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爱成为往事
时节俨然已经到了初春,但北国冬日的严寒依旧散发着余威,凛冽的寒风刺过脸颊,似刀刻般生疼却刻骨铭心,天渐渐起了雨,让原本就凋零的花骨和枝条变的残败而又不堪。雨水蓄力地敲打在窗前,仿佛要将这层透亮的隔阂冲破,他静静的站在窗前,看着雨一次次在窗前落下,又奋力的打在院里的那颗枯寂的杨柳上,本就残败的枝条一根根敲落在地,如同耗尽最后一滴油的灯火,燃烧着最后的生命,他的双肩微微颤抖,慢慢转身看着床上始终带着微笑躺着的她,心中似乎被狠狠的刺痛了一般,泪再也忍不住留了出来,那一抹温情似昨日的画卷一幕幕浮现在眼前,落寞,无助,彷徨和迷茫似火燎焦灼着他,他紧紧抓住她的手,像是害怕失去珍爱的至宝一样,那些近却又那么遥远……
当璀璨的繁星点缀着黑夜,他便会仰望着星空,默默的闭上眼,母亲的身影浮现出脑海,他多希望一切都是真的,可每次睁开眼,母亲虚幻缥缈的身影却熟悉的随风散去。那时,年轻的她来到了这个原本破碎的家,她一直是父亲的追求者,也比母亲出落的漂亮,温和的微笑迷人又充满魅力,但是,在他的眼中却是那样的虚伪而又厌恶,他恨她,正是因为她,让这个家支离破碎,因为她的到来,母亲才会离开,弃下他在世间独自徘徊流浪……
他每天都会见到她温情微笑的脸颊,看着她做着熟悉的家务,和吃饭时夹在碗里高高叠起可口的菜,他看着她的眼睛,关切和欣慰的神情和母亲是那样的相像,但她不是母亲,那淡淡的忧伤始终如梦魇般缠绕在他的心头久久不能散去。
他从来没有问过她,更甚至会对她大发脾气,看着她似委屈但努力微笑的脸颊,他只是轻蔑的一眼便摔门而去,他渐渐长大,学会了叛逆,每次离开的回来却理所当然。只是看到她有着血丝的眼睛,倚靠在橱窗前却没有听见而继续仔细地包着他最爱吃的饺子的时候,他努力的控制自己转过身去,而心中那根细细的弦却似颤动起心房的涟漪。
岁月多少春秋,他有了新的事业,新的生活,也去了新的城市,只是四季匆匆,春,他再也看不见她目送着自己离开家门的目光和温情的微笑;夏,他再也看不见她坐在杨柳下为自己洗衣的身影;秋,他再也看不见院子里给自己织毛衣的双手;冬,他再也看不见等着他回家为自己送上可口饭菜的那个她。他无数次想要离开去向远方,但走过天涯海角,那心房熟悉的味道却再寻不回。
上帝永远是最好的编剧,却又是最不合理的编剧,当选择珍惜忆成往事,却是天地两相隔,他扣着她的手,轻抚过她的鬓发,不知何时,她光滑细腻的双手却变的粗糙,迷人的双颊也有了时光的刻痕,两鬓的头发也微微发白,他渐渐的看见往事的昨天映在眼前,纤美柔弱的娇躯经历岁月无声的流逝老态而佝偻……
请原谅我迟到的道歉:“对不起,妈妈,我爱你”。阳光透过窗,照在她的脸颊,微笑着,温情而又美好。绚丽多姿的彩虹连着远方的碧海蓝天,母亲爱美,爱自然,他要带着母亲的留下的希望,走向远方。
院下的杨柳冒出簇簇绿芽,而往事随风飘散在春花江雨。
自信与成功
毅力与自信心也是相互促进。一个自信心强的人,一般总具有坚强的毅力。一个具有坚强毅力的人,不会因成功而骄傲,也不会因失败而气馁;成功能使他不断奋进,失败也能勉励他再接再厉。我国著名文学家蒲松龄科举落第不落志,仍信心百倍地坚持不懈的从事文学创作,终于写出了不朽杰作《聊斋志异》。英国剑桥大学教授霍金患了一种肌肉退化病,这种病平均只能活两年半,他在一年内由能骑自行车退化到要靠手杖而行。渐渐的又全身瘫痪,全身能动的只剩下右手三个指头,可霍金却奇迹般的活下来了,霍金写作,全凭这三个指头在电脑上操作,造个句子要花几分钟,然后再通过“声音合成器”成演讲稿,完成一小时的讲稿往往要花十几天功夫。但霍金凭着坚定的信念坚持了十几年,在天体物理领域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他所著的《时间简史》一书译成了31种文字,畅销世界各国。有人说,他是“轮椅上的巨人”。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它告诉我们坚定的信念坚持顽强的毅力对人的事业成功和生命是多么重要啊!马克思说,伟大的人之所以看起来伟大,只是因为我们跪着,站起来吧!就让这句话再勉励大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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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阅读成为习惯“养成阅读的习惯实在受益无穷……养成阅读的习惯等于为自己筑起一个避难所,几乎可以避免生活中所有的灾难。”