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读后感:傻子和他的尘埃读后感_2000字
读完了那厚厚的一本,我的脑袋的深处传来一声被门所掩藏住的藏歌。模糊却充满着令人向往的神秘。我像一个无知的孩童,兴趣昂然的被吸引而去。附在门上,从门缝里去窥探那飘扬出那样悠远藏歌的世界,却出乎意料的被门内的世界所震慑。
那古老封闭的藏族阿坝地区,那个遥远的土司时代的浪漫神秘,还有那个伟大的傻子――麦其土司醉酒后有的二儿子。康巴藏族的神秘在我眼前袒露着朴实而神秘的微笑。
他的确是个傻子,总是被周围的人所嗤笑。但有像他说的,因为他是一个土司的儿子,所以方圆几百里的人都得拜服在他的脚下,如果他是一个家奴或是百姓的聪明儿子就不行。
在权利的家庭中生长的他,因为是个傻子,所以他平安且无忧无虑的生活着。他混迹于下等人的孩子中间,疯了般的玩耍着长大。傻子少爷不懂得最简单的生活常识,却常常能穿越贪婪、愚蠢、欲望、诡计和历史,一语道破事物最本质的一面,脱口而出的话常常有了一种神秘的预言般的魔力,这些又开始让人们相信,也许他是大智若愚,最起码是个聪明的傻子。于是,他不得不卷入父亲,哥哥和其他土司们的抢掠斗争中――一场聪明人的斗争。
他的傻让他见证了土司王朝的兴衰。他成了最后一页里的主人公。他平静的死在复仇者的刀下,没有畏惧和惊恐,甚至没有躲避。安静的接受,然后――尘埃落定。
宗教和权利
康巴藏族拥有着深渊而迷雾重重的信仰。它在他们的心中居于不可动摇的位置。在一次宗教和文明的比拼中,济噶活佛战胜了书记官翁波意西,于是文明者失去了舌头做了个默默的哑巴。为什么宗教不能教给我们爱,而总带来恨呢?
谁有知道原因呢?也许是权利的驱使吧!
让我们说说那些充满着权利欲的少土司和老土司们吧:四大土司家族之间钩心斗角的争斗,土司家族成员之间、土司和奴隶之间爱恨情仇的演绎,种罂粟,饥荒,边界贸易,国民政府代表对土司的影响、红色汉人和白色汉人的斗争等等。这一切都源于“权利”这个词。
所有人,不论身处哪种文明,哪个国度,都有爱与恨的纠缠,都有生和死的搏斗,都有对金钱、对权力的接近与背离。这是具有普遍意义的东西,也是不同特质的人类文化可以互相勾通的一个基础。在权利下牺牲的有何止是女人?一个王朝的结束也是这个原因,
对权利的向往和争夺是人类生存中的一个永恒的主题,连一个众人眼里的“傻子”也不能例外。“傻子”最终还是死了,这是必然和偶然的结合,土司制度的没落,权利的终极,人只是历史的牺牲者和替代品,最终“傻子”在权利和制度中消逝。
傻子和女人
女人在那个时代就像一件东西,可以用权利得到,可以用麦子换来。
傻子少爷却不知是不是独独是个红楼梦里的贾宝玉。在一群女人的纠葛中生活,却没有想贾宝玉那样迷惑下去。
傻子一辈子都在怀念桑吉卓玛的奔放与激情,那是傻子少爷朦朦胧胧的初恋。在与女仆卓玛的旦夕相处间,傻子少爷不自觉地对卓玛产生了深深的依恋,这种依恋逐步加深,并在卓玛请求下嫁银匠时达到顶峰,傻子少爷因卓玛对银匠的爱感到忌妒,在失去了卓玛后感到忧伤:"她的泪水一下来,我就觉得心上的痛楚渐渐平复了。"。"我的姑娘,她的心已经飞走了,我看见她的心已经飞走了。"
对卓玛而言,对傻子少爷的奉献源于对土司权力的敬畏,封闭落后的环境让被土司压迫的藏族人民纯朴温驯,土司及其家族有权在超乎婚姻关系之外得到任何女人已经被纯朴的藏族人民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后来卓玛还是义无反顾地爱上了银匠曲扎,甚至不惜放弃地位较高的内侍的身份,而甘愿做一名低贱的厨娘来追求爱情,这里的卓玛是勇敢的,高尚的,勇于为爱所付出,这样的奔放和激情正是令傻子少爷毕生怀念青年时的卓玛的原因。但爱情虽然崇高,却并非生活的全部,怀着爱的激情,卓玛勇敢地与银匠结合,但艰难的生活磨历很快使卓玛疲惫不堪,于是卓玛选择了离开,选择了和跛子管家在一起。对爱情的追求和背叛集中在了一个人身上,爱情在面对现实时的无奈不仅仅属于那个时代,更是人性中的共性,极易引起人共鸣,震撼人心。
