阵阵能量绞杀过来,时空仿佛被扭曲了,我痛苦的闭上了双眼,头疼欲裂。这里是哪儿?我沉沉的睡去。“龙族的脸面都被你给丢尽了!”一头口喷烈焰的巨龙气急败坏的嘶吼着,爆发出阵阵音浪。我再一次醒来,看着自己的身体,自己变成了一条龙,只不过依然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龙族法令,沾染尘事者,死。外传龙族不世心法者,死无全尸。你确是同时忤逆两条法则,当即刻处死!”巨龙沉重又冷酷的道。“哼,动手吧,凡界大乱,洪波尽涌,我们却萎靡在这里一事无成,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义!”“我”竟猛地蹦出句话。巨龙冷哼,双翅展开,刚猛的烈焰席卷而来。我无奈,自己这是又要死一次吗?又一次刻骨的痛,我失去了意识。这又是哪儿?我又一次睁开了双眼。“琳琅,醒悟吧,人界,人界,尘世已经不复从前了!你为何还这样?!”我静静的观望着,自己能听能思考,就是不能掌控身体。“于是呢?我们天界就这么看着尘世崩碎吗?”我嘲讽。中年男子冷笑:“仙凡有别。“少废话,动手吧!”我持剑而上,又是一波波巨大的能量绞碎了时空,我又一次死了。这是,多久了?怎么这么黑,这么暗?光,光,踉踉跄跄的站起来吧。我睁开了双眼,奇怪,自己这次能控制身体了,这是哪儿?忽的一下,面前闪出了一个人,妖异的笑着,俊邪的面孔。好生邪恶!我打量了一下四周,宽阔的房间、大殿,看上去却总有不寒而栗的感觉。“你是谁?!”我警惕的看着他。他依然笑着:“你就是那个傻小子?”我不明所以。他看了看我迷茫的眼神,然后缓缓道:“你刚才穿越了时空,看见了你的前世。”我心脏猛然收缩一拍。他无奈的自言自语:“前三世都有那么好的因果,却非要沾染世事,每次死的都那么惨……哎,可惜啊可惜……”然后他伸出苍白的手掌拿出来一本金黄色的卷轴:“帝令!”身体猛然不受控制跪下了一条腿,“接令。”不受控制的语言。“因汝前三生功德无量,一心拯救尘世,至此,三生劫波历尽却依旧冰心,实属难得,特许一生鼎运,钦此——”我接住了卷轴,感到了一股巨大的能量蕴藏在卷轴中,细细一看,俨然四个大字:仙帝亲旨。这究竟是怎么了?!我感觉自己快疯掉了,这是什么情况!那少年拿起一本书,提起一支毛笔,感叹:“真是好运气啊,哎,怎么就轮不到我身上呢,这阎罗王当得也太没意思了……”我懵了,呆呆的站在原地。仙帝、阎罗王?这都是什么和什么啊?!我看了一眼少年,阎罗王,这就是吗?怎么和想象中的凶神恶煞的样子不一样啊……瞟了下所谓的阎罗王手中的书,我冷汗直冒,赫然三个大字:生死薄。这究竟是什么情况,如果是梦,我希望立刻醒来,开什么玩笑!阎罗王随意勾了几个字符,对我笑了笑:“你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吗?”我真想一巴掌拍死他,我哪里会知道...不过阎王好像本来就是死的……我只能摇了摇头:“不知道。”阎罗王很有兴趣一样:“那好,我来给你讲讲你的事吧,有个能和我说说话的人已经几百年没出现了……”"你前三生皆是天资卓绝之人,可没想到的是,世间的三次大湮灭,你掺和了三次!”阎王一脸看奇葩的表情,继续说道:“第一世你是佛门年龄最小之人,仅16岁就进入外院,不出三百年就可以成为一代王者,却为了凡人投出内门绝学菩提法,真是……可悲可叹……”阎王叹息了一声。我则一脸迷茫。“第二世,三翼四爪龙,再有千年又是一代龙王,竟连犯两条禁忌之法,就为了凡间……哎,你……“阎王一脸可惜。我听懂了一丝丝,不过我还是好奇,传说中的阎王,貌似没有那么可怕啊……“第三世,我就完全不知道你是什么生物了。飘渺仙琳琅,不出十年便可以行走天下无敌手,却非要,哎,我要是有你三分之一的运气,我还至于在这破地方一待几百万年吗?……”阎王负手,轻轻踱出去,轻声道:“我不明白,是什么让你有这样的决心去拯救世人,一个人傻成这样,还真是几百万年来的第一次……”我轻轻聆听着。阎王回眸,露出了一个妖异的笑:“小子,傻人有傻福,你傻了三生三世,这一次,许你一世繁华。”不等我有所动作,生死薄腾空而起,无风自动,金光闪烁。