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读后感:傻子和他的尘埃读后感_2000字1200字以上

高二读后感:傻子和他的尘埃读后感_2000字

1200字以上 高二 读后感

读完了那厚厚的一本,我的脑袋的深处传来一声被门所掩藏住的藏歌。模糊却充满着令人向往的神秘。我像一个无知的孩童,兴趣昂然的被吸引而去。附在门上,从门缝里去窥探那飘扬出那样悠远藏歌的世界,却出乎意料的被门内的世界所震慑。

那古老封闭的藏族阿坝地区,那个遥远的土司时代的浪漫神秘,还有那个伟大的傻子――麦其土司醉酒后有的二儿子。康巴藏族的神秘在我眼前袒露着朴实而神秘的微笑。

他的确是个傻子,总是被周围的人所嗤笑。但有像他说的,因为他是一个土司的儿子,所以方圆几百里的人都得拜服在他的脚下,如果他是一个家奴或是百姓的聪明儿子就不行。

在权利的家庭中生长的他,因为是个傻子,所以他平安且无忧无虑的生活着。他混迹于下等人的孩子中间,疯了般的玩耍着长大。傻子少爷不懂得最简单的生活常识,却常常能穿越贪婪、愚蠢、欲望、诡计和历史,一语道破事物最本质的一面,脱口而出的话常常有了一种神秘的预言般的魔力,这些又开始让人们相信,也许他是大智若愚,最起码是个聪明的傻子。于是,他不得不卷入父亲,哥哥和其他土司们的抢掠斗争中――一场聪明人的斗争。

他的傻让他见证了土司王朝的兴衰。他成了最后一页里的主人公。他平静的死在复仇者的刀下,没有畏惧和惊恐,甚至没有躲避。安静的接受,然后――尘埃落定。

宗教和权利

康巴藏族拥有着深渊而迷雾重重的信仰。它在他们的心中居于不可动摇的位置。在一次宗教和文明的比拼中,济噶活佛战胜了书记官翁波意西,于是文明者失去了舌头做了个默默的哑巴。为什么宗教不能教给我们爱,而总带来恨呢?

谁有知道原因呢?也许是权利的驱使吧!

让我们说说那些充满着权利欲的少土司和老土司们吧:四大土司家族之间钩心斗角的争斗,土司家族成员之间、土司和奴隶之间爱恨情仇的演绎,种罂粟,饥荒,边界贸易,国民政府代表对土司的影响、红色汉人和白色汉人的斗争等等。这一切都源于“权利”这个词。

所有人,不论身处哪种文明,哪个国度,都有爱与恨的纠缠,都有生和死的搏斗,都有对金钱、对权力的接近与背离。这是具有普遍意义的东西,也是不同特质的人类文化可以互相勾通的一个基础。在权利下牺牲的有何止是女人?一个王朝的结束也是这个原因,

对权利的向往和争夺是人类生存中的一个永恒的主题,连一个众人眼里的“傻子”也不能例外。“傻子”最终还是死了,这是必然和偶然的结合,土司制度的没落,权利的终极,人只是历史的牺牲者和替代品,最终“傻子”在权利和制度中消逝。

傻子和女人

女人在那个时代就像一件东西,可以用权利得到,可以用麦子换来。

傻子少爷却不知是不是独独是个红楼梦里的贾宝玉。在一群女人的纠葛中生活,却没有想贾宝玉那样迷惑下去。

傻子一辈子都在怀念桑吉卓玛的奔放与激情,那是傻子少爷朦朦胧胧的初恋。在与女仆卓玛的旦夕相处间,傻子少爷不自觉地对卓玛产生了深深的依恋,这种依恋逐步加深,并在卓玛请求下嫁银匠时达到顶峰,傻子少爷因卓玛对银匠的爱感到忌妒,在失去了卓玛后感到忧伤:"她的泪水一下来,我就觉得心上的痛楚渐渐平复了。"。"我的姑娘,她的心已经飞走了,我看见她的心已经飞走了。"

对卓玛而言,对傻子少爷的奉献源于对土司权力的敬畏,封闭落后的环境让被土司压迫的藏族人民纯朴温驯,土司及其家族有权在超乎婚姻关系之外得到任何女人已经被纯朴的藏族人民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后来卓玛还是义无反顾地爱上了银匠曲扎,甚至不惜放弃地位较高的内侍的身份,而甘愿做一名低贱的厨娘来追求爱情,这里的卓玛是勇敢的,高尚的,勇于为爱所付出,这样的奔放和激情正是令傻子少爷毕生怀念青年时的卓玛的原因。但爱情虽然崇高,却并非生活的全部,怀着爱的激情,卓玛勇敢地与银匠结合,但艰难的生活磨历很快使卓玛疲惫不堪,于是卓玛选择了离开,选择了和跛子管家在一起。对爱情的追求和背叛集中在了一个人身上,爱情在面对现实时的无奈不仅仅属于那个时代,更是人性中的共性,极易引起人共鸣,震撼人心。