侍女塔娜则是又一个因制度而被送到傻子少爷身边的女人,塔娜的奉献对傻子少爷来说具有成人礼的意味,这并不是傻子少爷和侍女塔娜自主选择的爱,源于制度的爱只能以悲剧收场,侍女塔娜在茸贡土司的女儿到来后甚至连名字都不配再拥有,而侍女塔娜也最终在傻子少爷危难的时候卷了金银珠宝离他而去。
傻子少爷与茸贡土司之女塔娜的爱是傻子少爷一生经历的最刻骨铭心的爱情,这是傻子少爷主动选择的爱,对塔娜的爱意在见到她的一瞬间像火山一样喷发出来了。"我情不自禁地大叫:'就是你!就是你……'前一声高昂,欢快,后一声出口时,我一身发软,就要倒在地上了。"傻子少爷对塔娜的爱是无比炽热强烈的!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给予傻子少爷刻骨铭心的伤害。塔娜与傻子少爷的结合并非是两相情愿的爱情,美丽的塔娜对爱情有着青春少女美好的幻想,但身为茸贡土司的女儿,她的爱情只能为了权力和政治牺牲。塔娜不爱傻子少爷,她的心痛苦而矛盾着,随着傻子少爷在边境的成功,傻子少爷日益成为麦其土司的有力争夺者,女人天生热爱强者的一面又让塔娜逐渐对傻子少爷产生了感情,但傻子毕竟是傻子,傻子少爷终于放弃了最好的得到麦其土司之位的良机,强者变成了弱者,大智若愚的智者再次成为白痴,塔娜失望了,爱的破灭,对傻子少爷毁了自己一生的憎恨等等复杂心情趋使她与大少爷调情,和大少爷上床,背叛了傻子少爷,这伤害无疑是巨大的,即使是一个傻子,也无力承受这对男人最大的伤害。塔娜和傻子少爷的结合注定是最大的悲剧,塔娜因不爱而背叛,到希望得到傻子少爷的爱而背叛,最后彻底的心灰意冷,在爱中绝望。
傻子的爱就在此黯然的结束,不在有后续了。
也许傻子并没有得到他要的爱。
傻子坦然的抖落了一身的尘埃,让它们随着一阵劲吹的狂乱的风,飞向了远方。
世间又有多多少少的尘埃呢?不如似他一样,轻轻抚下,做一个永别吧!
高二读后感:读《唐诗三百首》有感_900字
薛瑄曾在《读书录》中提到过:“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这让我们知道身外之物带来的滋味,久而久之就会感到厌倦,只有读书所领略的滋味,时间越久才会越感觉深厚。
唐朝二百八十九年间,是中国诗歌发展的黄金时代,云蒸霞蔚,名家辈出,其中《唐诗三百首》是一部流传很广的唐诗选举。
唐代诗人各有各的风格派别,有的境界开阔,气势磅礴;有的喻理深刻,耐人寻味;有的催人泪下,感人至深;有的淡雅自然,清丽可人……无论如何,唐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一颗璨灿的明珠,诗人们简短明洁将诗人的思想引入一个更高的境界。
在《唐诗三百首》中,我十分喜欢的一首诗是《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
故人西辞黄鹤楼,
烟花三月下扬州。
孤帆远影碧空尽,
唯见长江天际流。
我一遍一遍地读完这首诗,眼前渐渐地浮现了这一幕:幽静的森林里,轻风阵阵,鸟语花香。在通向黄鹤楼的小路上,缓缓地走着两个人,并肩而行。这两个人便是李白和孟浩然,今天,孟浩然就要与难分难舍的老朋友辞别了,要到那远方的扬州去。他们一起登上黄鹤楼,看着这滔滔长江滚滚东流,他们深深对望,看着他们那深情脉脉的眼神,我感受到他们的深厚情谊:从春天的赏花、吟诗,到中秋的花前月下赏月,再到大雪纷纷下的谈古论今。李白斟满了一杯酒,递给了孟浩然,孟浩然一饮而尽,他们的离情别语都化为了一杯酒。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孟浩然在船夫的催促下,登上了小船,他站在船头,向李白轻轻挥手,他们的告别声都被汹涌的长江水渐渐淹没了。孤零零的白帆影子,渐渐地消失在这晴朗的蓝天里……
这一首诗抒发了诗人送别友人时的依依不舍之情,最后那目送老朋友远去的专注的眼神,这是蕴含了多么真挚的友谊与祝福啊!