阎罗王手持判官笔,双目紧闭,勾勒出一道道晦涩难懂的字符,像地狱的吟唱,厉鬼的咆哮,一道道空间碎裂成一道道虚无,散发出淡淡毁灭身心的力量,刺眼的亮光刺得我不禁双目流泪。好疼,好疼!我的身体渐渐飘了起来,似乎隐在了这片空间。阎王流露出淡淡的微笑,微微的眯起双眼,像在追忆什么。猛然,阎王色变,神力奔涌而出,四面猛然响起尖利的啸声。万鬼冢!生前罪业滔天之人死后无法超度重生,只能埋于万鬼冢,久而久之,煞气冲天。阴风肆虐,曾有鬼王钟馗力压群鬼,无奈重伤而归,这是阎王拥有无限神力却依旧在这阴曹地府的主要原因之一。素日里无声无息,但阎王明白,厉鬼是不会甘心的。但是,几百万年,无懈可击的警惕终会松懈……而这一丝丝的松懈,却可以铸成大错。阎王咬咬牙,真是有耐心啊!一等百万年。阎王一只手维持着我这里的空间,一只手腾出挥手击出雷鸣般的罡风。天瞬间黯淡下来,冒出无数道黑影,少则千万,尖利的鬼啸让我在另一个空间都刺得我双耳生疼。初一:管钦贤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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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你_2000字女孩是怎样一个女人?自从她在他的心底埋下了颗爱种,她的点点滴滴,就在男孩心头萦绕着深究的渴望。女孩很美,不管是流泪还是微笑。女孩的第一次流泪是为了男孩,因为男孩伤害了她,他不懂得怎样疼爱女孩。于是男孩失去了女孩,或许他从一开始就不曾拥有过她,或许女孩一直都没爱过他。直到陌路的那一刻他都不懂她,而她却把他读透了,自私,霸道,自以为是……女孩走了,带着男孩读不懂的一切去追求她的理想。男孩也走了,带着颗只容的下女孩一人的心去了陌生的城市。红尘人生,藏着思念彻骨的疼痛,男孩慢慢的学会了自谦,尊重,爱护他人……这一切都是为了女孩而改变的。一直以为人是最善于忘记的动物,忘掉曾经,忘掉女孩。虽然记忆的麦田里细节已经很模糊,但往事的轮廓却依旧清晰。他还想再见女孩一面,问她曾经是否真的爱过自己。上帝果然是万能的,他总是能掌握着人们的命运——生死离别。男孩和女孩分手的一年后,他们相遇了,在女孩的大学也是男孩的大学。他们竟然报填了同一所大学。女孩向男孩打了声招呼。男孩发现女孩旁边多了个男生,女孩告诉男孩那是她的男朋友。女孩和男孩互换号码后就分开了。晚上,男孩在他们分手后第一次打电话给女孩,他们聊了很多。当男孩问起女孩的男友时,女孩却很低调。但男孩还是发现他和曾经的自己很像,自私,霸道,自以为是……男孩知道她已经有男朋友了,但他好象还爱着她。没有人会像她那样,容忍他的一切孩子气,直到她的哭泣。每当男孩心情不好的时候,她总能用柔声细语安慰他,是她一直在激励着男孩学习,成长。当看见女孩和那个男生一起手牵手从自己面前慢慢走过时,男孩的心都要碎了。他们脚步声慢慢的变轻,从男孩心底消失,仿佛有什么东西正悄悄的逝去,是女孩吗?还是男孩那颗脆弱的心灵?不需要与你惊天动地的爱一场,能够在红尘之中与你,披一蓑烟雨,含笑相逢足以。初逢,也不过是曾经擦肩而过。一瞥,也只有陌然转头,然后低眉敛首,默默错过。相爱,也只是梦牵魂系一翻后遗落在人生的麻木中。男孩决定彻底的和女孩分手,在心里,在梦里,在那泛黄的日记中……于是男孩不再与女孩联系,看见女孩便转身离去,口上说要忘记但心里却时常想念,但男孩还是很努力的去忘记,至少他不想去追求她,只是默默地祈祷她能够幸福。车站上男孩再次遇到女孩,他们是一班车。女孩身边仍旧有个男的陪伴着,但不是他上次看到的那个。女孩告诉男孩这是新男友时,男孩还是笑了笑。但他心里却很难过,难过的不是女孩有了男朋友,而是女孩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男朋友。他唯一爱的女孩竟然那么那么不注重爱情。是他以前真的没读懂她吗,还是她变了。车上男孩让女孩坐在里座,对她很客气,显的很绅士,女孩有点吃惊。女孩告诉男孩他男朋友决定和她一起考研。