侍女塔娜则是又一个因制度而被送到傻子少爷身边的女人,塔娜的奉献对傻子少爷来说具有成人礼的意味,这并不是傻子少爷和侍女塔娜自主选择的爱,源于制度的爱只能以悲剧收场,侍女塔娜在茸贡土司的女儿到来后甚至连名字都不配再拥有,而侍女塔娜也最终在傻子少爷危难的时候卷了金银珠宝离他而去。

傻子少爷与茸贡土司之女塔娜的爱是傻子少爷一生经历的最刻骨铭心的爱情,这是傻子少爷主动选择的爱,对塔娜的爱意在见到她的一瞬间像火山一样喷发出来了。"我情不自禁地大叫:'就是你!就是你……'前一声高昂,欢快,后一声出口时,我一身发软,就要倒在地上了。"傻子少爷对塔娜的爱是无比炽热强烈的!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给予傻子少爷刻骨铭心的伤害。塔娜与傻子少爷的结合并非是两相情愿的爱情,美丽的塔娜对爱情有着青春少女美好的幻想,但身为茸贡土司的女儿,她的爱情只能为了权力和政治牺牲。塔娜不爱傻子少爷,她的心痛苦而矛盾着,随着傻子少爷在边境的成功,傻子少爷日益成为麦其土司的有力争夺者,女人天生热爱强者的一面又让塔娜逐渐对傻子少爷产生了感情,但傻子毕竟是傻子,傻子少爷终于放弃了最好的得到麦其土司之位的良机,强者变成了弱者,大智若愚的智者再次成为白痴,塔娜失望了,爱的破灭,对傻子少爷毁了自己一生的憎恨等等复杂心情趋使她与大少爷调情,和大少爷上床,背叛了傻子少爷,这伤害无疑是巨大的,即使是一个傻子,也无力承受这对男人最大的伤害。塔娜和傻子少爷的结合注定是最大的悲剧,塔娜因不爱而背叛,到希望得到傻子少爷的爱而背叛,最后彻底的心灰意冷,在爱中绝望。

傻子的爱就在此黯然的结束,不在有后续了。

也许傻子并没有得到他要的爱。

傻子坦然的抖落了一身的尘埃,让它们随着一阵劲吹的狂乱的风,飞向了远方。

世间又有多多少少的尘埃呢?不如似他一样,轻轻抚下,做一个永别吧!

高二读后感:读《唐诗三百首》有感_900字

800字 高二 读后感

薛瑄曾在《读书录》中提到过:“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这让我们知道身外之物带来的滋味,久而久之就会感到厌倦,只有读书所领略的滋味,时间越久才会越感觉深厚。

唐朝二百八十九年间,是中国诗歌发展的黄金时代,云蒸霞蔚,名家辈出,其中《唐诗三百首》是一部流传很广的唐诗选举。

唐代诗人各有各的风格派别,有的境界开阔,气势磅礴;有的喻理深刻,耐人寻味;有的催人泪下,感人至深;有的淡雅自然,清丽可人……无论如何,唐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一颗璨灿的明珠,诗人们简短明洁将诗人的思想引入一个更高的境界。

在《唐诗三百首》中,我十分喜欢的一首诗是《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

故人西辞黄鹤楼,

烟花三月下扬州。

孤帆远影碧空尽,

唯见长江天际流。

我一遍一遍地读完这首诗,眼前渐渐地浮现了这一幕:幽静的森林里,轻风阵阵,鸟语花香。在通向黄鹤楼的小路上,缓缓地走着两个人,并肩而行。这两个人便是李白和孟浩然,今天,孟浩然就要与难分难舍的老朋友辞别了,要到那远方的扬州去。他们一起登上黄鹤楼,看着这滔滔长江滚滚东流,他们深深对望,看着他们那深情脉脉的眼神,我感受到他们的深厚情谊:从春天的赏花、吟诗,到中秋的花前月下赏月,再到大雪纷纷下的谈古论今。李白斟满了一杯酒,递给了孟浩然,孟浩然一饮而尽,他们的离情别语都化为了一杯酒。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孟浩然在船夫的催促下,登上了小船,他站在船头,向李白轻轻挥手,他们的告别声都被汹涌的长江水渐渐淹没了。孤零零的白帆影子,渐渐地消失在这晴朗的蓝天里……

这一首诗抒发了诗人送别友人时的依依不舍之情,最后那目送老朋友远去的专注的眼神,这是蕴含了多么真挚的友谊与祝福啊!

想起那次我与老朋友送别时,老朋友她都会把我送到车站去,当我上了车,我又透过窗户看见了老朋友对我挥挥手,还说着一路顺风、祝福的话语,我把那许多想说的话都化为了挥手的告别,即使再舍不得的老朋友的离去,我们也要知道,自己做得只有笑着祝福。

人们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对于我来说,读书就像品茶,对比游戏与饮食等方面获得的愉悦来说,读书的乐趣在于它所带来的愉快并不限于片刻的停留,而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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