想起那次我与老朋友送别时,老朋友她都会把我送到车站去,当我上了车,我又透过窗户看见了老朋友对我挥挥手,还说着一路顺风、祝福的话语,我把那许多想说的话都化为了挥手的告别,即使再舍不得的老朋友的离去,我们也要知道,自己做得只有笑着祝福。
人们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对于我来说,读书就像品茶,对比游戏与饮食等方面获得的愉悦来说,读书的乐趣在于它所带来的愉快并不限于片刻的停留,而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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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惨世界读后感_高二读后感《悲惨世界》是一本多么伟大的书籍呀!它使我了解了雨果对社会下层人士的同情,对善良与邪恶的了解 。一部闻名遐迩的世界名著,它把惨淡荒芜世界中人性的种种改变尽收眼底,让我不禁感叹人性的微妙。我相信人性是可以改变的,但是当我刚接触这本著作是我对主角冉阿让我首先是对他同情。为了因受饥饿而哭泣的幼小侄女和外甥女,去偷了一片面包,而被判徒刑的冉阿让,被关了十九年,到四十六岁才被释放出来,这不仅让我的心情沉了下去,似乎不可能在浮出水面。当他被释放出来时接受的却是人们对他的歧视。最后只有仁慈的主教米里哀,把他当人招待。环境改变人的本质。在服刑期间他早就养成了那种恶习。一开始他并没有被主教的那种仁慈所改变,并且他偷了主教德银器。令人震撼的是主教他原谅了冉阿让,并且把他偷得银器作为礼物送给了冉阿让。终于冉阿让醒悟过来了,他带着主教给他的一点点温暖和光明改了名,定居在法国的北部。他对于自己居住的城市尽心尽力,人们都被他感动了,他做了这个城市的市长。面对着穷困潦倒,世态炎凉,将会产生两种人:第一种是卑微的人。他们丑陋、自私、贪婪的本性再也无法隐藏。就如书中的德纳第,他为了钱财不惜一切进行诈骗,一会声称是演员,一会儿又变成了画家,但他再高明也掩盖不住他丑陋的本性。其实在当今社会也不乏有一些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的卑鄙小人。如一些凭借职权贪污受贿者;在重大赛事中为得到好成绩而服用兴奋剂者;还有小到考试作弊者……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不可能永久。另一种则无论什么情况都能永保光明、善良、宽容的高尚情操的人。洗新革面后的冉阿让变得宽大、善良因而感化了冷酷、固执,曾一味追捕他的警长沙威。 我再一次被人性的巨大力量震憾。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有更多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7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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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惨世界》读后感_高二读后感19世纪,法国作家雨果的作品《悲惨世界》反应看9世纪法国人民遭受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剥削和压迫,它强烈地抨击了资本主义的黑暗,对那些贫穷的人民寄予了真挚的同情。作品讲述了失业工人冉阿让为外甥偷了一块面包,被判处苦役十九年、出狱后,一个主教改变了他的命运,使他成为马德兰市长,天真纯洁的少女芳汀,被恶浊的社会玷污后,受到众人的嘲弄。她的女人珂赛特也被别人当作奴隶,遭受百般折磨,最后被越狱的冉阿让所救…这部作品毫无保留地向我们展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人民的痛苦。就应为一块面包判冉阿让9年苦役实在太残忍了,他也迫不得已才偷这块面包的,如果当时F让穷人们衣食无忧的话,他就不会来偷了。所以,让人民遭受痛苦的罪魁祸首是F官员!出狱后的冉阿让受到了一位主教的教育,便决定重新做人,不久后,他竟成为了令人尊敬的马德兰市长。他不断帮助穷苦的人民,为他们排忧解难、他和那些整天沉迷于吃喝玩乐的F高官真是天壤之别!他宁可自己饿,也不让老百姓受苦,他是一个好官,是一个爱岗敬业的人。他担任期间,在路边看到一位衣衫破烂,伤痕累累的小姑娘手里拎着一捅水,走也走不动!冉阿让连忙夺过水捅帮她拎,原来这个女孩名叫珂赛特,是一个老板的奴隶,受尽折磨,经过一番周折,冉阿让终于使小女孩逃离了魔爪,自己收养了她,他多么具有同情心的人啊!