男孩没说话,只微笑着点了点头。她更吃惊了,男孩今天怎么拉,换了从前一定会很生气。看来男孩是真的不爱自己了,还是变了。女孩把头靠在窗上,眼睛看着窗外。窗外的细雨飘在窗上,滴滴哒哒。男孩偷偷的看了女孩一眼,在窗户的影子中,他发现女孩也在呆呆地看着自己。男孩朝镜中的她笑了笑,然后回过头来看着前面,他感到很奇怪,女孩干吗这么盯着自己。是自己眼花,还是……男孩想确认一下女孩是否真的在盯自己,于是想在看一眼女孩。当男孩再次转头的时候,发现女孩的头仍旧依偎在窗上,眼睛紧紧地盯着自己的眼睛。女孩的眼睛仍旧是那么的美丽动人,犹如一湾湖水,透明清澈,但留给男孩的只是看不到底和琢磨不透。男孩默然了,到现在还是读不懂面前的这位美丽温柔的女孩。“为什么?”男孩发现窗上流下了泪水的痕迹,比窗户上的雨注更让人怜爱。“该问为什么的是我吧。”男孩也有点哽咽。女孩沉默了,只是呆呆着看着窗外细雨打在窗户上,心里好痛好痛,好像雨水灌注的是自己的心脏,遏制住了呼吸。其实男孩并不知道女孩也是因为太爱男孩才这样的,因为爱的太深所以太痛太累。女孩也想忘记男孩,她想把对男孩的爱分担在别人身上以减轻对男孩的思念,或许女孩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找的只是男孩的替代品。她太爱男孩了,但她从别的男生身上怎么也找不到男孩的气息。女孩也不知道,男孩对她不在像以前那种态度。不是因为男孩不在爱女孩,而是为了更好的爱护女孩而不断的完善自己。命运就是这么奇怪,内心就是那么深奥,男孩读不懂的,女孩也不在明白。默然回首,时间过的真快。两年的岁月的仿若过了几重几世。两个人,两颗心,独自在阳光下飘零,行走,竭力想隐藏所有的感觉的日子在分手的那一刻悄然来临。两年前的一个雨意阑珊的夜里,男孩对女孩说他会爱她直到海枯石烂,永远永远。女孩却笑着说你不会的。男孩为了让女孩相信,在教室里大声的宣誓他今生只爱女孩。很浪漫也很让女孩感动,当然他们都被拉到办公室接受批评了。男孩总相信着有一天,所有一切,终究会云淡风轻。不管近在咫尺,抑或远在天涯,都会过去。所以什么都不想再计较。只要这一生能与女孩好好爱着。但此时他却发现女孩跟他的距离越来越远,女孩不在跟她嘻嘻哈哈,不在甜言蜜语,有的只是淡淡的一句“我希望你能够努力学习”。男孩很生气,以为女孩不再爱他,是女孩欺骗了他的感情。于是男孩开始怨恨女孩,不断的和其他女孩谈情说爱。女孩看在眼里,痛在心里,那次女孩哭了,是她懂事后第一次哭,为力这个男孩而哭。但看到男孩成绩却不断的提高,女孩心里也算感到了一丝欣慰。世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离死别,而是两颗相爱的心却要相互欺骗相互隐瞒,到头来伤害的只有自己,只是为了不让对方受到伤害。窗外,雨不停的下着,窗内,男孩和女孩的心都在流泪,谁也不说话。也许这就是命运,既然是命运的安排,那么,在怎么抗争也没用,它才是掌握聚与散的主人。车到站了,男孩帮女孩搬下了行李,就像两年前那样。女孩感受到许久没有的那种幸福感。男孩也很久很久没这样关心过女孩了,真希望能永远这样守护在她的身边,做她永远的守护天神。车站上,女孩低头不语,男孩也呆呆的看着女孩。男孩突然轻轻抱住女孩,女孩有些失措,但她并没有推脱,她相信男孩会永远地这样拥抱着他,直到他们都老去的那一刻都不分开。“你一定要幸福啊。”不是永远,只是瞬间。男孩放开了女孩。女孩哭了,男孩第一次用那曾经牵女孩逛街的手帮她孩檫拭眼泪,也是最后一次。“小姑娘,哭什么啊,像个小孩子似的。”男孩摸了摸女孩的脑袋。女孩檫了檫眼泪,强颜笑到:“谁哭拉,眼睛痒不可以啊。”“这就对吗,我们的公主不是女强人吗。”坚强是男孩最欣赏女孩的地方。“再见了。”男孩和女孩都潇洒的转身离去,留下的是转身过后的一行行眼泪和永远的悔意。曾经读不懂你,当读懂你的时候发现已经来不及了,对你最后的关爱只有默默的为你祝福。再见了,我最爱的人,你一定要幸福啊。高三:望着在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