这是英国文学家毛姆说的。的确,阅读能够使人明白事理;阅读能够使人有美好的创造力;阅读能够使人分清黑白;阅读能够使人的写作力增强。古时候的文学家、科学家都与阅读接下了不解之缘。古时候,唐代诗人杜甫“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唐代大散文家“少好学问,自经以外,五世之书未有闻而不得,而不观者。”宋代诗人苏轼“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春秋时期孟子“尽信书,则不无书。”鲁迅从小爱读、爱问、爱写……他读的书有:论著、诗话、小说、佛经…….才是他获得了如此之大的成绩。这不仅给不爱读书的人提了个醒,阅读才是成才的航船。养成爱读书、读好书的习惯就是为自己的未来打好基础,人生的路才会更加顺畅。读书也是我的最爱,如:格林童话、草房子、365夜童话、水浒传…….这些我都挺喜欢,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主人公不管白天黑夜,日晒风吹,他都在田野里“守护”着稻田——《稻草人》这本稻草人大家都应该看过吧!虽然主人公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稻草人,但它朴实无华、默默奉献的精神比天使还纯洁、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灵。它总是“给予人甚多,求于人甚少”。其中一个情节令我最难忘……在风吹日晒的天气下,它——稻草人,如一棵白杨站在田野里,风吹雨打的天气下,它——稻草人如一个士兵,不动不摇,站如松。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以前比较小心眼,只准别人借东西给我,我却不肯借东西给别人,以前我骄傲自大,从没有人愿意与我交朋友,现在我学会了乐于助人、再也不自以为是了,久而久之,我的朋友也变多了。还有一本书,使我受益很大,那就是《安徒生童话》这本书里,充满了童年是的憧憬,一篇篇故事,一幅幅图画,都是童年是其中最珍惜的。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童年是人这辈子最美好的一段时期,无忧无虑,所以我们应该懂得珍惜。好书不倦者,必成大才。相反,如果从读书中小有成就就放弃读书,反而和没读书一样,读书就要读到底、干事就要干到底。我听说过这样一个小故事,虽说不知道是真还是假,不过里面的的道理可不小哩:据说从前有一户人家,家里有一个小孩,大约5岁了,他很聪明,读书不少,诗文也不差。可是他爹爹贪钱,所以天天带着他到客人面前吟诗,好的点银两,久而久之那个小孩的读书时间也就少了,渐渐地头脑不那么灵活了,成了平庸之辈。这充分说明了,不能贪钱,不能因为贪钱而毁了前途,万事不贪才能有成就。“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池塘必须有源头才能变成大海,读书不能半途而废,天天读书,养成习惯,智力才不会下降,智慧才不会减弱。俗话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让阅读成为习惯,从书籍里感受知识的旅程吧!书籍100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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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爱来的太晚这个星期天,我凌晨三点才入睡。母亲因为辟谷疗法加贫血,在帮我去宿舍取东西时,晕倒了。那是我活这么长时间第一次上救护车,但心中半点兴奋都没有。看着脸色苍白,面无血色的母亲,我心如刀绞。在帮她拭去流下的泪时,她弱弱的一句“妈妈难受”。至今,仍在我的脑海里回荡,仍在敲打着我的心。我在医院中奔走,缴费,验血,取药,拿着医保卡的手一直在抖。我知道我真的害怕了,那时候我的脑中几乎一片空白。我不知道我在害怕什么,不是我笨,是我不敢想。好在,只是营养不良导致的虚脱。当我站在急救担架前,再次见到稍微缓和点的母亲时,我终于明白,自己在害怕什么了。那就是:看着至亲走到生命尽头,却再也没有机会和亲人说一句“我爱你”。现在的社会,太多的人们为了生计而远走他乡。农民离开村子,到城里成为民工;普通大学生在毕业后与父母隔着万水千山的城市扎下根来,成为白领;条件优秀的人家,把孩子送出国留学,赚得绿卡,成为某籍华人。