他完全可以置之不理,但他不忍心这个小女孩,是他那颗善良的心改变了珂赛特的命运!读后我感到作者对这种残酷、剥削、黑暗的社会冲满了厌恶,非常希望有一个博爱,仁慈、道德的环境。再仔细想想,我们现在不就是生活在后者之中吗?为何还不去珍惜呢?为何还去蹉跎光阴呢?我们生活在二十一世纪,要想立足于这个竟争激烈的社会,我们不得不用知识来武装自己,让我们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共同来迎接那光辉灿烂的明天,让光明围绕在我们的身边吧!7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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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读后感:《托尔斯泰传》读后感_1500字《托尔斯泰传》是那位写了著名的《巨人三传》的罗曼·罗兰著,著名翻译家傅雷译。作家没有从“一个婴儿呱呱坠地”的传记套路写起,而是一上来就是“俄罗斯的伟大心魂”,采取“直指人心”的方式,从传主的作品入手,来分析传主作品中的思想及其在国内外广泛而又深刻的影响力,探寻传主思想发展和心路历程。 读完这本传记后,想起之前写的《战争与和平》读后感,才感到肤浅和无礼。罗曼·罗兰也曾写到,《战争与和平》的法译本问世时,“大半法国的读者不免短视,只看见无数的细枝末节,为之眼花缭乱。他们在这人生的森林中迷失了。应当使自己超临一切,目光瞩视着了无障蔽的天际和丛林原野的范围;这样我们才能窥见作品荷马式的精神,永恒的法则的静寂,命运的气息的强有力的节奏。统率一切枝节的全体的情操,和统制作品的艺人的天才,如《创世纪》中上帝的威临着茫茫无边际的海洋一般。”这段文字可以作为阅读《战争与和平》一书的总纲。接下来,罗曼·罗曼用详细准确的笔触分析了《战争与和平》全书的章节内容。文中指出“大将军库图佐夫便是俄国民族的心魂和它服从运命的代表”。对于《战争与和平》的作者托尔斯泰,他写道:“他思想的自然的动作,使他从关于个人命运的小说,引入描写军队与民众,描写千万生灵的意志交融着的巨大的人群的小说。他在塞瓦斯托波尔围城时所得的悲壮的经验,使他懂得俄罗斯的国魂和它古老的巨大的生命”,由此便产生了《战争与和平》一书。列宁曾经说过:“俄国有列夫·托尔斯泰写出了《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这样的作品,德国想要灭亡苏联俄国是不可能实现的!”不过,罗曼·罗兰对于托尔斯泰在书中大段的“哲学的唠叨”也颇有微词,认为这些“哲学的唠叨”破坏了全书的“诗意”。说到这里,我们不禁想问一句,既然《战争与和平》体现了俄罗斯的国魂和它古老的巨大的生命,那么中国的国魂和古老的巨大的生命力又是什么呢? 罗曼·罗兰还给我们揭示出了托尔斯泰心底角落里的一些隐秘的思想,比如,他写道:“肉情并未战败(它从没有被战败),情欲与神的争斗秘密地在(托尔斯泰)心中进展。在《日记》中,托尔斯泰记述三个侵蚀他的魔鬼: 一、赌博欲可能战胜的; 二、*欲极难战胜的; 三、虚荣欲一切中最可怕的。 在他梦想着要献给别人而牺牲自己的时候,*欲或轻浮的思想同时占据着他:某个高加索妇人的形象使他迷恋,或是‘他的左面的胡须比右面的竖得高时会使他悲哀’。”还写到托尔斯泰年轻时的放荡,托尔斯泰也曾自陈那时过着“堕落、猪狗不如”的生活,伟人也不是没有低下的情操,只是在神与魔的交战中,神最后占了上风。 罗曼·罗曼还写到托尔斯泰与亚洲的中国、印度和日本等国人士的交往,他的思想在这些国家也产生了影响。尤为值得可提的,是他的“不抵抗主义”,准确地说是不主张暴力抵抗,后来的印度圣雄甘地曾经和托尔斯泰有过书信往来,他对英国人采取的“非暴力不合作”的斗争主张也许正是受到托尔斯泰的启发。 读这本《托尔斯泰传》,可以使我们看到托尔斯泰的崇高和伟大,他的惊人的坦诚,他的曾经有过的卑劣和不堪,以及他和妻子索菲亚之间的幸福和思想相左的痛苦。托尔斯泰最后带着一名医生离家出走,病倒在一个小车站而死去。当他的年迈的病体还躺在床上的时候,大批的警察、间谍、记者等围住了那个小站,沙皇与教会都瞩目着这个即将离世的老人,期望从他身上得到关于他曾经攻击过基督教会的最终的忏悔,可是最终没有得到;沙皇更害怕托尔斯泰的离世会引发民众*威的骚乱。 最后,说点题外话,以前曾经读到奥地利诗人里尔克怀着孤独、寂寞的心情遍游欧洲各国,见到托尔斯泰时,曾经抱着托尔斯泰的双脚,称他为“精神上的父亲”,那时尚对此理解不深。看完这本传记,才感到托尔斯泰是一座有着巨大磁场力的山,从本传记中亦可见出他如海洋般深邃广大的思想情怀,罗曼·罗兰在书中不止一次地提到“托尔斯泰的天才”,他的确当得起“精神上的父亲”这个称谓。当然,要体会托尔斯泰的思想情怀,只有从书中的字里行间去亲身体会,也许某一句话、某一个词就触动了你,挠到了你的痒处,获得精神上的洗礼。 托尔斯泰是不朽的,他会像一颗恒星一样,永远照耀在人类思想文化的天际!1200字以上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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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2000字_2000字《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这是我乐于探讨的。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www。99zuowen。com“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六年级:爱情苹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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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读后感_2000字读罢三国已数载,而今又重来信手翻阅,竟有新收获,可喜可贺。书贯通一条刘备的蜀汉重振汉室的线,其人似乎凭着忠义之名一步步由一介草民到贵为天子,难能可贵,虽然最后未能问鼎中原,在川地也算成就一番帝业。想当初初阅时,为其之破操,破权为之一振,为蜀汉最后被亡而失落惆怅。算而今却是另一番滋味,细看刘备,不也同样在干着诸侯割据的不忠之事,试想倘若刘某真能兴复汉室,那个汉室恐怕是蜀汉的汉了。只不过刘备深知师出有名之道,用匡扶汉室之名掩盖自己的行径,其手下亦一拍即合,口口声声刘备乃皇室之胄,行兴复皇室之功,刘备之谋可谓深也。不过仅仅师出有名并未有大用,正值乱世,群雄角力,要依仗的是实力,因而刘备不仅仅停留于名上,而是不断增强自己的实力,植根于蜀川,实力才是硬道理,所谓枪杆子里出政权,这让我想起同是乱世的西汉末年,面对一个血脉皇室更为纯正但实力不济的对手施加舆论压力,汉光武帝刘秀手下邓禹直接给出就是汉高祖刘邦在世也不可能直接当皇帝的论断,令对手哑然。所以皇室之胄只是使人归顺的借口,可以说是刘备与前来投奔者心照不宣的托词,但关键的是刘备是有实力的,用邓禹的话来说就是即使是汉光武帝刘秀再世于东汉末年如果没实力也是无人问的。 大家都说诸葛孔明最懂谋略,就连刘备本人也讲得到诸葛孔明则如鱼得水,比喻刘备是离不开孔明的鱼,而孔明是兼济天下的水,其实刘备过谦了,真实恰恰相反,孔明离不开刘备,而刘备可以离开孔明,这一点是可以从刘备先后用徐庶,庞统一样势如破竹看出,而诸葛孔明若无刘氏的三顾茅庐,仅一介南阳村夫耳。也许这有过分贬低孔明之嫌,但笔者认为这是个人看法不同,笔者固然认同孔明是一个将才,他有提出隆中对的大局战略观,也有用兵如神的过人谋略之处,但他仅仅是个将,他能将刘备想要做的事做得很好,但要做什么要真正的帅刘备来决定。国人对诸葛亮的谋略神化以至于孔明近乎妖,殊不知一个人的环境决定眼界,本躬耕于南阳的诸葛孔明不大可能一人力挽狂澜。不过近来看见一个有趣的说法,诸葛亮其实是汉献帝,汉献帝从宫中脱走,化名隐于南阳,久为天子故有过人见解,甚至可以骂战王朗致死,王朗之死死于见到天子的惶恐。这真是一个创见,似乎与原着许多情节相吻合,供读者一哄绰绰有余。 不难看出刘备是一个极其注重仪式的人,称帝时的假意推辞,赵云面前摔阿斗。他这种仪式的最灵活体现在向孔明托孤,假意的禅让让孔明死心塌地继续为自己的封建王朝服务,在这一点上同时看出,刘备之谋略权术远于诸葛孔明之上。至于蜀汉之亡,全然在实力上,蜀汉确实是天府之国,物产丰富,但成就一番帝业或是太勉强,与人口众多,粮食更多的曹魏来讲,实力要逊色不少,同样可以解释东吴的灭亡,若无法打破这种局面,灭亡是必然的,刘备孔明都深知这一点,不断想要北伐是形势所迫。实力之于刘备,正如萧何之于韩信。最后蜀汉亡了,是一种历史的选择,也许可以算作是一种进步。 再来讲讲三国中看出的忠义,最佳的体现无疑是关云长,义薄云天的形象至今仍被津津乐道。毫无疑问,但得知刘备之讯息后便毫不犹豫地前去投奔,哪怕过五关斩六将,这是一种忠义。但换个角度,他镇守荆州,与东吴交恶,以至于自己最后身首异处,间接导致了蜀汉的颓态,这难道是忠义的表现?是的,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下,他对刘备一人忠心便是忠义,这是一种对封建忠君思想的宣传,君即是国,国即是君,只要他不背叛刘备便可以担任忠义的化身。作者罗先生也逃不开封建时代的束缚,这样来塑造关羽这一个忠义的形象。再来看看其它武将投降之事,庞统来降曹操,不影响其忠义之名,但有关羽斩庞统以全其名,投降与忠义之间是个难题,一念之差可能就有截然相反的评价。笔者认为,有智慧的降方可成就忠义之名。