无论他们混的好不好,都有了一份自己的生活方式,慢慢地,成功者获得了富足的生活,失败者也渐渐被生活麻痹。而无论外面的世界是风雨还是阳光,他们都渐渐淡漠了与生养自己人的联系。当然,他们也是爱自己的父母的。只不过他们忙于生计而没有时间去表达。为了让父母家人过得更好,他们也只能逼自己再忙碌一点,再多干一会。可是却忘了,人终会有那么一天,无法预料,不敢想象的那一天。为了挣钱,有人在春节都舍不得买一张火车票回家看看;为了挣钱,有人多少次婉拒了父母想见一面的请求;为了挣钱,有人在听到父母病了的消息后,也只能咬着牙打钱,然后转头痛哭。其实他们都明白,自己对父母的爱迫于生活,变得那么沉重,梦里思念的家乡依旧遥不可及。但也有一些人明白过来,辞去年薪二十余万的工作,返回父母居住的地方当起了一名微不足道,月薪只有两千余元的电工。在那些质疑者看来,他的选择很不值得。可是,不要忘了:只有陪伴,才是最真情的告白。家人希望你过得好,衣食无忧,但更希望可以和儿时一样,每日伴你左右,这看似矛盾的想法里隐藏的,是沉重的爱。如果是我,我一定会选择留在父母的身边,哪怕我并不那么富有。因为我知道,母亲说“你走得越远,发展得越好,我们越高兴”的时候,心里一定在恋恋不舍,隐隐作痛。世界上所有的爱都是为了相聚,只有父母对儿女的爱,是为了分离。这个结论,是我坐在母亲的身边不停地拍着她说“妈妈别怕,我就在这”,看着妈妈哭得不成样的脸时得出的。10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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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过去过不去让过往成风,轻轻吹走年华,只留下那些执着与想念。——题记过去,人的一生都经历了过去。过去的时光,过去的事,过去的人,过去的画面,过去的彩云,过去的那些已逝的东西,因为被赋予了我们的感情,一直清晰着。纵然时光流逝,它依旧清晰着。我是个念旧的人,总喜欢说“还记得”。还记得我们牵着手,走过了多少路,说过了多少话;还记得你的笑脸,简单又纯洁,一直绽放在我心头;还记得你说过的话语,那些承诺,我相信都没有变过……我一直记着这些,你忘记了的,你铭记着的。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眷念着黄昏,那么急切都想要抓住一片云彩,握住一缕阳光,仿佛一个黎明已不属于我。奔跑在时间的缝隙里,努力地从过往里再抽出一些零星的回忆,不让他们被时间埋没,成为过不去的曾经。我一直这样,自己逃离不了过去,那个迷宫把我困在了里面。于是,便用回忆把某些重新刻画了一次又一次。然后安静地看着,想起了些什么,微笑。有的时候,有些人,有些事,早已成了定式。命运注定了在我的生命里,你们就是所有,无可替代的唯一。可是,现在的你,身边也有那么多的我,我该放在你的哪个位置?你可以重新来过,那我呢?于是,我想起了一句话:别让过去过不去。一切都会过去的,有个人说过这句话。我终于承认了,那些已逝的,终究只能丢在漫漫的路上。而这条路上,只有我在捡拾。好累。恋旧,只是自己一厢情愿地陷在过去里。可过去走了,带着曾经的所有匆匆地走了,那么,我还该恋着些什么?该过去了。轻轻地给过去和现在划条分界线,那些回不去了,也不让自己再彷徨。我该有我的方向。深夜里,一个人,坐在窗前,思绪很平静,大脑却很空白。就呆望着,不再回忆,不再想起,让时间痛快的流走。我只等第二个黎明,等天空被时间洗刷成白色,等太阳一步一步朝我走来,等一片白云飘过,承载着过去,走到我所不知道的远方。有人说过,人生是一种无法抗拒的前进。每个星期,每个月,或是每一年,都规规矩矩地在那里等着我们路过,踩下一串串的脚印,或浅或深。昨天、今天、明天,一直交替着,却也从未乱套。你到明天还是你,而我也只是我。可是吧,我们一直在走。时间的那条横轴上,永远没有向左的那天,箭头不停的蔓延,带着我们悄悄地溜远。过去,过去,过去了的就让他过去吧。倘若你不想过去,那就当他是昨天里的纪念,也请你记住,只有那些回不去了的,才叫纪念。而对我来说,过去的你们,它们,全是纪念,我将这些轻轻地收藏,好好地放在那里,无声无息。过去吧,留下的都是好的,我已不再牵挂。我还是我,勇敢地练习着自己的坚强,安静地向前,从下一刻起,该做一个更简单更幸福的人。最后只道一声:别让过去过不去。1000字 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