投降一事万不可自己主动提出,像于禁遭水淹七军后主动向关二哥投诚,落得守陵恼羞而死,一定要对方提出,自己要有一定摇摆不定犹豫不决的姿态方可半推半就以识时务者为俊杰之势投降,乱世之下易主并非罕见,但要讲求智慧技巧,当然一切的前提是武将要有自己过人之处,若为庸庸碌碌之辈,对方亦不会有招降之念,即是实力是必不可少的。 刘备在关张被诛后大举伐吴显得不妥,但笔者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刘备真正所图并非报仇,此举若成则可以吞并东吴,不成则至少可全其名,这是否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仪式呢。似乎在笔者的解说下,忠义似乎变作伪善,一切都是权与利。但这就是现实,人性就是如此,虽然古往今来我们推崇道德决定论,可是仓廪实而知礼节,这不是并列而是先后关系,道德即使在和平年代也不起决定作用,勿言在乱世。再有好的意图,再能占据道德制高点,没有实力亦是空谈,这让我想到近代的百日维新,戊戌六君子就是六个书生谈论政治,拉上一个没有实权的光绪皇帝,引颈受戮之勇毅故可贵,但并未给大清带来一个光明前景,可谓不务实。三国似乎是中国历史分分合合的一个缩影,折射了许多,回味无穷。 结语 纷扰三国已过,对于收获,已结为标题。谋深取极,谋略的深度决定了最后的高度,何不取极;钻硬求通,实力方是硬道理作为通行证,必须钻研打磨自己的实力,即可求通。 笔者有一点想明确,三国演义无疑是一部值得一读的好书。近来在网上老看见一种论调说三国演义这种充斥虚构情节的书不值一读,什么空城计是假的尔尔。但可有曾想过文学作品从来都是高于生活,至少不以追求真实作为目的,如果说三国演义有虚构情节而不值一提,那些童话故事何有立足之地。毋庸置疑的是三国演义客观上起到一种很好的引导作用,培养我们对三国这一段历史之兴趣,即使是作者出于主观考虑作了文学加工,但不能抹杀它是一部极好的历史小说。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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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_2000字读《童年》,是高尔基写的一部小说《童年》.这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这部小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作家童年的成长经历,描绘了19世纪末俄罗斯社会生活的画面.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随着家业的逐渐衰落,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列克谢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得昏死过去.幼小的阿廖沙也曾被他用树枝抽得失去知觉.他还暗地里放高利贷,甚至怂恿帮工去偷东西.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整日为争夺家产争吵斗殴.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舅舅们为争夺家产而争吵斗殴的情景使小阿廖沙饱受惊吓.这一幕真实反映了俄国下层人民沉重的生活状况,批判了小市民的自私残暴.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有温暖与光明.这就是阿廖沙的外祖母和另外一些人,过的另外一种生活.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对阿廖沙的影响,正像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外祖母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幸福的童年都是相似的;不幸的童年各有各的不幸.《童年》以小主人公阿廖沙在外祖父家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刻画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这里有严厉而暴躁的外公,有慈祥的外婆,有爱喝酒闹事的舅舅,有漂亮而忧郁的妈妈,还有会跳舞的"小茨冈";有抬起长腿踢妈妈的继父,有称为"奶奶"的绿老太婆,有孤僻而执著于化学实验的房客"好事儿",有自杀的小偷彼得伯伯,还有一群玩草鞋大战,去冰天雪地的小岛上偷木板过活的善良小流浪汉??而小阿廖沙正是以一颗脆弱而敏感的童心生活在这群人中,体验着人生的酸甜苦辣.爱丰富了他,使他充满了坚强的力量去应对困苦的生活;苦难让他明白,俄罗斯人大多像小孩子似的,喜欢拿忧伤来逗乐,玩弄,不为做不幸的人而羞愧??正是从这个足迹里,走出来了一个文学巨人,世界因他而增辉.《童年》,也为我们认真了解一个伟大民族打开了一扇小小窗户.读完这本书后,我不仅从中读到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获得珍贵的精神食粮,而且还学习了作着刻画人物性格的匠心独运和简练的叙事风格.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童年》读后感1000字本书讲述的是高尔基3岁时,父亲病故,母亲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家门,从此还是一个孩子的他,只得在社会上自谋生路??感想与感受:童年,是每个人自己都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一段短暂而又美好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是我最珍贵的收藏,然而大师高尔基的童年呢,真可谓“窒息的天地,苦难的童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据我了解,《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第一部。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受颇深。首先,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较之下,我深切地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幸福的!在家里,父母宠爱着,关心着,保护着。在学校,有老师的教导和同学们的陪伴,真正可以说是无忧无虑。而高尔基呢?与我们恰恰相反。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坚强勇敢、正直自信。步入初中的我回忆起童年是多么美好的时光啊,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才知道什么是童年,什么是幸福童年,什么叫做珍惜童年。也许你正在为妈妈没有带你去买你想要的东西而抱怨着,可如果你想象一下高尔基的童年,那么你将会感受到自己的幸福,去主动帮助妈妈工作!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高尔基虽然小时候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但是竟然还能成为一位如此杰出的人,真是了不起!他发表过的文章数也数不清。高尔基从来不放弃可贵的光阴,他在一九二八年至一九三六年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克里母。萨姆金的一生》,但直到他临终都没有完成。这部小说作品再现了俄国社会生活,反映了各个阶级和社会集团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变化。高尔基于一九三六年六月十八日在哥尔克病逝。读了《童年》,我深深感受到了当时俄国社会的那种腐败,当时人民生活的痛苦。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是多么美好!我认为,如果我们在这样的好环境中浪费时间实在是天大的错误。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珍惜时间是成功的秘诀”。我们现在有如此好的环境,是多么难得呀!所以我们不是更应该去努力吗?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把握未来!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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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读后感_2000字读罢路遥成名小说《人生》,感悟良多。 一个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中国西北年轻农民,受困于农村传统观念、社会飞速变化中的种种不公,以及自身的自卑心理,怀才不遇、渴望实现自我价值。故事的环境背景是西北农村,与我生活的环境有很大差异,然而那种小人物的奋斗故事却能够很快抓住我的心,不仅仅是因为它和我喜爱的另一部路遥着名小说《平凡的世界》有几分相似,更因为它与大多数读者(比如说我)的心理体验相贴近。 没有人的人生路是笔直、顺利的,从小到大,我们的生理与智力都由弱变强,没有人刚刚降生时就强悍,应对周围的世界和自己的生活,没有人有绝对的自信。一句话,我们都以前是弱者,都是经过无数的努力,才成为此刻的自己。于是,在高加林身上,我们无一例外地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们能够体会他被人顶替了民办教师职位后的愤恨,能够体会有知识有抱负的他,应对自己重新成为农民这一现实时的苦闷,甚至当他获得巧珍的感情时,作为读者的我,内心也浸润着清凉的感动,对加林在不幸中的幸福感同身受。 文学作品的神奇之处在于,它在制造距离的同时,也制造了关联性,让你在别人身上看到了自己,让你与作品中的人物不自觉地产生“同感”。 小说的上半部分并不十分精彩,却为下半部的跌宕铺垫着情节与情绪的背景。命运的不公与不幸、逆境中的感情、冰冷中的温暖、不屈不挠的自我奋斗……上半部以加林的自我实现为小结,然而所谓的“自我实现”,却又来的让人摸不着头脑:一个几十年不见的叔叔转业回乡在县里任局长,被人轻视的家庭因此而扬眉吐气,加林也因此被叔叔身边的溜须拍马者顺理成章地安排了有前途的职业,摆脱了他的农民身份。 然而,为他高兴之余,内心总有些许不安。下半部分故事的发展一波三折,来到县城的高加林果然一展他的才能,事业平步青云,而他也收获了新的感情。在感情的两难抉择中,他衡量的标准不再是内心的感受,而是现实的利益。为了事业的发展,为了从县城到真正的大城市,他用“缺少共同语言”这样冠冕堂皇的理由欺骗了自己,放下为他付出一切的淳朴的农家女巧珍。他成为了另一个人,不再是那个为我所熟悉、同情的小人物高加林,而是一个看不清自己、为眼前利益放下生活原则的迷途青年。 此时,读者和看着加林长大的德顺爷爷一样悲哀,为了加林的迷失自我而感到惋惜和痛心。 但是,在我们满以为出卖原则的人将和新欢奔赴幸福新生活,而故事将成为淳朴善良的巧珍孤苦一生的杯具时,作者又借命运之力和所有人开了个玩笑:受伤的小人捅了背后一刀,踢爆了加林借“后门”获得职位的秘密,刚正不阿的叔叔没有袒护亲属,春风得意的青年即将再次面临成为农民的命运。急转直下的故事进展不仅仅惊得主人公半天回但是神儿,连对他由同情、赞许到愤恨、不齿的读者,也无法不感到错愕。 路遥并非故意玩弄情节,事实上,人生本也如此。有人说,人生无常,然而作者在此就是在探讨,无常的人生中,冥冥中亦有定数。这听上去像是封建迷信思想,不妨打个比方: 人们常说“足球是圆的”,但这“定律”常常只能局限于一场球赛,偶然因素几乎能够主宰比赛、决定最终的胜负,而如果将探讨的范围扩大到一整个赛事,甚至某队或某国多年的足球事业发展,我们看到的就不再是“足球是圆的”,我们看到的是“性格决定命运”,这就是偶然中的必然。就像黄亚萍父亲说的,“生活永远都是公正的”。而用时兴的话说,就是“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于是,一切回到原点,加林重新回到农村老家,成为农民,只是他身边已不再有大小姐黄亚萍那“高雅”的爱,更可悲的是,他把自己最珍贵的宝贝给弄丢了——痴情淳朴的巧珍已嫁做他人妇。 加林就是我们每个人,他和我们一样,有信念、敢追求,但也有我们都有的弱点。很多人不也和他一样,为了到达目标,有时甚至出卖原则。德顺爷爷对加林爱得深切,由爱而生恨,但恨是以爱为基础,恨其不坚持,却并不一棒子打死。因为每个人的人生,都会走弯路,跌倒了敢爬起来,人生还要继续。 回过头来看,巧珍的美是美到极致的。那不仅仅是因为小说中的她是农村远近闻名的俊女子、身体像白杨树般苗条,更是因为她的纯粹。她爱得纯粹,没有半点虚假,也不掺杂半点个人利益。加林的需要,她总是最懂,就连分手后她对自己婚事的决定,也是为了他——她明白加林仍然在内心中爱着她,为了禁绝他对自己的留恋,让他勇敢地追寻自己的“幸福”,她在悲痛中很快地把自己嫁掉了。就像德顺爷爷所说,巧珍的心像金子一样。她虽然斗大的字不识一升,但她勇于追求,更重要的是,她一向坚持自己的生活信念和原则,从未改变。 这个时代的大多数读者,依然会被朴实、美丽的巧珍感动,会为她的善良以及为爱甘愿奉献一切的纯真而赞叹不已,但已经很少有人愿意以她为榜样,只求付出不问回报了。追求结果而忽略过程,在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原本应有的微妙平衡之间,毫不犹豫地选取后者,这正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最大悲哀。1200字以上 高一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